物资采购管理审计研究(精选8篇)
1.物资采购管理审计研究 篇一
如何开展废旧物资管理审计
废旧物资是指已按规定的程序履行报废审批手续后待处理的,以及停用、拆除和闲置的失去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和工程物资等实物资产。
目前废旧物资管理是企业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
1、对废旧物资管理重视不够。废旧物资管理作为资产管理的终端环节,产生的经济效益较为间接,容易
被忽视。
2、管理制度不完善。企业没有对废旧物资管理建章立制,废旧物资管理权、责、利不清,机制尚不健全。
3、废旧物资管理部门沟通和协调不够。作为企业的生产部门、使用部门、财务、物资管理部门没有进行有效沟通。生产部门、使用不了解废旧物资管理的程序,财务、物资管理部门不了解废旧物资产生的情况等。
4、没有建立台帐。没有对废旧物资做好相关的统计和建账,记录不清。
5、废旧物资处置不及时。废旧物资大量积压造成浪费损失,废旧物资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情况屡见。
5、废旧物资处理收入截留。企业将废旧物资收入作为账外账,自收自支,甚至出现将废旧物资私自处理的情况。
在当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企业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大环境下,加强废旧物资管理水平实为必要。由此,审计人员应将废旧物资管理审计纳入审计工作的重点。开展废旧物资管理审计,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率;有助于国有资产的保全,有助于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对于企业的增效有重大的经济效益。
如何开展废旧物资管理审计呢?下面从几个重要方面谈谈我的看法:
一、对企业废旧物资管理的内部控制进行有效评价
企业的所有管理工作都是在建立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下进行的。健全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的执行才能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所以要开展废旧物资管理审计首先要了解企业是否建立了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废旧物资管理制度是否完整健全。一般情况下,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应对企业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分工、管理业务流程、物资分级权限审批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如规定物资使用部门对报废物资提出申请;技术部门对报废物资处置前市场调研、产品质量的第三方鉴定和物资回收单位资质审查及审核报废物资的集中变卖和处理等;仓管部门对报废物资进行出入库及分类储存保管等;财务部门对报废物资核算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监督部门对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监督等。审计人员也要查看废旧物资管理制度是否明确规定了废旧物资管理鉴定、回收、保管、评估、处置、再利用等各环节的流程;是否根据废旧物资管理的分类及金额等重要程度建立了分级审批。
了解了废旧物资管理内部控制以后,审计人员就可以对企业废旧物资管理做初步评估,如废旧物资管理体系本身就不健全,就可以对管理制度提出建议,修补其中的内控条款。如果企业内部控制比较完善,审计人员就可以根据其指定的内控制度检查其具体执行情况如何。这其实也是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的符合性测试。
二、企业是否对废旧物资归集分类管理
一般生产企业按照分类有金属、材料、轴承、电缆、工器具、油品、设备、配件、车辆、办公用品等类别,包括固定资产及库存物资等。企业对废旧物资进行归集分类有利于以后保管、处置等一系列管理工作。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查看企业归集分类的相关台账,也可通过现场查看相关归集分类的存放标示。审计过程中发现某些企业没有将废旧物资分类,处置时只能打包出售,出售了什么也不清楚。某些企业甚至将可重新维修利用的设备按照废铁的价格出售,需要用设备时又重新采购,这样容易造成浪费。
三、废旧物资处置是否及时、保管是否妥善
审计人员主要查看企业是否有定期处理报废物资,是否有产生积压损失的现象。审计人员可以到现场查看废旧物资保管的地点。是否露天存放,某些金属设备、材料等露天存放容易锈损;对于危险废弃物有无单独存放;存放地点是否安全,出入库是否有人把关、出入库记录是否完整。
四、废旧物资记录是否完整
废旧物资按照仓库管理标准有无建帐建卡。在审计过程中,可以通过抽查废旧物资申请到处置的相关单据。查看单据编号是否连续,单据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废申请的审批;报废申请签名是否齐全;移交人、时间和接收人、时间有无遗漏;废旧物资处置是否有过磅清单、记录等。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是否做好相关登记管理。
五、废旧物资程序是否完整
审计人员可以抽查废旧物资报废申请单,审核是否严格执行程序要求进行层级审批。对于大宗固定资产报废,是否有上报审批相关手续。财务人员有无对报废固定资产进行核销以及相关的会签审批。
六、回收单位如何确定
查看企业是否按照要求以招标、拍卖形式确定回收单位。以招标形式确定回收单位的,招标过程是否流于形式,评标过程是否公平公正合理、评标过程是否严格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办法有无泄漏的情况,评标结果有无异常。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查看废旧物资处理的相关招投标资料对此进行评价,也可以直接参
与到废旧物资处理的相关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工作中去。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回收单位的资质审核也很重要,查看回收单位的资质证明相关文件,资质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资质是否真实。查看回收单位的财务状况能力等相关资料,对于防范企业财务资金风险很重要。
七、回收价格是否合理
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市场查询废旧物资价格作为参考,看废旧物资处
置价格是否合理;某些废旧物资价格波动较大,可以查看企业是否存在协议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对于大宗固定资产报废,是否经过市场评估、询价后进行处理,是否有大宗固定资产直接作为废料处理的情况。对于存在地域垄断性的废旧物资回收有无多方询价了解行情后确定回收价格。
八、帐务处理是否准确
废旧物资处理收入是否全额入账。审计人员主要查看企业废旧物资处理收入是否全额入账,审计人员要深入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后对废旧物资管理回收情况,与企业以前年度处理情况比较、与同类型企业处理情况进行纵向横向比较,查看废旧物资处理情况是否异常;查看企业废旧物资处理收入是否有较大的偏差。核对企业的废旧物资处理记录、过磅清单与财务帐面数是否一致;废旧物资处理情况的帐务处理是否准确。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是否走固定资产清理程序后入营业外收支。审计过程中发现某些企业将废旧物资处理收入截流成小金库;某些企业将废旧物资处理收入计入往来后进行开支。
上述从几个方面谈了开展废旧物资管理审计的一些思路,具体审计过程仍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分析调整。
2.物资采购管理审计研究 篇二
物资采购风险管理审计主要是对采购过程中风险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风险辨识与分析, 包括采购系统授权、采购决策、采购计划、采购方式选择、供应商管理、确定采购价格、采购招投标、合同评审、质量检验、物资验收与仓储、物资出库与退库、库存储备定额的制定、采购结算和物资统计等。
一、物资采购业务风险辨识与分析
物资采购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之一, 也是高风险领域。在风险管理审计中, 有针对性地关注采购过程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事项, 加大对关键环节的风险分析和警示, 及早发现、及时防范, 从而有效控制和化解物资采购管理中的主要风险。
(一) 采购业务风险辨识
采购过程中产生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方面。内部因素主要包括经营活动及管理局限性;信息系统故障或中断以及处理特点;人员道德品质、员工素质等;外部因素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行业竞争、资源及市场变化;技术进步与发展;经济环境变化;自然灾害及意外损失等方面。一般情况下, 物资采购中的风险依采购模式不同而有所差异。总体而言, 在物资采购风险管理审计中应重点关注以下风险:
(二) 采购关键环节风险分析
1. 信息系统安全风险。
随着ERP系统的全面上线, ERP系统中物资采购模块完成了从采购到付款、订单获取到发票开出等业务的集成。在这种情况下, 通过对手工流程的信息化处理, 如自动审批处理等, 不但提高业务流程效率, 还使过去跨部门的审批流程得到简化和压缩, 但同时采购业务运作更加依赖于ERP系统。这种对信息系统的依赖性和系统本身的脆弱性, 形成企业新的采购业务风险。
2. 采购计划编制依据不充分或方法不科学导致计划风险。
采购部门依据各基层单位的需求计划来制订采购计划。这一过程中由于采购计划的编制依据不充分或编制人员对计划的统筹性和编制方法的规范性掌握不够, 使得计划编制粗放。个别使用单位对所需物资指定具体供应商, 人为干预采购计划, 这些都会影响采购计划的准确性、及时性、可操作性, 从而导致计划风险。
3. 供应商选择风险。
采购部门在采购中通常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供应商, 形成供应商选择风险。主要包括供应商在生产过程中的产品保障 (生产) 能力风险、货物质量控制风险;以及产品交付过程中的交货能力风险、技术支持风险、售后服务风险、合同履约风险及承担违约责任的能力风险等。
4. 采购价格风险。
由于供应商操纵投标或询价环境, 在投标或询价前相互串通, 有意抬高价格, 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或者企业对市场行情判断失误, 在批量购进物资后, 出现跌价而导致价格风险。
5. 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
企业采购物资应签订正式合同, 以规避法律风险, 避免经济纠纷。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主要指合同欺诈和合同履约风险。合同欺诈往往具有隐蔽性, 较难与合同纠纷相区别。
合同主体资格瑕疵。供应商不具备实际履约能力, 通过伪造证明、串标、套取标底、行贿等不正当手段, 取得合同或订单, 再以高价将合同或订单转给其他供应商, 致使所购物资无法得到保障。
合同条款缺陷或疏漏。由于采购人员对业务不熟或谈判经验不足, 致使合同中出现模糊条款, 约定不明确而产生漏洞;如质量约定、履约地点、计量方法和检验标准不明确, 付款方式或期限不明确, 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等, 都可能导致合同权利得不到保证。
合同执行风险。物资采购部门在签订合同后, 还应密切关注执行情况, 重视履约及赔偿责任问题, 避免和减少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物资有质量问题而不予告知, 甚至有意隐瞒;在不能按时履约时, 不采取补救措施;借口所供产品市场行情上涨或供应紧张, 要求调高价格等恶意履约行为导致合同中止、条款变更、违约等可能性的发生, 致使企业利益受损。
6. 招投标管理风险。
招标是在市场竞争机制下企业采购的主要管理工具和方式, 更是充分利用市场资源, 有效降低运营成本的有效手段。但企业在运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过程中依然存在以下风险:
规避招标。采购单位把按规定必须招标的物资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例如以技术标准高或需求单位对物资有特殊要求为由;或可供选择供应商数量受限, 未达到招标条件, 将招标方式改为竞争性谈判;或以物资需求紧迫为由, 将招标采购变为询价采购等规避招标的行为;都会增加企业运营成本和经营风险。
评标办法简单, 标准单一, 多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采购部门重报价、轻资质, 未对除报价以外的资质、业绩、技术、供货质量、供货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最低价中标”还易引发恶性竞争, 比如新入围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 可能以最低价中标, 但其综合资信情况很难保证。“最低价中标”还可能导致重“现实成本支出”、轻“后续成本支出”现象的发生, 使企业所购物资或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对配套环境及设施不断更新或扩容升级的要求而追加投资或维护费用, 造成运行成本增加。
招标过程存在风险。在招标中尽量采用暗标, 注意投标人之间的信息传递, 防止“串标”, 获取中标资格;或权利部门操纵、控制投标过程, 内定某单位中标, 其他单位只是“陪标”, 使招标徒具形式。
跟标采购缺乏制度规定和依据。当中标单位因供应能力或供货时间等原因, 不能满足全部物资需求时, 企业根据惯例, 让其他投标单位跟标, 但跟标单位与跟标价格的确定缺乏制度规定和依据, 易引发投诉与纠纷。
7. 物资质量及物资入库风险。
物资质量风险主要指由于采购的物资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导致企业产品质量下降, 不能满足用户要求;或不能按时交货, 使企业在经济利益、产品竞争力和企业声誉等方面受到损害。
物资入库风险主要指企业所购物资在入库前, 保管人员未按合同及制度要求, 对采购物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价格、单据等内容进行审核, 就验收或登记而引发的风险。
8. 物资仓储及物资储备风险。
物资仓储风险主要指企业采购的物资在出库、入库、日常管理和盘点中面临的风险。包括:库存物资变质、毁损、贬值、丢失、被盗;物资统计台帐与实际库存不符;伪造和篡改库存物资的原始记录等。
物资储备风险是指由于企业过度追求“零库存”目标, 使物资库存水平偏低或因市场供求紧张、供应商供货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企业缺货风险。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对市场变化判断不准, 过度采购, 造成物资积压, 资金沉淀, 发生仓储损耗风险。
9. 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
由于市场竞争的存在, 使得物资采购岗位变成高风险岗位, 个别采购人员泄露采购秘密、暗箱操作、串通供应商作弊, 甚至接受商业贿赂等严重扰乱企业采购秩序, 危及企业利益和损害企业形象的行为, 以及由此产生的风险归根到底是人为风险, 主要体现为职业道德风险。
二、防范物资采购风险的主要应对措施及建议
(一) 增强ERP系统维护和操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
保证系统操作人员具有完成本岗位工作的责任心, 建立关键控制点和系统监控人员及维护人员风险管理、责任检查与监督机制, 严格控制授权人数, 增强对口令的保密意识;同时还应进行电子数据的备份、定期检查系统运行情况、采用网络安全防护等措施, 以确保信息系统正常和安全运行。
(二) 加强物资需求计划的准确性和采购计划的科学性
物资需求计划的提报部门应做好需求物资的摸底、统计与计划工作, 以便采购部门集中利用市场与供应资源, 最大限度发挥规模优势, 通过集中采购来降低采购成本。采购部门在制定采购计划时还要充分考虑所购物资的后续成本支出, 合理确定采购方式及策略。
(三) 强化供应商管理, 培育战略伙伴, 建立合理竞争机制
在物资采购管理中建立供应商资源库, 明确准入条件, 实行动态管理, 定期进行评审、考核, 并进行信用评级。对所供物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恶意报价的供应商中止合作关系;对违反采购管理相关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供应商, 给予暂停供货处罚, 以规范供应商管理。
对实力强、服务佳、信誉优的供应商, 作为企业的战略合作伙伴, 形成长期合作的良性机制。这样既满足了优秀供应商的利益, 也降低了采购成本, 提高了采购的质量和效率。
(四) 及时掌握国家宏观经济走势和行业政策信息, 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动趋势
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国家宏观经济走势和行业政策信息, 密切关注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动趋势, 及时调整物资采购策略;着力研究市场价格走势, 关注价格动态;利用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历史交易数据、供应商价格目录、市场调研等途径获取价格信息, 确定合理的采购价格;推进和实施框架协议采购, 推广电子商务, 扩大网上采购和招投标采购比重。
(五) 在企业内部强化平库利库管理, 降低仓储损耗风险
对于一年以上无动态物资、完工项目剩余物资及时进行清理、公布, 在企业内部调剂使用;对于过期或不再使用的物资进行摸底盘点, 制定保价出售方案, 进行拍卖处理, 盘活资金, 减少仓储资金占用。
在企业内部建立物资超市, 及时满足检维修及生产急需物资, 有效降低企业缺货风险。一方面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另一方面加快物资周转速度, 提高物流配送效率, 减少仓储损耗。
(六) 建立招标采购跟标制度, 对“跟标采购”做出相关规定
企业应建立招标采购跟标制度, 对招标中对确需跟标的情况, 建议让接近标底或中标价格的投标商, 按标底或中标价供货。
(七) 严把物资入库质量验收关, 从工作源头抓起
企业对入库物资从外观、数量、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真实、准确、规范填写验收记录等基础资料。
企业还应根据物资质量特性, 制定存储、保管和保养措施, 防止入库物资质量下降或报废。
(八) 建立道德风险的防范机制, 保证采购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企业在建立道德风险防范机制的基础上, 形成风险管理文化;同时增强采购人员的法律观念, 重视采购人员对岗位忠诚度和责任感的培养, 明确在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岗位要求的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纪律、职业作风, 提高执行力, 确保采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3.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研究 篇三
[关键词]政府采购;绩效审计
1.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概述
《中华人民过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了政府审计的职责范围主要有两大类,即财政性资金(或称公共资金)支出和国有及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其中财政性资金又可划分为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其他各种专项公共资金的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援助、贷款等。近半个世纪的时间,政府绩效审计实现了从产生、发展、改革,到现在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政府审计是否走向现代化、是否与时俱进、是否与世界各国政府审计接轨的标准之一,绩效审计的开展意义重大。
政府采购指审计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对我国政府各级别的机关部门、事业单位以及团体组织对其财政性资金采购进行监督监管评价。政府采购审计主要包括采购方、采购管理机构以及政府负责采购的机构。进行审计的对象是政府采购的中介代理机构。审计的目的是保证采购的合理性、有效性,是建立规范化、效益化评价标准的过程。审计的内容包括对采购预算进行审计、对采购的程序进行审计、对采购的管理进行审计以及对采购的效益进行审计,此外还必须对采购中介代理机构进行审计,以保证政府采购中介机构依法履行其职责。
绩效审计方法是指在审计工作中需要采用的工作模式以及程序、手段的综合。绩效审计实施的具体方法是实际工作中需要采用的方法和步骤。常用的方法主要包括文件查阅法、文件查阅法,还要结合对各单位人员进行访谈,对可行性报告进行分析,对成本和效益进行分析,此外还有环境分析法、体制/运营模式分析、咨询发、抽样法、案例分析法、统计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等。
2.我国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
2.1缺乏具体的绩效审计准则和规范,绩效指标评价有待完善
最近几年,政府对于采购活动对于社会公众日常生活的影响更加重视,随着网络媒体的发展以及社会透明度的不断提高,公众也更加关心政府采购过程是否合理以及财政资金使用的实际效果。由于法律条文以及相关准则、规范的不健全。审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此外,我国关于审计的法律条文是《政府采购法》和《审计法》,这两法规对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经济性、效益型以及效果进行了评价,但由于操作细则没有明确,导致政府对于采购的各项监督内容缺乏操作性。
2.2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未得到充分关注
政府绩效审计是对政府采购资金是否合理使用的权衡,更是关乎到公众利益的一件大事。由于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只有短短的十几年,虽然政府审计机关、政府采购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对政府釆购绩效审计有一些认识,也逐渐了解了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实施是否足够合理、合法,审计的结果是否足够可信,但这还是远远不够的。我国受到基本国情、公众参与政府活动不足、监督监管不十分到位等条件的限制,导致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在我国难以顺利的实施和普及。
2.3难以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
财务审计主要评价经济活动的真实性与规范性,绩效审计与传统的财务审计存在差异性,特别是政府釆购绩效审计,其实施的重点在于对政府采购活动效益的综合评价。在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工作中,审计证据不仅仅局限于财务审计的账、证、表,还涉及了审计项目的背景,政府采购的目的、采购审批程序、招标投标方案、专家评审表等资料。需要掌握和收集的资料繁多,涉及的当事人众多,因此,不能保证获取的所有资料和证据都真实可靠。
2.4审计风险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政府釆购绩效审计的过程是一个集不同专业领域、不同重要性水平于一体的复杂过程,需要审计人员具备各个专业的知识。对于审计风险的评估标准不同,导致可能审计结果也不尽相同。因此,应当提高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在政府釆购绩效审计的实际工作中,培养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学习各个领域的相关知识,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极大可能的从主观角度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实现审计目标。
3.加强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对策建议
3.1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法规标准
在不同国家不同的发展背景之下,各国对于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理解和实际中的操作有所不同。由于我国还没并没有推出关于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相关法律条文,在实际操作中的水平也较低。但我国对于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过程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这些都是为相关法律条文的推行进行铺垫。而法律的推行除了相关活动的积累,还需要审计机关、审计单位以及社会公众共同努力,才能丰富法律的内容,推行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条文。
3.2构建政府采购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的制定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原则:
一)可靠性原则。可靠性原则要求审计人员在相同的条件下得出的结论必须真实可靠。
二)相关性原则。相关性原则要求评价指标体系所反映的信息,评价的结论必须和使用者的需求紧密联系。
三)代表性原则。代表性原则要求评价指标体系必须具有代表性,能够突出显示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重要事项及特征。
四)可比性原则。可比性原则要求对于相同或者相似的被评价事项,必须在同行业或者同时期内保持可比性。
五)可获得性原则。该原则要求将成本效益原则纳入评价指标体系的标准中,且取得的成本可被接受。
3.3改进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方式和技术手段
首先要在工作中提升审计的经验和方法。我国开展政府采购绩效审计较晚,进行的工作并不多,审计人员在操作中不仅要学习西方先进的理论知识,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应用,对进行过的审计活动进行认真的总结和思考,为以后的工作提供更多的经验和方法。其次,在现有审计方法的基础之上还要谋求创新。比如可以将统计学的方法和常规审计方法进行结合,重点揭示成本和产出之间的关系;还可以通过应用传统会计和审计结合、计算机审计和人工审计结合等技术创新。这对于审计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3.4加强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审计活动主要牵扯到人和审计活动,而主观能动性较强的人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必将是日后工作的重心。对于由于绩效审计工作的复杂性,要求人要有会计、审计、财税、经济学的知识之外,还必须有法律、运筹学、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技术等其他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
首先要加强审计人员的道德建设。保持审计的独立性是审计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因为在审计工作中,只有坚持独立性,才能保证客观公正,维护国家法律尊严,才能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可靠。可以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审计人员的是非观、荣辱观,增加其责任感、使命感,建立一个健康的审计环境。
其次,要改善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除了好好选拔审计人员丰富审计队伍之外,还需要加强已经在职的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尤其是其在法律、计算机方面的知识。
此外,还需要充分发挥外部人才的作用,通过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弥补本单位技术方面的不足。加强对于审计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参考文献
[1]周美英.议政府采购绩效审计[J].审计与理财,2008(05).
[2]李颖.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监督的难点[J].中国水运,2009(08).
[3]刘玉娟.论我国政府绩效审计模式的选择[J].审计研究,2009(05).
[4]王晓霞.政府采购绩效审计问题研究[J].会计之友(中旬刊),2009(12).
[5]刘勇.循环经济下政府绩效审计评价体系构建[J].财会通讯,2009(34).
4.物资采购管理审计研究 篇四
物资采购是企业生产活动得以持续的关键环节之一,同时也是最容易出漏洞的环节,如果不严格加以控制管理,降低库存,势必会给企业带来浪费;如果采购环节的审计管理薄弱,则会出现材料物资价格不实和材料物资质量低劣等现象。因此,企业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物资要进行严格的审计。
一、物资采购内部审计概论
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物资采购的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控制重点之一。
(一)物资采购审计目标在物资采购流程中,要保证现金支付后获得相应的物品或服务。预付款之前,要与服务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明确物资和服务的供应时间以及不能按时供应的赔偿条款,从而保证应付账款的真实性。内部控制应当防止交易发生之后,应付账款被少记或漏列,从而避免因此而虚增企业的财务实力。同时也要保证应付账款与应收账款的一致,防止应付账款借记时,实际债务并未偿还,而是有人挪用企业资金。会计记录应当真实的揭示企业所享受的折扣与折让,从而保证采购费用的合理支出等情况。
(二)物资采购审计原则要根据生产计划制定全年的物资采购费用计划,实行费用总额限制,规定各类物资的费用上限,规定采购费用支出的申报和审批程序。对费用审批权限实行分级管理,逐级授权,并且建立专人复核制度。
(三)物资采购审计监督流程设计主要内容有:
(1)职务分离制度。整个采购过程应当进行职务或职权分离,其中包括物资需求计划应当由非采购部门提出,由采购部门执行;付款人员不得寻供应商或索价;采购人不得办理物资的验收工作;物资的采购、存储和使用人员不得从事相关的账务记录工作;付款人不得兼职付款审核;应付账款的记录人不得兼职付款业务;数额巨大的采购业务不能由个人专断审批等。
(2)请购计划制度。请购计划要由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提出;仓储公司材料员接到请购计划后将生产所需的材料数量、规格与库存数量及定额进行核对,如果确实超过,签署同意购买的计划数量,并经主管复核签字后报采购部门审批;采购人员认为是合理采购时,签字同意后报负责采购资金预算控制主管人员审批,如果符合各项费用预算及全年总费用要求准许采购。控制的关键点是请购计划、库存定额和采购费用预算。
(3)订货控制制度。订货制度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合理经济地确定采购价格、数量和质量、采购时间以及供应商,因此,该控制的主要规定设计为:所购物资数量和时间与生产计划要求一致,质量标准由质检部门确定,审计部门负责检查;所购物资价格由市场部门核准,由审计部门确认;购货单要注明所购物资的规格、单价、数量、总金额、质量指标、折扣折让以及付款条件等情况。按照有关采购文件规定实行重点物资定点采购、招标采购,对供应商实行定期评价制度,及时淘汰不合格的供应商。
(4)购入货物质检验收制度。验货由独立于请购、采购以及财会部、质检部门承担,根据各类物资的质量标准进行质检、填写质检单并由质检员签字,同时赋予质检部门可以否决质量不合格物资的入库权力;质检后由仓储公司根据质检结果和请购计划单查验后方可办理物资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并由经办人员和复核人员签字。
(5)退货和折让控制制度。质检和仓储部门在接到收货报竹后,如果经检验确认所购物资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购货单要求,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和供应商,并负责要求供应商补足数量或等待处理;退货时要填写退货记录,由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联系退货,若已经办理入库的要办理退库手续并由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监督;建立折让制度,当企业在得到对方授权人的承诺批准后,确认由采购部门负责应享受的折让金额,并填写借项凭证及时通会计部门调整应付账款。
(6)付款及应付账款控制制度。防止未核准的款项被支付,保证收货之后再付款,在资金不紧张时应做到及时付款,以维持企业的信誉度;会计人员要定期核查应付账款的明细账,付款的会计记录要完整全面,特别是折扣的记录要明确。控制要点包含:应付账款的总账和明细账,折扣交易的入账记录;与供应商的对账单核对。
二、物资采购内部审计实施要点
(一)内部控制的初步评价与关键控制点主要包括:
(1)内部控制的了解与初步评价。通过对公司的基本情况的调查了解,内部审计人员首先需要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是否良好;是否属于合法、正当的经营企业,进一步了解其关于采购付款环节的内部控制程序,考察公司在该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程序设计是否齐全、合理,整个循环是否由清购、订购、审核、验收与保管、编制应付凭证、会计处理、付款等环节构成。请购单审核是否符合公司采购计划,是否经相关主管人员签字审批等程序后,采购部门根据合同规定的请购单编制连续编号的订购单并报审核部门审批,订购单经审核批准后,向供应商发出订货要求,(若数额较大)签订正式合同,所购货物运到公司后经过验收部门负责验收之后方可入库,记账,付款等环节都有相应的凭证和处理手续。内部审计人员认为公司采购付款循环的内部控制较小,可以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测试。
(2)内部控制关键的控制点。从整个循环来看,关键的控制点有:采购计划市批、签合同、验收货物、付款结算的审签、记账和对账、稽核等。针对关键控制点设计内部控制调查表,对内部控制设置情况进行调查,其它调查表的设计也同样针对内部控制设置情况而设计。
(二)内部控制的符合性测试符合性测试可采用观察法、检查凭证、实验重做法等方法,主要程序包括:
(1)请购和采购环节的符合性测试。通过测试检查公司请购单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授权人员的签字,数额计算是否正确并有审核、审批手续;订购单上的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有公司稽核部门的复核标记,订购单上是否有相关采购人员和主管人员签字,合同与请购单、订货单是否相符合,查明细账与总账:等财务记录是否相符。比如,发现没有制定公司的采购计划,订购数量控制不够严格,则可认为公司的订购和采购环节对订购数量的控制薄弱。
(2)检查验收保管环节的符合性测试。审查测试物资验收单是否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金额计算正确,验收单连续编号,并有主管人员签字和审核标记,需要技术鉴定的有技术人员签字,验收单交送给购货和财务部门是否及时;货物在入库时均按要求填写入库单,入库单与验收单一致,针对某一时间物资入库情况核对没有发现问题;保管与验收职责是相分离的由不同人承担,货物管理程序严格,从而可以有效减少不经授权所导致的采购与盗用的风险问题。
(3)编制应付凭证和账务处理环节的符合性测试。公司编制的凭单与其所附支付凭证内容要求一致,票面金额计算要求正确,付款凭证的连续编号均有授权人员签字;应付账款明细账记录清晰,每一笔记录对应的记账凭证都应附有经批准的原始凭证,而且原始凭证的内容与记账凭证的记录相一致,每月的明细账与总账核对相符合,应付账明细与供应商对账单定期对账,与应付账款对应的资产账目没有发现异常,则说明该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良好。
(4)付款环节的符合性测试。审查测试公司对支票签发的内部控制情况,检查支票存根编号是否连续,金额、日期、供应商等名称与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应付账款明细账核对相符,数量价格计算正确;所检查的每张发票是否都与相应的原始凭证相符,对有折扣条件的发票和财务处理记录详细,享受的折扣采用冲减财务费用的方式处理并符合要求,作废的票据均盖有“作废”印章。
(三)审计结论与风险评估通过以上的审查与测试,可以认为采购付款循环所涉及的有关交易与账户的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如果能够达到公司对该循环业务的控制目的,财务处理符合程序且基本正确无误,能保证财务报表按正确的会计期间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企业关于该业务循环的内部控制风险水平较低,则可以对内部控制给予较高的信赖。
三、加强企业物资采购内部审计的建议
物资采购是对企业物资采购活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应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物资采购是最容易出现问题而又不被重视的环节,同时又是内部审计中最薄弱的“盲区”和难点。在日常实际工作中,重视和强化物资采购的内部审计是十分必要的。
(一)加强内部审计的职责和地位一个有效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保证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所以,要使内部审计部门真正成为企业内部有效的监督、管理、咨询部门,促使企业国企建立一个有效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尤其是确立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律地位,国家应为内部审计创造良好的建设、发展环境,树立内部审计的权威地位,真正让内部审计成为企业自身发展、加强经营管理的内在需要,充分发挥审计在物资采购中的作用。
(二)完善内部控制由于受托责任的产生,才有了委托者及其他第三方对受托者的审计监督。审计监督是确保受托责任有效履行的手段之一,是一种落实受托责任的控制机制。加强和完善对企业物资采购活动的监督控制,一是可以保证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二是可以促使受托者千方百计完成受托责任,其中包括建立内部控制,重视内部审计工作。例如,通过加强和完善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目标是否实现,企业财务会计及其他信息是否真实可靠,法律法规、财经法纪是否切实得以履行。
(三)优化企业内部审计的工作环境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环境,可以分为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企业内部审计的外部环境是指企业内部审计所处的特定时间和外部空间的总和。外部环境是所有企业内部审计所面临的特定的社会条件和物质条件,是任何单一的企业都无能为力改变的环境因素。企业内部审计的内部环境,是指企业内部审计所处的特定的时间和内部空间的总和。相对于企业内部审计的外部环境来说,它属于微观环境。
(1)设置独立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物资采购审计。无论是执行何种审计,最关键的在于具有独立性,能按规定的职权办事,不受干涉,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公正和客观。相对于其他类型的审计,物资采购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的好坏上依靠管理当局的重视程度和所赋予的权力大小。因此保持单位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首先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在单位的组织上有较高的地位。在物资采购审计中,内部审计是企业健全自我监控自我约束机制、保障所有者权益的手段,是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其组织地位应是超然独立于企业的其他管理部门。
5.采购审计报告 篇五
审字2011年第[001]号
对A公司采购部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审计部工作安排,审计人员于2011年1月3日-1月28日对A采购部进行内部审计,本次审计重点是对采购部门现阶段的采购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揭示其中存在的控制风险,完善公司采购供应流程,促进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提出可行的建议和改善措施。
一、基本情况:
(一)、采购部现有员工4名,其中含部门经理一名、采购员两名和采购文员一名。主要负责全公司物料、固定资产等采购及供应商管理工作。采购部提供合格供应商名录31位,其中2010年引进新供货商3家,淘汰2家。采购部提供原采购管理规定文件一份,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一份(文件号;GLCG-001),文件未注明制订日期,经对采购流程测试,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
(二)、根据采购部提供的数据分析,2010年采购部共完成采购量8,817,901.89元,其中采购量最大排序依次为柴油类、汽车类、轮胎,汽车配件,这四项合占2010年采购量总额79.57%,具体明细见下表:
(三)、2010年A公司主要物资单价均出现大幅度涨价,2010年柴油价格全年涨价幅度为32.8%,双线1100R轮胎价格涨价幅度为26.10%。柴油、轮胎每月平均单价见下表:(如当月有不同单价时,取其平均单价,单位:人民币元)
二、内部控制制度方面:
1、供应商管理薄弱。
审计情况:
对于供应商管理,采购部除了提供一份电子版供应商名单,未见到任何其它供应商管理资料,如供应商档案、供应商调查表、考核记录等。鉴于以上情况,我们无法对采购部关于供应商管理工作作出评价。
审计建议:
1、制定供应商准入标准、评选流程,供应商资质确定应经过总办批准方可引入。
2、制定供应商考核标准,定期对供应商实行考核并实行分类管理,考核部门应由采购部、财
务部、仓库、各物料使用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
3、建立供应商资料信息库,完善供应商档案。
4、与供应商签订反舞弊协议和提供舞弊举报方式。
2、采购询价与定价缺乏监督,价格合理性缺乏支持。
审计情况:
① 未保存书面询价记录,也未保留供应商报价单。对此采购人员回复:有做口头报价但未留下书
面记录报价价格。价格合理性缺乏足够支持。
② 采购定价未经有效审批。采购价格是采购管理的重点,但是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审计价格
核准未经过管理层批准。对于采购部在采购过程中既未保存询价记录,也未对其实行有效审批,我们认为采购流程存在重大缺陷,也容易产生采购舞弊现象。
③ 与供应商未签订订购单,双方权利义务不明晰。采购过程中采购部既未与供应商签订订购单,也未签订书面合同,对供应商付款方式、发票约定、品质保证只有口头约定,财务部无法对采购实行有效监督,同时如与供应商发生纠纷也无法保证采购方之利益。
④ 柴油价格涨价与市场反馈信息不一致。
2010年A从中石化分公司购入0#柴油583.18吨,金额合计4,56,232.24元,当年价格浮动共18次,其中上调15次,下调三次。2010年4月价格上涨三次,例:4月1日单价6830/吨,4月8日单价6880/吨,4月16日单价7030/吨,柴油单价波动与国家调控柴油价格相关政策明显不符。另由于未向供应商下订单且未订合同,对于柴油结算单价究竟是以下订单日、送货日、入库日哪日价格为准未有确定,无法约束供应商结算价格,未为公司争取更大效益。
⑤ 询价与确定供应商属于不相容职务,目前采购部询价与确定供应商全部由一个人完成操作,属
于内部控制缺陷。
审计建议:
1、采购定价经过恰当的询价程序(一般不低于三家),并有书面的询价记录,采购订价需经过适当
管理层审批。
2、订购单是采购流程控制的重要单据,定购单上必需注明品牌、规格、付款方式、发票提供方式
等,经过相关领导审批后,一联交财务部留存,财务部凭订单方可与供应商结算货款。
3、制定物资基准采购价格,对于采购价格超过基准价采购部应进行市场调查证明其合理性并经有
效审批后方可签订订单(合同)。基准采购价格应定期更新。
4、对于柴油在同月内出现三次涨价事宜,请采购部在收到审计报告后一星期内作出相关调查,并回
复审计部。
5、建议询价与确定供应商职务相分离。询价与确定供应商不应由同一人担任。
3、物资验收责任不明确,未经有效验收已办理验收入库。
审计情况:
审计部通过对2010年入库单进行检查,发现收料单无验收人签字现象普遍,如购电脑一体机(收料单号00000583#)无IT部门验收;资产验收单(无编号)购直流焊机一台单价3500.00元,品质判定栏空白。对采购入库物资无专门人员对此检验,质量难以保证。
审计建议:
1、采购部应针对物资类别确定相关验收部门,验收部门需详细核对订购单、送货单,核对送货单与订购单上品名、规格、数量是否一致,验收无误后仓库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仓库有权监督验收人员验收货物,对手续不全者仓库可拒绝办理入库手续。
4、采购合同管理防范风险意识不够。
审计情况:
月结供应商均未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未附有合同审批记录表。采购部现保管的15份合同中只有一份附有合同审批记录表,其余均未见到合同审批记录。
审计建议:
1.对应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应及时补签合同,采购合同签订必须遵守集团合同管理制度,依据审批
后方可签订合同。
2.建立合同台账,整理成册,妥善保管。
5、零星采购较为混乱
2010年采购部零星采购948,031,75元,占2010年总采购量11.61%,零星采购比例过大。部分零星采购无发票、无收据,大额结算也采用现金支付,违反《现金结算管理条例》。而且由于零星供应商散乱、差参不齐,对于质量未约定保修期限,一旦出现问题难以追究供应商责任。
审计建议:
1、财务部在与供应商结算时,应尽量采用支票或汇款等结算方式,减少现金结算比例。
2、零散采购实行采购信息注册备查制度,有关采购品名、数量、商标、价格、厂家名称、采购地
点、联系电话等信息要详细进行登记。
6、采购请购阶段较为规范。
目前请购流程为:各部门填写物料申请计划单-部门经理审批-仓库核实库存-副总审批-下单采购,这部分执行较好,均经过有效审批。但也有不足现象,如物料申请单有涂改单价、金额现象,另请购单有未计划采购而订购过多现象,如2010年1月14日天津办申购过磅单10000本,金额16500.00元,属于请购过多呈在积压库存现象。另单据管理混乱,未对请购单进行登记管理。
审计建议:
1、采购部制订请购审批流程、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各部门做好预算管理,根据实际做好请购安排。
2、请采购部在两星期内对所有的单据进行事理、整顿,并进行归档形成档案备存。
对以上发现问题及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请相关部门将整改时间、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在2011年2月15日前报审计部备案。附:《落实审计建议计划表》(模板)
集团审计部
审计报告日:2011年 1月27日
6.政府采购审计(终稿) 篇六
郑州市审计局课题组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自1996年在我国开展以来,对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节约财政资金、抑制腐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在此基础上,九届全国人大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并从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国全面推行。特别是加入WTO后政府采购市场将进一步放开,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府采购制度,已成为财政管理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为此,加强对政府采购的审计监督,不仅能有效保证政府采购制度的正确实施,而且对促进我国政府采购活动的深入健康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政府采购审计的重要性
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是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对权力制约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政府采购法》继《审计法》之后赋予审计机关的又一项新的重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对于完善审计法规制度,扩展审计职权范围,创建新的审计监督机制,促进审计人员的知识更新等都将产生积极影响。其重要性主要表现在:
(一)对政府采购审计有利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政府采购是实现公共资源优化配臵的有效手段。长期以来,由于缺乏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很不规范,铺张浪费现象普遍存在,滋生腐败问题相当严重。
鉴于此种情况,新颁布实施的《政府采购法》明确指出,政府采购相关单位在建立健全相互监督、制约机制的基础上,必须接受政府主管机关、审计和监察机关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并在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这不仅在法理上与《审计法》实现了成功对接,形成了相互映照,而且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审计监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采购审计提供了法律依据,必将对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促进规范化运作,遏制采购活动中的腐败现象发生,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益等,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
(二)对政府采购审计有利于完善审计监督机制。由于我国政府采购起步较晚,《审计法》和实施条例均未对政府采购做出明确的审计规定,只能依照《审计法》第二条关于对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的规定精神对其实施审计监督,既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持,又极易产生审计风险。《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实施,不仅理顺了关系,明确了审计监督职责,而且又进一步扩展了审计监督的范围。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都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同时,根据该法第二章的规定,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机构等。其中该规定所指采购人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都属于《审计法》规定的审计范围。但《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没有作出国有或非国有的规定,而且随着政府采购范围的日益扩大,供应商包罗社会各类群体,既有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又有个体、私营、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等。按照《审计法》规定,当供应商不是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时,不属于审计监督的范围。在这种情况 2
下,《政府采购法》在立法方面着眼大局和最新世界经济发展趋势,赋予审计机关对供应商的审计权,既是对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内容、范围的重大突破,同时也给审计机关出了一道崭新的课题。我们必须下大力进行深入研究,并切实采取措施,尽快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努力完成《政府采购法》赋予审计机关的这一特殊任务。
(三)对政府采购审计有利于探索绩效审计的新途径。随着政府采购业务的不断发展,政府采购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愈来愈大,巨额的资金和复杂的政府采购活动,都必须以追求效率、效益、利益最大化为目的。为此《政府采购法》第一条就明确规定,该法的立法目的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这就要求审计机关必须从讲求效率、效益和公共利益出发,通过绩效审计,规范财政资金预算管理,确保政府采购制度在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环境中运作,从而达到加强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上述目的最佳途径,就是要通过绩效审计监督,充分揭露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不合法、不规范行为,以及可能出现的收受供应商回扣、虚报采购项目、骗取贪污采购资金等腐败问题,从而达到提高政府采购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的目的。
二、当前政府采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国家审计署2002年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审计和审计调查的通知精神,我局在安排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任务时,同时安排了政府采购审计调查。通过开展审计调查,并广泛查阅审计报刊有关政府采购的审计信息资料,发现有的地方还未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购买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商品,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有的地方虽然实行了政府采购制度,但 3
由于机构不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不完善等,政府采购随意性很大,甚至走了过场,致使政府采购变成了“定点采购”,不仅没有发挥“阳光采购”应有的效应,反而滋生了“采购腐败”,助长了市场特权和行业垄断,最终影响了政府采购的质量和信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审计调查中发现,有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没有单独设立,有的由财政部门临时抽调成立一个松散的临时性机构,人员组成不稳定,职责界定不明确,不能很好地协调处理政府采购需求、预算、计划与运行等方面的关系,基本上未能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能;有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甚至与采购机构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既承担管理和监督职能,又直接从事政府集中采购活动;有的本应由专门机构集中支付的政府采购贷款也由政府采购机构承担;有的为了图省事,干脆搞“三合一”办公,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机构及采购人,从招标、评标、签订合同到采购、验收,实行“一条龙”工作制,不仅不能形成“公开、公平、公正”和相互制约监督的机制,而且极易产生“暗箱操作”、滋生腐败等问题。
(二)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约束不力。由于政府采购机构不健全,影响了配套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虽然有的地方建立了相应的制度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贯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比较普遍。在采购组织管理方面,有的预算观念不强,计划性差,往往以部门预算代替采购计划,使政府采购机关不能及时掌握各部门所需产品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采购信息,难以形成批量采购计划和统一的采购流程。在确定采购方式方面,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的观念不明确,评标委员会组成不规范,评标过程不严谨;采取其他采购形式的不及时报批,达到“门槛价”以上数额的采购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采购项目验收手续不完备甚至无手续等。在执行采购程序方面,4
“三无”现象,即无政府采购预算、无政府采购计划且无主管机关监督的问题比较普遍,且随意性大;先采购后立项以及无预算或超预算采购现象比较多;采购基础管理比较薄弱,缺乏采购台账管理制度,多数项目未设臵采购台账;采购档案管理制度薄弱,采购计划、项目、招投标手续及产品验收档案资料不全;采购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政府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潜伏着巨大的采购风险。
(三)政府采购规模小、范围窄、品种单一。据有关资料统计,国外发达国家的政府采购规模一般为国内GDP的10%以上,或为本国财政支出的30%左右。据资料显示,我国2002年的政府采购规模约1000亿元,仅占国内GDP的1%左右。目前,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省直辖市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的部门仅占30%左右,有的甚至更低,且参与政府采购的项目基本上都是电脑、汽车、办公机具等极为有限的一些货物类商品,而财政投入较大的服务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还没有开展政府采购,因而限制了政府采购的规模,使采购规模占财政支出比例偏低。加之某些地方在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监督等方面缺乏刚性,致使某些部门为了局部和小团体利益,有意逃避政府集中采购,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采购规模的扩大。另外,一些地方政府常宥于局部利益而强制各采购人购买本地产品,大型工程也由本地区自行承建,而不考虑价格、质量、技术力量等因素,阻碍了全国统一采购市场的形成,不利于企业在竞争中成长,也不利于政府采购事业的正常运行和向纵深发展。
(四)采购人员素质不高,专业化人才匮乏。政府采购政策性强,监督管理难度大,程序操作比较严格,涉及商业贸易、谈判技能、产业政策、国际惯例等诸多领域的技术和知识,要求政府采购人员不仅要通晓相关的 5
法规政策和采购业务技能,包括招标、投标、评标方式方法的选择与运用,有关采购合同条款的特殊要求,采购技巧的开发和运用,采购风险的预防与化解等。同时,还要熟悉国际贸易的政策和规则,掌握国内外市场动态及相关专业知识。但据我们了解,目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机构专业人才数量短缺和素质偏低的现状与政府采购的快速发展矛盾突出,也是导致操作不规范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在评标专家库和供应商库的开发建设等基础性工作方面还十分薄弱,也程度不同地影响了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益。
三、政府采购审计的对象和主要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审计应包括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各当事人及采购活动的全过程。据此,各级审计机关要把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监督作为财政资金审计的重点之一,明确审计的对象和主要审计内容,并依法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一)政府采购审计的对象。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审计的对象包括: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及有关的政府采购活动。其中政府采购各当事人包括:采购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政府采购机构、供应商(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股份制企业和个体、私营、合资、外资企业)等。
(二)政府采购审计的主要内容。政府采购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商品和劳务的需求方、供应方及采购活动的组织方等多方利益关系,涉及面广、政策性和专业性强,审计监督的内容相对复杂。按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系,结合政府采购方式及实施程序,政府采购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4个方面:
1.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审查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履行职责及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编制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层层编制,并报经人大批准;采购人是否将应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全部纳入采购计划;采购活动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是否存在无计划、超计划采购的行为;追加政府采购支出是否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有无随意追加支出的行为。二是调查政府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采购项目结余款项和政府采购资金账户的管理情况;三是审核政府采购资金筹集、支付和管理是否合规合法。属财政资金的,是否按规定由财政部门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属非财政资金的,是否由采购人直接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有无挤占挪用其他专项资金,有无截留转移等问题。
2.对政府采购机构进行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审查开展政府采购的管理情况,其中包括内控制度建立情况、政府采购的规模、采购方式、采购程序、采购合同的签订等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采取邀请招标等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有无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问题。二是审查政府采购活动程序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和招投标、评标程序是否合法、规范;招投标过程中有无招标人向他人透露标底或与投标人恶意串通谋取中标,以及招标人与采购人或供应商串通搞虚假招标等“暗箱操作”行为。三是以采购项目档案为基础,审查项目采购准备、采购程序执行、采购合同的履行及项目采购成本等重点环节,是否符合低成本高效益原则。如有必要,可对相关单位进行延伸审计。四是审查财务收支情况,包括政府采购专户的收支及管理、投标保证金收支及管理、自身的财务收支等是否合规合法。
3.对采购人进行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审查采购人是否编制政府 7
采购专项预算,是否按规定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向采购机构报送采购清单等;二是审查采购人是否对供应商交付的产品数量、质量进行全面验收,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是否作违约处理,限期由供应商更换,并按合同负责赔偿损失。三是审查经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实行自行采购的项目,其资金来源是否合规,有无挤占、挪用其他资金等现象;采购资金支付是否合规,有无超预算或未按合同付款的问题;采购资金效益是否符合低价高效原则。四是审查自行采购活动中,有无虚报计划,重复采购或与供应商串通搞虚假采购,骗取政府采购资金。五是审查采购档案是否齐全,有无采购计划或自行采购批复手续,有无验货手续、产品登记记录和采购账务,有无自行处臵、变相调剂、变卖或报废产品等问题。
4.对供应商进行审计。《政府采购法》赋予了审计机关对供应商审计的任务,其中既包括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供应商的审计,也包括对个体、私营及外商企业供应商的审计。其主要内容有:一是对供应商的企业信誉及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审计;二是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审计,检查是否与合同签订的交货日期、数量、质量、价格相一致,有无超期供货,有无数量、质量、价格不符等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把问题查深查透。
四、政府采购审计的主要方法
政府采购审计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都很强的综合性审计监督,不同于以往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因为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机构没有会计资料,如果仍按照传统的审计方法,就难以完成任务。通过我们近年来的实践探索总结,除了运用内控制度测评、审计抽样和分析性复核等行之有效的审计方法外,还要结合政府采购自身的特点,追踪采购活动每一个重 8
要环节,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方能取得预想效果。以下仅介绍几种简单的政府采购审计方法,与审计同仁共同商榷。
(一)从政府采购程序出发,确定审计的重点和内容。《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都做出了明确规定,《预算法》、《招标法》、《合同法》的相应条款都适应于政府采购。审计机关在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审计时,首先应审查政府采购活动的每个环节是否符合上述法规确定的相应程序。在认定政府采购执行程序无误后,以政府采购资金和采购货物流向为审计重点,并由此确定审计监督的内容,从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审批,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到对采购产品的验收,逐项进行审计,不仅提高了审计效率,同时也提高了审计质量。
(二)从政府采购机构审计入手,分别对相关环节进行全面审计。任何政府采购行为,都同时涉及了供应商、采购人和政府采购机构以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其中政府采购机构处于关键位臵,直接影响着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因此,紧紧抓住对政府采购机构审计这一重要环节,只要对其接受采购人委托、制定招标文件、组织招投标到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等方面进行审计,就不难发现与其紧密相连的其他方面的问题,有利于对政府采购进行全面审计监督。
(三)以政府采购费用审计为切入点,分别对与供应商有密切来往的单位进行审计。在政府采购中,不排除下列行为的存在:即供应商向采购人、政府采购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政府采购机构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采购人提出虚假采购申请并付诸实施等,这些都是法律严格禁止的舞弊行为。发生这些行为必定会有相应的费用支出。审计机关可从这些费用支出中寻找到疑点,以 9
此作为深入审计监督的切入点,其他方面的问题就会随之暴露出来。
(四)以政府采购档案关联审计为突破口,逐项审查政府采购资金的收付情况。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政府采购监督部门、采购机构、采购人对政府采购项目的每一项采购活动,都有一整套采购文件,其中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这些文件,依照法律规定,应自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要保存十五年,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因此,可以说这些采购文件是最为原始、真实、全面、完整的,最能反映政府采购活动全貌的证明材料。同时,政府采购活动必定伴随着采购资金的收付和流动,采购资金的任何变动应该是与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和记录相衔接的,能两相印证,将它们结合起来审计,可及时发现问题,确定审计重点,并能有效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五)以综合效益审计为最终目的,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水平。关注政府采购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政府采购法》的最终目的。因此,审计机关在对政府采购审计时,要把政府采购的产品、货物的利用是否充分、有效,是否提高了工作效率,是否切实加强了财政支出管理,是否节约了财政资金以及是否促进了政府职能的实现和宏观效益的发挥,作为绩效审计的重点内容,其评价的具体办法是:在获取同类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确保采购货物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对相关指标进行量化比较,计算出节约率,一般按照“节约率=(市场批量金额-中标金额)/市场批量金额”的公式计算;对于专项建设项目节约率,一般按照“节约率=(标底金额-中标金额)/标底金额”的公式计算。节约率在10%以上者为优;节约率在5_9%的为良;节约率在1-4%的为一般;节约率为负数者要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据此对政 10
府采购活动的效益性进行评价,往往能够收到比较满意的效果。
五、强化政府采购审计监督应采取的措施
近两年来,地方审计机关和审计署派出机构已对政府采购进行试点审计,取得了初步效果,积累了一定经验。但由于现行的政府采购制度尚不健全,预算管理、行政事业会计制度不适应政府采购的特殊需要,存在法规滞后、体系不完善及立法技术粗糙等问题,使审计缺乏定性依据。另外,由于开展政府采购审计的经验不足,缺乏全国统一规范和精通政府采购审计的专门人才,一些技术性问题尚处于摸索阶段,相应的审计技术方法难以确定,特别是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标准不明确,成为政府采购审计工作中的难点和亟待研究的问题。针对政府采购审计工作面临的困难,提出以下应对措施:
(一)积极探索,尽快出台政府采购审计规范。目前绝大多数审计机关对政府采购审计还处在探索阶段,普遍把政府采购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内容,依据审计程序对政府采购的全过程、全部资金进行审计。但在审计的重点、方法和结果报告等方面却不尽相同,这对落实政府采购审计工作任务极为不利,必须引起各级审计机关的高度重视。一方面要加大研究探索力度,特别要积极探索对股份制企业及个体、私营、合资企业供应商及国外供应商审计的新路子;另一方面要尽快制订切合实际的政府采购审计办法,经过反复实践和修改后,正式出台政府采购审计准则,规范审计行为,努力完成《政府采购法》赋予审计机关的这项新的任务。
(二)加大政府采购审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鉴于政府采购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尚处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阶段,面对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大量出现,各级审计机关必须加大审计力度,除继续把政府采购财政支出资金来源和拨付情况列入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必审内容外,还要把政府 11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机构、采购人、供应商、中介代理机构纳入审计监督范围,不留“死角”或“盲区”。同时要把对政府采购审计的情况在“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中予以反映,提高政府采购审计的地位。特别是行政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部门应结合项目审计,对应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实行政府采购,而采取其他方式逃避政府采购的项目,要及时查明原因,大胆揭示问题,并及时向各级政府反馈情况,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向深层次发展。
(三)采取多种手段扩大审计影响,全面提高政府采购审计监督力度。政府采购审计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同时又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级审计机关要充分利用审计信息、简报、审计要情、审计结果报告和向社会公示等多种手段,多渠道地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反映政府采购审计结果,提出改进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采购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建立。
(四)加强审计人员业务培训,造就一支适应政府采购需要的审计队伍。政府采购涉及众多单位,情况十分复杂,且法律性、政策性、专业技术性都很强。要搞好政府采购审计监督,就必须对现有的审计人员进行培训。当务之急,除了要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投标及合同法等法规外,还要熟悉采购专业、产品质量、价格、技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掌握相关的外贸知识和国外政府采购动态,特别是WTO制定的《政府采购协议》方面的知识,不断开拓视野,提高综合素质,才能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的政府采购审计监督工作的需要。
课题组长:段道湍
成 员:段道湍、刘晁煜、王化伟、李豫平 2004.6.10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6.29颁布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02]53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规程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库[2000]11号
4.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库[2000]7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
6.刘大贤等浅论政府采购的监管机制 《审计理论与实践》2002.1 7.康 燕:浅议政府采购审计《审计理论与实践》2002.5 8.沈永贵等:加强政府采购监督 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审计理论与实践》2001.3 9.王 璐:政府采购审计的目标和方法《中州审计》2003.1 10.田 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审计报》2003.2.21 11.王 刚: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浅析《政府采购法》关于审计机关审计权限的规定与扩展
7.物资采购管理审计研究 篇七
内部控制属于管理范畴, 是企业管理现代化的产物。 只要存在经济活动和经营管理, 就需要有相应的内部控制, 它贯穿于企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对于促进国家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内部控制既是被审计单位对其经济活动进行组织、制约、考核调节的工具, 也是审计人员用以确定审计程序的重要依据。 随着内部控制的产生和发展, 审计工作从详细审计发展成为以测评内部控制为基础的抽样审计。在现代审计的发展过程中,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视与信赖, 完善了审计职能,提高了审计效率。
二、企业采购与付款循环内部控制审计的意义
采购与付款循环业务是外部商品和劳务的购置和付款过程, 是存货流动的起点, 是影响资产增加和现金支付的重要环节, 该业务环节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 它主要涉及采购、验收、储存、会计等部门,具有与生产经营活动联系密切、 业务发生频繁和容易产生管理漏洞等特点。根据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 应该将各项职能活动指派给不同的部门或者职员来完成, 以确保业务处理的正确可靠。因此,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采购与付款循环的内部控制制度, 防范和化解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 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健康发展。
采购与付款循环审计是财务报表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采购与付款循环内部控制的审计,能够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 找出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并能够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因此企业采购与付款循环内部控制的审计是实质性程序的基础。
三、采购与付款循环主要内部控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采购与付款循环的主要内部环节应该包括:(1)仓库或者资产使用部门根据需求,经过授权批准后提出请购。 (2)采购部门在收到请购单后,对经过批准的请购单发出订购单。 对于大额的、重要的采购项目,应采用招标竞价的方式来确定供应商,以保证供货的质量和及时性。 (3)验收部门检验所接受货物的数量和质量与订货单上的要求是否相符,编制一式多联的验收单。 (4)仓库对于验收合格的商品组织入库,填写入库单,仓储区应相对独立,限制无关人员接近。 (5)仓库验收货物后,应该核对购货单、验收单和供货发票的一致性,确认负债,编制付款凭单,送交会计部门,以编制有关记账凭证、 登记有关明细账和总账账簿。 (6)会计部门在收到付款凭单后对有关单据的内容逐项进行核对后编制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经过编制凭证以外的其他人员审核后, 由记账人员据以登记应付账款明细账、 预付账款明细账和存货明细账以及货币资金明细账等。 (7) 付款部门收到付款凭单后,认真核对付款凭单和附件,按照付款凭证上标明的付款日期支付货款。(8)月末时,应由供货方向购货方寄送卖方对账单,双方应及时对账,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采购与付款循环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有:一是计划外盲目采购或构建固定资产, 造成资金的挤压和低效使用;二是混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挤占生产成本行为;三是通过多提少提折旧,调节费用,从而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四是利用固定资产清理截留转移企业资金;五是为降低资产负债率可能隐瞒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六是应付账款清理工作不及时,长期挂账。
四、采购与付款循环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
(一)了解和记录采购与付款循环业务内部控制。 审计人员采用查阅被审计单位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 口头询问或现场调查等程序, 了解被审计单位采购与付款循环业务的内部控制,运用编写内部控制说明、设计调查表法和绘制流程图等方式, 确定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及控制目标。 审计人员以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为目标, 确定每一个具体目标的有效控制和薄弱环节, 并对每一个控制目标的控制风险做出初步评估, 同时制定对哪些控制实施符合性测试的计划,以进一步开展交易和余额的实质性测试程序。
(二)采购与付款循环业务内部控制的符合性测试。(1)检查企业有关岗位责任制度等文件, 检查购货与付款循环的业务分工是否合理, 并实地查看业务分工的执行情况;(2)从采购部门的业务档案中抽取购货合同或订货单, 查明是否附有请购单或其他授权批准的文件;(3)检查大宗商品是否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供货商, 并检查执行情况;(4) 核对采购合同上确定的价格、 付款日期与财会部门核准的支付条件是否一致;(5)检查合同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查, 核对卖方发票上所购物品的数量、规格、品种与合同是否一致;(6)抽验部分付款凭单,检查其是否附有请购单、订购单、验收单,付款凭单和验收单是否连续编号;(7)核对采购合同、卖方发票、验收单和入库单是否一致;(8)检查企业月末对账制度的执行情况, 以及对不符情况的处理程序;(9)检查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是否定期进行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根据上述测试所取得的证据,审计人员重新评估控制风险水平, 根据重新评估的结果, 确定哪些业务环节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需要实施详细的审计程序;哪些属于健全的部分,可以减少审计程序。 通过对购货业务内部控制的测试和评价, 就可以确定实质性测试拟信赖的程度。
五、采购与付款循环业务内部控制的审计内容
采购与付款循环业务内部控制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1)物资采购计划是否为单位所需要购买的物资、设备,采购计划是否具有合理性, 采购资金的来源及到位情况。 (2)物资采购方式和程序是否合理、规范。 审查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范围、方式、程序和文件,投标的条件和招标纪律等,评标、定标的合理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供货方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3)物资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采购项目是否符合立项审批, 物资采购合同的要件是否齐全, 采购物品是否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产品技术标准,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货期限、验收方法以及结算及付款方式等条款, 在合同中是否予以明确规定。 是否明确了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有违约行为时, 责任承担的方式和标准。 (4)物资采购验收入库环节完好性和正确性。 查验交货产品是否和合同规定或样品的规格、型号、质量、技术参数、价格相同、入库数量和质量与合同订购数量和质量相吻合。(5)物资采购的货款结算是否合规、正确。 检查物资验收、 入库手续是否齐全,产品单价、结算方式是否与合同相符,发票构成要素是否齐全,金额计算是否正确。 (6)物资设备采购的使用效率是否充分,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设备使用是否有详细具体的运行记录;物资设备的使用效能、效果是否符合采购立项的要求,使用效益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使用部门是否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实施规范管理。
六、当前采购与付款循环业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当局内部控制意识不强。单位没有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未能及时开展内部控制业务培训,未能及时全面掌握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资产和债务、基本建设、经济合同管理、会计核算等各项规定以及单位相关的内部制度,对经济活动的重要环节未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缺乏内部监督机制,虽然在外部和内部审计中发现了本单位存在的财务风险,但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有的单位缺乏岗位责任制和议事决策机制,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有效分离机制不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人员轮岗制度没有得到有效实施。
(二)采购的组织管理机构不健全。采购机构组成不稳定, 职责界定不清晰, 因此不能很好地协调处理采购需求、预算、计划与运行等方面的关系,难以承担采购管理的责任。部分单位分散对外采购,不能形成整体和批量采购优势,造成采购资金的浪费和流失。
(三)物资采购价格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大多数物资管理部门虽然设立了采购物资价格管理岗位, 配备了专兼职物资采购价格管理人员,但所配备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数量不能达到管理的要求, 对供应商提供的一些技术含量较高、 金额较大的设备物资的定价是否合理无法作出判断。
(四)采购合同或协议不规范。 采购合同或协议条款权责不清, 审批程序不当, 或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贸易政策,导致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
(五)部分业务供货在先,采购价格备案在后。 物资采购的实际操作程序为: 通知供货→验收→议价→签订合同→付款,而且物资验收这项工作在工程竣工阶段时才能得到签认,这种做法使得采购制度未能发挥事前控制作用。
(六)定价方法简单。 物资采购价格管理人员不论价格是否合理均要与供货商“砍价”,这种定价方法认定价格依据不充分, 供应商摸准砍价规律后,会采取高定价策略,这些会直接带来物资采购价格偏高的问题。
七、 改进采购与付款循环业务内部控制审计的策略
(一)提高物资采购审计人员队伍素质。这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关键。采购业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举足轻重,要求采购审计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良好的专业素质和业务工作技能,能够掌握需求分析、采购计划制定、采购洽商、采购合同履行、供应商管理、采购信息管理等工作内容。
(二)推行物资采购集中管理体制。分散采购是大量滋生舞弊的体制性原因。 集中管理是由企业物资供应部门实行业务归口, 统一管理采购业务的制度。大量企业采购管理实践证明,企业实施集中采购, 可以有效发挥规模优势,不仅可以形成经济采购批量、增强议价能力,还能够获得价格折扣,从而降低采购成本, 减少储备资金占用,提高性价比。因此集中采购是堵塞采购过程中各种漏洞的体制性保证。
(三)重视物资采购预算管理控制的审计。 采购计划应纳入采购预算管理,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企业经营指令严格执行。一是审查采购预算部门和权责划分, 按照对称信息的原则,即谁需要谁申请, 制定采购预算方案;明确采购预算的审批权,确保采购预算的合理性;二是审查采购资金管理的控制,主要审计资金使用计划表、资金来源预算,监控采购资金使用过程;三是审查采购预算人员计划,包括预算信息调查人员、资金管理人员、预算编制人员、活动实施人员计划等。
(四)加强对采购方式的审查。 物资采购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公开招标、商业谈判、询价等,以获得合理的采购价格。审计人员应运用经验、知识来具体分析判断被审计单位采购方式选择是否得当,是否节约资金,减少了人力和物力消耗。
(五)审查供应商管理情况。 首先,审查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 是否是在对供应商信誉度评价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的供应商清单, 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核批准后, 确定供应商网络。 其次, 审查采购部门是否按照公开、公正和竞争的原则,择优确定供应商,在切实防范舞弊风险的基础上,与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第三,审查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和供应商确认制度, 被审计单位是否对供应商的资信和经营状况考核评价后, 对供应商进行合理选择和调整, 并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作出相应记录。
(六)评价物资采购绩效。建立涵盖物资采购数量、质量、时间、价格和采购效率绩效指标体系, 对于储存费用指标、实际价格与标准成本的差额、采购计划完成率等指标计算分析;以采购业务的历史绩效标准、预算或标准绩效标准、行业平均绩效标准以及目标绩效标准为参考,对于采购部门和采购人员个人的采购业绩进行评估, 通过分析评价, 找出采购业务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参考文献
[1]秦荣生.审计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2]丁瑞玲.审计学[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3]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审计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0.
[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8.高校物资采购全过程的审计程序 篇八
关键词:高校 物资采购 审计程序
高校物资采购对高校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仪器设备主要用于学校教学及教研工作中,如果学校具有完善的设备设施,就可以促进教学及教研工作发展,提高教学及科研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但高校物资采购过程中常出现不法行为,增加了采购风险。这就需要高校对物资采购进行审计。高校审计部门要严格做好自身工作,严格监督采购环节,保证物资采购工作有效开展。
一、高校物资采购中的事前审计
事前审计过程分为立项审计和预算审计。立项审计主要指检查工作人员是否从本校教学、科研要求出发,购买符合实际需求的仪器及设备,是否了解设备信息;预算审计是指在购买仪器设备前,检查工作人员是否对市场情况进行了充分调研,是否对市场价与预算进行审计。如果发现问题,检查工作人员应重新编制预算,了解预算编制是否包含了全部信息;了解预算有无变化,如果有变化,能否按程序进行调整;了解预算资金是否及时到位。通过事前审计,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采购工作效率,节省资金投入。
二、高校物资采购中的事中审计
事中审计可分为审查招标方式、审查专家资质、审查招标文件、审查公告和开标评标的监督。
在审查招标方式过程中,需要审核以下内容:如果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是否邀请五个以上的供应商前来招标;如果选择竞争性谈判方式或询价采购方式,是否比较三个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如果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是否从正规渠道购买。
在审核专家过程中,需要审核专家人数是否达到标准要求、专家知识与技术水平是否过关。
在审查招标文件的过程中,需要审核招标文件内容中是否对购买仪器设备提出了详细要求,文件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在审查招标公告的过程中,需要审核招标相关信息是否正确,有没有发布出来。
在开标、评标监督过程中,首先,检查工作人员要对招标人进行有效监督,监督招标人是否将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泄漏给他人,与他人恶意串通,进行虚假招标;其次,需要进行开标审计。
在开标审计过程中,需要审核以下内容:招标会议是否如期严格按照既定的程度举行,是否选择了合同规定的招标方式。开标后,招、投标人双方是否不考虑采购方法意愿,随意更改既定内容;招标会议中是否公布预算价,中标价是否合理;投标单位相关资料是否真实。最后,进行评标审计,同时监督评标委员会是否倾向于某方,是否始终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实施事中审计,能有效避免不法行为。
三、高校物资采购中的事后审计
事后审计可以分为合同审计和验收审计。对采购合同进行审计,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经济纠纷。在审计合同的过程中,审核内容包括:检查采购合同签订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检查采购合同条款是否详细,合同文本是否存在偏差;检查采购合同中仪器设备的相关信息,是否与描述一致;检查采购合同中是否提出售后服务等内容;检查采购合同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价格等是否明确。
验收审计可督促采购人员认真做好自身工作,节省资金,节约资源。验收审计过程中,审核内容包括:检查购买仪器性能、型号等相关信息是否与合同规定一致;检查中标人是否将仪器设备配套送达;检查仪器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检查验收单上采购三方是否全部签字盖章。
四、结语
高校物资采购经过严格审计程序,能有效降低采购风险。在事前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做好立项及预算审计,审核采购人员选择购买仪器设备的审核预算是否合理等;在事中审计过程中,需要审查好专家资质、公告、招标文件内容及方式等信息,并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在事后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做好合同及验收审计,审查合同上相关信息是否存在偏差,验收仪器设备是否存在问题。
参考文献:
[1]陆静.新形势下高校内部控制审计的几点思考[J].江苏科技信息,2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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