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办工作总结(精选4篇)
1.评估办工作总结 篇一
区政府绩效评估办年终工作总结
XX年年是我区任务非常繁重的一年。大运申办成功后,我区迎来了史无前例地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前所未有地挑战,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繁重。为切实提高行政执行力,保证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强化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全程监督,我区年初开展了绩效评估工作。龙岗区绩效评估工作办公室于XX年年2月28日正式挂牌。一年以来,在区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绩效评估的各项工作全面铺开并取得初步成果,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领导重视,把绩效评估作为执行力建设的重要抓手。
根据市政府关于绩效评估建设的统一部署,全市6个区及16个市属机关单位今年开始按《深圳市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我区作为评估单位之一,区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把绩效评估工作当作加强执行力建设、推动区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对该项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保证了评估工作的稳步推进。
1、区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强调绩效评估工作的重要性。
在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动员大会上,时任区长余伟良提出,要实行严格的绩效评估、严格的督察督办、严格的责任追究,强力推进政府工程建设全面提速,确保迎大运政府工程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蔡立在42项指标联审会议上强调,我们工作的目的是提高执行力,因此要求政府全体部门都要参与。除了与42项指标相关的部门需按要求实时传递数据外,其他部门要着重落实责任追究,以此保障区政府中心工作的完成。我区作为试点单位之一,要积极参与,勇于实践,敢于探索,努力在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方面做出新的成绩。常务副区长钟新明指出,绩效评估工作对保障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政府行政执行力起到重要作用。我区正处在历史发展的新时期,政府工作千头万绪,各项任务艰苦繁重,这就靠大家同舟共济、群策群力、真抓实干。绩效评估是各项工作抓落实很好的抓手。为此,我区的绩效评估工作,一方面要保证完成市里下达的各项任务,力争始终走在全市前列;另一方面,要对区政府各项重点工作进行督察评估,以使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2、提前一步,绩效评估工作抓得早
XX年市政府下发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六个配套文件(简称“1+6”),强调进一步推进执行力建设,强化对绩效目标的考核。我区深入领会“1+6”文件精神,根据“1+6”文件的要求,从龙岗区实际出发,认真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春节前即制定了绩效评估工作的启动方案。春节后绩效评估工作正式启动,2月28日,区政府召开了龙岗区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动员大会,会上正式宣布我区全面引入政府绩效评估,提高行政执行力,确保我区各项中心任务的完成。
3、讲求实效,绩效评估工作抓得实
⑴区主要领导挂帅,成立绩效评估领导委员会。
为加强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龙岗区政府绩效评估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区长张备同志担任,副主任由钟新明、黄伟、李洪灵同志担任,委员会成员由区委(府)办张荫青、区委组织部陈锦滔、区发改局侯海、财政局李跃飞、人事局李海深、监察局杜楚明、审计局李志坚、统计局黄腾组成。
⑵组织保障到位,迅速落实人员、场地、资金。
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2月28日,我区率先成立了绩效评估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李洪灵兼任。在区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办公场地、资金在2月份即迅速得到落实。办公室在三月中旬从各单位抽调得力人员开展工作,目前共有专职工作人员8名。场地、资金、人员的到位保证了绩效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⑶关注评估工作,区领导多次到绩效办视察。
绩效办开展工作十个月来,区长张备、区委常委蔡立、常务副区长钟新明等多位区领导数次到绩效办视察工作,进行调研,对我区的绩效评估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多次提出指导意见。并要求各单位从思想到行动高度重视绩效评估工作,给予充分的组织保障,形成重视绩效评估工作的良好氛围,以推进各项中心工作的开展。
⑷突出重点,区领导要求对民生实事实行督察、评估。
市、区政府民生实事任务公布后,区委区领导高度重视,交待要认真落实,务必完成。并将民生实事列入绩效办重点关注的考核项目。区属各牵头单位都制定了工作方案,把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至各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并对任务完成的时间、步骤作了安排。作为绩效评估重点关注的内容,绩效办会同区监察局9月中旬对民生实事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现场考察、媒体监督等方式,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民生实事的责任和效能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评估。9月末,以“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为题的民生实事中期检查报告出台,获得区领导的肯定。报告主要内容在《深圳侨报》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引起较大社会反响。
二、求真务实,把基础性、制度性工作做深做细。
2XX年被市政府确定为我市的“行政绩效年”,绩效评估工作在我市、我区尚属“新鲜事物”,面对这份开创性工作,我区绩效评估工作不是被动地等上级的指示和方案,而是主动出击,紧密结合我区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积极探索解决我区实际问题的方法和路径。重点在基础性、制度性工作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果。
1、基础性工作:
⑴区政府部门之间职责交叉、权责不清的问题基本厘清。
以往造成行政效能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权责不清问题,经常出现问题“倒查”找不到责任人。为解决这个问题。绩效办给49个单位下发了《权责不清问题调查表》,要求写出各单位存在的权责不清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43个单位(其中部门30个,街道13个)报上了116条权责不清问题。经各单位和区人事局(编办)的共同努力,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和我区的实际情况,我们对这116条权责不清情况进行了充分调研、反复研究、逐条明确。在十一月十五日,我办会同区编委办、区法制办等部门制定了《龙岗区政府部门和街道若干工作关系及职责指导书》,由区委办秘书科印制下发给各个部门和街道,供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参照执行。这116条权责关系的理顺,将对我区政令的畅通,行政绩效的提高起到十分有效和实质性的作用,即为我们贯彻“1+6”文件规定的“同一个问题的协调会只开一次;二次政令督查仍不能完成任务,将开展过错追究”等措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⑵制定部门责任白皮书并向社会公布。
按照市绩效办的统一规范,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们要求各单位将以下8个方面内容纳入到白皮书中:(1)法定职责和常规性工作;(2)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项目涉及本部门的工作;(3)由本单位牵头的多部门协调性工作;(4)上级垂直主管部门布置的工作;(5)区领导指定的专项工作及各种现场会、协调会所指定的工作;(6)人大政协、基层单位、群众提议的工作;(7)“龙岗民声”专栏及新闻媒体监督的工作;(8)本单位改革创新的工作。全区共有58个单位(其中区属职能部门33个、驻区单位12个、街道13个)均己编制白皮书,经区政府各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区绩效办辑印成册,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和侨报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⑶围绕42项考核指标,各部门专项落实措施并经区政府专题会议联审执行。
各单位在发布白皮书的基础上均按要求制订了《绩效评估工作方案》,通过量化和细化《白皮书》中所明确的各项任务目标来保障总体目标的实现,其中42项指标是市绩效办对全市6区开展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我区要求各部门在绩效评估方案中重点突出42项指标的落实措施,并于4月23日经区政府专题会议联审,确定了我区42项指标的预定指数,己经报市绩效办作为今年的参考指标。
2、制度性工作:
⑴全面建立业务主办人制度。
58个单位在《白皮书》和《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建立部门或系统内部的“业务主办人”制度,即实行三级分工,对全部事项分别明确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小组)、业务主办人(a
b配角制)。“业务主办人”制度以《常规工作一览表》和《临时性工作一览表》的方式体现
。业务主办人制度是我区创新工作的亮点,对我区行政绩效的提高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⑵完善“首问负责制”和“过错责任追究”的执行程序。
我区于XX年年5月15日发布了《龙岗区政府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首长问责暂行办法〉〈深圳市政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深圳市实施行政许可追究办法〉在我区执行过程中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补充通知》对我区的“首长问责”和“过错责任追究”的启动程序、承办单位、调查取证、各单位的相关工作和区监察机关的相关工作等作了具体的规定,为“1+6”文件的贯彻执行扫清了障碍。
今年上半年我区开展过错追究工作己取得明显成效,共收到行政过错投诉92项,进行过错处理的共22人次(其中:通报批评的16人次,责令检查或书面检查的4人次,诫勉谈话的3人次,调离原单位的2人次)。
另外,“1+6”文件的深入贯彻纳入到今年纪律教育月的重要内容,各单位都开展多种方式进行了深入学习。
三、锐意创新,把绩效量化指标纳入全区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加强执行力建设,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采纳了区绩效办的建议,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列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年初制定并公布了《责任白皮书》的58个单位,包括13个街道,其业务类工作一律按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考核。
1把试点改良变为全面铺开
年初,龙岗区政府被列入XX年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对象,我区原定部分单位进行试点。但区主要领导强调,我们工作的目的是提高执行力,要在广大公务员中树立绩效评估的理念,增强政府部门及其公务员的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提高工作绩效,降低行政成本,推动区政府中心工作的开展。因此绩效评估工作,政府全体部门都要参与。所以我区的政府绩效评估工作从开始就是一步到位、全面铺开,区属职能部门、驻区单位、街道全部参与进来。开展绩效评估后,特别是落实了业务主办人制度、推行了“首问负责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后,有效克服了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现象,在实施该项工作的过程中获得初步成效,全区参加绩效评估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责任心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2、把年初的试运行变为年末的硬约束
市政府今年探索构建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将绩效评估工作定为试运行阶段,不作刚性要求,考核结果不进行评比。但是不进行硬性约束,绩效评估就会失去威慑力;不进行硬性约束,评估工作就不可能深入,各项制度就不可能落实,效能监督就不可能到位。因此我区严格制定各项评估指标,真抓实干,不走过场,实行了严格的绩效评估、严格的督察督办、严格的责任追究,并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列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委办已将《龙岗区区直单位和街道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试行办法》下发,将绩效评估考核结果与奖惩、评优评先、干部使用挂钩,实行严格兑现。对成绩突出的单位,除按规定进行奖励外,对其领导班子成员在职务晋升时予以优先考虑;对成绩较差的单位,按规定进行惩戒。
3、把上级的蓝图规划变为基层的可执行实践
市政府把绩效评估列为八项重点工作之一,重点开发应用“深圳市政府绩效评估系统”,下发了《深圳市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这项体系内容丰富、系统,需要深入学习。我区一方面与市主管部门积极沟通,掌握最新的工作思路、动态和进程,多次到市绩效办参观学习,并获取市绩效办对我区工作的指导;另一方面与政府各部门及时协调,特别是与评估委员会成员单位商量问计、密切配合,在制定各项指标和年终考核方案等问题上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意见。在指标体系各项指标的确定上,针对市区和基层的差别,我区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得到市领导肯定。我区采用的指标体系,参照市绩效办对各区的考核办法,从区情特别是街道的实际出发,力求贴近实际、注重实效,方便在基层执行。剔除了那些不易量化、不易操作的项目,最后从原指标体系的42项筛选出32项。在区绩效办、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同志的大力配合下,经过多次征求各部门对考核办法的意见建议,并在市绩效办的指导下,五易其稿,近期已经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龙岗区区直单位和街道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试行办法》下发给各单位进行年终考核。
2.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总结 篇二
一、基本情况
列入此次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27所幼儿园中,6所为公办园,10所为民办园,11所为附设幼儿班。按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规定,督导评估总分值为1000分,其中办园条件250分、安全卫生200分、保育教育200分、教职工队伍250分、内部管理100分。评估得分950分以上为“优秀”,850分-950分为“良好”,750分-849分为“合格”,75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本次评估结果为:
良好等次:金鸡幼儿园(890.93分)、坪石镇老坪石陶文优才幼儿园(876.2分)、坪梅中心幼儿园(871.51)、廊田镇万紫千红幼儿园(868.39);
合格等次:九峰镇金太阳幼儿园(847.54分)、廊田镇康桥宝宝幼儿园(826.08分)、廊田镇中心幼儿园(818.27分)、坪石镇世纪幼儿园(811.68分)、关春幼儿园(801.17分)、坪石镇小星星幼儿园(788.86分)、五山镇中心幼儿园(781.33分)、廊田镇楼下幼儿园(779.28分)、廊田镇彩虹幼儿园(778.83分)、九峰镇桃李幼儿园(759.72分)、梅花镇童心幼儿园(753.48分)、梅花镇桥头村幼儿园(750.62分)
不合格等次:梅花镇清洞小学(606.93分)、坪石镇坪北小学(606.69分)、梅花镇流山小学(580.66分)、梅花镇铜山小学(577.86)、梅花镇鹧鸪塘小学(567.99)、梅花镇三和希望小学(563.19)、梅花镇育才希望小学(557.44)、梅花镇城昭希望小学(554.42)、梅花镇大富小学(547.92)、梅花镇群英小学(544.31)、梅花镇大坪小学(540.53)。
27所幼儿园中“合格”等级以上的有16所,合格率为59.3%。
二、主要做法和成绩
(一)办园条件方面
27所幼儿园(班)均取得教育行政部门的办园许可,相关证照齐全。幼儿园选址皆符合要求,办园规模和班额全部按核定规模标准开班招生;园内外环境整洁、有序,室内外幼儿活动场地布局基本合理;各园大都能按要求配备安保消防设施和卫生设施设备,添置的设施设备、玩教具、游戏材料能够购买符合国家安全、质量、环保等要求的产品;各园结合现代教育理念,能因地制宜设置功能室、自制教玩具,改进户外活动场地及器械,基本满足幼儿成长发展的需要。公办幼儿园及附属幼儿班都能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保教费、伙食费,民办幼儿园也都能按当年收费备案表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二)安全卫生方面
各园重视安全卫生工作,均配备了保安人员,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较完善。饭堂都取得了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厨房工作人员有体检证,食品加工按规程操作,厨房实现监控覆盖,饮食卫生制度落实到位,食品都能按规定留样且基本能定期向家长公示食谱;注重安全教育、安全风险管控,制定了安全工作计划及安全应急预案,并能定期开展演练活动;各园都能把卫生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能注意幼儿和教职工的疾病防控,有检查、有记录。
(三)保育教育方面
各幼儿园能坚持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幼儿发展指南》为核心指导思想,制定的教育计划基本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操作性强;坚持以幼儿全面发展为基础,推进幼儿的素质教育,同时坚持教中有保,保教结合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抓好问题整改,提升保教质量;幼儿一日生活安排合理,室内室外活动兼顾,活动组织形式灵活恰当,努力提高幼儿一日活动的质量;教师和保育员对幼儿态度亲切、温和,师生关系和谐。教职工无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的行为。幼儿情绪积极稳定,快乐活泼,和谐发展。
(四)教职工队伍方面
各幼儿园重视对教师的指导与培养,积极参加市教育局等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和片区教科研活动,努力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保教人员的业务水平,关爱和支持教师专业成长;注重师德师风建设,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按规定与教职工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大部分幼儿园园长符合任职条件,所聘用的教职工均无犯罪记录和精神病史。
(五)内部管理方面
各幼儿园皆实行园长负责制,均有各岗位工作职责要求、工作制度等。近年来更是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和各岗位职责,增强责任意识,管理职能作用不断增强;能够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取费用,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公示栏在方便幼儿家长和社会监督的地方设置,无乱收费现象。
三、存在问题
(一)附设幼儿班
此次督评的11所小学附设幼儿班皆为混龄班,办园条件等各项指标基本未达到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标准:一是办园条件较差。幼儿班只有一个活动室,没有其他教辅用房;未提供午餐午睡等生活设施;幼儿体育活动和游戏设施匮乏,环境创设简单,幼教氛围不浓;图书数量不足。二是安全卫生工作不够到位。幼儿皆无入学体检证明,大部分幼儿班无健康证;日常进行卫生消毒不规范。三是师资配备无保障。幼儿班的教师基本是小学教师或是临聘教师,专业不对口,学历不达标且大多未持证上岗,教育教学方式不适合幼儿年龄特点;保育员与卫生保健人员配备不到位,自制教玩具和操作材料不足;五是内部管理和保育教育不规范。附设幼儿班收费极低,学校经费不足,难以添置必备的幼儿活动设施及教玩具;制定的教育教学计划待完善,幼儿一日生活安排不合理,大都以课堂教学为主,“小学化”现象较为严重。
(二)公民办幼儿园
1.办园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部分幼儿园生均绿化面积、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足;部分幼儿园的功能场室未按标准配齐;大部分幼儿园未能合理创设幼儿区域活动或区域划分不明确,无法满足幼儿自主选择的需要;部分幼儿园图书、自制玩教具数量偏少。这些幼儿园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办园设施设备,逐步改善办园条件。
2.保教队伍有待进一步优化。大部分幼儿园具备幼儿教育资格的教师较少,农村偏远幼儿园难以招聘到专业教师,基本未按每班“两教一保”的要求配齐教师,教师的学历普遍偏低,教育理念、教学技能、专业知识及素养等方面仍需提升。大部分幼儿园均没有为聘用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
3.安全卫生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类安全卫生制度制定未结合本园实际,操作性不强,制度内容不够切合实际;幼儿安全卫生教育重视程度还不足,未完全按幼儿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部分幼儿园未建立健全幼儿健康档案。
4.园务管理仍需进一步规范。大部分幼儿园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形成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部分幼儿园档案资料不齐全或整理不规范,不少幼儿园没有档案目录,档案分类不科学,过程性的材料没有及时收集、整理;部分幼儿园幼儿与教职工的伙食没有明显分开。
四、督导意见与建议
(一)不断加大投入。属地中心校要重视所属幼儿园和混龄班幼儿的教育和发展,要持续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改善公办幼儿园特别是小学附设幼儿班的办园条件,要合理安排有附设幼儿班的小学校舍,设置必要的功能场室;持续完善各场室的设施设备,添置或自制教玩具,满足幼儿学习需要;要完善幼儿园的帮扶工作机制,出台有效的帮扶措施,规范附设幼儿班办园行为,严格按要求执行幼儿一日活动安排,消除“小学化”,提高附设幼儿班保教水平。同时也要引导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水平,逐步缩小公民办、城区和农村幼儿园之间的差距。
各幼儿园也要继续加大投入,合理规划幼儿园整体布局,科学调整或设置功能场室;完善各场室的设施设备,添置或自制质量高、多功能、多层次的教玩具,进一步完善办园条件;
(二)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幼儿园人员长期规划,根据幼儿园规模合理配备教职工,加强教师专业培训,并采取有效手段促使教师及时总结保教经验;鼓励教师参加高学历的进修,提高教师的教科研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教师素质,逐年提高教师工资待遇,严格按要求为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增强教师队伍的稳定性。;
(三)加强安全卫生防范。各幼儿园要切实把园内安全防护和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对于存在的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要坚决消除;要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确保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安全保卫等工作顺利进行;杜绝黑车运载幼儿,严禁超载接送幼儿,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继续强化管理。各幼儿园的组织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做到细化过程管理,平时的工作做到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增强责任意识,彰显管理效能;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认真执行财务制度,规范招生行为;平时注意做好日常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和分类;
3.总监办混凝土拌合站评估报告2 篇三
从莞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本月对两个拌和站例行常规检查情况大致如下:
一、本月原材料进场情况:
水泥,钢筋,碎石,河砂、外加剂、锚夹具、钢绞线进货厂家未变,混凝土搅拌用水为自来水。本月抽检中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原材料质量相对稳定。
二、XX标拌和站:均为C50混凝土,使用部位为箱梁预制,本月只生产梁板13片。砼抗压强度质量比较稳定,砼评定自评合格。监理抽检评定合格。拌和站物料堆放有序,标识牌及时更新,外加剂储料罐装有二次搅拌设备,物料输送系统无漏料现象,拌和站集料斗无串料现象,砂石料进场后试验室检测及时,质量合格,水泥储存罐均装有数显测温仪。存在问题主要是拌和站现场有扬尘现象。
三、XX标拌和站:本月检查中发现搅拌工作中,场地环境较好,均为C50混凝土,使用部位为箱梁和空心板预制,本月共生产梁板176片,砼抗压强度质量稳定,砼评定自评合格,监理抽检评定合格。料仓、外加剂罐、水泥储料罐均有详细的标示牌,外加剂储料罐装有二次搅拌设备,砂、石进场检验及时,质量较稳定,拌和站集料配料仓无串料现象。水泥储料罐全部安装数显温度仪,砼评定自评合格,监理抽检评定合格。存在问题是拌和站养护水源紧张,现场略有扬尘现象。
附:在建原材料使用情况汇总表
砼评定汇总表 抗压强度检验结果详表
XX高速公路XX段XX总监办中心试验室
4.评估办工作总结 篇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督导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机构:
为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推动各地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监管,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同意,制定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教育部
2017年4月18日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推动各地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幼儿园督导评估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评促建。推动各地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
(二)客观公正。以幼儿园实际情况为依据,督导评估程序透明,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注重实效。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为幼儿园提供指导和帮助,为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教育督导机构对面向3-6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幼儿园(班、点)实施的督导评估。督导评估应以薄弱幼儿园为重点。
第四条 督导评估周期为3-5年。在一个周期内,县级教育督导机构按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幼儿园(班、点)至少进行一次督导评估。
第二章 督导评估内容与方式
第五条 督导评估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基本依据,内容重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
(一)办园条件:主要考察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经费、规模与班额、园舍与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和图书等情况。
(二)安全卫生:主要考察幼儿园安全和卫生制度、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管控、校车及使用情况等。
(三)保育教育:主要考察幼儿园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内容与形式、教育计划与方案、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等情况。
(四)教职工队伍:主要考察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资质,教职工专业成长,师德师风建设和权益保障等情况。
(五)内部管理:主要考察幼儿园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经费管理与使用、招生、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等情况。
第六条 督导评估的方式主要是现场观察、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
第三章 督导评估组织实施
第七条 督导评估工作由教育督导机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县级教育督导机构按照评估周期制定本县(市、区、旗)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计划,指导幼儿园进行自评,并对幼儿园办园行为实施督导评估,具体程序如下:
(一)印发督导评估通知。教育督导机构向幼儿园发出书面督导评估通知,并向社会公示。
(二)幼儿园自评。幼儿园在接到督导评估通知后,按要求开展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教育督导机构。
(三)实地督导。教育督导机构成立督导组,对幼儿园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并对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实地督导评估。
(四)结果反馈。督导评估结束时,督导组向幼儿园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并听取幼儿园的说明和申辩。教育督导机构根据督导组报告、幼儿园自评报告和社会公众意见,形成督导意见书,发送幼儿园。
(五)幼儿园整改。幼儿园根据督导意见书,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将整改情况报教育督导机构。
(六)复查。教育督导机构督促指导幼儿园进行整改,必要时进行复查。
县级教育督导机构根据幼儿园督导评估情况,形成督导评估报告,并上报市级教育督导机构。
第九条 市级教育督导机构对所辖县(市、区、旗)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幼儿园办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县级有关部门加强对无证幼儿园的监管和分类治理,经整改后达到相应标准的颁发许可证,整改后仍未达到保障幼儿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的予以取缔。汇总全市(地、州、盟)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情况,形成市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并报省级教育督导机构。
第十条 省级教育督导机构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省(区、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对全省(区、市)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进行抽查,督促市、县两级教育督导机构按要求开展督导评估工作。汇总全省(区、市)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情况,形成省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并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一条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国家督学和专家,采用随机抽取督查对象、随机选派督查人员的“双随机”方式对部分省(区、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专项督导情况、省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和相关数据信息形成国家督导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 各地可以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
第四章 督导评估结果运用
第十三条 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督导评估报告报送本级人民政府,作为制定学前教育政策、加强幼儿园管理的依据。
第十五条 各地依据本办法,对督导评估为办园行为规范的幼儿园,特别是薄弱幼儿园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和扶持,并及时总结、推广幼儿园规范办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第十六条 督导评估结果应作为幼儿园年检、确定级类和园长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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