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学参考》旬刊 省级

2024-07-29

《小学教学参考》旬刊 省级(精选2篇)

1.《小学教学参考》旬刊 省级 篇一

《科教导刊》旬刊省级

主管单位: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主办单位: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4-6813; 国内统一刊号:CN42-1795/N; 邮发代号: 38-290 ; 创刊时间: 该刊被官方权威收录平台知网、维普、龙源、收录 主要栏目:科教前沿、科教论坛、应用科

期刊简介: 《科教导刊》创刊于,是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主管,湖北科教导刊杂志社主办,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省级期刊,集权威性、理论性、前瞻性、专业性于一体,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力,致力于追踪科教前沿、传播科教信息,探究课程教学、展望教学蓝图。全方位、深层次的推广现代教育的新理念、新思维。为广大教育教学、科研工作者提供有效的交流平台。

 

投稿须知: 1、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规范,文责自负。来稿以4000字符以上为宜,每版字符数在2200字符,2版面4400内(含空格不包含图表)。来文随附作者单位、邮编、电话、电子邮件等个人信息。 2、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同时注明作者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 3、论文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专项基金或攻关项目,用黑体字加圆括号标注,置于正文后、注释或参考文献前。 4、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来稿一般采取word电子文档格式。文档名请作者设为“作者姓名+文章名”,以便查阅。 5、来稿不退,严禁抄袭,文责自负。请勿一稿多投,来稿无论录用与否都将在3日内给予回复,作者来稿前后可与编辑部联系,以便查收。

2.《小学教学参考》旬刊 省级 篇二

各中学、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完全小学、瓮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县示范幼儿园、县特殊教育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州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选拔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南教师发„2014‟24号)精神,现将我县省级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瓮安县“十二五”第二批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省级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推荐工作的组织与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研室,教研室主任张奎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谢静

副组长:谢朝富、郑书祥、陈松 成员:张奎、袁敏、田应时、岑参

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省级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省级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推荐工作的政策宣传、资格审查和材料报送等工作。

二、推荐原则

(一)公开公平原则。各校务必及时召开教师会议,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教师(含管辖的村小和幼儿园教师),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1-

(二)兼顾均衡和倾斜农村原则。本次推荐工作将尽量兼顾不同类型的学校、学段和学科,并对农村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论文等方面给予适当放宽,且同等条件下农村教师优先推荐。

(三)宁缺毋滥原则。各校要严格推荐条件和推荐程序,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三、推荐名额

我县省级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各2名。

四、推荐条件

(一)省级教学名师推荐条件

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从特级教师或省级骨干教师中推荐,且任特级教师或省级骨干教师以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忠实践行“贵州教育精神”、“贵州教师誓词”和“贵州教师自律歌”,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精通业务,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特色鲜明,在教育教学中能全面贯彻落实新课改要求。关爱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在学生、家长、教师中评价较高。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补课、体罚学生及其他有损教师声誉等行为经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2、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考核为称职以上。年龄在55岁以下(即195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教育教学思想先进,学科专业知识系统扎实,教学

-2-

经验丰富,有改革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担任过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术讲座(提供主办单位文件通知书、教案等有关材料)等教研、教育学术活动的主讲教师或评审专家2次以上,并积极承担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课程2次以上,效果显著。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全省“名师工作室”团队成员或者参加过跟岗研修的学员,以及承担“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教学任务的教师。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教学设计和教学方法上具有特色。能熟练担任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提供经学校验证的2份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上学年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教学设计能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有案例分析,有教学反思。

5、关心中青年教师成长,近三年培养指导本地区或本校本学科5名以上教师,所指导培养的中青年教师至少有1人在教师成长梯队中提升,或成为某一方面公认的“知名教师”。

6、围绕“立德树人”的目标,在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特长等方面做出成绩。所带班级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技能竞赛及汇演、体育比赛等活动有3人(次)以上获省级二等奖、州级一等奖以上。

7、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强,在新课程改革中起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探索本学科教育教学、课程改革中的问题,并取得显著成绩且同行认可。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任教学科一致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或独立编写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在全县学校内使用过二届且效果好的补充和选修教材;或获省级教育科研、教学成-3-

果一等奖以上。以上均要求主持完成1项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8、积极推动新课程改革,是学校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者,获得过1次州级或2次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表彰(可累计)。

9、教学研究机构人员,除符合上述1-5项外,还须具备:主持完成本学科的州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对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有实际的应用价值和较好指导作用(提供佐证材料),且组织教研活动每年不少于5次。

10、学前教育人员,除符合上述1-5项外,还须具备:开展县级公开交流活动3次以上,并获得技能、教学、游戏、半日活动、玩教具制作等评比县级一等奖以上。

(二)省级骨干教师推荐条件

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应优先从州级骨干教师中遴选,少数不足部分可从县级骨干教师中择优推荐。且任骨干教师以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本通知中省级教学名师推荐条件的第1条。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高级(小学教师可为原小教高级、中小学一级)。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考核为称职以上。

3、对任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知识水平,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获优质课教学评比县级一等奖或州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主讲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4-

示范课等1次以上,每年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1次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全省“名师工作室”团队成员或者参加过跟岗研修的学员,以及承担“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教学任务的教师。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能熟练担任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提供2份经学校验证的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上学年原始、完整的教学案例。

5、关心青年教师成长,指导、培养3名以上青年教师,并取得明显成效。

6、围绕“立德树人”的目标,在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特长等方面做出成绩。所带班级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及汇演、体育比赛等活动有3人(次)获州级二等奖以上。

7、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能力。参编经县级以上发行和使用且与任教学科一致的教材(应注明本人执笔章节),其中本人撰写5000字以上;或在公开刊物发表1篇以上与任教学科一致的教育教学论文。以上均要求参与完成1项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8、校级领导除具备上述条件外,须兼任一门与专业技术职务一致的课程教学工作。

9、教学研究机构人员,除符合上述1-5项外,还须具备:主持完成1项本学科县级教科研课题。并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对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有实际的应用价值和较好指导作用(提供佐证材料),且组织教研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

10、学前教育人员,除符合上述1-5项外,还须具备:

-5-

开展县级公开交流活动2次以上,并获得技能、教学、游戏、半日活动、玩教具制作等评比县级二等奖以上。

五、推荐程序

(一)教师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需自己提出申请,如实填写•贵州省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或骨干教师)推荐表‣(附件1),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收集整理个人申报材料,于2014年8月1日前交学校省级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省级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要逐一对照推荐条件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和水平评审,将完全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初步确定为拟推荐对象,并将拟推荐教师个人材料情况在学校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含所有复印件的原件)于2014年8月8日前交教育局教研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县教育局审核推荐

瓮安县“十二五”第二批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将临时抽调相关人员成立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和水平评审。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公示3天以上,公示无异议后择优等额推荐。

六、推荐材料及要求

(一)学校推荐材料及要求

学校推荐报告(须说明推荐过程及公示等情况)一份;•贵州省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或骨干教师)推荐表‣一式三份;•贵州省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统计表‣(附件2)或•贵

-6-

州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统计表‣(附件3)一份。以上材料需学校校长签字和加盖学校公章,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个人材料及要求

1、个人总结(1000字左右)一份。

2、有代表性的课堂教学光盘一张(45分钟)、相关证明(如:参加培训证明、指导教师取得显著成绩的佐证材料等)、承担培训任务的相关佐证材料、论文、科研(教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条件印证材料。

以上材料需打印封面和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需学校校长审核签字和加盖学校公章。

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推荐是一项严肃且敏感的工作,各校不得擅自放宽条件、简化程序和弄虚作假,凡不符合推荐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否则将不受理该校所有推荐材料,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

1、贵州省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或骨干教师)推荐表

2、贵州省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统计表

3、贵州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统计表

瓮安县教育局

2014年7月9日

上一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下一篇:公务员考试申论阅卷老师经验之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