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情景模拟笔试题(共7篇)
1.干部情景模拟笔试题 篇一
储备干部笔试题(B卷)
一、综合知识/个人发展(40分)
1、名词解释(任选10个回答):
⑴ 5W1H;⑵ KPI; ⑶ PDCA;⑷ OA; ⑸ B2B;⑹ 4P; ⑺ CRM; ⑻ BPR; ⑼ SWOT;⑽ 4C;⑾ GYM;⑿ BSC;⒀ 7S; ⒁ ERP;
2、你在大学时期主要对哪些领域比较感兴趣? 你对这些领域的感受是怎样的?
3、请描述一家企业正常的组织结构;你个人倾向选择去哪些部门工作?并简要描述你所选择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
二、综合论述题(60分)
1、请论述项目管理的内容,并给出你个人理解的项目管理的原则。
2、如果请你负责在大学校园内推广“快乐健身”理念,你将从哪几个方面着手你的工作?请列出半年以上的推广计划。
3、一家公司准备举办一场主题为“企业/员工健康年”的庆祝晚会,特邀请您作为晚会活动的策划人和晚会主持人,请您给出晚会策划方案、晚会日程安排表。
4、对于会员制的俱乐部,一个服务人员会服务于众多的会员,请设计一套服务人员对会员的有效管理办法和工具。
2.干部情景模拟笔试题 篇二
满分:100分时间:15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正确,请将所选答案的字母填在括号内。每题1分,共20分)
1. 随着生产和生活垃圾的急剧增加,垃圾处理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和经济问题。而有关专家却说:“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将垃圾看成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C)。
A.坚持了联系的观点,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B.混淆了矛盾主次方面,看不到矛盾主要方面决定事物性质
C.坚持了矛盾的分析方法,看到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D.违背了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看不到矛盾的普遍性
2. “三言”是明代话本小说的代表作,三言是指《喻世明言》、《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三部短篇小说集的合称,它们的编者是(A)。
A.冯梦龙B.凌濛初C.孔尚任D.关汉卿
3.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这是因为(B)。
A.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民是全国人口的大多数
B.没有农民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全面小康
C.农业既是工业原料的基地,又是工业品的广阔市场
D.增加农民收入可以扩大有效内需,拉动经济增长
4. 杨志军的单位今年又盖了一批房屋,杨估计自己可以分到一套三居室,于是先按房屋面积买了—些纯毛地毯,准备搬进新居时铺上,但到时杨未能分到三居室。杨购买地毯的行为(D)。
A.是无效行为,因为杨购买地毯的目的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B.是可撤销行为,因为杨购买地毯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
C.是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不是重大的D.是有效行为,该行为的效力与单位分房之间没有内在联系
5. “树不修不直,人不教不才”,“遇良医得生,遇庸医致死”这说明(C)。
A.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本原因B.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
C.外因在一定条件下能够改变事物发展的进程D.外因不一定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6.领导科学的根本任务是(B)。
A.为领导和领导机关提供科学的理论根据B.揭示领导活动的规律
C.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D.促进领导艺术的提高和升华
7. 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形式是(C)。
A.横向经济联合B.跨国公司C.公司法人制D.托拉斯
8.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坚持以(B)为核心。
A.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B.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C.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D.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9. 行政处罚由(C)的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A.违法行为人住所地C.违法行为发生地B.违法行为人经常居住地D.行政机关所在地
10.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违背法律授权的宗旨,超越职权范围或者违反职权行使的程序,从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应判处(B)。
A.玩忽职守罪B.滥用职权罪C.徇私枉法罪D.徇私舞弊罪
11.工业包含许多行业和门类。按照产品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工业可划分为(B)。
A.机器大工业和工场手工业B.生产生产资料的工业和生产消费资料的工业
C.劳动密集型工业和技术密集型工业D.采掘工业和加工制造工业
12.我国行政管理活动的主体是(A)。
A.国家行政机关B.各级党组织C.国家权力机关D.国家司法机关
13.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搞好党的(D)。①思想建设②组织建设③作风建设④政治建设
A.①③B.②④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14.某市工商局以大华贸易公司倒卖化肥为由,决定对该公司罚款7万元,同时对该公司王经理罚款800元。大华公司和王经理对该处罚决定都不服而向法院起诉。大华公司和王经理的诉讼地位是(A)。
A.共同原告 B.由大华公司与王经理协商C.王经理为第三人D.大华公司为第三人
15.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核心是(B)。
A.中国银行B.中央银行C.中国建设银行D.中国工商银行
16.大众心理影响经济走势,能正确解释这一现象的观点是(D)。
3.干部情景模拟笔试题 篇三
2019中国移动秋季校园招聘笔试行测模拟试题
(十)1.酸雨同城是指酸碱度指数的PH值低于5.6的酸性降水。它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建筑设施都有很大危害,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数百亿美元。可以确认,大气中的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是形成酸雨的主要物质,它们在空气中氧化剂的作用下形成溶于水的种酸。科研人员研究指出,减少煤和石油的使用是防治酸雨的治本之策。
上述科研人员的判断还需基于以下哪一前提? A.煤和石油的燃烧会向空气中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 B.煤和石油燃烧后排放的气体结合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会形成种酸 C.酸雨面积的扩大将大量消耗煤和石油资源,导致能源危机的发生 D.煤和石油燃烧释放的氧化剂使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结合形成种酸
2.在“非典”期间,某地区共有7名参与治疗“非典”的医务人员死亡,同时也有10名未参与“非典”治疗工作的医务人员死亡。这说明参与“非典”治疗并不比日常医务工作危险。以下哪项相关断定如果为真,最能削弱上述结论? A.因参与“非典”治疗死亡的医务人员的平均年龄,略低于未参与“非典”治疗而死亡的医务人员。
B.参与“非典”治疗的医务人员的体质,一般高于其他医务人员。
C.个别参与治疗“非典”死亡的医务人员的死因,并非是感染“非典”病毒。D.医务人员中只有一小部分参与了“非典”治疗工作。
3.某公司今年公开招聘时.平均每个职位的应聘人数比去年减少了10%。因此,该公司对求职者的吸引力有所降低。以下最能削弱上述推论的一项是:
A.今年全国应届毕业生的人数比去年减少了约一成 B.今年全国和各省公务员的报名人数都比往年有所增加 C.该公司今年招聘的职位有五成都提高了用人标准 D.该公司今年招聘的部分职位应聘人数多于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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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最近一项调查显示,近年来在某市外资企业高收入(指合法收入为年薪12万元在上)人群中,外国留学归来的人(简称海归派)数占60%以上,这充分说明国内大学毕业的人(简称本土派)在该市外资企业中获得高工资极为困难。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加强上述结论?()A.在该市外资企业中,本土派人数占40% B.在该市外资企业中,本土派人数超过50% C.在该市就业的人群中,海归派仅为本土派的10% D.在该市就业的人群中,海归派与本土派的人数比例约为6:4 5.研究发现,大西洋、太平洋海面水温的微小变化与南美洲亚马逊热带雨林地区火灾的面积具有密切联系,将这种联系建立数学模型,可以用来预测亚马逊热带雨林地区来年的火灾情况。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支持上述观点
A.大西洋海水温度升高0.2℃,亚马逊雨林次年火灾发生面积增加11% B.海水温度增高会引起水分蒸发,导致降水减少,发生干旱或致火灾 C.海水温度变化虽然微小,但可能对热带雨林生态系统造成重要影响 D.北冰洋等海面水温可预测其附近的西伯利亚雨林火灾发生率和面积
1.答案:A 2.答案:D 3.答案:C 4.答案:B 5.答案:A
4.干部情景模拟笔试题 篇四
四川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数理能力、常识应用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四川公务员笔试行测,言语理解与表达测查应试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比如:逻辑填空、语句表达和阅读理解。
[言语理解题] 1.今年是北京故宫博物院建院81周年。故宫博物院图书馆以明清两朝宫廷藏书为基础建成,到1930年藏书总数逾50万册。抗日战争时南迁的珍本、善本共15.7万册,现存台北故宫博物院。尔后,北京故宫博物院继续清点和整理清宫遗存古书,重建了善本书库。现在善本19万多册,还藏有20多万件(块)武英殿本的书版及铜版等。
这段话主要介绍的是:()。
A.宫廷历史文化遗存 B.故宫博物院的文物典籍 C.故宫博物院的清宫典籍 D.故宫博物院的历史档案
2.人的视觉器官有感觉外界物体的光和颜色的功能。可见光的波长范围一般是380nm(纳米)到780nm,称为可见光谱。在可见光谱范围内,不同波长的辐射使人感觉到不同颜色,一般说来700nm为红色,580nm为黄色,510nm为绿色,470nm为蓝色,400nm为紫色。
上述这种现象表明:()。
A.人所形成的关于事物的感觉是人自身生理活动的结果 B.人们的器官所具有的生理界限是人的认识能力的界限 C.人的感觉中包含着对外界事物信息的选择、加工和转换 D.人们只能认识外界物体作用于感官形成的感觉
3.秦穆公请伯乐推荐继任者,伯乐说九方皋可堪此任。九方皋奉秦穆公之命外出寻找千里马,三月后复命说,马已找到。穆公问:何马也?九方皋答道:黄色的公马。穆公派人去取马,取马的人回报说是匹黑母马。穆公不悦,责问伯乐:你推荐的这位相马者连马的黄黑公母都不辨,怎能鉴别其好坏?伯乐答道:“若皋之所观,天机也。得其精而忘其粗,在其内而忘其外。见其所见,不见其所不见;
视其所视,而遗其所不视。若皋之相者,乃有贵乎马者也。”马至,果千里之马。
这段话主要支持的观点是:()。A.不能由马的颜色和性别来辨别千里马 B.马的颜色和性别是辨别千里马的关键 C.事物的本质是由其内因决定的
D.见其所见,不见其所不见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关键
4.汉语的量词具有表量和修辞功能。如“一只鞋”和“一双鞋”、“一头羊”和“一群羊”。这里的只和双、头和群起着限定和区别鞋、羊之数量关系的功能。修辞的功能,如“一头大象”和“一只大象”,“一尊佛像”和“一座佛像”,“一幅画”和“一张画”。在这里,“头”与“只”并没有数量上的差别,而只有形象上的差别。同样,尊和座、幅与张也没有数量上的差别而只是情感和格调上的差别。
对这段话的理解准确的是:()。A.表量功能是量词的基本特点 B.修辞功能是量词的基本特点
C.表量功能和修辞功能是量词的基本特点 D.表量功能和修辞功能都不是量词的基本特点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C。
解析:文段的论述对象为“故宫博物院”,可首先排除偏离主题的A。由文段多次出现的“藏书”字样,可排除D。B项的“文物”在文中没有涉及。故本题选C。
2.【答案】C。
解析:由“在可见光谱范围内,不同波长的辐射使人感觉到不同颜色”可知,人的感觉可以把不同波长的辐射信息转换成颜色信息,即C项。A项表述过于片面,由文段可知感觉是客观存在与自身生理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B、D两项表述过于绝对,缩小了人的认识的范围。
3.【答案】C。
解析:伯乐对九方皋的评价是:抓住了关键的地方,忽略了次要的地方,注
意力集中于内在的本质,而忽略了马的外表;只看他需要看的,而忽视他不必看的,只观察他应该观察的,而忽略他不必观察的。可以看出,这段话主要阐述的是,抓住事物的本质,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关键,即C项。
4.【答案】C。
5.干部情景模拟笔试题 篇五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日期: 2004-7-29
所属专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文章页数:[1]
题目一:
1、“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多予、少取、放活。
3、“第一要务”指发展;“两个务必”指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三个代表”指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题目二:
一、诸葛亮 《诫子书》。
二、第一种境界的作者为:晏殊(宋),词牌名为:蝶恋花;第二种境界的作者为:柳永(宋),词牌名为:凤楼梧;第三种境界的作者为:辛弃疾(南宋),词牌名为:青玉案。
三、胡锦涛。
四、以上三段话的含义是,第一段是说怎么为人,第二段是说怎么为事、为学,第三段是怎么为官,在段话联系来看,突出这样一个中心思想,就是做官先做事,做事先做人,做人不忘终身学习。也就是说要认认真真学习,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明明白白做官。
作文评分标准:
一类文:审题准确,立意深刻,说理透彻;语言确切流畅得体;结构完整严谨;字体美观,格式正确,卷面整洁。评分在45分以上。
二类文:审题准确,立意明确,说理清楚;语言确切连贯基本得体;结构完整有条理;字体端正,格式正确,卷面干净。评分在30-44分之间。
三类文:审题基本准确,立意基本明确,说理基本清楚;语言大体通顺,有少量语病;结构基本完整,条理基本清楚,有些漏洞;字体清楚,有错别字,字迹潦草。评分在15-29
分之间。
四类文:审题有明显偏差,中心不明确,说理不清楚;语言不通顺,语病较多;结构不够完整;字迹难以辨认,卷面杂乱。评分在15分以下。
题目三:
作文评分标准
一类文:审题准确,立意深刻,说理透彻;语言确切流畅得体;结构完整严谨;字体美观,格式正确,卷面整洁。评分在55分以上。
二类文:审题准确,立意明确,说理清楚;语言确切连贯基本得体;结构完整有条理;字体端正,格式正确,卷面干净。评分在30-54分之间。
三类文:审题基本准确,立意基本明确,说理基本清楚;语言大体通顺,有少量语病;结构基本完整,条理基本清楚,有些漏洞;字体清楚,有错别字,字迹潦草。评分在20-29
分之间。
四类文:审题有明显偏差,中心不明确,说理不清楚;语言不通顺,语病较多;结构不够完整;字迹难以辨认,卷面杂乱。评分在10分以下。
中共乐平市委组织部2004年公开选拔借调干部笔试试题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日期: 2004-7-29
所属专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文章页数:[1]
(试题总分为120分)
题目一:(简答)
1、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修改的宪法,最重要的是
把什么内容写进去了?(2分)
2、今年初,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可以概括为6个字,请问是哪6个字?(2分)
3、去年以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三项创建”活动,其中一项是创建“抓好„第一要务‟、牢记„两个务必‟、实践„三个代表‟”先进县(市)级领导班子活动,请把“第一要务”、“两个务必”、“三个代表”的内容表述出来。(6分)
题目二:
1、“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2、近代学者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提出: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界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界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界也。未有不阅第一、第二阶段(境界)
而能遽跻第三阶段者,文学亦然。
3、“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要求:
一、请写出第1段文字的作者及选自的文章名。(2分)
二、请写出第2段文字中三种境界的词句的作者、词牌名。(6分)
三、请写出第3段文字是谁讲的话。(2分)
四、根据以上三段话所阐述的含义,联系实际自拟题目,写一篇议论文。(字
数在3000字左右)(45分)
题目三:
乐平市位于赣东北腹地,这里交通便利,物产富庶,历史悠久,人文昌达,山川钟秀。自古素以“洪公气节、马氏文章”而名扬天下。历史上曾经出过“一王二侯三附马,四位一品左右相,五名状元、榜眼和探花,还有三百进士郎。”如今这里市场繁荣、工贸兴旺,综合经济实力跻身于江西省十强县(市)行列。要求:请你站在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高度,跳出乐平看乐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就如何实现乐平在江西率先崛起,把乐平建设成为工业发达、农业兴旺、商贸繁荣、生态文明的花园式中等城市这个目标,提出你的见解,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不含诗歌)(字数在4000字左右)(55分)
中共乐平市委组织部
6.干部情景模拟笔试题 篇六
12月,某局在开发商新购置了3000平米办公用房,需装修后再入住,装修费100万元。局党组召开会议,决定由分管办公室副局长A负责办理装修事宜。会上,局长作出三点指示:
1、务必在元旦前完成装修事宜;
2、可直接安排一家装修公司;
3、保证工程质量。
会后,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分别给A副局长提出建议:
1、我局购买办公用房时,欠开发商50%尾款,多次来人催款无果,现准备起诉至法院;
2、装修应该由政府、财政等部门审批后进行。
问:
1、两位办公室主任提的建议对A的决策是否有影响?
2、如果你是A,你怎么做?
(超过100万要招投标,直接安排一家公司装修违规)
征用土地建设公共基础设施,但是征用土地的费用,部分村民认为费用不公平,没有签字,然后乡领导要求工作组做工作,在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施工队伍进场了,情绪激动把小学的门堵了,乡党委政府答应三天后给答复,事后简单的个给县委政府汇报了工作,但是三天后没有答复,几个带头人就组织村民把国道堵了。
问:
1、如果你是乡长书记,你怎么处理这个事情?
2、怎么处理和几个带头人之间的关系?
(征用土地建设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土地属于国家,必须让出来)
写作题
7.干部情景模拟笔试题 篇七
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对于认真落实广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推动全市“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制度落实年”活动有效开展,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熟悉、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营造懂政策、讲规矩、守纪律的选人用人环境,我们本着“贴近实际,突出重点,简单易记”的原则,以《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央新近印发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等政策法规为依据,经分类归纳和整理,组织编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简答》(以下简称《简答》),供学习和工作中使用。
《简答》着眼干部工作实际,围绕选人用人应当把握的关键环节,采取问答形式,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观点明确,条理清楚,语言简明,内容丰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读性,既可作为干部工作者的参考工具书,也可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宣讲读本。
由于时间仓促和水平有限,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广大读者指正。编 者 2010年6月
四项干部监督制度
四项干部监督制度是指中央办公厅在2010年4月份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办法》)以及中央组织部同步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以下分别简称《有关事项报告办法》、《“一报告两评议”办法》、《离任检查办法》)等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监督制度。
四项干部监督制度颁布主要背景、过程和目的
2002年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党的十七大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明确要求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要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从两年来开展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结果看,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有明显提高,但对选人用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反映仍然比较突出。
为此,中央组织部组织力量开展了深入调查研究,从2007年起正式会同中央纪委研究起草《责任追究办法》,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先后报经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同意,于2010年3月7日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组织部同步研究起草了其他三个办法,报经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于2010年3月9日由中央组织部印发。颁布实施这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就是要贯彻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坚决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行战斗,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制度保障。
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的创新和突破
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新突破:一是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二是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四是改进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方法,不仅要看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更要看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高低这个结果,这对于有效地解决选人用人上“表面走程序、背后搞不正之风”的问题,将起到积极作用。
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坚持惩教结合、注重预防,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方针,这四项监督制度充分体现了这一要求。《责任追究办法》列出了应当追究责任的39种主要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的处理措施,使各类相关人员都清楚地知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行为会受到追究,从而树起“警示牌”、架起“高压线”,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虽然实施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事后”,但它会激励、约束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选人用人工作,努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满意度,对规范选人用人全过程具有重要作用。《离任检查办法》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流直接挂起钩来,促使他们慎始慎终,正确行使用人权。《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本身就是一项事前把关和预防制度。制定和实施这四项监督制度,不仅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而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筑起了一道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防火墙”。
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的贯彻实施
四项干部监督制度,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化武器。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的执行。要严格执行这四项监督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真正做到有章必依、执行必严、违规必究。要将有关执行情况在党内和向社会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监督、参与监督、支持监督。
依法治党,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重点是开展买官卖官专项整治。要继续以最坚决的态度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加大对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开展买官卖官问题专项整治,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要毫不动摇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努力从制度上消除用人上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制度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目 录
一、干部选拔任用条件┉┉┉┉┉┉┉┉
二、民主推荐┉┉┉┉┉┉┉┉┉┉
三、考察┉┉┉┉┉┉┉┉┉┉┉┉
四、酝酿┉┉┉┉┉┉┉┉┉┉┉┉
五、讨论决定┉┉┉┉┉┉┉┉┉┉
六、任职┉┉┉┉┉┉┉┉┉┉┉┉
七、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
八、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九、任期、交流、回避┉┉┉┉┉┉
十、免职、辞职、降职┉┉┉┉┉┉
十一、公务员调任┉┉┉┉┉┉┉┉
十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十三、纪律和监督┉┉┉┉┉┉┉┉
十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简答》涉及的有关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4、中央组织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6、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7、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8、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
9、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
10、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
11、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
12、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
13、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
14、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15、中央组织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
16、中央组织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法规文件若干问题的答复
17、中央组织部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
18、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沿用部分特殊非领导职务名称的通知
19、中纪委关于印发•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20、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的通知
21、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的通知
22、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
23、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
24、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开通全国组织系统统一专用举报电话号码的通知‣的通知
25、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26、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
27、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
28、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29、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若干意见 30、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免职、降职试行办法
31、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省委组织部派人列席市(州)和省直单位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会议制度的通知
32、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市、区)党委书记用人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
33、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记录暂行办法‣的通知
34、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平职(级)调整工作管理监督的意见(试行)
35、中共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湖北省公务员受到降级、撤职处分后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36、中共襄樊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襄樊市破格提拔任用科级干部试行办法‣的通知
一、干部选拔任用条件
1、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几年以上工龄和基层工作经历? 答: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龄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几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对每个职位任职时间有无具体规定? 答:2个以上。对每个职位任职时间没有具体规定。
3、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其中是否包括非领导职务和兼职? 答:包括非领导职务。一般不包括兼职。
4、在同一单位连续担任某一职务,分工进行过调整,即主管工作发生了变化或者该职位职能发生了较大变化等其他类似情况,是否可视为在两个职位工作过?
答:是。
5、干部挂职锻炼所挂任职务多长时间可视为一个职位任职经历?
答:凡经组织选派、挂职时间在半年以上,其挂任职务无论是平职、低职或者因工作需要高职安排的,均可视为一个职位的任职经历。
6、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几年以上? 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几年以上?
答:2年以上和3年以上。
7、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对文化程度有什么要求?
答: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厅)、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对参加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时间是如何要求的?
答:5年内累计3个月以上。
9、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多长时间内完成培训?
答:1年内。
10、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符合哪些资格条件? 答:(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2)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3)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
11、干部越级提拔的,应报哪个部门同意?
答:应当报经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一般只能越一级。
12、我市对破格提拔科级干部在任职资格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对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在工龄、基层工作和岗位经历、职级台阶、任职年限等资格要求方面适当放宽。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的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提任科级非领导职务的,一般不能破格。
13、公务员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名称有哪些?在《公务员法》实施后沿用的部分特殊非领导职务名称有哪些?
答: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公务员法‣实施后沿用的部分特殊非领导职务名称包括:“组织员”、“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监察员)”、“审判员”、“检察员”。审计署机关的业务司、各派出审计局和各特派员办事处的业务处沿用“审计员”非领导职务名称,不再使用统一的非领导职务名称,其职数在规定比例限额内统筹解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不得使用“审计员”非领导职务名称。
14、晋升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任职年限有何规定?
答:(1)晋升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5年以上;(2)晋升副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5年以上;(3)晋升调研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4年以上;(4)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4年以上;(5)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3年以上;(6)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3年以上;(7)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3年以上。
晋升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非领导职务所需的任职年限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民主推荐
15、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哪些基本程序?
答: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
16、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提出考察对象是否必须经过民主推荐? 答:必须经过民主推荐。
17、民主推荐包括哪两种形式?
答: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18、民主推荐的两种形式是否应当同时采用? 答:是。无论是领导班子换届,还是个别提拔任职,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一般应当同时采用。
19、对非定向推荐,推荐的结果在多长时间内有效?
答:1年内有效。
20、对具体职位进行的定向推荐结果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在确定该职位考察对象时一年内有效;如果拟任职位变了,原推荐结果一般不再有效。
21、选拔任用县级以上非领导职务,是否需要进行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 答:必须进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
22、县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转任同级领导职务时,是否需要进行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 答:必须进行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
23、民主推荐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由哪些人员参加?
答:由本部门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本部门人数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
24、对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一般情况下,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至少要达到规定范围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
25、民主推荐有哪些程序?
答:应当经过下列程序:(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2)填写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3)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4)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26、确定考察对象时,对民主推荐结果的运用是如何要求的?
答:在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工作中要把握以下三点;一是得票数多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二是得票数少者,一般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三是得票数相近者,需参考平时掌握的其他情况及领导班子的结构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27、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是否可以直接列为考察对象?
答:不可以。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三、考察
28、进行干部考察工作前是否要发布考察预告? 答:必须发布考察预告。
29、对发布干部考察预告的范围和方式有什么要求?
答:一般在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内采取印发通知、召开会议或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30、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前,是否均要先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
答:是。
31、撰写干部考察材料有什么要求,考察材料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1)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2)主要缺点和不足;(3)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32、干部考察文书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答:干部考察文书档案一般包括:(1)考察工作请示、考察工作方案;(2)民主推荐汇总表、民主测评表汇总表;(3)重要谈话记录;(4)考察报告、考察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5)考察中重要问题的调查情况及结论;(6)征求纪委意见情况;(7)其他能够反映干部考察情况的有关材料。
干部考察文书档案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建立和管理。
四、酝酿
33、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哪些环节应当充分酝酿? 答:在考察前、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
34、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的酝酿,应当征求谁的意见? 答:上级分管领导成员。
35、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的酝酿,应当征求谁的意见?
答:党委统战部门和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无党派人士中代表人物。
36、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主管方是否应当事先征求协管方的意见,进行酝酿?
答:是。
37、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协管方自收到主管方意见之日起多长时间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答:1 个月。
38、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双方意见不一致的,正职的任免报哪个部门协调,副职的任免由谁决定?
答:正职的任免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协调,副职的任免由主管方决定。
五、讨论决定
39、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多少成员到会? 答: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40、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有哪几种表决方式? 答: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表决等。
41、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以多少人同意形成决定? 答:以党委(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42、党委(党组)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多少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
43、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程序是什么?
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⑴党委(党组)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成员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⑵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⑶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44、我省规定县委书记在讨论决定干部过程中应遵守哪些纪律?
答:•湖北省县(市、区)党委书记用人行为规范(试行)‣(鄂办发„2009‟39号)第二十条规定,在讨论决定干部过程中,县委书记应遵守下列纪律:(1)不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2)不首先发表对拟任人选的倾向性或主导性意见;(3)不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个人改变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4)不泄露会议讨论的具体情况。
45、我省对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派人列席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会议有哪些 要求?
答:下级党委(党组)拟召开讨论决定干部的会议时,组织(人事)部门一般应提前2天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进行联系沟通,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人列席会议。未派人列席会议的,组织(人事)部门在党委(党组)会后应及时将会议讨论干部情况上报。
46、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对会议表决方式、表决情况以及形成的决定应如何记录?
答:要逐人逐项如实记录。
47、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是否必须使用统一规范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专用本(记录纸)?
答:是。
六、任 职
48、提拔担任地(厅)、司(局)级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是否都应列为公示对象?
答:除涉及国家重要机密、国家安全等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都应列为公示对象。
49、选拔任用县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是否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答:是。
50、党政机关副县级以上非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领导职务和平级转任重要职务的人选,一般是否要进行公示?
答:是。
51、按照有关规定,需要经过法律程序任命或选举的职务,在党委(党组)确定提名人选后,是否应先进行公示,再依法提名?
答:是。
52、任前公示有哪些方式?
答:需要向社会公示的,一般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在部门(单位)或系统内公示的,可采取发公示通知或会议公布、张榜公告等形式进行。
53、任前公示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答:公示内容一般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等情况,以及公示受理部门、监督电话和接待时间等。
54、公示期一般为多少天?
答:一般为7至15天。
55、任职试用期未满的干部能否提拔任用? 答:一般不能提任上级领导职务;符合提任非领导职务资格条件的,可以提任非领导职务。符合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资格条件的,可允许其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
56、某干部在机关任非领导职务,挂职为同级领导职务,挂职结束后在原机关任同级领导职务,是否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进行试用?
答:应按•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进行试用。
57、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如何安排?
答:按照干部任免程序办理免职手续,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58、干部任职试用期间,可否调整其工作岗位?
答:一般不宜调整工作岗位。
59、《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规定试用期为一年。实际工作中,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能否延长其试用期?
答: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按规定进行严格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免去试任职务,不能延长试用期。
60、我省规定的领导干部平职(级)调整包括哪些?
答:包括领导干部平职(级)重用、改任或交流(轮岗)担任其他领导职务,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人用人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61、我省对领导干部平职(级)重用的基本程序有什么要求?
答:领导干部平职(级)重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提拔任用干部的基本程序,认真做好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不能减少或颠倒程序,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
七、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
62、党委向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推荐需要由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事先向谁介绍党委的推荐意见?
答:应当事先向人民代表大会临时党组织或者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介绍党委的推荐意见。
63、党委向人民代表大会推荐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以什么名义向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交推荐书,介绍所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答:本级党委。
64、党委推荐、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落选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是否可以推荐为其他职务人选,或在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上再次推荐为同一职务人选?
答:可以。
65、党委推荐、由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在人大常委会未获通过,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通过进一步酝酿,是否可以在另一次人大常委会上继续推荐?两次未获通过的,是否可以再推荐为本地同一职务人选?
答:可以在另一次人大常委会上继续推荐。两次未获通过的,不得再推荐为本地同一职务人选。
八、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66、对参加公开选拔人员放宽资格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选拔职位对人才的需求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需要,可以对报名人员的职务层次、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适当放宽。但报上一级职位的,需在本级职位任满1年;越一级报名的,应当在本级职位任满4年;不得越两级报名。67、公开选拔工作包括哪些程序?
答: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68、公开选拔公告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括选拔职位以及职位说明、选拔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程序和遴选方式、时间安排等。
69、公开选拔面试小组应由哪些人员组成?
答: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70、公开选拔中,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分别为多少?
答: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
71、竞争上岗工作一般包括哪些程序?
答: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笔试、面试与民主测评的操作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72、竞争上岗面试小组应由哪些人员组成?
答:面试小组一般由本单位领导、干部(人事)部门和相关单位领导及专家组成,一般不得少于7人,其中外单位人员应占一定比例。
73、在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中,仅有个别人报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是否可以继续将该职位列入竞争上岗的范围?
答:可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允许报考该职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74、报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填报志愿时,是否只能报一个志愿?
答:可只报一个志愿,也可兼报其他志愿。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75、竞争上岗面试是否允许本单位人员旁听?
答:允许。
76、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中,党委(党组)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是否可以空缺?
答:可以。
77、竞争上岗工作中,对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有何具体要求? 答: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78、组织研究决定竞争上岗人选拟任职位时,是否必须按照竞争者所填报的志愿任 用?
答:应当尊重本人所报志愿。必要时,在听取本人意见的基础上,可由组织统一调剂。
九、任期、交流、回避
79、干部交流的重点是哪些人员?
答: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的正职领导成员及其他领导成员,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党委、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的正职领导成员。
80、什么情况下领导干部必须进行交流? 答:(1)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2)县级以上地方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的正职领导成员,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
81、我省对领导干部平职(级)交流的基本工作程序有什么要求?
答:一般要坚持以下基本工作程序:(1)拟定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部门根据职位空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状况,在职数范围内拟定调整配备工作的初步方案,提出平职(级)交流的原则、范围、条件、程序等要求,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并与有关地方和单位的党委(党组)负责人沟通,经党委(党组)讨论后形成正式方案。(2)提出人选。组织部门根据工作方案,每个岗位研究提出1—2名拟交流任职初步人选,或在适当范围组织民主推荐和测评,研究确定拟交流任职人选。必要时组织部门应对拟交流任职初步人选进行考察了解,在一定范围内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干部监督机构的意见,并注意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要注意分析和考察干部平时的表现情况。对考察时间未超过一年的、任职时间较长需要交流的、按规定需要回避任职的和特殊工作需要的干部,也可以直接提出酝酿方案。对行政正职和其他担负经济工作任务的拟交流人选,交流前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3)酝酿决定。按照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提请常委会(党组会)或全委会讨论决定的方案。政府部门拟交流任职人选,要征求政府分管领导的意见,召开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或全委会讨论决定平职(级)干部的调整要执行我省关于投票表决干部的有关规定。对交流任职的干部要进行任前谈话。
直属部门内部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可参照上述基本程序进行。
82、《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要求,党政领导职务每个任期为几年? 答:5年。
83、党政领导干部在一个任期内是否可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 答:可以,但一般不得超过一次。
84、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可否再担任同一职务? 答: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
85、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交流决定的干部,应如何处理? 答: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
86、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有哪些? 答: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法律意义上的直系血亲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指有自然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另一种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但由法律确认其具有与自然血亲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这种情况称之为法律拟制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三代以内,除父母直系血亲以外的,与自己有间接血亲关系的亲属。所谓“三代以内”是指从自身往上数,自己为第一代,到父母为第二代,到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三代,从自身往下数,自己为第一代,到子女为第二代,到孙、外孙为第三代。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近姻亲关系:姻亲是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关系,近姻亲主要指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87、有回避亲属关系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任职时有何要求? 答: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88、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任职的领导职务有哪些?
答:县(市)委书记、县(市)长以及县(市)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职务。
89、领导干部任职需要回避时,一般由哪一方回避?
答:职务层次不同的,一般由职务层次较低的一方回避;职务层次相当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90、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情形下本人必须回避?
答: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全委会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进行审议时,全委会成员是拟任人选或者推荐人选,以及与拟任人选或者推荐人选有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审议后,回避的委员参加投票表决。
91、领导干部有需要回避的情况,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的,应如何处理?
答:应当予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
十、免职、辞职、降职
92、在哪些情形下,党政领导干部一般应当被免去现职?
答: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在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
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 免去现职的。
93、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包括哪几种类型?
答: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94、党政领导干部有哪些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辞职?
答: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领导职务:(1)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2)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任职不满一年的;(3)正在接受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的;(4)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党政领导干部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1)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3)有其他特殊原因的。95、党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几年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者代理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答:3年。96、“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以及自愿辞去领导职务的干部,根据辞职原因、个人条件、工作需要等情况予以适当安排”,具体工作中应当如何把握?
答: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以及自愿辞去领导职务,其辞职原因、个人条件、工作需要等情况各不相同,辞职后的安排应当视具体情况具体处理。总体上,应把握以下原则:(1)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后一年内,不应安排为同一层次领导职务;(2)领导干部被责令辞职后一年内,不应安排为同一层次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3)领导干部自愿辞去领导职务的,可改任同一层次非领导职务,也可视工作需要、个人条件等具体情况,安排担任同一层次其他领导职务。
97、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几年以上的,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答:1年。
十一、公务员调任
98、什么是公务员调任? 答:•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90、对调任人选的文化程度有什么要求?
答: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100、对调任人选的年龄有什么要求?
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 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101、有哪些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
答:(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02、公务员调任有哪些程序?
答:调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2)提出调任人选;(3)征求调出单位意见;(4)组织考察;(5)集体讨论决定;(6)调任公示;(7)报批或者备案;(8)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103、对拟调任人员在公示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按照任前公示制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
104、对调任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是如何规定的?
答:调任人员除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职务的以外,一般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十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105、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两个提高、两个满意”具体指什么?
答: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选人用人公信度,也就是全党和人民群众对干部工作的满意度。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2008年5月制定的•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提出,要经过3至5年的努力,到党的十八大召开时,进一步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使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两个满意,就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不仅要让人民群众满意,还要让全党满意。
106、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调查的内容主要是请调查对象进行4项满意度评价:对组织工作的总体评价,对组工干部形象的评价,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评价,对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评价,以及对组织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
107、中组部了解、掌握和评价各地各部门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情况的“六看”是什么? 答:一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情况,这是反映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参考指标,也是检验整治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二看 “一报告两评议”情况,不仅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认可度,还要看对新提拔干部的认可度。三看接到的反映各地各部门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情况。四看各类媒体反映的选人用人问题数量及应对的情况。五看对用人上违规违纪问题的及时查处情况。六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检查情况,包括集中检查、巡视检查、重点抽查等情况。
十三、纪律和监督
108、《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的处分分为哪几种,受处分的期间分别为多长时间? 答: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109、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能否晋升职务和级别?
答: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110、我省对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受到降级、撤职处分后的职级和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答:(1)公务员受到降级、撤职处分后,其中受降级处分的应重新明确其级别工资;受撤职处分的,由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处分决定机关的处理意见,重新确定其级别和职务,并按新确定的级别、职务享受相应待遇。处分期满后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处分前的级别、职务。其今后的晋级、晋职应在重新确定的级别和职务的基础上、处分期满并解除处分后进行。(2)公务员受到降级、撤职处分后退休的,应按照处分后新确定的级别工资、级别和职务享受退休待遇。在处分决定没有撤销或变更的情况下,不能按处分前的级别、职务享受待遇。(3)公务员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因违纪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被免去职务,并在案件查清后受到撤职处分的,按上述意见办理。
111、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如何处理?
答:•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章程活动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112、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或者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如何处理?
答:根据中央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前款所列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13、擅自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如何处理? 答:根据中央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处理。(参见111问)
114、违反规定干预下级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如何处理?
答:根据中央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强令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违反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强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违反法律规定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115、中组部在《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中对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提出哪些明确规定?
答:(1)对“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在一段时间内不能提拔使用,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2)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要坚决查处,已经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情节严重的移送执纪执法机关处理。(3)对受贿“卖官”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行贿“买官”的,一律先免去职务,再按规定处理。(4)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由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5)凡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116、中组部在《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中对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现象提出哪些明确规定?
答:(1)对拟提拔的干部,在考察过程中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情节严重的,要进行调查核实,问题没有查清之前,不得作出提拔使用的决定。(2)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前,均要先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3)对新提拔的干部要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度,并进行任职谈话,尤其要对廉洁自律方面提出明确要求。(4)干部提拔后,要进行跟踪考察了解,对有重要举报或者发现行为不检点的,要进行诫勉谈话或者函询。(5)对在重要岗位工作、发现有重要违纪线索、不宜继续从事现岗位工作的干部,要先从该岗位上调整下来,视情况作出适当安排,同时进行调查核实。(6)对“带病提拔”的干部,要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17、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十不准”纪律有哪些内容?
答:(1)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2)不准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3)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4)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党组)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5)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6)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7)不准在机构 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8)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9)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10)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118、《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有哪些?
答:不准有下列行为:(1)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2)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3)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4)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5)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6)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7)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8)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同时,还规定,不准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119、中纪委、中组部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中,对坚决查处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严明用人纪律提出哪些明确规定?
答:(1)对行贿买官、受贿卖官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2)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已列为考察对象的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3)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而且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4)对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说情、打招呼,以及泄漏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的,严肃批评教育,是组织人事干部的,要调离组织人事部门,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5)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6)对领导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提拔任职前已有明显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对其选拔任用的过程进行调查,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7)对因用人方面的问题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
120、哪些属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拉票行为?
答: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界定的拉票行为有:(1)在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凡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等行为,均属拉票行为,必须坚决禁止。它也适用于日常干部选拔任用中拉票行为的界定。121、对拉票行为如何处理? 答: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规定:对查核属实有拉票行为的人员,均应予以严肃处理。在后备干部推荐工作开始前发现并查实拉票的,不得列入被推荐人选名单;考察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是考察对象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考察结束后发现并查实的,已列为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同时,要予以通报批评,记录在案,作为今后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情节严重的,先免去现职或者责令辞职,再根据情况作出调整、降职等进一步的组织处理。受到组织处理后两年内不得提拔。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上述规定也适用于对日常干部选拔任用中拉票行为的处理。
122、对参与、帮助他人拉推荐票等行为如何处理?
答: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规定:参与、帮助他人拉推荐票的,同样属于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比照为自己拉票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对接受有拉票意图的宴请,收受拉票人礼品或参与拉票人安排的消费活动的,也要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
上述规定,也适用于对日常干部选拔任用中参与、帮助他人拉票行为的处理。
123、全国组织系统干部监督专用举报电话号码是多少,主要受理哪些方面的举报? 答:全国地(市、州、盟)以上党委组织部自2004年2月29日起均开通了短号码电话12380。本地用户直拨12380短号码,拨打其他地(市、州、盟)以上党委组织部举报电话,在12380短号码前加拨相应区号(或按语音提示操作)。
12380举报电话主要受理反映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选人用人问题,以及对领导干部政治、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
12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对象和内容有哪些?
答: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干部任用条例‣适用和参照范围内的党委(党组);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成员。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1)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2)坚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原则、基本条件,遵守任职资格规定的情况;(3)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重点是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的情况;(4)执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规定的情况;(5)执行干部交流、回避和免职、辞职、降职等制度的情况;(6)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情况;(7)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8)对群众反映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问题调查处理的情况;(9)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125、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方面有何规定?
答:党委(党组)每年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形成专题报告,于次年第一季度报上一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126、什么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发源地在哪里?
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是指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程序为主线,以动议、提名、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为重点内容,通过详实的文字记录和完整的文书档案,以写实的方法,准确地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工作,客观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各环节责任主体和运行情况。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发源于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践探索和总结。127、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记录的对象和内容有哪些?
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记录暂行办法‣(鄂组发„2005‟7号)有关规定,记录的对象为:各级党委(党组)拟提拔或平级调整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县(处)级及以下职务的人员(包括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任用的干部,参照执行。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记录包括选任工作程序记录和选任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重要情况记录。
选任程序记录主要记载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程序履行的时间和简要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1)初始提名;(2)民主推荐;(3)确定考察对象;(4)考察预告;(5)组织考察;(6)组织(人事)部门研究;(7)征求相关领导意见;(8)征求同级纪检和检察机关的意见;(9)讨论决定;(10)征求协管方意见;(11)任职。重要情况记录就是要在认真做好选任程序记录的同时,对在选任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重要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其主要内容包括:(1)民主推荐得票不靠前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情况;(2)考察中群众有反映,考察组及委托单位党委(党组)调查核实的情况;(3)考察组意见、组织(人事)部门任用建议方案、酝酿建议、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各环节中人选发生变动的情况;(4)任前监督、征求纪检机关和相关部门意见过程中需要说明的情况;(5)党委(党组、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或党政正职拟任人选或推荐人选个别征求全委会委员意见时,有不同意见的情况;(6)任前公示期间信访举报调查核实情况及建议;(7)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和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在本地、本单位或本系统提拔的情况;(8)破格提拔的情况;(9)受纪律处分干部处分期满后重新任职或提拔任用的情况;(10)需经选举产生的干部落选或由人大任命的干部未通过的情况;(11)从提名到任职全过程中的其他重要情况。
128、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如何记录?
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记录统一使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记录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考察任免机构负责填写。•记录表‣实行一人一表、一事一记。对选任程序的记录应当每履行完一个程序,即在相应的栏目按要求做好记载;对重要情况的记录要及时记录清楚。记录人和分管领导要在•记录表‣上签字。
129、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记录材料怎样管理?
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录材料,要整理归档。对拟提拔或调整任用的干部在选用过程中因故没有提拔或调整的,所形成的记录材料也要按规定整理归档。
130、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如何处理?
答: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予批准;已经作出的干部任免 决定一律无效,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十四、四项监督制度
131、什么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答:2010年3月,中央办公厅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同步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这四个试行办法简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132、哪些部门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答: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133、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情形要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答:(1)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2)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3)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4)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5)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6)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7)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8)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9)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10)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134、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情形不列入追究范围?
答:在发生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紧急情况下,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的用人行为,不列入责任追究范围,但事后应当履行有关干部任免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13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情形要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答:(1)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2)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等情况的;(3)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或者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4)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5)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6)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7)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8)有其他违反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136、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情形要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答:(1)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2)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考察的;(3)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不如实报告的;(4)隐瞒、歪曲、泄露考察情况的;(5)接受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安排的消费活动,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特殊接待的;(6)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7)按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8)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13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情形要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答:(1)不如实向组织人事部门回复掌握的有关拟任人选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2)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3)对发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进行调查处理的;(4)对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的。
138、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情形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答:(1)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2)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营私舞弊,收受或者给予他人财物,安排或者接受他人安排的消费活动的;(3)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4)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的;(5)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6)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的;(7)故意向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实材料的;(8)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139、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情形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
答: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
140、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的方式有哪些?
答:(1)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情节较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3)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4)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建议有关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5)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14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中的组织处理方式有哪些?
答: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 理的情况,应当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142、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应如何处理?
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人员,已列为考察对象或者提拔人选的,应当首先将其排除出考察对象或者取消其提拔资格,再按照规定对其作出处理。
143、发现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时,应如何进行调查处理? 答:(1)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2)纪检监察机关在受理举报、查办案件等工作中发现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处理建议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3)作出责任追究决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办理责任追究相关事宜。
144、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的影响期是如何把握和规定的?
答: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纪律处分的,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的影响期。同时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14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什么情形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待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答:(1)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2)越级提拔干部的;(3)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4)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 3年进行调整的(需要报经更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5)其他应当事先报批的事项。
146、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什么情形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后才可作出决定?
答:(1)破格提拔干部的;(2)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具体数量界限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确定);(3)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4)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5)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6)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7)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47、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包括哪些?
答:领导干部的近亲属,是指与领导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148、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事项或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报告内容或征求意见内容是什么?
答:报告内容包括提拔调整干部的原由,拟提拔调整对象个人情况、任用意向,职数配备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征求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事前函报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随函附报拟提拔任用干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等。
149、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情况,发现之后将如何处理?
答:按照规定报告有关事项,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条重要纪律。对应当事先报告而未报告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项,•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凡违反本办法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应当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办法‣将此列为责任追究情形之一,明确对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将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150、什么是“一报告两评议”,这个制度起源于哪里,有什么意义?
答: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简称“一报告两评议”。
“一报告两评议”起源于襄樊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践探索。这一创新做法,强化了全委会在用人监督上的作用,强化了党委特别是“一把手”在用人上的自我约束,为评估选人用人效果提供了“度量衡”,是新形势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监督、落实干部群众“四权”的有效载体。
151、“一报告两评议”一般在什么时间进行?
答:“一报告两评议”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者次年年初的全委(扩大)会上进行,可以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总结或者考核结合进行。
152、“一报告两评议”中的报告内容有哪些?
答:报告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2)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3)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的情况;(4)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情况(包括上评议整改措施落实情况);(5)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措施;(6)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53、“一报告两评议”中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的对象包括哪些?
答:包括近一年内选拔任用的下列人员:(1)下一级党委、政府正职领导干部;(2)本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干部;(3)由本级党委管理的其他正职领导干部;(4)破格提拔(含越级提拔)的由本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5)其他提拔担任重要岗位领导职务的干部(具体评议对象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54、对“一报告两评议”的民主评议结果如何使用?
答:根据民主评议结果,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民主评议满意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扬;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后,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督促进行整改。
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意见集中的干部,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 其选拔任用情况作出说明,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155、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否也要开展“一报告两评议”?
答:按照•“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规定,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总结或者考核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即凡是有干部任免权的地区和单位党委(党组),都将普遍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
156、什么叫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
答:是指市县党委书记因提拔使用、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时,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157、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检查包括哪些内容?
答:(1)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2)任职期间市县党委选拔任用的干部的情况;(3)任职期间本地区用人风气的情况;(4)任职期间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特别是离任前有无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情况;(5)任职期间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情况;
158、离任检查是按照什么程序进行的?
答:(1)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报告任职期间第五条所列情况;(2)在一定范围内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和市县党委近期新任用的干部进行民主评议;(3)通过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受理举报等方式听取干部群众意见;(4)查阅干部任免相关材料;(5)向下达检查任务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检查情况;(6)向被检查的市县党委书记反馈检查结果。
159、离任检查的结果如何使用?
答:离任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市县党委书记的重要依据。对民主评议中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或者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的人员,经组织考核认定,要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其中拟提拔使用的,应当取消其资格。拟提拔使用干部的考察材料中应当反映检查情况和民主评议结果。
160、离任检查发现严重违规用人问题如何处理?
答:按照•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规定,检查发现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任职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问题的,以及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对于拟提拔使用的,先取消其提拔资格,再视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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