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评聘职称述职报告(精选10篇)
1.个人评聘职称述职报告 篇一
卫生系统职称评聘个人总结材料
卫生系统职称评聘个人总结材料
××*,男,1961年11月出生,汉族,陕西省杨凌示范区人,1980年11月入伍,1984年7月毕业于装甲兵学院,中专学历,学制2年。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任坦克六连政治指导员;1993年11月转业到陕西省纺织医院工作至今。2006年
7月毕业于西安市委党校,大专学历,学制3年。1999年8月被评为助理政工师,现任陕西省纺织医院党办组织干事,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六年。
从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对共产主义坚信不移,始终不渝地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学习,特别是对十六大报告江泽民主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及新《党章》进行了认真学习,原创:并在工作实际中努力实践,使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不断提高,自己不论是在部队还是回到地方都能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掌握过硬的业务技能,保持一贯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在历次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对“×××”邪教的反动本质认识清楚,并坚决斗争。我作为一名有着近20年党龄的共产党员,在工作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任劳任怨,不怕苦累,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个人思想品质好、风格高、为人忠厚、生活简朴、尊重领导、团结同志、遵守纪律、作风正派、不计名利得失,敢于坚持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在工作实践中我深深的体会到,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仅靠在学校学到的知识,是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近年来我不断地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在经过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共简史的基础上,先后又学习了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胡锦涛总书记西柏坡讲话精神。经过进一步的深造、学习和实践,使我不仅熟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基本理论,并在本职岗位上结合实际,尽力实践和贯彻。
我于198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82年考入装甲兵指挥学院,1984年提干,先后在部队担任排长、教导队区队长、政治处干事、政治指导员等工作。1993年底转业到陕西省纺织医院从事后勤管理工作,随后因工作需要调入党办从事组织医德医风工作,无论是在部队和地方,无论在哪一个岗位,我都能作到服从组织安排,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
中学时代的时事政治使我认识了人类起源、国家、阶级和阶级斗争。入伍后,在教导队和院校里又系统学习了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观点和方法,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了解了政治工作在党的建设中的地位、作用、目的、任务、基本内容、方针、方式、方法。在思想认识上提高了理论水平,明确了思想政治工作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并围绕这个中心开展工作。
在多年的工作中,无论是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还是行政后勤工作,深感政治理论的重要,时刻注重提高自己的马列主义水平,增强党性,增长才干,做一名合格的党政干部。为此,自己克服工学矛盾,克服家庭困难,利用工作之余参加了三年西安市委党校大专班的学习,于2006年7月毕业,通过三年的理论学习,提高了我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适应党政干部的工作需要。学习期间,自己充分利用一切时间刻苦钻研,勤奋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学以致用。以优异成绩被评为优秀学员。
医院党委办公室的业务包括组织、宣传、党务、纪检、工会和共青团、医德医风等工作,自从调入党办以来,原创:尽快熟悉业务,将所学知识与实际相结合,支持科主任搞好各项党务工作和医德医风工作,先后组织了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三讲”教育工作、“在全体共产党员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工作”、“医院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建章立志工作”、开展学习“三个代表”、实践“三个代表”工作、“庆祝建党80周年系列活动”、“开展真情奉献月活动”、“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万名党员进党校,提高素质当先锋”、“创建百姓放心医院”、开展病人选择医生”、“塑二十一世纪卫生行业新形象工程”等多项教育活动,整使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我们深入科室,深入职工中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为院领导开展民主评议提供参考依据。在我从事近二十年的党政管理工作中,我为医院改革积极探索,为医院提高“两个效益”出谋划策,为医院提高医护质量、服务态度,勤奋工作,为医院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工作的经验在于积累,理论的提高在于不断的总结,为了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我先后撰写有“转变观念,重塑国有医院新
2.教师高级职称评聘述职报告 篇二
在生活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师高级职称评聘述职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多年来,我努力用心灵去倾听每位学生的内心呼唤,用真情去赢得每位学生的信任。在执教语文、体育、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时,面对学生间明显的`差异,努力以教师特有的责任心去关爱、帮助他们,让更多的学生实现属于他个人的那一份理想的进步。当然,与身边的很多老师对待后进生以母亲般的爱心、兄长般的耐心、朋友般的细心相比,我在进一步开展好补差工作,不让一个学生掉队方面还有很多工作可做。由于我工作的认真,x学年评为优秀辅导员,x考核优秀。
二、教学业务精益求精。
在教学方面,能准确把握教学大纲和教材,制定合理的教学目标,把各种教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以学生为主体,力求教学由简到繁、由易到难、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本人十分注重提高教学技巧,讲究教学艺术,教学语言生动,学生学得轻松,老师教得自然。
首先认真备课。不但备学生而且备教材备教法,根据教材内容及学生的实际,做好教学设计,拟定采用的教学方法,并对教学过程的程序作详细的记录,认真写好教案。
其次增强上课技能,提高教学质量。力求让教师的讲解做到逻辑化,教师的语言做到精炼化,教师的表情做到生动化,教师的板书做到示范化。在课堂上特别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加强师生交流,让学生学得容易,学得轻松愉快。
再次注重学习,善于思考。
三、精心哺育,培养新人
在教师帮带和学生辅导方面,我特别注重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精心组织、辅导学生写作兴趣小组的学习,成绩突出。x年6月学生陈雨虹现场获得学区级二等奖。二就是注重与同事学习交流,先后和叶巧铃、谢凤清老师结对子,指导她们备课反思,她们分别成功执教的《小松树和大松树》和《识字6》,获得大家的好评。
3.中学一级职称评聘述职报告(共) 篇三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中学一级职称评聘述职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老师:我叫谢裕梅,现为瑞景中学语文教师。XX年毕业于天津师大中文系,本科,学士学位,现正参加师大组织的继续教育,并就读于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班。XX年7月转正,被评定为二级教师。下面,我将本人的工作业绩简要汇报如下:
一.教学工作
参加工作的五年间,我任教过一年高一,两年高二,两年高三。无论在哪个年级,我都勤奋努力,从来没有无故旷工旷课,一心一意从事教学,认真搞好教学研究,服从工作安排,积极投身教改,把提高课堂效益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始终不渝的追求目标。通过努力,我的教学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与进步。XX-XX学首次任教高三并兼任班主任。虽然所教的`学生基础很差,他们的中考成绩甚至进不了国办高中。但我和我的学生一起,站在新起点,树立高目标,脚踏实地,咬牙拼搏,付出了更多的努力,更多的汗水。最终取得了会考合格率为100%,高考平均分分别106和101分的好成绩。所带班一共41人,高考录取结果为重点本科3人、二批本科7人、三批本科12人。几项考核指标均创学校历届最好成绩。五年里,我做校级公开课四节,做区级公开课一节。04、05、XX年,在学校组织的三次教师业务考核中,我均为全校第一;02、04、XX年,我连续被评为校级优秀教师,工资浮动10﹪。
二.班主任工作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在班主任工作中,我每天早来晚走、周六周日也难得休息,每接一个班,都从整顿班风入手,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与学生建立起“师生+朋友”的关系,在日常管理上坚持“三到位”(课前两分钟到位、课间操到位、自习课到位),使班级工作顺利开展。康祈同学获得南开区长跑比赛第一名,高考后被天津体育学院录取;班长田翔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高二获河西区演讲比赛特等奖,并两次主持天津电台中学生节目,高考后被天津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专业录取;副班长蔡欢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高考后被天津财经大学录取。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所带班两次获得区级优秀班集体称号;高二年级,我组织学生召开了“校园与社会”系列主题班会,邀请了学生家长、任课教师、今晚报记者、天南大研究生参加,在南开区公开展示,取得了良好效果。我结合实践,撰写了论文《关于主题班会自我教育功能的理论思考与实践》。XX年,我在全校班主任工作会上交流了工作经验。XX年,我在学校教育研讨会上做典型发言。XX年9月,我被评为河西区教育系统百名优秀班主任。XX年4月被评为市级机关优秀团员,同时被学校党总支确立为入党培养对象。
三.教科研工作
XX年我加入天津市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分会。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我大胆改革、不断推陈出新,积极投身教科研,结合教学实践和自己、学科组以及学校的科研课题,撰写了多篇教育科研论文:德育论文《法德兼顾,情理交融——关于建设优秀班集体的几点认识》获区级二等奖;德育个案《如果你想要回你的面子,我帮你》获区级优秀奖;论文《关于主题班会自我教育功能的理论思考与实践》获得市级德育论文三等奖;3000多字的教学论文《让课堂教学焕发出新的生命力》被作为专题约稿发表于省市级刊物《天津电教》杂志;XX年在《天津教育报》发表教育随笔《令我惭愧的一句批语》;XX年在《天津教育报》“阳光教师”专栏发表散文《与学生同行》,并配发个人照片。其中一篇论文被认定为区县级成果,一篇论文被评定为市级成果。
4.个人评聘职称述职报告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情况调研的通知》(赣教人字[2014]4号)要求,我校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职称评聘工作专项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取得教师职称资格情况:截止2013年12月31日止,全乡小学在职教师总数73人,取得教师职称资格72人,(小学一级教师37人,小学高级教师35人),已聘小学高级教师35人。
2、职称年龄结构情况:
3、岗位空缺情况: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1、建立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职称的副校为副组长及已经取得小学高级的教师代表组成的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对教师职称评审材料的认定,和基本资格及计算量化项目的审核,分值计算等有关工作,确保报送的材料符合统一要求。
2、严格申报程序。在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中,学校根据县教育局制定的《全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结合本乡小学实际制定校级方案,依据方案,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学校推荐等程序,确保符合专业水平标准条件的教师取得相应职称资格认定。
3、坚持职称评聘公开透明。我校在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中,一贯坚持“三公开”制度:公开职称岗位指标,公开教师业绩材料,公开推荐名单结果。由于工作透明,保证了职称评聘质量,调动了教师工作积极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评与聘”分开矛盾突出。有的教师已经取得小学高级职称资格,由于岗位指标少,在三、五内都不能被聘为“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聘的效能大打折扣,没有起到较大激励作用。
2、“小学特高教师”岗位设置太少,评聘条件苛刻。小学教师教学课时量多,大多是中学教师的1.5倍,可在职称级别上相差一个档次,广大教师很不理解,对小学特高职称的评聘更是望而却步。
3、在职称评聘上,要求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教育部门和劳动部门分别作了要求,很多教师非常不理解。
四、对策与建议
1、修改现行职称评审条件,统一中、小学教师评审副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
2、下放“岗位设置”权限,增加农村小学特高岗位,照顾边远山区小学教师。
5.职称评聘方案建议 篇五
一、评分以百分制计(即总分100分),学校规定教龄满25年为无条件评聘,则25年每年为4分,以此计算出教龄分为4分每年。
二、教龄满10年参加评聘,教龄分为40分,百分制计余下的60分就计算为各项加分。如有十项须加分,每项就是6分,各项加分可酌情增减。
三、计算方法:如甲教龄为16年,乙教龄为12年,甲得分为16年×4分+各项加分之和≤100分,乙得分为12年×4分+各项加分之和≤100分,两人分值谁大就评聘谁,甲、乙两人分值相同或都满100分,以教龄长者优先。再如两人教龄、分值都相同,则计各项小分,谁各项加分多就评聘谁,如无差别就比年龄。
整。
6.教师职称评聘大家谈 篇六
〔征求意见建议帖〕
各位网友:
大家好!
教师职称评聘(以下简称“职称评聘”)事关教师切身利益,历来备受关注。几年来,县教育、人事、编制等部门在化解职称评聘矛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和制约,职称评聘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在2012年8月16日县教育局“一把手”走进政风行风在线“直播中心”活动中,职称评聘问题再度成为网友讨论的热点。综合网友的意见,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职称“评上容易,聘上难”,二是职称“聘任过程还不够公开、公平、公正”。为此,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牵头组织县教育、人事、编制等部门对职称评聘工作,特别是职称聘任过程的有关工作(包括聘任的有关制度、具体做法等)作进一步改进。现公开征求网友意见和建议,欢迎您积极参与,对目前职称评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及相应的对策、措施发表您的看法和见解。您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
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时间为:9月13日 — 9月19日。您可以在本帖跟帖或来电来信告诉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来电请于上班时间拨打:0593-5502007;来信请寄:中共寿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纠风室 收,邮编:355500或发电邮至:snjj007@qq.com)。
为提高意见和建议的针对性,我们将职称评聘有关情况介绍及相关文件附后,供网友们查阅参考。
政风行风在线
2012年9月13日
附:
1.职称“评上容易、聘上难”原因简析 2.职称聘任主要流程
3.关于寿宁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意见(暂行)(寿教〔2006〕147号)
4.寿宁县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及量化考核标准评估细则(暂行)》(寿教〔2006〕147号)
附1、职称“评上容易、聘上难”原因简析
1.学生生源因素。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职称职数的确定可表示为以下基本公式:教师职称职数=教师编制数×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其中,教师编制数由县编制部门根据学校学生数测算核定;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由省人事厅规定)。近年来,随着群众教育培养子女观念的转变、城乡劳动力的转移、集镇建设的推进等,客观上产生了生源外流和学生大量向城区及周边学校集中、乡镇学校学生数急剧减少现象,直接导致了职称聘任职数减少和教师整体性超编、结构性缺编问题。
2.评聘政策因素。首先是省人事厅2000年制定的职称聘任职数比例至今一直未做调整,明显与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其次是2005年开始实行评聘分开政策,相对放低了职称评审 1 门槛,获得中高级职称资格的人数不断增加,也从一个方面加剧了评聘矛盾。
3.其他因素。教师外借、行政人员职数占用等相关问题还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也对职称评聘工作产生较大的影响。
(由于受上述政策及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几年来,尽管相关部门在化解职称评聘矛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职称评聘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突出表现为网友反映的职称“评上容易、聘上难”。)
附2、目前职称聘任工作的主要流程
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行评聘分开、竞聘上岗。目前我县职称聘任工作的主要流程为:
1.确定中高级职称聘任职数。县人事部门依据省人事厅(闽人发〔2000〕80号)文件规定的聘任比例和各校实际情况,确定各所学校中高级职称职数并下达给各所学校。
2.确定中高级职称聘任入围对象。各所学校根据教师近两年量化考核得分(从高到低)和人事部门下达的职称聘任职数,按1:1.5的比例确定聘任入围对象。
各所学校对教师量化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寿宁县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及量化考核标准评估细则(暂行)》(见寿教〔2006〕147号文件)。
3.确定中高级职称聘任推荐小组。由县教育、人事部门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组成县级职称聘任工作组,再由县级职称聘任工作组临时抽签产生各所学校的职称聘任推荐小组(推荐小组根据各所学校规模大小由7-13人组成)。
4.确定中高级职称聘任对象。各校推荐小组成员一经抽签产生,立即由聘任工作组逐一当场通知该校校长,由校长当场通知该成员集中投票,得票多者确定为聘任对象。
(以上是对聘任流程的简要概括,具体的规定可查阅寿教〔2006〕147号及相关文件。)
附3、关于寿宁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竞聘上岗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
(寿教〔2006〕147号)
县进修校、实幼、各中小学:
根据省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深化我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闽教人[2005]14号)、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开的意见》(闽人发)[2004]144号)、市人事局《关于贯彻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聘任分开和改进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宁人发)[2005]56号)、市教育局、人事局《关于宁德市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竞聘上岗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宁教[2006]5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更好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强化竞争激励机制,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竞聘上岗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开,学校按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按岗自主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竞聘上岗,工资福利待遇按实际聘任职务确定。
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要有利于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加强班主任工作,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促进我县基础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二、聘任范围和基本条件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中在编在岗、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受聘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具有从事拟聘教学岗位工作所要求的能力素质和任职资格,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够承担并胜任岗位工作,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为确保我县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改革平稳过渡,根椐上级规定从2006年9月-2008年8月两个学年作为改革过渡期,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即过渡期内原有聘任人员经学校考核,符合上述受聘基本条件和现有教学岗位要求,考核合格以上,可以续聘至2008年8月。2005年及以后评审通过人员(含选优)一律实行评聘分开,竞聘上岗。从2008年9月起实行全员竞聘上岗。
三、职数测算、管理及使用
1、各单位要根椐教育、人事部门下达的中高级职数,按照“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结构合理、群体优化”的原则,设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并制定岗位说明书,明确各岗位的岗位名称、任职条件、任务职责、工作标准、职数限额,作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人事部门审批。
2、各单位中高级职数按宁教[2006]54号文规定,由县教育局、人事局核定下达。
3、如学校现有高级职数富余,中级职数紧缺,学校可报经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将高级职数按不多于60%的比例调剂给中级教师职务人员竞聘使用。
4、学校主要负责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占本单位专业技术职数。中层干部和一般管理人员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必须有明确的专业技术岗位,并能实际履行其岗位职责,否则应收回其专业技术职数。
5、距离退休时间三周年以内(男满57岁,女满52岁),目前仍在教学一线工作的中、高级教师,如任期内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经单位公示,群众无异议的,报人事职改部门同意后可以续聘,不占本单位职数,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6、小中高教师、聘期内选优人员、引进人才等专项指标使用按宁人发[2005]56号文件规定执行(但及任期内考核分值必须处在本单位专技人员的中等水平以上,否则,经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以解聘或在下一轮全员竞聘时可以降级聘用)。
四、竞聘上岗办法
1、成立聘任组织,制定聘任方案。以学校为单位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聘任方案和教师考核评价标准,组织实施聘任工作。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负责人、党支部、工会、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2-3人)等组成,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一般为9-11人,上报县教育局职改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任期一年。聘任方案和教师考核评价标准要经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及人事部门备案。
2、公布聘任方案,审核聘任资格。聘任方案经上级批准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将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任务职责、任职条件、职数比例、聘任程序等有关事项在校内公布,竞聘人员以书面形式申请竞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竞聘人员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公开竞争,综合评议。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申请人对任期内政治思想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公开述职,以及采取上公开课、说课答辨、片段教学等形式对申请人进行业务考核。组织不少于本校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三分之二的人员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
4、确定聘任人员。中学以学科或教研组为单位,实小、大同小学、乡镇中心校及有条件的完小以学科为单位,其他完小(教学点就近纳入完小)以校为单位设岗,边远山区小学 3 可以单独设岗,按两学年量化考核总分名次确定聘任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群众无异议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受聘人签订聘约,发给聘任证书,一个聘期为两年。未经人事职改部门批准,聘期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时间。竞聘职务工作顺序由高到低进行,逐级竞聘。需要更改或解除聘约的,应按有关程序办理。学校主要负责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聘任。
5、区别对象,妥善处理。为实现竞聘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参与竞聘人员中男教师年满55周岁、女教师年满50周岁的在同等情况下可给予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自行制定。
6、聘期内专技人员有变动,在单位有职数的前提下,可于次年九月份调整补聘一次,新调入人员与本校原有未聘人员同等参与竟聘。
五、加强聘后管理,完善聘期考核
1、学校要切实加强教师聘期内政治思想、师德表现、履职情况等的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办法须经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同时,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及学生家长参与学校评价和教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等的重要依据。
2、岗位职责及量化标准的设置
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的制定必须含括以下具体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
教育教学工作量;考勤;工作业绩;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撰写论文及辅导学生;承担班主任等社会工作;指导青年教师;听课等。进修校、教研室、督导室、电教、教仪等专技人员必须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和任务,积极做好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和指导工作。
以上岗位职责可作为任期内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教龄、表彰、学历、论文获奖、指导学生获奖等可适当纳入量化指标,量化以学年为单位时间,量化分值统一按总分200分计,并作为聘期管理及2008年9月全员聘任的主要依据。
六、下列人员不得列入聘任范围
1、考核不合格或不定等;
2、在编不在岗人员(由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统一抽调,参加扶贫支教、挂职等中心工作除外)。
3、患有严重疾病,连续病休半年以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脱产学习一年以上,尚未返回工作岗位的(由学校选送参加学习时间未满除外)
5、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期未满一年以上者;
6、受刑事惩处及开除留用处分正在执行中或正受立案审查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处分期未满者;
8、因在职务评审、竞聘中伪造学历、资历、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受处罚人员,处罚期未满的;
9、工作严重失职、渎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影响极坏,群众意见较大的;
10、聘期内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的;
11、聘期内不能完成学校所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的;
12、设区市教育、人事部门规定不予聘任的人员。
对解聘人员经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及人事职改部门备案。
七、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是职称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广大教职员工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本暂行实施意见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竞争上岗工作。一方面要严格标准程序,不得以评聘分开为理由,放宽条件,降低标准,违规聘任,另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教师思想工作,确 4 保安定稳定和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
2006年前已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对象,在聘任时应予以优先考虑。严格工作纪律。竞聘上岗是评聘分开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为确保竞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1、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程序。设立岗位不得突破岗位职数。绝不允许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任人唯亲、打击报复。凡重大事项都要经过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主管部门实施全程监督。
2、学校行政领导和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守纪律,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发现存在上述违纪的人员,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应追究其相应责任,是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要取消其小组成员资格。
3、竞聘者在竞聘过程中,凡有伪造有关证件、虚报业务成果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要取消当事人本次竞聘资格,对已经竞聘上岗人员予以解聘,两年内不得再次参与竞聘,情节严重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八、教育督导室、教仪站、电大工作站、成人中专、职业高级中学、机关幼儿园参照本《意见》执行。
九、本意见由县教育局、人事局负责解释,如上级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寿宁县教育局
寿宁县人事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4、寿宁县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及量化考核标准评估细则(暂行)
一、政治思想、职业道德(20分)
1、政治思想: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教育思想:面向全体,教书育人,尊重学生个性,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3、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为人师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爱护学校:关心学校,自觉维护学校声誉,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及学校财产安全。
5、团结协作: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团结同志,爱护学生,不惹事生非,吵架斗殴,保持安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
6、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乱收费,乱摊派,不搭车收费,不违规征订各种刊物及教辅,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二、出勤(30分)
1、各种法定假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扣分。
2、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未办理手续者,一律以旷工论(按周课时的平均节数扣分)。
3、学年累计事假7天内不扣分,超过每天扣1分;病假10天内不扣分,超过每天扣0.5分(持有效“疾病证明书”和住院手续住院者不扣分);旷课每节扣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扣分不封顶。
4、值日、教研活动、会议、升旗仪式、集会等各种活动列入考勤。
三、教育教学(80分)
1、教学工作量: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完成教学工作量,行政兼课按职改有关规定执行。
2、备课、编写教案:教案应体现教学计划、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作业布置、教学后记(部份)等内容。
3、授课:严格按课程表准时上下课,讲课内容正确、生动,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语言规范,板书工整,衣着整洁大方,不随意离开教室,维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创造轻松愉悦的课堂教学氛围。
4、作业批改:根据学科特点,按学校规定要求保质保量批改作业。
5、教学质量:全县有统考、会考、抽考的科目按全县同类校比较,非统考及技能科根据学校情况自行制定评估细则。
6、培优辅差有计划、有措施、有实效。
7、学生满意度。
四、教研教改(20分)
1、每学年至少开一节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
2、专任教师每学年听课不少于15节,行政管理人员每学年不少于20节,并做好记录,参与评讲。
3、每两学年至少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交流并汇编。
五、班主任等社会工作(20分)
积极承担并胜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生管、年段长、教研组长、兴趣小组等工作,乐意接受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不计个人得失,认真履行职责,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六、培养指导老师、学生(10分)
1、中高级教师必须承担起帮带、培养中初级教师工作,并取得实效。
2、指导学生:参加省、市、县学科竞赛获奖。
七、民主测评(20分)
1、民主测评应有本单位三分之二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八、其他
1、教龄:每年0.5分,满分为15分。
2、学历:本科6分,专科4分,中专2分,以毕业证为准,肄业降级计算,非国民教育类不计。
3、表彰:国家、省、市、县、乡(校)综合性表彰分别按10、8、6、4、2加分,单项表彰降级计分(按学最高奖项加分)。
4、考核优秀加3分(与第3款不重复加分)。
5、在CN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限第一作者)每篇加4分,一学年内如发表多篇,按一篇加分。
6、课题研究、学科教具制作予以适当加分。
7、无故不参加教育、人事部门组织的培训扣5分。
8、不及时参加计生双查每次扣2分。
九、考核评估期限以任职期内最近两学年为准,若因法定假、脱产进修等往前照推。
十、各校可在本《细则》框架内加以细化实施,并可根据需要成立学科考核评估小组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估。职业高级中学参照本《细则》执行,进修校、督导室、教仪站、电大工作站、成人中专、机关幼儿园及学校行政管理、教辅人员等可根据本《细则》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另行制定评估细则。
(寿宁县教育局
寿宁县人事局
7.中学职称评聘方案三年 篇七
我校教师职称工作按上级要求实行了“评聘公开”,打破了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初步建立了“竞争择优,绩效挂钩,科学考核,动态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充分调动了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了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为进一步深化职称聘任改革,完善职称聘任程序,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职称聘任机构
1、成立**中学中、高级职称聘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成立**中学中、高级职称聘任专家委员会
三、聘任范围和对象:取得中、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及符合教育局、人劳局各种培训合格条件的在岗在编的教师。
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程序
1、学校根据上级核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数,公布所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数、聘任条件要求和聘任有关事项,公布时间为3天以上。
2、应聘专业技术人员向应聘学校提出应聘某一专业技术职务的书面申请。
3、公布聘任结果、上报聘任材料。已聘任人员,由学校校进行公示,并造册上报区教体局人事股,办理工资变动手续等。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教师不得参与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
1、近三年来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工作和干部考核有“基本称职”等级以下者。
2、教体局开展的评选“人民满意”教师活动中被评为“不满意”教师者。
3、近三年来受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及正在立案审查者。
4、上一学年度旷工累计达3天(含3天)以上者,或事假累计达30天(含30天)以上者,或病假累计达120天(含120天)以上者。
5、停薪留职逾期未返岗者,或上学年中未经批准私自到外校兼课者。
6、近五年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五、聘任其他事项 1、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应在教体局规定时间内结束,并开始执行出聘任后的工资待遇,高职低聘人员工资实行低套,学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前上报新一轮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人员审核表,属于初聘人员,还必须具务相关聘任证件,然后报政府人事部门办理聘任和增资审批手续。
2、今后每三年进行一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竞聘上岗。下轮竞聘时间为2017年8月。今年竞聘后的三年内,如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空缺,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可参照竞聘方案,竞聘空缺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如无空缺,三年内不再进行竞聘。如三年中,已聘人员工作单位发生动动,调入的新单位没有相应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则应予以高职低聘。
3、内退人员应予以解聘相应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截止2015年9月30日,男教师年满57周岁,女教师年满52周岁的人员,可予以先优聘任。
4、聘任人员在三年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应予以及时解聘:(1)上年度职称考核、干部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职称”等级以下者。(2)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者。
(3)上一学年度旷工累计达3天(含3天)以上者,或事假累计达30天(含30天)以上者,或病假累计达120天(含120天)以上者。
(4)停薪留职或离开原单位或未经批准私自到外校兼课者。(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5、本方案解释权为**中学高、中级职称聘任领导小组。
6、在以后每年度如无新方案出台,可一直延用本方案。
附件:《2015年广丰县**中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竞争上岗积分表》
**镇中学 2015年11月9日
2014年**中学中、高级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单位职称竞岗聘任工作,根据文件规定和县教育局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行竞争上岗,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工作需要、群众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的要求,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以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竞聘人员范围、条件及聘任指标
1、竞聘人员范围:
参加竞聘人员范围为我单位取得高、中级职称资格未聘人员以及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
2、竞聘人员条件: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现聘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无出现师德一票否决现象。
3、聘任指标
三、成立职称聘任机构
1、成立**中学中、高级职称聘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程序
1、学校根据上级核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数,公布所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数、聘任条件要求和聘任有关事项,公布时间为3天以上。
2、应聘专业技术人员向应聘学校提出应聘某一专业技术职务的书面申请。
3、公布聘任结果、上报聘任材料。已聘任人员,由学校校进行公示,并造册上报区教体局人事股,办理工资变动手续等。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教师不得参与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
1、近三年来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工作和干部考核有“基本称职”等级以下者。
2、教体局开展的评选“人民满意”教师活动中被评为“不满意”教师者。
3、近三年来受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及正在立案审查者。
4、上一学年度旷工累计达3天(含3天)以上者,或事假累计达30天(含30天)以上者,或病假累计达120天(含120天)以上者。
5、停薪留职逾期未返岗者,或上学年中未经批准私自到外校兼课者。
6、近五年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六、聘任其他事项 1、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应在教体局规定时间内结束,并开始执行出聘任后的工资待遇,高职低聘人员工资实行低套,学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前上报新一轮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人员审核表,属于初聘人员,还必须具务相关聘任证件,然后报政府人事部门办理聘任和增资审批手续。
2、今后每三年进行一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竞聘上岗。下轮竞聘时间为2017年8月。今年竞聘后的三年内,如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空缺,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可参照竞聘方案,竞聘空缺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如无空缺,三年内不再进行竞聘。如三年中,已聘人员工作单位发生动动,调入的新单位没有相应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则应予以高职低聘。
3、内退人员应予以解聘相应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截止2015年9月30日,男教师年满57周岁,女教师年满52周岁的人员,可予以先优聘任。
4、聘任人员在三年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应予以及时解聘:(1)上年度职称考核、干部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职称”等级以下者。(2)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者。
(3)上一学年度旷工累计达3天(含3天)以上者,或事假累计达30天(含30天)以上者,或病假累计达120天(含120天)以上者。
(4)停薪留职或离开原单位或未经批准私自到外校兼课者。(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5、本方案解释权为**中学高、中级职称聘任领导小组。
6、在以后每年度如无新方案出台,可一直延用本方案。
附件:《2014年广丰县**中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竞争上岗积分表》
**镇中学 2014年10月15日
2013年**中学中、高级职称聘任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单位职称竞岗聘任工作,根据文件规定和县教育局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聘人员范围、条件及聘任指标
1、竞聘人员范围:
参加竞聘人员范围为取得高级、一级职称资格未聘人员以及符合的人员。截止到2013年2月前已办理大龄教师提前离岗手续和退休手续的教职工,教育局及县委组织部、县委公布的现不在岗离岗教育干部,不再参加职称竞聘。
2、竞聘人员条件: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现聘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师德考核不合格的,自查实之日起一年内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
二、基本程序和办法
(一)建立工作组织。成立临时性聘任委员会,受单位领导班子委托,具体负责本单位职称评聘的组织工作,聘任委员会成员要由单位领导、中层干部、负责职称工作的人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二)制定竞聘方案。制定职称竞岗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经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85%以上的代表通过(教代会代表须签名确认),经县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个人报名。召开动员大会,公布竞争上岗方案和聘任指标,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
(四)资格审查。聘任委员会依据竞争上岗所需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审查研究确定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
(五)考核评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评分。民主测评项目对于群众基础差、威信低,参聘人员同意率达不到参加测评人数50%的不予聘任。
(六)拟定人选。根据考核评分情况,在本单位分配的高、中级设岗数额内依据参与竞岗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聘任人选。在设岗数额内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省特级教师、市名师、市特级教师、县名师、市教学能手、县学科带头人、县学科骨干教师、县教学能手依次优先推荐,其次依次参照工龄、年龄、任职年限的长短等确定入选人员,并在本单位实施方案中作出说明。
(七)公示。为确保竞岗聘任工作的公正、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参与竞岗人员的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八)聘任和评审。根据中小学职称改革文件规定,对未取得相应职称资格但符合新的改革文件规定聘任条件的人员,可与取得资格未聘人员一并参加职称评聘,已取得资格的可直接办理聘任手续,未取得资格竞聘成功的须填报相应的职称评审材料,评审通过取得相应资格后再办理聘任手续,落实相应的工资待遇。
三、组织领导
1、成立**中学中、高级职称聘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程序
1、学校根据上级核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数,公布所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数、聘任条件要求和聘任有关事项,公布时间为3天以上。
2、应聘专业技术人员向应聘学校提出应聘某一专业技术职务的书面申请。
3、公布聘任结果、上报聘任材料。已聘任人员,由学校校进行公示,并造册上报区教体局人事股,办理工资变动手续等。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教师不得参与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
1、近三年来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工作和干部考核有“基本称职”等级以下者。
2、教体局开展的评选“人民满意”教师活动中被评为“不满意”教师者。
3、近三年来受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及正在立案审查者。
4、上一学年度旷工累计达3天(含3天)以上者,或事假累计达30天(含30天)以上者,或病假累计达120天(含120天)以上者。
5、停薪留职逾期未返岗者,或上学年中未经批准私自到外校兼课者。
6、近五年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六、聘任其他事项 1、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应在教体局规定时间内结束,并开始执行出聘任后的工资待遇,高职低聘人员工资实行低套,学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前上报新一轮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人员审核表,属于初聘人员,还必须具务相关聘任证件,然后报政府人事部门办理聘任和增资审批手续。
2、今后每三年进行一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竞聘上岗。下轮竞聘时间为2017年8月。今年竞聘后的三年内,如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空缺,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可参照竞聘方案,竞聘空缺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如无空缺,三年内不再进行竞聘。如三年中,已聘人员工作单位发生动动,调入的新单位没有相应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则应予以高职低聘。
3、内退人员应予以解聘相应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截止2015年9月30日,男教师年满57周岁,女教师年满52周岁的人员,可予以先优聘任。
4、聘任人员在三年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应予以及时解聘:(1)上年度职称考核、干部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职称”等级以下者。(2)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者。
(3)上一学年度旷工累计达3天(含3天)以上者,或事假累计达30天(含30天)以上者,或病假累计达120天(含120天)以上者。
(4)停薪留职或离开原单位或未经批准私自到外校兼课者。(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5、本方案解释权为**中学高、中级职称聘任领导小组。
6、在以后每年度如无新方案出台,可一直延用本方案。
附件:《2013年广丰县**中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竞争上岗积分表》
8.教师职称评聘赋分标准 篇八
职称评聘工作考核、加分项目及赋分参考标准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经过征求基层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考核、加分项目和赋分参考标准,供参评单位参考。
一、总的原则
按照国家和省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考核、加分项目及赋分参考标准要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注重尊重历史、着眼现实、符合实际的原则;创新机制、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办法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力求普遍性与特殊性、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参考标准。
二、赋分项目及标准(详见以下6个附件)
序号
项目
权重
分值
职业道德
0.10
10分
课堂教学、答辩
0.25
25分
常规工作
0.40
40分
学术成果
0.03
3分
获奖情况
0.12
12分
民主测评
0.10
10分
总分
100分
说明:
1、各参评单位在不突破市里方案大的原则下,结合本地实际,可进一步研究确定具体的考核量化赋分标准、操作程序和办法,但必须经过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反复讨论,达到85%以上教师同意后方可实施。
2、所有考核、加分项目的赋分分值不能突破该项最高分值。
3、于2016年8月31日后调入人员不参与以上赋分项目评分工作。
三、其它加分项目及赋分标准
1、教龄加分。是指从参加教育工作起到2016年8月31日止,按周年计算分年段加分(满9个月按1年计算),10年以内年段(含10年)每加0.3分;11年至20年年段每加0.4分;21年至30年年段每加0.5分;30年以上年段每加0.6分。(例:李某1992年参加工作,2016-1992=24,即教龄为24年,前10年段每年加0.3分,共加3分;11-20年段每年加0.4分,共加4分;后4年为21年至30年年段每年应加0.5分,共加2分,李某3个教龄段共得9分)
2、2003—2005年已取得职称资格未聘任到相应岗位的教师此次竞聘同级岗位的,按照取得资格时间予以加分。在竞聘中,具体加分办法是:2003、2004、2005年分别加12分、10分、8分。
3、支教加分。学校根据本校教师在基层支教学校的地域、环境条件、时间、业绩等情况进行适当赋分,但支教人员必须为教育局派出,并在支教学校深入教育教学工作的,支教年限每加2分;援疆、援藏每加4分(相关文件有特殊规定的按文件执行)。
4、班主任加分。教师任现职以来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每年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满1学期加0.5分;超过1学期,不足1学年的按1学期计算)。
5、任现职以来,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组织的现场课堂教学或基本功竞赛中获奖(如公开课、示范课、课堂大奖赛、基本功竞赛等,以教育行政和业务指导部门下发的文件为准),省级及以上每次加2分、市级每次加1.5分、县级每次加1分,每只取一次最高奖励,不同可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6、进修学校教师加分项目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自行细化。
四、相关要求
1、聘委会无法鉴定的证件由聘委会主任指派3名聘委会成员到发证机关求证。
2、参评教师的所有证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上交聘委会登记,接受聘委会及参评教师的鉴别,之后所有证件在聘委会的监督下,复印后封存备查(贴封条加盖单位公章)。
3、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被取消评聘资格的,学校可以按评审结果的先后顺序递补。公示期结束后,拟聘人员因出现问题被取消资格的不能递补,本指标变为空缺。
4、各评聘单位要对评聘程序的重要环节留有影像资料备查。
附件1
乾安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参考标准(10分)
指
标
赋分结果
得分
项目
评估指标
文字表述
等级
分值
职业道德评价参考标准(10分)
热爱祖国
依法从教
(1分)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a
1.0
b
0.9
c
0.8
志存高远
爱岗敬业
(1分)
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a
1.0
b
0.9
c
0.8
热爱学生
尊重学生
(2分)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a
2.0
b
1.8
c
1.6
教书育人
为人师表
(2分)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坚守高尚情操,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a
2.0
b
1.8
c
1.6
勤奋学习
业务精通
(1分)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a
1.0
b
0.9
c
0.8
关心集体
团结协作
(1分)
尊重同志,善待他人,同事间相互支持帮助,谦虚谨慎。关心集体,维护集体利益,珍惜集体荣誉。
a
1.0
b
0.9
c
0.8
尊重家长
争取配合(1分)
正确处理与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虚心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的配合、支持和理解。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方法。
a
1.0
b
0.9
c
0.8
廉洁奉公
乐于奉献
(1分)
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搞有偿家教,不乱补课、乱订复习资料、乱办班。在处分期内此项不得分。
a
1.0
b
0.9
c
0.8
总分
如果有下列行为者,要予以酌情减分。
1、迟到、早退、旷职的;
0.5分
2、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的0.5分
3、对学生冷酷、粗暴,缺少爱心,有体罚、变相体罚、殴打、污辱学生人格的行为的;0.5分
4、乱补课、乱办班、乱订学习资料的0.5分
5、受到党政纪处分的;3分
6、歧视、排斥学困生,对辍学学生不劝学的;0.5分
7、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挑拨离间,引发争执冲突的;0.5分
8、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的;0.5分
9、课上不认真教学,把课上应学会的知识留到课外,对学生搞有偿家教的;0.5分
10、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强迫和诱导学生为自己干私活、过生日、节日送红包等行为的,收受家长钱物的;0.5分
11、学生管理混乱,由此引发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0.5分
12、有渎职、失职行为的;0.5分
13、其它不良行为的。0.5分
可以累加扣分,最多扣10分。
通过民主测评对竞聘人员任现职以来进行综合评价。统计时按参加测评人数各去掉10%最高分和最低分。
职业道德评价总分计算方式为民主测评“10分档”实得分数减去扣减分数之差,计算结果不得出现负数。
附件2
课堂教学、答辩参考标准(25分)
项目
评估要素
文字表述
等级
分值
得分
课堂教学评价(22分)
教育教学理念(2分)
以学生发展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全面发展。注重探究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
a
2.0
b
1.8
c
1.6
教学目标确立(2分)
具有基础性和针对性,切合课标要求和学生实际;具有科学性和综合性,体现三维目标的有机整合;具有层次性和可操作性,有识记、理解、掌握、运用等不同要求。
a
2.0
b
1.8
c
1.6
教学内容处理(活用教材,科学处理教材,把握教材的内在联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解决疑点。教学容量适当,学生能够接受。
a
3.0
3分)
b
2.7
c
2.4
教学过程安排(3分)
教学程序科学自然,有利于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教学活动结构合理,有利于学生认知结构的建立;教学节奏、密度适当,时间分配合理。
a
3.0
b
2.7
c
2.4
教学方法与手段选择
(3分)
教法选择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注意揭示知识规律和学法指导,体现能力的培养、情感的激发;问题设计严谨,具有层次性、核心性,知、能、情有机交融;情境创设生动有趣,有实效;教学挂图、教具、现代教学媒体的选用合理、恰当、高效。
a
3.0
b
2.7
c
2.4
教学调控和效果的检测(2分)
精心安排有层次性、针对性和开放性的练习活动;以师之情唤生之情,师生平等,情感融洽、和谐;对学生的即时评价有效,体现多元性;给学生自主学习空间,课业负担合理,轻负高效。
a
2.0
b
1.8
c
1.6
学生学习状态(3分)
参与状态1分
学生兴趣浓厚,热情高,自主地参与教学活动全过程;学生积极思考,自觉钻研,主动探索;学生能感知、理解学习内容,思维活跃。
a
1.0
b
0.9
c
0.8
交流状态1分
学生能发现问题,大胆质疑;学生在活动中能进行自我评价、诊断,相互讨论和帮助,能主动与他人合作。
a
1.0
b
0.9
c
0.8
达成状态1分
学生能体验到学习的成功和愉悦,不同程度的学生都有所得;能联系实际,举一反三,迁移运用。
a
1.0
b
0.9
c
0.8
教学基本功(3分)
教态自然、大方;语言准确、简练、流畅;演示操作规范,指导得法。板书科学、工整、美观。有效组织教学,驾驭课堂灵活。正确熟练运用直观教具、现代教学媒体。
a
3.0
b
2.7
c
2.4
教学特色
(1分)
教学的某一方面有独特的创举,效果显著。
a
1.0
b
0.9
c
0.8
答辩评价(3分)
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较强,专业知识丰富。审题准确,围绕问题,重点突出;思路清晰,答辩灵活,应对自如;表述正确,语言流畅,逻辑性强;举止得体,从容自然。
a
3.0
b
2.7
c
2.4
总分
说明:省、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优质课赋满分,教育和科技局及进修学校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活动以奖项和文件为准,赋分24分,竞聘人员如对赋分不认可的,可参加讲课、答辩并以实际得分为准。
附件3
常规工作考核赋分评价参考标准(40分)
指
标
赋分结果
得分
项目
评估指标
文字表述
等级
分值
工作量及工作量的完成情况(40分)
工作量
(25分)
按所承担的足额工作量、基本工作量评价
足额
25分
不足
21分
较差
17分
工作量
完成情况
(15分)
按所完成工作量的好坏程度评价
优
15分
良
13分
中
11分
差
9分
总分
说明:
一、工作量及工作量完成情况:指近三年来的工作量及工作量完成情况,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
二、工作量确定必须在职工大会上85%以上同意通过,统计民主测评结果时按参加测评人数各去掉1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
附件4
教师学术成果评价参考标准(3分)
指
标
赋分结果
得分
项目
评估指标
文字表述
等级
分值
学术成果评价(3分)
学术论文
(1分)
指在教育行政及其业务部门正式公开发行的教育教学刊物或与本专业相关的正式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与本人所从事的教育教学有关的论文,按照级别评价。
国家级
1分
省级
0.8分
市级
0.6分
学术论著
(1分)
指正规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的有本专业学术价值的著作分独著、合著等情况评价。
独著
1分
两人合著
0.8分
多人合著
0.6分
课题研究
(1分)
指主持或参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机构正式规划立项的课题研究,结题通过验收获奖的分情况按级别评价。
国家级主持
1分
国家级参与
0.8分
省级主持
0.8分
省级参与
0.6分
市级主持
0.6分
市级参与
0.4分
县级主持
0.4分
县级参与
0.3分
总分
注:1、认定标准及赋分标准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2、论文著作网上查询
3、科研成果及课题以各级教育科研部门发证为准。
附件5
(五)获奖情况考核赋分参考标准(12分)
项目
文字表述
等级
分值
得分
综合单项
荣誉(7分)
所取得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教育局综合性或单项荣誉
国家级
7.0分
5分
省级
5.4分
3分
市级
3.9分
2分
县(区)级
2.4分
1分
教育局
1.4分
0.6分
业务获奖情况(任现职以来获课件、教具、录像课等获奖情况赋分
国家级
2.0分
2分)
省级
1.7分
市级
1.4分
县(局)级
1分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3分)
任现职以来获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赋分
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3分
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2分
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1分
总分
说明:
1、荣誉:荣誉包括综合性荣誉和单项荣誉。综合性荣誉指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模。单项荣誉指标兵、教学能手等。
综合性荣誉时间是从事教育工作以来所取得的荣誉。
单项荣誉时间是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荣誉。
荣誉以文件为准。
2、同一荣誉只取一次最高级别分数。不同的荣誉可以累计加分但不允许超过7分。
3、业务获奖从任现职以来统计,同一只取一次最高级别奖项分数,不同的奖项可以累计加分,但不允许超过2分。
4、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项包括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专家型校长、骨干校长、杰出校长等,以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为准,最多不超过3分。
附件6
(六)民主测评赋分参考标准(10分)
各学校可根据同级教育、人社(人事)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学校实际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四个档次。即:优、良、中、差。
等级
分值
优
10—8.0分
良
7.9—7.0分
中
6.9—6.0分
差
5.9分
9.2011年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篇九
根据省、市、县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使评聘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地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县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评聘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改革内容,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为目的,逐步建立起政府依法监督、学校自主用人、教师自由择岗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自由择岗、竞争上岗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
(四)坚持循序渐进原则。
三、评聘范围
这次评聘的范围是全学区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体评聘范围:按教育局要求:2010年8月31日——2011年8月31日编制所在单位有空缺岗位且在编,并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1年8月31日前符合《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吉人联字[2004]67号)、身体健康的人员(有文件规定不许参评人员除外)。
(一)以当时村小为单位,由中心校组织在编教师进行竞聘。
(二)评聘工作中,中级、高级同时进行;因获得聘任高级
(三)严肃纪律,严格监督。在聘任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证件、谎报、剽窃他人成果,诬告他人、贿赂聘委会成员等行为的,要取消其竞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聘委会成员如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打击报复、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滥用职权、未构成犯罪的,由教育局或学校(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并取消其终身推荐聘委会成员的资格;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聘委会名单
2.关于教师各项竞聘赋分办法及标准
附件1 杉松岗镇中心小学聘委会名单
主任:杨桂芳(校 长)成员:于长江(副校长)
王友祥(主 任)
钟玉杰(班主任、年级组长)
张登超(班主任、年级组长)
刘 旭(班主任)
刘帅男(体育教师)
10.职称评聘 篇十
总 则
一、为了适应农业现代化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农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调动农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为国家粮食核心区建设和中原崛起提供人才保障,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农业技术人员队伍状况和各专业特点,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土壤肥料、农村能源、畜牧、兽医(含中兽医)、水产等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农业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申报评审条件另行规定。
(一)农学专业包括耕作与栽培,良种繁育,种子生产、加工与管理,农产品质量监测,农业信息等。
(二)植物保护专业包括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植物检疫,农药开发、生产、推广应用和管理,农药质量检验、残留检测等。
(三)园艺专业包括果树、瓜蔬、茶叶、花草、食用菌、中药材、蚕桑的育种、栽培等。
(四)土壤肥料专业包括土壤调查与评价,肥料推广与管理,土肥测试,土壤改良与应用,作物营养与施肥,旱作节水等。
(五)农村能源(含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包括农村能源及农业生态资源管理、开发与利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环境监测等。
(六)畜牧专业包括畜、禽、蜂等的饲养管理、品种改良,饲草选育、栽培,饲草饲料加工,畜产品质量监督与检验等。
(七)兽医(含中兽医)专业包括动物防疫与检疫,动物疾病诊断、监测与治疗,动物卫生监督与检验,兽药生产与质量检验,兽药监察与管理等。
(八)水产专业包括水产增养殖,饲料加工,水产品贮藏与加工,水产病害测报与诊断,渔业水质与环境监测,渔业机械及渔业船舶检验等。
(九)农业经济专业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管,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农牧渔业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农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民问题研究等。
三、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土壤肥料、农村能源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农艺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高级农艺师;畜牧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畜牧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高级畜牧师;兽医(含中兽医)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兽医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高级兽医师;水产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水产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高级水产师;农业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农经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高级农经师。
四、农业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实行业务测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农业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
分 则
一、岗位职责
(一)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农经)师岗位职责:负责制定本专业的技术工作计划或规划,提出技术推广项目,制定技术措施;主持或参与科学试验及国内外新成果引进试验和新技术推广工作,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并对试验结果和推广效果进行分析、评价,撰写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承担技术培训,指导、组织初级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
(二)高级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农经)师的岗位职责:负责制定本部门或本地区的生产发展规划,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并指导或组织实施;提出生产和科学技术上应采取的技术措施,解决生产中重大技术问题;审定科研、推广项目,主持或参与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鉴定;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承担技术培训,指导、培养中级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二)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
(三)任现职以来年度与任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五)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测试合格。(六)申报专业和所从事专业一致。
(七)学历和任职年限,须分别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
(2)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职务满2年。
(3)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职务满3年。
(4)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职务满4年。
(5)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取得助理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职务满5年。
2、申报高级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职务满2年。
(2)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职务满4年。
(3)获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取得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职务满5年。
(4)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职务满5年。
(5)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取得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职务满5年。
(6)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业绩突出,取得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职务满7年。
3、申报高级农经师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农经师资格,并担任农经师职务满2年。(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农经师资格,并担任农经师职务满4年。(3)获硕士学位,取得农经师资格,并担任农经师职务满5年。(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农经师资格,并担任农经师职务满5年。
(5)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须参加全国经济专业(农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并担任农经师职务满7年。
三、评审条件
(一)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
(1)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2)了解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基本专业知识。
(3)了解本专业国内最新科技现状、科技动态和发展趋势。(4)熟悉本专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
2、业务工作能力和经历,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2)具有解决本专业较复杂、较疑难的技术问题的能力和经历。(3)具有指导、培训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学习的能力和经历。(4)具有从事试验研究,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的能力和经历。
3、论文与著作,须符合下列条件中1条:
(1)作为主要撰稿人,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论著,本人撰写1万字或编制图册5千字。(2)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3)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学术论文2篇。
(4)参与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1万字,公开出版发行或在实际工作中应用。(5)参与编著并公开出版本专业农业区划、农业志、疫病志等,本人撰写2万字。
(6)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主持撰写本专业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技术方案、田间实验研究报告等,被县级政府或省辖市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1篇。
4、业绩与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中2条(省辖市及以上单位人员须具备(1)(2)(3)(4)(5)中的1条):(1)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
(2)作为主要参加者,省直单位人员获得省辖市(厅)级及以上本专业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省辖市单位人员获得省辖市(厅)级及以上本专业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人员获得省辖市(厅)级及以上本专业科技成果三等奖1项。
(3)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1项,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
(4)作为主要参加者,编制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企业标准等1项,并正式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完成省辖市(厅)级本专业科研或推广开发项目1项,通过项目下达单位组织的鉴定或验收;或参与完成本专业新技术试验、示范自选项目1项,并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同行专家的鉴定或认可。
(6)参与完成1项新资源、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勘察、设计、研制、培育、开发,通过省辖市(厅)级鉴定(验收),并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7)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等1项,技术推广覆盖率占本县(市、区)适宜推广面积的10%以上或累计面积3万亩以上,增产或增收达5%以上。
(8)参与撰写本专业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技术方案、田间实验研究报告等,被县级政府或省辖市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1篇(县及以下单位人员,如作论文论著使用则不作为业绩成果使用)。(9)参与省(部)级高产创建、省辖市(厅)级农业科技园(区、片)、示范场或中型农业科技企业的科技研发等,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经省辖市(厅)及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10)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被授予县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获得省辖市级“五一劳动奖章”;或获得县及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工作奖励;或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农业和人事部门授予的业务工作奖励;或获得县及以上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授予的技术荣誉称号;或获得业内认可的省辖市及以上业务部门表彰(限县及以下单位人员)。
(二)高级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在本专业某领域某方面具有较深造诣。(2)熟悉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3)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现状、科技动态和发展趋势,熟悉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4)熟练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
2、业务工作能力和经历,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熟练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2)具有解决本专业关键性技术问题和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和经历。(3)具有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完成重点试验研究、工程项目建设的能力和经历。
(4)具有主持或参与本单位、本地区、本专业科研推广项目立项、论证、实施或制订规划、建议的能力与经历。
(5)具有指导、培训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学习的能力和经历。
3、论文与著作,须符合下列条件中1条:
(1)作为主要撰稿人,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论著,本人撰写2万字或编制图册8千字。
(2)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被SCI、EI、ISTP收录论文1篇且被较多引用。
(3)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并在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学术论文2篇。
(4)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1部,每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作为主要撰稿人,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2部,每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5)作为主要撰稿人,编著并公开出版本专业农业区划、农业志、疫病志等,本人撰写3万字。(6)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主持撰写本专业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技术方案、田间实验研究报告等,被省辖市政府或省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印发或采纳2篇。
4、业绩与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中2条(省辖市及以上单位人员须符合(1)(2)(3)(4)(5)(6)(7)中的1条):(1)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10名),参加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本专业重大科技项目1项。
(2)省辖市及以下单位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参加完成省辖市(厅)级本专业重大科技项目2项。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1项。
(4)省辖市及以下单位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获省辖市(厅)级科技奖励一等奖1项;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获省辖市(厅)级科技奖励二等奖2项。
(5)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2项,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6)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国家、行业、地方标准1项,或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等2项,并正式颁布实施。(7)省直单位工作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完成省(部)级本专业推广开发项目2项,省辖市及以下单位工作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完成省辖市(厅)级本专业推广开发项目2项,通过项目下达单位组织的鉴定或验收;或主持完成本专业新技术试验、示范自选项目3项,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同行专家的鉴定或认可。
(8)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重大灾(疫)情防治工作,制定预防、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取得重大成效,受到省辖市党委、政府或省级及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表彰。
(9)主持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新资源、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勘察、设计、研制、培育、开发,通过省辖市(厅)级及以上鉴定(验收),并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10)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主持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等3项,技术推广覆盖率占本县(市、区)适宜推广面积的20%以上或累计面积10万亩以上,增产或增收达5%以上。
(11)作为主要撰稿人,编写实验室质量手册、作业指导书等,该实验室通过省级认证或被评为省(部)级标准化实验室。
(12)主持撰写本专业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技术方案、田间实验研究报告等,被省辖市政府或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印发或采纳2篇(县及以下单位人员,如作论文论著使用则不作为业绩成果使用)。
(13)解决农业生产的重大问题,指导省(部)级高产创建、省辖市(厅)级农业科技园(区、片)、示范场或中型农业科技企业的科技研发等,取得明显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通过省级鉴定验收。
(14)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被授予省辖市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获得省级“五一劳动奖章”;或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工作奖励;或获得省及以上农业和人事部门授予的业务工作奖励;或获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授予的技术荣誉称号;或获得业内认可的省及以上业务部门表彰(限县及以下单位人员)。(三)高级农经师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系统、扎实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政策水平。(2)熟练掌握与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3)了解国内外先进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方法及发展趋势。
2、业务工作能力和经历,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和组织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本专业重要科研课题和业务工作任务的能力和经历。(2)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归纳、总结能力和较高的决策水平,有处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活动中疑难问题的能力和经历。
(3)具有培训和指导下一级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3、论文与著作,须具备下列条件中1条:
(1)作为主要撰稿人,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论著,本人撰写2万字。(2)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
(3)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并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学术论文2篇。
(4)作为主要撰稿人,编著并公开出版本专业发展规划、农业志、农业年鉴、培训教材等,本人撰写3万字。
(5)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农经工作人员,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且主持撰写本专业发展规划、统计分析、调查报告、实施方案、工作意见或建议等,被省辖市政府或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印发或采纳2篇。
4、业绩与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中3条(省辖市及以上单位人员须具备(1)(2)(3)中的1条):(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本专业成果奖1项;省辖市及以下单位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获省辖市(厅)级本专业成果奖一等奖1项;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获省辖市(厅)级本专业成果奖二等奖2项。
(2)省直单位工作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完成省(部)级本专业重点科研、调研项目2项,省辖市及以下单位工作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完成省辖市(厅)级本专业重点科研、调研项目2项,通过项目下达单位组织的鉴定或验收,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3)在承担的业务工作中,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或制定的规章制度,有1项被省辖市及以上政府或省及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采用;或有2项被县及以上政府或省辖市及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采用。
(4)在承担的业务工作中,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有推广价值的先进管理方式、方法或工作措施,并被省辖市及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典型经验进行推广。(5)负责查处涉农案件或审计农村财务典型案例2起,其查处、审计结果被司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作为案件办理的重要依据,并提供县及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6)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探索或采用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户与龙头企业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企业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明显提高,受到省辖市及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认可。(7)负责指导农民建立或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以上,合作社运作规范、效益显著,且至少有2个合作社为省辖市级及以上示范社。
(8)主持撰写本专业发展规划、统计分析、调查报告、实施方案、工作意见或建议等,被省辖市政府或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印发或采纳2篇(县及以下单位人员,如作论文论著使用则不作为业绩成果使用)。(9)在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开展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工作中推行的新办法、新举措,得到县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辖市及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并推广应用于实际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10)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被授予省辖市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获得省级“五一劳动奖章”;或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工作奖励;或获得省及以上农业和人事部门授予的业务工作奖励;或获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授予的技术荣誉称号;或获得业内认可的省及以上业务部门表彰(限县及以下单位人员)。
四、破格评审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专业,但确有真才实学,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者,可破格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农经师不实行破格申报评审。
破格申报评审的人员,在符合正常评审的申报条件(一)(二)(三)(四)(五)(六)及评审条件规定的专业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和经历、论文与著作的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破格评审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与成果须具备评审条件中的3条(其中必须具备(1)(2)(3)(4)(5)中的1条)。
(二)破格评审高级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与成果需具备评审条件中的3条(其中必须具备(1)(2)(3)(4)(5)(6)(7)中的1条)。
附 则
一、本条件规定的适用范围、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的要求,申报人必须同时具备。
二、专业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经历、论文论著、业绩成果是指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的情况。行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一步到位申报人员,为近五年来的业绩材料。
三、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试验研究报告、专业综述性文章,一般应在2000字以上。“宣读论文”须提交会议正式通知、论文集和宣读证书。以笔名、单位名义发表的论文,均不得作为个人业绩材料上报。本条件所列期刊均不含增刊、专刊、特刊等。
四、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论文汇编、品种汇编、肥料及农药等产品汇编等不在此列。
著作、培训教材或图册等所要求撰写的字数,以编写说明为准或以所有撰写人员的平均撰写工作量为准。以笔名、单位名义出版、印发的著作、培训教材或图册,均不得作为个人业绩材料上报。
五、国家级科技奖励是指国家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省(部)级、市(厅)级科技奖励是指农牧渔业丰收奖、星火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奖励一律含相当级别的奖励,以奖励证书为依据(不含项目主持单位颁发的二级证书、证明等)。科技奖励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最高奖项计。以单位名义获得的科技奖励不得作为个人业绩材料上报。
六、农业经济专业成果奖含科学技术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发展研究奖、优秀调研成果奖等。
七、各类表彰、采纳、采用、认可、推广等,应有正式的依据。表彰应提供表彰文件;采纳、采用须提交采纳、采用的文件原件及发文单位或部门出具的证明、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批复文件;认可、推广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文件原件或评审条件中规定的相关单位或部门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八、研究、推广及开发项目级别的认定,以计划文件或项目合同任务书为依据。国家计划项目的子专题或分项目可视同省级计划项目,国家业务主管部门的计划项目子专题或分项目可视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计划项目,依此类推。要求完成或通过鉴定、验收的项目还应提交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原件。
九、“主持”、“主要完成人”等以项目任务书或有关文件为依据。
十、效果、效益是指直接的效果、效益,须提供本单位和技术成果应用部门财务证明,农业经济专业须同时提交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证明材料。
十一、技术荣誉称号指: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政府津贴获得者、优秀专家、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科技先进工作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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