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法规心得体会

2024-06-15

幼儿园法规心得体会(共10篇)

1.幼儿园法规心得体会 篇一

学习《幼儿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10学前三班 1010704314 侯 静

学习幼儿教育法规一个学期来,让我感触颇深。当今社会,既是“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又是人们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逐渐加强的法制社会。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这个进步的过程既让我们看到了黎明的曙光,又给幼儿园教学活动带来了困扰。通过学习《幼儿园教育法规》的课程后,如云开雾日,豁然开朗。

幼儿教育法规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专业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可以掌握学习幼教法规的方法,具备从事幼儿园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要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素养,正确履行教师的法定职责,增强依法治园的意识、水平和能力。

通过调查研究与分析后认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毕业后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以及幼儿园园长在管理工作中需要具备的法律素养与能力是应用幼儿教育法规知识分析、解决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碰到的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要培养这些能力,幼儿园教师在将来工作中需要处理好的几个法律关系与问题是:第一,教师应处理好与幼儿关系。教师需具备的法律知识与能力有:了解幼儿园应如何依法设置?幼儿园有哪些权利和 义务?教师应如何做好保教工作?违法办园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第二,教师应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具备的法律知识与能力有:了解教师有哪些法定权利和义务?教师如何通过申诉、复议、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关组织或个人侵犯教师合法权益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教师如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如何与幼儿园签订聘任合同?第三,幼儿园及其教师应依法处理好与幼儿的关系。需具备的知识与能力有:幼儿园及其教师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有哪些义务?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应如何处理幼儿伤害事故?

提高幼儿教师专业素质,首先要改变自己的思想认识,提高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知识需求的日益增长,对教育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这就要求幼儿教育工作者要从思想上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更新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通过学习《幼儿教育法规》,我的思想认识有了深刻的认识,下面就是本人的学习体会总结如下:

第一,学好教育法规,做到依法执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是指导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每一位幼儿园教师都应该熟知其内容,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贯彻落实到教育教 学工作中,做到依法执教。

第二,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幼儿园教育是对一个人的启蒙教育,是“基础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有的教师认为幼儿园就是保育园,幼儿教师的主要工作就是“看孩子”;也有的教师认为小孩子好应付,对教育活动不积极准备,敷衍了事;还有的教师过分强调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填鸭式”教学,把活动搞得非常严肃、死板,束缚了幼儿活泼的天性。树立正确的教育观,首先要走出这些误区,摆正自己在教育活动的位置,营造良好的氛围,注意挖掘幼儿各方面的潜能,使幼儿得到全面发展。

第三,树立良好的幼儿观。《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总则中明确指出:“幼儿园教育要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力,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幼儿教师应该与幼儿“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把幼儿作为平等的主体来对待,不要居高临下,无视幼儿的人格与自尊。对幼儿既要关心爱护,又要尊重。

第四,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只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做好幼儿教育工作。

一是,爱岗敬业,树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信念,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踏踏实实,刻苦钻研,成为专业突出的“专家型”幼儿教师。二是,关心幼儿。幼儿园教育的对象是幼儿,他们还没有形成良好的行为和生活习惯,作为幼儿教师,要时时处处关心、爱护幼儿,保教并重,帮助幼儿形成良好的习惯,促进他们各方面均衡发展。

三是,依法执教。包含两层含义:第一是遵守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活动前的准备,严格执教行为,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第二是遵循有关的教育规律和幼儿生理和心理特点来设计活动内容,突出幼儿的主体地位,一名优秀的幼儿教师都应该做到这两点,做到遵“规”守“法”。

四是,持之以恒。始终如一的工作态度是做好工作的保障,决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今天高兴就认真对待,明天不高兴就敷衍了事,应该把幼儿教育作为毕生的追求,认真做好每一天的工作,持之以恒,为幼儿教育事业奉献力量。

以上就是学生本人学习《幼儿教育法规》的心得体会以及应该如何成为一名优秀幼儿园教师的一些看法,望老师指正建议。

2.幼儿园法规心得体会 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幼儿园是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

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第三条 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条 幼儿园适龄幼儿为三周岁至六周岁(或七周岁)。

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亦可设一年制或两年制的幼儿园。

第五条 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

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

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

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六条 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

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七条 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

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

第二章 幼儿入园和编班

第八条 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和单亲子女等入园,应予照顾。

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

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第十条 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第十一条 幼儿园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

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三至四周岁)二十五人,中班(四至五周岁)三十人,大班(五周岁至六或七周岁)三十五人,混合班三十人,学前幼儿班

不超过四十人。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幼儿园可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混合编班。

第三章 幼儿园的卫生保健

第十二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心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幼儿园应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

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制订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

于三小时半。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二小时,寄宿制幼儿

园不得少于三小时,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

第十四条 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年体检一

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

期进行分析、评价,应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视力。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

防治工作。

幼儿园内严禁吸烟。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

立食品、药物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

应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

第十七条 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

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保证供给幼儿饮水,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条件。

要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

第十九条 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

加强冬季锻炼。

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

儿肌体,增强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

对体弱或有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

第二十条 幼儿园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

中暑和冻伤。

第四章 幼儿园的教育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

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

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

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

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

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

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二条 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动静交替,注重幼儿的实践活动,保证幼

儿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动。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的合理的常规,坚持一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应是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

动活动的,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

教育活动的内容应根据教育目的,幼儿的实际水平和兴趣,以循序渐进为原则,有计划地选择和组织。

组织活动应根据不同的教育内容,充分利用周围环境的有利条件,积极发挥幼

儿感官作用,灵活地运用集体或个别活动的形式,为幼儿提供充分活动的机会,注

重活动的过程,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

第二十五条 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

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游戏。

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游戏材料应强调多

功能和可变性。

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根据幼儿的实际经验和

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保持愉快的情绪,促进幼儿能力和个性的全面

发展。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

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应在各项活动的过程中,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尤应注意根据幼儿个体差异,研究有效的活动

形式和方法,不要强求一律。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幼儿为主的幼

儿园,可使用当地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和小学应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

衔接。

第五章 幼儿园的园舍、设备

第三十条 幼儿园应设活动室、儿童厕所、盥洗室、保健室、办公用房和厨房。

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单独设音乐室、游戏室、体育活动室和家长接待室等。

寄宿制幼儿园应设寝室、隔离室、浴室、洗衣间和教职工值班室等。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应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备必要的游戏和

体育活动设施,并创造条件开辟沙地、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

应根据幼儿园特点,绿化、美化园地。

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特点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以

及必要的教具、玩具、图书和乐器等。

寄宿制幼儿园应配备儿童单人床。

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有教育意义并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

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建筑规划面积定额、建筑设计要求和教具玩具的配备,参

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幼儿园的工作人员

第三十四条 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设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事务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原

劳动人事部制订的《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制定具体规定。

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工作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

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

于职责,身体健康。

第三十六条 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五条要求外,应具备幼儿师范学

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幼儿园园长还应有一定的教育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幼儿园园长岗

位培训合格证书。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聘任。非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幼儿园园长应报当地

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

(五)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

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

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第三十七条 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并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

幼儿园教师实行聘任制。

幼儿园教师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观察了解幼儿,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

情况,制订和执行教育工作计划,完成教育任务;

(二)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

生活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三)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四)参加业务学习和幼儿教育研究活动;

(五)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保育员除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外,还应具备初中毕

业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幼儿园保育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二)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

(三)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四)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医务人员除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五条规定外,医师应按国家

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医师资格,医士和护士当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

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备高中毕业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职业培

训。

幼儿园医务人员对全园幼儿身体健康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三)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的联系,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

(四)向全园工作人员和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等常识;

(五)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第四十条 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和职责,参照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优良者,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对不履行职责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幼儿园的经费

第四十二条 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四十三条 幼儿园收费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会

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执行。

幼儿园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亦不得以幼儿表演

为手段,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

制定各类幼儿园经费管理办法。

幼儿园的经费应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合理开支,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幼儿园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者筹措的经

费,应保证保育和教育的需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改善办园条件,并可提留一定比例的幼儿园基金。

第四十六条 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每月

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四十七条 幼儿园应建立经费预算和决算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应提交园务委员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并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章 幼儿园、家庭和社区

第四十八条 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

境,向家长宣传科学保育、教育幼儿的知识,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任务。

第四十九条 应建立幼儿园与家长联系的制度。

幼儿园可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家长正确了解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内容、方法,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并接待家长的来访和咨询。

幼儿园应认真分析、吸收家长对幼儿园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幼儿园可实行对家长开放日的制度。

第五十条 幼儿园应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

工作,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工作。

第五十一条 幼儿园应密切同社区的联系与合作。宣传幼儿教育的知识,支持

社区开展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动,争取社区支持和参与幼儿园建设。

第九章 幼儿园的管理

第五十二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举办者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本规程负责领导全园工作。

幼儿园可建立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由保教、医务、财会等人员的代表以及

家长的代表组成。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

园长定期召开园务会议(遇重大问题可临时召集)对全园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人员奖惩,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废除,以及其他涉及全

园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

不设园务委员会的幼儿园,上述重大事项由园长召集全体教职工会议商议。

第五十三条 幼儿园应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或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会

议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十四条 党在幼儿园的基层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园长要充分发挥共

青团、工会等其它组织在幼儿园工作中的作用。

第五十五条 幼儿园应制定工作计划,定期部署、总结和报告工作,每学

年末应向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工作,必要时随时报告。

第五十六条 幼儿园应接受上级教育督导人员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根据督

导的内容和要求,切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

第五十七条 幼儿园应建立教育研究、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园务会议、人员

奖惩、安全管理以及与家庭、小学联系等制度。

幼儿园应建立工作人员名册、幼儿名册和其他统计表册,每年向教育行政部门

报送统计表。

第五十八条 幼儿园在当地小学寒、暑假期间,以不影响家长工作为原则,工

作人员可轮流休假,具体办法由举办者自定。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规程适用于城乡各类幼儿园。

第六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程,亦可制订具体

实施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规程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幼

儿园分别提出不同要求,分期分批地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亦可制订本地区不同类型

幼儿园的工作规程。

第六十一条 本规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二条 本规程自一九九六年六月一日施行。****年六月五日国家教

3.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篇三

社会主义法律威严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树干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威严。觉得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准守法律的威严。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律观念,帮助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残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威严的良好风尚。

4.廉政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篇四

毛 毅

按照局纪委的安排,开展以“学习法规,遵纪守法”为主体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我认真学习了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县委制定的廉政法律法规,结合党的群众教育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此感受颇深,使自己真正在思想上增强了理想信念教育、价值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作为一名普通党员,我深深的认识到,廉洁必须要坚持从自身做起、从细节抓起。要带头倡导和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真正做到讲党性、重修养、树形象。通过学习我谈几点认识:

一、要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提高自己的思想和精神境界。要以身作则,加强学习,不但自己学,还要督促别人学。通过学习使我们每一个人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遵守国家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强化基层队伍建设,增强我们基层民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习对一个党员来说是很重要和必要的,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可不断提高人的思想境界,淘冶人的情操,我们不能以工作忙,没空等理由而不参加集体政治理论学习,这样不利于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时间长了很容易产生麻痹大意,逐渐丧

送前程,连累家庭、老婆孩子。要知足常乐,俗话说:为人不贪一身轻松。

四、要管住小节,守好自己的情操和品质。现在有的人认为吃喝不算啥,只要不往自己的口袋里装,就不会有事。从很多反腐教育反面教育片和教材来看,许多领导人员走上犯罪道路,正是从“小恩小惠”、小节开始,慢慢放松警惕,一步一步被拖下水,最后成为阶下囚。从这些人的身上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从这些反面教材跟吸取教训,以此为戒。俗话说“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时时保持清醒的头脑,管住自己的眼、嘴、腿、脑、手,知道什么能为,什么不能为。做到“见诱惑心不动,见财物心不痒,君子生财取之有道”,不是我们劳动所得就不要拿,要用健康的体魄、好的心态去干好我们的工作,拿我们该拿的劳动所得,与妻子孩子共享家庭快乐。

5.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篇五

乌市83小 李姗姗

11月11日的集中培训,有幸能听到李宪生老师给我们做了怎样依法执教与权益维护的讲座,李老师非常风趣幽默的语言,让原本枯燥的法律知识一下变得活跃起来,给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中小学校常用法规政策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等等各项与教师相关的政策法规进行了培训,通过对相关法律的学习之后,我的收获也是颇多的。

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担负着教书育人的职责。教师是从事教育工作的,对被教育者有传授知识、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教师的言行对学生应起到示范作用。如果你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那么宪法和法律就是你最大的保护伞!一些体罚、侮辱、侵犯学生财产、限制学生人身自由、侵犯学生隐私、非法搜查等等行为属于教师要承担的,反思自己有没有在不注意的情况下对这些责任还存在疏忽呢?李老师举了非常多的案例说明,告诫我们牢记:我,只是个老师。我,必须不折不扣地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严格依法执教。

爱一行,才能干好一行。一个人如果不热爱教师这个职业,就不会把全部的智慧和力量投入进去。教师职业是个良心职业,良心对教师内心的职业道德有特殊的作用。当然校园安全与学校责任也是分不开的,很多小学生容易发生打闹的事故,那么其中可能有学校过错责任,也可能有学生过错责任,家长也会有过错责任,学校不是学生的监护人,不承担监护人的职责。校园安全无小事,并非事事都有责,校方义务法律定,不能全凭别人说。我认为李老师的建议非常好,比如要我们熟悉法律,收集证据,学生教育签名表,学生教育谈话记录,事件经过证明。这样全面收集第一手材料,然后调解。尽职尽责,防范事故,依法处理,不卑不亢。

教师要依法执教,尊重学生的基本权利。学生和教师的地位是平等的,他们享有的基本权利应当受到尊重。有权利就有义务,有义务就有责任。不贪不应有的权利,就没有不应有的义务更没有本不应承担的责任。

6.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篇六

三联小学

陈秀英

我校教师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树立教育新风,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下面我就谈一谈我的认识和感受。

通过学习,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的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学习理念,要想成为新型的教师必须不断学习,充实自己,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育手段,用规范的教育行为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常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为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发展和变化。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7.测绘与土地法规心得体会 篇七

资环学院09级4班

邓周涛091203010

测绘与土地法规心得体会

转眼之间我已经迈入大四学年上学期了,感觉大学时光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伴随着三年多的学习、社会实践,我感觉到了测绘与土地法规相关产业的发展之快,责任之重,要求之严,影响之深远。

我的专业是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但我在测绘与土地法规方面的社会实践经历却屈指可数:2011年9月到绵阳市均辉土地整理公司参加三台县卫片执法;2011年11月在资环学院参加绵阳市盐亭县土地变更调查;2012年7月至9月在资环学院参加绵阳市游仙区玉河镇地籍测量。

我国测绘与地理信息产业将沿着数字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的方向,推进生产工艺流程和装备的现代化,同时提高人员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以期达成提高测绘与地理信息获取处理精度和生产效率、减轻野外作业强度、丰富和开拓测绘产品种类反应用领域,及时有效地满足国内外用户多用途的需求。

目前我国的测绘与地理信息产业已完成了由手工模拟向数字化生产系统的转变,已成为城市信息港建设的一个重要的基础部分,将面对全社会,及时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服务,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责任重大。同时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前景十分广阔!

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是测绘信息化发展融入地理信息产业的结果与表现。地理信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先行性、基础性产业的战略地位,促使传统的测绘业从服务性的小行业,晋身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产业的行列。地理信息产业的发展使传统测绘业的服务及应用面得到扩展;提高了对测绘信息采集、整理和再加工的自动化、系统化、标准化要求;促进了测绘信息获取、处理和管理的方式和手段的信息化发展;对测绘信息服务社会的深度、广度及频度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

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产生的地理空间数据信息是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的主要内容。人类社会的经济建设和日常生活,都是在一定的时空中进行的。一切社会、经济、人文、科学、自然的信息都具有一定的时空属性,时空数据信息是整合各类自然资源数据和经济社会活动信息的重要的基础框架性信息。

地理信息的核心内容就是时空关系数据信息,即信息测绘产品。主要是通过航空摄影测量、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地面测绘、GPS测量以及激光扫描、近景摄影测量等空间数据采集与更新技术生产的信息化测绘产品,以及由此采用数据挖掘、融合、集成与分布管理技术衍生的多元异构空间数据。

8.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篇八

利用中午的休息时间,学校组织我们学习了各项法律法规的知识,在学习的过程中,又一次让我们对于《宪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让我们教师对教育事业充满了激情、斗志与信心,现在,我想谈谈我对这次学习的感受:

首先,作为一名教师,我们一定要牢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应当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学识学风等多方面以身作则。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不能做的,我们也坚决不做;要求学生必须做的,我们也应当率先完成。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神圣天职,就要求我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这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其次,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时存在问题的学生,要多方面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再次,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那么如何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教育是人类学,是对人类灵魂的引导和塑造。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热爱每一个学生,我要热爱我的每一个学生,我觉得教师不只是教给学生知识,还要教会他做人。还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集体的温暖。让每个学生都能在这个集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这就是我的目标。也是我的责任。

最后,社会的飞速发展,对教师的要求不断提高。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知识的更新非常快,原有的知识已不能很好的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所以要求教师要不断学习,扩充知识量,为实现优良教学效果提供保障!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洪荣

9.2020党内法规心得体会范文 篇九

党内法规心得体会范文1:

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署名发表了题为《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的文章。文章对中共中央修订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新《准则》和《条例》拓宽了视野,指引了方向,明确了重点,对落实从严治党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党的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先后就从严治党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表明了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坚定决心和政治勇气。王岐山同志的文章在此基础上,充分结合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强调指出,廉洁自律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

作为国有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抱着“赶考”的心态,在第一时间主动学习好、贯彻好、实践好王岐山同志的这些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在企业发展中抓好党建、学好党规、带好队伍,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干事的大氛围和好环境,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提升素质比贡献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准确把握,充分领会,全面解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精神实质。此次修改,《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为全党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条例》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把党章党规的纪律要求细化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不可逾越的纪律底线。

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在企业内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企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围绕“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以及“六大纪律”等核心内容,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让广大党员干部主动自觉地参与学习实践,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明确责任,主动作为,始终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凌成兴局长强调,“要守纪律讲规矩,坚定维护中央权威的自觉性;坚定履行“两个责任”的自觉性。”“两个责任”是落实从严治党的根本保证,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也就无从谈起。因此,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结合企业的工作实际来看,就是要始终坚持对烟叶生产收购、物资采购、烟水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和管理,强化对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的全程监督;就是要践行好王岐山同志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的重要论述,执行好县(区)局(分公司)纪检组长派驻制,切实加强派驻人员对县(区)局(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生产经营管理的监督,不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要让党委和纪委真正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落实责任制,不错位、不缺位,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从根本上维护好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从严治党。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9月9日至10日,在云南省局召开的全省烟草公司系统加强国有企业从严治党工作座谈会上,余云东局长指出:在新常态新要求下,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推动国有企业从严治党至关重要,要以更高的视角、更宽的视野深刻认识国有企业从严治党的紧迫性、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的重要性。按照这一指示精神,作为承上启下的地市级公司,在新形势下,要准确把握和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有关精神与部署,坚持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之中,使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把企业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为民务实清廉的好班子,把广大党员培养成为一只富有战斗力,创新力,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先锋队,进一步提升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企业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突出从严管理干部,为从严治党夯实队伍基础。指出,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当前,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党面临着“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行业面临着“增长速度回落、工商库存增加、结构空间变窄、需求拐点逼近”四大难题,面对这些考验和危险,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高不高?能力强不强?作风硬不硬?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关系到人民的利益,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因此,只有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切实强化对干部的严格管理,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才能培养和造就一支干事创业有思路、企业管理有规矩、服务客户有感情、廉洁自律有口碑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从严治党夯实党员干部队伍基础。

目前, 在新常态下,要紧紧围绕从严治党、狠抓党建、狠抓廉政建设,全面提升企业内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和水平。要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好新发布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要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月报告制度,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规范行为举止,进一步严格党员干部管理和教育,增强其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要落实好读书学习制度,让党员干部把学习作为修身养性、提高本领的重要途径,做一名合格的党员、遵纪守法的党员,让组织放心、群众拥护、家人爱戴的党员;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组织生活的常态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感染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坚持让党员干部走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当好“三个角色”。即当好“宣传员”,宣传党的纲领,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到位,用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感染群众、鼓舞群众;当好烟农和零售户的“贴心人”,要及时了解需求,主动帮助他们想办法,出思路,解决实际困难;当好服务烟农和零售户的“先锋队员”,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专业特长,做好生产和经营指导培训,争做实现科技进步、群众增收增效的“先锋队员”。

强化反腐倡廉工作,完善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反腐倡廉是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是落实“三严三实”,争当“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的具体实践。以此为着力点,从中央到地方,从国家局、省局到市、县局,都在以强有力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国家局纪检组长高林在全国烟草行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要严明党纪党规,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推进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因此,要在企业内动员和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并参与到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工作中来,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强化预防、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建设、强化督促检查、持续不断改进提高防控水平、防患于未然,扎实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企业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纵向到底强基固本,把贯彻党内法规和从严治党引向基层。根基不稳,地动山摇。基层烟站是烟草商业企业联系烟农的桥梁和纽带,是企业展示社会形象的重要窗口。在基层烟站贯彻落实党内法规,落实从严治党是强基固本的重要途径,也是基层反腐倡廉的重要节点。在具体方式上,结合省局“二十个严禁”工作要求和 “基层烟站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模式”。按照“制度+科技”、“预防+惩戒”、“人防+技防”、“宣传+教育”的思路,把廉政准则和党的纪律,全方位、全过程、多形式、多角度地落实到基层烟叶站,进一步指导和规范生产经营管理,努力建设“规范过硬、廉洁过硬”的基层烟叶站,把强基固本和反腐倡廉真正落到实处。

挑起党委书记担子,抓实党建助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一项与时俱进、常抓常新的工作。近期,国务院领导对烟草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云南省委省政府也要求烟草系统发挥好台柱子和领头羊作用,为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这是对烟草工作的高度肯定,同时也带来了新一轮的挑战。作为市局党委书记,自知责任重大,只有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从讲政治、抓党建、促发展、做贡献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负起责任,亲力亲为抓党建、聚精会神抓党建,形成市局党委抓、县局党总支抓、基层党支部抓、相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才能攻克从严治党这场硬战,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国家局提出的“保七争十、超万亿”全行业税利目标任务提供强大政治保障、纪律保障。

党内法规心得体会范文2:

2020年11月13日,我校全体党员在校党委书记领导下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使我更加深刻的了解了党的章程,也清楚明白了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经过这段时间的政治学习,我给自己清楚定位,争取让自己的人生更加出彩。以下是我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的一点心得。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条例。《条例》分为总则、分则、附则3编、11章、133条,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作为党员,我应该做到四个“必须”,那就是: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内法规心得体会范文3: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颁布。党内外对这两个重要的党内法规予以高度的关注。笔者在学习这两个法规中认识到,一个党内法规要制订好、执行好、效果好,道理上能讲很多,其实,比较重要的就是三条。

其一,作为纪律范畴的党内法规,首先是要界定清晰。特别是法律与纪律的界限要清楚。过去的一些纪律条款常常与法律条款混淆在一道,一旦真正遇到事情了,到底是法律处理还是纪律处理,途径和依据反而就模糊不清,无从着手。依法治国的五大体系建设,其中党内法规体系与其他四大法律体系是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的。党纪国法要起到互补的作用,法律已经明确的事情,纪律不要再去重复。这次在“条例”的修改中,就将70多项有法律界定的行为条款统统剔除了。纪律应该强调的,是法律没有触及而党内必须要做到的问题。体现党内法规在行为规范要求上严于法律的要求。这一次,“条例”从六大纪律方面,对违纪问题开出的“负面清单”,充分体现的党纪条规姓“党”的特征。

其二,党内法规定义要明确,执行要有抓手,检查要有标准。这次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不免有一个重要的参照物: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红军时代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有一条,现在是没有的,叫“还门板”,在村子里问老乡借门板,走时要还掉。但是这一条执行情况不好,一些红军战士走时并没有把门板送到主人处,而是在村子里一放了事。怎么叫“还”,定义不明确,执行起来就有漏洞。后来就改了一个字,将“还”字改成了“上”字,你不仅是还,还要将门板重新装到门上去。这一字之改,就使得这一条的执行和检查都有了非常明确的标准。效果也就完全不一样了。这个小小的故事,对我们今天在制订和执行制度上,都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现在,我们党员在行为上表现的问题,远比红军时代要复杂得多。所以这次“准则”的修订,没有从对党员的具体行为的细则来展开,因为这样是无法穷尽的。而是制定了党员和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这八条标准,从低到高,看得见、摸得着,会起到非常重要的标杆作用。

其三,党内法规要管用,首先是领导要带头执行。任何一项制度的执行,必须要领导的率先垂范。以前有个学校,制订了教师上班迟到要扣奖金的制度,以前这类制度制订过多次,但最后都不了了之。这次制度颁布的第二天,谁都没有料到,校长就迟到了,门口值班的老师想不作记录,打马虎眼过去了,但是校长坚持要记录在案,并扣了当月的奖金。后来大家得知,其实校长这天是故意迟到的。他的照章办事,使得这项制度的执行就不会有折扣了。我们以前的一些制度本身不错,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是管小不管大,管下不管上,就难以服众,制度渐渐也就失去了公信力。讲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就关键在此处。这次两个这么好的党内法规,究竟管不管用,就是要看这些“关键少数”。

10.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篇十

最近,我们学习了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作为一名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有力的指导了自己今后的实践。

1、有高涨的工作热情。教师的积极情绪、主动心态更是身心健康的一种内驱力,能促使我们积极向上,不断进取。不仅如此,教师的良好心态还能给学生带来很大的影响,促进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最终达成教育教学目标,并形成良性循环。反之,如果教师做事懒散,处世消极,那么,势必会使祖国的花朵耷拉着脑袋,打不起精神,自然也不能很好地茁壮成长。

2、有养成宽容公正的爱心,这是教师对待学生的核心原则。教师必须学会宽容。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我们所面对的是涉世不深、缺乏辨别是非能力的孩子呢?严是一种爱,宽容也是一种爱。宽容是一种信任,是一种激励,更是一种仁慈。它能温暖滋润学生的心田,开启学生的心灵,给学生以安慰和力量,往往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教育效果。教师还应该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接受所有的学生,以平等的眼光看待每一个学生,注意时时处处在细节中体现出公正的意识。

3、能无私奉献,关心每一位学生的成长。一名教师应该对学生无私奉献。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是教师正确处理与自己直接服务对象学生之间关系的准则,热爱学生并

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让学生体会到老师对他们的爱更困难。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育爱,作为一种出自崇高目的、充满科学精神、普遍、持久而又深厚的爱,其内涵极为丰富,既包括要求教师精心热爱学生,又包括要求教师精心教育学生。

4、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这是教师走向终身发展的基本原则。终身教育,这是现代人必备的思想观念,教师更应活到老学到老,才能胜任这一富有挑战性的职业。我们就不断地给自己充电,把读书当成一种习惯,把学习看作一种乐趣,从各种渠道汲取新的营养,使自己变得更为睿智。在吸取新的知识、观念的过程中,教师还应善反思、勤笔记,注重积累,加强研究,以便真正有所提高,走向终身发展、不断进取的开拓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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