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并轨改革试点(共15篇)
1.养老金并轨改革试点 篇一
养老金改革顶层方案或实施事业单位与企业并轨
时间: 2013-10-10 08:52:01 星期四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盛岚
或全面实行统账结合
正在研讨中的养老体系改革顶层方案,可能将在缴费主体、统账模式上,实现城镇职工和事业单位人员两套社保体系形态“趋同”。
本报记者10月9日获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将实行单位与个人缴费、统账结合的基本制度;建立基本养老金待遇与缴费期长短挂钩;实行适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补充养老保险办法。
“从改革的基本思路来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的制度设计是一致的,也就是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要逐步和企业的基本养老制度并轨,实现统一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统账结合模式。”相关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根据现行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职工退休后养老金的发放主要参考其缴费年限长短和个人账户缴费额多少来确定。多数事业单位则实行财政支持的现收现付制度。
本报获悉,未来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改革,也将参照这一模式,使得基本养老金待遇与缴费长短和多少紧密联系,从而对事业单位人员参保形成激励机制。
短期个人账户难做实
虽然本轮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实行单位与个人缴纳,实行统账结合的基本制度,但业内人士分析,根据以前试点的情况来看,个人账户不会马上做实。
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确立了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社会统筹基金由单位负担缴费,个人账户则由职工个人缴费,在养老保险制度确立前入职的职工,向他们支付的养老金由后来缴费者负担,由此带来空账。
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制度属国家保险模式,个人不缴纳任何保险费。实行统账结合的改革方案后,已经退休的部分职工和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账户上没有积累基金,同样形成空账,这部分资金就构成了转制成本。
业内人士认为,事业单位改革成败,首先要解决转制成本。
以社保基金状况最为良好的深圳为例,个人账户已经全部做实,社保基金也有各种投资组合,收益稳定且有相当的富余,但是这背后主要原因是深圳的人口结构,老年人偏少,深圳户籍人口七八个在职人员供养一个退休人员。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将经历相当长的一段转轨期,由此带来的转轨成本势必在中短期内给中国养老金账户收支带来不小的压力,直至“老人”和“中人”全部消失(改革前退休的职工为“老人”,在改革前参加工作而在改革后退休的职工为“中人”).据学者测算,按照8%的个人缴费率,如果3000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2500元,每年空置的个人账户,少缴费用达720亿,相应带来并轨后转制的成本。
日前,由清华大学、中国社科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等多家研究机构。将各自完成的养老金顶层设计方案报至人社部。
其中由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团队提交的方案建议,机关事业单位采取“退休金渐退、职业养老金和个人储蓄渐进”的策略,从2016年开始建立个人储蓄养老金账户,个人缴费为个人工资的8%(4%为国民基础养老金税,4%为个人养老储蓄),单位缴费为个人工资的8%(4%为个人养老储蓄,4%为职业养老金).个人储蓄和职业养老金实账投资运营,最低贴现率为5%。退休金逐年下降,个人养老金逐年上升,保障过渡期基本养老金待遇不变,直至对接国民基础养老金,退休金彻底退出,按照这一制度设计,大约需要20年。职业年金补充养老?
2008年2月开始,中央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先期开展事业单位试点改革,到现在五年多过去了,至今没有实质性的动作,业内人士分析,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未考虑改革后减少的养老金如何用职业年金弥补等。
由于不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心改革增加个人负担,同时减少退休金水平,导致试点改革在地方推行不畅。
2006年工资改革后,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退休费,按照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的80%-90%计发;二是生活补贴,取代原来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与职务职称职级挂钩,由当地财政承担。
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社科院社会保障实验室特约研究员张盈华认为,机关事业单位的生活补贴由地方财力负担,具备了“准职业年金”的性质,从这个角度上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实际上是退休费和职业年金之和。
不过职业年金的具体运作还待探索和规定。作为唯一率先改革的试点省份,广东也没有从制度层面解决补充养老保险问题。
目前广东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与普通企业职工一样,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但退休时,待遇依旧按原有标准执行。因此,这些退休人员每月的退休金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与普通企业参保人待遇一样。另一部分是社保养老金与原干部退休金标准之间的差额,按原有资金渠道解决,即财政拨款的,依旧由财政解决,单位自收自支的,依旧由单位解决。
尽管国务院出台了职业年金方案,以缩小事业单位人员参保后退休的差异,但这笔钱来自财政、单位还是员工,多数地区尚没有明确规定。
本报记者获得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其中关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负担。
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最高不超过本单位上缴费工资基数的8%,个人缴费比例不超过上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
对于并轨的制度设计,社科院世界社保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基本养老金制度改革与职业年金制度改革要同时动起来;事业单位要全部动起来,不再分三六九等;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同时动起来。
投资渠道待解
在事业单位社保也实行统账结合模式后,其将更依赖账户投资保值增值。同时,补足“老人”、“中人”空账的制度安排也会进一步显出紧迫性。
这类问题在城镇职工社保运营中已经长期存在。此前清华大学研究团队建议,首先,市级统筹基金用养老保险累计结余资金补足本市职工个人账户的空账资金,剩余资金留用地方政府在2016年后支付地方养老补贴。其次,省级政府和中央财政多渠道筹集资金,协商解决剩余的空账资金,在2015年底以前完成。
然而,由于各地经济水平、人口结构不同,在并轨过程中,部分隐性债务显性化对地区财政乃至全国财政会产生不同的压力。
据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介绍,在济南、绍兴、苏州等多地调研时,就有当地社保局官员表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存在一定结余,但是,如果把个人账户的空账填补上之后,养老金结余就没有了。
因此,即使是统账结合多年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大部分是空账,而已有的积累资金保值增值无门,在物价水平上涨背景下,实际上处于缩水和贬值的状态。
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此次养老制度顶层设计结构式改革是一个机会,应该同时进行不同人群养老金并轨改革,否则随着时间的推移,改革窗口越来越小。拉美国家在十几年前引入个人账户进行市场化改革时就抓住了结构式改革的大好时机,对双轨制进行了并轨。
以智利的“三支柱”现代养老金体系为例:第一支柱养老基金完全由财政解决;第二支柱为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费用,也是退休后养老保障资金的主体,实行完全的市场运作和市场投资。第三支柱为自愿性补充养老金。
值得一提的是,第二支柱个人账户的资金往往由专业的养老基金公司管理,通过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提高养老金的投资回报,实行完全的市场化投资体制。(21世纪经济报道)
2.养老金并轨改革试点 篇二
关键词:养老保险,并轨,改革,现实意义,困境,路径
经济社会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推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根本上是为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服务的。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 “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 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 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2012年6月14日, 国务院批转并提出“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是“在试点的基础上, 积极稳妥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备受社会大众关注, 努力推进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尤具重要性。
一、并轨改革的必要性
(一) 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必然要求
养老保险“双轨制”广受诟病, 并轨改革已成共识。在1993年, 政府在进行养老制度改革探索时, 虽提出要在城镇各类人员中开展养老保险改革的要求, 事实上只针对企业人员, 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的改革举措并未进行。但此后, 机关单位人员与企业人员的退休养老金差距越来越大, 即使企业人员的退休金连续多年上涨, 仍然与机关单位人员养老金有巨大的差距。这样的双轨管理弊端逐渐凸显, 极大影响了广大企业人员的生活和工作, 与构建和谐社会是极为不相符的, 损害了社会公平, 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是不利的。
(二) 促进合理有序的人才流动, 降低职业壁垒
当下, 崇尚公务员的职业热点仍然是个突出的问题, 也是我国当前劳动者就业形势的一大严峻表现。究其原因之一, 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公务员序列享受着与企业单位有别的养老政策有关。多年的经济社会改革, 同时也因养老制度改革的不彻底造成非公务员系列的从业人员缺乏归属感及对养老改革的认同感, 也造成人们热衷于公务员职业, 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并加剧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及公务员之间的职业壁垒, 淤塞了职业之间人员的合理有序流动。
(三) 有效解决收不抵支难题, 促进分配公平
我国养老保险金出现收不抵支的局面, 其原因比较复杂, 主要与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养老保险金的来源渠道、缴费和待遇、统筹项目等因素有关。应该说, 为有效解决收不抵支这样的难题, 并轨改革是解决问题的直接有效的渠道之一。我们应该完善缴费和养老体制, 着力解决收不抵支难题, 尝试有效方式, 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人员的养老待遇, 同时杜绝所谓“平均主义”, 更好地促进和实现社会分配公平。
(四) 构建民本社会, 彰显服务性政府的形象的要求
并轨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 正体现出民众对政府优化服务和管理、努力推进完善改革及各项配套措施的真正实施的迫切要求。政府应真正站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立场上, 摒弃部门利益;少讲困难, 多做探索, 少做闭门决策, 多倾听民声民意;坚持从试点中总结经验教训, 更好地做好养老等社会保障工作, 树立敢作为、会作为、善作为的人民政府新形象。
二、并轨改革的困境
(一) 社会群体间的利益壁垒的制约
应该说, 养老制度并轨改革最大难点在于破除社会群体间的利益壁垒。并轨改革势必影响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人员的保障水平, 由于触动利益因素, 受到抵制在所难免。如果一味简单地拉平机关事业人员与企业人员的养老待遇, 是不现实的, 泛公平化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将会对国家各项改革工作产生不利影响。有些专家学者认为, 并轨改革方向应明确, 但在改革过程中不应搞简单的“一刀切”, 制度并轨不是平均主义, 不能以“平均主义”偷换“社会公平”的概念, 否则将会形成新的社会不公。
(二) 现实形成的养老金水平差距的制约
在我国目前养老体制中存在不同社会群体,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群体已经实现了养老保险的全覆盖, 养老资金源于财政;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主要以个人缴费和单位缴纳相结合的方式, 覆盖面不广, 覆盖率较低;且不同群体的养老金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 公务员最高, 事业其次, 企业较低, 而居民养老则刚刚起步。不同社会群体的养老金水平差距明显, 且呈拉大的趋势,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我国目前针对不同群体实行有区别的养老体制和办法, 养老保险体制缺乏系统一致的通盘设计, 这都为顺利开展养老并轨改革产生了制约因素。
(三)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无果的制约
2008年2月, 国务院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工作, 主张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但没有具体实质性的操作细则, 未明确规定改革后养老金水平如何变化。但五年多已经过去了, 仍无一个省市出台一个完整的实施方案, 养老并轨试点改革仍无实质性的进展, 更没有可以推广全国的有效方案, 甚至在个别省市还遭到部分就业群体的抵制。2009年, 我国曾提出把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逐渐并轨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的试点设想, 但由于配套政策始终未出台, 并轨也未实际启动。这些改革试点工作无果, 无形中给并轨改革增加了制约因素。
(四) “老龄化”社会问题带来的财政收支失衡的制约
其实, 在养老并轨改革的背后存在着我国面对“老龄化”社会日益逼近, 养老支付不堪重负的严峻问题。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在进入“老龄化”社会时, 养老支出也都是政府财政的一大日益沉重的负担。而我国也不例外, 按照目前的养老福利水平和格局, 养老支出日益庞大, 养老金缺口不断扩大, 所以养老制度改革是我们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我们必须要做好迎接老龄社会的各项准备。
三、并轨改革的路径探究
(一) 优化和调整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面对目前养老并轨改革面临的困境, 我们应积极探求有效途径, 不断优化和调整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借鉴世界各国有效的改革经验。如, 继续推行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框架推行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合账运行、合账管理的模式, 是可利用的路径之一。正是基于目前统筹基金面临的支付压力越来越大, 养老基金缺口较大, 必须积极寻求新的有效途径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来筹措资金以缓解压力, 实现养老基金的收支平衡。同时, 积极寻求有益筹资渠道, 探索个人账户基金投资运营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稳步推进养老金入市, 优化资金运营, 创造条件探索个人账户积累基金在资本市场中有效组合、获取收益、保值增值。另外, 坚持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根本性的调整, 努力将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调整为强制储蓄型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划, 同时积极发挥政府对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风险控制和安全监管的作用。
(二) 积极发展老龄事业,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随着我国日渐步入老龄化社会, 养老压力越来越大, 养老“双轨制”带来的弊端日益凸显, 单纯地依靠财政支付来解决养老已不是现实有效的途径。而养老并轨改革事关民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 它不是孤立的社会问题, 它折射出的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 反映了我国养老事业的欠发展。在面对养老改革问题上, 如果只是急于求成做“夹生饭”, 或一味避重就轻以悬置问题的方式来敷衍民众;或以并轨改革的“路线图”不明, “时间表”不定, 政府部门“顶层设计”始终缺位等等, 不断考验着民众的无限期待, 不进行宏观调整, 不善于从顶层设计着手, 只注重片面性改革是行不通的。由此, 我们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养老改革, 建立健全企业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大力发展老龄事业, 不断完善和推进社会保障体系, 促进养老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 让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 充分享受到更真实、更广泛的社会保障。
(三) 倡导多元养老机制, 加强社会基本养老建设
开展养老并轨改革, 应积极探索和完善多元养老机制, 通过加强社会基本养老建设, 进一步建立完善老龄人群社会关爱管理机制, 以促进我国养老事业稳定、持续发展。据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 截至2012年底, 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 占总人口的14.3%, 预计在2013年底突破2亿。但现实存在的情况是, 我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所拥养老服务设施都明显不足, 发展速度严重缓慢于老龄人口的快速增长;国家养老体制尚不健全, 养老保险覆盖率低, 养老金缺口巨大。这些表明了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社会保障及养老改革势在必行。基于此, 我们必须坚持以基本养老制度的完善为重点, 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 建立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加快完善多元养老机制, 发挥其维护社会和谐、保障养老资金来源、增益增值的重要作用。
四、结语
有效推进养老并轨改革, 解决“双轨制”遗留问题, 努力探索养老改革的有效路径,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是维护社会稳定、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改革还有更漫长的路要走, 面对各种阻力, 我们要有坚定的改革决心和勇气, 要脚踏实地的践行改革步伐, 要“摸着石头勇敢过河”, 不应退缩, 只能成功。
参考文献
[1]胡秋明.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分析[J].天府新论, 2004年第2期 (总116期)
[2]魏加宁.养老保险与金融市场——中国养老保险发展战略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2
3.城乡养老并轨迈出改革第一步 篇三
城乡养老并轨有助于破除二元结构。目前,由二元经济结构和二元社会结构形成的二元结构体系,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产生了负面影响,劳动生产率远高于农村的城市拥有更为优厚的资源,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则相应的资源更加短缺。城乡养老并轨,不仅避免了养老保险的效率损失,还促进了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是全面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良好开端。
城乡养老并轨有助于促进城镇化。解决农民问题的关键在于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城镇居民和农村人口养老体制的分割,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造成了劳动力农村剩余、城市短缺的局面。城乡养老并轨,实行一元化的养老保障制度,可以避免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导致的养老保险衔接问题,有助于破解由于“多轨制”导致的城镇化进程中的养老困局。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不仅有助于人口流动和人的城市化,还为我国两亿多农民工建立了更为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
城乡养老并轨有助于统一全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实现省级统筹,虽然各省份实施办法不同,但在缴费比例、待遇计发标准、领取条件等方面基本一致,相近的制度框架使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成为可能。相比之下,大部分地区的“新农保”和“城居保”实际统筹层次还停留在地市一级。由于“新农保”和“城居保”的有关支出主要来自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地方财政和集体补助微乎其微,这种资金来源结构减轻了城乡养老并轨对地方政府产生的影响,保证了“并轨”的平稳运行。
城乡养老并轨有助于提高农民养老保障水平。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的老龄化速度更快,养老压力更大,依靠传统的土地养老、养儿防老很难满足农村老年人口的生活需求。所以,建立覆盖全体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显得尤为必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不论是缴费档次还是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都要高于“新农保”,根据经济理论中的“棘轮效应”和“福利刚性”,实行城乡养老并轨必将缴费档次、待遇水平、管理运行等各项制度向“城居保”靠拢,这将缓解贫困人口中的“脆弱群体”。
4.关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总结 篇四
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总结1
自民政部2013年12月启动开展第一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我去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向社会公开宣传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相关优惠政策,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的改革工作,截止目前我县6家公办敬老院共有4家公办养老机构实施了公办民营改革。
一、具体做法如下
1、改革现有管理体制和运营方式,积极宣传、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委托各类专业化、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负责运营管理。通过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建民营机构发展。加强监督管理,明晰权责关系,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2、增强公办养老机构服务功能,公办养老机构应当加大基础设施改造,拓展服务功能,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护理性床位的数量和比重。当时按要求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在满足孤老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老人和低收入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人服务需求的同时,可适当兼顾其他有养老服务需求的社会老人。目前已有三家公建民营机构收住社会老人。
二、取得成效
2014年以来,我区先后完成镇敬老院、敬老院、敬老院、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公建民营率达66%,吸引社会力量投入近1200万元进行公办养老机构升级改造,在优化运营机制、完善内部治理、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大胆改革创新;体现真实性,机构运营状况良好,近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社会评价高。
三、困难问题
养老机构用地申请难、贷款办理优惠难、用电用水闭路政策落实难虽然各级出台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相关政策,但大部分是一级套一级,没有具体实施政策,到相关行业和部门办理难。造成土地规划得不到审批。用电用水不能完全按照标准执行。养老护理队伍从业人员短缺、年龄大、待遇差。受传统观念和工作强度制约,从事养老管理及护理的工作人员普遍年龄偏大,平均年龄都在55岁以上,用工难待遇低人员短缺,老年护理专业技能匮乏,严重影响了养老服务水平和养老业健康发展。
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总结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发展改革委:
近年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在全国遴选了两批242家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各地也同步开展了改革探索,在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模式、丰富服务内容,更好地发挥公办养老机构保基本、兜底线作用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关于“继续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部署,总结全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推广典型经验,巩固改革成果,深化改革举措,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系统总结2013年启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本省(区、市)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困难问题、体会认识和下一步工作部署,并汇总形成省级出台的相关改革推进政策清单。
二、做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典型经验挖掘
各省(区、市)要立足本地实际,按照坚持标准、严格审核、优中选优的要求,组织挖掘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典型经验,并向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3-5个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典型经验应当具有示范引领、复制推广价值,能够体现政治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执行国家养老服务部署要求,工作推进符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改革发展方向;体现群众性,以群众的需求为政策导向,把群众的关切作为工作的重心和着力点,确保机构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体现创新性,在优化运营机制、完善内部治理、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大胆改革创新;体现真实性,机构运营状况良好,近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社会评价高。各地报送典型经验机构的隶属层级不作限制,每个推荐材料不超过3000字,做到事实完整、说明清晰、表述准确。
三、加强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成果推广运用
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开展全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总结,研究提出深化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同时,组织在各地提交的典型经验中,遴选50个左右优秀案例,在全国范围进行宣传推广。各地要同步做好本地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展。
5.企业养老金并轨 篇五
“职业年金具有统一实行、强制实施、启动周期短、业务增长快的特点,一旦启动,将对市场格局产生巨大影响,并且,随着职业年金的大规模推行,为避免造成新的不平衡,预计企业年金政策将有所放松,企业和个人建立年金和提高缴费的积极性都会受到较大激发。”中国人寿集团旗下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称,企业年金市场将迎来自年金制度建立以来的又一波快速增长。
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职工这两大群体,即将“并轨”实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一改革方案日前经国务院会议审议通过后,“一个统一,五个同步”的“并轨”战略,在覆盖范围、制度框架等方面均超出市场预期,引发市场广泛热议。
按照有关方面的解读,破除“双轨制”后,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将单独统筹,不再混用,并将推行职业年金等制度,逐步建立起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在业内人士看来,如果全国近10万机关事业单位、约4000万人员建立起职业年金制度,并且在短期内落实到位,将为我国养老金行业带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一直以来,国人养老“三支柱”体系发展并不均衡,甚至被戏称存在“瘸腿”现象。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和作为第三支柱的商业养老保险占比低下,尤其是企业年金涉及到单位出资和个人缴费两大部分,并且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参保,在相应的税收优惠等鼓励性政策迟迟未能出台的背景下,企业参保积极性不高,年金市场发展迟缓。
来自人社部的数据显示,截至第三季度,全国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人数为2200多万人。据此推算,缴纳企业年金的企业员工占全国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还不到6%。
此次,建立起以财政为支撑的“体制内人员”职业年金制度,旨在为养老“并轨”后相关人员退休收入不出现大幅下降提供保证,这也是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的前提条件。
“职业年金具有统一实行、强制实施、启动周期短、业务增长快的特点,一旦启动,将对市场格局产生巨大影响,并且,随着职业年金的大规模推行,为避免造成新的不平衡,预计企业年金政策将有所放松,企业和个人建立年金和提高缴费的积极性都会受到较大激发。”中国人寿集团旗下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养老险”)相关负责人对记者称,企业年金市场将迎来自年金制度建立以来的又一波快速增长。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国寿养老险将踊跃参与职业年金业务,乘养老金“并轨”这一政策东风再度发力,凭借中国人寿集团的整体优势和专业特长,积极备战产品研发、服务支持、系统建设等前期准备工作,探索可行的运作模式。数据显示,截至月底,国寿养老险受托、账户管理、投资管理累计管理资产规模超过2300亿元,居行业第一位,服务企业客户近7000家。
与银行业、信托业相比,保险业已经成为养老金管理的一支主要力量。有关统计显示,目前,养老保险业法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的企业数为44047户、职工数为867万人、基金资产为2960亿元,市场占比分别为89.9%、73.3%、69.2%,大幅超过银行业、信托业的总和;投资管理基金资产为3273亿元,占比为47.73%,年金组合数为1556个,占比为57.87%。
养老金“并轨”改革尘埃落定,新的历史性机遇已经到来,各专业养老险公司正在积极备战潜力巨大的企业年金市场。国寿养老险董事长、总裁刘家德表示,在刚刚过去的年,国寿养老险通过引进澳大利亚安保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积极完善了治理结构;通过组织架构改革,整合了市场销售和客户服务资源,完善了投资管理架构,初步形成科学的运行体系。在完成2014年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国寿养老险销售能力、投资能力、运营支持能力均得以显著提升。数据显示,三项资格的新增管理资产规模超过500亿元,同比增长超过30%,各项业务持续快速增长,多项业务指标创下历史最好水平,实现了年金计划参与者个人账户资产的保值、增值。
“惟有凭借专业化的人员优势、长期资金的运营优势和持续服务的管理优势,才能获得客户的一致认同,我们将继续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改革创新驱动发展,以风险管理保障发展,加快推进专业化、市场化步伐。”刘家德称,,该公司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牢牢把握政策红利和改革红利释放的良机,主动作为。比如,围绕扩大资产规模,扎实推进业务拓展;围绕提高基金收益,持续提升投资管理能力;围绕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推进总战略不断深化;围绕提升经营效益,全面提升基础管理水平。
6.什么是养老金并轨方案 篇六
养老金并轨是什么意思?根据改革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将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统一,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共同的办法。据消息称,XX年10月份以来,已有多个省份出台养老金并轨方案。
XX年12月23日,养老金双轨制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根据改革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将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统一,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办法。
所谓“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
从总体上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这是因为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改革是从企业开始的,企业先实行了社会化,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仍然是单位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就形成了一个差距。
具体说来,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及“退休养老金双轨制”的形成主要有三个阶段。
一是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阶段(1951-1978年);
二是对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的探索阶段(1978-1991年);
三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阶段(1991年至XX年)。
XX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XX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这标志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进入10月,多地密集公布养老金并轨方案。据媒体报道,目前至少已有13个省份向社会公布了养老金并轨方案。其中,多地方案提出设立10年过渡期,确保“中人”(改革前已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待遇不降低。
网民认为,养老金并轨关键在于转机制,养老金并轨真正得到落实,还须加快推进工资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养老金经办机构建设等配套改革。
网民指出,长期存在的养老保险“双轨制”一直饱受诟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水平基本都在退休前工资的70%至90%,远高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网民“董登新”指出,养老金并轨,有利于扩大社保覆盖面、参保率,使社保制度更健康、可持续。
网民“魏祖仁”认为,多省份出台的规定特别注重“中人”的利益,设10年过渡时期步步为营,层层落实,确保待遇不降低,这不难看出政府在出台规定时考虑到了方方面面利益,既要将养老金并轨落到实处,又要考虑到组织机构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通过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来“保底限高”。改革的步伐不容拖延,但是“温柔式”的破冰体现了改革的平衡性,更能让人接受。
有网民认为,改革并非“一并了之”这么简单。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的真正落实,还需要工资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养老金经办机构建设等一系列配套政策,这正是这项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网民“王亚柯”指出,就养老金并轨而言,最关键的是我们要通过养老金并轨把企业职工“拉上岸”,而不是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拖下水”。因此,养老金并轨还需要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进行短期和中长期的统筹规划,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妥善解决转轨成本的问题。
7.养老金并轨致地方财政压力大增 篇七
挑战新增支出导致地方财政压力巨大
1月14日, 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简称《决定》) 。未来, 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与企业员工一样, 缴纳社会保险。根据相关规定, 各级地方政府财政一边负担“老人”的退休金, 一边给“中人”和“新人”缴费。另外, 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决定》还明确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 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在学术界看来, 改革对地方财政将产生极大的考验。在26日举行的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第68期“经济每月谈”上,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 改革以后地方财政的负担问题肯定是存在的:“现在只是出了一个改革决定, 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出台了以后再实行征缴。目前来讲, 肯定当期征缴的都需要用于当期支付, 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更多是靠财政, 所以这一块当期肯定不会有积累的, 很快就会支付掉。”
金维刚表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主要是靠财政支撑, 改革首先涉及公务员, 这一群体完全由财政供养, “不管是单位缴费也好, 还是个人缴费也好, 都要纳入财政, 个人通过工资制度的配套改革, 相应把缴费的因素纳入到工资结构里面, 提高工资适当由财政承担。由于各个地方的差异性比较大, 特别是很多地方属于吃饭财政, 所以有些地方财政压力肯定很大”。
事实上, 改革前, 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不涉及现收的问题, 但涉及现付, 也就是财政需单列出一笔钱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退休金;改革之后, 养老金制度就变成了一个现收现付制加积累制的混合制度,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8%部分以及12%的职业年金成为财政支出的新增部分。
而机关事业单位一旦实施养老保险制度, 可能发生的状况可以借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建立的状况。与1997年建立现行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时一样,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一定会出现转轨成本。“看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运行近20年的结果———3万亿元的个人账户空账, 就可想象此次并轨后,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必定会是空账运行。”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张盈华表示:“空账运行并不可怕, 但是从长远角度看, 会留下很多问题。”
而根据《决定》的筹资机制部分, 内容虽然并未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资金来源进行详细阐述, 但财政买单的意图已经非常明显: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 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 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 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局势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筹资困难
由于改革细则尚未出台, 对于各级政府来说, 如何真正实现财政兜底依然还存在着诸多现实的困难和问题。对于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省份, 中央如何补助?对于许多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而言, 新增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将形成较大的支出压力, 是财政部门增加拨款, 还是由事业单位自行创收消化?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 对于老龄化程度较高、机关事业单位人数较多、财政收入又相对较少的省份, 资金支出压力会明显增大。
自20世纪90年代起, 国内部分地区已经陆续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 但从实践来看, 改革仍处在“雾里看花”的状态。在黑龙江省某市, 试点区县普遍遭遇基金亏空, 一些地方个人账户资金早被花光, 统筹账户资金长期不到位, 养老保险资金池需要本级财政“注水”才能保障退休人员养老金足额发放。一位基层社保机构负责人表示:“统筹账户保险缴费的压力实际落在区财政上, 改革政策出台前的退休人员开支不从基金支出, 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却交到基金, 退休的钱还得区里掏。”
此外, 由于一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差额事业单位人员多, 效益差, 一些单位处在“半死不活”的状态, 在职职工开支尚难, 更何况缴纳养老保险, 这部分困难单位员工的养老只能等并轨改革来“接盘”。上述负责人表示, 一些自收自支的单位非常困难, 甚至存在单位停缴的情况。个别单位200多人欠费十多年, 欠款达到千万以上, “现在只能是退休一个进来一个解决一个。全进来的话, 匹配资金谁能拿得起啊?”
这一问题也引起学术界的担忧。有专家表示, 经过测算, 养老金并轨的改革成本可能相当于全国一年的财政收入。如果由地方财力负担所有改革成本, 很可能造成“有钱执行, 没钱就难以执行”的局面。
社科院经济系博士研究生陆明涛发表的《中国养老金双轨制并轨改革的成本测算》显示, 假定2010年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仍然采用原有的退休金制度, 2010年后的退休人员完全执行企业退休标准, 则政府机关公务员补缴养老金约需3.9万亿元,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缴约需5.2万亿元, 共计约9.1万亿元。而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约8.31万亿元。
有地方官员认为, 如此高昂的改革成本, 中央财力尚有压力, 地方财力更无力负担, “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还可以。可像一些中西部地区, 地方财政很不富裕, 补缴养老金账户肯定承担不了”。
减压专家:不会由地方承担全部改革成本
对于改革可能带来的财政压力, 决策层曾多次公开表态称并无太大问题。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此前表示:“实际上, 现在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现收现付, 部分积累, 主要是代际赡养的模式, 工作的一代缴费来供养已经退休的一代。所以实际上不完全是看上去那样同时筹措两笔巨额资金, 而是可以做财务上的转化。就现实财政能力而言, 我们完全可以安排好现在的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 目前, 财务安排上不存在问题。”
针对这一状况, 《决定》指出, 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 可先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 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
专家认为, 财政的拮据可能使得养老保险并轨改革久拖不决, 地方政府可能缺乏应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此, 要应对养老保险并轨后带来的短期财政压力, 必须多管齐下, 努力开源节流。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说, 养老金双轨制改革的思路很明确, “全国范围同步”意味着不会由地方财力负担全部改革成本。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也表示, 本次养老金双轨制改革是“顶层设计”全国一盘棋, “中央转移支付会解决改革成本问题”。
8.养老金“并轨”艰难抉择 篇八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13年社会保障所取得的成就之一是推进了养老保险的制度建设。这一年中,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得以基本确立,新农保和城居保合二为一,统筹城乡的医疗保险也取得新进展,出台了企业年金市场化投资运营的相关税收政策。
更重要的一点是,人社部启动了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研究。
去年10月,人社部养老司召集7家国内外学术机构及专家召开顶层设计闭门会议。这曾引发诸多猜想,甚至外界一度预测人社部会在今年两会之前拿出一个方案雏形。然而,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方案仍在“难产”中。
据了解,各个课题组给出的方案不同,但他们有一个共识,即如果不进行根本性的“手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很难走过2022年。
退休洪峰与收支缺口
为了写提案,曾担任过江西省政协副主席的陈清华,特地了解他所在的江西省的养老金数据。结果让他有些吃惊一江西省养老基金的缺口从2005年的6.06亿元扩大到2010年的26.7亿元。
虽然,人社部多次以养老保险基金有越来越大的当期结余和累计结余,来否认近期存在“收不抵支”的问题,但实际情况是,中国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仍然在县市一级,东部发达省份的结余并不能用来弥补中西部省份的缺口。
陈清华说,江西省的情况,在中西部省份中带有一定的普遍性。随着老龄化,这些省份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还将进一步扩大。
从去年开始,中国迎来了1963年生育高峰导致的女性退休高峰(50岁),各地经办机构已经或多或少感觉到突如其来的支出压力。从那一年开始,中国在之后的七八年间年均人口增长高达28%以上。
一波一波袭来的退休洪峰,考验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各级财政的承受力。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说:“改革不能再等,养老金必须尽快向着公平、持续、可流动的方向转型。”
今年是执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第一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今年养老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等。
“并轨”箭在弦上
杨燕绥说,增强公平性首要的是消除身份、实现养老金并轨。
记者从多个渠道了解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已经箭在弦上,不仅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而且很多地区已经开始前期准备工作。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去年末在《人民日报》撰文称,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改革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破除养老保险“双轨制”,同时建立体现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职业年金制度。
国务院曾经在2008年下发文件,在包括广东在内的五个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但无一例外,各个省都没有进展,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事业单位员工“谈判能力强”、“有话语权”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当前企业职工这套制度存在缺陷——费率过高,待遇又差,缺乏吸引力。
2008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改革的文件下发之后,广东的高校等单位曾经掀起过员工要求提前退休的风潮,因为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人员在退休后待遇有巨大差异。
然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并非全部反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如果有合理的制度安排,也有人希望加入社保。
一位基层社保系统的公务员表示,对于一些较为年轻的公务员,没有社保实际上束缚了职业发展,一些人想辞职,但工作年限并不能转换为社保视同缴费的年限,是很大的利益损失。
简单“并轨”不可行
“若不进行结构调整,企业职工这套制度从近期看没问题,从中期看走不远,没有持续性。机关事业单位加入,同样要面临这样不合理的制度安排。”杨燕绥说。
过去数年间,企业和职工已承受了不公平的待遇。高费率减少了很多就业,特别是对高科技企业和民营企业。若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制度简单“并轨”,事业单位和职工也难以承担。
机关事业若进行养老保险改革,总费率可能高达44%,包括单位所缴纳的社会统筹费率20%,职业年金8%;个人缴纳个人账户资金8%,职业年金8%。这些钱对于政府、事业单位以及个人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由谁出、怎么出,都是难题。
杨燕绥认为,机关事业单位简单向企业单位靠拢“走不远”,真正的并轨是走向国民基础养老金,人人有一份吃饭的钱。同时,完善个人账户,在公共治理的条件下实现养老基金增值保值目标。
9.关于养老金并轨制度的浅析 篇九
养老金并轨方案终于尘土落定。可以预见,此次养老金制度并轨改良必将成为完美我国根基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工程中的“要害工程”
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构造奇迹单元事恋职员养老保险制度改良的抉择》,抉择从10月1日起对现行构造奇迹单元事恋职员退休保障制度举办改良,实施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团结的根基养老保险制度,由单元和个人配合缴费,同时改良退休费计发步伐,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抵牾。这意味着,连年来一向“久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养老金并轨方案终于尘土落定。可以预见,此次养老金制度并轨改良必将成为完美我国根基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工程中的“要害工程”。
养老金制度并轨现实上是为构造奇迹单元事恋职员新建与城镇企业职工沟通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团结的根基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促进从业职员间养老金权益公正。恒久以来,世界全部未介入根基养老保险的公事员、参照公事员法打点的事恋职员以及全额财务拨款的奇迹单元的事恋职员到达法定退休年数后一向都执行单独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养老金纳入财务预算,由财务全额拨付;财政上实施现收现付,没有基金蕴蓄;养老金与事变年限挂钩,以退休时人为为基数按必然比例计发。因此,改良前,构造奇迹单元事恋职员有养老金保障而无根基养老保险。因为养老金更换率高(80%至90%),着实际领取的养老金程度要比城镇企业退休职工高不少。改良后,构造奇迹单元事恋职员必要为将来领取养老金而缴纳根基养老保险费,其本钱用度见识以及自我认真、责任分管等当代社会保险意识也将逐渐加强,在晚年糊口保障方面不再纯真指望单元、依靠国度。同时,构造奇迹单元根基养老保险实施与城镇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沟通的制度架构,固然基金单独建账、别离打点,可是,却冲破了存在了近的“企业职工必要缴纳养老保险费才气领取养老金,而构造奇迹单元事恋职员不消缴纳养老保险费就能领取养老金”的双轨制壁垒,而且将来构造奇迹单元事恋职员与城镇企业职工间的根基养老金程度差距必将逐渐缩小,养老金权益公正水平亦将进步。
养老金制度并轨后,构造奇迹单元与城镇企业实施同一的根基养老保险制度,可以或许极大促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去碎片化”历程。因为汗青缘故起因,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系统“碎片化”题目突出,从业职员与住民有别、都市住民与农村住民有异、构造奇迹单元事恋职员与城镇企业职工之间更是差距明明,严峻影响了职员社会活动并在差异群体间造成了养老金权益不公。为此,202月国务院宣布了《关于成立同一的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住民养老保险“合二为一”,从而竣事了非从业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二元支解排场,为未来成立同一的百姓根基养老保险制度改良打下了坚硬的基本。而此次养老金制度并轨方案现实上同一了全部非农就业职员的根基养老保险制度框架,有利于将来同一的从业职员根基养老保险制度以致世界同一劳动力市场的成立。对比城乡住民根基养老保险制度同一,此次差异从业群体间养老金制度并轨的难度更高、意义更重大。养老金制度并轨乐成后,将来我国根基养老保险制度将根基只有从业职员和非从业职员之间的不同。假如已于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跟尾暂行步伐》获得真正落实并实现进一步扩展合用至构造奇迹单元根基养老保险制度,那么,社会成员在城乡之间、差异就业部分间横向活动时养老金权益转移接续的通道就越发顺畅了。
10.养老金并轨 延迟退休年龄新规 篇十
“因为企业之间本身的差距也非常大,有的企业经营非常好,有的企业很差,所以不同企业为职工交的年金不可能一样,补充的一块是不是有上限和下限?这样是不是可以控制退休收入差距?”杨震说,希望国家出台新政策,能使得社会矛盾得到缓解,不要产生新的社会矛盾甚至扩大社会矛盾。
对于养老金改革,黄细花代表说,决策部门一定要将政策尽快落地,人社部作为政策制定者,不能只从自己角度,或者从少数部门的角度考虑问题,应该更多地考虑到老百姓、弱势群体的利益。
延迟退休 建议实行弹性退休制度
马凯23日作报告时说,将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改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抚养比。
昨日,苏晓云委员审议时说,目前企业员工退休工资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旦发不出退休工资,影响会很大。他说,这一问题应立足于体制内解决,尽快实施企业员工推迟退休,“现在工人男的55岁退休,女的是50岁退休。企业的干部,男的是60岁退休,女的是55岁退休。从身体状况和平均寿命来看,60多岁、70岁看起来就像50多岁的人,身体还很好。”
苏晓云建议,把企业员工的退休年龄男性提高到65岁,女性提高到60岁。“这样多收五年(养老保险),少发五年(养老金),从身体状况来讲,没有多大影响。这个办法也是世界上很多国家解决问题的办法。”
吕祖善委员说,现在提出渐进式地延迟退休,应该是一个不得不采取的办法,也是必须采取的办法。延迟退休年龄可能增加新就业的压力,要合理安排两者之间的平衡。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实行弹性退休制度,“规定一个法定最早退休年龄、一个正常退休年龄和一个最迟退休年龄,让自己选择,如果选择延迟退休,退休金可以增加。如果只规定延迟退休,我相信100%的人都会反对的。”
11.养老金并轨获立法确认 篇十一
有分析指出,《条例》出台的意义,在于通过立法形式,再次确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参加社保这一方向性问题。
与此同时,这份即将于7月1日起执行的法规也被认为,将有利于建立一个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符合现代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对于行政体制改革和促进公共服务发展是一个利好的开始。
双轨难题
此次由李克强总理签署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共10章44条。
其中,第35条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意味着事业单位3153万人将参加社会保险。尽管到目前为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尚未出台。
在过去的10年间,为了打破事业单位僵化的用人体制,激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中国进行了一系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
在改革中,很多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加入了医疗、失业、工伤等险种,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一直停滞不前。
缺乏养老保险也是影响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旦他们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圈子”,他们的养老权益就“归零”,而工作年限越长,离职的机会成本就越高。
这3153万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问题已经成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迈不过去的“一道坎”,同时它也作为养老保险双轨制的“另一轨”而备受民众诟病,社会上关于并轨呼声不绝。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明确: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条例》提出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社保,系对《决定》的贯彻实施,再次释放“养老金并轨”即将启动的信号。
许耀桐认为,本届政府在去年两会全盘接掌政务后一直着力推动行政体制改革,但在中央政府层面仍少有成文的规定出台。此次《条例》的颁布无疑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
此前,国内曾出台过相关规定,并在一些事业单位试点,让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认为,此次《条例》的出台,更多的意义在于通过立法形式,再次确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参加社保这一方向性问题。
“它将有利于建立一个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符合现代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 苏海南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同时,对于行政体制改革和促进公共服务发展,也是一个利好的开始。”
“欠缴”缺口
《条例》虽然通过立法形式,再次确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参加社保这一方向性问题,但作为一份法规文件,对于养老金改革的具体问题,并没有给出答案。
因此,新政的出台也不意味着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在今年7月同步参加社会保险。苏海南说,有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举措,以及各类事业单位如何让其工作人员参保的细致步骤,仍有待后续出台的配套文件。
据原中国人事科学院院长吴江透露,《条例》从2006年开始起草,到2008年报到国务院,经过了五六年的修改。《条例》的内容,主要把2002年以来的成功经验固定下来,如聘用制。目前,《条例》还是针对公立事业单位,规范3000万人的人事管理问题,最重要的是保障合法权益,比如怎么申诉,怎么作为平等主体解决纠纷等。
他认为,对于改革中正在探索的东西,《条例》给出了方向;对于吃不准的,预留空间,比如说生活保险,怎么具体化,留出了具体操作空间;比如档案怎么管理、编制管理问题,还没有明确。这些方面继续维持现行的做法,为深化改革留出了空间。
在后续出台的配套制度中,如何解决资金“缺口”,即在职人员此前“欠缴”的养老保险,是“养老金并轨”的难题。
舆论普遍认为,财政不太可能为所有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出资,否则也就没有改革的必要了。按照分类改革的方案,行政类和公益一类财政出资的可能性还比较大,但像公立医院、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财政出资的可能性很小。
工资改革
除了明确社会保险之外,《条例》还对事业单位的招聘、考核、工资福利等做出了规定。
近年来,一些地区屡次发生“萝卜招聘”“内部招聘”案件。如中组部3月31日通报,湖南省江永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等7名县级领导干部,通过托人违规办理或伪造子女亲属在外县区工作的虚假人事档案,将7名子女或亲属调入江永县事业单位工作。
对此,《条例》延续2005年原人事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则,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并进一步划清公开招聘的界限,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新聘用工作人员都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部门负责人就《条例》答新华社记者问时说,“考虑到事业单位种类多、行业差别大,公开招聘的具体办法不宜一刀切,条例仅对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基本程序做了规定”。
此前,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用人机制,一直是事业单位的质疑焦点之一。
对此,《条例》要求,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同时,《条例》规定了考评、公示等事业单位内部竞聘上岗的程序。
而对于把《条例》的实施等同于事业单位人员要涨工资的看法,专家们都给予了否定。
过去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基本是走平均分配的路子,这导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虽然稳定,但增幅普遍偏小。整体来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低于公务员和效益好的企业,但高于效益差的企业,其工资增长率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
苏海南说,该条例仅是就法律层面做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涉及多个方面,法律规范的落实要有个过程,随着事业单位人员的招聘配置、培训考核等政策得到逐步落实,工资制度等改革才可望看得到好的结果。
同时,他认为,该《条例》是一个系统性、体系性的行政法律规范,毫无疑问将为工资改革和规范提供多方面的支撑,使各方面有机灵活,形成良性互动,比以往单纯就工资分配进行改革要有力得多,效果可望更好一些。
12.养老金并轨改革试点 篇十二
消息一出, 各媒体网站、微博充斥着“并轨”, 但要搞清楚这次并的是哪条轨, 必须先数一数这堪称世界最复杂的养老制度究竟有几轨。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唐钧曾提出, 我国社保有七轨, 分别是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军人、企业职工、农民、城镇居民和农民工;又有观点指, 实际上是九轨。对于养老制度究竟有几条轨说法很多, 最主要的还是四大养老保险体系, 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城镇企业职工、城镇居民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 此次提出合并统一的并非关注度最高、被称为“最不公平”的机关事业人员与企业职工的双轨, 而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农保。
养老制度的N轨之所以争议不休, 主要在于“不公”二字。去年初社科院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障收入再分配状况调查》显示, 被访者2011年8月领取的养老金从200元至1万元不等, 待遇最高相差高达50倍;而同期发布的《社会保障绿皮书》披露, 对养老保险最不满的是参加新农保的人群, 认为其无法满足生活需要的占78.9%。实际上, 新农保自2009年试点以来, 一直未能摆脱待遇低、持续难的问题。有调查显示, 2012年陕西、河南、江苏3省6个县的新农保养老金待遇每人每月的加权平均值仅为78.64元, 在目前的物价水平面前, 根本无法满足保障基本生活的初衷, 更不用说以此过上有尊严的养老生活;而随着农民收入的逐渐增高, 新农保的养老替代率亦不断下降, 据测算, 2008~2011年间该数字仅在14.11%~30.84%之间, 而2011年城镇企业职工的同一数值已达50%, 待遇低很大程度降低了农民的参保意愿。
在城乡居民养老制度并轨后, 基金筹集采取个人缴、集体助、政府补的方式, 中央财政按基础养老金标准, 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 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虽然基础养老保险最低标准仍为55元, 即使加上地区差异造成的浮动, 原新农保参保者的待遇也不会立即出现很大的数字提升, 但此次并轨是我国首次消除福利方面的城乡差别, 促进了城乡融合, 亦有助于推动人的城镇化。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一直是个大难题, 若参加新农保待遇太低, 但雇主未必肯买企业职工社保, 即使买了, 在社保便携性极低的情况下频繁流动也难以持续, 所以弃保现象普遍。此次并轨后, 外来务工人员多了居民养老这项选择, 减少了劳动力流动的顾虑与成本。当然, 福利城乡界限的抹除只是第一步, 打破户籍制度的藩篱方为城镇化发展的重点。
诚然, 城乡并轨只是养老制度并轨中最容易的一项。原本城居保与新农保的制度框架就是基本一样的, 且这一并轨是提升某一群体福利而不损害另一群体福利, 除参数设计等技术问题外并不存在其他阻力;且2010年出台的《社会保险法》亦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 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因此城乡并轨早已开始, 人保部新闻发言人李忠1月24日曾表示, 全国已有15个省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所以, 此次并轨可谓是顺其自然、水到渠成, 而最受争议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双轨却大为不同, 不仅触及既得利益, 还涉及到行政等各方面的改革, 至今仍进展缓慢。
13.养老金并轨改革试点 篇十三
盖数亿农民的新农保政策即将迎来新变化。
在新一轮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人社部酝酿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并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中,届时将形成城乡统一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央财政对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养老金缴费补贴标准也都有望提高。
今年6月,人社部方面在山东曲阜召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座谈会,就明确了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并轨实施的改革方向。目前全国已经有13个省(市)实施了城乡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对该省(市)参保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实行了同步发放、同步增长的激励措施。
在2009 年新农保启动之前,国务院确定中央财政对农民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为55元,依据是2008 年农村低保人均每月补助 50.4 元,现在国家对农村低保人均补助已经翻倍,而针对农民的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一直未变。照此推算,全国范围内的新农保并入城居保政策实施之后,预计中央财政对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将会提高。
14.养老并轨实施方案 篇十四
养老并轨实施方案就在下面,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并从10月1日起实施。
目前,已有黑龙江、四川、山东、上海、江苏、福建、吉林、辽宁、山西等19个省份陆续公布实施办法。
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在今年年底之前,各省级地区都应当出台实施方案,随后组织实施。
不过,并轨涉及一系列相关政策以及操作问题,各地情况存在差异,所以各地启动实施会出现一定的“时间差”。
焦点一:费用怎么缴?个人按8%缴费 “延迟退休”参保有设计
记者梳理各地养老“并轨”实施意见,发现各省份都按照国务院决定,统一确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但对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表述有所差异。
例如,山西、云南、辽宁、黑龙江等地明确,机关单位个人缴费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而上海则在实施办法中规定,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确定。
专家表示,表述不同,但实质上并无多少差异。
个人缴费的多少将根据本人的基本工资、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情况来决定。
还有一些省份的方案在缴费上明确了延迟退休人员的“个性化”规定。
黑龙江就明确了其参保政策:改革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继续参保缴费。
其中少数人员年满70周岁时仍继续工作的,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以选择不再继续缴费。
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按照规定计发养老待遇。
焦点二:钱够不够?三来源保障养老金发放
财政部近期公布的《关于20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说明》显示,年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相抵为负的319亿元。
那么并轨之后,这样的缺口会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财政是否承担得起改革的成本?
国务院发文时指出,建立健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筹资机制。
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在这一方面,各地的方案表述基本一致。
具体到单位而言,改革后养老金的发放压力存在差异性,对于那些退休人员数量较多的单位,不用再给“老人”支付养老金,把省下来的钱用于给在职者缴费,某种意义上实现了平衡。
并轨后财政投入的压力会一定程度存在,尤其对于一些相对贫困地区。
他在基层调查发现,有的县财政连公务员工资上涨都没落实,再要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更加困难。
为缓解财政的压力,保障基金平衡,需要长期的制度安排。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也必须妥善运行,尽量产生更高的收益。
焦点三:待遇降不降?数量庞大的“中人”待遇确保不降
改革后,养老金到底是多了还是少了?记者查阅各地实施方案发现,总体与中央改革要求保持一致,即以2014年10月1日为界,改革前退休的“老人”,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待遇没有变化;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根据“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按照退休时的工资水平和缴费情况核定养老金。
关键在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数量庞大,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占绝大多数,这部分人的退休待遇将有何变化?记者调查发现,国家规定为“中人”发放过渡性养老金,并为“中人”设立过渡期,其间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如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老办法,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高于老办法,高出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封顶限制。
前些年我国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时,就设置了5年过渡期,现在养老“并轨”情况更加复杂,所以将过渡期延长至10年,确保“中人”的待遇能够保持平稳。
焦点四:转移难不难?统筹范围内外均实现无障碍流动
养老“并轨”改革陆续启动实施后,不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出,如果调动工作,养老金如何转移接续?记者采访发现,各地方案都就此做出专门规定,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一些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想要辞职“下海”,也不用担心养老保险的转移问题。
改革后,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2014年10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
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想离开的,无论参加哪种养老保险都能实现转移,缴费年限实现连续计算,不会造成任何损失。
业内人士指出,在转移接续方面还需要一段时间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15.养老金并轨改革试点 篇十五
(一) 企业养老保险概况
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实行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负责, “统账结合”的制度。在河北省,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1997]26号) 、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2005]38号) 、《河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和《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规定, 目前河北省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个人按照本人上月实发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 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 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 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企业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于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和不能核定工资总额的企业, 可按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概况
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上实行的是“国家财政保险” (全额拨款单位) 、“单位保险” (自收自支单位) 或“国家财政与单位共同保险” (差额拨款单位) 的制度。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养老通常由国家财政负担或单位自理, 按照职工退休时的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 个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些地区已经对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建立了个人账户, 但缴费标准不一, 全国各地事业单位个人缴费的比例为2%-8%, 多数地方为2%左右, 但仍有很多地方并没有建立个人账户。河北省对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有建立个人账户及缴费比例的相关规定, 但多数事业单位职工并没有个人账户, 退休待遇依照工作年限和退休前工资待遇决定。
(三) 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比较
1、资金来源不同。
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由财政支付, 个人并不缴费, 主要来源是国家税收。每年各级财政根据支退休费的实际需要直接做出预算安排。虽然这样的资金来源稳定性、保险性高, 但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也给政府财政造成了沉重而且直接的负担。
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目前已经是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支付, 国家负担部分一方面是对企业缴费部分的税收减免 (税前列支) 形式体现;另一方面是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时, 国家财政予以兜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的来源主要还是靠个人和企业的缴费。
2、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不同。
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是国家保障模式, 几乎没有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 不存在对养老保险基金增值保值的运营。而由现收现付制逐渐转向基金积累制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大量的基金积累。现实生活中, 需要对其进行投资运营, 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目前企业的养老保险金基本实现了社会化管理, 当企业职工退休之后, 将在当地社会经办机构领取养老金, 而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仍然在原单位领取退休金, 还未实现社会化的发放与管理。
3、企事业单位职工待遇不同。
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的待遇取决于其工作年限及退休前的工资水平, 与缴费无关。而企业职工退休后养老保险待遇取决于职工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年限长、缴费工资基数高, 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就高, 缴费年限短、缴费工资基数低, 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就低。
在这样的养老保险制度下, 传统的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养老保险制度是单一层次的制度安排, 退休人员只能从一个渠道获得退休养老金, 其老年生活也就完全依赖这一制度的保障。事业单位曾经长期实行低工资政策, 职工工资长期偏低, 自己积累的养老基金较少, 因此, 除了提高退休养老金替代率很难找到能够确保退休人员老年生活的替代办法。许多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替代率几乎达到了90%, 部分获得有关荣誉称号及有特殊贡献者的退休金替代率达到100%。而相对照的是企业的退休金替代率在70%左右。
二、河北省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的障碍
(一) 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持
我国一直没有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各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由于各种原因也迟迟未能实施, 出现养老保险改革难, 养老保险费征缴难、管理不统一、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任何改革都会有改革的成本, 如果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 必然会使一些人的既得利益受损, 在没有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的情况下, 既得利益者会阻挠改革的发展, 阻碍改革。
(二) 待遇下降与福利刚性的矛盾
企业的替代率相对于事业单位较低, 如果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 那么根据目前国情和目前状况, 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会下降,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待遇也会大幅缩水。福利是存在刚性的, 原来待遇较高的事业单位职工如果因为改革而导致待遇下降, 那么其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会非常低, 并且具有抵触心理, 这会增加改革的难度。
(三) 巨大的转制成本
目前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保障模式, 个人无需缴费。如果和企业并轨, 向基金积累制转变, 那么目前退休的老人和即将退休的职工没有个人账户, 财政需要为他们的日后生活考虑, 这笔资金数额巨大。同时, 在职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后, 其资金积累时间不足也会影响其日后养老保险待遇, 这同样需要资金支持。在保证替代率不会大幅下降的情况下, 这笔资金将更为庞大。
目前, 河北省企业养老保险的转制成本还未消化, 如果事业单位没有统筹规划的话, 河北省财政将会承受非常大的压力, 经济不够发达的市县将无法支撑。
三、河北省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构想
(一)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河北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框架应该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保持一致, 减少运行成本, 防止政策碎片化。
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是基本养老保险, 这个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是一样的, 其制度设计、计发办法、替代率水平、调整机制应和企业养老保险保持一致, 这一层次主要体现养老保险的公平原则, 目的定位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其养老工资目标替代率建议在40%-50%。
职业年金属于补充养老保险, 属于养老保险三支柱中的第二支柱, 与企业年金相对应。但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可以定为强制性的, 而非像企业年金一样为选择性的。这是因为在制度设计时, 降低了第一层次的替代率, 离退休人员若要保证生活与在职时差距不大并同时减少福利刚性对人们心理的影响, 第二支柱将是必要的。另外, 公益性事业单位职工在职时工资不及企业, 退休后仅凭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较低, 通过职业年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个差距。这一支柱的养老工资目标替代率建议在20%-30%之间。
(二) 建立个人账户, 参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运营
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应为事业单位职工建立个人账户。个人每月按一定比例缴费, 所缴费用全部进入个人账户, 事业单位也按照一定比例为职工缴费, 进入社会统筹账户, 费率参照企业费率执行, 保持一致, 即正常工资水平内实发工资的8%, 国家提供将缴费税前列支等税惠政策。转型时期, 国家负责弥补转制成本。针对改革时已经或马上退休 (老人) 、在职职工 (中人) 和新入职人员 (新人) 三类不同人群, 个人账户在建立时有所差别。
已经退休的人群不参与改革, 仍旧按照原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即将退休的人群, 建立个人账户, 待遇参照已经退休的人群, 由国家对其账户进行做实。对于在职职工, 建立个人账户的同时, 按规定费率进行缴费, 国家根据工龄提供转制时期的补充资金。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 建立个人账户的同时个人和单位按费率进行缴费。
职业年金按照工资一定比例也打入个人账户, 但与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分开管理。个人账户内资金应进行专业的资本运作, 实现保值增值, 在投资运营时期实行针对其运营环节和增值情况给予免税政策, 但在未来作为养老金提取使用时, 应进行课税。
中人和新人日后退休时, 其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和其缴费金额及年限挂钩, 职业年金待遇与其职业年金的缴费与账户内资金保值增值情况相联系。
(三) 推迟退休年龄, 实行弹性退休政策
事业单位主要是脑力劳动者, 对体力要求不及其他行业高。例如高校教师不仅从事脑力劳动, 而且其学历水平高, 受教育年限长。往往在25岁-35岁之间入职, 如果按照女55岁, 男60岁退休的话, 实际工作年限不到30年。而在退休后, 其身体状况往往可以继续讲课, 而且经验丰富、学识广博。对于这类事业单位, 应实行弹性的退休政策, 根据职工身体状况允许职工延迟退休, 这样也会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积累时间,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老龄化加速到来所引发的危机。
(四) 出台法律进行指引与规范
针对目前法律法规缺失的状况, 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权威性较高的法律文件。厘清缴费基数、费率等问题, 对计发办法作出明确规定。当改革方式与程序确定之后应写入法律强制执行。
通过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首先, 有利于河北省事业单位人员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的相互衔接。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持一致可以在人员调动时, 账户随人走, 养老目标替代率基本一致, 不会引起因替代率陡然下降很多, 事业单位不愿去企业工作的现象。其次, 有利于控制提前退休的现象。一些事业单位职工前退休, 按照退休前工资待遇其养老金不比同龄在职职工少, 这样没有达到养老保险实际目的也不利于社会公平。而个人账户的建立可以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 有助于控制体现退休现象。再次, 有利于提高参保人员对自身养老保险基金的关注度。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职工个人账户和职业年金, 既可有效地增强参保单位依法参保缴费的法律意识, 又可增大参保职工对所在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及本人养老金积累情况的关注, 并可以提高公益性事业单位对人才的吸引力。
参考文献
[1]、仇建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析[DB/OL].中国社会保障网, 200910-29.
[2]、马英.进一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J].发展研究, 2006 (3) .
[3]、陈佳.中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D].山东济南大学, 2009.
[4]、孙建民.对河北省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问题的思考[J].唐山学院学报, 2008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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