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委办效能亮剑效能督查行动实施方案

2025-02-27

区编委办效能亮剑效能督查行动实施方案

1.区编委办效能亮剑效能督查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

肃州区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督查考核办法

为有效推动效能风暴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根据《肃州区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督查考核对象

各乡镇、社区,区直各部门、单位,驻肃有关单位。

二、督查考核内容

督查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各单位在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六大攻坚战的过程中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落实任务、优化服务、协调配合、提升效能的相关情况。具体分为十个方面:

(1)效能风暴行动组织领导情况:主要督查考核各单位在效能风暴行动中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深入安排部署、加强宣传动员、开展督查检查等情况;

(2)效能风暴行动阶段任务完成情况:主要督查考核各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步骤,落实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的情况;

(3)机关效能制度体系建设情况:主要督查考核单位内部健全完善机关效能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强化优质服务的情况;

(4)效能风暴行动责任落实情况:主要督查考核各单位落实工作制度和执行工作纪律的情况以及行政投诉受理、处理、反馈等情况;

(5)开展项目建设攻坚战情况:主要督查考核各责任单位落实招商引资工作任务情况,项目落地开工、建设进度、协调服 务等情况,强化项目考核工作等情况;

(6)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攻坚战情况:主要督查考核各责任单位规范行政审批、加强审批监管、清理收费项目的情况,各部门之间在行政审批事项方面协调配合的情况;

(7)开展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攻坚战情况:主要督查考核各责任单位规范招投标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促进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等情况;

(8)开展优化政务环境攻坚战情况:主要督查考核各责任单位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加强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工作情况,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分中心、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等情况;

(9)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攻坚战情况:主要督查考核各责任单位依法确定行政执法主体、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压缩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情况;

(10)开展提升工作效率攻坚战情况:主要督查考核各单位健全、落实机关效能各项制度、加强教育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改进会风文风等情况,开展作风效能百日突击活动和民主评议活动等情况,通过开展效能风暴行动推动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等情况。

三、督查的方法及形式

督查主要采取阶段督查、专项督查、定点督查、明察暗访四种形式进行,具体由区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查考核专项工作组负责实施,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1、阶段督查:根据效能风暴行动实施方案,对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第一和第二阶段每个阶段至少督查1次,第三阶段督查次数不少于3次,第四阶段督查次数不少于2次。

2、专项督查:根据落实六大攻坚战工作任务的需要和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安排,有针对性地对部分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任务相关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

3、定点督查:根据区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肃州区效能风暴行动督查整改通知单》,对相关单位的有关重点问题进行定点督查。

4、明察暗访:由区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查考核专项工作组组织部分区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和新闻媒体,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各单位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情况进行访查。

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了解、实地查看等程序进行。

四、考核的方法及程序

效能风暴行动考核工作由区考核委员会牵头,区委组织部和区考核办具体实施,结合区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一并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设置10个考核主体,各占10分。

1、日常督查。主要由区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查考核专项工作组根据督查检查情况,年终统一打分。

2、明察暗访。主要由区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和各新闻 媒体根据明察暗访的情况,年终统一打分。

3、专项评价。主要由除督查考核专项工作组外的其他四个专项工作组根据各考核对象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年终打分。

4、年终考核。年终考核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乡镇(社区)与区直部门互评、上级对口业务部门评价、区级领导评价等程序进行,各占10分。

(1)民主测评:区委组织部和区考核办结合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对各考核对象开展效能风暴行动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情况量化计分。

(2)乡镇(社区)与区直部门互评:由区委组织部和区考核办组织各乡镇(社区)、区直部门就开展效能风暴行动情况进行互相评价打分。互评情况量化计分。

(3)上级对口业务部门评价:由区委组织部和区考核办协调各考核对象上级对口业务部门,对各考核对象开展效能风暴行动情况进行评价打分。评价情况量化计分。

(4)区级领导评价:由区委组织部和区考核办组织区级四大班子领导成员对各乡镇、社区、区直部门开展效能风暴行动情况进行评价打分。评价情况量化计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开展效能风暴行动考核情况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创建“五好”班子和干部提拔任用、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

1、效能风暴行动考核得分按5%的比例折算后,计入各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

2、效能风暴行动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领导班子和班子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3、对出现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单位领导班子考核不得评定为“良好”及以上等次,干部考核不得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1)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效能问题被投诉2次及以上并经查证属实的;

(2)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效能问题被市、区两级通报批评的;

(3)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效能问题在市、区两级新闻媒体上曝光的;

(4)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效能问题被市、区两级给予组织处理的;

(5)效能风暴行动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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