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委托协议

2024-08-16

公积金委托协议(共7篇)

1.公积金委托协议 篇一

委托代缴社保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缴社保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根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社保、住房公积金的代缴相关事宜,每月为乙方缴纳社保费用 元、住房公积金费用 元。乙方同意并认可甲方为其缴纳的费用数额,如遇缴费基数的变化,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增补上述费用。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公司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

二、甲方代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三、乙方须在每月**日前,将下月所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费用足额缴至甲方指定账户(户名: 帐号: 开户行:)。

四、在以下情形下,甲方将无条件停止为乙方代缴相应社会保险: 1.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将相关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费 用缴纳至甲方指定帐户的;

2.甲方因管理工作需要,在告知乙方后,可以停止为乙方代缴 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五、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劳动关系,乙方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声明:甲方与乙方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或雇佣关系,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工资、社会劳动保险金等费用。乙方在协议期间发生工伤、人身意外伤害等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及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约定期满,双方可另行协商是否续约。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公积金委托协议 篇二

委托人(借款人): 委托人(借款人配偶): 被委托人(贷款银行):

为贯彻《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细则》的规定,经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平等自愿协商,双方均同意共同遵守以下约定:

一、委托人在签署本委托协议书时,已经知悉并承诺遵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细则》以及与之相关的操作规定,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发生变化,愿按新的政策执行。

二、委托人已经仔细阅读并明晰本委托协议书内容及含义,并保证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同意办理委托还贷手续后不再操作公积金柜台提取还贷,同意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的时间、方式均按照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统一要求。

三、委托人事项:

兹委托被委托人根据《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细则》以及与之相关的操作规定,在贷款期限内提取本委托协议书所列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补贴账户)余额直接归还本委托协议书所列住房公积金贷款账号下的委托人的贷款。

委托人(借款人)身份证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个人住房补贴账号。

配偶身份证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个人住房补贴账号。

借款人贷款户账号 ;储蓄还款户账号

1(贷款银行填写)。

四、委托人同意选择以下的第 种还贷方式进行操作,且只能选择一种还贷方式。

(一)逐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

(二)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

五、选择

(一)提取还贷方式:贷款银行于每年的10月8日进行操作,还款顺序为:先还逾期贷款本息、罚息,再还本期应还贷款本息,剩余金额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本金。

委托人在确定逐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的方式后,须选择 A 形式进行操作:

A、缩短贷款期限。即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按正常顺序还款后,剩余金额从还款计划的最后一期开始冲抵贷款剩余本金。

B、减少月还款额。即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按正常顺序还款后,剩余金额直接冲抵委托人的剩余贷款本金,并将冲抵后的贷款剩余本金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重新计算月还款额。

委托人在明确还贷形式后,还须明确第一次操作时间:

□ 当年 □次年

委托人明确当年操作的,则当年不得再进行柜台提取住房公积金。委托人同意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则不予操作。

六、选择

(二)提取还贷方式:贷款银行于每月的15日进行操作(2007年1、2月为首次受理月),操作以账户为单位,逐个账户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各符合条件账户的提取额累加形成当期提取额度,只操作符合条件的账户;还款顺序为:先还逾期贷款本息、罚息,再还本期应还贷款本息。委托人同意按还款顺序扣款且当公积金账户 2

中余额不满足条件时,则不予操作逐月还贷,直至公积金缴存账户中余额满足条件,再次操作;委托人同意因委托人单位或本人未及时缴存公积金,使得当月15日未提取到公积金并造成贷款逾期及罚息的,由委托人负责。

当月缴存额小于贷款月还款额时,委托人保证不足部分由本人按月补齐至还款账户,委托人同意如因委托人未及时补存差额,造成贷款逾期及罚息的,由委托人负责;当每月缴存的公积金额大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时,委托人同意每月提取的公积金额不超过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

七、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操作时发生差错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义务配合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进行纠错。

八、若委托人中借款人配偶的信息或者委托人需变更委托提取还贷方式的,委托人须及时到被委托人处办理委托变更手续(借款人不得变更)。

若因委托提取还贷信息没有及时变更,而造成委托提取还贷未能操作或扣款不足,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贷款逾期等法律纠纷及一切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九、委托人需终止委托协议的,应在规定的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时间一个月前到被委托人处办理终止委托手续。

若因没有及时办理终止委托提取还贷手续,而造成已经提取还贷等违背委托人意愿的,由委托人自己负责。

十、提取还贷扣款成功后,被委托人须打印《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委托提取还贷流水单》交委托人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作账。

委托人可于委托提取还贷扣款成功后20日内,前往被委托人处领取新的《还款计划书》或通过网站查询新的还款计 3 划,以便下月正常进行还款,被委托人应及时打印新的《还款计划书》,满足委托人的查询要求。若因委托人未及时前往被委托人处领取新的《还款计划书》或查询新的还款计划而造成逾期,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十一、本委托协议书的效力在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还清后自然终止。

十二、本委托协议书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委托协议书一式二份,分别由委托人、被委托人留存。

委 托 人:(借款人签字)被委托人:(公章)

(借款人配偶签字)

3.提取公积金委托书范本 篇三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提取公积金委托书范本2

兹全权委托本人配偶/单位专管员(身份证号)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本人保证向贵中心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如资料失实或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由此引发住房公积金提取经济纠纷,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委托有效期到20 年 月 日止。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年 月 日

注:1、本件由委托人填开并签名、按手印。

2、只可委托单位专管员或配偶代办,同时提交缴存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由配偶代办,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因继承等原因提取的,不使用本委托书,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x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所在单位为(单位住房公积金登记号:),由于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到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提取手续,现本人自愿委托单位经办人(证件号码:)代本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手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款项转账至本人 银行(账号:)中。

以上情况属实,今后如发生纠纷,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本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留存,一份单位经办人留存。

委托人: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提取公积金委托书范本3

兹全权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号:)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本人保证向贵中心提供的所有提取材料真实,如材料失实或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由此引发住房公积金提取经济纠纷,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委托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止。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

电 话:年 月 日

注:1、本委托书由委托人填写、签名并按手印。

2、除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因继承等原因提取的,不使用本委托书,另按相关规定办理。

提取公积金委托书范本4

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本人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特委托: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被托人在办理上述事 项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4.公积金贷款委托书锦集 篇四

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时候处理事务都会使用到委托书,如何写一份恰当的委托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积金贷款委托书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积金贷款委托书 篇1

xxxx管理中心:

兹有于年月在我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套,房号为 号楼 单元 室,房款现已全部还清,我公司同意将靖边县住房贷款 万元人民币打入第三人账号。

特此委托

户名: 身份证号码: 账号: 开户银行:

授权人(盖章):陕西 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公积金贷款委托书 篇2

兹有我司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事务,现授权委托我司员工:xx,性别: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前往贵银行办理,望贵银行给予接洽受理!

深圳市xx-xxx有限公司 公司法人(签字): 年11月12日

公积金贷款委托书 篇3

XX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于年月在我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套,房号为 号楼 单元 室,房款现已全部还清,我公司同意将靖边县住房贷款 万元人民币打入第三人账号。

特此委托

户名:

身份证号码:

账号:

开户银行:

授权人(盖章):

年 月 日

公积金贷款委托书 篇4

兹全权委托本人配偶/单位专管员(身份证号)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本人保证向贵中心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如资料失实或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由此引发住房公积金提取经济纠纷,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委托有效期到20xx年xx月xx日止。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

20xx年xx月xx日

注:1、本件由委托人填开并签名、按手印。

2、只可委托单位专管员或配偶代办,同时提交缴存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由配偶代办,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因继承等原因提取的,不使用本委托书,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公积金贷款委托书 篇5

授权人姓名:

授权人性别:

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人单位:

授权人住址:

本人属xx单位职工,无自有产权自住住房,通过租赁住房解决自住问题,故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本人授权委托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的部份金额,用于按月支付租金,每月提取金额为(大写)xx元,提取后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到xx单位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授权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xx年xx月xx日

5.公积金委托协议 篇五

(复印件请用A4纸)

一、凡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客户,均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房产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3份;注:借款人户口不在本市的需提供有效的长期居住证明。

未婚者(含离异、丧偶未再婚)须提交单位未婚证明原件(离异、丧偶者另须提供离异或丧偶证明)及其复印件2份,并在提交申请表时当场填写“个人婚姻状 况声明”。

2.20%以上(商品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或30%以上(二手房、自建房)的首付款(自建房为已付土地款、材料款、工程款)凭据原件及其复印件3份。

3.“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客户谈话笔录”1份(贷款申请表、谈话笔录须由借款人本人到场签字确认)。

二、除提供上述材料外,根据购(建)住房类型各异,还需提供不同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所需提供材料

1.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2.《预(销)售商品房许可证》复印件2份;“开发商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购买二手房所需提供资料

1.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1份及其复印件2份。

2.缴纳房产契税的税票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房产价值评估报告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

3.已办理过户的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2份。

(三)购买单位房改房所需提供材料

1.《桂林市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计价核定表

(三)》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

2.职工与售房单位签订的《房改住房买卖契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四)集资建房(市场化运作建房)所需提供材料

1.职工与单位签订的《集资建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立项批文》(指计划文或定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集资建房批文》、职工建房花名册(需经房改主管部门盖章认可)原件及复印件1份(职工贷款由集资建房单位组织统一提交)。

(五)个人建房所需提供材料

1.所建住房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立项文、定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各2份。

2.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的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

注:①以上相关证件的原件(购房合同、买卖契约、集资建房协议等除外)仅供验证,验证完毕后当场交还客户。

6.公积金委托协议 篇六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银行借款合同《公证书》原件;

3、《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4、贷款还款专用的活期储蓄存折、储蓄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除外);

5、《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到建行领取,三联都要盖单位公章)

注:借款人配偶申请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必须提供各自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以及夫妻关系证明。

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必须同时到建行东城支行提出申请并办理签约手续。《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涂改作废。(必须是本人签字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

3.偿还购房贷款首次办理支取住房公积金须知

偿还购房贷款首次办理支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住房/购房借(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有效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正本;

4、还款存折或打印银行正常还款清单(清单必须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单位盖公章(建行各网点领取);

6、东莞建行办理开户的个人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说 明:

1、申请人购买一手商品房或二手房贷款提供的银行《个人住房借(贷)款合同》必须经当地市房管局部门办理按揭抵押登记。

2、在外市购房贷款提供的《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之外,另外要提供市房管局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有关证明和购房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合同上只签一个人名字的,如夫妻双方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再次办理支取公积金还贷须知:

支取原因:偿还购房贷款

提供资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正本;

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

4、供楼还款存折或打印还款对账余额清单(清单盖经办银行业务公章);

5、建行个人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注:还款存折需打印近上一期的还款情况,逾期未还款的,不给予办理提取。

说 明:

1、申请人不需要再次提供《住房借/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正常供楼还款有效期限内以自经办日期起计算每半年(即满6个月后)申请支取一次,每次申请支取先到建设银行各经办网点领取《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并补登住房公积金存折明细,按规定格式填写支取申请书(金额填写到佰元位整数)由中心审核盖章日期起10天内到银行办理转账手续,逾期需要重新办理审核。

2、夫妻双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款项转入同一个户名活期存折账户中,必须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同一户籍夫妻关系的户口簿。

3、申请人在偿还清贷款或公积金提取已经达到贷款金额的(含同一户籍);不能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除非再次发生购房贷款,则要重新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7.公积金委托协议 篇七

协议书

嘉兴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收款人):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宁市分中心乙方(付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管理规定〉〉,甲方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向乙方(付款人)收取 住房公积金 款项。为明确各方责任,现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承诺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支付结算办法〉〉及〈〈嘉兴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管理规定〉〉。

二、甲方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向乙方收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应以事实为依据,保证收取款项的真实、准确;收款银行: 帐号:。

三、乙方同意甲方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收取上述款项,并委托开户银行在其结算帐户内(含信用卡帐户)由开户银行按甲方提供的收取款项金额自动划款,用户委托资料内容如下: 付款人名称:; 开户银行:; 付款帐号:; 付款人地址:;

四、乙方应在帐户内留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款

项,且在转帐日未被销户。若在甲方规定的缴款期限内,因乙方存款不足无法支付的,乙方同意在补缴款项时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自期满后第一天至缴款日止,每天按托收款项总额的1‰计算。

五、乙方帐户因各种原因被停用或冻结期间,应主动采用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款项,并提前15天与甲方办理变更或撤销手续。

六、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且符合〈〈嘉兴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管理规定〉〉所列的反委托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权在一个月内向甲方发起反委托收款,经甲方同意后由原受托银行在甲方帐户内划转款项。

七、乙方如果需要变更协议内容,需要重新签订协议,新协议生效后,原协议自动失效。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每月10日前,甲方委托银行向乙方收取上一月的住房公积金款项;

2、;

3、;

4、;

九、若甲乙双方变更或撤消协议的,应及时通知相关授权付款银行,因未及时通知授权付款银行而引起的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当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或协调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付款人开户银行作为委托银行付款授权凭证。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日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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