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合作协议(科研院所)(精选12篇)
1.产学研合作协议(科研院所) 篇一
产学研合作协议
甲方:天津xxxxxxx公司
乙方:xxxx大学xxxxxx学院
根据“经济建设依靠科技进步,科学技术面向经济建设”和“互利互惠、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开展长期全面产学研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开放相关的实验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优先向甲方转让科技成果,帮助甲方解决生产和技术改造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并根据甲方需要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四技”服务。
2、根据甲方企业发展的需要,对具有前瞻性和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甲、乙双方组成联合课题组进行研究攻关,联合申报各级政府的有关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3、在保障甲方生产有序进行的前提下,甲方依据相关计划安排,为乙方师生提供专业参观、实习、见习和科研试验的条件。乙方创造条件开设与甲方经营生产实际需要有关联的专业和专业方向。
4、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订单式”定向培养本科生,学生在假期可到甲方实习,毕业后,甲方按择优录取的原则优先加以
录用。
5、甲乙双方本着人才资源共享的原则,开展人才交流,甲方选派科技专家为乙方学生授课、指导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乙方选派科技专家帮助甲方开展科学研究和生产管理活动。
6、7、甲乙双方开展其他有利双方发展的交流活动。甲乙双方合作项目产生的一些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未经合作方明确书面许可,相关技术、产品和科研成果不得对第三方公布和转让。
8、本协议书有效期:自2xxx年x月至2xxx年x月,若有变动可由双方协商修订。
9、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产学研合作协议(科研院所) 篇二
一、高职科研管理的基本内涵
准确把握科研工作的基本内涵对促进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起非常重要作用。高职院校的“研”是加速促进校企双方结合的动力,科研要和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研”这条纽带把“产”、“学”更紧密联系在一起。首先,就“产”而言,是指企业的生产活动,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通过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手段和方法,企业才具有竞争力和活力,才能追求赢利的最大化。因此,高职院校为了与企业建立起长久、互惠的关系,必须迎合企业的需求,积极为企业开展应用性和开发性的研究项目,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为地方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这也是高校三大职能之一———社会服务的体现。其次,就“学”而言,指是高职院校的教学过程和学生的学习过程。我国的高职院校发展历程较短,高职该如何适应社会经济特别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如何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如何进行教学手段和课程改革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这些都是迫切需要高职院校的教师进行研究的东西,因此,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是高职院校科研的另一重要内容。综上所述,“应用性研究与技术服务”和“高职教育研究”是高职院校两大科研任务,两者缺一不可。而且,这两大研究任务就像是一个哑铃的两端,要想举起高职院校科研的重任,必须保持哑铃两端的协调、平衡发展,不可偏颇、荒废任何一方。由此可知,高职院校科研管理任务的基本内涵之一,就是通过各种激励措施积极开展“应用性研究与技术服务”和“高职教育研究”方面的研究,之二就是通过各种保障措施保持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若想科研管理到位,必须做好以上两点,唯有如此,高职院校的科研管理才能真正促进产学研合作。
二、高职院校科研管理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科研管理制度尚未健全,架构不完善
一个比较完善的科研管理体系,首先应包括统领全局的《科研管理办法》,这是一个学校开展科研工作的目的、地位、作用的纲领性文件,负责解决最常见的科研管理问题。其次,是鼓励高职院校教师积极开展科研的各种激励措施,如针对论文、著作、专利等科研成果的《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对教师完成科研工作量的《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物质鼓励结合精神鼓励的《科研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等,这是科研管理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们的制定和执行关系着高职院校对科研的重视程度。此外,还应包括各种类型课题(纵向、横向、院级课题)的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办法等,特别是对横向课题的管理,这是高职院校与企业科技合作紧密程度的体现。最后,是针对某些专项制度的专门管理办法,如《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科技合同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等等。而高职院校大多起步晚,基础薄,对科研工作的认识不到位,科研管理体系未能很好的建立起来。一些学校对科研不够重视,仅有条款泛泛且规定不够具体的《科研管理办法》,有的学校即使制定了《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等激励措施,却难以落实或停留表面,有的学院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如《横向课题管理办法》、《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但各项管理制度显得单独而凌乱,未能形成体系。因此,对于科研管理而言,一个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以及合理的架构,是高职院校开展科研的重要保证。
(二)科研管理存在错位
如上所阐述,“应用性研究与技术服务”和“高职教育研究”是高职院校科研工作的两大重任,不可偏颇任何一方。但一些学校刚从中职升格而来,科研人员较少、科研经费投入不足,教师科研意识不强和科研积极性不高,科研氛围不浓,科研管理不到位,缺乏对科研项目、经费、成果的监督管理。一些学校只重视开展与企业的横向合作课题,认为这是增加学校科研经费收入的重要举措,忽视了对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与手段等高职教育教学研究。相反,一些学校存在重教学、轻科研的倾向,只重视与教学相关的研究,应用性技术研究成为了陪衬。以上均是高职院校对科研工作的认识存在缺陷,以致造成管理上的错位,不能很好的把握高职科研工作的深刻内涵。
(三)缺乏积极有效的激励措施
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强化个人动机,激发个人的热情和积极性。在科研管理中,激励措施尤其不能缺少。一些高职院校在有关激励措施方面存在以下缺陷:第一,激励力度较小,有些学校对科研的投入较少,无论对于论文、著作、专利,还是项目、获奖等科研成果的奖励力度都逊色于其他高职院校,科研奖励趋于表面化,起不到激励的作用;第二,激励对象不全面,有些学校仅制定了针对科研成果的奖励制度,缺乏成果应用、成果转化方面的奖励措施;第三,激励措施单一,一些学校仅通过奖金的方式对教师的科研工作予以肯定,如发表一篇文章即获得一定数额奖金,缺乏共同完成一个科研任务的目标激励等其他措施;第四,精神激励较少,多数学校采取物质奖励的方式,缺乏满足科研人员荣誉感和成就感的精神奖励。
(四)评价机制不合理
科研工作是一项需要投人大量时间和精力的创新性的脑力劳动,科研人员需要别人的肯定和支持。因此,构建一套适合于高职院校的评价机制,使教师的辛勤劳动获得学院和社会的公认,显得非常重要。一些学校在评价教师的科研能力时,往往以发表论文、课题立项、获得专利的数量等作为依据,而不重视论文、课题、专利的质量和形式,造成教师“急功近利”地发表论文、申报课题、申请专利,无暇顾及其他科研工作。而且,对于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指导学生在各种科技活动大赛上获奖、指导青年教师开展科研等方面暂无法做出科学的评价,而这些也是体现教师科研水平的重要部分。
三、高职院校科研管理制度创新的原则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
“以人为本”就是以尊重人、关心人和信任人为出发点,任何科研管理制度无论在制定、实施,还是在改革、创新过程中都要充分关注“人”这个主体,把教师和科研人员置于科研管理工作的核心位置,通过管理活动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其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发展,提高工作效益,实现创新和发展。
(二)针对性原则。
制度建设有很强的目的性和针对性,即该制度是针对哪些人群的、规范哪种类型的科研行为、具体有哪些措施、在开展科研工作的哪个阶段可行等等,不能蜻蜓点水般点到为止,也不能不负责的泛泛而论。特别是在制定激励措施时,一定要让人明白达到制度中所规定的要求后获得的利益何在,如此让科研人员产生一定的心理落差,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系统性原则。
所谓系统就是按照统一的功能目的而组成的有机的整体。高职院校的科研管理制度是一个系统,各制度之间存在相互联系和协调性。在创新科研管理制度时,体现“系统性”要求各种制度间应互相联系、互相依存,形成一个严密的体系,同时,各种制度要彼此呼应,对科研行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制度无论如何改革和创新,都离不开它作为一个整体和系统的存在。
(四)可操作性原则。
制度建设的可操作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现实出发,脚踏实地,体现学校的具体实情,二是制度内容具体化,指标体系尽可能量化,方法具有可行性,不能停留在定性的描述上。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制度创新能否成功的关键,制度如果缺乏可操作性,就是纸上谈兵,根本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五)时效性原则。
任何的管理制度都有其适用的时限,本来行之有效的制度,经过一定时期的实行之后,可能就不适用了,所以制度建设不能一劳永逸,要不断的创新,赋予新的内容,与时俱进。
四、高职院校科研管理制度创新的途径
(一)增强科研意识,合理定位
科研是高职院校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学校上水平、上质量、上品牌的重要手段和途径。高职学校要办出特色,要做大做强,必须以科研工作为突破口。因此,科研工作并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处于不可或缺的地位。高职院校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从领导到普通教师提高科研意识,树立正确的科研观。首先,学校层面要将科研工作作为学校各级领导管理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绩效考核中增加科研分值,增强对科研的宏观指导和长期规划;其次,及时制定和出台一系列调动广大教职工科研积极性的政策,发动他教职工特别是青年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对他们开展科研给予重点扶持;再次,逐步健全科研管理体系,如各类课题管理办法、科研成果管理办法等,增加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监督力度,使科研管理工作步入正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最后,要明确高职院校科研的定位不在于与其他高校攀比重大项目、基础研究,而在于深入生产第一线的应用性研究以及针对自身发展规律的高职教育研究,从而建立正确合理的科研导向。
(二)完善相关激励措施
改革与创新科研管理制度,关键在于能否充分运用科研的政策导向作用来激励教师,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科研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首先,激励措施要多样化。要建立一套灵活多样的激励措施,如对于科研项目,不仅要根据项目的级别、还要根据其资助的经费额制定奖励措施;不仅要有对科研成果本身的奖励,更要重点对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方面的奖励;不仅要有“科研实力排名进入全省前5”的长远目标激励,也要有“近2年争取2~3项国家级课题”的短期目标激励等。其次,激励措施要体现差异性。激励措施不能千篇一律,可根据教师的学历、年龄、职称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激励手段。如对于学历高、思维活跃、科研经历较丰富的“科研型”青年教师,应引导他们多参与高级别的科研项目、多出高档次的成果,着重提高他们科研的“质”。而对于学历较低、年龄较大的“教学型”教师,应适当减少他们教学工作量、鼓励积极参与科研,着重提高他们科研的“量”。再次,要注重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人的需求是多样的,对各种需求的满足也是多样化的,科研管理激励措施不应仅局限于奖金、绩效工资等经济手段,还应利用非经济手段使教师在心理上获得成就感、满足感。如开展每年一届的“科研优秀奖”、“科研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设立“特殊贡献奖”用于表彰科研方面获得重大突破的教师,专业带头人的选拔、职称评聘等向科研方面倾斜等。最后,要注重团队激励。科学研究不是单兵作战,制定激励机制不仅仅是为了使个体产生差距、然后引起竞争,它最终目的是为了整个团队一起进步、追求上进,所以激励措施的制定并非针对个人而是团体。因此,要建立团队管理的方法,营造荣辱与共、共同发展的氛围,发挥整个团队以及每个人的积极性,这才是激励机制的导向。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制度
科学评价是科研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推动科学创新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在制定评价指标的时候,要充分考虑评价对象的特点,不要不分工作性质的一刀切;要多考虑“质量”的问题,不要片面强调“数量”,做到数量和质量的全面考核;要尽量科学化、全面化,能真实反应教师的科研工作绩效。如在制定《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时,可根据教师的所在岗位区分为专职科研人员、专职教学人员、教辅人员三类,这是一个横向的维度,然后根据职称把三类人员分为正高、副高、中级、初级人员四类,这是一个纵向的维度,最后分别对他们进行科研考核,每年需要完成一定的科研分数,评价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称职、优秀,与年终奖相挂钩。在科研工作业绩评价中,不仅要考虑项目数、论文数、获奖数等,还要考虑项目的等级、经费的额度、论文发表的档次、获奖的级别等;不仅要包括科研成果,还要包括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科技成果转化、指导学生开展各种科技创新活动等方面;不仅要看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还要看社会效益等。只有全面合理地评估教师的科研工作,才能科学研究的真实价值得到更好的体现,从而促进学校的科研进一步发展。
(四)实行弹性、动态管理
在许多高职院校中,教师的教学任务比较重,完成一定的教学工作量需要教师付出较多的时间和精力。为使开展科研不成为陪衬,高职院校教师科研工作的管理必须灵活化、动态化。如,可根据开展科研项目的级别、经费额,给予参与科研的教师折合一定的课时,这部分课时可以抵消一部分的教学工作量,让他们有时间开展科研;可设立一定的“专职科研人员”流动编制,让有较多科研项目或承担重大的教师暂时不承担教学任务,专职从事科研工作,创造条件让他们出成果,待科研项目完成之后回岗;可设立“科研导师”制度,对指导青年教师开展科研的高职称人员颁发“科研导师聘书”,予以一定津贴,重视科研梯队的培养。此外,在科研项目的管理上,可鼓励与企业联合申报课题,对企业为主持单位、本院为技术合作单位的项目视作本院为主持单位的项目,同样给予一定的立项奖励和配套经费等等。
摘要:本文从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科研管理的基本内涵入手, 对现今高职院校科研管理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 在此基础上, 提出科研管理制度创新的原则及途径。
关键词:高职,科研管理,制度,创新
参考文献
[1]徐元俊.搞好高职学院科研管理工作的策略探讨[J].甘肃科技, 2007, 23 (2) :18-19.
[2]潘丽.高职院校科研工作的几点思考[J].苏州市职业大学学报, 2006, 17 (4) :80-82.
[3]刘晓刚, 陆燕.论高职教育中科研管理工作的定位、作用和任务[J].教育与职业, 2005, (5) :42-44.
[4]范俊英.构建高校科研管理和谐机制之我见[J].科技管理研究, 2008, (1) :124-126.
3.产学研合作协议书 篇三
甲方:三明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集辰(福建)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双方本着服务企业,满足产业需求,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集成各类资源,提升创新能力为目标,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全面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双赢。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落实国家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企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的技术、人力等资源以及先进成熟的技术成果,利用企业的生产条件,提高教学的科研能力,将科研成果尽快地转化为生产力,不断提升我省相关产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双方发展各自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全面合作,共同推进企业与学校的全面技术合作,形成专业、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努力实现“校企合作、产学双赢”。
二、合作内容
(一)成立合作联络机构
为保证合作协议的实施,提高工作效率,甲乙双方成立合作联络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双方委派1至2名工作人员组成。联络小组负 1
责日常联络工作,提出阶段性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合作中的具体问题。
1.甲方具体负责人:谢寿星联系电话:***
2.乙方具体负责人:联系电话:
(二)合作共建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
1.甲方在乙方建立“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训基地”。并由乙方建立“农业机械试生产车间”为甲方学生提供实习场所。
2.乙方在甲方建立“集辰(福建)农林发展有限公司人才培养基地”。基地下设“农业机械学生体验中心”和“农业机械培训中心”
3.甲乙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经费合作共建“农业机械产品研发中心”。
(三)师资交流合作
1.甲方聘请乙方专业技术人员做为专业指导委员会专家,参与人才培养过程的指导工作。
2.乙方接收甲方教师到乙方参加生产实践锻炼和科研项目开发。
(四)科研项目合作
1.甲乙双方利用各自优势资源,结合甲方教学改革工作共同开发适应乙方人才培养需要的课程或教材。
2.甲乙双方利用各自优势资源,结合乙方产品生产过程共同申报科技项目和研究开发。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的长远发展、战略定位、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
供技术支持,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2.根据乙方的需求,可协助乙方做好编制企业的发展规划,并协助企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双方建立定期协商机制,研究解决合作过程中存在问题,为今后的长期合作及时作出相应的决策。
3.根据乙方提出的高新技术项目需求和企业技术难题,积极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攻关,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4.帮助乙方解决产业优化中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以及企业的具体技术工艺问题和管理问题,把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的技术成果优先提供给企业进行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5.帮助乙方进行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帮助乙方进行质量攻关。
6.协助乙方做好企业所需人才的培养、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7.根据乙方的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派出有丰富经验的教师参与企业的生产管理和技术工作。
8.优先为乙方提供优秀的毕业生,推荐企业急需人才,配合乙方定向培养学生。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为甲方学生的教学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2.接受甲方教师到企业进行生产实践,为甲方进行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生产试验条件,合作完成科研任务。
3.为甲方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出建设性意见。
4.根据乙方的具体情况和甲方的要求,推荐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作为甲方的兼职教师。
5.配合甲方人才培养及专业设置等项目的市场调研,及时向甲方提供行业最新的市场信息。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期限暂定三年,双方致力于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继续延长合作期限。
五、其他
1.合作期间双方共同保守合作项目及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2.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可协商签订更加具体的项目协议。
3.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双方再行协商。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保存两份。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4.产学研合作协议(范本1) 篇四
甲方: XXX有限公司
乙方: XXXX大学
根据“经济建设依靠科技进步,科学技术面向经济建设”和“互利互惠、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开展长期全面产学研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开放相关的实验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优先向甲方转让科技成果,帮助甲方解决生产和技术改造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并根据甲方需要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四技”服务。
2、根据甲方企业发展的需要,对具有前瞻性和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甲、乙双方组成联合课题组进行研究攻关,联合申报各级政府的有关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3、在保障甲方生产有序进行的前提下,甲方依据相关计划安排,为乙方师生提供专业参观、实习、见习和科研试验的条件。乙方创造条件开设与甲方经营生产实际需要有关联的专业和专业方向。
4、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订单式”定向培养本科生,学生在假期可到甲方实习,毕业后,甲方按择优录取的原则优先加以录用。
5、甲乙双方本着人才资源共享的原则,开展人才交流:甲方选派科技专家为乙方学生授课、指导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乙方选派科技专家帮助甲方开展科学研究和生产管理活动。
6、甲乙双方开展其他有利于双方发展的交流活动。
7、本协议书有效期:自年 月至年 月,若有变动可由双方协商修订。
8、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保存贰份。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5.科技攻关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 篇五
*********合作协议
甲方:XX大学
乙方:
经XX大学(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协商,本着服务企业,满足产业需求,集成各类优质资源,增强科技研发能力,提升创新能力为目标,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原则
落实国家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企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的技术、人力等资源以及先进成熟的技术成果,利用企业的生产条件,增强研发能力,将科研成果尽快地转化为生产力,不断提升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双方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科技研发合作,共同推进企业与学校的全面技术合作,形成专业、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二、合作内容
根据本次项目的研究目标,确定以下合作研究内容:
1.2.3.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与乙方合作开展项目前期调研和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
2.与乙方合作就具体研究内容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3.提供实验室及相关的科研设备、仪器等;
4.负责对乙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等;
5.(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与甲方合作开展项目前期调研和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
2.与甲方合作就具体研究内容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3.负责实施项目的产业化和市场推广;
4.提供考察、交流、咨询、论证等必要条件;
5.四、研究经费
五、技术权益及收益分配
1.项目合作期间的研究成果,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专利申请权以及获得的专利权;
2.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是否向协议外第三方转让本项目的合作研究成果;
3.本项目研究成果在乙方转化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由乙方完全享有;
4.项目的研发成果获批的各类奖励及奖金等,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六、协议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
年;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可根据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友好协商,经双方同意后变更合作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协议;
3.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因单方面原因提出中止合作的,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协议。
七、保密条款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应对研究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共同拥有项目技术研究报告。项目完成后,双方不得向协议外的第三方泄露本项目技术资料,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其他
1.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根据合作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可通过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裁决;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年**月**日
日
期:
****年**月**日
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账号信息:
单位名称:XX大学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
XX大学支行
6.产学研合作协议(科研院所) 篇六
1 传统产学研合作的困境
“产学研”的创新合作模式, 一度被认为是知识创新到市场拓展价值链中发挥各自优势, 推动合作共赢的利器。在我国更是被赋予了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大期望。2007年, 国家还专门成立了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该组织由国家发改委牵头, 科技部、教育部等十余个部委, 大批高校、研究院所和企业共同参与。经过几十年的探索, 产学研合作对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但一些根本性、体制性的问题也逐渐显现。主要表现为:参与的企业数量相对较少;技术设备相对落后;尚未形成产学研合作的机制;科技成果转化率和产业化率较低等[1]。高瑞平在对高校和现代大型企业实地调研后, 分别从企业、科研、政府三方面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得出类似结论[2]。其他学者对产学研问题的分析也大同小异。其实不难发现, 核心的问题是“产学研”各方的作用、权利和义务缺乏清晰的边界划分, 实践中总是出现“越位”或“缺位”的现象。在不断出现的角色错位中, 地位最为尴尬的当属科研院所。
科技部张来武副部长认为, 产学研的分工合作, 是人类的一个进步, 一个文明。建立一种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 把分属于高校、企业和研究机构的人才、设备、资金和研发成果整合起来, 接通知识创新到工程创新再到应用创新的创新链条[3]。“产学研”, 究其本质是一种合作的关系。“产”的载体, 是各种类型的企业。按照“企业”的定义, 天生就是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而形成的组织。为减低成本, 提高利润, 企业往往不会过早地投入到风险较高的前沿技术的研发中去。“学”的载体, 主要就是高校, 特别是研究型大学。在科学技术发展变化日新月异的时代, 学校必须着眼于科技的前沿。这样一来, 前沿理论和实际应用间自然形成了一段真空地带, “研”的价值也体现于此。“研”主要指的是专业的研究机构, 特别是独立的研究院所。在基础和应用之间、实验室和车间之间充当桥梁作用。“产学研”, 正是在承认主体差异的前提下提出的一种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方式。
然而, “产学研”本身也是一种市场行为, 由于缺乏一种市场化的合作机制, 参与各方纷纷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高校利用其作为知识创新源头, 拥有大量成果和人才的优势, 创办科技公司, 不断向工程创新、应用创新领域延伸。与此同时, 企业则借助对市场需求的敏锐分析, 自建研发中心, 不断向创新的源头延伸战线。“产”和“学”的相向延伸趋势, 使得按照分工本应处于创新价值链中间的科研机构处境尴尬, 处于“上不着天, 下不着地”的状态, 面临被边缘化的危险。
2 产学研各方角色的转变
计划经济时代, 按照严格的分工, 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经济体系内分别担当着不同的角色。学校主要负责基础科研, 企业只负责按照图纸组织生产, 科研机构负责研发和设计工作。我国的科研体系是借鉴前苏联的科研体系建立的, 在这个高度计划的体系中, 科研机构按不同专业领域承担着相应的科研任务。产学研之间相互缺位或者越位的矛盾并不突出, 或者说, 产学研是按照严格的计划实行合作。
改革开放后, 特别是在进一步深化市场改革的进程中, 不受国家计划制约的民营企业数量不断增加, 国有企业的自主权也不断增强, 加上高校的成果产业化导向。科技经济“两张皮”的问题愈演愈烈, 产学研脱节的矛盾才得以暴露出来。王明春在分析《“十一五”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后发现, 以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为核心承载主体的科研新体系, 正逐渐取代以原国家、部门和地方所属科研院所为核心承载主体的科研旧体系[4]。在很长一段时间, 究竟是以企业为创新主体还是继续依靠科研院所担负创新主力军的争论在企业, 科研院所间, 在分负不同职责的政府职能部门之间针锋相对。企业主体论者强调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高效率, 认为企业的研发本身就是针对具有市场需求的产品为对象开展的, 不存在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科研院所主体论者则立足于历史沿革, 认为其承担的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公益性技术服务是促进行业和地区总体技术水平提升的必要途径。两派意见一时难分胜负, 产学研三方都按照各自的理解为自己的机构设定任务和目标, 这势必带来竞争, 也使得科技经济的融合越来越疏远。此次创新大会的召开, 从一定程度上为“主体争论”做了评判, 明确地定位了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分别应当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
3 新产学研合作的内涵
从知识创新到产品创新, 需要经过实验室、小试、中试、大批量生产的过程, 这也是从“学”到“研”再到“产”的过程。传统的“产学研”合作模式是一条直线, 企业和高校分别处于直线的两端, 科研机构处于直线的中间, 担负承上启下的“成果加工”任务。基于我国特殊的国情, 科研院所拥有大量历史沉淀下来的科研成果、应用型科研人才、研发设备和设施。处于中间状态的科研院所稍不注意就会把自己置于凭借技术研发的优势和企业争夺市场, 或者凭借人才优势同高校争夺项目经费的对立地位。即使科研院所没有竞争企图, 激烈的市场竞争大环境和转制院所的“准企业”属性, 也使得企业和高校本能地产生防范心理。源于自身禀赋的差异, 虽然“被定位”成为高校或者企业的竞争者, 大多数科研院所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却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科技经济分离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也归于这种模式的不合理性。
然而, 如果改变传统的“直线模式”, 让企业, 高校和院所形成一个“三角形”关系, 则可避免竞争的尴尬。在“三角形”产学研模式中, 高校直接和企业建立联系, 科研院所同时为企业和高校提供科技服务。首先, 从几何学的角度看, 这种三角关系必定比直线关系更加稳定。其次, 科研院所可以避免和企业及高校正面交锋, 更利于消除戒备, 建立合作关系。最后, 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点, 科研院所可以承担起成果转化过程中必需的, 而我国目前却长期供给不足的公共科技服务。
4 科技服务业的作用和困难
科技服务业主要是指依托科学和技术知识, 向社会提供各类智力服务的行业。国外成功的经验表明, 科技服务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业, 为国家的科技创新所做出的贡献不可忽视。例如, 德国的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 着眼于客户需求, 扮演的角色不仅是科技成果转让机构, 而是提供咨询、研究与开发、培训、评估及出具专家报告等一系列综合服务[5]。2005年, 国家正式将科技服务业作为独立的行业列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设立了科技服务业统计, 分配了M类的75, 76, 77, 78四个行业代码。在2007年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产业中, 专门为科技服务也划分了6类子产业。
科技服务业与其他新兴服务业一样, 在我国尚处于不发达阶段。受制于对该行业的粗浅认识, 我国的科技服务业长期以来徘徊在一些低层次的表现形式上。服务的提供机构主要是民间的中介组织居多, 所开展的业务也主要是以科技信息传播为主的活动, 如情报查询、技术交流咨询、科技培训等。实际上从事科技中介的人员需要具备多方面的综合知识, 能比较准确地判断出某项科技成果的水平和预测市场潜力。但就目前情况而言, 普遍存在社会认识不够、业务能力不强、服务素质不高、资金缺乏等问题[6-7]。
5 科技服务的主力军
国内学者针对科研院所定位已做了大量研究。徐尧将改革后的公益类院所分为保留的院所、科技中介、科技型企业三类。其中, 保留下来的院所主要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科技中介重点突出科技桥梁作用, 以技术扩散和服务科研为主要任务;科技型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8]。李丛笑结合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思路, 对转制院所发展目标进行了二次定位, 指出转制院所要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重大民生事业工程建设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实现关键科技创新突破, 促进科技成果有效扩散、科技产业化和产业科技化, 帮助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9]。笔者认为我国科研院所数量较多, 水平参差不齐, 应综合考虑科研院所业务方向、发展规模、领军人才、技术优势、科技资源等因素对其进行定位。然而无论何种科研院所, 科技服务都体现于日常科研工作中, 科研院所理应成为科技服务的主力军。
相对处于边缘状态的民间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科研院所具有规范的组织体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高标准的科研设施、高水平的科研积淀。由科研院所来承担科技服务产业并打主力, 无疑会大幅度提高我国科技服务业的质量, 扩大科技服务业的影响。同时, 发展尚不完善、水平尚处低端、竞争尚不激烈的科技服务产业也是科研院所发挥优势, 找准着力点, 拓展自身发展空间的崭新战场, 是一片尚待开发的蓝海。
6 建议
科技服务业属于服务行业的大范畴, 但却有别于传统服务业。首先, 服务对象不同。传统服务业的对象主要是个体, 以满足个体生活需要为目的。而科技服务业的主要对象是科技组织, 如高新技术企业, 满足的是该组织对科学知识和技术的需求。其次, 服务质量的评价标准不同。法律、会计等传统服务咨询业, 遵循的都是既有的法律条款和规定, 咨询的结果是客观的, 可以事前验证的。科技服务的内容是科技成果, 对成果的价值判定含有较大的主观成分, 而且, 在没有通过市场检验的情况下, 无法事前验证。第三, 对从业人员要求不同。科技服务业要求从业人员具有广博的知识结构, 除相关的科学知识外, 还有管理, 金融, 政策等多方面的知识要求。综合考虑科技服务业的作用、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 笔者认为我国目前的科技服务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不宜过分地强调“市场化”, 还需政府提供前瞻性的指导和扶持。
第一、端正对科技服务业的认识。受对传统服务业认识的影响, 人们往往认为“服务业”是为“主业”服务的, 处于被动和从属地位。当下, 国家确定创新体系的主体是企业, 意味着企业将担负创新的主要责任, 但并不是说为其提供服务的科研服务业就失去重要性。相反, 科研服务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应当加强。规模化、专业化的科研服务, 会有效地降低企业在创新过程中的风险, 减少企业创新投入的综合成本, 甚至能够解决单个企业, 特别是单个中小型企业的无法依靠自身资源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尽管在具体事项上有主体和配角之分, 但从整个国家的创新体系看, 企业和科研机构只是分工不同, 两者是相辅相成, 互为促进的关系。因此, 我们应该正确认识科技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所起的积极作用, 认真分析科技服务业面临的困境, 有针对性地制定促进科技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
第二、引导科研机构完成体制改革。当前, 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 各地正在以多种模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该项工作涉及面广, 因事业单位本身的复杂性, 使得这项涉及面极广的改革工作很难做到多方利益平衡。以事业单位身份诞生的科研机构, 除去其本身不同于学校、文艺团体等机构的特殊性外, 还存在一些由于科研体制改革不彻底带来的问题。比如, 划分“公益类”和“开发类”的标准在各地、各单位没有统一可执行的标准;公益类院所的性质究竟是国有企业还是政府职能延伸组织;转制院所除了自我发展外是否还要承担行业发展的重任等。这些问题看似有答案, 但实际情况却又存在巨大差异。停顿在半途的科研事业单位改革, 使得现实中绝大部分的科研机构处于不像企业、不像政府、不像高校、不像中介的“四不像”状态, 如果不能尽快完成改革, 不能尽快明晰自身定位, 科研机构难以承担国家创新体系的服务职能。
第三、政府采购提升科技服务水平。公共服务是提升社会效能, 促进社会发展的必需品。提供公共服务是世界各国政府天生的责任。在计划经济时代, 我国的公共服务是由国营企业、事业单位、甚至是政府部门直接提供的。随着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 政府职能的精简, 公共服务面临供给者缺失的局面。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需要科技服务业的支撑, 科技服务业理应是公共服务业的一种。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是国家科技创新的公益性基础设施, 政府理应起主导作用, 特别是在建成后运行的初期, 政府更应作必要的投入和管理的引导[6]。为避免计划经济体制下公共服务涵盖面窄, 效能低下, 质量低劣的弊病, 由公共财政向各种合适的机构采购, 然后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模式近年来逐步得到共识。公共财政优先向科研院所采购公共科研服务会是一个多赢的模式。科研院所作为研发的先锋力量, 可以为平台提供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 包括机器设备、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等[10]。既能解决科研院所体制改革不彻底的后遗症, 又能解决政府科技管理部门长期以来“即当裁判又当远动员”的尴尬, 更能为企业提供有信誉度的, 有实力的科研服务。例如, 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需要开展大量应用基础性的科研活动, 可以重点依托科研院所建设技术研发服务平台, 通过技术的研发, 培育出大批技术和管理人才, 培育产业发展基础, 充实产业提升力量[11]。
第四、大胆舍弃, 突出优势。我国的科研机构长期远离市场需求, 科研方向的确定和科研课题的筛选往往受到科研人员的兴趣和能力的左右, 各个科研机构的成果数量虽然很多, 但集中度不够。有的院所既有工业研发还有涉农的研发, 有的既有IT技术研发, 又有化工产品研制。“全而不精”, 看似什么都能做, 但事实上是什么都做不好。要想承担科技服务主力军的历史重任, 科研院所必须根据市场的需求、竞争的环境和自身的积累确定明确的专业领域。在科学地选定发展方向后, 还应该用前瞻性的眼光大胆地投入, 使得强项更强。对于非主流的领域, 需要有舍弃的勇气, 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参考文献
[1]杨健萍, 姜虹.推进产学研合作的一点思考[J].管理科学, 2012 (14) .
[2]高瑞平.关于我国产学研结合的现状与思考[J].中国科学基金, 2008 (5) .
[3]张来武.第二届中国产学研合作高峰论坛, 2008.
[4]王明春.国家新旧科技创新体系更替与科研院所的根本出路[J].科学咨询, 2009 (01) .
[5]王希良, 柳州.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历程与趋势[J].哈尔冰商业大学学报, 2011 (6) .
[6]王瑞敏, 章文君, 高洁.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构建和有效运行研究[J].科研管理, 2010 (11) .
[7]高丽娜, 高淑洁.科技中介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功能探讨[J].改革与战略, 2012 (5) .
[8]徐尧.公益类科研院所定位与运行机制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 2009.
[9]李丛笑.转制科研院所“十二五”期间的重新定位与发展模式探析[J].科学管理研究, 2011 (29) .
[10]葛丽敏.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的功能定位与组织模式研究——以浙江省为例[D].浙江工业大学, 2009.
7.校企产学研合作协议-深圳大学 篇七
项目名称:
甲方:(盖章)
乙方:深圳大学(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深圳大学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法定代表人: 李清泉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合作背景
二、合作目标
三、合作内容及合作形式:
1、双方同意共同围绕 的研发,利用各自的优势,共同投入技术力量,开展 研究与开发。
2、(平台类)双方共同建设“ 实验室”,实验室地点设在。甲方负责人为 , 乙方负责人为。
3、(项目类)在合作协议内,双方联合申报 项目,尽力争取各级政府的相关支持与配套,联合申报政府各项奖项。
4、在合作协议内,双方共同开展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发表、专利的申请、标准的制定等知识产权工作。
5、(平台类)乙方可派送研究生进入联合实验室开展研究、实习等工作;甲方可委托乙方培养所需的人才。双方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技术交流与报告。
6、双方努力创造条件,争取申报企业博士后工作站。
7、对于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将根据需要协商而定。
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2、3、(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2、3、五、合作计划实施
双方商定,自 之日起,基于本项目开始运行。年—— 年工作计划如下:
1、第一阶段: 年 月-年 月。
2、第二阶段: 年 月年 月。
4、第四阶段:年 月-年 月。
六、知识产权及技术秘密归属
1、合作双方各自原有的技术归各自所有;
2、通过双方合作所形成的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未经任何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移给第三方实施使用。由使用该知识产权而衍生的收益,提出部分比例用作持续性研发。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3、涉及今后项目研究成果技术秘密的,或有可能影响到转化产品的,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泄露给第三者或公开发表。乙方所有公开发表的信息、文章、出版物等,当涉及甲方时,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4、合作双方不得把通过本协议,或本协议有关的业务,而获知的对方经营上及技术上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并不得把它用于与本协议合作无关的目的。
七、资金来源
1、甲方向乙方提供每年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研发经费,用于 等费用支持。
2、研究开发费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2)。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账户户名: 深圳大学 银行账号:74846706461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深大支行
备 注:请在汇款单“用途”栏上注明“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
八、安全保密
1、合作涉及到甲乙双方所有人员均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的义务。在签订协议和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泄露、披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本条所说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且权利人采取过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合同附件、客户名单、经营渠道、科研内容、科研成果等。
3、本条所说的秘密信息是指甲乙双方中一方明示要求对方保密的信息。
九、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十、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本协议修改或附加条款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具体项目运作另行签订详细项目技术开发合同。
3、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失效,不影响该协议其他条款有效性。双方应协商修改该失效条款,用最接近该失效条款规范目的的约束条款代替,对主要漏洞进行补充。
4、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乙方:深圳大学(盖章)
8.产学研合作协议(科研院所) 篇八
产学创(研)合作和实习就业基地 框架 协 议 书
年月日
为进一步推进产学结合与校企合作,更好服务企业、满足产业需求,甲方(硅湖职业技术学院)、乙方()本着集成各类资源、共同提升创新能力,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技术应用型人才的目标,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全面的产学创(研)合作关系与学生实习就业基地,并达成本协议。
一、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建立全面的产学创(研)合作关系,在乙方建立学生实习就业基地。
二、合作的具体内容
1、甲乙双方互为对方的产学创(研)合作教育基地。
2、甲乙双方合作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应用推广活动。
3、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相互开放可用的信息资源,如试验设备、技术信息和图书资料查询、文献检索等。
4、甲乙双方根据生产、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优先聘请对方相关人员兼职,参与教学、科研与开发。
5、甲乙双方不定期举行学术讲座,交流当前的研究和应用状态与成果,并支付必要费用。
6、甲方优先为乙方安排专业相关的员工进修、技术培训或咨询,费用优惠。
7、乙方为甲方的学生实习就业基地。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尽力承担甲方的教学实习任务,并负责实习期间的指导与管理。有关交通、食宿以及其它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8、甲方向乙方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乙方尽力在有关政策、企业用人计划范围内满足甲方对毕业生就业的需求。
9、关于产学创(研)工作和实习就业基地建设中的具体工作,可以签订更具体的单项合作协议,以便执行。
10、为切实落实本协议,并考虑到甲方各部门的分工,甲方将本协议中的工作委托给硅湖学院完成。
11、关于合作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签订的正式具体合作协议为准。正式合作协议每年一签。
三、合作期限
本框架协议合作期限暂定 3 年,自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1月1日止。
四、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作期间双方共同保守合作项目及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3、其它未尽事宜,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再行协商。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9.科研合作协议书 篇九
合作单位甲方: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乙方:广州市中医医院
1.甲方与乙方联合申报2011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
项目名称:
2.甲方为第一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
乙方为合作申报单位,合作负责人:
3.如项目获立项资助,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磁共振影像分析研究。
4.如项目获立项资助,甲方将支付项目经费的5%作为乙方研究成本、劳务费。
5.乙方合作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展需要随时参与项目研究,在时间和物力等条件上予以保
障,保证整体研究的顺利进行。
6.本项目主要由甲方申报和实施,项目完成后撰写论文以甲方为第一作者单位。乙方在参
与项目研究过程中,以不同视野撰写和发表的论文以乙方为第一作者单位,论文需标注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项目成果申报以甲方为第一完成单位,乙方为第二完成单位。
7.双方本着保质保量完成整个研究项目的原则,在研究技术、课题人员培养等方面保持密
切合作与交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项目负责人、合作负责人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广州市中医医院
10.科研与技改合作协议范本 篇十
甲方:
乙方: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双方就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双方承诺共同恪守。
二、合作的内容与目标
乙方依据甲方项目的研发计划,提供试验、测试等技术支持,通过双方合作互动、优势互补,共同完成研发工作。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与义务
1、合作范围内的项目资料、项目信息与对方共享。
2、共同组建项目团队,完成项目策划、论证、设计开发、项目实施等工作。
3、双方定期沟通和研讨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双方各自指定项目联系人,变更联系人应及时通知对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或没有必要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合作项目申请专利的权利,申请被批准后,甲方为专利权人。
2、甲方不可向其他单位及个人(乙方除外)转让专利权。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若合作项目申请专利成功,乙方有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2、乙方不得申请合作项目的专利。
3、乙方不得擅自将科研与技改的相关内容进行专利申报。
4、乙方应权利配合甲方共同完成合作项目。
四、知识产权
在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利用原有的技术积累和成果,为该项目所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共有。成果设计专利的部分,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方,申请被批准后,甲方为专利权人。
五、保密
协议双方都有为对方保守经济、技术等商业秘密的责任,协议双方均不得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保密信息。
六、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一)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果,应依据法律申请仲裁或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11.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范本 篇十一
甲方(负责单位):
乙方(合作单位):
本协议双方就共同开展:《×××××××××项目》。经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下达部门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一. 任务分工与责任:
甲方:负责项目实施及协调; 国内论文撰写及专利申报。
乙方:协助室内试验;国外论文撰写及;协助甲方完成项目实施。
二. 经费分配
项目立项后,甲方提供乙方科研协作费××万元。甲方在××××年××日之前首期拨付乙方科研协作经费××万元,项目完成后拨付乙方科研协作经费××万元。
三. 成果分配
本项目研究形成的论文及研究成果双方共享,甲方为主持单位。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生效期间为项目获得之日至项目结题申请通过之日;
2.本协议仅限于此次项目申报,如需申报其他项目,需另行签订协议;
3.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5.执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协议不能顺利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尽快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
五.双方其它特殊约定:
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其它
1.本项目结题后,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2.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
3.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者。
甲方乙方
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理人(签字)理人(签字)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
12.产学研合作协议书样本 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良好愿望,为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促进学校教学和人才培养,决定共建产学研示范基地。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按照双方商定名额派学生在乙方进行相关专业的实习。
2.甲方可邀请乙方参与甲方专业建设及进行学术讲座。
3.甲方优先向乙方转让乙方所需的、甲方拥有的科研成果,帮助乙方解决在项目开发中遇到的问题。
4.甲方根据乙方申请,安排合适时间配合乙方在甲方校园举办有关文体、宣传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支持甲方的产学研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根据自身条件与甲方进行产学研教学示范合作。乙方为甲方的学生提供相关专业的实习场地及岗位并进行相应的指导。包括确定实习内容,指导实习学生,安排学生参加企业的项目开发和生产实践等。
2.乙方派人员在适当时间为甲方作学术讲座。
3.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向乙方推荐优秀毕业生,乙方优先聘用甲方推荐的学生。
三、学术、科研合作
1.甲乙双方利用各种学术会议、行业会议和有关推广资源,推荐介绍对方,以提高双方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甲乙双方就有资源互补优势的研发项目开展联合攻关,并联 合向政府各级管理部门申请相应的科学技术研究经费。
3.乙方科研通过立项方式委托甲方开发软件产品或技术模块。所开发的产品或模块,其产权归属和所涉及的费用可以另行商定。
4.甲方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参与乙方项目开发所取得的成果,其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根据实习学生对成果的贡献,适当给予经济补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其他
1.首次合作时间为三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首期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商议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2.本协议一式三份,乙方执一份,甲方执两份(专业学院与学校教务处各执一份),合作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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