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外贸单证员考试

2024-07-03

国际外贸单证员考试(共10篇)(共10篇)

1.国际外贸单证员考试 篇一

国际商务单证员考前培训的通知

国际商务单证员是外贸企业开展业务工作的基础性人才,从事各种单证的缮制、验审等工作。从2004年底起,由于各生产企业开始自营出口,这使我国外贸业务人才匮乏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据了解,至2010年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缺口将超过100万人。

根据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关于在全国开展国际商务单证员培训与考核认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了提高国际商务单证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使大多数国际商务单证从业人员经过统一培训和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并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度,从根本上促进整个国际商务单证业务的健康发展。

《国际商务单证资格证书》是经国家商务部人事司同意,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组织培训和考试认证工作,颁发给合格人员的面向国际商务市场的岗位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认可。2007年度的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定于6月17日(周日)举行。为了更好的组织娄底市考生的考前培训工作,现将2007年“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考前培训班及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培训对象

1.从事国际贸易单证工作的人员;

2.具有高中(职高,中专)以上学历并有志从事国际商务单证工作的求职人员或在校学生。

二、培训内容

采用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材进行培训。主要依据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培训认证考试办公室编印并由中国商务出版社2007年出版的《国际商务单证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单证实训教程》、《国际商务单证培训认证考试复习指南》等教材。上述教材可由我部代为购买。

三、培训时间

培训课时:培训40课时,每星期日全天上课。考试费共200元;教材费按实际书价收取(200元左右);培训费: 300元,本院学生学院通知规定收费与培训。

开课时间:2007年4月中旬开课,培训地点: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到4月30日截止。

五、联系人: 朱老师电话:***;周老师:***

六、特骋具有丰富考试培训经验并且有多年实际外贸单证工作教师授课,理论与实务并重。不仅针对考试重点、难点进行培训,更对单证员工作涉及到的背景知识、相关知识进行讲授,以使学员轻松应考,自如实践。实用性:更强调实用性、前瞻性、可操性,既注重实务操作,又有助于建立稳固的思考处理问题的框架。系统性:培训课程涵盖了国际货物贸易所涉及的所有单证,包括运输、报关、报检等业务。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报名表》(此表可在报名点现场填写),并交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4张(用于报名表、准考证主证、合格证书和人才库建档,照片不予退还)。

2.培训部对参加培训的考生代办网上报名,考生可在指定的培训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身份确认。

八、考试和证书

1.考试科目:国际商务单证基础理论与知识;国际商务单证操作与缮制两科,全部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每科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可获得由商务部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颁发的《国际商务单证员从业资格证书》。全国外经贸行业通用。

2.考试时间:2007年6月17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00 国际商务单证基础理论与知识

下午:14:00—16:00 国际商务单证操作与缮制

2.国际外贸单证员考试 篇二

一、《外贸单证制作》课程概况

外贸单证的使用与进出口贸易流程密切相关,无论是磋商,还是合同履行中的运输、保险、装运、结汇等环节都离不开单证工作。《外贸单证制作》是国际贸易实务及国际商务等经贸类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是一门应用性和实践性很强的专业技术课。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掌握外贸单证工作的基本流程,能够制作和审核各种外贸单据,能分析和处理各种外贸单证问题。通过对《外贸单证制作》课程教学的调研发现该课程的教学和学习上存在着以下问题:首先,高职院校学生的英语水平普遍较低,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高;其次,教学上存在教学内容分割化,不系统,学生无法对整个外贸流程中的单证工作产生整体认识。再次,如何建立紧扣国际商务单证员工作的“工作任务”,并体现在课程标准中是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二、外贸单证员岗位技能标准分析

职业岗位技能标准是是建立在职业分类基础上,依据职业活动的具体内容,对从业人员工作能力水平的规范性要求,也是衡量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和能力的重要尺度。目前高职国际贸易类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主要有外贸业务员、单证员、货代员、报检员、报关员、跟单员等六大类。国际贸易领域职业岗位技能标准主要从通过岗位技能培训和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两个方面加以体现。外贸单证员的“职业功能”是从事外贸单证员要能够在进出口贸易业务流程中胜任开立和审核信用证,商业单据、运输和保险单据、报关报检单据、官方单据的制作,各类单据的审核、单据的交接和归档等四个方面的工作。

“工作内容”是单证员所做的开立信用证、审核信用证、单据制作等具体工作。“技能要求”是单证员完成某项工作任务需要的具体的岗位技能;“相关知识”是指完成某项工作所必须的知识储备,外贸单证员必须要具备国际贸易基础知识、国际结算知识、英语知识和计算机操作知识等。《外贸单证制作》课程标准与外贸单证员岗位技能标准可以从职业功能、工作任务、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等方面来进行对接。

三、与外贸单证制作岗位技能标准的衔接的《外贸单证制作》课程标准制定

课程标准有别于教学大纲,它是对传统教学大纲的扩展和延伸。高等职业教育的课程标准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课程对应的职业岗位技能标准或工作岗位技能要求,规定课程教学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考核方式,提出教学建议和评价要求的规范性文件。

1、课程定位和目标

为了与单证员岗位技能需求相适应,通过对相关企业进行调研,分析单证员岗位技能标准,明确《外贸单证制作》课程定位和目标为:本课程是国际贸易实务及国际商务等经贸类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课程是建立在计算机基础、应用英语、进出口贸易实务等先修课程基础上开设的,它的后续课程主要是报关实务、报检实务、外贸跟单实务、外贸英语函电等。课程安排在第二学期进行,正好与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证的时间相衔接(每年6月份)。课程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掌握外贸单证工作的基本流程,具备外贸单证综合操作能力,能从事审证、制单、审单、交单归档一系列外贸单证工作。

2、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的选取结合外贸企业单证员岗位的实际工作和国际商务单证员资格考试的内容。

首先,通过对外贸企业人才需求的调研,分析外贸单证员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要求,同时结合外贸专业相关资格考证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参考全国国际商务单证资格考试大纲,并结合学生的基本情况、培养能力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等把课程内容分成信用证审核与修改、单据制作、单据审核、交单归档等4个学习情境,每个学习情境又根据工作流程分为若干学习项目。如表1所示:

3、教学方法和手段。

(1)教学方法

外贸单证制作是一门实践操作性强的课程。本课程的教学改变以往以理论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可以在老师的指导下,通过项目教学、任务驱动、案例教学、团队竞赛和个人竞赛等以学生为主体的启发式、讨论式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教学手段

该课程可采用多媒体课件、单证制作模拟软件,并利用网络教学资源进行教学,提高教学效果。多媒体课件教学可以节约学生课堂做笔记的时间,生动丰富的画面也会让学生更能领会课程内容。利用单证制作模拟软件,让学生在虚拟的环境中模拟完成不同角色的制单、转单的任务,让学生对外贸单证制作流程有了更感性认识,同时也加强了制单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利用学校的教学互动平台建立丰富实用的课程网站。老师可以通过课程网站的交流模块、校内论坛及网络信件等与同学进行交流,给学生答疑解惑。

4、考核与评价

外贸单证制作的课程考核不再以传统的笔试为主的考核方式,而是采取过程考核和最终考核相结合、课程考核和职业资格证书考核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方式。最终考核为期末卷面考核,占40%,过程考核占60%(其中考勤10%,平时作业10%,实训成绩40%)。过程考核中学生每一次实训的成绩是由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三部分组成。所有学生完成该课程后,参加国际商务单证员资格考试,毕业时需要取得国际商务单证员资格证书。

结论

3.国际外贸单证员考试 篇三

一、单项选择题

1、用班轮运输货物,在规定运费计收标准时,如果采用

“A.V.”的规定方法,则表示()

A、按货物毛重计算B、按货物体积计算

C、按货物件数计算D、按货物价值计算

2、海运提单的签发日期是()

A、船只到达装运港的日期B、船只离开装运港的日期

C、货物开始装船的日期D、货物装船完毕的日期

3、在许多标准合同中,为表明由卖方承担包括理舱费和

平舱费在内的各项装船费用的贸易术语是指()

A、FOB LinerTermsB、FOB UnderTackle

C、FOB StowedD、FOB StowedandTrimmed

4、根据《2000通则》规定,按CFR贸易术语成交的合同中,不应计入货物价格的是()

A、货物成本B、运费

C、保险费

D、各项出口税费

5、某公司出口风扇1000台,纸装箱,合同和信用证上都规定不准分批装运。装船时有40箱破裂,风罩变形,不能出口。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有关规定,只要货款不超过信用证总金额,交货数量许有5%的增减。据此,发货人()

A、可以装运960台B、可以装运950台

C、只可以装运1000台D、可以装运1050台

6、关于数量条款,《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为()

A、买方可以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或多交货物当中的一部分

B、如果卖方短交,卖方不能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

C、卖方多交部分造成的所有开支均由买方负责

D、卖方只是无意中造成的多交,买方不得以合同规定为由提出赔偿

7、在交易金额较大,对开证行的资信又不了解或国际金融市场动荡时,为保证货款的及时收回,卖方最好选择()

A、可撤销信用证B、远期信用证C、承兑交单D、保兑信用证

8、关于信用证的有效期,除特殊规定外,银行将拒绝接受迟于运输单据出单日期()天后提交的单据

A、20B、30C、25D、21

9、必须经过背书才能转让的提单是()

A、记名提单B、不记名提单C、指示提单D、直达提单

10、海运提单和航空运单两种运输单据()

A、均为物权凭证

B、均为“可转让”物权凭证

C、前者是物权凭证可以转让

D、后者不是物权凭证不可转让

11、根据《UCP500》规定,信用证如未明确规定付款人,其汇票的付款人应是()

A、开证申请人B、开证行C、议付行D、通知行

12、在国际贸易支付中,托收是商业信用,使用的是商业汇票;信用证是银行信用,使用的汇票是()

A、商业汇票B、银行汇票C、银行本票D、支票

13、由出票人允诺于规定时间无条件的由他自己向受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是()

A、汇票B、本票C、支票D、发票

14、托收方式下D/P和D/A的主要区别是()

A、D/P是属于跟单托收,D/厶是属于光票托收

B、D/P是付款交单,D/A是承兑交单

C、D/P是即期付款,D/A是远期付款

D、D/P是银行信用,D/A是商业信用

15、买卖双方以D/P.T/R条件成交签约,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凭T/P向代收行借单提货,事后收不回货款()

A、代收行应负责向卖方偿付

B、由卖方自行负担货款损失

C、由卖方与代收行协商共同负担损失

D、托收行应负责向卖方偿付

16、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在下列术语中,只适用于水上运输的是()

A、FCAB、FASC、DDPD、DDU

17、下列结汇单证中,属于金融单证的是()

A、汇票B、商业发票C、许可证D、保险单

18、汇票的抬头写明“PAYTOJohnSmithOnly”,则这种汇票()

A、可经空白背书转让

B、可以仅凭交付转让

C、可由JohnSmith背书转让

D、不能转让

19、进出口货物报关时,不同的贸易方式,使用不同颜色的报关单,进科加工进出口货物使用()的报关单。

A、浅蓝色B、粉红色C、浅绿色D、浅黄色

20、保险公司在保险单出立后,根据投保人的需求,对保险内容补充或变更而出具的一种凭证叫做()

A、保险凭证B、批单C、预约保险单D、保险修改书

21、L/C123456stipulatesanexpirydateonl0July2004withoutashipmentdate、whichmeanslastShipmentdateon()

A、05July~2004B、10july~2004C、15July~2004D、31july~2004

22、按照国际惯例,CIF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负责保险,其投保的险别是()

A、水渍险B、平安险C、一切险D、一切险加战争险

23、出口报关时,托运人凭船公司签署的()到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A、配舱回单B、S/OC、B/LD、M/R

24、我国出口商品的报价正确的是()

A、30美元/套

B、30美元/套FOB大连

C、30美元/套CIF大连

D、30美元/套CIF美国

25、国际贸易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是()

A、正确、完整、及时

B、及时、简洁、清晰

C、及时、正确、完整、无差错、清晰

D、正确、完整、及时、简洁、清晰

二、多项选择题

1、《UCP500》中对分批装运与转船的规定正确的是()

A、凡不明确规定不准分批装运,则视为允许分批装运

B、运输单据表明货物是使用同一运输工具并经同一路线运输的,即使运输单据注明装运日期不同及装运港不同,只要目的地相同,也不视为分批装运

C、如果信用证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内装运,若其中任何二批未按约定的时间装运,则该批及以后各批均告失效

D、若信用证未明确规定禁止转船,则视为禁止转船

2、构成有效接受的条件包括()

A、接受必须由受盘人作出

B、接受必须是无条件的同意发盘的全部内容

C、接受必须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

D、接受的传递方式应符合发盘的要求

3、合同中数量条款为“1000M/TWith5%moreorlessatseller'soption"。则卖方交货数量可以是()

A、950M/TB、1000M/TC、1050M/TD、1500M/T

4、指示性提单的收货人一栏中可以做成()

A、ABCCoB、Toorder

C、ToorderofissuingbankD、Tothebearer

5、根据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依据,信用证可分为()

A、保兑信用证B、不保兑信用证C、可撤销信用证

D、不可撤销信用证

6、下列背书属于限制性背书的是()

A、PaytOACo.only

B、PaytOtheOrderOfACo.

C、PaytOACO.nottransferable

D、PaytOACO;nottOorder

7、汇付方式的种类包括()

A、信汇B、电汇C、票汇D、汇票

8、FOB、CIF、CFR的主要区别是()

A、风险划分的界限不同

B、交货地点不同

C、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不同

D、买卖双方承担的费用不同E、订立合同的性质不同

9、出口茶叶,为防止运输途中串味,按照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应投保()

A、串味险B、平安险加串味险C、水渍险加串味险

D、一切险加串味险E、一切险

10、国际贸易中采用保付代理方式收取货款,对出口人的好处()

A、保理人负责进口人资信调查

B、出口商承担信贷风险

C、保理商承担信贷风险

D、保理商向出口人提供资金融通

E、保理商向进口人提供资金融通

三、判断题

()1、按CIF术语成交的合同,货物的运输和保险都由卖方一手操纵,卖方应及时落实货源,安排船舶,申报出口,装船发运和办理投保手续,按时履行在装运港交货的义务,并负担到目的港之前的风险。

()2、当买方不愿负担装卸费时,在商定合同时可要求在CIF后加列LinerTerms或Landed字样。

()3、见票后60天内付款的汇票属于远期汇票。

()4、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信用证上未注明是可转让信用证或不可转让信用证时,则视为可转让信用证。

()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以撤回,如果撤回的通知在发盘生效之前或同时到达受盘人。

()6、清洁提单是指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在提单上注明“清洁”字样的提单。

()7、保兑信用证中,当开证行不能履行付款义务时,再由保兑行履行付款责任。

()8、经过空白背书的提单成为记名提单性质的指示提单。

()9、如果信用证规定“FromChineseport”,则提单上的装运港应填写为“Chineseport”。

()10、报关、放行、结关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报关是放行和结关的前提,放行是结关的前提。

()11、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按照保险合同负责支付保险费义务,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12、对于“迟到的接受”发盘人不受其约束,不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发盘人确认,并且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盘人。

()13、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口头达成的协议与书面达成的协议这两种做法的法律效力是不一样的。

()14、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只要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合,开证行就必须按规定付款。

()15、当卖方审核信用证发现与合同不符要求改证时,可填写信用证修改申请书要求开证行修改信用证。

()16、产地证的签发日期不应早于申报日期,但可以晚于货物装运日期。

()17、出口报关时,托运人凭船公司签署的M/R到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18、凡属于法定检验检疫的进口货物,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准投产、不准销售和使用。

()19、《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总共包括12种术语,分为E、F、C、D四组。

()20、CFRLINERTERMS表示卸货费按班轮的办法处理,其运输方式也采用班轮运输。

()21、通过托收即期付款交单支付货款时,买方必须在银行第一次提示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时付款。

()22、汇付方式适用于先付,即买方订约时立即付清全部货款,一般只用于专为买方加工的产品,或为争购市场上紧俏的商品。

()23、买卖双方间按CIFC5%成交交易总额为10万美元,则我出口业务中的最低投保金额为11万美元。

()24、出口公司在收到对方开出的信用证后,应严格按照信用证的有关条款进行发货、装运、制单结汇。不管有什么情况,都无权要求开证行修改信用证。

()25、某公司以CFR贸易术语出口一批货物,由于船只在运输途中搁浅,使部分货物遭受损失,我方可不理。

四、简答题

1、简答汇票和支票的区别。

2、简答跟单信用证的特点。

3、简答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

4、简答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5、简答EDI的作用。

五、计算题

1、某出口公司对外报价CIF纽约为1500美元,对方还价为C,FC3纽约1530美元,若要保持我方净收入不变,是否应该接受对方还价?

2、出口报价CIFHONGKONG USD 2000PerM/Tless3%Discount。试计算其折扣和净价。

六、案例分析

1、大连粮油进出口公司与荷兰某公司以CIF鹿特丹达成一份50公吨小麦出口合同,信用证方式支付,同时合同规定:“一月至五月装运,每月装运一次,每次装运10公吨”1月份,该进出口公司如期交付10公吨小麦,2月份,因货源紧张,未能装运,3月份,该进出口公司装运两次,共计20公吨,但货到鹿特丹后,遭到对方的拒收,同时要求撤消以后的两批小麦的供应,请你分析一下荷兰该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本题5分)

2、我方某公司向美国出口一批女式套裙,合同中规定红色:绿色为3:7,美商如期开来信用证,但证上写明绿色:红色为3:7,我方仍按合同装运,取得相关单据,到银行议付时遭拒付,问银行拒付有无道理?我方应如何处理?(本题4分)

3、某公司按CFR旧金山出口一批货物,合同原来规定海运,后因为美商急需改为空运。经商定差额运费由买方承担,国外来证注明:“AdditionalchargesbetweenseaandairfreightareIObebornebYthebuyersoutsideOfcredit”.我发货后按照CFR旧金山价格加空运加海运运费制作发票向银行议付,但是开征行拒付,这是为什么?(本题5分)

七、单证操作题

1.根据以下制单资料,缮制相关单证。

制单资料:

(1.客户名称地址:AL.BALOUSHI TRAD,NG ESTJEDDAH.

(2.付款方式:20%T/TBEFORESHIPMENTAND 80%D/PATSIGHT

(3.装运信息:指定APL承运,装期:2005.04,29;起运港:NINGBO,目的港:JEDDAH

(4.贸易方式:一般贸易

(5.价格条款:CFRJEDDAH

(6.唛头:ROYAL JEDDAH TEL:6477528

(7.货物描述:

P.P INJECTION CASES 14”/22”/27”/31”230SET@USD42.00/SET USD9660.00

P.PINJECTIONCASES 14”/19”/27”31”230SET@USD41.00/SET USD9430,00

(中文品名:注塑箱四件套)

(8.装箱资料:

箱号货号包装件数毛重(KGs)净重(KGS)体积

1—230 ZL0322+BC05 CTNS230 18.5/425516.5/379534M3

1—230 ZL0319+BC011 CTNS230 18.5/425516.5/3795 34M3

(9.合同号:05AR2250311

10.海关编码:420212

(11.商业发票号:AC05AR031

(12.核销单编号:018090109

2.根据以上资料制一套报关资料(发票、箱单、报关单、委托书)和一套结汇单证

(发票、箱单、汇票、一般原产地证)

4.国际外贸单证员考试 篇四

第一章 国际商务单证概述

一、基本要求

了解并掌握国际贸易单证的作用与分类;国际贸易单证工作环节、制单基本要求、制单的依据和对单证员的要求;国际贸易单证标准化进程、国际贸易单证主要标准、国际贸易单证样式和国际贸易单证常用代码。

二、考试内容

1.国际贸易单证的分类。

2.国际贸易单证工作环节。

3.制单基本要求。

4.制单的依据。

5.国际贸易单证常用代码。

第二章 国际贸易术语

一、基本要求

了解并掌握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与作用;有关贸易术语的三个国际惯例;选用贸易术语应考虑的因素;《INCOTERMS 2010》中11个贸易术语的基本含义。

二、考试内容

1.贸易术语含义和作用。

2.《INCOTERMS 2010》中11个贸易术语的基本含义。

3.FOB、CFR和CIF变形的含义。

4.FOB、CFR和CIF与FCA、CPT和CIP的异同。

5.选用贸易术语应考虑的因素。

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一、基本要求

了解并掌握磋商和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一般步骤;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出口合同和进口合同履行的一般程序。

二、考试内容

1.磋商和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一般步骤。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结构和内容。

3.出口合同履行程序及合同履行各个环节涉及的各种单证。

4.进口合同履行程序及合同履行各个环节涉及的各种单证。

第四章 国际贸易付款方式

一、基本要求

了解并掌握国际结算票据的基本类型;汇票的种类、流转与缮制。能够对汇票、支票与本票进行比较;了解并掌握付款方式的选择;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国际保理;福费廷;.了解信用融资的概念与基本内容。

二、考试内容

1.常见的国际付款方式。

2.汇付与托收。

3.跟单信用证,信用证的种类、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

第五章 商务单证种类和作用

一、基本要求

了解出口商务方面主要的单据的种类和作用及制作要点,初步掌握制单技巧。

二、考试内容

掌握商务单证的制作和审核,包括商业发票、包装单据、形式发票、领事发票、海关发票、厂商发票、装运通知、出口商证明(寄单、寄样证明、货物补充说明)、船公司证明和客户检验证书等的制作。

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单证

一、基本要求

了解并掌握运输单据的分类和作用;掌握常见运输的内容、填制和使用;保险单的种类、缮制和注意事项;投保单、进出口货物保险条款、险别的分类和主要内容。

二、考试内容

1.常见运输单据填制。

2.海运提单内容和种类。

3.投保单、保险单的填制和审核。

4.保险险别。

第七章 官方出口单证

一、基本要求

了解并掌握进出口许可证的基本程序、内容和缮制;原产地证书内容、种类、申领手续及填制要求;出入境检验检疫内容,检验检疫证书的种类和缮制要求;报检手续及报检单填制要求;报关手续及报关单填制要求;出口核销退税的基本程序及核销内容和填制要求。

二、考试内容

1.许可证申领手续及填制。

2.常见产地证书种类及填制要求。

3.出入境货物报检手续和报检单的填制。

4.检验检疫证书种类及内容。

5.进出口货物报关一般规定及报关单填制。

6.出口收汇核销单和退税的基本流程。

第八章进口单证

一、基本要求

了解进口商审核单据以及凭单付款和办理提货手续时的管理措施需要的一些单据,以及在进口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的单证管理。

二、考试内容

要求掌握和了解进口贸易的有关计算方式、申请开立信用证的手续,掌握信用证申请书的填制及主要单据的审核要点,掌握进口业务中的主要单证的缮制和修改(进口许可证、进口检验证书、进口货物报关单)。

第九章 国际商务单证业务中的计算

一、基本要求

了解掌握佣金与折扣;银行汇兑与银行费用;外币互换的计算;银行利息与贴现费用;议付与结售汇的基本概念与内容;航空运费的计算;铁路运费的计算。

二、考试内容

1.佣金的计算;折扣的计算;常见的佣金条款。

2.运费的计算;班轮运费的计算。

3.保费的计算;投保金额的确定;保险费的计算;与保险有关的价格换算。

第十章 国际商务单证操作实务(2011新增内容)

一、基本要求

了解单证制作依据、步骤、工作方法、单证信息录入、审单的工作方法、审单的常见问题、交单后银行的工作流程。

5.国际外贸单证员考试 篇五

国际商务单证员证书是外贸企业、货贷企业中单证工作人员的必备资格。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时间定于6月18日。目前,单证员考试的报名工作着正在进行,考生可登陆全国国际商务单证认证培训中心官方网站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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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国际外贸单证员考试 篇六

国际商务单证基础理论与知识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单项选择题的答案只能选择一个,多选不得分,请在答题卡上将相应的选项涂黑)1.航空公司的运价通常以“S”表示()运价。

A.最低运价

B.附减运价

C.附加运价

D.普通运价

2.我出口新加坡一批货物共3万美元,分批交货,循环信用证支付,每期使用金额1万美元。如合同规定,每期需等开证行通知到达,才能恢复到原金额继续使用,则这张信用证是()。

A.非自动循环信用证

B.半自动循环信用证

C.自动循环信用证

D.自动与非自动同时使用

3.某处贸企业对外以CFR报价,如果客户要求将货物交到某货运站指定承运人时,那么采用()为宜。

A.FCA

B.CIP

C.CPT

D.DDP 4.我国是《万国邮政公约》的签约国之一,根据这一公约的规定,进出境邮递物品的“报税单”和“绿色标签”应随同物品通过()或当事人呈递给海关。

A.报关企业

B.国际货运代理公司

C.邮政企业或快递公司

D.收、发货人

5.在商品和包装上不注明生产国的包装是()。

A.中性包装

B.无牌包装

C.非使用包装

D.使用包装

6.进口生丝毛,计算重量的方法一般采用()。

A.净重

B.毛重

C.公量

D.理论重量

7.根据《公约》规定,请指出下列发盘中符合发盘基本条件的发盘是()。

A.货名、品质、数量

B.货名、品质、价格

C.货名、价格、支付方式

D.货名、数量、价格

8.某公司出口惠普电脑共1,000台,合同和信用证都规定不准分批装运。装船时有30台包装破裂,外观变形,不能出口。根据《CPU600》规定,只要货款不超过信用证总金额,交货数量可以有5%的增减。据此,该公司发货时,可以装运()。

A.1000台

B.970台

C.950台

D.1050台 9.按C组术语成交,货物启运后的风险由()负担。

A.卖方

B.买方

C.承运方

D.保险公司

10.一国外来证的有效期为2007年10月30日,最迟装运期为10月10日,如未规定装运日后交单的特定期限,而实际发运日期是10月1日。根据《UCP600》规定,最迟的交单期为()。

A.2007年10月10日

B.2007年10月22日

C.2007年10月23日

D.2007年10月30日

11.以下国际港口:Amsterdam,Manila,Hongkong所在国家代码分别依次为()

A.PH,HL,CN

B.HL,PH,CN

C.PH,CN,HL

D.HL,CN,PH 12.关于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下列不正确的表述是()。

A.货物收据

B.运输合同的证明

C.物权凭证

D.无条件支付命令 13.关于结汇单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结汇单证是指国际贸易中,为解决货币收付问题所使用的单据、证明和文件

B.结汇单证就是托运单、包装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

C.仅指国家外汇管理需要的单证—出口收汇核销单

D.结汇单证就是金融单证,主要指汇票

14.我某公司进口某商品,下述报价中表述正确的是()。

A.250美元/桶FOB上海

B.250美元/桶CIF伦敦

C.250美元/桶CIF广州

D.250美元/桶CFR德国 15.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的远期汇票对受款人最为有利。

A.出票后30天付款

B.提单签发日后30天付款

C.持票人抬头

D.货到目的港后30天付款 16.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汇票的收款人通常的抬头方式是()。

A.指示性抬头

B.限制性抬头

C.持票人抬头

D.来人抬头

17.《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商业发票的抬头必须以()为抬头。

A.开证行

B.开证申请人

C.指定付款行

D.议付行 18.“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提单是指()。

A.提单正面“Consignee”一栏空白,由托运人在提单背面签字

B.提单正面“Consignee”一栏空白,无须背书

C.提单正面“Consignee”一栏填“To Order”,由托运人在提单背面签字

D.提单正面“Consignee”一栏填写“To Bearer”,无须背书

19.我方按CIF条件成交出口一批货物,卖方投保时,按()投保是合理的。

A.平安险+水渍险

B.一切险+偷窃提货不着险

C.平安险+一切险

D.水渍险+偷窃提货不着险 20.信用证项下,出口人开具的汇票,如遭付款人拒付时,()。

A.开证行有权行使追索权

B.保兑行有权行使追索权

C.议付行有权行使追索权

D.付款行有权行驶追索权 21.我国法定的度量衡制度采用的是()。

A.公制

B.英制

C.美制

D.国际单位制 22.象征性交货是指()

A.卖方没有实际交货

B.卖方按约定完成装运,并向买方交单据代替交货

C.卖方未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

D.卖方未按合同履行交货义务

23.就出口商的收汇时间来说,假远期信用证相当于()。

A.循环信用证

B.远期信用证

C.备用信用证

D.即期信用证 24.下列关于信用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意味着开证行一开出信用证即不可再作修改

B.可转让的信用证可象汇票一样连续转让,无限制次数

C.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中,汇票的付款人是开证申请人

D.保兑信用证使卖方可获得开证行和保兑行的双重付款保证 25.通常在下列单据中,()不必显示出口货物的单价和总金额。

A.发票

B.出口收汇核销单

C.包装单据

D.保险单

26.90天假远期信用证,出口商在填制汇票时,应在付款期限栏目中(A.打上AT SIGHT

B.填90 DAYS

C.打上“„„”或“******”

D.留空白

27.出口贸易中,采用信用证和托收方式收汇时,常用的汇票是()。

A.银行汇票

B.商业汇票

C.商业承兑汇票

D.光票。)28.下列贸易术语中,()是含拥价。

A.FOBT

B.FOBS

C.FOBC3

D.FOB 29.海运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根据海关规定,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

A.船离境36小时前

B.船离境48小时前

C.船离境12小时前

D.船离境24小时前 30.以下关于汇付表述正确的是()。

A.汇付方式涉及两家银行之间的资金支付,因此汇付属于银行信用

B.汇付的基本当事人就是汇款人和收款人

C.汇付属于逆汇

D.汇付属于顺汇

31.D/A方式下,代收行将单据交给付款人的条件是()。

A.付款人承兑后居上

B.付款人付款后

C.付款人提货后

D.付款人核对单据后

32.在集装箱运输中,能够实现“门到门”运输的集装箱货物交接方式是()。

A.LCL/LCL

B.FCL/FCL

C.LCL/FCL

D.FCL/LCL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向海关申报的时限是()。

A.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7天内

B.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0天内 C.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

D.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5天内 34.某商品200箱,每箱体积为30×40×50CM,每箱毛重为62公斤,如果班轮运费计收标准为W/M,则船公司应按()计收运费。

A.W

B.M

C.W/M

D.Ad.val 35.A mate’s receipt is issued by().5

A.the matethe master

B.the shipowner

C.the shipper

D.the consignee 36.Pusan is the main port of().A.Japan

B.England

C.Korea

D.France 37.If we had received you L/C,we()shipment.A.will effect

B.have effect

C.would have effected

D.had effected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38-39题:

中国某服装生产企业与泰国一家贸易公司签订合同,由该企业向泰国某公司出一批家居服。由于所需要的原材料库存不足,该企业用纯棉加丝面料代替涤纶面料生产这批家居服,但价格不变。中国该企业认为棉加丝面料的综合性要好于涤纶面料,并且市场行情看好。可是,货物发到泰国以后,泰国公司拒收这批货物,并且要求索赔。

38.你认为泰国公司可否拒收该批货物?()

A.泰国公司拒收该批货物有理,同时要求损害赔偿 B.泰国公司拒收该批货物有理,但不应要求损害赔偿 C.泰国公司应接受该批货物,但不应要求损害赔偿 D.泰国公司应授受该批货物

39.该案例涉及的争议条款是国际贸易买卖合同中的()。

A.数量条款

B.支付条款 C.品质条款

D.包装条款 40.请指出以下哪个英文短语是运输标志()。

A.Shipping Mark

B.Customary Tare C.Bulk Cargo

D.Sale by Seller’s Brand

二、多项选择题(10小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多项选择题的答案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请在答题卡上将相应的选项涂黑)1.空运货物的计费重量可按如下计算:()。

A.按实际毛重

B.按体积重量

C.按较高重量分界点的重量

D.按较低重量分界点的重量 2.因租船订舱和装运而产生的单据是()。

A.Shipping Note

B.Shipping Order

C.Mate’s Receipt

D.Bill of Lading 3.在有具体唛头的情况下,保险单唛头一栏可填写()。

A.发票上的唛头

B.As per Invoice No„(发票号码)

C.N/M

D.N/N 4.关于信用证中”e and place of expiry”,说法正确的是()。

A.表明该证的到期日期和到期地点

B.信用证的到期地点可以在开证行所在地,也可以在受益人所在地

C.可以推算出信用证的开证日期

D.如果是在开证行所在地,出口审单人一定要把握好交单时间和邮程,防止信用证失效

5.下列术语中,在装运港完成交货的有()。

A.FOB

B.FAS

C.CFR

D.CIF

6.根据《UCP600》规定,在出口业务中,卖方可凭以结汇的单据有()。

A.提单

B.不可转让的海运单

C.装货单

D.航空运单 7.以下属于一切险所承保的责任范围()。

A.淡水雨淋险

B.钩损险

C.拒收险

D.渗漏险

8.根据《公约》的规定,对发盘表示接受可以采取的方式有()。

A.书面

B.行为

C.缄默

D.口头

9.海运提单做成指示抬头时,提单收货人一栏,可以填写成()。

A.To order of shipper

B.To order of issuing bank

C.To issuing bank

D.To order 10.信息流电子化的优势是拥有()。

A.电子通信平台

B.网络信息资源

C.国际贸易平台

D.网络传播力

三、判断题

1.一份报关单可以填报多个许可证。

()2.所有出口货物都需要经过法定检验后,才能报关出运。

()3.在FOB条件下,卖方可以授受买方委托,代办租船订舱手续。

()4.不清洁提单的不良批注是从大副收据上转注过来的。

()5.对开信用证多用于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和来料加工、来件装配等业务。

()6.班轮运输的特点之一是由船方负责装卸。

()7.进口企业申请开立信用证时,须填写开证申请书,并向银行递交进口合同副本、有关附件,向银行交纳一定的押金和手续费。

()8.在审核信用证时,对信用证中的附加条款一般可以不审核。

()9.《UCP600》规定,标明“正本”(original)字样的单据为正本单据,须经出单人签署方为有效。标明“副本”(Copy)或不标明“正本”字样的单据为副本单据,无须签署。

()10.票据法规定,背书人对票据所负的责任与出票人相同,但对其后手没有担保责任。

()11.票据是一种流通证券,所有票据都可以经过背书转让。

()

12.在托收业务中,如果委托人没有指定代收行,托收行可自行选择代收行。

()13.根据《UCP600》规定,保兑行保兑信用证后,对随后接到的修改书可自行决定是否将保兑责任扩展至修改书。

()14.货物装船后,托运人凭船公司的装货单换取已装船提单。

()15.票据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方为有效。

()16.提单上载明“货于4月8日全部装完”表示的是“已装船提单”的日期。()17.“PLS OFFER 600MT GROUND NUTS 2007CROP CIFC5 TOKYO DIRECT STEAMER INDICATING PYMT TERMS EARLIEST SHIPMENT”。

上述内容是贸易磋商中的发盘环节。

()18.一项发盘如表明是不可撤销的,则意味着发盘人无权撤销该发盘。

()19.按《UCP600》规定,银行授受7种运输单据,除非另有约定,一般银行不接受卖方提交的快递收据。

()20.如果信用证只规定最迟装运期,未列有效期,受益人应按双到期来操作。

()21.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所以,当第二受益人将可转让信用证再转让给第一受益人是不被允许的。

()22.信托收据实质上是银行向进口商提供资金融通的一种方式。

()23.我某公司按CIF条件出口某商品,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买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开来信用证,但约定的装运期已到,为了重合同和守信用,我方仍应按期发运货物。

()24.对欧盟纺织品出口专用产地证(EEC产地证)是由贸促会签发的。

()25.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时,必须向海关提交出口收汇核销单。

()26.采用信用证收汇方式时,空运提单最好作成 TO ORDER OF ISSUING BANK,以防收汇风险。

()27.在按装运港交货的贸易术语成交时,合同中规定检验地点应以“离岸品质、离岸重量”为宜。

()28.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包装时,“习惯包装”、“适合海运包装”等是常用 9 的、比较好的规定方法。

()29.班轮运费包括基本运费和附加费两部分。

()30.提单在法律上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在国际贸易中,提单可以通过背书进行转让,转让也就意味着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31.发盘人在其提出的订约建议中加注诸如“仅供参考”、“须以发盘人的最后确认为准”或其他类似的保留条件,这样的订约建议就不是发盘,而只是发盘的邀请。

()32.一张未记载付款日期的汇票,按惯例可理解为见票后21天付款。

()33.开证行、保兑行或其他指定银行都有一段合理时间审核单据,但不超过收到单据次日起的15个银行工作日。

()34.国际邮包运输具有国际多式联运和“门到门”运输的性质。

()35.签发国际多式联运提单的经营人,其责任只是对第一段运输负责。

()36.国际贸易惯例已得到各国公认,因此它对于买卖双方都具有普遍的法律约束力。

()

37.合同的书面形式包括销售合同、购货确认书、备忘录、订单等形式。

()38.信用证要求海运提单,货物运抵LATTAKIA PORT IN TRANSIT TO MAMASCUS.提单实际显示:PORT OF DISCHAGE:LATTAKINA,PLACE OF DELEVERY:DAMASCUS(SYRIA),因此,与信用证对海运提单的要求不符。

()39.开证申请书申明用MT700格式,则表明该信用证是信开信用证格式。

()40.信用证中关于保险条款,规定irrespective of percentage,则保险单中应有免赔率的条款。

()

四、计算题

1.我某贸易公司出口土特产品50箱,每箱体积41cm×33.5cm×29cm,每箱重44.50公斤。该商品计费标准为W/M;基本费率为每运费吨40美元,转船附加费为21%,港口附加费为20%,试计算运费为多少?

2.出口公司规定按发票金额110%投保,如发票金额是1500美元,投保金额是多少?又如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保险费率合计为0.8%,应付保险费是多少?

五、简答题

1.请简述出口业务程序。

2.何谓贸易术语,请简述其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3.简述信用证与买卖合同的关系。

4.商业承兑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有何异同?

7.国际外贸单证员考试 篇七

《外贸单证实务》是《国际贸易实务》、《外贸函电》等专业课程的延伸, 开设这门课程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掌握货物进出口环节单证填制规范, 熟悉国内、国际结算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专业应用型人才, 为后续课程《跟单实务》、《报关》的学习打下坚实的操作基础。

一、《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教学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 课堂内容陈旧, 与企业需求脱节。

市面上许多《外贸单证实务》教材都遵循这样一种教学模式:先进行概念讲解, 然后逐步列明每一种单据填制方法, 最后进行案例练习。这种传统教材虽然重视了理论知识的逻辑性与知识传授的循序渐进, 但是忽视了单据工作过程的连贯性。比如, 教材中的结算方式普遍按照汇款、托收、信用证独立讲解, 但在实际业务中, 我方出口多采用几种结算方式相结合。这种教学过程忽视了进出口业务的实际情况, 造成学生毕业后进入工作岗位面对不同结算方式下的单证缮制无从下手。

(二) 课堂教学以教师为主体, 忽视了学生参与。

教学过程仍采用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式”的教学模式, 教师在讲台上不停地讲, 学生在下面不停地记。这种封闭式教学往往是以教师为中心, 忽略师生间的互动。再者, 高职高专的学生普遍自控能力较差, “满堂灌”容易造成学生学习能动性降低, 打击学生的积极性, 使得课堂气氛沉闷。

(三) 课堂教学忽视双语教育, 学生普遍英语能力不强。

因为国际贸易所涉及的绝大部分单据都是英文填制, 比如信用证、原产地证书等, 所以对单证工作者的专业英语能力要求较高, 要求熟悉单证中的常见表达方式。但是在教学过程中, 教师不重视双语教学, 一方面是因为学生自身的英语能力较差, 另一方面课堂讲解时直接用教材中附带的中文翻译进行讲授。这样导致学生在实际操作时, 无法读懂信用证, 一遇到英文单据就头疼, 更不用说单据填制过程中的细微之处了。

二、《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教学改革的建议

(一) 建立以“工作任务为导向”的课程单元, 串联起整个单证工作流程。

改变传统的封闭式教学, 打破以章为单元的教材体系, 建立“以工作任务驱动为导向”的课程单元, 使国际单证工作更形象具体, 单证缮制规范与要求更明确。在教学过程中, 讲授与学生实际操作要相结合。单纯地讲解, 学生虽然对单据有了全面了解, 但缺乏实际动手操作的经验, 一旦要求独立完成单据缮制, 学生便无从下手或者收效甚微。如果完全让学生自主操作也有一定的缺陷, 对不同单据的概念、缮制规范往往不能很好把握, 容易出现一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能很好填制, 一旦换了一份信用证, 或单据中条款稍加改变, 就无法完整缮制的现象。所以两者要寻求一个平衡点, “以工作任务驱动为导向”的课程单元能够解决这个问题。每一个课程单元都对应着单证工作中的一步, 教师在讲授知识点之前, 要先向学生提出工作任务, 并提示思路引导学生查阅参考资料, 在课堂上通过小组讨论自己摸索完成单据缮制, 使原本抽象的教学内容能够形象地在学生脑海里留下深刻印象。然后教师针对小组讨论的结果结合工作任务, 并引入其他相关案例讲解知识点, 最后学生自己独立完成之前提出的工作任务, 自我总结。

(二) 应用多媒体、情景式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 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灵活多样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可以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提高教学的效果。采用多媒体教学, 不仅可以通过文字和图片, 而且可以通过短片使教学的内容更直观、具体。比如, 讲集装箱的装运程序, 如果仅仅只有流程图, 学生对于其中提到的堆场、设备交接单等无法形成形象的认识, 可是一旦插入图片, 或者影像资料, 整个流程就显得生动, 能收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情景式教学以导入企业真实案例为手段, 不局限于教材中的样本, 给出完整的案例背景资料, 提出相关要求, 让学生自行讨论分析, 就学生的分析作出相应指导。这样既让学生有实际操作的真实性, 有压力, 又有动力。

(三) 重视双语教学。

《外贸单证实务》是一门涉及面极为广泛的专业课程, 包括相关的国际惯例、银行业务及贸易等多个领域, 对学生的专业英语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所以在教学过程中要穿插双语教学, 但完全采用也不可取, 因为高职高专学生毕竟英语底子薄, 容易打击到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因此, 双语教学是一个逐步扩展的过程, 不能一概而论。

(四) 建立校外实训基地。

对《外贸单证实务》采用案例教学或情景式教学, 虽然培养了学生的观察和动手能力, 但毕竟是属于仿真式教学。真实的外贸单据因为不同国家的贸易习惯, 买卖商品的种类, 结汇方式的选择不同, 单据的缮制或多或少地都会出现细微点, 这些需要在校外实训基地, 比如进出口企业或银行等单位, 让学生通过实地操作来积累单证工作经验。

摘要:《外贸单证实务》课程作为国际贸易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的一门核心操作课程, 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本文结合用人单位的人才能力需求分析了实际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简要阐明了课程内容选取、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措施, 旨在使课程教学更符合社会的要求。

关键词:《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教学,问题,改革

参考文献

[1]任道纹.高校国际贸易专业教学模式改革初探[J]河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6.3, VOL6, (1) .

[2]王群飞.关于外贸单证课程实践教学的研究[J].教育与职业, 2005, (10) .

[3]王芳.外贸单证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J].科协论坛, 2007, (10)

8.国际外贸单证员考试 篇八

外贸单证“抬头”一词推究起来应该是由英文“title”音译兼意译而来,意为拥有特定权益的当事人。国际贸易中的结汇单证大多包含“抬头”这一举足轻重的栏目,但由于它在各种单证中扮演的角色差异较大,容易给外贸人员造成困惑。厘清外贸单证抬头的缮制方法和技巧,有助于单证人员正确制单,有利于业务人员规避贸易风险。

一、外贸单证“抬头”缮制解析

(一)商业发票抬头

商业发票是出口商向进口商开立的发货价目清单,是装运货物的总说明。它虽不是所有权凭证,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的主要单据,以及记账、报关纳税的凭证。在不使用汇票的情况下,发票代替汇票作为付款的依据。

商业发票抬头填写“购物人名称”。在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下,发票抬头一般为合同的买方。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根据UCP600第十八条,除非另有规定,商业发票必须以开证申请人为抬头。但是,如果信用证对发票有诸如此类的要求,如“The invoice must be in the name of xxx company”,则发票则必须缮制成“以XXX公司为抬头”,这种情况下开证申请人一般为中间商。此外,如信用证为转让信用证,第二受益人在缮制发票时,可将发票抬头开立成第一受益人(通常为中间商)。

(二)商业汇票抬头(Payee)

在信用证和托收方式下,出口商一般需要缮制商业汇票,然后通过银行收取货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的抬头为收款人(Payee),又称受款人,是出票人指定的接受票款的当事人。汇票的抬头人通常有三种:(1)指示性抬头:PAY TO THE ORDER OF XXX(付给XXX的指定人)。这类汇票可以经过背书转让。(2)记名抬头或限制性抬头:PAY TO xxx ONLY(仅付给 XXX)或“PAY TO XXX ONLY,NOT TRANSFERABLE”(限付给XXX,不许转让)。这种汇票不能通过背书加以转让。(3)持票人抬头或来人式抬头:PAY TO BEARER(付给持票人)。这种汇票可以仅凭交付汇票本身即可进行转让,而无须持票人背书。

外贸实务中以指示性汇票抬头使用最为广泛。出口商作为出票人,可以在汇票收款人一栏填写“PAY TO THE ORDER OF XXX BANK”;也可以自行担当收款人,将汇票抬头填作“PAY TO THE ORDER OF OURSELVES”,然后进行背书,如记名背书“PAY TO THEORDER OFXXX BANK”,将汇票转让给银行,让其代为收款。此类银行一般为出口商的交单行或信用证的指定银行,例如,在议付信用证项下为议付行,在托收项下为托收行。

(三)提单抬头(Consignee)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的抬头为收货人(consignee),这一栏目决定了货物所有权的归属。提单抬头分为三类:

1.指示性抬头:此类提单可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有两种类型:一是不记名指示:TO ORDER(凭指示或空白抬头),需由托运人背书转让提单。二是记名指示:TO ORDER OF XXX(凭XXX指示),其常见的又有三种表达方式:(1)凭托运人指示(TO ORDER OF SHIPPER),提单由托运人背书加以转让;(2)凭银行指示(TO ORDER OF XXX BANK),提单可由银行背书转让;(3)凭收货人指示 (TO ORDER OF XXX COMPANY),收货人取得提单后可自行提货,也可以背书转让。

2.记名式抬头:CONSIGNED TO XXX(为收货人),提单只能由该收货人提货,不能转让。记名提单的收货人通常为买方。

3.来人式抬头:TO BEARER(给持有人),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任何持有提单的人都可以要求提货,风险较大,国际贸易中很少使用。

实务操作中提单抬头以不记名指示、凭托运人指示最为常见,一般由托运人空白背书。如采用信用证结算,凭银行指示抬头也比较多见,有利于银行控制货权。

(四)保险单抬头(Insured)

保险单据是保险公司向投保人出具的承保证明,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被保险人凭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和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依据。

保险单的抬头为被保险人(Insured),在享有保险利益的前提下,拥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索赔权利。ISBP681第180条规定:“保险单据应开立成或背书成使保险单据项下的索赔权利在放单之时或之前得以转让。”保险单抬头可分为三种:

1.记名式抬头:主要包括(1)卖方(或信用证受益人)记名抬头,并由卖方背书转让保单;(2)买方(或信用证申请人)记名抬头,并在需要时由买方背书转让保单。

2.指示性抬头:指示有两种,包括(1)记名指示:TO ORDER OF XXX(凭XXX指示),例如,TO ORDER OF XXX BANK,该银行通常为开证行,保单可由其背书转让;(2)不记名指示,即 TO ORDER(凭指示或空白抬头),保单由卖方或信用证项下受益人背书转让。

3.来人式抬头:TO BEARER(给持有人),保单仅凭交付无需背书。在汇付和托收项下,如买方无特殊要求,保险单一般做成卖方记名抬头并且空白背书。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应按照信用证规定的形式缮制抬头;如信用证未对保单抬头作任何规定,或要求保单空白背书(endorsed in blank),或要求保单开立成可流通形式(in negotiable form),则均可做成受益人记名抬头并空白背书,这样有利于受益人掌握索赔权。

(五)原产地证书抬头(Consignee)

原产地证书分为三类:一般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GSP FORM A),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例如: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P,等等)。

原产地证书的抬头为收货人(Consignee),该当事人可以在进口清关时凭产地证享受以下权益,即货物按最惠国税率征收关税,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正确缮制原产地证书、用好优惠政策,是外贸企业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根据ISBP681第184条,原产地证书抬头可以按以下几个原则缮制:其一,原产地证书抬头不得与提单抬头相矛盾。其二,如果提单抬头开立成“TO ORDER”,“TO ORDER OF SHIPPER”,“TO ORDER OF THEISSUINGBANK”或者“CONSIGNED TO THE ISSUING BANK”,则原产地证书抬头可以显示为:信用证的申请人或信用证中具名的另外一人(通常为提单上的被通知人,即NOTIFY PARTY)。其三,如果信用证已经转让,那么以第一受益人作为原产地证书抬头也可接受。

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下,原产地证书抬头一般为买方或提单上的被通知人。

二、合理选用单证“抬头”以防范风险

(一)优先选用“付给受益人的指定人”为汇票抬头

对于出口商(信用证的受益人)而言,信用证不仅仅是结算工具,同时还可以作为融资工具,使其在开证行付款之前获得资金融通。通常在单证相符的情况下,融资行能够从开证行得到偿付。但在出现信用证欺诈的情况下,开证行可以止付,除非融资行是汇票的正当持票人,开证行将因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追索而不得不付款。所以,为受益人提供融资的议付行、承兑行、保兑行、贴现行等,如果想要保障自己在信用证交易中,尤其是在信用证欺诈情况下的合法权益,必须取得正当持票人的地位。

根据英国、新加坡等国家的法律规定,正当持票人必须是票据的受让人,而票据的转让需要经过背书和交付才能实现。因此,采用信用证结算时,出口商应当优先选用“付给受益人的指定人”为汇票抬头,然后由受益人背书转让给交单行或信用证的指定银行,赋予该银行以正当持票人的地位,使其得到票据法律的保护,愿意担当融资行而为受益人办理融资;如果直接把汇票抬头做成交单行或指定银行,将使该银行失去正当持票人的地位,很有可能怕承担风险而放弃融资。

(二)酌情选用指示性提单抬头,慎用记名抬头

在买方付款赎单之前,指示性提单抬头有利于卖方保留对货物的处分权,万一买方拒付,可通过控制提单而掌控货物,避免出现钱货两空的局面;而且,指示提单可以通过背书加以转让,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便于转卖货物。因此,卖方一般应酌情选用指示性提单抬头。其中,以不记名指示(空白抬头)或凭托运人指示对卖方最为有利,便于其掌握货权和转售货物;而凭开证行指示抬头在以信用证结算的业务中使用较多,提单需经开证行背书才能转让,有利于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前控制货权;凭收货人指示抬头则对卖方不利,如买方不愿付款,还需请收货人对提单背书才能转卖货物,容易陷入被动局面,最好不要使用。

至于记名式提单抬头,则应当尽量避免选用。因为记名提单只能由记名收货人提货,万一买方拒绝付款赎单,卖方将难以转卖货物。而且,有些国家(如美国)的法律规定,只要托运人未有相反要求,承运人可以无需正本提单而将货物交付给提单注明的收货人,这样不利于卖方在收到货款前控制货权。如武汉海事法院审理的江苏轻工诉江苏环球及美国博联公司无正本提单放货案,以及万宝集团广州菲达电器厂诉美国总统轮船公司无正本提单放货案,其提单均约定适用美国法律,承运人都在未收回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将货物放给了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导致托运人未能收回货款而起诉,但两个案件中的法院均驳回了托运人要求承运人承担货款损失的诉讼请求。

鉴于记名提单作为所有权凭证的不确定性,在出口业务中应避免使用,除非已经预先取得货款。如不得已而使用时,应该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风险而采取防范措施,比如在托运过程中通过书面形式要求承运人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并保留证据,一旦出现无单放货可凭之追究承运人的责任。

(三)争取使用卖方记名式保单抬头

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承保范围内的损失,能够向保险公司行使索赔权的索赔人必须既是保险单的合法持有人,同时又对货物享有保险利益。

为了保障卖方的索赔权利,CIF贸易条件下保单争取开立成卖方记名抬头,并在交单前背书转让给买方。这样,如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出险,因卖方为被保险人并享有保险利益,可由卖方索赔;如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出险,买方因保单背书而成为合法持有人,并且享有保险利益,可由买方索赔。但在实际业务中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出险,而原本应该在付款赎单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买方却拒绝付款,那么卖方能否凭保险单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呢?

2002年某进出口公司诉中国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案中,价格条款为CIF美国波士顿,被保险人为卖方,由于装船时货物从集装箱内掉落到甲板上发生全损,美国买方拒绝付款赎单,而保单已经背书转让。法院认为,由于买方拒绝接收货物,货物的风险由买方又转移至卖方,所以保险利益也回转至卖方,而已由卖方背书转让的保单应视为未有效转让,故卖方对此票货物享有诉权,因此,法院判决被告承担原告(卖方)货物灭失的赔偿责任。

(四)原产地证书抬头不得与提单抬头相矛盾

为了在进口清关时享受最惠国税率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有些进口商要求卖方出具原产地证书。为方便客户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及享受优惠待遇,原产地证书的抬头不得与提单抬头相矛盾。

如提单开立成收货人记名抬头或凭收货人指示抬头,则产地证抬头显示为该收货人;如提单开立成其他种类的指示性抬头,则产地证抬头可做成买方(或信用证申请人)或提单上的被通知人。

总之,为了外贸业务的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自身权益,业务人员应谨慎选择单证抬头,而单证人员则应根据信用证条款及业务人员的要求正确缮制单证,从而防范贸易风险。▲

[1]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S].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

[2]国际标准银行实务(2007年修订本)[S].国际商会第681号出版物.

[3]陈岩,于永达.解析贸易术语[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9.外贸英语口语申请外贸单证认证 篇九

一、申请单位应进口商要求需要进行外贸单证认证时,可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大同市支会/中国国际商会大同商会申请办理。

二、提交认证的外贸单证应是信用证等所规定,并用于通关结汇的。

三、单证认证的类别:

1、商业发票及形式发票(发票需加盖备案章,发票抬头与印章一致,必须有发票金额等);

2、提单(签发提单的船公司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有关文件在签证机构备案,外国船公司在我国的办事处签发的提单不予认证);

3、商品数量及重量证明;

4、各类运输证明及单据,包括:船公司证明、船籍证明、船龄证明、运费发票等;

5、装箱单;

6、价格单;

7、检验证书(外国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如SG5、中国商检公司出具的检验证如0MIC直接用于出口通关结汇的);

8、品质证书(商检公司签发的检验证书,出口方、供货方或生产厂家出具的检验证、品质证、健康证、分析证等所涉及的非法检产品);

9、屠宰证书;

10、保险单(签发保险单的公司必须提供工营业执照及有关文件证明在签发证机构案);

11、其他用于通关结汇的单据和单让。

四、由同口方、供货方或生产厂家出具的检验证、品质证、健康证、分析让等所涉及的产品应是非法检产品。同时提供L/C、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为申请认证依据。

五、出口企业或货方出具的证明其产品到国内或国际标准的证明,药品或食口卫生证明,须提供专门机构出具的佐证后方可认证。非直接用于出口通关结汇的,应一律申请涉外经贸文件证明书。

六、提交需认证的各类单证一律用打字机缮制,手写无效。并要求做到清洁、完整、有效、凡修改处要盖申请单位校对章(每份单证使用校正章不得超过三处),提交时应注明各外贸单证需认证的份数。

七、认证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八、所有外贸单证认证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10.外贸单证结业论文 篇十

课程论文

目浅析海运提单的风险和防范措施

程 外

证 专

业 物

管 理

学生姓名李建

20132347908

任课教师邹文燕

二O一六 年 四 月 三十 日

浅析海运提单的风险和防范措施

李建 20132347908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物流管理 南京 210044

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尤其是班轮运输中使用的一种重要的单证。但是由于提单本身的性质以及海运提单的管理制度的原因,海运提单还存在许多的不足,而这些不足将会导致国际货物贸易产生风险,阻碍着贸易经济的进行,特别是最近几年来,国际上利用海运提单进行诈骗的行为是越来越频繁,严重影响了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为此,本文通过对海运提单中存在的种类风险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关键词:海运提单;风险;防范措施

1、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1.1海运提单性质

海运提单,简称提单(BilloL0ading,B/L),是承运人(或其代理)应托运人的要求,在收到货物归其掌管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单据。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以及中国《海商法》第71条都对提单下过定义,即,提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单证。

1.2海运提单作用

1.2.1物权凭证

“收货人或者提单的合法持有者有权凭其提单向承运人提货,也可以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前办理转让手续或者凭提单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通俗讲,是谁控制了提单,谁就拥有了这批货物的所有权。提单的物权凭证的特 性时的国际贸易成为了一种单证买卖,货物的流转与提单的流转分离,对于国际贸易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1.2.2 货物收据

签发提单就表示提单所记载的货物承运人已经接管。根据《海商法》第 71 条:“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均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承运人再受 到托运人交付的货物时,应向托运人出具收据,表明承运人已经收到托运人交付的货物或已经将货物装船。该收据的作用还体现在提单所示是承运人收到货物时 的货物状况,如数量等,还有是否是清洁提单。”根据《海牙规则》第 3 条 4 款:“托运人持有的提单,应当作为承运人依据其上面记载事项所述收到该提单中所载货物的初步证据。”

1.2.3运输契约证明

表示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立运输协议的证明文件,是双方处理运输中双方 权利和义务问题的主要依据。根据《海商法》第72 条,在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提单仅是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明,而非运输合同本身,但是由于海运提单是可以流通的,对于善意第三人,提单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仅仅是依据提单记载的有关规定确定。

2、海运提单的主要风险 2.1无提单放货

无提单放货,又叫无正本提单放货,是指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承担者把其承运的货物交给未持有正本提单的收货人。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无正本提单的收货人,将损害卖方或银行对于货物享有的合法权利,不但违反运输合同中应有的交货义务,同时也构成侵权,属于违法行为。其责任承担的总原则是:承运人对无提单放货承担全部责任,只要没有免责事由,应负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论主观上有无过错。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仍不断出现利用无提单放货进行欺诈的行为。

2.1.1 进口商与船公司(承运人)联合欺诈,无提单放货

在以FOB价格条款成交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通常都是由买方来指定船公司(承运人),并指示卖方将买卖合同项下的货物交付给该指定承运人在国内的代理,在航运实践中这种业务被称为“指定货”。这种做法源于买卖双方的约定,本来无可厚非,但近期却频频发生国外不法买方利用指定船公司(承运人)的机会实施欺诈,造成我国出口商蒙受重大损失的案件。这种海运欺诈的基本模式为:国外买方在贸易合同中利用FOB术语与其指定的船公司(承运人)串通,通过无提单放货的形式骗取国内卖方货物。通常导致的结果是:国内卖方货、款两空,国外买方和船公司(承运人)事发后“销声匿迹”或根本没有赔偿能力。进一步讲,即使其有赔偿能力,国内卖方到遥远的国外花费数目不菲的诉讼费和律师费去打一场跨国诉讼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2.1.2凭担保无单放货

在实际业务中,特别是近洋运输中,如与日本、韩国、香港及东南亚等近洋地区的贸易中,常常会发生货物先于运输单据到达的情况。由于收货人手头没有正本提单,无法及时提货转卖或销售,会产生货物压仓滞港费用、品质变化、市场价格波动等一系列问题。碰到这种情况,习惯上都是通过担保提货的方式予以解决的。即由收货人向船公司提供一份经银行会签的书面保函,要求在没有物权凭证的情况下先提货,日后补交提单。但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非正本提单持有人,其一有可能造成错误交货构成对提单持有人的侵权,在无提单放货过程中,提取货物的不一定是买卖合同的买方,有可能被冒领,提货人往往不易查明,也有船方偷货的可能。其二,可能会发生由于进口商资信不佳,骗取银行信任提取货物后携款私逃。

2.2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将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时间的提单,以

便符合信用证对于装船时间的规定,便于在该信用证下的结汇顺利进行。预借提单又称无货提单,是指信用证规定装运日期和议付日期已经到了,货物因为某些原因未能及时装船,但是已被承运人接管,或已经开始装运但是没有装运完毕,托运人出示保函,要求承运人签发已装船提单。”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有关国家的法律实践,倒签和预借提单实际上是一种欺诈行为,是违法行为,倒签提单违反了卖方按时交货的义务,买方有权提出索赔。而关于预借提单,一旦发生纠纷卖方需要承担与预借行为有关的一切后果和所带来的一切损失。作为非法签发的单证,不仅是提单的个别条款无效,而是使提单作为一个贸易单证使其失去了原有的法律效力,而当事人的争议性质也从合同纠纷变成了侵权纠纷。

这里有一个案例可以说明:美国威克特贸易公司诉中国丰和贸易公司和宏盛海上运输公司案。1991年7月,中国丰和贸易公司与美国威克特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一项出口货物的合同,合同中,双方约定货物的装船日期为1991 年11 月,以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合同签订后,中国丰和贸易公司委托我国宏盛海上运输公司运送货物到目的港美国纽约。

但是,由于丰和贸易公司没有能够很好地组织货源,直到1992 年2 月才将货物全部备妥,于1992 年2 月15 日装船。中国丰和贸易公司为了能够如期结汇取得货款,要求宏盛海上运输公司按1991 年11 月的日期签发提单,并凭借提单和其他单据向银行办理了议付手续,收清了全部货款。但是,当货物运抵纽约港时,美国收货人威克特贸易有限公司对装船日期发生了怀疑,威克特公司遂要求查阅航海日志,运输公司的船方被迫交出航海日表。威克特公司在审查航海日志之后,发现了该批货物真正的装船日期是 1992 年 2 月 15 日,比合同约定的装船日期要迟延达三个多月,于是,威克特公司向当地法院起诉,控告我国丰和贸易公司和宏盛海上运输公司串谋伪造提单,进行欺诈,即违背了双方合同约定,也违反法律规定,要求法院扣留该宏盛运输公司的运货船只。

在实践中有许多交货人未能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交付运输,(正如 本案中的丰和贸易公司),为使该提单能够符合信用汪规定而付货人可以顺利结 汇,交货人往往要求承运人倒签提单,即实际装运日期比提单签发日期晚。倒签提单行为是伪造单据的行为,属于托运人和轮船公司合谋以欺骗收货人的欺诈行 为。收货人一旦有证据证明提单的装船日期是伪造的,就有权拒绝接受单据和拒收货物。收贷方不仅可以追究卖方(托运方)的法律责任,而又还可以追究轮船公司的责任。

2.3 HOUSE 提单

货运提单(HOUSE B/L)是指由货运代理人签发的提单。在法律上和结算上,与海运提单(船东提单MASTER B/L)没有区别。HOUSE提单的出现,一方面顺应了航运业发展的现状;但另一方面,却在某种程度上麻痹了出口商。在以FOB价格条款成交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常常出现进口商与契约承运人(一般情况下,签发自己提单的货运代理人,通常称为“契约承运人”,或称“无船承运人”)使用契约承运人自己签发的HOUSE提单联合诈骗。这类案件的共同点是:外国进口商通过在贸易合同中签订FOB价格条款,掌握租船、订舱权,然后指定境外货代(契约承运人)安排运输,再由境外货代委托一家国内货代具体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出运货物,并由境外货代作为契约承运人签发House提单给托运人即国内出口商作为提取货款的凭证,而国内货代实际托运所得海运提单(船东提单)交给境外货代。外国进口商通过境外货代凭实际承运人的海运提单(船东提单)在国外提货,而不对出口商进行付款赎单,进口商持有HOUSE提单却收不到货款。案发后,国内出口商往往找不到契约承运人或该契约承运人根本不来国内应诉。而实际承运人由于已经收回了自己的海运提单,法院不会判其承担责任。

2.4 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

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是一种在大副已将货物的外表状况批注于收货单上的情况下,托运空头提单是指提单表面记载严格符合信用证,但与货物的实际状况严重不符甚至可能根本没有货。在信用证业务中,只要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即凭单付款,而不审查单据的来源及其真实性。一些不法商人就是利用信用证“单据交易、严格相符”的特点进行诈骗。使用空头提单,并注明是“清洁的”、“已装船的”、“装船期早于合同的交货期”即可。而承运人只有检查货物表面状况的权利和义务,无权随意开封检查,所以承运人无法知道其中货物的真实情况。此外,在一套结汇单据中的其他两项基本单据:卖方发票和保险单均极容易伪造,发票由卖方签发,保险公司在签发保险单时也只依据是否交纳保费,并不查验将来是否有货装上船。所以,只要货物表面状况良好,卖方就可得到清洁提单,会同其他单据一起先向银行结汇,待收到款后便溜之天天,而开证申请人既付了款但又收不到或收不足货而只能望单兴叹。

根据海运提单的性质,绝大多数出口企业都认为凡海运提单均代表货权,属于物权凭证,只要掌握了提单,就掌握了货物所有权。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是极其错误的。海运提单根据收货人抬头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名提单(Straight B/L)、不记名提单(Bearer B/L)和指示提单(0rder B/L)三种。其中,记名提单又称为直交式提单,是不可转让的海运单据,按照有些国家如美国的惯例,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正本提单,而只需提交身份证明,证明自己确系收货人,承运人即可放货。因此,记名提单已不能作为物权凭证,而仅仅是一份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的证明。此外,记名提单限制了收货人为指定的某人(一般为进口方),使出口方失去对货权的控制。如果盲目采用记名提单及对出口商不利的支付方式(如托收),可以使进口商得以既不付款赎单,而同时又领取了货物,导致出口商财货两空。

了不影响向银行结汇货款,而向承运人提交一份以承担因签发清洁提单而发生的一切责任为内容的保函,要求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不将收货单上的大副批注内容转移到提单上,而由承运人签发不带有任何批注的提单,使托运人能以清洁提单向银行顺利结汇的变通做法。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是商业习惯允许的变通做法。商业习惯允许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的原因,不仅在于使托运人能以清洁提单顺利地结汇,而且也是为了使货运程序能顺利进行。但是,根据保函签发提单,毕竟违反单证的表示不得虚假的原则。承托人根据保函签发清洁提单,难免不被认为是与托运人共谋的欺诈行为。而且在许多国家,根据法律都有使保函无效的危险。所以,接受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对承运人是有一定风险的。因此,承运人对托运人提出的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的要求须特别审慎。

人为了不影响向银行结汇货款,而向承运人提交一份以承担因签发清洁提单而发生的一切责任为内容的保函,要求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不将收货单上的大副批注内容转移到提单上,而由承运人签发不带有任何批注的提单,使托运人能以清洁提单向银行顺利结汇的变通做法。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是商业习惯允许的变通做法。商业习惯允许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的原因,不仅在于使托运人能以清洁提单顺利地结汇,而且也是为了使货运程序能顺利进行。

但是,根据保函签发提单,毕竟违反单证的表示不得虚假的原则。承托人根据保函签发清洁提单,难免不被认为是与托运人共谋的欺诈行为。而且在许多国家,根据法律都有使保函无效的危险。所以,接受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对承运人是有一定风险的。因此,承运人对托运人提出的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的要求须特别审慎。

2.5 记名提单

根据海运提单的性质,绝大多数出口企业都认为凡海运提单均代表货权,属于物权凭证,只要掌握了提单,就掌握了货物所有权。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是极其错误的。海运提单根据收货人抬头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名提单(Straight B/L)、不记名提单(Bearer B/L)和指示提单(0rder B/L)三种。其中,记名提单又称为直交式提单,是不可转让的海运单据,按照有些国家如美国的惯例,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正本提单,而只需提交身份证明,证明自己确系收货人,承运人即可放货。因此,记名提单已不能作为物权凭证,而仅仅是一份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的证明。此外,记名提单限制了收货人为指定的某人(一般为进口方),使出口方失去对货权的控制。如果盲目采用记名提单及对出口商不利的支付方式(如托收),可以使进口商得以既不付款赎单,而同时又领取了货物,导致出口商财货两空。

2.6口头提单

空头提单是指提单表面记载严格符合信用证,但与货物的实际状况严重不符甚至可能根本没有货。在信用证业务中,只要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即凭单付款,而不审查单据的来源及其真实性。一些不法商人就是利用信用证“单据交易、严格相符”的特点进行诈骗。使用空头提单,并注明是“清洁的”、“已装船的”、“装船期早于合同的交货期”即可。而承运人只有检查货物表面状况的权利和义务,无权随意开封检查,所以承运人无法知道其中货物的真实情况。此外,在一套结汇单据中的其他两项基本单据:卖方发票和保险单均极容易伪造,发票由卖方签发,保险公司在签发保险单时也只依据是否交纳保费,并不查验将来是否有货装上船。所以,只要货物表面状况良好,卖方就可得到清洁提单,会同其他单据一起先向银行结汇,待收到款后便溜之天天,而开证申请人既付了款但又收不到或收不足货而只能望单兴叹。

3、海运提单存在的风险及原因 3.1 样式简单,易于伪造

海运提单的作用中可以看出,他它的可流通性和物权凭证的特性对一些不法商人具有极大地

诱惑,而且提单的样式比较简单单一,易于伪造。一些不法的商人通过伪造提单来获取暴利,这种做法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也是违法的,这是一种偷盗他人财物的行为。提单样式简单也给这种不法商人提供了便利,因此存在了极大地风险。

3.2 业务员素质低,管理不严

在一些公司中业务人员的素质不高,思想也比较松懈,管理制度不严格执行,存在着严重的管理漏洞,业务员也缺乏明辨真伪提单的能力。例如一些公司的员工极其不负责任,他们只看提单,而不去深究提单的来源如何,是否是通过正常合法的途径而来。这是业务素质差带来的风险。

3.3 国际货代体系缺少严密制约

国际货运代理体系缺少严密的检测制约措施,还存在着一些缺陷。虽然在 1926 年成立了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但是由于在申请加入联合会的程序上比较繁琐,世界上也有很多国家没有申请加入,而且一个组织的成立,一种制度的建立都需要不断地完善,由于各国对于海运条例的规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必定会存在着纠纷,这也会给海运提单的运用带来一定的风险。

4、海运提单风险的防范措施 4.1 选择资信好的交易伙伴

在国际贸易交往中,对客户的资信情况全面了解是保障业务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若由于对交易伙伴的资信情况没有进行很好的调查和了解,仅凭熟人介绍或贪小便宜与之成交, 则往往容易出事,所谓资信情况好, 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资产情况好, 有相当可观的资产, 且经营状况好,有履约能力;二是能在诚实信誉的原则上履约,不会随意撕毁契约。面对经济的迅速发展,在外贸出口业务中, 海上运输是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 海运提单在其中就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所以我们一定要重视海运提单的使用,要杜绝和从严掌握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严格控制海运提单的签署,选择资信好的交易伙伴,选择可靠的船公司运载货物, 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减少因海运提单导致的风险。

4.2 从严掌握倒签提单、预借提单、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

倒签提单、预借提单、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均是托运人与承运人在合谋之下进行的, 因此这三种虚假行为的后果, 双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当事人应从严掌握, 积极预防。

对于买方, 应充分预见货物装船的时间, 在信用证中规定的货物最后装船时间应宽裕, 以保证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装船。目前我国港口拥挤, 船期不准时客观情况, 出口公司在签约、订舱、交货时需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一旦发现货物延期装船不可避免, 宁愿与买方协商修改信用证条款以修改最迟装运日期;或者改变付款方式, 如将信用证付款改为银行托收付款。假如协商不成, 卖方最好选择放弃, 即解除合同。若因此涉诉, 买方追究卖方的责任, 法院亦会考虑买方不同意修改信用证或改变付款方式以减少损失的因素, 即双方均有 6

过错, 由双方承担责任。如果卖方不愿意放弃,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 仍然装船交货, 则因此单证不符, 银行拒绝结汇, 卖方将收不到货款。对于表面状况不良, 最合适的方法是及时调换货物, 如时间不够, 可以与收货人协商延展装运期。

对于承运人, 即使在卖方出具保函的情况下要求开立清洁提单或倒签提单、预借提单, 也应当毫不犹豫地拒绝。因为倒签提单、预借提单或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属于欺诈行为, 担保人为欺诈出具的担保将被视为无效, 法院往往以无效保函而驳回承运人的诉讼请求, 承运人的利益将难以保障。

4.3 分情况谨慎使用记名提单

随着记名提单诈骗案的增多,记名提单在国内外做法不一致已经为大家所知,因此不必完全禁止使用记名提单,而是在对美国、多米尼加共和国等国家进行进出口贸易时,分情况谨慎使用。

4.3.1放单前电汇(前T/T)

本来作为一种先付款、后交货的方式,前T/T对于出口商的收款是完全没有风险的,不论采取记名提单的方式甚至电放货物都是可以的。但实际操作中有些出口商会应进口商的要求采取先发运货物并将提单副本传真给对方,在收到T/T付款后再将正本提单寄出的做法。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记名提单,仍可能出现出口方不付款而凭提单副本提走货物的情况。所以,在未确定对方已付款前,仍应避免签发记名提单。如进口方要求,可以采取的变通办法是先以非记名提单的方式排载,在收到付款后,再要求承运人签发为记名提单。否则,也有可能出现前TIT名存实亡、丧失收款保障的情况。

4.3.2通过D/P收汇时,对方要单求以记名提单进行托收

这种情况应坚决拒绝。因为首先通过D/P方式收款银行只是代为托收并代为保管提单,并不承担付款责任。既然双方选择通过D/P方式,以非记名提单进行托收应是必然的选择。作D/P时主动权在出口方,应坚持只以凭指示提单(空白提单因是对任何提单持有人放货,对于进出口双方安全性都较差所以目前已少用)托收。否则,将可能丧失控制物权的机会。

4.3.3 信用证要求记名提单交单

由于信用证付款方式的特点是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并以“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作为付款的绝对条件,因此许多出口商往往对于信用证项下记名提单的风险防范不够。实践中,经常有出口商因为单据有不符点被拒付,银行退单后却发现货物已被领走。为了防范这种情况,最好的选择当然是尽可能避免接受要求记名提单的信用证,要求开证人将记名提单改为凭指示的提单。因为后者既可以确保出口商和银行通过提单控制物权,而对于进口商提货又是没有影响的。进口商如果坚持要记名提单,其动机反而是值得怀疑的。如出口商为了拓展业务的需要不得不接受以记名提单交单,应首先通过有关渠道(如国内银行及国内外的业务关系)对开证行的资信情况进行查证,因为通过提单来控制物权对开证行是同样重要的。资信良好的开证行在接受要求记名提单的开证条件时,也必然要对开证申请人即进口商作较为审慎的核查,而且也不会动辄无理拒付。其次,出口商应十分仔细地做好单据,尽可能地避免

因“不符点”而被拒付的可能性。最后还要对对方所在国的法律作一定的了解,如美国法律规定记名提单的承运人可以无单放货是以“发货人未有相反要求”为前提,托运人在托运过程中应通过书面方式强调承运人要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并留下证据,一旦无单放货时可以追究承运人的责任,当然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

4.4谨慎使用FOB贸易术语,以防船公司无单放货

空头提单诈骗案的受骗对象大都是些第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原因是:(1)它们买货一味追求最低价,往往忽略了对于卖方的认识,乱签买卖合约,忽视对卖方的信用调查,就贸然开出信用证给没有“信用”的人。这样就很容易被骗子所利用,骗子当然可以轻易地出低价吸引它们,因为这几乎不用成本。(2)第三世界国家大都对国际贸易不太熟悉,往住只以国际商会规定的三种基本单证(即卖方发票Shippers Invoice、装船提单Shipped Bills 0f lading、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为议付条件,亦使骗子们有可乘之机。(3)信用证本身“纯单据”业务的性质为空头提单提供了可乘之机。

针对上述三点,受骗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信用证性质所形成的漏洞可以通过信用证的内容来加以克服。进口商作为开证申请人应在单信用证中拟定条款严格限制出口商行为,特别是严格规定单据的签署人、单据的填写内容来阻卖方欺诈。在规定的信用证议付条件时,除了要求提交发票、提单、保险单三种必须的基本单据之外,还须附加一些不容易被假冒的制造商品质证书和与之内容相符的官方出具的商品检验证书、出口原产地证书等。例如,在信用证中可规定卖方必须提供公证商行出具的装船证书,证实船舶已按提单上日期装载货物;也可规定卖方提供由国际上有名望的检验机构或当地商会组织签发的检验证书证实船舶装载的货物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如SGS证书(即瑞士通用鉴定公司提供的商品检验报告);要求签署提单的承运人或承运代理人为信誉卓著、管理良好的大型运输企业,这样可大大增加对买方权益的保障。

4.5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及时要求海事司法保护

寻求海事法院的保护时应注意:第一,发现外方有诈骗迹象时,及时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有时一旦国外不法商人的诈骗行为得逞,我方就无处寻觅行骗人,即便能够找到,他也不会轻易应诉,不会轻易执行判决。以伪造单据诈骗为例,如果行骗人伪造的全套单据(包括提单)完全符合信用证的要求,根据《UCP500》惯例,议付行即应履行付款义务。若赶在银行付款之前亦即诈骗方得到货款之前,及时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则可避免损失该货款;若在付款之后才向法院起诉,行骗商可能已逃之夭夭,法院作出判决也无法执行。第二,提出诉讼保全措施,这是使不法外商诈骗目的不能得逞的重要措施。申请诉讼保全后,海事法院及时对诈骗者所有或诈骗标的物实施扣押或冻结,确保日后对诈骗案件司法判决的实际进行。但是,如果提出的诉讼保全是冻结信用证项下的货款,则该请求必须在银行承兑之前提出,因为在远期信用证付款情况下,如果银行已承兑了汇票,则银行在信用证项下的责任就变成了汇票项下的无条件的付款义务,法院也就无权对该货款实施保全措施。

5、结论

海运提单的使用潜在着巨大的风险,这些风险严重干扰了国际贸易秩序,阻碍了国际经济贸易进一步发展,但是它在国际贸易中所占据的地位与作用也是成正比的。我们知道任何一项法律制度的存在都是一个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提单制度也不例外,所以在从事贸易过程中,所有的业务员都要认真对待,谨慎处理,严格把关,将风险防范于未然,做到事先积极预防,事中有效控制,事后理智化解,规范自己的业务操作,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确保国际贸易顺利的进行,进一步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

6、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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