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档案各项管理制度

2025-02-03

健康档案各项管理制度(10篇)

1.健康档案各项管理制度 篇一

**村村委会换届时档案移交制度

为了保证村民委员会工作连续性,依法维护村级经济及全体村民的权益,特制定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移交制度。

一、移交时间: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移交。

二、移交的内容为: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包括基建档案、设备档案)、婚姻档案、特殊门类载体档案(包括照片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

三、移交工作由镇人民政府主持。

四、档案移交手续

1.各门类档案移交时,均需填制一式两份案卷目录和移交登记簿,双方签定后各保留一份。

2.移交的各门类档案,必须符合标准。

3.移交时,必须连同档案检索工具(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等)一并移交。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由村党组织、镇党委政府给予批评教育,并督促其加以改正。

五、对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档案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档案保管制度

1、村级要有档案室和档案柜,档案实行统一集中管理。

2、档案管理做到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鼠、防虫、防光、防霉等工作。

3、对形成的档案要分类、编号、排列入柜。

4、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室内严禁吸烟,不许堆放杂物。

5、档案室应由专人管理,进出档案室应随手关门。

6、档案收进和借出要及时登记,账目要与实物档案相符。

7、档案人员变更,要严格交接手续。

档案保密制度

1、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和擅自抽取档案、资料。

2、凡是在本村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会议记录、干部考察材料均属保密范围。

3、凡查阅属于保密的文件或涉及个人的文件材料,须经村分管领导批准。

4、查阅利用者不得在翻阅与自己查阅内容无关的文件材料。

5、查阅利用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摘抄档案。

6、查阅涉及有关个人内容的档案材料,严禁传播扩散。

7、查阅利用者必须自觉保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岗位纪律。

2、钻研档案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3、保障本村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4、按规定时间,收集、整理和管理档案,做到分类准确、装订整齐、书写规范、编号准确。

5、及时上架排列,编制检索工具。

6、做好保卫、保密和“八防”工作,杜绝档案资料丢失、损坏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7、档案人员因调整工作岗位,应办理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单。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村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判定档案的存毁。

2、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可以进行销毁。

3、档案鉴定工作应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和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销毁。

4、档案鉴定小组成员应根据本村的《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审查、鉴定,销毁。

5、销毁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形成鉴定报告,编制销毁清册,并报村委会领导批准,方能销毁。

6、销毁时注意保密,指定专人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档案利用制度

1、查档前必须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

2、档案一般不能借出档案室,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档案室,需经村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

3、凡查阅村党组(支部)、村委会的会议记录,必须经村党组(支部)书记、村主任批准。

4、查阅利用档案时,不许加减字,改变文件内容,更不得拆卷、抽页、涂画、撕扯。

5、本村档案室一般不对外提供利用。确因工作需要,查阅利用人必须出具单位介绍信,说明查阅目的、内容、经村委会主任或分管领导同意、批准,方能提供利用。

2.健康档案各项管理制度 篇二

珙林发„2008‟6号

珙 县 林 业 局

关于印发档案管理各项制度的通知

林业局下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建设,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水平,根据•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和完善了档案管理各项制度。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主管领导档案工作职责

2、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3、档案收集归档制度

4、档案整理制度

5、档案保管制度

6、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7、档案统计移交制度

8、档案利用制度

9、重大活动档案登记收集制度

10、资料收集制度

11、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制度

12、档案保密制度

二○○八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档案 制度 通知

抄送:珙县档案局。2008年10月10日印发

(共印3份)附件一

主管领导档案工作职责

一、组织•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把档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定期主持召开工作会议,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人、财、物等实际问题。

三、布置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任务,提出“收、管、用”要求,并组织监督、检查。

四、协调档案室与其他科室及本系统所属单位的关系。

五、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系统档案人员的培训工作、业务考核,落实奖惩。附件二

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档案工作有关标准、规范。

二、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有效利用。

三、对所属单位和系统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具体负责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归档前的监督、指导工作以及归档检查验收和归档后的统一编目工作,促进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编目与检索、编辑与研究、保管以及提供利用等项业务建设。

四、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高温、防有害生物、防有害气体、防光等八防工作。

五、学习和掌握档案业务知识和专业技术,不断更新观念,积极应用档案管理新技术、新方法。

附件三

档案收集归档制度

一、收集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均属收集归档范围。任何个人不得对其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据为己有。

二、案卷质量要求

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和,便于保管和利用。文书、科技、会计、音像、电子以及专业等门类档案的案卷质量符合相应标准。

三、收集归档时间

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采用随时收集和集中收集等有效方法,确保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有序排列,分类存放,便于日常查找利用。

党务、行政管理文件于次年6月底以前整理归档; 科技文件在科技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3个月内整理归档; 会计文件由会计机构整理立卷,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1年,次年3月底以前归档;

音像文件在相关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3个月内整理归档; 电子文件实时进行逻辑归档,并对应于纸质文件的归档时间进行物理归档;

重大活动形成的文件在该项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3个月内整理归档;

专业文件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时间整理归档(如无规定,则自行确定归档时间,且确定的归档时间不得超过2年)。附件四

档案整理制度

一、档案整理原则

档案整理工作应坚持尊重和维护档案的本质特性,保持档案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充分尊重和利用原有基础,便于保管和利用的原则。

二、档案整理环节

档案整理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档案人员负责对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进行归档前的监督、指导工作以及归档检查验收和归档后的统一编目工作。

党务、行政管理纸质文件由办公室整理归档;会计文件由会计科整理归档;科技文件、音像文件、电子文件、重大活动形成的文件、专业文件由相关科室整理归档。

三、档案分类排列

(一)文书档案采用“保管期限—”的分类法;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按照相应的办法和标准、规范,综合运用“保管期限”、“”、“机构(问题)”、“工程项目”等分类方法进行分类。

(二)不同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分别排列;同一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按分类方案进行排列。

四、档案整理依据

文书、科技、会计、音像、电子以及专业等门类档案的整理分别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 法‣、•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四川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整理归档。

专业文件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方法整理归档。

五、档案基本编目

(一)案卷封面项目“全宗名称”、“类目名称”、“案卷题名”、“时间”、“保管期限”、“件、页数”、“档号”等填写齐全。

(二)案卷脊背项目“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等填写齐全。

(三)档案盒封面和盒脊“全宗名称”、“全宗号”、“”、“保管期限”、“起止件号(室)”、“盒号”等填写齐全。

(四)以卷为单位的纸质文书档案采用“全宗号—案卷目录号—案卷号—件、页(张)号”的结构编制档号;以件为单位的纸质文书档案采用“全宗号——保管期限—件号”的结构编制档号;科技档案采用“类别号—项目号—案卷号—件、页(张)号”的结构编制档号。会计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材料等按照相关规定编制档号。

(五)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填写齐全完整、规范;机读目录符合•文书档案著录细则与机读目录数据交换格式‣等的规定。

附件五

档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执行“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工作基本原则。

二、档案人员应科学管理档案,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三、档案库房和档案柜架适宜档案的安全保管保护,配备“八防”设备并按照规定正确维护和使用。

四、按照规范对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排列入柜。档案柜架排放整齐,编制•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和其他指引标记。

五、节假日和重大事件发生等前后必须对档案库房进行防火、防盗和防有害生物等“八防”安全检查并作好各项检查记录;坚持每周4次以上的库房温度、湿度测记,并对不在14℃—24℃温度、45%—60%相对湿度范围的库房温湿度进行调控;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努力做到一尘不染。

六、档案库房内严禁堆放非档案物品。

附件六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根据本机关工作的需要和为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地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

二、成立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的档案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办公室室负责组织协调,档案人员按照职责参加鉴定销毁工作并对会计档案、科技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鉴定档案的价值要根据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保管期限表‣和•归档与不归档范围表‣等规定进行。

四、档案鉴定工作采用由鉴定人员对案卷逐卷逐件分析、研究的方法进行,写出鉴定销毁工作报告,提出存毁意见,交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五、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制销毁清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六、销毁档案应有二人以上人员在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注明销毁时间、地点和方法。及时对档案鉴定销毁工作进行总结。

附件七

档案统计移交制度

一、建立档案、资料的各种统计台帐,及时准确记载和统计室藏档案、资料情况,做到统计数据准确、真实,帐实相符。

二、档案统计台帐的类型:室藏档案总量统计、档案分类(门类、载体、保管期限)统计、基础设施统计、档案人员统计、室藏资料统计、提供利用档案统计、检索工具统计等。

三、按照要求及时向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档案工作报表。

四、根据•档案法‣的规定,按照市档案局、馆的统一安排,向市档案馆移交规定范围并符合案卷质量标准的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档案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遇有“帐实不符”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

附件八

档案利用制度

一、凡查阅档案者,都应当如实填写包括查阅目的等项目在内的•档案利用登记表‣。

二、本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按以下规定办理:

1、查阅一般的档案,需经科室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同意;

2、查阅党组会议记录、行政领导办公会议记录、有关控制数字等需要保密的档案,还必须经过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或单位主要领导批准,经同意后方可查阅。

三、其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查阅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以及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四、档案的利用一般于工作时间内在阅览室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借出利用档案时,必须经过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同意。档案借阅时间不得超过5天,确实需要继续利用的,应当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五、查(借)阅档案人员,不得擅自摘抄、复印、照相、翻拍档案或借给他人;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不得在档案上圈点、勾划、作记号,更不得撕毁档案;不得有其他有可能造成档案损毁的行为。违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档案人员要主动热情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对归还的档案必须进行卷数、页数等项目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同时,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附件九

重大活动档案登记收集制度

为确保重大活动中形成的档案的齐全完整,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登记范围

凡在上级机关主要领导视察、检查、指导本单位工作活动,本机关举办的重大的活动,新闻媒体有关本单位的重要报道,涉及本单位的重大灾情和事故,以及其它重要事件中形成的各种纸质的、音像的、电子的文件和实物,均属重大活动档案收集登记归档范围。

二、实施登记

负责重大活动档案登记工作的人员应当做好收集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对•重大活动登记簿‣中活动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等项目全面准确地进行登记,并设置卷夹,将收到的文件分类临时存放,方便日常利用。

三、及时归档

档案室应对重大活动档案的形成过程进行业务监督和指导;重大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确定人员将本次活动形成的全部文件按相关标准整理归档,由档案室对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附件十

资料收集制度

一、凡档案室收藏的、为本单位各方面工作参考的需要而收集或编写的公开或内部出版物和档案复制品。

二、收集范围

(一)反映本单位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史料,志书、大事记、年鉴、历史沿革、机构沿革。

(二)与本单位各项工作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政策法令法规汇编以及其他文件汇编,各类统计资料,内部通讯、简报。

(三)系统反映本单位活动而编辑的剪报资料。

(四)字典、百科全书、专业辞典、手册等工具书。

(五)有选择地收藏一部分革命领袖著作以及其他图书。

三、收集方法

档案工作人员应掌握本单位编印发行资料的信息,及时将资料收进档案室;根据利用工作反馈的信息收集或向领导建议订购相关资料。

四、资料的整理

档案室收集来的资料,应根据•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结合运用作者(出版者)、内容、时间、载体形式等特征进行分类、排列、整理和编制目录、索引。

五、资料的管理

(一)资料由档案人员负责管理。

(二)凡借阅资料,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三)借阅者应爱护各类资料,并按期归还。如丢失、损坏,应照价1—5倍予以赔偿。附件十一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制度

一、归档电子文件应与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应明确专人负责,具体承办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档案室对其实施全过程管理。

二、本单位主要活动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具有重要凭证性、依据性和参考利用价值,应进行归档。重点收集定稿电子文件和正式电子文件。此外还包括数据文件、图像文件、图形文件、影像文件、声音文件、计算机程序、多媒体文件等。

三、电子文件的归档方式包括逻辑归档和物理归档,并以物理归档为主。

四、实施逻辑归档时,具体经办人完成电子文件归档操作;档案人员参与设备更新时的数据转换工作并做更新记录,会同计算机系统管理人员设定查询归档电子文件的权限;网络管理人员应把归档电子文件的物理地址存放于指定的计算机服务器上,并采取可靠的备份措施;档案人员、网络管理人员要及时清理计算机或网络上重复的电子文件。

五、实施物理归档时,归档电子文件存储的载体应注明是否经过检毒和消毒处理,有隐患的数据文件不得归档;电子文件按保管期限—(或保管期限——机构)分类;归档电子文件经分类排列后,应著录标引,并编制机读目录和档号。

六、各电子文件的形成科室应定期对归档范围的电子文件制作脱机备份。归档电子文件一式3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利用,一套异地保存。需永久、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制作 纸质版本并归档;转换成纸质版本的,应及时归入相应门类的纸质档案中进行管理。

七、归档电子文件应直立存放于防磁柜中,温度控制在17℃—20℃,相对湿度控制在35%—45%,距离强磁物10米以上。

八、归档电子文件,每年抽检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采用复制的方式补救,但原载体保留时间不少于四年。对归档的电子文件的复制采用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可擦写光盘等,禁用软磁盘。

九、档案室配备与业务部门相互兼容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保证归档电子文件的有效识读,封存的归档电子文件不得利用和外借。

十、销毁归档电子文件,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有关业务科室和档案室审核,编制销毁清册,并确保载体与信息彻底销毁。

附件十二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和利用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增强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资料的查(借)阅和摘抄、复印,要严格按照•档案利用制度‣进行。

三、档案人员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外借或带出档案室,更不能擅自帮助别人复制、摘抄档案,坚决杜绝失泄密现象。

四、利用档案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不得翻阅与所需无关的档案内容,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3.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篇三

1.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的学生范围:我校在校学生。

3.体检分为新生入学体检,每学年的健康体检。新生入学体检所涉及的与学籍管理的有关异常健康情况,学校必须如实上报有关部门,不得拖延、漏报、瞒报,新生入学体检中发现异常时,学校应当在有效时间内进行复核,经学校定点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学校将疾病诊断及处理建议提交给基础教育科,由基础教育科返回意见后,教务处根据规定办理休学。

4.学校按教育部门规定每学年对在校学生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后,应建立体检健康档案

4.健康档案各项管理制度 篇四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及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矿员工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矿内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是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室,负责对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

(二)负责职业病危害作业工种和人数的核定,配合卫生机构开展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负责职业病人的诊断与职业病鉴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进行管理。

四、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一)职业卫生档案内容

1、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上级主管单位名称、矿址、通讯方

法、法人代表姓名及其他的企业基本信息;

(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状况;(3)、主要产品;

(4)、生产的工艺流程、设备布置等;

2、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措施;

3、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报告或建设项目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职业卫生专篇、职业病危害评价、设计审查、卫生防护设施验收资料;

6、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现场应急救援设施设置、维护使用情况资料;

7、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8、既往的职业危害与职业危害事故资料。

9、职业危害因素超标的整改措施。

10、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记录及报表。

11、职业危害申报现场核查意见书。

(二)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1、健康监护档案册。

2、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报告。

3、健康体检综合分析报告。

4、职业健康体检复查人员名单及复查结果报告。

5、职业病观察对象和职业禁忌症处理意见书。

6、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三)职业病诊断档案。管理部室应建立职业病诊断档案并永久保存,档案内容应当包括:

1、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职业病诊断过程记录;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诊断用所有资料;

4、临床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等结果报告单;

5、现场调查笔录及分析评价报告。档案的保管:

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档案,要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归档资料应为原件,如原件无法归档的,必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存放地并由提供者和提供双方签名。归档资料纸张质量和规格要求,书写必须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符合档案要求的材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彩笔,纯蓝墨水、红墨水、涂改液等,切实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尘、防鼠、防晒。

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卫生,档案资料摆放整齐,便于资料的管理和使用。

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业务,准确、及时地为使用者提供方便服务。归档资料排列、编号、编目、应规范有序,编制正确,符合资料归档

要求,按时间、单位、体检类别、件号排列装盒,以查早方便为原则。并充分运用计算机辅助档案管理手段,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对所保管的档案资料,要经常查看,发现破损和字迹不清的,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制,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卫生行政部室、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的档案资料时应提供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同”,并签章。

档案室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档案的借阅:

各有关部室、单位、个人查阅档案资料,须持单位介绍信或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对所查内容、利用目的作详细登记,必要时提供复印材料。

档案原始材料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外借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对借阅的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得拆卷、标记、涂改档案资料,归还时保证档案完整无损。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一矿一档。主要包括与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合同书或协议书;用人单位提供的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资料;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病防护设施等资料;受检人员花名册(即工人体检一览表)即劳动者相关信息清单;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和其他资料,病与每年12月25日归档。

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健康监护技术标准、规范,职业病诊断标准等档案。

5.学生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条 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的国家法律、教育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依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的学生范围:我校在校学生。

第四条

学校按规定对在校学生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后,应建立体检健康档案。

第五条

新生入学体检时间为入学后第一学期;其余各年级学生每学年体健一次。

第六条 新生入学体检所涉及有关异常健康情况,体检机构必须如实上报保健所和疾控部门,不得拖延、漏报、瞞报。

6.健康档案各项管理制度 篇六

食品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为了防止通过食品经营人员造成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二、食品经营人员(含食品经营者本人)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凡食品经营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上。

7.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篇七

文件名称: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及我中心《职业健康

检查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凡从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法律法规及业

务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档案实行专人保管。

3.严格依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要求,建立档案。不可随意减少或

增加档案的内容。

4.中心相关科室有责任和义务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

护档案》,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劳动者每一阶段自身的健康状况。职业健

康检查档案包括: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相

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档案各种资料的填写,要求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严禁弄虚作假,科室每月对各项体检结果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

有效预防措施。

6.体检室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体检报告正

本)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发现

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体检室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当及时告

知劳动者本人。

7.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有权查阅、复

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

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

签章。

8.体检室月底将体检报告副本及相关材料交科室文档管理员保管。

9.体检报告应按照不同类别装入档案盒,档案盒排列有序,统一编号,每年年底归中心档案室永久保管。

编制人/修改人:校核人:审核人:批准人:

8.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篇八

为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掌握职工健康损害情况,预防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七

条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结合本公司实际,建立本制度。

一、责任部门

公司部门负责本公司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档案管理,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按照本公司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

认证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承担,本公司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原则上安排在(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称)。员工在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复查或者医学观察期间视同正常出勤。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

为了掌握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发现职业禁忌、分清责任,防止劳动者带病进入本公司,在招工前对应招者进行岗前

职业健康检查,不招用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职工在岗期间健康检查

为了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和健康影响,对劳动者进行动态健康观察,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的体检周期及

项目组织劳动者进行定期岗间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的疾病或职业禁忌症,交公司部门,安排复检。不得安排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该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安排治疗。

3、职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为了了解劳动者离岗时的健康状况,分清健康损害责任,在劳动者离岗时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前职

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于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应急时职业健康检查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即使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三、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公司部门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日常工作由负责。职工离职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

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青岛××有限公司(盖章)

9.健康档案各项管理制度 篇九

1、新工人入厂必须到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要将体检情况存入个人健康档案,

2、对接触粉尘、噪音等危害职业的`人员必须要进行上岗前、在岗时、离岗前的健康检查。

3、从事职业危害的人员,公司每两年组织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健康体检。

4、生产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5、生产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对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作业。

6、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7、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必须如实、无偿提供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8、生产单位发现疑似作业病、职业病人时要及时向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报告。

9、生产单位要根据公司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和保健措施。

10、公司、分公司职业卫生档案设专人负责管理,不得随意损坏、丢失、传播,永久保存。

11、各种记录材料要按规定及时存档,并进行分档归类管理。

12、档案的调阅应经单位负责人或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批准。

10.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篇十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6.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

一、居民建档率要符合市卫生局的要求。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准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齐、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三、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5岁以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四、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防备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五、资料管理人员及责任医师,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管理相关信息。,鼓励利用计算机管理健康档案。

二、公共卫生科信息员每个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增建档花名册、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按要求上报的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三、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登记、统计制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计算机化健康档案,要在技术上加强用户权限和密码管理设计,使所有操作和使用者在获得认可后,才能登陆。

四、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五、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六、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健康档案文本保管,资料微机输入,保持微机内的记录与文本记录一致,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二、居民健康档案由乡镇、社区中央(站)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

三、非档案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好的各种档案资料。未经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凡非本人管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应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应随带健康档案,出院后继承交由社区责任医生保管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

四、责任医生是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第一责任人。对填写健康档案的责任医生应进行培训。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医生必须签字,以示负责。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五、对各科室(站)查阅、使用电子版健康档案设置不同层级的使用权限,保证信息安全。调阅或更新档案必须有登记。

六、纯熟运用各种卫生服务管理软件,保证信息渠道通畅,每月有资料汇总、统计、分析,主要数据上墙。做好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2.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把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3.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5.对本辖区已确诊的二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具体记录。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慢性病监测制度一.公共卫生管理科全面负责慢性病监测管理工作。科主任为本辖区相关业务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各经管医生是慢性病的报告责任人。二.报告范围:高血压、糖尿病。三.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二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定期内向公共卫生管理科报告,公共卫生科收到报告卡,审核合格登记后,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出卡片。四.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五.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加倍处罚,管理制度《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

1、免费为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以提高高血压病人的检出率。

2、全科诊室(内、外、妇科)、慢性病管理室、中医门诊等科室,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并在门诊日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

3、发现高血压病人,门诊医生应填写慢性病患者报告卡,交给该公共卫生管理科医生,并向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

4、责任医生掌握的高血压病人按照高血压病管理的要求,纳入规范管理。

5、市疾控中心慢病科定期对各单位各科室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量血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列入乡镇(社区)考核范围。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2.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3.开通辖区健康服务咨询热线(专线),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5.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资料管理制度

一、各种文件、计划、宣传资料等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管理好,由专人负责管理,专室存放。

二、资料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多媒体、音像资料和文字资料等,应分类存放分类管理。

三、文字资料中的教材、参考书、工具书等应按图书分类统一编目注册登记,期刊杂志、报纸、合订本、宣传折页、海报等均须统一登记编目。

四、音像资料中的录音带、录象带、软盘、光盘等必须分类登记编目,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其质量变化情况。

五、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等应按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工具软件等分类管理,注重用时升级、更新等,并配备相应的杀毒软件。

六、资料必须始终为卫生工作服务,其他人员均可借阅有关资料,但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1、每借阅一次登记一次,每次限借5盘或5本或5盒,如遇多集多本连续资料也只能依次归还后再续借。

2、每次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星期,如因工作需要继续借阅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3、孤本资料或数量较少的资料均不外借,可临时使用。

4、借出资料归还时,资料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如发现有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如资料丢失,应借阅人重新购买完全相同的资料进行赔偿,或处以原资料价值的3― 5倍罚款。

七、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为别人借阅本单位的资料。

八、声像资料其版权所有,借阅人不得翻版,如有未经许可私自翻录的,责任自负。

九、外的部门或人,如因工作需要借阅资料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办理正常的借阅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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