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食品与安全(12篇)
1.调查报告 食品与安全 篇一
许昌学院2013年寒期社会实践
团 队 活 动 项 目 申 报 书
团队名称:食品销售与食品安全调查团队
申报单位:
申报类别:
□校级示范团队
□校级重点团队
■院部立项团队
共青团许昌学院委员会制表
附件
团队活动方案
实践活动背景:
在中国,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中
国有句话:病从口入。食品的质量不安全将会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我们便深入食品销售市场,体会食品销售行业,并对当地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实践前期准备工作:
1、与实践单位人员取得联系。接洽本次社会实践中的接待,日程安排,住宿等相关事宜。
2、向校团委以及本院领导汇报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意义,行程安排等,确认与学校,院系相关负责领导日常联络汇报的方法和方式。
3、准备实践活动中所需队旗,宣传服装,许昌学院宣传页,问卷调查表,记录实践活动所需的文件资料,笔记本,摄像机;相互联络用的通讯设施以及 队员日常生活所需要的生活用品等。
4、明确小组分工,将本次实践活动的宣传,记录,公关,生活,安全,联络等工作明细分配。
5、进行思想动员,向队员解释一下本次社会实践的主旨,对队员进行一些安全常识教育,生活常识教育,以及应当注意的一些基本常识教育等。
6、针对实践中可能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制定一两套应急措施。对人员失散,生病,水土不服,意外受伤等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要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并报
领导批准。总活动路线:
许昌学院→ 河南省永城市钱玲珑食品销售公司 →许昌学院 实践期间完成的任务、详细计划安排:
1月 12 日前期准备工作
1月 12日— 1月 27 日 实践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1月12日—1月13日与河南省永城市钱玲珑食品销售公司确定业务。2、1月14日出发到河南省永城市。进行面谈,并商讨具体销售事项。3、1月15日,与销售公司进行面谈,并商讨具体销售事项。
4、1月16日—1月19日,进行为期四天的销售培训,增强销售能力。5、1月20日—1月22日,进行为期3天的团队销售行动。6、1月23日,与销售公司进行合作汇报。
7、1月24日—1月26日,团队开始对当地食品安全进行调查。8、1月27日,本次社会实践进行总结,并宣告本次实践结束。活动的意义和目的:
通过这次实训我们认识到以下几个问题:
要对自己有一个很好的定位。心态要摆“弱”一点,不要以为一做生意就能赚多少多少。我作为这次实训小组队长,一开始就对队友们说:不要想到赚,只要能做到不亏本就是胜利。因为我们从来没做过买卖,无论是进贷还是卖贷都没有一点经验。这就导致我们必然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更何况做生意本身就是带有风险的活动,就是在商场上混了几十年的老手也还有翻船的时候,更不要说我们这些初出茅庐的学生!尽管我们这次实训并没有亏,然而“守弱”是我们无时无刻都必须记住的。
我们通过这此摆地摊认识到,挣钱真的是不容易!从小到现在都是用父母的钱,尽管嘴巴上也口口声声地说挣钱不容易,然而真正认识到生存之坚的,还是这次微不足到的实训。
有利于我们了解国情、了解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与人民群众的接触、了解、交流中受到真切地感染和体验,从活生生的典型事例中受到深刻的教育和启发,使思想得到升华,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得到加强。
有利于我们正确认识自己,对自身成长产生紧迫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活动,能让我们看到自己和社会需要之间的差距,看到自身知识和能力上存在的不足,比较客观地去重新认识、评价自我,逐渐摆正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人民群众的位置。同时会产生一种紧迫感和危机感,使我们能够潜心思考自身的发展问题,不断地去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有利于增强我们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各种人才的要求也随之不断变化,竞争已成为社会的基本特征。因此,专业面窄,社会适应性差,综合能力不强的人才在市场竞争中必然处于劣势,社会实践使我们广泛地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不断地参与社会生活,在实践中不断动手、动脑、动嘴,直接和社会各阶层、各部门的人员打交道,培养和锻炼实际的工作能力,并且在工作中发现不足,及时改进和提高,使之更新知识结构,获取新的知识信息,以适应社会的需要。
有利于提高我们个人素养,完善个性品质。在社会实践中,我们要同各种各样的不同身份的人打交道。这些人中既有活动伙伴,又有社会群众和指导老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如何与同学分工合作,与老师、群众配合学习;如何恰当地处理人际关系,融洽的与他人相处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实践活动现场正好成为考验我们修养品性的好环境。在那些平凡而伟大的人民群众面前,我们养成的“娇、骄”二气会得到克服;在实践的困难和危险面前,要求我们要有一定的牺牲精神和坚强的品质。
食品销售与食品
安全调查团队
2014年1月4日
2.调查报告 食品与安全 篇二
1调查基本情况介绍
蒲江县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南部,隶属于成都市。现辖8个镇,4个乡。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蒲江县城镇人口为7.50万人,乡村人口为17.26万人。蒲江县是个农业人口县,农业人口比例大,农村地区广。本县农民的食品主要来源于自家种植或附近的乡镇小卖部购买,同时有相当一部分小工厂或手工作坊生产各类散装食品。根据蒲江县未来发展分析,蒲江县致力于发展现代农业和现代食品及轻工业制造业。因此,确保农村食品安全,加强农村食品监管,提高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参与度是其必然选择。
此次问卷调查主要选取了四川省蒲江县西来镇为调查对象,调查以走访形式进行。参与调查的男性29人,占被调查总人数的82.86%,女性6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7.14%,均在30岁以下。被调查对象的文化程度在高中、中专的占被调查人数的54.26%,文化程度在大专及以上的占被调查人数的45.71%。大多数被调查对象的年均收入在1万到5万之间。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几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农民在食品购买方面的习惯;第二部分为农民了解食品安全常识的程度;第三部分为农民对相关部门工作的评价和建议;第四部分为农民在遇到食品安全事故时的处理方法。
2调查结果及分析
2.1 农村食品市场不规范,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不强
调查显示,被调查农民中82.86%的人有时购买散装食品,82.86%的人有时买到过假冒伪劣食品。这说明了农村食品市场中,食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并且食品并未规范出售。另外,54.26%的人并没有看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习惯,85.71%的人所参加的“红白事”是在自家场院举办。这说明多数农民缺乏卫生意识和安全意识。
2.2 农民食品安全常识不全面,但愿意接受知识普及
根据调查显示,88.57%的人有时关注相关新闻和知识;绝大多数人知道“12315”的热线电话以及“QS认证”和“绿色食品”的标识,80%的人知道一点关于判断假冒伪劣食品的知识。这说明了农民有着最基本的食品安全常识。此外,60%的人不知道“有机食品”的标识,85.71%的人不知道“非转基因产品认证”的标识,大多数人听说过国家制定的各类食品安全标准,但清楚了解的人很少。另外,65.71%的人了解判断假冒伪劣食品的知识的途径是通过电视广播及报纸,只有2人是通过工商部门的宣传介绍,只有3人是通过政府的宣传介绍。这说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信息传播和宣传还相当不到位。100%的农民都愿意接受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且大多愿意通过放电影、录像,进行文艺演出的方式来宣讲。这说明农民更倾向于形象的宣传,而不是单一的口头式或书面式的宣传,宣传形式的多样化更能促使农民接受相关知识。
2.3 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不到位,缺乏专门的综合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调查表明,68.57%的人从没见过乡镇工商人员到农村检查食品安全,且绝大部分农村居民对所在地区的相关食品监管工作评价一般,54.29%的人认为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状况最需要的是完善监督制度,加强检查、执法,且71.43%的人认为有必要在农村设立专门的综合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这说明本地区的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的走访调查工作做得不到位,缺乏随时监督,抽查监督以及专门监督的工作。且有关部门的工作并没有满足农民的需要,相关监管落后于市场。另外,大多数人对食品安全惩罚机制的相关法律法规都不了解,比如对“10倍赔偿金”和“食品安全可判死刑”的规定。这说明,相关部门对这些新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同时在执法力度方面也值得商榷。
2.4 农民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不善于走法律途径
调查显示,42.86%的人遇到购买的食品有问题是会找卖家理论,34.29%的人会自认倒霉。这说明绝大多数农民没有形成食品安全的宏观意识,而是倾向于“私了”的方式。另外,71.43%的人在发现有制造假冒伪劣食品时会向有关部门举报,且37.14%的人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25.71%的人会向质量监督部门举报。54.29%的人认为不愿举报时因为没人管,28.57%的人不知道如何举报。这说明农民对相关部门的职责范围不清楚,对相关法律程序不了解。且相关部门缺乏宣传和引导,出现了权力交叉的现象。除此之外,51.43%的人不愿意担任当地的食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且57.14%的人在自家办宴席时不愿有关食品监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这说明大多数农民并未明确自己是食品安全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缺乏主动参与性与积极性。
3对策及建议
3.1 监管模式
确立以政府监管为主导、以社会监管为主体、以市场监管为基础,兼有农民有效参与监管,合理配置食品安全监管权力的复合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政府主导是要求政府要依法运用其权力进行有效而主要的监管。以社会监管为主体是要求相关社会团体,大众和媒体等作为监管主体,能较为全面地进行监管,弥补了政府监管的局限性。以市场监管为基础要求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保证市场自由度使其进行自身调节和择优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自然选择较优的食品,剔除较劣的食品。农民有效参与监管指农民作为购买主体,能及时地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直接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较好地解决了政府、市场和社会监管的滞后性。
3.2 监管体系
首先,完备的法规体系。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应制定宏观性的法规体系,构建全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同时地方人大及政府应该发挥其灵活性,体现其地方特色,在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基础上,制定适宜地方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或是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结合本地区的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农村居民的消费情况,农村食品的一系列环节以及本地区行政机构的设置制定相应的法规,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较为统一和完善的法规体系。其次,统一明确的产品质量标准、较高的监测手段。全国人大及国务院应该与各行各业的相关部门合作,制定出一套符合全国的产品质量标准,并把其上升到法律高度。同是,可参照国际标准,统一监测手段,规范监测项目和内容,并且适当提高监测标准,设立较高的市场准入门槛,保证食品质量。再次,一定素质的管理者和消费者为基础。提高管理者的基本素质,管理者应具备较高的道德素质和较广的法律知识,能秉公执法,有较高的职业责任心。同时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的专业知识,能较准确地判断假冒伪劣商品。另外,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能正确地处理食品安全问题;具备食品安全的基本常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最后,整合基层工商所、卫生站(所)、农技站、畜牧检疫站等监督资源,形成县(区)政府负总责、乡(镇)有专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村有农民食品安全监督联络员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小型监管体系,县区政府统筹规划,利用基层行政机构和组织的监督职能和专业技能,发挥监管作用,同时在各乡镇设立专门监管部门,下放权力,在地域上的接近更易于监管当地的食品安全问题。在更小范围内,即在各村发展食品安全监督员,及时反映食品安全情况,解决了上级政府和监管部门人力不够的问题。从大到小,自上而下步步设立监管机构和组织,具体职责落实到具体组织或个人身上,使监管真正融入偏僻的农村,在地方行政方面建立了较为全面的监管体系。
3.3 监管措施
在政府积极作为推动下,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专职监管机构,避免各个部门职能交叉,易于管理广大农村地区。加强农民食品安全意识教育,定期宣传我国有关的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组织农民观看相关电视电影,收听相关广播,同时及时揭露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农村食品生产加工,确定其生产加工的资格,严格遵守许可制度,保证其到达卫生标准,以及相关人员的从业资格。完备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络,加强各村之间的联系,建立多村流通网络机制,规范流通途径,由专门部门进行监管,保证食品安全。治理农村餐饮业和自办宴席。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村餐饮业和宴席的监督,及时检查其食品来源及加工流程,实行宴席上报制度。规范农村餐饮业,发展成规模的农家乐形式,不仅可以提高食品安全,还能提高农民经济收入和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摘要:文中通过对四川省蒲江县农村食品安全情况的调查研究,分析了本地区农村食品安全的有关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蒲江,农村,食品安全
参考文献
[1]范梅华.关注农村食品安全[J].食品安全,2005,22,(12):14-15.
[2]王扬.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大学,2006.
[3]徐东升.当前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五大难题[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06,(3).
3.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调查 篇三
关键词:食品安全 监管 绿色食品 绩效调查
中图分类号:F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4)20-0043-02
1 调研背景
江西省是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三角洲的共有腹地,食品输往全国各地,属于食品输出性省份,每年外调粮食100亿斤、水果100万吨、生猪1200万头、水产品100万吨,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两个从未间断输出商品粮的省份之一,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十分重要。2013年食品安全绩效情况纳入政府考核体系,2014年4-5月,课题组组织人员在江西省11地市(县)的居民中开展对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调研,调查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满意度、绿色食品消费、获取食品安全信息渠道、食品维权意识以及对于提高食品安全的建议等方面,在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积极为政府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参考。
2 调研情况
2.1 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发出问卷1000份,收回调查问卷970份,回收率97%,其中有效问卷950份,有效回收率98%。调查对象中男性占46%,女性占54%;20-55岁间者占86%,60-65岁间者14%;城市社区民众为62%,乡镇(农村)民众为21%,在校学生占12%,外来务工人员为5%;研究生学历的为5%,本科学历的为54%,大专学历占21%,高中文化的为11%,初中文化的为10%,小学文化的为2%。
2.2 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情况
调查显示:73%的民众认为江西省的食品基本安全,认为很安全的占8%,两项合计达到81%;最担心的食品安全种类,63%的民众担心食品含有过量添加剂,6%的民众担心购买了有损健康的化学物质食品,22%的民众担心购买了非法厂商的食品,10%的民众担心食品农药残留,12%的民众购买过问题食品。
2.3 食品安全意识情况
调查显示:91%的民众认为自己具有较强的食品安全意识,96%的民众非常关注食品安全问题;购买食品时81%的民众会阅读食品生产日期、成份说明。
2.4 食品安全监管满意度情况
调查显示:18%的民众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非常满意,21%的民众满意,49%基本满意,三项合计达到88%,不满意的占12%;68%的居民认可目前食品抽检成效,56%的居民认可食品安全宣传和指导工作,18%的居民认可食品行业的道德教育成效;65%的居民认可政府的监管工作。
2.5 绿色食品情况
(1)问卷情况;在”三品一标”方面,了解绿色食品占73%、了解无公害食品占20%,了解农产品地理标识占7%,经常购买绿色食品的占13%;(2)咨询专家;2012年江西省有3个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县,137个无公害蔬菜产地,247个无公害蔬菜产品认证,7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36个绿色蔬菜食品标识产品认证,13个绿色食品认证的蔬菜品牌,20多个通过了国外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2013年底江西省“三品一标”中无公害农产品1075个,数目较少;绿色(有机)食品937个,比湖南、河南、山西、福建多,比浙江、湖北安徽、山东、江苏少;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59个,处于中等水平。“三品一标”总体水平较低,绿色食品产业较为薄弱。消费者对绿色食品的认知程度不够消费者对“三品一标”的相关知识了解较少。认为“三品一标”只是多一个牌子,加一个“包装”,这种对“三品一标”的曲解直接影响了绿色食品的推广;绿色食品市场占用率低;绿色食品产业发展配套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到位;绿色食品发展资金投入不足;有机食品监管有待加强。
3 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绩效分析
3.1 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基本良好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江西省民众食品安全意识较高,大多数居民在选择购买食品时能首先以安全放心为准则,食品安全状况总体稳定趋好,大宗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卓有成效。
3.2 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江西省各级食品安监部门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监测结果显示,当前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形势仍然严峻。绿色食品产业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过程涉及生产、加工、贮藏、运输等诸多环节,监管任务艰巨。但由于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重视程度不够,支持力度不大,对食品产业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需进一步扩大,监管方式需创新。
3.3 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有待充实
食品安全监管具有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密集度高,知识更新快等特点,目前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中人员专业化程度和整体素质水平还不够高,需要系统而有成效的培训加以提高。虽然政府食品发展中心自2010年3月份组建成立以来,大力开展了技术人员培训,积极推动了全省技术队伍体系建设。但相对于我省食品安全的整个产业而言,现有的食品监管队伍难以满足需要。
3.4 监管空地与监管重叠并存
江西省政府对于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逐年强化食品安全的社会宣传,对食品企业的道德教育和行业监管从未放松,但是,食品监管局、卫生、质监、工商、农业、检验检疫、等多个部门实施监管,分段式管理中存在监管空地与监管重叠并存的现象,也有相互推诿与“踢皮球”式的推卸责任情况。
3.5 政府监管队伍孤军奋战,食品安全前景堪忧
食品安全涉及面广,仅凭政府力量难以做到尽善尽美。政府对大企业,大超市,大型卖场的监管卓有成效,对小商贩,小经销商的监管存在漏洞。小商贩,小经销商、小企业隐蔽性高,很多食品安全问题出在这个环节,市场经济的竞争背景下,食品安全领域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食品安全监管资金投入不足,绿色食品产业发展配套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溯源平台亟需搭建,居民的认识对于食品安全存在隐患,政府针对食品安全的宣传有待加强等问题。
4 对策与建议
4.1 从制度层面完善监管体制
加快制度建设,推进省、地、县、乡四级食品安全宣传、监管、检测、认证体系建设。提升机关效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杜绝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建立奖励与问责有效结合的制度。
4.2 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
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利用会议、座谈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大力宣传报道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高民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
4.3 政府引导监管工作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局面
引入项目管理经验,构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加强预防机制与风险防范,增加信息透明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增强企业责任意识。
4.4 加强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培训
监管队伍的建设应覆盖省、市、县、乡镇、行政村、学习北京公交车设立安全员的方法,在村、大队设立安全员,尽快打造一支“懂政策、知晓法律、管理拿手、业务精湛”的复合型食品安全监管干部队伍。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负责同志认真结合本地区实际,争取以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和能力。
4.5 搭建食品溯源平台、应用物联网技术
一是政府推动食品溯源平台搭建工作,坚持食品生产“源头”质量控制,二是推动物联网技术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应用,确保食品在流通领域的安全。三是创新监管工作方式,实现科学化、信息化、专业化、一站式的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四是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组织好绿色食品申报、认证、监管工作。
参考文献
[1]朱晓卓.宁波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绩效调查[J].统计科学与实践,2012(12):12-15.
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篇四
一、目的
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责任。
二、职责
1、负责人:许为波
(1)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
(2)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自查组长:詹庆强
(1)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2)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3、自查小组成员:陈天新、朱丽、罗金枝、曾玉梅
(1)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2)各小组人员每天开展岗位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三、食品安全自查要求
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1、发生了严重事故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2、食品流通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各检查人员立即向上一层管理者报告,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5.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篇五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为确保经营的食品安全,保证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一、自检自查内容包括食品存放、索证索票、制度具备、记录等。
1、、食品存放
(1).食品存放离地、离墙保持10cm以上距离。预包装食品外包装完整,并在保质期内。
(2)、散装食品实行专区经营,配备具有纱网、玻璃窗等防尘、防蝇设施,配备专用取放工具及盛放容器,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必备条件。
(3)货架的设计满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4)、环境整洁,地面硬化,通风良好,保持干燥。避免日光直射。满足常温、冷藏、冷冻、热藏等不同温湿度要求。
2、标签标识
食品标签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3、、索证索票
(1)、直接从生产厂家采购的食品索取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2)、直接从经营单位采购的食品,留存保留具有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4、按照法律规定,制定食品经营者必备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等管理制度。
六、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并做好记录(具体记录:检查时间、检什么、查什么、发现不符合销售的情况如何处理)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如:食品变色,变质、涨袋等情况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推进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七、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单位名称(盖章):**县******商店
负责人(签名按手印):
6.2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篇六
1、每年至少组织实施一次制度自查,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的合法合规、执行及改进状况。
2、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制定日常自查频率。高风险食品及其经营过程至少每季度自查1次,中风险食品及其经营过程至少每半年自查1次,低风险食品及其经营过程至少每年度自查1次。
3、自查内容涵盖本单位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操作规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
7.调查报告 食品与安全 篇七
1 数据来源
本研究数据主要来自于问卷调查。按照大中小城市、城乡兼顾的原则, 选择了湖北省的武汉市、荆州市、随州市三个地区作为调查区域。调查时间为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 调查员为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国际贸易专业的本科生。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00份, 实际收回有效问卷483份。从被调查对象的统计结果来看, 省会城市占26%;地县市占25%;集镇占26%;农村占23%;家庭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占24.6%, 1000~2000元的29.5%, 2000~3000元占23.4%;3000元以上的占22.5%。小学或初中文化的占16.8%, 高中文化的占22.3%, 大学文化占52.3%;硕士及以上文化的, 占8.6%;男性46.4%;女性占53.6%。
2 食品安全危机对消费者的影响
为了客观反映食品安全危机对消费者的影响, 笔者选择了近期被媒体曝光的三鹿奶粉事件, 来判断食品安全事件对消费者的影响情况。
2.1 对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影响
笔者利用食品安全危机发生之后,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来把握食品安全危机对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影响。从统计结果来看, 45.7%的民众开始关注食品安全, 32.5%的民众表示一直积极关注食品安全, 有点关注的占19.5%, 只有2.3%的民众采取无所谓的态度, 认为食品安全危机对自己的影响不大。数据表明, 绝大部分受访者对食品安全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关注。
2.2 对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影响
笔者利用食品安全危机事件前后消费者的首选因素和饮用奶制品频率和周期的变化对比, 来把握食品安全危机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
2.2.1 消费首选因素变化。
通过对“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前后消费者首选因素的对比分析, 消费者对奶粉的首选发生了很大变化。对国外品牌奶粉的信任度普遍增加, 对国内奶粉的信任度不断下降, 对国外品牌的需求增加了17.2%, 对国内品牌的需求下降了13.2%。同时, 消费者开始关注奶制品的质量, 对价格低廉的奶制品的需求降低。
2.2.2 饮用频率和饮用周期的变化分析。
通过对“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前后奶制品引用频率和引用周期的对比分析,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 奶制品消费量和消费周期大大降低, 6.2%的受访者对奶制食品失去消费信心, 一年只购买几次或几乎不再购买, 25.8%的消费者每月购买3次以内, 每周购买3次以内的消费者下降了12.2%, 每周购买4~7次的消费者下降了19.8%。
2.3 对消费者安全信任度的影响
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直接影响消费需求。54.9%的消费者表示三鹿奶粉事件后, 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下降了很多, 21.5%的受访者表示对食品安全完全失去信任, 20.1%的消费者认为信任感有所下降, 只有3.5%的消费者认为这次事件对他们几乎没有什么影响。进一步调查, 笔者发现存在以下几种状况: (1) 食品安全危机对不同收入层次的消费者影响程度不同, 随着收入的增加, 影响越大, 影响的时间越长;收入偏低的居民则受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小一些, 影响的时间也较短。 (2) 学历越高, 对食品安全越关注, 受食品安全危机的影响也越大。学历越低, 食品安全意识越薄弱, 受其危机的影响也越小。 (3) 年龄越大, 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越高, 受食品安全危机的影响越大越久, 其中55岁以上的受访者都表示不同程度地受到这次食品危机的打击, 而且主要集中在一两个月内;18岁以下的受访者对此关注不是很多, 其中有11%表示食品危机对他们没有影响。 (4) 居住在城市的消费者比居住在集镇、乡村的消费者受影响大些, 其中省会城市, 地县市, 集镇居民受影响时段主要集中在一两个月内, 分别为17.5%, 14.0%, 15%, 而乡村居民中还有10%的消费者不受食品危机影响。
3 影响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及行为的因素分析
3.1 消费者食品安全风险认知
消费者食品安全风险认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消费者的食品购买意愿和行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是消费者对于可能威胁其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风险的反应, 不同消费者面对同样的风险或认知同样的风险的情况下, 因为其健康风险意识的不同就可能做出不同的反应。因此尽管很多人都知道食用一般食品存在健康风险, 但因为健康风险反应意识的不同, 消费者就显现出不同的购买意愿和购买行为。
3.2 食品安全危机中的大众心理
在食品危机事件中, 由于信息的不充分和食品安全要素的经验品及信任品特性, 消费者缺乏必要的应对措施、技能以及资源, 会受到周围群体的影响。在群体压力因素的作用下, 人们的态度和行为往往会趋向一致, 缺乏冷静理智的心理反应, 往往表现出很强的情绪性和非理智表现。在食品危机中, 如果缺乏对大众心理的引导, 那么有可能导致大众无条件服从某些消极、负面的心理, 冲击食品市场乃至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局面。
3.3 食品安全危机中的消费者教育
食品消费属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特殊消费, 而且由于消费者之间存在信息沟通, 食品安全市场的信息扩散效应非常之快, 消费者在受到食品安全侵害或者获知食品不安全隐患的信息后, 会迅速采取措施从市场退出。在我国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缺乏, 食品安全常识匮乏, 安全意识缺失的情况下, 消费者往往缺乏正确判断能力, 对负面信息反应缺乏理性,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过渡紧张, 反应过于强烈, 食品消费心理易受打击, 出现心理恐慌, 以致出现"十年怕草绳"的连环后果, 严重影响消费信心, 不仅消费者的正常生活受到影响, 而且会破坏正常的食品市场安全供给。
4 政策建议
4.1 加强食品安全教育, 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加强食品安全教育, 一是使消费者成为清醒、明白的消费者, 提高消费技能, 能在市场上做出明智的选择, 增强消费者防御和抵御假冒伪劣商品侵害的能力;其二, 是培养消费者对自己权利和所承担责任、义务的意识, 懂得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利, 增强了自我保护的意识。这样消费者就可以避免或减少在购买和使用消费品的过程中受到的损害, 特别是在其权益受到侵犯时, 能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是提高消费者的素质, 从而提高消费者的消费力, 扩大消费需求。对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教育, 要加强舆论引导, 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开辟专版食品安全专栏, 介绍食品安全知识, 宣传诚信企业和食品放心的企业, 公开曝光不符合食品生产条件、产品质量不放心的企业, 准确曝光食品违法案件, 及时报道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和食品检测信息。设立食品安全专门网页, 介绍食品放心工程的进展动态及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 并可对食品安全问题实行网上举报。通过营造声势, 扩大影响, 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监督环境。
4.2 加强食品安全的信息化建设
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将有助于解决食品安全保护中的公平和效率问题。一方面通过信息披露明确不同群体的责权, 鼓励帮助各种责权的反映和实现, 倡导社会公平机制。另一方面, 信息披露可以丰富各群体掌握的食品安全信息, 有利于科学合理的决策过程, 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在解决公平和效率的同时, 受食品安全信息分布不对称的严重影响, 通过信息披露, 可以减少或消除其潜在影响。
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应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发布程序,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对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建立定期研究制和工作责任制。要定期研究和督促指导食品安全信息工作, 制定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与发布管理制度, 建设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报送网络, 及时采集、更新食品安全信息网站信息, 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服务平台。
4.3 加强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
一方面, 政府需要切实保护人民的切身利益,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工作, 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 加强普法宣传和行政执法监督, 以限制性措施规范企业行为, 使企业严格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另一方面, 政府还应以各种鼓励性措施来激励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并积极培育相关非政府组织和中介机构, 积极参与和加强国际合作。同时, 企业应加强学习研究, 树立科学的企业发展观和正确的企业伦理观, 将社会责任纳入企业发展战略, 融入企业管理体系, 并积极解决内部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而为稳定消费者心理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
4.4 加强政府在食品安全危机中的大众心理引导
在发生食品安全危机时, 政府应该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威地位, 加强对消费者的心理引导, 为消费者提供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显示战胜危机的决心和能力, 为消费者心理的稳定创造基本条件。同时, 积极运用社区和群团的力量, 贴近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有针对性地开展高效、及时的心理辅导工作, 保持消费者的心理稳定。
参考文献
[1]周洁红, 姜励卿.食品安全管理中消费者行为的研究与进展[J].世界农业, 2004.
[2]葛少锋, 关于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的几点思考[J].社科纵横, 2007, 10.
8.调查报告 食品与安全 篇八
【关键词】食品安全 调查 家庭厨房 厨房电器 食材挑选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3-0003-01
随着“毒奶粉”、“毒豆芽”、“苏丹红”等食品安全事件的曝光, “速冻饺子中的金葡萄会引起食物中毒”、“西瓜打针”、“方便面的油炸面饼会致癌”等一系列的食品谣言也愈传愈烈,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一时之间人心惶惶,社会公众认为国家应该肩负起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责任。虽然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国家相关部门的法律监管、市场等多种手段的综合治理,但是也需要社会公众提高相关知识的水平,正确认知食品安全问题。其实,社会公众与其把目光放到国家如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不如从自身做起,关注家庭食品的选购、储藏和加工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往往最容易被大家忽视,可是这三个环节如果处理不当带来的健康威胁,远远超过化学品污染食品带来的危害。
由于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我和同学认识到社会公众对家中食品处理的环节的忽视,2015年9月4日,我们成立了“食新食益”暑期实践小分队,旨在调查和解决家庭食品安全卫生存在的问题。通过前期大量资料的收集,我们发现家庭厨房中很多细节的忽略可能会埋下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所以我们决定走访居民家中的厨房和填写调查问卷来调查居民对家庭食品安全卫生的关注度。在正式开始调查前,我们做了很多准备工作,我们召集起来进行了全面的集体讨论会,制定了这次社会实践活动的流程以及落实了每个人的具体任务。同时我们查找并整理了与本次实践相关的专业知识以获得居民们的信任,编写出调查问卷能让更多的网民参与到我们的实践中来提高调查结果的可信度,以及制作了简洁易懂的宣传手册来科普家庭食品安全的要点并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最终我们以南京仙林为例,进行了为期八天的调查,在这八天里我们分别去了鸿运嘉园,香樟园,东方天郡,亚东城这四个小区,共计53户家庭。调查的53户家庭,我们都对厨房进行了全面的观察并做了详细的记载,在居民填完调查问卷后,我们还进行了一些简短的采访。
在前期的准备过程中,我们觉得厨房里最脏的是瓷砖和门窗,因为厨房里大量的油烟会留下很多油渍。可是通过实地考察居民家中的厨房卫生情况,我们惊讶地发现门窗和瓷砖根本看不到明显的油渍甚至可以说是很干净。居民们在谈到厨房的卫生的重点时,都会提及垃圾桶、油烟机等可以看到明显污垢的地方,大部分人都会忽略一些容易滋生肉眼看不见的细菌的地方,其实这些地方才是食品在加工过程中被污染的罪魁祸首。我们发现,大部分家庭中只有一个砧板,而且砧板的清洁状况差强人意。根据我们的调查数据显示,只有1/5居民家中的砧板和刀具是生熟两用的。大部分居民家中的砧板是生熟不分的,这种做法虽然省事,但是在切割生食时,食物中的细菌会残留在菜刀和砧板,若此后又用于切割熟食,细菌则会以菜刀和砧板为媒介直接污染熟食。砧板的缝隙里容易滋生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等有害菌污染食物,很多家庭直接用生水冲洗清洁,这种清洁根本无法杀死残留在砧板表面的细菌。通过观察,我们还发现大部分居民平时使用抹布后会随手搁在水池边上,只有在抹布使用到坏掉、不能使用的时候才会进行更换,极少数家庭才会定期更换,并对抹布进行一些简单的消毒、清洁处理,通过询问得知居民认为每天都有清洗抹布所以没有必要经常更换。但是根据资料显示,抹布是厨房里的“隐形杀手”,潮湿的抹布上是各种微生物滋生繁殖的天然培养皿,携带大肠杆菌等其他病菌,对我们身体的健康有一定的威胁,后期我们将从居民家中取得的抹布带到实验室进行观察也证明了这一点。所以平时我们一定要经常清洗抹布,将抹布用100度的高温热水消毒杀菌,最好每月更换一次抹布,尽量使用再生纸巾清洁厨房工作台面,抹布只用于擦拭刚洗过的水壶和碟子等。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厨房抹布还应当按需求分开使用,做到专布专用,避免细菌交叉传播。另外,不少居民家中的碗碟往往是随意叠放的,在这样潮湿的环境中很容易滋生细菌。其实,碗碟摆放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保持干燥和清洁,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在洗碗池旁边设一个碗碟架,清洗完毕,顺手把碟子竖放、把碗倒扣在架子上,很快就能使碗碟自然风干,既省事又卫生。
科技技术日新月异,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家中的厨房电器也层出不穷,有关厨房电器使用的相关事项,我们之前做了一些资料收集,但我们实地调查出来的结果不太令人满意。随着生活的快节奏化,家庭中微波炉的使用早已普及,大家都知道微波炉发出的微波对人体的辐射是很大的,但是并不知道如何减少这种辐射。在我们调查的家庭中有一半以上的家庭使用微波炉后不会拔下插头,其实即使仅是插着电没有使用,它的辐射相较其他电器也是比较强的,所以在放入食品关上门之后再接上电源使用,在取出前,拔下插头后稍后取出食品,这样就能尽量减少了辐射的影响,同样电磁炉的使用也应当注意这一点。而微波炉的内壁也要时常清洗,以避免污垢堆积污染食品和降低微波炉的使用效率。
家庭食品安全第一点就是挑选新鲜的食材,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只有在好的食材的基础下,才能做出可口健康的菜肴。我们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反映了居民对食材挑选和储藏的了解程度。大家一般在菜市场和大型超市购买食材,大型超市的食材安全性有一定的保障,可是菜市场的食材鱼龙混杂,这就需要我们具备挑选食材的知识,然而我们的调查问卷显示大部分人基本了解如何挑选食材,还有一小部分人几乎全不了解。“僵尸肉”事件的发生给社会公众再次敲响了警钟,到底我们该如何挑选新鲜的肉类呢?新鲜肉类的表皮干燥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后可以迅速恢复原状。经冷冻后的肉也并不是都不新鲜,只要保持原有的颜色,敲击后有清脆的声音且没有异味也是可以购买的。自己家中冰箱贮藏肉类最好提前分装,避免反复解冻,因为反复解冻会增加微生物生长繁殖的风险,保存的时间也不宜过长,最多1至2个月。提到蔬菜水果,想必最让人头疼的就是农药残留问题吧,其实蔬菜水果的挑选也是有小窍门的。很多主妇会认为虫眼多的蔬菜没打农药,但是事实恰恰相反,虫眼多说明蔬菜遭虫害一定多,因此肯定要经常打药,严重时打药也难以控制,另外有些害虫会对农药产生抗药性,因此并不能以虫眼多来作为挑选蔬菜的指标。正确的做法是挑选颜色形状正常,无农药味,表面不能太光滑的蔬菜水果。对于新鲜水果蔬菜,食用前应仔细用水冲洗并浸泡半小时,这样可以有效减少细菌和农药残留,带叶蔬菜最外层的叶片应摘除,水果和瓜果类蔬菜应去皮。
通过我们各方面调查结果显示,社会公众对家庭食品安全卫生的重视程度很低,居民家中的厨房卫生情况并不能抓到重点,对厨房电器的正确使用也缺乏了解,在食材选购环节并没有正确的方法,种种现象说明国民的食品安全知识仍然需要加强,这样才能避免盲目相信网上流传的谣言,产生日常生活中食品安全的误区。
9.社区食品安全与公共卫生述职报告 篇九
社区食品安全与公共卫生述职报告 食品安全与公共卫生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居民代表: 大家下午好,我叫马健。时间真的过得很快,转眼间我来社区一年多了。这一年多里可以说我大概是社区里角色变化最多的人啦,从最开始的跟着建刚接触了点点文教,后来依次的环境物业、宣传到现在的食品安全与公共卫生。食品安全与公共卫生是地区办事处7月份刚刚分离出来的一个科室,我们社区也做了相应的划分,由我负责。现在就我的工作做如下述职:
一、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在的工作中,主要是配合有关科室做好
传染病、食物中毒、动物防疫等日常工作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针对不同事件采取不同举措。就北京市某地区的食品中毒事件向辖区各餐饮单位发放食品安全紧急通知书;就甲型h1n1流感疫情情况与辖区社会单位签订107份甲型h1n1防控责任书,下发67份甲型h1n1消毒方案并要求个重点单位每天以传真形式上报新情况截止到11月份共上报200余份,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及时对密接人员、疑似病例以及手足口患儿进行走访带去预防知识小折页和消毒护理方案;让我记忆最为深刻的一件事就是‘香榭舍酒店’的一名日籍男子为甲型h1n1疑似病例,接到电话后,社区党委立即按照社区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和归国人员健康监测、转运工作方案联合社区卫生服务站安排我和建刚一同前去走访,我们穿上隔离衣、带好口罩、拿上消毒液。与社区医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通过现场检测,排除了该男子为甲型
h1n1患者的可能。
在“迎国庆保平安”中与辖区餐饮单位、职工食堂、学校食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47份。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卫生以及重大节日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落实整改,有效的提高了食品安全质量,防止了重大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二、努力开拓进取,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社区的食品安全与公共卫生工作一直都很好,这些都得益于领导的大力支持,工作人员的密切配合,各单位的鼎力协助;如果要继续保持下去并更上一层楼,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创新,不能仅仅着眼于辖区各单位更应该着眼于居民参与,让居民了解我们食品安全与公共卫生工作,以维护居民的健康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我们的事业得到长足的发展。就我自身而言一是要加强学习《食品安全法》认真依法履行职责;二是要说干就干,雷厉风行。尤其是12月1日起食品安全纳入数
字化管理后的一个突出性特点就是时效性强,这就要求我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该办的及时办,该上报的及时上报,要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节奏,实现高效率的服务。
三、加强督察,强化宣传。
督促检查是狠抓落实的重要手段,要一丝不苟,认真细致。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卫生评价办法》对餐饮单位进行检查督导。我们许多工作都很具体、琐碎,事情看起来虽小,但都和大事相联系,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必须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履行督察督导职能,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任务的按时完成。
总结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一年中我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东一鎯西一棒,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影响自身素质的提高;二是脾气倔强、直来直去的弱点毫无改变,提不同意见
时不注意方法,往往使对方难以接受。这就是我一年来工作简短的概述,不足之处希望大家给予批评、指正加鼓励!今后,在大家的帮助下,我将继续发扬优点,努力纠正不足,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谢谢大家!社区
10.调查报告 食品与安全 篇十
小食杂店是指规模较小,以销售食品为主要经营范围同时兼营香烟、日用品等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有固定门面的经营场所,也称小卖店、小卖部。小食杂店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另一种就是所谓的“四小”中的小食品店――原则上未达到食品流通许可条件,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店。
小食杂店的食品安全一直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一项难点,本人现就我市小食杂店监管工作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我市小食杂店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及分析
目前,我市已经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17037户,其中企业603户,个体工商户16434户;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小食杂店)约1640户。一直以来,我市食品药监部门和工商部门都根据自身职能对其进行引导、规范和监管,但小食杂店食品安全状况依然不容乐观,监管的效果与投入的精力不相匹配,可谓是 “投入精力较大,监管效果不佳”。
分析其原因,小食杂店食品安全监管存在以下三大突出矛盾:
矛盾之一:小食杂店经营管理条件较差的现状与《食品安全法》的高要求之间的矛盾。小食杂店往往经营场所较窄,店业主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且年龄较大,特别是偏远乡镇的小食品店更为突出,而《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有关场地、设施、管理人员、制度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因此,一方面,存在小部分食杂店因场地、设施等达不到食品流通许可条件而不能申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却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现象;另一方面,一部分已经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小食品店,却在经营过程中,不能严格执行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的初衷是为了把好进货关,掌握食品的来源去向,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可以追根溯源找到上家经销商,迅速掌握该批食品的流向,有效防止危害继续扩散,及时追究违法者的责任。但事实上作为食品销售最终端的小食杂店业主,很大部分是老弱病残人员,因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等客观因素,其并没有能力彻底执行这些制度。正因为如此,在以前工商部门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期间,为了达到工作目标,许多地方出现了记录台帐由工商干部一手包办的现象。另外,还有一些小食杂店虽然自己能够记录台帐,但其只是为了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漏登、少登成为普遍现象,登记台帐流于形式,无法真正起到追根溯源的作用。
矛盾之二:小食杂店较弱的责任承担能力与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责任较重之间的矛盾。小食杂店规模小、收益少,业主较大部分为农民或者下岗失业者,通常情况下,业主承担违法责任的能力较弱。举一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这就意味着,两千元是行政处罚的最低幅度,是小食杂店业主承担违法责任的最低限度。然而,在现实中究竟有多少小食杂店具有这样的违法责任承担能力?即便有一部分具有这样的承担能力,能够自觉履行行政处罚的却不多,依靠法院强制执行因程序复杂,很少在监管执法中采取这种方式进行。由于立法过严,严格依法处罚将成为小食杂店业主不能承受之重。另外,由于疏忽大意而导致的食品过期等违法现象在现实中也较为普遍,这样就会导致法不责众,反而使得执法部门无法完全履行其执法的职责。
矛盾之三:小食杂店数量众多、分布散,与行政执法要求高效率、低成本之间的矛盾。按照200平方米以下的标准,我市食品经营主体中,除了几十家大、中型超市外,其余均为小食杂店,所占比例在99%以上。偏远的农村,交通不便的山区,只要有足够的消费需求,一般都会有小食杂店存在。我们监管的过程中消耗在路途上的时间、油耗等都大大降低了执法效率、增加了执法成本。
我国行政执法有法治原则、合理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等基本原则。其中效率原则被称为行政执法的生命。按照目前的监管体制,小食杂店的监管责任基本上由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承担。一方面,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人员结构、硬件配置等方面存在这样那样的局限性。另一方面,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的工作千头万绪,人员少、精力有限。同时,所有小食杂店内销售的食品种类、安全食用期等都处于动态变化中,今天检查了没有问题,不代表明天也一定没有问题。所以,在目前的小食杂店监管模式下,即便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将大部分工作精力用于监管小食杂店也还无法达到令人满意的监管效果。
二、对小食杂店食品安全监管的几点建议
面对上述的三个矛盾,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该如何履行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呢?本人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转变监管理念重点强化分销环节监管
目前,我们对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理念是面面俱到、处处重点,试图做到滴水不漏、万无一失。当所有的小食杂店都成为监管重点时,实际就等于没有了重点。小食杂店所售食品是动态变化的,食品种类在变,每件食品的安全食用期也在变。正因为如此,即便基层的同志对小食杂店的巡查频率很高,但仍然经常有一些问题在上级的明察暗访中被发现。
有没有办法用较高的效率、较低的监管成本、最大限度地保障小食杂店的食品安全?目前来看,比较现实的一条途径是:突出重点,抓好源头,着重做好食品分销环节的监管工作。目前,食品流通的路径是:原材料----生产商----各级分销商-----终端零售商----消费者。几乎所有的食品都是通过各级分销商批发流转到终端销售商。工商部门负责生产商之后的全部流通环节,其中各级分销商处于食品流通的咽喉和枢纽地带。监管好各级分销商,就等于设置了一道防火墙,将所有终端零售商进货的食品过滤了一遍。这样除了超出安全食用期外,小食杂店所销售的食品不会再有其他安全隐患。同时,这样的监管方式可以有效解决前述的三大突出矛盾。首先,从数量和分布上来看,从事食品分销批发的经济户口数与全部小食杂店的比例为1:70左右,数量相对少并且分布相对集中,相当部分集中在专门的食品批发市场内,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其次,从业主素质来看,从事食品分销批发的业主整体相对年龄较轻、文化程度较高,有利于对其引导和规范,督促其真正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销售登记制度。再次,从业主的责任承担能力看,从事食品分销批发的业主通常情况下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能够承担现行法律所规定的行政责任。
因此,将监管理念由面面俱到转变为突出重点,狠抓一个分销环节,能有效提高监管效率、提升监管效果,改善小食杂店监管“投入精力较大,监管效果不佳”的现状。
(二)提高准入门槛规范分销商主体资格
首先要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严格区别分销商和终端零售店,这是强化分销商环节监管的基础。对于经营范围中没有“批发”内容却在从事批发业务的,要予以取缔、规范;对于经营范围中有“批发”之名却无批发之实的,要予以清理、变更。做到名副其实。其次,采取宣传、引导以及倡议书、协议书等方式,对分销商的资金、场所、人员,主体责任、自律制度等做出具体的规范,逐步提升其素质。素质低下的分销商通过市场竞争和加强监管逐步予以淘汰。
(三)完善监管制度规范分销商经营行为
首先,要依据法律规定从严规范分销商的经营行为。一是要严格落实食品追溯制度,掌握食品流向。《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同时,《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食品,应当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也就是说分销商除了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外,还要建立食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分销商作为商品流通的枢纽,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销售台帐可以完全反映“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是食品追溯的关键所在。对于防止食品安全事故扩散和追究相关责任人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要构建科学合理的监管模式,做到重点监管和全面掌握平衡结合。通过对面上终端小食杂店的抽查来掌握动态信息,从终端倒查分销商经营行为,从而进一步约束和监督分销环节,杜绝其表里不一,台帐上登记合格食品,暗中售假售劣。一旦在终端小食杂店发现问题食品立即追根溯源,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定性处罚,严厉打击不法供货分销商。
其次,指导推广统一的食品销售单据示范文本。销售单据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可以根据法律对台帐登记项目的要求以及实际需求,设计统一的食品销售单据,包含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相关信息。实现销售单据和进货台帐合二为一,小食杂店只需整理保管好进货单据就可,从而解决小食杂店记录台帐困难的问题。同时,将“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的索证义务交由分销商完成,并由其统一保管2年以上。对于那些未达到食品流通许可条件,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且无法取缔的“小食品店”,同样以这样的方式严格监管,虽其无证无照,但确保了其经营的食品能够追根溯源。同时,加强其对过期、变质食品清理、退市监管,督促其保存经营场所的卫生、按照要求储存食品等,小食杂店食品安全监管就基本到位。
(四)不断完善法律法规
时值《食品安全法》修改,建议将食品经营的各级分销商和终端零售店加以区分对待。对分销商环节在主体准入、行为规范等方面提出较高标准。例如可以对分销商的资金、场所、组织形式、人员机构、自律能力等作出符合需求的详细规定。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上,分销商也应该明显高于终端零售店。归纳起来,就是要抓住牛鼻子,必须让分销商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五)不断创新监管技术
11.调查报告 食品与安全 篇十一
1. 案件查处情况
2013 年上海市有关部门以错时监管、飞行检查为主要手段,开展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共计55.5 万余次,同比增加38.8%;发现问题企业1.7 万户次并予整改和处罚,同比下降24.3%。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统一部署, 结合上海市实际,各区县、监管部门密切配合,以突出问题为重点,集中力量, 联合执法,开展了食品违法添加、餐厨废弃油脂、农(兽)药残留、致病性微生物及其毒素、重金属污染等重点领域共开展13 项专项整治;积极开展保健食品打“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的专项行动。同时,加大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力度, 始终保持监管高压态势,特别是公安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加大了惩处力度。上海市相关监管部门注销或吊销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证照共计13 192 张,同比增加34.7%;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12 395 起,同比增加4.1%;罚没款金额11 267 万元,同比增加33%;上海市公安部门侦破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137 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16 人, 同比增加93.5%。
2.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情况分析
2013 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跨区域犯罪特点日益突出;二是部分领域“潜规则” 犯罪仍时有发生;三是利用新业态、新技术,使犯罪手段更趋隐蔽。
(六)投诉举报受理情况
上海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接到食品类投(申)诉、举报和咨询68 212件, 同比增加57.4%,按时答复率100%, 办结率98.5%,举报查实率68%。其中,“12331”直接受理52 186 件,占总量的76.8%;包含“12345”转办的5 922 件,约占9%;各区县、街镇通过“大联勤、大联动”机制受理5 962 件,约占9%。平均办结时间缩减到18 天,同比缩短了2.6 天,落实有奖举报件784 件,同比增加3 倍,奖励金额同比增加6.4%,市民对投诉举报件的处理结果满意率为80%。
投诉举报数量较多的五类食品:一是米饭和菜肴,主要问题是餐饮店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餐饮店卫生状况差等;二是肉及肉制品,主要问题是肉制品有异味、熟肉制品变质等;三是粮食及粮食制品,主要是大米、馒头等粮食制品出现变质、有异味、有异物等问题; 四是焙烤食品,主要是蛋糕、面包等食品包装内有异物、出现霉变情况等;五是饮料及饮品,主要问题是摊贩销售鲜榨果汁。
三、集体性食物中毒情况
2013 年上海市共报告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8 起,中毒人数184 人(无死亡),中毒发生率为0.77/10 万,继续保持历史低位。
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交流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
由上海市食安办协调,上海市食药监、质量技监、工商、卫生、经信委、商务委、粮食局等部门共同配合,统一制定了上海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消费量和食品中可能含有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分类安排监测样品量和频次。2013 年上海市以17 个区县为监测点,固定采样点调整至456 个,同比增加204%;食品供应主渠道覆盖面提高到85%。通过风险监测, 客观反映上海市各类食品安全的状况, 为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二)食源性疾病监测情况
上海市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以30 家综合性医疗机构、9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市区(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监测和报告主体,建立了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 异常健康事件临床报告和预警机制,加强了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度。同时,通过“上海市学校因病缺勤监测系统”,加强对中小学生和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的腹泻情况监测;通过药店的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开展药店腹泻类药物销售监测,作为食源性疾病辅助监测工作。全年共收集18 起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 事件报告,发病人数654 人,无死亡。
(三)食品风险评估情况
目前,上海市进一步完善了常规和应急评估相结合的评估体系,本年已完成24 项常规评估项目,针对社会热点开展应急监测和评估11 项。另外,立项并启动3 项风险评估项目。
(四)风险交流情况
各监管部门加强了食品安全的风险交流,上海市食安办和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中心全年共编写风险监测信息专题报告135 份。根据风险监测和评估结果每月通报相关监管部门, 共发布了104 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异常结果通报,其中向兄弟省市通报45 起, 涉及不合格或异常结果样品503 件。各相关监管部门根据通报内容,从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等各环节采取有力措施, 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风险监测不合格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查不合格产品的原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在政务网设立了“预警公告”、“消费提示”和“行业指南”3 个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栏目,发布上海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和节日食品、凉拌菜、河豚鱼、贝类毒素消费提示和预警,以及食品中铝、致病菌、寄生虫、食用香精等
20 余项风险交流信息。同时,上海市食安办和各监管部门还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提示,一方面主动接受新华社、中央电视台、解放日报、上海电视台等主流新闻媒体采访100 余次,在《新闻晨报》每周刊登食品安全专刊; 另一方面通过上海市食品安全网站,累计发布各类食品安全信息2 800 余条, 通过短信平台,发布细菌性食物中毒一级预警3 次,二级预警60 次。
2013 年6 月起,上海市食安办每双月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严重失信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共发布4 批“黑名单”, 涉及18 家企业,34 名个人。
五、市民对食品安全现状评价情况
据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上海市民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程度调查报告(2013 年度)》反映的情况看:
(一)市民食品安全知晓率保持在较好水平
市民食品安全知晓率是衡量市民食品安全意识的重要指标,食品安全法颁布4 年来,上海市民食品安全知晓率保持在较好水平。2013 年市民食品安全知晓率总体得分80.2 分。
(二)市民对食品安全的总体认同率上升
多数市民认同上海食品安全状况, 调查显示,市民认为上海食品安全状况“很安全”、“比较安全”和“一般” 的,三者合计达到92.3%,同比提高了4.6 个百分点。(三)市民遇到及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
调查反映,被调查市民最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列前三位的分别是“出售病死牲畜肉”(占21.4%,同比上升1.3 个百分点)、“食物中毒”(占17.6%, 同比上升0.5 个百分点)和“蔬菜中农药残留”(占12.5%,同比下降1.1 个百分点)。
(四)市民认为需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方面和监管措施
调查反映,市民认为最应该加强重点监管的环节列前三位的分别是“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占70%,同比上升7.7个百分点)、“环境污染的整治”(占65.4%,同比上升8.8 个百分点)和“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占52.6%,同比上升10.6 个百分点)。
调查反映,市民认为最有效的监管措施列前三位分别是“加强监督执法” (占35.5%,同比上升3.5 个百分点)、“严厉查处违法者”(占33.7%,同比上升4.5 个百分点)、“公布不合格企业和产品”(占10.1%)。
(五)市民参与创建良好食品安全氛围意愿高
调查反映,市民非常关注食品安全,选择“很关注”和“关注”的达到92.9%。市民最希望了解的食品安全知识列前三位的分别是“食品营养”(占56.6%,同比下降1.5 个百分点)、“食品质量鉴别”(占49.9%,同比上升3.6 个百分点)、“食品添加剂知识”(占45.1%,同比上升6.5 个百分点)。
(本栏目由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供稿)
12.调查报告 食品与安全 篇十二
佛山地处珠三角腹地, 随着全市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 发展现代农业, 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农民收入不断提高, 农村医疗、卫生和交通条件不断改善。然而城乡一体化过程中, 最困难的也许是村民观念、行为方式的城市化。就食品安全而言, 除了政府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严格执法以外, 培养和提高农民食品安全意识, 加强法律观念则是改善佛山食品安全状况的重要措施。
本研究对佛山农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进行调查, 深刻分析影响农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原因, 提出培养和提高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的措施, 对于尽快改善佛山农村食品安全状况, 加快佛山乃至珠三角地区的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1 调查设计
1.1 调查地点
调查在佛山市五区进行, 研究设计总样本量1 000份, 根据2009年《佛山市统计年鉴》的各区人口分布[1], 确定在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五区的调查样本量分别是80、300、350、120和150份。各区调查地点主要在集市、零售店、住宅和田间或养殖厂等。
1.2 调查方法
调查问卷《佛山农村地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调查表》是在参考山西、陕西等地多份食品安全调查问卷基础上, 结合佛山市的具体情况及本次调查的目的设计完成, 经预调查后修改完善。调查人员是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2007, 2008, 2009级的200多名大学生, 这些学生已掌握了相关的食品安全基础知识, 经培训后可以更好的完成调查任务, 获得可信的调查结果, 调查的同时, 还可普及和推广食品安全知识, 提高农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1.3 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性别、年龄、收入、每月的食品消费支出等;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认识;食品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食品安全的消费意识;遇到的食品问题以及处理方式;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的认知情况等。
2 结果和分析
2.1 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 000份, 回收973份, 问卷回收率为97.3%, 其中有效问卷959份 (禅城区78份, 南海区289份, 顺德区332份, , 高明区119份, 三水区141份) , 有效率为98.6%。参与调查的居民中, 男496名, 女463名;年龄在25岁以下的占16.27% (156名) , 25~35岁的占29.72% (285名) , 35~55岁的占43.80% (420名) 55岁以上的占10.22% (98名) 。
2.2 经济收入与食品消费支出
调查显示, 农村居民的家庭年均收入2.04万元 (见表1) , 以户均两个劳动力计算, 农民人均年收入为1.02万元, 这与统计数据资料十分接近, 不足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2.21万元的一半, 反映佛山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仍然较大。经济收入的差距必然造成城乡居民在食品的购买支出上的差异, 农村居民家庭每月食品消费支出 (见表1) 平均395元, 不足城镇居民家庭月均食品消费支出 (见表2) 1283元的三分之一, 其中低于300元的家庭占到34.59%, 虽然作为农产品的生产者, 农村居民的食品一部分是自给自足的, 但与城镇居民的差距仍然很大。由于食品消费支出有限, 因而农村居民在购买食品时会首先考虑价格, 这就为低价的假冒伪劣食品的销售提供了市场。
注:统计数据是根据参考文献[1]数据资料整理所得, 以户均3口人计算。
2.3 食品安全认识
调查显示, 佛山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不强, 有7.62%的消费者对市场销售的食品安全状况无所谓, 大多数对市场上销售的食品安全状况比较乐观, 有75.92%的调查者认为农村食品市场秩序规范或比较规范, 市场上没有假货或绝大多数是真货, 只有18.75%的农村消费者不放心市场上食品质量, 有24.08%的消费者认为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很糟糕, 假货比较多。
调查还就10种不安全食品能否安全食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结果显示 (见表3) , 农村居民对不安全食品的识别率都比较低, 除腌制的梅菜达到65.09%的认知率以外, 其余食品有6种的认知率不足10%, 多的也不足30%, 有79.27%的农村居民在野外采过蘑菇食用, 23.93%的农村居民认为用自己采摘的中草药来煲汤可放心饮用, 27.13%人认为吃不死人, 无所谓。这些都表明农村居民对可安全食用的食品鉴别的知识较缺乏。
2.4 农村居民食品购买行为特征
2.4.1 购买场所
消费者对购买农产品的地点选择与购买影响因素的考虑, 能够反映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性的要求。调查结果表明, 大多数农村居民经常在集市上购买食品, 比例占64.48%, 其次是超市和小卖部, 经常在路边摊档购买食品的比例占11.28%, 这与农村的食品销售方式以集市、小型商场、各式的小卖部等为主有关。由于集市和路边摊档流动性大, 难以监管, 小卖部的店主多是当地农民, 缺乏食品安全意识, 甚至个别商贩法律意识淡薄, 唯利是图, 因此, 在这些地方销售的食品安全性很难保障。据有关资料显示[3], 农村市场经销的食品中, 65.2%为自产自销, 46.1%来源于流动摊贩;散装食品所占比重达30%以上, 23.8%的包装食品没有标明保质期;19.2%的店主对过期食品选择降价销售;生肉销售大多没有保鲜措施, 落市后第二天继续拿出来出售。
2.4.2 购物影响因素
调查显示, 农村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也会货比三家, 但把分量足、价格便宜作为首要考虑因素的比例占48.32%, 仍有少数消费者把外观、味道以及经常广告的食品作为首先考虑的因素, 把质量安全放在首位的, 购买有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的消费者只有38.11%, 这与其他城市的调查结果相似[4,5]。这表明即使在发达地区, 农民的经济收入仍然是食品消费考虑的首要因素。
2.4.3 遇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处理方式
调查结果显示, 佛山农村居民遇到食品安全问题的比例很高, 有59.15%的农村消费者曾因食用外购食品而生病或拉肚子, 但绝大多数居民会选择在家休息, 自己处理。仅有35.06%的人会及时就医, 极少数居民会保留剩余食物。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农村居民大部分人通过附近小卖部购买, 经营者也多是本村的乡亲, 邻里意识严重, 农民往往会选择协商解决方式, 而不愿惹事的心理也使一部分人自认倒霉;二是相关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 且程序复杂。在遇到食品质量问题时, 他们不愿去投诉, 去索赔, 更谈不上追究生产者、经营者的责任了, 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制假售假者以可乘之机。
2.5 对农产品安全生产的认知
农村居民多数是农业生产者, 占调查人的64.69%, 其中58.44%是果蔬种植户, 25.44%是养猪专业户, 21.44%为水产养殖户。农户在种植果蔬或是养殖过程中, 只有17.23%的人没有使用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 这多数是自给自足的农民, 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为主要目的农民几乎都在使用各种药品, 然而这些农民中却有66.62%的人没有接受过任何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的指导。绝大部分农民不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兽药目录, 对于蔬菜等农产品喷洒农药后的休药期的问题, 72.25%的农民会在7天休药期以内出售蔬菜, 甚至有7.16%农民看销售情况, 卖得好会在打药后马上采摘销售 (见表4) 。
从安全农产品的农药使用标准来看, 农药的使用方法、种类、频率都有严格的标准, 而这些标准让农户自己摸索是不可能的。农户在这方面的知识缺失是导致目前蔬菜农药残留严重、瘦肉精中毒事件频频发生的根本原因。农产品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源头和基础, 农户又是农产品生产的主体, 只有加强对农户农产品生产行为的管理和监督, 做好农业生产源头上的管理, 建立可以确保供给安全农产品的供应链, 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3 提高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的对策与建议
农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包括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农业生产资料的安全使用和农产品安全生产的认知、维权意识、等, 对于保障农村乃至全社会的食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佛山市在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 除在改善居住环境、交通环境以及提高居民文化素质等方面努力外, 还应重视农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这对于加快推进佛山全区的食品安全模范镇 (村) 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培养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的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 加大在农村的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各级政府应在农村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普及工作, 充分利用农村围墙、乡 (镇) 政府公示板, 通过悬挂条幅、刷写标语、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宣传, 宣传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 引导健康消费, 纠正不良饮食习惯, 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改变过去只重价格不重质量的消费观念和消费取向。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增强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使其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 让制假售假行为失去市场;宣传推广合理使用农药、化肥, 合理使用畜禽饲料添加剂和兽药防病治病;强化对农村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业的业主、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 提高其依法从业, 守法经营意识。
3.2 加强在农村的培训
地方政府应把食品安全的教育培训纳入农民知识化工程的整体规划予以安排, 尤其是对生产者的技术培训, 一方面可以对农民进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培训, 如有机食品、绿色食品, 如何辨别食品的真假等;另一方面加强对农民安全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的培训, 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还可对农民进行现代农业发展模式的培训, 发展“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 通过统一繁殖、统一饲料、统一种养殖规程等方式, 使农村千家万户分散经营逐步向农业规模化、集约化转变, 保证食品安全。同时还应加强对乡镇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培训, 提高依法监管的水平。
3.3 完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机制
把整治与建设、当前与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首先是建立连动机制。加强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协作工作, 尽快建立食品集散市场检测点, 逐步扩大快速检测的范围和检测项目, 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其次, 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监督网、中国共产党、村委的作用, 建立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点, 设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协管员, 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既可弥补政府监管力量不足的难题, 又可以培养一批食品安全监管的义务宣传员, 拓宽监管的领域, 延伸监管的触角;第三, 依托“食品安全监督网”、“12315维权网”以及消费者协会组织, 不断推进维权网络向边远农村延伸,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资料的收集, 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 形成一个长延伸、广覆盖的监管网络。
3.4 积极探索建设农村食品供应网
积极探索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农村新型营销体系。一是鼓励和引导有一定实力的诚信企业和超市到农村开设食品等商品连锁经营店, 延长食品安全供应网络;二是引导大型超市—“流动放心店”的形式, 向农村市场配送安全食品, 三是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评选活动, 评选出当地的示范店, 树立典范, 辐射带动周边经营户。四是积极支持商务部门推行农村连锁超市、便利店等现代流通网络的建设, 引导游商小贩进店、入市或定点经营, 不到完善和规范农村食品销售的设施和条件, 促进农村食品市场的繁荣稳定与安全, 形成争当农村食品安全示范户的良好氛围, 确保广大农村群众的饮食安全。
4 小结
著名“三农”问题专家温铁军说:“食品安全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益, 只有懂得理性消费、文明消费理念, 善待农民, 食品安全才有保障”。目前, 佛山农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仍比较淡薄, 对于佛山新农村建设和食品安全示范镇 (区) 的建设十分不利, 因此, 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提高农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并力求使人们从观念的转变到他们的行为意识上去, 以引导人们健康消费, 纠正不良饮食习惯, 促进全民健康发展。
摘要:该文对佛山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进行问卷调查, 结果表明:佛山农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仍较差, 农户对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认知模糊, 这给初级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带来很大隐患。培养和提高佛山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的措施主要有:加大在农村的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加强在农村的培训, 完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机制, 积极探索建设农村食品供应网。
关键词:食品安全,佛山,农村,安全意识
参考文献
[1]佛山市统计局.佛山市统计年鉴 (2009) [M].佛山市统计局, 2009.
[2]陈彩凤.佛山市食品安全消费意识调查分析[D].广东: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2008.
[3]商务部.2007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调查报告[N].中国食品质量报, 2005-11-22.
[4]程景民, 卢祖洵, 周芩, 等.山西省农村食品安全现状的调查[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 2007, 14 (1) .
【调查报告 食品与安全】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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