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推进扩权强镇试点工作情况汇报(精选3篇)
1.凤阳县推进扩权强镇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篇一
关于推进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2009-08-05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镇域经济,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扩权强镇的若干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扩权强镇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以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为核心目标,以规划为龙头、以产业为支撑,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推进行政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试点镇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增强试点镇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努力把试点镇建设成为产业集聚区、人口集中区、和谐社会示范区。
二、实施范围
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首批扩权强镇试点镇临溪镇。
三、发展目标
一是经济实力进一步提升,辐射带动能力日趋增强。试点镇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5%以上。加快工业向园区集中,大力培育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集聚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镇域产业,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增长速度走在全县前列,更好地发挥对全县经济的支撑带动作用。
二是城镇规模进一步扩大,承载能力日趋增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建成较为完善的供水、道路、绿化、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基础配套设施。创新城镇管理方式,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加大镇容镇貌的整治和管理力度,深入开展“拆违、治乱、保洁、绿化、亮景”工作,通过堵疏结合、标本兼治,提高城镇品位,全面改善人居环境。
三是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文明程度日趋提高。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大社会事业投入,进一步完善教育、医疗、文化娱乐、消防等社会公共设施,实现社会事业、城乡就业、社会保障等全面发展,形成较为健全的社会事业管理体系,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政策措施
(一)推动部门管理权限下放。按照“充分授权、权责统一”的原则,坚持能放则放,赋予试点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强化镇级管理职能。报县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由试点镇人民政府办理预审,县投资主管部门“见文行文”,予以转报;对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审批手续,实行“见章盖章”制度,城管、环保、劳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工商、经委、建委、国土局、水务等部门通过授权或委托的形式,下放行政执法权;试点镇做出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应在审批、许可后1个月内报相关部门备案。具体授权项目,由县扩权强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12月底前予以明确,自2010年1月1日实施。
(二)着手编制试点镇的各项发展规划。从7月份开始到今年底,由县直相关单位牵头并帮助试点镇完成各项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具体由县发改委负责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县建委和县民政局负责城镇建设总体规划、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镇直单位及社区和村庄布点规划;县生态工业园区负责经济发展与工业集中区详细规划;县国土局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旅游局负责旅游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胡雪岩等景区的详细规划;县农委负责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县教体局负责教育发展规划。成立试点镇规划建设管理分局和城市执法分局。
(三)加快推进财政增收。按照发展优先、区别对待原则,根据试点镇职能范围扩大、集镇建设任务加重的实际,提高试点镇财政分成比例,扩大镇级财政自主权。以2008年财政收入为基数(2008年县财政目标考核认定数字),超收部分由县级财政全额返还试点镇,一定五年不变。从2009年开始,临溪镇辖区内的所有企业(含富凯公司、凯宏公司、向阳纸业等)缴纳的税收由临溪税务分局征收,并纳入试点镇财政收入范围。在镇域内发生的各种税费收入,划归县本级的,全部返还给试点镇。县财政原则上每月调拔一次,最长不超过一个季度。
对镇域内土地出让净收益实行全额返还,用于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扶养费、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含县级发证所征收的采矿权价款)等在试点镇范围内收取的规费地方留成部分全部由试点镇政府留用,开发未利用地和复垦废弃地为耕地享受省里每亩5000元补助全部留用,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耕地保护。
(四)加大对试点镇的投入。2009年县财政安排300万元的试点镇发展启动资金,以后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发展资金,列入年初财政预算。县直部门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试点镇建设的支持力度。试点镇符合条件的产业、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列入县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道路、公交等基础设施纳入县城统一建设管理。金融部门要加大对试点镇信贷支持力度,试点镇新增各项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组建试点镇城镇建设投资公司,吸引各类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试点镇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产业功能区建设。
(五)支持镇工业集中区建设。在试点镇总体规划修编的基础上,合理规划试点镇工业集中区的分布和产业定位,与县生态工业园区实行产业互补、联动发展。县政府在拆迁安置、财政扶持、规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充分调动社会投资者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投资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项目向园区集聚的原则,新引进的工业项目一律向园区集中。
(六)扩大人事管理权限。县委定期听取并充分尊重临溪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分析领导班子运行状况,加强镇领导班子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镇党委的执政能力和水平。落实“基层出干部、干部出基层”的用人导向。对试点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按副县级高配,对镇内优秀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班子成员在副科级以上领导岗位工作时间较长、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提高职级待遇或交流到重要领导岗位工作。
理顺乡镇条块关系。试点镇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除上级有明确规定外,统一实行属地管理。垂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及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纳入镇考核体系,接受镇党委的统一领导,部门派驻机构领导干部的年终考核由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共同负责,其考核等次由镇党委政府提出书面建议,主管部门予以确认;县直部门派驻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任免须事先征求镇党委的意见;如意见不一致,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协调;镇党委对所在地基层站、所、分局、卫生院、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有书面调整意见的,其主管部门应在1个月内予以考察调整。加强试点镇干部管理交流力度,尽可能盘活人才资源。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试点镇可在核定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范围内根据需要自主设立机构,不要求上下对口。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完善镇党委、政府重要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其主要负责人可以从事业编制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提拔任用,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表现优秀的按副科级高配。在每年的公务员招录计划中,专项安排一定数量指标用于试点镇招录公务员。县编委在编制总额内,增加试点镇的编制。试点镇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选人用人建议,人事部门应当予以安排。建立从县直机关选派一批业务骨干到试点镇挂职工作制度。
(七)保障建设用地。在修订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优先考虑试点镇城镇建设发展需要。每年从省里切块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中,安排一定数量用于支持试点镇发展,并拿出一定份额用于经营性土地招拍挂。支持试点镇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用地。支持和鼓励通过挖潜、改造旧镇,开展迁村并点、土地整理、宅基地整治,开发利用荒地和废弃地,做到集中用地和集约用地。建设用地指标向试点镇倾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核定土地用地指标。进一步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方式,保障集体建设用地依法、规范流转。在试点镇设立国土资源管理所,切实发挥其在确权发证、加强宅基地管理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的作用。
(八)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及人口集聚。按省政府文件精神,凡在试点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在教育、就业、兵役、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并承担相应义务。采取异地置换方式,积极鼓励山区农民迁移到试点镇落户就业。
五、加强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实施扩权强镇工作领导小组和日常工作协调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具体负责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日常工作协调组根据工作情况不定期召开调度会,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试点镇主要领导要努力提高领导水平,按照 “权责对应”原则,正确履行管理职权,主动承担相应责任。试点镇要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政策,县财政局要加强对试点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并按季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于涉及委托执法职能的,试点镇应落实相关工作人员,以相关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由该部门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经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后,持证上岗。县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职能授权衔接工作,全力支持配合,加强跟踪服务,确定专人负责联系试点镇授权工作,切实做好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工作。县内任何部门在试点镇范围内执行公务和实施管理工作,必须经镇党委、政府一个口子进入。
(三)严格督查考核。由县扩权强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委托授权部门、法制办、审计、财政等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督查和有关事项检查,并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强化对试点镇的考核,考核要体现扩权镇建设要求,委托职能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列入试点镇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与经济奖惩、干部任用挂钩。
2.草桥镇扩权强镇专题调研汇报材料 篇二
汇报材料
草桥镇党委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随着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镇级政府行政管理事权有限,严重影响了小城镇建设步伐,制约了小城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对镇级经济社会管理运行情况进行汇报。
一、草桥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草桥镇四面环水,处于新沂河、老沂河与骆马湖“两河一湖”的环抱之中。草桥镇是新沂西部片区中心镇,辖16个行政村,人口7万,面积101平方公里。
草桥镇连续三年荣获徐州市“土地执法先进镇”,连续5年被徐州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政法综治工作先进集体”,连续3年被徐州市人大表彰为“先进人大代表之家”,连续3年获得新沂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A等奖(2012年获得A等奖的第一名)。连续两年荣获徐州市“科学发展观考核优化类一等奖”,被新沂市推荐为“省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先进镇”,镇工业集聚区被江苏省命名为“小企业培育基地”、。2012年,草桥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突破11071.8万元,财政总收入7年翻了近7番。
我镇的主要做法是:
第一,新沂有优越的区位条件;草桥镇地处新邳两市交界,区位和它的发展都能够成为一个很好的场所,是新沂的“西大门”
草桥镇东临陇海铁路、连霍高速、323省道,西临京杭大运河,南临骆马湖,古镇大道穿镇而过。距离徐州观音机场、连云港白塔埠机场以及连云港国际深水港仅一个小时车程。第二,新沂有丰厚的文化底蕴。草桥镇
第三,草桥有厚实的产业基础。作为传统农业大镇,草桥镇以“无中生有抓招商、优化环境聚人才”为理念,认准只有走“招商引资”和“全民创业”之路,才能真正实现强镇之梦。
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草桥镇工业集聚区目前占地面积扩展到2.2平方公里,共落户企业48家,占地2.2平方公里,用工超过5000余名。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0家,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超亿元企业9家,其中超5亿元企业1家,超3亿元企业3家,超2亿元企业5家。在新沂市7个镇级集聚区中,第一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一个通过区域性影响环评价值报告专家组论证,第一个通过“安评”,第一个被列为“江苏省重点培育小企业创业基地”,第一个建成镇级工业集聚区管委会综合大楼,同时组建了工业集聚区管委会和工业集聚区发展服务有限公司,第一个筹备成立镇级商会。
近几年,草桥镇以市“经济开发区”、“锡沂工业园”和“草桥工业集聚区”三个发展平台为依托,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全员抓信息、专业抓招商、齐心抓落地、共同抓服务,通过以商招商,招来伊例家食品(、泰松化工、金孚电池、凯尔瑞、瑞力机械、华洋金属、祥茂金属、伯爵鞋业、永新机械、金鑫科技、恒发家具等企业落户草桥,并实现了瑞新科技的不断壮大。
第四,有农业的提档升级
按照南京农业大学专家的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相关要求,以“四个国家级”为引领、“三大农业”为支撑、“两个省级园区”为重点、“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为依托,全力打响“走进十里生态长廊,步入人间休闲养生天堂”这一品牌。
与省农科院、上海同济大学联合互动,引进荷兰瑞克斯旺、江苏新一代、恒丰鲜切花、圣农禽业等现代农业发展公司,倾力打造“国家级有机蔬菜标准化示范区、国家级优质稻米示范基地、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万亩片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沿十里生态长廊建成了10家农产品龙头企业、20家新型农村专合组织、700栋地温式日光能温室、5000平方米智能育苗温室、9600栋早春移动钢架大棚,形成了北有三万亩优质蔬菜、中有2万亩优质稻米、南有3万亩高效水产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态势。
草桥镇高效农业的迅猛发展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央农办主任陈锡文、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省政协主席张连珍、副省长徐鸣等领导先后来我镇视察高效农业发展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并给予高度评价。
第五、有适宜的人居环境 按照徐州市综合型发展中心镇6大类25项指标和中心镇总体规划的具体要求,逐步完善中心镇功能建设。2012年,完成商品房及安臵房建设面积近24万平方米。草桥中心医院门诊大楼、镇区垃圾中转站、利民路硬化、镇域排水管网、路灯、敬老院扩建等重点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中心幼儿园教学综合楼、镇污水处理厂等项目正在开工建设中。同时加快镇南
新区的开发建设速度,不久的将来,将打造出323省道以南、十里生态长廊以西、二支渠以北、窑草路以东1.87平方公里的 镇南新区“四纵四横”网状发展新格局。
紧紧抓住万顷良田工程落户我镇的良机,深入调研,按照“三集中”的要求,扎实搞好万顷良田建设。目前已成功实施成功搬迁曹场、连五庄共1000余户,近6000人。2013年底,万福家园二期工程完工后,小区人口将达8000人,镇工业集聚区用工将突破6000人,镇区总人口将翻一番。
去年12月,徐州市万顷良田现场会在我镇召开,省国土厅夏鸣厅长及徐州市朱民市长亲自参加,对我镇万顷良田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第六,草桥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近年来,草桥镇坚持“工业强镇、农业富民、商贸兴镇、城镇带动、建设和谐新草桥、扮靓新沂西大门”的工作思路不动摇,全力构划“一轴、两极、三园、工业四大板块、农业五大特色、城建六大工程、社会事业七彩纷呈”的发展蓝图,使草桥迎来了历史上最好最快的发展时期。2013年,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咬定一个目标、坚持三化同步、加快五城同建”的总体要求,全力抓好镇级“三园一区”、村级“四有一责”建设、确保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超30亿元、奋力冲刺“徐州镇域经济20强”。工作中,主要是做到“四个毫不动摇”:
(一)、毫不动摇抓项目,在工业强镇上谋求更大突破。一是深入开展 “招商引资突破年”活动,坚持以商招商,重点在闽、浙、蒙取得更大成效;抓好定向招商,争取在苏南、上海、深圳等地取得新突破。二是全力加快项目建设,着力围绕伊例家食品、瑞新科技、红联服饰、新冠生物、金
孚二期等项目,确保固定资产投入突破10亿以上。三是抓好规模企业标杆管理,重点培育年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5家,其中超10亿元企业1家、超5亿元企业1家;培育纳税100万元以上企业10家,其中超1000万元以上企业3家。四是加快工业集聚区建设,把集聚区建成示范区、样板区。
(二)、毫不动摇抓创建,在城镇建设上迈出更大步伐。一是以中心镇创建为抓手,年底前确保完成中心镇创建25项指标;二是以万顷良田为依托,推进城镇化进程,重点围绕镇南新区“四纵四横”规划,抓好万福家园、金利嘉园、百年银杏园、十人桥景区等重点工程建设,年内镇区面积超过4平方公里以上,人口2万人,5层以上楼房达到80栋以上。四是扎实推进生态镇、生态村、生态园区等创建活动,全力打造“秀美草桥”。
(三)、毫不动摇抓三农,在强村富民上实现更大进展。一是以“四个国家级”为引领、“三大农业”作支撑、“两个省级园区”为重点,全力加快我镇高效农业发展步伐,力争菜、米、鱼三大高效农业突破3.2万亩,积极引进新冠生物等项目,农业招商力争突破3.3亿;倾力打造省“五好合作社”15家,新注册合作社45家,真正打响“走进草桥十里生态长廊、步入人间休闲养生天堂”这一品牌。二是积极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扶持薄弱村,壮大富裕村,促进村集体经济稳增稳长。三是积极探索农民增收新模式,妥善安臵3000个劳动力就地就业,加快富民增收步伐。
(四)、毫不动摇抓民生,在构建和谐上取得更大成效。按照“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的要求,着力办好群众期待的实事好事:争创省级卫生镇、省政法综治示范镇,争创
徐州市综治规范化建设先进村2家,争创省现代化示范初中1所、省平安校园1所、省示范幼儿园1所;同时要切实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更好维护草桥社会稳定。
二、现行镇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从承担职能看,乡镇责任重大。我镇在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从体制机制等更深层次上我们我镇乃至我市乡镇普遍存在的各种现实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镇政府的职能定位不明确。
一直以来,乡镇管理体制依然延续着过去着重为农业生产服务而设计的体制模式。经过多年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已达到较高水平,原来建立在传统农村形态上的乡镇政府架构和功能设臵,已严重束缚乡镇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需要。因此,落后的管理体制已成为束缚和制约乡镇发展的瓶颈。
(二)机构设臵不合理,协作程度低。
镇政府组织机构设臵不尽合理,例如在镇政府与市政府职能部门派驻镇的机构职责关系上,设在镇的一些行政机构,有的理应下放给镇政府管理,却被上级职能部门把持,公安、交通、工商、税务、国土、教委等部门实际行使的权力已经将名义上拥有治理权力的镇政府基本架空,使镇政府不能成为职责清晰完备的一级政府。
(三)镇政府权能弱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镇域经济发展迅猛,对镇
级政府对经济和社会的管理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然而,政府能力方面却是责任大、权力小。镇政府名义上是一级政府,实践中却缺乏作为基层政府应该具备的行政许可权、处罚权、强制权,但又必须执行上级政府交办的任务,并承担责任。再则就是财权与事权不相称。一方面,镇没有独立财权,其税收大部分被上级政府抽走,镇财政分成比例偏低。另一方面,镇财政支出大。由于缺乏足够的专项资金投入,致使镇级政府无力承担管理辖区内广泛的社会公共事务,镇级财政无力承担公共建设,无法满足当地居民对医疗卫生、教育、交通、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要求,从而导致执行公共政策过程中的低效。
(四)人才队伍缺乏
1、进人渠道单一,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补充有限。虽然近年来乡镇机关通过公开招录的方式选拔和充实了一批年轻的公务员,但大多陆陆续续被调往市直单位。乡镇事业单位近年来几乎未补充过人员。缺少城建、土地、规划、城市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再加上进人渠道单一,补充有限,安心基层的更少,进一步加速了乡镇干部队伍的缺乏。
2、乡镇缺少能够具体承担县直部门下放或委托行使的行政审批权和处罚权的专业人员。现有乡镇干部队伍主要的工作任务一直就围绕乡镇行政管理或面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相关工作服务和为农技术服务等工作,对市直部门下放或委托行使的行政审批和处罚事项,感觉非常陌生,一方面不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规定,缺乏从事行政审批应具备的
专业业务知识,同时另一方面也不具有从事行政执法所应有的执法资质。因此,即使市直部门下放权力给乡镇,乡镇也是面临无专业人员能具体实施的窘境。
三、对实施扩权强镇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更好的通过扩权强镇加快城镇化发展进程,建立一套与实际发展要求相匹配的管理体制,力争做到“权力与责任相匹配,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增强镇政府公共服务的能力。
1、行政放权。目前,我们草桥正处于重要发展机遇期,在发展的同时也遭遇到执法方面的尴尬,如在处理农村土地纠纷、违建拆迁、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环境保护等问题上,由于镇一级政府没有行政执法权,对一些诸如之类的问题镇政府也只能干瞪眼,却承担着极不相称的责任,有责无权,不利于开展工作。所以要根据实际需要,将市机关部门在镇域内的管理职权,全部或部分委托给镇直接行使,并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进一步完善内部机构设臵,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在条件成熟下,可将国土局、司法局、劳动保障、规划建设局、安监局、农工办、林牧业局、农机局等职能部门在辖区内的管理职权,分步给镇政府直接行使,同时抄送给市有关职能部门备案,并从委托授权部门或相关部门选调有关规划、城建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镇,强化镇级管理能力。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支持镇加大投资体制改革力度,允许镇依法组建城镇建 8
设投资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吸引各类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镇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产业功能区建设。在企业投资管理方面,要优化政府职能,热情为企业服务,在镇成立投资审批服务中心,可将发改、建设、商贸等局的镇级授权部门都集中在镇的投资审批服务中心,委托镇级政府行使内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外商投资项目预审、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议书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审、初步设计预审、基本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预审、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资格预审、企业减免税预审等职权。土地政策方面,规定各地新增用地指标向试点镇倾斜,优先解决用地指标,试点镇通过复垦、造地等途径增加的土地指标全部留镇使用,成立国土资源分局,由镇级规划使用,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2、财政放钱。没有独立的财权,镇公共基础设施及其他社会保障建设严重滞后。“强镇扩权”主要是市镇权力关系的调整,是权力下移的过程,为此,我们应该统筹兼顾,从公共财政方面强化对乡镇政府的支持。一是实行财政体制倾斜政策,合理提高对镇级的财政分成比例,按照发展优先、区别对待的原则,根据镇职能范围扩大、集镇建设任务加重的实际,财政体制实行基数内分成、超收分成和增值税专项分成。二是按照分税制的要求和财权事权一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完善镇财政体制,使
之适应中心镇培育和壮大的需要。在镇范围内收取的规费和土地出让金,除规定上缴部分外,地方留成部分向镇倾斜。三是财政部门要强化监管、专款专用。加大对镇的投入。市相关部门整合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产业、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列入政府的重点工程,并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给予支持。采取多种扶持措施,加大对镇级的信贷扶持力度。
3.关于对长沙县“扩权强镇”的建议 篇三
扩权强县、扩权强镇是发展与壮大县域经济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作为长沙县,扩权强镇势在必行。
一、长沙县扩权强镇的必要性
一是发展的要求。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扩大镇级政府管理权限,有利于提升镇级政府的统筹发展效能,整体推进城乡生产力的优化布局和要素的合理流动,实现集聚、集约发展,做大做强镇域经济,进一步增强镇级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长沙县经过多年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已达到较高水平,原来建立在传统农村形态上的乡镇政府架构和功能已经远远落后于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需要。这时,扩大乡镇的政府权力,以适应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成为必然。就全国对城乡一体化的实践来看,可以说扩权强镇就是一条很好的途径。要实现城乡一体化,必须实现乡镇的科学跨越发展;要实现乡镇科学跨越发展,扩权强镇势在必行。
二是基层的呼声。乡镇一级政府权责不对等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有限的权力,无限的责任”是困扰乡镇快速发展的重要体制性因素,在有限的权限内,乡镇难以统筹解决社会保障、集镇规划、审批处罚与经济同步发展等问题,因此,以放权为核心的改革已经成为基层政府的迫切要求。近年来,长沙县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惊人,全县有六个乡镇财政收入过亿元,但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却一直没有扩大。随着长沙县财政实力的增强,工业化、城镇化的强势推进,目前的乡镇体制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乡镇权责不对等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因此,扩大乡镇的权力,以更好地服务当地百姓成为基层政府的迫切要求。目前,浙江绍兴县的扩权强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长沙县实施这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举措,有成功经验可借鉴,将大大降低改革的风险。
二、对长沙县扩权强镇的建议
(一)明确乡镇职能
乡镇党委、人大分别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能。适应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的要求,按照“市场能解决的,政府不干预;民间能负担的,政府不包办”的原则,合理界定乡镇政府职能。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乡镇政府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形势要求,适当调整乡镇在经济管理上的职能,切实把工作重点从直接抓生产经营、催种催收等具体事务转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服务以及优化发展环境上来,实现向服务型、法制型政府的转变。
(二)规范办事机构
各乡镇内设机构5个,一般可分别设置为: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各办公室设一岗多责的干事和助理等职位,在重点从事一两项工作的同时兼任其他工作。各乡镇可在不突破限额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设置内设机构,报县编办批准后执行。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上级政协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和工青妇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教育、文化体育、科技、卫生等管理工作。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
3、经济发展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招商引资、公共资产管理,承担经济发展、安全生产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各种自然灾害应对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民政优抚、民族宗教、劳动社会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协调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劳动争议调解、社会保险服务、国土资源管理等工作。承担人口计划制定、流动人口管理、计划生育统计和督查、指导社区计划生育等工作。
5、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做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做好各项开发的征地拆迁工作;完善优化辖区内投资硬环境,为辖区内开发做好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开发、市政、水电建设工程、用地规划手续报批、建筑工程以及环保等工作;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对辖区单位及居民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进行处理;负责管理辖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负责违章用地行为的认定和整治;协助上级部门搞好土地利用规划;负责居民生产安置和生活安置用地的报批;办好项目用地出让的规划、设计及红线手续;负责征地拆迁的调查核算。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加强辖区内健康教育;开展辖区内的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协调辖区内的创建迎检工作;管理村镇环境卫生。
(三)规范派驻机构
一是按区域(指管辖2个及以上乡镇,下同)或建制乡镇设置派驻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使用专项政法编制,均为县直部门的派出机构。二是按区域或建制乡镇设置税务所、工商所,使用专项编制,实行垂直管理。三是按建制乡镇设置国土资源管理所、林业管理站,使用全额拨款编制,由县国资源局、县林业局垂直管理。
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延伸、派驻乡镇的机构,其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必须按有关规定征得当地党委同意。乡镇财政所(将原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的职能划归财政所,撤销原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主要承担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财政监管、税收协管等工作。实行“县乡(镇)共管,以乡(镇)管理为主”的模式。其人员只限使用2001下达的行政编制,原使用的事业编制一律核销。法律服务工作由县司法局委派司法员负责,设置司法所,为司法局派出机构。
(四)综合设置站所
1、设置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列入县财政预算。主要承担劳动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社会救助、民政优抚、救灾救济、劳动力资源管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劳动争议调解、社会保险服务等工作。
2、将原涉农事业站、所、中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水利管理、农业机械管理、动物防疫、畜牧水产等)合并,设置农业技术综合推广服务中心,列入县、乡财政预算。主要承担:农技、农机、动物防疫、水产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和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水利工程的建设、区域内河道湖泊的综合治理、防汛抗旱、堤防管理、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等工作。
3、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与乡镇(中心)卫生院实行两块牌子,合署办公、资源共享,列入县财政预算。主要承担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健康咨询及临床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4、设置科技文化服务中心,列入县、乡财政预算。主要承担文化宣传和文化事业建设,图书阅读,广播影视管理服务,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协助管理文化市场、音像市场和文物市场等工作。
5、设置规划建设管理所,负责执行村镇的建设、环境保护、村镇管理、国土和规划的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集镇(乡)、居民点基础设施和其他项目建设以及农民建房的规划、编制修编,并组织实施。负责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指导、监督村和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负责区域范围内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建设项目、村民建房等用地许可证的审查、申报。负责辖区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三同时”监督工作,申报环保验收,负责对企业进行监管和环境污染纠纷的调处。
(五)完善配套政策
1、分流人员要与机关、事业单位完全脱钩。在全面清理非在编人员,重新核定编制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对竞争中落岗的人员采取多种途径积极稳妥地予以分流。要确保竞争落岗的人员分流到位,并严格程序,完善法律手续,解除分流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关系。分流人员实行“两个退出”,即退出编制管理序列、退出财政供养序列。
2、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分流人员就业。分流人员自谋职业,纳入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的范围,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创办经济实体和整体分流从事经营服务、经办实体的,应在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可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引导、鼓励分流人员组建民营或其他经营方式的经济组织。及时对分流人员进行培训,向分流人员提供就业信息,组织劳务输出,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