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年度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24-07-18

交通运输局年度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0篇)

1.交通运输局年度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2010年度九江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适应我市城际、城市、城乡、镇村四级客运网络建设的需要,经报请市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勤人员和考试选调在职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计划17名、考试选调在职计划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

1、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及工勤人员:指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录(聘)用高校毕业生及工勤人员。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学校的毕业就业推荐表)。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2、考试选调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职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所有报考公开招聘和考试选调考生户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下学历的毕业生必须具有九江地区户籍(含九江市辖县、市、区、山户籍和原籍为九江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九江市驻市高等院校在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户籍面向全国。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无计划外生育;

5、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新聘用的事业单位职工在试用期内的、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0日8:00至12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及网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缴纳考试费40元。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者需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招考板上登录报名,报考者只能以本人居民身份证号报考。网上报名时,报考者需按要求填写上传《九江市2010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报考者只能以本人一个居民身份证号报考一个部门的一个岗位。

报名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报名表格信息,并对所填报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个岗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5以上,紧缺岗位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考生接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不改报其他岗位或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退回其考试费用。

4、准考证的领取:由考生在报名网站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0年12月21日8:00至12月22日17:00。

六、资格审查: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进行面试的入闱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本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以及相关证书等原件,在职选调考生还要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因审查出现的岗位空额,用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和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聘用和考选资格。

七、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12月23日上午9:00——10:30,时间为90分钟。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聘用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知识水平,分值100分。

4、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1:3(紧缺岗位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名单。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面试。

5、笔试成绩公示:考生笔试成绩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江人才网上公示7天。

八、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江人才网。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应急处理、沟通交往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报考同一岗位考生可旁听。

4、面试成绩的公布:每一面试场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名考官的评分平均值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每一面试场考生面试成绩,由该面试主考官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总和计算。

6、体检入闱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闱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

7、入闱人员公示: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江人才网上公示7天。

九、体检

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及其它原因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十、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

十一、素质测评 素质测评对象是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具体测评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才测评机构负责。素质测评的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十二、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参照公务员考录收费标准执行,即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文件规定,笔试费40元/科,面试费40元/科。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十三、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江人才网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和调入手续。

十四、相关待遇

招聘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由市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按规定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公开招聘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对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在毕业后,提供相关资格要求原件,经审查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考试选调的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同等管理。

十五、监督、咨询电话:

市纪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8584151 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 8569084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211587

2.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州委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共XXX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加强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使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保障,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未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以外,都应向党员公开。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未,相互促进、协调运转。

4、区分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不同层次党组织的特点和各自的职能要求,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区别对待,各有侧重,提高党务公开工作。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党组织决义、决定及执行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结合县党务公开办公室制定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党务公开指导目录》、《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党务公开指导目录》、《村(社区)党支部党务公开指导目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委、总支(支部)党务公开指导目录》。要结合工作特色和自身特点科学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同时制定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报县党务公开办公室汇总,并通过县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各级党组织对事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应列入党务公开目录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应依照目录进行。公开事项如需增加、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报县党务公开办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3、收集反馈。各级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和相关部门要落实人员,定期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对署名意见,应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本人。

4、归档管理。各级党组织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归档,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三)党务公开的方式。

各级党组织应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确定适宜的方式。

1、党内公开的方式。要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员大会或有关会议、文件、简报、局域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2、对社会公开的方式。适宜对社会公开的,应设立党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可运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信息公开网站、创建QQ党务公开群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公开。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村(居)务、厂务、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栏合并使用,使党务公开与政务、村(居)务、厂务、公共享业单位办事公开同步进行。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必须建立和完善单位信息公开网站,设置党务公开专栏,并逐步把电子党务(电子政务)作为公开的基本形式之一。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党内事务,有条件的还可举办党务工作新闻发布会,以扩大公开面和社会影响力。镇党委适宜向社会公开的党务工作内容按职责分工和相关规定进行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时限。党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稳定性较强的内容,要长期公开,并及时更新;分阶段开展的工作,要按照工作进展及时公开;时间上不确定但须公开的内容要即时公开;热点问题和重点事项等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

四、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制度

(一)领导联系制度。县委以及各系统、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机关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各级领导要加强对联系的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督促指,及时解决党务公开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各级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例行公开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能或不宜公开的以外,列入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能或不宜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基层党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如申请的事项,是可以公开的,基层党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四)新闻发言人制度。

(五)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党组织及纪检监察组织要制定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不按规定实施党务公开的党组织及其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六)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各级党组织要从“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和社会各阶层群众代表中聘请人员组成党务公开监督员队伍,负责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进行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并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及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确保党员、群众各项民主权利落到实处。

(七)考核评价制度。要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八)民意调查制度。县党务公开办公室定期对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党员、群众满意度调查,并向社会公开调查结果。对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梳理,确定办理人员,办理时限,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取信于民,调动群众参与党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以党务公开促进党内民主,密切党群关系。

五、实施步骤

党务公开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30日前)。

1、县委召开示范点建设大会部署全县党务公开工作。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单位党组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逐级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各级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和做法,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方案制定阶段(6月1曰6月至30月)。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党内外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报县党务公开办备案。

(三)组织买施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

1、根据工作需要、搭建和完善公开平台,包括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党务公开栏、公开网站、QQ党务公开群等;

2、按照县党务公开办的统一要求,对有关党务公开的内容按规定进行公开;

3、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公布党务公开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等;

4、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成立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按照“县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委加强监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党务公开工作抓紧抓好。由县委副书记田科虎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诗兴,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志慧为副组长,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统一领导全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负责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各级党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将党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积极主动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二)创新工作举措。一是抓示范带动,县里已确定县教育局、湾塘村三个层党组织为党务公开示范点建设。二是抓内容深化。要在深化公开内容上下功夫,求突破。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加强分类指导,明确各级各类党组织必须公开的内容。在党务公开具体工作中,要强化基层党组织职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决策水平和领导发展的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等方面抓内容深化,确保公开内容群众关注,公开效果群众满意。三是抓载体创新,把创新载体作为搞好党务公开的重要抓手。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立足实际、大胆创新,把握工作规律,拓宽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把党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三)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分工,积极配合协助县党务公开办搞好集中公开,同时结合本部门实际抓好自行公开。

(四)坚持协调发展,系统运作。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单位。既要注意在党务公开中吸收借鉴其他方面公开工作比较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又要注意将党务公开中的重要决策和主要措施在其他方面公开工作中体现出来,使之有效衔接、协调运转,做到同部署、同实施、同公开、同考核。

3.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篇三

党组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推动党组织的建设,根据中共市委《印发开平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结合市XX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为基本依据,以强化党内监督管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重点,以关注民生、服务“三农”为根本,不断增强党务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促进市局党组决策更加科学化和民主化,为推进XX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二)基本要求

1、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要始终着眼于发挥党员在党内事务中的参与、管理、监督作用,确保党员主体地位得到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

2、服务科学发展,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党务公开要始终着眼于服务全局,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局会和谐。

3、规范有序,创新方法。推进党务公开要始终着眼于有序推进,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程序和运行机制,党内事务除涉及党

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之外,都应向党员公开,逐步实现党务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4、客观真实,注重实效。推进党务公开要始终着眼于从实际出发,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公开的结果要客观公正,符合党员、群众需要,重点突出实效性。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时限和形式

(一)公开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局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组织的思想建设情况。本局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组织管理情况。本局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本系统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根据实际情况和党员、群众要求的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的范围。市XX局局党组凡作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决议,应面向群众公开,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不涉及保密及党员、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要视情况及时向党外公开。面向群众公开时,应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原则。

(三)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由市局党组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并报市委党务公开办审核。

2.实施公开。待市委党务公开办审核过关后,依照既定的目录公开本局的党务工作。

3.收集反馈。市局党组要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建议,及时作出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市局党组指定专门的同志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及时进行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四)公开的时限。党务公开时限分为:“长期、定期、即时”三种,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确保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和及时性。“长期”即除公开内容发生变化外,保持持续公开。一般情况下,对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应长期公开;“定期”是按照月度、季度或年度等进行周期性公开。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动

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分期逐段公开;“即时”是在公开事项发生后及时公开,具体时限由市局党组确定。紧急性工作应及时公开。

(五)公开的形式。坚持内容、范围决定公开形式的原则,党务公开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会议、文件、简报、公示、电子显示屏、市XX局网站、政务交流平台等形式进行。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活动,注重把党务公开与局务公开有机结合,形成统筹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

三、党务公开的实施步骤

我局党组党务公开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8月至9月)

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市局党组会议,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布置,明确任务、要求、时限、责任人和工作措施。

(二)实施阶段(9月至10月)

制定党务公开工作方案,报市委审核,并交给市委党务公开办备案。

具体工作:制好党务公开专栏,凡是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必须纳入公开内容,要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最大限度地公开;设置意见箱,及时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建章立制阶段(9月至10月)

市局党组织要建立健全3项党务公开基本制度:

1.例行公开制度。列入目录的事项应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市委备案。公开事项如需要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市局党组批准并重新修订相关目录条款。

2.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市局党组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可以公开的事项,由党组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已提出申请但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由党组在接到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报市委备案。

3.特邀监督员制度。要建立党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制度。监督员由本局党支部书记XX同志担任。

(四)总结自评阶段(10月底)

对本次党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的有关情况进行总结,对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应提炼为制度,建立党务公开长效机制。同时,严格按照市委关于党务公开考评验收工作的部署,对本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我评定。

四、加强领导,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党务公开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要认识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党员群众的参与意识及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凝聚党员智慧和力量,激发市局党组织的活力,进一步提升全市XX局党员和干部职工推进美好XX局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组长XX、XXX,成员

XXXXX。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股,主要负责党务公开的组织、指导和实施等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公开栏、互联网、政务交流平台等形式,大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结合实际,统筹兼顾。坚持把完成各项实际工作与完成党务公开工作有机统一起来,坚持把党务公开与服务“三农”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思想,丰富内容,强化效果,创出我局的亮点和特色,构建“阳光党务,美好XX”。

4.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篇四

为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健全完善党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按照教育局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特制定实验小学实施方案如下:

一、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指导党务公开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学校重要决策、重大改革措施、任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党组织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以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后备干部培养以及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监督等工作开展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和采纳意见建议、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办理涉及党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党的制度执行情况。落实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情况;建立和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例会、党组织和党员服务承诺等制度情况。

9、统一战线工作情况。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情况。

10、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部门职权。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11月11日前)。学校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逐级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开会、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制定方案(11月12日至11月18日)。党支部结合实际制订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党内外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报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配套制度 篇五

通 知

各村党总支(支部)、各村(居)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全乡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根据《中共罗平县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XX乡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XX乡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九项配套制度,即:《XX乡党务预公开制度》、《XX乡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XX、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XX乡依申请公开制度》、《XX乡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XX乡党务公开督查落实制度》、《XX乡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XX乡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XX乡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现将这九项制度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XX乡委员会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XX乡党务预公开制度

第一条 凡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引发社会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在研究决定前,都应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预公开,充分听取意见。

第二条 针对具体情况和预公开内容,面向社会预公开和单位内部预公开,范围由各单位根据公开内容确定。

第三条 面向社会预公开的,主要采用印发征求意见表、借助新闻媒体、公开栏等形式公开。在单位内部预公开的,主要采用召开会议、企信通、内部局域网等形式公开。

第四条 面向社会预公开的,公开期限一般不得低于半个月。在单位内部预公开的,公开期限一般不得低于一周。

第五条 党务预公开工作由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充分听取、收集、整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党务公开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

XX乡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领导把关(乡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后,由本单位负责实行公开并报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条 对拟公开的内容,相关工作责任人应及时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审批表》,提出拟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并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

第三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的拟公开内容是否符合公开目录要求、是否存在涉密问题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公开意见。

第四条 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应当在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批意见后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并做好材料归档和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工作。

第五条 凡列入公开目录的事项,都要认真组织实施;凡目录外需要公开的,要及时研究、提出意见,村级报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公开,乡级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公开;列入目录的公开事项如遇变更、撤销或终止,要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同意,并按照该公开事项规定的公开范围予以公布说明。

第六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确保真实、可靠。党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由各部门、各单位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负责。

第七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并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XX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级党组织(党委、各党总支、支部)分别负责本级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二条 各单位应通过设立意见箱、聘请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的日常工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整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属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的,应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反馈结果;需转交有关职能单位(部门)办理的,应及时转办并抓好督促落实。有关职能单位(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理情况。

第四条 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反映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超过半个月。

第五条 对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情况,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详细记录,记录情况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

第六条 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或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的,应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XX乡依申请公开制度

第一条 依申请公开是指党员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申请,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第二条

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织提出公开信息申请。口头申请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场记录。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二)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四)提出申请的时间。

第三条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原则上应当进行公开,但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应当公开但正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信息除外。申请公开的信息含有禁止或限制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公开部分应当向申请人公开。

第四条

依申请公开的办理:

(一)党组织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

(二)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它正当理由不能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的,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

(三)决定公开的事项,党组织应当于作出公开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将拟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备案,并根据党组织的批复意见搞好公开。决定不予公开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XX乡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

第一条 凡涉及党务公开内容的各类资料都应归档保存。第二条

归档资料的范围:

(一)公开事项领导审批意见和原始公开材料。

(二)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资料。

(三)本级党组织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形成的公文、图表、会议材料和影像资料。

(四)通过各种形式收集的意见建议原件、领导签批意见原件及整改意见。

第三条

归档资料的要求:

(一)归档的各类文件资料应为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二)归档资料必须完整、清晰、真实、准确。

(三)归档资料必须分类、立卷、编制目录、专橱存放。第四条

归档资料的管理:

(一)归档资料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

(二)工作人员及时对归档资料进行分类和立卷,妥善保管有关档案。

XX乡党务公开督查落实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第二条 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

(一)领导班子是否重视到位;

(二)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

(四)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

(五)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合理;

(六)公开的制度是否认真落实;

(七)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整改和反馈。

第三条 党务公开的督查工作要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对重要事项及时督查,对常规性工作定期督查。

第四条 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部门或个人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XX乡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工作由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具体业务。

第二条 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整改和反馈。

第三条 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主要内容,每年组织党员对党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评价。

第四条 考核评价结果要与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奖惩及党员干部个人提拔使用结合起来。

第五条 党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结果,由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通报。

XX乡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各级党组织和个人。

第二条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追究与工作改进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

(一)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

(二)未按上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的。

(三)党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不力的。

(四)应实行公开而不公开的,或公开内容不全面、不真实的,公开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

(五)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解释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和说明的。

(六)对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没有及时反馈给有关方面,未按规定处理和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对反映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第四条 责任追究:

(一)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二)影响正常工作,造成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分管领导进行组织告诫,对主要领导予以批评。

(三)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XX乡党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制度

第一条 党组织应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

第三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广泛听取、了解、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反馈;

(三)监督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落实,监督党员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四)参与党务公开有关会议和活动,积极宣传党务公开有关政策。

第四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可参加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也可采取书面信函、网络、电话等形式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建议。

第五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应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下发文件等形式,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6.邵庄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曹县县委办公室文件精神,按照市、县委组织部的安排,结合我镇实际,为了确保我镇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增加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和谐的邵庄镇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邵庄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依法依纪原则。按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进行,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真实公开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内容真实可信,结果

1公平公正。

4、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采取合适的公开形式,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5、积极稳妥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积极推行,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注重效果,有序推行。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扩大深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实行长效管理。

三、目标任务

按照抓实抓细、全面推进的思路,镇党委决定在全镇所有党组织中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有效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党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四、公开内容和方式

开展党务公开要抓住重点环节,强化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确保其不流于形式,真正达到党务公开目的和效果。

(一)公开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公开。

1、全局和中心工作。主要包括:党委、政府关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2、思想政治建设。主要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党建主题活动安排,群众性精神文

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等。

3、组织建设。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干部的民主测评、推荐、选拔、使用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

4、作风建设。主要包括:贯彻“两个务必”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5、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

6、本村、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二)主要形式

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主要采取公开栏、会议、文件、媒体等形式公开。

要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组织活动栏、党员活动室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并设置)、电视、广播、公开电话等形式进行公开。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选择并创新行之有效的公开形式。

(三)工作程序

公开程序要规范、有序、到位。凡对外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先由本单位党组织提出意见,再报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

核,领导小组审定;对内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由本单位党组织研究决定。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所有公开内容,都要注重时效性,公开时间要与内容相适应,根据公开内容的实效性可分为固定公开、定期公开、逐段公开、及时公开等形式。对政策措施、文件规定、审批事项、工作程序以及窗口单位具有稳定性的内容要长期固定公开,修订、调整后的内容要及时更新;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工作,要根据进展逐段公开;对临时性、应急性工作要及时进行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再次予以公开。

五、方法步骤

党务公开的具体步骤和目标要求,分阶段、有计划地实施。

(一)宣传发动(8月4日—10日)。召开动员大会,学习传达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拟定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报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采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8月11日—12月18日)。按照镇党委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配置必要的硬件设施,各单位提出公开内容和方式,领导小组审定公开内容,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台帐资料(会议、活动记录;文件,意见反馈,公开的原始资料,媒体宣传资料等;各种表格)。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促检查,编发工作简报,培育推广典型,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

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总结上报(12月19日--)。对前两个阶段工作认真总结,写出书面报告,补充完善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转入经常化、制度化。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推出成果,为深入广泛开展党务公开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党委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各党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高标准、严要求,高效能、快节奏,扎实推进,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构,抓好落实。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真正发挥好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作用,从制定方案到安排部署,对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具体事项都要认真细致地讨论研究,协调解决好存在的具体问题。把党务公开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机结合起来,互动并进,相得益彰。

(二)通力协作,紧密配合。各党组织要加强与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联系,不定期地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上下配合,互通信息,做到每月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阶段上报阶段小结。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细化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具体问题,提出工作对策,督促抓好落实。

(三)明确责任,严格考核。要把党务公开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明确标准,落实责任。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督查,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四)建立监督机制。党务公开要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

各界的监督,特别要注意发挥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各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建立聘请监督员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派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建立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

7.交通运输局年度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篇七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以下简称《意见》),认真落实安溪县教育工委党务公开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学校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师生员工和党员的民主权利。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陈利学校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特色学校、构建和谐校园的主题,认真贯彻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增加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升办学质量,为实现学校工作目标,提供可靠的思想、政治、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以实施素质教育为中心,充分调动全体党员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发挥我校职业教育窗口的作用,努力营造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学校领导班子为师生服务的能力。

2.客观真实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面向党员群众,及时公开党内事务。要紧跟形势变化和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公开不同时期党员群众最关注及与党员群众利益最直接的问题。

3.注重实效的原则。注重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凡是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采取合适的公开形式,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4.积极稳妥的原则。既要积极推行、大胆实践,又要科学安排,注重效果。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有序推进,实行长效管理。

三、工作程序

1.确定党务公开内容。学校党支部讨论、酝酿产生党务公开的内容,收集整理公开事项的有关资料。

2.审核把关。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小组对需要公开的有关资料认真审核把关,由组长签字确认。

3.实施公开。对确认后的资料,用一定的形式与时限,先党内、后党外进行公开。

4.意见反馈。在学校设立意见箱,收集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及时整改。

5.整理归档。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党务公开中形成的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妥善保存。

四、公开内容

1.党支部组成人员简况、职责分工、联系点和党员责任区。2.党组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三会一课”等工作制度及落实情况。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4.党员发展情况,包括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党员发展前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前公示和发展工作程序等有关内容。

5.党员教育管理和活动开展情况。6.党员奖惩情况。7.党费收缴与使用情况。8.党建工作创特色情况。

9.精神文明建设、队伍思想建设、主题教育等计划安排和落实情况。

10.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群众向支部和党员反映的意见、建议落实、反馈情况。

五、公开形式

1.设置固定的党务公开栏。在学校醒目位置设固定的党务公开栏,将党支部的组织机构,成员分工及一些固定性的工作在公开栏中予以公开。

2.定期召开会议。每季度设定一天为党务公开日,向党员群众代表公开党务内容,通报党支部常规性工作,同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务公开的工作情况。

3.下发文件、公开信等。对于学校一些重大事项和决策,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党员群众,对于一些临时性工作和常规性工作定期以通知、通告的方式下发至党员群众。

4.建立邮箱、QQ群。以服务教职工党员点为载体,公开领导电话、邮箱,建立教职工QQ群,根据情况派专人接待党员群众的来电、来访咨询,及时落实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

六、组织领导

1、为保障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和推进,成立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小组,对学校党务公开的内容进行收集、审核、落实反馈意见、立卷归档。具体组成如下:

长:徐清渊 副组长:陈思阳

成员:谢春苑、苏火炼、王建平

2、领导小组的权利和义务

(1)学校要召开支委会,部署党务公开工作,组建党务公开工作小组和工作机构。采用不同形式,在党员群众中宣传党务公开的意义,为党务公开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分围。党支部结合实际,提出党务公开的初步方案,包括公开程序、内容、形式等,在党内外广泛征求意见。召党政班子会议,对实施方案在全校党员大会上通报。

(2)根据工作需要,添置必要的硬件设施,包括公示牌、公开栏等;按党务公开的要求,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制作后公开;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设党务公开监督员等;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对党务公开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和研究,邀请党员代表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补充完善,使整个工作转入经常化、制度化。

陈利职校党支部

8.街道办事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拓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构筑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加速推进街道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上级党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在街道建立党务公开运行制度和机制,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利的监督,提高党的执行能力,为建设和谐新南街营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纪原则。严格遵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坚持全面真实原则。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事项外,都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予以公开,坚决克服隐瞒公开事项、限制公开范围、变通公开方式等假、大、空形式主义。

(三)坚持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采取合适的公开形式,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四)坚持稳步推进原则。要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新方法、新途径,着重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既要认真组织、大胆实践,又要慎重稳妥、有序推进。

(五)坚持相互促进原则。要将党务公开工作与党建工作目标相结合,以党务公开为龙头,带动和贯穿政务公开,巩固和提高村务、居务公开,形成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大公开”工作格局。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1、街道党工委党务公开的内容(目录附后)

街道党工委及各村、居党组织做为党务公开工作的主体,要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组织实施,并结合自身实际,逐步进行完善。

2、村、居党组织公开内容

(1)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

①党组织机构设置、成员姓名、职务、工作分工;

②党建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③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

④落实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情况;

⑤党组织工作目标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

⑥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⑦党员违纪违法处理情况;

⑧干部述职述廉及民主测评情况。

(2)履行职责情况。主要包括:

①党组织学习计划及党课安排情况;

②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

③实施“三级联创”或“星级

④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情况;

⑤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⑥)对流动党员跟踪管理情况;

⑦后备干部培养情况;

⑧为民办好事实事情况;

⑨考核及表彰奖励情况。

3、村、居事务决策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①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管理情况;

②党员群众对各类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的意见建议以及最后决策和管理使用情况;

③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④计划生育、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涉及群众利益事项落实情况;

⑤低保、医保等保障制度执行情况;

4、经常性党务工作情况。主要包括:

①党员对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②党员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落实情况;

③发展党员及积极分子培养情况;

④党费收缴及管理使用情况。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

1、审批程序。公开事项的内容、形式、范围、时限等在公开前必须分别由街道党工委和村、居党组织集体审核,特别重大的,统一报上级党委审核把关。

2、执行程序。已经审核批准的公开内容,按照规范程序按时进行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应按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3、意见反馈程序。公开期间,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分别及时反馈给街道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村、居党组织,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再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再公开程序。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后,要将处理和落实情况再予以公开;对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分别经街道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村、居党组织研究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完善,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反映人,调整后的内容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再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形式

1、党内公开形式:

(1)召开党员大会、情况通报会、阶段工作会、联席会、民主生活会等。

(2)党内文件、通报、简报。

(3)问询和述职。

2、党外公开形式:

(1)以设置固定的党务公开栏为主,互联网、电子信箱等为辅的形式进行公开。各村、居还要将民主议事、民主管理与党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召开民主议政日、村(居)务公开栏、大屏幕和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公开。

(2)设置党务公开监督栏,办理事项的负责人、承办人及监督投诉电话上墙公示。

(3)开通咨询和监督电话,方便党员群众咨询和监督。

(四)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按“尽量早公开、公开时间尽量长”来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的公开。

1、固定公开:主要指政策措施、文件规定、审批事项、工作程序以及办事机构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在党组织活动栏中公开。有修订、调整的,应当及时更新。

2、定期公开:主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一般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必须更换一次。

3、逐段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逐段公开,跨的工作除阶段公开外,还应当在年末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应激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应当在机动板块,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公开。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7月)

1、结合实际,制定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党务公开内容,编制公开目录。

2、分层次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上级精神,强化对党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全面部署党务公开工作。

3、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文件、电子屏、网站等载体,集中开展党务公开宣传活动,营造党务公开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8月)

1、在街道先期开展的基础上,按照循序渐进,整体推进的原则,率先在长城花园社区开展试点,总结完善的同时,逐步全面推开。

2、建立完善党务公开联系点工作制度、监督员工作制度、预公开制度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制定党务公开网页信息更新管理考核办法,明确各村、居公开网页管理职责,打造信息公开载体。

4、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公布党务公开电子信箱,聘请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广泛征求意见。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9月)

各村、居于9月15日前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漏补缺,稳步提高,并做好迎接金凤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检查考核的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做为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成立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要充分利用宣传窗、电子屏、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深刻认识开展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熟悉了解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和基本方法,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党务公开工作。

(三)相互促进,力求实效。要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党务公开为龙头,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形成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力求做到:内容尽量全面,形式灵活多样,程序力求规范,范围因事制宜,时限服从需要,责任具体到位,制度完整配套,方法循序渐进,效果实在明显。

9.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实施细则 篇九

各支部: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公司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实施细则》,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公司健全完善党务公开有关制度及责任分工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公司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公司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文件精神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开展坚持分级负责、服务中心、发扬民主、依纪依法、统筹协调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党委及基层各党支部。

第二章 例行公开制度

第四条 例行公开是指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事项,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目录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的,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报经公司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第五条 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有关制度。(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负责部门,第一个为牵头责任部门,其余为协助部门)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有关制度。

1、公司党委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意见。由党政办公室负责。

2、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意见及年度(工作活动)安排。由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

3、党组织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由

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

4、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实施及考评意见。由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

5、在完成本单位中心工作中发挥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作用制度。由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宣传科负责。

6、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制度。由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

(二)党的思想建设有关制度。

1、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组织领导、规划计划、内容形式、措施办法、制度机制。由人事科负责。

2、专题理论学习和党员主题教育意见。由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

3、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的意见。由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

4、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规划。由宣传科负责。

5、年度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意见。由人事科负责。

6、参加上级安排的各种培训学习制度。由人事科负责。(三)党的组织管理有关制度。

1、公司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由人事科负责。

2、党组织调整工作程序。由人事科负责。

3、创先争优活动意见。由人事科负责。

4、关于开展承诺、践诺、评诺活动及领导点评的意见。由人事科负责。

5、党组织和党员提合理化建议,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技术革新项目、帮扶职工群众意见。由人事科负责。

6、创先争优先进典型选树办法。由人事科负责。

7、党员年度发展计划。由人事科负责。

8、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和考察办法。由人事科负责。

9、研究、审批预备党员工作程序。由人事科负责。

10、预备党员教育及转正工作规定。由人事科负责。

11、预备党员教育及转正工作规定。由人事科负责。

12、党员领导人员参与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规定。由人事科负责。

13、职工和党员反映意见的整改落实意见。由人事科负责。

14、民主评议党员办法。由人事科负责。

15、党内各项评先树优办法。由人事科负责。

16、党员权利保障规定。由人事科负责。

17、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由人事科负责。

18、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规定。由人事科负责。(四)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制度。

1、企业领导班子分工。由党委办公室负责。

2、党委会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由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

3、党委会执行民主集中制规定。由党委办公室负责。

4、关于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由人事科负责。

5、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价办法。由人事科负责。(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有关制度。

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由人事科负责。

2、新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程序。由人事科负责。

3、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办法。由人事科负责。

4、干部监督制度。由人事科负责。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由人事科负责。

6、市场化选聘人才工作制度。由人事科负责。(六)联系和服务党员、职工群众有关制度。

1、党组织听取、反映、采纳党员、职工群众意见和建议办法。由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工会负责。

2、建立联系点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规定。由人事科负责。

3、对党员、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办法和处理意见。由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

4、建立关心、帮扶机制和帮助党员、职工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办法。由工会、人事科负责。

5、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矛盾纠纷的处理办法。由信访办、保卫科负责。

(七)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

1、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及落实办法。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规定。

3、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规定。

4、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规定。

5、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及创建廉洁文化示范点意见。

6、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7、党员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8、中层以上领导人员述职述廉规定。

9、党员领导人员廉洁承诺规定。

10、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规定。

11、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力、参加党的组织活动监督规定。

12、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规定。

13、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处理规定。

以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由纪委监察室负责。第六条 例行公开的主要内容。(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 的负责部门,第一个为牵头责任部门,其余为协助部门)

凡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按规定及时主动进行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1)执行中央方针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由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

(2)《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意见落实情况。由人事科负责。

(3)落实上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的重要工作部署情况。由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

2、党建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1)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意见及年度工作(活动)安排情况。由人事科负责。

(2)党组织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由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室负责。

(3)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实施及考评情况。由人事科负责。

3、党组织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职能作用情况。(1)在完成本单位中心工作中发挥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作用的情况。由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

(2)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由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主要包括:

1、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以及省国资委党委、××集团党委、××集团公司党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

神。由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

(2)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组织领导、规划计划、内容形式、措施办法、制度机制等落实情况。由人事科负责。

(3)专题理论学习和党员主题教育开展情况。由党委办公室、宣传科、人事科负责。

(4)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学习宣传推广先进典型情况。由人事科、宣传科负责。

(5)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规划和落实情况。由宣传科负责。

2、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情况。

(1)年度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由人事科负责。

(2)参加上级安排的各种培训学习情况。由人事科负责。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党组织建设情况。

(1)党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及履行情况。由人事科负责。

(2)党组织调整(撤销、更名、合并等)、换届选举情况。由人事科负责。

2、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

(1)创先争优活动组织领导、部署落实及党组织负责人建立创先争优联系点情况。由人事科负责。

(2)党员承诺、践诺、评诺情况及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情况。由人事科负责。

(3)党组织和党员提合理化建议,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技术革新项目、帮扶职工群众等情况。由人事科、工会负责。

(4)创先争优先进典型选树情况。由人事科负责。

3、发展党员情况。

(1)党员年度发展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由人事科负责。

(2)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由人事科负责。

(3)研究、审批预备党员情况。由人事科负责。(4)预备党员教育及转正情况。由人事科负责。

4、党员教育管理情况。

(1)党员领导人员参与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情况。由人事科负责。

(2)职工和党员反映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由人事科、工会负责。

(3)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由人事科负责。

(4)党内各项评先树优情况。由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

(5)党员权利保障情况。由人事科负责。

5、党费收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1)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由人事科负责。(2)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由人事科负责。(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主要包括:

1、公司党委成员分工情况。由党委办公室负责。

2、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决策程序。

(1)党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由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

(2)党委会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由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

3、召开党员、领导人员民主生活会情况。

(1)会前征求意见情况。由人事科、纪委监察科负责。(2)围绕主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由人事科、纪委监察科负责。

(3)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由人事科、纪委监察科负责。

4、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价情况。由人事科负责。(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由人事科负责。(2)新选拔任用干部情况。由人事科负责。

(3)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情况。由人事科负责。(4)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由人事科、纪委监察科负责。

2、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由人事科负责。(2)市场化选聘人才工作情况。由人事科负责。(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主要包括:

1、听取意见情况。

(1)党组织听取、反映、采纳党员、职工群众意见和建议情况。由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工会负责。

(2)建立联系点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由人事科负责。

2、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及实施情况。

(1)对党员、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办法和处理意见。由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

(2)建立关心、帮扶机制和帮助党员、职工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情况。由工会、人事科负责。

(3)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矛盾纠纷的处理情况。由信访办、保卫科负责。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主要包括: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及落实

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3)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

2、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1)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情况。

(2)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工作情况。

(3)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及创建廉洁文化示范点情况。(4)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党员领导人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1)党员领导人员遵守《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情况。(2)党员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3)中层以上领导人员述职述廉和参加年度考核情况。(4)党员领导人员廉洁承诺及落实情况。

4、党内监督管理工作情况。(1)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情况。

(2)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力、参加党的组织活动监督情况。

5、查办案件工作情况。(1)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情况。(2)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受处理情况。以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由纪委监察室负责。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和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由党群有关部门负责。

第七条 例行公开的形式

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公开栏、新闻媒体、公开网站等进行公开。主要通过以下五个平台公开:

(一)会议公开。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党员旁听会等形式,将党务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二)文件公开。通过党内文件、刊物、简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党务。

(三)专栏公开。适宜向党外公开的,设置“一栏二屏”。即:设立党务公开栏、党务公开电子显示屏或触摸屏,及时公布党内信息。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并使用。

(四)媒体网络公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公开宣传报道党务工作。开通领导热线电话,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通党务公开网站或网页,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公开。

(五)活动公开。开展党员定期评议、民情反馈、领导接待日、民情调查等活动,在党组织与广大党员群众之间架起理解、沟通、交流的桥梁,促进党群干群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第八条 公开的程序和时限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公司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由党群有关部门和基层党支部提供,经整理后报公司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开。

(三)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第三章 申请公开制度

第九条 申请公开是指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要党员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党员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有

关党组织提出申请,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第十条 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织提出公开党务信息申请。收到申请后,应立即予以登记,并按照下列情况给予答复:

(一)申请公开的内容属于可以公开范围的,应当向申请人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申请公开的内容属于不宜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

(三)申请公开的内容属于暂时不宜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公开的时限;

(四)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五)申请公开的内容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第十一条 对于党员群众提出的申请,党组织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口头或书面答复。属于上述第八条第三、四款的,可适当延长答复时限,但原则上不应超过一个月。

第四章 党内通报制度

第十二条 党内通报以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为原则。通过实行党内通报制度,促进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党组织和党员责任意识,提高党内监督效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 党内通报的主体为各级党组织。

第十四条 党内通报的对象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至全体党员。

第十五条 党内通报主要以各种党内会议、文件、通知、纪要、报告或通过公开栏、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按照一

定的程序进行通报。

第十六条 党内通报的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及本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四)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五)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业的情况;

(六)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和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七)应当通报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党组织应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合理确定通报时限,一般性工作应在一月内进行通报,重要工作和紧急情况应及时通报。

第十八条 下列情况不予通报

(一)属于党和国家以及企业重要机密的。

(二)涉及个人隐私的。

(三)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通报后可能会影响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

(五)其他免予通报的情况。

第十九条 对有专门要求的决定、决议和会议内容等应按要求在相应的范围和层次内进行通报。对有些不适宜立即公开的内容,应掌握适当的时机,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二十条 党员有权要求通报有关情况。对应通报而未通报的,可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

第五章 信息反馈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党组织负责本级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聘请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三条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和反馈的日常工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整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属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的,应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反馈结果;需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的,应及时转办并抓好督促落实。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理情况。

第二十四条 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反映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超过半个月。

第二十五条 对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情况,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详细记录,记录情况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

第二十六条 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或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的,应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章 聘请监督员制度

第二十七条 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八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面向本单位各个层次聘请,应具有广泛代表性。

第二十九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向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本单位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第三十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及时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第七章 监督检查制度

第三十二条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党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三十三条 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考核范围,作为对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

第三十四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程序是否规范严谨、方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完善、效果是否明显等。

第三十五条 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暗访、调研、督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第三十六条

积极推行党员监督员制度,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适时组织党员对党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年度党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进行通报。

第八章

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十八条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各党群部门及负责人。

第三十九条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追究与工作改进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

(一)对公司党委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

(二)未按公司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的。

(三)党务公开工作未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认真研究、检查和落实,党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不力的。

(四)应实行公开而不公开的,或公开内容不全面、不真实的,公开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

(五)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要求进行公开,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解释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予解释或作出说明的。

(六)对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没有及时反馈给有关方面,未按规定处理和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对反映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第四十一条 责任追究:

(一)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对分管领导进行警示谈话。

(二)影响正常工作,造成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分管领导进行组织告诫,对主要领导予以批评。

(三)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换岗,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对分管领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告诫,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涉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0.艳办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根据白党发[2010]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活力,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结合街道党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规范党务工作、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扩大党员和群众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群众监督、采纳群众意见、争取群众支持为目的。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两个新城”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大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工作创新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确保党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2.依法依纪原则。按照党内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把依法依纪贯穿于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

3.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做到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客观公正。

4.注重实效原则。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最大限度地公开党内事务,又要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5.积极稳妥原则。既要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要善于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在实践中不断拓展和深化。三.实施范围

党务公开的实施范围为:办事处所属各党(总)支部。四.公开的主要内容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都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可按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三种情况进行。

1.固定公开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员情况;(2)党组织主要职责;(3)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

(4)党建工作计划、重大任务目标及上党建目标完成情

况;

(5)上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包括参加的党员数、群众代表数,评议过程以及评议处置结果等;

(6)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组成。2.定期公开内容:

(1)办事处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和阶段性工作重点;(2)党组织开展学习、工作、活动情况;

(3)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4)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情况;

(5)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6)办事处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各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7)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

(8)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3.及时公开内容:

(1)重大财务开支情况,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情况以及项目进展情况;

(2)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3)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

(4)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5)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

(6)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7)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五、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限

1.公开的形式。党务公开应以固定的公开栏为主要形式,公开栏应设置在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醒目地方。

2.公开的程序。党务公开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对于党内重大决策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可采取仅限党内或先党内后党外的程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党务公开方案。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党务公开方案,根据工作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公开方案,明确应当公开的内容及其公开的形式和时限。

(2)确定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方案的规定,收集、整理公开事项的有关资料,并经本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的时限,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开。

(3)实施公开。将已审核批准的公开事项和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限,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开。

(4)收集和处理意见。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电话等形式,收集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整改。整改后的情况进行再次公开。

(5)立卷和归档。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妥善保存。

3.公开的时限。

(1)对固定公开得内容要长期公开;(2)对定期公开的内容一般按每季度更换一次;

(3)对随时公开的内容一般在形成决定、决议后5天公开,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接到群众诉求后一周内公开;

(4)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及时公开。每次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性化意见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六、公开的实施步骤和目标要求

党务公开工作从2011年1月开始,分3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和目标要求是: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6日至3月30日)

1.成立艳山红街道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印发《艳山红街道办事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党务公开工作会,安排部署全办党务公开工作。

2.各社区党(总)支部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方案,报办事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8月31日)

1.按照《艳山红街道办事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2.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及制度等,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档案资料(会议安排、活动记录、文件、简报、公开的原始资料、宣传报道的图片、文字资料及各种报表、表册等),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

1.9月1日至9月30日,各级党组织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报办事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10月4日至10月31日,办事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办各社区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适时召开座谈会,总结交流党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3.11月下旬,全办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开展结束后,要建立党务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党务公开工作成果。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党(总)支部要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部要成立党务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部书记是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

2.严格检查考核。各社区党组织要将党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之中,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成立专门的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加强监

督检查,抓好工作的落实。

3.强化责任追究。党务公开工作要克服重形式轻内容、假公开、不公开等问题,增强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真实性。对假公开、应付公开的党组织,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艳山红街道办事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艳山红街道办事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杜祖雄(党工委书记)

李益兰(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常务副组长:朱启良(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副 组 长:陈

成 员:

林(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张志权(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黄 辉(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赖会军(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杨 劲(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张 波(办事处副主任)

周开成(党工委委员、党政办主任)杨 慧(经济发展综合办主任)杨晓晴(社会事务综合办主任)邓 进(计生办主任)

蔡晓波(政法综治维稳中心主任)郭国民(城管办副主任)

祝洪珊(红云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刘佩英(长山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苏大琼(长宁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谭世芳(迎宾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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