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银行卡案情的通报

2024-11-11

关于近期银行卡案情的通报(精选6篇)

1.关于近期银行卡案情的通报 篇一

关于近期酒店客房内被盗案件的通报

各区域公司、金广快捷酒店管理公司、各地区、各品牌连锁酒店:

昨天下午酒店事业部又开了一个紧急会议,主要是年终岁末各类案件频发,近二、三天内上海高星级酒店接连发生住店客人钱财被盗。案情简述:犯罪嫌疑人利用酒店自助早餐时段,逗留在用餐客人周边或服务员询问用餐客人房号时窃听到客人房号,趁客人尚在用餐即窜到楼层,先敲门确认房间内没有人再编造理由要求楼层客房服务员立即打扫房间,待服务员开门进入打扫时犯罪嫌疑人跟随进入房间让服务员先打扫卫生间或在服务员去拿客房用品时趁机行窃。被害人有中外宾客,累计损失上万,造成影响极坏。

为此:请各区域公司、金广快捷酒店管理公司、各地区、各品牌连锁酒店要进行一次有效的防范宣传和严密的防范布置,明确规定:在任何条件下楼层服务员都不得为无房卡者开启房门,如确定是住店客人将房卡忘记在房内,必须通过总服务台对其身份信息核对无误后才能帮助客人开启房门并确认房门钥匙是在房内。

冬季到了,天干物燥,全国各类火灾事故明显上升。我们要在开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119消防日”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清剿各种火险隐患,特别是北方入冬取暖可能用到的电、气、煤等助燃材料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并落实定人定时检查,防止因使用不当或违规操作带来事故。

年关到了望各连锁酒店务必保持高度警惕,结合属地安全防范要求,重视对广大员工的安全教育,严格酒店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酒店和员工、宾客人身财物安全。

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

营运支持保障中心安保部

2011/11/12

2.关于近期银行卡案情的通报 篇二

新安办字[2010]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0年2月23日16时30分,塔城地区兴塔集团立强运输公司一辆新G-04432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33人,实载31人),由和布克赛尔县前往塔城市,在行驶至省道318线207公里+800米处,车辆自翻,造成车上4人死亡,16人受伤。

2010年2月25日8时25分,一辆新M-AL288号桑塔纳轿车行驶至国道314线1312公里处(伽师县境内)与一辆新B-27006号货车正面相撞,造成桑塔纳轿车驾驶员及3名乘车人员当场死亡,新B-27006号货车车头起火,新M-AL288号桑塔纳轿车烧毁。

自治区领导对连续发生的两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以上两起事故也暴露出部分地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驾驶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不能按规定行驶,相关监管和管理部门交通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

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各地、各有关部门、公路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新安字[2009]8号)要求,提高认识,强化责任,针对当前人流、车流、物流大幅茺回升和冰雪路面、大雪、大雾天气多等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公路运输企业监管检查力度,加强重点路段、路面和管控和巡查,加强对本企业行驶车辆的安全管理,交警部门要合理安排警力,加大路面特别是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管控力度,加强对客货运输车辆的检查,对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二、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司乘人员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意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公路运输企业、客运站要针对我区冬季道路交通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运输企业要落实行车前安全教育制度,用典型安全教育司乘人员,切实增强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规意识。

三、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格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倒查制度,对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3.关于近期银行卡案情的通报 篇三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三起煤矿事故成功救援情况的通报

(安监总应急〔2007〕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近期,湖南省、重庆市、山西省连续成功处置了3起煤矿事故。由于反应迅速、组织得力、救援方案科学,共有22名被困矿工获救生还,取得了很好的战绩。现将有关救援情况通报如下:

2007年4月16日,湖南省株洲市攸县黄丰桥镇阁前村长城煤矿发生透水事故,井下当班31人中19人安全升井,12人被困。事故发生后,株洲市及攸县人民政府迅速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调集邵阳国家级排水基地、湖南省矿山救援长沙基地及株洲市矿山救护队和大量装备物资投入抢险救援。国务院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高度重视,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湖南煤矿安监局、湖南省煤炭工业局迅速派员到现场指导协调抢险救援工作。为了尽早救出被困人员,在一级排水能力不足、更换和增加水泵又时间太长的情况下,指挥部召集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决定将一号暗斜井和+52m水平积水排至二号暗斜井下部,保证了抢险不间断进行,赢得了时间。经过近110个小时的紧张排水、清淤和搜救,成功救出3名被困矿工。

4月20日,重庆市彭水县三义乡杉木沟煤矿发生大面积顶板垮塌事故,8名矿工被困井下。事故发生后,彭水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以县长为指挥长的抢险指挥部,迅速调集彭水、石柱两县矿山救护队,展开抢险救援工作。重庆市安全监管局、重庆煤矿安监局等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协调、指导抢险救援工作。在巷道大面积严重冒落的情况下,指挥部组织专家论证后,决定沿冒落区和实体煤壁相联处挖掘小断面巷道,组织有经验的老工人现场指挥挖掘和支护工作,同时加大对事故区域的供风量,为被困人员供氧。经过200余名救援人员36个小时的连续奋战,掘进救援巷道68米,被困的8名矿工全部获救。

4月22日,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长宁镇木凹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3名矿工被困井下。事故发生后,临汾市委、市政府迅速成立抢险指挥部,组织临汾市矿山救护大队、乡宁县救护队、木凹矿和相邻煤矿近300名矿山救护队员和工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国务院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山西省安全监管局、煤炭工业局、山西煤矿安监局迅速派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紧急协调调集排水设备加快排水进度。24日8时矿井排水结束后,发现通向被困人员地点的巷道交叉处被钢轨、溜槽及其它杂物严重堵塞,清理十分困难且危险性较大,指挥部及时修改抢险方案,决定同时掘进小断面绕过冒落区。由于方案制定科学合理,大大缩短了救援时间。经全力抢救,有11名被困矿工获救生还。

总结分析近期救援工作取得的成绩,充分体现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应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一案三制”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队伍建设、装备建设,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主要经验是:一是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成功救援奠定了基础;二是政府、部门、企业反映灵敏、密切配合、协同应对,为成功救援提供了保证;三是救援队伍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善战斗,为成功救援发挥了关键作用;四是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和专家的技术支撑为成功救援提供了科学保障。

上述三起事故救援,成功地抢救了22名矿工,减少了事故对社会造成的创伤,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作出了贡献,体现了应急能力建设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作用。为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特对参加上述三起事故救援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希望各地加强学习和交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水平,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落实应急管理责任。

二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预案管理。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的要求,抓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提高预案质量,切实保证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保证预案上下对应、相互衔接,形成健全完善的预案体系。

三要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通过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教育公众、提高能力,促进政府、部门、企业间的协调配合以及应急准备工作和应急管理职责的落实。

四要大力推进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协调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本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努力构建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加强地区、部门间的合作、交流和学习,努力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区域联动机制建设,努力提高区域协同作战能力。

五要强化救援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要加大应急投入,加强装备建设,严格内部管理,加强日常训练,提高队伍的作战能力,努力打造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善战斗的应急救援队伍。要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先进,弘扬正气。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坚持“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的工作机制,组织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锻炼队伍、熟悉现场情况。要结合本地区、企业安全生产特点,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管理、事故救援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救援工作科学、安全、有效。

4.关于近期银行卡案情的通报 篇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06年11月18日晚,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土塘中学初一年级学生在上完晚自习下楼时,发生拥挤踩踏事件,造成6名学生死亡,39名学生因受惊吓或受伤被送往医院观察治疗,其中1名重伤学生正在全力抢救。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全力抢救受伤学生并做好善后工作,及时通报各地,要求学校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这起惨痛事件的发生,教训十分深刻。对于拥挤踩踏事故,教育部曾三令五申,但个别地方安全意识依然淡薄,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学校安全还存在着严重的漏洞和隐患。为此,我部再次重申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速将这起事故通报到所有的学校和全体学生,使每所中小学校和每个学生从这次事故中充分吸取教训,引起高度重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此次事故立即进行一次中小学安全专题教育,使广大师生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学校管理,切实把每一条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尤其要落实覆盖学校管理工作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制。

三、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学校教学设施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楼梯栏杆该加固的要加固,尤其是学生通道和楼梯的设置要与学生的数量配套,对广大农村学校教学楼中楼梯数量少、学生多的要采取分班下课、有序错峰等方式,保证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特别是对一些仍存在大班额的学校,更是要加强管理、加强疏导,切实防止踩踏事件发生。

四、要切实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必须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组织疏散,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决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五、要紧急动员起来,举一反三,专门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逐一对中小学校楼道、楼梯间设施设备进行专门检查,逐一对食堂、厕所、宿舍等易发生事故的地点进行重点排查,逐一对学校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的制订情况及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整改,对整改有困难的,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及时报告。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11月20日下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教育部办公厅

5.关于近期银行卡案情的通报 篇五

安委办明电〔201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0年9月3日,全国发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辆号牌为黑D59K58的小型普通客车搭载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金沙乡红新村村民(核载7人,实载10人),行至佳木斯市境内原鹤大公路西格木乡平安村北200米处时,与一辆号牌为黑D59300的运送沙石的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2.67吨,实载54吨)相撞,造成10人死亡。据初步调查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黑D59K58号小型普通客车非法占道行驶。两车超员超载是事故伤亡扩大的重要原因。

山东省青岛华旅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一辆号牌为鲁BG3231的宇通牌大型卧铺客车(核载37人,实载51人),行驶至吉林省长春市绕城高速公路哈尔滨方向164公里50米处时,左前轮爆胎,导致客车冲过中央分隔带护栏后驶入对向车道,先与一辆捷达小汽车尾部刮擦后,又与一辆号牌为辽H07056(辽H0916挂)的大型货车相撞,造成17人死亡、37人受伤。据初步调查分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鲁BG3231号客车左前轮爆胎,导致车辆失控。鲁BG3231号客车超速、严重超员也是事故发生和伤亡扩大的重要原因。

上述两起事故的发生,不仅暴露出部分运输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卧铺客车安全监管不到位、车辆超载超员、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运输车辆技术性能不良等突出问题,也暴露出部分地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地要扎实推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工作。要认真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并抓好落实。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保障措施,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控,要求所有运输车辆安装并切实用好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二、继续强化路面巡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各地要加大打击运输车辆超载超员、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力度,严格车辆技术性能检测。要突出事故易发的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加大对客运班线集中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抄告和转递制度,做到查处一起、转递一起、抄告一起。

三、严把源头,严厉打击非营运车辆运输行为。各地要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加强社会监督。通过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检查督查活动,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违法运输行为。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严格审查,审核企业安全生产目标与责任、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驾驶员管理、车辆管理、安全生产内部检查与监督等制度及其具体的落实措施,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达不到要求的,督促其进行整改,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

四、要进一步严格卧铺客车市场准入,加大对卧铺客车运输安全监管力度。各地要对卧铺客车市场准入和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提高卧铺客车准入标准,提出从源头防止改装加铺的对策措施。要督促客运场站和路面检查点将卧铺客车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于存在超载加铺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卧铺客车驾驶人和承包人的教育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对于日常检查及有关管理部门抄告发现的公司所属驾驶人驾驶车辆存在超速、超载行为的,要从严处理。

五、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和实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安委〔2010〕6号)的要求,已将这两起重大事故的查处列入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范围。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要求,把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同时,地方各级安委会要对下级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实行挂牌督办,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通过严肃事故查处和厉行责任追究,有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6.关于近期银行卡案情的通报 篇六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省近期发生四起特大安全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函〔2006〕53号)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进入7月份以来,你省又一次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连续发生4起特大安全事故,造成66人死亡或失踪:

7月11日,云南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宣威公司一辆车牌为云D18899的客车,行至曲靖市陆良县324国道K2541KM+500M处,与昆明交通运输集团公司一辆车牌为云A37501的客车迎面相撞,造成21人死亡、34人受伤。

7月29日, 曲靖市富源县滇东能源公司白龙山煤矿(基建矿)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1人死亡。

8月9日,昭通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巧家县分公司,一辆车牌为云C06166的大客车由巧家县驶往昭通市,车辆核载35人,实载35人,行驶至巧家县包谷脑天生桥时翻入牛栏江,造成24人失踪,其中22人为中学生。

8月10日,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镇鸣泉村委会陈旗营村一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0人死亡。

今年以来,你省共发生特大安全事故11起、死亡167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9起,煤矿事故1起,火灾事故1起),分别占全国特大以上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6.7%、15.2%(其中特大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特大交通事故的29%和33%)。

针对你省今年特大事故特别是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情况,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于5月15日已向你省发出了《关于云南省近期发生多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报》(安委办函〔2006〕29号)(以下简称《紧急通报》),你省人民政府还专门印发了《云南省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但在近期又连续发生4起特大安全事故,说明你省落实《紧急通报》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也反映出你省在道路交通、矿山开采和消防安全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较多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一些企业特别是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不落实,从业人员素质低,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到位,管理工作不严格;二是一些地方、部门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不落实,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工作不实;三是专项整治特别是道路交通整治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四是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五是对一些事故特别是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查处不严格、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立即对你省特大安全事故频发的问题进行深刻分析,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漏洞,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遏制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并于8月24日前以省安委会的名义将自查报告和整改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二、请立即在道路交通、矿山、人员密集场所等事故多发的行业和领域认真开展道路隐患、车辆隐患、矿山隐患和火灾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要建档登记,明确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时限,并根据隐患类型和危险程度,从资金、技术等方面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和监控措施,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彻底整改。

三、对已发生的特大事故,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5〕225号)规定,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安委办函〔2006〕36号)要求,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严惩事故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请于9月30日前将今年以来发生的11起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和责任人追究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和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的两个“负责制”和“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实处。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紧急通报》要求,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与管理,落实各个工种岗位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要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法,把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结合云南省道路交通运输、矿山开采、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实际,研究制定治本之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大幅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要将今年已发生的11起特大安全事故作为典型案例,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从中吸取教训,掌握安全知识,增强防范意识,切实在全省范围内营造“人人关爱生命、人人防范事故、人人关注安全”的氛围。

六、要做好自然灾害预防工作。目前正值台风、洪水、雷击等自然灾害多发期,要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及安全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关于防范灾害、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好灾害预防。要针对你省地形复杂、交通条件差以及煤层赋存条件复杂的特点,制定严密的安全监管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逐级逐层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七、要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制定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加强值守应急工作,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灵敏反应、快速响应、有力施救、减少损失。

二00六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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