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2024-09-13

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精选16篇)

1.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一

一、环保专项行动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建设局、环保局、监察局、发展计划局、经贸局、工商局、司法局、安监局、电力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开展专项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对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整治范围及重点、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及组织领导都作了明确要求。同时,按照专项行动的进度要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多次对全县专项行动进行督办检查,有力地促进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是深入宣传。为取得社会各界对专项行动的支持和拥护,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宣传,一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专项行动期间,先后多次组织当地广播局记者随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深入乡镇、工厂及矿山进行全过程的新闻采访活动,制作专题节目,用正面与反面报道相结合的方法,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曝光违法排污企业,取得了良好的舆论效果;二是利用网站对外宣传。通过在内部网站公布举报电话以及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三是积极向上级报告工作动态,对外扩大宣传范围,营造强大的专项行动舆论声势。

三是搞好协调。环保专项行动中,县建设、环保、监察、计划、经贸、工商、安监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联合行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狠抓落实,切实保证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中,国土、环保、水利、安监等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矿山开采全过程监控,及时制止、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在环保执法检查中,各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了环保各项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整体工作情况

一是集中整治饮用水源污染和隐患,全县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切实保障饮水安全,我们结合县人大视察《水污染防治》的贯彻实施情况,集中开展整治水源污染工作。一是开展水环境安全大检查。对全县范围内的新建项目和工业污染源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向厂周围和河内倾倒、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了查处;安排专人在各企业巡回检查,“三废”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率得以提高,有效杜绝了企业“跑、冒、滴、漏”现象;对医疗机构的废物废水,我们配合县卫生局,对县医院和5个乡镇医院认真进行了检查,督促医院按县环保局、县卫生局的要求,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防止医疗废物对水体的污染。二是加强水源保护。组织工作专班对全县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源及供水设施开展了全面监测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供水安全。

二是集中整治建设项目违法问题,环评制度进一步规范。我们在七月中旬抽调专人组成专班,对全县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县水电开发、单位建房、化工建材等建设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未作环评的单位下发了《补办环评通知书》,进一步规范了建设行为。目前全县新上的`新、改、扩建项目都能及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做到了与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保持“三同时”,建设项目的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有所提高。

三是集中整治矿山环境,生态环境得到切实改善。我们把矿山环境整治纳入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一是调查摸底。对全县3家矿山开采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了全县矿山废气废水排放、尾矿堆放、植被损毁以及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等。通过深入调查,摸清了全县矿山企业的底子和现状,为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严格监管。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基本原则,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人,按照法律规范督促其落实治理任务。对管理混乱、并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森林植被损毁严重的,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指导和督促其建设高标准规范化的环保设施;对拒不治理或治理不达标的,予以重罚或处以关停。三是严格验收。环保设施工程竣工后,在治理责任人提出验收申请后,我们立即联合财政、水利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按照治理方案和资质部门设计的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适当安排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治理责任人按要求重新整改。同时,督促各矿山企业开展矿区绿化建设,在生态毁坏区域覆土种植,治理水土流失,加速了生态恢复进程,矿山生态恢复率正在逐步提高。通过建立和完善机制,依法规范业主开采过程的保护行为,基本遏制了无序排放,有效保护矿区生态环境。

四是认真抓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意见(建议)、提案以及群众信访投诉工作,代表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我们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专项行动,对各项议案提案逐一进行了落实,给予了书面回复,同时采取开门办案,向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汇报议案及提案的办理情况,得到了代表和委员的充分肯定。二是认真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环保专项行动以来,共接待来信来访15件,其中因废气污染举报1件。对这些来信来访我们坚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给予了认真办结和回复。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了维护,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环保专项行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达标企业超标排污时有发生。部分达标企业的环保治理设施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运行费用高,难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加之环保部门监管目前还不可能全方位及时到位,导致部分企业在专项行动期间思想警惕,达标排放,专项行动过后思想放松,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建设项目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企业环保法制和环保意识观念不强,重经济、轻环保的现象依然存在,致使建设项目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在建设项目审批时把准入口关,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力度迫在眉睫。

三是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进展不够平衡。矿区生态治理进展不平衡。大部分企业能够按照要求建设规范化环保设施,有效治理尾矿和废渣,保护矿区生态环境。仍有少数企业业主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认识还未上升到一定的高度,未能按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废渣尾矿治理还不到位,致使矿山生态环境局部地区还存在急剧恶化状态。同时,治理资金投入难也是制约矿山生态治理与保护的“瓶颈”问题。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巩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保障群众健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阶层的环境意识。通过电视、报纸、信息、网站等多媒体、多视角、全方位地深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正反典型,提高社会各阶层的环境意识,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大环保意识,从而营造一个人人重视、关心、支持环保执行的社会氛围。

二是严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在推进面上工作的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要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对违法企业依法查处,该取缔的取缔,该淘汰的淘汰,该关停的关停,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确保执法到位,提高执法监管能力。

三是严把环评准入关,控制新污染源产生。环保、建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建设项目管理上,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第一审批权”,强化“环评”和“三同时”管理,把好新上项目环保关。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对于污染重的项目坚决做到一个也不引进,从严控制新的污染源产生。

四是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实现达标排放。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转化利用“三废”,减少污染排放,发展循环经济。同时积极引导被取缔、关停、淘汰的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进行转产,搞好产业结构调整。

五是进一步探索、建立并完善相关机制,为环境保护提供保障。在建立完善环境目标管理“一票否决制”、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制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生态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紧紧抓住国务院、省政府相继出台的环保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并以积极的作为争取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建立起环境保护专项基金,为环境保护提供可靠保障。在矿山生态环境管理中,积极探索建立企业治理、社会治理与政府治理相结合的矿山生态治理投入机制,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矿山治理,逐步实现“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公司治理、政府监管”的基本格局。

2.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二

2013年8月, 国务院发布了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 从两个时间点规划了宽带建设的发展目标。2015年, 基本实现城市光纤到楼入户、农村宽带进乡入村, 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20Mbit/s和4Mbit/s, 部分发达城市达到100Mbit/s;2020年, 宽带网络全面覆盖城乡, 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分别达到50Mbit/s和12Mbit/s, 发达城市部分家庭用户可达1Gbit/s。

从国家战略的整个发展时间表来看, 2014年将是宽带中国战略实质性推进的关键一年。

宽带中国落地效果显著

在宽带中国战略当中, 电信运营商扮演了关键角色, 即使是在宽带中国战略尚未发布的前两年, 在工信部推动的宽带提速工程中, 电信运营商的宽带推进力度也相当大。2014年, 承继过去两年宽带提速规划, 同时兼顾宽带中国战略的布局, 工信部召开“宽带中国2014专项行动”, 对于2014年电信行业的宽带建设给出了明确指标, 这也是今年工信部在推进电信行业落实宽带中国战略的重要举措。

此次会议制定了2014年的主要行动目标:一是宽带网络能力持续增强, 新增FTTH覆盖家庭3000万户, 新建TD-LTE基站30万个, 新增1.38万个行政村通宽带;二是惠民普及规模不断扩大, 新增固定宽带接入用户2500万户, 发展TD-LTE用户3000万户;三是宽带接入水平稳步提升, 使用8Mbit/s及以上接入速率的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达到30%, 其中东部地区力争达到40%,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50Mbit/s、100Mbit/s等高宽带接入服务;四是创建示范效果初步显现, 推动创建20个以上“宽带中国”示范城市 (城市群) 。

这一目标是宽带中国战略的具象化落地举措, 对于三大运营商有较强的指导性作用, 据了解, 在近两年的宽带部署中, 三大运营商的网络覆盖能力、FTTH覆盖用户数均超出工信部的既定指标, 尤其是中国电信在具体推动宽带中国的落地上尤为积极, 目前已经成为全球FTTH用户数最大的电信运营商, 而中国移动今年年初即开始着重发力固网宽带市场, 迅速推进光纤到户的建设, 同时在积极发展固网宽带用户数, 进一步激发了国内宽带市场的活力。

另一方面, 在LTE的部署上, 三大运营商推进明显提速, 从品牌、营销、终端、网络等各个层面都为LTE的国内普及奠定坚实基础, TD-LTE用户数的增长也有明显突破。

国网挂牌宽带市场再添新军

在宽带中国战略所涉及的各个主要部门中, 除了三大运营商, 广电也开始进入角色, 并逐步发力。广电运营商的运营主体目前已经露出水面, 中国广播电视网络公司 (以下简称国网公司) 现已注册成立, 这也标志着广电终于有了统一主体, 能够与三大运营商角逐。

据了解, 国网公司系国有独资文化企业, 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组建和代管, 注册资本45亿元, 全部以货币出资, 由中央财政安排, 分两年到位。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建设和整合的相关要求, 公司将建设全国有线电视网络互联互通平台和运营支撑系统, 通过多种措施基本达到三网融合的要求。同时, 公司将着力推进全国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换代和健康发展, 力争成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国有大型文化企业。

从广电体系内部来看, 国网公司的成立让广电系看到了发展希望, 虽然其发展前景依然坎坷, 然而有了统一主体之后, 广电长期割据的市场格局或将有所聚拢, 在一定程度上整合广电网络及资源。

作为宽带中国战略中的重要一环, 广电在推进我国宽带普及方面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广电的同轴电缆资源也具有宽带接入能力, 能够根据实际需求部署宽带网络。

目前各地方广电已经纷纷试水宽带接入服务, 充分利用宽带接入业务的许可。今年2月, 歌华有线针对北京市民推出了包含5种产品, 12种组合在内的宽带套餐, 整合歌华有线的内容资源, 绑定宽带服务, 提供特殊套餐内容。

宽带战略为通信业注入生机

除了战略层面的部署规划, 受益于宽带战略的刺激作用, 整个通信产业再度迸发活力。TD-LTE的部署以及超宽带网络的规模应用均有效推动了整个通信产业的快速发展, 中国移动50万个LTE基站的集采规模对于各主流系统设备商极具吸引力, 而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的LTE基站集采也进一步扩充了国内LTE的市场规模。在大的产业发展形势下, 国内通信市场2014年的发展势头普遍向好。

另一方面, 超高速宽带网络的部署也进入快速扩张阶段, 三大运营商都加大了100G的部署规模, 2014年将是国内100G部署的规模扩张期。三大运营商均在为后续的宽带大规模提速做网络储备, 尤其是伴随各种数据类应用、业务的快速增长, 对于带宽的需求大幅提升, 运营商的大规模部署既符合用户对带宽的实际需求, 同时也有效响应了宽带中国战略的部署规划。

3.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三

苗圩强调,中小企业发展关系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各地工信系统和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发展信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既要抓顶天立地的大企业,也要抓铺天盖地的中小企业。要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促进民生持续改善结合起来,把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解放思想,转换观念,完善措施,推动中小企业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王黎明在主持会议时要求各地工信系统和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紧扣国家经济发展目标,全面贯彻落实苗圩部长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以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不断开创中小企业工作新局面,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浪潮,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江苏、湖南、广东、重庆4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介绍了当地2014年中小企业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4.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四

市环保局、市监察局:

严肃查处和纠正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维护群众利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执政理念重要体现。为此,我县高度重视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工作,结合实际,早计划、早安排,按照县委的要求,县政府于2005年4月6日就以富政办发[2005]36号文部署了全县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目前已经取得一定实效。根据市政府办[2005]139号明传电报的要求,现将我县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早计划、早安排

今年3月下旬,县政府副县长肖明同志带领环保局有关人员深入污染严重的乡镇调研后,及时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建议结合本县嘉河、拖竹河、补木河、格戛河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在国家、盛市尚未部署情况下,及早在全县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05年4月初,按照县委的要求,县政府及时

开县计划、经贸、煤炭、土地、林业、建设、环保和水务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相关事宜,于4月6日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以富政办发[2005]36

文《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以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转化企业为重点的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在全县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肖明为组长,县政府办、环保、监察、公安、计划、经贸、煤炭、土地、林业、建设、电力、水务和广电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从成员单位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门工作队伍深入全县各乡镇进行督促检查。全县各乡镇也都及时按富政办发[2005]36号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工作重点和任务。接到市环境保护局、市监察局转发《云南省环境保护局、云南省监察厅转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监察部关于对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后,我县又以富政办发[2O05]105号文《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家、盛市关于对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文件的通知》,进一步对各乡镇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提出了新的要求,督促各乡镇抓住重点,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清理取缔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建设项目,关闭污染严重的违法排污企。

二、注重宣传动员,突出环保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

为保证全县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十分注重宣传动员工作。2005年4月7日,县政府副县长肖明带领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在水污染较为突出的后所召开了嘉河污染治理现场动员会议,现场组织力量关闭了4个没有环保审批手续、污染严重、工艺落后的小洗煤厂,并将现场会议及关闭小洗煤厂的实况录像通过县有线电视向全县宣传,同时指导各乡镇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工作中还注重边检查边宣传,县乡两级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共对200多个工矿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宣传,在认真讲解环保法律法规和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的严重性之后,分别针对不同情况发出了限期治理通知或关停通知及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或限期改正通知。通过这些措施对深入开

展全县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起到积极的宣传动员作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县始终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对辖区内的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着重排查了块择河、嘉河、补木河、拖竹河、格戛河等流域,认真清理了对水源、河流污染严重的选煤厂26个、焦化厂13个、煤矿50个以及非煤矿采选企业2个,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各类违法建设项目23个。

三、措施有力,加强督查,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为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使全县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上述清理出来的违法排污企业和建设项目,我县坚持依法处罚与引导治理相结合,分类指导,查处重点的原则,明确规定具体措施和要求。一是对经有关部门批准立项、依法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没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cc三同时,制度,或依法办理了环评价审批手续,但没有配套建设满足连续性生产要求的煤泥水浓缩压滤处理循环利用、尚不能完全做到废水零排放的选煤厂或废水超标排放的其它选矿厂,实行限期停产治理,限期安装

与批准规模相匹配的废水水处理循环利用设施,确保达到废水零排放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否则依法关闭。二是对有立项批准文件、有环评审批手续、通过“三同时”验收、有煤泥水浓缩、压滤处理循环利用设施,但煤泥水尚不能完全实现零排放的,有偷排行为的洗煤厂也要实现限期治理,对限期治理期间发现企业偷排或闲置环保设施不用直排废水的行为,除县环保部门要从重进行经济处罚外,县人民政府将责成县电力公司和煤炭部门采劝停电”和“停调运”措施。三是对未经有审批权的部门批准,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生产工艺落后、没有废水处理循环利用设施、废水严重超标排放的选煤厂和其它选矿厂,依法取缔。四是对已经有审批权的部门审批立项或批准可研、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的在建洗煤厂,督促其严格按审批文件批准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建设,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能满足实现废水零排放要求的浓缩、压滤处理循环利用设施,否则任何部门不准批准验收手续,不得办理相关证照,不得供电和调运煤炭产品,已办的证照要依法吊销。五是对废水排入河流、没有矿井水地面沉淀处理设施、不能实现废水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煤矸石堆存场所设有采取防流失、防洪设施的煤矿也要进行限期治理达标排放;否则,环保部门要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县人民政府将责成煤炭局、电力公司采劝停调运”等“三停”措施和“停电’’措施。六是明确各乡镇坚决按上级要求,配合经贸、煤炭等部门搞好清洁生产规划,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标准以及盛市产业发展控制规划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如小炼铁、小机焦、土法炼锌、土法炼焦等。七是对限期整改的企业,整治结束后,必须报请环境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验收合格,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方可进行生产,否则一律停厂治理。

在开展此次环保专项行动中,为了引导各乡镇重视环境保护,切实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我县始终坚持全面清理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通过检查发现少数乡镇领导不重视,认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整治效果差。县政府以富政办督[2005]1号专项督查文件《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进行督查的通知》,督促各乡镇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整治辖区企业的不法排污行为和违法建设项目行为,维护群众利益。明确对此项工作完成不好的乡镇,年底评先创优,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及时从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5个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和重点企业进行督查。在督查过程中无论来自工商、煤炭,还是其它部门所抽调的执法人员都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针对各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情况提出整改要求,使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四、工作扎实,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初步实效

自今年4月初以来,通过4个多月的努力,全县多数乡镇认真开展以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转化企业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严肃查处污染严重的企业,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利益,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初步实效。据统计,到目前为止,我县共查处了146个单位其中关闭了13个违法建设企业(其中选煤厂12个,4个小炼铁厂),对13个选煤厂、50多个煤矿进行了限期治理,对60多个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限期整改,到目前为共计已投入污染治理资金100O多万元,增设煤泥水处理系统20多套。对1O多个违法建设项目进行了立案查处收缴罚款已达2O万元。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经营者的环保意识,企业的洗煤废水、矿井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煤矸石乱堆乱放等现象基本扭转,全县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初步得到控制,块择河、嘉河、补木河、拖竹河、格戛河等流域污染状况明显好转,依法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违法建设,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五、继续深入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

专项行动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群众参与,把环保专项行动弓l向深入。环境污染影响到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因此,我们要把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宣传到村到社,正确引导公众参与监督,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环境合法权益。适时组织举办企业法人代表环境保护法制教育培训班,让企业主们知道其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应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他们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行动起来,投入资金治理污染和生态破坏,正确处理好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企业的眼前利益和周边群众的长远发展利益关系。当前要突出向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宣传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

2、继续加大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力度,要加大污染源限期治理力度,及时纠正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督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对关闭了的小选煤厂、小炼铁厂,采取强制措施,拆除设施,防止死灰复燃。对上一阶段实行限期治理的企业,限期内仍不能按要求完成污染治理的企业,该关闭依法关闭,该停厂的依法责令停广。

3、继续对没有按富政办发[2005]36号文件要求的时间完成环境污染专项整治任务的各企业限期完成,限期内仍不能完成污染治理的企业,坚决实“三停”,即停厂、停电、停调运,并对环境污染整治不力,工作被动,污染加剧的乡镇,年终考核时,严格执行富政办督[2O05]1号文件精神,给予通报批评,同时不得参加任何评先推优。

5.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五

湖府办发〔2011〕52号

关于印发工业园区环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工业园区各企业:

《工业园区环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工业园区环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1年11月3日至2011年12月31日在工业园区全面开展环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健康安全和长江水安全为目标,以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工业园区环保监管措施,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为推动湖口科学发展、跻身全国百强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对象:工业园区所有企业(在建、生产);

(二)整治重点:

在建企业:重点整治项目开工建设前环评审批情况、未批先建情况;重点整治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施工建设期间废水、建筑垃圾排放情况;

生产企业:重点整治偷排、直排、漏排、超标排污等违法排放行为;重点整治违规处置危险、固体废物的行为;重点整治涉重金属企业的违法排放行为;重点整治生产期间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的行为;重点整治环境监控中心的在线监控情况;重点整治企业以试生产为名长期不进行环保验收的行为;重点整治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减排任务落实情况。

(三)整治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11月3日至11月10日)

由县环保局负责,结合工业园区实际情况,根据整治重点,制订具体排查计划,落实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排查计划于2011年11月5日前报送县政府。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0日至12月25日)

全面梳理排查出来的问题,加强力量集中整治。在整治过程中,做到依照法律法规下达整改文书,及时准确记录整治台账,经常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治到位、效果明显。

(三)总结阶段(12月25日至12月31日)

开展“回头看”行动,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措施,建立环境监管的长效机制,接受县政府督查并提交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为加强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小平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胜,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阮洋,副县长黄祖缘任副组长,政府办、宣传部、监察局、环保局、工业园管委会、发改委、工信委、规划建设局、水务局、司法局、工商局、安监局、市容执法局、海事部门、供电部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龚勇鹏担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环保集中整治行动的总调度、总指挥。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明确整治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强化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局要充分发挥环保主管部门的职责,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具体内容;发改委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工信委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加速落后产能退出;规划建设局要强化建筑工地管理,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废水乱排、乱倒行为;安监局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供电部门要对依法关闭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工商局要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司法局要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

(三)加强宣传报道,发挥舆论作用。环保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定期发布信息,公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公开报道专项行动的整治措施、经验做法及先进事例。

(四)加强整治措施,确保处理到位。未批先建项目一律停止建设,责令限期补办审批手续;未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停产整治,依法给予最高限额罚款;未按规定申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并给予最高限额罚款;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并处罚款,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限期改正,给予最高限额罚款;对不按照规定处置危险废物的责令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停产整治,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阻碍环境执法和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一律予以纠正并处罚款。

(五)加强挂牌督办,破解整治难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群众反映强烈和排查出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统一进行挂牌督办,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做到责任到人、整改到限、处理到位,并将督办结果向社会公布。

6.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六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环保部等九部门《关于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1、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各县区环保局(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应全面排查辖区内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企业,摸清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严肃查处企业违法建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2、此次检查的企业是指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废水、废气中含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物质,在生产、贮存和运输等环节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

3、检查内容:企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情况;企业废渣场、尾矿库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情况;企业含重金属固体废弃物的贮存及运输情况;城镇、企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垃圾填埋场渗沥液重金属排放及无害化处置情况。

二、检查要求

1、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各县区环保局(分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2、结合x市污染源普查情况、环保专项行动“两高一资”及涉铅、砷行业整治情况和日常环境监管情况,进一步加大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企业的检查、督察工作。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的企业,一律予以取缔关闭;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建设项目没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并投入生产环保“三同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没有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导致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予以关闭;对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一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依法给予高限处罚;对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3、加大重金属企业内部环境监管,确保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建立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

4、加强对城镇污水厂出水、污泥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的重金属污染物监测,发现重金属超标排放的,要清查源头,对重金属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治理,做到达标排放,杜绝偷排漏排。

5、认真梳理重金属污染环境问题的信访案件,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及时化解污染纠纷。

6、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做好此次专项行动采样监测工作。

三、时间安排

1、摸底和集中整治阶段

各县区、三大开发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重金属污染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应在11月15日前全部摸排一遍,12月15日前整治完毕。

2、督查阶段

11月15日以后,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三大开发区整治重金属污染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将以暗访、明查等多种方式不定期地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3、总结阶段

7.四部门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察行动 篇七

据了解, 这次节能减排专项督察行动的目的是:督促检查有关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 研究解决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推动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 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相关情况。

为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十一五”规划确定了节能减排的两项约束性指标:到2 0 1 0年,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将在2005年的基础上降低20%左右,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过去两年, 节能指标仅完成了1/4, 今后3年每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幅需要达到5%以上, 才能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

8.“环保小天使”在行动 篇八

调查搜集——环保意识“树”起来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从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针对这一《通知》,大队辅导员张老师组织全校队员展开大讨论,并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支持的占58.2%,反对的占41.2%,不好说的占0.6%。为了让自己的观点更具说服力,队员们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搜集资料,调查取证。在“汇报辩论会”上,队员们向大家展示的有具体数据,有文字资料,有照片,有录像……,当一幅幅塑料袋漫天飞舞、田间枝头挂满塑料袋、花花绿绿的大垃圾场堆积如山的图片展现在大家面前;当一份份关于“白色污染”所产生危害的资料摆在大家面前……队员们最终达成共识:塑料袋虽方便,但对人体的伤害及所造成的“视觉污染”和“潜在危害”是极其严重的。因此,整治白色污染迫在眉睫,环保从我做起势在必行。接着,学校通过校园网络,组织大家收看了《绿色畅想》专题片,学唱了《地球,你好吗》环保第一歌曲。随着活动的深入开展,队员们的环保热情空前高涨,环保意识根植于心。

访问传颂——环保故事“讲”起来

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加强,学校大队部又推出了“环保故事知多少”主题活动,队员们通过网上搜集、查阅资料、实地访问等多种渠道增长了许多环保知识,了解了一个个鲜为人知的环保故事……一时间,交流自己的收获成了队员们谈论的主要话题。人大代表、“地球卫士”陈飞的名字迅速传遍整个校园,他的故事人人传颂。作为一个年过半百、勤劳善良、朴实无华的农村汉子,陈飞坚持八年多向人们免费赠送菜篮子,自费走遍11个城市,呼吁人们使用菜篮子,杜绝白色污染,并在他的家乡渠口乡珠岸村发起创建了全国第一个无塑料村。陈飞的事迹强烈震撼着孩子们的心,激发着孩子们热心环保的志向。队员们纷纷表示要向陈飞伯伯学习,争做 “环保小天使”。

集思广益——环保点子“创”出来

“禁止使用塑料袋,那由什么来替代呢?”这个问题困扰着辅导员老师和全体队员们。队员们处处寻找答案,纷纷献计献策。王帅说:“我回家问过我奶奶,奶奶说,她们以前都是用竹篮子、布袋子装物品。”刘悦说:“我从电视上看到,韩国人最讲环保,她们都是用纸袋、饭盒盛东西。”邓榕说:“我到工厂调查过,现在无纺布是最环保的材料,我们应提倡用无纺布袋。”刘思源说:“对,我们可以发动同学自制环保袋。” 潘盈潼说:“我们还可以到社区进行宣传,赠送环保袋,号召更多的人停止使用塑料袋。”杜筱筱补充说:“我们还可以设计不同形状的环保卡,并在它上面写下自己的环保心愿或画上环保宣传画,发放给群众,让大家都来讲环保。” ……

多好的想法,多美的创意呀!这一个个想法着实让大家兴奋不已,跃跃欲试。

巧手制作——环保物品“亮”出来

“心动不如行动”,队员们说做就做。他们四处寻找材料,精心设计款式,与家长携手共同制作环保袋和环保卡。在“动手、动脑,比创意”的环保物品交流展示会上,各种款式新颖、色彩缤纷的环保袋、环保卡闪亮登场。

进入展示会大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大厅四周墙壁上形形色色的环保心愿卡。这些环保卡是队员们用五颜六色的卡纸精心设计制作而成的,它们形状各异:心形的、花形的、大树形的、白云形的、高山形的、房子形的……样式不同:单层的、双层折叠式的、双层开启式的、立体的……卡面上所写的自创内容更是队员们智慧的体现:“告别塑料袋,共创美家园”、“让我们手相挽,心相连,众志成城,共同抗击白色污染”、“为使天空更蓝,花儿更美,请您使用环保袋” 、“竹篮子买菜干净、卫生、又环保,请您与竹篮子交朋友”……有的队员还在环保卡上画上了环保漫画,有的队员把自己对白色污染的调查资料写在了上面:“中国有3.7亿户家庭,以每家每天消耗4个塑料袋、每个5厘钱算,每天要浪费750万元,请您节约。”“用再生塑料袋装肉,会产生致癌物质,为了身体健康,请拒绝使用塑料袋”。这些话语句句发自肺腑,句句温暖人心,句句不可抗拒!

环保卡的展示着实令人赞叹,环保袋的展示更是琳琅满目、令人折服。

刘思源高举着自制的环保袋,自豪地介绍说:“大家看,这是我用妈妈的旧牛仔裤去掉两条腿后改制而成的环保袋,这个环保袋不仅环保,而且做到了废物再利用。”接着,她边指边说:“这些前后兜可以分类盛放各种小物品,既美观又充分利用了空间,中间的大兜可以盛书本、衣服、水果等东西。我背着它走在街上,不少人夸这个包既耐用又时尚,还打听我这个包是从哪里买的呢!”

张原若涵说:“这是我利用破雨披改制而成的环保袋,它的最大优点是不漏水,盛海鲜食品最适合,而且它易洗易干。”

王雪琪说:“这是我用碎棉布缝制的环保袋,在保留棉布原有花色的基础上,我把它们剪拼成了一幅美丽的图画,你瞧:巍峨的高山,郁郁葱葱的大树,绚丽多彩的花朵,绿茵茵的小草……它不仅可以装东西,还给人以美的享受,时刻提醒人们,注意环境保护。”

吴州说:“这是我用穿小的秋衣改制的斜背包。这个包做起来很简单,只要将身子最下面缝起来或穿上小绳一束就可以了。你看,领口就是袋口,两只袖子就相当于包带,一系就可以斜背在身上,外出旅游时携带它可方便啦!”

……

队员们讲得眉飞色舞,滔滔不绝,展示会上队员们所做的环保袋足有2000多个,它们大小不同,用途各异,款式不一,既美观实用又新颖大方。用来制作的材料也是各种各样,除了上述几种外,无纺布、挂历纸、包装绳、小麦秸、玉米皮等等在他们的手中全都成了宝贝,充分体现出了它们超强的利用价值。在场的辅导员老师不得不佩服队员们丰富的想象力和非凡的创造力,她们不由地惊叹道:“这些孩子真是太有才了!”

以点带面——环保行为“扬”起来

“环保袋我来赠,环保卡我来发,环保知识我宣传”,时至今日,队员们回味起当时的活动场面仍津津乐道、兴奋不已。

双休日,队员们带着精心制作的环保袋和环保卡,在辅导员老师的带领下来到街头,来到超市、来到菜市场,来到车站,边进行环保宣传发放环保心愿卡边赠送环保购物袋。虽然队员们说得口干舌燥,忙得晕头转向,但他们仍激情高涨,群情激昂。当孩子们用精心制作的环保袋换回一个又一个污染环境的塑料袋时,当孩子们用真诚说服一个又一个商家不再使用方便袋时,孩子们会心地笑了,同时他们的举动也深深感染了周围的群众,不少老爷爷、老奶奶也自觉加入到环保宣传队伍中来。现在,校园里再也找不到塑料袋的踪影,大街小巷、田间地头塑料袋也明显减少,集市上人们手持环保购物袋购物已成了街头一道靓丽的风景。

(作者单位:山东莱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9.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根据《西双版纳州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西环发[2008]91号)、《勐腊县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县政府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通过调查摸底、集中整治等手段,严厉打击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任务。

一、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确保行动的顺利开展。

此项行动涉及领域广,涉及部门和企业多,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协调和组织各职能部门参与,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腊政发 [2008]号制定了《勐腊县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校副县长为组长,环保、监察、发改、商务、城建、土地、安监、工商、电力等部门领导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下发到各个乡 镇和相关部门,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目标和任务。主要目标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原则是“突出重点、严肃法纪、以人为本、以民为先”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点是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和行政稽查,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清查群众反映强烈、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以及屡查屡犯的违法排污企业,依法处理违法责任人和追究主管部门责任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遏制污染反弹;目的是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手段,遏制污染破坏环境的利益驱动行为,创造良好的守法环境,促进企业建立环境行为的自我约束机制,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引导和激励企业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的道路,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并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行动领导小组,以周密的部署确保行动方案顺利实施。

二、措施得当,落实有力。

在专项行动的开展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的措施: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此次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由县政府负总责,环保局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挂牌督办突 出环境问题。对近几年来群众反复投诉的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逐一进行梳理,采取有力措施,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三是公开查处环境违法大案要案。依法查处的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加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四是严格报告制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准确的上报专项行动信息和情况。

三、行政执法具体情况

(一)排污企业环保执行情况及限期治理完成情况

1、矿山采选行业专项检查情况 重点对尾矿库、废石堆放场、拦砂坝、等进行检查;通过现场监察,目前我县矿山采选企业已办理环评手续的有7家(新山铁矿、南赛河铅锌矿、鱼塘山铅锌矿、易武田坝铅锌矿、勐户铅锌矿、磨憨光明铜选厂、麻芋林铅锌矿),正在申请办理的有3家(鱼塘山铅锌矿一分厂、鱼塘山铅锌矿二分厂、热水河铁矿)。、对国控和挂牌企业进行督办。对2个国控企业,污染减排重点单位:中云勐腊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勐捧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污染减排通知(腊环保发[2008]28号文件),对其污染减排实施方案作了具体要求,并限期上报县政府和州、县环保局。对1个州环保局挂牌督办企业勐远大 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污染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按照污染减排工作要求,该两家企业必须于08—09榨季开榨前完成COD减排措施。目前两家企业已按照要求递交了减排措施方案,勐捧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建工程已开工建设。按照国家环保部的要求,我局对这两家企业执行了每月一次监察的制度。、重点整治制胶行业 我县天然橡胶加工行业共有31家,其中农垦10家、地方21家。2007年废水排放量为156万吨、COD排放量为196.91吨、烟尘排放量为313.71吨、SO2排放量为151.45吨。对于严重超标排放的企业(普利司通(云南)天然橡胶有限责任公司、中化安联勐润分公司),或在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的企业(云胶勐腊分公司、宝莲华有限责任公司)及新建项目的企业(云胶勐捧分公司二胶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积极协同省、州环保局,对这些企业下达了整改要求,并按要求做好现场监察工作。目前,普利司通(云南)天然橡胶有限责任公司的废水治理设施已完成(治理设施共投入资金380万元),2008年8月29日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正式投入运行;中化安联勐润分公司治理设施于7月18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治理设施投入资金126万元),目前处于设备调试阶段;云胶勐腊分公司按照要求已完成了除臭设施的安装(共投资15万元);2008年8月26日我局协同州环保局向宝莲华有 限责任公司下达了废气整改通知;云胶勐捧分公司二胶厂改扩建项目已完成(项目累计投入1174.64万元,废水治理工程共投入资金425万元,其中土建投入资金为117万元、治理设施投入资金为308万元)。2008年6月27日该公司向州环保局提出了试生产要求,目前试生产期限已到,已按要求向州环保局申请环保竣工验收。

4、对化学药品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排查,主要使用单位是木材加工行业、制胶行业,主要对使用单位的使用、储存等环节进行检查;

5、辐射安全管理 主要是对全县使用射线装置(医疗单位)和放射源(糖厂和水泥厂)的18家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全县有放射源9枚,主要是铯137和钴60;有射线装置15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其它行业

自来水厂: 今年针对饮用水生产、销售的勐腊县自来水厂、勐仑自来水厂、磨憨自来水厂,分别就水质状况、消毒措施、废弃物排放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三家自来水厂均能严格按照国家饮用水标准和要求,按量投放消毒药、生水沉淀、安全保卫等,对所产生的废弃物处理、处置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禁止污泥直接排放,二是将污泥定期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或利用,三是防止运输过程中溢漏。

木材加工厂 :我县木材加工厂大多数生产进口木材,近年来由于邻邦国家对原木实施保护和采伐限制等原因,导致国内木材原料短缺,部分木材加工厂已倒闭,针对现存正常生产的木材厂,加强了执法督查力度和规范管理:一是要求按照排物申报登记制度,完善“排物申报登记注册证”手续;二是核定排污量,征收排污费;三是要求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采取防治措施,禁止废弃物直接排放等情形造成水体、大气、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针对位于勐腊县关累镇两家木材厂,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木材锯末、边皮部分排入旁边的小溪内,造成水体污染,且未按我局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我局依法分别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清理和恢复。

砖瓦厂 :我县在2000年清理“十五小”污染源专项行动中,除分区域和民族特色所需保留的个别小砖瓦厂以外,目前,我县对辖区内新建砖瓦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限批、报批;对审批手续不合规定的8家砖瓦厂限期责令重批和改正;对位于关累镇盘先龙村违法擅自建设的盘先龙砖瓦厂,我局依法责令停止一切建设和生产活动,并处以10万元罚金的行政处罚(目前正在处理过程中)。

茶厂:通过对该行业摸底调查、登记核实、宣传等形式,我局进一步完善了环境影响评价、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和落实了各项管理制度。

(二)是严厉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自2008年1月至8月,我县共发生三起矿山突发事件。即2008年1月18日,勐腊县新山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部矿区两个尾矿库(万得利尾矿库和南区尾矿库)因库底泄漏及避险排放事故,7月20日勐腊县易武田坝铅锌矿尾矿库坍塌事故。7月26日磨憨光明采选有限责任公司光明采选厂尾矿库外排事故。针对三个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及时启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妥善处理。并对下达了处罚通知企业:必须立即停止任何方式的直接排放,停止一切生产和建设活动,停厂整顿,对下游受污染的农作物进行给予赔偿。随后对三个企业分别作出了8.8万元、5万元和10万元的经济处罚。

对勐腊县勐远大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由于在生产中产生的烟尘、粉尘均属超标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2007年废气排放量为36688.12万立方米、SO2排放量为31.08吨、氟化物排放量为543.79千克、工业粉尘排放量为109.63吨、烟尘排放量为2745.89吨。我局于2008年6月26日向该公司提出了整改要求。该公司于7月19日开始停厂整改,主要对四个车间安装除尘设备,即烘干车间(一台旋风除尘、二台静电除尘)、生料磨车间(一台旋风除尘、一台静电除尘、一台布袋除尘)、立窑车间(一台旋风除尘、一台静电除尘)、水泥磨车间(一台布袋除尘),共累计投入资金260万元。8月25日烘干车 7 间、生料磨车间除尘设备已安装完毕,并进入了调试阶段,9月8日立窑车间、水泥磨车间也安装完毕。9月16日该公司正式向我局提出了试生产申请报告。

对原已审批的16个建设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许可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16家进行全面整改,经过耐心细致的讲解和说服,得到了企业的理解和支持,目前此项工作进展顺利,全部企业已进行整改并转报级部门审批。

自1月—9月以来,我局共执法检查了122家企业,现场监察人次累计350人次,涉及到矿山采选、制糖、制胶、水泥加工、砖瓦生产、制茶、畜禽屠宰、大米加工、自来水厂及木材加工等10个行业。下达环境监察现场记录20份,提出整改意见48条。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民营制胶企业污染治理工艺落后,无法实现污染达标排放,须进行技术革新。

2、我县两个重点污染减排单位,勐腊糖厂和勐捧糖厂减排工作进展缓慢。

3、个别选矿企业尾矿库使用已到饱和期,存在偷排隐患和嫌疑。

4、部门联动和协调存在问题,环保未批先建情况依然存在,建议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勐腊县环境保护局

10.环保专项行动简报12 篇十

简 报(第十二期)

利辛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利辛县环保专项行动情况通报

各有关单位:

8月31日,利辛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再次举行联合执法,此次共检查企业6家,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启明中学北校区,主体工程已接近完工,但至今仍未办理环评手续,属未批先建;安徽牧洋油脂有限公司,无任何污水处理设施,先后被省、市环保部门予以通报,并被市环保局挂牌督办,要求10月底完成治污设施验收工作,但该厂整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利辛县第一人民医院新区,治污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三同时”落实不到位;利辛县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按要求购买的备用污泥压滤机还没有到位;利辛驰通商砼有限公司,超期试运行,固废处置不规范;安徽利辛学丰畜禽发展有限公司是2010年度使用国家环保资金项目,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已被市环保局通报。

处理意见:要求启明中学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并积极做好“三同时”验收工作;安徽牧洋油脂有限公司按市局文件要求,按时摘牌;县医院新区要抓紧实施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利辛驰通商砼有限公司

限15日内完成环保验收工作,清除违法排放的固废,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安徽利辛学丰畜禽发展有限公司要加快施工进度,按时完成验收。

11.推动环保产业重在行动 篇十一

有志於环保事业的人士反映,他欲在本澳经营厨餘回收的项目,通过收集食堂、酒家的厨餘,运用生物技术将厨餘循环再造,生產出生物饲料及有机肥料。此类项目应该对本澳的环保事业有积极作用,為此曾就有关项目多次致函諮询民政总署、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其中向环保局就发出了四封函件,但均未获得回覆指导。无奈之下,他自己投资通过引进外来先进技术,并向经济局申请临时牌照在本澳设置场所运营,但当申请正式牌照时却因环保局不能确定项目是否会对环境造成影响而搁置。

因该项目涉及环保问题,当事人认同需要严谨把关,但环保局的一些做法,令他不解。例如,局方要求其提供项目运作產生的废气、废水等排放数据时,却未能给予相关的标準作参照,无法判定是否符合要求;也未对项目进行有关的检测,而是一味要求其自行聘请机构测试并作环评报告,以供他们参考,怀疑环保局的作法消极。同时,他在项目未落实前已多次諮询环保局,均未获任何意见,在申请临时牌照时也未能就此要求作环评。然而等其项目落成运营时环保局却提出要求,如届时环评通不过,等於让其之前的投资化為乌有,认為环保局的相关做法并不科学。如此情况,可能让投资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亦打击了他们在本澳发展环保项目的积极性。

近几年来,虽然政府在环保方面显得越来越重视,尤其是施政方针更表明要发展环保產业,為此耗费大量公帑举办环保论坛、搞研究宣传,负责环保方面的官员也经常到外地考察、取经,但成效却备受社会质疑,其中的问题在哪裡?

澳门在1991年订立《环境纲要法》,為环保政策订立框架性原则,但长期以来,由於缺乏明确的权责部门跟进,环保法规细则性立法、排放标準的制订等一直停滞不前,远远落后於社会和经济发展。政府為此於2009年6月成立环保局,赋予了包括“制定、实施和统筹有关防治、控制、处理环境污染制度的施行计划及行动”、“就其他实体具职权发出准照或作出许可的方案及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估程式发表意见”等24项职责。环保局成立一年多以来,对於这些职责的履行,有何自我客观的评价?在参与有关环境影响评估程式中发表意见的职责,如何有效履行?在各种排放标準乏善可陈的情况下,环保局的相关监察工作為何总是差强人意。

现时,澳门并未有具法律约束力的环境评估制度,政府有何準则规范涉及环保的项目并进行评估?环保局曾表示,计划推出《构建环境影响评估制度的探索》文本,该项工作进展如何,何时会向社会公佈?

12.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十二

在启动仪式上, 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目标, 是集中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违法案件, 取缔黑窝点, 捣毁产运销团伙和链条, 形成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 有效堵塞监管漏洞, 规范酒类行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 是以城乡结合部、村镇、旅游景区、车站等为重点区域;以制售假窝点, 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销售点, 商场、超市、餐饮场所等酒类经销点, 食品、酒类商品专业批发经营户和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食品市场、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单位;以假冒国产名优酒系列、假冒进口酒系列、中低档国产葡萄酒和中低档白酒、啤酒、果露酒为重点产品。

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 一是严格行政许可。严把酒类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 依法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 确保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的标准、要求、程序合法, 符合法定标准。二是落实自律制度。强化酒类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 督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自律制度, 重点抓好进货查验、查验记录、不合格酒类食品退市、酒类产品质量自检等制度的落实, 保证生产、经营的酒类产品来路清、去向明, 全面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控制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三是强化抽样检测。集中开展节日和日常酒类产品的专项抽检, 突出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餐饮场所等酒类产品消费相对集中的场所, 突出消费量较大的白酒、啤酒、果酒的市场抽检。对于抽检结果不合格的酒类产品, 要一律下架退市, 立案查办, 从严惩处, 并抄告相关部门,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加强执法检查。开展拉网式排查, 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制售假名优白酒和假冒进口名牌葡萄酒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国产酒冒充进口葡萄酒、以低端酒冒充高端酒的违法行为和标识欺诈行为;严厉打击酒类非法分装行为和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 重点打击白酒中超范围使用甜蜜素、安赛蜜, 使用酒精、色素勾兑葡萄酒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销售和使用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限以及假冒伪劣的酒类产品等违法行为。

13.XX镇贯彻落实全国环保专项行动 篇十三

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XX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确保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做。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迅速传达,明确要求,拟定方案。我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环保相关单位迅速行动起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并就如何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全国环保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做好今年环保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我镇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科学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将本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镇政府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分解我镇环保工作任务,成员由领导班子、各驻点小组长、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组成,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全面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

14.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十四

时间:15:30~17:4

5地点:闽侯县人民政府

出席单位:县相关部门及相关企业

国务院九部门联合召开2012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周生贤指出,要出重拳、用重典,着力解决重金属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3月20日,国务院九部门联合召开2012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出席并讲话。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以下简称国务院九部门)今日在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2012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代表国务院九部门作动员讲话时指出,要出重拳、用重典,着力解决重金属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周生贤回顾了过去一年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绩。他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震慑环境违法行为。2011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270余万人(次),检查企业107万余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1万余件,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2016件,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新突破:一是严厉整治铅蓄电池企业环境违法行为。2011年共排查铅蓄电池企业1962家(其中再生铅企业184家),取缔关闭736家,停产整治565家,停业284家。通过集中整治,一部分骨干企业加大了环保投入,提升了污染防治水平,促进了铅蓄电池行业的技术进步,提高了市场竞争力。二是全面排查重金属排放企业。全国共排查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12137家,其中铅蓄电池企业1962家、重有色金属矿山采选及冶炼企业3470家、化工原料及制品企业241家、皮革及制品企业583家、电镀企业3636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152家、其他企业2093家。严把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全国26个省(区、市)环保部门上收了铅蓄电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各地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三是污染治理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得到切实加强。全国共检查3104家污水处理厂(包括园区、集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环境保护部公告了334家超标的污水处理厂名单。对21家发电集团公司的5.18亿千瓦火电机组开展了执法检查。

周生贤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环境执法监管的任务更加繁重,难度继续加大,主要表现为:环境状况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PM2.5成为社会热议的新焦点,污染减排任务艰巨,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突出,基层环保执法手段和力度仍不能适应环保事业发展的新要求。

周生贤说,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重中之重仍是重金属污染。各级政府要把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大重金属相关企业监管作为一项维护群众健康、增进群众福祉的重要民生工程,采取铁腕手段开展整治,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势头,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要着力抓好以下3方面工作:

一要以最严厉的措施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要进一步落实整治措施,加大督办力度,加速淘汰铅蓄电池落后产能,防止铅蓄电池企业污染反弹。要全面深入整治以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为主的重金属排放企业,重点是涉铅、镉、汞、铬及类金属砷的重点行业及重点地区,严格执行“六个一律”和“双否决”。各地要在2012年6月30日前,公布辖区内所有重有

色金属矿采选、冶炼以及皮革鞣制、电镀企业的名单及整治进展情况,更新铅蓄电池企业整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要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严格督促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制订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处置利用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险废物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各企业要严格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保证达标排放。对于故意倾倒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要从严监管污染减排重点企业。要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检查,加快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脱氮的升级改造,加强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严厉打击擅自停运、在线监控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强电力企业燃煤机组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监管工作,督促电力企业制订、提交烟气相关技术改造可行性报告和计划备案,努力使烟气排放达到新标准规定。加强对燃煤机组脱硫在线监测系统的监管,对超标排放二氧化硫的,一律扣减脱硫电价,逐步建立电力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

周生贤强调,各级政府要将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移交、移办制度,严打环境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突出环境问题。要严格监管落实企业责任,督促企业提高环境保护自律意识,规范自身环境行为,积极防范环境风险隐患,切实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要继续挂牌督办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强化督办落实,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实施“区域限批”。要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专项整治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发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准确公布重金属排放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相关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主持会议。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赵家荣、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司长周长益、监察部副部长王伟、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对本系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电监会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福建省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3月20日,在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省随即召开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环保专项行动作出全面部署。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志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扎实开展今年环保专项行动,深入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切实强化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强化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健全环保专项行动的长效机制,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各部门认真履行环保工作“一岗双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营造全民共同参与环保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要统筹做好重点环保工作。加快生态省建设,确保生态省建设“十二五”规划落到实处。继续做好减排工作,严格落实减排责任制,把减排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和经济运行调度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强项目协调调度,确保在10月底前所有示范项目全部竣工

并投入使用。强化流域水环境整治,着力抓好“六江两溪”水环境整治,将整治工作向支流和小流域拓展,提升水环境保护水平。

福州收看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部署环保专项行动

3月20日,福州市组织收看全国、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随后立即召开全市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副市长严可仕出席福州分会场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检各项任务;要加强排查,突出抓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要多措并举,加大力度落实重点企业污染减排;要齐抓共管,切实加强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要综合管理,共同营造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为加快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福州作贡献。

闽侯县部署环保专项行动

闽侯县闽侯县县长、环境保护局局长:

闽侯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1.专项行动,我县有四家挥发性电镀企业(一家为落后产能企业,其余三家为非法企业),责令取缔。以乡镇府为单位,各有关部门配合。

2.强化危险废物污染治理。

闽侯县县长:

1.落实国家、省、市会议精神,落实副省长张志南会议要求,各部门、乡镇做好各自责任。

2.查处,目的根治,优化产能,结构调整。

15.海南开展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篇十五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 海南省食安办、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卫生计生委、省食药监管局六部门在海南集中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 一是严厉打击畜禽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以及非法使用“瘦肉精”、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化合物的行为;二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不规范用药行为;三是清理违法违规销售兽药和禁用化合物的网站;四是查办一批违法生产经营者, 并曝光典型案例;五是解决和消除畜禽水产品领域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 规范兽药使用行为, 全面提高

整治行动从2016年9月20日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 分四个阶段进行:2016年9月~10月为动员部署宣传阶段, 要通过各类媒体发布启动联合整治行动的信息, 广泛宣传整治行动内容, 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016年11月~2017年3月为自查自纠阶段, 市县各监管部门要全面履行告知义务, 将有关要求及时传达至本行政区域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畜禽水产品生产者及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 督促各生产经营主体落实法律责任, 履行法律义务, 规范生产经营行为;2017年4月~10月为集中整顿阶段, 市县各监管部门要采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监督抽检等形式组织力量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大中型养殖场 (小区) 、散养集中区域等进行集中监督检查, 要做到检查对象全覆盖, 问题整改全覆盖, 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全覆盖;查处通过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兽用药和禁用化合物等各类违法违规案件, 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2017年11月~12月为检查总结阶段, 各市县食安办及各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此次整治行动, 海南省食安办将组织相关单位对重点市县、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抽查, 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总结, 并适时予以通报。

16.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十六

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抽检保健食品2 300余件,合格率90%。不合格保健食品中,主要是减肥类产品,占不合格总数的38%,其他如免疫调节类占8%、调整血脂类占8%、调节血糖类占7%;快速检测近1 500件,合格率96.9%,不合格原因主要是检出西布曲明、酚酞为主的违法添加。根据国家总局部署要求,上海市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和以往监管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决定即日起至9月底,围绕保健食品三个“重点对象”,深入开展三项“全覆盖”专项检查行动,对违法行为实施“四个一律”严惩重处。

三个“重点对象”包括,以保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网络销售、违法(会议、讲座、上门)销售、委托加工为重点领域;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易添加违禁药物,以及易发生安全问题、违法宣传等违法行为的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以上海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批件持有者、总代理商、专卖店(柜)、药房、超市、成人保健品商店以及以往监管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等为重点单位。

三项“全覆盖”检查,即对上海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全覆盖,对申城生产的保健食品实施监督检查全覆盖,对此间保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专卖店(柜)、药房、超市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全覆盖。

上海市食药监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五个最严”的要求,依法严处保健食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四个一律”:对发现“四非”行为者,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相关链接

2013年5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北京召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决定从5月初至9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

打击非法生产行为:1.地下黑窝点生产保健食品的;2.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的;3.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掺杂掺假或者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保健食品的;4.生产的保健食品存在重金属、微生物超标等质量问题的;5.违法违规委托生产的。

打击非法经营行为:1.未经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2.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3.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4.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的;5.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未履行市场开办责任的。

打击非法添加行为:1.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2.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仍然继续经营的。

打击非法宣传行为:1.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的;2.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3.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的;4.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5.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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