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员工劳保用品发放

2024-06-27

职工食堂员工劳保用品发放(共7篇)

1.职工食堂员工劳保用品发放 篇一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正式员工。

三、职责

1、财务部

1)负责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2)采购劳防用品必须到有资质的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进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3)采购的特种劳防用品必须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2、综合管理部

1)认真按劳防用品采购计划,按照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保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准入库和发放。

2)对库内劳防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防用品损坏。

3)做好发放管理记录,负责对员工工作服及工作鞋等特殊用品的登记。4)根据国家、省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防用品的发放标准。

四、内容

1、发放范围

1)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使用。

2、劳防用品发放的原则

第 1 页 1)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2)职工不得将发放的劳防用品转让、出售,不准随意改制式样。

3、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标准

1)各部门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提出岗位劳防用品需求,由综合管理部进行发放;

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防用品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4、劳防用品的使用规定

1)劳防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格,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挥劳防用品的作用,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防止浪费;

2)为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应正确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因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免受事故伤害的最后一道防线,故作为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安全检查在工作时间内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违章作业进行相应处罚;

3)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防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发放给员工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由员工个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培训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在生产现场所需用的防护用品,由负责接待部门提供公用的防护用品。公用防护用品由综合管理部管理;

6)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防用品;

7)员工改变工种应经人力资源部门同意相应增减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自行变动; 8)凡员工脱离本岗位工作、学习、请假及发生工伤事故造成歇工3个月及以上者,其劳动防用品的使用期限应按实际歇工天数相应延长;

9)员工在内部岗位调动时,个人防护用品按标准调整。员工调离本厂,应按规定交回主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 2 页

5、防护用品的报废:

综合管理部及员工应经常检查防护用品的有效性,不合格的、失效的防护用品一律不准使用,本着节约成本原则,需报废的劳防用品必须由综合管理部检查并强制收回后,方可更换新的防护用品,对于遗失和人为故意损坏的防护用品,由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并对责任部门和班组实施处罚。

五、考核及其他

1、对于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和员工,由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所有劳保防护用品均为免费发放,在规定使用期内离职、转职等,应在离开原职位前交还所有劳保用品,出现废、损坏严重等情况者,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赔偿(例如工作服、工作鞋在员工任职七个工作日后发放,其界限为6个月,即如在六个月内出现离职等状况,应照原价赔偿。);

3、劳保防护用品在规定使用期内,凡出现丢失、损坏等意外情况,到安环部报备,并视情节轻重接受处罚,同时按进价赔偿;易耗劳保防护品,不允许随处乱扔乱放,违反者进行处罚。

4、凡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员工,由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本制度修改权和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所有。

附件:《员工劳保用品发放记录表》

第 3 页

2.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篇二

Zhong Shi Chemic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Ltd

2014版

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合理发放与使用劳保用品,以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安全、适用、节约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劳保用品的发放原则

1.1根据劳动条件,项目安全需要和节约使用的精神,对于不同的工种,不同的条件,发放不同的劳保用品。

1.2劳保用品属施工生产所需,非生产需要不得擅自挪用。必须严格执行标准,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标准,违者要追究责任。同时教育职工自觉爱护、保管、使用好,不得任意丢失、损坏或作它用。

2.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

2.1工作服每半年发放一次;焊工服、代尔塔劳保鞋一年一发。

2.2工作服、焊工服、代尔塔劳保鞋由石家庄办公室采购,其它劳保用品均由各项目自行采购发放。

2.3电焊工因现场工作要求发放焊工服,无要求则发放普通工作服。2.4已发放焊工服的原则不再发放普通工作服。

2.5代尔塔劳保鞋的发放仅限于固定员工,其它员工发放普通劳保鞋。2.6已发放代尔塔劳保鞋的员工,不应再发放普通劳保鞋。备注:以上重复领用均在工资中扣除成本费用

3.劳保用品的发放细则

3.1工作未满三个月离职员工,工作服要求留下。若带走,则从工资中扣除成本费用;若有意损毁工作服,则两倍扣罚,以示警戒。3.2工作满三个月离职员工,工作服可由工人自由处置,不扣费。3.3员工因为工作原因经过项目经理同意领取第二套工作服的,项目经理应在发放表备注栏签字确认,未经过项目经理签字领用第二套工作服的,按重复领用在工资中扣除成本费用。

3.4发放表扫描/拍照回传石家庄办公室(sjzyanglili@163.com)

中 石 化 工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Zhong Shi Chemic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Ltd

2014版

小项目(1-50人)每3个月;大项目(>50人)每月底

3.5发放人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应在离开项目前把劳保用品发放、库存交接给项目同事,接收人应核对清楚再接收。

4.发放表填写要求

4.1所有项目应按实际领用填写发放表,领用劳保用品必须签字确认(要求:全名,不能简写或者只写姓)。

4.2发放表分三类填写保存(分包;工作服、焊工服、代尔塔劳保鞋;普通工作服等)

3.劳保用品发放管理细则 篇三

目的

为加强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发放标准的制定。3 定义

劳保用品: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标准

4.1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应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印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和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本着“必需、适用、有效”的原则制定。

4.2 安全主管部门负责提出、补充和修改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生效。管理 5.1计划、采购

5.1.1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并根据工种变化及时调整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各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对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进行过程监督。劳保用品使用部门、车间根据本部门、车间的工种类别分别统计人员数量报劳保用品采购部门,采购部门根据安全主管部门制定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部门、车间报的各工种人员数量编制需求计划。

5.1.2 劳保用品采购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并对所采购的劳保用品的质量负责。对所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符合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具备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采购部门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单位专(兼)职安全员验收。5.2 发放、领取

5.2.1 劳保用品使用部门、车间应按时足额向作业人员发放劳保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保用品。

5.2.2 员工因工伤、疾病、休产假、脱产学习等原因脱离原岗位3个月及以上者,应停发劳动防护用品;重新上岗后,据实发放;凡调出和办理退职、内退、退休、离休的人员,应及时核销《劳动防护用品领用登记卡》,停止发放。

5.2.3 劳保用品使用部门、车间应指定专人负责劳保用品的领用和发放,并做好领用及发放记录,填写《劳保用品领用记录表》。在领用时对劳保用品的防护功能和质量进行检查,发现不具备防护功能和存在质量问题的,应拒绝领用。采购部门应根据反映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5.3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求

5.3.1劳保用品使用部门、车间应教育和督促作业人员按照劳保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5.3.2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首先做外观检查,检查确认防护用品对危险有害因素的防护效果,检查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

5.3.3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未经监测部门认可(国定标准)和检测达不到标准的产品;不得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5.3.4 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5.4 劳保用品的贮存、报废、保养与检查

5.4.1劳保用品采购部门要定期对库房内劳保用品进行盘查,严禁出现多领、丢失、损坏、过期等现象和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4.2 安全主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穿戴劳保用品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5.4.3 库存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由采购部门及时提出,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实施报废。

5.5 劳保用品使用部门、车间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向安全主管部门申请或临时申请增加劳保用品:

5.5.1 作业人员的生产任务加大或作业时间延长; 5.5.2 作业人员增加; 5.5.3 临时接受其他任务;

5.5.4 其他需要增加劳保用品的情况。

上述5.5.1、5.5.2项因发生的客观情况消除后,使用部门、车间应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将劳保用品标准恢复到以前状态。

5.6安全主管部门在接收到增加劳保用品的申请和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劳保用品采购部门执行。相关记录

4.劳保用品发放使用管理规定 篇四

一、目的为保护员工劳动安全,维护员工权益,规范劳保用品发放、领用标准化、制度化,根据有关劳动保护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定此规定。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三、劳保用品分类

3.1工作防护用品:冬季棉衣、棉帽、工作鞋、春秋季工作服、夏季工作服、检修服、连体服和培训服。

3.2劳保洗涤品:肥皂、洗衣粉、毛巾。

四、职责

仓库部门职责:劳保用品库存计划、保管、发放由仓库部门负责、每月仓库部门根据劳保用品的库存和季节发放情况,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做出采购计划和审批、验收、发放。

五、劳保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

5.1公司工作服样式分夏装和春秋冬装,每种工装分大、中、小号。

5.2为了工作服统一着装,便于管理,公司根据季节规定每年5月1日、10月1日是更换工作服季节日。

5.3生产员工和进入生产区员工,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5.4工作服只发放生产岗位员工,并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

配发防护用品。

5.5其它岗位员工因工作需要使用劳保用品的,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领用。

5.6工作服发放原则:单工装服按满一年2套发放,棉工装服满两年1套发放。由于特殊原因需用工作服的,由车间申请,报分管领导签字,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领用。

5.7公司新进员工,由所在单位申请,人力资源部门确认,分管领导签字后,由仓库发放。

5.8公司新进员工培训服,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发放回收的工作。每次培训结束后,学习员负责清洗后交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统一收回,清点数量后,交仓库保管,下次使用。

5.9生产员工每月每人2付手套,每人每月(单月发放洗衣粉1袋,双月发放肥皂1块),由部门统一负责领发。

5.10检修等特殊期间劳保连体服、手套、口罩、工服经车间申请,分管领导签字,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领用。

六、其它

6.1员工工作服丢失、损坏,公司概不补发,责任由本人承担,并及时按工作服进价领补,否则,按公司规定“防护用品穿戴不齐整”扣罚。

6.2凡因故离职员工,未满一个月者,按工作服原价、未满二个月者按工作服原价80%、未满半年者按工作服原价50%,从工资结算中扣除。

6.3化验室、食堂工作人员发放专用工作服,两年每人2件。

6.4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一律穿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否则,按公司有关制度扣罚。

5.劳保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篇五

为了进一步规范劳保用品的发放和领用;降低库存,及时增补库存量,确保劳保用品能够及时领用,制定本制度。

一、常规定额劳保防护用品

1、常规劳保防护用品的定额,由安全办负责根据各单位生产情况进行制定和修订。

2、常规定额劳保防护用品,由劳保库负责按安全办传输的定额发放;电工绝缘鞋、工作服、棉大衣、特殊防护用品、无定额劳保用品等需到安全办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劳保库领取。

3、劳保库负责常规定额劳保防护用品库存计划的申报。电工绝缘鞋、工作服、棉大衣、特殊防护用品等由安全办负责申报采购计划。

4、每月1号和每星期一发放的常规劳保防护用品,领用人持分厂、部门领料单按规定的数量和时间到劳保库领取。

5、机床公司、工模分厂,按照安全办规定的固定定额,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星期一持分厂领料单到劳保库领取。

6、铸造分厂、铝业公司,每季度的第三个月的第三个星期一将本部门下一季度的劳保用品书面报送至安全办(附人员名单),安全办确认后通过OA下发定额到劳保库,劳保库根据库存情况报采购计划,领料人持分厂领料单到劳保库领取。

7、安全办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定期对各部门劳保用品定额进行修订,并及时通过OA传至劳保库,劳保库按最新定额发放,定额更新日期既是执行日期

8、安全办对劳保用品发放进行监控,对劳保用品质量进行监控,并及时反馈信息。所有劳保用品必须在保质期内使用。

9、表面处理、检查等部门劳保用品必须交旧领新,旧劳保用品做销毁处理。

10、女工工作帽原则损坏更换,交旧换新,控制旧帽损坏情况。

二、非常规劳保防护用品

1、无定额人员和无定额的劳保防护用品的领用,必须持部门申请到安全办审批,并持安全办开具的领料单到劳保库领取。

三、电工绝缘鞋

1、电工绝缘鞋按照电工1双/年/人,电焊工1双/年/人,铸造小炉工1双/6月/人,铸造电炉工1双/9月/人的标准定额发放。每人根据各自的周期到安全办开具领料单,然后将旧鞋交至废料场管理员处并开具回收单据,领料人持两处单据到劳保库领取。电工绝缘鞋必须严格更换领取手续,确保在规定周期内使用。

2、电工绝缘鞋更换周期未到,但因质量问题破损导致无法正常穿着的,需到安全办讲明状况,经安全办和采购人员确认后,方可给与开具领料单。同时,更换周期从更换之日起算起。

3、电工绝缘鞋更换周期未到,根据采购部要求需要新鞋试穿的电工绝缘鞋,不在正常更换周期之内。

四、工作服

1、新员工、转岗、调动人员,各部门持人员名单,安全办根据ERP调令下达情况核对无误后开具领料单领取。

2、后勤部室人员,原则上不配发车间工作服,如需领用,一律持董事长签字到安全办开具领料单。

3、参观人员、指导工作人员如需配发劳保用品,相关部门持有关领导签字申请到安全办开具领料单。

4、工作服发放按公司有关规定的周期、数量和样式标准执行。

五、防护眼镜

1、进入公司各分厂生产区域(班组黄色区域限内)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眼镜(已戴近视镜的人员除外),由公司劳动纪律检查组、公司安全办负责监督检查。考核标准:发现违规不戴防护眼镜的人员,每次每人罚款5元,每月由安全办汇总后,由分厂或部室将汇总罚款上交公司财务部,将存根联报安全办备存。考核自2012.05.26开始执行。

2、公司发放防护眼镜的标准:

①、各分厂所有人员每人配发1付防护眼镜(戴近视镜的除外),个人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需到公司财务部交30元的成本款,持财务部开据的收据到公司安全办开领料单后,到劳保库领取。职工办理辞职时,必须将劳保眼镜上交。

②、公司相关科室,按照人数及工作的性质,发放3-10付防护眼镜,由每个科室安排专人妥善保管。如遇特殊情况,可到公司安全办办理暂借手续,用后归还。

③、公司统一配发防护眼镜的使用周期暂定为3年。

6.劳动保护用品发放 篇六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须的一种预防性装备,是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生产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金裕达煤业内所在岗的所有职工。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1、矿供应科、劳资人事部门负责全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标准的修定,日常劳保用品计划的汇总、审批和登记管理工作。

2、本矿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标准是参照《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中冶金系统、又结合本矿实际,在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而制定的。每个工种的具体标准是作为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依据。

3、劳保用品发放的时间每月1日至5日;各科室、区队提前报的劳动计划必须在每月10日前报供应科、审核后每月15日前报给供应处,由供应处按计划记性采购、发放。

4、发放劳保用品必须严格执行《煤矿企业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发放标准。

5、对生产中特殊情况下需要领用的劳动用品,应按程序由本单位负责人、分管科室或矿分管领导签字后,到供应科办理有关手续。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

1、劳动防护用品是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必备护具,必须在生产

劳动时间内穿用,不使用时应妥善保管。

2、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矿主管部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在全矿进行通报,严重的给予经济罚款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并建立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制度,发现失去安全效能的,要立即报废、更换。

4、有毒有害岗位应配发一定数量的公用防护用具,在检修设备或处理应急情况使用,确保职工身体不受侵害。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1、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应与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分开。

2、任何单位一律不准冒领或克扣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因克扣职工劳动保护用品而发生的工伤事故,要严肃追究责任。

3、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各单位要建立登记台帐,实行一人一卡制,卡片应列工种、品名、数量、领取时间等项目。职工内部调动,卡片随本人转移到新单位,同时要按新岗位的发放标准办理交还、转移手续。

4、供应部门在购置劳动保护用品时,必须确保防护用品的质量,无检验部门发给“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证”的,一律不得购置。对购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伤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7.职工食堂员工劳保用品发放 篇七

1 目的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确保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3 引用文件

《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4 术语与定义(无)

5 职责

5.1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5.2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检验工作。

5.3 公司物资公司负责所有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标准中规定的职工劳保用品的采购及发放工作。

5.4 项目部负责制订应急性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并负责具体的采购、检验、发放工作。

6 具体内容

6.1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2 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3 物资公司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贮存与发放,并建立“职工个人用品发放台帐”。

6.4 公司安全监察部对物资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确保劳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6.5 项目部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应急劳保用品进行采购、检验、发放。

上一篇:一年级上数学教案下一篇:李玫瑾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