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及原因分析(精选13篇)
1.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及原因分析 篇一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日益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法律法规逐步健全,我国公民法律素质得到了明显的提高,社会秩序井然有序,但是在看到法治建设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目前社会仍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犯罪现象日益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2005年全国法院判处未成年罪犯82692人,占当年全部刑事罪犯总数的9.81%。未成年人犯罪居高不下,对维护稳定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我们只有认真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现状、特点和成因,才能制定出科学的预防、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实施措施,从而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障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为和谐社会构建,为法治国家建设保驾护航。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任何现象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条件。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前提条件和必要途径。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原因分析
1、精力过剩与调节能力低的矛盾
未成年人生理机能迅速发育,使他们的活动量增大,日常学习生活之余仍有大量过剩的精力和体力,但是由于他们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对缓慢,缺乏足够的调节和控制过剩精力的能力。因此,过剩的精力常常用之不当,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下,往往将过剩的精力用于抢劫、强奸等暴力性的犯罪活动中。
2、兴奋性高和控制力低的矛盾
由于未成年人腺体的发育,内分泌非常旺盛,大脑常常处于兴奋的状态,导致他们的情绪兴奋性高容易冲动,但是由于他们的大脑皮质尚未成熟,自我控制能力欠缺,容易出现冲动性和情景性犯罪。
3、性机能发育成熟和道德观念缺乏的矛盾
未成年时期,性机能逐渐发育成熟,从而产生强烈的性意识,有接触异性的需求,有了性的欲望和冲动。然而,他们又缺乏组建家庭和负担家庭的法律道德责任和经济能力,从而产生了生物性和社会性的矛盾。如果,这一时期的未成年人不能正确处理好这对矛盾,那么就不可能正确对待两性关系,就有可能放纵自己,对自己的行为不加约束控制,从而强化这对矛盾,导致性方面的违法犯罪。例如,有的未成年人在色情、淫秽制品的刺激下,为了发泄生理冲动,不惜实施强奸、轮奸等性犯罪;或者为了嫖娼而不惜实施抢劫、盗窃、诈骗等财产性犯罪。
二、从未成年人客观及其他方面分析
未成年时期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人生阶段。因此,未成年人的身心特征本身并不是决定犯罪发生的必然原因。但是,由于这一特定年龄阶段身心发展的不成熟性、不稳定性,使得他们极易在社会化过程中接受错误、消极的影响,进而产生形成犯罪心理、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未成年人的社会化主要是在家庭、学校等直接生活的微观社会环境中实现的。
1、家庭的不良影响
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是未成年人一生中经历的第一个场所,是他们社会化过程的起点。在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中,家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不良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不健全人格的形成具有原发性的影响。I不良家庭有以下几种情况:
(1)家庭结构有缺陷(2)家庭教养方式不当
(3)父母行为不良(4)家庭气氛不和睦
(5)家庭过于贫困
2、学校教育的缺失
学校也是未成年人社会化的重要场所。良好的学校教育,可以对家庭教育的不良影响起到弥补和矫正的作用,帮助未成年人抵制和消除不良社会因素的影响。但是,学校教育还存在某些不尽如人意的缺陷和失误,不利于未成年人的社会化,对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种缺陷:
(1)忽视思想品德教育
(2)法制教育效果不佳
(3)青春期性教育和心 2 理健康教育滞后
3、同龄群体不良交往的影响
同龄人的相互交往在未成年人的社会化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极少数未成年人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并恶性发展,是与其未成年同龄群体的不良交往息息相关的。团伙犯罪一直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占有很高的比例。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以其独特的行为方式,如暴力、抢劫等与社会对抗,社会危害性极大。
4、文化市场的失控
由于文化市场的失控,不良文化泛滥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直接诱因。各种充斥着暴力、色情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及网络游戏等等未成年人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腐蚀作用。未成年人处于求知和学习的人生阶段,其主要的行为方式和行为的习得方式就是模仿。这样,媒体上大量的暴力渲染成为他们模仿的对象。耳濡目染,久而久之,一部分未成年人在性格上表现出极强的攻击性,并且残忍、好斗。遇事,头脑简单,很容易把暴力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导致暴力犯罪。
另外,沉溺于上网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原因。由于网络本身的这种隐蔽性,上网便成了很多处于心理闭锁期的未成年人缓解内心紧张、释放内心积郁的理想选择。网络游戏、网络聊天过程中,虚拟的人物可以不受法律和道德的规范,未成年人的心理随意性被无限放大。有些未成年人长期痴迷于网络,由于他们没有经济来源,为了支付高昂的上网费用,很可能实施抢劫、盗窃等财产性犯罪。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控制措施
1、加强家庭教育功能,把住家庭影响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预防犯罪的重要环节。家庭是未成年人重要的学习、生活和活动场所。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心理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孩子一出生就生活在父母身边。父母是孩子的抚养者,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可以说在人类的教育现象中,家庭教育是先于学校教育而存在的,父母的言行举止,生活习惯和作风是未成年人学习的典范,家庭教育的优劣,往往影响孩子的一生。因此,家长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同时应当营造一个和睦的家庭氛围,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家庭环 3 境,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预防犯罪的决定性环节。学校教育是家庭教育的延伸和继续,是惟一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教育,对未成年人的培养、教育起着主要的作用。学校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对未成年人的培养教育负有重大的责任。所以,学校要真正把基础教育作为塑造中小学生健全人格的启蒙教育,彻底改变那种只重分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不良倾向。学校要在传播文化知识培养兴趣爱好,引导个性发展的前提下,使未成年人首先学会做人。学校教育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与教育方法,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要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把德育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把培养学生做人放在第一位。
3、净化社会环境,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和挽救未成年人犯罪的不可缺少的环节。社会各方面,首先应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大力加强对我国文化市场的管理,多为未成年人提供积极健康的精神食粮。想方设法办好和增加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还要不断改善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社会环境,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一个健康的外部环境。
另外,还要加强社会监管的力度。政府部门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政法机关应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毒瘤,对非法网吧坚决予以取缔,对违规经营的网吧、游戏厅予以重处。
4、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要重视开展法制教育,学校和社会各界要切实担负起加强法制教育的重任,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坚决抵制违法犯罪行为。
综上所述只有深入分析和认识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才能制定出科学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策略,这对于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设良好社会环境、积极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及原因分析 篇二
(一) 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
未成年人是个特殊群体, 正处在成长发育时期, 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可塑性强。由于生理、心理均未成熟, 情绪、情感也很不稳定。常常表现为一点小事而激动, 往往由于盲目的狂热或一时冲动而做出不计后果的事情、甚至触犯法律。
1. 生理发育和心理发育不平衡
由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使未成年人生理发育早熟, 但心理发育却并未成熟, 心理、思想和情绪均处在不稳定状态, 认识能力和辨别是非、判断真伪的能力差, 看问题偏激, 易冲动, 好奇心强, 自我控制能力差, 极易受外界不良影响, 导致走上犯罪。
2. 家庭的影响
首先, 父母的溺爱。有些父母过份溺爱自己的子女, 很多独生子女从小娇生惯养, 迁就放纵, 百依百顺, 一味无原则地满足孩子的要求。对其自私自利、骄横任性、等不良行为听而不闻, 视而不见, 甚至袒护包庇、放任纵容, 使孩子走上了邪路。其次, 有些家长望子成龙心切, 对孩子学习成绩要求苛刻, 采取训斥、谩骂或棍棒等手段来教育孩子, 这种教育方法往往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 伤害孩子的人格, 使孩子自暴自弃, 产生厌学情绪, 有的甚至辍学流入社会。再次, 家长放任自流。一些家长由于工作或其他原因, 疏于对子女的管理教育, 对孩子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不闻不问, 这种情况在农村和单亲家庭中普遍存在, 孩子由于长其缺乏正确引导和管教, 因而容易在社会上结交一些品质不良的朋友, 染上一些恶习, 如打架斗殴, 迷恋网吧, 夜不归宿, 有的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3. 受社会风气的影响
社会上存在的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以及色情、暴力等文化产品, 严重影响了一些孩子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他们为了个人享乐, 不择手段弄钱, 将盗窃、抢劫作案作为获取钱材的手段, 来满足自己的享乐欲望, 错误的消费观念和人生观、价值观使一些孩子走上了犯罪道路。据调查, 有三分之一的未成年罪犯每天花费几十元以上。
4. 学校忽视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
长期以来, 学生考试分数的多少, 成为评价学生好坏的唯一标准, 而学校升学率高低则成为判断学校优劣的重要法码。所以, 过分追求升学率, 导致众多的学校只抓学习成绩, 忽视学生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 出现了德与智的失衡, 有的学校和老师把精力放在学习成绩好的学生身上, 忽视对成绩差的学生的培养, 甚至对他们持歧视态度, 致使这些学生产生厌学心理, 迟到、早退、旷课就成了他们的家常便饭, 一些人流入社会, 滑入犯罪的泥潭。
(二) 避免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成长至关重要, 决定和影响未成年人能否健康成长和发展;学校更应担当起教书育人的神圣责职, 全方位开展有效的德肓教育和法制教育;社会应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健康有利的环境。
1. 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正确引导孩子
未成年人生活的主要环境就是家庭, 父母的一言一行都对孩子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对孩子的性格发展, 品质塑造, 智力开发以及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有直接关系。如果家庭健全, 关系和睦, 行为文明, 就会给孩子的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土壤。相反, 家庭残缺, 父母关系破裂, 家长行为粗鲁等都会影响子女健康成长, 使孩子产生不良习惯, 甚至发展到走上犯罪道路。据有关专家调查, 由于受家长影响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占犯罪总数的44.3%。因此, 家长一定要以模范的行动、高尚的情操引导好未成年人远离陋习, 促使末成年人健康心理的形成。
2. 加强法制教育, 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功能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 承载着社会和家长的重托。未成年人应当在学校受到良好的、系统的教育, 老师不仅要传授孩子们知识, 还要教会他们做人, 对他们开展德育和法制教育, 使他们形成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 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法制观念。比如在课程设置中加大法律课程教育课时, 开展以相关法律为主要内容的主题班会, 请相关法律工作者做法制讲座, 通过黑板报、广播站、橱窗等宣传工具展播具有代表性的未成年人犯罪实例, 通过法理知识的讲授和实例教育, 使学生深刻体会到法律的庄严神圣不可侵犯性, 从而达到大家自觉用法来规范自己行为的目的。
3. 净化社会风气, 加强对精神产品的监管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 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思想充斥社会, 各种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的读物、音像制品, 不健康的广播、电影、电视据以及互联网的不健康内容等, 严重毒害未成年人。政府相关部门及整个社会都有责任利用法律和法规来监管精神产品, 查封以盈利为目的、内容低俗的各种出版物、音像制品, 严厉打击黄、赌、毒, 加大对互联网的监管力度, 严厉打击抢劫、偷盗、打架斗殴等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同时, 利用各种传媒, 大力弘扬社会公德, 引导末成年人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和学生行为规范, 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 《刑法》, 《刑事诉讼法》, 《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的宣传力度, 让末成年人知法懂法。另外, 青少年工作部门可以充分利用各种纪念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对末成年人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科学技术教育, 让他们在受教育中学会感恩、学会奉献、学到科学知识, 从而增强他们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 促使他们健康成长。
4. 加强自身修养, 防微杜渐
日常学习生活中, 末成年人要树立法制意识, 遵守校规校纪, 要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要勤俭朴素, 切忌攀比。要努力培养自尊、自爱、自信、自强和热爱集体, 关心他人, 团结进取的优秀品德。要继承尊敬父母, 尊敬老师, 礼貌待人的优良传统, 努力做到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交友过程中, 一定擦亮眼睛, 切忌与不诚实的人为武, 要交待人真诚、积极向上的朋友, 这样才能互相促进, 互相提高。在参与社会活动时, 一定要心态健康, 目的明确, 绝不能做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以及社会公德的事。特别要强调, 应严格遵守末成年人不得进网吧的规定, 有数据表明, 网吧是滋生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末成年人只有在日常生活中加强自身修养, 检点自己的言行, 增强法制意识, 才能形成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 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材。
总之, 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家庭、学校、社会都担负着重要职责, 缺一不可。三者之间须相互配合, 共同努力, 方能取得实效。未成年人自身一定要增强法制意识, 面对问题, 冷静思考, 做一名知行合一、行为高尚的人。
摘要:当前, 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家庭、学校、社会等。文章指出家长必须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学校要当担起教书育人的职责, 而不是单一的传授知识;社会则应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健康的环境。
3.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及原因分析 篇三
摘要: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根据司法统计,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突出,数量仍呈上升趋势,违法犯罪人的低龄化趋势明显。我国的刑事法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体现的是特殊保护原则,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实施以后,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然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不是一时一地一个部门所能解决,它需要长期的社会综合治理。本文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特点进行调查分析,并对其预防措施进行探讨。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 社会危害 预防措施
1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分析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跨世纪的接班人,然而,令人痛心的是在当今世界范围内“未成年人犯罪”已被列为“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法律上的擦边球、意识上的不健全以及社会的各种腐朽现象都滋生了未成年人犯罪现象。查阅各种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和相关资料,我认为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1 低龄化势头最为明显。未成年的犯罪大多是15-17岁的青少年,但目前已不乏11、12岁的低龄少年。随着生活环境的改变,广泛存在儿童的心理早熟现象,其不好的一面反映在青少年刻意模仿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做出一些损害公共利益、破坏社会治安的事。
1.2 犯罪类型多样,所犯罪行严重,暴力性犯罪占很大比例,社会危害性极大。未成年人犯罪经常表现为抢劫、盗窃、聚众斗殴,甚至是故意杀人。因为他们年龄偏轻,模仿性较强,犯罪时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往往不顾一切,不计后果。
1.3 未成年犯罪者的文化素质不高,大部分为中低等文化程序。据统计未成年人犯罪人员初中以下文盲、半文盲的占总数的90%以上。大多数人在犯罪时往往因为一时冲动或好奇,也不懂法律法规,不清楚自己的行为将会触犯法律。
1.4 团伙犯罪案件较多,甚至还有形成犯罪集团的。青少年往往模仿武侠小说、武打影片中帮派活动的形式,纠集数人共同作案。
1.5 再犯比例高,有前科、构成累犯的人员占很大比例。这说明犯罪者的主观恶性大,应成为打击的重点,从另一侧面也反映出我们在特殊预防上存在的不足。
2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根据以上特点,我分析诱发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有五大原因:
2.1 未成年人自身的心理原因。未成年人正处在树立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年龄段,不健康的心理导致不正确的人生观形成,做出违法行为,就如贪婪心理、攀比心理、逆反心理、好奇心理、盲从心理、报复心理等,这些都是产生犯罪的重要原因,不良动机可以诱发很多犯罪,成为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内在动力。
2.2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种种规则,也往往使孩子产生抑郁、焦虑的心理,学生从学校走上社会后,因无业球,在人生道路上出现迷惘,有的会无所适从原来的希望破灭,变得怨恨世道甚至出现心理障碍、发泄于社会。
2.3 家庭因素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也相当大。家庭教育能力的弱化是目前较为普通的一种现象,家庭教育不当是未成年人走进违法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因素。其次,成长环境也会带来一些问题。比如父母离异给孩子造成的创伤往往会伴随孩子一生,孩子失去家庭应有的温暖和关爱,形成性格孤僻、冷漠、无情或憎恨异性等畸形心理,在成长过程中偏离方向,这些都有可能导致犯罪的发生。因此,实践中单亲家庭子女的犯罪率远远高于正常家庭。
2.4 触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还可能是学校教育的漏洞。当前,有些学校过分追求升学率,对学生的思想和法制教育不够,使得许多学生缺乏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没有理想和信念,也没有法律常识,不会思考自己行为的后果,这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又一个重要原因,学校是造就人类灵魂的重要场所,因此,学校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
2.5 社会中部分文化糟粕的影响。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影响孩子成长的社会因素十分复杂,社会上大量业性的庸俗文化的冲击,很多崇尚文明文物的主流文化渐渐被人们忽略。我认为有几个最关键的因素:①网吧、录像。孩子一旦迷恋上网,对学习就失去兴趣,旷课、弃学、昼夜泡在网吧里,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网络里的不健康内容会诱惑未成年人,久而久之,他们容易误入歧途、步入泥潭,还有市场上出售的一些暴力、淫秽书籍报刊和音像制品更给未成年人提供效仿版本,危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②不良观念对未成年人的负影响。由于市场经济的导向,高消费意识盲目膨胀,追求物质金钱的欲望及腐朽思想之风在社会上蔓延,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品质和行为必须产生直接或间接的负面影响。
3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3.1 教育保护原则。指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为出发点,达到预防其犯罪的目的。
3.2 及时防治原则。我们首先要整顿包围未成年人的不良社会环境,消除产生犯罪的原则和条件,其次是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矫治。这们有利于把未成年人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3.3 综合治理原则。指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才能标本兼治,有效预防犯罪。
3.4 科学性原则。指预防工作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治的研究,在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处理上也应与成年人有所区别,应当切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在充分分析和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和预防工作的原则后,我们需要对症下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因此我认为应当着重作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3.4.1 健全和完善未成年人培养教育机制,使其在社会化过程中不走弯路。①家长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优化家庭环境,提高家庭精神生活质量。父母对子女的期望值不要仅停留在要求其科学家或大老板这唯一的高层次上,而是要树立孩子能独立生存对社会有贡献的总原则。父母不仅给孩子生命,更重要的是接受健康的灵魂。②改革教育体制。加强对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的管理和教育,是学校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方面要认真落实九年制义务教育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中考落榜生和辍学学生;另一方面要认真落实转变教育观念,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要适时开设心理辅导课、法制教育课以及专业技能培训等,最后还要全面加强学校管理,充分发挥学校对未成年人教育的主体地作用,杜绝学生逃学现象。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法律素质,对一些法制观念单薄,甚至侵犯学生权制的教师要严肃处理。③构筑以学校为中心的学校、家庭和社区三结合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网络。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以及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的联系,发现问题以便及时处理。
3.4.2 认真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强全民自觉关心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未成年人作为人类社会发展最最活力和希望的群体,必须得到社会方方面面的关爱,才能健康成长,全社会应尽可能的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优良的成长环境,这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3.4.3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外部诱导因素。净化社会环境,严格整顿文化市场,坚决打击并杜绝一切违禁的消费现象。同时,多建立一些以科技和健身为主要内容的娱乐场所,引导未成年人参加有丰富科学知识,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3.4.4 司法机关要认真落实刑事政策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实行司法预防。例如在审理或服刑期间有针对性地邀请学校老师、心理学工作者介入,实施心理矫正和跟踪帮教,促进其彻底改过自新,避免重新犯罪。但对屡犯的情节严重的我们也要严肃惩处。
4.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及原因分析 篇四
1、从犯罪动机上看,盲目的挥霍享受及贪财图利是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最明显的特点。盗窃犯罪这一贪利型犯罪在未成人犯罪案件中一直遥遥领先。2000年六合法院审结的未成人盗窃案件是7件9人,占全年未成人犯罪数的60%,2001年有所下降,占26%,2002年占42%,今年1至5月份又上升至71%。此外在盗窃犯罪中又以农业人口居多,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促进了人财物的流动,不少青少年涌向城市,行无定址,居无定所,又经受不住物质享受的刺激,极易萌生犯罪动机,往往最终走向盗窃的犯罪道路,给社会治安带来沉重的压力。
2、从犯罪手段上看,暴力性犯罪呈恶性发展的趋势,未成年犯罪的作案手段愈来愈残忍,已远远超出了案犯的年龄、心理和行为常规。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这类暴力性犯罪案件在未成人中时有发生。
3、从犯罪方式上看,团伙犯罪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式,青少年在结伙作案过程中,既互相壮胆,又逞强好胜,往往相互传习,形成交叉感染,使许多团伙成员很快从作案的“单面手”变成“多面手”,社会危害极大,特别是被胁迫或盲从的青少年,犯罪意识因此逐步形成和强化,不利于争取挽救。这类犯罪主要集中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这类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中。
4、从犯罪年龄上看,越来越趋向于犯罪的低龄化,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暴力性犯罪,日趋向低龄化发展。有的甚至是刚达到抢劫、强奸这类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即刚满十四周岁。
5、文化结构趋向低层次,在近年来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当年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80%左右。正是由于他们过早地离开学校,走向社会,再加上本身对法律知识的缺乏,极易误入歧途而走上犯罪道路。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它产生原因是很复杂的,除了个体的主观因素外,还有深刻的社会、经济因素和久远的历史、文化背景。目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时期、社会结构、生活方式、行为模式和价值观念等各方面正发生着巨大变化,然而市场经济的发展不能自行创造新的道德和行为规范。人财物大流动,社会分配不公带来的副作用,对道德观念、价值观念的影响尤为显著,未成年人犯罪自然也出现了诸多新特点,面对这些特点,还抱着传统的防范措施显然是难以奏效的,因此亟待采取行之有效的新对策。首先,充分发挥学校的“前沿阵地”作用,改革德育教育。学校是培养人才的中心,近年来,有些学校重教书轻育人,放松对学生思想品德和道德观念的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致使学生犯罪屡见不鲜。为此,我们首先要加强普法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执法机关应该针对学生心理、生理不成熟,思维简单,辨别是非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的特点,定期不定期地上法制课和道德教育,使他们不但知法、懂法、守法,也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
2、改革学校德教方式,使教育更具有时代特征,更具有科学性;
3、加强班级管理、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管理作用,让他们成为学习骨干、生活向导、业余活动的组织者。把课堂外的学生活动管起来,组织起来,控制起来。充分发挥值班老师的作用,建立值班老师责任制,实行24小时值班监管。教师要善于明察秋毫,防微杜渐。
4、建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程体系,实行承包责任制,把对青少年的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家长包子女、学校包学生、社区和村委会包社会青年。第二,研究犯罪心理特征,防患于未然。未成年人犯罪除了其深刻的社会原因之外,还与其心理发展的畸形有密切关系,青少年时期是人格形成与发展的时期,一方面青少年开始有自我意识、自制力和预见性,另一方面他们萌生了强烈的物质需要,消费意识和权力意识,他们抗拒诱惑的能力十分薄弱。尤其是现代社会的超前消费,很容易使青少年沉醉于病态的享乐之中而不能自拔。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大都是为了钱财,寻求刺激,在多种犯罪目的中,第一位是为金钱,第二位是为了朋友、义气,以下是为了报复、恶作剧和霸道。其犯罪具有冲动性、盲目性和攻击性等特点。所以,学校和家庭要关注未成年人身上的特性,在它们歹念刚露苗头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纠正青少年的扭曲心理,重塑其健康向上的人格。第三,加强立法,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法律保障。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我们对打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的颁布,使我国青少年犯
罪的立法与司法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与国际社会青少年司法制度日趋完善的趋势相比,我们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突出表现在作为青少年司法制度的立法不系统、不具体、不协调。因此,需要我们首先要确立未成年刑事案件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其次,要将未成年人犯罪实行“从轻、减轻”处罚的原则具体化。此外,应尽可能以多种处罚办法替代监禁,以最大程度地避免未成年人犯罪的交叉感染。2002年六合法院在审理一起在校大学生盗窃案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考虑到该起案件的特殊性,其盗窃数额刚达到盗窃罪的起点,案发后已全部退赃,从挽救这名大学生的前途出发,采取寓教于审,在对他进行法制教育后对其免予刑事处罚,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最后,必须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实行全方位的综合治理。青少年犯罪主要产生的原因概括起来是贫困、社会结构变化、国际环境的影响及观念与行为的偏差。所以要尽快在全社会形成一种预防和打击未成年人犯罪的“合力”。为此,1、全社会要齐抓共管,重视对青少年的社会、学校、家庭三方面的教育;
2、为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宽松的社会生活环境;
3、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5.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管理 篇五
近年来我所接收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多为家庭关系不正常或辍学在家的学生,这些刚刚跨出家门,转入社会管理的学生,在离开父母的管理后,思想上对自己放松,行动上自我控制力差,朋友之间拉帮结派,讲究哥们义气,法律意识淡薄,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首先是聚众斗殴犯罪最为突出。许多青少年崇拜影视片中的黑社会大哥,讲哥们义气,逞“英雄”,不顾后果;其次是盗窃犯罪人数居多,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再者就是以抢劫、抢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居多。
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便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上网、玩游戏、吸烟、酗酒滋事,有的还通过网络交友,诱骗涉世不深的少女上钩,实施暴力抢劫、强奸等。
未成年服刑人员除了具有普遍性的特点外,还与他们的心理、成长环境相关而带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掌握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特点,注重矫正的各个环节,便于实施分类管理和个性化教育,对提升矫正实效、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至关重要。
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中,要实施分类别管理,开展针对性的矫正工作。同时,在日常管理中再根据犯罪类型、家庭环境、成长经历、心理特点等方面细化分类进行有效监管。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对未成年服刑人员开展矫正工作时,应根据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亲朋关系以及个性特征、犯罪类别、犯罪心理等多种因素,制定差别化、个性化的矫正个案,分析其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查找其犯罪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矫正措施、明确矫正工作目标,确保有效矫正。
针对未成年服刑人员易于感化的特点,在对未成年人进行矫正时,除采用定期汇报思想和活动、限制权利、公益劳动等措施外,应侧重于教育感化,加强思想矫正,开展入矫教育、常规教育和解矫前教育。
未成年违法犯罪有其复杂心理上的原因,为达到矫正的目的,必须首先消除未成年矫正对象违法犯罪的心理原因。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们要尊重他们的情感,对症下药,和风细雨地耐心帮教,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三观”,重塑人生。
据一份调查资料显示,在未成年犯中闲散未成年人比例高达61.2%,他们中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文盲、小学和初中水平的占了97%。因此,必须促使未成年矫正对象学习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为其顺利回归社会就业、生活创造有利条件,防止其闲散在社会上,重新滑向犯罪的深渊。
6.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及原因分析 篇六
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文章-http:///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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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涉及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多个方面。综合分析,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即未成年人个体自身的原因和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客观环境。
一是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不成熟导致犯罪。青少年的认知能力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对事物的认识较为片面,对自己的行为还不能做出正确的估价和判断。其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难以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有的为贪图享受而盗窃、抢劫、诈骗,有的为了所谓的义气,充当英雄而打架斗殴,伤害他人,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是家庭教育不完善导致犯罪。现在大多数孩子为独生子女,有的因家长过分溺爱,一味娇惯,养成了任性、自私、倔强的性格。有的家长因忙于工作或本身就有不良习惯,无暇顾及孩子,疏于对子女的管教,导致子女放任自流。不健康的家庭(包括单亲家庭)子女因得不到应有的父母之爱,使孩子产生自卑和怨恨心理,或自暴自弃,或沾染不良习气,逐步走上了犯罪道路。
三是学校教育方式单一滞后导致犯罪。有些学校重智育轻德育,片面追求升学率,造成学生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过重,同时忽视对双差生的引导和帮助,导致部分学生厌学、逃学、辍学,过早流入社会,逐渐走上犯罪道路。近几年,虽然各中小学校设立了法律知识和品德教育课,但大多形式单调,缺乏创新和吸引力,教育效果不尽理想,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
四是社会负面影响导致犯罪。社会中出现的拜金主义思潮、“黄赌”现象以及社会财富的两极分化,促使一些青少年将“不劳而获”的思想“合理化”,甚至错误地把犯罪当成了“发财致富”的途径。渲染色情、凶杀、暴力的书刊、音像制品充斥文化市场,黄、赌、毒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严重侵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使部分涉世不深和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腐化堕落,直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对预防犯罪工作的几点建议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家庭、社会都要积极行动起来,构建有效的网络体系,共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一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少干部群众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形成社会合力。许多家长过于注重孩子考试成绩,存有法制教育可有可无的错误观念。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真正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向广大青少年普及预防犯罪知识,使之逐步养成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通过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增强全社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抓好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二是进一步做好在校生的预防犯罪工作。有些中小学校对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倾向。要转变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不良倾向,完善教育内容,强化精神文明教育、道德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加强学生课外生活引导和管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确立“转化一个差生与培养一个优秀生同样重要”的理念,防止适龄少年儿童厌学、失学、辍学,过早流入社会。大力倡导警校共建活动,切实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保障法制教育课规范有效。要熟悉学生的心理变化,加大开展学生心理咨询服务的力度,及时矫治学生的心理障碍。要积极创办各类家长学校,引导和帮助广大家长转变教育观念,重视对孩子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增强家长教育子女的责任心和管理能力。
三是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政府虽然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纳入长期规划和计划,但总体上看,预防责任和任务还没有全面落到实处。有的部门负责人责任意识不够强,加之没有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工作缺乏主动性,工作难以取得令人信服的成效。各级政府要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大力整顿文化市场,加大对社区环境、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新闻出版物、音像制品市场和网吧、游艺厅、录像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的监管,净化社会环境,减少引发犯罪的社会诱因,为未成年人创造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投资,尽快建立青少年活动场所,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吸引青少年,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是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调查显示,家长对孩子不良习惯的矫正有时心有余力不足,缺乏科学的思维和方式。学校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矫治还很薄弱,没有成文的措施和很好的手段。村(居)委会及有关企
业对有问题的青少年帮教不力或撒手不管,形成了管理真空,成为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对此,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控制失学、辍学,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社区闲散未成年人的总量。要加强社区责任,大力整合社区资源,通过摸底排查、建档立卡、跟踪帮教、专人联系等措施,加强失学、失业、失管状态的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与管理。民政、司法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流动未成年人管理和服务、刑释解教未成年人的安置帮教、流浪乞讨儿童帮扶救助措施。公、检、法、司等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探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救济的最佳途径,制定有利于保护教育未成年人、防止重新犯罪的政策和措施,努力做好未成年人的司法救济与保护工作。
7.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及原因分析 篇七
一、未成年人犯罪概述
(一) 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特点的内涵
1. 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
未成年人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定义略有不同。美国的联邦立法和各州立法中, 未成年人这个概念大都指向年龄未满18岁的自然人。 (1) 所有未成年人必须在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人 (父母或监护人) 的监护下生活。 (2) 中国人大常委会于1991年9月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 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 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 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3) 在英美国家, 推出一个新的词汇, 引入“少年罪错” (4) 这一概念, 把一些专门由未成年人实施的行为定义为犯罪。所谓的少年罪错不仅仅由联邦法院制订实施, 由各州所界定的犯罪行为也属于少年罪错的范畴。而在美国, 少年罪错 (5) 这一术语既包括少年的犯罪行为和违法行为, 同时一些未成年人的危害社会稳定和发展的行为。
2. 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
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是指支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背后的心理学的原因。未成年人模仿以及从众心理十分强烈, 青春期的反叛心理, 盲目从众的心理, 强烈的猎奇心理是很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未成年人喜欢以成年人自居, 但是由于自身能力有限并且没有独立的生活来源, 这是未成年人事实与财产有关的相关犯罪的主要的驱动心理之一。
3. 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的特点
未成年人心理发展的基本特点是波动起伏并且情绪十分不稳定。生理上形成自我, 但是对身体上的自我存在极端的不满以及心智不成熟。未成年人的情绪特点具体表现为: (1) 两极性:情绪行为两极波动幅度较大, 极容易因为琐事极度欢快或者极度悲伤; (2) 闭锁性与开放性:对同伴开放, 难以向能够信任的大人袒露心事; (3) 反叛性:反叛传统, 不喜欢遵循常规。
(二) 研究未成年人心理活动的重要性
研究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目的主要是针对未成年人自我意识不强, 处于人生的转型期, 易于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容易在好奇观念的驱使下做出不理智的犯罪行为。因此, 从源头上分析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就变得尤为重要。研究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可以从众多的案例中抽象出普遍存在的教训和错误, 在避免悲剧再次发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 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主要特点
1. 未成年人常见的犯罪行为
不同地区以及不同年龄段甚至不同性格的未成年人呈现出来的犯罪是不同的, 例如在经济比较贫困的偏远地区, 财产性的犯罪是主流。暴躁易怒无法有效能告知自己情绪的未成年人, 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主流。
2. 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特征
从犯罪年龄上看, 呈现出小龄化得趋势。从犯罪动机来看, 与财产有关的违法行为数量激增。从犯罪动机来看, 犯罪动机趋于多样化从而导致犯罪类型趋于多样化。从犯罪性质来看, 相比于财产性犯罪的发生频率, 暴力性质犯罪日趋增多。而从犯罪的形式的方面来看, 其行为的残忍性, 犯罪心理的变态性在很大程度上超出了我们对于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的想象。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动因与犯罪心理的形成
有关犯罪心理学的第一部著作是由德国精神病学家埃宾所著, 他也是犯罪心理学的始祖。他认为导致犯罪不仅有个人原因, 外界环境也有一定的影响作用。内因是我们众所周知的心理隐私, 而外因则是来自于外界的影响。 (6)
(一) 行为者内因与犯罪心理形成的关系
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转型期, 他们普遍存在着许多形成犯罪前奏的危险心理, 例如青春期的反叛心理, 盲目从众的心理, 强烈的猎奇心理, 过度模仿成人心理。导致其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
1. 文化水平低, 法制意识薄弱甚至没有基本的道德观念
在未成年人时期, 未成年人应该被引导建立一个正确而切合实际的思想, 然而现实中很多未成年的青少年一味强调独立, 很容易走入死角, 更有甚者还会挑战法律的权威, 最终自食苦果。
2. 交友不慎导致在一些损友的错误引导下走上歧途
当下社会, 媒体发展速度非常迅速, 再加上互联网的逐渐普及, 信息的交流变得更为方便简洁, 网络交友也成为了一种时尚的标志。虚拟的网络世界优劣相关, 网络交友带来的不确定性使得很多青少年容易结交一些不良青年。
3. 自我意识强烈
现代未成年人普遍早熟, 但是其内心并不成熟, 心理活动强烈时难以自我控制。在心理成长过程中, 未成年人拥有极强的模仿能力, 在一些外界环境刺激下, 有时还会萌生出自己尝试一下的冲动。
(二) 论外界条件的影响之外因与犯罪心理的关系
1. 家庭所起到的法制教育作用
社会是有无数的家庭作为基本单位而构成的。家庭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也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 然而家庭中的一些不良因素对于未成年人也会带来很多不利影响, 具体体现在:
(1) 单亲家庭的教育问题。单亲家庭组成结构单一, 家庭生活压力通常只有一个人来承担, 亲子关系不健康。父母任何一方的缺失, 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都有着不可弥补的损失。一个紧张而不健全的家庭结构给子女带来的往往是极强的逆反心理和不健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 错误的家庭管教方式。骄纵溺爱带来的后果是未成年人性格的扭曲, 个别父母忙于工作挣钱, 只关注于孩子的物质生活, 疏于对孩子精神世界的管理和教育。作为家长应给孩子起到一个模范作用, 在潜移默化中给孩子带来好的影响。
2. 学校至关重要的法制教育功能
个别学校为了追求升学率一意孤行, 仍旧坚持落后的填鸭式教育, 这样的教育模式带给孩子的只有应付考试的能力, 个人品德和素质教育并没有得到同样的提升。
3. 社会潜移默化的法制宣传的影响和作用
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带来的最直观的反映就是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 但是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发展并没有与之并驾齐驱。一些腐朽思想对于青少年来说仍然难以分辨和抗拒的诱惑, 对他们的三观产生很严重的影响。
三、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心理动因与防护措施
(一) 针对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采取的措施
有意识的主动使自己多读书, 读好书, 听名人讲座、看励志电影, 时刻告诉自己要保持纯洁、健康的心理状态。除了树立正确的三观, 未成年人应有正确的生活的态度, 脚踏实地, 正确对待自身人生目标的实现和人际关系的稳定平衡。
(二) 针对外因所采取的措施
1. 拥有一个温馨的家庭
良好而有效的沟通交流能够避免争吵和矛盾, 因此家长应与孩子搭建一个良好的沟通交流环境, 孩子可以与父母做朋友。学校也是重要的一个环节, 因此父母与学校之间的交流也是必不可少的。
2. 正确的发挥学校的教育功能
学校教育仍然要以正面教育为中心, 给孩子积极向上的成长环境。在课堂上加大法制精神的宣传力度, 以一个可以迎合孩子喜好的方式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3. 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首先, 要加强文化市场以及娱乐场所管理, 严格审查各种文化和娱乐书籍、电影和电视作品, 严格控制娱乐场所对未成年的进入, 政府和社会可加大对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立, 为未成年人提供课余时间的可去之处。
(三) 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相关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之中的特别程序一章中单独规定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程序, (7) 彰显出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保护。例如对于未成年人案件的诉讼程序。不公开审理原则更是彰显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未来发展的长远考虑, 尽可能的减少刑事案件给其未来生活带来的不良影响。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于在附加条件之内的犯罪行为, 尽可能避免当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改过自新之后受到当时自己年少轻狂或者一时冲动犯下的错误的影响。
四、结语
本篇文章旨在针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的犯罪团体近几年来出现的日益尖锐的犯罪问题以及通过分析其普遍存在的犯罪行为以及支配犯罪行为的犯罪心理来总结出其一般的规律, 通过一般的规律来分析特殊的个体不同的犯罪行为, 旨在最大程度的减少甚至避免犯罪, 维护社会和谐。
摘要:文章以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特点与犯罪行为特征分析为题目, 从心理学的角度以作者的观点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首先明确概念, 介绍了未成年人以及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概念及其研究对象和体系。接着明确了写此篇论文的目的, 也就是研究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目的和意义。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不同特征展现出引发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产生的内因与外因, 根据内因与外因提出针对不同原因的不同防护措施。然后分析我国刑法中和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相关程序, 分析其立法精神, 突出我国重视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的再教育和保护。
关键词:犯罪心理,犯罪行为,内因与外因,未成年人犯罪
参考文献
[1]美国<少年法庭法>.
[2]美国<联邦青年矫正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王勇.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成因[J].教育前沿之理论版, 2010 (4) .
[6]张为先.2010年我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分析报告[J].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1 (6) .
[7]王林.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罪与罚[J].法制与社会, 2010 (22) .
[8]徐春华.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调查报告[J].法制博览 (中旬刊) , 2012 (10) .
[9]王文浩.缺失家庭与未成年人犯罪》《中国犯罪学会论文集 (2010年度) 》, 2010年
[10]林淼.未成年人犯罪分析及预防[J].法制与社会, 2010 (18) .
8.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及原因分析 篇八
关键词:流动人口;未成年人犯罪;特征和原因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7-0111-02
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指少数民族成员以谋生营利为目的,自发在社会经济部门从事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城市暂住人口,也就是“指非城市户籍,但又在城市从事各种经济、文化活动的少数民族”[1]。这些少数民族劳动力来到城市谋求工作和生活的同时,第二代流动移民亦悄然出现,这就是流动未成年人。当他们和父母家人一起迁徙进入城市后,因客观种种条件的限制,加之缺少家庭关爱和学校教育等原因,有相当一部分孩子就此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给家庭、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伤害。我们应当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深入探析,才能有的放矢地提出有效的防治措施,以助其预防犯罪、健康成长。
一、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
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因其自身特有的地域性、民族性、宗教性和流动性,所以比非流动人口未成年人犯罪和汉族流动人口未成年人犯罪更加特殊。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犯罪数量不断增多,犯罪比例呈不断上升的趋势
青少年犯罪已成为我国严峻的社会问题之一,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同时,我国的流动人口规模也在逐年创造新高,2011年我国流动人口总量已接近2.3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7%[2]。在庞大的流动人口中,涌向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在他们中很多人携妻带子进入城市,还有一些“90后”流动人口的成长,使得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还有为数不少的未成年人。这些孩子由于社会制度、家庭经济等各种现实原因的制约,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缺乏基本的管束和生活保障,再加之教育、就业机会的欠缺和不足,致使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侵财犯罪和暴力犯罪所占比例较大
成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由于自身文化程度低,长期农村生活使得他们缺乏必要的城市生活常识和专业技能,他们中大多数人在城市也只能从事劳动强度大、技术含量低且收入报酬少的工作维持生计,这与他们进入城市想要致富的初衷其实并不相符,生活的艰辛和拮据是可想而知的。与其一同进入城市的未成年人由于生活经济来源并不稳定,得不到充分的保障,自己年龄又小、学历低、缺乏正当的谋生技能,受社会不良思潮的影响,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养成了懒惰、怕苦又贪图享乐的习惯。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他们宁愿铤而走险进行盗窃,甚至实施抢夺、抢劫。再有,聚众斗殴、伤害案件也比较突出。这些传统类型的犯罪案件,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未成年人犯罪中不但占有较大的比例,而且实施过程中更易偏激,造成的伤害也更加严重,社会危害性相应也更大。
(三)共同犯罪和团伙犯罪的作案形式增多,犯罪组织日趋严密
很多少数民族由于宗教信仰的同一性和民族语言习惯的相似性,天生就有爱抱团的群体意识。在进入城市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会依托族缘(属于同一民族)、教缘(信仰同一宗教)、乡缘(来自同一地方)、亲缘、血缘等关系而聚集在一起,彼此交互感应,形成团体[3],这也影响到了未成年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他们在进入城市后,由于这种宗教亲缘上的特殊亲近感,再加之就业、教育机会的欠缺,使他们成为社会闲散人员,更加容易拉帮结伙,形成团体,进而从事更多恶性更大的共同犯罪和团伙犯罪,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
(四)违法犯罪区域集中在城乡结合部的少数民族相对聚居区
违法犯罪区域集中在城乡结合部是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共性。有研究者认为,由于流动人口大多居住在城乡结合部这个治安管理的薄弱环节,居住的隐秘和管理的松散为其犯罪和销赃留有一个缓冲带,因而城乡结合部便成了流动人口犯罪的多发区[4]。如上所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多选择便于保持民族习惯与宗教生活习惯且房租相对便宜的城乡结合部少数民族相对聚居区。这些地方就成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多发区与重灾区,尤其是在本世纪初期各种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屡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该地区的社会治安与城市环境。
(五)犯罪的流动性和隐蔽性
一些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脱离了家庭学校的监管,成为社会闲散人员,成日混迹于市井中,游荡于街头巷尾、车站码头、繁华闹市,伺机寻找犯罪目标,进行流窜作案。由于他们行踪不定,我国现有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又使他们在城市的居住管理处于空白,因而造成追捕难、查证难,给社会治安管理带来极大的难题,也为犯罪分子肆无忌惮作案留下空隙[5]。
又如上文所述,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多来自农村山区,他们在城市的居住处大多是城乡结合部,这里外来人口众多,行政治安管理不到位,从而成为违法犯罪人员进行隐藏躲避的最佳场所。这种管理的缺失和居住的混杂与隐蔽,更加刺激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的犯罪欲望。
二、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比较复杂,它既有一般未成年人犯罪的普遍原因,也有其独特的原因,既包括与未成年人自身有关的主观原因,也有与社会发展、经济转型密切相关的客观原因。
(一)主体原因
当这些少数民族未成年人或跟随父母,或独自来到城市谋生,成为“流动大军”中的一员后,他们其实比同龄人更早地进入了社会。因各种原因,当他们和父母一起在城市中“被排斥”、“被歧视”、“被边缘化”,心理失衡油然而生,又得不到及时的安抚和矫正,幼小的心灵会受到创伤,自卑、胆怯、孤僻、迟疑等负面情绪逐渐生长,造成各种不健康的心理问题。青少年时期正是人生观、价值观形成之际,也是模仿性和可塑性最强的阶段,没有正确和及时的引导和教育,外界的刺激和不良的诱导更容易使他们情绪偏激,行为极端,也更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家庭原因
与非流动人口未成年人相比,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因家庭教育观念的淡薄和父母家人教育管束的缺失和匮乏,更是他们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成长教育等问题对很多少数民族同胞而言重视程度并不高,对孩子的未来期望值也相对较低。只要孩子能顺利长大,养家糊口即算大功告成,这样的观念使得他们并不重视孩子的全面成长。
即使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像城市孩子一样健康成长,接受全面教育,也会因各种原因和终日劳作而无暇顾及。缺乏父母的监管和教育,这些来到城市的少数民族未成年人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很容易走上犯罪的歧途。
(三)制度管理原因
一方面,政府对人口的流动目前还缺乏应有的宏观调控措施,对流动人口的快速增加还没有做好足够的准备,人口流动还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无序性,从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的不良连锁反应。而另一方面,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的户籍管理制度,对市场经济所引发的城市流动人口的管理显得捉襟见肘,甚至无能为力。管理责任不明、主次不分、任务不清。虽然管理部门较多,但大多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目标、协调的行动,没有真正地把流动人口管牢、管住,最终局面是失管漏管严重。由于新的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人口管理制度并未建立,造成流动人口管理基础工作难以适应人口流动的现实需要,使打击流动人口犯罪工作处于被动状态,使其应发挥的预防流动人口犯罪的功能未能体现,反而使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5]。
(四)社会原因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我们在与世界接轨、学习西方先进生产力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渗入各种不良因素,影响甚至是改变着我们社会原有的价值观念和传统习俗。诸如社会中存在的金钱至上、奢侈攀比等不良风气对未成年人有很大的腐蚀性,尤其是对那些外来流动的未成年人由于经济方面的拮据和身处环境的物质诱惑,加之思想不成熟和教育的欠缺,很容易使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犯罪的非法所得一般会很快被挥霍一空,之后继续实施新的犯罪以满足自己的经济需要。其次,由于文化市场管理失范,精神垃圾严重毒害未成年人的心灵尤其是网络管理的不到位,致使互联网成了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流动未成年人很多无所事事,整天混迹于网吧,在目前网络管理混乱的局面下,他们更容易沉迷网络,并受到其中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的影响。
三、结束语
在时代不断发展的今天,流动人口规模的日益扩大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由此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也需要得到更加广泛的重视。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和治理,就需要发挥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结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优化流动人口生活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民族的团结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1]陈岱孙.中国经济百科全书(下)[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1655.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EB/OL].http://www.gov.cn/jrzg/2012-08/07/content_2199409.htm,2012-08-07.
[3]汤夺先.试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特点[J].公安研究,2007,(12).
[4]黄立.试析流动人口犯罪的十大特点[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5).
9.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及原因分析 篇九
少年犯罪多为偷和抢 未成年人犯罪凸显四大原因
预防少年犯罪要靠全社会的关注 信报记者陆欣/摄
??近日,石景山检察院连续受理了多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进入不到3个月,该检察院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11件,涉案16人,这些案件以抢劫和盗窃最为突出。这些花季少年,为什么会做出这些违法的事呢?检察官通过办案发现:寻求刺激、享乐攀比、教育缺失和受害人无报案意识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四大原因。 ■案例 1个月内盗窃14辆摩托车 ??小伟和小楠今年都是16岁,两个人平时酷爱上网打游戏,放学后经常一起相约去游戏厅玩。但是,对于两个没有任何收入的学生来说,家里给的零花钱根本无法支持越来越多的花销。久而久之,他们的钱就入不敷出了。 ??虽然两个人手里钱紧,但他们又都认为自己已经“长大成人”,总是从家里要钱花实在太“丢人”。于是在2003年10月到11月不足1个月的时间里,两个学生用一把普通的钢钳连续盗窃摩托车14辆,全部以50元到100元的价格卖到废品收购站。钱到手后两人就直奔游戏厅,所得钱款全部被挥霍一空。 ??10分钟内抢劫5名学生 ??小惠和小晶从小就非常要好,两人是小学同学,今年都刚满17岁。去年11月25日早上6点左右,她俩约好一起出去玩,可是都没带够钱,于是便打起了早上来上课的学生的主意。 ??她们在学生上学必经的马路旁边,一边溜达一边寻找着下手的对象。冬天的清晨天还没有完全亮,路上行人十分稀少。几分钟后,两个十四五岁的女中学生走过来。小惠和小晶马上跟过去:“带钱了吗,赶紧拿出来!少废话,不给就抽你!”两个女孩看到小惠和小晶年龄比她们大,样子又凶狠,就乖乖地交出了30元钱。看着两名胆小的女孩远去的背影,小惠和小晶的胆子更大了。短短10分钟之内,她们又连续抢了3名女孩的.15元钱和1个书包,然后打车而去。 ?? ??■分析 寻求刺激、享乐攀比、教育缺失、受害人无报案意识 ??石景山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组检察官张李丽告诉记者,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抢劫和盗窃最为突出。究其原因:寻求刺激、享乐攀比、教育缺失和受害人无报案意识,是促使未成年人犯罪的四大因素。 ??首先,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往往是因某种“诱因”而“临时起意”,有寻求刺激的因素。前文提到的小惠和小晶,就是因为想出去玩,没钱而动了打劫的念头。 ??其次,一些青少年面对社会的各种诱惑时,会滋生盲目追逐、享乐攀比的习气,还有的孩子染上了吸烟、无节制地泡网吧等不良嗜好。当经济上无法满足需要时,他们就想到了通过违法途径解决。 ??第三,一些离异家庭的孩子,得不到全面的教育。还有些家长的过分溺爱造成了孩子任性妄为的性格。另外,有些学校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第四,很多盗窃、抢劫案件的事主觉得损失不大,或者怕麻烦没有及时报案,使得一些抢劫者胆子越来越大。 ??张检察官说,小伟和小楠事后对她说,他们不敢偷太高级的摩托车,就是怕事主觉得损失大去报案,专门偷破旧车辆。而距离小惠和小晶抢劫地点不足30米的地方就有个派出所,几名被抢的女孩谁也没报案,也没有人呼救,这更加助长了犯罪者的侥幸心理,纵容了她们继续犯罪。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社会治安要靠司法机关和老百姓的共同参与,杜绝未成年人犯罪要靠家庭、学校、司法机关和社会四方的共同教育。
10.论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预防对策 篇十
未成年人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严重社会问题,是公认的“世界三大公害”之一。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已满18周岁的人为成年公民,按照刑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了严重犯罪行为均不视为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未成年人犯罪从刑法角度而言,应当是指14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但是由于犯罪学是研究犯罪问题,而不是为了定罪量刑,其研究范围在年龄上,应当从宪法的角度界定,而不是按照刑法将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排除在外;在行为内容上,不应当仅研究犯罪行为,还应包括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只有如此,才能防微杜渐,真正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已是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的一个特征和趋势,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为了更有效地预防和打击未成年人犯罪,有必要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原因、预防方法等作出分析,以便更加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和打击措施。
一、我区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刻不容缓的紧迫性。
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严重已是个不争的事实,目前,在我区的各类犯罪活动中,未成年人作案已占一定比例,而且比例将越来越高,年龄越来越低。据**市公安部门的统计,近几年在捕获的刑事犯罪嫌疑人中,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占总人数的80%以上,其中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占10%左右,这说明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犯罪活动中已占相当比重,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比例会呈上升趋势,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因此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根源,提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体系,已经刻不容缓。
二、我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一)未成年人犯罪日趋低龄化。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身体发育成熟期有所提前,据有关资料表明,目前,我国未成年人身体发育成熟比五十年代提前二至三年,由此也带来了违法犯罪成员向低龄化发展的趋势。近几年来我区未成年人犯罪年龄也有所提前,一般是10—12岁开始有劣迹,13—14岁走上违法犯罪道路,14—18岁进入违法犯罪的高峰期,18岁以后成为犯罪的主力群体。据**市公安部门统计,近两年来**市青少年犯罪中10—14岁的少年犯占总犯罪人数的4.5%,15—18岁的青少年犯罪人数占总犯罪人数的10%左右。由此可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十分严重。(二)团伙犯罪现象突出。
团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最突出的特点。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封建社会的帮会意识在未成年人中有所抬头。再加上未成年人首次作案的胆怯和恐惧心理,使他们常常群体作案,既能相互壮胆,又能分工协作,成功率高。所以未成年人犯罪多数与同校、同院、同村、同经历、同爱好的同龄人一起做案。(三)犯罪类型以侵财犯罪为主。
全区未成年人犯罪中侵财犯罪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据近两年间的统计,未成年人实施侵财行为的人数在未成年人案件作案人数中所占的比例为85%。最近**市公安部门对未成年人犯罪做了一次调查,发现在**市各个辖区内天天都有50—60起盗窃案件发生,特别是嘎玛贡桑和西**一带。(四)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多来自于问题家庭。
所谓“问题家庭”是指离异家庭,以及家庭成员性格脾气怪异,伦理道德混乱,严重缺乏责任感的家庭。据调查,在我区犯罪的未成年人当中有近80%的人是因家庭放任或放弃对他们的教育,致使他们积习甚深,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
(五)未成年人犯罪具有反复性。
重新犯罪问题在近一阶段越来越严重,其中在未成年人犯罪中重新犯罪占有一定的比重。重新犯罪的因素很多,原因也比较复杂,但其主要有两点:一是没得到彻底改造和矫治。二是释放后回归社会的问题未能解决好,未成年人没能返校学习,到了工作年龄不能及时就业。如**市公安部门抓到10—12岁未成年的盗窃犯后先拘留,找到其家长后释放。而这部分未成年人的家庭绝大部分是“问题家庭”,往往采取放任或放弃的态度,使这些孩子得不到教育和矫治而一再犯罪,当这些孩子稍大一些就唆使比自己年龄小的孩子犯罪,形成了恶性循环。三、我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通过对我区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与分析,发现他们犯罪有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家庭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影响。
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成长关系重大,我区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原因有两种情况:一是离异家庭导致孩子犯罪。家庭是一个人一生中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是其它任何教育所无法代替的。当今我区离异家庭增多,相对应这种家庭的孩子也逐年增多,以此带来的社会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离异家庭的孩子由于心灵受到创伤,易产生自卑感,随之便有学习成绩下降、迟到早退、扰乱课堂秩序、甚至旷课等不良行为出现。而离异的父母有的出于弥补心理,一味迁就孩子,有的无心或无力管教孩子,使孩子放任自流,一旦受到坏人教唆,就滑向犯罪的深渊。二是家教不当导致孩子犯罪。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有的父母过份溺爱孩子,对孩子有求必应,袒护缺点,使孩子养成为所欲为的坏习惯进而导致犯罪。第二,有的父母嫌管教孩子太麻烦,放弃了对孩子的教育,使他们流落街头,亲近不三不四的“哥们儿”,走上犯罪道路。如我区10—14岁未成年人犯行窃罪的,95%是由年长于自己的“哥们儿”唆使的。第三,在我国家庭中,充当家庭教师角色的主要是母亲,我区由于历史原因很多母亲的文化素质很低,且生活方式及情趣、爱好也很不健康,孩子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养成很多不良习惯,诱发犯罪。第四,更有甚者有的家庭父母自己没有经济来源却鼓动、唆使孩子去偷东西来满足自己的需求,使孩子直接走上犯罪道路。
(二)学校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影响。
学校是未成年人接受正规的社会化教育的主要场所。目前我国的教育体制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重智力轻德育,片面追求升学率,放松了思想政治教育。据调查发现我区至今有40%的乡村小学仍未开设《思想品德》课,全区内有的学校秩序差、教学水平低、教学方法不当,使学生感到升学无望不想上学。还有个别学校由于采取了不当手段,将有劣迹的学生开除,推向社会。如最近对20名未成年人犯案人员进行调查,其中有3人是读到初一时因违反了校规,学校实施了开除手段,使他们成为“三不管”的流浪儿,所以学校的一些不当方法和手段使有的学生厌学、失学,给社会带来了不**的因素,同时也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增高的原因之一。(三)社会环境因素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比较低,在市场经济中,金钱的力量暴露无遗。一部分人不择手段地捞钱,贪污受贿、权钱交易、盗窃抢劫。有了钱的,吃喝玩乐,荒淫无度。这一系列社会丑恶现象严重地薰染着未成年人:一是营业性歌舞厅、录像厅、台球室、酒吧和网吧的影响。这些地方都贴有“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的字样,但有的店主为了招揽生意吸纳未成年人入内消费。二是文化、媒体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在文化领域一些低级、污秽的东西也夹杂进来,成为影响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的腐蚀剂。如渲染暴力、色情、吸毒、迷信等,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极大,**市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盗窃案不仅作案手段成人化,而且常带有暴力行为,后果严重。(四)社会上一些贪图便宜行为的影响。
据犯偷盗罪的未成年人供认:他们把东西偷来后,就给社会上的一些人去卖,就因一些贪便宜的人买了赃物后,这些未成年人对此产生了兴趣,有了第一次后再想偷第二次,结果一再试法,越陷越深。(五)家庭贫困导致外出流浪的未成年人被有心之人诱骗教唆犯罪。
据**市救助站站长巴桑介绍,随着**市流动人口不断增加,未成年人外出流浪和乞讨的现象十分突出。“这其中有学校、社会、家庭等方面的原因,最主要的还是家庭比较贫困。”由于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被成年人教唆犯罪.前几年我市公安部门破获了一起特大家族式犯罪案件,一个多为亲属关系的16人犯罪集团多年来用暴力手段先后强迫教唆10余名未成年人从事乞讨、盗窃等活动。(六)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因素。
首先是文化层次低,不懂法。在**市公安局捕获的未成年人犯案人员中,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占56%,这部分人由于种种原因没得到系统的良好教育,文化知识贫乏,法律观念淡薄,大多不明是非,自控力差,对违法犯罪后果的严重性预见不够。其次,犯罪心理形成的主观因素:一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研究犯罪心理的学者认为,犯罪心理的形成是由犯罪动机引发的,而犯罪动机的产生以需要为核心,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心理需要最主要的是膨胀的物质需要,这也是侵财犯罪的主要动机。此外未成年人好奇心强,逞强好胜,“哥们儿义气”等心理因素的犯罪也很常见。二是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形成。未成年人心理发育速度明显落后于生理发育速度,这种成熟的异时性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心理的形成关系密切。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形成的主要因素表现在:生理上,特别是性发育迅速趋向成熟,而心理发育相对缓慢,因此具有情绪不稳定、易于冲动、追求刺激的特点,这种特殊心理加上缺乏是非观和自制力,所以容易在不良因素的影响下形成犯罪心理。四、预防我区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
重视和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预防工作是今后一个时期内社会治安的一项重要任务,这需要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个人认为具体措施如下:
(一)要大力开展遵纪守法宣传教育。
根据实际情况,我区在进行遵纪守法宣传教育上,应采取以学校教育为主,家庭、社会教育三者相结合的方式,从普及中小学法制教育课入手,在家庭、社会的协助下,使未成年人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我区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如2010年10月15日,我市召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面向重点未成年人群体,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各项工作。要积极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建设;要切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帮助广大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条件;要加强基层团队建设,把广大未成年人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另外可聘请政法战线的同志定期到学校、街道、单位作形势和法律方面的报告,利用打击刑事犯罪中的典型案例,有声有色地开展教育。(二)针对当前我区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的情况,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职能部门,各级公安机关应认真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制止和教育挽救工作:一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种犯罪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二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清除毒害未成年人的精神垃圾,净化社会环境。三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规定。四要依法及时处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对有一般违法行为和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但对于极少数罪行严重,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罪犯,则坚决依法惩办,绝不姑息。这不仅有利于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改造,而且可以净化社会环境,防止这些行为对其他未成年人的侵蚀。五是各级公安机关应协助各部门建立健全我区少年犯教育和管理的专门机构,如工读学校、未成年犯罪管教所等专门机构的建设。(三)应建立“三结合教育网”。
所谓“三结合教育网”,就是要建立以学校为主,家庭、学校、居委会(街道、乡村)三结合的学生教育管理网络。由学校负责与家长、有关街道、乡村建立责任制和联系制度,使学生在校内外都有人管。学校方面:在对学生进行文化科学知识教育的同时,还要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和“四观两论”教育,并系统地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他们分善恶、辩是非、拒腐防变的能力,并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
家庭方面:应重视家庭教育,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错误的家庭教育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些家长认为把孩子送入学校自己就放心了、轻松了,于是减少了家庭教育。二是有的父母把孩子托付给小保姆照管,自己只顾应酬和休闲,而小保姆们大多文化程度低,没有教育知识和教育经验,自然形成落后的家庭教育。三是一些单亲家庭、经商家庭等有的无力顾及孩子;有的溺爱放纵孩子,有的采用粗暴手段管教孩子,使得家庭教育方法不当。四是有的父母嫌管教孩子太麻烦,放弃对子女的家庭教育。而家庭教育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极为重要,未成年人犯罪中有
80%是因忽视家庭教育而引起的。所以,我们不仅要重视家庭教育,而且要从家庭教育的力度、内容、方法上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以高质量的家庭教育配合学校教育好孩子。
基层工作方面:一要加强派出所、居委会、治保组织的建设,改变当前基层各部门、各单位遇到治安问题推、拖、怕的思想和作风,要加强政治、文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策、工作水平,及时地了解掌握辖区内未成年人的思想和行为,把可能发生的问题解决在基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二要发挥居委会作用.居委会应发挥它的职能和作用,应为居委会内中小学生组织一些有益活动,并对居委会内犯过错误的未成年人进行监督、帮教,这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重新犯罪都有很大的作用。
总之“三结合教育网”的建立须政府、街道给予支持和帮助。目前不少地方经过三结合教育网的试点工作,已证明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四)净化社会环境。
一是治理文化市场。公安、文化、工商管理部门要互相配合,有计划,有措施地整顿治理文化、娱乐场所,采取得力措施铲除“黄源”,坚决取缔黄色书刊、音像制品,打击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违法犯罪分子,清除精神污染,严厉禁止营业性歌舞厅、录像厅、台球室、酒吧、网吧等对未成年人的吸纳行为,实现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二是治理学校周边环境。(五)开拓升学和就业门路。
一是广开职业学校,使那些升不上普通高中的学生能在职业学校掌握一技之长,自食其力,减少社会负担。二是扩大就业门路,企事业单位可通过考试择优录用,从社会上招收工人,促使更多人去学习,去竞争。三是居委会可筹集资金,为辖区内待业青年开办民族工艺品加工工场,或在第三产业中为他们寻找生活的落脚点,让他们有所事事。11.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及原因分析 篇十一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是特殊的社会现象,又是严重的社会问题,直接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文明进步,影响社会大局的稳定。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成因分析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社会问题,其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又有客观环境的影响。
(一)受自身因素影响。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情绪不稳定,对事物判断能力较差,模仿性、好奇心和虚荣心都很强,容易产生对立情绪、逆反心理和攻击性行为,辨别是非以及自制的能力较弱,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或不法分子教唆而误入歧途,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受家庭因素影响。一些家长对孩子娇生惯养、过度溺爱,纵容庇护其不良行为,养成孩子好逸恶劳、自私任性、娇纵霸道等性格;一些家长忙于生计而无暇管教孩子,对孩子的不良习性难以及时发现和制止,使孩子从小就养成小偷小摸的恶习;一些家长教育方法简单粗暴,通常以训斥、打骂代替说服教育,使孩子形成自卑、孤僻、冷漠的性格和逆反心理;一些家庭父母感情不和或离异,家庭结构残缺,造成未成年人缺乏父母关爱,身心健康受损,逐渐产生性格扭曲等等;一些自身行为不端,涉及黄、赌、毒、偷盗等恶习,对孩子造成潜移默化的不良影响。
(三)受学校教育因素影响。在当前教育体制下,许多学校只管教书,不管育人,急功近利,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对学生德育、法制和心理的教育,造成一些学生思想道德“滑波”,理想信念意识模糊,法制意识淡薄,合法与非法,罪与非罪的界限模糊。一些学校只注重学生的校内教育管理,缺少与学生家长的日常联系沟通,对学生的校外活动情况不了解,不掌握,造成校内外教育管理脱节,对学生在校外的违法犯罪苗头不能及时发现,及时消除,无法引导学生回归到健康成长的道路上来。不少教师忽视对后进生的辅导和管理,动辄批评处罚,使后进生易产生自卑和厌学情绪,有的甚至产生扭曲心理,流失于社会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四)受社会风气影响。一是社会不良风气尤其是“金钱万能论”、“读书无用论”低俗观念的影响下,使部分未成年人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等发生偏差;二是一些违法犯罪团伙千方百计诱骗、教唆和威胁未成年人犯罪,把一些缺乏分辨力的未成年人“拖下水”;三是带暴力、凶杀、色情等内容的书刊及音像制充斥文化市场,腐蚀和毒害未成年人,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www.ems86.com总第528期2013年第47期-----转载须注名来源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健康成长;四是色情网站、网络聊天和网络游戏使不少未成年人通宵达旦沉迷其中,玩物丧志,并且受网上不健康内容的毒害,逐渐走上犯罪道路。
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途径及对策
(一)家庭预防。家庭是未成年人社会化的第一步,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优化家庭环境,强化家庭教育功能,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措施。
1、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提醒全社会重视家庭教育,使每个家长认识到家长的职责不只在养,更重要的是“教”,自觉地把教育子女放在家庭生活的重要位置。
2、建立良好的家庭环境,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良好的家庭氛围应该是民主和谐的。父母和子女应该平等、坦诚、相互尊重;了解子女,与子女沟通,走进子女的内心世界;理解子女,使子女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家长严格要求子女,培养其健康的人格,为子女做表率,使子女在潜移默化中接受良好的教育;为子女提供和睦美满的生活环境,不要动辄大骂,吵闹甚至离异。
3、配合学校教育,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家长活动。认真学习有关部门的家教知识,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方法。让子女朝着健康、愉悦的环境中成长。
(二)学校预防。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是未成年人社会活动的主要场所,未成年人的人格形成,气质变化,品德培养及人生观,价值观的确立,都与学校教育密切相关。
1、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加强青春期教育,对学生进行性生理,性伦理教育。加强心理健康及法制教育,请派出所民警上法制课,担任法制辅导员,组织未成年人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使他们懂法,守法,提高明辨是非、明辨真伪、区分罪与非罪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用法律和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2、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素质。学习兴趣是学生的情感态度在学习活动中的选择与倾向,是内在动机在学习上的体现。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如艺术、体育、科技和游戏等,使学生的学习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从而丰富学生的审美感受,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陶冶学生道德情操,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3、开展卓有成效的德育教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德育的有效途径。给学生开展理想前途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关、价值观。做好学困生的转化工作,落实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控制并减少学生的流失。关爱学生,特别是学困生,在感情上多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为他们排忧解难,并充分发掘他们的闪光点,激发他们的内在潜能,用真情实意去感化他们。
(三)社会预防。首先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工具的作用和优势,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前途以及爱国情操,科学的世界观及遵纪守法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其次,公安、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清除污染社会环境、特别是毒害未成年人的精神垃圾。有关部门必须对学校周边从事文化娱乐业的,要进行认真清理、整顿,对从事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宣扬暴力,迷信等不良书刊报张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厉查处。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应加强沟通、合作,全面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凡发现未成年人犯罪的蛛丝马迹的,应及时制止,并进行说服教育,特别是在初犯阶段,这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全面防范的同时,要重点防范那些流动中的未成年人,如从学校流向社会的辍学青少年,他们由于家庭、学校、社会的忽视而在人们的视线之外,最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应对他们进行重点防范。学校必须严格控制学生辍学流入社会。家庭、学校、社会要经常联系,沟通,密切注视青少年的行踪,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教育,把犯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从而堵塞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
12.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及原因分析 篇十二
对老年人的心理状况进行分析, 我们就必须要了解老年人的心理状况的基本内容, 即老年人心理状况评价指数。
老年人的心理状况评价指数是对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做出分析和评价的指数。它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
1.1 生活满意度指数
生活满意度是指老年人对自己的生活状况是否感到满意的程度。这个指数综合了老年人对自己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满意度。
1.2 情绪状态指数
情绪状态是指老年人对待生活中的事情所反映出来的一种情绪或精神状态。情绪状态指数可以表现出老年人是有着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 还是悲观消极的生活态度。
1.3 抑郁的心理障碍指数
抑郁的心理障碍是指老人流露出的消极的一种生活态度。如果这种心理障碍指数比较高, 而得不到很好的引导的话, 就会有厌世倾向。
1.4 情感慰藉度指数
情感慰藉度是指老人从子女或从亲朋好友那所得到的关怀的程度。老人是需要关怀的。情感慰藉度指数高, 老人们出现心理问题的情况会少一些。
2 老年人容易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
老人们的心理健康方面如果处理不好, 会出现一些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 容易出现的心理问题主要有下面几个问题。
2.1 失落感
老人们在晚年的时候会产生一种失落感。退休之前, 老人们有自己的社会角色。而一旦退休后, 这样的社会角色发生变换。有的老人会有一种被社会所遗弃的感觉, 因此难免有失落感。
2.2 孤独感
老年人如果不积极参与一些活动或多与他人进行交流, 也容易产生孤独感。老年人会因为缺少关爱而感到孤单。人际交往的减少, 时间的空闲, 老人们会感觉到孤独。一些老人也会因为失去伴侣或儿女不在身边而孤独。
2.3 恐惧感
由于对身体等因素的担心, 老人们也会产生恐惧感。老人们会担心自己生病而使自己生活不能自理, 会因此给儿女增加生活和经济负担。但是这种恐惧感如果的不到很好的抑制或消除, 会让身体得不到更好的康复, 健康问题会变得更加严重。
2.4 抑郁症
老人们会因为生活中的一些事情, 而产生不快乐的思想因素。这些因素如得到进一步发展, 会让老年人产生抑郁症。一部分老年人本来缺少关爱, 再加上出现一些变故, 会使心理上雪上加霜, 会出现这样的症状。
2.5 老年痴呆症
老年痴呆症虽然不都是由心理因素引起的, 但是一些心理问题也会导致老年人患上老年痴呆症。现在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老年人患上老年痴呆症。处理好老年人的心理问题, 就会减少老人们患上老年痴呆症的几率。
3 老年人产生心理健康问题的原因
3.1 由于从工作岗位退休而产生的心理问题
许多老年人从工作岗位退休之后, 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的不适应。退休之前, 每天按时上下班, 处理每天的工作, 生活忙碌而又有规律。退休之后, 交际面没有那么广了, 也难得和老同事每天见面了, 空闲时间不知如何去打发, 生活节奏也随之发生了改变, 因此一些老年人出现了心理问题。还有一些退休老年人一时间难以适应自己的社会角色和社会交往的变化, 常常会留恋过去的事情, 陷于回忆当中, 感觉自己的社会价值正在丧失, 有失落感, 甚至会出现焦虑感, 自卑感, 抑郁症的症状。
3.2 由于缺少子女关爱而产生的心理问题
当今, 很多子女因为工作或生活等原因, 都没有办法和父母经常见面。父母养大了自己的子女, 对子女充满了关爱, 既希望能够见到自己的子女和关注他们的现状, 又希望能够得到子女的关爱。因此, 老人们希望能够多和子女们在一起沟通与交流。但现在的很多年轻人都没有办法和父母能够经常见面。一部分子女因为在外地工作, 很难与父母经常见面。另外还有一部分子女虽然和父母在同一地区, 但因为各种原因, 还是很少去见父母。因此, 这就出现了“空巢老人”这一现象。
3.3 由于健康问题而产生的心理问题
由于多年积劳成疾, 大多数老年人会有慢性疾病。有一部分老年人甚至会患上癌症。老年人会因为这些健康问题, 而内心感到焦虑。有些老人因为身体的某些疾病, 会导致行动不便, 甚至生活不能自理, 从而会产生一些心理问题。一些老年人因为担心自己患病的情况, 心理上会非常不安, 甚至会拒绝治疗, 导致延误病情或者使病情恶化, 小病成大病, 大病成顽疾。老年人会因为身体组织功能的衰退, 身体会产生一些疾病, 一些老人生病后, 会担心连累子女或担心儿女会嫌弃自己, 有的甚至会不相信医护人员不配合护理和治疗。
3.4 由于经济和生活问题产生的心理问题
老人们在安度晚年时, 经济和生活方面的因素也是心理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很多老人因为退休金少或因为没有退休金, 缺少经济来源, 难以维持正常的生活, 而只能靠子女或亲朋好友接济。另外老年人会比较在意一些家庭的小事, 包括儿女的一些事, 比如儿女的婚姻问题等。老人也比较容易和儿女之间产生一些矛盾, 比如财产问题等。还有人们常说的婆媳问题, 婆媳之间的关系问题也是中国的女性老年人所碰到的很棘手的问题。所以老人们会因为生活中的经济和生活问题产生一些心理问题。
3.5 由于失去亲人而产生的心理问题
失去亲人对老年人来说是非常大的打击, 本来人在老年的时候需要的就是亲人的陪伴, 无疑失去至亲的人对老年人来说相当于是晴天霹雳。处在这种情况下的老年人通常很难走出这种阴霾, 一时间很难接受, 而且也需要很长时间去填补这种伤痛, 这种伤痛也是很难愈合的。经历这种生死离别的老年人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如果处理不好的话, 就会有很消极的想法产生, 甚至会产生厌世的想法。
4 国外一些国家保障老年人心理健康的措施
4.1 日本的老年心理健康保健工作
日本主要是在老年人的社会和医疗保障问题方面下了很大的力度, 从而使这些容易产生心理问题的因素得到很大程度上的减少。日本在1959年就建立了很健全的养老保险制度。公共团体担负着老年福利的责任, 修建老年人的福利设施, 对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对有身心障碍的, 家庭又很难承担的老年人, 国家建立了完备的老人福利系统。这些制度和措施可以让老年人不用为生活担心, 减少了产生心理问题的客观因素。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就建立了老年人福利法, 另外鼓励老年人继续参与社会, 这些也是减少心理问题产生的途径。然后又实行家庭访问和健康检查制度。20世纪70年代又实行了对65岁以上的长期卧床的老年人和70岁以上的老年人的免费治疗的制度, 这样就大大减轻了老年人和家庭的医疗负担, 是一项非常体现老年人福利措施的制度。20世纪80年代日本又建立了老年人保健法。日本政府所作出的这些努力, 都为保障老人们的心理健康扫清一些障碍。
日本针对老年人心理健康的提供的卫生服务体系有老人病院, 老人保健设施, 养护老人之家和长期护理保险。老人病院是对有治疗需要的老人进行服务的, 通常是那些急性病老年人和慢性病需要接受治疗的老年人。老人报建设施针对的对象是不需要接受住院治疗但是需要康复护理的经常卧床的老年人。养护老人之家针对的对象是65岁及以上的有较严重的身心障碍的, 需要长期接受护理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是日本从2000年开始建立的, 它是把老人保健和老人的福利设施结合在一起形成的。
4.2 英国的老年心理健康保健工作
英国早在十九世纪初就制定了《精神错乱者条例》。后来在1959年更名为《精神卫生条例》。然后又在80年代对该法进行了修正。《精神卫生条例》对涉及公民心理和精神问题的各个方方面面都作出了具体的法律保障, 当然, 老年人也是这项法律的受益者。2001年, 英国政府成立了英国国家老年人服务机构, 专门为老年人服务, 提供各项老年人所需要的服务, 保障老年人权益。老年人心理问题自然也是服务内容之一。有心理健康问题的老年人可以得到该机构提供的心理健康服务, 可以让老年人得到有效的治疗和康复。
英国还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 如社区服务机构, 急诊住院病房, 日间照顾服务和记忆诊所等机构。
5 解决老年人产生心理健康问题的措施
5.1 国家应该进一步完善关于老年人心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多建立一些机构
我国已经出台一系列的有关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 给予老年人一定的生活保障, 从而减少了老年人产生心理健康问题的因素。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去完善, 以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老年人因为生活问题而产生的一些心理问题。另外国家还需要出台一些关于老年人心理健康问题方面的法规。国家关于这方面的法规目前来说还不健全。国家还应该多设立一些帮助老年人解决心理健康问题的一些机构。如现在的社区与医院都会有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的机构, 但对于越来越突出的老年人心理问题, 这些机构还是远远不够的。
5.2 老年人多参加集体活动和体育锻炼
老年人可以做一些感兴趣的活动, 如读书看报, 下棋, 看戏, 钓鱼等活动, 都有助于老人排解心理压力, 促进心理健康。老人们也不应该生活在封闭的空间里, 多去和其他老年人一起去参加集体活动。比如老人们多参加一些文艺团体的活动等, 这样即可以让老人们感到老有所用, 有用武之地, 也可以有和更多的老年人交流的机会。老人们还可以做一些体育锻炼, 如打太极拳等, 有利于身心健康。老人们参加这些活动可以让心理更加健康。
5.3 老人们应该得到更多的关爱
一方面, 子女们应该多给自己的父母更多的关心。老人们喜欢和子女后辈们一家人呆在一起, 就连普通的聊聊天, 也能带给老人们许多的心理安慰。所谓享受天伦之乐, 不是老年人自己呆在空荡荡的房子里自娱自乐, 而是和子孙们呆在一起的感觉。子女们要对老年人多一些理解与爱护, 让老人们更多的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与呵护。另一方面, 社会也应该多给老人们一些关怀。比如组织一些老年人的活动, 让老年人积极参与, 还可以组织一些提供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的活动。
5.4 鼓励老年人再去寻找幸福
一些老年人失去了伴侣, 感觉非常孤单, 就算子女们再孝顺, 但大多数时候, 这些失去了老伴的老年人还是一个人, 内心非常寂寞的, 需要身边有人嘘寒问暖。但能真正勇敢地去选择幸福的老年人还是不多。有一部分老年人觉得如果再婚怕别人笑话。有很多老年人找到了自己的合适的再婚伴侣, 但是遭到儿女的强烈反对, 这里面的原因有几个, 首先是有很多子女担心自己的面子问题, 他们觉得老年人再婚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再次当然就涉及到财产和金钱的问题。很多子女担心另外一方是看中了自己父亲或母亲的财产, 也担心最后对方会侵占自己家里的财产。
摘要:了解我国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 利用老年人心理状况评价指数进行分析, 找出我国老年人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 原因以及解决途径。我国老年人心理健康问题已经得到了一定的关注, 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需要进一步去解决。国家和社会应帮助老年人拥有健康的心理状态, 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生活。
关键词: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分析,解决途径
参考文献
[1]张卫东, 董海涛, 唐玲莉, 等.上海老年人的心理状况及精神文化生活[J].中国老年学杂志, 2002, 22 (2) :83-85.
13.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及原因分析 篇十三
**年,安定门街道团工委在东城团区委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充分发挥社会各界通过共青团组织联系、服务青少年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工作核心,深入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努力提高预防青少年
违法犯罪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积极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维护了地区的和谐稳定。
一、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能够不断强化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定门街道由主管共青团、妇联工作的处级领导担任委员,一方面能够在较高层面上掌握街道全局、熟悉相关科室的工作实际,能够更好的指导各项青少年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另一方面能够在一定层面上协调相关科室形成工作合力,通过统一部署来开展活动,从而壮大队伍,形成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扩大了地区开展青少年工作的影响力。
同时,街道团工委在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时,能够针对不同群体类型及时组织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帮扶的领导。同时,在开展帮扶工作的过程中,努力结合上级部门开展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予以落实,务求取得实效,竭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安定门街道团工委积极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着力做好地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优化行动”、切实关心关注特殊青少年群体来开展普法维权工作。通过“法在身边”征文演讲比赛、亲子运动会等形式,对保护儿童的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强势宣传,通过倡导“尊重儿童”、“一切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等意识,营造了全社会都来关心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分类进行指导,确保帮扶实效
1.对社区闲散青少年进行分类管理
一是针对精神或者智力有残疾的青少年,主要采取由家庭照顾、社区定期走访的方式来进行帮扶和管控,切实帮助其本人及家庭在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乐观面对生活;二是针对因学历低、单亲家庭、父母双亡等原因失业在家的青少年,主要采取社区管片主任不定期走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的措施进行管控,争取多方资源尽力解决其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经常性的组织其参与社区活动,在心理上给予关怀、生活中及时帮扶,思想上进行教育,尽力防止其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三是针对有不良行为或因违法犯罪入狱的青少年,若在服刑期间则积极进行探访教育,做好家庭工作,引导其积极加强改造,重新树立良好的价值观,重塑生活信心;日常则由家庭进行教育,社区做好关怀工作并加强管控措施,不断巩固其改造成果,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做好引导,努力杜绝其再次发生不法行为。
2.对弱势青少年群体积极探索帮扶新形式
认真摸底调查核实,登记造册并及时更新,特别关注农民工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困境青少年群体,整合多方力量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救助工作,努力为其创造健康成长的环境。一是开展辖区内志愿服务队与地区弱势青少年结对子活动,定期组织青年志愿者到弱势青少年的学习和生活中,了解他们的需求,倾听他们的心声,通过多方努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二是结合儿童自身具有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做出贡献、体现价值的迫切愿望,将弱势青少年和部分社区闲散青少年组成社区志愿者队伍,组织他们开展治安巡逻工作,使他们能够参与社会活动,以积极向上、自强不息、努力奋斗的精神风貌面对生活,积极为地区的安全稳定贡献自身的一份力量。三是结合节点为社区志愿者与社区闲散青少年、地区弱势青少年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通过共同开展座谈会、交流会、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等多种形式,形成闲散青少年、弱势青少年有困难的时候,能够及时与志愿者沟通的良好局面。
三、不断总结经验,狠抓工作落实
安定门街道团工委在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四三二”工作措施,认真研究探索,不断提高基层团组织服务青少年的工作水平。
做到“四个及时”:一是及时建立台账,坚持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二是及时进行走访,时刻关注孩子本身和家庭需求情况,提高帮扶针对性;三是及时送去温暖,积极争取资源实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能够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怀;四是及时组织活动,通过群体活动进行心理指导和帮扶关爱,促进其更好的融入社会,阳光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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