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安全事故

2024-06-08

学习安全事故(共8篇)

1.学习安全事故 篇一

学习《贵州电网公司2010典型事故汇编》心

得体会

8月1日我所组织学习了《贵州电网公司近期三起发包工程外单位人身伤亡事故的安全事故通报》, 《关于贵州省黎平德丰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3.14”兴义供电局代管贞丰县供电局“4.13”高空坠落导致人身轻伤事故的通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因使用机械绞磨操作不当,且没有采取防止导线上扬的有效安全措施,致使施工线路导线因惯性弧垂上弹与带电的线路导线安全距离不足产生放电,不按章作业、造成一人触电死亡的人身伤亡事故、另一起作业人员雨天高空作业,安全意识不强,未采取雨天登杆高空作业的防控措施导致坠地轻伤的事故。

两起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再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这二起事故的发生,使每个员工的心里都十分沉痛,同为南网人,发生在他们身上,如同发生在我们的身上一样,沉痛的教训,只有认真思考,进行反思。通过学习,体会如下:

1、二件事故充分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违行为就是野蛮行为,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快当、存绕幸心理,怕麻烦,这就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2、作业人员严重的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电杆上移动位置不打安全带,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这也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3、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力差,而且在检查中只报喜不报忧,平时对设备管理又不到位消缺又不及时,判断缺陷又不准确,日常巡检工作又不认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4、风险管理流于形式,有章不循,有规不遵,工作浮躁,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形同虚设。

5、我们应深刻地吸取教训,对照《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我们所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反事故演练,努力提高我们的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无小事,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的成效。

高屯供电所:欧益琼

2011年8月1日

2.学习安全事故 篇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天津港“8·12”事故血淋淋的教训告诉我们,公共安全不是小事,企业必须加强安全发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查找安全漏洞,改变重特大事故频发的形势,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

现阶段国内拥有世界上先进的生产设备与技术,政府也建立了严格的监管体系和较为完备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然而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2016年以来,全国共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23起,死亡和下落不明348人。湖南发生1起特别重大事故,天津、山西、辽宁、吉林、浙江、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16个地区均有重大事故发生。道路运输业发生1起特别重大事故、5起重大事故,占今年以来重特大事故总量的26.1%。煤矿发生6起重大事故,占今年以来重特大事故总量的26.1%。水上发生5起重大事故,占今年以来重特大事故总量的21.7%。

1 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原因

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提出了事故因果连锁论,认为尽管伤亡事故可能在某瞬间突然发生,却是一系列事件相继发生的结果,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海因里希认为当一个企业有300起隐患或违章,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另外还有一起重伤或死亡事故。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都可能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016年4月22日,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组织承包商对油品罐区二号交换泵房进行检修,在焊接作业时引发泵房及附近油品管线着火,造成泵房上部管廊坍塌,泵房南侧存有1 300余吨汽油的2401号储罐和残留少量汽油的2402号储罐内油品沿损毁管道外泄并燃烧。经调查,该公司组织承包商在交换泵房进行管道焊接作业时,未按照公司动火作业规程,进行可燃气体分析,清理作业现场地沟内的油品,电焊明火引燃作业现场地沟内的油品,火势迅速蔓延,是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016年8月16日,甘肃省张掖市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西沟石灰石矿安排9人在斜坡道底部破碎硐室进行维修作业时,因斜坡道上部外包施工单位采用气焊处理冒顶作业,导致充填竹跳板、草垫和原木混合材料着火产生浓烟,造成9人中毒窒息死亡,企业盲目施救,又造成3名救援人员死亡、16人受伤。该起事故暴露出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不严格,入井人员未按规定携带呼吸自救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报告、现场应急处置不力、盲目施救,矿井通风管理和外包施工队伍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

依据海因里希法则分析以上两个案例及近年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人的行为和企业自身管理因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 对生产安全事故原因认识的变化影响着监管模式的发展变化

随着管理理论和实践的逐步发展,在国际上形成了管控型监管和合作型监管两种不同的模式。管控型监管模式,是政府一元主导,通过制定详细的法律法规命令,要求企业采取什么样的技术手段进行自身安全管理,依赖严格执法确保实施;合作型监管又称协同型监管模式或罗本斯模式,这种理念最早是由英国罗本斯报告[1]提出的,强调通过政府和企业及其他责任主体的有效合作来实现监管。

罗本斯模式是英国罗本斯委员会对当时英国职业安全健康状况进行了系统性研究后,在1972年的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此前英国人普遍认为物理层面的问题和法律法规的不足是导致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故而采用了管控型监管模式。这种模式使企业产生依赖政府、消极守法的心态,产生了很多负面影响。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命令企业做很多具体事项,致使企业普遍认为安全不是自己的直接责任,而是政府的责任[2]。

根据罗本斯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员工及企业的安全意识淡漠,对安全健康问题的重视不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最主要因素,而不是物理条件不足。

我国安全监管模式还是属于传统的命令控制型。随着对安全事故原因的深刻分析。政府不再是直接管控者,而更多承担起构建者的角色,构建起个人和企业的主体意识和能力。

3 构建罗本斯模式的努力方向

3.1 树立“大监管”理念,从意识上转变狭隘的“政府监管”

“大监管”理念要求非政府组织不仅要履行责任,还要成为监管主体。狭义上,政府是唯一监管主体,安全监管即是政府行为。然而,监管主体可以是多样性的,不仅是政府,可以是专业性技术服务组织、行业协会、甚至是企业及个人。监管手段也可以多样化。专业性技术服务组织对企业进行技术层面的监管的服务。行业协会、企业也可以进行自我监管。

“大监管”理念充分调动其他非政府组织的积极性,主动地承担社会责任,进而改变政府“单枪匹马”的局面,与政府共同监管,真正实现全社会齐抓共管。

3.2 进一步推进分级监管制度

分级管理制度将企业按照风险大小、地域及安全管理水平分级采取的不同的监管手段。对企业实施差别待遇,激励企业主动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坚持行业(职能)优先、属地为主、科学评定、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的原则,开展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建立监管等级要实事求是,以企业自身情况相符合;分级评定过程中标准统一,程序合法,运行透明;监管部门分类监管要松紧有度,惩奖分明。

3.3 继续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根本是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是加强防范,关键是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要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

企业要加强自身安全基础管理:狠抓制度建设,提升基础管理水平;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人员安全素质;推进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危险源管控,加强应急处置能力。

“论立于此,若射之有的也,或百步之外,或五十步之外,的必先立,然后挟弓注矢以从之。”目标必须先确立,然后才可以弯弓搭箭对准目标射击,这就是有的放矢。我们分析所有的事故原因无非是人的疏忽和企业管理缺陷,找对症状,采取监管改革,由管控型向合作型转变。个人认为政府监管应重在激发其他社会主体的责任、意识和能力。从“大监管”理念、分级管理制度和企业主体责任方向做出政府构建角色的第一步。

摘要:依据海因里希法则分析今年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发现事故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人的行为和企业自身的管理因素。对生产安全事故原因的认识的不断变化造成了对政府监管模式的推动。

关键词:安全事故原因,罗本斯模式,安全监管

参考文献

[1]刘亮.论罗本斯报告对中国职业安全卫生立法的借鉴意义[C].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参会论文,2009:212.

3.幼儿安全事故及其预防 篇三

在幼儿的伤亡原因中最多的就是看起来不起眼的事故,对婴儿来说也是如此。孩子事故的发生,大部分应由其父母负责。因此,必须注意预防,一旦出事还要懂得应急处理的方法,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对婴幼儿来说发生较多的事故主要有:从高处掉下来时的撞伤、误吞东西、喝错液体、烫伤、窒息(如溺水时)、眼耳鼻进入异物、骨折、脱臼、触电、虫咬、被动物咬、中暑、流鼻血、交通事故、煤气中毒等,以及平时经常会受的一些伤(摔伤、碰伤、刮伤、刺伤、割伤等)。

预防对策的根本是父母对孩子的注意不能有丝毫放松。因为事故不论何时何地都有可能发生,所以父母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发育程度来决定,到底是要随时都在孩子身边,还是保持孩子不离开自己的视线,还是把危险物品放到孩子够不到的地方。

事故发生时的注意事项

要冷静、及时地采取措施

进行处理

因为孩子是不断尝试着,不断经历着新的冒险而成长起来的,因此在其成长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些碰了、扭了、刮了的事情也是很正常的。这时,如果父母采取过分保护的态度,那么孩子可能会老也长不大,最终变成一个病弱或者消极的孩子。

对于轻伤,应泰然处之,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即可,切不可火急火燎的。要是父母自己就沉不住气,会使孩子伤痛的感觉放大,而且会为以后孩子的软弱埋下种子。正确的做法是:先问一下孩子痛吗,然后告诉孩子伤不重,稍微忍一下就过去了。在做完必要的处理之后,告诉孩子这下没事了。

如果是重伤应马上送往医院

如果是重伤,则必须带孩子去专门的医院。这时仍然需要父母沉着的态度。如果父母不知所措,那孩子就会更加害怕,痛苦也可能加重。

能做应急治疗的,应马上进行,耽误不得。或视情况叫救护车,或直接送往医院。如果这时家里没有别人,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可以请邻居帮忙打电话等等。因此平时就应注意维护良好的邻里关系。

伤口和出血

要注意细菌感染

摔伤和割伤

用水把伤口洗净

伤口有土或其他脏物时,要用流水冲洗干净。尤其是在混凝土和碎石路上摔伤的,伤口会沾上很多小沙粒,因此必须冲洗干净。

给伤口消毒

用消毒液进行消毒

贴上伤口专用药膏

用消过毒的纱布抹上伤口专用药膏,也可缠上绷带。如果伤口不大,只用消毒纱布贴上伤口专用药膏即可。

出血严重时应先止血

在伤口处垫上几块消毒纱布,用手从上往下使劲按,或者用绷带紧紧缠绕。如果是手或脚受伤,应马上去医院。

如果持续疼痛,或是不能消肿,很可能是有刺或玻璃还没有取出,或者是严重的伤筋动骨了。因此,必须去看医生。

刺伤

刺伤似乎伤口较小,但因为很可能伴随较深的细菌感染,其实很危险,有可能化脓或得破伤风。应马上去看医生。

小刺可用镊子拔出来

镊子或针必须要事先消毒。点燃火柴消毒是较为简单而可靠的方法。

拔刺

如果刺已露出头时,可用镊子直接拔出来。如果没有露出头,就要先用针挑一下再拔。

将血挤出再消毒

刺拔出后,要先挤血,再用双氧水等消毒后涂抹伤口专用药膏。

碰伤和夹伤

首先是降温

手指在某处受到夹伤或碰伤肿起来时,应首先用在冷水中浸泡过的毛巾或冰袋降温。

有伤口时,先止血再消毒

可先垫着纱布用力按,或用绷带勒紧止了血,再用绷带缠好。

皮下出血是由碰伤时毛细血管破裂渗出的血瘀在皮下造成的。因为青一块紫一块的,很让人担心。其实不作任何处理,过一段时间自然就会好的。因碰伤而在头上形成的包也是同样的道理,是由于头部的骨骼和皮肤之间形成血肿而造成的。眼睛周围形成的深青色,也是同样情况,只要2~3天就会开始消失,因此不必担心。

4.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学习 篇四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主要讲事故类型,共分8类,一是顶板事故,二是瓦斯事故,三是机电事故,四是运输事故,五是放炮

事故,六是水害事故,七是火灾事故,八是其它事故。

第二部分 顶板事故类案例

按采煤工作面(局部、大面积冒顶;压垮型、漏垮型、推垮型三类)、掘进工作面和巷道分类案例分析警示教育。

顶板事故是指在地下采煤过程中,因为顶板意外冒落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害、生产中止等事故。在实行综采之前,顶板事故在煤矿事故中占有很高的比例,高达75%。随着液压支架的使用及对顶板事故的研究和预防技术的深入,顶板事故所占的比例有所下降,但仍然是煤矿的主要灾害之一。因此说顶板事故预防仍显重要。

〈一〉巷道顶板事故多发生在掘进工作面(迎头)和巷道交岔口

〈二〉采煤工作面顶板事故多发生在:采煤工作面的局部冒顶是指作面两端的局部冒顶、放顶线附近的局部冒顶、靠煤壁的局部冒顶

案例一:巷道交岔口顶板(冒顶)事故案例

2000年8月15日兴隆庄煤矿死亡事故(顺槽交岔口)

一、事故发生时间:2000年8月15日13时25分

二、事故地点:4324下顺槽交岔口

三、事故发生单位:兴隆庄煤矿综掘队

四、事故经过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000年8月15日上午10时20分,兴隆庄煤矿综掘队正常召开班前会,安排现场工作,出勤的所有人员全部进行了“六不准”签字。班长赵庆华等5人负责4324下顺槽调度车皮等工作;其余人员在4324下顺槽第一部皮带路搞卫生。13时25分,4324下顺槽交岔口处顶板突然冒落,将赵庆华等5人埋住。在场的通防队通风工路忠新发现后,立即跑到八采附房前打电话向通防队值班领导作了汇报。通防队值班人员又迅速汇报给调度室。

调度室接到电话后马上通知矿长金太等其他领导。13时30分,矿长金太、党委书记周寿成、安监处长谢家海带领部分职工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同时,矿领导作了具体分工,并向团公司调度室作了汇报。到达现场经认真勘察事故现场,根据现场实际,在顶板冒落区以外大约5m处采用打木垛、打支柱等措施加强支护,防止顶板冒落范围进一步扩大,确保了抢险人员的安全。在整个抢险过程中,矿长金太同志在井下全面统一指挥,将抢险队伍分成三个组,由党委书记周寿成、副矿长李徊平、安监处长谢家海分别带领抢险人员在三岔门处从三个不同方向,集中向冒顶区扒碴抢险。由于冒落的顶煤较多,且抢险是在大面积的空顶区内进行,给抢险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在组织抢险的同时,矿井的后勤、支援、服务等工作有序开展,副矿长来存良、王惠忠在调度室专门负责救援人员的组织、设备材料的调拨以及后勤的供应保障等工作的统一协调。副总以上领导分头负责材料设备的运输、安装以及救护医疗人员的组织工作。14时25分集团总经理莫立崎、党委书记孟宪昌、副经理王信、总工程师黄福昌等领导带领安监、生产、调度处室负责人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根据现场实际积极采取确保抢险人员安全的有效措施。随后,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刘玉彬、副总经理杨德玉、魏恒泰亲自到兴隆庄矿调度室坐阵指挥。21时,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公茂泉等领导赶到现场,组织抢险。

为了使抢险工作能够安全顺利进行,我矿立即组织了抢险队伍。停止了综采一队等较近工作面的生产,将人员投入到抢险工作中;通知刚上井的早班人员立即下井参加抢险;并调集所存在矿的中层干部和地面单位及机关科室所有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分班轮流抢险。

在全体抢救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于15日17时45分和19时20分,分别将张圣轩、李伟两同志从冒顶区救出,送医院抢救:于15日22时、16日零时6分、5时15分,将焦念云、赵庆华、王俊森三同志从冒顶区内救出,因伤过重死亡。

早7时,我矿立即召开了中层干部会,成立了事故分析小组、调查分析小组、安全生产小组、思想政治工作小组、事故善后处理小组,并积极配合联合调查组开展工作,进行事故调查。

五、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质: 〈1〉事故现场概况: 4324下顺槽门口交岔点,位于该矿因采区下部,是4324工作面的运输顺槽,与四采下部运煤巷斜交,煤层总体为一向SE倾斜的单斜构造,沿运煤巷方向倾角8~120,沿顺槽方向倾角80,煤厚8.27m,裂隙发育易冒落。该交岔点为一皮带机头峒室,设计长15.2m,宽6.4m,高3.0m;使用锚网联合支护。顶锚采用φ2Omm长2.45m的无纵筋左旋螺纹钢树脂锚杆,每孔装CK2370树脂锚固剂一卷:钢带采用一条长6.2m的M型钢带,锚杆间距762m,排距80Omm,每帮采用4条φ2Omm,长1.8m无纵筋左旋螺纹钢锚轩支护,顶部及两帮均铺设金属网;另外,在巷道中间位置布置一路长6.5m的锚索,步距3m。要求顶部锚杆锚固力不小于80kn,预紧力不小于15ON,锚索涨拉力不小于1Ot。

该巷于1999年12月开始施工,当施工至交岔点以里16m时,即机头铜室施工完毕后,发现巷道顶、底板移近量增加,顶板浅部离层增大,7天内最大达73mm为此,采取了在原有支护的基础上,按排距1.6,又加密两路长8.Om的锚索。

因生产接续需要,该巷道于2000年5月份暂停施工后,借助先进的窥镜对该处巷道顶煤离层情况进行了观测,发现其离层高度在2.7-2.9m范围内比较发育,随后对离层顶煤进行了打注浆锚杆,固化顶板,其注浆锚杆长度2.7m,按排距1.6阻,每排布置4棵,共计压注水泥8.2t,对破碎顶煤起到了一定的固化作用。

进入8月份后,为满足皮带机头安装的需求,又对该处机头峒室采用长5m的18#槽钢配合8.Om长锚索进行加强支护,锚索排距为2.Om,每排打三棵,正中一棵垂直顶板布置,两肩锚索分别向两侧偏斜300布置,并在施工的3至11日对该处加固段进行了变形量观测。

事故发生后,对冒顶区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观测,冒顶区三岔门处沿4324下顺槽方向冒落长度为14.9m,四采区下部运煤巷方向为7.7m,其中在三岔门中间位置上方顶板顶煤全部冒落,约有3.2m2:直接顶周边媒体呈近似自然拱状态冒落:顶板为泥岩,厚度为0.3m,巷道最大冒高为7m。

经现场勘察分析,实际煤层厚度达10.3m,较原预测煤厚8.27m明显加大。该处煤层倾角变大,由正常的6。增大为140,同时发现露出的直接顶明显含水。除冒顶区周边,共有14条锚杆在巷道冒落后露出部分杆体,且大部分托杆盘及紧固螺丝完好,原施工的锚索12条悬在周边煤体冒落形成的近似自然拱上,锁具均已脱落,其余锚杆及锚索均随煤体落下。

本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97644.8元。〈2〉事故原因分析

1、对现场条件认识不清,技术管理不到位,巷道支护的措施针对性不强,是造成本次冒顶事故的直接原因。

在该处掘进时就早已发现该处顶底板移近量增大,顶板浅部离层增大,虽然采取了加密加长锚索,对离层顶板注浆固化等措施,但是仍不适应煤层增厚,煤层倾角变大,顶板有淋水造成煤层软化强度降低的实际需要。

2、现场施工信息反馈不及时,安全施工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该处巷道掘进时已发现异常,虽采取了多项加强支护的措施,但是采取的措施是否真正有效,没有确切依据;长锚索是否打到固定的顶板岩石中,锚索密度是否足够,没有质量监督返回的手段和依据;采取的多项支护措施不力。

3、对4324下顺槽机头峒室没有当做重点安全部位,安全监督检查不力,也是造成事故的一个原因。

该处煤层条件发生变化,同时巷道规格大,又是交岔点,但安全检查没有当成重点对待。事故发生前,对该处也没有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

六、防范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生产技术管理各项规定,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巷道的设计施工,进行综合分析各种地质情况,应用地应力测试依据,选择合理的支护参数,确保其安全有效。坚持不懈地抓好隐患排查工作,对重大隐患地点坚持集体会诊,共同制定安全有效的防范措施,并严格进行监督实施。

2、以整风的精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深、严、细、实、紧的工作作风,重心下移,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安全问题。突出加强领导责任、职能管理责任、专业技术责任和安全监督责任的落实,充分体现重奖重罚,以强硬的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努力实现依法、从严治矿。

3、加强对锚网支护的质量管理,并进一步强化检查验收制度,加强锚索的监测,对特殊地点要采取相应的特殊支护方式,要全面掌握地质资料,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在大断面峒室及交岔点附近布置溜煤眼和其它峒室,必须对原有支护巷道采取切实有效的加强支护的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

4、迅速将本次事故情况传达到每一名职工,组织全矿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三大规程,接受事故教训,提高职工对顶板来压的判断能力,特别要加强对锚网支护工艺的探索和研究,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突出抓好工程质量、工作质量,穷实安全基础。按照“四定”、“三不”的原则,抓好不安全隐患的整改,特别要强化顶板管理,防患未然,确保安全。

6、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深入开展“8.15”事故后,我们怎么办大讨论活动,查思想、查纪律、查作风、查制度、查隐患、查管理、反松懈、反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的“六查两反一确保”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职工举一反三,接受教训。特别是矿领导和区队、班组、各业务科室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坚持“装备、管理、培训”并重的原则,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积极采用脱产培训与业余培训相结合、专业培训与综合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法,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切实把安全作为天字号大事来抓,认真吸取“8.15”事故的惨痛教训,迅速行动起来,痛定思痛,卧心尝胆,亡羊补牢,坚定信念,逆境奋起,坚定不移地推动矿井安全生产稳步发展。

案例

二、掘进工作面冒顶事故案例 济宁二号井2001.5.08冒顶事故

2001年5月8日17时40分,兖矿集团公司济宁二号煤矿掘进一队43下01轨道顺槽迎头外1.7米处发生重大冒顶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

一、事故简介:2001年5月份该队在4301轨顺施工,为沿空掘巷,净煤柱4米,煤厚2~5米。掘高3.0米,宽4.3米,锚网梁联合支护。顶采用¢20³2200mm锚杆,间排距800³800mm,¢10焊制的钢筋梯,顶帮使用金属网。¢15.24³6米锚索,间排2.1米,距迎头不大于3米。5月份地质资料提供,顶板泥岩厚度1.5~4m。

5月8日17时43分出现迎头外1.7m~7.4m处的冒顶事故,埋住5人,3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现场观察冒落长度5.7米,冒高3米,宽5米,冒落体积85m3,迎头空锚索7.6米。

冒区锚杆全部坠落,冒落矸石为泥岩,发现该区内有0.9~1米的断层一条且有少许淋水。

二、原因分析:掘进一队不按照作业规程、补充措施进行施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办公会布置的工作贯彻不力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业务保安不落实,安全监督检查不力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安全教育不到位、质量差,也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主要教训是:

1.违章作业,空锚索7.6米(3排6根)。2.发现有少许淋水,未按规定支设工字钢棚。3.工人违章作业,干部违章指挥。

四、思考:

1、锚索锚固顶板稳定岩石1米以上《支护规范》?

2、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断层、淋水),现场施工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如何采取措施?(应知应会、信息反馈)案例三:采煤工作面大面积冒顶事故案例 单家村煤矿73144采煤工作面发生大面积冒顶事故

2001年4月5日6时40分,山东裕隆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单家村煤矿73144采煤工作面发生大面积冒顶事故(溜尾向上5米—13米,共8米),死亡1人。

原因分析:单体支柱迎山角度不够,工程质量差;工作面初采没有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现场管理混乱,重生产轻安全,在工作面丛柱没有配齐的情况下即投入生产;各级管理人员思想麻痹,安全第一思想树立不牢。

案例四:掘进工作面(迎头)顶板事故案例 泗河煤矿“5.13”顶板事故

2003年5月13日4时30分,微山湖矿业集团公司泗河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的直接原因:通过现场勘查和对有关人员的询问,查明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放完开帮炮后,死者王浩图违章作业,在排顶帮松动的喷体时,没有使用长把工具,没有坚持一人监护、一人操作的制度,由于站立的位置不当,被身后侧上方折断冒落的喷体砸伤死亡。

事故的间接原因:

1、区队安全管理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工区没有按照《1601集中皮带下山穿过轨道大巷时加强支护通知》进行施工。

2)提前贯通后,未制定安全技术、采取临时支护等可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继续施工。

3)贯通处隐患多,未安排专人跟班负责,在放炮后未排险的情况下,多人穿越危险区。

4)工区班前班后会交接记录不详细,区队管理混乱。

2、矿安全管理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1)对贯通后存在的安全隐患认识不足,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2)技术人员匮乏,掘进二工区没有配备技术人员。

3)矿对职工安全培训不到位,职工专业技能差,安全意识不强,自保互保意识差。

3、技术管理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1)《1601集中皮带下山穿过轨道大巷时加强支护通知》编制不细,可操作性差。由于测量不准确,导致提前贯通。

2)贯通后没有及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没有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制度,部分参加施工的工人没有学习签字。

4、矿安全检查部门检查不到位,对掘二工区没有措施继续施工没有采取停止施工的措施,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案例四:综放工作面端头顶板事故案例

2005年5月4日4:10分济三煤矿1303综放工作面综采二队胡正华事故 A、事故经过:

1303综放工作面位于一采区中部,西临13下02采空区,东临13下04采空区,南至开切眼,北至设计停采线。地面标高+34.4~±40.0m,平均+36.6m,井下标高-402m~-476m,平均-436m,工作面推进长度长面847.9m,短面715.6m,面长分别是190.4m、135.6m,煤厚平均5.12m,倾角平均3°~5°。

胶顺超前支护采用3.8m花边钢梁垂直巷道支棚,棚距0.6~0.8m,超前支护长度不小于60m。胶顺端头特殊支护方式为跨前后部机头间使用花边抬棚,抬棚一梁三柱均匀支设,将跨转载机的花边梁托起,托住花边梁长度不小于200mm,前后部机头之间柱距0.8~1.0m,后部机头后侧单体不少于2棵。经过中国矿大教授对1303工作面冲击地压评估,正常顺槽内冲击指数为0.5,属中等冲击危险,缩面处小煤柱段冲击指数为0.6。

为确保1303工作面安全快速推进,矿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技术措施:

1、调整管理水平较高、职工素质较好的综采二队在1303工作面回采,在转面前进行了全员的规程培训考试,及格率100%。

2、根据矿压显现规律,及时改变了两巷支护方式,由1.0m双楔铰接一字梁改为5.0m花边一字梁。

3、坚持用电磁辐射仪和钻屑法,每天由专门人员对1303工作面进行监测。

4、矿专门安排了工作组跟班,现场指导,每个小班安排两个安监员现场跟班。

5、坚持每天下午3:00,由分管采煤的副矿长卫建清同志主持召开采煤专业平衡会,重点平衡、协调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005年5月4日夜班班前会副队长宋培田主持,有针对性地强调了井下安全,班长佘令军分工,由胡正华负责机头维护工作。由于副井治理,工人23:20现场交接班,接班后由各组长进行了安全检查,验收员对支护情况进行了检测,共抽检十棵单体,合格率100%。正常割煤至4:10时割煤一刀60节,当煤机进机头返机至15#架时,前部运输机司机李伟在前部运输机5#架处发现有一根锚杆,随即通知煤机司机南风祥停止采煤机运转并闭锁前部运输机。此时听到一声较大的煤炮声,抬棚一字梁游动,砸在1#架处观察顶板的端头维护工胡正华的头部,端头司机李伟看到倒后,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并通知调度室,4:40分升井后立即送往三院。矿副总工程师李学武、技术科副科长岳之顺、调度室主任崔庆林、安监处采掘科长于延岭、设计室主任刘保月立即到现场调查取证。5:00到三院进行紧急救治,随后矿长李位民、党委书记吴刚到达三院。7:30左右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孟宪昌、煤业公司副总工程师王振平、调度室主任陈得俊到三院,同时安监局处长王学军、生产部副部长孙洪江到1303面查看现场。

B、事故原因分析: 1、1303面为济三煤矿第一个孤岛工作面,现已推进165m,距1303工作面泄水巷为30m,从145m开始压力显现明显增大,煤炮频繁,顶板最大移近量1.2m,两帮最大变形量1.0m左右,当煤机割完溜头回割到15#架时,空顶面积较大,造成端头应力集中,瞬间压力显现,随着顶板的震动,使煤壁前的第四棵单体压断,同时造成跨前机头抬棚向1#架游动,使抬棚南端一字梁位移崩弹,是砸伤胡正华的直接原因。

2、技术装备不高,现有的支护技术手段对孤岛采煤工作面两端头顶板管理未能实现完全有效控制,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为了加快1303工作面的推进速度,确保河堤的治理,矿决定从5月2日中班由综采二队进入1303面进行回采,工人对作业场所的环境不熟悉,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4、一字梁端头安全余量小,受动压影响端头滑出,是造成事故的又一原因。C、防范措施:

1、煤机割两端头到达20#架支架或拉移排头支架时,必须停电闭锁,由班组长及现场跟班人员仔细观察端头支护情况,确认无误后,由班长安排所有胶顺超前支护段内的人员撤至3#架以上方可开机。

2、端头及超前支护单体必须支设规范,杜绝受侧压。所有在用单体必须保证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缺爪、短爪和自卸的单体。3、1#架侧跨前后部机头抬棚必须使用合适的花边工字钢,保证一梁三柱,刚性接触面必须增加木垫板防滑,并且一字梁到花边工字钢抬棚边缘不能低于100mm。

4、积极进行科研攻关,研究适应孤岛工作面回采期间的端头和超前支护方式。

第三部分 瓦斯(煤尘)事故类案例

事故类有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煤岩与瓦斯突出、中毒窒息。案例一:煤仓瓦斯爆炸事故案例

山东省七五生建煤矿-624水平煤仓瓦斯爆炸

2001年11月18日9时50分,山东省七五生建煤矿-624水平煤仓瓦斯爆炸,死亡4人、重伤1人。

原因分析:煤仓内长期滞留煤炭造成煤炭自燃,释放出以甲烷为主的多种可燃(爆)气体,并达到爆炸浓度,煤炭自燃火源引起爆炸,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在煤仓使用过程中,矿通防管理存在漏洞(明知矿井煤炭自然发火期较短,对仓内长期积煤易自燃而未采取措施),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初步设计修改时,设计部门没有对其中一长期不用的放煤口防积煤自燃的措施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案例二:煤尘爆炸事故案例 济三煤矿“2.8”煤尘爆炸事故

2004年2月8日21时57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三号煤矿43下04综放工作面发生一起煤尘爆炸事故,死亡2人,受伤16人,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9.4万元。

直接原因:跟班副队(区)长公衍臣违章指挥,放炮员张兴国违章放炮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煤尘爆炸指数41.15%,具有爆炸危险性。

2、据调查,16时左右在43下04工作面40#架附近放下一块矸石(2³1.5³0.5米左右),矸石放下后用溜子拉到3号架附近。16时20分左右,班长海利向副队长公衍臣提议放糊炮(裸露爆破)将石头崩碎,被当班安检员刘庆风制止。约21时50分左右,公衍臣再次督促放炮员张兴国将石头处理掉。张兴国在石头上部中央位置放了三块炸药,用炮泥糊上,准备好后撤至七十号架附近,拧动放炮器放炮,随即工作面发生爆炸。

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第328条规定“严

禁裸露爆破”。

4、事故现场勘察发现的表象符合煤尘爆炸特征。

5、兖矿集团济宁三号煤矿43下04综放工作面“2.8”爆炸事故专家技术报告。

间接原因:

1、综合防尘措施不完善,矿排查出的隐患不能得到监控和整改落实是事故主要原因。

通过查阅济三煤矿“每周专业隐患排查”资料发现,济三煤矿自2004年1月7日—2月11日(共六个周)“济三煤矿上周通防专业隐患落实情况表”中每周都提出了如下隐患“43下04工作面煤尘大,用好煤机内外喷雾、架间喷雾和放煤喷雾,加强工作面煤尘冲刷。”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说明了隐患没有得到整改落实,没有做到时间、人员、项目、监督四落实,工序控制、过程控制存在严重问题等。

《济三煤矿43下04综放面作业规程》第32页中规定:“工作面进行煤层超前注水”,矿实际没有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对工作面煤层进行超前注水。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煤矿安全规程执行办法》第25条规定:采煤工作面有特殊情况报公司批准后可不采取煤层注水措施。但该矿在没有上报集团公司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决定43下04综放工作面不进行煤层注水。

2、矿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又一主要原因。“济三煤矿上周通防专业隐患落实情况表”连续六周提出了43下04综放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作存在问题,没有引起矿管理人员的重视,隐患没有得到整改;区队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作业,充分反映了济三煤矿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生产轻安全教育培训、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差的现象。工作面违章放糊炮,现场的区队干部及工人意识不到不安全行为所带来的事故隐患,也没人制止这种严重违章行为;此外,放炮时工作人员也未按照《43下04综放工作面过断层响震动炮安全措施》的规定撤出工作面,放炮安全距离不够,这些都反映出济三煤矿安全管理不到位、职工互保联保意识差、在职工安全教育方面存在漏洞,从而导致了本次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3、安监人员配备不足、安全检查人员缺位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济三煤矿现有3个采煤面、15-19个掘进迎头,现有安监人员数量不足(61人),不能做到跟班检查,违反了《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当班安监员刘庆凤曾于事故发生当班的16时20分左右、16时40分左右两次阻止了班长海利、放炮员张兴国等人的违章指挥、违章放炮的行为。但在21时40分左右,安监员为了按规定到井底车场维持秩序,离开了工作面。安监人员配备不足、安全检查缺位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4、《43下04综放面作业规程》中没有规定采煤工作面出现大块矸石时如何处理,是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案例三:煤尘爆炸事故案例

七台河东风煤矿“2005.11²27”特大煤尘爆炸事故 伤亡人数:171人(井下169人,地面2 人)矿井概况: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于1956年建井,1972年建矿,年核定生产能力50万吨,实际生产能力50万吨/年。该矿为高瓦斯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每分钟22.28立方米。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共5条井筒,4个风井,矿井总入风量6442立方米/分。

该矿是高瓦斯矿井,各煤层煤尘爆炸指数高达32.3%~35.2%、具有强爆炸性。

事故经过:11月27日21时40分,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发生井下爆炸事故,事故发生时共有244人在井下作业。据东风煤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姜恒本介绍,当晚21时许,他听到一声巨响,随即便与井下通讯中断。派人查看发现,皮带机房已被摧毁,井颈塌陷。同时,主扇已停止运转,防爆门及反风设施严重破坏。经过紧急抢修,22时40分,地面供电系统恢复供电,由于主扇受爆炸冲击,风门及防爆门受损,经过修复,28日3时25分矿井主扇正式启动。

事故原因:

一是关于采掘部署。该矿事故发生前的实际生产安排反映出重产量、抢进度、轻安全的问题,年产能力仅50万吨的矿井,布置了3个采区、6个采煤工作面和16个掘进工作面。采掘失调、接替紧张,下山采区没有形成正规生产系统,为了多出煤,在一个采区内布置多个采掘工作面同时作业,事故发生后,大量人员被困,伤亡惨重。

二是关于“一通三防”。该矿是高瓦斯矿井,各煤层煤尘爆炸指数高达32.3%~35.2%、具有强爆炸性。面对这样灾害严重的矿井,忽视了“一通三防”方面的重大隐患。经过初步分析,这起事故可能是煤尘爆炸,而且伤亡人数多,有些采区的矿工全部遇难,说明防尘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井下煤尘浓度超标,隔爆设施不符合要求,没有起到隔爆作用。三是关于劳动管理。矿井劳动组织管理极其混乱,职工考勤制度不规范、执行不严格,提前升井现象十分普遍;下井登记、检身和矿灯发放管理混乱,甚至有的职工不经过检身就下井。井下一个班作业人员高达近三百人,造成事故的扩大。

四是放炮管理混乱。违犯了放炮管理制度 五是矿井综合防尘管理不到位

案例四:掘进工作面局部煤尘爆炸事故案例

微山湖矿业集团欢城煤矿一号井32405运输巷掘进迎头生局部煤尘爆炸事故

2005年6月20日19时40分,微山湖矿业集团欢城煤矿一号井32405运输巷掘进迎头,发生局部煤尘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7人轻伤。

1、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驻鲁工程处欢城一号井项目部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放炮引起局部煤尘爆炸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3上煤层煤尘爆炸指数为38.45%,具有爆炸性。

(2)综合防尘措施不齐全。32405运输巷迎头煤电钻钻杆,一根长2米,为实心;一根长1.1米,为空心,煤电钻无连接水装置,干打眼。联络巷内刮板运输机转载点、耙矸机出矸口无喷雾装置。放掏心眼、掏槽眼前后均未冲尘。

(3)《3240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起爆顺序为:先掏槽眼,后起爆周边眼,利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的性能,一次性联连线放炮。”《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一条规定“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而事故发生时,迎头共打了17个眼,全部装了药,先放掏心眼1个(作业规程中未设计该眼),又放掏槽眼4个。掏心眼装了5块药,掏槽眼装了4块药。放掏槽眼时发生了事故。发生局部煤尘爆炸事故是因为放完掏心眼后,放掏槽眼时掏槽眼最小抵抗线不足造成炸药爆燃,引爆原、次生煤尘。

2、现场放炮管理混乱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1)有7个已装药的炮眼,雷管脚线均未扭结。

(2)《3240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放炮母线必须使用导电性能好的绝缘双线”而现场采用的是普通电话线。

(3)装药量与炮眼//和《3240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爆破说明图中规定的不符。作业规程中未设计掏心眼。掏槽眼装了4块药,而作业规程中规定为2块药。(4)《3240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规定警戒距放炮地点直巷不少于100m,拐弯巷不少于70m。而现场警戒线距放炮地点直巷80m,拐弯巷35m。

(5)在同一工作面两种炸药混用。第四部分 机电事故类案例: 按触电、设施(设备)伤人分析

案例一:触电(井下电钳维修)事故案例 北宿煤矿“8.8”触电事故

2001年8月8日3时20分,兖矿集团北宿煤矿开采工区7702上中巷一井下电钳工违章带电处理溜子开关时触电死亡。

一、事故时间:2001年8月8日夜班3时20分

二、事故地点:7702上中巷

三、事故经过

2001年8月8日夜班,开采工区值班人员21:00召开班前会,学习了矿有关文件,并结合文件精神强调了劳动纪律,下达了严禁坐皮带和加强火药雷管管理的规定,结合工作面上的具体情况,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3时20分,值班人员接井下电话,汇报维修工颜培会在7702上中巷处理溜子开关时触电,情况严重,正在抢救。4时30分抢救人员将颜培会抬出,中途与前来抢救的医生相遇,医生又进行了就地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四、原因分析

1、死者本人违章带电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颜培会身为维修电工,违反电器维修规定,无视停送电制度,带电作业,导致触电身亡。

2、矿井机电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薄弱,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特殊岗位工种用人不严格,矿井安全监督检查不够,未给职工创造出一个自觉遵章守纪的氛围。

3、区队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区队对重要岗位工种缺乏约束机制,特殊岗位人员任用制度混乱,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力,职工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较差,自主保安意识淡薄。

4、有关业务科室对业务指导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五、预防措施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吸取教训,紧急行动,查找不足,整顿作风,坚决遏止各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按照分门别类、分布实施的原则,立即对瓦检工、维修工、电钳工、绞车司机、放炮员等特殊工种和专业人员重新登记造册,进行集中培训,全面整顿,严格考核,确保培训质量,对考核不合格者,坚决不允许上岗。

3、按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山东省矿井安全整顿40条要求,认真排查顶班、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火工放炮、防治水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规范机电秩序,对照岗位责任制的规定和存在的问题,逐条落实整改,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4、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各级安监部门和专群安监员,加强矿井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并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对薄弱环节、薄弱时间、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

案例二:供电系统(地面电气试验)触电事故案例 鲍店煤矿“7.7”机电事故(张立勇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时间:2003年7月7日9时40分

二、事故地点:鲍店煤矿机电设备库

三、事故经过

2003年7月7日7时30分,机电科副科长杜开岗主持全科班前会,要求各专业组分别安排本组工作,并强调了有关安全事项。科班前会结束后,电气试验组组长刘西国安排对设备库内5台待下井的BGP²9L²6G高防馈电开关进行电气试验,并简单布置了工作任务。在准备试验仪器时,发现缺少一个交流接触器,刘西国便联系去材料房领取。

本组工人赵晓东、毛义仁、刘夫军、张立勇、王广强(见习生)5人按照组长刘西国安排,先后将试验用仪器运到设备库后,分别进行试验前的接线工作。设备库内有一配电盘,用配电盘上的备用空气开关DZ10T-100/300控制BQD20-80N开关,试验电源从BQD20-80N开关上接线。配电盘总开关停电后,赵晓东和刘夫军先从BQD20-80N开关接好去调压器的380V电源线,两人又从调压器的输出端接出110V负荷线,张立勇从调压器的电源侧输入端子引出380V的电源线,接在升流器上。由刘夫军和见习生王广强调整调压器输出电压到110V后,停电。由赵晓东将110V 电源接到高防开关互感器二次侧的保险座上,作为试验的操作电源,然后送电,赵晓东作开关面板自检试验,毛义仁记录。先后做了漏电、过流、短路、分段手动分合旋钮等自检试验。9时15分左右,上述自检试验完成后,赵晓东喊停电,刘夫军也跟随喊了一声停电,王广强便去停墙壁上的空气开关。9时40分,刘希国拿着交流接触器走到设备库房门口,发现张立勇被电击倒,立即拉下空气开关电源,刘希国带领赵晓东、毛义仁立即进行现场抢救,实施人工呼吸;同时,刘夫军向机电科汇报,机电科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经矿医院、集团公司医院的努力抢救,于11时17分抢救无效死亡。

四、原因分析

(一)张立勇本人自主保安意识差,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矿“关于加强停送电管理的规定”进行验电,在没有确认是否停电的情况下,用双手同时拿起两个线头,导致触电,属违章操作。

(二)经现场调查和分析,由于见习生王广强是2003年4月底才分配到电气试验组见习,本人没有独立操作能力,在听到“停电”的喊声后,即去操作空气开关,在操作过程中,没有将墙壁上的空气开关真正分离(现场所有人员都没有听到空气开关断开的声音),电源并未真正切断,是造成

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组长刘西国违反“电气试验工操作规程”第五条“试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详细布置试验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试验人员要有明确分工,坚守岗位,各行其责”的规定,对试验工作没有进行布置和分工,也没有安排安全注意事项,本人根本没有去工作现场检查和安排布置,属于严重的失职,对事故应负有重要的现场管理责任。

(四)现场管理混乱。

1.现场各种试验仪器、设备摆放混乱,各种电缆明接头裸露较多。2.现场缺乏有效的监护,职工自保、互保意识淡薄,在见习生王广强进行停电操作时,没有人进行监督和监护。

3.现场设备未安设漏电保护。

(五)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操作规程在现场落实不力。

(六)机电科放松了现场的安全管理,技术管理不到位,没有按照本矿供电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电气试验无针对性的措施。

五、预防措施

一.深入开展一次反事故、反“三违”斗争和安全整顿活动,首先从班子成员思想上、管理上认真查找问题和差距,召开民主生活会,反假揭丑。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措施立即整改和完善,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踏踏实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在全科范围内开展“五整顿”活动。整顿班组长的工作作风;整顿劳动纪律;整顿现场管理;整顿作业行为。

三.重新组织全体职工认真贯彻学习各专业工种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中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加强职工应知应会的教育,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和按章作业的自觉性;四.制定和完善地面工种的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并及时贯彻落实到每个职工。五.从严管理,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对“三违”人员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做好对不放心人、不放心岗的排查、管理工作,发动干部职工,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思想上、工作上、现场上存在的各种不安全隐患、不规范操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作业行为,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六.加大安全教育的力度和深度,提高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永远第一的思想观念,把安全教育做到职工心上,切实做到入脑入心,避免类似事故和其他事故的再次发生。

案例三:设施(设备)伤人事故案例(综掘)古城煤矿“2.27”机电事故

2004年2月27日13时55分,临沂矿务局古城煤矿发生一起机电事故,综掘机在清扫底板积煤时将锚杆钻机风水管缠绕连人一同卷入截割头下,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综掘机司机路纪昌违章作业,在未确定迎头人员是否完全撤离的情况下就开动综掘机,将在左帮没及时离开的职工史桂来、巩玉果拉倒,史桂来连同锚杆钻机一起被卷入截割头下,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综掘机司机路纪昌在喊了声“开机了,快出来”,未确定迎头人员是否完全撤离的情况下就开动综掘机处理煤帮及底,综掘机截割头右移时,卷住锚杆钻机风水管将在迎头左帮从事收尾工作的史桂来拉倒,连同锚杆钻机一起卷入截割头下,致使史桂来死亡。

路纪昌违反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煤矿安全规程》第七十一条第四款“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壁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的规定。也违反了《2106皮带顺槽作业规程》第57页第七项第四款关于“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煤板前方和截割壁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的规定。事故间接原因:

1、区队安全管理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跟班区长辛全玉、班长孙学营知道路纪昌没有经过矿综掘机司机培训,对其开综掘机掘进行为没有制止。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的规定。

2、矿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干部职工按章作业的意识差、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差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副班长路纪昌无特殊工种安全资格证也未经矿进行的综掘机司机培训,但跟班的副区长、班组长和安检员都没有制止,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干部职工按章作业的意识差。综掘机司机路纪昌,未确定迎头人员是否完全撤离的情况下就开动综掘机;掘进工史桂来、巩玉国在掘进机司机喊话迎头撤人及掘进机开动的情况下,史桂来、巩玉国没有及时撤出,也没有制止综掘机司机的违章行为,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差。

案例四:设施(设备)伤人事故案例(普掘耙装机伤人事故)济三煤矿“3.14”机电事故

2004年3月14日20时40分,中煤第三十一工程处济宁三号煤矿项目部在五采区泄水巷施工时发生一起耙装机伤人事故,死亡1人。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带班班长违章指挥,耙装机司机违章作业,在耙矸过程中,耙斗连接螺栓脱扣造成耙斗翻转将在耙斗运行范围内指挥耙矸的刘希群砸伤致死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带班班长刘希群(已死亡)在耙装机没有照明的情况下,违章安排操作人员卢可强开耙装机作业;而且在耙装机正常作业的过程中,在耙斗运行范围内用矿灯照明,指挥耙矸作业。

2、耙装机司机在耙斗运行范围内有人的情况下,违章开耙装机作业。事故间接原因

1、区队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差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耙装机耙斗连接不规范,在运行过程中连接螺栓撸丝造成扒斗翻转。2)耙装机照明在耙装机后部,距耙装机较远但没有余线,不能实现迎头耙矸照明。

2、三十一处对济三矿项目部管理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差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1)三十一处没有很好地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不到位。三十一处安全管理制度中规定每月对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检查一次,但对济三矿施工的项目部在事故前的2个月没有处领导组织来矿检查安全工作。

2)通过调查发现,这种作业方式多次采用,而职工意识不到危害性,安全意识差。

3)项目部和施工区队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职工遵章作业,安全自保互保意识差,职工在现场作业时班长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时,身边的工人也没有互保意识进行制止。

3、济三矿对外包队伍

监督管理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8”煤尘事故发生后,矿加强了安全管理,在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中明确了济三矿的安全管理责任,但事故调查组调查中发现济三矿存在以下问题:(1)对现场存在的隐患检查不严不细,在每班评价表中有耙装机照明一项的评估内容,但对现场存在的不能够实现耙矸照明没引起重视。(2)对耙斗联接方式矿没有及时发现,安全检查员发现后也没有盯住整改。

案例五:触电事故案例

鲍店煤矿35kV变电所电抗器残余电压触电事故

一、事故时间:1986年4月6日11时10分

二、事故地点:35kV变电所1#电抗器开关室

三、事故经过:

4月 6日供电队安排维修组清理电抗器卫生,没有具体安全措施,也没有办工作票。10点50分,值班员停掉1#电抗器,维修组长姚德敏即到电抗器开关室放电,因地线短又到配电室放电,姚德敏等人认为电已放完,(实际因刀闸开关已拉开,放电无效)既安排开始工作,当清扫到电抗器开关室时,因刀闸距地面高,副队长任存元和姚德敏决定用梯子(铁的),于是由杨文全和姚德敏扶梯,毛义仁登梯作业,因工作前未验电,毛义仁伸手抓电抗器开关刀闸,造成毛义仁触电,杨文全触电,姚德敏因穿绝缘靴而幸免,毛、杨触电后,由于抢救及时,措施得当,毛、杨均脱离危险。

四、原因分析:

此次事故是一次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的责任事故,科、队领导安全理念不强,个别领导指挥不当。

1、科、队在安排工作时没有安排具体安全措施,没有办理工作票手续;

2、副队长任存元在工作现场对违章现象没有制止,且主观使用铁梯子;

3、工作前没有验电。

五、预防措施:

1、工作人员按劳动保护穿戴;

2、认真执行“两票三制”,认真执行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

3、工作班成员增强责任心,坚决杜绝违章。第五部分 运输事故类案例

按提升运输、轨道运输、输送机运输等案例进行分析。案例一:提升事故(矿车坠井)案例 济三煤矿副井上井口矿车坠井事故

一、事故时间:2003年4月28日上午9:50分。

二、事故地点:副井上井口。

三、事故经过

28日早班运输工区上井口岗位工接班后正常提升。8:20分绞车房通知双罐停止提升对液压泵站临时检修,9:35分绞车房通知检修完毕恢复提升。大约在9:40分双罐北钩第一钩提至上井口,空、重车交换后,北钩下井。9:50分双罐南钩提至上井口,信号工武瑞钦观察罐笼到位自停后,依次操作,落摇台,提起安全门,打开阻车器,用推车机填车。在南钩推车机启动的同时,井口东侧的把钩工张安江发现北钩推车机同时启动推车,西侧把钩工也发现北钩摇台、安全门与南钩同时动作,两人都大声呼喊,但由于存车地点距摇台距离过小,且北钩摇台无罐笼支承下垂,两个1.5吨空矿车顺坡而下坠入井内。事故发生后信号工电话汇报调度室,矿长李位民、机电副矿长任毅等有关领导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事故处理。

大筒工从上井口沿梯子间进入井筒现场勘察,发现一个矿车落到距上井口193米处的单罐顶部,造成单罐悬挂装置轻度损坏,另一矿车落到仰井双罐侧防撞梁上。经对井筒检查没有发现罐道、管线、钢丝绳明显损伤。

四、原因分析

1.副井操车计算机控制系统设计有缺陷,软件程序设计存有问题。南北两钩同时到位信号不闭锁;操车系统设计没有硬件闭锁;两罐操作台共用一套按钮控制两套操车设备;操车计算机系统突发性程序紊乱造成误动作;是事故的直接原因;2.上井口信号工只注意对南罐的操作,对相邻北罐偶然发生的到位信号、摇台、安全门、阻车器异常动作观察不细,没有及时发现;东侧把勾工与信号工配合不好,监护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摇台、安全门、阻车器状态异常;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3.机电技术人员长期依靠自动化,过分相信计算机控制系统的可靠性,导致思想麻痹,预防措施进展缓慢,是事故的重要原因;4.上井口的存车方式存在缺陷,罐笼未到位,推车机运行段阻车器前不应提前放入矿车,这也是事故的重要原因;5.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方面考虑不周全,排查深度不够,对副井提升西屋系统出现的通讯故障,没有及时从更深层次上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五、预防措施:

1.副井操车控制系统,在原西屋计算机系统的后面增加继电器硬件闭锁保护,确保在计算机程序紊乱时不会造成误动作。本项工作已经完成并通过测试投入运行。

2.改进了上井口存贮车方式,推车机运行段在罐笼未提升到位前严禁存车。只有当罐笼到位的情况下,才能允许车辆进入推车机运行范围。

3.增加单罐阻车装置和专用掩车用具,防止意外停压风导致的阻车装置失效。

4.举一反三接受事故教训,4月30日下午召开全矿干部事故分析通报会,严格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强化责任和安全意识,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5月1日开展了全矿的安全大检查,参加人员45人,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火工品、防治水七个专业组,对井上下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整改单落实了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间,并对重要问题在会议上进行通报。

6.尽快组织对西屋计算机控制系统的更换工作,争取年内完成。系统更换前制定专门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7.按照公司领导4月30日的要求,针对副井提升系统的现状,重新制订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传达贯彻到区队。

8.对西屋计算机控制系统继续进行试验、分析、研究,隐患进行整改,同时将设计不合理和缺陷通报给ABB公司。

9.加强业务技术学习,尽量掌握各计算机控制技术和软件编程,强化隐患排查工作,力争从深层次上

分析解决问题。

10.认真落实机电日常检修工作,确保日检修的时间、项目、内容按计划完成,详细填写记录。管理科室定期进行检查。

11.严格执行信号工、把钩工技术操作规程和监督监护制度,信号工操车前必须对相邻提升设备设施详细观察,确认无误,并得到把钩工允许操作信号后才能操车。

12.进一步强化“四级”事故隐患的排查制度。对主副井提升系统及其它机电、运输系统进行全面落实排查,确保机电设备的各种安全保护、斜巷运输安全设施、胶轮车的刹车及闭锁装置的稳定、可靠性。

13.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继续强化学习新版《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从而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案例二:提升事故(电瓶车坠井)案例 南屯煤矿混合井电瓶车坠井事故

一、事故时间:2000年2月19日

二、事故地点:混合井下井口

三、事故经过

2000年2月19日中班3点50分运搬工区运输队电瓶车司机王奉进在混合井下井口开八吨电瓶车负责接运下井设备车时,注意力不集中,电瓶车行驶超过停车位置后,由于慌乱在操作控制器调速手把不调零,紧急制动不到位的情况下,王奉进弃车跳出,致使电瓶车冲破安全门坠仰井,电瓶车完全报废,混合井副提尾绳及井筒内横梁不同程度受损,造成重大非人身侥幸事故。

四、原因分析

1、安全意识淡薄,司机注意力不集中,未能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是主要原因。

2、人员误操作,应急能力差。

3、井口安全设施不齐全,现场管理不善。

4、制度措施不具体。

五、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技能和安全意识。

2、加强现场设施管理,保证安全可靠。案例三:提升事故(人员坠井)案例 北宿煤矿1#副井北勾坠井事故

一、事故时间:1991年2月8日中班13时47分

二、事故地点:1#副井北勾

三、事故经过

2月8日13时40分(在矿规定的13时~13时50分为1#副井绞车日检时间),因一水平底车场需更换推车机钢丝绳,大同工工长唐荣冉到绞车房提出走勾送人下井的要求,后又到上井口与信号工王春南联系,均得到同意。大同工陈克顺和巷修工张仁义进入罐内并放好罐帘,王春南就发出了四响行车信号(时间为13时45分)。此刻绞车尚未启动。上井口安监员顾克新看到罐内已进入2人,井口又有3人准备乘罐。便从井口西侧过来与信号工王春南联系,要求再进几人,王春南同意后立即打了停车信号,随即井口3人进罐。顾放行的7人相继进罐。走在前面的蒲彬章等4人已进入罐内,在后边的张甫新托起罐帘,李子忠和公茂富分别从张两侧进罐,李刚刚进入罐内尚未站稳,公的头部已伸入罐内身体倾斜的情况下,罐笼开始下行,致使李、公二人坠入井底身亡。(时间是13时47分)

四、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⑴信号工王春南在把勾工不在现场和矿规定的绞车日检时间内不正常提人的情况下,擅自同意走勾升降人员,且发出行车信号后,又同意井口安监员顾克新提出的再进几人要求。虽又发出停车信号(但未正确发出停车信号)而面部没有转向操作台,没有集中精力目视井口罐笼,也没有做到手不离停止按钮,致使绞车启动。罐笼下行时未能立即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⑵绞车操作司机王达在听到行车信号后未立即开车,后由于精力不集中没有听到停车铃声,便继续启动绞车,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主要原因

⑴监护司机孙成柱听到行车信号后,又听到一声铃响?,认为是催车信号未提醒开车司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⑵井口安监员顾克新在把勾工不在现场和矿规定的绞车日常检修时间内不准提升非检修人员的规定情况下,既不制止乘罐下人,还擅自与信号工联系再进几人,他的违章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⑶当班把勾工邹大柱、张衡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擅自脱岗,不进行现场交接班,造成上井口无人把勾。

3、重要原因 ⑴井口安全门与罐笼是联动的,未实现与信号系统的电气闭锁。这就造成了安全门在信号发出前不能关闭,在升降人员时起不到保护作用。

⑵对岗位工的安全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不够,部分岗位工技术素质差,责任心不强。

⑶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的不牢,现场管理乱,制度执行不严。

五、预防措施

1、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技术素质和现场正规操作能力。凡是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要求进行培训,做到应知应会,熟练操作,经严格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2、完善提升运输系统安全装置。迅速对主、副井提升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整改。矿专门成立了以机电副总为组长的检查整改小组,制订了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资金,集中力量解决1#副井安全门与提升信号的闭锁。

3、以严治矿,突出抓好岗位责任制、现场交接班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4、充分发挥各级安监人员的作用,从各方面堵塞安全漏洞,5、深入广泛地在全矿范围内开展“六查三整顿”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组织落实,形成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进一步整顿思想、整顿纪律、整顿工作作风,增强干部职工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心,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基层,到班组,到个人。

案例四:运输事故案例

山东宏河矿业集团横河煤矿“9.30”运输事故

2003年9月30日5时20分,山东宏河矿业集团横河煤矿-160水平1234W工作面运输顺槽第一部刮板输送机机头处,采煤二区刮板输送机司机张栋运送刮板输送机过渡节时,被过渡节顶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直接原因

死者张栋违规站位操作,在操作过程中精力不集中,停车不及时,使运送中的过渡节继续运行并被固定挡煤板的斜拉钢丝绳刮倒,顶在其胸部,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死者张栋违规站位操作

通过询问有关人员及查阅有关资料,该部刮板输送机的操作,要求是在人行道一侧。

2、死者张栋在操作过程中精力不集中,停车不及时。间接原因

5.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学习(精选) 篇五

违章检修伤手事故

一、事故经过

赵某是一名机电检修工,一天某队更换工作面一部溜子电机销子,其余的销子都顺利卸掉,其中一个销子不好卸。于是赵某就用手指去捅销子,这时被另一名工人耿某看到,耿某说:“不行啊,别用手捅销子,那样做太危险了!”而赵某却说:“不要紧,一会就好了!”说着还继续干他的活,不大一会只听见“哎呦”一声,赵某的手指被电机挤断,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赵某安全意识淡薄,不听劝阻,违章作业用手指捅电机销子,是事故造成的直接原因;

2、工人耿某没有强行制止赵某危险作业的行为,致使事故发生,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3、跟班队长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没在现场指导此项工作,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4、本队队长书记负有安全教育不到位的责任,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划分

1、赵某危险作业,不听劝阻,对事故负直接责任;

2、耿某互保联保不到位,发现危险没有强行制止,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3、跟班队长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在现场指导检修工作,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4、队长负领导责任,书记负安全教育不到位责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狠反三违,杜绝冒险作业的现象,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工友之间要相互关心和爱护,发现工友冒险作业,要本着对他人负责,对他的家庭负责的态度,必须强制其停止冒险作业,保证他人不受伤害。

3、队领导要加强职工管理,规范井下作业行为,严格落实互保联保制度,加大奖罚力度。明确责任划分,增强工人自主保安意识。

五、事故体会和感想

通过这起事故案例,使我们广大员工深刻认识到机电检修工赵某换电机销子时,思想麻痹,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不听劝阻违章作业,用手指捅销子而造成伤害后果,而实际有多少不听劝阻违章作业侥幸没有造成伤害的人,他们是否能够注意到,在以后的工作中,希望我们每一位员工都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避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同时也要求我们广大员工在井下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章守纪,规范上岗,确保我矿的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再次发生。

平顶山煤矿事故

6月21日凌晨1时40分左右,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井下火药爆炸事故,当班共发放矿灯77盏,已确认入井72人,另有5人初步确定没有下井,正在进一步核查。截至10点整,现场经多次搜救,已生还26人,共发现46人遇难。井下巷道没有受到破坏,搜救工作已基本结束。在矿难频发的现实语境中,再细若琴弦的神经恐怕也会变得麻木。但是,矿难背后必有人员死伤,令人无法不痛惜,正如有网友叹息:这次爆炸毁掉46家的幸福,又有多少老人失去了他们的孩子,又有多少孩子失去了父亲,又有多少女人失去了丈夫„„诚然,当我们看到遇难者家属在煤矿门口痛不欲生的场景,心底恐怕仍会多多少少产生颤栗和不安。

矿难的原因各不相同,但这一次平顶山矿难堪称极致的人祸。据报道,该矿设计能力9万吨/年,其采矿许可证于6月6日到期,卫东区已于6月7日晚8时对该矿实施断电。该矿主在区政府实施断电后非法接通电源,违法组织生产。明明6月6日已经到期,但矿主在电源被切断的情况下,仍然非法接通、违法生产,真是草菅人命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但是,不能仅仅把板子打在矿主身上。

相关部门把电一断了之,却不强化事后监管,就必然给矿主留下可操作空间。可以说,这次矿难更让我们看到了监管之缺位。

众所周知,近年来平顶山已经发生多起矿难,一提平顶山就不免想到矿难这个悲情符号。2007年8月31日,平顶山市宝丰县发生矿难,死亡12人;2007年4月16日,还是宝丰县发生矿难,死亡33人;2008年11月17日,平顶山市郏县发生矿难,死亡41人;2009年9月9日,平顶山新华四矿发生矿难,死亡54人。不到三年时间,这个地级市已经发生5起矿难,死亡将近2百人,频率之大死亡人数之多令人震惊。这就不得不追问:一次又一次的矿难难道对后来者没有丝毫的警醒之效吗?相关监管部门为何不绷紧监管之弦?

日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黄毅,阐述了我国屡屡发生矿难的五大原因:第一、落后的经济发展方式造成能源的持续紧张,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压力。第二、煤矿的安全基础比较薄弱,科技含量低,抗风险能力差,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第三、煤矿职工队伍中,农民工占60%,对工人的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素质亟待提高。第四、安全管理上还存在很多漏洞,一些煤矿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管理不严格,“三违”现象屡禁不止。第五、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机制上,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完善。其实,如果说一二点尚属客观原因的话,其余则皆是人为因素。最不能容忍的就是“三违”现象屡禁不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最需拷问的就是安全监管潦草行事,形同虚设。

以往反思矿难背后的黑幕,人们往往看到了官煤勾结的嚣张与放肆,但这一次,尚无确切证据证明这起事故存在明显的“钱权黑幕”,矿难原因似乎颇为简单,就是矿主违法生产、相关部门疏于监管,但原因越简单越让人感到沉重,因为这愈加说明制度已经完全废弃,矿工的安全毫无保障。

如今,该矿有关责任人员已被控制,但这显然不是终点。在笔者看来,平顶山煤矿爆炸就是一起人祸作乱的极致标本,不重振制度尊严,不严惩监管部门的失职,甚至不挖掘出平顶山为何屡屡发生矿难的深层次原因,也就无法告慰这46条逝去的生命。

6.安全生产事故学习报告 篇六

8月19日,项目部召开紧急会议,认真学习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下发的《×××人身伤亡事故快报》,目的是:通过学习事故快报,提高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

会上,首先由公司安监部带领大家学习了事故快报:施工班组擅自改变作业计划,导致悲剧发生。

血的教训,再一次使我们受到警醒,当前,工程处于施工高峰期,建设任务繁重,又适逢夏季汛期,施工防灾难度大,特别是近段时期,连续出现35℃及以上高温天气,施工安全面临更大挑战。

项目部通过学习,旨在深刻认识基建安全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结合当前工作,以及雨季防汛的严峻形势,项目部立即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各项人身事故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保持基建安全稳定局面: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强化学习,提高安全意识,从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这样的小事做起,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于安全施工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度,切实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状态;三是刚性执行施工作业计划,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计划有序施工,严禁不履行进度计划更改程序擅自变更计划施工;四是提高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认真学习国网董事长刘振亚在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员开展并落实安全生产活动,对于

施工临时电源、大型机械施工、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雨季防汛措施、现场浇筑安全文明措施等开展摸底大检查,加大排查力度,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做到:整改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严禁有规不依、有章不循;五是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高温期间暂停野外作业的规定,优化调整施工作息时间,足量配备必要的防暑用品,确保施工顺利度夏;六是将安全文明施工日常化;要不断提升施工人员素质,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使安全文明施工步入日常化、常态化。

当前,任务艰巨,形势严峻,但项目部信心百倍。通过不断的学习、检查、整改、总结、提高,真正做到将安全生产、安全第一、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理念深入人心,切实做到工程建设各项任务安全顺利圆满完成。

××××××××公司

7.网络安全事故初探 篇七

关键词:入侵,网络安全事故,安全策略

从绝对意义上讲, 联网的计算机都是不安全的, 能被网上的任一台主机攻击或插入物理网络攻击, 同时网络软件也引入新的威胁, 大部分Internet软件协议没有进行安全性的设计, 且网络服务器程序经常用超级用户特权来执行, 这便造成诸多安全问题。

一、网络安全事故类型的分类

从本质上来说, 网络安全事故产生的根源并不是十分重要, 重要的是在网络安全事故中对信息系统产生的负面影响的“量”, 换言之, 只要是对信息系统的常规运行产生了负面影响, 都可以看作是有网络安全事故发生。[1]也就是说在对“信息系统产生负面影响”的角度来对网络安全事故进行分门别类具有着极其现实的意义, 甚至可以说他是应对网络安全事故的基础所在。事实上, 对网络安全事故类型的分类研究也正是对网络安全事故应对策略研究的一个基础组成部分。为了更简单更清晰的对网络安全事故的应对策略在技术、层次、水准等方面进行理解, 可按如下的两个方面在网络安全事故对信息系统影响的角度来进行分类, 即:从网络安全事故的性质、从网络安全事故的可恢复性方面以及从网络安全事故的关键节点三方面进行分类。

二、网络安全事故分布式应对策略分析

在网络安全事故的处理对策中分布式应对策略是比较常见, 也是比较有效的。因为其数据任务被分配到多处节点而具有了对网络安全事故的对应能力。在分布式对策系统中比较典型的是分布式数据库系统。

(一) 网络分布式数据库的基础介绍

顾名思义, 所谓分布式数据库, 就是由许许多多的节点并联而成的一个硕大的数据库网络。它将这些节点集合在一起, 通过通信网络连在一起, 其中的每一个节点都可以是一个独立运行的数据库系统, 其中的每一个节点都拥有着完整的功能, 包括:独立的数据存储库、独立的中央处理器、终端和独立的局部数据库管理系统, 也可以把分布式数据库理解为一系列的集中式数据库系统的联合;这一系列的集中式数据库从逻辑上来说是属于同一系统, 但在宏观角度来看是独立的、分布式的。[2]但网络分布式数据库的设计初衷并不是为了对应网络安全事故, 它的诞生完全是为了提高数据库的访问速度, 从而达到提高访问效率的目的。分布式数据库构成的方式有很多种, 最狭义的分布式数据库的定义是相当的严格的, 它要求分布式数据库中的所有节点数据库构建成一个单一的用户界面, 所以在任何一个节点上进行操作的用户只能看到一个数据库。这就造成了现在许多企业中, 有很多人把不同部分的数据库的集合也称为“分布式数据库”, 但这种“貌似”的分布式数据库是不具备网络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的。

总的来说分布式数据库的好处包括有:首先, 分布式数据库系统可以在对当前数据库整体系统影响最小的情况下进行扩充, 这个特点非常适合组织机构用来增加新的相对自主的单位扩容, 比如:当现有机构中存在几个数据库系统, 而实现全局应用的必要性增加时, 就可以由这些数据库自下而上构建成分布式数据库系统;其次, 分布式数据库的数据分解处理可以使局部节点达到应用最大化, 均衡了负载的需求, 这就使得处理机之间的相互干扰情况降到最低, 同时负载被各局部处理机分担有效的避免了临界瓶颈;再次, 客观的说同等规模的分布式数据库系统并不会比集中式的数据库系统出现故障或遇到网络安全事故的几率更低, 但由于其出现的故障或网络安全事故产生的负面影响仅仅限于局部数据应用, 因此对整体系统来讲分布式数据库的可靠性要高的多;最后, 可以有效的解决组织机构内部分散而数据却要相互联系的问题, 比如, 银行内部的系统总行与分行所处的地域比较分散, 在它们独立的业务上各自有着需要处理的数据, 但它们整体上还有相互交换处理这些数据, 这就必须依靠分布式的数据库系统来实现。[3]

(二) 分布式设计阶段的安全预防考虑

为了针对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 网络分布式数据库的最初设计策略是非常重要的。在常规的网络分布式数据库的设计里, 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 所考虑的因素也有所差异, 但通常都不会脱离以下四种策略理念, 即:数据同步策略、数据分配策略、并行访问策略以及数据放置策略。而分布式数据库的构造类型往往只有两种, 即同源分布式数据库和异源分布式数据库。[4]所谓同源分布式数据库, 简单的说就是指数据库管理系统都出自同一源头, 也就是每个节点使用一样的DBMS (就是单词Data Base Managemen System的缩写, 数据库管理系统) , 在这种模式下, 数据分布在所有的节点上但它们是由分布式数据库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也就是没有只属于某个节点的数据。这样的优点是管理起来十分的容易, 缺点是实施比较困难———因为在现实中同一机构的不同部门所使用的DBMS完全相同的可能性甚少, 当然也可以强行将不同的数据库导出到同样的DBMS里, 但这样的成本非常高, 不用说对应网络安全事故, 其做法本身就具备着人为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而相对而言异源式分布式数据库的设计则更适合对应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 分布式网络设计的缺点分析

根据论述可以看出分布式网络设计虽然具备着相当强的网络安全事故对应能力, 但构建分布式网络成本和复杂性都很高, 且数据的完整性存在风险, 如果数据分配策略不得当, 还有可能造成某写查询的效率降低。这也是因为分布式网络设计的根本目的不是为对应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 导致其对应网络安全事故的效率和灵活性都有所欠缺, 即便如此, 分布式网络在数据库领域仍然是对应网络安全事故的常见手段。不过, 相信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 分布式网络在对应网络安全事故领域一定会有所突破。

参考文献

[1]Fink G A, Muessig P, North C.Visual corrlation of hostprocesses and network traffie[C].InProc.of Vizsec 2005:10.

[2]Cheung D W, Han J W, Ng V T.Maintenance ofdiscovered association rules in large databases:anincremental updating technique[C].Proceedings of the12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Data Engineering.LosAlamitos:IEEE Computer Society, 1996:106~114.

[3]曾良军.分布式银行发行电子现金实现方案[J].郑州信息工程大学学报, 2005 (6) :11~13.

8.预防和远离生产安全事故 篇八

2007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506376起,死亡101480人。平均起来每天要发生1387起,死亡278人,从这组数字可以看出当前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虽然自2003年以来我国的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但是绝对数仍然非常高。去年,我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5557起,死亡4202人,这两项指数还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数。因此,如何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大任务。今天,围绕预防和远离安全生产事故这个话题,与大家共同探讨、共求安全。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虽然是很短暂甚至是瞬间的事情,但其所造成的危害是深刻而长久的,甚至是难以弥补的。其危害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4个方面:

1、对个人而言:健康和生命是追求理想,成就事业的基础,一旦发生事故而导致肢体残损,疾病缠身甚至失去生命,其损失是无法挽回的,对个人来说其影响是最直接、最严重的。

2、对家庭而言:个人是家庭的一员,任何人对他的家庭来讲都是唯一的。生产者遭遇安全事故,不但可能使家庭丧失经济支柱,带来沉重的负担,也给家庭成员的感情带来严重的伤害。一个背负沉重债务包袱和残缺的家庭是没有幸福可言的。

3、对企业而言:发生事故则预示着面临巨大的损失,影响生产,损害声誉,严重则导致企业破产关闭,相关负责人甚至还要面临法律的惩罚。举个例子:2007年5月5日,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克城镇蒲邓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2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83.44万元。事后,该矿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矿长郝英杰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680万元,同时,相关部门依法没收了该矿非法生产销售煤炭所得1314.5万元,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罚款2629万元,两项共计3943.5万元,并依法吊销了该矿相关证照、实施关闭。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企业发生事故的代价是十分巨大的,特别对于那些重特大事故,很多企业本身根本无法承受。

4、对社会而言:事故的发生容易导致不稳定因素的增加,激发矛盾和冲突。一个事故频发的社会,必定不是一个稳定的社会。

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然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但相对发达国家而言,仍然有很大的差距,目前,发展经济仍然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强调发展固然没错,但很多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落后,甚至有些企业无视法律法规,为了追求利润,不顾职工生命安全,违法违规生产,导致事故的频频发生。

二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不到位。部分监管部门的领导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对于一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不及时,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难度大,处罚过轻。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弱化,在安全生产的投入上也存在着严重不足的情况,使监督检查不到位。例如:2007年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4.18”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2007年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这两起事故有个共同的特点,其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相关监管部门监管不力,严重失职。应当说这样的例子是非常多的。

三是不少员工缺乏安全培训,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差。很多生产企业的一线员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安全生产意识薄弱,自我保护能力差,再加上企业没有组织他们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缺乏相应的应急技巧,难以自救,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事故发生的概率和严重程度。

四是我国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法制经济,但是目前国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安全生产立法显得滞后,国家现行的相关安全法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制约作用十分有限,对那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业主缺乏震慑力。因而我国目前企业的安全管理很大程度上只能是一种企业的自律行为,其安全管理效果因企业素质特别是经营者的素质不同有着巨大差别,这是当前各类事故不断发生的主要原因。

三、如何预防和远离生产安全事故

(一)突出重点抓教育总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可以说人为因素占了很大成分,真正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多。而所谓的“人”主要是指领导干部、生产管理者和职工。因此,我们要把安全生产教育作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重点来抓。

首先,作为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安全生产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连,而且与自己的利益也紧密相连,因为一旦出了安全生产事故,领导将被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受到严厉处分,自己的前途也随之毁于一旦,人生价值的体现也将受到影响。

其次,作为生产者要做到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克服侥幸心理,自觉加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排除安全生产的隐患,防患于未然。

三是要让从业人员和群众真正了解所在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的危险因素,树立起“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知识和防范能力,关键时还要有对不安全的生产环境说“不”的气概。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监管,树立安全监督意识

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政府监管与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要搞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真正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一方面要督促企业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安全隐患坚决做到原因清、责任明、整改到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监控职工安全生产;另一方面,随着科技的发展,生产设备的更新,要监督企业对日常的作业程序、操作规程进行深入检查和修订,并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防止任由员工按“老经验”“老方法”盲目操作,从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同时,还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本靠法制。要加强安全执法工作,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彻底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酿成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严惩,以儆效尤。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这些法律、规章、制度都要求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接受国家法令的约束和监督。作为企业,应当强化遵章守法意识,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的轨道;作为政府的安全监管部门更应当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加强安全监察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应当说,安全生产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党政及职能部门、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通力合作、协同作战、整体联动才能抓好。今年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隐患治理年”,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是“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根据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隐患是滋生事故的土壤,对此,我们要从企业管理和政府监管两个主体责任、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全面排查,深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种隐患,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让“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深深烙印在我们每个人的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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