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跟踪工作汇报(共8篇)
1.全过程跟踪工作汇报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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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方案
XXX会计师事务所作为XXX新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服务者,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建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财协字[1999]103号)、《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 事务有限公司
单位提供工程结算审核所需要的资料清单,作好审核准备。
2、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有关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核实,界定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范围和造价。
3、初步审核后出具审核表,有委托方负责项目的有关人员参加,由审核工程师与施工单位针对初审意见中的分歧问题交换意见。期间审计人员与建设单位密切配合,及时沟通。
4、达成一致意见后,在工程审核定案表上三方(审计、建设、施工单位)签章确认,根据业务需要出具阶段性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5、按双方商定时间安排,进行咨询性财务审计,对审计发现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为顺利进行工程决算创造条件。
6、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管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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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审核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提供经济合同的总价、已付款、未付款明细表。
(10)索取所有施工单位的名称、施工合同及支付工程款的“工程价款结算单”,核实涉及该项目的各种往来款的确认情况的合法性。
(11)对甲方供材料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核实与确认。(12)对偿还垫付款、替对方垫付款的真实性、合法性确认、核实。(13)审核固定资产明细,产权的真实合法性。(14)审核所有调账的原因及真实、合法性。(15)审核有无账外资产。
(16)审核管理费用发生的依据的真实、合法性。(17)审核借款利息发生的依据的真实、合法性。
(18)审核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及说明书是否真实、全面、合法;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是否符合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全面、彻底;交付使用财产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有无挤占成本、提高造价、转移投资等问题;转移投资、应核销投资、支出等列支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核算是否合规,有无虚列投资问题;基建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及使用是否真实、合法。
(19)财务竣工决算审核完成后,出具竣工决算审核报告征求意见稿,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出具审核意见;对审核调整事项进行详细说明;根据审核情况出具审核报告及附该项目有关情况明细表;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后定稿,一周内出具审核报告。(20)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出具管理建议书。
四、审计工作重点
与合同的订立、执行及变更相关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工程结算和财务竣工决算。主要包括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项目决策控制、概预算控制、价款支付控制、竣工决算控制和监督检查等方面。
五、审计策略及人员组成
根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特点,按结算进度分阶段进行工程结算审计,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具体划分财务审计的阶段。
按专业特点分工程和财务两个审计小组,工程组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工程师等人员组成,主要进行阶段性的结算审计工作,财务组由注册会计师、会计师等人员组成,主要进行工程财务核算方面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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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两个组同时要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核,编制或取得流程图,工程组要对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进行审核,财务组对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进行审核。
各审计小组在现场需根据审计方案拟订具体的现场工作计划,对 计划进度情况进行记录,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汇总、分类、分析,根据问题的性质进行归纳总结后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有效沟通。提出解决方案,与被审计单位共同讨论确定后,由被审计单位进行实施。在下阶段审计中对前次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的落实进行复查。
由于过程跟踪审计具有持续时间长、具体问题多的特点,在进行沟通过程中应以书面文字沟通为主要沟通方式,电子邮件等为辅助方式。对问题和方案的确定应由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签章确认。
六、主要工作内容
(一)投资计划审核
1、各项资金是否足额到位,资金不到位的原因是什么。
2、有无挤占,挪用工程项目资金行为。
3.是否有资金计划,计划是否合理、有效,是否按资金计划安排投资支出。
4、对资金成本有无专门的计划管理,是否定期分析资金成本的变动原因和风险,有无控制资金成本的控制制度以及实施情况。
5、统计实际的资金来源渠道、实际到位资金和到位时间,是否与批准的资金内容一致,是否与资金计划一致。投资不足时,从资金成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方面分析对项目的影响。
(二)投资核算审核
1、是否按批准概算设置明细账;
2、结算部门是否按月将结算资料报财务进行核算;
3、财务对结算是否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对概算内项目在对应的会计科目中核算反映,对概算中较概括的支出在财务核算时应据实分明细进行核算。
4、财务是否按月及时地进行工程结算的会计核算。会计摘要是否反映准确完整,如工程内容、结算单位等,以满足决算统计需要。
5、对概算外项目是否单独反映核算。
6、财务对结算进行会计核算前是否完成审核和审批手续,原始凭整是否齐全。
7、决算阶段对待摊投资的结转和分摊政策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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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征地拆迁费用支出是否真实、合法,费用性支出是否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控制,是否按计划进行费用支出控制,“三通一平”费用的支出是否真实、合法;
(三)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审核
1、工程、设备是否经过招投标,有关招投标文件、记录是否完备、合法,有关原始资料是否归档。
2、招标文件是否经过审查;招标监理过程是否符合规定;工程标底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标段划分是否合理,有无规避招标行为发生。开标、评标工作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及地方有关规定等。
3、有无应招标而未招标的单项工程。
4、审核建设项目是否全面推行合同制,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是否合规。
5、审核所定施工合同或协议书中的责权利、质量、工期、取费、拨付款办法、奖罚、保修及时效等是否全面、合规、合理;施工合同中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中标条件相符。
6、如果有甲方直接分包的项目,对分包合同价格的确定是否合理进行审核。
7、审核与设计、监理等单位签定的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收费是否合理。
8、合同管理是否规范,财务是否对合同留有备份,并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经济监督。
9、工程结算中的变更、洽商等影响结算的经济资料是否视同合同管理,是否及时交财务备份。
(四)工程物资的审核
1、所有的材料、设备、低值易耗品等实物资产是否全部、及时地办理出入库手续。
2、是否完整、及时地对实物资产进行了会计核算。
3.为与施工单位更准确地结算,对甲供材和设备是否在工程物资项下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4、出入库的会计核算方法是否合理、合规,运杂费的分摊是否合理。
5、物资采购计划是否合理,有无超概算采购支出。
6、是否有物资实物盘点计划,是否定期进行物资盘点,盘点范围是否全面,盘点记录是否准确、详细,有无盘点总结。
7、有无对盘盈、盘亏资产的处理意见,处理是否合理、及时,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及时。
8、实物资产的财务支出是否与合同一致。
9、出现物资索赔时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会计反映是否准确、及时,是否有对工程影响的正确评价。
(五)项目组织管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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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法人是否已经成立并合法。
2、项目法人的内部组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管理需要。
3、部门间信息传递渠道是否通畅,是否存在资料传递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分析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和对工程管理的影响。
4、部门及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和落实,对差错出现后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评价其对工程管理的影响程度。
5、对工程资料的归档是否完整、及时、准确。对外部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工程资料是否及时获取,是否将工程资料电子文件视同文字形式一同留存保管。
(六)建安工程结算造价审核
审核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是否真实、准确,定额套项及价格是否合理,计取各项费用及执行文件、选用定额版本是否准确、合规;建设项目概预算最终执行情况如何。
1、结算项目是否与图纸相符。
2、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有关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准确界定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范围和造价,对于审核中的有关问题,需要向建设方、监理方了解情况的,及时向有关人员了解。
3、工程量计算审核:工程量计算的审核,主要依据施工图及竣工图,工程量计算规则,及送审的工程项目预算书(结算书)对其数量进行计算。审核送审结算书的工程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对必须丈量的工程项目,要进行实地测量计算工程量。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
4、预算定额的审核: 参考地方调价文件,检查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套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是否有高套、错套或重复套用定额的现象。
5、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的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
6、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事项审核:经济签证事项包括设计变更的增减费用,材料代用的增减费用,图纸资料延期交付造成的损失等现场发生的经济签证事项,逐一逐项进行审核。审计设计变更洽商单的内容、变更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签认手续是否合法、完备;设计变更处理办法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设计变更增减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逻辑,是否存在与中标书项目重复审计的现象;审核洽商变更签定的及时性,所有变更必须在施工前经有关个方审定,任何补报补审的设计变更及洽商均无效;审核洽商变更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标准等问题,任何设计变更应符合施工图具体要求,事务有限公司
不得超量、超标。
7、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价款进行审核。主要分项工程报量、报价是否经过监理审核;是否每月汇集一次设计变更单、洽商单。
8、施工单位材料结算时是否按实际价格计算,是否经建设单位认质认价,建设单位是否参与材料质量和价格的比选,价格和确认手续是否合理合规。
9、甲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对供应商是否经过比选。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台设备(或者机组)或者单项建设工程中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的采购,对其是否经过招投标及招投标程序进行审核。
(七)竣工决算报表的审核
该阶段是项目竣工决算阶段的审核,包括了部分过程审计中的工作内容,是对过程审计的总结和补充。是过程审计的最后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竣工决算报表编制的审核
(1)根据批文、合同、财务资料、设计资料,逐项核对“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中填列的内容和数据。
(2)审查竣工决算说明书。考核编制依据,审查其内容和引用数据的准确情况。
2、项目建设及预算(概算)执行情况的审计(1)核实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2)查明资金不到位的数额,分析其原因及影响。(3)审核实际投资完成额。
(4)根据有关规定审查概算调整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加的费用;核定概算总投资。
(5)核实项目超概算的金额,分析超概算的原因,查明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概算外投资情况。
3、建设成本的审计
(1)按一定比例和审计要求抽查建筑安装工程结算,抽查重点是超概算金额较大的单位工程。(2)审查设备、材料运杂费和采保费的核算情况。(3)审查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情况。,(4)审查其他投资的列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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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付使用资产的审计
(1)审查交付的固定资产。其中房屋、建筑物、不需安装的设备按单位工程和台(件)逐项核实;需要安装设备抽查台(件)不少于50%,其他固定资产可视项目具体情况自定比例进行抽查。要注意房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有无超概算批准数(包括整个工程和单项工程)。
(2)审查工器具、备品备件、办公及生活家具的移交手续是否合规,对移交手续不合规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查明有无虚交或账外资材等问题。
(3)审查交付的无形资产,注意应包括用出让方式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的土地。(4)审查交付的递延资产。
5、尾工工程的审计
根据总概算和工程形象进度,核实尾工工程的未完工程量和完成尾工工程所需要的投资,查明是否留足投资和有无新增工程内容问题。
6、结余资金的审计
(1)核实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查明有无小金库。
(2)审查库存材料盘亏,重点审查有无隐瞒、转移、挪用库存物资等问题。如有库存器材积压情况,要查明原因。
(3)审核库存材料单价,查明有无故意提高或压低库存物资单价等问题。
(4)审查往来账款,核实债权债务。重点审查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7、基建收入的审计
(1)查清基建收入来源,分析有无不属于基建收入的经营收入列入基建收入,反之亦然,核实基建收入数额。
(2)审查基建收入是否依法纳税,税后收入入账是否合理。
8、其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具体情况确定的审计内容(1)是否实施了项目法人责任制。(2)是否实施了工程项目的招标和投标。
(3)是否委托合格的勘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参与建设工程。(4)不超概算的单项工程间投资调剂有无原审批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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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七、被审单位主要提供的资料
(一)财务部分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
3、建设项目概(预)算、修改概(预)算及批复资料;
4、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及资金筹措(含借款)文件;
5、建设项目各种内部控制制度;
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7、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报表;
8、建设项目会计账簿、凭证;
9、建设项目银行存款对账单;
10、建设项目现金盘点表;
11、建设项目物资盘点表;
12、建设单位月(季)度拨款计划
13、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及大项采购审批单
14、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资料
15、其他有关资料(二)工程部分
1、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
2、房屋拆迁许可证;
3、规划管理部门审定设计方案的批复;
4、建设工程总概算书和单项工程综合概预算书;
5、有关招标、投标文、评标件及中标通知书;
6、工程承包、设备采购、工程监理等合同或协议;
7、工程施工图纸(全套)标准图集(施工图与竣工图);
8、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图纸会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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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措施方案;
10、隐蔽工程记录、吊装工程记录;
11、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
12、有关调整预算定额的文件;
13、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
14、地质勘探报告及总平面布置图;
15、工程预(结)算书(加盖送审、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专用章);
16、工程量计算表;
17、主要材料分析表;
18、需找补材料差价的证明材料;
19、建设单位采购(含设备及材料)合同及甲供明细表; 20、工程项目施工竣工结算;
21、勘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等级、取费证书;
2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等级、取费证书;
23、监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等级、取费证书;
24、工程项目批准建设、日常监理及质量验收文件;
25、其他有关资料。
八、审计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根据审计工作程序及工程建设进度安排审计工作进度。总体工作分三个阶段: 事务有限公司
各个审计阶段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管理建议,并向被审计单位提供必要的指导。
九、审计依据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建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财协字[1999]103号);
2、《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
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4、《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5、《建筑法》等基建管理法律、法规。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广西分所
2.全过程跟踪工作汇报 篇二
1 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的定位
作为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一方, 全过程跟踪审计人员在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正确扮演自己的角色。务必保持审计独立性, 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在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过程中应做到:一是应正确处理好与基建管理、财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关系, 明确各自职责和权限。保持审计的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 避免审计风险的发生。二是不能将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等同于传统的事后审计, 将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与工程建设的其他工作隔离开, 只关注工程造价, 不能动态地监督全施工过程各阶段运作是否正常, 也不能为工程建设提供合理、有效的审计建议。例如某单位宿舍楼招标, 中标单位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钢材价格飞涨800元/吨, 中标单位预计多投入120万元, 而他的投标利润只有70万元, 签合同时, 中标单位要求按市场价格调节钢材和商品混凝土等主材价格, 并把此项调价条款纳入合同内, 建设单位拒绝中标单位要求, 中标单位因此找种种理由拒签合同, 项目迟迟不能开工。而建设单位对此项目完工交付后使用日期都已有明确计划安排, 如果延误将造成大的负面影响。建设单位把此问题交由全过程跟踪审计人员来处理。全过程跟踪审计人员进行了造价分析, 结合现实中存在的问题, 作出如下的咨询意见:建议建设单位在要求中标单位承担其能预见的建材风险前提下, 接受中标单位要求, 增加合同调价条款;实际调价条款为主要材料上涨10%以内由施工单位承担, 10%以上部分由发包人承担。增加此条款解除双方后顾之忧, 工程建设项目很顺利, 如期完工。从这一事例中可以看到, 全过程跟踪审计人员是在项目进行中控制造价, 必须兼顾到进度和质量, 注重进度、质量、造价均衡, 不能片面地强调压低扣减费用, 这样往往欲速而不达, 不但不能合理地控制总价, 而且会对全过程跟踪审计在工程中的作用造成负面影响。全过程跟踪审计人员不要把自己简单的当成是预决算审核人员, 核掉不合理的预算费用, 挤出水分就算做出工作业绩, 就算完事了。全过程跟踪审计人员必须意识到虽然自己工作重心是工程造价控制, 但是一个工程能做好, 质量、工期、造价三个控制必须协调好, 过分偏重工程造价而忽略掉其他两个方面, 那对工程是有坏处的。因此跟踪人员工作时要有大局观, 全面考虑问题, 既要依据法规政策办事, 同时要有灵活性, 特别是在政策制度滞后的情况下, 生搬硬套政策控制造价, 将会给质量和工期带来负面影响时, 全过程跟踪审计人员要能发挥自己的优势和政策水平, 要灵活处置, 做到合情合理不违规的公平解决问题, 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 这才能真正体现全过程跟踪审计管理在建设过程中的作用。
2 全过程跟踪审计人员要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
传统审计工作重点放在事后对数据和文字资料的审核上, 审计人员很少深入施工现场, 不了解新工艺和新材料而可能会导致审计结果失真。再加上部分审计人员对全过程跟踪审计理论和方法缺乏了解, 从而使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流于形式。因此, 要高效地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 首先审计人员要提升个人的素质, 强化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树立崇高的工作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其次, 改进工作方法, 完善审计制度, 充分了解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理论, 制定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和实施细则, 保证全过程跟踪审计有效实施;最后, 提高个人的专业水平, 注重综合能力的培养, 以提高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质量。
3 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
由于建设项目具有独特性、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是一次性非重复性工作。因此, 全过程跟踪审计方案应从实际出发, 根据不同项目特征、不同施工方案, 有针对性地制定全过程跟踪审计方案, 使审计方案切实可行, 真正对审计工作具有指导作用。否则非但不能起到指导性作用, 反而让被审单位认为全过程跟踪审计只是走走过场, 搞形式主义, 降低了审计的权威性。
4 设置审计查证作业关键控制点
它设定于工程施工的连续两道工序之间, 即在某项工序完成, 各项检验、验收手续已经履行, 下道工序开始之前。设置施工停审点的主要目的是对建设管理、监理等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职能发挥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抽查审计, 同时也可解决一些事后审计的难点和疑点问题。例如, 金属罐内壁的防腐涂料喷涂, 为了保证喷涂质量, 必须经过若干遍喷涂才能达到要求的总厚度, 每种涂料对每一遍喷涂厚度都有严格的规定。但是, 施工管理和监理往往只注重对涂料总厚度的检验, 而忽视对每一遍涂料完成后的验收, 而施工单位又常常不按规定的遍数喷涂, 有的甚至一遍就达到设计厚度, 严重影响了金属罐的使用寿命。同时, 由于现行定额中金属罐化学防腐的造价是按涂料的喷涂遍数计算的, 这种偷工减料是施工单位在防腐工程中牟取暴利一种手段。事后审计对此类问题往往无法查证, 只好放行。在防腐涂料喷涂的每道工序间设置审计跟踪点, 就可以把此类漏洞堵死。因此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时, 应当以建设工程造价控制为主线, 应对建设工程全寿命过程中对工程投资有较大影响的环节予以重点关注, 在实施审计时, 可在设计、招投标、签订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变更签证、索赔和竣工决算环节设置审计工作关键控制点, 制订各环节全过程跟踪审计细则。确保建设项目投资得到有效控制。
5 结语
目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普遍开展了工程造价全过程跟踪审计业务, 审计人员在建设项目过程中从事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审核、工程变更审核、工程材料供应审核、工程结算审核等工作, 以协助建设单位合理有效地控制投资。由于许多全过程跟踪审计人员以前都是从事结算审计工作的, 全过程跟踪审计时往往带有结算审计的习惯, 只依据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法规文件等条条框框, 只要不符合任何一项规定, 工程费用就不予确认。而这种工作方式在全过程跟踪审计中往往不适用, 根据书面和现场的证据材料确认工程费用金额, 它只是一种单一的事后的工程造价控制。结算审计需要为委托方负责, 减少其工程费用支出, 如果达到这个要求, 应当算完成业务委托。而全过程跟踪审计是在建设过程中进行, 建设工程项目要求对质量、进度、工程造价都要控制, 求其之间均衡发展, 以期项目获得成果最大化, 所以全过程跟踪审计人员还必须兼顾考虑工程造价控制对质量、进度的影响。跟踪设计思路不能完全套用“单一造价控制”的结算审计, 考虑问题应更全面, 要在不对工程项目质量、进度造成负面影响的前提下, 合理有效地控制造价。全过程跟踪审计如何从实际情况拓展思路、开展工作, 值得思考。
摘要:全过程跟踪审计人员必须兼顾工程质量、进度的影响。跟踪设计思路不能完全套用“单一造价控制”的结算审计, 考虑问题应更全面, 要在不对工程项目质量、进度造成负面影响的前提下, 合理有效地控制造价。
关键词: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参考文献
[1]彭淑珍.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现状及其问题分析[J].科技创业月刊, 2010, (01) :60-61, 63.[1]彭淑珍.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现状及其问题分析[J].科技创业月刊, 2010, (01) :60-61, 63.
3.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篇三
【关键词】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算;内容
一、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必要性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建设行业得到了大力发展,一些工程建设的投资大、周期长、涉及的面广、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的力度不够、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因此,做好建设项目全过程的跟踪审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客观和主观的问题,因此更有必要做好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一般由建设单位委托给专业的咨询公司来编制,但由于个别的编制单位技术力量不够,建设单位的审查力量薄弱,从而使得对项目的财务状况分析、环境影响分析、风险评价与社会效益分析不够深入,甚至受政府或者领导的意志左右,缺乏应有的科学性。这种主观性和不科学性就容易导致竣工后工程的经济性达不到预期的要求,致使国家的资金出现流失的现象。项目在招标阶段,一般委托专业的招标机构进行招标和评标,这样可以避免一些违规现象的发生,由于项目投入较大,一般是分成多个标段来分别招标,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经常会出现招标的不规范的现象,发生一些暗箱操作的情况,从而使得工程的投入增加,质量下降等情况的发生,为工程的质量安全埋下了重要的隐患。设计的不规范是建设项目的通病,初步设计方案不应该是单一的,而是应该有方案的对比和可选性,经过实际勘测和多方论证后,选择经济、安全、可行的方案作为最终的方案。 但是,有些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比较单一,没有可比性,例如有一些项目已经施工了,然而设计方案却有一部分未完成,导致在施工的时候要修改施工方法,导致施工方案出现变更,导致超过概算的情况发生。此外,工程材料的采购容易出现因为采购人员为了自身利益,和厂家相互勾结,采购厂家的产品,提出回扣的现象发生,这样将导致廉价、质量较差的产品流入到施工现场。另外,还经常出现业主单位强行施工单位采购他们制定的产品,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导致采购环节成为谋取个人利益的好时机。工程管理的有效到位,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但是在施工现场,有些业主为了谋取利益,将工程分包给制定的施工单位,或者是分割工程进行分包,导致各个环节施工进度不统一,从而引起施工质量下降,导致工程进度滞后和各种质量问题的出现。有效的审查,可以监督工程管理工作是否到位,是否按正常的法律法规执行。可见,加强高速公路全过程的跟踪审计非常有必要。
二、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内容
全过程跟踪审计小组一般由公司各业务部门员工组成,包括审计、工程、财务、法律事务等各方面的专业人员,他们熟悉项目的各项业务,熟悉公司自身的管理政策、业务程序和经营活动,了解项目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在审计过程中及时抓住重点,更好的对企业活动进行审查。通过审计,能够确保工程高质量以及实现投资目标,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内部机构组织阶段、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以及工程结算审计阶段。特别是工程结算审计阶段的过程中,首先要确保审查工程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格把关工程量的计算和审核,因为工程量的编制结算计算工作量大,极容易出现差错,是最烦琐的环节,因此要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必须根据竣工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以及现场情况,对其进行严格审查和核实。然后审查工程结算书的编制要能达到相应的要求,审计人员需要按照合同和投标文件的要求,明白招标范围大小,知道哪些内容可调整,哪些内容不能动。然后使用相关的现场资料就可以调整的部分调整。调整的地方要与相关的规则相符,正确的套用预定的额度,实事求是的计算出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价格等。
三、结合实例论全过程跟踪审计
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许多高校规模不断扩大,新校区建设如火如荼。不可否认的是,首先,高校一些领导平时更多的是忙于与教学管理的相关工作,较少从事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工作,在面对投入巨额资金的新工程项目建设时,有时会手足无措,甚至对建筑市场的内在规律和运作程序缺乏足够的了解。高校“工程腐败”的案件时有发生,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以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为例,探讨全过程跟踪审计在高校新校区工程建设项目监督中的应用。以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为例,谈新校区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应用。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占地约600 亩,工程项目投资约10 亿元人民币。为加强对新校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了新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新校区建设指挥部,由院长担任总指挥长,一名副院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新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审机构执行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履行监督职责。在项目运行过程中,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办法。主要方法的步骤如下:(1)决策阶段。学院成立了由部分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项目审批、前期准备、工程招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的过程进行决策性的评审。(2)设计阶段监督。在项目作出决策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设计。工程设计制约着固定资产投资效益。为达到利用有限资金取得最大效益的目的,必须对建设方案进行合理评价。所以在该阶段进行审计至关重要。(3)招标阶段。学院通过聘请社会上有“代理”、“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学院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发挥外部审计、审核的作用。学院监审机构(即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所有代理机构招标的过程。(4)预算编制阶段。学院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造价咨询公司后,由該公司对每一项工程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审核,特别是对合同外的增加工程或者合同变更工程进行严格控制,严格把关。(5)施工阶段。学院通过公开招标施工监理单位后,要求监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不允许在工程质量上有任何差错。(6)竣工决算阶段。聘请造价咨询公司通过严格的竣工验收和竣工审计, 审查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确定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提高项目投资效益。
四、结束语
在建设项目审计中全过程跟踪审计是当下很多的企业为了完善项目内部管理制度,提高防范项目风险的意识而采用的审计方式之一。只有不断探索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方法及内容,力求通过审计的监督,促使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其为企业开展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探索,才是一条行之有效的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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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威,马世骁,汤伟. 基于审计的建筑业管理中存在问题分析及对策[J]. 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02期
4.全过程跟踪审计流程 篇四
实施方案
工程名称:贵州省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贵定校区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贵定县金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院
地勘单位:化工部遵义地质工程勘察院
审计单位:四川蜀通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开工日期:2016年2月24日
审计进场日期:2016年2月28日
项目概况:1,总面积26万平方米(一期14万平方米,二期12万平方米,一期工程工期甲方要求2016年8月31日完工(包含平场)。二期工期待定。一期施工内容包括(场地内一号板块1~5号实训楼,会堂。东北侧二号板块实训楼、教学楼、图书馆、对外服务中心、游泳馆等。东南侧三号板块(学生宿舍区)。
一、服务内容目前该项目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土石方平场的施工阶段,我方的主要服务内容是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及竣工后结算进行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为建设单位合理使用资金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二、主要工作:
1、对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各项内控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完善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如工程签证管理、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等。
2、检查该项目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合同履行情况,检查有无违法转包、分包现象,重点检查:①工程进度。②合同实质条款内容发生变更时有无及时签订补充合同。③有无违法转包、分包现象,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与合同单位一致。
3、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
4、积极配合业主,控制、优化工程变更,根据工程用途及市场行情,提出建设性的优化方案。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及变更的落实情况,为准确计量掌握真实资料。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及时、完整、真实。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参加工地监理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收集整理相关会议记录。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勘,核实有关设计变更及签证,及时了解工程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拍照、摄像,留取证据,确保计量准确和审核完整真实。
5、做好隐蔽工程的查看和验收,涉及造价增减的,要做到图片、文字资料齐全,及时办理确认手续并存档。
6、参与特殊材料、设备的定价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7、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严格控制管理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坚决杜绝工程款超付现象。
8、按照合同约定,对索赔项目进行审核,合理合法的确认工程投资。各种确认资料及时办理,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现场资料日清月结,为工程月报的编制及工程现场动态成本控制分析提供准确数据。
9、负责向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宣传跟踪审计的程序、内容及要求,最大限度地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
10、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完整结算报告。
三、主要措施工程实施阶段是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时间跨度最长、变化最多的阶段。为此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计与控制:
(一)、参与施工图纸会审了解施工图纸变更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对图纸会审内容进行造价评估,对于其中不合理的内容提出参考意见。(二)、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估对其中的主要施工方案进行经济分析,查看有无因施工组织问题而增加工程造价的内容,并对一些施工进度、工艺、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三)、工程进度款支付控制根据工程进度进行工程计量,参与工程进度款支付控制,协助业主审核工程进度款并进行签证,及时向业主报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工程设计变更的审计与控制
1、对拟进行的工程设计变更进行计量与评估,分析拟进行的设计变更对造价的影响,从多方案变更中优选出实际可行、最经济合理的变更方案,并测算出设计变更可能造成的费用上的增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A.对于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B.对于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进行全面评估,将变更以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提出合理化建议。C.分析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减幅度是否在控制范围之内,若确需变更而有可能超出控制范围时,提醒业主注意。
2、和业主以及监理单位密切合作,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在施工之前变更,以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3、对设计变更进行现场监督和重大事项记录,并简要载明变更产生的原因、背景、变更产生的时间,参与人、工程部位、提出单位等。为竣工结算提供详实可靠的资料。
4、对设计变更实施过程进行跟踪,主要跟踪以下三点: ①、设计变更是否已全部实施,若在设计图已实施后,才发生变更,则计算因牵扯到按原图施工的人工费、材料费及拆除费等。若原设计图没有实施,则要扣除变更前部分内容的费用。②、若发生拆除,已拆除的材料、设备或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则要提请业主注意回收。③、特别要提请业主注意,对于调减或取消项目也要签署设计变更,以便在结算时扣除。
5、对设计变更进行分析,以便追究责任方的责任。可能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①、若由于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等费用,由造价工程师协同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是否索赔。②、若由于监理单位的失职或错误指挥造成设计变更应由监理单位承担一定费用。③、由于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供应的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费用应由设备供应单位负责。④、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工期、质量、造价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五)、对工程签证单进行计量与评估 为保证隐蔽工程的及时签证、及时计量、及时评估、及时提请业主注意,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我们将派出专门人员深入工地,全面掌握工程实况,检查隐蔽图、隐蔽验收记录。检查隐蔽工程签证是否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收签字,直到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做到签证在施工的同时就计算相应工作量,以有效避免事后纠纷。在跟踪审计过程中,我们还将从以下几点进行控制:
1、应在合同中约定的,不能以签证形式出现。例如:人工浮动工资、议价项目、材料价格等,合同中没约定的,我们将提请业主注意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
2、对工程签证单进行备份,以避免添加涂改等现象。并且要求施工单位编号报审,避免重复签证。
3、评估签证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分析签证有无涉及工程整体造价的上升,并及时提请业主注意。
4、审查签证的内容有无重复计列在投标报价时已含的内容中。
5、做好原始资料的积累,为做好补充定额及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纠纷、索赔提供原始数据。真实合理地编制可能发生的补充定额,维护各方应得利益。
(六)、为重大材料采购提供询价服务
1、提供对材料、设备市场价的征询和审核服务,按照业主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提供参考意见。对项目中特殊设备市场价进行征询。
2、对于材料价格的确认要注明采购价还是预算价,以避免采购保管费重复计取。
5.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全过程控制 篇五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运用现代审计方法对建设项目决策、设计、施工、竣工结算等全过程的技术经济活动和固定资产形成过程中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维护国家、业主及相关单位的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和如实反映工程造价,促进管理和廉政建设,提高投资效益。如何通过审计手段将工程造价控制在设计概算范围内至关重要。
一、跟踪审计的作用
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即体现在对工程建设前期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到设计施工再到竣工交付使用前所需全部建设费用的确定、控制、监督和管理的全过程。近年来,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作为工程造价控制的一种新方法被应用到建设项目造价控制中,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由事后结算审计向事前、事中、全过程延伸的一种审计方法,这种方法使整个工程实施处于受控状态,能有效地克服事后监督的局限性,在促进相关管理单位提高投资效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更好地达到控制造价的目的,并可以从源头上遏制工程建设领域的****,从而对廉政建设产生积极的作用。
二、目前的投资控制的方法存在的局限性
目前的投资控制方法对节约使用建设资金,规范建筑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往往是建设、监理、审计、施工相互脱节,管理混乱,缺乏必要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的全过程控制手段,在工作实际中投资控制显得被动和滞后,对国家造成的损失浪费,只能是秋后算帐,于事无补,难以挽回。
三、建设项目造价控制
克服事后监督的局限性的对策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由事后结算审计向事前、事中、全过程延伸的一种审计方法,这种方法使整个工程实施处于受控状态,能有效地克服事后监督的局限性。
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要求合理确定审计跟踪控制点,实现全过程造价管理
1、重视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确控。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研究和论证,作出相对比较准确的工程造价,作出合理的选择,进行工程造价控制。
2、设计阶段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龙头。在投资计划得以合理确定以后,进入设计阶段,它是把技术与经济有机结合在一起的过程。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要求在施工图设计中严密、全面。要求设计部门进一步提高图纸设计的质量和深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图纸会审制度,避免因设计图纸原因而引发的错、漏、缺现象,为招投标打好基础。
3、加强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在施工阶段还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虽然出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难免出现施工图在会审中或在施工过程中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要求设计部门严格把关,避免先干后变的状况,也是避免工程造价突破概算,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耍环节。同时加强合同管理,保障发包方与承包方平等互利。
4、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重视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应建立工程量核对备案制度和内部复核制度,定期跟踪检查、监督管理。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必须到工地现场核对,严格审查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材料调价是否有依据等,使工程造价结算确切、合理。
四、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在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
1、检查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
2、检查招投标程序及其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3、检查与各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是否合规、公允,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是否一致。
4、检查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合理、是否专户存储,建设资金能否满足项目建设当年应完成工作量的需要。对使用国债的建设项目,要严格规定其操作程序和使用范围,并作为建设资金审计的重点。
(二)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履行合同情况。检查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情况,应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2、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检查有无超出批准概算范围投资和不按概算批复的规定购置自用固定资产,挤占或者虚列工程成本等问题。
3、检查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了各项内控制度。如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制度;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应督促、指导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建设资金合法使用。
4、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及时、完整、真实。
5、检查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有无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防止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
6、加强设备、材料价格控制,尤其要对建设单位关联企业所供设备、材料的价格进行检查,防止从中加价。对已购设备、材料因故不能使用的,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三)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工程结(决)算的审查:
1、工程量的审查。工程量是工程造价计算的基础,工程量的准确程度是影响竣工结算的重要因素之一,实际工作中工程量也是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因此审计人员要对工程量进行重点审查。
2、材料价格合理性的审查。重点审核主要材料的单价是否合理,防止施工单位以劣充好,抬高材料价格。
3、审查隐蔽验收记录和设计变更及各种经济签证是否真实,防止施工单位事后补办签证或虚假记录的发生。
五、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方法:
1、应在建设项目正式立项时,即将其纳入审计视野,关注其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2、审计组应在项目现场设立办公场所,与被审计单位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参加被审计单位的重要例会,及时了解、掌握项目有关情况,提出审计意见,并且作好会议记录。
3、要重视做好审计宣传工作,使被审计单位了解跟踪审计的程序、内容及应配合的要求,自觉接受审计。
4、审计组成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变更等真实情况,了解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有关技术问题,熟悉工程计量规则及有关费用的测算办法,并且作好相关记录。
(1)在项目施工中,某些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措施,对工程质量、投资及施工安全有较大影响,事后又无法审计取证的,应把其施工过程确定为审计重点。
(2)对主要的施工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目的是便于掌握工程项目的整体情况,并在不影响施工进度和施工程序的情况下,对投资、进度、质量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此类审计主要包括单位工程以上的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隐蔽前的验收、图纸会审、现场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的审查、工程建设例会、特殊情况下召开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会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进场清点检验、材料实验(化验)的取样及委托等。
(3)设置施工停审点。它设定于工程施工的连续两道工序之间,即在某项工序完成,各项检验、验收手续已经履行,下道工序开始之前。设置施工停审点的主要目的是对建设管理、监理等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职能发挥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抽查审计,同时也可解决一些事后审计的难点和疑点问题。例如,金属罐内壁的防腐涂料喷涂,为了保证喷涂质量,必须经过若干遍喷涂才能达到要求的总厚度,每种涂料对每一遍喷涂厚度都有严格的规定。但是,施工管理和监理往往只注重对涂料总厚度的检验,而忽视对每一遍涂料完成后的验收,而施工单位又常常不按规定的遍数喷涂,有的甚至一遍就达到设计厚度,严重影响了金属罐的使用寿命。同时,由于现行定额中金属罐化学防腐的造价是按涂料的喷涂遍数计算的,这种偷工减料是施工单位在防腐工程中牟取暴利一种手段。事后审计对此类问题往往无法查证,只好放行。在防腐涂料喷涂的每道工序间设置审计跟踪点,就可以把此类漏洞堵死。
根据施工过程跟踪审计的特点,发表审计意见和做出决定可采取三种形式,即口头、审计底稿与审计整改单、正式审计公文。对一般性问题,发现后有关单位立即主动整改的,以及对施工进度安排、施工组织等方面的意见,审计人员可用口头的形式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表审计意见,并视其重要程度在事后补做审计纪录;对因质量问题需要停工、返工和对施工方案及投资、进度、质量控制措施等存在异议,或需要提出必要的审计建议且经初步交换意见与有关部门和单位达成一致的,可用审计底稿和审计整改单的形式提出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对发现的重大、有倾向性或经多次提出屡禁不止的问题,以及发现的设计方案存在缺陷的问题,审计部门应出具正式审计文书包括审计函、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等,同时要求被审计单位反馈整改意见。
六、结束语
6.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篇六
为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审计实施方案。第一部分 审计程序
一、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项目建设前期阶段审计、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审计、项目竣工决算阶段审计、项目完工审计评价建设前期阶段审计、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审计、项目竣工决算阶段审计、项目完工审计评价等阶段。
二、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前,组成审计组,明确审计项目负责人和审计组成员。
三、审计组首次进点,应召开审计进点会。
四、审计组进点,审计组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实施各阶段现场跟踪审计工作,及时出具各阶段审计报告和审计工作底稿。
五、审计组现场审计期间,应核查上次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在本次审计报告中详细说明。
六、审计部根据审计报告向项目建设单位下达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
七、全部审计工作完结后,应报送《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格式见附件)。审计部下达竣工决算审计意见。同时,审计组须将《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汇总表和《竣工 结算审核报告》及时报送备案。
八、审计部就的审计成果(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统计报表等)、执业纪律、被审计单位评价、委托单位评价等记录进行归档,作为审计项目招投标的重要参考依据。第二部分 审计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内容:前期阶段审计
一、审查基本建设项目核准和开工程序
1、项目是否未批先建。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建设规划及用地批准文件、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文件等是否齐全。
2、项目主体工程是否擅自开工建设。落实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内外部条件,是否履行开工报批手续,3、电源、铁路、公路或码头、燃气、中水等工程的建设条件是否同步投运。
二、审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1、设备是否经过国家环保部门验收,经处理违规直接排放是否达标。
三、审查工程设计管理工作 工程设计是否符合× 公司工程设计要求。主要包括:
1、是否建立、健全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其执行是否有效。
2、设计是否全过程招标或分阶段招标;初设文件初稿是否召开初设审查会议进行初设审查,上级公司是否进行初设批复。
3、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的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是否与核准的文件相符,有无超规模、超标准和高估冒算的问题(原则上不能超过估算),是否经上级公司批复后实施。
4、工程建设设计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是否擅自变更设计。引起工程投资增加的设计变更、非生产性设施需要扩大规模或提高标准的设计变更是否履行设计变更的审批程序。(1)设计变更是否有设计单位编制变更单(必须付投资增减预算表)。监理单位审核,项目单位审批。对已聘请审计监理的项目,所有的审计变更须由审计监理予以审核并提出意见。(2)项目超过规定金额设计变更费用是否经上级公司审批。
四、审查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福利设施情况
1、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是否依法取得土地证。
2、建设项目是否按照审批的规模征用土地,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征地范围,一期建设征用二期用地情况。
3、是否存在未经集团公司批准擅自购建或超规模、超标准购建办公楼、职工生活基地、培训中心等非生产建筑物现象。
五、审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项目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预算、会计核算方面;资金、资产管理方面;物资(燃料)采购、保管、使用方面;合同与招投标管理方面;综合计划管理方面(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2、内控制度的控制环节、控制措施是否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否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集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是否促进了基本建设的顺利进行。
六、审查建设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
1、资金筹集是否符合“ 既满足工程需要,又节约资金成本” 的原则;基建项目财务部门是否对贷款实行全过程管理,建立、登记贷款及担保合同台账、银行承兑汇票台账等;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拆借挤占、挪用、转移建设资金和资金流失、损失浪费等情况。
七、审查建设项目前期费用管理情况。
1、前期费列支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前期费是指在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至项目核准批复之日与前期有直接关系的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评审等相关工作环节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勘察费、设计费和前期管理费等。前期管理费包含项目单位(筹建处)前期人员的工资及工资外人工成本费用、会议费、咨询费、审查(评估)费、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及其它日常管理费。重点审查前期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
(1)前期费列支人工费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纳入工资总额核算。
(2)是否存在违规购置车辆现象。
(3)项目核准后,初步设计收口前,项目公司是否将前期费报请上级公司或受委托的二级管理机构进行审计,经审核并经认定后计列入工程概算。
2、前期费是否实行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不得将其他阶段或项目的管理费用支出移至前期费中。
第二部分: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审计
八、审查招投标管理情况 审查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是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公司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建立招标组织机构,负责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工作。(1)是否根据工程进度编制招标工作计划并履行上报审批程序后组织实施。
(2)是否组织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方案(包括招标文件),并按规定履行上报审批程序后组织实施。
(3)是否组织工程招标和评标,并按规定履行招标结果上报审批程序后组织实施。
(4)是否按照审批意见和确定的招标结果进行合同谈判和签约。
(5)是否落实专人负责技术规范书、招标文件的审定。(6)在本身不具备自行招标的条件下,是否按上级公司的管理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专业经验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事宜。
2、招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1)招标方式。国家有规定要求公开招标的,应严格按规定执行。
(2)是否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中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3)对于经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邀请的投标单位应为 3 家及以上;施工多个标段同时招标时,每单个标段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 3 家,总投标单位不得少于发标数的 2倍、且最少不得少于 5家。
(4)审查标段的划分是否适当,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和施工界面衔接需要,是否存在标段划分过细、增加工程成本和管理成本的问题。
(5)是否进行资格审查。建设单位应按确定的资格预审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预审,结果由招标代理机构复核。
3、审查招投标文件是否合规
(1)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全面、准确地表述了招标项目的实际状况和招标人的实质性要求。
(2)招标文件必须严格执行已确定的设计原则、选型和技术参数。
(3)施工招标是否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准确描述合同价款的调整条件和办法。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前是否组织了对招标文件的审查。
(4)审查投标保证金(保函)的额度和送达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5)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法人代表签章是否齐全,有无存在将废标作为有效标的问题;(6)审查标底文件(如有)的合理性,标底的保密措施及执行情况。
4、审查投标、开标、定标是否合规
(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是否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主体工程、关键性工作不得向外分包。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是否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3)主体工程不得选择未通过 GB/T2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及 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承包商。
(4)是否能保证有效竞争和现场管理。火电工程有两台机组时可以选择 2 至 3 家主体施工单位,主辅工程施工单位不宜超过 5家。
(5)对于已经在上级公司 PMIS 上公布的不遵守合同、信誉差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公司系统工程投标。
(6)是否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过程是否进行全过程监督。(7)否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参与项目评标的专家应当由招标人从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8)评标是否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类型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集团公司管理要求,采用“ 经过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及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按规定编制并提交完整的书面评标报告,提出投标人综合排序意见。评标报告(含综合汇总表)应经评委全体成员和监督人员签字。
(9)定标与合同签订是否合规。建设单位是否根据最终领导小组意见履行上报审批程序确定最终的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是否及时向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 个工作日内,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函等签订书面合同,同时签订保廉合同。中标人不得随意向他人转包工程,如中标人拟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或特殊工作分包给资质合格的分包单位,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九、审查合同管理情况 是否严格执行《×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的履行、变更、索赔、解除、终止和解决争议等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
1、是否存在无合同付款现象。
2、合同当事人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3、是否严格按批复的招标结果签定合同。合同中涉及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的实质性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内容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谈判中如发生招投标过程中未出现且无法预见的新情况,使招投标的前提条件发生变化,拟签订合同的实质性条款与招标文件发生改变,建设单位必须将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发生变化的原因上报原审批单位批复后方可签订合同。
4、合同条款是否合规、严谨、公允。包括:合同条款是否全面、合理,有无遗漏关键性内容,有无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法律手续是否完备;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有无明确的协作条款和违约责任;合同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等导致合同无效的风险;合同是否有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质量保证期是否符合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是否有履约保函;质保金的比例是否满足规定。
5、是否全面、真实地履行合同。履行合同有无随意调整合同范围、合同价格、降低技术标准及修改商务条款的现象。施工合同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切实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反合同关键条款,增加合同金额、超付、超前支付或拖期支付进度款现象;供货合同是否严格按照设备合同供货范围、技术标准、运输方式和交货进度执行;设计合同是否按合同及时全面提供设计文件、概预算文件;监理合同是否按合同全面履行,相关工程资料是否及时全面提供归档;违约行为及其处理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合同变更。合同变更的原因以及变更对成本、工期及其他合同条款的影响是否合理;合同变更后的文件处理工作,有无影响合同继续生效的漏洞。
7、终止合同查。审查终止合同的报收和验收情况、最终合同费用及其支付情况;索赔与反索赔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8、合同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分析、跟踪监督以及合同变更、索赔等一系列资料的收集和保管是否完整。
十、审查工程进度控制情况
1、审查施工许可证、建设及临时占用许可证的办理是否及时。
2、审查是否建立了进度拖延的原因分析和处理程序,对进度拖延的责任划分是否明确、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处理措施是否适当。
3、审查工程、设备、材料进度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金额是否准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超付工程款。
4、审查有无因不当管理造成的返工,窝工情况。
十一、审查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1、审查有无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2、审查是否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对会审所提出的问题是否严格进行落实。
3、审查是否按规范组织了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不合格的处理是否适当。
4、审查评定的优良品,合格品是否符合施工验收规范,有无不实情况。
5、审查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分包及再分包的行为。
十二、审查工程监理情况 是否按照建立合同约定,对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进行监督和管理,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工程监理。
1、监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2、对预先设计的质量控制点的控制是否到位。
3、施工过程中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是否进行现场 旁站监督
4、对工程进度款、现场签证等是否监理到位。
十三、审查现场签证情况
1、项目单位是否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甲方现场签证,是否有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并报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
2、现场签证是否以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的形式,履行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等有关部门会签程序。
3、现场签证是否实行分级授权管理,现场签证人员的资格、责任和权限及签发的程序是否合规。
4、现场签证的内容、范围是否明确、清楚,签证数量是否准确。由于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措施不合理以及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等施工单位自身原因而造成额外费用不应进行签证。
5、发生的签证是否有相应的补充图纸(如需要),工程量核定、估算费用等结论报告书作签证附件。
6、隐蔽工程中发生的现场签证,施工单位是否提前通知监理、法人单位进行签证,是否存在事后签证现象。
十四、审查设备、物资管理情况
1、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和各项财产物资是否做好入库、出库登记;是否定期与物资部门进行稽核,每年至少一次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做到账实、账表、账账相符。
2、财务部门是否建立台账,对施工现场备品备件进行价值管理,定期与物资部门进行核对并参与实物盘点工作。
3、支付预付设备款、材料款、进度款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金额是否准确,手续是否齐全。
4、是否严格执行甲供材扣回及核销的相关规定,对甲供材严格审核相关领用手续,并单独建立台账,登记领用单位、使用项目、实际采购价格、合同价格、领用数量等信息,防止重复计算用量及套取材料价差。
5、基建项目委托承包商代保管工程物资,是否与承包商签订代保管协议或在合同中进行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财务部门是否参加每月的定期清查工作。
十五、审查概算执行情况
1、是否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执行概算实施办法》编制执行概算。
2、是否存在执行概算外项目和单项超概算情况,有无超出执行概算范围投资和不按概算批复的规定购置自用固定资产,挤占或者虚列工程成本,非生产性设施超规模、超标准建设等问题。
3、基本预备费的列支项目是否符合规定,动用超过 30%以上基本预备费部分和风险储备金是否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使用。
4、是否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发放工程奖励(赶工奖、节点奖、节油奖、催运费等),有无向参建单位及个人支付工程奖励的情况;有无向本单位参加人员发放工程奖励的情况。
5、是否存在超概算超标准购置车辆情况,购置车辆是否按规定上报审批程序。
6、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对外捐赠、援助情况。
十六、审查工程结算情况
1、工程结算情况是否符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单项工程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合法、合规、完整,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施工图、竣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会审记录,工程进度表、设计变更资料、现场签证等是否真实、合理。
3、单项工程结算计价依据、工程类别是否合理;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取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利润和税金的计算基数、利润率、税率是否符合规定;设计变更洽商单的内容、变更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设计变更处理办法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设计变更增减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施工单位材料结算是否按实际价格计算,是否经建设单位认质认价,建设单位是否参与材料质量和价格的比选,价格和确认手续是否合理合规。
4、单项工程是否存在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单项工程结算是否多计重计,增大工程造价,是否随意变更工程内容,提高工程造价;审查设计(勘查)、监理、招标代理等专项咨询服务类合同结算,有无未按约定完成委托事项,有无多结算合同价款的情况;审查与单项工程结算相关的其它情况。
5、承包商是否按合同约定内容编制完成相应的竣工结算文件并提交项目法人。
6、竣工结算文件中是否包含承包人申请结算的全部费用及相关依据。承包商送审结算文件一定要真实齐全,不得在送审后临时补签补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算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工程竣工结算。
7、竣工结算文件是否包含封面、说明、合同范围内单项工程结算表、合同范围外(小型变更、现场签证、临时委托)工程结算表及汇总表、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结算表、材料量、价差工程结算表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8、项目法人收到承包商递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是否自行组织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审核(如没有能力自行审核,应委托集团公司技经中心组织审核)。设计、监理单位及承包商应派专人参加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9、对于主体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价款调整条件,如重大工程量差、重大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甲方另委项目以及材 料量、价差等(具体调整条件以签订的合同为准),项目法人在竣工结算总报告中处理方式是否合规,是否报集团公司批准。对于经集团公司批复的重大结算原则与合同条款不一致的,要进行造价对比分析。
(1)对于重大工程量差调整:应对施工图工程量进行核定,并与招标工程量进行对比分析,依据合同约定的调整条件,确定合同调整价款。
(2)对于一般设计变更(单项变更 50 万元以下)、现场签证等按集团公司的规定认真审核。
(3)对于重大的材料量、价差调整:应根据施工图工程量进行工料分析,并出具单独的分析报告,为集团公司工程量对标积累资料。
(4)对于单项 50 万元以上的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审核是否履行申报程序、是否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及与原批准概算是否重复计列等问题。
10、工程结算超批准执行概算建安工程费用和相应基本预备费的,是否报集团公司审批。
11、基建工程价款结算管理是否符合规定《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基建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1)预付工程款是否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2)工程进度款和结算价款支付须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规 定的程序办理。财务部门是否对照资金预算及工程合同,在结算报表或结算单审核无误后办理支付手续,累计支付的工程进度款,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控制。(3)项目单位供材料(甲供材)款、已付进度款、建设单位替施工单位垫付水电费等在结算中是否一并计算。(4)工程价款结算应根据合同约定留足质保金。
(5)工程物资(含设备)价款结算,是否依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执行。大型专用设备,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分次付款;设备付款是否留足质保金,待设备质保期满后,凭验收合格文件按规定程序支付。
十七、审查关联交易情况
1、审查新建项目公司是否设立三产公司(含职工或家属持股公司);
2、审查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工程承发包、物资供应、后勤服务等关联交易行为是否严格执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关联交易规范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是否真实,价格确定是否符合市场原则。项目单位与下属公司签订施工、设备保管、房屋租赁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合同时,达到国家法定招标条件的是否进行招标,是否偏离市场合理价格。
第三部分:项目竣工决算阶段审计
十八、审查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
1、会计处理原则、科目设置、基建工程资金核算、基本建设工程核算是否符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基建业务专项会计核算办法》规定。
2、基建工程成本管理是否以概算项目所列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为对象,兼顾编制竣工决算和固定资产目录的需要,正确归集成本支出。
3、建设项目成本的归集与分配是否恰当、准确,是否与批准的概算相符;有无混淆不同项目成本界限、混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界限的问题。
4、工程款的支付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及进度进行付款,付款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监理单位的月报表等。
5、征地费用列支标准是否合规,对应发票是否齐全、合规。
6、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是否全部纳入账务核算,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截留罚款收入、资产处置等收入的问题。
7、建设单位管理费是否超概算,是否按规定进行列支,有无将应在生产经营中列支的费用计入建设单位管理费。
8、基本建设期间所支付的所有工资、奖金、单项奖励及津贴补助等工资性支出是否全部纳入工资总额统一管理。有无违反集团公司人工成本管理相关规定,擅自超计划计提或发放工资、奖金、补贴,以及违规列支各项奖励。
9、是否存在有虚列工程投资的问题,工程支出入账依据是否充分。
10、建设项目成本中所附的发票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代参建单位开具发票的情况。
11、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后,按暂估价结转固定资产,暂估的依据是否充足,是否有相关的合同、协议或结算书等的支持。
12、各项建设收入的形成、分配和处理是否真实、合规,有无隐瞒或转移收入。
13、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是否合规、合理。
14、风险储备金或预备费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未经集团公司审批,擅自超限额动用风险储备金(设计变更)现象。使用基本预备费或风险储备金额度超过 40%(水电项目 30%)以上所有设计变更必须取得集团公司的批复。
15、是否存在未按集团公司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擅自对外捐赠现象。
十九、审查工程项目竣工决算
1、审查竣工决算编制工作情况,重点审计竣工决算报告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竣工决算编制办法》有关规定,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竣工决算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编制及报送是否符合,报表内容是否按要求填列,依据是否充分、真实、合规。
2、审查工程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实际工程项目投资完成额。核查工程项目建设费用超概算的金额,分析原因。
3、审查工程项目建设支出情况,重点审计建筑安装工程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他投资支出内容及长期待摊费用一次性摊销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法性。
4、审查工程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无形资产的计价依据;递延资产情况。重点审计资产总额及归属是否真实、完整,资产交接手续是否完备,资产归属或管理责任是否划清,资产验收交接是否真实、合规,有无形成账外资产及国有资产流失。
5、审查节余资金和节余物资是否真实、完整,处置是否合规,有无隐瞒、转移、挪用节余资金和节余物资。
6、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未完工程情况。竣工决算原则上不留尾工,特殊情况下确需预留的,重点审计预留的尾工工程是否合理,是否经过审批等问题,严禁利用工程尾工项目“ 搭车” 搞其它未经批准的项目。
7、审查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表以及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情况,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 基建项目概况表”、“ 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基建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基建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编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2)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十、审查工程档案管理情况 审查建设单位是否建立有效的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从决策到竣工投产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是否规范、完整、及时归档。第四部分:项目完工审计评价等阶段。
二十一、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计评价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对照项目可研指标,分析差异,对投产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造价及工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附件一:阶段性审计报告
附件二: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
附件一: 全过程跟踪审计阶段审计报告(格式文本)全过程跟踪审计阶段审计报告(格式文本)
一、标题;
二、主送单位; 工程建设情况(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程序、建设规模、筹建、开工、投产日期,投资方股权比例、资金来源、使用情况、投资完成情况、概算执行情况、项目“ 五制” 执行情况等)。
三、本次审计基本情况(审计实施时间、审核依据、实施的主要审核程序、审核范围);
四、审核结论和评价;
五、存在问题和具体改进建议;
六、上次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七、报告日期签名、盖章。
八、附件:
1、审计工作底稿
2、内控制度情况调查表
3、合同执行情况统计表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审计工作底稿 被审计单位: 编 号: 审计项目: 审计日期: 问题摘要: 问题摘要: 审计依据: 审计意见: 审计意见: 被审计单位意见: 被审计单位意见: 签字: 审计人员: 审计项目组长: 28 内控制度情况调查表 公司名称: 序号 主要管理 制度名称 文号
一、制度评价情况
二、企业执行情况 及执行程度 健全性 合法性 有效性 29 招标与合同情况统计表 序号 合同 编号 合同 名称 招标方式 中标 单位 中标单位报价合 同日期 合同 金额 送审 金额 审定 金额 进度 付款 备 注 注:按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咨询类合、其他类合同等分别填列,要包括所有合同。附件二: 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格式文本)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格式文本)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根据《关于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通知》(中国华电审#号)文件要求,我们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全过程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程序(核准)、建设规模、筹建、开工、投产日期,投资方股权比例等基本情况。
2、项目“ 五制”(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监理制、合同制、招投标制)执行情况。
二、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审计确认: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 万元、设备购置费 万元、其他 万元。该项目形成可交付使用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长期待摊费用#万元。
三、投资完成情况(概算执行情况)
1、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2、实际投资完成情况: 该项目执行概算总金额为#万元(无执行概算按批准概算),截至#年#月#日止,实际完成投资总额#万元,较执行 31 概算(批准概算)节约#万元,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批准概算 执行概算 实际完成投资额 较概算 降低额 较概算 降低率 执行概算 实际完成投资额 较概算 降低额 较概算 降低率
一、建安工程
二、设备购置
三、其他费用
四、基本预备费
五、建设期贷款利息
六、风险储备金
七、铺底流动资金 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 具体情况如下:
1、建安工程超执行概算#万元, 超概率#%,超概主要原因是;
2、设备购置。。。。。。。
3、其他费用。。。。。。。
4、。。。。。。。。。。。。备注:对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计划外投资的情况;挤占、挪用其他基建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情况要特别说明。
四、工程结算审核情况 工程项目合计投资为#万元,其中,设备购置支出#万元,其他费用等支出#万元,建安装工程支出#万元,其中送审建 32 安工程金额#万元,最终审定金额#万元,审减金额#万元,占送审计金额的#%。
五、未完工程情况(如有)预留尾工项目#项#万元。预留尾工工程的投资是否真实、合理,是否属项目需要的投资,有无概算外新增工程内容(概算外项目预留#项,#万元,是否经审批)等问题。概算外预留项目说明如下:
六、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表以及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情况。竣工决算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全面、彻底, 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建筑安装工程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他投资支出内容及长期待摊费用一次性摊销是否真实、合规和合法。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无形资产的计价依据;交付使用的递延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情况。
七、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1、####问题,根据###规定,已进行调整。
2、####问题,根据###规定,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八、审计建议
附送:
一、竣工决算审核报告
7.新校区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思考 篇七
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审计人员针对工程建设管理的动态过程呈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特点,运用科学的项目管理方法和切合实际的审计依据,对工程投资乃至质量、进度等内容实施动态的、主动的监督、服务和控制,及时发现工程施工和建设管理中的不足之处,将可能出现的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控制。在此,我们对这种新鲜事物进行初次探讨,希望对学院的新校区建设能有所帮助。
一、新校区开展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必要性
(一)全过程跟踪审计是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的需要
对于新校区建设这样相对工期长、资金大、管理复杂的工作,全过程跟踪审计将审计监督介入到项目建设的各个重要环节,发挥全过程参与的优势,及时发现项目建设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遏制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基建项目管理,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预警作用,对保证工程建设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需要
目前,高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大多是以控制最终工程造价为目标这种静态的工程造价审核,使审计过程呈机械化,审计人员看不到工程项目施工、安装、隐蔽工程等具体过程,限制了基建项目审计工作的范围和深度,这种做法虽然形式上核减了部分费用,降低了工程造价,但对于工程造价成本控制而言,只能说是亡羊补牢,甚至有些时候会出现严重偏离预算指标的现象,打乱了整个财务计划,达不到主动控制、归避风险的目标。
(三)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提高建设项目资金运作力的需要
全过程跟踪审计一定程度上可以为财务部门提供基本准确的预算框架,通过对结算资料的审核,便于财务人员正确的核算投资成本,编制基建财务决算报表等;通过对财务决算的审计,客观的对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使用状况的真实、合法、合规性进行评价,可以达到促进财务会计核算进一步规范的目的,真正实现教育投资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四)全过程跟踪审计是防范风险的需要
全过程跟踪审计改变了过去只重视对工程决算造价的审计,将关口前移,通过对规划设计、工程质量、造价形成的过程控制和投资绩效评价等进行控制,从而形成了从源头上控制和监督的机制,增加了决策的透明度,真正遏制了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和化解各种经济风险。
二、实施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基本保障措施
(一)建章立制,使全过程跟踪审计有章可循
全过程跟踪审计是建设项目审计模式的重大创新,其责任重大,风险也较大,为了使跟踪审计能健康运行,确保跟踪审计依法实施,有法可依,使这一模式能更好地为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应建立一整套明确的、可操作性强的跟踪审计的规章制度,跟踪审计实施办法,健全审计程序和审计规范,以及与此相衔接的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为跟踪审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提供具体的指导,使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运转,使跟踪审计逐步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中。
(二)树立审计威信,分清审计职责
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整个项目的运作,甲方代表、监理等参建人员承担着项目的管理职责,是项目的直接管理者;跟踪审计作为第三者参与其中,对涉及工程造价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控,应实行以人为本的人性化审计,绝不能大包大揽,越位代替项目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全过程跟踪审计只有做到责权分明,保持审计的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依法独立开展监督,这样才能发挥跟踪审计应有的控制效力,降低审计风险。
(三)提高跟踪审计人员业务素质,优化审计人员配置
审计部门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确定相应层次的审计项目负责人,配备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财务审计人员,根据建设项目的特征,确定跟踪审计的“跟踪点”,专人专职负责跟踪监督与管理。审计人员应强化依法审计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以及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心,加强在理论和实际两方面的学习和提高,一定要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待每个环节,审计过程中要不断地进行探索,善于总结,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及工作水平,不断完善跟踪审计工作。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来指导审计工作
由于建设项目具有独特性、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跟踪审计方案应根据项目工作要点、主要内容以及相关部门需要等资料,了解并掌握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跟踪审计方案,这样便于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对照审计方案检查自己的工作是否做得完整、到位,有无疏忽遗漏。必要时,可以借助外部审计的力量,使内部审计监督把关的力度更加的强大。
(五)创造和谐的审计环境
如何正确处理工程队、监理公司、中介机构、建设部门、审计部门这五方关系,高校作为建设方,不可避免地要起到协调管理作用。学院领导应给予跟踪审计人员一定的权利,使他们能独立行使监督审计权,为审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调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跟踪审计的开展;同时学院领导应积极参与审计方案的研究,定期不定期召开有施工队伍领导、监理人员参加的审计工作例会,详细介绍审计程序,要求施工队和监理配合审计人员做好各项工作,尤其在出现突出矛盾时,能维护审计权威,主动做施工队和监理的工作,为跟踪审计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重点
作为高校的内审部门,如何根据不同的建设项目和不同的建设时期,确定不同的审计工作重点,按照科学的方法,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控制,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整体效果,是审计人员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只有选择好审计监督控制的重点,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事前监督控制重点
1、建设资金投资决策的监督控制重点。
(1)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参与基本建设领导机构的工作,把好决策监督控制点。审计人员在实施跟踪审计时要紧紧依据总体规划进行,看是否有超越规划的行为发生;(2)审查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是否对整个项目进行了具体的分析,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论证,论证依据是否正确,是否实事求是;会同权威专家对项目的概况、规模和目标定位,技术和设计方案的先进适用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查,制止投资风险大、环境污染大、社会效益差的项目上马;(3)设计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将直接影响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的准确性。审计部门应协助并督促做好设计方案的比选、优化等工作,将投资额严格控制在概算范围内,从源头上减少项目实施阶段的设计变更。
2、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的监督控制重点。
高校建设工程项目通过招投标,一方面可以引进竞争机制,使建设单位可选择确定施工单位,另一方面可以使工程造价得到比较合理的控制。内部审计的提前介入,对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进行,防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全过程跟踪审计应对招投标中的项目立项、标底编制、评标定标直至合同签订的全过程进行控制,重点包括:(1)监督招投标程序是否合规、合法,避免开标、评标、定标过程的主观性、随意性;监督招标过程是否公正、公开,是否存在规避招标和假招标的行为等;(2)审查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全面、准确地表述了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工程说明是否清楚,招标范围是否明确,评价投标单位的综合指标是否涵盖了业绩、信誉、工期、施工能力、质量指标、结算方式等关键内容;(3)审查标底是否在概算额度范围之内,标的底价计价是否合理,有无高估冒算、低估低算现象,工程量定额子目套用、材料用量、主材及主材价差、取费是否合理等;(4)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级别,确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和条件;防止施工单位之间串标,防止无资质或低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包工程。
(二)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事中监督控制重点
事中控制是控制基建项目投资的有效途径,是控制项目投资的重中之重。跟踪审计人员要把现场审计作为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重点,常驻施工现场,参加工程定期例会,掌握工程进度、变更等真实情况,做好跟踪审计工作日记,建立跟踪审计项目台账,严格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控。
1、建筑施工合同的监督控制重点。
合同是约定当事人经济行为的法律文件,合同管理对控制造价起到至关重要作用,在这一阶段实施跟踪审计是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这就需要审计人员充分利用所掌握的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和市场信息,理解和熟悉合同条款,对经济合同实施严格的审计,重点包括:(1)严格加强施工合同的监督控制。把好合同审签关,首先应审查合同的合法性,是否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其次应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整,文字表达是否准确,合同的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是否明确,合同工期、质量等级、合同价款是否按招标投标的约定签订,工程费用和计算数据有否误差,合同附表、附录和签章手续是否齐全等;特别关注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条款,如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比例,工程变更项目结算方法,工程质保金的约定、违约的索赔等;(2)严格加强对施工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控制。检查与基建项目有关的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更改合同的行为,有无违法转包和违规分包工程的现象,纠正违反合同条款和执行合同不到位的行为,促进严格履行合同;了解因安全施工、不可抗力、技术工艺、文物或障碍物等事件对合同履行所产生的影响,以及由此带来的合同变更情况;审查合同价款的变更或增减费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合法性,有无超出批准概算范围投资和不按概算批复的规定购置自用固定资产,挤占或者虚列工程成本等问题。
2、工程变更的监督控制重点。
由于工程建设周期比较长,常常会出现一些不确定因素,因此不可避免地发生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是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主要原因,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和原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加强工程变更的管理和控制,对实现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部门具有重要意义。重点包括:(1)审查是否建立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明确签证的规范与程序,以及相关人员的权职与分工;(2)审查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审查设计变更方案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变更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有利于节约投资和保证质量,设计变更的处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合法的手续和依据,是否符合现行的有关规定,施工合同和工程招投标文件精神内容反映是否准确;(3)审查设计变更的内容是否真实;变更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有变相的重复计取,费用计算方法和结果是否正确;审查设计变更价款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对必要的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择经济合理的技术措施,力求减少变更费用,以避免不合理支出;(4)签证应具有时效性,事后补签一律不予认可。审查变更签证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现场跟踪审计单位代表共同签证认可。
3、隐蔽工程的监督控制重点。
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隐蔽工程,是最容易偷工减料、高估冒算的地方。如果缺乏完备、规范的现场签证手续,势必增加工程结算审计中的难度。因此,跟踪审计人员应尽量到工程现场实施隐蔽工程察看与测量,将各个环节的实际施工情况与设计图纸核对,对重点基础数据、隐蔽工程测量后建立专门档案,为竣工决算审计打下良好基础,重点包括:(1)审查是否制订隐蔽工程制度,完备隐蔽工程现场签证程序和手续;(2)审查隐蔽工程的真实性、准确性,是否经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和审计人员共同到现场查看验收,共同现场签认并加以封闭,否则不予承认。
4、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控制重点。
对建设资金的监控,是控制造价的重要环节,重点包括:(1)对大额资金的运作要把好审签监督关,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审批制度,加强对票据管理规范性和严肃性的跟踪监督;(2)要严格依据合同进行进度款审计,施工单位提交的当月工程进度表,应有申请支付进度款理由及计算书,并附监理单位的意见,经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签字后,交由现场跟踪审计人员审核应付款金额,报项目管理部门、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作为财务付款的依据;
(三)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事后监督控制重点
事后控制是控制基建项目投资的最终保证,是控制基建项目投资的最后手段,是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的重点,也是传统常规审计模式的核心,这一关最为重要,审计风险也最大。
1、工程决算的监督控制重点。
竣工决算审计是对建设单位项目基建财务决算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计,重点包括:(1)审查竣工决算报表是否齐全,决算报表编制依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内容是否真实,数据是否准确;(2)审查建设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是否按可行性研究中确定的资金结构加以落实;(3)审核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合规,如建安工程的各项支出是否与批准的计划一一对应,有无扩大规模或超标准现象;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开支是否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事业支出是否挤占工程成本,工程成本是否划转为事业支出;工程成本的核算是否对号入座,有无不同工程项目开支相互混淆、相互挤占的现象;(4)是否执行“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未经审计,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结算付款“的规定,是否按合同规定留足工程尾款;(5)审查交付使用资产及其手续是否真实、完整,有无重报、瞒报,虚报等问题;
2、工程款结算的控制重点。
工程款结算审计是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要工作,审计人员应充分利用前期审计已掌握的资料和数据,对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验收、审核,对结算资料中涉及变更、隐蔽工程项目内容的工程量进行复核,重点包括:(1)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是否符合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2)审核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方法是否与定额要求相一致;核实图纸工程量是否完成;有关现场签证是否真实等;(3)审核结算选用的定额是否正确;相关的定额子目套用是否合理,有无高套定额现象,“定额缺项”的相关造价的确定是否合理,有无利用缺项子目套取投资的情况;审核结算单价是否与中标时的报价相一致等;(4)审计结算中各项费用的计取比例、计算基础是否符合规定等;(5)判断材料价格是否与签证价、市场价相符合;材料价差调整依据的市场指导价和预算价是否正确;施工企业自行采购的材料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审查甲供材料、设备是否按规定在决算价中扣除,数量的确定依据是否准确,有无错算、漏算甲供材料的情况等;
四、结束语
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一种新的审计模式,也是一种新的监督模式,这种创新的审计方法必能有效提高审计监督效果,强化审计监督力度。作为学院的审计人员,应一切以维护学校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既坚持原则,又注重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质量和水平,促使工程建设项目按规范、程序进行。
摘要:新校区建设成为令人瞩目的亮点,但对于动辄数千万上亿、甚至十亿的巨额建设资金,以及如何适应紧迫的发展需要,如何建设好新校区,成为高校管理层重点关注的焦点。基于以上的原因,本文主要从新校区开展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必要性、基本保障措施、审计的工作重点等方面阐述了对新校区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思考。
关键词: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控制
参考文献
[1]陈鸿.高校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探讨.审计月刊2001(4)
[2]袁安.论高校新校区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内涵与职能.当代经济2009(12)
[3]张振宏.对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分析.财税金融
[4]杨雪琴.关于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探讨.现代商业
[5]丁梅.关于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探讨.教育审计2009(1)
8.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控制探析 篇八
摘 要 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一种有别于事后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好的审计方法。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往往会遇到来自建设方、施工方、审计方的问题。对于建设方而言,就要从确定合适的审计单位、合理定位跟踪审计介入深度以及准确把握跟踪审计介入时间等几方面加以控制。
关键词 工程项目 全过程跟踪审计 建设方
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相对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及经济责任审计而言,是一种继承和发展,更是一种挑战。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审计准则或相关指南,加之全过程跟踪审计难度大。对于建设方而言,对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如何实施控制便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内涵
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对工程项目从投资决策、工程设计、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工程造价进行全面、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①。与事后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相比较,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审计时间的次数不同。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审计次数要大大增加。二是审计方式不同。事后审计体现为报送审计,而全过程跟踪审计体现的是整个实施过程的审计。三是审计内容不同。事后审计主要是在对竣工决算资料进行审计,全过程跟踪审计在平时对形成竣工决算资料的各个环节、过程进行审计。四是审计作用不同。在跟踪审计模式下,审计作用更大。
二、工程項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控制问题
在一个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程项目中,一般都会涉及建设方、施工方、审计方和监理方。由于监理方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质量对工程的质量、工程安全负责,本文中暂不考虑监理方的相关问题,具体探讨前面三方面的问题。
第一,建设方在全过程跟踪审计控制方面存在问题。一是忽视审计中介机构资质。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建设单位对审计中介机构资质这一类的重要文件视而不见或不重视,可能会影响工程结算审计的合法性、合理性。二是缺乏审计中介准入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多数建设方是直接聘请“关系户”进行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在没有与其他审计中介机构进行比较的情况下,建设方也很难确保其质量是可靠的。三是招投标管理不规范、不严格。一些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的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甚至是走形式,但是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第二,施工单位规避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一是利用施工合同条款规避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一般会将有利于自身利益的合同条款列入合同或设置障碍来阻止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二是利用材料价格波动规避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现阶段,材料价格的确定经常是由施工企业提出核价申请。施工企业总会在建材价格上升是提出重新核价,但建材价格下跌时便沿用最近的较高的价格,在这一升一降中,施工企业便会由于建材价格的波动而获利。
第三,审计单位监督不到位。一是缺乏全过程跟踪审计准则和操作指南。跟踪审计在工程建设投资领域的应用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审计制度相对滞后,没有系统的规章制度和可操作性强的指导性意见或业务指南。二是能胜任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审计人员短缺。我国从1998年就实施了注册工程造价考试,培养了大批优秀的工程造价人才,但是与我国现有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审计人员相比缺口较大,而能从容面对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人员更是少之又少。
三、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控制的对策
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一种较为理想的工程审计模式。作为建设方,应该着力于合理、健全的委托审计制度来遏制审计领域中存在的寻租行为和合谋行为,充分发挥全过程跟踪审计在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方面的作用。
第一,确定合适的审计单位。一是要考察拟投标审计单位。在确定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审计单位前,务必要对审计单位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只有合格的审计单位才有资格参与审计投标。二是要考察拟派的审计单位人员。对社会审计机构的造价工程师的考察重点在其职业道德的考察上,在职业道德中重点应考察的是职业品德和专业胜任能力。三是要签订审计承诺书。其作用是用来规范后续的审计业务活动的相关行为,保证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职业操守,为日后的审计质量评判作为一个依据。
第二,合理定位跟踪审计介入深度。审计是以堵塞项目建设漏洞、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为目的,作为第三者参与项目建设的过程,而不是建设项目负责人。审计机关不是从事建设管理、施工、监理方面的具体工作,而是履行对上述工作的监督职能。因此,建设方在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过程中,也要对审计机关加强监督,应该防止审计机关角色的越位与偏离,强调审计机关在法定的范围内活动,对审计机关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而不是让审计机关越俎代庖。
第三,准确把握跟踪审计介入时间。跟踪审计作为一种绩效审计的一种模式,应综合考虑被审计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周期、建设要求、审计资源和审计成本等多方面要素后研究确定审计介入的时间。建设单位要和审计机关一起准确把握好审计的介入时间。要注意的是,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审计都应贯穿于建设的全过程,保证它应有的连续性。此外,在审计过程中,要体现跟踪的适时性,对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重大活动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要及时跟进。
注释:
①孙铁强,藏永生.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控制点.科技信息.2007(15):271-272.
参考文献:
[1]曹慧明.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务.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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