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信社贷款操作的调研分析

2024-06-11

对农信社贷款操作的调研分析(精选11篇)

1.对农信社贷款操作的调研分析 篇一

武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关于存单质押贷款操作规程(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根据省联社信贷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条 本操作规程所指的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客户以本社范围内未到期的定期存单为质押担保,而发放的一种担保贷款。

第二条 质押贷款权限

信用社负责审批80万元(含)以下本社存单质押贷款,超过80万元以上,上报联社审批。

第三条 质押贷款用途、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一)对公客户

1、借款用途: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或固定资产购建。

2、贷款额度:经确认后的单位定期存单用于贷款质押时,其质押的贷款数额一年期以内的不超过确认数额的90%,一年以上的不超过确认数额的80%,存单金额能覆盖贷款本息。

3、贷款期限:办理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时,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但最长不得超过质物到期日),多张存单在一个《质押合同》中质押,并签署一个借款合同的,以距离到期日时间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4、贷款利率:根据《武安市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规定,质押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15、还款方式:可采取按季(月)结息、到期还本或按季(月)结息、分次还本方式。

(二)自然人客户

1、贷款用途:借款人用于生产经营和日常消费等用途。

2、贷款额度:期限在一年内贷款金额不超过质物价值的90%。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质押凭证面额的80%。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含)。不能超过质押单证的到期日。

4、贷款利率:根据《武安市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规定,质押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

5、还款方式:可采取按季结息、到期还本或按季结息、分次还本方式。

第四条 质押贷款操作流程

(一)客户申请条件及申请资料

1、对公客户申请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且合法存续;

(2)从事符合国家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的经营活动;

(3)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4)产权关系明晰,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5)持有有效的贷款卡;

(6)在信用社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2、自然人客户的申请条件:

(1)信用社服务辖区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2)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4)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借款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对公客户提出借款申请,信用社或客户部门同意受理的,提交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财务主管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开户证实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借款申请书;

⑤出质人同意质押承诺书(见附件一),承诺书上必须承诺若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本付息,经出质人同意,扣划存单归还贷款本息;

⑥借款人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需提供董事会(股东)同意借款决议书;

⑦出质人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还需提供董事会(股东会)同意质押意见书;

⑧出质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财产共有人出具的的同意出质的文件;

(2)、自然人客户提出借款申请,信用社或客户部门同意受理的,提交以下材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拟质押的存单原件及复印件;

③以第三人质物质押的,提供第三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出质人同意质押承诺书,承诺书上必须承诺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出质人同意扣除存单本息归还贷款本息;

⑤财产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质文件。

(二)受理申请与调查

1、信用社受理借款申请后,主办客户经理核实借款人资料是否齐全和真实有效,由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书。

2、主办客户经理核实借款人身份,现场调查存单凭证是否真实,现场办理冻结止付手续。

3、根据省联社的调查指引,由两名客户经理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交易情况、担保情况等内容进行现场和非现场调查。

4、调查完成后,按规定撰写调查报告形成调查结论,调查人签署调查意见,同时收集整理客户及担保人资料,完成后交委派会计进行审查。

(三)贷款审查与审批

1.贷款审查

(1).委派会计负责审查贷款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

(2).委派会计审查并核实质押存单是否真实有效,有无进行止付。

2.贷款审批

信用社主任按信贷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权限内审批质押贷 款。

(四)签订合同

1、信用社与借款人面签借款合同,与出质人面签质押合同,对质物进行止付。

2、信用社与借款人面签借款借据。

(五)贷款发放与支付

1、前台柜员根据信用社或客户部提供的合同、借款借据、审批文件、质物止付证明和权力凭证发放贷款,将质物纳入表外科目核算。

2、前台柜员将贷款资金转入合同约定的账户,借款人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

(六)质押存单的保管

1、委派会计负责质押存单的保管。

2、质押存单按照省联社有价单证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视同现 金保管,并建立《有价单证登记簿》。

3、对于质押存单的保管,委派会计必须保证做到手续严密,帐 实相符。

第五条 贷款责任

(一)调查责任

负责调查的两名客户经理共同承担调查责任。

(二)审查和审批责任

1、各信用社和委派会计分别承担贷款审查和贷款审批责任,并签订承诺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

2、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承诺贷款严格按照《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等信贷管理制度操作;

(2)承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管质押物;

(3)承诺贷款到期,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在贷款到期日必须对存单及时进行扣划,归还贷款本息;

(4)承诺若由于存单止付和保管环节出现问题,造成该笔贷款到期,而无法扣划存单归还贷款本息的,按贷款本息的50%从信用社主任和委派会计工资中分别扣除,并按规定进行其他处罚。

第六条 各信用社要严格按照此操作规程办理质押贷款。风险监控部将定期对质押贷款进行检查。一经发现有违规操作现象,将按照《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罚,必要时将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第七条 本操作规程由武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解释和修订。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2.对农信社贷款操作的调研分析 篇二

一、基本情况

“昆明市西山区帮克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26日开业, 属云南省首批小额贷款试点公司之一, 也是西山区目前唯一成立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注册资本金为2660万元。该公司经营策略的定位是:寻求银行服务的空白点, 与银行服务形成互补关系。目前主要经营富滇银行、农村信用社分支机构推荐的相关业务, 如搭桥贷款。截至2009年6月末共计发放贷款49笔, 累计发放金额为8631.3万元, 收回贷款本金5829.92万元, 收回利息43.57万元。贷款期限最短为2天, 最长为6个月, 贷款利率最低执行年利率4.17%, 最高执行14.4%。

二、公司业务流程和风险防范

该公司的贷款发放流程基本能按审贷分离的原则, 由市场营销部提出项目和调研报告, 交贷款审批部初审, 再交贷审会和董事会审定, 同意后才发放贷款。

在风险控制方面, 该公司目前还是比较谨慎的, 发放的均为抵押贷款, 聘请了专业的风险控制人才进行分析评估, 首先对借款人基本情况进行充分了解, 在还款来源、抵 (质) 押物、保证人落实的前提下, 才发放贷款。按贷款五级分类制度目前所有贷款均属正常贷款, 贷款利息回收率高达100%, 风险控制相当成功, 但信贷行业一直以来是一个高风险行业, 风险防范至关重要。如何防范风险, 该公司的财务总监认为, 在客户对象的选择上, 更看重的是贷款人个人的品质, 她说:“企业的实力、品牌以及经营管理等是我们考察的重点, 但企业家个人的人品和信誉十分重要, 道德风险才是最可怕的”。

三、存在问题

(一) 该公司位于昆明市主城区的西昌路, 由于客源等原因, 对于“不得从事辖区以外的各项小额贷款业务”的规定, 未进行严格区分, 发放的贷款大多不属于西山辖区的客户

(二) 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主发起人的特点, 使得该公司在“坚持服务‘三农’原则, 贷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做得不够理想

(三) 同一借款人贷款额度较大

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 同一借款人贷款额度不得超过200万元”的规定, 该公司对同一借款人贷款额度高达500万元, 远远超过了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对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的初步思考

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村和中小企业开展“只贷不存”的小额信贷业务, 不仅给民间资本提供阳光化运作、实现资本增值的途径, 同时对于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引导民间资金回流到农村、服务“三农”、支持中小企业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从去年以来, 随着社会各界就如何加大对小企业贷款扶持力度的呼声越来越高, 小额贷款公司的灵活便捷及良好发展态势更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但是作为一个新生事物, 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也会存在一些问题, 其中最为突出的是风险管理问题。如何加强风险管理, 促其稳健经营, 是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重要挑战。通过调查, 我们对小贷公司风险的产生了一些初步思考。

(一)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只能以股东出资额进行贷款, 不能吸收存款

而实际小额贷款公司资金贷放的速度要快于资金回收速度, 尽管还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从不超过2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不超过资本净额50%的融入资金”, 但是从实际操作和庞大的市场需求看显然还是滞后和不够的。后续资金不足在所难免, 流动性风险将成为困扰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的发展的一个瓶颈。

(二)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投向“三农”贷款的比例不得低于50%, 而且只能在注册地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 不允许跨行政区域经营

这一规定使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相对集中在一定领域、区域内, 导致了风险集中, 一旦遭受天灾, 整个区域的农业生产经营受到影响, 农民收入减少, 在农村基础配套设施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完善的情况下, 必然会导致小额贷款公司同时面临着很大的经营风险。

(三) 应注重提高小额贷款公司员工的素质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是金融企业, 不准吸收存款, 不核发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但也不是一般的企业, 他所经营的是特殊商品———货币, 他要求有熟悉金融业务并具备风险管理意识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经营团队。《管理办法》对此也有相关规定, 但在实际操作中, 公司从成本等因素考虑, 小额贷款公司的队伍存在着人员少、金融业务知识欠缺、专业技能弱等问题。如在市场准入门槛不高、公司内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员工培训跟不上的情况下, 产生操作风险的可能就在所难免了。

(四) 应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尚处于探索阶段, 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 这种法律、法规的欠缺使小额贷款公司的身份尚不明确, 因为目前的《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法》、《公司法》与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存在着矛盾的地方和法律监督的空白状态。由于法律的欠缺使得对其监管也存在一定问题, 地方政府、工商部门、银监局、人民银行等监督管理机构都没有适用的法律作为监督依据, 由此, 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3.对农信社贷款操作的调研分析 篇三

“两小”贷款是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这两个贷款品种为解决农户贷款难、担保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惠及了千家万户,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是农村信用社的“明星品牌”和“拳头产品”。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近年来,农村信用社“两小”贷款业务发展缓慢,甚至徘徊不前,与“三农”经济发展对信贷资金的实际需求很不适应,因此很有必要对这一现象加以研究,剖析原因,寻求对策,努力把“两小”贷款业务做大做强,实现“两小”贷款的可持续发展。一、两小贷款投放基本情况驻马店市是一个农业大市,总人口820万,其中农业人口700余万,耕地面积1500万亩。市农信社下辖10个县级联社,81个信用社,203个信用分社,共有正式员工3546人。近年来,市农信社抓住机遇,强化经营管理,优化金融服务,充分发挥点多面广、服务三农的优势,积极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千方百计为广大农民服务,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有力地支持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农民增收、信用社增效的“双赢”效果。截至2009年6月底,全市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138.3亿元,较上年底增加了20.4亿元;农业贷款余额119.5亿元,较上年底增加了16.4亿元,农贷占比86.4%。2006年末、2007年末、2008年末、2009年6月末,全市农信社“两小”贷款余额分别为8,4亿元、7.5亿元、7.8亿元和7.62亿元,分别占当年度农业贷款余额的比例为11.7%、8.7%、7.7%和6.38%。在近三年的时间内,全市农信社“两小”贷款余额在农业贷款余额中的占比呈现出下降趋势,这说明,两小贷款投放过程中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二、两小贷款投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信用社自身工作不扎实,认识上存在着误区。部分信用社认为“两小”贷款牵涉千家万户,太分散,额度又小,难以管理;成本太高,利润率太低。一笔小额信贷万元左右,从贷前调查、贷款审查到贷后检查、到期催收、核算利息、建立信贷档案,工作量很大。加之近年来责任追究力度的不断加大,激励机制不到位,基层信用社普遍缺乏发放小额农户贷款的积极性。(二)“两小”贷款难以满足农产的实际需要。“两小”贷款“额度小、期限短”,已难以满足农户的实际需要。首先,难以满足规模化经营的需要。农村经济正在向产业化、集约化的方向迈进,一大批种、养、加专业户正在形成产业优势,不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他们对信贷资金的需求不再是几千元、几万元,而是十几万元、几十万元,显然,“两小”贷款与引领农村经济大发展的专业户和专业生产合作社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其次,“两小”贷款投向难以满足农村工商业发展的需要。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步伐正在加快,“两小”贷款投向侧重于一家一户的种植、养殖业,很少顾及工商业,难以满足蓬勃兴起的农村工商户和工商企业对信贷资金的需要。其三,短期贷款难以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和农工贸、产加销等生产周期延长的需要。其四,“两小”贷款品种单一,难以满足日趋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服务的需要。(三)农民信用意识不强仍是阻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发展的“瓶颈”。许多农民朋友把“两小”贷款看成是“扶贫款”、“救济款”的认识没有得到彻底改变,赖账不还的现象时有发生。当前,农村人口流动性大,有的农户借了信用社的款,携家带口常年外出打工,导致催要无对象,增加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四)信贷员对农户的经济状况和信用程度难以全面掌握。如前所述,一个信贷员要面对数千户农民,要做到认真收集每户农民的经济状况,普遍感到工作量太大,力不从心。所以对农户的资信信息只能了解大概,使“两小”贷款的投放缺乏针对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投放质量。(五)金融支农的相关配套政策尚不健全。目前,农村担保体制建设相对滞后,担保机构数量和规模不能满足农户贷款的需求,金融信贷支农因抵押问题成为制约瓶颈。(六)依法追偿难度大,贷款诉讼成本高,执结率低。农业贷款客观上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如养殖业和种植业既要面临市场风险和生产管理上的风险,同时又要经受自然灾害的考验。另外,农业贷款诉讼成本高,执结率低,执行效果差。(七)两小贷款发放中存在着潜在的风险隐患。1自然风险。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承贷主体是以农业生产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农户,而农业是弱势产业,一旦遇到较大的自然灾害,生产会受到很大影响,必然使一部分信贷资金产生风险。2市场风险。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在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众多农户集中从事某一种养殖生产经营项目,在市场供需变化时,将形成系统性的市场风险。3管理风险。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涉及千家万户,信用社难以一一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及其产生风险的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弱化了小额贷款的风险管理。而地方党政机关却忽视信贷经营风险的补偿政策、信用保证体系的建立,使信用社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三、提高两小贷款覆盖面的对策建议(一)增强全员服务“三农”意识,找准支农定位。各级农村合作经营机构要通过开展市场调查、业务培训、宣传发动和理念导入等形式,增进全员服务“三农”的意识,使农信社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到开办“两小”贷款的目的意义,“两小”贷款在实现社、农“双赢”过程中所发挥出来的巨大作用,信贷管理人员要深入到群众中去,实际了解和掌握农民群众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对信贷资金的需求情况,详细占有第一手资料,找准自己支农定位,有的放矢地做好“两小”贷款的服务工作。要通过宣传活动,使农民群众真正了解“两小”贷款业务的有关知识,从而积极主动地与信用社员工一起搞好“两小”贷款的营销工作。(二)合理延长“两小”贷款期限。适当加大投放额度。应根据农业生产和新兴的农工贸、产加销等产业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周期的不断延长,适度放宽“两小”贷款在期限和额度上的限制,使信贷支持更加符合农业运行周期及信贷主体的实际需求。(三)持续深入地开展“两大工程”创建活动。实践证明,“创建信用乡镇”及“阳光信贷承诺服务”“两大工程”创建活动,在从内外部两个方面防范信贷风险的同时,也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品质,增强了农民群众的信用意识,可以为“两小”贷款的发放创造有利的信用环境,有效解决“贷款难”、“担保难”问题。(四)从政策环境上支持“两小”贷款的业务发展。一是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手段,可以考虑将部分财政支农资金以利息补贴或风险补偿的形式用于信用社支农信贷经营中的损失,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可以考虑把“两小”贷款办成财政贴息优惠贷款,这样,既增强了农民群众申请“两小”贷款的兴趣和信心,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又保证了信用社收回贷款利息的可靠性。二是可由县乡两级政府牵头,并安排本级财政出资,联合相关企业和部分农户交纳一定的担保金,组建农贷担保协会和企业贷款担保中心,有效解决“三农”融资担保难问题。三是以法律形式确定各类商业银行涉农贷款比例,减轻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支农压力。四是政府要出台政策,明令取消不许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农村信用社开立账户的歧视性内部规定,引导农、林、水、医、保等涉农资金和财政预算外资金存入信用社,以增强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支农资金实力。

4.对农信社贷款操作的调研分析 篇四

一、会计结算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会计结算队伍建设落后。目前,基层农村信用社会计队伍普遍存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文化程度偏低、操作技术落后、人员结构老化、职业道德有待加强的问题。对新的结算业务开展感到无所适从,操作方面容易出差错,或者利用操作上的薄弱环节与外部人员相互勾结进行诈骗。从近几年的发案情况来看,结算部门内部人员作案和与外部人员勾结作案的比较多,这与多年形成的选人、用人标准低、忽视对从业人员的道德教育、思想素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有很大的关系。

二是会计结算系统存在缺陷。目前,农村信用社会计结算系统普遍存在核算体系过多,功能分散,流程复杂,清算时间较长,核算环节烦琐,实时监督不力、监督手段落后、电子信息化水平低、会计信息反映情况滞后和信息不全等问题。会计职责尚未得到强化,会计业务操作能力差,前后台混岗严重,操作员和复核员一人兼办的现象时有发生,事权划分模糊,出现差错后责任不清。会计监督、检查、监管停留在口头上,各项制度挂在墙上,各种处罚措施浮在表面层次上。会计信息收集和会计分析工作基本是一片空白。

三是会计结算操作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部分操作人员制度观念、法制观念淡薄,突出表现在制度执行方面随意性较大,对会计结算风险认识不足。从近几年案件暴露出来的原因来看,几乎是与违章操作有关,基层信用社在抓管理和业务的同时,不同程度的存在“一切为了业务,管理为业务让路”的思想。认为一谈风险控制就会牺牲业务拓展,一谈业务拓展就得在某些环节为制度开绿灯。造成乱设科目、乱拉存款、乱搞结算,随意受理票据,随意处理会计账务的现象时有发生,使许多会计控制和业务监督处于失控状态。会计人员遵纪守法观念淡薄,按章操作意识低下,不仅制约了业务发展,影响了会计结算质量,同时也非常容易为犯罪分子所利用。

四是会计结算制度建设和内控手段滞后。尽管在过去的业务经营中基本形成的系统的会计结算操作制度,但由于目前核算流程变革很快,新业务发展迅猛,在制度更新方面已经落后流程更新,此外,一些基层信用社在长期的业务实践中形成了许多的习惯做法,其中有许多的做法已经违背了现行的制度,但仍然按老一套的做法去处理各项业务,弱化了制度的系统性、严密性和有效性,以经验代替制度的做法留下了事故隐患。

二、会计结算操作风险的防范对策

会计结算工作是农村信用社业务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操作风险也非常之大。切实提高农村信用社会计结算操作风险意识,是提高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促进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㈠正确树立风险管理意识,是防范会计结算操作风险的前提。一是要强化管理层的风险管理意识,确立正确的发展观,培育全员风险管理文化,风险管理文化决定农村信用社经营业过程中的风险管理理念和行为模式,特别是会计结算领域点多面广,更要把科学的会计内控管理文化作为基础,领导层在风险管理中起着决策作用,领导者要时刻绷紧“风险管理”这根弦。二是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规范化操作,来不得半点马虎。要正确处理业务发展和业务拓展的关系,在没有有效风险控制和管理的前提下,任何业务拓展都可能是一条不归路,谈风险控制就牺牲业务拓展或谈业务拓展就忽视风险控制的思想和做法都是错误的。事实证明,如果只注重业务发展,疏于风险管理,就容易发生各类案件,因此要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风险管理工作。三是要建立健全的会计结算操作风险数据采集系统。通过测算的风险信息要及时向董事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报告,确保风险管理层及时掌握风险管理状况,从而采取多种形式化解结算风险。

㈡加强会计结算队伍建设,是防范会计结算操作风险的关键。在市场快速发展的今天,风险在经济生活中是客观存在的,也是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它渗透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在经营活动中,人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农村信用社要防范结算风险,重点加强人员的管理。一是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定向培养风险管理人才,不断提高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水平,使基层信用社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防范的有效范围内。二是要加强从业人员的会计基础理论、操作技术、核算知识等教育和培训。采取老师授课、自学、开辟测试中心实地操作辅导、强制训练、业务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把他们的学习成绩与年终考核、绩效挂钩。努力提高他们的知识技能,提高业务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三是要加强思想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以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和优质文明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水平,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消除思想杂念和隐患动机,自觉把精力集中到工作上来,自觉抵御风险。四是操作人员的岗位管理。要通过岗位轮换、强制休假、干部交流、定期考核和不定期稽核等措施,加强监管制约,消除风险隐患,从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㈢健全会计操作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是防范会计结算操作风险的保证。农村信用社应要求负责操作风险管理层管理人员、会计主管人员对会计结算操作风险管理中应担负的责任。由于会计主管人员所处的地位与履行的职责关系到结算体系的安全与发展,因此对各级会计主管人员的能力、品行及从业经验进行评估,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制度,按考核业绩和判断能业务控制能力,决定其职位和岗位。一是要应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系统相互制约的会计操作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制约。二是要建立健全的内控会计制度体系,在制订中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合理性,严密性,明晰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整章建制使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三是要建立会计内控运行监督体系。监督工作对结算操作风险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一项工作,对各项工作的风险要分门别类,按风险程度大少进行排除,同时对不同的操作人员也要进行排队,对不同的岗位使用不同的人。

5.对农信社贷款操作的调研分析 篇五

农村信用社兴衰成败的关键。农村信用社在体制上、硬件上目前还暂时无法与其他金融机构相竞争,但是在自身管理和对项目投资行为上的分析、决策如果再出现失误,那么农村信用社的竞争力将进一步削弱,经营风险和损失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对此,农村信用社在改革期间加快建立和健全科学的分析、决策机制已是刻不容缓。

一、当前农村信用社分析、决策的现状

(一)缺乏相应的分析、决策机构和组织。农村信用社所设科室普遍是以业务经营为主而设立的,没有专门为管理层提供研究、分析的机构和组织,也没有相应的决策管理组织。管理层需要进行决策时,往往是按照决策项目的内容,由与之相关科室或部门提供相应的报告、资料作为管理层进行决策的依据。

(二)内部民主集中制式的决策。目前农村信用社的决策体制基本上是按照内部管理班子讨论研究进行决策的。经营方案、重大事项极少经过社员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决策,而由内部管理者对决策方案、决策项目,按照自身需要和自己的思维理解、判断,进行表决,最后形成“比较统一”的集体讨论研究结果,由一把手拍板定案,属于群体决策下的民主集中制式的决策机制。

(三)按照管理者的经验进行决策。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者基本上都是来自本系统,都是在农村信用社工作几十年或者长期从事农村信用社工作的老农信干部担任,有着比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目前农村信用社的业务仍然主要是贷款业务为主。就贷款发放而言,虽然破除了过去的“一支笔”的贷款方式,制定了贷款管理权限制度,实行审贷小组或审贷委员会,但是实际在贷款发放过程中,特别是大额贷款的审批中,对发放对象的信用程度,行业趋势、产品销路、市场竞争力、发展走向,申请人的道德、管理能力等情况的分析,基层大多数信贷员并没有给决策者提供一个科学、详细、完整的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而是根据自己多年的贷款经验,编写模式化的调查报告进行上报,管理者则是凭借以往的老实战经验进行研究、判断和决策的。

(四)完全按照上级布置要求进行决策。农村信用社无论是在经营上还是内部管理上,都是全盘硬性按照上级要求、规定布置各项工作和 “一切照办”式决策。由于农村信用社地域广阔,网点分散,各地经济状况不尽相同,往往在贯彻执行上级布置的工作中,或多或少会出现不适合本地区或本部门的情况和问题,完全按照上级布置要求去决策,虽然不会犯错误和受到上级的批评,但是必然会打乱正常的经营管理和影响信用社自身的全盘经营计划和自主性的决策。

二、当前农村信用社分析、决策存在的问题

(一)对分析机制重要性缺乏必要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当前农村信用社还没有设立专门的研究分析机构,而农村信用社管理层对设立分析机构的认识不到位,从而忽视了分析机制在农村信用社决策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认为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项目小、项目多、投入小、风险小,没有必要投入过多的人力和精力进行分析论证。因此在农村信用社的经营中,无论在贷款业务、中间业务、内部管理、项目投资等分析决策中,都缺乏相应的、必要的、科学的、完整的、系统的分析报告作为决策的依据,造成在决策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盲目性和随意性,从而带来了诸多的风险隐患。

(二)项目决策缺乏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分析。农村信用社在重大项目和对企业进行贷款决策时,所提供的调查分析报告,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以贷款方面为例,在对企业进行贷款时,贷前调查报告没有从行业趋势、产品周期、内部管理、风险状况、中长期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所提供的调查报告缺乏详细、严谨、周密、科学的分析、分析,而是内容简单雷同、模式化、有的分析甚至只有一两句话,而管理者基本上只是按照信贷员的提供的贷前调查进行决策的。例如某信用社对一家造纸行业进行贷款,原有贷款存量已达1040万元,而今年初又对该企业发放60万元,所提供的贷前调查报告和该企业的贷款申请内容几乎一样,报告的最后结论是“该企业实力雄厚,不会出现风险”,这样的报告通过层层审批最后得到实施。如果该企业排污达不到环保标准和要求,那么该企业就会很快跨掉,信用社投入的资金也会随之化为乌有。类似这样的调查报告模式,在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这样就不可避免地会给决策者的决策产生误导、偏差或错误,继而带来的将是风险的存在和发生。

(三)项目决策缺乏对宏观经济形势趋势的判断。农村信用社由于没有专门的分析机构和缺乏素质较高的分析人员,管理层在经营管理和

决策中,普遍存在信息不畅、视野狭窄,对国家宏观经济走向的判断极容易出现偏差性和滞后性,继而带来了经营和管理上的风险。例如国家对小水泥、小造纸、小钢铁、小煤窑、小铝业等限制行业的投资在早几年前就发出了风险预警,提示不要盲目对其进行投资。我们知道与宏观经济政策逆向而动的行为,最后吃亏的总是自己。但是部分农村信用社对此反映迟钝或由于局部

利益所驱动,对限制性行业不但不压缩贷款,反而增加投资,等到国家强制性压缩或关闭此类企业的时候,信用社的贷款已经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四)缺乏中长期分析发展规划。目前农村信用社正值改革时期,在经营管理中变数较大,现有的分析、决策都是跟着现状走。中途不得不对目标进行经常性的调整来,继而形成经营管理决策缺乏连续性、稳定性和自主性的局面。但如何研究、分析农村信用社中长期发展趋势、同业竞争方向、金融衍生工具的开发、高科技在农村信用社中的应用等方面,农村信用社普遍处于空白、缺乏和滞后。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一是和农村信用社管理层的任职期限有关,管理者注重的是任期内的目标,维持现状,造成中长期分析规划难以形成。二是对分析、论证的作用认识不足,忽视了中长期发展分析规划的制定。三是现有的人员素质还不能满足制定分析规划的需要。

(五)决策负责机制没有建立。目前农村信用社决策的制定大部分没有分析论证方法的选择,普遍采用民主集中决策形式或一把手拍板形式来代替科学分析论证。许多决策者经常喜欢用拍胸膛,打保票代替全面的决策分析论证;使决策的制定缺乏程序分析论证和实施详细记录,导致决策责任不清,出现决策失误没有具体的人为之承担责任,不能明确地确定责任人,形成出现问题时,谁都负责,谁都不会负责的局面。

三、对策与建议

(一)提高对分析机制重要性的认识。导致农村信用社许多决策失误的主要原因是决策层对分析机制认识的不到位和重视程度不够所造成的。对此,农村信用社决策层要将建立健全分析机制作为防范风险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首先是认识分析机制的在管理经营中重要性和作用,无论决策者、员工都要对此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引起重视,把分析论证当作风险防范的第一道屏障。其次对有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其掌握分析基本技能,学会分析和提供分析报告,减少以主观愿望而形成的报告,为决策层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三是对分析人员的待遇要高于其他部门,考核按照分析报告给决策结果形成的绩效大小来决定。

(二)建立相应的分析机制。农村信用社无论管理和经营都要尽快与现代企业制度接轨,规范管理操作行为。要防范和杜绝决策出现风险,就必须建立和建全分析机制,成立相应的分析机构和组织,负责对农村信用社各类重大项目、投资、决策进行论证分析。一是建立项目风险评价分析制度。规范分析评价制度,实行逐级负责项目评价分析,同时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二是注重信息收集。对项目投资对象、本行业、同行业、其他金融机构等对手和对象相关的数据进行搜集,把竞争对手的经营管理业绩和能力与己进行分析比较,可以促使改善自己的管理和业绩。通过对竞争对手一些重大经营活动的记录,可以分析对手在市场竞争中的态势和在竞争中将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和反应。尽可能掌握对方的经营管理动向及其可能对自身产生的影响,形成规范、严谨、科学的分析报告,为决策者提供高质量的决策信息。同时建立自己的数据资料库,做到知彼知己,不断提升农村信用社自身的竞争优势。三是研究宏观经济、政策走向。分析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家政策的变化,随时关注宏观经济走势的变动和趋势,并预测政府的政策走向,及时调整经营方向和经营策略,避免因政策变化而引起的政策性风险。四是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要有稳定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预期发展目标,分析部门要按照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状况和未来形势发展趋势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要符合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方向和趋势,要跨越决策层的任期,以避免决策层在任期内的短期行为给农村信用社带来的风险隐患。

(三)加快农村信用社决策体系建设。逐步改变重大决策由农村信用社内部社员来实现的模式,构建和完善重大决策由“三会”决定的管理模式。决策体系要分层次,充分授权,使得每一个部门都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由基层信用社对决策项目进行论证,论证报告完后交联社有关科室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后,最后提交理董事会进行审批决策,必要时可以聘请决策方面的顾问参与决策。一是要提高农村信用社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在外部要让外部社员知道信用社的经营管理状况,使其积极参加信用社的决策管理,发挥外部社员的参与意识和作用。二是对内要让基层信用社人员参与分析论证,实行一定的分权、授权,使决策管理系统层次分明、责权分明,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也有利于政令畅通,指挥有力,管理效率提高。三是发挥法人治理结构的职能,管理层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和权限进行分析、决策,避免日后产生后遗症。四是建立农村信用社内部信息共享机制,打破组织壁垒,做到信息相互沟通、共享,确保各个职能部门分析决策的有效性、准确性。

6.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难的思考 篇六

随着农信社向农村银行改制步伐加快,不良贷款作为改革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化解不良贷款包袱已刻不容缓。农信社除了争取政府用土地置换不良贷款外,自身更要加大清收力度,才能有效降低不良贷款占比。由于不良贷款多属长期积累沉淀形成,要想在短期内收回难度很大,因为好收的早就收回了,剩下的基本上是难啃的“硬骨头”。但不管清收多么难,不良贷款必须还要收,这关系到改革成败和农信社健康发展。笔者认为,剖析农信社清收不良贷款的难点,对症下药采取措施,对破解不良贷款清收难题具有重要意义。

不良贷款清收的难点

(一)作为清收的主体农信社而言,从主观上讲,信贷人员对不良贷款清收存在畏难情绪。一是难得找到人,有的借款人搬走、调离或外出务工经商,地址和联系方式都发生了变化,清收信息中断。二是找到人难得做工作,有的借款人有钱不还赖账,有的以前多次转据或增贷收息嫌债务过大不愿偿还,有的确实厂垮人散或经营不善借款人无力偿还。三是怕秋后算账被追究责任,有些不良贷款信贷人员好不容易找到借款人,做工作可以一次还清或办理借新还旧,采取灵活减免利息措施能收回,信贷人员不敢当家担心手续不齐或按文件规定难落实到位,今后可能受处分,思想上存在顾虑不敢大胆搞错失良机,影响清收效果。

(二)借款户缺乏还贷意识。作为清收的对象借款户而言,有的相互攀比跟着不还,有的认为信用社长期未找可以不还,有的认为要钱投资还了不好再贷,有的只愿还原贷本金对转据后息转本部分不愿偿还,有的以私借公用为由推拖不还,有的认为不还信用社拿自己没办法,而不良贷款绝大多数是信用方式发放,对借款人约束乏力,甚至有的借款人转移资产到他人名下,导致法院难以查封其财产。由于城乡流动性增大,借款人夫妻双方同时在家的较少,而要借款还旧有的借款人外出务工经商不能当面办理贷款手续,导致清收盘活搁浅。

(三)作为清收的外因,借助行政和司法力量缺乏长效动力机制,导致外力清收难以持久。表现为依靠地方党政和村级干部支持清收忽冷忽热,以会议为主要形式推动往往起到一时作用,但要想长期坚持下去必须利益驱动才能保障,明确收回不良贷款的好处予以激励,用物质刺激或信贷投放进行反哺,从而调动政府或村级干部的积极性,但目前缺乏相应的长效激励机制。另外,依法清收存在执行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有的不良贷款起诉后借款人逃债不见面,有的找关系影响法院执行,特别是借款人作为本地人在贷款起诉后通过多种手段干扰当地法院执行,有的借款人有能力偿还不还,有的确实没有执行能力,诸多因素导致依法清收起到一定效果但不明显,而且费用大成本高。

对策建议 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达到预期效果,必须借助内外多方面力量形成合力,而且要苦干加巧干,坚持不懈才能收到实效。

(一)从清收的方式上要放活。由于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复杂,借款对象千差万别,收回难度较大,要想盘活不良贷款,必须因人而异,因户施策,打破只收现金的单一模式,采取多种方式灵活清收,为了抢救信贷资产,只要能降低风险,账务不搞乱,真实合法有效盘活的,可以借新还旧,可以先还后贷,可以适当减免利息,可以接收抵债资产,可以收回部分现金,可以将信用变成担保方式,可以分期还款,还可以风险代理,只要有利于盘活的方法在合法的前提下都可以采用,同时联社要给予基层信用社一定的自主权,明确只要合规操作可以免除信贷人员的责任,可以即收即审解决信贷人员的后顾之忧,让基层信用社放手放心清收盘活不良贷款。

(二)从清收的奖励上要多予。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要调动清收人员的积极性,必须在奖励政策上解放思想。一是对直接清收人员收回不良贷款的按贷款清收难度给予奖励,实行多劳多得。二是对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完成好的单位要给予相应的奖励,调动团队清收积极性。三是对间接支持信用社收回不良贷款的,包括政府和村级干部,按贷款收回的多少给予一定的奖励,体现有付出就会有回报,而且对完成任务越好,奖励力度越大。四是对依法收回不良贷款除了按规定向法院应缴纳费用外,对得力的法官要给予一定的报酬进行奖励,让做事的人不吃亏。

7.对农信社贷款操作的调研分析 篇七

1 研究方法

我们主要通过座谈及问卷调查等形式从一般情况, 防护相关行为、知识、态度, 获取知识的途径等方面来了解中职护生在侵入性操作中职业防护的现状。问卷调查表在参考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 由课题组自行设计, 采用不记名方式填写。问卷由经统一培训的专业调查员负责组织工作, 进行问卷的发放回收和质量检查, 并对调查数据进行相关分析, 找出存在的问题, 提出一些建议。

2 研究对象

采用整群随机抽样法, 将我校全体在校2011级至2013级护生作为目标人群, 以班级为单位随机抽取女性护生共1 230位进行调查。其中2011级 (经过10个月的临床实习) 共有424人, 平均年龄为19.70岁;2012级 (两年的专业学习) 共有495人, 平均年龄为19.51岁;2013级 (开始接触医学知识) 共有311人, 平均年龄为17.37岁。共发放问卷1 230份, 有效回收有效问卷1 230份, 有效问卷回收率100%。

3 统计学方法

采用Epi Data3.2数据库软件建立数据库, 用SPSS19.0统计分析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4 结果分析

(1) 本次调查统计结果表明, 中职护生对于侵入性操作的相关知识以及在操作中所涉及的防护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但是防护意识不强, 防护用具使用不到位, 职业暴露的危害行为时有发生, 在侵入性操作中发生锐器伤的情况较多。具体见表1~4。

5 讨论

调查结果提示中职护生对于职业防护知识的掌握情况参差不齐, 绝大部分护生的职业防护知识基础薄弱, 78.65%的护生觉得有必要学习职业防护相关知识。中职护生职业暴露的危害行为时有发生, 防护意识不强, 特别是防护用具的规范使用率非常低, 说明中职护生虽然对侵入性操作的职业风险有一定的认识, 但对损伤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另外, 在侵入性操作中发生锐器伤的比例非常高, 这与护生在执行操作时不熟练、不规范、未及时处理针头、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等有关。针刺伤的时间以初期和中期较多, 因而除了实习前的强化培训外, 对实习期间的监管以及实习中期进行防护教育都非常必要。中职护生对职业防护基本知识掌握不牢固, 这也是导致危险行为的原因之一, 其中对引起锐器伤的8种危险行为、侵入性操作的注意事项、血源性职业暴露而引起的传染疾病的流行病学特点和传播途径等知识的知晓率偏低, 因而中职学校应该加强防护知识的宣教, 调整课时, 将防护知识纳入成绩考核中, 并可将防护相关知识渗透到其他课程的教学中。调查发现, 中职护生对于职业防护的态度是积极和正确的, 比例在69.59%~76.42%之间。另据调查显示, 护生对于防护方面的教育需求较大, 中职护生防护知识获取途径主要来源于实习期间的积累、医院相关知识培训、学校课堂教育、专业书籍等, 学校和实习单位在防护教育中的作用是相当的, 因而学校也需要和实习单位进行沟通和联系, 共同进行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而学生自主获取知识和从杂志上获取职业防护知识的比例低, 这也说明在防护教育中应注重对护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

摘要:通过自制调查表从一般情况, 防护相关行为、知识、态度, 获取知识的途径等方面对中职在校护生侵入性护理操作中职业防护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充分了解护生的防护现状。通过调查问卷数据的处理、对比, 找出学校职业防护教育的成果和不足, 为进一步有效持续开展职业防护教育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中职护生,侵入性操作,职业防护

参考文献

[1]杨晓枫, 徐素彬, 彭菊花, 等.侵入性护理操作时护士行为的模式研究[J].中国医药导报, 2012, 9 (6) :133-134.

8.对农信社贷款操作的调研分析 篇八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面临的问题

1、收益低,管理成本高。

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名学生每年贷款一般不超过6000元,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上浮。由于历史的客观原因,农村信用社吸收的存款多为定期储蓄,资金成本高,造成存贷款利差较小,与农村信用社发放的一般农户贷款利率上浮50%-90%相比,农村信用社收益较低。由于贷款额度小,人数多,分散,且收回期长,形不成规模效益。同时,信用社网点面临着人员较少的尴尬境地,不利于贷款管理和催收,管理成本相对较高。

2、贷款风险大。

生源地助学贷款按规定可办理信用贷款和保证担保贷款两种方式,但由于学生存在远在外地、不易联系的情况,实际操作中往往选择对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发放保证担保贷款的方式。按农村信用社的要求,贷款对象应是经济条件较好,具备还款能力的信用户。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对象由于家庭比较贫困,一般不是信用户,亲友也往往无力提供担保。一旦发放了这种贷款,大大加重了贷款风险。同时,当前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学生毕业后往往找不到工作,或薪酬较低,也无力偿还贷款。另外,部分学生及家长认为助学贷款是国家扶贫贷款,存在盲目借贷和赖债不还的思想。

3、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贴息,同时按贷款实际发放额的14%由学校及财政部门向农村信用社拨付风险补偿资金。但由于高校和经办农村信用社贷款数据核对不一致、理解有偏差及地方财政贴息机制不完善等因素,未能及时拨付贴息资金,也直接影响了农村信用社发放助学贷款的积极性。据统计,某县农村信用社发放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自2007年第三季度至2008年9月份一直未拨付,欠息8141元。

4、贷款限制条件多。

《**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只对考取**省内的69所高校录取生办理,而考取外省市高校的贫困学生则不具备办理该项贷款的条件,使一些优秀的贫困学生面临上不起学的危险,降低了贫困学生受益面。同时,该项贷款一般只发放学费贷款,额度较小,不超过每年6000元。

5、宣传不到位。

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办几年来,由于宣传力度不大,社会公众、经办金融机构及学校对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精神理解不深,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对该项业务的办理程序不很清楚,有的学生根本不了解什么是生源地助学贷款。

6、信息不对称。

一方面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往往与经办信用社相距很远,联系极不方便,农村信用社很难及时获得学生转学、休学、退学、开除、伤亡等涉及信贷风险的信息,特别是学生毕业后工作不固定,居无定所,手机号码更换频繁,信用社与其联系的难度可想而知,也直接影响了贷款的催收和偿还;另一方面,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扶持涉及人行、财政、税务、教育等多个部门,农村信用社沟通难度较大,影响了扶持政策的落实。

二、促进生源地助学贷款发展的对策

1、加强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

农村信用社要树立新的营销理念,把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要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社会公众了解助学贷款业务;在高考期间设置贷款咨询服务台,印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手册,使广大学生和家长明白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条件、操作流程。

2、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省学贷中心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按季将助学贷款的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拨付农村信用社,同时,适当提高助学贷款的贴补利息,增强农村信用社的盈利水平,提高农村信用社的放贷积极性。

3、扩大贷款覆盖面,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9.对农信社贷款操作的调研分析 篇九

 来源:齐鲁网  2013-12-21 08:00 [提要]近日,有媒体报道,莱芜市孝义信用社出现顶冒名贷款事件。经过记者调查发现,莱芜市信用社违规放款事件一千多起,金额上亿元。

齐鲁网12月21日讯 金融业是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行业。字面上的担保人成为了实际的贷款人,而其本人却毫不知情。近日,有媒体报道,莱芜市孝义信用社出现顶冒名贷款事件。

现象:担保人被诉 替借款人还款

王先生是莱芜市一名普通市民。2009年,一位叫朱振营的人偶然到访,让他不经意卷入了一场金融纠纷。王先生告诉记者,朱振营称要急用钱,厂子里需要资金,让王先生作担保人。王先生答应了,并签了字。两年后,王先生突然接到了来自孝义农信社的民事诉讼状,诉讼理由为“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担保人王先生需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数额为30万元。

在诉讼过程中,王先生惊讶的发现,这笔贷款的借款人并非朱振营,而是一个名叫李德存的人。王先生称,他并不认识李德存。当初签字的时候,王先生也没有见过贷款合同,只是在担保合同上签了字,而且担保合同上没有写明被担保人是谁。王先生告诉记者,这笔三十万元的贷款中,除了他,还有另外三名担保人。朱振营的名字赫然出现在担保人的签名中。朱振营实际上只是担保人,真正的借款人却是李德存。

另一担保人告诉记者,当时朱振营领信贷员来找他签字时,表示是为了朱振营的贷款作担保。而担保人给李德存打电话时,李德存表示自己根本没有贷款。三十万元的贷款实际上是被朱振营直接从农信社处支走了。

三位担保人都表示,朱振营上门申请担保的时候,农信社的信贷员与之随行,这让人不得不对朱振营与农信社信贷员之间的关系产生联想。除此之外,王先生提供的一份借款人李德存借款时的虚假抵押物更让人感到意外。王先生告诉记者,李德存的营业执照是伪造的,签发日是2009年7月18日,那天是周六,工商局不上班。对此,莱芜市孝义管理部门也出具了官方认定。

王先生表示,这是农信社信贷人员的严重失职,甚至存在与朱振营恶意串通的可能。他表示,孝义农信社之所以会起诉自己及其他担保人,是因为朱振营没有按期还款。按照约定,贷款要由几位担保人偿还。

记者在调查中得知,朱振营已经被莱芜市公安部门刑事立案调查,孝义农信社向几位担保人追讨贷款的诉讼,也最终通过几位担保人的上诉有了最终裁定。裁定书写道:上诉人消音农信社在该笔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上述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到借款及保证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承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驳回孝义信用社的起诉。莱芜市孝义农信社一笔三十万元的贷款,最终经过法院二次裁定,认定农信社存在违规行为,不予支持。

真相:顶冒名贷款事件不是个别现象

王先生告诉记者,顶冒名贷款的情况并不少见,时间集中在2007年到2010年之间。“这不是个别现象,而是普遍现象。”王先生说。

记者随后来到了莱芜市农信社进行求证,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不是谁都可以见的,不预约,负责人不见陌生人。随后,在行业知情人那里,记者得到了一份文件,签发方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莱芜监管分局,题目为“莱芜银监分局关于顶冒名贷款专项集中治理活动总结情况的报告”,受理方是山东银监局。文件中称,关于莱芜市顶冒名贷款的专项治理活动从2010年2月6日起正式开展,治理期间共排查发现顶冒名贷款1125笔,金额达16875万元,分别占全部贷款和余额的3.69%和1.82%。其中,顶名贷款1080笔,金额16294万元;冒名贷款45笔,金额581万元。在存在的问题一项中,报告称,对于顶冒名贷款的专项治理,面临现金清收率较低的问题。全市农村信用社通过现金方式清收顶冒名贷款57笔,金额654万元,现金清收率仅占3.9%。

10.对农信社贷款操作的调研分析 篇十

2009年8月12日, 四川省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式启动, 经过两三年的不断完善、不断创新,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操作方式、相关政策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贷款人数也逐年增加, 截至2011年, 四川省部分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人数年均增加率达50%。

但是, 由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在四川试点工作启动比较急, 而且工作量大, 工作具体, 原则性强,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 大家都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问题, 对此, 我们进行了调研。此次调研, 我们走访了四川省各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涉及办理的各部门, 希望能从各部门办理的实际经验中寻找问题, 在此, 我们将从涉及的三个部门阐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现状, 并总结分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各方遇到的主要难点。

1. 政府部门

目前, 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政府部门是学生资助中心, 它设立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内部, 其主要工作内容是保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等基础信息的收集、认定、贷款初审, 以及贷后管理等工作的落实和开展, 而这一系列工作需要审核每个贷款同学的资料、与其和其共同贷款人签订合同、做好高校的回执单并核实、发放贷款和支付, 最后还要负责与不按时还款的同学联系, 可谓工作任务重、周期长。

另外, 由于四川省大部分的资助中心一般都挂靠在教育局下的某个科, 大部分市 (州) 、县 (市、区) 基本上没有建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这种内设机构无法承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法律责任, 也无法固定专职人员进行管理, 更不能独立设置账户, 这对今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开展和长期的贷后管理工作十分不利, 由于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 一个县成千上万的贷款合同和贷款人信息很容易丢失, 人员变动也很容易造成政策上的不连续。

2. 金融机构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金融机构主要有两个:农村信用社以及国家开发银行。

农村信用社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时间比国家开发银行要早许多, 加之开发银行不及农村信用社普及, 四川省80%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都在本市县级农村信用社办理。虽然国家开发银行起步较晚, 也不及农村信用社网点多, 但是它创建了一套方便学生和资助中心的网络系统, 使贷款人办理手续更加简化, 办理更方便、快捷, 准备的资料更少, 这些优势受到广大贷款学生的肯定和喜爱。

3. 高校

从国家助学贷款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高校都扮演了一个重要的中间人环节,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成为学校的一项重要资助工作。因此, 目前四川省所有的高校都设置了专门的资助工作部门, 以我校西南科技大学为例, 我校学工部专门设立了勤工助学贷款办公室, 用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各类事务, 并且在各学院也设置了负责分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老师。

虽然高校不断地推进并完善自己的工作, 以力求最大限度地保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 可在工作中仍然出现某些问题:

(1) 学生生源地的宣传力度不到位

2011年5月, 我们调研组对几所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学进行了问卷调查, 统计出了同学们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途径。其中, 高校网站等校内宣传媒体成为同学们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重要的途径占36.5%。从电视等大众媒体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同学, 占地比重非常小, 只占26%, 可见, 政府资助中心、金融机构以及高中校园在本生源地的宣传工作做得较少, 这导致了一部分新生报到时还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知识很茫然, 由于大多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的时间都是每年的7~9月, 如果新生在高校了解到生源地贷款情况后再回到生源地办理贷款, 既浪费了大量时间, 也错过了最佳的办理时间, 导致很多同学第一学年无法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给同学和家长带来很多困扰。

(2) 办理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程序太复杂, 银行需要学校提供的材料要求不统一, 信用社回执单不统一等细节的手续问题, 也加大了学校办理时的阻力, 并延长了时间。

4. 各部门协作现状

目前,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部门之间协作现状较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各部门信息沟通少。 (2) 资助中心与贷款学生所在高校在收发贷款回执单上很难较好地协作。 (3) 银行方面也只负责给高校打款而交流沟通很少, 甚至有的银行将款项打到高校账户时除去学生的姓名外无任何其他信息, 增加了学校工作量。 (4) 资助中心与银行之间协作虽然稍多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总体来说, 三大部门之间协作交流甚少, 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展。

二、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建议

1. 加强各地方资助中心的建设

加强资助中心的建设在完善整个贷款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一方面要加强硬件条件, 例如:落实办公设备、办公条件和场所以及办公经费, 制订详尽的助贷操作细则, 建立严格的部门考核准则, 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另一方面要加强办公人员的培训和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设情况的督查与考评。

2. 加强资助政策的社会宣传力度

许多偏远地区的贫困生对政策了解不足, 同学们去办理贷款时不知所措等问题都需要我们对生源地政策的宣传要高度重视。各地政府应该成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工作做好、做实, 积极组织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研讨会, 从各个县到区到镇再到村通过新闻、报刊、网络、宣传车等媒体认真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工作, 特别是在偏远地区, 要保障资助政策信息的畅通。除了高校, 高中更应该成为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源头, 在同学们领取录取通知书的集中时间段, 各地区的金融机构应该印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小册子发放给同学, 或由资助中心在高中校园张贴醒目标语并设立专门讲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网点。

3. 加强信息化建设, 逐步规范、简化各地方贷款流程

(1) 加强信息化建设, 实现数据共享

(1) 尽快建立起完善的网络系统并利用网络平台实现各相关机构及人员的数据共享。 (2) 省一级部门需要统一领导并协调各机构, 将贷款同学的相关数据信息统一建立, 加强分析研究。

(2) 规范、统一贷款手续及贷款流程

目前, 各地方的资助管理中心或农村信用社整个信贷操作流程存在诸多的差异, 各地方要求不一, 尚未形成一套统一、完整、有效的工作模式, 省一级部门应尽快出台政策, 规范各地信贷操作流程, 统一全省贷款要求, 形成一套既完整、规范、有特色, 又符合本省实际情况的贷款工作方式。

4. 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 协调各个机构的工作关系, 加强联系交流

目前, 四川省各地区的资助管理中心、贷款银行、高校三部门之间的协作、统一性差。金融机构应不断加强与公立机构、高校的联系, 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真正落到实处, 扩大资助面。首先, 可由省一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带头, 成立有效机构协调各部门工作, 并定期进行工作讨论交流, 及时发现问题, 不断创新。或者建立专业的管理机构平台, 专人专岗, 协调规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参与各方的行为责任, 做到分工合理、权责分明, 使贷款程序一目了然, 工作状态一片生机。其次, 要加强高校与公立机构即地方政府之间, 高校与银行之间, 银行与政府之间的有效沟通, 一方面可以避免在生源地接受过资助或者助学贷款的学生的贫困生资格重复认定和重复资助, 这主要是指贫困学生受助信息的有效对接;另一方面还可以增强整个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参与各方组成的系统合力, 进一步提高贷款工作的效率。

摘要:近年来, 四川省高等院校中经济困难的学生比例日益增大,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就成为家庭贫困学子一项不可缺少的助学政策。通过对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实地调研, 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所涉及的各部门的视野出发, 综合分析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对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运行机制的改进方法, 以促进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更好的地发展。

关键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调研

参考文献

[1]白瑛.发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优势和问题分析[J].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 (4) .

[2]李春霞.完善诚信机制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良性发展[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2009 (2) :63-64.

[3]王永新, 韩光涛.推动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开展的对策建议[J].内蒙古金融研究, 2010 (10) .

11.对农信社贷款操作的调研分析 篇十一

调查,近年来由于《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统计指标设置不全面、项目归属不科学、划分标准不明确以及涉农贷款占比考核等多重因素影响,导致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统计范围扩大、占比虚高,对宏观经济金融决策产生一定误导作用,值得高度关注。

一、基本情况

据调查,2009年、2010年和2011年9月底,XXX县一产(农业)在三产中的占比仅为12.78%、15.76%、17.31%,平均占比不足15.28%;而同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分别为XX亿元、XX亿元、XX亿元,占各项贷款的比例为27.3%、28.2%、21.77%,平均占比达25.76%,比农业在“三产”中的平均占比高出10.48个百分点,二者极不协调,造成事实上的涉农贷款统计虚高现象。

二、涉农贷款统计虚高的主要原因

(一)以注册地确定贷款归属造成数据失真。按照《制度》规定,以注册地作为区分贷款所属区域的标准。即对于企业贷款,“注册地”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中登记的住所;对于各类组织贷款,应以各类组织所在地作为区域划分的标志。而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本质特性决定了其服务对象就是农村。这样,一些基层信用社将在农村地区注册的煤炭、钢铁、建材等非农企业统计在涉农贷款中,无形中扩大涉农贷款范围,造成涉农贷款占比偏高。

(二)对涉农区域的判定不明确。《制度》规定,农村区域是指除地级及以上城市的行政区及其市辖建制镇之外的区域。这样,在统计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时,注册地位于县城范围内的企业和住所位于县城范围内的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单位均应纳入统计范围之内,将本来根本不属于涉农贷款范畴的县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纳入了涉农贷款统计之中,导致涉农贷款统计数据人为扩大。

(三)对农户贷款承贷主体的界定不明确。《制度》对农户贷款的判定“以贷款发放时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这里所说的农户主要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这样,很容易造成金融机构将长期居住在农村但在城市范围内从事非农生产的农户统计为农户贷款,扩大了农户贷款统计范围。

(四)涉农贷款占比考核导致统计数字无形增大。对基层信用社而言,其上级主管部门,如省、市、县级联社以及当地政府、银监等部门对其发放涉农贷款的比例进行考核。所以,一些基层社便将只要能与“农”字沾边的、或者本来根本不属于涉农范畴的贷款归属到涉农贷款项目中,造成涉农贷款虚高。如,运城市农村信用社就规定除盐湖区外,其他各县(市)的贷款均归入涉农贷款。

(五)贷款统计科目设置不全,其他贷款全部归入涉农贷款中。基层农村信用社至今尚未设置工商企业、房地产、建筑业和运输业等贷款科目,于是这些非农贷款在无处可归的情况下,也全部归入农村企业贷款中,直接扩大了涉农贷款统计范围。如,目前农村信用社中发放的社团贷款(由跨县市的几家信用联社为某家企业发放跨县市的贷款)。由于这部分贷款归属科目时认定的难度相对较大,也往往被归入涉农贷款之中。

(六)涉农贷款总量存在重复统计问题,涉农贷款中个别统计项目指向不明。在新制度中增加的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中“涉农贷款总量”的计算关系为:涉农贷款总量=农、林、牧、渔业贷款+农户贷款+农业和农村发展贷款-农户农、林、牧、渔业生产贷款。而在《农、林、牧、渔业贷款情况统计表》中,按承贷主体分类,“农、林、牧、渔业贷款”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贷款”、“农户农、林、牧、渔业生产贷款”、“其他单位贷款”三部分;在《农业和农村发展贷款情况统计表》中,按承贷主体分类,“农业和农村发展贷款”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贷款”、“其他单位贷款”两部分。也就是说,“农、林、牧、渔业贷款”和“农业和农村发展贷款”均包含了“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贷款”和“其他单位贷款”这两部分内容,而依照涉农贷款总量计算公式相加时,就出现对以上两部分贷款重复统计的问题。同时,在《涉农贷款情况统计表》中,“农、林、牧、渔业贷款”的指向不太明确,“农、林、牧、渔业贷款”与“农户贷款”涵盖范围又存在交叉重复部分,影响涉农贷款统计的准确性。

三、对策建议

(一)明确细化相关口径,形成统一的指标归属。从承贷主体、所属地域、贷款用途等方面,按照实用、有效、可操作的原则,出台明确而详尽的指标释义,细化指标口径,使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基层信用社在指标归属、数据统计时能形成统一口径,确保涉农贷款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加强对涉农贷款的数据审核监督。强化金融机构贷款用途管理,改变金融机构独家认定涉农贷款模式,建立金融机构、涉农主管部门以及承贷主体多家协商和联动的涉农贷款发放和分类统计机制,规范统计行为。

(三)加强对虚假统计的惩处力度。对不按规定口径,任意归属造成涉农贷款数据严重失真的,要按照《统计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确保涉农贷款统计的真实性、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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