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高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

2025-02-26

关于对高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精选8篇)

1.关于对高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 篇一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开展全市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第一阶段)的通知

厦建质监[2009]43号

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设备租赁单位:

为贯彻落实2009年4月8日省政府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迎接省建设厅督察组对全省开展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的第一次督查,从2009年4月17日起到2009年4月30日深入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重点。

综合整治对象包括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以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各环节为切入点,对各责任主体依法建设、依法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行为,检查重点如下:

1、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

工程建设合同签订情况,重点检查按规定确定生产安全措施费的行为。

2、施工单位:依法承揽业务情况,重点检查转包、分包的行为;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工程等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否在施工现场依法履行义务;建立安全机构、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专项方案、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大型施工设备验收和备案、建立特种设备维护档案等安全保证资料情况,重点检查安全保证资料是否有针对性,与施工现场实施是否相符。

3、监理单位:依法承揽业务情况;监理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否在施工现场依法履行义务;施工安全方案、措施审查质量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督促整改情况。

4、检测单位:依法承揽业务情况;执行检测标准、检测报告质量情况,重点检查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5、拆除单位:依法承揽拆除业务和安全措施方案实施情况。

重点检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升降机(即人货电梯)、塔吊;检查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租赁、安装(拆卸)、检测、维护、使用等单位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并重点检查挂靠、签订合同、持证上岗、检测等方面行为;检查施工升降机、塔吊现场安装、使用、维护情况。

二、监督检查。

我站成立以由陈科荣站长任组长,组员为庄毅伟、邹志洪、戴荣典、陈隽峰的领导小组。下设8个检查小组。各检查组由站领导带队,组长由科室负责人担任,分别是林梁、林其超、刘文若,陈文峰、张元安、詹乃志、何伯渠、陈荣别。

三、处理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严执法,及时下达

责令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

等造成施工安全隐患,应责令停工整改,报市建设与管理局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情况严重的立案查处。

对下达责令整改、责令停工整改和立案查处的工程实施跟踪督察,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各监督检查组应汇总检查结果,于2009年4月24日前将阶段检查资料和书面总结报本站管理室,本站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按规定时间汇总检查结果并通报检查情况。

2.关于对高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 篇二

1、智能建筑的产生背景

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进步, 人们对于自身的生活环境的改善以及工作环境的适应, 使得对于自身现状产生了些许的不满足, 向着更高、更好的方向迈进。而同时所伴随着现代科术的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与进步, 使得人们不同程度地已掌握了, 涉及多项领域的电子控制技术以及相关的信息处理技术的应用, 在这些软件、硬件条件都已经具备的基础上, 智能建筑作为一种适应人们生活的现代化要求的产物, 便也应运而生了。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特别是现代高、精、尖科学技术的飞速进步, 作为高科技综合体的智能建筑, 正在由智能大厦的类别开始进军智能化的住宅小区, 进而直接走进普通人家的家庭生活。智能建筑在社会生活中的广泛应用, 是当代经济飞速发展的直接外在体现, 同时也是人们对于追求美好生活的价值诉求在建筑行业的一个体现。

2、智能建筑的概念及其发展

在现代信息化高速发达的现代社会中, 人们对于现代建筑的概念的认识, 也在随时间逐步地发生着改变, 对于传统建筑所能够提供的基本生活服务, 已远远不能满足现代社会、工作、环境等多方面的需求。美国智能建学会认为:“智能建筑”是将结构、系统、服务、运营及其相互联系全面综合实现并达到最佳组合, 所获得的高效率、高功能与舒适性的大楼。

智能建筑的历史发展进程, 它是从开始被监控逐步过渡到进行管理的一个历史的演化过程。上世纪80年代以来, 微机电脑技术的风生水起, 再加上信号传统技术取得的革命性进步, 基本上实现了机器设备的电子数字控制化的现代化操作模式, 并且实现了进行较容易地操作和管理, 从而提高了运作以及监控等各方面的工作运转效率。

二、智能建筑的在我国的工程质量问题

中国智能建筑广阔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 这样的局面为智能建筑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历史机遇, 但是现实中却也会出现了很多负面的因素, 如此状况值得人们去反思、总结。

其中, 对于已建成的智能建筑的运行状况存在的现实性的缺陷, 就是很多的智能建筑的运行系统在实际的运行中, 基本上都处于停运的亏损状态, 类似的建设性的智能建筑项目, 大都是于上世纪的90年代初完成的建设, 由于试调、验收及相关工作的相对滞后性, 导致对于整个运行系统的后期服务无法得到有效的保证, 一旦智能建筑的运行出现问题的时候, 就会在付出较大的经济支出的代价同时, 却找不到当初的供应商等进行后续的维护、保养, 即使是换回些许的维护但是往往是治标不治本的后果, 往往形成停运的亏损状态的持续。

其次, 就是智能建筑的运行系统仍处在基本上运行的状态, 但只能对其进行手动的操作、控制, 面对如此困境, 必须加强对于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的安全监督, 从监督的外力层面, 加强对于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的保证。

我国智能建筑的配套法规方面, 缺少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施工和验收标准。现有的智能建筑施工验收标准、地方标准对智能建筑的施工、验收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在针对不同类型的智能建筑的实践可操作性方面还存在某些的欠缺, 这些固有的制度、标准等方面的缺陷, 给智能建筑弱电系统的施工和验收带来了较多的困难。

三、加强智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设

1、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确保正常的施工进度、质量

智能建筑是一项高科技融合的建筑类的产物, 其设备、部件多数是为大规模的集成电路芯片组成, 所以对其所选的产品进行选用之前, 必须进行必要的安装前是测试、论证, 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安装、架构、建设。智能建筑的运行工程施工对于施工工艺的要求相对较高, 为确保智能建筑的运行工程质量以及将来入住业主的切身利益, 还必须强化对于施工质量的控制体系建设补给, 真正做到具体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某个组织、个人的责任制, 每道工序均有其本身所具有的固定的技术保底的运行、检修、完善的相关方案, 同时智能建筑的运行的施工单位, 要指派专人对分包单位完成工段、具体的建设工作要进行专门的检查、检验。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编制安全监理的相关细则

本文通过对智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进行相关论述, 指出安全监督的重要性, 以及对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的现实意义。对于智能建筑的工程质量进行必要的安全监督, 是对于现行有关的国家制度规范的认真遵守, 也是对于客户负责的表现, 智能建筑最近几年在我国发展很快, 在智能化发展迅速的同时, 进行必要的安全监督是尤为必要的。

摘要:智能建筑最近几年在我国发展很快, 在智能化发展迅速的同时, 也存在着智能建筑存在大量运行不正常的现象。究其原因, 肯定是在智能建筑建设中某些环节出现了问题, 因此对于智能建筑的工程质量进行必要的安全监督, 就显得尤为必要了。本文通过对智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进行相关论述, 指出安全监督的重要性, 以及对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智能建筑,安全监督,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3.关于对高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 篇三

关键词:质量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1.前言

由于现代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关于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必须得到加强,尤其施工企业更要高度重视监督跟管理的过程,只有严格的对建筑工程实施监督和管理,才可以使工程质量与投资企业的经济利益得到保障。因此,一定要用科学有效的监督跟管理方法,才可以使建筑工程控制的终极目标得以实现。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虽然现代建筑使用新技术与新型材料,但是在建筑工程中依然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在市场经济的前提下,因为经济利益的推动,企业追求利益达到最大化的同时忽略了工程建筑的质量,承包商与承建商会利用一些高投资公司的牌子,实施分包——转包——发包的承包模式,最后包工头进行施工,许多包工头为了赶工,就会采用质量不高的材料,不重视建筑工程质量,用最低的成本创造最大的利益。

第二,部分开发商为了施工及时,不按照规定操作,从而埋下安全隐患。就实践工作看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部分来源就是开发商不按照规定操作造成的。开发商不按规定操作的表现为:施工之后才进行申报,任何施工手续都没有办理,或是完工之后也不申报,更甚者先销售再實施建筑,逃避工程建筑中的质量监督跟管理。

第三,一些承建单位在建筑工程中进行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缺乏监督力度,这类监督人员大多是承建单位临时雇佣的,听从雇用单位的安排,承建商说什么就是什么,致使自身监督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对工程建筑的质量监督来说非常不利。第四,部分代表政府实施建筑工程监督的部门,对监督重点、人才素质与结构上的把握不够,对于目前发展形势的要求与社会发展变化不能全面了解,导致工程建筑质量的监督与管理不及时[1]。

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中问题的解决策略

3.1加强监管人员的法律意识

实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时,必须要使监管人员的法律意识得到加强,形成一个依法进行工程建筑的氛围,尤其在特岗方面的培训需要强化。首先,承包商与开发商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依照法规法律对自身行为进行约束。其次,项目的负责人、监理人和承包商要自觉地培训和学习相关岗位的法律要求与规范,使其工作中的道德水平与责任感得到强化,消除马虎施工、偷工减料等一些不良行为。第三施工队伍在建筑施工中的法律意识也需要强化。就目前诸多施工人员的水平看来,大部分施工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文化方面水平较低、缺乏法制知识,所以在施工之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是建筑施工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把握好以上三个过程,即法制教育中的三个方面,可以使员工法律素质整体提高,为工程建筑质量的监督与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2]。

3.2建立一个使用的许可制度

近几年我国工程建筑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是在建筑工程的质量方面还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可见建立一个使用的许可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例如:在一些硬性职业中制定一个技能标准对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一切从施工人员最基本的知识技能开始,必须拿到资格证书才可以登记上岗;在企业中设立认定的制度,进行工程建筑的质量监督与管理时可以穿梭于整个建筑过程。只有这样,工程使用的可靠性与安全性才会得到保障,进而为人民造福,为社会服务。

3.3改变建筑方式与创新思路

工程建筑的质量监督与管理是建筑行业发展与实践的必经过程,但是在新时代下,客观与主观条件的改变,实施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时,在一些相对薄弱的环节,就容易产生质量隐患,这就必须引起施工企业与社会的重视,只有传统观念发生转变、思路不断创新、工作的方式也不断更新,才可以使质量隐患得以规避。也就是从实际出发,将纸质上的监管规范落实到真正的工程建筑监管中,结合实物与程序的监督,实施共同监督的方式。同时,还要不断地完善质量、技术与行政的管理,实现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要从日常的监督开始,朝着对工程质量随机抽查的方式发展。将原本的通知式与预约式打破,加快随机抽查与巡回检查的频率,使检查到的部分都可以将工作状况如实反映出来。还要在服务性与预见性模式基础上建立新的监管模式,尽可能做到监督跟服务的结合。此外,政府监管部门还要将社会舆论与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或是引进可以对社会实施监督的能人志士[3]。

3.4转变现在的质量监管模式

为了更好的实施工程建筑的质量监督与管理,就必须对当下的部分质量监管体制进行改变,在企业内部强化员工素质,在外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使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进而保证监管部门的权威与有效性正常运行。在外面树立良好形象与内部强化素质的同时还要重视监管的整体水平,不错失任何可以学习质量监管的机会,强化专业技术与法律知识。同时,不仅要在国内进行同行业的技术交流,还要与国外的专业人士进行技术交流,取其精华,提高工程建筑的施工水平。还要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尽量实行岗位的责任制,只有拥有资格证书才可以上岗,秉公办事、不徇私枉法,保证法律的权威与公正,这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实施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

4.结语

总而言之,现代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也是企业投资者获得利益的重要保证,因此,施工企业在工程建筑过程中,一定要完善监管体系。同时,施工单位要对工程建筑的质量监管重要性有一个清晰的认知,投资企业在进行质量监管的时候,要有针对性检查的每一个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而使工程建筑质量监管与控制的最终目标得以实现。(作者单位: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刘小东.如何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J].江西建材,2014,24(13):299.

[2]谭德军.关于建筑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相关问题的分析[J].门窗,2014,13(07):271.

4.关于对高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 篇四

首次监督会议告知书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监督效能,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受局委托对项目工程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使监督工作实行“阳光监督”,让受监单位充分了解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内容和手段,调动受监单位在工作中的自查自纠、自我约束的积极性、自觉性,尽量减少和避免因质量安全行为的错误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特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监督组织及人员

设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小组,由建设局任监督员。

二、监督检查依据

建筑法律法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系列验收规范。

三、监督检查内容

按“监督导则”建质[2003]162号文件的要求,监督检

查工程建设各方现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对涉及地基基础,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等关键工序进行重点抽查。

四、行为的检查

主要内容有:企业资质到位;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到位;工程或工作的程序到位;质量检测、验收记录真实及时,有关制度措施制订及落实到位;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到位以及组织机构及验收组织到位等。质量安全行为监督检查的主线就是要重视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和纠错能力,注重对“实际能力”的监督。检查重点如下:

A)对施工单位重点检查执行强制性标准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是否能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B)对监理单位检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有关质量安全责任定位的内容,以及质量安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实际执行情况;

C)对建设单位监督其工程项目报建手续是否齐全,基本建设程序履行的情况有无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和迫使承包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行为。

监督重点主要有四个环节:第一,加强对监理公司监理行为的监督,充分发挥监理的旁站监理作用;第二,重视工

程检测试验在工程建设中的质量保证作用;第三,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的现场监督抽检,起到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作用;第四,全面执行新的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五、安全文明施工

A)总承包单位必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管理体系人员必须到位,保证有效运转,安全制度明确,安全检查和考核办法完善。全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B)监理单位必须配备安全监理员,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及其运转进行评价,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式方案的安全进行审查,避免因设计方案瑕疵发生安全事故,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

C)加强施工现场总平面管理,材料堆放有序,道路保证畅通。

D)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E)施工临时用电:现场必须进行施工用电的设计和规划,正确选择线路导线,严格执行《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要指定专人负责安装、维护、管理,并进行安全检查记录。

F)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监督同监理的关系及对监理单位的要求

建设监理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直接管理工作需要接受政府的监督检查,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宏观控制,有赖于建设监理的日常检查等微观控制。目前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权力、义务进一步加强,承担的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责任也更将重要而质量监督机构在行为质量的监督和验收等环节中的执法地位也更加突出。因此,监督站和监理只有严格执法各展其能,才更有利于工程质量的切实提高。

对监理单位的要求:

1、现场监理项目部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监理工程师必须专业配套,无专业技术的人员不得从事监理工作,监理人员应挂牌上岗。

2、监理项目部必须实施旁站监理,必须坚持上道工序的质量验收检验,批验收签字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必须及时。签认手续与工程进度同步。

3、监理项目部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特点,配备相应的检查、检测仪器,不能使用施工单位的检测仪器进行检查验收。监理单位配备现场检测仪器应报质量监督站。

4、认真开展施工试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见证取样的监理人必须执有见证取样上岗证,以确保检测试验的公正性、准确性。

5、监督站根据建设部[2003]167号文件“关于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结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加强监督的若干意见”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核查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重点核查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所确定的旁站监理的着急部位和工序,以及旁站监理的程序,措施及职责等。

七、监督方式和程序

在本工程项目中,我站将建立履盖工程项目全过程,履盖参与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工程项目监督执法体系,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采取定点检查和巡查相结合的监督方式,同时逐步加大随机抽查的力度,将检查结果与各方责任主体的市场准入资质或资格,将开工前的质量安全审查内容与开工后的过程巡查监管直至竣工验收备案,形成闭合管理。并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并在整个建造过程中相互影响的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质量安全行为与实体质量符合强制性技术标准形成闭合管理。

质量安全监督按照企业自评、设计认可、监理核定、业主验收、政府监督、用户评价的程序进行。按照《统一标准》提出的过程控制,强化验收的方针,使“验收”这一主线贯穿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始终,由“验收”促进前期的生产控制,从而达到保证质量的目的。

八、监督服务承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政府监督管理是维护国家、公众利益,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的需要,是增强参建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改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需要,其出发点和归宿点都着眼于为公众和参建主体服务。我站始终坚持“为工程服务、为参建各方服务”的方向,提供科学、公正、高效的监督服务。把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防止和减少工程质量通病,杜绝工程质量安全重大事故作为工作的总体目标,在本工程项目监督服务中,我们将做到言行有准则、管理有依据,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合理的施工技术方案、规范施工操作工艺,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抽查,力争做到监督责任到位,监督力度到位,监督作风到位,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设者和用户质量利益的最终实现。

建设单位(签章)监理单位(签章)

施工单位(签章)

5.关于县工程质量监督站升格的报告 篇五

县编办:

当前,无论是在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还是在实际工作中,都在强调政府对工程建设安全的监管职责。根据这种趋势,结合我县目前实际,我局党委经研究,拟将县建筑安全监督站并入县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祁东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并将机构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下面,就县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现况,升格的理由,升格后的具体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报告如下:

一、县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目前概况

祁东县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于1985年,现为我局正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目前在编人员33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8人。站班子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主要职能是“受建设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对质量责任主体单位和质量检测机构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对房屋工程与市政工程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对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活动;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有关业务技术咨询服务;监督、指导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创优活-1-

动和建设工程新材料的质量鉴定及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县工程质量监督站升格为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

督管理局的理由

(一)、今后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需要

按照国家和省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任务应由符合有关条件并经考核合格的监督机构独立承担,而根据我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我局下属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包括其内设机构县建筑安全监督站)已确定撤销。所以,两站合并将有利于职能的整合和工作的衔接与处理,便于我局对该机构的集中领导、指导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行政成本。同时,有利于减轻参与工程建设有关单位负担。

(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和政策、体制的需要。

政府对工程建设活动的质量安全监督已从过去单一的工程实体专业性监督,延伸到对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综合性行为、建设活动全过程的监督,而且实行项目终身制。同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工程建设投资主体和参与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单位都已多元化,建筑结构与建筑功能高标准化,施工工艺与新材料科技化日益提高,建筑安全风险日趋加大。按照建设部[2000]151号文和

省政府湘办发[2007]57文“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需要改革和调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分设的应尽快合并升格”的指导思想与要求,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已于2009年由正科级升格为副处级事业单位,而且我市其他县(市)、区监督机构也正在积极酝酿、充分准备合并升格事宜。

(三)、提升综合行政协调能力的需要

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以来,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参与主管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和法律规定,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与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单位以及公安、消防、技术监督、工商、税务、国土、规划、房产、环保、电力、供水等部门之间工作协调机率更多,在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时,由于机构级别低,工作协调和处理难度大,不利于监管工作的顺利、正常进行,监管职责难以履行到位。

三、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的具体职责、机

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具体职责

1、在县工程质量监督站现有职能的基础上,划入县建筑安全监督站职能。

2、负责全县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工程监理、施工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制构件生产厂家等企业资质管理工

作。

3、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批及施工许可。

4、负责组织建筑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及相关工作;督促工程项目办理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主要工作职责,内设综合股、质量监督股、安全监督股、注册备案股4个股室。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拟报祁东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0人,其中局长1名(副科级),副局长3名(正股级),总工程师1名(正股级),其他副股级职数4名。

妥否,请批示!

6.关于对高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 篇六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1〕222号)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豫建建〔2011〕30号)要求,为督促各地扎实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迎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我省的检查准备,省厅决定于2011年7月1日至7月15日对各地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目的通过督查检查,督促各地进一步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管,规范企业的质量安全及市场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好转及建筑业健康发展。

二、督查的范围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情况,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及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三、督查的主要内容

督查内容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豫建建〔2011〕30号)要求执行。

四、督查的方式方法

(一)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听取汇报、查验档案资料、询问情况、与企业项目情况对照的方式进行;对企业和项目的检查采取随机抽查、查验档案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每个市抽查3—4家施工企业,原则上不同等级的企业各1家,抽查在建工程项目4—6个。

(三)每个省辖市抽查一个县(市)及所属一个企业和1-2个工程项目。

五、督查分组及督查地市

(一)分组情况

第一组:安阳、焦作、鹤壁、濮阳、新乡、济源

组长:李新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管处副处长

成员:程刚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杨展省建科院

薄涛商丘市招标办

陈启华省建筑审图所

金昌来洛阳市安监站

赵军三门峡市安监站

联络员:程刚(***)

第二组:郑州、开封、洛阳、三门峡、许昌、漯河

组长:陈子培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

成员:高贵平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曾繁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曹玉恩信阳市招标办

娄玉宝省建设审图所

侯建安阳市安监站

牛文重鹤壁市质量安全监督站

联络员:曾繁娜(***)

第三组:商丘、周口、南阳、平顶山、驻马店、信阳

组长:王晓惠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书记

成员:林郁萍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范非凡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宋卫红焦作市招标办

郭福若郑州蓝图审图所

赵军三门峡市安监站

邢书辉开封市安监站

联络员:范非凡(***)

(二)督查时间

此次督查时间为2011年7月1日至15日,督查组到每个地市具体时间由组长提前通知地市。

六、督查要求

(一)做好迎检准备。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我厅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自查、检查、抽查工作。各受检省辖市、县建设局(委)要按照豫建建〔2011〕30号文件要求,提供在建工程项目表等附件表格供督查组抽查项目使用,受检企业和项目部要写出书面汇报材料,现场应准备完善的工程技术资料,积极配合省厅做好此次督查工作。各地迎检接待一律从简,遵守廉洁纪律要求。

(二)落实整改责任。检查时发现违反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不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要督促地市及企业建立台账,挂牌督办,督促地市主管部门及企业、项目认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的项目要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或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对此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边检边整的原则立即进行整改,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总结好的经验。各督查组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我厅文件要求严格认真进行督查检查,要注意总结地市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挖掘好的典型。

7.关于对高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 篇七

1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现状

在建筑工程质量的建设过程中强调安全生产非常重要。建筑工程与其他建筑工程相比有自身与众不同的特点, 具体体现为: 建筑工程的工作时间跨度长, 短则十天半个月, 长则一年甚至数年; 这对建筑工程的施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工程的时间周期长, 这是一个高危的工种, 在工作过程中对建筑安全的要求也提出了极高的标准和要求。整体上来说, 建筑工程对于施工人员的素质要求、原料要求、整体管理都有标准, 因此是一项内容繁杂而且项目众多的系统工程。

建筑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主要用于住宅和公共设施的建筑, 建筑物在建设的过程中本身的服务时间周期很长, 对建筑物服务的周期要求要达到50 - 70 年, 建筑物只有生产的质量达标, 才能避免出现质量问题, 才能满足服务的时间要求。因为建筑材料在质量出现问题, 既会消耗建筑材料, 又会造成人力的浪费, 甚至会危及社会大众的自身利益, 如果造成安全事故, 更是会产生无法挽回的损失。面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一定要从严管理, 提高建筑物自身的质量和安全性。

建筑工程与其他工程相比因包含了高空中的作业而更具危险性, 安全性更低, 例如在工作过程中运用各种大型机械的机会多, 这就为建筑工程的工作带来了隐患。因此, 在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的时候, 要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就要建立完备而科学的安全保障体系, 以使工作过程能够顺利进行, 用规章制度来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建筑工程工作的特殊性也对原材料的质量、工作从业人员、建筑工地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工作中要面对个中复杂的情况, 因此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和质量监控是保证工期和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

2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建设的存在问题

要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 消除在安全监督过程中的隐患, 就要根据存在的问题, 采取相应的措施。首先是要消除建筑设备和建筑材料的隐患, 其次是要消除建筑工程项目与之相关的事故隐患, 第三是要克服自然环境中的各种隐患, 第四是在工作过程中对搭建厂房和加固处理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第五是要注重项目施工过程中因计算误差导致的错误。

3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有效监督和管理

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是要多个部门和行业来协同完成的, 例如从国家层面要加大力度进行政策引导、要有相关的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工作的规划和管理、要有建筑工程单位来整体统筹规划、要有专业的工作人员来开展施工。可见, 在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和管理的过程中, 需要若干部门和人员协同作战, 以取得最好的效果。

4 从国家层面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对建筑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 1) 从国家层面要制定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法律的作用是用强制性的手段来规范建筑行业的质量的安全。国家及政府部门通过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来建立起对建筑行业的安全规范和有效管理。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必须予以严格遵守, 因此用法律法律来规范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有其自身不可替代的优势。 ( 2) 从国家层面要注重政策的引导。国家的宏观政策就是指导工作的有效杠杆和标准尺度, 是建筑工作过程中的风向标和指明灯。国家在制定关于建筑行业的政策和措施的时候, 要注意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和安全的有效监督, 以此来规范和引导建筑行业的发展方向。 ( 3) 从国家层面加大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宣传力度。要是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意识深入人心, 就要长期不断的进行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对于只注重眼前的经济效益而忽视长远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单位要加大整改的力度, 要让他们从思想的深度对安全工作引起高度重视, 为各类建筑安全的隐患扫除障碍。

5 建筑单位通过各种方法以实现对建筑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 1) 要树立建筑安全工作质量监督管理和安全为先的意识。建筑工程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扮演者重要角色, 对工期的统筹安排, 对项目的整体规划, 对建筑风格的宏观把握等都是施工单位要考虑问题。工作单位只有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思想才能统筹规划整个工作任务, 才能其实保证在工程进行的过程中始终以这两个基点为核心开展工作。 ( 2) 注重在工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更新换代和保养维修, 以使安全工作得到物资上的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来检查机器和建筑设备, 当设备出现破损和隐患要及时保养和维修, 不能为了蝇头小利而使用不合安全规格的机器设备, 以保障机器设备能够达到合格的标准。只有构建安全的生产环境、施工环境, 才能保障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建设和安全措施是合乎要求的。 ( 3) 在生产过程中要建立安全生产的制度, 加强改革和监督的机构。建筑工程质量是否达到标准和要求, 安全工作是否得到有效的保障, 都是依靠政策措施的建立和监督机构的革新, 这作为先决条件对建筑工程在质量和安全保障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 4) 要加大对建筑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宣传的力度。要让参与工程的领导者和从业者认识到建筑工作在质量和安全生产过程的意义, 这是关系到工程本身的生命周期, 管理到个人性命的重要问题。只有从根源上提高建筑工程的高质量、安全的高保障, 才能顺利推进工程的建设。

6 建筑行业的工作者要提高个人素质以实现对建筑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建筑工程的从业者要提高个人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 以更佳的状态投入到工作中来。

( 1) 要树立安全为先的意识和理念。建筑工程的从业人员, 其安全是关于生死的重要内容, 在工作过程中要牢牢树立安全意识, 时时做到自我提醒, 避免出现人员伤亡的惨状。这就要求建筑工程工作人员熟悉工作流程, 熟知工作内容, 积极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互相转告。对于建筑工程的管理人员来说, 要频繁的进行宣讲, 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和排查工作。 ( 2) 建筑工程从业人员要提高个人工作能力, 要保证个人在工作过程中高质量严要求的完成工作任务。每一项工作的树立完结都是需要大家齐心协力, 互帮互助的, 只有每位工作者完成自己的工作, 才能为下一步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由此,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要有熟练的专业技能, 要善于学习积极进取, 即使总结经验教训, 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提高工作质量, 也为自身的安全保障打下牢固基础。建筑管理的领导者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理念, 综合考虑建筑工程的现状和可持续发展, 从宏观和做好把握方向和精神引领的工作。

7 结束语

建设行业的迅猛发展为其提供良好的前景, 但在建筑行业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也存在相应的问题, 这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有效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此可见, 要树立安全意识, 严把质量关, 协同各方力量为建筑行业的规范发展做出贡献。

摘要:目前, 中国的建筑行业正处在全面的发展时期, 各类项目的建筑工地和规模与日俱增, 呈快速增长的趋势。与此同时,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和质量问题也受到了人们的关注, 如果根据我国建筑行业存在的问题, 提出由针对性的质量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建立规范的监管体制是值得人们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质量管理,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1]贾春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探讨[J].建筑学研究前沿, 2012 (8) .

8.关于对高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 篇八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体系;设计

水利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有两个需要格外重视的部分,分别是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体系则是让所有参与建设的主体在整个工程建设的过程中都可以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提高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安全。

1当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建筑行业更是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总体上呈现出一种现代化、规模化和大型化的发展趋势。就我国的水利工程而言,不断在数目上不断增加,而且在质量是也有了更高的要求。通常情况下,水利工程建设牵涉的部门、人员众多,需要快速高效调动各方面的人力和物力,只有具备了完善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体系,才可以使其得到保障,但现在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表现如下:

1.1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质量方面的问题

水利工程从设计工作到施工再到后期的维护,一般需要经历较长的时间,因此想要确保其在顺利完成的情况下有好的质量,就需要掌握科学的管理方法。我国现在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现状而言,仅仅是停留在表面的工作,对于实际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还不够及时发现。

1.2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安全方面的问题

水利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贯穿始终。比如水利工程的建筑材料,其质量的好坏对整个水利工程的质量都起着重要作用。如果建筑材料出现了问题,水利工程也会遭受到巨大的损失。在具体的建设过程中,不少建筑承包商只为了获得最大的利润,而选择购买劣质的建筑材料。从这个角度来看,水利工程中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必须要进行质量管理,如果管理不及时,致使建筑材料出现问题,必然会对水利工程带来潜在的隐患。

1.3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资金方面的问题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需要对成本进行合理控制,但在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已经逐渐形成了利益最大化的成本控制原则。这就造成了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不再将工程的科学管理和质量管理摆在核心位置,造成不少问题的出现。

2.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发展历史

从1949年以来,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为:第一,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属于计划经济,水利工程被看做是单纯消费建筑材料和国家资源的行为,所以政府对其进行全面的管理,甚至参见水利工程的单位也都是隶属于政府的水行政管理部门,直接由行政部门下达施工任务,所用资金由政府部门进行层层划拔。此阶段时,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行政管理的模式,由上级对下级进行工作监督,但当时国内还没有形成完全统一的水利工程质量评价标准,也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第二,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大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承包制开始出现,施工单位开始转变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摆脱了原来的行政附属地位。建设者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和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方面的矛盾变得日益激烈。此阶段的管理模式主要为建设单位负责质量安全管理,政府起到督察的作用。第三,改革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开始大力倡导法治社会的构建,与水利工程相关的法制建设步伐也不断加快。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原水利部就成立了专门的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水利部与1988年成立之后,更是建立了三级监督体制,到1997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性质和任务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之后我国相关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至此,我国已经形成了初具特色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体系。

3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体系设计

由于主客观原因的存在,我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想要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设计全面完善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体系,可以从成本核算、旌工过程及管理方面入手進行设计。

3.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发达国家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体系方面具有比较完善的法规体系,而我国在这方面还没能做好,虽然出台了不少的法律法规,但由于执行不到位因此并没有发挥预想的作用。因此,质量和安全监督体系的设计首先需要建立统一严格、完善客观的法规体系,并且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制度约束,另外也需要针对我国当前水利工程建设现状,修订之前出台的法律,将安全监督方面的内容纳入到法律体系中,形成更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的法规体系。

3.2水利工程成本预算设计

在水利工程建设之前需要对本次工程的建设成本进行评估和预算,这样不但可以为项目策划提供正确的参考方向。要将具体的阶段性工程造价成本控制在既定的目标之内,避免超支现象出现。工程成本造价涉及方面诸多,比如材料的成本、人力资源、施工机械、水电供应、安全防护设备等,成本估计需要列出具体的清单,针对即将开展的施工活动进行查漏补缺,成本预算的内容要不断的完善,使其变得更加科学合理。

3.3水利工程施工安全设计

水利工程的施工是整个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体系设计的关键,对于施工安全方面,不但要按时完成总工作量,而且还需要准备多项的备选方案,在施工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不少的变化,原计划也会有所改变。另外水利工程是民心工程,关乎人民的性命安全,因此在建设的过程中要格外注重细节。比如施工材料的选购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这是工程质量得以保障的基本要求。施工过程中,对于主体结构的质量要严格把控,毕竟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也关乎到用户的生命安全。

3.4完善水利工程的施工人员管理

施工人员管理在整个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中也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施工人员的水平对整个工程的质量水平影响重大。因此施工人员不但需要具备管理知识,而且也需要具备水利工程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只有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引起了足够的重视,才可以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质量和安全意识。进而使水利工程整体的质量水平得到提升,另外还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各方面的能力都可以得到提高。

3.5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设计

水利工程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安全系数的高低。所以要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制度化水平,让整个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都提升到更高的层面。相关的水利工程监督部门要制定更加完善和健全的制度和机制,进而完善质量安全监督体系,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得到长远发展。

4.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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