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精选8篇)
1.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 篇一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知识70问
1.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是何时成立的?由哪些人员组成?
答:为切实加强对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领导,2006年,我校成立了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主任、相关校领导担任副主任、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和各系(部)主任担任委员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由哪个下设机构具体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答: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3.为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学校都做了哪些部署?
答: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高启华同志先后主持召开书记校长办公会和党委扩大会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学校成立了 “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并且制定了《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方案》,校领导组织召开了各部门负责人会议,部署迎评具体工作。学校为语言文字评估工作设立了专项经费,为迎评创造了有利条件。
4.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有哪些制度保障?
答:学校先后出台了《教学工作基本规范》《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方案(试行)》《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试行)》等相关文件和规定,将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作为教育教学督导、检查、评估、考核的内容。
5.为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我校开设了哪些相关课程?
答:师范类专业开设了《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教师口语》《写作》《语言学概论》《汉语修辞学》《现代汉语语法专题》《词汇学》《普通话测试与辅导》《演讲与口才》等专业课程,并在专业实训环节中安排了书写技能、语言表达技能训练。
针对学校工科学生多的特点,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了《公关语言艺术》《教师口才学》《修辞语言艺术》《语言运用艺术》《汉语文化趣谈》等公共选修课,对各个专业的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素质的培养。
6.我校拥有怎样的推普员队伍?
答:我校现有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3人,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10人。这支测试员队伍为学校乃至衢州市普及、推广普通话作出了很大贡献。
我们每年在师范专业选拔一批普通话基础好的学生,通过具有测试员资格的专业老师有针对性的辅导训练,组建了一支学生推普员队伍,确保师范专业每班至少有1名推普员经常性地开展普通话辅导训练。并逐步向整个学校推广。
7.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有哪些亮点?
答:(1)以科研促深化,凸显高校语言文字工作特色。(2)以训练促提高,打造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军团队。(3)以活动促拓展,扩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影响。
(4)以南孔文化建设促提升,丰富语言文字工作的人文教育内涵。8.我校在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我校在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面主要提出了以下要求:
(1)全体教师在教学中必须以普通话作为教学语言,以规范汉字作为教学用字。(2)师生员工在公共场合,如集会、会议、宣传、广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中应使用普通话。
(3)师范专业的学生必须学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并按国家主管部门制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的要求通过测试。提倡非师范专业学生努力学好普通话,书写规范字,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语言文字学习和培训,主动参加普通话等级考试。
(4)校内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印章,各级橱窗宣传栏、张贴物,教师板书、课件等都必须使用规范字。校内公文,校园网用字,各种出版物、印刷物等应使用规范字。
9.我校在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面举办过哪些活动?
答:(1)从2003年开始,每年5月举办一届“推普节”活动,开展海报展、横幅签名、普通话大赛、普通话咨询、普通话互帮结对、诗歌儿歌朗诵等活动。
(2)结合庆祝教师节、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活动,学校多次组织了师生演讲比赛;根据上级相关部署,举办了首届规范汉字书写比赛暨首届浙江省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选拔赛,组织了大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等活动。
(3)校、系社团通过开设“语言运用艺术”讲座,开展“舌战风云”大学生辩论赛、“同墨之路”书法大赛、流云书协书法大赛、朗诵比赛,组织参与汉字文化艺术节大型征稿等活动,吸引更多同学自觉参与语言文字技能训练。
(4)通过组建“推普”志愿者小分队,开展大学生暑期“三下乡”活动等形式,学生进社区、下农村,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的宣传推广工作。
10.我校师范类学生普通话的通过率是多少?
答:近几年,师范专业98%以上的毕业生普通话达到二乙及以上水平。其中06届毕业生的通过率为98.63%,07届毕业生的通过率为98.79%,08届毕业生的通过率为98.38%,09届毕业生的通过率为100%。
11.推广普通话在我国宪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什么时候通过的?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答: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本法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13.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
14.《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从什么时候起施行? 答:省政府颁布《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并于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通用的语言和文字分别是什么? 答:国家通用的语言是普通话,国家通用的文字是规范汉字。16.什么是普通话?
答:普通话是指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17.什么是规范汉字?
答: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
18.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原则是什么?
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19.国家对通用语言文字有什么权利?
答:国家颁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管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支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和科学研究,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丰富和发展。
20.公民对于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有什么样的权利? 答: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21.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如何保障公民的这种权利? 答: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22.我国是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对于自己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有什么权利?
答: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23.国家机关应当如何使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
答: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如何使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
答: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25.我国的汉语文出版物应当如何使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
答: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
26.我国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如何使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
答: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为播音用语的,须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批准。
27.我国的公共服务行业应当如何使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
答: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因公共服务行业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
28.我国还有哪些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答:(1)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2)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3)招牌、广告用字;(4)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5)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哪些情形可以使用方言? 答:(1)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
(2)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
(3)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4)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哪些情形可以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答:(1)文物古迹;(2)姓氏中的异体字;(3)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4)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5)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6)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31.哪些字属于不规范字?
答:不规范字包括: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已废止的旧字形字、已停止使用的“二简“字、错字、别字、自造字。
32.当前国家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方针是什么? 答: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33.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几月份的第几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答:九月份的第三周。
34.今年第1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是9月13日——19日,本届活动的宣传主题是什么?
答: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构建和谐语言生活。35.联合国的六种工作语言是什么?
答:汉语、英语、法语、俄语、阿拉伯语和西班牙语。3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有哪些?
答:一级甲等、一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三级甲等、三级乙等。3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相对应的分数各是多少? 答:97分及其以上,为一级甲等; 92分及其以上但不足97分,为一级乙等; 87分及其以上但不足92分,为二级甲等; 8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87分,为二级乙等; 7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80分,为三级甲等; 6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70分,为三级乙等。38.国家规定南方中小学语文教师普通话要求达到什么等级? 答:二级甲等。
39.国家规定全国公务员普通话要求达到什么等级? 答:三级甲等。
40.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工作人员,应该怎么办?
答: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工作人员,应该进行培训,使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1.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什么作为拼写和注音的工具?
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的工具。42.什么是《汉语拼音方案》?
答:《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包括字母表、声母表、韵母表、声调符号和隔音符号。
43.在我国哪个教育阶段要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答:小学教育阶段。
44.《汉语拼音方案》是根据普通话语言系统,采用什么字母制定的一个给汉字注音和拼写普通话的方案?
答:拉丁字母。
45.《汉语拼音方案》是什么时间通过并实行的?
答: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实行。46.《汉语拼音方案》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字母表、声母表、韵母表、声调符号和隔音符号五部分组成。47.《汉语拼音方案》字母表中一共有多少个字母?
答:26个字母。
48.《汉语拼音方案》声母表中一共有多少个声母? 答:21个声母。
49.《汉语拼音方案》韵母表一共有多少个韵母?
答:35个韵母,普通话一共有39个韵母,其中有4个不在表内。50.《汉语拼音方案》规定普通话的声调有几种? 答:有四种:阴平、阳平、上声、去声。
51.《汉语拼音方案》规定ü行的韵母跟声母j、q、x相拼时,有什么规则? 答:ü上两点省略,如:jū(居)。
52.《汉语拼音方案》规定,u行的韵母前面没有声母的时候,有什么拼写规则? 答:u行的韵母,前面没有声母的时候,写成wu(乌),wa(蛙),wo(窝),wai(歪),wei(威),wan(弯),wen(温),wang(汪),weng(翁)。
53.《汉语拼音方案》规定,iou,uei,uen前面加声母的时候,有什么拼写规则? 答:iou,uei,uen前面加声母的时候,写成iu,ui,un。例如niu(牛),gui(归),lun(论)。
54.《汉语拼音方案》规定声调符号标在音节的哪个字母上? 答:主要元音上,轻声不标调。
55.拼写普通话基本上以什么为书写单位? 答:词。
56.四言成语拼写时,一定是分为两个双音节,中间加短横,如“cénɡchū-bùqiónɡ”,对吗?
答:错,四言成语拼写时分为两种情况。可以分为两个双音节来念,拼写时中间加短横,题干中所举的例子就是这种情况;不能按两段来念的成语、熟语等,全部连写,如
bùyìlèhū(不亦乐乎)。
57.拼写时,句子开头的字母和诗歌每行开头的字母有什么要求? 答:句子开头的字母和诗歌每行开头的字母要大写。58.拼写时,数词和量词有什么要求? 答:分写,如“liǎnɡ
ɡè rén”(两个人)。
59.拼写时专有名词有什么要求? 答:第一个字母大写。
60.“标调声调一律标原调,不标变调。”这句话对吗? 答:对。
61.现代汉语共有几大方言区?
答:七大方言区。分别为:北方方言区、吴方言区、湘方言区、赣方言区、客家方言区、闽方言区、粤方言区。
62.江浙一带属什么方言区?
答:吴方言区。
63.什么是标点符号?
答:标点符号是辅助文字记录语言的符号,是书面语的有机组成部分,用来表示停顿、语气以及词语的性质和作用。
64.常用标点符号分为哪两大类? 答:点号和标点。
65.点号主要表示说话时停顿和语气。点号又分为句末点号和句中点号。句末点号用在句末,有哪三种?
答:句号、问号、叹号。66.句内点号有哪几种? 答:逗号、顿号、分号、冒号。67.句号的形式只能是“。”,对吗?
答:错,句号还有一种形式,即一个小圆点“.”,一般在科技文献中使用。68.引号里面还要用引号时,外面一层用双引号,里面一层用单引号,对吗? 答:对。
69.顿号的正确使用场合是什么?
答:句子内部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用顿号。70.引号、括号、书名号的使用格式要注意什么? 答:前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 篇二
如何准确领会党中央指示精神, 正确贯彻党中央的这一重大决定, 已经成为语言文字工作者必须思考并付诸行动的重要问题。
我们都知道, 语言文字是人类用于交际和思维的最重要工具, 语言文字能力是人的核心能力, 也是现代社会人极为重要的生存能力和必备的基本素质之一, 对人的成长及全面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它决定着信息表达与信息获取的能力, 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思维水平, 而且决定着文化水平, 关乎语言社团的认同, 更是国家人才战略、语言文字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 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对公民个体生存发展和国民综合素质的提高, 对国家整体实力的提高, 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提升公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关键是制定相应的培育规划, 而培育规划的重要基石和前提则是建立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评估标准, 从而加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在这一领域, 国外相关理论和应用研究开展得非常普遍, 很多国家和地区在推出各种语言测试的同时, 也制定了相关的评价标准, 用于描写和评价人的语言能力和水平。著名的欧洲语言教学、学习与评估共同标准 (The 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作为欧洲理事会各成员国外语教学与评估的统一标准和纲领性文件, 为各成员国的外语教学大纲、课程、考试和教材等提供了一个共同的基点, 为各成员国公民的外语水平提供了统一参照。
我国关于国民语言文字能力的研究起步较晚, 理论和应用方面的研究相对薄弱。近年来, 随着我国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得到进一步普及和推广, 国民的语言文字能力越来越受到重视, 有关机构和部门相继研制出台了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相关的测试, 如“普通话水平测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职业汉语能力测试”等等。这些测试有的考查语言文字能力的特定方面, 有的针对特定领域和特定人群, 但测试的最终目的都是通过测试的形式引导和促进国民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这些测试在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测试或处于不同层次, 或适用于不同人群, 测试的是语言文字能力的不同方面;这些测试多作为一种测试工具, 对人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描述和评价缺乏全面深入的研究, 未能建立起从全局和系统的角度评价使用者语言文字能力的统一标准。
当然, 从世界范围看, 与外语教学和测试红红火火的局面相比, 母语教育与评估确实也沉寂一些。这一方面是由于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已经将国民的母语教育纳入了基本的教育体制, 与其他学科教育平行布局并融为一体;另一方面, 有关母语教育与评估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也的确存在着薄弱之处, 许多研究领域还有待加强。
当前, 我国正在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 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在人力资源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 对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统一标准的缺乏与我国越来越具影响力的国际形象不相适应, 与蓬勃发展的语言文字测试形势不相适应, 反过来也会影响和制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与评估的深入发展。有调查显示, 近年来国民汉语应用能力呈现下降趋势, 要求建立汉语、汉字应用能力分级标准和水平测试的呼声日趋强烈;另外, 从幼儿教育一直到公民的终身教育, 如何建立一种连续的、发展性的和统一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评估标准, 用以协调和指导不同地区、不同教材、不同教学方法的教学目标与方向, 也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因此, 研究并建立独立于具体测试的统一、全面的国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评价标准, 从国家的宏观战略思考和需要出发, 为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供一个共同的参照, 使各级各类语言文字测试有所依托和参照, 从而以测试为手段, 建立引导、激励和扶助机制, 通过教育、培训等措施促使全民重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规范运用, 全面提升国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已经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国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评价标准应当是一个全面的、基础性的、多角度和多维度的评价体系, 主要描写和评价国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和水平。它由一套具体的、标准化的能力指标构成, 在纵向上涵盖能力从低到高的不同层级, 描写不同水平人群掌握和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和水平, 特别是能够满足个体生存、成长、生活、学习以及发展提高所需要的能力和水平特征;在横向上既包括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总体能力指标, 也包括听、说、读、写等方面的具体能力指标。能力描述力求清晰、明确、简洁, 具有可操作性, 并能为国民用于个人自我评估。该评价体系还应当基本具备客观、全面衡量国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水平的诊断性评估作用, 便于使用者自己或与其相关的机构或个人了解其现状, 同时根据有关需求明确其发展、提高的目标与方向。
该评价标准在内容方面不仅要注重国民对语言要素、语言文字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还应当强调在实际语言环境中运用语言的能力。因此, 能力指标中既要有一般性的、概括性的描述, 如积极词汇或消极词汇的大致范围等, 也要有针对具体使用环境和场合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和水平的描述, 乃至对完成特定交际任务的情况的描述, 如整理会议纪要等;既要说明不同水平等级人群需要掌握的语言文字知识, 更要指出他们应具备的语言文字技能。
建立该评价标准可以借鉴的研究成果和应当着眼的主要问题大致来自以下几个重点领域:第一, 国内外母语教育与测试的政策与措施, 如美国的SAT (Scholastic Assessment Test) 和NAAL (National Assessment of Adult Literacy) , 日本的日本语检定、汉字能力检定、日本语教育能力检定试验, 英国的GCSE (General Certificate of Secondary Education) 测试, 等等。第二, 母语教育与评估的重点人群, 如幼儿、中小学生以及工作性质与工作范围同语言文字应用密切相关的职业人群。这方面, 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政策层面、研究层面以及具体措施上都有许多值得研究和借鉴的经验, 比如在日本和我国台湾开展得比较早的儿童绘本阅读、美国政府于2002年推出的针对中小学生的《不让一个孩子落伍》 (No child left behind, 简称NCLB) 法案、我国香港地区施行的教师语文能力评核制度等。第三, 国内外外语教育与测试的政策与措施, 如我国针对母语非汉语人士的“汉语水平考试 (HSK) ”、美国教育服务机构ETS主持的TOEFL以及欧洲理事会制定的CEFR, 等等。
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 篇三
关键词:西双版纳 普通话 调查
西双版纳位于我国的西南边陲,地处云南的最南端,北面与思茅地区接壤,东、西、南三面与老挝、缅甸相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沿边民族地区。该地区是以傣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自治州,辖区有一市二县,即景洪市、勐海县和勐腊县,总人口约为114万。版纳地区聚居着傣、哈尼、拉祜、布朗、基诺等12个少数民族,约占全州人口的75%,其中傣族占总人口的34%,其他民族占41%。各民族均使用自己的传统语言,除傣族外,其他少数民族没有传统文字。
为了解版纳地区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现状,本次调查地点选取了景洪市、勐海县和勐腊县,主要以问卷调查为主、兼以访谈、观察为辅的调查方式,对该地区居民普通话相关学习、使用情况,接受、认识程度及汉字使用情况等多方面内容做出有效的文字记录与数据统计。共发放调查问卷210份,其中景洪市80份,勐腊县80份,勐海县50份,收回有效问卷200份,有效问卷占问卷总数的95%。问卷调查范围包括景洪市的勐罕镇、嘎洒镇,勐腊县的勐满镇、关累镇,勐海县的勐海镇。问卷调查涉及人员有村民、学生、乡镇从业人员、教师、个体经营者等,并对部分人员进行了访谈。此调查涉及到的民族有傣族、哈尼族、布朗族、基诺族、彝族、回族、汉族。
一、西双版纳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现状调查
我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即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中国社会科学院苏金智教授认为,“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一般要包括以下内容:1.背景信息;2.母语问题;3.能力问题;4.使用问题;5.语言态度。”①本课题通过对以上内容的调查,考察版纳地区不同背景人群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实际情况,并综合分析版纳地区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现状。
(一)调查对象情况统计
1.调查对象的性别构成。男性105人,占52%;女性95人,占48%。男性的比例略高于女性。
2.调查对象的年龄构成。35岁以下100人,占50%;36~45岁64人,占32%;46岁~60岁27人,占14%;61岁以上9人,占4%。调查对象年龄以35岁以下的人群为主体,其次是36~45岁的人群,61岁以上最少。
3.调查对象的学历构成。初中或初中以下有104人,占52%;高中或中专68人,占34%;大专18人,占9%;本科及以上者仅有10人,占5%。调查对象的受教育程度涵盖了从初中以下到本科及以上的各个学历层次。
4.调查对象的职业构成。村民69人,占34%;学生42人,占21%;乡镇从业人员25人,占12%;教师4人,占2%;个体经营者14人,占7%;其它46人,占24%。调查对象的职业既包括教师、学生、乡镇从业人员,也包括了村民、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其他工作的人群,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调查问卷情况分析
根据苏金智教授对“语言文字使用情况”概念的界定,本次调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主要内容包括:1.普通话作为母语的情况;2.普通话在不同场合使用的情况;3.普通话能力情况;4.普通话学习情况;5.对普通话的态度;6.汉字使用情况;7.对汉字使用的态度。
1.普通话作为母语的情况
母语是一个人从小习得的语言,也称第一语言。父母或抚养人的语言对小孩母语的习得非常关键。针对母语问题,我们选取了“上小学前您最先学会的是哪种话?”这一提问。版纳地区是多民族聚居地,多数人的母语并非普通话。具体情况如下:
表1:调查对象上小学前最先会说的语言
语言 人数 百分比
普通话 24 12.0
本民族语言 111 55.5
汉语方言 65 32.5
数据显示,55.5%的人上小学前最先会说的是本民族语言,32.5%的人上小学前最先会说的是汉语方言,12%的人上小学前最先会说的是普通话。可以看出,大部分人的母语是本民族语言,也有部分被调查者最先学会的是方言或普通话。这是由该地区的不同民族居住在一起相互交往或通婚,以及教育的普及和国家推行普通话所致。
2.普通话在不同场合的使用情况
普通话在不同场合的使用情况,主要分为非正式场合和正式场合。调查结果如下:
表2:调查对象在家中、本地集贸市场等非正式场合习惯使用的语言
语言 人数 百分比
普通话 27 13.5
本民族语言 63 31.5
汉语方言 105 52.5
表3:调查对象在医院、政府机关等正式场合办事最主要的交际语言
语言 人数 百分比
普通话 81 40.5
本民族语言 17 8.5
汉语方言 102 51.0
从以上数据看,在非正式场合,使用普通话的比例较低,有27人,只占13.5%;使用汉语方言的比例最高,有105人,占52.5%;使用本民族语言的63人,达31.5%。在医院、政府部门等正式场合,使用普通话的人达到81人,占40.5%。对比结果表明:使用普通话的比例随着使用场合的非正式程度而递减,随着使用场合的正式程度而递增。
3.普通话能力情况
普通话能力情况,就是指人们使用普通话的水平已达到的程度。具体情况如下:
表4:调查对象的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 人数 百分比
能流利准确地使用 60 30.0
能熟练使用但口音较重 58 29.0
基本能交谈但不太熟练 54 27.0
能听懂一些但不会说 25 12.5
听不懂也不会说 3 1.5
在被调查的对象中,只有3人听不懂也不会说普通话,占被调查人数的1.5%;86%的人能用普通话进行交流;约59%的人认为自己能够熟练使用普通话,但其中29%的人觉得口音较重,认为能流利准确地使用普通话的人数比例只有30%;基本能用普通话交流,但不太熟练的占27%;12.5%的人能听懂一些普通话但不会说。通过访谈发现,大部分人能用普通话回答问题,但他们的普通话都不太标准,普通话水平有待提高。
4.普通话学习情况
普通话学习情况包括:您学说普通话的最主要途径,您学说普通话遇到的最主要问题,您学习普通话的目的,您希望学习普通话后达到的程度,您最为熟练的语言以及与本民族人说普通话的感受。具体如下:
表5:调查对象认为学说普通话的最主要途径
学说普通话的主要途径 人数 百分比
学校学习 98 49.0
培训班学习 9 4.5
看电视听广播 25 12.5
家里人的影响 4 2.0
社会交往 63 31.5
调查数据显示,学习普通话49%的人通过学校;4.5%的人通过培训班;12.5%的人通过看电视听广播;还有31.5%的人通过社会交住;只有2%的人是受家里人的影响。可以看出,学校仍是推广普通话的主要阵地,社会交往也是人们学习普通话的重要途径。
表6:调查对象认为学说普通话遇到的最主要问题
学说普通话遇到的主要问题 人数 百分比
周围的人都不说 83 41.5
受汉语方言影响,难改口音 51 25.5
受本民族语言影响,难改口音 62 31.0
怕别人笑话 4 2.0
数据显示,学习普通话遇到的最主要的问题是周围的人都不说,约占41.5%;31%的人认为是受本民族语言的影响;25.5%的人是受汉语方言的影响;还有2%的人怕被别人笑话。可以看出,受口音影响是普通话水平难以提高的重要原因,没有形成说普通话的环境,则成为推广普通话的主要障碍。
表7:调查对象认为学习普通话的目的
学习普通话的目的 人数 百分比
为了更多地与人交往 95 47.5
工作、业务上的需要 50 25.0
为了找更好的工作 12 6.0
进一步学习的要求 30 15.0
个人兴趣 12 6.0
数据显示,对于学习普通话的目的,约47.5%的人是为了更多地与他人交往;25%的人是工作或业务上的需要;15%的人是为了进一步学习的要求;为了找个好工作或个人兴趣的均只占6%。这说明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交流也越来越多,对普通话的需求也就越来越迫切,学习普通话的意识和主动性也有所增强。
表8:调查对象希望学习普通话以后达到的水平
希望自己达到的程度 人数 百分比
能流利并准确地使用 76 38.0
能熟练地使用 45 22.5
能满足与人交往 62 31.0
没什么要求 17 8.5
数据显示,学习普通话希望达到的程度,约38%的人希望能流利并准确地使用;22.5%的人希望能熟练使用;约31%的人希望只是能满足与人交往的需要;只有8.5%的人没什么要求。这说明大部分人学习普通话具有一定的目的性,人们对普通话的认同感和期望值在逐步增强。但通过访谈,人们的期望值和实际讲普通话的水平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表9:调查对象运用最为熟练的语言
您运用最为熟练的语言 人数 百分比
普通话 14 7.0
本民族语言 96 48.0
汉语方言 90 45.0
数据显示,调查对象中运用最为熟练的语言是本民族语言,占48%;其次是汉语方言,占45%;只有7%的人选择了普通话。可见,本民族语言或汉语方言仍然是人们最为熟悉的语言,这与他们在民族地区长期生活密切相关。
表10:调查对象与本民族人说普通话的适应程度
与本民族人说普通话,您会觉得 人数 百分比
很自然 46 23.0
不太自然 92 46.0
不自然 62 31.0
数据显示,调查对象在与本民族人说普通话时,很自然的占23%;不太自然的占46%;不自然的占31%。这说明在与本民族人交往时,喜欢用自己熟悉的语言进行交流,心理上还没有完全认同普通话作为主要交流语言。
5.对普通话的态度
对普通话的态度包括:您认为所在地区有无必要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在您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您认为当地媒体语言的选择,您希望当地中小学的主要教学语言,以及您认为普通话是否会取代本民族语言等5个方面。
表11:调查对象对居住地区推广普通话所持的态度
所在的居住地区是否有必要推广普通话 人数 百分比
有必要 149 74.5
没有必要 51 25.5
调查人群中,74.5%的人认为在所居住地区有必要推广普通话;25.5%的人则认为没必要推广普通话。可见,有少部分人对推广普通话持否定态度,没有意识到普通话的重要性。
表12:调查对象认为普通话在生活中所起的作用
普通话在您生活中所起的作用 人数 百分比
很大 73 36.5
一般 91 45.5
很小 30 15.0
没用 6 3.0
调查数据显示,认为普通话在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大的比例占36.5%;认为普通话所起作用一般的占45.5%;15%的人认为很小;还有3%的人认为普通话没用。这可能和人们所从事的职业有关系,有些人由于工作或业务的需要,与人打交道时用普通话更能拉近彼此的距离。
表13:调查对象对当地广播、电视等媒体语言的态度
对当地广播、电视等媒体语言的态度 人数 百分比
赞成使用普通话 145 72.5
赞成使用汉语方言 22 11.0
赞成使用本民族语言 33 16.5
调查数据显示,72.5%的人赞成当地广播、电视等媒体使用普通话;11%的人赞成使用汉语方言;16.5%的人赞成使用本民族语言。这说明大部分人支持大众媒体上使用普通话,媒体对推广普通话有重要作用。
表14:调查对象希望当地中小学主要使用的教学语言
希望当地中小学的教学语言选择 人数 百分比
普通话 151 75.5
汉语方言 7 3.5
本民族语言 12 6.0
普通话和汉语方言的双语教学语言 29 14.5
数据显示,希望当地中小学的教学语言主要使用普通话的占75.5%;使用汉语方言的占3.5%;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占6%;赞成使用普通话和汉语方言的双语教学占14.5%。这说明人们普遍认同普通话作为教学语言,普通话在教学领域的主体地位已得到大多数人的普遍认可和尊重。
表15:调查对象认为普通话是否会取代本民族语言的情况
普通话是否会取代本民族语言 人数 百分比
会 36 18.0
不会 125 62.5
不确定 39 19.5
数据显示,18%的人认为普通话会取代本民族语言;62.5%的人认为普通话不会取代本民族语言;19.5%的人对于这一说法不确定。不难看出,大部分人认为本民族语言非常重要,坚信不会被普通话取代。从访谈了解到,有一部分人担心本民族语言或方言会随着普通话的普及逐渐消失。
6.规范汉字使用情况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包括的另一方面内容是规范汉字。通过调查,重在了解人们使用规范汉字的情况和对汉字所持的态度。
表16:调查对象是否看得懂汉字
是否看得懂汉字 人数 百分比
完全看不懂 19 9.5
能看得懂简单的汉字 67 33.5
能看得懂报刊杂志 114 57.0
数据显示,对于调查对象能否看得懂汉字这一问题,只有9.5%的人完全看不懂;33.5%的人能看得懂简单的汉字;57%的人能看得懂报刊杂志。这说明大部分人对汉字是比较熟悉的,随着普通话的逐渐普及,越来越多的人积极学习汉字,了解汉字。
表17:调查对象是否会写汉字
是否会写汉字 人数 百分比
会 155 77.5
只会一些 39 19.5
完全不会 5 2.5
数据显示,77.5%人会写汉字;只会写一些汉字的占19.5%;完全不会写的只占2.5%。这说明在普通话普及的同时,人们对汉字也逐步接受,大部分人已学会了读写汉字。
表18:调查对象最熟悉的文字
最熟悉的文字 人数 百分比
汉字 171 85.5
本民族文字 25 12.5
英文 3 1.5
数据显示,最为熟悉的文字中,约85.5%的人选的是汉字;12.5%的人选的是本民族文字;只有1.5%的人选的是英文。这说明绝大部分人对汉字已经很熟悉,汉字已逐步成为当地的通用文字。
7.对汉字使用的态度
表19:调查对象对当地广告、招牌、标语等选用的文字所持的态度
对当地广告、招牌、标语等,您 人数 百分比
赞成使用本民族文字、也赞成使用汉字 106 53.0
赞成使用汉字 68 34.0
赞成使用本民族文字 9 4.5
无所谓 17 8.5
数据显示,对当地广告、招牌、标语等,53%的赞成使用本民族文字、汉字两种文字;34%的赞成使用汉字;4.5%的赞成使用本民族文字;8.5%的人认为无所谓。这说明大部分人在学习汉字的同时,仍希望保留本民族文字。
表20:调查对象是否知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是否知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人数 百分比
知道并有所了解 39 19.5
知道但不清楚有关内容 71 35.5
不知道 89 44.5
调查数据显示,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知道并有所了解的只占19.5%;知道但不清楚有关内容的占35.5%;不知道的占44.5%。这说明应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力度。
二、调查的主要结论及相关建议
本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情况调查数据反映了西双版纳地区推广和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现状。通过对数据的统计与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并掌握版纳地区推广普通话及规范汉字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今后本地区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出建议,为有关语言文字部门制定政策和研究机构提供依据和参考。
(一)版纳地区普通话基本普及,但普通话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调查数据显示,能够使用普通话交流的人达到86%,听不懂也不会说普通话的只占被调查人数的1.5%,能流利准确使用者只占30%。这说明普通话在版纳地区已经基本普及,但普通话水平还有待提高。在访谈中发现,由于受到方言或民族语言的影响,有些人普通话说得较为生硬,带有浓重的母语口音,致使普通话发音不标准。这也反映出版纳地区在普通话基本普及时,工作重点将是提高人们的普通话水平,进一步加强普通话推广应用。
(二)人们学习普通话的愿望比较强烈,但学习途径有待拓宽
调查分析显示,74.5%的人认为所在居住地区有必要推广普通话,这说明推广普通话已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大家有学说普通话的需求,但学习普通话的途径主要是学校学习和社会交往,分别占49%和31.5%。学校学习固然是普及和推广普通话的主要阵地,但对于离开学校走入社会的人来说,会因为找不到合适的途径学说普通话,可能会产生放弃学习普通话的想法。因此,版纳地区的推普工作应加大力度,在拓宽学习普通话途径上找方法,使学习形式灵活多样。
(三)普通话的使用环境已有改善,但使用普通话的自觉性偏低
普通话的使用与语言环境有着密切关系。调查显示,在非正式场合,使用普通话的比例较低,只占13.5%;在正式场合,使用普通话的人占40.5%。在正式场合说普通话的人数明显高于非正式场合,多数人已逐渐认同普通话是公共场合的交际语言,使用普通话的环境明显改善。但在非正式场合使用方言的比例高达52.5%,这说明汉语方言仍然具有较高的地位。从访谈中了解到,有部分人担心本民族语言或方言会随着普通话的普及逐渐消失,18%的人认为普通话会取代本民族语言;有19.5%的人对于这一说法不确定。对于人们的各种担心或误会,可通过宣传国家的有关政策来及时消除。
(四)人们对汉字有较强的认同感,但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了解不多
由于普通话的推广,人们越来越多地学习和规范使用汉字。调查数据显示,只有9.5%的人完全看不懂汉字;2.5%的人完全不会写汉字;约85.5.%的人最熟悉的文字是汉字。可以看出,大部分人都对汉字有强烈的认同感,掌握和使用规范汉字的人数已占据大部分。但是,对于国家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了解的人并不多,不知道的人群占了44.5%。这表明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大力宣传和贯彻这部文字法尤为重要。
综上所述,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充分发挥当地教育机构的作用,努力提高人们的普通话水平。西双版纳地区方言众多,语音、语法纷繁复杂,给普通话学习者带来一定的难度。教育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开展调查与整理方言资料的工作,总结出当地方言和普通话的对应规律,结合当地人们学习普通话过程中存在的发音特点及困难,有针对性地指导普通话学习者克服方音障碍,提高学习效率。同时加强普通话师资力量的建设,定期开展普通话师资培训或研讨交流活动。
第二,拓宽当地人学习普通话的途径。学校是推广普通话的核心阵地,可以每年举办几期普通话培训班,动员普通话学习者积极参加培训。也可以招募一些普通话较为标准的大学生,利用假期到民族地区教授普通话。看电视和收听广播已成为们休闲娱乐的方式,也可以在当地电台或电视台开设普通话专栏,调动人们学说普通话的积极性。
第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加强对语言文字立法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强人们的语言法制意识,形成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氛围,使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作用得到增强。版纳地区是闻名世界的旅游胜地,应大力加强公共场合使用规范汉字的有效管理,尤其是地名路标、站台名称、宣传栏、广告牌等面向公众的示意性文字,必须规范使用汉字。
第四,正确处理普通话和民族语言及方言的关系。要尊重民族语言或方言使用者的语言感情,及时消除人们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国家推广普通话并非禁止民族语言和方言的使用,也不是要求在任何场合都使用普通话,更不是要消灭民族语言和方言,而是要在此基础上让人们学会普通话,以便相互交流与学习。普通话和民族语言是互相平等、共同发展的关系。
(本文系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云南沿边民族地区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调查研究——以版纳、普洱、临沧为例”[项目编号:YB2013075]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苏金智.国内外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概述[J].语言文字应用,
1999,(4).
参考文献:
[1]骆小所.文化与语言:云南少数民族语言与汉语的语言文化比较
研究[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12.
[2]李宇明.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J].语言文字应用,2012,
(2).
[3]黄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述要[J].民族翻译,
2013,(3).
4.国家通用语言规章制度 篇四
语言规章制度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和教体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园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师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幼儿园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幼儿园的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组织:
1、成立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园长阿米拉担任主任,快班由孜白旦担任组长,组员为全员教师;慢班由穆秀兰担任组长,组员为保育教师。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2、健全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在园长领导下,由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安排协调。
三、管理及职责 为确保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相关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幼儿园的整体工作,管理幼儿园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2、制定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计划、推普周活动计划。
3、制定各级目标,建立幼儿园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各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幼儿园教职工使用字规范化工作。
4、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5、布置幼儿园“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氛围。
6、强化幼儿园用语,把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交流和交际用语。
7、做好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总结、推普周活动总结、表彰工作。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2、切实采取长效管理机制,对班级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3、对推普工作和用字规范的班级、个人进行推荐表扬。
4、督促普通话尚未达标的老师积极自培,争取早日达标。
5、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6、积极完成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7、做好各项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各组长职责
1、落实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任务。
2、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3、组织好年段和各班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活动。
4、监督执行校园文明语言的实施。
5、组织安排年段、各班的各项普通话比赛活动。
6、及时向上级反映班级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问题。
7、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
四、师资管理
1、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的条件、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
2、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五、幼儿的管理
1.幼儿在校园内讲普通话。
2.幼儿中开展多层次的讲故事、朗诵等活动。
5.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 篇五
(2006年5月26日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管理,促进经济文化交流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的规范汉字。
第三条 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省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活动;指导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应用的培训和水平测试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负责管理和监督本单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下列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一)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对国家机关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使用列入对学校督导、检查、评估和考核的内容;
(三)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通信、信息产业等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对广播、电视、出版物、网络以及信息技术产品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商标以及广告、招牌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
(五)民政行政管理部门对地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
(六)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公安机关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中公民的姓名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 省、设区市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和评估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和管理实施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第八条 下列情形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国家法律规定可以使用方言或者少数民族语言的除外。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办公、会议、面对社会公开讲话等公务讲话等公务活动时的用语;
(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用语;
(三)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主持和采访用语,影视用语,汉语文音像电子出版物的用语;
(四)商业、旅游、文化、体育、铁路、民航、城市交通、邮政、电信、银行、保险、医院等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用语。
第九条 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开展经济文化交流和其他交往活动,可以根据需要使用方言。
第十条 下列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下列等级标准:
(一)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为一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为一级甲等水平;
(二)教师和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为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老师为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语音老师为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四)公共服务行业中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导游等为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对普通话水平未达到规定等级标准的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并督促其参加培训。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的或者国家对普通话等级标准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由省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批准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具体实施。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省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
第十二条 每年九月份第三周为“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新闻媒体负责宣传周活动的宣传报道,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推广普通话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应当以规范汉字基本用字:
(一)公务用字;
(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用字;
(三)汉语文出版物用字;
(四)影视屏幕用字;
(五)公共服务行业用字;
(六)道路、建筑物的名称标志以及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七)广告、招牌用字;
(八)商品包装、说明用字;
(九)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名称用字、人名用字;
(十)汉字信息技术产品的用字;
(十一)网站面向公众的用字。
第十四条 广告中使用的语言文字,用语应当清晰、准确,用字应当规范、标准。
建筑物的命名要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不科学、不规范、名不副实、格调低俗的名称。
第十五条 招牌中的手书字、提倡使用规范汉字。
在公共场所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的手书招牌、应当在明显的位置配放规范汉字的招牌。
第十六条 在公共场所的用字不得单独使用外国文字或者汉语拼音。需要配合使用外国文字或者汉语拼音的,应当采用以规范汉字为主、外国文字或者汉语拼音为辅的形式,规范汉字的字体应当在于外国文字或者汉语拼音。
各类汉语文出版物不得在汉字标题或者行文中将汉字表达的词汇用外国文字代替,专业术语、缩略语确需要使用外国文字的除外。
第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医务人员、编辑、记者、汉字字幕制作人员、校对人员、学生以及从事印章、牌匾、广告制作等工作的文案人员的汉字应用水平,应当符合国家相应的规定。
第十八条 公民和新闻媒体可以对社会用语用字进行监督,对违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不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使用语言文字的,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使用语言文字的,由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予以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广告、招牌用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责令限制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拆除,并处一千元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名标志用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责令限制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处罚。
第二十条 有关部门未能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履行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6.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 篇六
验。
在新疆实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是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的重要举措,是坚定文化自信,增强“五个认同”,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筑基工程,也是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的必然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疆各族人民的深切关怀,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通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各族人民从此走上了幸福生活的康庄大道。党和国家历来对少数民族倍加关心和特殊关怀,举全国之力,不断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发展了交织交融的融洽民族关系,形成了守望相助的中华民族大家庭。新疆各民族是中华民族血脉相连的家庭成员,新疆少数民族今天的幸福生活,凝聚着党的关怀、祖国的温暖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无私援助。随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越来越广泛,对学习和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及让子女接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愿望越来越迫切。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从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顺应各族人民发展进步的需求,在少数民族学生中实施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加授母语的“双语”民生工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造福新疆各族人民的使命和担当,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看到了与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美好前景。
语言是学习交流的工具,语通则心灵通。假如一个社会没有共同语言,社会成员之间就很难沟通交流和相处,也很难共同发展和共同进步,更谈不上和谐和睦。当前,作为我国各族人民通用语言文字的汉语,已经成为各族人民感情交流、增进了解、增强团结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学习传播中华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学习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重要工具。汉语言文字是世界上历史悠久、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文字,是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用汉语言文字记载的人类文明宝库十分丰富,是中华民族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营养源泉。不仅国内各族人民在学习掌握和使用汉语,而且全世界“汉语热”也迅速升温,汉语已成为世界流行语言。汉语能够走红全球,一方面得益于中国经济的巨大发展,另一方面源于汉语言所代表的中华文化的强大吸引力。大量的考古出土文物证明汉语言文字是新疆地区最早使用的重要语言文字,“双语”现象是新疆地区自古以来的鲜明特征。因此,掌握和使用汉语言文字,是提升文明素质,融入现代社会,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参与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途径。少数民族只有掌握和使用汉语言文字,才能更好地进行交往交流和学习,更好领会文化自信的无限魅力,不断增强中华民族成员的自豪感和荣誉感,才能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各民族的交融和发展。可以说,掌握了汉语言文字,就等于掌握了开启知识大门的金钥匙,就等于掌握了与全国各地交往交流的“通行证”,就像插上了飞翔的翅膀,能够在更大的空间内学习、就业和生活。
教育是民生之本,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根基工程。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和十分关心新疆少数民族教育事业,举全国之力,实施了一系列教育惠民工程。加大双语教育力度,以南疆四地州和农村学校为重点,着力补好双语教育和双语教师队伍短板,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教育特别是双语教育质量,推进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全覆盖,使广大农牧民子女全部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兴建了全覆盖的“双语”幼儿园,实现了适龄幼儿“应入尽入”;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大幅度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实施奖助学金、“四免一补”“营养餐改善”等优厚的学生资助政策,使大量的少数民族学生得到实惠,实现了“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目标。同时还通过“内地高校协作计划”“内地高中班”“疆内初中班”“内地中职班”等重大举措,为少数民族学生提供了最优质的教育资源,深得少数民族群众的欢迎。这些重大举措,为少数民族的发展和进步事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每一名少数民族群众都应十分感恩伟大祖国和中国共产党,衷心感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疆各族人民的无比关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也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想。建设新疆、发展新疆,谱写中国梦的新疆篇章是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要实现中国梦,就需要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团结奋斗,而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共同团结奋斗的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全面实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使少数民族学生用上全国通用教材,享受来自全国各地的合格教师的培养教育,更好地享受各类教育资源,为今后成长进步铺下更宽的道路。实践证明,实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后,教学质量明显提高了,学生更加自信了,到内地、疆内学校学习的学生越来越多了,人才培养质量越来越高了,家长越来越满意了,每个少数民族孩子也越来越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了。
当前,仍有一些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持有不同看法。实际上,实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道理非常简单,那就是现今社会不再是封闭自守的旧社会,也不是交通通讯不发达的过去。改革开放已经40年了,如今的社会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时代,是全国各民族交往交流越来越密切的时代。中华民族要进步、各个民族要进步,就要加强交往交流交融。总书记要求我们“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民族越开放越进步,越封闭越落后。如果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都不能掌握,各民族之间就没办法交流和学习,就算不上是合格的中国公民、中华儿女,也算不上是现代人,更谈不上跟上时代步伐,融入现代社会,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全面实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就是办好公平而有质量教育的必然要求,完全符合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要充分认识实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抛弃狭隘的民族意识和封闭僵化的思想观念,树立起开放包容、文明进步的理念,倍加珍惜党中央的特殊关怀和中华民族的温暖怀抱,以加强交往交流交融、紧跟时代步伐的责任感和刻不容缓的紧迫感,刻苦学习和带头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7.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 篇七
西藏自治区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调查和研究在西藏地区的国家通用语言的推广和普及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但目前这方面的调查研究还相对滞后。学校是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人才的基地,因此学校成为了推普工作的前沿阵地和主要场所。本文试以西藏地区的学校为中心,分析目前西藏地区普通话推广和普及的现况,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西藏地区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规及政策等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第五款:“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宪法》明确地从法律意义上确定了普通话推广的规范化和标准化。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2005年6月,自治区国家语委、自治区教育厅下发了《关于成立我区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和培训测试站的通知》,明确了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大学、拉萨师范学校三个普通话培训测试站。2006年3月,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区学校普通话推广工作的意见》,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推普工作点明了规范化的道路。2007年4月,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区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普通话培训和测试。2008年5月5日,发文部署了西藏自治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工作。2009年6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启动了西藏自治区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的工作。在法律法规之外,自治区的各个部门还就推普工作开展了一些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
二、西藏地区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现状调查
西藏地区推普工作在其进行的十年间取得了不小的成就。西藏地区幅员广阔,使用藏语的人数也较多,因此在区内普通话与藏语并存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在这个前提下,使用普通话的人口在不断上升,使用普通话的情景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其中尤以学校为主要阵地。
从全区范围来看,推普工作有着明显的成效,但推普的不足和缺陷仍存在且不容忽视。首先,推普工作在城区和农牧区的差距仍比较明显,城区居民的普通话水平平均高于农牧区居民。其次,在不是以汉语为母语的人群中,存在着普通话的发音不准或者个别词义不能准确理解的现象。总体来说,西藏地区人民的普通话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推普工作还需要持续加大力度。
(一)西藏地区中小学的推普工作现状
和平解放后,西藏地区逐步建立起了现代化的教育体系,教育事业在不断的探索推进中发展迅速,其中藏汉双语教育一直是探索的重点,而中小学是藏汉教育的起点与重中之重。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至今,中央陆续召开了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西藏地区的汉语教育也随之步入正轨。21世纪以来,西藏自治区的小学数量超过了800所,其中实行汉语教学或双语教学的有95%以上,初级中学与普通高中的数量达到了100所以上,其中实行汉语教学或双语教学的有98%以上。可见,在全区范围内的中小学学校中,普通话教学已形成基本覆盖。区内的中小学学校实行藏汉双语教学的情况最为多见,在实践与探索中主要形成了两大类模式(西藏地区还有少数区外生源区内就学的学校,这些学校几乎都采用全汉语教学,不在本文调查的双语教育模式之内)。一类模式是以藏文教学为主,同时加设一门汉文课,也称“藏单模式”,主要实行区域是农牧区;二类模式是以汉文教学为主加设一门藏文课,也称“藏加模式”,主要实行区域是城区。
在普通话教学中,主要传授者是教师,因此教师的普通话水平是推普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关注重点。在西藏地区中小学的教师中,汉语教学群体所占比例相对较低,但具有普遍较高的普通话水平。以拉萨市为例,在2013年发表的一篇调查报告中显示,“藏族教师占绝大多数,占到样本总数的77.9%;汉族教师仅占总调查人数的20.8%,其中还有一名土家族教师。”1从样本数据的分析中还可以发现,汉族教师或者毕业于内地高校的教师基本集中在城区学校,农牧区的教师绝大多数为藏族教师。在对中小学教师能力的考察中,普通话应用考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在课堂上,汉语背景教师的课堂语言基本全是普通话,而藏语背景教师在课堂管理和讲解难点的时候常常使用藏语,使用普通话的时间不到课堂时间的30%。2教学过程中,语言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它涉及到语言环境的构成(对于低龄段的学生来讲,还会因其有无意识的模仿行为而对其造成更为深刻的影响)。在2013年发表的一篇针对拉萨市6所中小学双语教师的培训调查中显示,只有极少数的教师对“汉语交流能力训练”表示“不需要”。1可见,普通话的训练在双语教师所接受的培训中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部分。
教学过程中,学习方面的真正主导是学生本人,教学模式的选择、教师水平的施展等等因素都是为学生学习提供辅助的,而要让学习落到实处,学生群体才是根本。中小学学生在学习普通话的过程中,机械重复最容易学习和掌握的,能够较为准确地用普通话朗读课文;但要实际操作普通话就存在一定困难。中学生对于普通话的掌握情况普遍好于小学生,这是因为普通话是需要靠听说训练来实现提高的,而中学生对普通话学习的时间要长于小学生。中小学学生的语言环境还是以藏语为主,他们的普通话使用时间和环境实际上是以课堂为主。对大部分学生来讲,在普通话方面的学习还是颇有成效,能应付日常交流。
(二)西藏地区高校的推普工作现状
西藏高校是向西藏地区各个行业输送高水平人才的基地,因此当然也就是西藏地区推广普通话的工作重点。
高校教师一般对普通话的掌握和运用都有较高的水平,除个别具有民族特色的学科(例如藏语言文学、藏医药的相关学科)的授课教师会在课堂上因需要使用藏语之外,大多数的学科均使用汉语教授。西藏地区最早设立普通话测试站的便是西藏大学与拉萨师范专科学校,因此高校教师是最早一批接触和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群。同时,相比中小学来讲,高校与内地有着更多交流,高校中汉语背景教师的比例也远远高于中小学,以西藏大学为例,校内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中藏语背景教师与汉语背景教师的比例大致为5:5。
在师范类高校或设置有师范专业的高校中,一般都会设置相应的普通话课程,如西藏大学文学院的师范专业,会开设《普通话教程》和《教师口语》的课程。但是课程的设计存在一些不合理的情况。首先,师资力量存在不足,一个老师对应七十甚至八十个学生。其次,设置普通话的专业覆盖面小,大多数高校仅在师范类专业、播音类专业等专业中开设。另外,普通话课程的课时也显不足,与推广普通话工作的长期性不相匹配。最后,普通话是一门需要听力训练的课程,多媒体教室的配备尚显不足。西藏地区高校的普通话课程并没有针对不同普通话水平的学生制定不同的教学方案,这是一个问题所在。高校课程更侧重普通话学习中的语音知识和理论知识,实践和使用的环节相对较少,这种模式并不适用于基础较弱的学生。
高校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主动采用普通话交流的意识要强于中小学生,他们已对普通话有了基本的掌握,因此在进一步的学习中他们更多是有明确目标的带有“功利性”的学习,而这种目标性集中体现在他们对于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考试的需求上。与中小学相比,高校中的学生来自各个地区和各个民族,虽然仍是以藏族学生为主,但是与同学的日常交流更多情况下是使用普通话。以西藏大学为例,校内藏族学生的比例约为60%,不同民族的同学之间交流是以普通话为主的;校内的藏族学生来自不同方言区,相互交流时候也是以普通话为主要方式。因此,高校具有较好的普通话学习环境。
以上情况是针对西藏本地高校的现状调查,位于陕西咸阳的西藏民族大学的推普工作现状则有所不同。因为地理位置处于内地,西藏民族大学的内地生源更多,汉语背景的教师也占大多数,因此其情况与内地其他方言区的推普情况相类似。
总体来说,普通话在高校的推广情况要好于中小学。
(三)西藏地区居民中的推普工作现状
社会交往中的普通话习得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随着与内地交流的日益加强,西藏地区的居民们都逐渐认识到了普通话的重要性。城区居民因为与使用普通话的人群接触较多,因此大多数都能听懂一些普通话,相当一部分人能够运用普通话进行交流,这些人群的构成主要是干部职工和商贸人员。农牧区居民虽然普通话水平比较低,但是他们都明确表示希望自己的下一代能够藏汉兼通,学会普通话。
西藏自治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是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的,虽然与全国其他省区相比起步很晚,但是工作步伐很快,到2015年底,全区已有86036多名教师、大学生、公务员和窗口服务人员等拿到了普通话等级证书。
在有学生的家庭中,家庭中的普通话使用会对学生的普通话学习造成很大的影响。在这一点上,内地藏族班的学生和藏汉通婚家庭的学生有更大的学习普通话的优势。内地藏族班的学生在学校接触到的教师基本属于汉语背景,在社会交往中也接触普通话更多,因此从客观上增加了他们使用普通话的频率。藏汉通婚的家庭中,日常生活中使用普通话的比例要大于使用藏语。
三、西藏地区推广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对策分析
(一)加强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和实施力度
在看到推普工作取得的一系列成就之外,我们也应注意到推普工作仍面临着的许多困难和挑战,应该认真总结推普工作过程中的已有经验,扎实落实党和国家的语言文字政策。
要继续健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机构,发挥各地语委的积极作用,为普通话测试站的工作提供便利。要坚持做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活动,组织丰富多样的活动,使得推普工作能够深入到居民之中。要加强对各单位推普工作的监督,尤其是对作为推普前沿阵地的学校,必须将学校的推普工作成效列为考核学校教育水平的指标之一。在城区推普工作取得良好成绩的情况下,应逐渐把工作重心向农牧区和教育水平较落后的村镇发展。推普工作中应该重视藏语的特殊地位。
(二)中小学要夯实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础
要注重对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强化师资队伍的建设。对教师的普通话培训应形成规范,要把短期的个体培训和长期的培养计划结合起来,使得参与普通话培训成为中小学教师工作的一个部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提高自身使用标准普通话的意识,除积极参与培训之外,也可在平时教学中允许学生对自身的普通话进行点评,通过双向交流的方式发现问题并及时作出修改。
从具体的课堂教学来说,小学的语文教师或普通话教师要在课堂上做好标准的范读,也要注重通过多种方式激发学生对于普通话朗读的兴趣和热情。中学阶段则应更加注重普通话的规范性。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注意针对学生读不准的字音进行专项训练,同时可采用学习小组的形式,通过学生之间的相互督促提高其普通话水平。
对学生,更需要强调的是引导其有自主意识地建立良好的语言环境。可定期举行普通话竞赛,通过比赛激发学生学习普通话的动力;设立相关的普通话趣味课程,比如绕口令的学习,让学生充分领略到普通话的魅力,从而更有兴趣学习。
(三)高校要坚守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阵地
高校致力于培养较高水平的普通话人才,具有更为专业和灵活的教学安排。
首先,高校需大力推进教学观念的转变。要将普通话课程的重心从单纯的基础知识培养转移到基础知识和运用能力的双重心上,此外针对大学生还应加强测试技能的培养。针对学生群体语言背景和语言要求的不同,应设置分层化教学。
其次,高校应加强创新教学模式的探索,为中小学的教育事业开辟阵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将教学内容丰富化、系统化、便利化,课程的实施可参考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的“七化”建设3,要充分考虑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教学中注重实际演练和运用。
(四)普通居民要营造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氛围
首先要明确对于普通居民不能通过强制学习等途径宣传普通话。可以考虑通过趣味活动、有奖问答等社区性质的娱乐活动来提高居民学习普通话的积极性。可通过孩子逆向教导父母普通话,使学习教育的影响扩大化,开展“我教父母普通话”活动。各社区应重视普通话推广的工作,将推普纳入日常工作计划中。学校可与社区联合开展活动,向尤其是有孩子的家庭宣传普通话学习的重要性,为学生学习普通话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要注重社区内各商户的普通话使用情况的调查和监督,让普通话深入到居民的生活之中,努力让人人都能有使用普通话的场合。
结语
西藏地区的推普工作扎实推进,离不开各界人士的努力和付出。在这其中,学校的重要性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因此学校的推普工作也获得了最大的成效,社会各界也都积极响应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文件,可以说西藏地区的推普工作随着西藏地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也有了跨越式的进步。在这过程中,成就喜人固然是好,但更重要的是对其中体现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对面临的困难进行有效的克服,这就需要语言文字工作人员能够正视现实,归纳经验,在以各级各类学校为推普重地的前提下,继续扩大推普工作的范围,同时也要注重推普工作的质量。
摘要:西藏自治区的语言环境以藏语为主,其普通话推广工作有一定的难度和特殊性,西藏地区的推普工作获得了从国家、自治区到地级市等各个层面的政策法规的支持。学校是推普工作的前沿阵地也是主要场所,除此之外,普通居民的日常社会交往也构成了学习普通话的场合。目前西藏地区各个方面的推普工作虽有较好的成效,但阶段性问题仍存在不少,针对不同领域进行现状调查并提出相应建议很有必要。
关键词:西藏,普通话,对策,法规
注释
11.孙新格.藏汉双语教师培训实效性调查研究——以西藏拉萨地区双语教师培训为例[J].当代教育与文化,2013(1):111-116.
22 .数据来源:许文俊.藏汉双语教学现状研究——以拉萨市为例[D].西北师范大学,2013.
8.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 篇八
2012年11月5日
单位:
职务: 得分:
一、判断正误(10分)
1.“乘”的笔画是9画。()2.按音序排列,“把”应排列在“笔”的后面。()3.按笔画排列,“天”应排列在“王”的后面。()4.“尖”字的第一笔是“横”。()5.“允”字的部首是儿。()
二、汉字识别(20分)
(一)用√或×判断下列词语的注音是否正确(10分)
档案 dǎng àn()校对 jiào duì()质量 zǐ liàng()复杂 fǔ zá()庆祝 qìn zhù()开会 gāi wuì()北京 běi jīng()酝酿 yùn liàng()广场 guǎng chǎng()办公室 bàn gōng shì()
(二)用√或×判断下列词语的用字是否规范(10分)
连系()精僻()再接再厉()左右逢元()幅射()一股作气()严俊()防碍()委屈求全()脉博()
三、常识选择(50分)
1.下面三个字中,倒数第二笔不是撇的字是。()A.北 B.伏 C.找
2.下列三句中顿号用错的一句是。()A.你知道年、月、日的知识吗? B.学校里文娱活动真丰富:低年级学生在唱歌、中年级学生在朗诵、高年级学生在演戏。C.冬天,燕子、杜鹃、大雁都要飞到南方去过冬。3.2000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从 起实施。()
A.2000年1月1日 B.2000年12月1日 C.2001年1月1日 4.5.普通话和规范字是。()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A.国家法定语言文字 B.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C.国家通行语言文字 A.规范汉字 B.通用汉字 C.标准汉字
6.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A.义务 B.权利 C.责任
7.经国务院批准,每年9月份第三周是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2012年9月14日至9月20日是第 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A.十五 B.十七 C.十六 8.当前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是“ ”。()
A.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 B.大力推行、重点普及、逐步提高 C.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9. 推广普通话是促使公民普遍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
A.在任何场合都说普通话,不说方言 B.在正式场合和公共交际场合说普通话 C.只在学校里说普通话 10.学校应继续坚持普通话的法定地位,加大行政力度,争取在新世纪最初3-5年内,使普通话基本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教学语言和 的校园语言。()
A.城镇学校 B.城镇中小学 C.城镇学校及幼儿园
四、基础填空(20分)1.普通话,是以 为标准音,以 为基础方言,以 为语法规范的。2.我国普通话等级分为 级 等。
3.我国将在 以前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普通话,21世纪中叶在全国范围内普及普通话。
国家三类城市(静宁)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答案
一、判断正误(10分)
1.“乘”的笔画是9画。(×)
2.按音序排列,“把”应排列在“笔”的后面。(×)3.按笔画排列,“天”应排列在“王”的后面。(√)4.“尖”字的第一笔是“横”。(×)5.“允”字的部首是儿。(×)
你们班有没有同学或老师不会说普通话?
二、汉字识别(20分)
(一)用√或×判断下列词语的注音是否正确(10分)
档案 dǎng àn(×)校对 jiào duì(√)质量 zǐ liàng(×)复杂 fǔ zá(×)庆祝 qìn zhù(×)开会 gāi wuì(×)北京 běi jīng(√)酝酿 yùn liàng(×)广场 guǎng chǎng(√)办公室 bàn gōng shì(√)
(二)用√或×判断下列词语的用字是否规范(10分)
连系(×)精僻(×)再接再厉(√)左右逢元(×)幅射(×)一股作气(×)严俊(×)防碍(×)委屈求全(×)脉博(×)
三、常识选择(50分)1.B 2.B 3.C 4.B 5.A 6.B 7.A 8.C 9.B 10.C
四、基础天空(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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