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工分包合同范本(精选6篇)
1.砖工分包合同范本 篇一
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了加快建设工程施工进度,补充甲方劳动力的不足,经过对乙方的资质审查,确认乙方具备承担甲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就 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范围及数量:详见附表 工程地点:
乙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完成工作的情况,对工作范围内的项目和数量进行调整,同时,按附表单价相应调整合同总价,乙方承诺不因此提出其它额外补偿(如管理费、临时设施、设备进出场费等)。
第二条 劳务分包方式
在甲方组织、安排和指挥下,乙方提供能够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合同要求的劳务人员及必需的劳动工具和机具设备,遵守和服从甲方的管理及施工规范,实施本合同约定的劳务项目工作,甲方按照乙方所完成的工作任务支付劳务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体开工时间,甲方视施工现场的开工条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除以下情况,竣工日期不延后:
1、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大幅增加工期可适当顺延。
2、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入侵,在工程现场发生非业主亦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骚乱,地震等。)的因素出现,乙方必须出具书面报告并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后,视具体情况工期可适当顺延。
3、因业主原因或甲方上级单位(部门)要求及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减少,则工期相应提前,由此造成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予以现场确认,是否顺延工期,以甲方现场确认意见为准。
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被建设单位及甲方上级单位处以罚款的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合同价款
1、承包工程价款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工作量×综合劳务单价确定(见附表一),本合同承包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元;另外,甲方限额供应的材料总价为 元(见附件二)。
2、因变更设计增减工作项目和数量,或者是由于乙方不满足合同要求,甲方对乙方工作范围内的项目和数量进行调整,均按附件中的综合劳务单价和甲供材料价格,相应增减合同劳务价款和甲方限额供料金额。
3、上述调整时,属于合同内没有的项目,若附表一中有类似项目,参照附表类似单价执行,若附表一中无类似项目,单价由双方另行商定或签订补充合同。
4、综合劳务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①乙方发生的劳务人员基本工资,医疗、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劳动保护费、措施费等与乙方劳务人员有关的所有费用;
②完成本合同约定任务所必需的劳动工具、机械、设备费用及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
③除附表中甲供料外,乙方自供材料、工器料具的采购、运输、保管、损耗费;
④乙方发生的管理费、利润及为完成本工作的施工措施费; ⑤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外的其他所有税费; ⑥乙方施工发生的安全保障费、劳动保护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用、夜间施工增加费用、生产工具使用费、场地清理费等其他直接费;包括乙方生产生活临时设施费、职工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保险费、工程保修费、工程排污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等现场经费;还包括施工队伍及机械设备材料转移费、业务招待费、利润等除合同明确由甲方承担以外的乙方发生的一切费用;
5、综合劳务单价不因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的改变而调整。
6、乙方已充分考虑到甲方因供应材料、设备以及履行的各项职责和承担的经济法律责任,也充分考虑到因市场变化可能发生的各种涨价因素,因气候或技术间歇等非双方原因,承诺综合劳务单价一次性包干,不作任何调整。
第五条 变更设计
1、甲方负责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申报审批变更设计,乙方如确需进行变更设计,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资料。
2、甲方下达的变更设计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履约担保
1、为了全面履行合同,乙方愿意以现金合同价的4%或5%请根据合同价计算元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并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
交甲方财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或施工期)内不计利息。
2、项目完工结算并订立《清算协议》后,若乙方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七条 验工计量
1、中间计量以附表一工程范围、数量、承包单价为依据,按乙方当月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数量及附表劳务单价包含工作内容说明及计量规则计算;因设计变更增加的合同外数量必须以双方签认的工程联系单为依据计量;现场施工员签认任何工程数量视为无效,不予计量;必须由工区或项目队技术主管出具、工区长或项目队长签认,经项目部工程部长、合同部长及总工程师签认并报项目经理审核后方可计量。
2、乙方应在每月20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甲方,甲方接到报告后10天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乙方为验工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若乙方不参加计量,甲方计量结果视为有效,可作为本月劳务价款支付的依据。
3、以下情况甲方不予计量: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规范要求的项目;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因乙方原因超出施工图范围增加的工程量;乙方不按甲方技术交底要求施工的工程量。
4、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要求且未做整改的,甲方可延长至次月计量。
5、中间计量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也不表示乙方施工的工程数量符合设计要求。如果在日后检查或验收中,发现存在质量缺陷或偷工减料情况,甲方有权将已经计量的部分予以扣除。
6、验工计价表由验工审批单、验工报表、验工计算单及其相关附件组成。验工计价只有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后方为有效。
第八条 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1、本项目不预付劳务价款,劳务价款的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转帐支付,不支付现金。
2、进度款根据乙方施工进度按月计量,双方相互间发生的费用往来,在当月计量价款中抵扣,原则上甲方根据建设单位的资金支付情况向乙方支付劳务价款,中间支付甲方按应支付乙方劳务价款的85%支付。
3、工程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经建设单位和甲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劳务价款结算,订立《清算协议》。
4、清算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乙方完成的全部工作项目和内容;乙方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额;乙方应得的劳务价款;甲方支付的劳务款(包括应当支付、已经支付和尚未支付)及应当扣除的其他款项;结清双方债权债务措施和期限以及应当约定的其它内容。
第九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代表:姓名: 职务: 乙方代表:姓名: 职务:
乙方驻工地代表不得擅离岗位,必须保证每月有25天在工地,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向甲方项目经理请假,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否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应按2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工程控制测量、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交工验收。
2、审核批复乙方的施工方案及验工计价,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3、审核劳务人员工作技能和岗位证书及其他劳务手续。
4、提供图纸或技术交底资料,按照用料限额供应施工所需的合同约定的材料。
5、指定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对施工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进行全面、全过程管理及控制。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和甲方施工计划要求,提供能够保证工程建设需要的具有专业技能的劳务人员及机械设备器具。
2、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服从甲方技术人员或现场负责人的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技术交底资料、施工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3、加强对其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接受业主、监理、甲方的监督,遵守有关部门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及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
4、按照甲方要求,编制或配合编制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或其它技术资料,按时提交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罚款。
6、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及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承担因未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的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时支付劳务工工资及相关费用。
第十条 施工用电、水、地及临时设施(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1、甲方负责架设主干高压电力线至,并安装壹台变压器、壹个配电柜(具体位置由甲方现场确定),从配电柜到施工点的低压电力线路及附属设施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2、施工和生活等用电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当地供电部门收取的电费和供电贴费(含损耗)从乙方验工计价款中扣除。
3、在高压电力线路未接通前,或因地方电力供应不足时,乙方应自备发电机施工并承担其费用,劳务分包单价中包含此因素,乙方不得因此要求调价。
4、施工用水及管道的铺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在合同工期范围内,甲方负责规划内的临时设施(仅限于搅拌场、堆料场、施工便道、临时房屋、火工品库房)在合同工期范围内的租用地和地表附着物补偿费用,并办理相关手续。临时用地实施方案、标准、数量由甲方统一规划核定。
6、乙方负责修建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承担相关费用。
7、乙方负责主干便道的维护及主干便道至各工点的引入便道新建、改建、扩建和使用维护,并承担其费用。
第十一条 材料、机械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构成工程主体的材料(钢筋、混凝土、外加剂、火供品等,详见附表二),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乙方不得自行采购。
2、甲方根据乙方完成劳务项目的工作量和附表中的材料限额消耗指标,分别计算出甲供材料的限额用量,乙方实际领取并使用甲方材料数量在限额用量范围内,甲方按附表中的供应价计算乙方节约材料费,即(限额用量-实际领用量)×供应价,当节约的材料在合理范围内(节约额不超过甲方限额供应的2%)且未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可将节约金额的80%奖励给乙方,超过合理范围,不予奖励。当乙方承包工程甲供材料消耗量超过甲方限额供应材料数量时,超过部分,甲方按市场价计算乙方超耗材料费,即(实际领用量-限额用
量)×市场价×1.2(即加收20%的管理费),超耗部分在乙方劳务价款中扣除。供应价在施工期间不予调整。(材料节约奖励条款在有些合同(如隧道合同、路基附属合同等)中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3、每月25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下月甲供材料用料计划,实际需要甲供料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物资部门。
4、乙方验收甲供材料后,负责妥善贮存保管并承担其费用,材料标识及仓储堆码必须按甲方要求办理,发生丢失、被盗及坏损,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
5、除以上甲供材料外,其余材料由乙方自行购置或配置,其费用全部包括在综合单价内;乙方必须保证自购材料的质量,并出具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原件),并负责工程材料的检验与试验(含业主、监理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的相关材料,按规定送检)提供检验试验报告,其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劳务单价中。
6、本工程所有机械及工器料具、设备等由乙方负责提供,投入的主要机械、料具见附表三。如乙方使用甲方设备及工器料具等,可与甲方相关部门签订使用协议,甲方按使用协议结算租赁费用从乙方劳务价款中扣除。
7、甲方供应材料的供应地点为甲方工地料库,由甲方工地料库运往各施工工点的运输费、装卸车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采用商品砼,则由甲方供应至施工现场)。工点之间材料调拨发生的运输装卸车费用原则上由接受方承担。
第十二条 施工进度
1、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工期和进度安排要求,编制详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详细的施工计划,经甲方批准后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2、节点工期安排: 项目,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项目,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3、当乙方不能满足上述施工进度时,甲方可以增加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并重新划分乙方施工范围、工程项目和数量,乙方不得对此安排有任何异议,也不得提出任何费用补偿,并承担因增加施工队伍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如果乙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影响甲方整体竣工交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另行组织队伍进场施工,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质量保证
1、本建设项目的质量目标为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6%以上,其质量必须满足甲方创省(或部)优标准。
2、甲方应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规范和施组要求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管理监督。
3、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甲方技术交底资料、技术规范及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在甲方技术、管理人员统一指挥下,精心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4、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的质量管理、监督检查,认真解决检查中甲方提出的问题。隐蔽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前通知甲方检查,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5、乙方不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或偷工减料或不服从甲方管理、不听从甲方指挥造成工程质量瑕疵的,由乙方负责返工修理、重作或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延误工期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6、对于因乙方没按规范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需要整改或返工处理的项目,甲方有权发出整改或返工通知书,乙方应按照通知书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或返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拒不履行返工整改或
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场,乙方承担赔偿甲方损失,乙方退场损失自负。
第十四条 职业健康安全
1、乙方服从甲方的职业健康安全体系;
2、乙方应当制定并实施有效的保障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方案,以辨识、消除和控制与作业相关的工伤、疾病、事件和风险,确保劳务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3、甲方对乙方担负的劳务项目要进行安全交底,提出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4、乙方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完备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相关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5、乙方应对劳务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发生的全部费用;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接受并执行甲方及甲方上级的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及据此作出的安全违规处罚决定。拒不履行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场,其损失乙方自负。
7、乙方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其责任和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安全防护费、安全事故处理费等已包含在劳务单价内;
第十五条 环境及文物保护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的规定, 积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现场环境和文物,避免和减少因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及文物的破坏,一旦发生前
述情况,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施工中取弃土、钻孔、排污等应按设计文件、甲方与当地环保部门签订的有关合同和要求进行处理,乙方不得自行变更。如确需变更,乙方必须先通知甲方,由甲方与当地环保部门协商,并按协商意见处理;
3、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和有考古价值的地质研究物品时,应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通知有关部门处理。由此引起的延误工期,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
1、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提前10天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
2、工程完工后至业主验收前,乙方应自行做好已完工程的保管和维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3、本工程保修期自全线交付运营之日起计算,保修期2年。
4、保修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组织人员及时返修,若未能及时组织返修,则甲方将另组织人员返修,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返修费超过质保金部分视为乙方欠甲方的债务。
5、保修期结束30天内,乙方可提交返还质量保证金报告,但必须在建设单位返还甲方质量保证金之后30天内,甲方对乙方进行质量保证金结算,建设单位扣除保证金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合同变更、解除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情况的发生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不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甲方通知限期整改仍未能达到要求或拒不整改的;
2、乙方及其人员私自窃取、挪用甲方的材料、机具等,经处理后仍未杜绝的;
3、乙方偷工减料或违规操作或不服甲方管理造成工程质量及重大人身安全事故的。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加盖在上述证明材料上的印章,必须真实可靠,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进行分包、转包或劳务肢解转(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合同签订后,如甲方发现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按合同要求组织机械设备和人员进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万元的违约责任。
3、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以及施工管理的各个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限期内又不能改进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除无偿返工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万元的违约金;若乙方进度缓慢,不能保证合同工期的实现,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万元违约金,也有权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对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再支付,该款项作为甲方继续组织施工的赶工损失补偿。
4、如因乙方原因,在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评比中使甲方受到处罚或影响甲方评比成绩,乙方承担(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万元/次的违约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乙方清退出场。
5、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违约,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和公平
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在 诉讼解决
2、争议发生后,除非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或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否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二十条 保险
1、乙方必须为其劳务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的其他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具设备办理保险,为劳务人员依法办理工伤、医疗、养老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2、乙方已认可,甲方支付的劳务价款中已经包含了各项保险费用。因乙方未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行政处罚和劳务人员索赔,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其他
1、如果乙方未按时足额发放劳务人员工资,甲方有权在未付劳务费中直接向劳务人员支付工资。
2、乙方及其劳务人员在当地所欠债务由乙方偿还,否则甲方可凭债权人持有乙方签字的单据,在未付劳务价款中直接向债权人支付,乙方退场时,应向甲方出具与工程所在地无各种纠纷的证明,方可进行末次清算。
3、乙方不得盗用或冒用甲方名义对外从事民事行为,否则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履约保证金到达甲方帐户之日起生效,除质量保修条款外,至乙方完成工程并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完毕劳务价款后自行终止。
5、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不作为乙方在外面采购及其他一切经济活动的依据。
7、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副本三份。正副本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表一:劳务工程量清单
附表二:甲方限额供应材料计算表及材料清单 附表三:乙方负责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工器料具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 帐号: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 帐号:
××日
2.砖工分包合同范本 篇二
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工程成本包括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分包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其中的分包合同成本是主要的组成部分。分包合同成本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将工程分包给施工单位所发生的费用,它是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特有的成本核算项目。
一、分包合同成本的控制
工程总承包企业控制工程成本的关键是控制分包合同成本。在实践中,一般从以下几个阶段和方面来控制分包合同成本:
1. 事前控制。
目前国内采用的工程分包模式有两种,一是分包合同价款中包含甲供材料费用;二是分包合同价款中不包含甲供材料费用。常用的是第一种模式。工程总承包企业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要明确工程分包模式;明确工程进度结算和竣工结算的时点;明确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支付的条件和比例;明确甲供材料计算(扣回)的预算单价;还要明确代扣代缴款项等相关事项。事前筹划缜密,可以降低财务风险,合理控制分包合同成本。
2. 事中控制。
事中控制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分包单位在工程进度结算和竣工结算过程中对分包合同成本的控制。这期间有四个控制点:第一,在与分包单位办理工程进度结算和竣工结算时,要注意扣除甲供材料费用;第二,要关注工程备料款的起扣点,及时足额扣回工程备料款;第三,关注对分包单位的现场签证,程序要合规,手续要齐全,第四,做好成本核算基础工作,及时扣回工程总承包企业垫付款项、质量保证金和代扣代缴税费等。
3. 事后控制。
事后控制是指工程竣工后,质量保证期满前的成本控制,主要方法是费用转嫁。在质保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总承包商有维修和弥补的义务,但该成本要转嫁给分包单位或者由分包单位直接维修。
二、分包合同成本的核算
分包合同成本的核算包括预付分包工程备料款及其扣回、工程进度结算和工程竣工结算、工程款的支付等。
1. 预付分包工程备料款及其扣回
实行预付备料款的工程项目,一般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工程总承包企业(甲方)在开工前拨付给分包单位(乙方)工程备料款的预付数额、预付时间,以及开工后扣还备料款的起扣点、逐次扣还的比例和需要办理的手续及方法。
(1)预付工程备料款
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分包单位协商工程备料款的数额时,需要考虑主要材料(包括外购构件)占合同造价的比重、材料储备期和施工工期等因素。预付工程备料款数额可按下式计算:
工程备料款数额=(预计年度完成工程总值×主要材料所占比重)÷年度施工日历天数×材料储备天数
某材料储备天数=(经常储备量+安全储备量)÷平均日需要量
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预付分包工程备料款时,借记“预付账款一××分包单位(预付工程备料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的备料款不应超过当年建筑工作量(包括水、暖、电)的30%;安装工程的备料款不应超过当年安装工作量的10%;材料占比重较多的安装工程按年计划产值的15%左右拨付。
(2)工程备料款的扣还
分包单位对工程备料款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它是工程总承包企业为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而预交给分包单位的一部分垫款。当施工到一定程度后,材料和构配件的储备量将减少,需要的工程备料款也随之减少,此后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应开始扣还工程备料款。扣还的工程备料款,以冲减工程结算价款的方法逐次抵扣,工程竣工时备料款全部扣完。
工程备料款的起扣点:是指工程备料款开始扣还时的工程进度状态。
确定工程备料款起扣点的原则:未完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和构件的费用等于工程备料款的数额。
工程备料款的起扣点有两种表示方法:
①累计工作量起扣点:用累计完成建筑安装工作量的数额表示;
②工作量百分比起扣点:用累计完成建筑安装工作量与分包工程价款总额的百分比表示。
按累计工作量确定起扣点时,应以未完工程所需主材及结构构件的价值刚好和备料款相等为原则。工程备料款的起扣点可按下式计算:
起扣点(即预付工程备料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完成工作量)=分包工程价款总额-预付工程备料款数额÷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按工作量百分比表示的起扣点是分包单位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分包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后,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开始扣款。工程备料款的起扣点可按下式计算:
工作量百分比起扣点=[1-预付工程备料款数额÷(主要材料所占比重×分包工程价款总额)]×100%
在实际工作中,情况比较复杂,有些工程工期较短,就无需分期扣回。有些工程工期较长,如跨年度施工,在上一年预付工程备料款可以不扣或少扣,并于次年按应付工程备料款调整,多退少补。
扣回工程备料款时,工程总承包企业应作会计分录:
2. 工程进度结算和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设置“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合同成本”科目,核算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分包单位办理的工程结算,据以记入相应子项的工程成本。
工程总承包企业根据审批过的“预结算书”或“竣工结算书”,作如下会计处理:
同时,根据甲供材料领用汇总表,工程总承包企业作如下会计处理:
注:相应的材料价差直接进入工程成本。
根据垫付款项和代扣代缴税费金额等,工程总承包企业作如下会计处理:
3. 支付分包工程款
3.工程分包 合同范本 2009 篇三
机房建设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TF/2009-Gnn
甲方全称:
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全称:上海霆峰计算机机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369号8楼D座
联 系 人:
电话:021-50903666
传真:021-50393203
邮编:200127
针对工程,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内容
1、工程概况
⑴ 工程名称:。
⑵ 工程地点:。
⑶ 建设单位:。
2、工程内容
⑴ 机房装潢工程;
⑵ 防雷接地工程;
⑶ 机房配电工程;
⑷ 强电插座安装工程;
⑸ 消防系统工程;
⑹ 综合布线系统;
⑺ 综合安防系统。
3、实施内容:
⑴ 方案撰写;
⑵ 图纸设计;
⑶ 工程实施;
⑷ 竣工文件;
⑸ 售后服务。
4、施工期限: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并依此计算完工日期。
⑵ 自工程开工日起个日历日。
第1页,共5页
1、合同金额
⑴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0,000,000.00元)。
⑵ 工程审计时,设备材料的单价依据合同或工程签证单执行,工程审计方审定工程量。
2、价格列表
见合同附件《设备材料和工程清单》。
3、付款方式
⑴ 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计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000,000.00元)。
⑵ 工程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计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000,000.00元)。
⑶ 工程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计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000,000.00元)。
⑷ 工程竣工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计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000,000.00元)。
⑸ 工程审计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计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000,000.00元),同时甲乙双方全额结算并支付因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合同金额变更部分。
⑹ 合同金额的%作为工程尾款,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000,000.00元)。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
4、乙方依据甲方的付款进度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发票。
三、工程代表
1、甲方授权
2、乙方授权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⑴ 指派专业工程师在工程开工前与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⑵ 指派专业工程师到现场对乙方的操作技工进行监督以及协调工程技术事宜。
⑶ 为乙方提供工程代表现场办公场所并承担费用。
⑷ 为乙方提供设备材料和施工工具的安全堆放场所并承担费用。
⑸ 未办理工程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⑹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乙方责任
⑴ 指派专业工程师到现场对施工的操作技工进行指导以及协调工程技术事宜。
⑵ 承担设备材料的运输费用以及因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造成设备材料损坏、锈蚀所引发的费用。
⑶ 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果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⑷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乙方依据工程进度安排设备材料分批进场,并提前
2、甲方依据合同以及乙方提交的送货单据对进场的设备材料进行清点验收,并在送货单据上签字。
六、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文件:
⑴ 工程资料;
⑵ 设备材料资料;
⑶ 竣工图纸;
⑷ 工程验收申请单。
2、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文件后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行工程验收工作。
3、如果工程需要整改,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⑴ 乙方须在个工作日内就整改要求向甲方提交整改方案。
⑵ 整改方案经甲乙双方工程代表签字后,乙方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⑶ 整改次数不超过次,整改期限不超过个日历日。
⑷ 如果乙方未能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甲方可以自行进行整改工作;整改费用由甲乙双方工程代表确认,确认后甲方可以自行施工;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文件后个工作日内,没有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而未完成工程验收工作,甲乙双方同意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七、变更指示
1、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工程施工的有效依据;工程开工前由甲方组织会审并做出会审纪要,作为工程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工程变更
⑴ 甲乙双方对工程在设计、品质或数量上做出更改、修正、增加或删除(以下称“工程变更”)时,必须做出工程签证单,经双方工程代表签字和/或加盖公章后生效。此类工程变更不改变甲乙双方应尽责任、义务。
⑵ 工程签证单中必须说明工程变更的具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变更的理由、需要或不再需要的工作和/或材料、设备材料的价格、对完工期的调整。
⑶ 工程变更所引起的设备材料变更,合同上有的品名按照合同单价执行;合同上没有的品名由乙方提出书面报价,甲方工程代表签字确认,以确认之单价执行。
⑷ 乙方可以向甲方建议工程变更以改进工程质量和先进性,甲方可以同意或拒绝由乙方提出的工程变更。
⑸ 由于乙方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产生过失而做的必要变更、不应认为是本意义上的“工程变更”,此类变更也不能导致对合同价格的调整,乙方需对甲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⑹ 乙方负责随着工程进行而对施工图作相应的深化和/或修改,但合同总价将不会由于此类施工图的深化和/或修改而作任何调整,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2、甲方指示
⑴ 乙方只接受甲方工程代表的指示。甲方的所有指示必须以书面方式发出,任何口头发出的指示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由甲方以书面方式确认,否则无效。
⑵ 甲方工程代表可就本工程的任何问题向乙方发出指示。乙方必须立刻执行甲方发出的指示。若在收到甲方催促执行已发指示的书面通知后三天之内,乙方仍未执行,甲方可另
聘他人执行该指示所要求的工作,并把所有有关的费用作为债务向乙方追讨,或从本合同应付或将付的款项中扣除。
⑶ 乙方必须维持有效率组织使甲方所发出的一切指示能即时传送到工地执行。
⑷ 乙方必须把甲方工程代表的指示写在专门日记中,并即日由甲方工程代表签字。乙方必须允许甲方及工程监理单位在任何合理时间查阅该专门日记。
3、审批
⑴ 合同文件规定需经甲方审批认可的事项,乙方皆应提交给甲方审核批准,并须在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⑵ 甲方的任何批准、不批准或修改、建议皆不会改变乙方按合同所承担的责任。⑶ 甲方的审批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否则无效。
八、保修期和售后服务
1、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设备材料保修期依据生产厂商的标准执行。
2、保修期内乙方提供无偿售后服务,免费维护工程质量,免费更换备品备件。
3、保修期内如果发生人为的或正常的损坏、损耗,乙方酌情收取维护维修成本费用。
4、售后服务
⑴ 电话咨询:乙方技术人员解答甲方的问题。
⑵ 现场服务:乙方接到甲方服务要求后小时内到达现场。
5、保修期满后,双方可以另行签订服务合同。
九、违约责任或终止合同
1、甲方不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4、如果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双方协商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奖励元。
5、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双方协商签署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故指甲乙双方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合同的履约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3、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事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事故发生地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空邮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超过40天以上,双方有权撤销合同或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一、其它事项
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法律解释。
2、乙方应办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以前的一切保险事宜,保证设备材料安全到达工地现场。
3、对合同条款做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4、除了双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合同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双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5、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甲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乙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7、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调不能达成协议时,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诉讼,胜诉方的合理律师费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合同生效
1、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代 表 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上海霆峰计算机机房工程有限公司
代 表 人(签字):
4.消防工程分包协议消防分包合同 篇四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江苏南通二建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枣庄市腾达服务中心
由 枣庄市房产管理局等六家单位 开发的 枣庄城市发展大厦工程 由甲方中标总包施工,本工程分项 消防工程 由乙方分包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分包工程内容和范围
1、分包工程内容:
枣庄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工程施工图纸:含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广播、消防电话及联动、事故应急疏散指示及照明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门、防火封堵、阻火圈等的安装与调试。
2、乙方承包形式:
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工包料)。
二、分包工程造价
分包工程造价:以审定价为准。
承包范围外增加工程项目结算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追加合同造价。
三、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
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
2、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四、施工现场代表
甲、乙双方均指定一人为施工现场代表,负责施工过程中双方一切问题的处理解决。
甲方现场代表: 沈强 乙方现场代表: 李亚
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安排交叉进度计划,协调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甲方利用现场有的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施工电梯等)及脚手架为乙方提供方便。甲方并承担该项所发生的人工费及电费等一切费用。
3、凡土建图纸已明确的预留洞,由甲方负责预留,如有遗漏,则由甲方负责处理。
4、为乙方提供生产及生活用水、用电和水、电的接驳点。
5、负责该工程建筑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维护、管理及公共部份施工照明的敷设。
6、因甲方原因造成对乙方的安全伤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安排,及时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竣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影响了施工进度,造成甲方停工、窝工和工期损失,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奖罚条款(包括补充说明)执行,由乙方负责,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后支付给甲方。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以及国家有关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乙方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由监理公司组织会议决定如何对丙方进行处罚。
4、乙方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工程竣工资料,接受甲方工程资料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5、临时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6、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乙方需使用甲方的现场材料时,必须征得现场负责人的同意,办理有关合理手续,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定,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有关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法制教育,不得违章作业,接受甲方安全人员的安全检查,甲方安全检查工作人员有权对违规人员按管理规定处罚。
8、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未经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拆除。如因工作需要必须拆除,必须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拆除,并悬挂警示牌,使用完后及时恢复。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五、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甲方按建设单位结算价下浮20%与乙方结算,在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后支付给甲方。
2、工程款支付方式:建设单位拨款至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将工程款拨至项目部负责人(甲方)账户,由项目部负责人(甲方)给乙方结算。
3、工程款支付办法:
1、工程无预付款,消防验收合格后,甲方拨款给乙方70%工程款,工程竣工并结算后,甲方工程款支付证明开至合同价的90%,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0天内,甲方工程款支付证明开至合同价的95%给乙方,余款5%为质量保修款,保修期满后14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金返还委托付款证明给乙方。
2、因建设单位需要设计变更和增加本合同承包范围外的工程项目造价,由甲方报建设单位审定造价,并追加合同价款。调整后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六、保修:
1、保修内容: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全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2、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
3、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甲方通知乙方二天内未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七、其它条款:
1、如需在甲方的食堂搭伙,应按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缴纳管理费用。
2、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合同的条款,任保一方不得违约,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并赔偿经济损失。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贰年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5.装修工程分包合同范本 篇五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 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质量等级: 。
1.7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 元。 金额大写: 。
第2条 双方责任
2.1 甲方责任
2.1.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
2.1.2 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负责工程进度控制、质量监督工作。
2.1.3 负责与政府各部门、业主、总包的协调工作。
2.1.4 负责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联系确认工作。
2.1.5 负责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组织技术及安全交底。
2.1.6 负责工程质检、报验、验收等工作。
2.1.7 如果乙方工程质量、进度严重不满足业主或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 乙方责任
2.2.1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
2.2.2 负责保质、保量、按期的进行施工,服从甲方经营、生产、技术、财务管理。遵守甲方对项目管理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各项程序。
2.2.3 负责协助甲方提供质检、报验、验收等基础资料。
2.2.4 要加强质量意识,强化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凡达不到标准的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2.5 严格按照《 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要求施工,如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6.砖工分包合同范本 篇六
“十五”期间我国将处于建设的高峰期,不仅建设规模大,而且工程建设的复杂程度也远远超过以往。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划、设计、建造到竣工后投入使用的整个过程,都可能存在各种合同风险。在此情况下,许多小的承包商如雨后春笋蓬勃而出,他们的施工经验和资质不能满足合同的要求,往往靠在各大企业下分包一部分工程,既解决了大企业对外拓展而带来资源不足的问题,又解决了小企业的生存问题,这种联姻可满足各方的需求,因此得到迅速发展,在合同履约意识不断加强的要求下,如何才能提高对分包商的合同管理水平,减少总包商的合同履约风险,是我们现在急需考虑和解决的现实问题。迫切需要加强对工程分包风险的合同控制和管理。
1 目前现状及其解决措施
因承包合同实施的主体是总承包商,而不是分包商,业主对分包商的认可并不能减轻总包方的合同责任,因此工程分包存在较大的风险,目前有许多单位在工程分包合同过程中出现很多现存的问题。
首先,合同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经常是工程到手后全部转包给小企业干,然后就不问不管只等着收管理费,运气好万事大吉,运气不好分包工程控制没做好就给总包商带来一定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影响总包商的声誉,甚至有取消施工资质的可能,因此对分包工程应精细化管理,绝不能以包代管。
其次,签约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
确立分包工程合同前,要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总包人和分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潜在的隐患及困难。
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
1)仔细阅读卞合同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2)严格审查分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施工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对分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卞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风险的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履行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其次还应对分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看有无不良记录。合格的分包人应是具有一定资质的企业,它的资质一般低于或等于总承包商。分包商必须具有以下条件:a.具有年检合格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相应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资质证书。b.工程所在地建筑行政卞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c.分包商必须有现场负责人的法人委托书。d.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e.分包商最好无不良信誉记录。分包商的选择:分包商的确定最好通过议标选择,总包商可以选择3家施工单位对拟分包的工程进行招标,从中选择实力强及报价低的单位进行分包施工。分包单位确定后应立即签约书面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对分包商的义务、风险、违约责任应与卞合同相对应,将卞合同的风险部分转移给分包商。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可以压低分包单价,掌握分包工程的价格水平;二是进行了风险转移。分包单价的定价原则:分包单价定价不能简单照搬定额或将卞合同单价进行费率提留后作为分包单价,应先依据承包内容和实际施工条件,进行单价分析,充分考虑地材、人工和材料价格调整、定额消耗调整、取费调整等实际情况,并结合对方的报价选择低者作为分包单价。
3)分包合同的条款。a.分包合同应明确开工时间和完工时间及工作范围。b.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分包合同应尽量细致,将定合同的责任和风险全部转移给分包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避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在分包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做出明确规定。c.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里程碑进度拨付,但如何申请拨款,需报何种文件,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定,引起争议,影响工程施工。因此,在分包合同中应特别注重拨款和结算的程序约定。d.分包合同中需规定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尽管发包方与总包方、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有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法律对发包方、总包方及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有原则性规定,但实践中仍常常发生分包方不接受发包方监督和发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拨款造成总包方难以管理的现象,因此,在分包合同中应当将各方责任和关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e.明确规定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总包方、分包方、监理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其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签字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规定清楚,防止公司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各方造成损失。如某工程项目部,其下属部门有工程管理部、经营管理部、质量安全管理部和办公室,由于分包合同没有规定签单生效条件,某分包商找工程管理部某同志签字确认其完成的工程量,某同志在签单上只签了一个名字,分包商就让公司要求按他们填的签证单数量支付,虽然项目部结算管理办法规定应由3个部门一起进行签证,但法院认为分包方也是一级法人,项目部管理办法对分包方无约束力,某同志是代表项目部行使职权,签单有效,给项目部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f.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在签订《建设工程分包施工合同》时,也可以运用法律资源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分包方履约能力不足所带来的风险。在支付条款中可以规定扣留一定数额的结算款作为履约保证金或要求分包方提供一定数额的履约保函,在支付条款中还应留一定数额质量、安全、进度风险抵押金,分阶段进行考核。
除上述6个方面外,签订合同时,对材料设备采购检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约责任等条款也应充分重视,做出具体明确的约定。任何一份施工合同都难以做到十分详尽、完美,合同履行中还应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调整各方权利义务。
按分包工程施工管理分包合同签订后进入实施阶段,这时的管理应细致化,这样才能保证分包工程满足总包合同的要求。
对于劳务分包合同,如果不采取一些控制措施,将会造成很大的材料浪费,使得利润流失,对于此类分包管理,应制订相应的质量管理办法、进度管理办法、安全和环境管理办法、材料管理办法、限额领料制度等,从各环节约束对方的施工行为,做到监控有利、考核到位、奖罚分明。对全费分包合同,总包方要留有足够的履约保证金和风险抵押金,严格签证与支付,绝不可超结。分包合同条款应尽量详细,分包合同对分包商的义务、风险、违约责任应与卞合同相对应,将卞合同的风险全部转移给分包商;同时根据总包方的施工进度制订相应的控制目标,对每一个节点进行考核,施工中的质量、安全、进度考核及时与经济挂钩,若等到最后就无法控制了。
2 结语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加强对工程分包项目的管理,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项目效益的必须手段之一。通过对分包项目监督合同的管理,有效的控制成本造价,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工程项目管理逐步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摘要:简要阐述了目前工程分包合同风险控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分析了分包合同的注意条款,通过对分包项目的合同管理,可有效控制成本造价,确保工程质量,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关键词:工程分包,合同,风险控制,工程管理,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熊侠茹.工程分包的风险控制[J].水利水电施工,2006(1):43-44.
[2]王俊霞.施工企业合同风险与防范[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8(1):97-98.
[3]杨欣达.浅议施工项目进度控制[J].山西建筑,2008,34(7):25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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