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武汉理工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通知

2024-08-04

2024年度武汉理工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通知(精选2篇)

1.2024年度武汉理工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通知 篇一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一、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促进中国高水平大学与国内外知名大学的合作与交流,与其建立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打造国际化人才培养及交流平台,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财政部于2007年1月设立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按照“面向学校需要、依靠学校工作、服务学校发展”的思路,项目将重点依靠“985工程”建设高校(以下简称签约院校)进行选拔。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高校以签署协议的形式确定各校选派计划。签约院校名单附后。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选派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2008年选派学科规划具体为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基础学科应占总选派规模的85%,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应占总选派规模的15%。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选派规模:5000人/年,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派比例至少为50%。

(四)留学单位: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条件

1.关于申请人

①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②申请人均应来自“985工程”二期基地、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或国家重点学科;

③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

④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⑤身心健康。

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2.关于申请类别及要求

博士研究生:申请时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时为在读博士生;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签约高校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签约院校应于2008年3月20日前完成校内评审工作,确定候选人。

(二)申请准备

候选人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项目总体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签约院校统一安排候选人于2008年2月20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收取申请材料,代收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人。

(四)申请受理方式

签约院校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2008年3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及报名费、评审费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受理个人申请。

(五)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管理

主要依托签约高校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平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博士生导师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的合作渠道选派;同时可利用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现有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

采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具体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

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新燕/胡小芃联系电话:010-66093960/3957

传真:010-66093954电子信箱:xywang@csc.edu.cn/xphu@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签约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湖南大学,东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2.2024年度武汉理工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通知 篇二

关于启动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2010年选派工作的通知

根据清华大学“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启动通知”(清外派通[2009]363号)有关精

一、申请条件

除满足学校规定的条件外,申请博士生联合培养的应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

二、派出渠道

除国家及学校现有的国际合作渠道外,学生也可以通过学院申请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和锡拉丘斯大学马科斯韦尔学院的联合培养博士项目,并且只能从中选择一所。选择该两所院校的申请人,一经录取,中途不得因个人原因退出。

三、院内申报材料

1.填写申请表格

申请联合培养的博士生填写《清华大学2010年公派出国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课程学习、各培养环节的时间安排》;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填写《清华大学2010年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2.个人简历和出国学习计划(英文),3000字;

3.提供入院后所修课程的成绩单(网上打印即可);

4.研究成果或科研经历以及所获奖励情况的证明材料。

5.语言能力证明材料。

四、申请及推荐程序

1.提交申报材料。请申请人将书面申报材料按时递交赵堃老师(学院一楼104房间)。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4日(周一)下午5点;

2.初审通过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安排在 应重点汇报研究领域、工作设想和预期目标。汇报应采用PPT,陈述时间为10分钟,总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语言为中文,如有必要,面试小组可以要求申请人用英文陈述及回答问题。

3.推荐人选经公管学院院务会议批准后,推荐上报学校。

五、其他事项

1.有关报名推荐、手续、要求及项目信息详见《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学生申请指南》,学生可以在info上获取相关信息。

2.有关校内选拔、确定推荐名单、研究生培养计划安排等相关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联系人:刘丽霞,电话:62796684,电子邮件:yjsypyc@tsinghua.edu.cn。

3.有关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要求、专项研究生项目申请办法、准备项目申请材料及填写基金委网上申请表等问题请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曾勤,电话:62784618,电子邮件:zengqin@tsinghua.edu.cn

4.学院联系方式:有关培养计划、相关教务规定及推荐名单可咨询业务办(62794350),有关选派要求、出国手续、海外合作项目可以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办(62773832)。神,现将我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业务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

上一篇:农村建房告知书下一篇:岩土工程师考试备考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