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培训制度(精选4篇)
1.幼儿园教职工培训制度 篇一
教工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培训工作制度
为提高教职工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的能力,根据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条例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1、每次换届选出教职工代表后,举办代表培训班,进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正确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介绍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任务、职权,职工代表的权力、义务及怎样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当好代表等。
2、每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必须对职工代表普遍轮训一遍,培训率、合格率要达到100%,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天。
3、大会闭会期间,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职工代表学习班,邀请上级工会干部举办专题讲座,讲授《工会法》知识和民主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
4、举办专题培训,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主要针对教代会准备审议、决定的某一重大问题或者准备开展的重大活动进行培训,以统一认识,保证教代会的顺利召开。
5、代表培训由园工会负责组织,工会要认真组织职工代表参加,每次培训率要达到100%,专题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6、对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或培训考试不及格者,建议撤销其代表资格。
2.职工培训制度 篇二
新员工岗前教育制度
一、凡新分配来院工作的毕业生(包括各个学历层次的)和新调入我院工作的人员,以及行政职务、职称升迁人员,在正式上岗工作之前,都要进行岗前教育。
二、岗前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医院传统教育;
2、医德医风和纪律教育;
3、政治形势教育;
4、巩固专业思想热爱本职工作教育;
5、专业技术培训。
三、岗前教育重点是新分配工作的毕业生。岗前教育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牵头,会同有关职能科室共同完成。
四、新调入和院内工作人员岗位变动时的岗前教育工作,由接收科室领导参照上述内容进行。
(二)在职职工规范化培训制度
1、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医院必须实行在职职工终身教育,抓紧抓好人才培训工作,从难从严要求,进行正规训练。
2、医院对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应设专人管理,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计划、组织和考核,建立技术档案。
3、医院和科室应制订出在职职工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计划,以及保证计划完成的具体措施。
4、对所有职工的培训,都要强调强化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通过岗位实践、脱产进修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
5、医院定期检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对培训人才成绩突出的单位,应予奖励。
职工继续教育制度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继续教育对象是医院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职能管理人员(非领导职务的管理人员)、技术工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重点是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
(二)继续教育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根据本医院的长期发展和近期工作需要以及本人的知识结构、业务水平的实际情况,结合本职工作确定。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是学习现代医学的新理论、新信息、新技术和新方法。
(三)继续教育的要求:
1、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是结合工作岗位的需要,进行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岗位适应能力,为继续深造打好基础。
2、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是结合其所从事的专业,了解和掌握现代医学发展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更新和拓宽知识面,培养独立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3、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是学习和掌握所从事的科技和业务管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了解国内国际科技发展的动态和趋势,研究解决重大专业技术课题,并使一部分人员成为有较强创造能力和组织能力的全面发展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4、对在领导岗位、管理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科学和交叉科学知识的继续教育,拓宽知识面,提高领导水平和管理能力,使之成为适应工作需要的复合性管理人才。
5、非领导职位的管理人员要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继续教育内容,以提高工作能力更好地为临床工作服务为目的。
6、技术工、工勤人员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种,选择继续教育学习内容,重点是现代医疗器械的修理、水电修理等。
(四)继续教育的形式:可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采用脱产、半脱产、业余和自学等多种学习形式,多层次、多渠道进行。
1、参加本院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学习。
2、参加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社会团体或继续教育部门举办的各种学习班。
3、参加学术考察、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等。
4、外出进修、考察
(五)继续教育的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累计不少于4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累计不少于30学时。继续教育的学分原则上每年达到25分,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技术职务时继续教育学分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
(六)职工继续教育分别由科教科、护理部分及相关职能科室管理。
在职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1、医教科、护理部负责对各层次、各形式的医务人员在职继续医学教育统一规划和管理,注重医院重点人才的培养。
2、医教科、护理部负责根据医院医疗特色积极筹备继续教育医学项目,组织继续教育学习。继续医学教育采取学分制的管理办法,医教科、护理部负责学分造册、分类登记、归档,全面了解医院继续教育开展总体情况,督促医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3、定期安排组织院内各层次、各专业的讲座,邀请院外专家来院进行学术讲座,医院人员应积极参加相关科目学习。
4、凡经医院批准外出学习、参加学术活动者,返回后,应在相应范围内汇报学习内容。
5、医护人员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三基”训练、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医教科、护理部、感染科定期考核并记录。
6、鼓励医护人员参加业余学历教育,但不得影响工作,脱产研究生学历教育人员应签署有关合同,交医务科、护理部、院办备案。
人才培养制度
1、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按照人才梯队建设规划,落实培养计划。
2、选拔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忠于医疗卫生事业,对医院学科建设、事业发展有强烈责任感,在本专业学科领域间具有较高的研究成就,并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人员,作为培养对象。
3、培养目标主要放在医院业务技术紧缺、薄弱或重点发展的专业上。
4、全力为培养对象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和科研支撑条件。
5、针对培养对象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制订出明确的培养计划和目标。有计划、分层次地搞好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的培训工作。
6、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培养对象到相应的机构进行专题研修,赴国内外学习、访问、研修、考察、讲学和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开展国际合作。
3.职工技能培训制度 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以适应企业的快速发展,结合公司的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与教育培训管理方面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 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条 公司成立教育培训中心。总体负责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公司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教育培训中心聘任专职教师、兼职教师若干名。负责培训教学工作。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六条 培训计划的拟定
1、部门依照培训实际需要,拟定“培训计划上报表”,送培训中心审核,作为培训实施的依据。
2、培训中心应就各部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领导审核。
3、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于定期内,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审核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4、临时性培训课程,也需要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审核后实施。
第七条 培训的实施
1、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培训的全盘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2、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培训中心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3、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测试,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测试题目由讲师于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4、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培训中心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勤状况。
5、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6、培训中心应定期召开总结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实施成果,并纪录,送交各有关单位参考予以改进。
7、各项培训的测试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列席者,一律以零分算。
8、培训测试成绩,列入考核及升迁的参考。
第八条 培训成果的呈报
1、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登录于“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以建 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2、主办单位应于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培训评估表”,送培训中心,凭以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3、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培训实施结果报告”呈人力资源部门与培训单位,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第九条 培训的评估
1、每期培训班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培训评估表”,供学员填写后与测试卷一起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2、培训中心应对各部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成效调查表”,供各单位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并结合业绩分析评估培训的成效,做成书面报告,并呈核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培训的参考。
3、外派培训
对因升迁、储备需要,于任职前可集中委托培训中心办理相关培训,但以每年二次为限。
第十条 附则
1、另有因为工作需要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职员工经批准后学习培训期间,要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不能因学习影响和延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处理考试时间时,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前提下,有部门负责人同意给考试时间;部门负责人考试时间,由分管经理批准。(参加考试时,凭准考证由主管领导准假。
2、在职员工自费参加业余进修学习,成绩突出被评为优秀学员者,公司可考虑给予一定奖励。
3、所有受训人员的成绩及资历,可提供给人力资源部作为考核、晋升的参考。
4、部门组织结构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工作流程等变化时,培训中心应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基本工作程序:
培训项目实施程序:
培训中心根据培训计划,调整确定月度培训方案
培训实施前1周,培训小组向各部门下发
培训项目、培训方案及报名通知书
员工接到通知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
培训实施
培训结束,学员填写讲师评价表
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进行学员培训记录登记
培训中心将学员培训情况反馈各部门主管
外训工作流程:
公司委托外培是指公司根据工作的需要选送员工参加的外培项目及外部的专项认证,这类培训的实施程序为:
培训需求
到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填写培训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培训中心负责课程的选择与联络
到财务部申请培训学费
第四章 公司培训体系
培训是一种全方位的立体培训体系。系统划分为:工作现场培训、集中培训二大类。
1、工作现场培训
工作中上级(或老员工)对下属(或新员工)的日常培训即为工作现场培训。就是通常所说的“师傅带徒弟”。
2、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就是短期脱离工作的培训,它几乎囊括了传统意义上的所有在职培训。其中包括:
1、新员工入职培训;
2、公司内部组织的其它集中培训,包括:
培训中心组织的全公司的公开培训;
各部门组织的专项技能培训;
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
专项外培、公司委托外培。
3、培训流程
第五章 岗位技能培训
第十一条 开展员工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培养一批精业务、懂技术、一专多能的岗位高技能人才。
第十二条 为保证岗位技能培训的质量,培训教师要制订本专业的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经审核后实施。
第十三条 培训采取半脱产和业余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 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其工作岗位待遇不变,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岗位技能培训结业证书》,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今后任用的依据,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待岗。
第六章 外出学习
第十五条 凡需外出参加培训学习的员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然后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并办理相应的请假手续,方可参加培训学习。培训结束后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 对个人要求学习,所学专业与本职工作相近,且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同意后,可按公假办理请假手续,但学习期间的各项费用自理;未经公司同意,参加学习的,学习费用自理,学习必须利用业余时间。如占用工作时间,在工作许可的情况下,可按事假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七条 公派学习,经考核获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的,学习费用由公司报销,否则,由个人承担。
第十八条 因个人原因公派学习中途弃学或毕业后在我公司服务不满五年,主动要求辞职的,应按服务的年限按每年20%的比例归还学习期间公司支付的费用。
第七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九条 公司员工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同时参加培训也是每个员工的义务。员工对于参加的每项培训,都需要认真对待,按时参加,公司也会进行严格考核。
1、考勤要求
公司安排的各类培训,受训人员一经确定,须按时到场,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请假,经部门经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获批准后方可缺席。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请假,将按旷工处理。
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项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参训人员按要求在考勤表上签到。
对各部门组织的培训项目,由部门负责考勤,培训结束后将培训出勤情况向人力资源部通报。
2、考核要求
培训结束后,视实际需要进行培训效果考核,受训员工按照要求独立完成测试,达不到要求者给予相应处理。
受训人员按要求填写培训评价反馈表,并进行培训总结。
对于参加外派培训的员工,返回公司后1周内应提交培训资料和培训报告。
**公司
4.幼儿园教职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篇四
幼儿园是幼儿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他们年龄小,活泼好动,自我保护能力差。如何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不仅关系到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关系到幼儿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幼儿能否健康成长。所以,做好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尤为重要。
一、校园火灾常见隐患及火灾预防
(一)常见火灾隐患
1、房门不畅通(门背后常有堆积大量杂物)或只开一个门;
2、使用大功率照明灯或电热器及使用火炉取暖跟易燃物过近;
3、违反操作使用电子教具,造成瞬间负荷过大或电线短路;
4、线路老化或超负荷工作;
5、不按安全规定存放易燃物品;
6、在教室内吸烟、乱扔烟头;
7、其他安全隐患。
(二)常见火灾预防
1、幼儿园要对教室电线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电线,防止超载引起火灾;
2、定期清理教室内堆放的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
3、一旦发生火险火情,在场老师要迅速判断起火原因,采取果断措施,切断火源,有效控制火势蔓延扩大,等待救援;
4、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救助;
5、稳定学生情绪.组织学生迅速撤离,撤离过程中防止发生拥挤踩踏。
二、火场逃生基本常识
一场火灾降临,在众多的被火势围困的人员中,有的人葬身火海,而有的人却能死里逃生,幸免于难:这固然与火势大小、起火时间、起火地点、建筑物内报警、排烟、灭火设施等因素有关,然而更重要的是要看被火围困的人员在灾难临头时有没有避难逃生的本领。
(一)火场逃生的原则
火场逃生的原则是:安全撤离,救助结合。
(二)一般建筑火灾逃生方法
一般建筑是指非高层和地下建筑的场所,发生火灾时的逃生方法。1.利用疏散通道逃生
每个建筑按规定设有室内楼梯、室外楼梯,尤其是在火灾的初起阶段,这些都是逃生的有效途径,在下楼时,应抓住扶手,以免被人群撞倒、踩伤。
2.自制器材逃生
建筑物发生火灾后,可利用逃生的物品来源比较多,要学会随机应用。例如:将毛巾、口罩捂住口、鼻,可当成防烟工具;利用绳索、布匹、床单、地毯、窗帘的连接来开辟逃生通道;利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摩托车头盔、工作服等作为遮挡物,以避免烧伤和被落物砸伤。
3.利用建筑物现有设施逃生
发生火灾时,如果上述二种方一法都无法逃生,可利用落水管、房屋内外的突出部分、门窗、建筑物上避雷线(网)逃生.或转移到安全区域。利用这种方法时,既要大胆又要细心,否则容易出现伤亡:
4.寻找避难处所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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