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规章制度

2024-11-02

厂内规章制度(共10篇)

1.厂内规章制度 篇一

为了规范车间叉车的使用,特制定《关于叉车使用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人

叉车责任人为车间叉车司机,隶属于车间进行管理

二、责任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

2、服从车间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班长及调度安排的日常各项工作任务。

3、维护车辆的清洁和完整,经常对其安全附件和性能检查,并按规定进维修和保养。

4、严禁酒后驾车。

三、使用管理

1、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载人,杜绝驾驶员以外的人随意动用车辆(叉车司机如因故不能正常上班,当班班长及调度可临时顶岗);

2、车辆在作业过程中严禁急停、急刹车、急转弯,限速行驶;

3、车辆开始作业前需检查制动情况,作业扣需将叉车在指定位置停放,严禁在生产线随意停车;

4、行驶过程中调节好叉车臂高度,避免划伤地面。

四、处罚

1、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叉坏物资将按公司材料原价赔偿损失。

2、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车间指挥,经核实第一次罚款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3、在车间内超速行驶,第一次处罚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4、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撞坏附属物及公共财产,视其情节罚款或按财产原价赔偿。

5、上班时间,司机人员严禁脱岗、睡觉。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6、下班后,需将叉车停放到指定地点,并将叉车臂降到地面高度,如违规处罚50元/次;

7、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处罚100元/次;

8、叉车司机严禁在作业过程中严禁载人,如违规处罚50元/次;

9、叉车司机工作结束后,未将钥匙带走,或将叉车交由车间操作者作业,如违规处罚100元/次;

10、严禁将车间各项标识牌、标识线等进行破坏,在加油后需检查是否存在漏油等情况,在叉运作业中需将叉车臂提升到合适高度,避免将地面进行划伤,如违规处罚100元/次。

2.厂内机动车管理制度 篇二

1.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2.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3.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5.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6.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7.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8.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9.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10.前轮定位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11.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12.车辆及挂车必须设置彼此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装置,制动装置的各零部件应完好有效。

13.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14.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15.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16.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当挂车与牵引车意外脱钩时,挂车应能自行制动,牵引车的.制动仍然有效。

17.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18.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19.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20.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21.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性能要求。轮胎胎面的局部磨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22.车辆同一轴上的轮胎应为相同的型号和花纹。车辆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

23.车辆在钢板弹簧不得有裂纹、断片和缺片现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须紧固。

24.减震器应工作正常。车架不得有变形、锈蚀、弯曲、螺栓、铆钉不得缺少或松动。前后桥不得有变形、裂纹。

25.车辆的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不得有异响、抖动和打滑现象。踏板力和自由行程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26.变速器应无裂纹,变速换挡灵海参、轻便,自锁、互锁可靠,变速杆无变形。

27.传动轴方向节应无裂纹和变形,锁止齐全、可靠;传动平稳,在运转时,不发生震抖和异响。

28.驾驶室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劳动条件。

29.车辆驾驶室必须视线良好,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玻璃。必须装设后视镜、刮水器。

30.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有防护装置,防止由于振动,冲击而发生损坏及漏油现象。燃油箱与排气管的位置应相距300mm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燃油箱应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200mm以上。

31.运送易燃、易爆物品的专用车,必须备用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车身应喷有“禁止烟火”字样或标志。

32.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

33.全挂车和半挂车中间应加装安全防护装置。

34.各类厂内机动车辆还应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条件和要求。

二、安全管理

1.企业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2.企业应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3.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4.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查。

5.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由用车单位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6.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由劳动部统一设计、监制。

7.厂内机动车辆遇有过户、改装、报废等情况时应及时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8.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由地、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发证。

三、安全技术检验

1.企业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

2.劳动行政部门在企业自检的基础上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度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由劳动行政部门限期整改,并予以复检。

3.厂内机动车辆修复、改装后必须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4.受检单位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3.厂内销售电子简历 篇三

基本资料在个人简历的正文内容上,开篇就是要是基本的资料信息,其资料信息也就是告诉招聘方“是谁在求职”。基本的资料信息中包括有个人的姓名、年龄、 性别、籍贯、联系方式等等,尤其要注意联系方式一定不能缺少。

个人信息

yjbys

性别: 男

学历: 大专 政治面貌: 保密

生日: 1975-02-18 民族: 汉

婚姻状况: 已婚 籍贯: 河南-新乡市

身高: 170 公分 体重: 75 公斤

专业: 文秘 工作经验: 10 年

期望工作地点: 新乡市

求职意向

行业/职位: 行政/后勤 行政经理/主管 期望月薪: 3500元 工作性质: 全职

行业/职位: 行政/后勤 办公室主任 期望月薪: 3500元 工作性质: 全职

教育经历

学校名称: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专业: 文秘 就读时间: 1995-09-01 至 -06-30 获得学历: 大专

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 新乡市万福兴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工作时间: -12-03 至 -01-16

公司规模: 保密

所在部门: 办公室

工作分类: 行政/后勤 行政经理/主管

职位月薪: 保密

工作描述: 任行政经理,统管公司几个店的行政后勤工作、

公司名称: 新乡市金三角五金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工作时间: -11-01 至 2016-09-30

公司规模: 保密

所在部门: 办公室

工作分类: 行政/后勤 办公室主任

职位月薪: 保密

工作描述: 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司对内对外的一切工作。

公司名称: 新乡市东台头暖气片厂

工作时间: -06-11 至 -09-20

公司规模: 保密

所在部门: 办公室

工作分类: 行政/后勤 行政经理/主管

职位月薪: 保密

工作描述: 任办公室主管兼厂内销售。

自我评价

品行端正,为人正直,诚实守信,认真负责,善始善终,执行力强。

拓展阅读:投递同一目标公司的个人简历可以重复使用吗

求职是讲究一定的方法,也要讲究一定的顺序步骤,首先要了解关于求职的各方面信息,像是招聘的单位、招聘的职位,还有职位的要求等等,还要对目标公司进行分析,要知道分析应聘公司基本情况是写好个人简历的前提。然后在根据求职的职位来编写个人简历,写好个人简历之后再将其投递出去。

在求职过程中经常能遇到失败的情况,但是,一次的失败不代表就没有机会了。有不少人参加一个大公司的`招聘进过数次才取得成功。那么,在简历的投递上,同一的目标公司可以使用同样的个人简历吗?

个人简历上的内容很多都是相同的,像是基本的档案,教育信息,还有工作经验,一般来说是同一个人,这些内容就都是一样。但是,在投递个人简历的时候,也不能在一家公司投递同样一份个人简历。

首先,个人简历的寿命周期非常短

个人简历的寿命周期非常短,一般只有一分多钟,如果在这一分多钟内目标用人单位并没有看中,那么就表示这份个人简历已经失去了自身的价值。 如果想要重复投递,再来一次就要重新撰写个人简历。

其次,投递的个人简历质量要提高

既然这份简历投递之后并没有得到认可,就说明这份个人简历不合格,或者说其中没有吸引对方的重点。像这样的个人简历,也是有问题的个人简历的即便是再重新投递,依然是不能通过。想要求职成功可以重复投递,但是必须要保证个人简历的质量有所增长。

最后,同一份个人简历多投也会引起对方反感

4.厂内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篇四

安全管理

厂内车辆行驶安全管理规定COSCO-SYGZ-C(08)-17

厂内车辆行驶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厂区内车辆的行驶和停放,避免各种意外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厂内所有机动和非机动车辆(包括工程车辆)以及所有外来车辆的管理。

三、管理细则

1、所有车辆在厂区内都必须限速行驶,在厂区主干道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km/h;进入码头车间以及施工现场,时速不得超过5km/h;在车间、库房内的时速不得超过3km/h。

2、除工程车辆以外,其他任何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准进入生产施工区域。

3、二轮摩托车、电瓶车、人力三轮车以及自行车进出厂门必须下车推行。其他机动车辆进出厂门必须减速慢行。

4、除本公司车辆或其他已被特别放行的车辆以外,其他外来车辆进出厂门必须无条件停车并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检查。

5、二轮摩托车、电瓶车、人力三轮车以及自行车进厂后必须在指定的车棚内停放。其他机动车辆进厂后必须在指定的临时停放点停放。厂内工程车辆也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

6、厂内工程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开启声光报警器,人员在行走过程中要注意避让行驶中的车辆。

7、车辆发生故障后要立即转移到车辆修理点或停车场进行修理,不得占用厂区道路和安全通道。

8、运送化学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库房时必须安装阻火罩。

9、厂内工程车辆在运送大型超长、超宽、超高物件时必须派专人进行了望、引导。

中远船务舟山分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安全管理

厂内车辆行驶安全管理规定COSCO-SYGZ-C(08)-17

10、在厂内机动行驶的汽车,除驾驶室以外,其他地方不得站人。铲车驾驶室乘坐人数不得超过2人(包括驾驶员),高架车工作斗内人员不得超过3人(包括驾驶员)。

四、处罚细则

所有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均将受到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受到行政处分。所有的处罚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条例》执行。

五、本规定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5.厂内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 篇五

厂内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叉车

1)叉车要由取得驾驶叉车许可证的人员驾驶,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要遵守交通规则。

2)开车前,检查叉车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装卸系统、前后大灯、方向指示器、警报装置、车轮等有无异常。出现异常,必须排除后方可作业;

3)进行检查维修时,在司机座上挂标志牌;

4)禁止非司机搭乘,禁止有人进入叉车载运货物的下方;

5)作业时,在货物前停车,确认货物及货盘位置,装货后,将货叉升至距地面5cm~10cm的高度,确认装载的货物无异常。

6)松散的货物事先用带子等固定好,当货物松散、不正或不稳,需要调整时,必须停车调整。

7)对超过允许载重、货物不稳和偏心载荷等问题的纠正,要将货物降至地面后进行;

8)堆货太高影响视线时,应倒行。

9)遵守厂内的限速规定,倒车时要降速,转弯时注意外侧方向。

10)卸货时,边确认卸货位置,边缓慢卸货,直到货叉安全地从货盘上抽出。

11)司机确认在驾驶台能看到指挥人员,司机要按指挥人员的信号操作;因检修而需货叉下降时,为防止货叉突然落下,应使用安全支柱。

12)不用时,车应停在安全平地,货叉落地,立柱前倾,关发动机、刹车等。

(二)电动叉车

1)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电动叉车和机动叉车司机均属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才允许驾驶,严禁无证开车;

3)出车前检查各部机件是否正常,特别是操纵系统、音响信号、灯光、刹车机构一定要完好可靠;

4)厂区和生活区的行驶速度不准超过10km/h,下坡要减速,厂房内部,出入大门和倒车速度不准超过3km/h;

5)严禁超负荷使用。装运货物必须安全可靠,其高度不准超过离地面2m以上,宽度不得超过车厢两侧外廓各200mm,伸出车后的长度不得超过500mm,严禁工件拖拉在地行驶;

6)有下列情况叉车严禁搭人:

a)进入厂房内;

b)装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物品;

c)满载货物的重车;

d)货物高度超过车底1m以上时;

e)无可靠扶手。

7)下列场所叉车不得驶入:

a)离机床、管道或其他设备的距离小于0.5m处;

b)不能保证安全的场所;

c)易燃易爆场所;

d)道路恶劣和照明不足之处。

8)运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时,应严格遵守机动车辆通用安全规程的要求。

9)有可靠扶手的最多搭人不超过二人(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搭人)。

10)严禁开离厂区和生活区。私自开离者,一旦在外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11)行驶中必须精力集中,做到礼貌行车,坚持中速行车,坚决反对开英雄车、斗气车。

6.厂内规章制度 篇六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厂内机动车辆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厂内机动车辆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统称监督检验,下同),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与检验方法。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本规程不适用于公安部门、农机部门管理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 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本规程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检验;在用厂内机动车辆应当按照本规程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厂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按照本规程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检验。

厂内机动车辆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内容相同,检验后均出具《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报告》(见附录1,以下简称《检验报告》)。

第四条 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GB10827-1999)、《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GB/T16178-1996)和《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1994)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 检验机构应当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检验人员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厂内机动车辆,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

第六条 检验机构应当在制造或者修理、改造厂内机动车辆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检验。上述自检的内容、要求、方法及自检报告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 从事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见附录2,以下简称《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所列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也应当满足《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 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1.露天检验应在无雨情况下进行;

2.检验现场环境符合相关标准中对检验场地的要求;

3.检验现场(主要指试车场地、车辆检验场地等)应清洁,不应有与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并应放臵表明现场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第九条 检验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工作。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具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员以上资格的人员进行。

第十条 厂内机动车辆受检单位应当向检验机构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第十一条 厂内机动车辆进行监督检验的项目,不得少于《检验报告》所列项目,具体检验的内容、要求和方法应当按照《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见附录3,以下简称《检验要求与方法》)的规定实施。

第十二条 现场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进行详细记录。现场检验原始记录(以下简称原始记录)中,应当详细记录各个项目的检测情况及检验结果。原始记录表格由检验机构统一制定。

第十三条 原始记录应不少于《检验要求与方法》规定的内容,且应方便现场操作记录、《检验报告》的填写及计算机管理,个别项目应另列表格或附图以方便现场记录。

第十四条 原始记录中可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表明“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以简单的文字说明现场检验状况;遇特殊情况,可填写“因……(原因)未检”、“无此项”、“待检”和“见附页”等。

第十五条 原始记录应当有检验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日期,并应当有校核人员的校核签字。第十六条 完成检验工作后,检验机构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原始记录中的数据和结果,填写并向受检单位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结论页必须有检验、审核、批准的人员签字和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

第十七条 《检验报告》中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在“检验结果”一栏中填写实测或经统计、计算处理后的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或特殊情况的项目,可在“检验结果”一栏中简要说明。“结论”一栏中只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单项结论。

第十八条 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合格判定条件为:重要项目(《检验报告》中注有※的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检验报告》中未注有※的项目,下同)不合格不超过5项(含5项)。对不合格的一般项目,检验机构应当出具整改通知单,由使用、修理、改造等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或者由使用单位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在整改情况报告上签署监护使用意见。

对判定为不合格的厂内机动车辆,使用、修理、改造或制造单位进行整改、修理后可申请复检。

第十九条 《检验报告》只允许使用“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等四种检验结论。其填写条件分别为:

1.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厂内机动车辆,检验结论填写“合格”; 2.不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厂内机动车辆,检验结论填写“不合格”;

3.复检后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厂内机动车辆,检验结论填写“复检合格”;

4.复检后仍不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厂内机动车辆,检验结论填写“复检不合格”。

第二十条 判定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的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机构应将检验结果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便及时采取安全监察措施。

第二十一条 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检验作业必须的个体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 检验机构必须对检验工作质量负责。因检验工作失误造成事故或违反本规程规定的,按照《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追究检验机构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规程由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程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附录:1.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报告(格式)

2.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

7.厂内安全知识考试题及答案 篇七

1.什么是安全?

A.安全是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或事物都能够不受伤害或少受伤害。

B.安全是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没有人会受到伤害。

C.安全是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没有事故或灾害发生。

D.安全是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没有危险或风险。

2.以下哪些是安全色?

A.红色、黄色和绿色。

B.蓝色、黄色和绿色。

C.红色、蓝色和黄色。

D.红色、绿色和黄色。

3.以下哪些是安全标志?

A.禁止标志。

B.警告标志。

C.指示标志。

D.命令标志。

4.以下哪些是危险场所?

A.有易燃气体存在的场所。

B.有易燃液体存在的场所。

C.有易燃固体存在的场所。

D.有氧化剂存在的场所。

5.以下哪些是安全设备?

A.变压器。

B.灭火器。

C.漏电保护器。

D.保险丝。

6.以下哪些是安全操作规程?

A.戴安全帽。

B.穿防滑鞋。

C.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D.遵循安全操作流程。

7.以下哪些是安全应急预案?

A.火灾应急预案。

B.泄漏应急预案。

C.触电应急预案。

D.紧急疏散预案。

8.以下哪些是安全事故?

A.机械事故。

B.火灾事故。

C.泄漏事故。

D.爆炸事故。

答案:

1.C.安全是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没有事故或灾害发生。

2.A.红色、黄色和绿色。

3.B.警告标志。

4.D.有氧化剂存在的场所。

5.C.漏电保护器。

6.D.遵循安全操作流程。

7.A.火灾应急预案。

8.C.泄漏事故。

★ 高空作业安全协议书

★ 高空作业吊篮安全协议书

★ 高空作业吊篮租赁安全协议书

★ 院感知识的培训考试题

★ 急救知识培训考试题及答案

★ 安全培训考试题及答案

★ 安全知识

★ 高空作业方案

★ 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8.厂内规章制度 篇八

文件编号:Q/JCH3013003-1997

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为了特殊工种作业安全,强化特殊工种作业制度,规范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标准对特殊工种做了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标准适用于全厂焊工作业

1、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特殊工种作业证》。

2、电焊机接地良好,焊把线、二次线完整无损,电焊机线与电焊钳连接要牢固。

3、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其容量符合要求,禁止多台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并使用漏电保护器。

4、在潮湿地点进行电焊作业时,操作台附近地面上铺设橡胶绝缘垫,详细检查电源线及有关部位,注意防止漏电。

5、在搬运焊机、检修焊机、改变极性时,必须切断电源。

6、在推、拉电源闸刀时,要戴手套,动作要快,站在侧面,以防电弧光灼伤脸部。

7、安装或更换保险丝时,应由电工进行,焊工不能擅自进行。

8、电焊工工作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电焊手套,穿工作服等劳保用品。

9、电焊机不准超负荷运转。

10、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间距要符合要求,乙炔瓶不得卧放使用,气瓶不得用空,必须留有不小于0.05MPa表压的余气。

11、气瓶严禁放在受阳光曝晒,或受热源直接辐射及易受雷击的地方。

12、气瓶不得放在厂房内,电焊作业时,严禁把焊机放在易燃、易爆厂房内。

13、气瓶按规定着色,气瓶要定期检验,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气瓶。

14、使用气瓶前,检查气瓶阀是否沾有油脂类物质;在冬季,气瓶出口处如有结冰现象,严禁用明火加热。

15、焊炬各气道管路均匀,不许沾染油脂,以防遇氧气燃烧爆炸。

1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17、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创清根时,应带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8、开启乙炔气瓶瓶阀时应缓慢,不要超过一圈半,一般情况只开四分之三圈。

19、禁止在带压力的气瓶上以拧紧瓶阀和垫圆螺母的方法消防泄漏。

20、焊割时,应注意检查法兰和阀门等处是否含氟塑料的垫片、填料等,严禁用火烧烤,以免在高温下分解出剧毒气体引起中毒。

21、焊接与切割中使用的氧气胶管为黑色,乙炔胶管为红色,不能相互换用。

22、停止使用时,应先关乙炔阀,然后关氧气阀,以防止火焰倒袭和产生烟灰。

23、在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在油罐、气柜等特殊环境动火时,须办理特种动火证,经总工或主管厂长审批,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24、在设备、管道上动火,在办理动火证同时,还应办理设备检修任务书,涉及设备及容器内动火时还要办理进塔入罐许可证。

25、在塔、罐动火时,易燃、易爆物质符合安全要求,有毒、有害物质应在工业卫生标准以内,氧含量在18-22%之间。

26、动火时,把周围的易燃物隔离开,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动火。

27、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28、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文件编制时间: 文件执行时间: 文件有效时限:

吉林长山化肥集团长达有限公司安技环保处

文件编号:Q/JCH3013003-1997

厂内车辆驾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为了特殊工种作业安全,强化特殊工种作业制度,规范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标准对特殊工种做了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厂内车辆驾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标准适用于全厂厂内车辆驾驶。

1、司机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驾驶证方可上车驾驶。

2、在厂内行驶时,严格遵守化工部关于机动车“七大禁令”。a)严禁无证、无令开车。b)严禁酒后开车。

c)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d)严禁带病行车。e)严禁人货混载行车。f)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g)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3、在厂区内行驶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安全帽。

4、不得驾驶与执照不符的车辆。

5、驾驶室不得超限坐人,电瓶叉车、四轮车头不得载人,其它乘员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要求。

6、行驶中,司机严禁吸烟、饮食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加油时严禁吸烟。

7、身体过度疲劳或患病有碍行车安全时,不得驾驶车辆。

8、试车时,必须挂试车牌照,不得在非试车区域内试车。

9、驾驶员严禁将车交非驾驶员驾驶。

10、在厂区内按规定时速行驶,过铁路道口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原则。

11、驾驶员不从事驾驶工作时,六个月至一年者,须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重新复试,一年以上者,应重新考核,已过退休年龄者,不得从事驾驶工作。

文件编制时间: 文件执行时间: 文件有效时限:

吉林长山化肥集团长达有限公司安技环保处

文件编号:Q/JCH3013003-1997

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为了特殊工种作业安全,强化特殊工种作业制度,规范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标准对特殊工种做了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标准适用于全厂起重工种作业

1、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特殊工种作业证》。

2、鸣铃起车,起车要平稳,逐档加速。

3、每班第一次作业时,应将货物吊离地面0.5米,然后放下,以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

4、司机班前不准饮酒,精力集中,在驾驶室内不准吸烟、闲谈、开玩笑。

5、严格执行“十不吊”:(1)超负荷不吊。(2)斜拉不吊。(3)指挥信号不明不吊。(4)安全装置失灵不吊。(5)重物越过人头不吊。(6)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7)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8)吊物上站人不吊。(9)捆绑不牢、不稳不吊。

(10)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司机在作业中按规定发出信号(鸣铃),起重机在作业中禁止检修。

7、禁止超负荷运行,对估计不清或接近额定负荷的货物可用二档试吊,二档吊不起的,再不得用高速档直接起吊。

8、禁止起重机吊着货物在空中长期停留,作业时,司机和起重人员禁止离开工作岗位。

9、起重机在正常运转过程中,禁止使用紧急开关、限位开关、打反车等来停车。

10、露天作业时,当风力大于6级时,应停止作业。

11、各种起重机械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的指示器。

12、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3、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多人挂钩时,司机只能服从预先确定的指挥人员的指挥。起吊时,起重臂和重物下面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14、起吊重物时,重物严禁自由下落。

15、起吊作业前,应详细检查起重设备或器具是否完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准使用,直至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16、吊装现场,作业人员登高二米以上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所携带的工具必须装入工具袋或拴挂牢固。

17、大型作业前,应预先划定警戒区,设置安全标志,起吊5吨以上重物时,需办理吊装安全作业票,20吨以上的,必须制定吊装方案,经厂长或总工批准后方可执行。

18、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管道、设备、容器、电线杆、危险厂房、轨道等物体上拴吊绳或缆风绳。

19、如遇突然停电,吊钩上的重物无法放下时,司机应用紧急信号通知下面的人员立即让开,并立即将危险区用绳子拴围起来,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域。

20、吊物翻转要符合安全要求,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1、起重用的机械设备和各种工具应指定专人保管,建立定期检查和保养维护制度。

22、特殊情况和非常状态下的超负荷起吊,由起吊单位制定安措经安技部门审查报主管厂长批准执行。

23、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24、起重机械停止作业时,将吊钩升到较高位置,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切断电源,开关门上锁。

9.厂内规章制度 篇九

工作总结(Job Summary/Work Summary),以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最为常见和多用。就其内容而言,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的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与计划是相辅相成的,要以工作计划为依据,订计划总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本文为大家提供上半年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2015的上半年是公司一直平稳发展,同时,领导的带领下,我们精益管理、严格控制成本,也是我持续改进、不断成长的半年。现就本部门及本人物流专员半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合理整合公司内部出货计划,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

目前,国内的物流公司还不是很成熟,许多价格都是没有一个具体规范的,所以货比三家是需要的,认真详细询问各家物流公司的价格,服务,处理问题等资料,并写进运输合同。

作为一个物流专员,不是只是寻找物流公司把货出出去就可以。而是要多方考虑,实现降低运输成本,提高企业运输效率。

每天公司都有货出往全国各地,不同客人货量不一样,选择的运输方式和物流公司不一样,运费也是不一样的。因此作为一个物流专员,首先应该整合公司内部出货计划,把握运输的大方向,制定运输发货计划,根据业务要求,确定好运输方式再找专线或者有区域优势的物流公司报价。

只有车间能按时交货,运输时间才能按约定的进行,因此作为物流专员,不管是与跟单人员还是车间负责人,都必须确认准确的发货时间。如生产有异常,及时与物流公司和客人做好协调工作。

货物顺利装车,不代表能够顺利送到客户手中,因此需要物流专员及时跟踪到位。货在什么地方,预计什么时间能到,可提前告知客人和业务。如遇到天气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延长时间送货,物流专员可提前跟客人说明,并告知预计到货时间,也上报公司相关人员,避免大家不必要的紧张和担心。

二、支持其他部门工作,处理关联业务

为了保证公司其他部门业务正常运作,本部门或本人尽量完成各种其他部门没有或无法完成的工作。例如去年一年为公司组装维护电脑三十余人次,维护打印机等事务也有很多次。此外,本人参与党委及工会事务处理,负责起草了一定量的文件,参与组织了部分活动。由于这些非本部门业务,在此不再细说。

三、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契机

1.加强部门人员知识技能自我培训

由于公司业务不饱和,本部门人员经常利用空闲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升,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力量。

2.提升部门人员服务意识、安全意识

本部门在强调多创效益的同时,必须确保服务质量、操作安全,要求部门人员既要节省费用,更要对业务部门、客户提供服务和保障,支持业务部门多创效益。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一年来,本部门无一例投诉、无一例安全事故。

3.完善部门管理制度

按照领导意见,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在保持原有流程不变的基础上,加入了财务监督等条款,进一步规范出入库流程。

10.厂内车辆物资管理规定范文 篇十

一、严格入场车辆登记手续,查验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手续,无道路运输证、司机驾驶证的车辆不得入厂作业。

二、工程物料进厂后,必须经过磅验收,由验收员、保管员统一安排,统一调动,合理堆放和保管,对特殊材料应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如水泥、钢材、设备等,因保管不善或玩忽职守出现丢失、损坏现象,工程部有权追究其有关负责人责任,并对其造成的损失按情节进行处理和处罚。

三、原材料领用必须办理出库手续,未有出库手续的特殊材料(如沙、石子、水泥)在月底由原料保管员和施工队进行材料对帐,保证原物料及时进厂,不影响工程进度,也要防止进料过多,造成浪费现象等,如出现这种情况,应及时用书面形式向工程部负责人汇报。

四、施工队在施工中必须提倡“文明施工”,用料合理、有序,不浪费甲方材料,废旧材料回收及时,按用途分量、分片堆放,统一管理,在施工中,能利用废旧材料者绝不允许使用新材料。

五、密切配合源头管理部门做好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工作。

六、严格责任划分,落实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双超治理工作。

七、严肃责任追究,处罚违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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