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提供材料

2025-01-14

固安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提供材料(共2篇)

1.办理收养登记应提供的材料 篇一

1、当事人收养申请报告。(写明收养原因,不遗弃不虐待 被收养人抚育被收养人的保证及其有关事项)。当事人夫妇签名并盖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公章,盖所在镇政府公章(由镇主管副镇长或民政助理签字署名)、镇计生办公章。

2、当事人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首页也要复印)

3、当事人单位或村(居)委出具的当事人经济状况证明(盖公章)。

4、指定医院出具的“常州市武进区收养人健康检查证明”。(武进区妇幼保健所,地址:湖塘镇滆湖路与府南路十字交叉叉口西北角。公交B1、74路、2路、502路可到达。)

5、公安机关出具的“弃婴(儿)捡拾证明登记表”,“弃婴(儿)捡拾报警证明登记表”。

6、“收养申请当事人无子女证明”,“子女情况证明”

7、被收养人一寸近照三张,全家合影二寸两张,夫妻各自单照一寸三张。

8、填写的收养登记申请表。

9、武进日报收养公告。

注:

1、所有表格均需用碳素黑水笔填写,不能用圆珠笔。

2.固安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提供材料 篇二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及配套表。有县国土局提供,各乡镇国土分局(所)负责指导学校填写。

2、法人代表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由学校提供。(村完小的学校要中心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政府批复文。由县教育局提供复印件。

4、学校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所在乡镇、村或学校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提供。

5、地籍调查表、宗地图两份。已勘测的由县教育局项目办提供,未勘测的由县国土局勘测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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