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环卫局市容调研报告(精选4篇)
1.拉萨市环卫局市容调研报告 篇一
市容环卫局财务监督检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精神和上级关于加强财务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检查的目的和意义
财务检查是对财务工作的监督,是加强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措施。通过对财务检查监督,确保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确保经费的使用效益。同时,也有利于强化各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依法理财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防止腐败现象发生,以确保市容环卫事业的发展。
二、财务监督检查的依据
(一)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二)省、市和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三)各单位根据有关法规、制度制定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四)各单位的预算、财务计划、业务计划等。
三、财务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检查。
1.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会计凭证填写;
3.会计账薄登记;
4.财务报告编制;
5.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
(二)财务收支的检查。
1.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2.其他资金的收支和管理;
3.专项资金、专项基金的收支和管理;
4.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
5.各种原始凭证的审核、报销手续及附件;
6.各单位员工个人收入情况;
7.各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
(三)财务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检查。
1、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2、单位经费收支审批制度;
3、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四)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情况。固定资产购进、调入、调
出、报废、丢失、损毁的审批手续和账务处理。
四、财务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
(一)财务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由财务部门负责。局内审小组每年对局属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二)由财政、税务、物价、建委、计委等上级管理部门所进行的专项检查,局原则上不再重复检查。
五、财务监督检查的形式
根据实际需要,财务检查可以采取就地检查、报送检查、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也可以采取先由各单位自查,局组织抽查的形式进行。
六、财务监督检查的程序
(一)实施财务监督检查3日前,应当通知被检查单位领导和财务主管人员,并告知检查的形式。
(二)被检查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当按照财务检查小组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全面、如实地提供相关会计资料。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分清责任,依照问题的性质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措施。
2.拉萨市环卫局市容调研报告 篇二
一、他是理想坚定、勤奋务实的实践者
xx同志立场坚定,思想进步,能够积极响应局党委的号召,做到政治上坚定、思想上进步。无论是在队长的岗位还是在局长的岗位,他都能够服从局党委的安排和部署,工作上积极肯干,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加快市容环卫战线又快又好发展为主线,立足本职岗位,尽心尽责工作,努力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以严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为准则,持续强化环卫机关廉政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维护党旗引领、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科学严谨的方法、团结协作的精神,带领环卫一线干部职工投入到自身岗位工作中,带动一线干部职工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以增加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目标,深入细致布置环卫各处党支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扎扎实实落实整改措施,真心实意接受群众监督,推动环卫战绩各项工作向细致化、工业滤布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迈进。
二、他是刻苦专研、业务过硬的带头人
xx同志在工作中,重点抓观念创新、抓作风转变、抓工作方式转变。经常开展摆问题,找差距,学习先进经验活动。牢牢把握队伍建设的方向结合大队的自身特点,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容执法与于服务之中,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他坚持定期审查案卷,及时发现,纠正执法中的偏差,较好的保障执法的规范化。为把局直属大队建设成为一支政治优良,作风顽强,业务过硬,纪律严明,执法严格的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作出了突出贡献。
工作中他严格履行职责,在担任直属执法中队中队长期间,带领队员全面开展取缔马路市场、占道经营、露天烧烤、违章建筑、违章运输渣土、打击非法野广告专项执法行动,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敢于担当。2002年7月的一天,在凌晨4点单位组织专门取缔兴隆路早市执法行动中,发生了西瓜车主手持切西瓜刀向执法人员挥舞,周围几十名群众的暴力抗法事件,有的看热闹,有的说风凉话,甚至推搡执法人员,场面十分混乱。xx同志立即奔到抗法面前大喝一声“住手”。说时迟,那时快,用在部队所学的擒拿格斗术夺下了西瓜刀,制服了西瓜车主,对其依法进行了处罚。
在一次市执法局组织各区开展跨区执法打击露天烧烤行动中。执法人员收缴了在室外经营的烧烤炉具和桌椅后准备离开时,一青年男子手持菜刀气势汹汹冲到街上,发疯般地扑向执法人员,xx同志跑在前面,以大无畏的精神,用身体迎挡行凶者,以其惊人的勇气,夺下凶器。在夺刀过程中他腰部和小臂上被划出四五厘米长的口子,鲜血浸透了衣服,他忍着疼痛,同跟来的其他执法人员一道制服了砍人者并将其送交城管治安派出所处理。
2007年6月19日下午,我局组织拆违行动,当天,xx患了痢疾,身体比较虚弱,到达拆违现场时还在呕吐,当时局领导劝他回家休息,他说:我还能挺住,等工作完了再说。当执法人员来到一处违章建筑前时,发现一名男子手提50斤汽油筒往全身泼洒汽油,并往炕上、地上不断泼洒,随后掏出打火机:“来拆吧,我陪你们一块死”。面对这种情况,xx同志采取措施,稳定其情绪,同时,在控制范围内他迅速行动扑向当事人夺下打火机。此时,xx已全身无力,衣服被汽油和水浸透,头上直冒虚汗,并不时打着冷颤,随后他被送到医院去打吊瓶。
在今年2010年3月下旬的一次拆除违法构建大棚的执法行动中遭遇暴力抗法事件,导致左手大拇指肌腱断裂,至今,受伤的手指还未完全康复中。
在打击非法广告的执法工作中,xx同志调动大队全体队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每个人的智慧,取得一定成绩。重点对带有严重欺骗性质,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的虚假广告。进行重点打击。经过做大量的、细致和艰苦工作,配合公安部门一举打掉了位于宽城区、南关区办假证、制售假公章窝点,抓获违法犯罪人员7人,滤布收缴1000余枚,收缴假证2000余本,市政府、市执法局看到报道后,给予了高度评价,也以此拉开了市政府统一组织的“垂直打击非法广告”专项行动。在市政府打击野广告表彰大会上,xx同志授予个人三等功,所属大队获嘉奖一次。
三、他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践行者
他在担任直属中队中队长兼党支部书记期间,结合城市管理工作的实际和行业特点,组织开展“闪光言行”主题实践活动。把服务群众和“三帮扶”活动内容具体地落实和体现在执法的全过程,实现了从管理型向服务型机制的转变。坚持倾听群众意见,做到解民生、知民意,结合实际,模范开展服务民生和“三帮扶”工作,把服务民生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了实处。他从下岗人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对下岗失业人员提出的解决就业场所问题当作大事来抓。自2007年以来共为7名困难户提供就业场所.定期走访、帮扶困难户沈彦、鲍明福、陈晓春,累计捐助资金3500元,解决他们家庭生活困难实际问题。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他亲自到被拆迁人家中进行走访,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对生活有困难的低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详细登记造册。根据不同情况,积极向相关部门提建议,不遗余力地同开发单位协商,尽最好大限度为其争取补偿标准,达到最基本的生活保证。在补偿标准和安置住房上维护好被拆迁人的利益。真正地做到了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把民生工作的落到实处。2011年被评为市级“三帮扶”先进个人。
四、他是急难险重面前的冲锋人
在2010年7月的抗洪抢险中,xx同志独自一人驾驶冲锋舟,转移受困群众100余人,带领队员解救受困群众1000余人,拆除了乐群街建在排水明渠上的7处违章建筑,确保城区排水畅通。加固四家乡光辉村“双阳河”堤坝,共计加固河堤1200延米,封堵险工、险段4处,排除险情20余处。2010年被评省级
五、他是环卫战线上,勤奋务实的好带头人
3.南京市市容环卫管理办法 篇三
(市市容管理局 2007年4月)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明确单位和个人履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责和义务,建立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的长效管理机制,创建优美、整洁、和谐的城市环境,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责任区制度。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做好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市容环卫责任区,是指单位和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场所的土地使用权范围以及管理范围,包括门前人行道。
第四条 市市容管理局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并主管全市市容环卫责任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市容环卫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市容环卫责任区的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完善管理措施,进行日常管理。
市政、规划、园林、交通、水利、公安、工商、商贸、旅游、体育、邮政、电信、供电等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权人同时也是相应设施和场所的市容环卫责任人。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
市容环卫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写字楼,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相应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河流、湖泊等水域及岸线、水闸管理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使用或管理单位负责;
(三)地铁、轻轨、隧道、高架道路、公路、铁路管理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经营或管理单位负责;
(四)文化、体育、娱乐、游览、公园、广场、公共绿地、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经营或管理单位负责;
(五)商店、超市、集贸市场、展览展销场馆、证券市场、宾馆、饭店等场地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经营或管理单位负责;
(六)机关、团体、学校、部队、医院等单位以及企事业管理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本单位负责;
(七)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用地由建设单位负责;
(八)风景名胜区、科技园区、独立工业区和经济开发区内的公共区域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管理单位负责;
市容环卫责任人应当做好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卫工作。责任人不明确的地区,由所在地的区市容管理局确定责任人并予告知。
第六条 市容环卫责任区应当符合国家、省城市容貌标准和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市容环卫责任人应认真履行市容环卫管理责任。
第七条 市容环卫责任区的主要责任内容和要求:
(一)责任区内保持市容整洁。无占道经营,无店外设摊,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乱停车辆,无违法搭建,无占用绿地、损坏花草树木等行为。
(二)责任区内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地面无暴露垃圾、粪便,无积水、污迹、废弃物和渣土,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生活垃圾袋装化,定时、定点收运。
(三)责任区内保持建筑物、构筑物立面整洁。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和其他附属设施定期清洗、出新,灯光亮化设施完好、无缺损,空调外机、广告灯箱、店招店牌、遮阳雨棚、卷帘门的安装和阳台封闭符合规定,建筑物门窗保持整洁完好,无乱涂乱贴等现象。
第八条 市容环卫责任区由责任人自行清扫管理,市容环卫责任人也可以将责任区内的具体工作委托给市容环卫作业企业承担。责任区内产生的垃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和清运。
第九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市区市容管理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分级管理情况,组织专职执勤人员,实行日巡制度。
第十条 市容环卫责任人应与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并接受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第十一条 对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成绩显著的市容环卫责任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拒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将予以相应通报。第十二条 市容环卫责任人对在市容环卫责任区内发生的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劝阻,有权提请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容环卫责任人的业务指导,对市容环卫责任人违反规定,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由市、区市容环卫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责任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三条 公民有权监督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实施,对不认真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的失职行为,有权向市、区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举报。
4.市容环卫标准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篇四
近年来,西安市在整治环境卫生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环境卫生整治一系列措施,于2008年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检查及验收工作,这极大提升了古城西安的市容环境卫生及城市形象。莲湖区作为西安的一个区,在创建西安创建卫生城市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其研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西安市莲湖区市容环卫工作管理标准》得到了西安市政府、陕西省政府的极大肯定,同时也成为了我国其他地区学习的榜样。但其在推进市容环卫标准化工作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需要解决,具体说来体现为以下几点。4.1.1 管理机制不完善
4.1.1.1城市管理机构重叠、职责交叉。由于职能部门权力交叉,致使市容标准化管理工作中经常出现擦边球的问题,工作责任不容易落实。我国城市管理体制的特点是金字塔型,上边集中,下边分散,国家有建设部、省建设厅,市级分工比较细。在市级涉及市容环卫管理的部门有市容局、规划局、园林局、市政局、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卫生局等职能部门,在具体市容管理的实践中,有市、区、街三级队伍,这种横向多部门与纵向多层次相交叉的管理体制,容易出现工作中的扯皮、推诱、依赖现象,导致市容标准化管理工作在协调上浪费较多的精力,工作效率低,成效不显著,阻碍了市容管理行业的发展。进入21世纪以来,西安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机构先后历经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政管理委员会”“市容园林局”三次改革,而每一次改革无不伴随着管理权限的重新划分与模式的重置。问题是,这些权限的重置,未必都促进了事业的进步。时至今日,西安市个别地方的市容环卫标准化管理工作仍归属于建设局、环保局等,其地位和工作力度受到很大影响,在全市一盘棋的“大环卫”背景下,很难做到“一声号令,三军齐动”。例如,目前与西安市以及莲湖区保洁队主要是由街道办事处管理,这样就存在着管理与环卫作业相分离问题,造成管理力度不够,影响了环境质量保持和提升;管理权与执法权分离,在形成合力上存在难度,也要求对莲湖区环卫作业体制进行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有效整合;公共设施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如绿化带、河道、公交站牌等就分别涉及园林公司、水利所、公交等职能部门,有的一个点就牵涉到几个部门、涉及的部门越多,责任就越难以落实。
4.1.1.2政、企不分,没有进行市场化运作,效率不高,成本高。政府直接经营城市的公共设施,没有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建立一个资本积累、投入、经营的资本营运体系。市容环境部门管干包揽、体制封闭和垄断。垃圾处理长期作为公益事业,由市容环境部门统一管理和经营,没有形成市场。长期以来,垃圾处理都是注重社会效益,没有考虑经济效益,没有投入成本概念,政府在垃圾处理上的投入逐年上升,财政负担越来越重。而由于垃圾处理未对社会其他行业和商家开放,垃圾处理形不成市场,形不成竞争机制,严重制约了垃圾处理的发展。市容环境行业的建设和管理全都依赖政府财政资金,本身没有“造血”功能,一旦财政资金出现困难,整个行业发展都受到影响。
4.1.1.3市、区、街管理体制不顺。一是市级市容管理部门权力过于集中,没有充分发挥城区政府管理城市的积极性,形成市容管理的许多“空白点”。二是区级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责权利划分不合理,不明晰,责权利不配套,责任大,权力小,使许多城区成为“半级政府”。三是条块分割,管理断档,街道职责不到位,街道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不是行政主体,不是行政执法主体,没有行政许可权,在城市管理中无地位,社区委员会的作用不能充分体现,街道成为各个职能部门的腿,什么事都要干,成为职能部门相互推楼扯皮的筐,街道不堪重负,削弱了街道应有的职能和作用的发挥。“条专地统”、“重心下移”就是将所有的条条把工作、责任全部交给了街道,权力、利益留给了自己。关系调整不到位,未能真正实现“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市容管理体制,使街道的工作重心还不能完全抓经济转变到抓管理服务工作上来,使街道这级的市容环卫工作不能达到政府、市民的要求。
4.1.1.4 管理系统的体制和机制改革还有待深化。环卫部门既是垃圾处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又是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作业的服务部门,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由于体制改革不到位,致使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监管体系不健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难以落实,并存在一定的垄断经营。垃圾处理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的竞争性建设运营格局还没有形成,产业化发展进程缓慢。
4.1.2 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淡薄。由于多年形成的陋习,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垃圾,一些市民在街上随意散发宣传资料,随意乱张贴等“六乱”现象较为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第一,市民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投放、倾倒垃圾,扫垃圾出门、高空乱扔乱抛垃圾、乱丢乱倒垃圾现象经常发生;第二,“城市牛皮癣”源头难于根治,乱张贴、乱涂写屡禁不止、清后反弹现象普遍;第三,建筑工地车辆带泥上路和散体物料运输污染道路现象时有发生;第四,流动摊档、夜市档不按要求设置箩框扫把,摊档周围乱丢杂物、乱倒油污、随意摆卖现象严重;第五,宅基地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现象严重,致使卫生死角普遍存在;第六,移动招牌、户外广告违规设置,乱摆放、乱吊挂现象难于管治;第七,在垃圾清扫、保洁方面,从横向看,主街道较好,小巷道较差;从纵向看,在节假日、重要会议、领导视察时段,环卫部门和村临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突击性环卫大整顿,时效性强,而有效性却短,常常是“一抓就紧、一放就松”,呈现出一种断层状态。
4.1.3 市政设施破坏严重。查处困难,建设速度跟不上破坏速度。由于居民的责任意识、法制观念、道德约束力普遍小强。公用设施,被破坏、被盗的情况经常发生,影响了人们对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严重破坏了市容管理和城市整体形象。据莲湖区环卫局罗局长介绍,在莲湖区范围内垃圾桶丢失的情况经常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市容环卫标准化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4.1.4 环卫工人的素质较低。环卫行业历来是社会弱势群体较集中的行业,环卫工人的工作又是最辛苦的、最默默无闻的,收入相对较低。由于传统观念和世俗的偏见,一般进环卫工作的大多数是能力差、文化程度低、家庭生活困难、再就业能力弱的人。目前,西安莲湖区的所有环卫工人中,绝大部分环卫工人都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技能与思想认识方面都需要加强,这就致使市容环卫管理工作时一些先进的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存在一定的困难,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莲湖区市容环卫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4.1.5 机械化程度低,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目前莲湖区市容环卫工作除了少数主要干道基本实现机械化清扫外,一线清扫保洁人员仍是一把扫帚、一个簸箕、一辆手推车,工作方式还很落后,机械化程度还很低。而且环卫工人每天必须普扫两次以上,白天还要维持路面的干净。环卫工人长时间、频繁地出现在马路上。正因为如此,环卫工人的职业危险性也成倍增长。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及城市道路大量拓宽改造后,人们对环境卫生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提高环境卫生质量,环卫部门对主要马路一般实行16小时保洁、重点路段一般实行18小时保洁。效率低下的条件下更是会增加很多交通隐患。在繁华路段人流量、车流量大,却是环卫工人保洁的重点,环卫工人需在川流不息的车流中穿行将其拾起,增大了环卫工人的危险性。
4.1.6环卫工人待遇偏低。劳动保护及工资、福利政策难较低,影响着环卫工人的工作干劲和热情。劳动保护及工资、福利待遇问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事关一线职工队伍稳定的权益性问题。由于种种原因,勒紧倭带过紧日子的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把有限资金用在了低水平的日常维持,该缴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险、医疗保险等一拖再拖,有的已经拖了数年,使到了退休年龄的职工,不能按时办理有关手续。工资福利待遇、加班费等没有执行新的政策标准,不仅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挫伤了一线职工“情献市容,爱洒环卫”的积极性。
4.1.7城市垃圾处理存在严重问题。对垃圾泛滥成灾的现实,世界各国的视线已不再仅仅停
留在如何控制和销毁垃圾这一老问题上,而是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着手科学地处理利用垃圾,将垃圾列为维持经济持续发展的“第二资源”,向垃圾要资源、要能源、要效益。据我国目前及今后城市垃圾状况,处理的方法主要有填埋处理、堆肥处理、焚烧处理、焚烧处理四种方法。这四种方法各有优劣,目前西安市以及莲湖区由于技术与财力所限,一般将垃圾运往垃圾压缩站压缩后,然后进行填埋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这种处理方式具有以下缺陷:一是,填埋场占地面积大,场地选择较困难;二是,垃圾填埋同时填埋掉了可利用物品;三是,管理等费用不断提高;四是,存在严重的二次污染。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质的极大丰富以及居民所产生的废弃物数量也在逐渐增多,对废弃物的处理问题就成了莲湖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标准化管理继续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4.1.8 政府的承诺能力保障能力差。在吸引私人投资上,垃圾处理行业发展很慢,首先由于垃圾处理设施投资的沉淀性很强,要想真正吸引投资,还需改进现有的规制框架,增加规制机构的承诺能力。但莲湖区政府以及市容园林管理部门的承诺能力如何才能保证,由那一级的政府或由那一级组织来保证承诺的实现和延续,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要吸引投资,保证投资者的利益,必须解决政府的承诺力的问题。由于政府的承诺能力得不要法律、法规的保障,缺乏对私人投资的吸引力,在一定程度上致使莲湖区市容环卫标准化工作中的资金更加紧张,致使一些环卫先进的技术不能得到引进和应用。4.2 原因分析
4.2.1 大包大揽致使工作体制缺乏活力。莲湖区市容环卫标准化管理从人力、财力、管理等全部莲湖区由牵头负责。环卫管理体制带着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远远不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城市管理的需求。市容环卫标准化管理工作的产业化和企业化程度太低,从而制约了公众和社会参与的热情和程度。
4.2.2宣传不到位。一是,对于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从目前来看,主要是条幅和电视台进行宣传。这两种宣传方式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力度不够,范围不广,导致监督和保持工作难以有效进行。二是,对于管理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转变教育不足。不少中基层管理人员以及工作人员对环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从而导致监督无效、责任不能有效落实,分管工作不积极。
三、环卫工人技能的培训与思想认识的提高不够。环卫工人的工作特点决定了很多的问题能够由他们最先发现。而对于他们的宣传教育不到位,导致在卫生保持和垃圾处理上效率低,出现纰漏环节多,而且缺乏最及时有效监督。
4.2.3 市容环卫部门角色转换不到位。由于传统模式影响,莲湖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在莲湖区市容环卫标准化管理中一直是唯一的主体,既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责任,又直接参与组织城市环境卫生的作业服务、集管理和作业服务责任于一体。还停留在老的强化行政管理的基础上,强化行政权威的作用。随着基础产业市场化步伐加快,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必须顺应时代的要求,形成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相适应的体制构架、运行模式、政策框架、管理手段。市场经济下的城市环境管理主体是多元的,莲湖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是管理主体,企业和社会群众也是管理主体。莲湖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更多的是从微观向宏观、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的职能上来,由企业和社会公众或中介组织发挥直接管理的作用。政府管理是“掌舵而不是划桨”的管理理念上来。
4.2.4全民参与机制不健全。市容环卫标准化管理工作涉及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城市管理过程中与广大市民联系最紧密的部门之一。因此,在现代城市管理中,广大市民不仅仅是管理服务对象,更是整个市容环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随着市民民主意识的增强,市民参与城市公共管理决策的需求将日益增强。西安市莲湖区市容环卫虽然也在积极吸纳群众智慧,但较多地倾向于走专家道路,走智囊团道路,如组织专家咨询会,邀请各方面专家学者讨论等。对“市民参与”、“市民作用”重视不够。虽然专家、智囊也可能是市民的一分子,但所代表的阶层毕竟有所局限。未能充分调动全民参与决策、监督的积极性,最基层的 3
市民、最广大的服务对象尚未参与到市容环卫的管理、决策过程中。同时,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作为基层一线,本应在城市管理中发挥主体作用,但由于有责无权,体制不顺,加上其它事务繁杂,在组织单位、居民参与城市管理方面所应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最终导致辖区单位、居民缺乏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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