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报告工作制度

2025-01-24

煤矿事故报告工作制度(10篇)

1.煤矿事故报告工作制度 篇一

..煤业掘进工作面透水事故

演练总结报告

2012年6月

..掘进工作面透水事故演练总结报告

一、透水事故发生地点及透水事故的原因

地点:采区专用回风巷下山迎头。原因:在掘进时过断层突水而引发事故。

二、透水事故演练前准备工作

(一)、演练准备

检查演练车辆,救援物资,医疗器械,矿救护队装备,检查通风设施、装置,三大监控,三条线情况;井上下、矿内外通讯,对参加演练人员进行培训、贯彻演练内容。

(二)、下达演练命令

上午9点30分,矿长…下达演练开始命令

(三)、矿井简介、当天生产情况及入井人数简述 9:31-9:36共5分钟

当班入井人数为40人:其中跟班副矿长1人,跟班安监员2人,工作面专职瓦斯检查员2人,巡回瓦检员2人,工作面专职电钳工3人,主水泵房抽水工2人,采区机电硐室值班电工2人,2#下2001回风顺槽工作面临时水仓抽水工1人,轨道队当班人员6人,2#下1001回采面检修组7人,采区专用回风巷掘进队8人,探水组4人。

三、事故演习过程

(一)、接警

1、接警

9:40-9:41共1分

演练开始后,9时40分,由井下采区专用回风巷掘进面探水负责人武彦飞向调度室汇报透水预兆

2、紧急响应

9:41-9:42共1分

刘彦龙向矿总工程师王总汇报透水预兆情况 9:42-9:48共6分

调度员..立即通知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机电科科长…、地测科长…、通风队长…到调度室。

总工程师到达调度室后,立即向井下现场询问情况。9:48-9:49共1分

总工程师电话向王矿长汇报情况 3)安排清点人数,准备撤人 9:49-9:57共8分 4)现场反馈

9:57-9:59共2分

(二)、启动预案

1、预案启动

9:59-10:00共1分

2、指挥与协调

10:00-10:01共1分

3、调度室指挥

10:01-10:07共6分

4)探水队长…向调度室汇报 10:09-10:10共1分

5)矿办公室…主任来到现场汇报总指挥

6)…回到指挥部汇报矿兼职救护队已佩带好装备,现在副井口列队整装待命。

10:11-10:13共2分

7)…向总指挥汇报巡回瓦斯员…已联系到。10:19-10:20共1分

集中总回风巷口处张宏明汇报…已和我们汇合,我们马上升井。” 10:26-10:28共2分

检身房…汇报今天早班入井人数共40人,目前有34人已全部出井,跟班…、探水队长…、采区机电硐室…、主水泵房抽水工…、瓦斯员…、…还未出井,现在井下共有6人。

…向调度室汇报所有出井的34名工人身体状况良好,一切正常。10:33-10:34共1分

检身房…再次汇报调度室,现在井下有6人出井,所有人员全部出井。”

(三)、恢复

指挥部总指挥宣布井下人员已全部安全撤离受水害危胁区域,经过紧张指挥抢救,井下水灾已处理,各专业组按预案恢复矿井正常状态。

四、经验总结

通过此次透水事故应急演练,能够反映出透水事故应急处理程序、装备、日常安全质量管理均能够及时应对此类突发事件。

(一)符合透水事故应急处理的方面表现在:

1、现场班组长能够及时的汇报情况,并组织各作业地点工作人员撤出,尽到职责。

2、调度室接到汇报后首先安排安监员查看水情,并及时安排安监员将受威胁区域人员撤出,符合处理隐患的程序。

3、调度员在接到现场事故汇报后,能够按照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通知相关矿领导和相关单位作出应急待援准备工作;

4、安监科在接到事故汇报后,能及时安排井口信息站工作人员查清作业地点被困人员人数,为营救方案的制定提供有利的信息。

5、现场跟班长在事故发生后,能及时组织施工人员向安全地点撤离,符合自救互救的程序。

6、各生产职能部室在事故发生后能第一时间赶到事故救援现场,了解现场实际情况,为制定有效的营救方案起到了指导作用。

7、矿值班领导在接到事故汇报后,准确地按照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安排工作,并及时与现场进行联系,随时掌握现场的发展情况;

8、各相关单位在接到调度室的通知后能够按照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对事故地点积极进行救援;

(二)吸取的经验教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井下各掘进工作面严格按规定要求将“三条线”铺设至规定范围内,以便救援时节省准备时间,为紧急救援提供宝贵的时间。

2、加强巷道防治水的管理,对顶板破碎、淋水区域及有透水征兆时,必须坚持先探后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

2012年6月

2.煤矿事故报告工作制度 篇二

关键词:地质工作,煤矿安全,应对措施

1 当今社会煤矿地质工作的基本现状

在我国煤炭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中, 有一大部分煤矿的地质结构都是比较复杂的, 在煤炭资源的开发中地质灾害问题也比较严重, 这样无形中就给煤炭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上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在实际工作中, 在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安全问题上, 更加重要的还是工作人员的安全隐患, 本文从”人”的角度上对煤炭资源开发的安全问题进行解析, 具体情况如下。

1.1 工作人员对煤矿地质工作认识不到位

在煤矿的生产过程中, 实际可以说是一种人与自然的能源竞争, 所以, 我们想要搞好煤炭资源的开发, 搞好煤矿的生产工作, 则必须要提前做好地质工作, 对煤矿地点的地质信息做到详细、及时的获知, 才能够做到安全有效的煤矿生产, 而在实际工作中, 大部分的工作人员都不能够深刻的了解地质工作的重要性, 认为其不具有良好的工作价值, 所以就消极怠工, 不认真做地质工作, 甚至是不愿意做地质工作。

1.2 煤矿勘察不到位, 勘察工作效率低

在我国煤炭资源的开发工作中, 对煤矿勘察工作的具体意义没有做到深刻的认识, 所以在煤炭资源的开发中, 煤矿勘察的工作效率一直很低。同时由于我国对其的认识不是很到位, 对其的资金投入也无法满足实际工作中煤矿勘察的工作需求, 这样也就导致了我国煤矿勘察工作的不到位, 这样的恶性循环导致了我国对地质工作的不到位, 地质资料比较少, 无法满足实际的工作需求, 给煤矿的开采工作过程中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1.3 人才的供应量不能够达到实际工作的需求

在以往的煤炭资源开发中, 我国可以为煤炭资源的采矿、选矿以及地质测量等工作环节输送大量的技术性人才, 且基本上都可以直接充实到一线进行工作生产, 可以直接参与到煤炭资源的开发工作中。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 教育机制的改革, 我国大部分煤炭院校都实行了专职转型, 甚至撤掉了采矿地质类的专业, 使得我国在这方面的人才供应量大幅度的缩水, 到当今时期甚至不能够达到实际工作的具体需求, 并且现在不少人也不愿意参加到一线的工作环节中, 无形中就给煤炭资源的开发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困难等。

1.4 煤矿地质勘测的实用技术不达标, 新技术少

在以往的地质勘探过程中, 能够运用的实用技术少之又少, 除了常规的钻探技术应用比较成熟外, 其他的钻探技术甚至没有得到大家的认可, 甚至有的不能够达标, 严重的影响着我国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事业。

2 相应的应对措施

2.1 加强工作人员对地质工作的正确认识

针对上述问题, 想要发展我国的煤炭资源的开发事业, 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 首先则需要从地质工作下手, 加强对地质工作的正确认识。在这个工作环节中, 要整体提高工作人员的地质认识, 首先则需要从管理层下手, 使领导对地质工作具有正确的价值观, 其次在煤矿管理层领导正确认识地质工作的价值后, 要有意识地在企业中营造一种重视地质工作的氛围环境, 使得工作人员能够注意到地质工作, 最后煤矿企业要落实到培养工作人员地质认识的工作上, 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2.2 加强地质勘探的工作力度

加强地质勘探的工作力度, 首先就要从资金上下手, 加强对其的资金投入, 给予地质勘探足够的重视。在这个环节中, 我国应该基于市场经济环境进行工作, 将政府的宏观调控添加进来, 真正地解决对煤炭地质勘探资金投入不足的困境。其次要加强对地质勘探的重视力度, 从煤炭资源开发的整体出发, 标明地质勘探的重要性, 让煤矿企业能够真正地认识到地质勘探的重要意义与工作性质。

2.3 加强地质专业人才团队的建设

在我国当今地质专业人才不足的背景下, 要加强地质专业人才团队的建设, 首先应当从现有地质专业人才队伍的安抚下手, 添加合理的激励政策, 提高煤炭地质专业人才的工作积极性, 其次应当从地质专业人才队伍的扩充下手, 不仅要加强地质专业人才的培养与输出, 还要通过引进、培养等多方式吸引高素质的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到工作中来, 最后要建立起合理规范的用人制度, 比如人才成长双规制, 要从各方面提高地质专业人才的政治待遇与经济待遇, 充分调动起地质专业人才的工作积极性, 使他们能够踏踏实实地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2.4 积极的引进、创新先进的技术, 并加以应用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完善, 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 煤炭企业想要在这种社会背景下稳定、长远地发展则必须与时俱进走技术创新的路线, 积极推广利用新的地质勘探技术, 采用先进的技术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地质预测的相关准确度, 为地质工作提供更加及时、准确的信息, 为地质工作提供良好的数据准备, 为煤矿开发提供良好的数据支持, 增加煤矿开发的安全性以及稳定性等。

3 结束语

在以往的煤矿安全事故, 大多数都是和地质结构的异常有联系的, 这都是前期的地质工作不扎实所导致的。所以想要使煤矿生产能够安全、稳定的发展, 则必须将地质工作这一环节放到新的高度, 不断加以完善及创新, 使得煤矿生产具有基本的安全保障。

参考文献

3.煤矿事故报告工作制度 篇三

摘要:我国是煤炭大国,煤炭产量和消费量居世界前列,煤矿的安全生产对人身安全和煤矿生产都有重要意义。我国煤矿地质条件复杂,因此需要强化我国煤矿地质工作,通过引入新设备、提升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等方式应对日趋复杂的煤矿地质条件,以保障我国煤矿的稳产、高产。

关键词:煤矿地质;现状;强化举措;分析

引言:我国是煤炭生产大国,也是煤炭消费大国,每年在发电、取暖、化工等领域消耗了大量的煤炭,煤炭生产对我国经济的稳步发展至关重要。国内的煤矿生产技术还相对落后,煤矿一旦出现事故,既会严重威胁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也会给矿井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在煤矿安全方面的管理至关重要。随着国家对煤矿安全管理的规范和各生产矿井对安全管理重视程度的提升,矿井安全事故正在逐渐减少,但是依旧存在事故的发生隐患,这其中因矿井地质构造类原因造成的事故占据了较大的比例。

国内煤炭开采历史悠久,当前许多矿井都面临着矿井地质构造日趋复杂、生产条件日益恶劣的现状,加之部分矿井的地质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对复杂地质构造的控制力度较弱,对矿井地质隐患的排查不彻底,使得煤矿地质类隐患严重威胁着矿井生产安全,因此必须强化煤矿地质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我国煤炭的稳产、高产。

1 煤矿地质工作现状

我国的煤矿地质工作起步较晚,近些年在国家重视和行业内部加强交流的情况下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是由于煤矿地质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基础资料不够完善,以及矿井地测员工业务水平低下等缺陷,导致矿井地质工作在开展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大的提升空间,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各种问题。

1.1 安全防范意识太低

煤矿生产最重要的是安全,但是由于市场化的管理以及对利益的过分追逐,导致部分煤矿过于注重产量和经济效益,对安全上存在的各种问题充耳不闻,尤其是对地质工作这类无法看到直观经济效益产出的辅助部门,更是不愿加大成本投入,这种做法为煤矿安全埋下了隐患。对煤矿地质工作的轻视,导致煤矿地质工作水平一直不能得到提升,煤矿地质技术的提升也得不到政策上的支持,这进一步制约了煤矿安全环境的改善,从根本上来看还是煤矿管理者的安全防范意识过低导致的。

1.2 煤矿地质工作勘察质量相对较低

当前的煤矿地质工作勘查质量相对较低,不同的矿区使用不同的勘查方案和方法,且大多数的勘查方案都是在对矿井进行深入了解之后制定的,因此其目的都是单一的,勘查结果也都是为了提高矿井保有资源量。这种缺乏整体规划目标和过于追求短期勘查效果的做法虽然在勘查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就能看到效果,但是对井田煤炭资源的整体性有效开发并无益处,甚至于会破坏资源的有效利用规划。

1.3 缺乏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国内煤矿地质工作人才的培养模式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在学校阶段的人才培养主要是集中在理论层面,偏向科研人才的培养,不注重煤矿生产实际能力的培养;在煤矿企业工作中的人才培养虽然以实践为主,但是煤矿企业普遍对地质人才的重视程度不足,地测行业薪资待遇较低,使得煤炭企业难以对煤矿地质人才形成吸引力和凝聚力,大量优秀人才流失,使得企业的地质技术发展缺乏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2 强化煤矿地质工作的举措

煤矿地质工作存在的各类问题导致工作质量难以提升、对矿井安全生产的保障效果有限,为了更好的服务煤矿安全生产,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提升煤矿地质工作的服务能力。

2.1 提升对煤矿地质工作认识

当前的许多煤矿重视生产部门,而对于地质科等辅助类部门不够重视,从资金投入和技术人员培养等方面都以生产部门为主,因此导致了地质科在引入新设备时缺乏充足的资金支持,自身煤矿地质技术人员数量和综合素质都无法满足矿井地质工作。在煤矿地质工作中,要以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来促进煤矿地质工作的发展,这样就能更好的带动煤矿地质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2.2 强化煤矿地质勘查质量

煤矿的地质勘察工作应该从井田的整体角度去考虑和规划,在确保资源有效利用的基础上,探测影响矿井生产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如大型断裂构造、赋水异常区等,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从市场经济环境角度出发,以市场经济环境为基本原则,在深入贯彻和落实煤矿地质勘查的基础上不断的进行自我的完善和发展,使煤矿地质勘查工作取得更好的进步。

2.3 引进先进的煤矿地质勘查技术

煤矿地质勘查技术的引进一方面需要煤矿企业的资金支出和政策支持,另一方面需要地质部门深入挖掘矿井地质条件的潜在隐患,以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引进计划。同时,我国还要根据不同矿区的实际情况进行技术的研究,开创出新的,有利于我国实际工作的地质勘查技术。

2.4 建设全面的煤矿地质工作队伍

地质观测属于主观性较强的一种技术,各类详尽的地质资料只能是为地质分析提供了一个基础,最终的分析还需要依靠地质技术人员凭借经验和技术来实现,因此煤矿地质人才队伍的建设是推动煤矿地质工作质量提升的最关键环节。因此,在引进煤矿地质工作人才的时候要量才而用,以煤矿地质工作的实际需求引进人才。

结语:但是随着国家对煤矿地质技术重视程度的增加以及对地测领域技术研发强度的加大,我国煤矿地质技术正在快速的更新,越来越多的新技术进入矿井地质工作中,如各类新型物探设备、钻探设备、瓦斯监测系统、矿井水监测系统等,此类新技术、新设备的出现极大的提升了煤矿地质工作效率和精确度。但是我们依旧需要注意,煤矿地质技术人员素质提升才是改善地质工作的根本,复雜的煤矿地质条件需要经验丰富的地质技术人员来现场观测和判断,设备只能是辅助手段。作为煤矿地质领域的管理人员,需要高度重视地质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和地质勘探新设备的引进,全面提升煤矿地质工作水平,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刘圣泽.新时期地质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8(21).

[2]冯东梅.闭矿后矿区环境地质灾害分析[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2012(4).

[3]吴家来.便携式矿井地质探测仪的应用实践[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

4.煤矿事故调查报告 篇四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事故调查报告

时间:2013年5月31日

地点:调度会议室

主持人:***

参加人:*** *** *** *** *** ××× *** *** *** ***

记录:***

主题:重新调查2013年5月25日探放水队工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3年5月25日4点班防治水科探放水队在15102回风顺槽400米处左帮挖水坑,当班作业人员三人,使用的风镐U型销跳销,导致风管脱落造成当班工人***打伤口腔,左上牙齿脱落4颗(其中两颗老牙、两颗假牙)。

事发之后,安全科长***巡查路过,了解情况后,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员***马上通知队长***(外出学习不在矿),***接到电话后及时向申矿长汇报,说明事故情况,申矿长马上去井口等候伤员,了解具体情况后委托常矿长负责处理。同时调度员通知防治水科值班人员***,***往井下打通电话,***起后要求他负责陪同伤员进行协调治疗,当时***态度不积极,随口说:“我管不了”。

二、调查情况:

***:23日接到通知,让25日去市里考试,当时和申矿长、班组长说了,委托班组长***安排工作,但事后才知道***临时有急

事,***又委托当班工人**临时负责本班工作。

***:事故发生时在家里休假,当时走时候向**、候总批了假,和申矿长打了招呼,并安排科员***做好以下工作:探放水工作;上报防汛工作方案;下井填写探放水牌板;送报表;掌握井下涌水情况。

***:安排工作不到位,沟通不到位、协调不到位。负重大责任,以后安排工作要到位,安排完后和当班带班领导打招呼。

**:事故发生时在9#煤层,处理完9#事情后到了事故现场,当时有2个人干活,伤者已自己走出工作面升井。本人是防治水科和防治水队直接领导,***请假也批准了,又是事故发生当班带班长,没有及时了解当班临时工作安排,负不可推卸的责任,***:当时家有急事,王成富不在矿不能请假,安排工人向调度室请求工作。

***:当时接到***打来的电话问吝科长在不,让陪同去医院检查,后来去井口接到伤员帮其脱衣服洗澡。

***:探放水科、探放水队内部的事,工作推诿造成事故,安排胡伟卫能不能承担探放水工作,安排的工作落实了没有。对地面采空区裂缝明天填补。

***:

1、一定要认真分析,总结教训,找出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安全工作力度;

2、通过这个案例,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具体体现在每一个工作过程中;

3、各级管理人员要有责任心,三、暴漏出的问题(事故原因):

1、探放水队本身管理有问题,没有把安全工作摆放在第一位。

2、班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3、领导有事请假安排不到位。

4、领导安排工作不到位。

5、交接班安全检查不到位。

6、班组管理混乱,班组负责人不到位。

7、安全培训、制度工作不到位。

三、采取措施:

1、探放水科队立即进行整顿,由***亲自负责,界定内部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以此次事故为契机,礼拜一写出整顿报告交***

2、探放水科怎么干,包括对外协调(干临时活)由**拿出意见并监督指导地质防治水的整顿工作。

3、以后调度室工作安排,要有具体办法:安排给谁来工作;安排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通过谁来调度。安排工作后要和其他带班领导打招呼,由***负责。

4、矿现有请假制度整理出来,在早会学习落实,由***负责。

5、探放水队人员少,什么时候需要人员帮忙,由***联系调度室,由***负责考虑增加运输队机动作业人员。

6、另外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新的请销假制度;郝总负责组织矿委会研究领导干部责任划分制度方案,综合管理部具体承办。

7、临时活安排,第一、探放水队长要主动与直接上级请示汇报。第二,调度安排科队日常工作,一般情况下要征求科队上级领导意见,紧急情况下可以直接调动,随后通知科队上级领导。

8、此次事故引深到各个部门,今后安全工作怎么管。

9、认真贯彻学习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按标准施工。

10、认真执行开工前安全检查制度,对施工地点支护、通风、设备做认真细致的检查,保证作业过程中万无一失。

11、队长、班组长班前会详细安排本班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现场监督执行。

12、严格执行准销假制度,请假要按审批程序进行。

13、每班必须有队长或班组长现场带班。

14、事故调查报告审批表,存在推诿,扯皮,把关不严的现象。事故调查程序不合要求。

四、事故责任分析:

1、当班班组长***因家中有急事,未向探放水队长请假批准,委托当班队员**临时负责,对***罚款200元。

2、临时负责人**没有安排好本班安全检查工作,处罚100元。

3、探放水队长***因矿上安排学习外出,只是安排班组长负责,没有具体吩咐怎么安排、由谁负责监管,没有明确安全职责,是本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罚款300元。

4、对防治水科值班人员***不负责任,处罚100元。

5、防治水科长***既未经矿长签字同意离岗,又未给探放水队长安排具体工作,处罚300元。

6、安全科长***监管当班安全和事故调查工作,负有监管责任。

7、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安排工作不到位,负有主要责任,罚款500元。

8、总工程师××负有领导责任,又是本班带班长,罚款500元。

9、安全矿长×××负有事故调查把关不严责任,请求给予相应处罚。

2013 年 5 月 31

5.煤矿事故报告工作制度 篇五

顶板事故应急预案救援预案

2016年6月25日

萍乡市芦溪县大富煤矿

顶板事故应急预案救援预案演练记录

为避免或减少我矿矿井灾害对煤矿企业造成损失或危害,增强企业整体对矿井顶板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也为更进一步提高矿井抗灾避险能力,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发生灾害怎样避灾自救及安全撤离,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经过精心周密的部署,特进行矿井顶板事故演练,现将演练情况报告如下:

一、演练目的:通过演练使人员掌握应急救援运动程序,检验人员目标互救的能力和各部门之间协调作战能力。

二、演练时间:2016年6月25日早班

三、演练过程:领导坐镇救援指挥部,观察演练情况,总工程师沉着指挥。

1、总工程师在矿调度室值班。

2、上午9点20分,矿井-230SW21041采区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带班组长王道方打电话至矿调度室:˝你好!我是-230SW21041采区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带班组长王道方,现我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且仍有大面积散籽现象,人员5名均撤在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冒顶区域外面的安全区域,报告完毕˜。调度室主任胡光明回复:˝你迅速组织你班人员(5人),在离冒顶地点且仍有大面积散籽现象区域不少于30米的位置,设置临时栏杆,揭示警标,保持正常通风,再从运输巷撤离至地面,完毕”。

3、调度室主任胡光明查看人员定位系统及询问调度员,发现

-208西运巷修理(4人)及-200SW11041采区回风巷(4人)在上班,4、9时25分电话通知-200SW11041带班大工易启萍,˝我是调度室, 现-230SW21041采区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且仍有大面积散籽现象,命令你组将-208西运巷中的调节风门风窗口增大一些,并沿途通知管理人员。

5、通知立井配合人员通过绞车提升,将王道方组5名人员撤离至地面

6、地面医护人员及后勤小车立即赶往行人斜井口准备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治工作,同时启动矿井顶板应急救援预案。

7、井口考勤员开始对王道方组5名人员领灯入井记录清点。

8、跟班矿长王道平在立井-208车场接到-230SW21041采区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且仍有大面积散籽现象,将王道方组5名人员撤离至地面的上撤通知后,5分钟内到达井底侯罐室,向调度室电话汇报并清点王道方班组人员。

9、10.00时,王道方工作面人员配合王道萍在井底侯罐室清点人员,然后向调度室汇报:你好!我是王道萍,王道方工作面人员已全部撤离到车场,共5人,报告完毕。

10、调度主任听完汇报便通知曾急明:该组入井人数相符,人员全部升井。

11、10.30分,宣布救灾工作结束,矿井按程序恢复正常生产。

四、经验总结

1、矿井通讯系统畅通完好,各个工作地点、岗位电话都安装到

位。

2、检验了职工对矿井避灾路线,及迅速安全撤离的熟悉程度。

3、跟班队长、安全员、技术员组织得力,能迅速传递信号,充分说明能带头与自然做斗争,能带好队伍。

4、平时安全例会中,安教科要负责培训,现讲现解,达到人人熟悉各种灾害前预兆及避灾疏散线路,掌握自救逃生技巧,做到遇事不慌、沉着应对,积极自救、互帮互助、听从指挥、有序疏散。

5、机电科要保证井上下各工作地点通迅畅通,各机电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合格率达到100%。

6、调度室要做好各方协调工作,并记录在案。

7、整个演练过程紧张有序、忙而不乱,演练基本逼真,安全保证基本到位,达到预期效果。

五、演练存在不足

在演练过程中,也存在在不足之中,必须及时改进和提高:

1、责任分工不太明显,个别参演人员没有完全进入状态。

2、演练通知过程没有严格按《救援预案细则》实施。

6.煤矿事故报告工作制度 篇六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严肃责任追究,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第302号令《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296号令《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山东省煤矿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暂行)》、《山东煤炭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xx煤矿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 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进行的原则。

第二节 事故报告

第四条 事故报告程序:

(1)事故发生后,现场目击者、班组长、安全监察员、在场干部及一切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或安全监察科报告,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现场,组织抢救。(2)调度指挥中心或安全监察科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必须尽快搞清情况,做好记录,按事故报告程序立即向有关领导

报告,并及时通知相关业务科室、单位人员。需要向集团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安全监察科或矿相关领导进行汇报。

第五条 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初步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和需要采取的应急措施。事故报告以电话、当面等方式进行汇报。

第六条 事故报告时限:发生轻伤、一般非伤亡事故,事故单位要在3h以内向矿调度指挥中心或安全监察科报告;发生重伤及以上或严重非伤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在2h以内向矿调度指挥中心报告。

发生死亡事故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非伤亡事故,矿应在3h内向济矿集团、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西监察分局或所在地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

第七条 事故抢救(抢险):

(1)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抢险人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原则上不超过30min),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由矿长或单位行政正职组织现场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7.煤矿事故报告工作制度 篇七

关键词:煤矿采煤工作面,顶板事故原因,预防措施

据统计,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中, 有大部分事故是由于顶板引起的, 尤其是采煤面顶板事故频率最高, 怎样消除或者降低采煤面顶板事故是一个广泛关注的话题, 主要涉及顶板管理, 方法是否合理与科学, 影响煤矿高效性与安全性。认真分析顶板事故原因, 探讨发生规律, 对预防事故发生, 达到安全生产, 有重要意义。消除采煤面顶板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是加强管理。作者在长期煤矿采煤工作中, 积累了实践经验, 就顶板管理方面与采煤面顶板事故原因与防治措施谈些观点与看法。

1 事故类型

(1) 推垮型冒顶。在采煤面顶板事故中占一半比例, 复合顶板下更常常发生, 初采期推垮冒顶比较多见。 (2) 压垮型冒顶。占冒顶事故约7%, 发生率不高, 但发生后破坏性大, 造成严重损失, 发生原因是初次来压或周期来压。 (3) 漏跨型冒顶。破碎岩层、顶板胶结差、伪托顶现象让漏跨事故发生, 采煤面作业遇到破碎层时, 要采取措施, 如不做好护顶和封顶工作, 加上矸石下砸, 支护设备失稳时, 发生漏垮冒顶。 (4) 冲垮型冒顶。采空区悬顶大时, 有石块掉下, 会滑到煤壁, 把支架冲倒, 造成采煤面支护失效。出现较硬岩层时, 及采煤面回柱出口周围, 顶板压力部分支架担负, 这时没采取保护措施撤回支架, 顶板下砸, 会冲到附近支架, 造成冒顶事故。 (5) 局部岩块事故。镶嵌型顶板上出现岩块冒顶, 顶板被草帽滑等影响, 或者有锅顶状包裹体, 如空顶面大与支护不及时, 会出现局部冒顶, 这类事故范围不大, 但发生前少有预兆, 作业人员不易发现, 是顶板事故最易忽视的。

2 煤矿采煤面事故原因

2.1 管理原因。

(1) 安全意识差与管理制度不科学。 (2) 煤矿保护矿工安全七条未严格执行。 (3) 煤矿领导下井时, 履行职责不清, 未同时下、升井, 未保证井下24小时有领导带班。 (4) 三违严重。 (5) 管理不严, 质量低劣。 (6) 顶板事故查处不力。

2.2 技术原因。

(1) 采煤方法等和设计不符, 顺序不合理。 (2) 地质情况不清。 (3) 技术管理弱。 (4) 操作不过硬。 (5) 未矿压观测或观测不认真。

2.3 镶嵌顶板的影响。

镶嵌顶板是原生的, 或地质运动形成的, 结构类型以下几种: (1) 矸石结构, 矸石顶板长1到5米, 两头尖与中间粗。一般有岩粉或裂隙淋雨。 (2) 类似鱼背结构。类似鱼背顶板称锅底矸子。与正常顶板间有光滑面, 或充入细岩粉。结构直径为1.0到1.5米, 中间厚度为1.0米。 (3) 交叉解理面造成镶嵌顶板。这类顶板, 很多情况解理面有钙质岩粉。 (4) 交叉断层面镶嵌块顶板。 (5) 逆断层煤顶镶嵌。这些顶板形式, 与顶母体岩层不整合有关, 其粘着力小与稳定性差, 易从母体中滚落, 是局部冒顶的因素。镶嵌顶板冒顶事故多发生在近煤壁侧, 发生时间放炮以后。割煤后, 永久支架未建立的阶段内。

2.4 底板稳定性。

地质构造与底板岩性影响, 有时煤层和底板不整合接触, 底板光滑, 尤其煤层倾角大, 支架容易倾倒, 从而发生事故。

2.5 煤层倾角影响。

一般倾角缓开采容易, 倾角大时, 支架稳定性受较大影响, 尤其是结构不合理, 迎山角和柱窝不合适及液压支架不合理, 支架易倾倒, 导致顶板事故。另外, 煤层倾角大时, 煤壁容易片帮引起事故。

2.6 采煤面地质条件。

煤矿采煤面作业中, 有关地点经常遇到特殊地质构造, 如大断层与破碎带等, 由于顶板较复杂, 对顶板维护相对比较困难, 在断层与破碎带等常有不可预见情况, 在断层还存在断层泥, 遇到水时, 会出现软化, 这时可能出现坍塌, 严重的是断层上盘与下盘有节理裂缝, 这些裂隙完好, 节理纵横交错, 在节理面会有泥质夹带, 会使围岩破碎, 稳定性差, 严重阻碍采煤面顶板支护的管理效率;其次破碎岩体, 也会带来一定隐患与限制给顶板。

2.7 开采深度与淋水影响。

开采深度和顶板管理关系密切, 深度越大, 煤层自重越大, 支撑压力也增大。开采深度和顶板事故为正比。淋水破坏胶结性, 使顶板重量增加, 支架载荷增大, 容易发生事故。

3 采煤面冒顶预防措施

3.1 单体支柱面预防煤壁附近冒顶措施。

(1) 地质方面尽可能查明有无镶嵌顶板结构, 以便制定有针对性作业规程与操作规程, 避免冒顶。 (2) 用及肘支护顶板支架, 像正悬臂顶梁支架与正倒悬臂直线柱支架等, 金属网下, 可用长钢梁支架棚。 (3) 炮采中, 炮眼布置和装药量要合理, 尽量避免支架。 (4) 使采煤面和煤层节理方向成垂直或者斜交。避免片帮。一旦片帮, 要掏梁窝支护, 避免冒顶。 (5) 工作面要三直一平, 打好贴帮柱, 执行敲帮制度, 作业严禁空顶。

3.2 综采面冒顶预防措施。

综采面冒顶主要发生在煤壁附近冒顶, 预防措施为: (1) 支架设计用长侧板、内伸缩前探梁与增加支架煤壁方向推力, 提高初撑力。 (2) 工艺上, 采煤机后, 及时伸出梁, 及时擦顶移架, 顶梁俯视不超过7度。 (3) 破碎顶范围大时, 应对破碎顶注入粘结剂, 防止冒顶。 (4) 采煤面采用循环作业, 执行敲帮制度, 工作严禁空顶。

3.3 放顶线附近冒顶预防。

(1) 加强地质观察, 记载大岩块尺寸与位置。 (2) 大岩块范围用木垛等支护。 (3) 大岩块沿采煤面方向长度超出一次步距时, 大岩块范围要延长控顶。 (4) 如果采煤面用金属支柱, 大岩块范围要用木支架来替换。 (5) 大岩块都在放顶线外采空区时, 用回柱绞车支柱。

3.4 预防端头冒顶措施。

(1) 加强出口支护前, 对巷道受影响而顶板下沉, 顶底板移近与移近速度现场实测, 确定采煤面压力影响, 此范围加强支护。 (2) 预防采场发生漏冒顶, 在机头机尾各用一梁三株抬棚支护, 保证初撑力。每对抬棚迈步前移随着机头机位;或用双楔顶梁支护。采煤面和巷道相连, 用一对抬棚前移, 托住原巷道棚梁。此外, 采场两端可用十字铰接支护系统防漏冒。如采面风向和运巷顶板压力大, 超前支护用铰接顶梁和单体支柱联合。 (3) 采煤面安全出口和巷道连接压力影响内要加强支护, 加强的巷道长度不小于20米, 符合作业规定。

3.5 采煤面大面积冒顶预防。

一般预防: (1) 提高支柱初撑力与刚度。由于木支柱与金属支柱刚度差与初撑力小, 导致煤层顶板离层, 使采煤面支架不稳, 所以采面用液压支柱。 (2) 提高支架稳定。倾角大或者采煤面仰斜推进, 为防止沿倾斜推倒支架, 要用抬棚与木垛等支架增加稳定性。 (3) 控制采高。煤层要采全高, 使顶帽破碎膨胀充满采空区。措施目的是堵住大块岩石滑动。

4 结束语

煤矿生产中, 生产问题变化多, 经常总结顶板事故特点, 认真分析原因, 发掘顶板事故规律, 及时做好事故预防和顶板压力预报等, 这是预防事故最为有效和最经济的方式。管理人员经常总结归纳事故原因、经验与教训等, 可通过观察与记录, 对顶板事故起到很好的预防。煤矿管理人员应不断提高顶板管理水平与总结经验。同时, 必须做好安全管理, 对顶板部位做好维护检查, 以科学设计为基础, 把好质量关, 通过科学预测, 合理监测地质构造与安排人员、利用设备, 这样能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参考文献

[1]赵作勇, 任思东, 渠江.煤矿采煤工作面顶板事故原因及防治措施探讨[J].中国科技博览, 2011 (35) :24.

[2]刘茂军.乡镇煤矿采煤顶板事故原因及防治措施[J].新农村 (黑龙江) , 2012 (13) :208.

8.浅谈煤矿机电运输事故 篇八

关键词:煤矿机电运输事故

0引言

煤矿机电运输是矿井生产环节的重要组成都分,它贯穿了矿井的各个生产环节,战线长,涉及面广,特殊工种多,技术性强。根据全国煤矿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显示,机电事故在各种事故中居第4位,运输事故占总事故数的20%~30%。因此,认真分析当前机电运输事故多发的原因,探讨在新的用工体制下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吸取教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煤矿机运事故的原因

1.1安全基础工作薄弱,安全可靠性差一是安全投入不足,考核不严,机运标准化工作难以到位;二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够,特别是用人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并岗之后,职工都在满负荷甚至超负荷状态下工作,有的岗位还打破了8小时工作制做连班,要抽出人员进行脱产培训的确很难。因业务培训难以组织或组织的成效不大,从而使工人不能得到很好的培训,技术素质得不到提高。

1.2安全制度不严,遗留安全隐患一是岗责任制不健全,对某些工作相互扯皮,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落实:二是安全制度执行不严,对安全考核不够严厉,安全奖罚不及时兑现,影响了管理人员反“三违”的积极性;三是对事故处理未严格按“三不放过”原则分析处理,处罚太轻甚至层层保护,不严肃追究责任,职工受不到教育,防范措施不到位,结果是事故重复发生。

1.3指令性的临时工顶替由于代岗人员顶替时间短,对顶替工种操作熟练程度差,缺乏顶岗前的安全培训,产生违章指挥和盲目操作双重不安全因素。

1.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了“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时有发生。

1.5特种作业人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掌握特种作业技术不娴

据统计,17起机运事故中当事人小学文化程度的占了40%。对技术工种安全操作知识掌握不牢,熟悉程度不够,是造成多发事故的重要原因。特别是采掘一线电瓶车司机不稳定,农协工、农换工多,文化基础差,工作无长期打算,学习业务技术的积极性差,素质极低,给机电运输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

1.6特种作业人员的频繁调换,岗位的调整特别作业人员大都是经过当地劳动部门或供电部门专业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作业者,对他们的工种不宜随意予以变动。但是,矿山某些技术性工种,有些企业领导不去考虑学识水平,不讲究用工要求,而是当作好工种,并通过人情关系把一些不合格的人员充塞进去,加之一些人员不钻研技术业务,违章违纪现象比较突出。另外,临时性工作调整时安全培训工作没有及时到位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2防治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的措施

2.1努力加强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矿井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的基础。实践证明,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投入,能得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效益产出,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经常化的工作来抓,要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实现生产全过程达标。矿井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设备管理制度、防爆设备入井检验制度、设备包机制度、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各种安全装置定期试验制度和停电检修挂牌制度。建立设备、电缆、小型电器的台账管理,妥善保管大型设备的技术性能档案。

2.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安全第一”是指如何看待和处理安全与生产以及与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要强调安全,突出安全,把安全放在一切吧工作的首要位置。同时各级领导及一切生产部门,要把安全当作一项头等大事来抓。现在矿井的生产环节实行了岗位承包的形式,承包者的目的是谋求最大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的投入,设备带病运行,违章冒险蛮干,安全生产自然毫无保障。因此,煤矿采用承包机制后,安全工作不但不能放松,而且要加大安全监察力度,全面协调各条战线上的各道生产环节,真抓实干,统一安全工作部署和目标管理,时时事事把安全工作摆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的位置,始终坚持“安全第一”不动摇。

2.3加强特殊工种的用工制度管理煤矿机运工种的技术性较强,其各岗位工种都不能以照顾的身份出现,要由思想端正、技术全面的工人来担任。同时加强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尽量少用或不用临时工。除特殊情况外,特殊工种人员不能随意调换,要严格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4加强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引导教育职工,明确事故的危害性,消除安全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运用典型的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一是建立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展室,定期对职工进行开放,用生动的案例形象教育职工。二是用典型说教的方式,教育职工认清“三违”的危害,强化职工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定期请典型事故的家属做报告,以引起职工思想上的共鸣。另外,特别要注意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和生理状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加以监护,防止因不安全心理因素造成的突然事故发生。

2.5加强职工的安全业务培训工作减人提效后,以岗定人,管理层和工人岗位限额,原有的培训组织形式已不适应,需根据新的形式采取新的对策:一是建立竞争机制,如对技术工种和管理人员采取竞争上岗,对所有职工都采用岗位技能工资,划分工资等级,引导和迫使职工自发学习安全业务知识;二是每隔一定时期组织职工进行技术比武,对优胜者给予重奖,以调动职工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在岗位上按标准及规程进行作业;三是采用“三结合”的培训方式,即业余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以重点培训为主,内培与外培相结合,以内培为主:对新工人、新岗位、新技术要进行强化培训,以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业务素质为目的,为搞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以人为本”的基础。

3结束语

9.煤矿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篇九

四不放过:

一、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

二、责任者受不到处理不放过

三、职工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

四、订不出整改措施不放过

1、凡出现事故的班组全体人员一律参加事故分析会,且不得请假,凡不参加者或中途退场者,违反者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

2、`参加分析会者必须认真倾听,用心记忆,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严禁起哄闹事,扰乱秩序,违反者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

3、叙述事故经过要全面、真实、不得欺骗、隐瞒、严禁为推卸责任者而故意编造、无中生有,违反者按应负责任上升一级处理。

4、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对事不对人,以达到接受事故教训,杜绝事故再发生之目的。

5、对发生的事故要在每周安全活动上进行通报,以达到人人知道,共同接受教训,举一反三,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之目的。

6、主持人员(或主要负责人)要限期写出“事故分析处理报告”上交公司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逾期不交者对主要负责人给予100元每/次的经济处罚。

10.煤矿事故报告工作制度 篇十

发布时间:2016-12-27 来源:事故调查处

2016年3月23日22时07分37秒,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平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平煤业)8117综采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大面积垮落导致瓦斯爆炸重大事故,造成20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804.37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郭声琨和王勇等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焕宁及副局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黄玉治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李万疆带领工作组紧急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山西省委省政府领导就抢险救援工作在第一时间做出具体部署,24日上午,时任省委书记王儒林、省长李小鹏赶赴事故现场,对抢险救援、善后处理等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和要求;时任省委常委、副省长付建华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带领省安监局、省煤炭厅、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迅速成立抢险救援指挥部,全力展开抢险救援。经过全体救援人员的全力搜救,至3月25日12时26分,搜救人员发现最后1名遇难矿工,救援工作结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16年3月25日组织省监察厅、公安厅、安监局、煤炭厅、总工会等单位成立了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平煤业有限公司“3·23 ”顶板大面积垮落导致瓦斯爆炸重大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另外还聘请10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协助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等工作,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制定了防范措施及整改建议,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同煤集团概况

同煤集团为省属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其前身为大同矿务局,成立于1949年8月,2000年7月改制成为同煤集团。同煤集团是一个以煤炭生产经营为主,电力、化工、冶金、机械制造、建筑建材、物流贸易、文化旅游等多业并举的特大型综合能源集团,所属二级单位139个,在职员工20余万。现有煤矿73座,其中生产矿井39座,建设矿井34座,煤炭总产能9660万吨/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晋)MK安许证字〔2013〕GQ002Y1B1,有效期:2013年12月13日至2016年12月12日。

(二)大同煤矿集团同生煤矿生产管理有限公司概况 大同煤矿集团同生煤矿生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生公司)是同煤集团下属的一家以煤炭生产为主的全资子公司,其前身为大同煤矿集团煤矿生产管理分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2009年11月正式注册为现在的同生公司。公司下属有9座煤矿,安平煤业为其中之一,分布在大同、朔州、忻州三个地市,煤炭总产能720万吨/年, 现有员工5400余人。

公司下设生产技术部、通风部、安全监察部、机电管理部、地测防治水部、经营管理部等职能部门。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晋)MK安许证字〔2014〕GQ026Y1B1,有效期:2014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14日。

(三)安平煤业概况 1.矿井基本情况

安平煤业隶属于同生公司,属国有控股企业,其中同生公司占股比51%,自然人李玉宝占股比49%,为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年。

矿井位于朔州市山阴县马营村东,其前身为山西山阴安平煤业有限公司,原为乡镇煤矿,1986年7月建矿。2009年8月经“晋煤重组办发〔2009〕35号文”批准,由原山西山阴安平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山阴东湾沟煤业有限公司和部分新增区域整合为现在的安平煤业。

矿井井田面积10.7041km?,批准开采3-2-1-8#煤层,地质储量25200万吨,现主采5-1#煤层。2015年鉴定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0.89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0.39m3/t,属瓦斯矿井。5-1#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II类,属自燃煤层,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井田地质构造简单。

全矿共配备14名矿级领导,下设技术部、安监部、通风部、地测部、机电部、调度室6个职能科室。

矿井证照情况如下:

采矿许可证编号:C***0047864,有效期限:2012年9月12日至2042年9月12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晋)MK安许证字〔2015〕GC085,有效期限:2015年2月2日至2018年2月2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04W,有效期限:2012年1月16日至2042年1月16日。法定代表人:魏建功。

矿长:魏建功,矿长安全资格证证号:***030,有效期限:2013年11月29日至2016年11月29日。

2.矿井生产系统概况(1)开拓系统

矿井采用斜井单水平多煤层联合开拓方式,布臵有主斜井、副斜井、1号回风斜井和2号回风斜井,1号和2号回风斜井在井口附近通过联络巷连通,并联回风。矿井设一个主水平开采全井田,开采水平标高+1491m。全井田划分三个盘区,现开采一盘区5-1#煤层,共布臵有8116、8117两个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和5个掘进工作面。

(2)提升运输系统

主斜井倾角20°,斜长570m,安装一部大倾角带式输送机担负原煤提升任务;副斜井倾角25°,斜长210m,采用单钩串车提升物料,安装一套架空乘人装臵运送人员。

(3)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主、副斜井进风,回风斜井回风。回风井安装两台FBCDZ(B)№26型对旋轴流式主要通风机, 配套电机功率为2×185KW,一台运行,一台备用。矿井总进风量6913m?/min,总回风量7162m?/min。

(4)供电系统

矿井采用双回路35 KV电源供电,在工业广场建有一座35/10KV变电站,入井电压10KV。

(5)排水系统

矿井在副斜井井底布臵有中央水泵房,安装3台MD85-45×3型排水泵,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配套电机功率75KW,每台排水泵最大排水能力85m3/h,主副水仓有效容量为1500m3。沿副斜井井筒铺设两趟排水管,一趟工作,一趟备用。

(6)安全避险系统

矿井安装一套KJ70N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共安设CO、CH4、温度、烟雾等传感器130余台。另外还安装有人员定位、紧急避险、通讯联络、供水施救和压风自救等安全避险系统。

(四)徐州和邦矿业工程有限公司概况

徐州和邦矿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公司)于2011年8月31日注册成立,注册地为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法定代表人高家胜,属民营企业。

公司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经营范围有矿山工程施工(爆破工程除外)、矿山设备安装、矿山生产技术服务、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国内劳务派遣服务。

2013年10月28日,和邦公司与安平煤业签定《15119掘进工程施工合同书》,开始进驻安平煤业从事矿井相关工程施工作业。2014年3月安平煤业进入联合试运转阶段后,和邦公司所属两个综采队和4个机掘队继续以承包形式在井下从事采掘活动。安平煤业考虑到转为生产矿井后采掘工作面严禁外包,于是与和邦公司签定《劳务合作协议》,议定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双方实行劳务输出的合作模式。

2015年12月,安平煤业与和邦公司就收编和邦公司施工队伍相关事宜达成一致。2016年1月23日,安平煤业向同生公司提交了《关于将徐州和邦矿业工程有限公司成建制施工队改为矿成本队组的请示》。2016年1月29日,同生公司在党政联席会议上确定以和邦公司现有的成建制施工队伍为基础,组建安平煤业自有生产队伍。2016年2月4日,安平煤业与和邦公司签定了《劳务合作关系解除协议》,开始着手施工队伍的收编工作,但直至事故发生时相关收编工作仍在进行中,施工队伍仍按原管理模式运行。

二、事故区域基本情况

本起事故发生在8117综采放顶煤工作面。

(一)8117工作面布置情况

8117工作面布臵在一盘区西北部的5-1#煤层中,北部与已采的8119综放工作面相邻,西南部与马营煤业采空区相邻。煤层赋存深度200m左右,煤层结构简单。

由于该工作面回风巷在掘进至800m处时与原马营煤业越界进入安平煤业(资源整合前)的老采空区贯通,为避开采空区,遂砌筑6m厚密闭墙,退出到770m处施工70m外切眼,然后继续往里掘进270m布臵130m里切眼。巷道工程全部完工后,8117工作面呈“刀把式”布臵,其中里切眼长130m,外切眼长70m,皮带进风巷长1037m,回风巷长1040(770+270)m。该工作面于2015年12月27日开始回采,发生事故时工作面与外切眼延长段已对齐,形成倾斜长200m的工作面。

工作面上覆4#煤层基本上是以外切眼为界,以里未采,以外为整合前安平煤业巷采采空区,与5-1#煤层平均间距18.52m,煤厚3.2-8.78m。

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综采放顶煤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机采高度3.5m,放顶煤高度7-11.49m,按一刀一放组织正规循环作业,循环进度、放煤步距均为0.8m。

工作面伪顶为炭质泥岩、页岩,厚度0-0.4m,平均0.2m;直接顶为粗砂岩、砂质泥岩、炭质泥岩,厚度0.73-9.3m;老顶以粗砂岩为主,厚度13-29.6m,平均24m。

(二)8117工作面通风瓦斯情况

8117工作面采用“一进一回”通风方式,进风量1474m3/min,回风量1487m3/min。煤层原始瓦斯含量2.30m3/t,残存瓦斯含量1.75m3/t,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0.30m3/min,相对涌出量0.05m3/t。

(三)8117工作面顶板特殊处理情况

8117工作面直接顶比较坚硬,不易垮落,《8117工作面作业规程》开采技术论证意见第三条明确提出:“工作面在开采期间,应加强顶板管理,发现工作面压力增大要及时加快推进速度,防止工作面出现台阶下沉。开采初期要注意老塘的垮落,如直接顶未初次跨落,严禁人工放顶煤,防止顶板大面积塌落形成暴风及老塘瓦斯涌出”。

截止事故发生前,8117工作面共进行过三次顶板特殊处理:

第一次是2015年12月24-25日,工作面开采之前对顶板进行了预裂爆破。

第二次是2016年1月2日,工作面推进至30m时,对顶板进行了强制放顶。

第三次是2016年3月23日事故发生前,工作面推进至与外切眼对接位臵时,对外切眼70m延长段顶板进行预裂爆破。

三、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6年3月23日14时,综采二队队长刘同军组织中班(16:00-24:00)作业的17人(当班出勤共18人,陈业启提前入井未参加班前会)召开了班前会。班前会上刘同军安排对8117工作面70m延长段已提前打好的炮眼进行装药爆破预裂顶板,孟献良、茆生冬负责放炮(2人均无爆破资格证)。技术员王世强在会上贯彻了预裂爆破安全技术措施,班长邢永标对当班各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会后,技术员王世强自行入井,工人高海钦领取放炮器和放炮线后从副斜井直接入井,另外15人随刘同军(综采二队唯一持爆破资格证者)到炸药库领取火工品,领完火工品后刘同军返回未下井,其余15人携带400m导爆索、60发雷管、13箱(24kg/箱)炸药从主斜井步行入井。到工作面后,班长邢永标安排6人联接移溜千斤顶,其余人员做装药等放炮准备工作。装完1个炮眼后,技术员王世强到达工作面指导装药作业,装完8个炮眼后,王世强离开工作面升井。21时30分许,工作面70m延长段装完9个炮眼,班长邢永标安排邢永飞和孔德车到回风顺槽风门外设臵放炮警戒,二人随后离开工作面到达警戒地点,约20分钟后听到工作面方向传来响声,风门突然被吹开,一股黑烟吹出,伴随有呛人的气味,看不清周围东西,紧接着又有一股气流冲出,两人被冲倒,邢永飞矿灯损坏。二人在原地等了约30分钟后,孔德车经风门进入回风顺槽察看,走了约200m后发现满巷烟雾,看不清里面,于是退出,到一盘区变电所打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了井下情况。

约22时08分,矿调度员马志明发现监控系统显示8117工作面CO浓度超限,井下工业电视黑屏,紧接着接到中央变电所值班人员郭志清电话汇报说:“变电所门被吹坏”,主斜井井口李丰勇电话汇报说:“井口吹出黑烟”。马志明接完电话后,立刻打电话向调度室主任张国清进行了汇报,张国清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到矿调度室,安排调度员向矿领导和相关部室负责人进行汇报。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接到事故报告后,矿方立即通知井下作业人员撤离出井,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初步核实情况后,安排安全矿长杨绍林带领相关人员佩带保护装备入井侦查并组织撤人。

22时50分左右,杨绍林带领相关人员入井,在主斜井煤仓附近发现1名受伤人员和1名遇难人员,在一盘区轨道巷发现6名遇难人员。由于对灾变及灾区情况不明,矿方人员未深入采、掘工作面及更远区域进行侦查搜救。

23时01分,安平煤业向同生公司报告了事故情况,23时03分,向同煤集团进行了报告。同煤集团、同生公司接到矿方事故报告后,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抢险救援指挥部,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全力展开救援工作。

23时18分,同煤集团矿山救护大队接到安平煤业事故召请,随即调派朔州煤电救护中队的一个小队和平旺中队的两个小队赶赴事故现场投入抢险救援。

经过全体救援人员的全力搜救,至3月25日12时26分,搜救人员发现最后1名遇难矿工,救援工作结束。

事发当班全矿共130人入井,事故造成20人死亡,1人受伤,其余人员安全升井。遇难20人中,综采二队12人,其他队组8人。

朔州煤矿安全监察站于3月24日1时05分接到安平煤业事故报告。

四、事故基本要素和类别认定

(一)事故基本要素认定

1.3月23日在8117工作面70m延长段违规实施顶板预裂爆破诱发了采空区顶板大面积瞬间垮落。

2.采空区内存在足够量的、浓度在爆炸范围内的瓦斯。3.顶板大面积瞬间垮落压出采空区内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形成了冲击波,冲击波强度足以将部分大型设备运移、损坏并造成人员伤亡。

4.工作面下隅角采空区顶部有一个约1.5m×4m的孔洞,顶板大面积瞬间垮落时,采空区处于爆炸浓度范围内的瓦斯主要通过该通道逆流进入皮带进风巷。

5.顶板大面积瞬间垮落形成的冲击波造成皮带进风巷距工作面机头243m处的10kV高压电缆受外力撞击破坏产生电火花引爆瓦斯。

6.顶板大面积瞬间垮落形成的冲击波和瓦斯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叠加,加剧了工作面和盘区内设备的损坏和人员伤亡。

7.顶板大面积垮落时间为3月23日22时07分37秒,瓦斯爆炸时间为3月23日22时07分50秒。

(二)事故类别认定

调查认定:本起事故为顶板大面积垮落导致瓦斯爆炸重大事故。

五、事故单位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平煤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使用劳务派遣队伍。安平煤业从2015年2月2日转为生产矿井后,到2016年2月1日一直使用和邦公司劳务派遣队伍进行井下采掘活动。尽管于2016年2月4日签订了《劳务合作关系解除协议》,但直至事故发生仍按原《劳务合作协议》管理模式运行。

2.出入井管理混乱。事故当班入井130人,人员定位系统只显示70人;主井口对出入井人员未登记,副井口检身工只在全矿入井登记表上填写队组入井人数,没有具体人名,台帐数据不清,造成事故发生后伤亡人数无法及时准确认定。

3.现场管理不到位。现场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安检工、瓦检工提前离岗,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现场爆破未将作业人员撤到安全距离外。

4.违规爆破作业,技术管理不到位。8117综放工作面在采动区进行预裂爆破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规定;预裂爆破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不完善,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对措施的会审把关不严。

5.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领导带班制度执行不严。通风部部长未按省煤炭厅规定兼任矿长助理;部分部室领导存在“一兼多职”现象;事故当班无矿领导下井带班,综采二队无区队干部下井跟班。

6.爆破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综采二队只有刘同军持有爆破作业资格证,现场实施爆破作业的孟献良、茆生冬均无证上岗。

7.矿压在线监测系统不能正常使用。虽然8117综放工作面安装了矿压在线监测系统,但由于资金问题,该系统一直未能正常运行,无法实现在线监测,也未采取其它有效的监测措施对矿压实施监测。

8.超规定数量布臵工作面,超能力组织生产。布臵了2个综放工作面,5个掘进工作面;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年,2015年实际产量368.5万吨,超能力309%;2016年1月份完成36.1万吨(8117工作面产煤20.7万吨),2月份因春节放假未生产,3月份截止23日完成29.7万吨(8117工作面产煤18.3万吨)。

9.事故发生后迟报。2016年3月23日22时07分37秒事故发生,直到24日01时05分才上报朔州煤矿安全监察站。

(二)同生公司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安全准入把关不严。在安平煤业8117综放工作面开采设计未经审查批复的情况下就对该工作面进行安全准入,并同意开始生产。

2.未严格执行节后复产验收规定。安平煤业2016年春节放假超过10天,按省政府文件规定应由同煤集团组织复产验收并批复,但同生公司违反此规定,自行验收后批复安平煤业恢复生产。

3.技术管理不到位。对安平煤业综放工作面顶板预裂爆破的方案技术指导不力;对安平煤业8117综放工作面开采设计初审未通过,提出的问题未跟踪落实。

4.对安平煤业劳动用工监管不到位。没有及时督促解决安平煤业采掘工作面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问题。

5.对安平煤业安全管理松懈。挂牌责任人未认真履行职责;日常检查流于形式,对安平煤业存在的出入井管理混乱和违规实施顶板预裂爆破等问题失察。

6.违规下达超能力生产计划。2015年给安平煤业下达的生产计划为393.79万吨,2016年1月份计划为45万吨,2月份因春节放假未下达生产计划,3月份计划为38万吨。

(三)同煤集团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深刻吸取同煤集团姜家湾煤矿“4·19”事故教训,不到一年时间连续发生两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相关部门对资源整合矿井监管职责不明晰,造成业务监管弱化。根据同煤集团2012年成立资源整合矿井管理处文件规定:“资源整合矿井的责任主体在子公司和所在矿,及月度生产任务由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下达,资源整合矿井管理处主要行使管理职能,包括资源整合矿井的技术业务管理等九项。”2015年“4·19”事故后,6月4日同煤集团下发的《关于各专业职能部门开展对三级矿井业务延伸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资源整合矿井管理处负责资源整合矿井生产建设、劳动组织、证照办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延伸。”10月15日又下发了《同煤经办字〔2015〕370号专业会议纪要》中明确:“探讨对资源整合矿井实施„每月进行安全评估,实施分类管理‟的新模式,第一类,像安平煤业这类安全有保证的矿井,以监控为主,除每月一次安全评估及五人小组正常检查外,不再安排业务处室安全检查。”2016年1月同煤集团下发的《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同煤经办字〔2016〕3号)规定:“煤矿采掘运专业委员会对煤矿(生产、建设、延深、资源整合)采掘运专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管责任。生产技术部是煤矿(生产、建设、延深、资源整合)采掘运专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主体部门。资源整合矿井管理处具体负责资源整合矿井的综合安全监管工作,是资源整合矿井综合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主体部门”。

3.对安平煤业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五人小组和安全监察处没有检查出矿井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关领导及业务处室对安平煤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重视不够,管控力度不够。

六、事故原因

(一)事故直接原因

8117工作面(70m延长段)违规实施顶板预裂爆破诱发工作面采空区顶板大面积垮落,使得该工作面采空区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瞬间涌出形成冲击波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该采空区内处于爆炸浓度范围的瓦斯,逆流到工作面皮带进风巷,冲击波造成10KV高压电缆受外力撞击破坏产生电火花引爆瓦斯导致了事故扩大。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安平煤业对技术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到位

矿井技术管理不到位,对预裂爆破可能诱发采空区顶板大面积瞬间垮落形成冲击波、涌出采空区瓦斯缺乏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把关不严,8117工作面在采动区进行预裂爆破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规定;8117工作面矿压在线监测系统不能正常使用,也未采取其它有效矿压监测措施,顶板管理没有科学依据支撑,存在随意性和盲目性。

2.安平煤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混乱

安平煤业违规使用劳务派遣队伍从事井下采掘活动,且对劳务派遣队伍未能实施有效管控;违反规定多布臵采掘工作面,超能力组织生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不严,事故当班无矿领导带班下井、综采二队无跟班队领导;出入井管理混乱,人员定位系统、出入井登记表均不能准确显示、记录出入井人员情况;现场交接班及“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执行不严,安检工、瓦检工提前离岗;安全培训不到位,爆破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场爆破作业未按规定将人员撤到安全距离以外。

3.同生公司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制度不严格,安全管理松懈

同生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制度不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松懈。安全监管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日常检查流于形式。对安平煤业劳动用工监管不到位、技术指导不力、安全准入把关不严。4.同煤集团对下属子公司及煤矿安全管理不到位

同煤集团未深刻吸取姜家湾煤矿“4·19”事故教训,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对下属子公司疏于管理,对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制度要求不严,监督落实不够。对所属煤矿安全监管不到位,尤其对资源整合矿井监管职责不明、管控不力。安全监管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安全检查不深入、不细致。

5.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同煤集团及安平煤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管监察不到位。

七、事故性质

调查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八、责任认定与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49人)

司法机关处理人员(共14人,其中公安机关处理8人、检察机关处理6人)

1.黄彪,男,山西大同人,1987年4月11日出生,大专文化程度,安平煤业瓦检员。作为8117工作面预裂爆破当班瓦检员,放任综采二队中班违规实施预裂爆破,未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公安机关于6月4日对其刑事拘留,6月28日经山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7月28日办理取保候审。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40条规定,建议撤销其瓦斯检查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证件号:TM***338。

2.李全有,男,山西朔州人,1971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安平煤业安监员。作为8117工作面预裂爆破当班安监员,放任综采二队中班违规实施预裂爆破,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使作业现场处于失控状态,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公安机关于6月4日对其刑事拘留,6月28日经山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7月28日办理取保候审。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40条规定,建议撤销其安全检查工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证件号:TM***217。

3.王有财,男,山西朔州人,1965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安平煤业安监队队长。作为3月23日中班的安监跟班队长,放任综采二队中班违规实施预裂爆破,严重失职,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公安机关于6月4日对其刑事拘留,6月28日经山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7月14日办理取保候审。

4.刘同军,男,江苏徐州人,1963年7月5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安平煤业综采二队队长。违规审核同意在已采动的8117工作面(70米延长段)实施预裂爆破的安全技术措施;未安排队干部跟班作业;违规安排无爆破资质的人员担任爆破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公安机关于6月5日对其刑事拘留,6月28日经山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7月14日办理取保候审。

5.邱文成,男,山西大同人,1973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安平煤业采煤副总工程师兼生产技术部长。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68条第3款 “采用预裂爆破对坚硬顶板或者坚硬顶煤进行弱化处理时,应在工作面未采动区进行,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工作面内采用炸药爆破方法处理顶煤、顶板” 之规定,在已采动的8117工作面(70米延长段),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排探水队钻打炮眼;违规审核同意综采二队在8117工作面实施预裂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放任矿压在线监测系统不能正常运转,无法及时消除顶板垮落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公安机关于6月4日对其刑事拘留,6月28日经山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7月1日办理取保候审。

6.张国清,男,山西大同人,1965年5月17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安平煤业安全副总工程师、安监部长、调度室主任。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68条第三款之规定,在已采动的8117工作面(70m延长段),违规审核同意实施预裂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3月23日,放任综采二队中班违规实施预裂爆破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公安机关于6月4日对其刑事拘留,6月28日经山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6月28日办理取保候审。

7.智俊明,男,山西大同人,1966年7月24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安平煤业总工程师。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68条第3款之规定(略),在已采动的8117工作面(70米延长段),违规审核同意预裂爆破安全技术措施;对8117工作面采空区顶板管理失职;放任矿压在线监测系统不能正常运转,无法及时消除顶板垮落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公安机关于6月4日对其刑事拘留,6月28日经山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6月28日办理取保候审。

8.武明山,男,山西大同人,1964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安平煤业总经理兼生产副矿长。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68条第3款之规定(略),在已采动的8117工作面(70m延长段),违规安排布臵预裂爆破作业;对8117工作面采空区顶板管理失职;放任矿压监测系统不能正常运转,无法及时消除顶板垮落隐患;未履行3月23日中班带班矿长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公安机关于6月12日对其办理取保候审。

9.李强,男,山西山阴县人,1970年8月1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群众,现任安平煤业安监部副部长,负责煤矿井下安全工作监管。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安平煤矿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监管上的渎职行为。

因涉嫌玩忽职守罪,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

10.周华,男,山西左云县人,1972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中专学历,群众,现任安平煤业安监队副队长,负责安监工中班井下带班班长,2016年3月23日,周华组织安监队中班班前会。在日常监管中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对于安平煤矿矿压在线检测系统长期不能正常使用等安全隐患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监管上的渎职行为。

因涉嫌玩忽职守罪,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

11.李安全,男,山西潞城市人,1965年10月5日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同生煤矿生产管理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安监部副部长。2016年2月25日由其带队,对安平煤矿复产验收进行了检查,李安全作为带队负责人,履职不认真,组织安排不力,疏于监管,要求不严,对部分验收项目未组织验收,对于安平煤矿矿安全隐患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监管上的渎职行为。

因涉嫌玩忽职守罪,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

12.刘通海,男,山西灵丘县人,1989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大专学历,群众,现任同煤集团地煤分部监管二组组员。作为安平煤矿的联点包保责任人,日常监管中,对安平煤矿管理混乱、违规操作的底数把握不清,对于安平煤矿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监管上的渎职行为。

因涉嫌玩忽职守罪,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13.宋新宝,男,山西左云县人,1974年5月19日出生,汉族,大专学历,群众,现任同煤集团地煤分部监管二组组长,监管二组负责对安平煤矿实施安全监管。作为组长,履行职责不认真,违反“五人小组”到矿检查“四不两直”的规定,提前通知矿方检查时间,导致每次检查该矿均处于停止生产状态,安全监管存在漏洞。对于安平煤矿长期存在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存在监管上的渎职行为。

因涉嫌玩忽职守罪,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

14.王浩东,男,山西河曲县人,1970年1月17日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同煤集团安监局监察一处处长。其在任同煤集团安监局监察一处处长期间,于3月16日对安平煤矿进行检查, 组织检查时履行职责不认真,安全监管不到位,对于安平煤矿存在的长期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监管上的渎职行为。

因涉嫌玩忽职守罪,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

以上14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员,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建议由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其它处理。

建议给予党政纪处分或作出其他处理人员(20人)15.杨绍林,男,47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12年9月任安平煤业安全副矿长,分管该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8117综放工作面开采设计未批复的情况下就申请进行了安全准入;对瓦检工、安检工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一班三汇报”和现场交接班等制度问题失察;在未严格审核8117工作面外切眼延长段初次放顶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同意爆破。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

建议: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16.魏建功,男,55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10月任安平煤业党委书记、董事长(矿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超规定数量布臵工作面超能力组织生产;违规使用劳务派遣队伍进行井下采掘活动;对无资格人员代替矿领导下井带班问题失察;对瓦检工、安检工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一班三汇报”和现场交接班等制度问题失察;发生事故后迟报。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

建议: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其终身不得担任煤炭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建议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31.2212万元)60%的罚款,计18.73 万元;事故当班没有矿领导带班下井,依据《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议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计18.73 万元;安平煤业发生重大事故后迟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建议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计18.73万元。

以上罚款合计并处31.2212万元。

17.李兴,男,52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9月任同煤集团同生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违规给安平煤业下达超能力生产计划;越权批复安平煤业2016年春节后复产文件;没有及时解决安平煤业采掘工作面使用劳务派遣队伍的问题,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

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18.王殿卿,男,59岁,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2009年10月任同煤集团同生公司党委书记,负责公司党务工作。未严格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

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9.张贵平,男,53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9月任同煤集团同生公司董事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规定,违规给安平煤业下达超能力生产计划;没有督促同生公司及时解决安平煤业采掘工作面使用劳务派遣队伍的问题;疏于管理,对公司相关部门存在的失职和安平煤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

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20.聂含张,男,27岁,群众,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6月任同煤集团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部地煤分部五人小组副组长,负责监督检查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安平煤业存在的超能力生产、超规定数量布臵采掘工作面和使用劳务派遣队伍等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

建议: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21.刘宏珠,男,33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6月任同煤集团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部地煤分部部长,具体负责分部五人小组日常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考核,并对所分管煤矿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对五人小组疏于管理、督促指导不力;对五人小组没有发现安平煤业超能力生产、超规定数布臵采掘工作面和使用劳务派遣队伍等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

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22.丁录仕,男,47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7月任同煤集团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部部长,具体负责五人小组日常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考核,领导五人小组对集团省内矿井进行安全监管。对五人小组地煤分部日常检查工作督促指导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

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23.丁学良,男,53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11月任同煤集团安全管理监察局常务副局长(主持日常工作),全面负责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未深刻吸取2015年同煤集团姜家湾煤矿“4·19”事故教训;疏于管理,对安全监察处日常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不力;对安平煤业2016年春节违规复产验收程序不符合规定没有纠正,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

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24.关占胜,男,54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15年9月任同煤集团生产技术部部长,负责同煤集团的生产技术管理和生产调度指挥工作。对同生公司、安平煤业生产技术工作检查指导不力;对安平煤业8117综放工作面开采设计未经审批、备案就违规生产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

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25.宋英亮,男,51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8月任同煤集团通风处副处长、安平煤业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业务部门责任人,负责督促挂牌矿井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矿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认真履行挂牌责任人职责,对安平煤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

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26.李先章,男,50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4月任同煤集团资源整合副总工程师、资源整合处处长、安平煤业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领导,对资源整合矿井管理处工作全面负责。对安平煤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制止不力;对安平煤业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督促指导不力;未认真履行挂牌责任制领导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

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27.王立兵,男,49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11月任同煤集团安全副总工程师、安全管理监察局局长、救护大队大队长。作为同煤集团公司安全副总工程师,对安平煤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检查不力,没有及时发现安平煤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作为同煤集团公司救护大队大队长,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对井下事故现场的情况没有进行科学分析和进一步核实,做出了没有过火的结论,提供了错误信息。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28.陈旭忠,男,45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4年6月任同煤集团生产副总经理,同煤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负责领导和组织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未深刻吸取2015年同煤集团姜家湾煤矿“4·19”事故教训;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同生公司违规安排生产计划疏于监督,对分管处室未认真履行职责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

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29.于斌,男,54岁,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11月任同煤集团总工程师,同煤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对公司技术工作全面负责。未深刻吸取2015年同煤集团姜家湾煤矿“4·19”事故教训;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资源整合矿井技术管理工作疏于研究、指导,对同生公司顶板技术措施、设计审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

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30.王存权,男,50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10月任同煤集团安全副总经理,同煤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管资源整合管理处,主管资源整合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未深刻吸取2015年同煤集团姜家湾煤矿“4·19”事故教训;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未严格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疏于管理,对所分管的资源管理处在安全监管方面及资源整合矿井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

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31.郭金刚,男,52岁,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9月任同煤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董事长、总经理,同煤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同煤集团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没有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政策方针;未能深刻吸取2015年同煤集团姜家湾煤矿“4·19”事故教训;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严格督促、检查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能有效解决同煤集团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对资源整合矿井监管职责划定不明晰;对五人小组的工作疏于监督。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

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32.张有喜,男,59岁,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9月任同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同煤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没有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政策方针;未能深刻吸取2015年同煤集团姜家湾煤矿“4·19”事故教训;未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同煤集团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未能认真研究部署有效解决;对资源整合矿井监管职责划定不明晰;未严格监督检查班子成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

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33.卜访勤,男,59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12月任省煤炭厅行业管理处处长,负责全省煤炭生产的产能、产量调控和煤矿生产能力的核定。没有严格执行关于遏制超能力生产的有关规定,对安平煤业超能力生产的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

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34.李俊,男,53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10年5月任朔州煤矿安全监察站调研员,区域安全监察工作的执法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对本监察组区域内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作为负责辖区内安平煤业等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执法小组组长,对安全生产工作监察指导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交由同煤集团处理人员(15人)

35.王世强,男,50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5月任安平煤业综采二队技术员,负责综采二队技术管理工作,主要是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8117工作面外切眼延长段初次放顶安全技术措施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和该矿《安全专篇》第二章第五节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

36.汪涛,男,34岁,群众,大专学历,2012年1月任安平煤业通风部瓦检队队长,负责瓦检队全面工作。疏于管理,未严格督促瓦检工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

37.孙贵,男,48岁,群众,大专学历,2015年7月任安平煤业通风部部长。负责该矿“一通三防”(含瓦检队)工作。对瓦检工不在现场交接班、提前离岗的情况未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对瓦检工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责任。

38.高家胜,男,47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和邦公司董事长,2014年8月任安平煤业副董事长,分管该矿企管部,负责考核各项工作。未认真落实该矿各项考核制度;违反省煤炭厅“晋煤劳发﹝2010﹞1529号文件”规定,该矿使用和邦公司劳务派遣队伍进行井下采掘活动。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

39.赵兴,男,55岁,群众,初中学历,2011年3月任安平煤业东区第一副区长(享受副总待遇),无A类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件,不具备带班资格,2015年7月至事故发生前,一直在下井带班,事故当班下井带班,对当班井下作业情况掌握不清。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

40.李运,男,27岁,群众,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7月任同煤集团同生公司生产技术部技术科科员,负责安平煤业安全准入验收工作。未正确履行职责,在安平煤业8117综放工作面开采设计未批复的情况下,签署了同意安全准入的意见。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责任。

41.李山虎,男,43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2年5月任同煤集团同生公司机电管理部部长、2015年6月任安平煤业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业务部门责任人,负责对安平煤业公司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检查,排查煤矿安全隐患。未正确履行挂牌责任人职责,对安平煤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

42.宋广鹏,男,52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8月任同煤集团同生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协助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和管理工作。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同生公司给安平煤业下达超能力生产任务没有提出异议;对安平煤业顶板管理监督不力;对安平煤业8117综放工作面进行安全准入验收未引起重视,对下属违规给予8117工作面安全准入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

43.谷恒山,男,48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12年5月任同煤集团同生公司安全副总工程师兼安全监察部部长,协助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含复产验收工作)。未正确履行职责,监督不力,未发现安平煤业超能力组织生产和超规定数量布臵采掘工作面等安全隐患;对安平煤业2016春节复产验收工作不重视,组织复产验收工作不力;违规批复安平煤业节后复产文件。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

44.郭永长,男,47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2年5月任同煤集团同生公司采煤副总工程师,协助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生产技术、辅助运输、采煤顶板技术管理工作。疏于管理,未按规定对安平煤业顶板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安平煤业8117工作面违规进行预裂爆破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

45.薛厚,男,51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5月任同煤集团同生公司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同生公司技术管理工作。未正确履行职责,未按规定对安平煤业顶板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3月4日带队组织安全大检查时,对安平煤业存在的超能力生产、使用劳务派遣队伍、春节后复产验收未按程序进行、超规定数量布臵工作面等安全隐患问题,未按有关规定督促整改;对安平煤业8117综放工作面开采设计未批复的情况下就进行生产没有制止。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

46.王艳红,男,56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14年1月任同煤集团同生公司经营副总经理,安平煤业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领导,负责督促矿井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正确履行挂牌责任人职责,对安平煤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

47.赵建荣,男,47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11年5月任同煤集团同生公司销售副总经理,安平煤业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领导,负责督促矿井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正确履行挂牌责任人职责,对安平煤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

48.李奇才,男,51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10月任同煤集团同生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安全监管工作,分管安监部,兼任安全准入验收领导组常务副组长。未正确履行职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对安平煤业超能力组织生产和超规定数量布臵采掘工作面的问题未制止;违规审批安平煤业节后复产文件。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

49.刘亚军,男,50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12月同煤集团同生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分管生产部、人事部、培训部工作,对所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安平煤业超能力组织生产、超规定数量布臵采掘工作面及使用劳务派遣队伍的问题未制止。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

以上15名责任人员交由同煤集团处理,处理结果报山西省监察厅、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安平煤业发生一起顶板大面积垮落导致瓦斯爆炸重大责任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规定,建议给予安平煤业罚款人民币500万元的行政处罚。

2.安平煤业违规使用劳务派遣队伍从事井下采掘活动,依据《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条规定,建议给予安平煤业罚款人民币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3.安平煤业超能力组织生产,依据《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条规定,建议给予安平煤业罚款人民币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4.安平煤业发生一起顶板大面积垮落导致瓦斯爆炸重大责任事故,且事故当班无矿领导带班下井,依据《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3号)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建议给予安平煤业罚款人民币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5.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四十条规定,建议暂扣安平煤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34号)规定,责令安平煤业实行整顿恢复机制,整顿恢复期1年,整顿结束后履行复工复产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6.同煤集团未深刻吸取姜家湾煤矿“4·19”事故教训,不到一年时间连续发生两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影响恶劣。建议责成同煤集团向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事故调查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抓好对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落实。

九、防范措施及整改建议

同煤集团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先后发生姜家湾煤矿“4·19”和安平煤业“3·23”两起重大事故,损失极为惨重,影响极为恶劣。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完善措施,狠抓落实,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提出如下防范措施及整改建议:

(一)同煤集团各级管理人员,一定要深刻认识和反思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从自身做起,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牢记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尤其在当前经济下行的情况下,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创新工作方法,狠抓责任落实。

(二)针对资源整合矿井由于没有做到“真投入、真控股、真管理”致使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同煤集团要下大决心,拿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凝聚安全生产共识,建立健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真正做到依法办矿,依法管矿。

(三)针对本地区煤矿较坚硬顶板在开采过程中不易垮落的问题,同煤集团要加强技术研究,坚持走“产、学、研、用”相结合的道路,大力推进煤矿科技攻关工作,及时推广先进可行的技术成果;加强对不同类型顶板条件下采掘工作面矿山压力显现规律的分析研究,采取科学可靠方法管理顶板;深入研究预裂爆破诱发采空区悬顶垮落的机理,优化和完善爆破预裂参数,保障顶板预裂安全和效果;进一步强化围岩矿压观测工作,及时收集和分析处理矿压监测数据,科学指导顶板管理;严禁在采动影响区域进行顶板预裂爆破,坚决杜绝顶板管理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四)要严格执行劳动用工有关规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同煤集团要立即着手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进行甄别筛查,做到规范用工,统一管理,严禁使用外委队伍从事井下采掘活动。

(五)要进一步强化现场管理。从煤矿管理层到操作层,所有人员必须加强岗前和岗中培训,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各环节的运行机制,做到行为有规范,人人受监督,问责要到位;要严格执行综放工作面的开采设计、批复及安全准入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矿、部、队三级领导带班、跟班制度,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

(六)同煤集团要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工作机制,在避免“想不到、看不到、查不到、整治不到”上下功夫,查清各类隐蔽性致灾因素,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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