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档案法制宣传

2024-08-08

加强档案法制宣传(精选8篇)

1.加强档案法制宣传 篇一

档案局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为全面提升我县档案事业法制化水平,促进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眼全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为各项工作的营造良好的档案法制环境。

二、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省<档案法实施办法》,着力提高广大档案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相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档案法治观念和档案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档案事务的法律规范。档案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基本法律法规,保证档案行政行为规范合法。

(三)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档。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家档案局《关于全国档案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大档案执法力度,积极探索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要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任务,统筹安排,保证法制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切实加强宣传。

将宣传贯彻《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列入议事 日程,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了解《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要充分利用学法、守法和违法的典型事例和案例,从正反两方面搞好教育引导,强化学习效果。要让单位和个人明确自己在档案事务中所拥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增强守法的自觉性,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与违法行为作斗争,为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档案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切实加强落实。

把法制宣传工作列入相关股室责任目标,明确目标管理部门和责任人,把任务落到实处。要将法制学习内容纳入局馆职工的学习计划中,将《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作为档案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之一予以安排。

(四)加强档案管理。

认真做好机关“六五”普法档案的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

档案局法制建设工作计划

20**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全国档案局馆长会议精神,推动我县档案工作创新发展,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服务,为建设美丽新蓄力!

(一)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档案法制建设。

一是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法制水平,要继续深入开展《档案法》和《省档案管理条例》及《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组织开展档案人员法制培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档案法律意识;二是建立健全档案执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档案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大以法治档工作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档案执法检查活动;三是进一步加强档案宣传工作,积极向档案宣传媒体投稿,做好档案报刊征订发行工作。

(二)加快新馆建设进程,争取早日迁入新馆。

新建设的档案馆已基本完工。我们一方面要抓紧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另一方面要做好新馆搬迁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力争早日迁入新馆。

(三)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馆库资源建设。

一是扩大档案收集范围,不断丰富馆藏资源,优化馆藏结构。我们要以新馆投入使用为契机,完善馆藏征集,接收方案,全面加大征集力度,逐步推进全县各单位档案入馆的工作,按照德办字〔20**〕124号文件的要求,力争在20**年对县人大办等58家单位20**年(含20**年)以前形成的档案全部接收进县国家档案馆集中保存,不仅在档案数量上要有明显突破,还要在内容上形成特色,不仅要依法把重要的档案及时收集进馆,而且还要向社会和民间征集珍贵的档案资料;二是做好档案陈列馆展览的各项筹备工作;三是做好现行文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职工群众的查阅利用工作。

(四)夯实工作基础,全面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

新馆建成投入使用后,我们将充分利用好省档案局拨付给我局的设备 购置资金购置信息化设备,加快档案文件数字化进程。今年要完成民国档案和山林土地等重要档案的全文数字化工作,同时建设档案服务网络,使之成为档案事业对外宣传交流和服务的平台,也便于同省市业务部门交流工作。

(五)围绕中心工作,促进档案业务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提高全县档案管理综合水平;二是继续加强档案的归档工作,按照完整收集、规范立档的要求,把握好各环节,提高归档质量,保证进馆标准;三是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做好重点项目档案整理移交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馆室档案安全工作,搬迁新馆后,要严格按照《档案馆工作规范》要求,搞好防火防盗、防湿防渍、防虫防霉等“八防”工作,认真做好档案技术保护工作,确保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安全。

(六)坚持以人为本,抓好队伍建设。

一是要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事业心、责任心和进取心,深入思考关系档案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新馆建成投入使用后如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早日达到国家二级馆标准;二是继续加强档案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专业水平;三是重视档案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注重激发档案干部对本职工作的热情,争做“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的干部,力争为全县档案事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2.加强档案法制宣传 篇二

一、增强全民的档案法制意识

为了给档案事业的发展创设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应该向全民大力宣传档案法制建设的重要性。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 对全民进行档案法制教育, 以此帮助全民树立档案法制意识。但现今我国的档案法制建设现状是:档案法制建设的宣传力度不够, 因此, 为了使档案法制建设的宣传力度得以增强, 档案法制建设的良好环境得以创建, 应从这么几个方面入手:第一, 科学运用电视及网络等传播媒介, 通过一系列的档案法制讲座、专业知识指导以及24小时的咨询服务热线等方式, 对全社会的民众进行档案法制宣传教育, 树立全民的档案法制意识。第二, 将相关档案法规政策的发布纪念日或围绕一年中的重大节日以及重要会议, 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如通过举办档案馆珍稀藏品的陈列展等活动, 引导公民参与到档案法制建设中去, 推进档案法制建设的进程。第三, 将档案法制知识与档案专业知识相结合, 采取充满趣味及娱乐的形式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档案法律知识, 激发公民的积极性, 加快档案法制建设的步伐, 促进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档案法律及法规体系

建立科学的档案法规体系是加强我国档案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档案法规体系包括:档案行政法规、地方性档案法规、国务院部门档案规章、地方政府档案规章等, 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法律地位。全面贯彻档案法律法规, 配套制度建设是先决条件。多年来, 这方面工作不断加强, 档案技术规范、业务标准和管理制度不断出台, 档案工作的制度环境有大改善。各地各级档案部门都争先恐后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档案行政规章和业务规范。各种法规名称不胜枚举, 在此我就不具体举例。但我们缺少的不是法律条规, 而是执法力度, 治理途径。否则不仅《档案法》是软法, 整个体系都将是软体系。因此在健全法规体系这方面的任务应是:各级档案行政部门要增强紧迫感, 结合本地区的实际需要, 健全档案工作具体操作性制度, 形成完整的管理规范;与此同时, 清理档案行政许可, 保持法制的统一。制定出的东西要强调它的配套、协调、科学和适用, 最关键是档案工作者本身的法制观念跟不上, 必须让他们参加到具体操作性制度的制定过程中, 一个过程下来, 他们对上面的规章谙熟于心, 自然运用, 在此基础上再开展档案法制理论研究, 法律环境的建设也会事半功倍。

三、增强档案行政执法力度

档案行政执法是档案法制建设的关键环节, 是保证档案法发挥作用的必要手段, 也是档案法制建设的重中之重。如果仅有档案立法而没有档案行政执法, 那只能是有法可依, 还不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规范如不能落实, 档案行政执法权限不能得以好的发挥, 依法治档就是一句空话。目前, 走进许多单位, 档案、资料堆集杂乱无序, 各自为政, 自发自然的状况比比皆是。有的单位已暴露出因档案管理混乱带来的弊病, 相关领导和人员尝尽了资料分散, 乱堆乱扔导致工作效率低下的苦头。此现象体现在法制建设上:一是法制观念不足, 二是依法行政缺乏有效手段, 三是执法队伍力量薄弱。这正是强烈呼唤法制建设的原因所在。首先, 档案部门要坚持进行经常性的行政执法检查。通过检查, 对档案事业发展的问题和困难有所了解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并要求采取措施, 积极整改。其次, 组织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通过档案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 指出了被检查档案部门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通过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的有序开展, 大大增强了档案行政执法力度。

四、建设一支具有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专职档案行政执法人员队伍

建设一支具有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专职档案行政执法人员队伍是推行法制建设的保证。使他们敢于执法、善于执法、规范执法。这支队伍应该面向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职员、档案利用特对象等诸多群体开展服务。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争取党和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重视, 得到经济等方面的支持。依法把档案事业的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切实帮助解决问题, 使档案工作与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档案人员还要注意了解经济、法律、历史、管理、信息、外语等多方面的知识, 以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和信息时代对档案工作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马学海.档案法制建设之发展途径探索[J].法制与社会, 2011.02

[2] .杨志权.关于档案法制建设的思考[J].兰台世界, 2011.05

3.加强档案法制宣传 篇三

整个宣传活动历时三个多月。局领导班子及相关科室事先进行了周密策划、精心安排。以宣传档案法律法规、档案基本知识、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以北京市档案局举办的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为载体,向基层单位发放宣传活动通知、组织答卷,深入宣传贯彻《档案法》,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广大干部和社区群众的档案意识,扩大档案工作的影响。

一是着力提升宣传的高度。举办了朝阳区处级领导档案法制专题培训班,从增强各级领导的档案法制意识入手,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教授作了题为《档案法制的意义与实践》专题讲座,使全区的领导干部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法制意识普遍提高。同时在培训班上,向各单位领导通报了在全区范围内举办纪念《档案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的安排,求得各单位领导的关注和支持。

二是努力扩大宣传的广度。10月初,我们利用《朝阳报》档案工作专版,图文并茂,宣传了我区档案事业在贯彻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加强城市管理、迎接奥运盛会、促进科学发展”工作主线,大力推进依法治档,全面加强基础业务和档案资源建设,不断深化档案服务和利用工作,稳步推进档案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我们将五万余份报纸下发到全区各机关、学校、社区和村,加大了宣传教育活动力度。

三是继续强化宣传的力度。从9月初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档案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全区干部职工以及社会公民共计一万余人参加了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答卷。在此基础上,以档案工作协作小组为单位进行层层选拔,最终 23个单位的17支代表队顺利通过预赛, 6支代表队进入决赛。竞赛设置了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组织奖和纪念奖。整个活动共投入经费4万元。

此次宣传活动之所以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宣传活动得到了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的高度关注,他们在百忙之中参加答卷,并亲临决赛现场为获胜单位颁奖。其次,这项活动也得到了区属部门的积极配合与协调,各单位加强了对活动的领导,积极组织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的干部职工和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大大保证了活动的宣传面和参与率。

二是充分发挥了档案工作协作组长单位和基层档案员的骨干带头作用,这次宣传活动涉及面之大、参与人数之多,是近十年来所没有的,达到了通过活动宣传档案法规,营造学法、知法、用法的氛围,提高了公民档案法律意识的目的,普及了档案法律法规知识。

三是《档案法》的宣传教育范围进一步得到延伸。区属各单位在参加活动的同时,还结合本单位实际,通过举办展览、板报、集中答卷、悬挂条幅等形式,适时开展《档案法》宣传纪念活动,做到人人参与,重在落实。

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加大《档案法》的宣传工作,为营造档案事业良好的发展环境而不懈努力。

4.中国档案报最美档案人宣传策划 篇四

按照中宣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入开展“走转改”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国家档案局《2013年全国档案宣传工作要点》的精神,《中国档案报》2013年将以开展走基层寻访“最美档案人”活动为主题,把“走转改”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在全国档案战线大力弘扬真善美,传递和释放更多的正能量,为档案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彰显《中国档案报》档案行业主流媒体的公益作用。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走基层寻访“最美档案人”活动,深入挖掘档案工作一线涌现出来的爱岗敬业典型的感人事迹,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广大档案工作者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甘于平凡、创造非凡的职业操守,展示档案人的时代风采,激励各级档案部门干部职工和各行各业的专兼职档案工作者牢记“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神圣使命,把精气神凝聚到实施“三大战略”、推进“三个体系”建设,实现“两个翻一番”和“一个翻两番”这一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档案工作目标上来,为建设档案强国贡献力量。

二、选题策划

(一)“执着坚守”篇:几十年如一日,既来之,则安之,淡泊名利,扎根兰台,把一生无私地奉献给了档案事业;退职不退岗,为档案事业发展不遗余力,发挥余热。

(二)“技术能手”篇: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某一领域有所建树,在工作中能够独当一面,发挥业务骨干作用。

(三)“创先争优”篇:勇挑重担,奋起直追,改变颓势,打翻身仗,后进变先进;珍惜荣誉,开拓进取,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先进更先进;巾帼文明岗、示范岗创建活动榜上有名。

(四)“服务标兵”篇: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创新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手段,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水平,以优质的服务树立起档案部门的窗口形象。

(五)“广征博收”篇:以丰富馆藏资源、改善馆藏结构为己任,在重大纪念活动、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突发事件档案收集和名人档案征集、民生档案接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六)“帮扶济困”篇: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帮助扶贫对象脱贫致富;热爱公益事业,助人为乐,奉献爱心。

(七)“进德修业”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在本行业、本地区、本单位口碑载道。

(八)、“文化使者”篇:在大型档案主题展览、电视文献片制作、对外文化交流、档案文化传播、档案编研等工作中一显身手。

(九)其他。

三、关注对象

“最美档案人”寻访活动重点关注长期以来坚守档案工作一线,不怕苦、不怕难,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优异成绩的基层档案工作人员。

1、县(区、市)档案局馆普通干部职工;

2、村(社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档案室专兼职档案员;

3、企业档案馆(室)工作人员;

4、社保等重点民生领域基层档案工作者;

5、公检法领域基层档案工作者;

6、军队系统普通档案工作者;

7、其他行业基层普通档案工作者。

四、人选确定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走基层寻访“最美档案人”活动的组织领导,报社成立寻访报道工作领导小组,国家档案局副局长、中央档案馆副馆长段东升担任顾问,主持报社工作的副总编辑王国武任组长,副总编辑刘安为副组长,总编室主任杜恒琪、编辑一部主任崔志华、编辑二部主任冯喆、编辑三部主任柴丽为成员,负责“最美档案人”候选人的筛选工作、记者选派、版面和网络宣传安排。报社总编室具体负责“最美档案人”宣传报道的策划、统筹和联络工作。届时,《中国档案报》和中国档案资讯网将同时推出“最美档案人”宣传报道专栏。

(二)比例分配

为了使寻访出的“最美档案人”更具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广泛性,中国档案报社将通过记者站广泛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的意见,每个记者站负责向报社推荐“最美档案人”候选人8名,其中基层档案部门先进模范人物与基层普通档案工作者的比例为2︰6,可推荐1名县级以下档案部门的领导干部,报社领导小组综合衡量后筛选出若干名作为寻访对象。与此同时,报社还将充分征求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军队档案部门对本行业“最美档案人”候选人的推荐意见,酌情确定寻访对象。

五、时间安排

(一)采访时间安排

“最美档案人”寻访活动将于2013年3月正式启动。鉴于3月 3 报社要派出3名上会记者,全力以赴做好全国“两会”采访报道工作这一实际情况,3月除安排记者前往安徽采访外,从第二季度开始,报社每月拟安排2—4批次到基层档案部门采访,具体安排如下:

4—6月,拟派记者赴北京、上海、天津、江苏、福建、西藏、江西、广东、山东、河南等地采访;

7—9月,拟派记者赴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河北、山西、青海、宁夏、甘肃、内蒙、新疆等地采访;

10—12月,拟派记者赴浙江、湖南、湖北、广西、云南、四川、重庆、贵州、河北、海南等地采访。

(二)候选人报送时间安排

各记者站于3月15日前,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美档案人”候选人推荐名单和简要事迹(200字)通过传真或邮件,报送中国档案报社总编室。

联系电话: 010—63176963 联系人: 杜恒琪

传真: 010—63161561 电子信箱: charne@vip.163.com

中国档案报社

5.档案工作宣传口号 篇五

杨冬权

值此《档案法》颁布20周年之际,草拟宣传口号20则,以作作纪念,并供各级档案部门宣传档案工作时选用。

1、档案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

2、档案是财富,人人要爱护。

3、档案是资源,价值胜金钱。

4、档案中有他人智慧,用起来可以照亮自己;档案中有自己心血,传下去可以滋养他人。

5、档案留子孙,精神传后人。

6、但把档案留后世,好让子孙继先人。

7、谁能断纠纷?档案定乾坤!

8、只要有档案,排解矛盾不再难。

9、有了档案,铁证如山。

10、有了纠纷查档案,有用上访跑法院。

11、构建和谐社会,档案不能缺位。

12、奔小康需要各种服务,建档案是个重要基础。

13、为何我能发展?档案是我靠山!

14、档案是您致富的帮手,维权的凭证。

15、重视档案,是素质高的标志,是明智者的所为。

16、谁在事前用档案,谁比别人高一筹。

17、档案已有法,损害要处罚!

18、档案是国宝,偷盗损毁要坐牢!

19、依法管好用好档案,促进各项事业发展。

20、人人执行档案法,处处盛开和谐花。

6.档案知识宣传册 篇六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定义:

档案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并以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档案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特点:广义上具有三方面的特点:政治性;专业性;广泛性

3、《档案法》颁布实施时间:由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22 次会议于 1987 年 9 月 5 日通过,并于 198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996 年 7 月 5 日,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20 次会议通过修改,并公布施行。

4、档案法律、法规的类型:有档案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四种类型。

5、《档案法》与《宪法》是的关系:一切法律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指导,不能与其原则精神相违背。《档案法》是在《宪法》的有关原则精神的指导下制定的。

6、《档案法》的作用:(1)档案法是管理我国档案事业的法律依据;(2)档案法是有效保护档案财富、开发档案资源的有效武器;(3)档案法是公民、法人及其他各种组织从事档案事务的行为准则;(4)档案法是公民维护档案权利、履行档案义务的法律保障。

7、《档案法》规定,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8、《档案法》规定,公民在档案事务方面的权利:

《档案法》规定公民在档案事务方面享有广泛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分为五类:

(1)公民享有占有、使用和处理属于自己所有档案的权利;(2)公民有依照规定利用国家档案的权利;(3)公民享有公布自己所有档案的权利;

(4)向国家捐赠、寄存具有国家和社会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所有者,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5)公民享有隐私权。

9、《档案法》规定,公民在档案事务方面的义务: 《档案法》规定公民在档案事务方面的义务主要分为两类:(1)公民有保护档案的义务。《档案法》第 3 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2)公民有接受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采取保护措施或者征购的义务。《档案法》第 16 条规定:“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

10、《档案法》规定,档案工作实行的原则: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11、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内容是: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编研、利用和统计工作。

12、档案以内容为标准,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和专门档案三种。

13、档案机构的类型: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央及地方的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内的档案机构。

14、我国的档案馆主要分:综合档案馆和专门档案馆两大类。

15、综合档案馆:即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档案馆,是集中保存、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

16、专门档案馆:是指收藏某一方面、某一专业或某种载体形态档案的事业机构。如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中国电影资料馆、中国现代文学馆、气象档案馆和城建档案馆等。

17、归档文件:是指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

18、电子档案:所谓电子档案,简单地讲就是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这里所说的电子文件,是指人们在各种活动中以电子计算机为工具,产生的一类数字化形式的记录。从信息技术的角度看,电子文件是通过计算机进行操作、传输、存储等处理的数码序列。

19、机关、团体档案室档案的分类一般可设置: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专业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 6 个一级类目。20、档案馆保存的档案中应当向社会开放的档案:依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档案馆保存的档案中,下列档案应当向社会开放: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档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自形成之日起满 30 年的档案:

(三)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可以随时开放。以上档案中涉及国际、外交、公安、国家安全等国家重大利益的档案,以及其他虽自形成之日起满 30 年但档案馆认为到期仍不宜开放的档案,经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期向社会开放。

21、中国公民和组织利用档案馆档案的要求:持有介绍信或者身份证、户口薄、工作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开放的档案和现行公开文件。

22、利用档案的具体形式:《档案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开放档案。利用档案的具体形式具体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1)阅览。指利用者在档案馆(室)内专设的阅览室、接待室等场所查阅其所需要的档案原件或档案缩微品、复制件;

(2)复制。指对利用者所需要利用的档案内容,由档案馆(室)通过摄影、复印、拓印、打字等方法为其复制档案原件,供利用者带回利用;

(3)摘录。指利用者在档案馆(室)利用档案过程中,将其中所需要的部分誉抄下来以供自己今后查证、研究之需。

7.加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篇七

充分认识在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

在社区开展普法教育是法制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开放的不断深入, 居民的生活方式、思想状况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已呈现多样化。

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多种经济体制并存, 社会成员固定地从属于一定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已经被打破, 大量“单位人”转为“社会人”, 这部分人由于没有一个具体的组织来管理, 法制教育状况非常薄弱;二是社会流动人口增加, 使得社区治安存在很大的压力;三是随着劳教制度的改革, 社会服刑和安置帮教人员将逐步增加, 对加强社区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四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 企业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和政府转移出来的服务职能, 大部分由社区来承接。同时,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各项制度改革的深入, 社区居民与所在社区的关系愈来愈密切。社区居民不仅关注社区的发展, 参与社区的活动, 而且对社区的服务管理、居住环境、文化教育等方面提出了多层次多样化的要求。

通过分析社区现状, 我们认为在社区进一步加大普法教育力度, 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和文明程度显得越来越重要和紧迫。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的法治环境, 对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对于推进“文明城区”和“首善之区”建设, 保持社会稳定, 推动依法治区的进程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确保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在城市社会的转型过程中, 相当数量的“单位人”向“社会人”过渡, 社区的“社会人”的人数不断在增加。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加强社区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使社区法制教育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就要紧紧结合社会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 研究新思想, 探索新途径, 解决新问题, 扎扎实实把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 在组织措施上要做到“两个到位”

一是要组织到位。作为以居委会为单位的社区主管部门要成立负责这项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并指派有一定工作能力和水平的班子干部负责此项工作。领导要亲自动员, 亲自部署, 亲自抓检查落实。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 分管领导具体抓, 职能部门全力抓, 其他部门配合抓, 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保障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的科学完善。

二是要制度到位。为保证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根据形势和工作实际, 社区要有社区法制教育考评制度, 要将社区法制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 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

(二) 在普法宣传对象上要做到“三个突出”

一是要突出社区居民骨干。特别要注意调动和发挥居住在社区内的党员和法律工作者以及离退休干部的作用, 因为他们是做好居民群众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 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二是要突出社区青少年。各社区要加强与辖区内中小学校的沟通, 有条件的社区可以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 使在校的学生出了校门走进社区同样感受教育氛围, 形成“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形式, 使社会每个环节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都不失控。

三是要突出外来流动人口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今天, 人口流动越来越多, 外地人员来津务工经商的人员也随之增多, 在新兴居民小区购房居住和在老旧小区租房居住的外来人员也越来越多。随着劳教制度的改革, 社会服刑和安置帮教人员将逐步增加。因此, 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是现在和今后一段时期相当艰巨的任务和重点。

(三) 在普法内容上要贴近广大人民群众现实生活所需

街道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应由两方面组成, 第一是相对比较固定的学习内容, 这部分基本上要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如《婚姻法》、《继承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以及涉及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第二是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形势、不同地区的实际, 有侧重、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性的法制宣传教育。社区要充分借助社会上大型的法制宣传活动的舞台, 如综治宣传月、“6.26”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 对社区群众开展适宜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 在方式方法上要丰富多彩、灵活多样

目前仍在采用的传统的宣传方式, 如法制橱窗、板报、法制图片展、印刷发放宣传资料等, 这些方式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要根据各社区的实际和形势发展需要, 在创建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上下功夫。如利用网络开展法制动漫、利用播放广场电影时播放法制宣传短片、利用社区文艺宣传队开展法制文艺演出、利用社区电子显示屏做普法公益广告等。要注意开拓普法教育与维权相结合, 普法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 普法教育的传统与创新相结合的新途径和新渠道, 使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朝更有益于群众接受的方向扩展, 通过好的形式进一步增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今年河西区司法局为配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 为每个街道制作了一套与广大社区居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展板, 由各街负责到各社区进行循回展览;还印制了普法凉扇和普法宣传彩页向社区居民发放;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8.关于加强高校法制宣传教育的思考 篇八

關键词 高校 法制宣传 法制教育

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高等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不断改进和加强高校法制宣传教育,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高校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然要求我们提高全体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管理水平。加强高校法制宣传教育是为社会培养良好法律素养公民的重要保障。

(二)加强德育工作的重要推动力量

法制宣传教育是加快法治建设进程的文化基础和思想理论保障,因此,深入持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高校师生能熟知与学习、工作、 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促进德育工作的开展起着重要推动作用。

(三)依法治校的需要

通过强化高校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使其自觉遵纪守法,以及自觉维护学校的秩序,以保证校园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和稳定的政治局面,从而整体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对学校积聚力量,凝聚人心,加快内涵发展意义深远。

二、高校法制宣传教育的现状及分析

(一)当前高校师生的法律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虽然高校师生的专业知识水平比较高, 但法律知识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大学生为了就业,大都重视专业课和专业技能的学习和培训,而对法律内容的学习重视不够,法律基础知识贫乏。高校理工专业课的老师着重教学和科研,忽视或轻视对社科知识,特别是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因此,高校师生的法律知识是有限的,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

由于师生的法律知识不足,有的学生不能全面地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的观念,认为法律上的平等权利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实现的;有的学生只讲权利不讲义务;有的学生蔑视人的生命意识,同学之间、师生之间、 人与人之间, 为一丁点矛盾就起了杀人之心, 甚至酿成血案。

(三)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不强、 有效性缺乏

从现行的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渠道来看,以说教为主,学生普遍不感兴趣,缺乏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学生的教育效果不明显。另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不够稳定,法制宣传教育模式滞后,不能及时有效地把犯罪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等。

三、强化高校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

下面以沈阳药科大学为例,提出几点加强高校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沈阳药科大学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校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校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全面推进学校管理的法治化进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成立了沈阳药科大学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法日常工作。制定了《沈阳药科大学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并定期研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形成了由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牵头,以学院为主体、教师为骨干,各部门共同配合实施,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

(二)举措扎实,分类指导

针对不同层面的法制宣传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方式。校领导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头学法,提高了整体领导班子的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教职员工利用政治学习时间系统学法,学习了《教师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教育法规,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纪观念普遍有所提高。大力加强师德建设,提倡教师通过言传身教,带动学生自觉学法守法,不断提高育人水平。学生利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主渠道掌握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基本观点,了解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规定,推进了普法学习。针对不同的年级和专业还开设了《药事管理法规》、《药品知识产权》等课,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守法自觉性和用法主动性。

(三)多种形式,成效明显

1.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

对校、处、科级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观看了三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增强了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廉政意识,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举办了廉政准则知识竞赛,扎实推进了廉政法制教育活动。

2.开展有特色的法制主题活动

为使学生更加直观的了解所学到的相关法律知识,在大一学生中举办了“模拟法庭”活动,使法律法规贴近学生的生活,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制教育,丰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了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习惯,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3.围绕重要节庆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围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师生在学校周边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义务咨询及宣传活动,积极发挥了高校普法的辐射和渗透作用,既强化了师生学法的热情和实效,又为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素养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4.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环境

充分利用宣传栏、校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宣传平台,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制作了“深入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则”宣传栏,让广大师生了解到更多的法律知识,在依法行事的同时,鼓励师生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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