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9篇)
1.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篇一
浅谈交警系统应如何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交通管理的基本工作是执法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管理车辆和驾驶人,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执法工作量大而广。因此,抓好交通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至关重要。为加强交通管理,提升队伍执法形象,提升整体执法水平,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全面构建和谐小康社会,公安交警部门该如何适应新形势,大力加强基层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笔者通过调查研究,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民警队伍教育管理工作不到位,少数民警执法思想不端正,以管理者自居,服务意识不强,传统的执法思想和理念在广大民警心目中已经根深蒂固;重罚款、轻教育,重实体、轻程序;少数民警在执法中语言生硬,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态度粗暴;处理事故时对待群众不耐烦,解释工作不到位,对当事人提出的质疑不做进一步核实,存在态度冷漠,举止随意,警容不整等问题。
2、执法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个别民警违规执法现象时有发生;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随意性大,法制观念淡薄,执法程序不规范。随着法律的完善,群众对执法要求高,而个别民警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办案重证据轻程序,仍凭老经验办事。
3、执法管理和监督机制相对滞后。一是执法管理科技含量、精细化程度不高;目前警力不足,任务重,工作量大,许多民警超负荷工作,造成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个别民警工作马虎,不负责任,事业心不强,思想上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交通管理执法工作要求,执法中出现偏差;执法责任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二是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对群众的监督举报查处不力,对执法过错追究不力;交通秩序管理、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程序、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等。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和建议
按照公安机关“三大建设”(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总体要求,要以提升素质和能力为根本,努力实现以强化队伍管理促进执法进一步规范化。突出抓好民警执法理念的转变,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全新理论武装民警的头脑,不断强化民警执法为民的理念;着力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将教育培训纳入对年终目标考核范畴,建立考核台帐、完善考核机制,把考核结果与晋级、评先等挂起勾来,奖优罚劣;以全面提升规范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坚持教育民警积极适应执法环境的新变化,改进执法的方式;坚持规范接处警、执勤、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协管员管理,认真落实考试
员、查验员、事故处理、路面执法等重点岗位上岗培训和考试认证制度;强化执法活动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交通管理实现新跨越。
1、全面开展执法学习教育,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提高规范执法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设,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民警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学习教育培训活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深化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等活动,对广大民警进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切实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认识问题,努力克服特权思想和本位主义思想。以开展法律法规“三懂”、“四会”大练兵活动为重点,全面实施集中教育训练与岗位自学相结合的经常性练兵机制,不断提高广大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广大民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使民警增强交通管理法治意识,努力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2、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梳理执法突出问题。要以道路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为规范执法的重点,对当前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执法制度的制定、完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梳理、找准道路执勤执法、事故处理以及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整改意见。着重就交通违法处理和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执行情况,民警执法形象、执法态度和执法用语使用情况,民警执勤中受伤害及安全防护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各基层执法单位要建立健全征求群众意见制度,通过召开征求意见会等多种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交警部门有关规范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吸取。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交通管理工作需要解决的执法突出问题,形成逐级解决执法问题的意见,狠抓落实。
3、大力加强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艺术水平。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以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执法工作的最终落脚点,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努力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针对当前执法活动中最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制定明确的操作程序和执法标准,完善防止随意执法的各种管理制度,堵塞漏洞,明确各个执法岗位的职责要求,确保执法工作有法可依、依法管理,取得实效。同时要广泛开展执法讲座、经验交流等活动,促进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方式的大转变,指导民警正确执法、规范执法和高效执法,努力提高执法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
4、强化执法监督,切实加强执法和队伍管理。一是强化外部监督,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警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结果,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二是强化内部监督,认真落实执法过程中的各项监督措施,按照监督跟着
警力走,监督跟着警情走的理念,大力开展明查暗访、现场督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健全执法档案、个案分析、案件分级审核把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制度,落实奖惩措施,实现对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三是强化责任追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等责权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执法办案各个层级的权限和责任。把全力解决影响公正执法、人民群众反映大的共性问题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执法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公路三乱”等问题。对执法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控告、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违纪问题,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5、大力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要加大公安信息化建设力度,积极推行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网上执法平台的整体功能,不断提高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既要有阶段性成果,又要长期坚持下去。执法规范化工作不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个单另部门的工作,而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整体的工作,需要一个协调、团结的工作氛围和
工作环境,并不是一味的单处(科)室的工作。执法规范化工作怎样做到执法细致化、规范化,笔者拙见,还望同仁、领导予以批评指正。
2.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篇二
一、当前边防派出所执法工作现状
近年来, 边防派出所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 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边防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 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取得了长足发展。但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 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反恐维稳等执法任务日趋繁重艰巨, 在严峻的执法形势和复杂的执法环境下, 必然导致基层民警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执法思想意识不端正。
一些民警执法存在惯性思维, 不能与时俱进, 对尊重和依法保障人权的内涵理解掌握不透, 漠视群众利益;部分民警不按程序办事, 不注重固定收集证据, 抵触或者拒绝群众执法监督;个别民警纪律不严、作风散慢、执法随意、依法办案观念淡薄。
(二) 执法素质参差不齐。
以公安边防部队为例, 从当前边防派出所民警构成来看, 法律专业毕业的民警约为20%, 公安专业的约占30%, 其余50%的民警所学专业均与公安业务关系不大, 虽经过岗前执法培训, 通过了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但与当前复杂的执法形势相比, 仍存在能力偏弱、经验不足等短板问题, 加之个别单位执法业务量较少, 导致民警常年得不到锻炼, 执法水平难以得到提高。
(三) 执法制度执行不力。
有的民警对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制度不认真学习领会, 落实不到行动上, 制度形同虚实。对于执法责任追究笼统规定多, 具体规范少, 对执法案卷质量不高、存在瑕疵的情况没有具体明确的追责规定;规定执行中问责不严、执行不力, 民警执法过错得不到有效的整改, 未起到警示作用, 以致类似问题屡见不鲜。
(四) 执法监督有待强化。
当前执法工作考核评比虽多, 但执法监督机制还不健全, 仍然停留在案件审核、集中检查等常规方式, 监督效果不明显。特别是在案件审核中, 有些法制员或者执法检查人员不能够严格执行监督规定, 对于存在细小问题的案件, 往往认为案件定性没有问题就可以, 不能及时指出并有效落实整改, 致使相关问题反复发生, 甚至引发涉法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的发生。
二、运用法治思维推进边防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策略
要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必须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当前我国深入建设法治社会的深刻内涵, 运用法律思维就是实现由“人治”到“法治”的转变。边防派出所必须紧密结合执法现状, 强化民警执法素质和能力, 完善执法监督管理, 完善执法制度体系, 实现民警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的目标。
(一) 端正民警执法理念。
树立正确的执法指导思想, 是规范执法行为的前提。一是强化民警思想教育, 培养执法自觉性。面对新形势的考验, 转变执法理念适应新形势发展已迫在眉睫。针对少数民警执法观念陈旧落后、保护公民权利意识淡薄、以管人者自居等问题, 坚持不懈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使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以法治思维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执法工作的重大意义, 积极适应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二是要加强警示教育, 提升执法主动性。持之以恒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引导民警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一切行为都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 各项执法规定和制度符合法治精神, 增强依法管理、服务、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主动性, 有效规避执法风险。三是典型引路, 激发执法创造性。增强典型宣传意识, 积极拓展宣传渠道, 扩大宣传范围, 充分展示执法先进典型的新经验、新做法, 适时召开执法示范单位经验交流座谈会, 坚持开展执法典型单位和个人的评比表彰活动, 用执法典型模范代表的示范作用, 影响民警执法理念的树立和执法行为的规范。
(二) 提升民警执法素质, 锻造专业队伍。
能否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关键在于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一是创新执法培训模式。要充分利用驻地公安机关和边防教学培训基地优势, 采取案例教学、专家授课、模拟执法、庭审旁听等多种方式, 深入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 不断拓展执法民警的法律知识面, 切实端正执法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 提升边防执法队伍的思想道德和综合业务素质。可采取依托公安机关建立法制见习平台, 分批组织执法民警、业务骨干及法制员定期到公安机关治安、刑侦、法制等部门跟班作业, 提升民警执法水平。二是要强化执法学习交流。要依托警营文化建设主阵地和网络平台, 积极开展法治征文、法治讲堂、法治宣传和案例点评、案件评审、法律援助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交流活动, 促使民警在交流中学习进步。每月开展一次案卷集中评审, 分别评出“精品案卷”和“最差案卷”, 倒逼民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同时, 建立“案例评析”、“集中会商”等机制, 定期组织边防派出所负责人和法制员开展座谈研讨, 交流经验, 取长补短, 有效推动案件查破。三是要加强执法人才培养。注重个体发展与整体建设相结合, 根据民警学历背景、执法经验、执法质量考评分数等, 制定民警分类分层次培训方案和规划, 建立学法奖励机制, 提供参训受训便利条件, 促使民警积极学法, 培养更多的执法专业人才。及时沟通地方司法部门, 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民警创造复习备考条件, 并将执法资格等级与任职、晋级挂钩, 鼓励民警通过中、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国家司法考试。
(三) 抓好执法监督环节, 确保民警执法公开。
只有健全执法监督体系, 才能确保民警“能执法, 执好法”。一是以机制促约束。增强执法程序“硬约束”, 健全完善执法工作流程和标准, 各类案件办理的程序、依据、时间、条件等环节纳入执法监督管理, 防止出现滥用执法权力。防止随意改变或者擅自改动执法手续, 杜绝不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期限执法行为的发生。研究制定内部规定和措施, 对涉及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进行细化和明确责任, 特别是针对容易引发群众上访、引起行政复议的涉及群众人身伤害类、公私财物类、寻衅滋事类等案件, 建立黄金时间调查和嫌疑人审查严格时限制度, 从根源上避免涉法信访隐患。二是以监督促养成。健全完善日常执法检查、网上视频巡查、案件审核监督机制, 通过执法公开、网络巡查、实地检查等方式, 引导民警自觉规范执法行为, 养成在监督状态下执法、在监控镜头下办案的习惯, 消除凭经验、凭感觉办案的执法陋习。建立派出所法制员、公安机关法制监督员两级执法监督机制, 通过车载3G图传设备对警情现场进行实时监督, 并在警情结束后督促及时上传接处警视频、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材料, 坚持每日检查通报, 增强执法监督力度。三是强化执法考评。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进一步量化执法考核细则, 将执法质量与民警的利益挂钩, 计入全年单位和个人量化考核成绩, 促使民警严格按照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执法考核中将涉及人身伤害、财物损失等执法问题高发区域作为执法考核的重点环节, 设立专门举报箱, 由边防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和公安机关分管领导直接受理, 出现执法问题按照案件办理责任分工追究相关民警责任, 切实增强执法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摘要:边防派出所执法环境日趋复杂, 因民警执法理念、执法素质和水平导致的各类执法问题引发涉法信访的情况越来越多, 要解决边防派出所民警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必须转变执法理念, 运用法治思维, 强化民警执法素质和能力, 完善执法监督管理, 实现执法过程更加规范有序。
关键词:法治思维,执法规范化建设,培养
参考文献
[1]于厚亮.简析公安民警执法规范化问题[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 (3) .
[2]贾方舟.论执法规范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中文信息, 2015 (4) .
3._基层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 篇三
新《交通法》实施后,兰州交警在三月份开展了大规模的集中整顿和专项治理活动,以乱停乱放,违规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为主一个月内开出了近10万张罚单,这背后暴露的是部分地方在交通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以罚代管的现象。基层交警的规范化执法建设又一次进入了人们的视线,如何真正实现以“法”领管,以“法”代管,做到法、规合一,是我们在10万张罚单背后要思考的问题。
一、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交通民警缺乏正确的执法观念。具体表现为:(1)缺乏正确的执法理念。没有树立起正确的法制观念和执法为民、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缺乏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意识,执法方式和手段简单生硬,(2)法制观念淡薄,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3)执法工作责任心不强,对由于执法过错所产生的后果没有清醒的认识,思想上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的要求;(4)对规范化建设认识不到位,认为交通管理工作的全部就是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对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和协调意识不强。
(二)、部分地方对规范化建设的组织和措施不到位。具体表现为:(1)组织不到位。有些地方虽然建立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领导与办事机构,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对交警的日常执法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不够,没有切实采取行动。(2)制度制定不规范,没有依照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出容易操作、便于实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具有分散性特点,没有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措施细化到基层、细化到每位民警。(3)法规制度执行不到位。具体表现为证据把关不严,不能客观、全面收集证据,经不起严格检验;法律把关不严,不会正确使用法律条文,没有做到一切执法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所有执法结果都必须符合立法目的。
(三)、对基层交通民警的警力投入和经费保障不足。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道路通行条件的改善,道路交通管理的工作量也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但是部分地方财政核拨的公务费用只够维持正常工作运转,造成警力严重不足,而新增加的协警人员,并不属于公安正式编制序列,其所需配备都由执行大队独立支付,这又加重了大队经费负担。
二、如何推进基层交通民警规范化建设
(一)加强对执法个体的规范。
1、加大对交通民警的宣传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具体做法为:可以通过在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警民换位思考大讨论”“反腐倡廉集中教育”、“爱民实践大走访”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逐步端正并提升民警的执法思想和执法观念,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消除“官本位”思想。坚持法律至上、以法为本的原则,在执法过程中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思想,形成“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执法态度。
2、提高交通民警的执法水平和能力。通过组织开展“正规化建设”、“公安机关三项建设”、“三基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规划”、“岗位技能大练兵”、“业务理论大练兵”、“警务实战大练兵”等活动,按照“缺哪儿补哪儿”的原则,有的放矢安排培训课程组织民警进行学习培训,着重提高基层执法者办案执法的能力。
(二)加强监管,完善并落实执法责任制。
1、建立健全受案、立案、调查取证、审批、告知、听证、处罚、法律文书、档案管理等各个执法环节的具体工作制度,使执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确定各部门和各民警的具体执法权限、执法责任、量化工作目标。
2、严格考核制度,把执法责任制的考核与岗位目标考核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与领导的政绩、晋升挂钩,与民警的提拔、立功受奖挂钩,做到执法分明。
(三)加大资金技术投入,科技强警,做好警务的保障工作。
1、健全和完善现场执法装备,如照相设备、录音录像设备、酒精检测仪、测速仪、警示灯、停车示意牌、牵引绳、反光锥筒、警戒带、拦车破胎器等现场记录、采样、维权、执勤、执法设备。
2、健全和完善非现场执法装备。具体做法为:(1)确保执法的公开性,公开固定电子警察测速设备的位置,在来车方向科学、合理地设置提示标志和限速值及解除限速标志等辅助设置。(2)确保非现场执法设施的合法性,非现场执法装备要经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3)及时告知违法事实,公安交警部门可以采取报纸、电视、广播、电话查询、邮寄等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及时告知。(4)规范对非现场执法装备采集信息的审核,采集的信息资料应符合执法实体和执法程序,对因交通标志设置不规范引起的交通违法或者是对交通违法事实记录不详细的信息资料不应予以采用。
(四)优化执法环境,促进民警规范执法。
1、建立健全各项执法制度。通过健全《执法责任制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公开制度》、《执法档案制度》、《网上办案制度》、《值日警官制度》、《法律知识考试培训制度》等制度,健立起对民警执法办案过程的监督制约体系。
2、健全公安交警内部监督机制,完善严格审批、执法检查和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完善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和单位执法档案。做好监督、记录、考核、评议、纠正、整改工作。将执法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执勤执法的各个环节,增强内部监督的实效性。强化对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监督,减少执法过错。
3、丰富监督形式,加强社会监督力量。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全方位接受社会的监督,如警务公开、聘请义务监督员、实际走访、公开监督电话、公开监督电话等。
4.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篇四
大队办 黄正达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的任务,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线,是规范执法者执法行为的标准。近几年来,随着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大力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者的执法能力显著提升,执法质量不断提高,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执法问题,要切实抓好、抓实这项工作就必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进而实现执法规范化工作目标。基层交警是服务群众的前台,是整个交通执法工作的根基,也是推动交通管理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石,其言行举止、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现就如何提升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谈几点粗浅看法,仅供内部交流学习。
一、当前基层公安交警部门执勤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不够规范执法行为。有的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对同一种交通违法的处罚不一样,实施处罚不开具处罚决定书,大大削弱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性;有时根据违法人的态度随意决定处罚标准,对态度好的处罚轻,而对态度不好的处罚重。有的不向群众告知和宣传法律条文,不听取违法行为人陈述的事实、理由,执勤纠违中不能体现人性化和灵活性。有的个别案件久拖不决,办案效率低,造成当事人不满。有的对交通违法者处罚前,不详 细讲清楚其违反什么,根据什么法律依据处理,执法公开不够。有的在执法过程中,只重处罚,不讲究执法艺术和执法效果,单纯为执法而执法,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难以实现。
(二)不端正执法方式态度。个别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方式方法简单,在执法时缺乏艺术性,态度傲慢冷硬,言语不文明、执法用语不规范,不会或不愿做详细耐心的解释说服工作。有的执勤执法时警容不整,执法形象不好。
(三)不严格按法定程序办案。执法者有的不履行告知程序,应当向当事人告知的不告知,忽视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有的对违法人的处罚不按规定审批或者先处罚后审批;有的对交通违法暂扣机动车、扣留证件等不及时开暂扣凭证,不按规定移交;有的为方便处理,不符合扣车扣证而扣车扣证,甚至超期扣车扣证。
二、目前影响和制约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因素
(一)警力不足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带来的影响。当前,交通管理任务日渐繁重,加之,基层公安交警编制跟不上道路交通事业发展的需要,交警部门除了肩负日益繁重的道路秩序管理、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交通事故处理和大量交通安全保卫等日常任务外,还要完成各时期、各阶段、各种类持续不断的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及承担大量非警务活动,使广大一线交警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疲于应付状态,繁重的工作任务致民警压力大,其身体和心理都非常疲惫,由于经常加班加点,根本没有更多的时间去2 学习“充电”,去认真考虑执法中的细节问题,达不到“精细”执法,以致在执勤执法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方式方法简单冷淡甚至粗暴、积极性不高的现象。
(二)复杂的社会环境使交警执法工作的难度加大。随着法律的规范和普及,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要求日益提高,交警执法工作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一方面,事故高发、违法较多,需要公安交警严格执法;另一方面,要人性化管理,需要以教育为主,执法力度一加大,投诉问题又马上会产生。有的交通参与者素质不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和法律意识不强,公共道德意识比较缺乏,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能力较差,配合交警工作的意识不强。有的违法者为了逃避处罚,往往通过对执勤民警进行无理投诉、刁难等方式,存有逃避处罚的侥幸心理。有的违法者对交警的纠违,不积极配合、主动改正,而是胡搅蛮缠,辱骂、威胁、阻挠民警执法,更有的甚至对民警暴力袭击,拳脚相加。不但严重扰乱了公安交警部门正常的执法活动,破坏了警察的执法权威,侵害了交通民警的人身权利, 民警的心理、精神压力增大,同时也严重挫伤了基层交警对执法工作的积极性。
(三)个人执法水平高低等因素的影响。个别民警由于执法素质相对不高,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和交通违法问题的能力较差,造成一些群众对交警执法工作不满意。个别民警法制观念淡薄,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办案轻程序,仍凭老经验办事。个别民警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思想上不能完全适应 新形势下交通管理执法工作要求。个别民警业务技能差,执法水平高,不注意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交通管理业务知识。个别民警政治理论匮乏,特权思想仍较严重,宗旨观念淡薄,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忽视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忽视了对人民群众要带着感情去执法的社会需要。
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对策及措施
(一)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进一步加强民警的宗旨教育、权力观教育,提高民警依法行政意识和服务意识。广泛开展政治理论、宗旨教育学习,引导广大交警深刻认识到,规范化执法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是新时期交管工作的主题,教育民警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克服以管理者自居的作风,执勤执法时注意文明、规范用语。通过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社会公德教育,强化民警团结意识和爱岗敬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突出民警高尚品行、人格和精神境界的培养,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对法律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强化民警自律意识。要严以律已,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同时用反面典型教育民警廉洁自律,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让群众看得清、信得过,树立法律的威严和公安交警部门的新形象。
(二)加强培训,强化素质。坚持开展法制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定期组织民警学习各类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执勤执法规范,通过自学、授课、考试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增强民警依法行政的4 意识和能力,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消除在执法以及其他警务行为中不按程序办事等行为,使全体民警自觉做学法、知法、守法和执法的规范。坚持重点开展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从路面执法、事故处理、窗口业务、科技装备使用等多个方面对民警进行培训,培养交通安全管控、突发事件应付、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交通事故现场勘察处臵,巡逻防控常识、信息采集上报以及民警自身防护措施等业务技能,不断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避免因民警的执法差错而引起矛盾;坚持开展执法艺术培训。通过对民警情商的开发,让民警执法时学会使用策略和方式方法,正确把握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处罚,执法过程中还要高度警惕,避免与违法者发生正面冲突,执法时做到严得有理、宽得有度。
(三)加强完善机制,推进工作。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从见警率、管事率等多个方面对民警的工作进行考评,重点考核民警的工作效能,用科学的考核机制激励民警从严管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鼓励民警严格执法、公正办案,扭转“干多错多、干少错少”的错误思想。要建立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要进一步强化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应在严格落实既有各项规范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通过日常执法实践,积极研究、摸索行之有效的执法管理措施,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努力构建实践性强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用制度规范 民警的具体执法行为,做到有章可寻,令行禁止,把存在的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对民警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民警执法态度不好、不作为问题要按情节进行教育或处罚。要建立应急联动机制。交警执法时一旦遭遇暴力袭击,刑警、治安、巡警等其他警种应及时增援,迅速捉拿违法闹事者,树立公安交警的执法权威。建立激励机制。营造“人人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宣传,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以“五进”宣传为载体,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集中深入辖区企业开展宣传,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紧密结合创建文明城及各种交通整治等重大行动进行宣传,引导全社会都来支持、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安全秩序。对交警执法难的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媒体报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通过对阻碍、抗拒交警执法活动的不法分子进行曝光,对全社会起到警示作用。通过深入宣传,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增强群众对交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加强保障,确保高效。定期开展民警心理辅导座谈,领导要经常与民警谈心、交流,倾听民警的委屈和心声,引导民警正确看待执法难等问题,消除基层交警在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工作难度不断加大情况下产生的紧张心理。民警受到恶意投诉、无理纠缠后,要帮助民警放下思想包袱,解除心理压力,积极投入工作,为遭暴力袭击民警声张正义。要进一步加强公安交通科6 技建设,完善“电子警察”的建设,不断提高非现场执法率,减少民警与违法者之间的直接冲突。同时,应加强基层交警的装备建设,配齐、配足基层民警执勤执法装备,最大限度地减少暴力抗法对民警的伤害。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做民警的坚强后盾。要随时掌握民警的家庭状况和思想动态,从生活小事上关心民警,要通过建立一系列从优待警的措施,想方设法解决民警的实际困难,让基层交警真正感受到集体的关心和温暖,确保民警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积极性。
5.如何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篇五
根据办事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我们结合办事处实际,将法治文化作为全处各项建设的重要内容,力争强化十项举措,系统推进新堤办事处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建设法治文化机关。在办事处机关,以“公平、正义”为主题,与创建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相结合,广泛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通过生动活泼的形式、独特新颖的载体,搭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平台,打造富有机关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法治文化。
二是建设法治文化社区。在全处社区(村),建立完善法治文化宣传栏、法制阅览室、法律援助(服务)室、法制学校、市民法治广场等传播阵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员、社区志愿者以及社团组织作用,以“法律进社区”为载体,开展法治文化系列活动,努力形成百花齐放、争奇斗艳的生动局面。
三是建设法治文化企业。在辖区企事业单位,以市场经济发展为根本动力,与企业依法自治、诚信建设、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相融合,通过设立律师事务部、法律顾问以及配备法制宣传专职干事、法制宣传员等举措,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进企业”等法律服务活动,激发企业法治文化的生机与活力。
四是建设校园法治文化。在全处中小学校,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深入开展法治文化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青
少年法制夏令营、法制小故事讲演、法制漫画创作比赛、法制影视观摩、模拟法庭等活动,不断创新校园法治文化载体,增强互动效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
五是建设法治文化街区。在城区人口集中街区或商业
街,因势利导地利用电子显示屏、广告灯箱、公交候车亭、警务幕墙、宣传画廊、宣传横幅等开展法治文化的宣传,通过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活动,形成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建立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街区。
六是建设法治文化广场。结合城市建设规划,着力打造法治文化广场,并以此为依托,以群众性文化活动为载体,定期举办法制展板巡展、法治文艺演出,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发放法治文化宣传品、依法维权等集中服务活动,使广大市民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教育。
七是建设法治文化长廊。结合城市建设,在城区街道、休闲广场、社区市民广场、城乡中小学校、机关院落、城市建设工地等公益场所,通过法律雕塑、法制漫画、法制图片展等形式,建设集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的法治文化长廊,形成城乡独特的法治文化。
八是建设法治主题公园。借助市民公园原有设施,大量注入法治元素和文化特色,以古今法治人物石刻,法治名言警句、诚信格言壁刻、地雕,法治对联,法治书画展等形式,开辟法治文化景观路,搭建“法治文化大舞台”,形成集休闲、健身、学习、游憩于一体的娱乐场所。
九是开展法治文艺宣传。依托文化艺术团体、街道文化站等资源,充分发挥民间文艺团体和民间艺人作用,大力创作优秀的法治文化作品,并以法治文艺下乡等活动为载体,开展法治文艺调演、巡回演出等活动,使之成为市民接受法律熏陶的主要渠道。
6.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篇六
2012-04-05 17:25:10
来源:双湖网
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增强民警的法制意识。2012年1月以来,顾里木图派出所以“整改执法突出问题,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目标为主线,在强力整改重点执法突出问题的同时,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结合执法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接出警、办案程序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一是首问首接责任制、主办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贯彻落实。结合我所接处警工作中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相关规定,特别是对不作为、慢作为引发投诉举报或者形成涉法信访案件的,坚决进行执法过错追究,开展责任倒查,使接处警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二是执法监督责任化。通过强化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严格落实每案必监督,有责必追究等制度,有效提高执法监督质量和效益。同时,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把执法责任量化、细化,分解到每个岗位,落实到每名民警,确保执法监督见实效。
三是执法监督具体化。通过强化具体监督措施,有效避免执法突出问题的发生。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我所严格执行承办人提出意见、法制员审核、所领导审批、案件集体议案四级审核把关制度;在伤害案件办理、涉案财物管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办理等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薄弱环节,我所制定了一系列执法规范性文书,进一步明确办案程序,细化执法标准。特别是针对因伤害案件办理和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引发信访案件的问题都进行了详细规定,对因伤害案件办理不作为、慢作为和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引发信访案件的,坚决追究责任,主办领导承担连带责任。
四是执法监督群众化。我所以“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为有效载体,深入辖区开展“开门评警、执法评议”活动,办案民警定期回访案件当事人,及时了解当事人内心动态,广泛征求对派出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提升辖区群众的满意率和执法透明度,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7.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篇七
制约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主要问题、原因及解决对策2007-02-10 16:46:
52第xx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这是个宏伟的目标,艰巨的任务,也是个重大课题。笔者认为,要加强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必须首先在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上下功夫、作文章,并要有大的举措。下面,笔者就当前制约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主要问题、原因及解决对策谈几点看法。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笔者认为,部分民警素质不高、形象不佳,是目前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
题。其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耍特权、抖威风。部分民警对待群众冷、硬、横,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这类问题属于多发性问题,涉及面大,群众反映强烈,直接损害了人民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二是少数民警精神状态不好。有的缺乏理想,不思进取,萎靡不振,自由散漫;有的个人主义思想严重,只讲索取,不讲奉献;有的利欲熏心,一切向钱看,利用特权,或明或暗地从事经商活动;有的作风不深入,不艰苦,贪图安逸,追求享受,办事浮漂。
三是思想观念陈旧,管理方法落后。在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一些民警不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服务经济建设的意识不强,总以管人者自居,从思想观念到管理方都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四是业务素质差,办事效率低。部分民警在政策水平、执法水平、办事能
力等方面不适应日益繁重的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甚至对本岗位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也不熟悉,实际操作能力差,办事后遗症多,还容易出现违法乱纪现象。
二、原因分析
造成部分民警素质不高、形象不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队伍管理的不正规。从主观上讲,有的领导同志对新形势下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往往把业务工作当成硬任务,把队伍建设当成软任务,存在着对民警重使用、轻教育的问题,没有真正体现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有的满足于队伍的现状,看成绩的多,看问题的少,横向比较,自我感觉良好,疏于管理;有的对在新形势下如何带好这支队伍缺乏深入的研究、探讨,缺乏有力的措施、办法,对新问题显得无能为力。公安交警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大多发生在有实际执法权力的基层单位,而恰恰又是在基层单
位,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比较薄弱,许多从严治警的措施落实得不好。从客观上讲,在队伍管理上,有许多长期以来一直困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问题始终没能得到解决。这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参加大量的非警务活动的问题。有不少地方的党政负责同志往往不顾交警部门是代表国家执法的,而是把交警部门作为他们推进行政工作的工具,随意指派民警去干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事情,如非工作警卫、堵截上访人员等等。这实际上等于把交警部门推到了矛盾的焦点上,推到了群众的对立面。一些民警形象不佳,一些地方警民关系紧张,这也是个直接的原因。
二是经费严重紧缺的问题。很多基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经费,除民警工资和极少量的办公经费这些“人头费”由财政拨款外,其它费用主要靠罚款、化缘来解决,这就出现了“八仙过海,各显
神通”,以致于有的交警部门提出了“抓队伍、抓工作、抓经济”的“三手抓”指导思想。“三乱”问题为什么久禁不止,这也是个重要的原因。
三是警力紧张的问题。当前,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排除部分民警本身素质不高、工作效率低这个因素外,警力不足也是事实。致使民警长年处于超负荷工作、疲于应付的状态,警力不足的矛盾显得更为突出。
四是说情风严重干扰的问题。近年来,由于社会风气不正,基层说情风相当厉害,说情风是上下左右,八面来风,无孔不入。特别是来自掌管人财物等部门的说情,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更是不敢得罪。在这种执法环境下,少数民警特别是极个别受拜金主义影响较深的民警往往照顾面子,甚至办人情案、关系案。
三、解决对策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公安交警队伍管理的
不正规状况,必须大力加强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事实证明,没有正规化,队伍乱糟糟的,就谈不上实现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是前提,是基础,必须首先抓好。抓正规化建设,要着眼于“建设”,在立“规矩”上下功夫。特别是要通过立法,解决公安交警队伍建设中一些如体制、编制、经费等根本性的问题。根本性的问题解决之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还不能无所作为,要面对现实,迎着困难,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积极探索改进和加强公安交警队伍管理的新路子。笔者认为,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在着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同时,还应注意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狠抓政治教育。公安交警队伍要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作风和旺盛的斗志,就必须坚持和发扬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发挥公安政治工作的优势,大力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用
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民警的头脑,引导民警讲精神的东西,讲为人民服务,讲职业道德,讲艰苦奋斗、无私奉献,讲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并大力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主义对民警思想的侵蚀,始终保持交警队伍的纯洁性,增强交警队伍的战斗力。
二是要强化业务培训。笔者认为,在目前不可能大量增加编制、增加警力的情况下,我们必须眼睛向内,强化对现有民警的业务培训,切实解决“一个人不顶一个用”的问题。通过挖掘内在潜力,向群策群力要警力,向队伍管理要警力,向科技要警力,向教育要警力,向素质要警力。
三是要继续推行竞争激励机制。要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继续大力推行竞争上岗与干部聘任制、民警聘用制,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队伍管理模式。没有竞争就没有压力,没有劣汰就没有危机感。只有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才能充分调动民警的积极性,才能激发队伍的内部活力。
四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专题教育和队伍整顿活动。要善于抓住队伍中一带普遍性、倾向性或苗头性的突出问题,积极主动地开展一些专项活动,不断用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用健康向上的东西占领民警的思想阵地。对队伍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一些严重违法乱纪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注意发挥反面典型的作用,教育民警防微杜渐。
五是要千方百计地解决经费和民警福利待遇问题。解决这个问题,要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堵邪门开正门。在现有的财政体制下,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经常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积极争取财政上加大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经费投入,保障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正常业务经费。同时,要提高民警的福利
8.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篇八
执法规范化“三年规划”进展情况汇报
自2010年省厅提出《三年规划》方案以来,开发区交警大队在支队党委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管理职能,创新服务举措,为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三年来,大队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严以律警”方针,不断改革勤务模式,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大交通管理工作力度,全体民警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无私奉献的精神,爱岗敬业、奋力争先,维护了辖区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道路交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责任制 三年来,开发区交警大队始终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大队执法质量工作及提高民警执法水平作为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部融入到一线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工作当中去,在实际的执勤执法中实现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法治理念。
(一)成立执法质量考评领导组,设立专兼职法制员,加强大队执法质量工作。为切实加强大队的执法质量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特制定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大队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各单位责任人为成员的执法质量考评领导组,并抽调9名大队优秀民警担任大队的法制员。具体对大队事故处理、车管业务及路面执勤执法情况进行定期考评和不定期抽查,促进了大队的执法质量工作进一步提升。
(二)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完善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质量工作是
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实现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法治理念的有力保障。为此,大队结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制定了《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执法责任制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档案制度》、《网上办案制度》、《法律知识考试培训制度》等,健全完善执法质量制度,明确执法岗位职责、细化工作任务,从而做到群众办事有制度、民警执法有规定。
(三)完善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和单位执法档案。将单位(民警)的执法情况通过单位(个人)执法档案这一平台进行时时监督,记录单位(民警)的执法过程和执法效果,对民警的执法全过程进行全程跟踪,详细记录民警的执勤执法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并在全大队中间开展公开、公正、公平的考核评议活动,对执法不规范、执法案卷质量差的单位(民警)及时予以纠正、整改,将执法中的过失消除在内部。
二、加强民警的法制培训教育,努力打造高素质公安执法队伍。近年来,大队始终把法制培训作为提高民警综合业务的重要手段。为此,大队通过聘请业务专家、业务骨干、执法标兵对民警进行集中的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并分期、分批参加了由支队组织的事故处理、车管驾管及交通秩序管理等一系列综合业务培训。
(一)大队自行组织民警进行学习、培训。大队通过制定学习计划,建立民警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对所有民警、协警每月集中进行一次法律培训,每半年对民警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与此同时,大队还充分利用周例会、岗前培训的时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学习,主要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人民警察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新《刑事诉讼法》等一系列法律知识。在认真组织民警学习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大队领导以身作则,轮流带头宣讲,通过讲认识和体会,与一线民警互相交流、共同提高;一线民警主动结合实际执勤执法工作进行相互比对学习,总结工作经验、工作方法。通过这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方法,使广大民警在学习中总结工作方法、在工作中总结学习方法,将学习成果与实际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尤其在认真学习、执行《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基本规范》过程中,大队领导更是以身作则、活学活用、带头与一线民警认真执行《基本规范》。
(二)多渠道邀请业务专家、同行骨干讲课。为提高民警业务水平及实战技能,大队每年定期邀请事故处理、车管业务、路面执勤执法业务标兵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具体解决民警在实际执勤执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今年3月份,大队邀请开发区分局法制科科长尹莉讲解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4月份,大队组织业务骨干集中学习危险驾驶案件相关基本知识;7月份,邀请武警战士进行为期5天的队列训练,之后组织队列指挥手势汇报表演。与此同时,大队还通过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为民警搭建交流工作经验、互通执法信息的工作平台,并以传帮带结对子的形式,鼓励先进,带动后进,互补差异,最终达到共同提高的教育目的。一年来,大队共集中组织民警进行法律培训7次,邀请各类专家授课3次、24个课时,综合法律知识测试4次,分期、分批参加由支队组织的事故处理、车管业务、交通秩序管理等各类警体技能培训3次、累计26人次。通过近几年的教育培训,大队95%以上民警、协警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三、加强执法装备投入,促进执法规范化更好更快发展。
(一)、现场执法装备的健全和完善。交通民警在执勤执法活动中运用的执法装备直接影响到执法效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比如:照相机(或摄像机)、执法记录仪设备等能现场记录交通违法行为人的的违法行为,这些记录的资料就是民警对当事人作出处罚的有力依据。同时执法记录仪也可以用作民警维权装备,在民警人身安全受到
威胁时,可以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当事人袭警(妨碍公务)的举动,事后作为民警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法律依据;酒精检测仪、测速仪等现场执法装备可以更精确的为民警提供交通违法行为的违法事实,让交通违法人在证据面前心服口服;警示灯、停车示意牌、牵引绳、反光锥筒、警戒带、拦车破胎器等设备的使用不但减少了对群众正常出行的干扰,也能更大程度的解放警力,可以让民警更方便快捷的对路面交通进行管控,为辖区群众创造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
(二)、非现场执法装备的健全和完善。为使非现场执法更具有合法性、合理性、便民性,开发区大队做到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固定电子警察测速这种非现场执法设备要公开其设置位置,在来车方向科学、合理的设置提示标志和限速值以及解除限速标志等辅助设置,确保了执法的公开性。二是使用的电子警察等非现场执法设施合法,非现场执法装备经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技术鉴定,合格后方才使用。三是及时告知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由于是非现场执法装备采集的交通违法事实,许多交通行为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违法行为,我们大队采取邮寄明信片的方式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四是对非现场执法装备采集的信息要进行规范和审核,采集的信息资料应符合执法实体和执法程序,对因交通标志设置不规范引起的交通违法或者是对交通违法事实记录不详细的信息资料,大队一律不予以采用。
四、拓宽内外执法监督渠道,切实加强大队的执法质量工作。三年来,大队在不断健全、完善队伍管理制度的同时,把执法监督与执法质量考评作为提升大队整体执法质量工作的主要举措。
(一)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考评的形式,对民警的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考评。大队专兼职法制员与执法质量考评组对民警的执法考核,《大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根据《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以大队法制科抽查事故案卷、一般程序案卷、简易处罚程序决定书、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的方式对民警的现场执法、法律文书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有:认定交通违法行为是否准确、是否按照《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基本规范》严格执法,法律文书是否填写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执法过错和执法随意性等现象;每月大队对事故处理、车管驾管业务、交通秩序管理等所有执法工作进行系统的考评。对考评结果大队以执法质量检查通报的形式下发各单位,并在大队中层民警会议上进行公布。每次考评大队将评出一个执法示范中队和一名执法标兵。对连续两次被考评为不合格的中队、科、室,其主要负责人要停职检查,情节严重者引咎辞职;对连续两次被考评为不合格的民警,大队将取消其年终评先资格,责令其在大队中层会议上进行检讨。
(二)定期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为切实保障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公正、文明执法,大队每年定期在辖区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大运输单位负责人及社会各界群众担任大队的执法执法纪监督员,对民警的日常执法、生活进行监督,并以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虚心接受他们的建议。今年,大队共聘请监督员10名、征求意见30条、采纳建议5条。与此同时,大队还定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单位以发放征求意见卡的形式,倾心征求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大队还派专人进行分类、汇总,对大队能解决的进行及时解决;对大队无权解决的,逐级上报上级部门。
(三)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根据交警总队、支队的要求,从2011年第一季度开始大队要建立健全《值日警官制度》,各中队和车管所及交通违法处理中心、事故中队等窗口岗位,设立值日警官,受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对民警执法、服务等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与此同时,健全《执法质量监督规定》、《执法案件审核规定》、《执法公开制度》等制度,健立起对民警执法办案过程的监督制约体系,从而对民警的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约束和监督。
(四)建立、完善交通事故回访制度,实现事故上访为主动撤访、息诉。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交警大队始终将“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从严惩处事故肇事者,保障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近年来,随着道路交通事故的日益增多,事故上访案件在整个公安行政执法上访案件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为此,通过实行限时办案制度和办案预约制度、建立事故回访制度、发放印有交通安全知识的警民联系卡、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等有力措施,提高办案质量,最大限度保障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所有办结的事故案件,办案民警都将逐一以亲自上门或者打电话的形式进行回访;对重大事故案件及复杂疑难案件,大队领导与办案民警一起进行回访。大队从办理事故案件以来,事故案件的回访率得到95%以上,无一起因民警执法过错引起的败诉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创建和谐平安长治做出了不懈努力。
9.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篇九
书)
一、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超限运输检测站廉政执法工作,提高超限运输审批许可效率,规范路政收费行为,有效解决路政治超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刹住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全面实现“促和谐、保畅通、实现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的工作目标,树立文明、优质、廉政的交通执法形象。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廉洁执法工作;
(二)加快超限运输许可审批效率;
(三)规范各类收费行为。
三、整改措施
(一)制定超限运输检测站廉政执法要求,强化监督
1、超限车辆检测时必须实施进站检测和卸载后检测双重检测后方可放行,二次检测单必须附在案卷内工作人员必须在检测单上签字以示负责。
2、超限运输检测站必须配备相当数量的兼职廉政监督员,分配到每个检测班组,负责检测站廉政制度的落实督察,可对检测、卸载全过程实施监督。
3、在检测、卸载场所必须设置录象探头,录象删除解密必须由路政分局或公路分局领导批准并记录在案,录象资料必须保留一年以上。
4、制定《福建省普通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和工作人员廉政制度规定》规范全省超限检测站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
5、加强对检测站工作人员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的督察,要求对所有处理案件、处理情况在检测站公示栏上公示(保留三天)发现问题及时促其整改,及时予以通报并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6、将执法人员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水平同考核评优评先挂钩,促其提高水平。
(二)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超限运输许可效率
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要加强对《关于做好超限运输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高路总[2008]25号)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具体要求是:
1、对承运人提出的申请要在五天内审批完毕,对特殊情况要本着特事特办的精神,及时办理;
2、省际治超检测站要设立专门的超限运输审批受理点,并做到节假日期间有专人受理超限车辆审批工作。
(三)明示高速公路路产有关收费标准和程序
一是规范高速公路清障、抢修收费。具体要求是:
1、对于在高速公路上因清障、抢修作业产生的投诉问题,各高速路政大队应向司乘人员做好解释工作;
2、对当事人提出的相关收费疑议,应向当事人出具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具体清障、抢修收费标准;
3、各路政大队应加强对抢修队的监督管理,将抢修监管纳入大队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监管办法,公开清障、抢修收费标准、监督投诉电话;
4、对抢修设备不足和信誉不好的抢修队,各路政大队要及时更换。
二是严格路产及附属设施的赔偿程序。具体要求是:
1、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要加强对《关于印发<福建省高速公路赔(补)偿案件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高管[2008]22号)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于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损坏高速公路路产及附属设施的各类行为,各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应按照规定向当事人出具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正式核定福建省高速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标准的批复》(闽价[1999]商字96号)的有关赔偿标准;
3、对于未列项目的具体赔偿工作,路政部门应根据具体损坏的路产及附属设施的类型出具由监控、养护等部门出具相关项目的实际造价清单,向当事人明示,依法进行处理。
四、责任部门
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省公路路政局。
五、工作计划安排
(一)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由厅路政处、省路政局和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负责人划片负责民评工作,每季度对所分管片区进行1-2次明查暗访。其中第三季度的重点检查地区为漳州、泉州、龙岩、宁德、南平;第四季度重点检查地区为三明、福州、厦门、莆田。检查形式包括:执法人员座谈会、行政相对人座谈会、现场检查,包括外业和内业的全面检查。
外业现场检查的要求是:
1、执法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执法人员是否风纪严整,文明执法;
3、案件处理是否及时;
4、现场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5、巡查记录是否完备;
6、是否履行法定职责;
7、是否遵守《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的通知》的规定。
内业检查的要求是:
1、是否公示有关整改承诺;
2、是否按规定聘请并公示民评代表;
3、是否有序发放和回收征求意见表;
4、征求意见表主要内容是否完整;
5、是否开展民评宣传工作;
6、适用执法文书是否正确、完备;
7、填写文书是否准确、规范;
8、行政处罚是否合法、适当;
9、受理窗口及办公场所是否整洁、安全;
10、办公设备是否完备;
11、各项信息公开要求是否落实;
12、内业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13、票据管理是否规范;
14、信访接待资料是否完整。
普通公路同时结合示范路政所的评比和考评工作,促进普通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的规范管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和处理情况应及时在全省例会上进行通报。
(二)制度建设工作安排
第三季度内要抓紧研究制定《福建省公路路政执法行为规范》、《福建省公路路政执法监督规定》和《福建省公路路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经征求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厅监察室、法规处、省治乱办意见后,报厅务会审定后,力争10月前下发执行。
第四季度研究制定《福建省超限运输检测站廉政执法工作暂行规定》,召开各级路政骨干研讨会研讨,10月下发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
路局、各设区市交通局征求意见,11月征求厅监察室、法规处、治乱办意见后,上报厅务会审定,力争年内下发执行。
(三)学习培训工作安排
【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推荐阅读:
浅谈新时期如何加强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01-06
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经验材料10-15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12-20
巨野县公安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02-17
交警规范执法的心得体会03-07
交警非现场执法方案06-13
交警年度执法工作总结12-03
抓好三支队伍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02-09
农村地区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08-08
交警办案区工作规范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