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依法行政专题发言

2024-09-22

财政局依法行政专题发言(精选10篇)

1.财政局依法行政专题发言 篇一

依法治企专题发言材料

所谓“依法治企”,就是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治理企业,使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国网公司早在2007年就提出了“依法治企”的理念,近年来,更是把依法从严治企工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特别是近几年公司系统在不同专业领域持续开展了“依法治企”自查自纠工作,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下面结合“依法治企”专题研讨,谈一谈对“依法从严治企”的认识和体会。

一、依法治企的必要性

(一)依法治企是现代法治社会的根本要求

党中央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企业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坚持依法从严治企,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根本要求。真正的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企业要在市场经济中求生存、谋发展,必须借助于法律手段。因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与国家的关系、企业与企业的关系以及企业内部包括企业和职工的关系都要靠法律来调整、来维护。因此,只有依法治企才能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依法治企是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 全面分析供电企业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依法从严治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和紧迫。一是供电企业的特性和社会的特点,决定了依法治企的紧迫性。作为国有公共服务型企业,掌握着国家的重要资源,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同时我国社会又正处变革转型期,各类矛盾凸显,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社会观念都在发生深刻变化,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道德观念呈现多元、多样、多变的特点,企业特性和社会特点,决定了供电企业一定会备受社会关注,如果发生违法违规事件,就有可能会被不断放大;二是近来来,国家各部委加强了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审计署、国资委、发改委、税务局、电监会等外部检查力度不断增大,外部监管手段不断丰富,外部监管给企业依法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我国法制建设不断完善,要求越来越严格。随着宏观政策、法律法规的逐步调整,供电企业过往曾经广泛采取的一些做法和经营方式,过去或许是合规的,现在或许就是违纪;过去或许是违纪的,现在或许典性质就是违法;四是舆论监督日趋强烈。随着网络等新兴媒体话语权的增加,舆论传播机制发生巨大改变,舆论的开放性和自由度越来越高,作为服务社会大众的供电企业,天然具有“过敏”体质,哪怕是管理中存在的个性、特例问题,解决不好也会被叠加、渲染、放大,甚至推动成为社会公共事件,给公司形象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五是国网公司、省公司高度重视依法从严治企工作,作为公司系统一分子,我们必须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公司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依法治企的意义.

一是促进企业发展的有力保障。依法治企是化解外部风险的重要手段。只有规范经营,始终坚持依法治企,才能化解外部检查风险。依法治企是加强企业管理的重要措施。由于受计划经济传统惯性思维的影响,公司管理中各种“发热点”、“出血点”仍然存在,各种打擦边球和试探“红线”的情况还未完全杜绝,依法治企的形势依然艰巨。这就要求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在利益得失、大是大非面前,要有所担当、有所取舍,坚定依法从严治企的意志和信念,把握大方向,坚守大原则,自觉坚持依法从严治企、强化自我约束,将依法治企形成一种管理惯性,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保护干部“政治安全”的重要措施。对近年来电力行业腐败案件的分析,究其原因,表面看是制度执行不到位,实质上是个别干部思想认识有偏差、党性和组织纪律性不强的表现,遵纪守法的意识淡薄,漠视国家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本质认识不清,缺乏遵纪守法、照章办事的自觉性,不能真正做到依法合规办事。所以,要通过依法从严治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守法意识,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在增强队伍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同时,大力提高干部队伍的依法治企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维护公司自我权益的必要手段。依法治企对于改进企业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与国有企业密切相关的《物权法》、《企业破产法》、《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新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法律相继出台,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日趋严格的法律环境,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内部管理秩序和对外经营活动,需要我们从法律层面加强研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如何提升依法治企工作水平

依法治企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做好依法治企工作,自觉是前提,制度是基础,执行是关键,监督是保证。

(一)坚持依法从严治企,充分认识“依法治企”的重要性

依法治企中的所谓“依”,就是依据,即指应当把法律作为管理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和最高权威之意。企业管理千头万绪,但始终应当确立法律的最高权威,坚持以法律作为企业行为的基本依据,让依法治企真正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理念。否则,长官意志、我行我素,企业迟早都会陷入“人治”的沼泽,难以自拔。企业能否始终坚持走依法治企之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思想认识是否到位至关重要。要积极推行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培养干部员工对法律的忠诚与信仰,让依法治企、“按规则出牌”真正成为自觉的行动,这是确保企业始终沿着“法治”轨道健康发展的重要思想保障。

(二)坚持依法从严治企,依法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制度是加快企业发展的“安全带”和“助推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是依法治企的基础,是企业实行法治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公司应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的政策规定,来制定、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把国家法律和上级的管控要求,内化为企业的规定,让企业的各种行为都有明确的制度来加以规范。通过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强化内部管理,堵塞经营漏洞,从制度上保障和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

(三)坚持依法从严治企,强化法律规章的执行 如果没有出色的执行,那么即使企业有再好的发展战略,再细的管理制度,也只能是沙盘上的宏伟蓝图,贴在墙壁上的豪言壮语,挂在口边的伟大口号,永远无法实现。同样,企业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制定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如果不能得到严格的执行或在执行过程中走样,依法治企也就成了一句空谈。

(四)坚持依法从严治企,加大监督力度

在中国大众心里,怕的不是法律,而是执法者。所以,有了完善的法律法规或科学的规章制度还不行,还要加强监督。要通过建立协同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强化执行,才能提高依法治企工作水平。这里的协同监督不仅是纪检监察和审计的监督,同时也包括各级组织的监督,包括企业各项业务的监督,包括群众的监督。其中,把监督纳入各项业务工作,在各类管理中强化监督职能,开展各个层面的协同配合。需要建立纵向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横向的监督协调机制。公司业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同合作,形成合力,发挥“大监督”作用,在协同监督的总框架下,保证依法治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确保依法治企取得最终实效,还需要深刻把握和正确处理好以下五方面关系。第一,要全员牢固树立依法经营意识。明确开展依法治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自我约束和自我免疫的能力,主动摒弃过去种种不规范的行事模式、习惯做法和陈旧过时的思维观念,消除风险的隐患和死角,把大家的思想凝聚到企业的整体安排和部署上。第二,要全面完善内部控制建设。明确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协调统一地稳步推进依法治企工作的长期开展。第三,要形成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实现管理流程制度化和标准化,严格关键点控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整改,以当前正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务实工作,做好工作监督。第四,要加大依法治企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第五,要将依法治企工作作为企业一项长期重点工作常抓不懈,不能有丝毫的放松。

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2.财政局依法行政先进事迹 篇二

一、夯实基础,抓

好“四个到位”。

(一)组织领导到位。为了贯彻落实《纲要》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工作,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指导、解决;积极推行精细化管理,逐步完善机构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权、管钱,促进财政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财政精细化管理工作也是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具体体现。

(二)目标责任到位。年初各单位根据责任书制订本单位职责,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细化到项,责任到人,形成了上下联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管理机制。

(三)宣传发动到位。凡机关综合性会议,局领导必讲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统一认识,增强防治观念;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财政政策法规,使之深入人心,不断增强财政干部职工法制意识、依法理财工作参与意识和创优达标意识。

(四)督办落实到位。没有有效的监督检查,依法行政工作就容易流于形式,很难收到实效。为此,**县财政局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督办落实。

二、规范管理,加强“三项建设”。

**县财政局共有7个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多年来,该局坚持实行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权限公开化,执法任务责任化,执法行为程序化。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和高效、便民的原则,建立了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进程。

(一)加强制度建设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该局针对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进一步严格办证、办事程序。在办理有关证件时,该局要求办证人员严格审查应当提交的全部文件和手续,对可能有瑕疵或提交的文件不全的,一律缓办,凡有争议的不予办理,杜绝人情证;在行政案件的查处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证据必须真实可靠,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明确告知并记录在案。案件结束后,所有材料一律编码归档。处理意见或决定,凡需以局名义发文的一律经局监督股审核签述意见后报局领导批准。按照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要求,该局对进厅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认真清理,一个程序一个程序严格把关。对各个项目的设立依据进行整理,并且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承诺按时办结;明确各个项目的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公开审批内容,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和审批时限,使该局的审批服务事项的设立和办理有据可依,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加强队伍建设。2008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纲要》、《会计法》、预算法律制度等各项业务培训10余次。行政许可法、听证等法律法规培训2次,组织全系统进行党纪、政纪、法规知识竞赛和法律、法规综合素质测试。积极参加市局举办的财政“五五”普法法规知识竟赛并取得优异的成绩。

(三)加强阵地建设。该局充分利用报纸、电视、黑板报、宣传栏等媒体宣传财政法律法规知识。大张旗鼓地进行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求使全体财政干部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执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注重实效,做好“三个结合”

(一)与“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活动相结合 通过对《纲要》、《行政许可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学习,按照“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活动的要求,**县财政局确立了工作标杆,明确了赶超目标,对照标准找准差距和存在的缺点,深入研究解决问题和克服困难的办法,抓住推行精细化管理的有利时机,创新管理方式确保目标的实现。通过“学、比、看”活动的开展,全体财政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组织纪律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一年来,**县财政局无一人违法违纪,无一人受到任何形式的责任追究。

(二)与推进“为民、务实、廉洁、高效”机关建设相结合。一是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积极开展以“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为主题,以“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为载体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掀起新一轮思想解放的热潮,学习先进,瞄准一流找差距,明确财政工作新目标;创新思维,科学求实算细账,采取财政管理新举措;脚踏实地,转变作风抓落实,务求服务发展见实效。该局重点强化制度约束和纪律约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促进科学发展。

是结合“两转两提”活动的开展,积极开展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规范财政审批、许可项目管理,减少审批项目,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内部监督,提高行政效能,财政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开展职工廉政教育。将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解到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在全局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

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股室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干部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市纪委“六个不准”规定,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做到“廉洁从政,依法理财”。

(三)与财政各项工作相结合。

把依法理财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加强财政资金运行监督,积极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财政监督体系,收到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工作力度。组织开展了财政专项资金检查活动,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二是通过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对预算单位支出管理。全年市本级通过支付审核,拒付各项违纪违规业务524笔,拒付违规开支292万元;三是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力度,节约财政支出资金。全年实现政府采购资金2.7亿元;四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节约财政投资资金,全县共完成评审项目79项,审减金额2324万元,平均审减率20%。

3.财政局依法行政专题发言 篇三

一、落实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

1、成立“四五”普法领导小组。2001年4月20日县局成立了以局长刘斌为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四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股,苗应安、李学林等同志具体负责“四五”普法工作。2003年4月,鉴于人员变动,我局又重新下文调整“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童捷局长任组长,充实了多名法律专业人员,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四五”普法工作。

2、制定“四五”普法工作计划。我局定期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分别于2001年4月20日、2002年3月28日、2003年3月10日、2004年3月18日、2005年6月制定了“四五”普法工作实施意见。针对《实施意见》订立的普法内容,结合财政执法检查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普法计划全面落实。并针对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检查督促情况,年终及时进行总结,找差补缺,利于下普法工作更有针对性。“四五”普法工作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检查、年后有总结。

(二)建章立制方面

1、制定“四五”普法规划。结合实际情况,我局于2001年8月制定了《利辛县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该《规划》确立了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培植税源、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提高财政干部队伍执法水平、优化财政执法环境为目的,以全县财政系统工作人员为普法重点宣传对象,深入开展财税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理财,促进和保障我县财政工作顺利进行。“四五”普法规划从2001年开始,到200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为宣传启动阶段,从2001年3月份到2004年4月份;第二阶段为普法实施阶段,从2002年5月份到2005年6月份;第三阶段为考核验收阶段,集中在2005年下半年。“四五”普法内容主要是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精神,党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财政财税实体法律法规知识。

2、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我局于2001年4月制定了一系列“四五”普法制度,有普法学习培训制度、普法考试制度,切实保障“四五”普法工作深入持续地开展。2002年3月份,我局又编订了《行政规章制度汇编》,使财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2003年、2004年根据本具体工作情况又陆续制定了《利辛县财政工作十项服务承诺》、《财政普法目标责任考核制》、《执法人员岗前普法制》、《执法公示制》、《错案追究制》等文件和制度,这些措施、制度的出台和执行有效地促进了我局“四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三)基础保障方面

1、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我局在2001年元月、2002年3月、2003年2月、2004年2月份分别制定了本的经费预算及管理办法,明确了“四五”普法专项经费。专项经费一是用于订《中国财经报》、《财务与会计》、《安徽财政》等报刊杂志;二是用于订阅《财政执法必读》、《财政普法读本》和市财政局编订的《财政法制选编》等资料;三是用于印制法制宣传材料,从2001年以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政府采购法》、《契税征收管理办法》、《预算法》、《会计法》等主要用于财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共印制宣传材料10余万张,耗资近3万元;四是及时征订法制宣传单行读本,仅2004年我局就征订《行政许可法》宣传读本100套。

2004年初,我局从社会聘请了10名人大代表为财政监督员,全方位加强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如对财政人员行政执法行为提出质疑,对涉农税案件的处理参加旁听,对涉农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监督,对向人大常委会“建账”承诺兑现情况进行监督等。财政监督员制度推行近一年来,共召开会议3次,提出合理化建议37条,及时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1起,规范执法得到进一步加强,财税执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促进了财政系统行风评议和政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3、财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

一是签订财政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严格执法责任的基本目标、执法责任和考核奖惩等,2001年至2004年,每年春训大会上,局都与各财政所及局内部机构签订目标责任书,自觉地把财政行政执法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去。二是成立行政执法考核领导小组,完善考核机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执法目标责任书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对全县财政行政执法的考核工作,县政府成立了行政执法责任考核领导小组,财政局一把手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在财政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基层财政所日常考核工作。考核中,严格对照标准,做到:“谁的岗位谁负责,谁的问题追究谁”,权、责、利相统一。二是完善外部监督。继续推进财政执法公示制度,增强执法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全面实行优化财政经济环境“八公开”制度,一是实行首问责任制,二是实行稽查、检查报告审批制度,三是建立联系点制度,四是切实落实惠农政策公开制度,五是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制度,六是实行局长接待日制度,七是财政执法一律着装制度,八是设立举报箱制度。三是强化财政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了完善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提高财政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在2004年制定了《利辛县财政局建立“学习型”机关实施方案》,有系统地对财政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一是对新修订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学习,二是对财政法规及其实施细则进行反复学习,三是对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必须持证上岗,对已持证的,定期进行考核,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四是组织财政行政执法检查和各种形式的自查。在检查中,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有效解决了财政执法中存在的职责不清,追究不力,工作难以落实等问题,有效规范了财政行政执法行为。

二、主要成效

(一)增强了财政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理财的水平。

真正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由过去单纯靠行政手段向主要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财政经济的转变。从而使过去的以权代法、行政违法的现象大为减少。

(二)全体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

懂得用法律和法制保护自己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懂得了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遵纪守法、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水平普遍提高。通过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违法违纪的现象明显减少,全县财政经济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发展和优化。

(三)促进了“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

五年来,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广大干群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全县财政经济面貌日新月异,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依法理财治税进度不断加快,财政保障能力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三、几点体会和启示

五年来,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工作实践,主要体会是:

(一)认真开展学习,广泛深入宣传,全面发动干群是“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工作的基矗

(二)强化领导,各级齐抓共管是“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关键。

(三)建章立制,落实措施是“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保障。

虽然我局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做出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坚定信心,团结奋斗,振奋精神,开

4.财政局党务政务公开专题片解说词 篇四

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全力打造阳光财政商城,大别山下一颗璀璨的明珠;商城,这片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土地。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商城县抢抓机遇,顺势而为,瞄准“六大目标”,紧扣“八篇文章”,唱好“五台大戏”,力求“六大突破”,在试验区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勇当先锋,大步跨越,尽情演绎了一幕高潮迭起、荡气回肠的春天故事,创造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群众乐业的盛世景象。伴随着商城前进的步伐,商城的财政事业也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沐浴着市、县各级领导的关怀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商城县财政局创新思路,把党务政务公开当着财政事业前进的风帆,坚持用党务公开统领政务公开,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搭建起部门决策、政策贯彻、依法行政与民声反映的交流互动平台,谱写了一曲务实财政、和谐财政、阳光财政的动人乐章,先后荣获“优秀省级文明单位”、“全市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获称号。该局建立了专门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党务公开办公室,抽调专人专职办公,制定实施方案,形成工作规范,使党务公开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落实、有保障。该局在传媒的多样性、传递的及时性和传播的广泛性上下功夫,建立完善 “五有”公开方式,构筑立体公开载体。

制作了一块12米长、3米高的固定党务公开栏,将财政政策、财政收支、“两税”征收标准、党总支成员职责分工等向群众公开;设置财政党务公开专题网页,将宏观财政政策和微观管理情况全部公开;利用局机关电子显示屏,及时播放党的重要方针政策、局党总支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调动全员参与党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设立反馈意见箱和电话,对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由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将财政支付局办公大厅、契税征收大厅作为财政部门的对外形象展示窗口,严格挂牌上岗、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制,发挥窗口示范作用,树立财政部门“严谨、快捷、透明、务实”的新形象。公开是一面镜子。该局始终坚持把公开的重点放在党员群众心中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以及最容易滋生腐败的事项上,严格实行“阳光”操作,使广大群众有了知情权和参与权,密切了干群关系,增进了社会和谐,财政形象不断提升,位次不断前移,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和认可。如今,商城财政人将乘着试验区建设东风,谱写公开之曲,奏响创新之歌,全力打造阳光财政,提高财政公信力,努力创造商城财政更加美好的明天!

5.市民政局工会召开专题工作会议 篇五

市民政局工会召开专题工作会议

9月1日上午,局工会召开了市民政局专题工作会议,就局系统开展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作了统一安排和部署,局机关工会及局直属41家单位工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开展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工作的通知》(武工[2011]3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体系,在做好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工作的基础上,对开展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作了广泛动员,并对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操作管理系统进行了详细讲解,为切实保证该项工作按时完成打好了基础。会上,局工会办公室主任李剑华还对前三季度工会工作作了总结,同时从维权、劳模管理、宣传教育、女职工建功立业、组织建设、“双创”以及工会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等七个方面对下半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重点强调了抓好局直各单位聘用人员合同签订及社会保险办理工作,要求大家结合实际,齐心协力,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狠抓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发挥工会组织的协调服务、纽带桥梁作用。

6.基层财政专题调研提纲(龙坪镇) 篇六

根据市财政局调研要求,现就我镇财政情况汇报如下。

(一)情况介绍。

1.乡镇基本情况:龙坪镇位于连州市东北部,东与四江镇接壤,南与连州镇交界,西与保安镇为邻,北与星子镇相接。辖区面积400多平方公里。下辖麻步、垦区、黄芒、袁屋、松柏、朝天、石桥、凤凰、龙坪、东村、元壁、乌石、青石、太坪、沙坳、孔围等16个村委会,228个村民小组。全镇总人口40542人。经济支柱产业为碳酸钙,硅灰石两矿企业。

2.乡镇财政基本情况:乡镇财政收入532.5万元、支出532.5万元,收支平衡。

3.乡镇财政所基本情况:乡镇财政所机构编制4人、由正副所长各1人,会计1人,出纳1人构成、设施设备有电脑4台,激光打印机1台,针式打印机1台。

二、乡镇财政主要工作

(一)围绕乡镇财源建设搞好乡镇财政服务。

1、乡镇非税性财政收入的征收入库。

2、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乡镇内各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督审。

3、发放镇村两级干部及事业干部工资。

4、对乡镇单位实行“零户统管”,即由财政所直接办理收支与核算。

5、负责乡镇内所有中小学的义务教育经费的审定、核报。

6、负责上级拨付给镇、村、组的各项专项资金的支出办理和审计监督。

(二)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

1、负责中央和各级财政对农村和农民的各项补贴的审定、发放和核算(具体包括①种粮农民综合直补、②早晚稻良种补贴、③能繁母猪饲养补贴、④农民购农机补贴、⑤家电下乡补贴等;⑥生态公益林补助发放、⑦沼气推广改厕补助资金、⑧生猪补助资金、⑨各种临时补贴发放等)。

2、负责对乡镇内各种优抚对象的资格初认和对民政部门审批后确认,负责各项优抚资金的按时发放(包括①军烈属补助、②伤残人士补助、③农村五保户供养金、④农村低保金、⑤其他优抚对象的优抚金、⑥灾情救助金、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补助资金、⑧各种临时救助金等)。

3、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参合资金收取和参合农民的门诊、住院、转诊、大病救助等各项医疗费的审核、报销、核算等工作。

三、目前乡镇财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一)乡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负债现象严重。目前,大部分的乡镇在农村基金、财政周转金、商业银行贷款等方面普遍存在数额大、沉积多、偿还难的沉重的债务负担。

(二)乡镇事权与财权不相一致

存在事权过大,财权过小,事权与财权不相一致,责、权、利不相统一的现状,乡镇财权和事权严重失衡。

(三)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多、机构臃肿

从乡镇工作实际需要看,存在着内设机构过多、人员过多和人员结构不合理现象,加重了财政负担。

(四)乡镇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财务和其他从事财政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乡镇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会计基础工作与会计准则、制度不符,专业人员一身多职现象比较普遍。乡镇财政所干部工资低,是乡镇派出所、国土所、司法所干部工资的一半。

四、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和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一)大力发展经济,壮大主体财源,开辟补充新财源。

(二)稳步推进乡镇调整和机构改革,科学合理地确定乡镇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降低乡镇行政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减轻财政负担。

(三)加大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的力度,以缓解乡镇财政困难。调高乡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确保乡镇正常公用经费支出的需要。

(四)解决乡镇财政所干部的编制、工资问题。跟乡镇派出所、国土所、司法所干部一样由省财政厅垂直管理。乡镇财政所干部工资应等于乡镇派出所、国土所、司法所干部的工资。

连州市龙坪镇财政所

7.财政局行政政法股述职报告 篇七

2015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股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局党组的工作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努力工作,完成了工作任务,取得良好成绩,促进了我县行政政法部门事业的发展。现将我股2015年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思想道德品质(德)

我股全体同志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真学习县政府和局党组的工作精神,加强思想情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努力工作,力争取得良好成绩。

二、刻苦钻研,提高业务工作技能(能)

我股全体同志十分注重业务学习,经常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知识,钻研相关业务问题,提高了业务工作技能,能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财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障和支持我县行政政法部门事业的发展,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建设。

三、勤奋工作,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勤)我股全体同志忠实履行工作职责,全面执行县政府和局党组的工作精神和决策部署,刻苦勤奋,尽心尽职工作,践行“我的岗位我负责、我在岗位您放心”,做到人在岗位一分钟,辛勤工作60秒,认真做好每一件工作,努力实现工作的完美和高效,积极为我县经济社会建设作贡献。

四、求真务实,取得良好工作成绩(绩)

我股一是抓好全年预算管理工作,制定相关部门分月支出进度计划,切实提高预算支出均衡性;及时做好指标核对结转工作,认真检查各部门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使用。二是在全力保障党政机关运转及县重大活动经费的同时,支持党政部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支持基层党组织建设。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确保1344万元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政法工作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四是积极做好财政资金的审核工作,2015年处理经费审批文件466份,审核金额1.12亿元,核拨公用支出4955万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发展。五是努力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审核不纳入统发工资范围单位的人员工资额及抚养、遗属人数,做到不漏拨也不多拨。

五、严格要求,争当清正廉洁干部(廉)

8.财政局依法行政专题发言 篇八

根据晋财办行[2005]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财政部门的要求,我县财政局于2005年7月4日—10日利用一周的时间,抽调专人对全县行政政法单位的经费保障状况进行了一次调查,并重点对我县的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事局、法院和凹底镇政府等六个单位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收入状况

2001年实施“十五”计划以来,闻喜县委县政府适时提出了“十五”争先发展新目标,突出了“科技调产、培育亮点、加速民营、主攻城建”重点,科学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促进了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全县gdp增长迅猛:2000年18.84亿元,2001年22.8亿元,2002年29.6亿元,2003年40.13亿元,2004年46.52亿元。年均增长率为25.36。我县gdp快速增长主要是因为第二产业的飞速发展而拉动的,2000年第二产业实现gdp2.14亿元,到2004年就达到36.84亿元,占当年gdp的79.2。五年来我县的第二产业年均增长率高达34.04,而第三产业的所占比例和增幅都很小,这并不是一种合理的结构。(见图一)

我县财政总收入由2000年的1.38亿元,以年增亿元的速度快速增长,2002年完成2.65亿元,2003年完成4.24亿元,2004年完成5.27亿元,在全市13个县(市、区)中位居第二,跻身全省财政收入强县行列。五年来年平均增长率达39.79,创造了闻喜财政史上的最好水平。

但我县的财政收入同样存在结构上的不合理,历年来我县的县级财力增幅很小:2000年1.06亿元,2001年1.48亿元,2002年1.83亿元,2003年2.25亿元,2004年2.77亿元,年均增长率仅为27.12,与财政总收入的39.79有很大差距。在县级财力中除去上级补助收入后,我县的县级收入更是增长缓慢(见图二)。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这几年我县第二产业发展很快,有力地促进了财政总收入的增长,但来自第二产业的主要税源——增值税,其上解比例很大。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增值税中央集中75,留给地方的25又分别被省、市集中了8.75和8,县级仅留8.25。2000年—2004年,我县上解中央收入为9.14亿元,上解省收入1.17亿元,上解市收入1.05亿元,五年来共上解收入11.36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74.5。所以gdp的高速增长并未使我县的县级财力得到大幅增长,却使县财政收入步入“财政总收入增长快,可用财力增幅小”的怪圈。

二2000年—2004年我县行政政法单位人员及经费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我县财政供养人员总数:2000年10648人,2001年11118人,2002年11532人,2003年11765人,2004年11462人。

我县行政政法单位人员总数:2000年在职2262人,离退402人;2001年在职2510人,离退435人;2002年在职2125人,离退481人;2003年在职2077人,离退532人;2004年在职2361人,离退563人。

行政政法人员占财政供养人员比例:2000年25.02,2001年26.49,2002年22.60,2003年22.18,2004年25.51。

(二)经费投入情况

我县财政支出情况:2000年1.18亿元,2001年1.56亿元,2002年1.85亿元,2003年2.25亿元,2004年2.79亿元。

我县行政政法支出总数:2000年3113万元,2001年5256万元,2002年5816万元,2003年4912万元,2004年4718万元。(注:含上级补助及其它收入安排的支出)

我县行政政法支出中人员经费部分占有较大的比重:(见下表注:仅为财政对行政政法单位支出,且不含离退休费)

行政政法历年来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行政政法支出

其中

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比例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2000

251

21430

1082

56.9

3200

14499

211

4238

546.99

2002

4274

2116

2158

49.51

2003

3889

2052

1837

52.76

2004

4718

2435

2283

51.61

经费来源分析表

(抽查的六个行政政法单位2004年数据)单位:人、万元

单位

人员

财政预

算安排

上级补助经费

其它收

入安排

公用经费支出

备注

支出

总计

公务

用车

会议

支出

讯费

招待费

人大

4128.04

274.5113.0

313.1

25.3

26.98

法院

248.64

6113.04

14.87

5.81

3.26

8.81

政协

71.96

44.42

16.37

3.45

1.37

8.04

人事局

46.20

17.41

3.48

1.05

0.12

2.23

司法局

43.99

10.1

1.81

1.01

0.49

0.71

凹底镇

政府

60.00

40.3

3.60

1.50

0.60

1.50

从上表可以看出,我县行政政法单位经费来源单一,收入有限。

(三)办公用房及设备等情况

我县行政政法单位办公用房五年来增长较快,2000年办公用房总面积为104516m2,到2004年增至216480m2。但办公设备差距较大,尤其是一些现代化办公设备还很缺乏。2004年我县各行政政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08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县级财力增长乏力,制约了财政对行政政法的进一步投入

2000年以来,受县级财力增长乏力影响,我县财政支出压力很大,至今省出台的170元地方补贴我们只执行了100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仍然加大了对行政政法单位的投入力度。以2004年为例:当年财政支出2.79亿元,其中基建支出106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城市维护支出115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1.5;而行政管理和公检法司的支出分别为3006万元、144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0.6和149.9。

但是,这几年工资大幅增长,受人员经费增长较快以及行政政法单位的公务增多、办公现代化等因素,我县的行政政法单位仍普遍经费吃紧。下面以县法院为例说明:

县法院2004年实有人员99人,各种车辆28辆。年办案量在2000件以上,需要公用经费200万余元。2004年县财政拨入经费248.64万元。剔除人员经费135.60万元,公用经费为113.04万元,缺口达80余万元。公用经费只能维持基本办案开支,警用车辆落后,无法及时更新,同时也影响了工作人员办案积极性。

(二)乡镇公用经费严重不足,影响基层政权稳定

相比之下我县乡镇公用经费更是严重不足,下面以凹底镇为例说明:

凹底镇是我县一大镇,全镇人口2.8万,2004年镇政府实有人员55人。历年来财政拨款:2000年21.4万元,2001年30.4万元,2002年46万元,2003年46.7万元,2004年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00年20.4万元,2001年28.6万元,2002年44万元,2003年44万元,2004年56.4万元。公用经费为:2000年1万元,2001年1.8万元,2002年2.7万元,2003年3.6万元。年人均472.74元,2004年人均654.5元。

为保障政府基本职能,镇政府不得已只能从转移支付、土地、计生等经费中进行弥补。但依然无法解决根本问题,迄今历届镇政府已累计欠债108.5万元,巨额的欠债已成为影响基层政权稳定的一大因素。

四解决的办法与建议

(一)调整现行财政体制

提高县级财政收入占地方收入的比重,通过调整税种和税收分享比例,提高县财政在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对增值税的留成比例,建议地方留的25中,县留15,省、市留10。增强县级政府对自有资金的控制能力。这样就可从根本上解决我县行政政法支出数额过小问题。

(二)加大对行政政法单位转移支付力度,增加补助收入

9.行政局依法行政经济发展工作方案 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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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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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县经济社会正处在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问题和矛盾不断出现。只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才能更好地处理政府与企业、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才能更好地处理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稳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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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是政府自身改革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县、镇政府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越来越重,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复杂。坚持依法行政,有助于全面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从制度上规范行政权力,才能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府管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办事,才能真正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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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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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完善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每年至少安排4次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讲座,县政府常务会议及时学习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培训、集体学习和自学等形式,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熟练掌握公共行政法律知识,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普法规划要求,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制度,强化对行政机关学法用法活动的指导和考核。各镇、各部门要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建立行政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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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查。对拟任命为镇政府及县政府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在任职前考察时,要考查其是否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作为其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机制,逐步建立公务员法律培训考试档案,把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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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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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健全依法行政决策制度。制定涉及全局性、长远性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决定土地、森林、水流、矿藏、山岭、荒地等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可能产生污染或其它公害的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市场准入和行业垄断经营项目以及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避免盲目决策,杜绝个人擅自决策。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决策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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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并作风险评估。县人民政府在作出重大事项决策前加强与县政协的民主协商,并依法提请县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备案。各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按规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或备案。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均要向社会公布,进行听证或者公开征求意见。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应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论证。举行听证时,对参加听证人员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要吸收采纳,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及时告知听证代表,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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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县、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当经过本级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决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主体、内容、程序合法。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结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要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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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政府性合同审查。建立健全政府法制机构参与审核本级政府对外签订合同制度。县政府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和行政合同,必须经过县政府法制办和法律顾问的审查,重大事项应当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应当经过本单位的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的审查;政府性投资合同标的在100万以上和招商引资合同标的在5000万以上的,必须事先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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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县、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应当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重大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避免和减少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要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给予处分。对依法应当做出决策而不做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要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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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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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严格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各级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要按照《*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和监督管理办法》(县政府令第23 号)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应当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施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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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省政府令第196号),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按相关规定报送备案。县政府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发现县政府所属部门和镇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超越法定权限、合法不合理、违反法定程序等,要坚决予以纠正。对逃避监管、有件不备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十二)建立规范性文件异议处理制度。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异议申请,由本级法制机构及时受理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异议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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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建立规范性文件评估和定期清理汇编制度。规范性文件施行后,执行机关要定期将实施评估意见报告制定机关,由制定机关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制定机关要每隔两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等上位法规定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清理后要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以后行政管理的依据,并按期整理汇编,以便更好地学习、贯彻、执行。对有施行期限的规范性文件,到期前制定机关未作出重新确认发布的,该规范性文件自动废止。



五、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

(十四)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县政府法制办要尽快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办法》(省政府令第192号)等有关规定,拟订我县城市管理领域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按有关程序报批后,力争2009年底前实施。从体制上、源头上改革和创新我县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管理、执法扰民等问题。



(十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实行相对集中许可权制度。建立以减少审批事项、压缩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审批制度、提高服务效能为主要内容的新机制。健全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一个窗口对外、行政法律文书格式化、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理时限等作出公开承诺。健全审批权力与责任挂钩的机制,完善行政服务大厅的长效管理机制。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积极推行事前定标准、事中重指导、事后严督查的行政管理方式,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十六)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实行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制度化。依据有关规定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清理、确认,将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权限和范围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没有取得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未经定期审验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以清理聘用合同工、临时工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为重点,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对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要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对无证执法、证件超期使用、越权执法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十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切实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实体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有裁量权的行政机关,要抓紧组织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有裁量幅度的条款进行梳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能够量化的予以量化,并将细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标准予以公布执行。对上位法暂时没有具体规定,又需要规范的行政事务,要善于运用合同方式管理行政事务。建立行政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要定期不定期地牵头组织开展行政监督检查,加大暗访力度,并就监督检查的内容、依据、方式、人员、目的、时间等进行记录。

(十八)完善财政保障机制。行政机关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彻底杜绝行政执法与福利挂钩。严格实行行政赔偿制度,认真执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关于赔偿费用拨付的规定。行政执法经费、行政赔偿费用和行政工作经费要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十九)严格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考核评议。法制、监察、人事等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而实施行政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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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十)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全面正确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保障基层群众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权利。严禁干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治范围内的事务,不得要求群众自治组织承担依法应当由政府及其部门履行的职责。

(二十一)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管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现有隶属于行政机关的检测、检验、检疫机构以及经济类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逐步在人事、经费、资产等方面与所属行政机关彻底脱钩。加强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对其违法经营活动要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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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二十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认识并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复议案件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理案件,提高和解率和调解率,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公正作出复议决定,该撤销、变更或责令履行的,坚决予以撤销、变更或责令履行。健全行政复议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定期培训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保障行政复议办案条件,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能力。

(二十三)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必须有专人具体承办行政应诉工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行政首长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对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提倡其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确因不能出庭应诉的,分管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要支持、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积极主动地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二十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制度,提高案卷制作质量。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公开通报案卷评查结果,纠正评查中发现的重大执法违法行为。通过执法案卷评查,促进执法机关加强执法案卷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十五)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除应当保密外,要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全面、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提高政府机关工作透明度。

(二十六)主动接受各类监督。各镇、各部门在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建立健全反映社情民意的制度和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实施监督的权利。对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违法违纪的,要坚决依法决查处。



八、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十七)实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加大对各镇、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考核,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合理设置依法行政考核的分值。要将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对不依法行政,导致本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十八)加大依法行政典型的培育力度。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较好的镇和部门中确定依法行政示范点,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二十九)建立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各镇、各部门要于每年*月底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报送县政府法制办汇总后报告县政府。对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改进意见,要自觉接受并认真整改,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三十)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政府常务会议或行政办公会议制度,以及参与本地区重大涉法案件处理制度。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由县政府法制机构负责组织运作,为本级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县公安、交通、建设、国土资源、农业、环保、城管等部门要成立法制股(室),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人员;县直其他部门要配备1名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各镇政府的法制工作由所在镇司法所承担。配齐配强法制机构人员队伍,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交流、任用力度。各级法制机构要充分认识自己所担负的职责和任务,理顺工作关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做到政治上合格、业务上过硬,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财政部门要将政府法制机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公共行政法律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10.财政局依法行政专题发言 篇十

为了开好2015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近日,我挤出时间,加强对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财政所长、机关支部书记、服务对象代表、局机关一般干部代表座谈会,收集整理47条对教育实践活动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和深化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利用工作交流和布置的机会,和班子成员以及部分科所长进行了谈心谈话,做到了把问题解决在对照检查会前,为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了充分的准备。经过认真梳理,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虽然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但是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本人一些问题仍然存在:

1、学风不扎实。平时以工作忙、腾不出时间学习为由,没有全面、系统、静下心的学习,仅以参加会议、阅读党报党刊、收看及上网浏览时事新闻等,代替自己理论学习;只注重与工作相关的知识学习,忽视现代科技知识、法律知识等综合性知识的学习。

2、重集中轻民主。我长期在财政部门工作和做领导20多年,历任三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自认为领导水平和驾驭能力比较强,对一些重大决策仍存在先定调后讨论问题,影响了科学民主决策,导致一些好的意见不能完全吸收。

3、党的纪律执行不严。一是工作中存在本位主义,财政预算安排往往过分考虑财政困难,对部门运转、经济发展、民生事业存在的困难支持不够。二是政治敏感性不够高,对当前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不能从党和国家的高度进行分析和研判,自认为习以为常,不能敢于制止。三是政治纪律执行不够严,碍于利益调整,相关财政管理和改革推进力度不大。为保持班子的所谓“和气”,对班子成员执行纪律要求不严,提醒不多。

4、担当进取精神缺乏。一是强调部门利益多,财政预算安排还没有从大局考虑,没有完全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确保各项法定支出项目优先增长。强调财政保吃饭、保运转职能,对一些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财力保障不充分。二是创新意识削弱,工作方法有时还沿用任职两个单位主要负责人时的老经验和老路数,还没有提出新常态下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新措施、新方法,特别是对涉及方方面面利益调整的财政管理改革推进力度不大。三是工作存在求稳多、求进少倾向,对一些艰巨繁重的财政改革工作任务,畏难厌战情绪或多或少存在。

5、工作作风不踏实。日常财政管理工作有时来差办差,被动应付,或者上传下达、下情上达、以会议传达会议,工作不够主动,对已经布置的一些工作督查不力。听汇报多,真正开展跟踪督查少。

6、八项规定精神的遵守还不够有力。一是满足于坐在办公室听汇报,遥控指挥,对事关财政工作的深层次、复杂性问题没有沉下去调研;没有围绕财政政策及法规,加强与部门单位的宣传、沟通、协调,导致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精细,部分单位难以维持正常运转,疲于应付各种经费报告。二是自律不够严格,在日常工作中有吃请现象。平时享受固定用车服务,上下班都用汽车接送。外出出差有时选择星级宾馆入住,很少入住经济型酒店。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是没有注重世界观改造和理论学习。自认为财政部门工作精力和重点应放在具体事务处理上,以致缺乏对理论的系统性研究和钉钉子的学习劲头。认为自己是局长,主抓全面工作,宏观的财政理论和具体的业务知识是分管领导和具体科室科长的事情,自己没必要这么深钻细研,对一些基本观点、基本原理、基本理论只求懂、不求精,只求适应、不求灵活运用于工作实践。

二是没有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落实到行动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还没有完全入脑入心,财政部门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还没有落实在工作实践中,财政保障的重点还没有完全向民生倾斜,民生资金使用绩效还很低。考虑财政收入总量和质量多点,民生福祉改善相对少点,工作中对上级负责多、对群众负责少。

三是没有保持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思想和行动还不能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步调一致,考虑个人得失和荣辱进退多,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对社会上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戒心不足,作风有时出现松懈现象。

四是没有不折不扣执行党纪党规。缺乏对纪律和决策落实情况的细致检查,对社会上一些不好现象没有作坚决的斗争。对本部门作风建设缺乏敢于担当的责任和勇气,致使一些有关改进作风的规定和纪律没有完全执行到位,个别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涣散,工作严重失职渎职,受到党纪政纪惩处。

三、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是坚持终身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认真制定个人长期和阶段性学习计划,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重点学习与系统学习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不断提高学习成效。学习和掌握总书记系列讲话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和领导工作能力。加强对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提高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改革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履行职责的财政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财政管理和改革的主动权。继续办好“财政讲坛”,提高自身财政业务水平。以先进典型为镜,常对照、常反思,净化心灵、纯洁思想。

二是坚持群众路线,不断密切联系群众。动员和组织广大财政干部为财政改革发展献计献策,支持大家大胆开拓、创新思路。认真吸收群众智慧,简化办事程序,使惠及民生实事落到实处。勇于接受群众评判,通过政风行风热线、政务公开平台、建议提案办理契机汇报财政工作开展情况,“面对面”答复服务对象咨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微博、网站等新媒体,提高社会大众对财政政策规定的知晓率。

三是坚持党性修养,不断提高宗旨意识。带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让群众享受更多的改革成果。坚持重大决策实施前问计于民、实施后问效于民,及时修补完善财政政策和管理举措,让人民群众公平地享受政策。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实行绩效评价、财政监督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以督促部门使用好财政资金。定期每月到联系点和基层单位开展走访活动,主动利用工作间隙和科所长及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摸透基层情况,积极应对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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