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2018)有哪些(精选4篇)
1.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2018)有哪些 篇一
差旅费报销规定
第一:机票/车票及订票费
机票报销需提供携程网订票单、电子客票行程单(机票)/携程开具的发票、登机牌
费用类型选择“差旅费-交通”
费用描述写明:某人某时某地某项目,如产生订票费,退票费等特殊费用需注明原因
注:
1、公司规定出差交通工具选择: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火车二等座、长途客车等实报实销 第二:住宿费
住宿费报销需提供发票,住宿清单(住宿清单原则上需酒店盖章)费用类型选择“差旅费-住宿”
费用描述写明:住宿时间,住宿人数,住宿天数
注:公司规定住宿标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400元以内/间/晚 ;其他城市(二、三线城市):300元以内/间/晚 超出公司标准的需要领导审批 第三:出差交通费
策划顾问项目:每人每天80元,实报实销;
营销顾问/拓展项目及其他:每人每天60元,实报实销 费用类型选择:“差旅费-交通” 费用描述写明:几人几天
注:如果有特殊情况需包车或者产生的交通费较大超出公司规定标准,需在备注中写明原因同时写清超出公司标准**元,由领导审批。如未在提交报销单上标注此项内容,需另行提交情况说明并由相关领导签字
第四:出差期间业务招待费:(如没有业务招待费,此行不填写)
出差期间产生业务招待费需凭发票实报实销,发票背面需同行同事签字,无同行同事需本人签写“无同行人”并签字
业务招待费按每人每餐20元标准扣除出差补助 费用类型选择:“业务招待费” 费用描述写明:招待**客户餐费
第五:出差期间补助:
差旅费午餐补助:如住宿费低于公司标准50元以上(含50元):65元/人/天,其中每人每天20元不需贴票,其余45元需要粘贴出差地或大连本地的交通费发票
如住宿费低于公司标准50元以下:40元/人/天,其中每人每天20元不需贴票,其余20元需要粘贴出差地或大连本地的交通费发票
费用类型选择“差旅费-补贴”此项只能填写每人每天20元,其他归入“差旅费-交通”
费用描述写明:几人几天
2.《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 篇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达到节约高效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规定如下:
一、营销及服务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
公司的营销及服务人员出差的住宿费、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费(包括出租车票及票面上印有公交字样的票据)等实行费用包干,具体标准为:
1、省内出差按150元/天包干,含住宿费、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费;
2、外省出差按180元/天包干,含住宿费、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费;
3、参加专业会议或由于工作需要随身携带设备、资料超过15公斤的人员可乘市内出租车,写明情况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批准,可酌情报销。
二、其他有关事项的规定
1、关于乘坐火车
限乘坐普通硬座及空调硬座,不得乘坐卧铺、动车、高铁; 特殊情形需报请总经理同意方可乘坐乘坐卧铺、动车、高铁;
2、公司所有人员出差电话费(含IC卡)不予报销。出差中正常的传真资料、邮寄物品、打字复印等费用可酌情核销。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必须在五日内到财务报销,否则将不给 予新增借款。
4、单据粘贴需规范、统一,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在相应位置应列明大写金额,字迹清晰、规范,大小写完整一致,不得涂改。
5、其他费用(包括业务招待费、公关招标费等)应单独审批报销,不得与差旅费混在一起。
三、关于出差时间的计算:
原则上按照自然天数减一天的标准计算:
(1)出发时间的计算: 12:00点(含12:00)以前出发算1天; 12:00——17:00(含17:00)出发算半天; 17:00以后出发当天无补助。
(2)返回时间的计算:12:00(含12:00)以前返回算半天; 12:00以后返回算1天
(3)出发时间及返回时间都以车、船、机票上所载时间作为依据。出发时间和返回时间以车票及口袋管理“客户拜访”定位及拍照为参考。
四、对报销票据的要求:
1、车票:
车票上需出票单位印章方可报销。印章不清晰,视同无印章不予报销。
所贴车票必须与差旅费报销单上所填写的起止日期、出差路线一致。如果所附车票没有明确标明起止地点的,应自己写上。2.发票:
必须是印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正规发票,发票的户名必须写全称。
跨行业(住宿发票、餐饮发票、商业零售发票等)发票不可互相混用。
发票金额(无论大写、小写)填写有错误、描画或涂改的,只能由发票的出具单位重新开具,而不能自己在原发票上进行更正。如果发票记载的其他内容确实有误的,应当由发票的出具单位重新开具或进行更正,如果进行更正,开具单位还应当在更正处加盖该单位的印章。
收据分为行政事业性收据和非行政事业性收据。行政事业性收 据可以作为报销凭据。
本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执行!
3.差旅费报销的暂行规定(共) 篇三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及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根据财政部门有关差旅费开支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差旅费管理原则
(一)医院对差旅费严格管理,能一人办的事不派两人去,以降低差旅
费支出
(二)住宿费按出差自然天数减去在途天数计算。
(三)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二、出差借款及报销手续
(一)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借款和报销差旅费须办理如下手续:
1.业务人员外出进修、培训、参加学术会议,须填写“借据”,由主管职能部门、分管院长、院长签字。
2.职能部门人员出差,须填写“借据”,由职能科室负责人、分管院长、院长签字。
(二)出差人员返回后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时一律持原始凭证办理结算,对进修、培训、学术会议等还须提供经有关领导批准的会议(进修、培训等)通知单原件或复印件,否则财务科不予受理;报销凭证一律由财务科出纳人员负责整理粘贴、计算,财务负责人审核后,再经有关部门和领导签字报销;出差人员返院后应及时到财务科办理报销结算手续,超过30天者,由财务科从其工资中扣除借款。
三、出差交通工具和住宿费报销标准
(一)现任院级领导及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出差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软席、动车组、轮船二等舱位时,须事先经院长批准。
住宿标准:一般地区 110元/天;直辖市、广州及特区(深圳、珠
海、厦门、汕头、海南)130元/天,随同院级领导一同出发的限一
人享受相应的交通和住宿标准。
(二)其余人员出差乘坐火车硬席(硬卧、硬座)、轮船三等舱位,凭
据按实报销。
住宿标准:
1、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科室负责人:
一般地区80元/天;直辖市、广州及特区100元/天。
2、一般人员:
一般地区60元/天;直辖市、广州及特区80元/天。
3.外出进修(六个月以上)、短期学习人员的住宿标准:
省外部属医院14元/天;省内医院10元/天,超出部分由个人承
担,进修学习期间只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四、住宿费报销办法
(一)出差住宿费按规定的标准凭发票报销,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承
担,医院不予报销。
(二)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
住宿费及伙食补助费。
五、交通费报销办法
(一)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到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超过6小时以上的,或白天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硬卧。夜间乘车,购
买餐车茶座的费用由个人自负,不予报销。
(二)乘坐飞机,必须购买的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
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三)工作人员不分职级,均可乘坐空调软座客车(豪华大巴),凭据报销。
(四)所有因公出差、办事和进修、培训、学术会议等人员一律不得报销出租车票,只报销一次往返市内交通费。
(五)职工经院长批准到外地参加考试(函授除外),只报销直线火车硬座车费或轮船最低一级舱位费、最低标准住宿费,其他费用及补助一律不予报销。
(六)工作人员调动的交通费、住宿费、补助费等,按照鲁财行字【1996】第7号文第七条规定办理。
(七)工作人员出差应按近路往返,不得借故绕道其他路线、中途下车,确实已经乘坐了其他路线的车船,应扣除天数,并按照近路车船票给与报销。
(八)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制订各业务科室外出进修、学习、培训计划,合理确定人数及费用限额,报医院审批。报销时,医务科、护理部主要负责人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注明报销费用限额,并登记备查明细账,以监督指标的使用情况。
六、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
(一)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宿,每人每天补助标准:
1、济宁市市辖县、市(不含市中区、任城区、高新区、北湖区)境内出差 6元
2、济宁市辖区外出差,省内其他地区12元;省外出差,一般地区 1
5元,直辖市、广州及特区20元。
3、各种工作队、医疗队、支援工作、上级政府部门统一抽调到驻地以外的基层单位挂职、包村以及到基层锻炼等人员,不论就餐形式如何,凡在本县境内工作的,补助1.8元;在县境外工作的,补助3元,上述人员在原单位驻地工作的,一律不发任何补助费。
4、职工到外地进修、短期学习、培训、学术会议,往返途中伙食补助费 8元/天,进修学习期间1.8元/天。
七、探亲路费报销规定
(一)职工探亲路费须有科主任、人事科长、院长签字方可报销。
(二)乘坐火车的不分职级,一律按普通硬席座位,凭据报销,年满50周岁以上,连续乘坐时间48小时以上,可报销硬席卧铺。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的,乘车费用高于火车硬席的按硬席费用折算,低于火车硬席的,凭据按实报销。
(三)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按上述第二条规定凭据报销。
(四)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以本人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为计算基数,在30%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单位报销。
(五)职工探亲其间的伙食费、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等开支,均不予报销。
八、其他费用的报销办法
(一)职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因非工作需要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二)外出学习开会所购资料要交图书室入库,经有关科主任、分管院长、院长签字方可报销,资料由图书室登记造册并保存,供职工学习使用。
(三)各类外出人员一律不报销招待费、餐费、礼品等费用,特殊情况需提前报院长审批,批准后,再按医院正常招待费用程序经有关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四)职工参加会议,出差预订车票须提供正式票据,方可报销,进修、学习、读研期间订票费一律不予报销,订票后又退票的,不论任何原因,退票费一律不予报销。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一)职工外出参加会议、出差、进修、学习、探亲等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确属特殊情况的,按以下情况办理:
1、住宿费、进修费、会务费需由原开票单位提供原始票据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原收款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本人写出票据丢失的详细情况,经科主任、分管院长、院长签字报销。
2、火车票、汽车票、飞机票、轮船票、招待费、订票费等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4.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2018)有哪些 篇四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会计核算行为,明确差旅费报销中的具体规范,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教财函„2013‟142号)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修订)》(西电财„2014‟2号)等相关规章制度,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西电财„2007‟2号)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 差旅费报销,按国家有关规定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西电财„2007‟2号)执行。
第三条 在职人员出差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报销时须出具所属单位领导同意出差的意见纸质版一份,超过天数的出差补助减半;离退休人员使用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差旅费的,报销标准与在职人员相同。
学生受导师委托出差,可参照“其余人员”出差标准报销差旅费,出差超过一个月的,报销时须出具所属单位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意出差并加盖公章的意见和出差单位鉴定意见各一份。
所有人员出差超过一个月并不能提供住宿费发票的,报销时需提供出差单位加盖公章的说(证)明一份,出差补助视情况予以补助或不补;若无证明,取消出差补助。若提供部分住宿发票,住宿费按票据注明的住宿天数及标准报销,出差补助按住宿天数和规定补助。第四条
出差期间的住宿费按标准凭票报销,不报销餐费发票。
第五条
不符合条件乘坐飞机的“其余人员”差旅费报销使用科研经费的,机票由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销;使用代管经费出差的,机票由代管经费负责人签字报销;使用除上述经费以外的经费的,机票由主管校领导签字报销。若签字手续不全,按出差城市之间的火车硬座(卧)票价报销;若机票价值小于同距离火车硬座(卧)的价值,无须有关人员签字可直接报销。以上情形报销时均取消“其余人员”出差途中的补助。
第六条 工作人员出差可以乘坐高铁(G字头)。副部长级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含随行人员一人)可以乘坐商务座并按商务座车票报销;正副司(局)人员可以乘坐一等座并按一等座车票报销;处级及以下人员可以乘坐二等座并按二等座车票报销;学生替老师出差可以乘坐高速列车,报销标准为同距离火车硬座票票价并取消出差途中补助。
第七条 工作人员出差可以乘坐高速列车(D字头动车)。处级及以上人员可以乘坐一等座并按一等座车票报销;处级以下人员可以乘坐二等座并按二等座车票报销;学生替老师出差可以乘坐高速列车(D字头动车),报销标准为同距离火车硬座票票价并取消出差途中补助。
第八条 国际机票应附发票一同报销;若为电子机票,报销时应提供登机牌。如不能提供发票的,应提供付款证明如银行刷卡记录等。第九条 丢失火车票、船票、飞机票的,须提供辅助凭据说明情况,由单位领导审批,报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审核签字,按同距离火车硬座(卧)票价的80%报销,取消出差补助。
辅助凭据有:登机牌、刷卡记录、银行交易水单,证明人书面证明等会计要求的资料。
第十条 出差往返交通票据必须闭环,若有中断,交通费报销时金额取往返中最低者,往返途中按规定予以补助,开环期间取消出差补助。
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报销费用执行学校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担任学院或处级单位领导职务的经费负责人出差的差旅费报销,应有高一级领导签字审批;无领导职务的经费负责人出差的差旅费报销,由单位领导签字审批。
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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