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荣誉证书打印(精选7篇)
1.奖学金荣誉证书打印 篇一
田
玉 同志:
在2010至2011学被学校评为师德标兵。特发此证,以资鼓励。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李
平同志:
在2010至2011学被学校评为师德标兵。特发此证,以资鼓励。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吴
刚 同志:
在2010至2011学被学校评为师德标兵。特发此证,以资鼓励。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佘承家 同志:
在2010至2011学被学校评为师德标兵。特发此证,以资鼓励。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韩
亮 同志:
在2010至2011学被学校评为师德标兵。特发此证,以资鼓励。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闫红艳 同志:
在2010至2011学被学校评为师德标兵。特发此证,以资鼓励。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杨红珍 同志:
在2010至2011学被学校评为师德标兵。特发此证,以资鼓励。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徐巍巍 同志:
在2010至2011学被学校评为师德标兵。特发此证,以资鼓励。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石
毅 同志:
在2010至2011学被学校评为师德标兵。特发此证,以资鼓励。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付德宽 同志:
在2010至2011学被学校评为师德标兵。特发此证,以资鼓励。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郑谢诗 同志:
在2010至2011学被学校评为师德标兵。特发此证,以资鼓励。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杨慧俐 同志:
在2010至2011学被学校评为师德标兵。特发此证,以资鼓励。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2.奖学金荣誉证书打印 篇二
关键词:Excel,VBA,毕业证书,打印
以浙江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为例,介绍使用VBA编写证书打印系统。
打印毕业证书只要在空白证书相应位置填上毕业证书号、姓名等学生信息,由这类填空式打印,笔者联想到Excel文件打印,在Excel表中按照毕业证书的打印位置(即单元格)填入学生信息,即可完成证书打印,因此笔者采用Excel VBA为证书打印系统开发工具并实现之。
1 实现原理
浙江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由正文、骑缝处和存根三部分组成,正文跟存根部分打印内容相似,只是各学生信息文字大小和间隔不同,因此论文以打印存根和骑缝处为例讲解如何打印毕业证书。
将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毕业学生信息数据库(为一个Excel文件)作为基础数据,根据证书打印内容的需要选择其中有关数据,制作成如图1所示的Excel工作表“学生信息”。表中第一行内容为选择打印的学生次序范围,“由”哪里“至”哪里可以被操作者修改指定,从而实现任意学生次序范围的打印;表中第二行内容为证书打印所需学生信息字段名称;从第三行开始为毕业学生的详细打印信息,每个条目内容对应第二行的字段名称。
根据浙江省普通高中空白毕业证书的样式,对相应条目进行填空式打印,利用Excel的单元格优势,进行单元格合并、宽度和高度调整以及字体大小、粗细和旋转调整等措施,最后形成如图2所示的打印模板(顺时针旋转90度),根据模板获得每个填空处的字体大小、宽度和高度等详细数据,这样对每个打印页进行模板数据设置,就能完成证书打印。
2 程序代码
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打印系统工作表主要由“学生信息”和“打印输出”组成,“学生信息”表如图1所示格式,“打印输出”表为若干个如图2打印模板所示格式,根据“学生信息”表数据生成,直接进行填空式打印,其详细代码如下:
参考文献
3.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书 篇三
在学习方面我严格要求自己,对学习方面都有着自己的规划,从未放松对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地巩固知识。平时常和同学一起讨论问题,并在期末阶段成立了我们的学习小组,大家一起学习,这不仅提高了我的学习兴趣而且使得我们优势互补。在课下主动复习和预习,自主完成学习任务。此外,由于个人对电子制作有这极大的兴趣爱好,自己平常也学习一些关于单片机的应用软件,比如Keil软件、stc-isp软件等。在大一的第一学期期末取得专业总分排名第二,高数单科第一的优异成绩,在大一第二学期期末取得了专业总分排名第一,大学物理单科第一,电路分析单科第一,线性代数单科第一的优异成绩。最终年终总排名第一。大二第一学期期末专业排名第二,获得大学物理单科第一,大二第二学期期末专业排名第一,年终总排名专业第一。为此获得三次次一等学业奖学金,一次社会奖学金,五项单科奖学金以及贾真堂社会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这一切都激励着我在不断的前行,我不曾放弃,我也不会放弃。
在工作方面,大一的一年中我一直担任班级生活委员一职,踏踏实实,认真勤恳,积极负责。认真负责的收管班费,并将每次支出和收缴班费的情况都记录下来,而且这些信息都会公布在班群里,让同学们切实的了解班费的去向。在平时的生活中,坦诚乐观,乐于助人,得到了广大的同学的支持和拥护。在大二学期之初,我担任了班长一职,我会更加努力尽心的为同学们服务,我爱这份工作,我更爱五班这个集体。大二第二学期我以面试加笔试总分排名第一的成绩顺利的考入了电信学院自动化实验班,在这个新集体里我仍然担任班长职务,勤勤恳恳道德为老师和同学服务。
在个人发展上,积极参加各种活动,也取得了较为优异的成绩。西安工业大学“第五届循迹车制作大赛”二等奖;2013西安工业大学“首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学实践义卖LOGO设计比赛”最佳设计奖;西安工业大学“第二届光电设计竞赛”二等奖;西安工业大学“第三届PPT创意大赛”二等奖;西安工业大学“首届航模大赛”二等奖;2013年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选拔赛一等奖;西安工业大学“数学建模大赛”三等奖;今年9月12日我参加了“2014年全国数学建模大赛”,10月参加全国“STC单片机应用水平大赛”,并获得全国三等奖,同时还参加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通过省级初次立项。这些活动都极大的锻炼了我的能力,无论是交际能力还是团队协作能力等,我相信这都是我无尽的财富。
4.奖学金荣誉证书打印 篇四
1、申请表格里面的所有字体都是宋体,字号都是5号字,申请的内容的至少写150个字,空白处尽量填满,1.5倍行间距,结合实际,不得抄袭;
2、姓名必须填写正确(如为单名,请不要在名字中间加空格),否则影响奖学金的发放和荣誉证书的制作;
3、申请表的表头统一为一行字,不要分成两行,学年为
4、出生年月一栏统一写成如下形式:1990年1月;
5、政治面貌一栏写成“党员”或者“团员”或者“群众”,预备党员的写成党员;
6、班级统一写成全称,按照以下的格式,如“10工程管理1班”;
7、申请表里面的排名注意都是班级的排名,格式写成“1/30”的形式;
8、体育成绩一栏,10级和09级同学要写成“80/86”格式,08级和07级同学只需要写明“合格”即可;
9、申请内容里面的申请人签名需要手写,不能打印出来;
10、所有的申请表都不要超过一页;
11、“学习进步单项奖学金、文体优胜单项奖学金、外语成绩优秀单项奖学金、励志单项奖学金”的申请填写的是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在“申请奖学金名称”一栏填写具体的奖学金名称,奖项名称按照全称写,不得擅自更改名字;
12、“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在“学校意见”一栏须自行填写好所获得的奖项名称;
13、上交申请表时以班级为单位班级打包上交,压缩包名字格式如下:10工管2;
5.奖学金荣誉证书打印 篇五
各学生班:我院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参照各项规定分阶段进行了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进行了评定,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2010级本科 一等奖学金
张丽娜 王泽朋 吕肖飞 钱娟娟 时 君 李瑞云 谷蕴哲 丁立鹏 薛玉帅 二等奖学金
张小勇 冯二颍 马博荣 崔艳朋 杨 青 韩青松 张国菁 王玉飞 董东晓 马倩楠 赵慧颖 王文柯 闫晶晶 吕晓雨 赵鹏娟 陈晓倩 孙启震 牛 鑫 孟上荀 张利平尚志会 谭雪娟 李力博 三等奖学金
杨 令 江飞洋 曹凯丽 徐 宁 王传信 王许辉 靳 晗 李 珍 刘家豪 杨 真 张 震 曹培伦 蒋 灿 卢秋鹤 马腾飞 张愿伟 陈亚楠 闫贺丽 李书婷 王孟博 陈夏迎 唐 冰 段河太 王 凡 卢林林 高殿宇 杨海涛 李文娟 何苗苗 王正根 霍双丽 郭 晶 杨 晗 2011级本科 一等奖学金
张卓越 陈泳宏 吴 昊 高 源 任琳琳 王 霞 李 佳 李岩岩 张月玲 二等奖学金
孟思雨 陈 者 陈晓黎 郭路平方毅帅 张慧静 赵文豪 郝丽丽 李 莹 刘婷婷 张 兰 徐少丹 牛红莉 李晓玲 代艳华 杨 林 杨雅楠 李艳婕 张晓莉 林 云 郭少鹏 宋浩穷 三等奖学金
李佳俊 牛夏夏 邹华超 林秀峰 殷 峥 杨登兰 李 芳 李明星 陈 鹏 刘艳艳 秦变变 马 浩 赵 帅 苏凌云 彭向阳 张燕荣 张珍珠 李苏华 郭可盼 王晓洁 程林艳 聂葱聪 张浩然 杨晓东 郭宁宁 李森茂 金 磊 马硕蔚 李 博 王 粲 吴 冰 2012级本科 一等奖学金
王冬冬 钱丽田 许华伟 杜改革 段梦茹 黄晓龙 刘明豪 朱静敏 刘贝贝 二等奖学金
王凯玉 王 莲 高乐团 邹锦程 孙 静 郭玉芳 刘争帅 张勇亮 李岱雨 李 坤 彭 梅 周艳萍 王登辉 任家玉 廉文晶 沈璐璐 杨丽敏 尹慧芳 齐蒙蒙 陈 铭 龚 恬 闫 博 三等奖学金
常文玲 栾福玲 张利军 雷玲玲 张 磊 尚白冰 李 爽 范艳改 张亚茹 刘朋辉 许 丹 鲁雪颖 骆静丽 周梦莹 崔坤伦 杜家振 刘自雪 于 滢 朱少瑞 刘小亭 刘亚和 马贝贝 武少芳 熊娟姿 邢艺豪 孙超楠 刘闪闪 李康康 唐 萌 张昆明 朱志强 郭元首 杨 闯 2012级专科: 一等奖学金
程天明 韦 祎 高红艳 王 宇 刘 达 吴晓明 孙静茹 孙文静 付银丽 陈银光 二等奖学金
黄丰华 胡雪丽 司娇娇 杨军辉 刘君妍 王 赛 雷妞妞 邹昆明 鄂登峰 薛 钊 刘 爽 何俊荣 吴贻顺 王 刚 周志启 普丽丽 王 凯 刘永超 彭 菲 李 坦 文 楠 王天慧 李 胜 秦 玺 王保富 杜泽宇 胡 昆 刘永超 三等奖学金
刘朦朦 游 朵 黄向昆 刁艳慧 郑月平李小贺 詹广强 李 敏 刘 杰 张正宇 丁 展 孔园园 郭 瑶 吴 帅 张 娜 李艺普 代 金 杨雪建 高文彬 岳红阳 张萌烨 朱凯祥 王 帅 王贝贝 郑 炯 薛冠兰 鲁淑文 张威振 何庆华 常亚楠 秦丽云 于向乐 孔永芳 赵艺伟 焦松林 胡明慧 周 征 谢广明 董春雨 孙策略
二、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
1、学科优秀奖
毛宾奇 河南省高等院校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一等奖 1000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三等奖 “蓝桥杯”总决赛JAVA开发本科B组三等奖
刘修远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三等奖 1000 河南省高等院校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一等奖
崔焕锐 “蓝桥杯”河南赛区JAVA开发本科B组二等奖 300袁治鹏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河南省级二等奖 300陈凯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河南省级三等奖 200谷蕴哲 “蓝桥杯”全国总决赛C/C++程序设计三等奖 600孙启震 “蓝桥杯”河南赛区JAVA开发本科B组二等奖 300王正根 “蓝桥杯”河南赛区JAVA开发本科B组优秀奖 100孙高磊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三等奖 900 河南省高等院校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二等奖
丁立鹏 “蓝桥杯”河南赛区JAVA开发本科B组二等奖 1000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三等奖
河南省高等院校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二等奖
何金玉 潘晓明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郭少鹏 “蓝桥杯”河南赛区JAVA开发本科B组二等奖 300元 文 斌 “蓝桥杯”河南赛区JAVA开发本科B组优秀奖 100元 吴攀攀 “蓝桥杯”河南赛区JAVA开发本科B组三等奖 200元 李佳 “蓝桥杯”河南赛区JAVA开发本科B组优秀奖 100元 呼啸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二等奖 800元 吕肖飞 “蓝桥杯”全国总决赛JAVA开发本科B组优秀奖 300元 文春雷 “蓝桥杯”河南赛区JAVA开发本科B组三等奖 200元 王传信 “蓝桥杯”河南赛区JAVA开发本科B组三等奖 200元 武光辉 “蓝桥杯”河南赛区JAVA开发本科B组三等奖 200元 陈浩然 “蓝桥杯”全国总决赛JAVA开发本科B组优秀奖 300元 张震 “蓝桥杯”河南赛区JAVA开发本科B组二等奖 300元 白雪峰 “蓝桥杯”河南赛区JAVA开发本科B组二等奖 300元 曹培伦 “蓝桥杯”河南赛区JAVA开发本科B组二等奖 300元 徐宁 “蓝桥杯”河南赛区JAVA开发本科B组二等奖 300元 李文超 “蓝桥杯”全国总决赛JAVA开发本科B组三等奖奖 600元 张小勇 “蓝桥杯”河南赛区JAVA开发本科B组二等奖 300元
三、荣誉称号
1、三好学生标兵
何庆华 曹凯丽 卢秋鹤 王冬冬 谷蕴哲 高红艳 张卓越
2、三好学生
杨军辉 黄丰华 黄向昆 郑月平刘君妍 游 朵 司娇娇 程天明 刁艳慧 邹昆明 鄂登峰 王 宇 刘 杰 刘 爽 孔园园 高红艳 王 赛 薛 钊 张正宇 郭 瑶 马博荣 冯二颍 韩青松 张国菁 王玉飞 王泽朋 曹凯丽 张丽娜 张小勇 王传信 杨 青 杨 真 卢秋鹤 李瑞云 腾 飞 赵慧颍 闫贺丽 钱娟娟 时 君 闫晶晶 李书婷 王孟博 陈夏迎 唐 冰 王冬冬 许华伟 李岱雨 李 坤 彭 梅 王登辉 廉文晶 周梦莹 崔坤伦 杜家振 刘自雪 刘亚和 武少芳 熊娟姿 刘 达 段梦茹 王凯玉 王 莲 高乐团 郭玉芳 闫 博 雷玲玲 张 磊 李 爽 刘朋辉 常文玲 栾福玲 许 丹 鲁雪颖 骆静丽 刘争帅 朱静敏 杨丽敏 尹慧芳 齐蒙蒙 陈 铭 龚 恬 刘闪闪 张昆明 郭元首 吴 昊 赵文豪 陈泳宏 方毅帅 邹华超 林秀峰 杨登兰 殷 峥 李明星 张慧静 牛夏夏 刘艳艳 刘婷婷 李苏华 牛红莉 任琳琳 赵 帅 徐少丹 张珍珠 郝丽丽 郭可盼 张 兰 马 浩 彭向阳 秦变变 李岩岩 杨 林 杨雅楠 郭少鹏 宋浩穷 聂葱聪 金 磊 李 佳 张月玲 代艳华 李艳婕 张晓莉 林 云 程林艳 吴晓明 何俊荣 吴贻顺 周志启 普丽丽 王 凯 代 金 高文彬 王 帅 张萌烨 孙静茹 孙文静 刘永超 彭 菲 李 坦 文 楠 王天慧 李 胜 何庆华 常亚楠 付银丽 陈银光 秦 玺 王保富 杜泽宇 胡 昆 刘永超 赵艺伟 焦松林 谷蕴哲 孟上荀 张利平卢林林 王正根 丁立鹏 霍双丽 杨海涛 尚志会 郭 晶 王 凡 李力博
3、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吴 昊 尚志会 于 滢 杜泽宇
4、优秀学生干部
胡雪丽 韦 祎 程天明 鄂登峰 吴 帅 张 娜 马博荣 靳 晗 杨 真 卢秋鹤 马腾飞 蒋 灿 于 滢 朱少瑞 刘小亭 钱丽田 马贝贝 尚白冰 黄晓龙 孙 静 杜改革 刘贝贝 孙超楠 朱志强 孟上荀 尚志会 郭 晶 张萌烨 孙文静 何庆华 于向乐 杜泽宇 谢广明 王保富 吴 昊 李 芳 张卓越 孟思雨 李晓玲 王晓洁 苏凌云 高 源 宋浩穷 徐少丹
5、社会工作先进个人
崔鹏杰 鲁玉焕 刘 旭 郭 倩 张 珂 赵倩男 王潇涵 李政纲 牛 力 刘晓阳 刘雨霏 张国菁 张 磊 刘亚杰 冯兆旭 黄 昊 张小勇 刘祥云 李 铭 赵慧颍 马腾飞 李 倩 林 文 钱娟娟 郭茂昀 宋宇阳 靳世豪 张 明 庄 园 李雪虎 陈龙飞 王 宇 段梦茹 程传昭 岳 鹏 张好帅 王 扬 任志辉 贾伟森 鲁瑞静 于思淼 李晓龙 安永超 宋志豪 郑博文 宋真真 唐 萌 王正根 杜留金 陈红轩 孙高磊 李 哲 尚志会 李 栋 孙 晓 喻铁朔 李 宇 吴延中 孙静茹 张孟恩 刘思远 杨宗霖 董旭晖 杜泽宇 孙策略 雷 宇 张文杰 应家宇 陈 芳 朱莹莹 张相如 曹杨杨 郑东旭 马硕蔚 陈 赛 简书鸿 郑翱翔 赵冠博 侯亚平周冠茹 尚朋朋 蒋赵星 李 浩 王 震
四、先进班集体 软件工程10-02 软件工程(测试技术)12-02 软件工程(JAVA技术)11-02 网页设计12-01
如对以上评定结果有任何异议,请于10月10日下午16点以前到软件楼107反映情况。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71--86609658
软件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6.奖学金荣誉证书打印 篇六
研究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办法
(第五版)
一、总则
为了鼓励我院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保证我院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3年6月3日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特修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学校出资和社会捐资设立的我院研究生可享受的各类奖学金(简称“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以及校团委设立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简称“荣誉称号”)的评定。
研究生奖学金主要分为四个类别: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含校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校、院两级社会捐赠奖学金,下同);
(3)优秀博士生奖学金;
(4)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优秀博士生奖学金的评定,实行在思想品德修养基本相同的情况下,以学习成绩和学术成果为主要评定标准的原则。研究生“荣誉称号”的评定,实行在思想品德修养基本相同的情况下,以在读期间综合表现为主要评定标准的原则。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的评定要求申请人积极参与组织各种有益的社会活动或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且表现突出。
我院所有类别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采用同一套学术成果计分标准,不同的奖学金类别由于申请资格、评定期等不同另行制订评定细则,作为本办法附录附后。
二、评定条件
1.申请人必备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校内外科研活动和各种有益社会活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绩突出,具有发展潜力。
2.申请人学段
申请人均须为学籍在我院的二年级及以上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港澳台研究生、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研究生院或校外捐赠方对某类奖学金特别注明奖励对象的除外。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奖学金的评定。
各类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人学段要求以研究生院当规定为准。
3.出现以下情况的研究生,不得参加研究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审:
(1)无正当事由未按规定注册者;
(2)处于休学期间者;
(3)评奖学年内出现过课程不及格者;
(4)受学校记过以下处分者(一年内不得参加评审);
(5)受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者(在校期间不得参加评审);
(6)被认定违反研究生学术行为规范者(在校期间不得参加评审)。
三、评定组织机构
1.我院设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进行评定。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下设秘书组。
2.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是:
(1)我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
(2)分管研究生的副院长和副书记、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任委员。研究生代表在不参与评奖的一年级硕士生中产生。
3.评审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我院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实施细则的制订;
(2)负责秘书组人员的选拔;
(3)对研究生奖学金进行复评;
(4)研究生奖学金名单公示期间的异议裁决等工作。
4.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秘书组由我院研究生党总支、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每个系各一名教师组成。
5.秘书组的职责:
(1)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资料的收集整理;
(2)评审的组织和协调;
(3)组织各系初步评定;
(4)出现争议后对评定结果进行解释等工作。
四、评定方法
(一)不兼得原则
国家和学校分配给我院的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和社会捐资在我院设立的奖学金名额统一评审。纳入统一评审范围的研究生奖学金,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评审内不可兼得,研究生院有特殊规定的奖学金类别除外。
(二)名额分配原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为基础性名额和竞争性名额,基础性名额根据各
系研究生人数比例分配到各系,竞争性名额由各系申请人竞争。竞争性名额应占当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数10%左右的比例。
2.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名额根据各系研究生人数比例分配到各系。原则上博士生和硕士生分开评定,二年级和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研究生分开评定,奖项分配原则上向高年级研究生倾斜。
3.优秀博士生奖学金名额不分配到系,由各系申请人竞争。
4.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名额不分配到系,由各系申请人竞争。
(三)评定依据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以《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为依据。
2.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依据:
(1)二年级研究生以评定期内学习成绩为主,兼顾评定期内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奖和发明专利等学术成果。评定依据为学习成绩*0.7+学术成果分*0.6(学术成果分封顶分数为50分)。学习成绩以我院研究生教务员所出具的总平均成绩为准。若有论文、获奖和专利,按学术成果评分办法加分。
(2)三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以评定期内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奖和发明专利为评定依据。
(3)担任社会工作的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视其工作情况优先考虑。担任社会工作指在评定担任班级干部(含班委)、党总支和党支部干部(含支部委员)、校研究生会干部(副部长及以上)和我院研究生会干部(干事及以上)。
3.优秀博士生奖学金的评定以我院各阶段优秀博士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为依据。
4.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以研究生院和我院相关文件为依据。
五、学术成果评分方法
(一)学术成果署名要求
1.论文署名认定
论文署名要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指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认定的导师)是第一作者研究生是第二作者,其余署名情况一律不予计分。
论文作者单位应署为“同济大学道路与交通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英文: The Key Laboratory of Road and Traffic Engineering, Ministry of Education)
博士生新生奖学金申请人的论文署名单位以研究生院规定为准。
2.专利署名认定
可认定计分的专利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授权通知书”上“专利权人”署为“同济大学”,其余署名情况一律不计分。
(二)学术成果评分标准
1.论文评分标准
以下所有论文均指已经在正式公开出版物发表的论文。
(1)目录内期刊论文
目录内期刊论文指在研究生院最近一次公布的《同济大学博士学位申请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及期刊会议目录(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不含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二级学科))》中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在目录内学术期刊上发表并被SCI收录的论文一篇计30分,发表并被EI收录的论文一篇计10分,同时被多个收录库检索的只计一次最高分;在目录内学术期刊上发表但未被SCI或EI收录的论文一篇计3分。
(2)目录内会议论文
目录内会议论文指在研究生院最近一次公布的《同济大学博士学位申请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及期刊会议目录(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不含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二级学科))》中的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
目录内在国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其会议论文集被SCI收录的,一篇论文计30分;其会议论文集被EI收录的,一篇论文计10分;其会议论文集未被检索的,一篇论文计3分。
在国内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其会议论文集被SCI收录的,一篇论文计10分;其会议论文集被EI收录的,一篇论文计3分;其会议论文集未被SCI和EI收录的,一篇论文计1分。
(3)目录外期刊和会议论文
目录外论文指在研究生院最近一次公布的《同济大学博士学位申请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及期刊会议目录(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不含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二级学科))》以外的其它学术期刊和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
发表在目录外学术期刊和学术会议上的论文,被SCI检索的一篇计10分,被EI检索的一篇计3分;目录外未被检索的学术期刊论文和学术会议论文一篇计0.5分。
(4)其它
在同一次会议被录用多篇论文的,最多只计一篇论文得分。
论文若在评定期后被SCI、EI检索,未在当年计算检索加分的,可在下一评审时补分差。在学术期刊增刊上发表的论文按照相应档次的论文分值的80%计分。
2.获奖评分标准
获奖加分的认定一律以获奖证书为准。计分标准包含以下几类:
(1)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一人次计30分。
(2)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一人次计10分。
(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1 学院每年发布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通知时注明以哪一年的目录为准。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总计50分,一等奖总计40分,二等奖总计30分,三等奖总计20分;
其中排序第1者占40%,排序第2者占30%,排序第3者20%,排序第4者占5%,排序第5者占5%。
(4)“挑战杯”上海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上海市“挑战杯”特等奖总计20分,一等奖总计10分,其余奖项不计分; 其中排序第1者占40%,排序第2者占30%,排序第3者20%,排序第4者占5%,排序第5者占5%。
(5)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总计30分,二等奖总计20分,三等奖总计10分;其中排序第1者占50%,排序第2者占30%,排序第3者占20%。
3.专利评分标准
已被授权的发明专利一项总计20分,授权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授权通知书”为准。
申请人中除了导师和外单位人员以外,我院研究生排名在第1-5名的分享专利计分,其中排序第1者占45%,排序第2者占25%,排序第3者15%,排序第4者占10%,排序第5者占5%。
尚在受理阶段的发明专利不计分。实用新型专利和著作权专利不计分。
(三)学术成果提交要求
1.学术成果发表时间
(1)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公开发表时间在研究生院规定的各类别奖学金评定期内的,可计入当年学术成果参与评审。会议论文以论文集出版时间为准。
期刊论文如果在学校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以前已经正式公开出版,但期刊原件尚在途,可以提交学术期刊编辑部或学术会议主办方提供的扫描件。研究生必须保证扫描件的真实性,如果造假,将视为学术不端行为予以处理。
学术会议如果在学校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以前尚未召开,而会议论文集已经正式公开出版的,可以用其中的论文提交奖学金申请,但必须在各系初评以前向秘书组提交会议论文集原件才可进一步认定计分。
(2)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的授权公告日在研究生院规定的各类别奖学金评定期内的,可计入当年学术成果参与评定。
2.学术成果提交形式
研究生应及时按照我院科研成果日常申报制度申报自己的科研成果,奖学金评定时以从研究生科研成果基础数据库中调用的数据为准,不接受研究生在申请奖学金时当场提交的科研成果。
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人需按研究生院各类别奖学金申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或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书面材料的目录和具体要求以研究生院对各类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通知为准。
在申报学术成果时,会议论文一律申报会议名称,不能申报会议论文集名称。论文被检索情况以同济大学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原件为准。
六、评定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
2、导师签署意见;
3、班主任签署意见;
4、各系初评;
5、我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
6、公示;
7、将结果上报研究生院(院级社会捐资奖学金还需交奖学金理事会审核)。
七、附则
本《评定办法》由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7.奖学金荣誉证书打印 篇七
2008-12-1 东华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和荣誉称号授予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调动学生努力成才的积极性,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奖学金评定
第二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申请制度。凡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正式录取的、我校在籍、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符合奖学金申请条件者,均可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第三条 学校奖学金分为:人民奖学金(包括东华大学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
第四条 学生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是: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三)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勇于创新,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5;
(四)遵纪守法,学年内未受到通报批评或各类处分;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身心健康;
(六)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或社会公益活动;
(七)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必须参加的活动;
(八)履行公民义务。第五条 人民奖学金
人民奖学金,是学校为鼓励学生品学兼优,鼓励学生努力创新,鼓励学生个性发展而设立的。分为东华大学奖学金和若干单项奖学金。
(一)东华大学奖学金
东华大学奖学金,是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的综合性奖学金。
学生申请东华大学奖学金,除要具备第四条规定的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排名位于学科大类(专业)的前5%(未分专业前按学科大类排名,分专业后按专业排名);
2、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
3、在规定学年内通过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4、在下列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1)积极参加学校认可的校级或校级以上学习竞赛、文体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辩论赛等活动,在某一方面获得等级奖;
(2)担任学校或学院团学主要干部、所在年级或学习集体的主要干部、学生社区宿舍长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校内社团主要负责人等学生干部,有突出工作实绩和突出表现;
(3)积极参与校内社团活动、学校组织或学校认可的志愿者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或勤工助学活动等,积极报名参加中华骨髓库、参加无偿献血等活动,在某一方面获得校级或以上奖励,或有突出表现;
5、积极参与学生社区(宿舍)文明建设,综合评价优良以上(含优良);
6、体育成绩在70分以上(不含70分);
凡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突出成绩,且符合第四条规定的申请奖学金基本条件的学生,也可提出东华大学奖学金申请,由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进行特别评审。东华大学奖学金的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3000元。申请东华大学奖学金的学生应提请下列申请材料:
1、《东华大学奖学金申请表》(含学年学业成绩及专业排名证明);
2、各类相关获奖证明;
3、社会工作评价及社区表现综合评价等证明;
4、2名以上学年内主要课程任课教师的推荐信等。学校根据学生申请情况,择优进行评定。
获得东华大学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兼得学习优秀奖和社会工作优秀奖。
(二)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主要包括:学习优秀奖、社会工作优秀奖、精神文明奖、科学竞赛奖、科技成果奖、优秀论文奖、社会实践优秀奖、文娱活动优胜奖和体育竞赛优胜奖。
学生申请各类单项奖学金,除要具备第四条规定的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要符合相关单项奖的具体条件。单项奖学金的奖项名称及评奖具体条件见表一。表一
奖项名称 评奖条件及评奖比例 奖励金额(人民币元)学习优秀奖 学习成绩位于学科大类(专业)排名的前20%(未分专业前按学科大类排名,分专业后按专业排名),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 1000元 社会工作优秀奖 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学校或学院团学主要干部,所在年级或学习集体的主要干部,宿舍长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校内社团主要负责人等)半年以上,有突出表现,学习成绩位于学科大类(专业)排名前50%(未分专业前按学科大类排名,分专业后按专业排名),学年内不及格课程不超过两门。评选人数为学生总数的5% 500元 精神文明奖 有出色行为,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青年志愿者服务等,受到有关部门表彰或被评为市、校精神文明“十佳好事”者(不重复奖励)市级个人800元 市级团体1000元 校级个人200元 校级团体400元 学科竞赛奖 获全国学科竞赛等级奖 个人1000-1500元 团体2000-5000元
获上海市学科竞赛等级奖 个人500-800元 团体1000-2000元
获校级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外语等学科竞赛等级奖 个人120-200元 团体120-200元 科技成果奖 获全国科技成果等级奖 个人1000-1500元 团体2000-5000元
获上海市科技成果等级奖 个人500-800元 团体1000-2000元
获校级科技成果等级奖 个人120-200元 团体200-400元 优秀论文奖 在公开出版的科技刊物上发表论文 200-800元 社会实践优秀奖 参加学校组织或认可的社会实践活动,获得全国或上海市有关奖励者 个人200元 团体200-400元 优秀足球运动员奖学金 学校正式录取在籍注册的足球队运动员,具备下列条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学习认真刻苦;平时足球训练、比赛,特别是重大足球比赛中表现突出;已足额缴纳当年学费。评定人数,一等奖为足球队人数的50%,二等奖为足球队人数的25%,三等奖为足球队人数的25%。每年评定一次。延长学年和休学的学生不享受。一等奖:学费的100% 二等奖:学费的60% 三等奖:学费的40% 9 文娱活动优胜奖 市级前3名 个人200-400元 团体400-800元 体育竞赛优胜奖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全国性单项比赛前3名获得者 个人400-800元 团体1500-3000元
市大学生运动会或市单项比赛前3名获得者 个人200-600元 团体400-800元
破校运动会记录者 个人200元 团体400元 志愿服务西部支援基金 响应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2003]26号)号召,志愿服务西部的应届合格毕业生 一次性奖励8000元 志愿服务西部荣誉基金 响应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2003]26号)号召,志愿服务西部期满2年 获“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者,奖励5000元;获“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者,奖励3000元。各类竞赛等级奖系指三等奖及其以上奖项。
各类学科竞赛、科技竞赛活动的项目,必须由教务处组织或事先经教务处认可,并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文娱活动项目,必须由校团委组织或事先经校团委认可,并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在学科竞赛奖、科技成果奖、社会实践优秀奖、优秀足球运动员奖、体育竞赛优胜奖和文娱活动优胜奖等六类单项奖中,同类同一项目重复获奖者,学校只接受最高一次奖项申请,不予累计。第六条 社会奖(助)学金
社会奖(助)学金,是热心支持教育事业的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
学生申请社会奖学金,除要具备第四条规定的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获得东华大学奖学金;
(二)获得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并且获得学习优秀奖和社会工作优秀奖。
在名额有余的情况下,申请条件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获得学习优秀奖,同时至少获得社会工作优胜奖、精神文明奖、社会实践优秀奖、文娱活动优胜奖中的一项或者积极参与社会工作、校内社团活动、学校组织或学校认可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或勤工助学活动等,在某一方面获得校级或以上奖励,或有突出表现。学校根据学生申请情况择优评定。
学生申请社会助学金,必须符合相关助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社会奖(助)学金的设项情况见表二。表二
序号 奖(助)学金名称 名额 金额/人 限定学院(专业)1 国家奖学金 以教育部下拨名额为准 ¥8,000 全校各专业 2 上海市奖学金 以上海市教委下拨名额为准 ¥8,000 全校各专业 2 钱宝钧教育基金 4 ¥1,000 轻化、高分子材料专业 3 陈红奖学金 3 ¥1,000 服装学院 4 梁溪唐氏奖学金 5 ¥1,000 机械学院 5 宝钢奖学金 9 ¥5,000 全校各专业 6 服装进出口公司奖学金 2 ¥1,000 服装学院 7 林少宁奖学金 2 ¥1,000 环境学院 周承佑奖学金 18 ¥2,000 纺织、机械、信息学院
¥1,000 10 桑麻奖学金 83 ¥6000 纺织、机械、服装 化工、材料
¥4000 ¥3,000 ¥2,000 11 ITS--天祥奖学金 4 ¥1,000 纺织 服装 化工 12 唐翔千奖学金 3 ¥2,000 机械学院 13 合亿奖学金 5 ¥3,000 轻化工程 14 兴泽奖学金 7 ¥2,000 全校各专业
¥1,000 15 纺织之光学生之奖 待定 待定 纺织、服装及相关专业 16 高士线业奖学金 9 ¥4,000 轻化专业每年级各3名 17 福田福安奖学金 20 ¥2,500 纺织学院 化工学院 中国经编园 3 ¥5,000 纺织学院一等奖前3%并获优秀称号,二等奖前5% ¥2,500 20 旭日奖学金 6 ¥10,000 管理学院
¥8,000 21 德美化工 20 ¥2,000 化工学院 上海和氏璧奖学金 9 ¥2,000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25 美达 10 ¥2,000 材料学院高分子材料工程专业 苏美达奖学金 15 ¥5,000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纺织工程、轻化工程等专业表现优秀的在籍全日制三、四年级本科学生 苏美达助学金 2 ¥5,000 服装设计与工程、纺织工程专业各1名优秀的困难学生 29 杰普奖学金 4 ¥5,000 纺织学院、服装学院各2人 亨斯迈 18 ¥6,000 化工学院轻化专业每个年级一等1二等2三等3 ¥3,000 ¥1,500 31 金宝奖学金 5 ¥3,000 全校各专业 32 方柏容奖学金 2 ¥1,000 环境学院各专业 33 索尼奖学金 6 ¥4,000 全校各专业
波司登奖学金 不定 ¥30,000—80,000 服装学院中日合作班
必佳乐奖学金 1 ¥9,000~ 纺织学院 2 ¥3,000 雅戈尔奖学金 12 ¥5,000 服装
香港溢达奖学金 24 ¥5,000 纺织、服装
华晟奖学金 8 ¥1,000~¥2,000 化工
天然奖学金 8 ¥5,000~¥2,500 纺织、服装、染整及材料专业
乌斯特奖学金 6 纺织
华为奖学金 以当年情况确定 以当年情况确定 奖励到西部和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的毕业生 23 校友基金会助学金 1 ¥2,000 全校各专业 36 国家励志奖学金 以教育部下拨名额为准 ¥5,000 全校各专业 37 国家助学金 以教育部下拨名额为准 ¥1,000~¥3,000 全校各专业 39 亨斯迈助学金 10 ¥1,000 轻化工程专业
周华盛助学金 100 ¥5,000 全校各专业(含研究生)41 恒逸助学金 80 ¥3,000~5,000 全校各专业(含研究生)42 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 48 二年级¥2,000; 三、四年级¥1,000 全校各专业,纺织 服装类占50% 43 常盛助困奖学金 4 ¥2,500 化工学院
上海市宁波经济建设促进协会教育基金助学金 15 ¥2,500 品学兼优、家境困难的在读宁波籍本科学生 45 银丝助学金 4 ¥2,500 资助四年,化工学院 46 伟新助学金 40 ¥2,500 管理学院
申通资产物业助学金 8 ¥2,500 全校各专业
华晟奖学金 1 ¥2,000 化工学院 2 ¥1,500 5 ¥1,000 华晟肋学金 5 ¥1,000 化工学院
社会奖学金的奖项、名额、设奖金额、评奖要求,以当年评奖时发布的信息为准。各类社会奖学金不能兼得。
社会助学金的项目、名额及金额、申请条件等,以当年发布的信息为准。第七条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具体名额按当教育部下拨名额为准。
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除要具备第四条规定的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外,同时必须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并且还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获得东华大学奖学金;
(二)获得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并且获得学习优秀奖和社会工作优秀奖。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兼得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兼得国家助学金。
第三章 荣誉称号授予 第八条 荣誉称号的种类
学生个人荣誉称号有三种: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集体荣誉称号有两种:先进集体、文明宿舍。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分国家、上海市及学校三级,分别由相应部门评选、授予。
第九条 “优秀学生”的授予条件 校“优秀学生”的授予条件是: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主动靠拢党组织;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关爱同学,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社团组织建设等。
(二)学习勤奋,学风严谨,成绩优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成绩排名位于学科大类(专业)前6%(未分专业前按学科大类排名,分专业后按专业排名)(无不及格课程);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实践活动;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70分以上(不含70分),身心健康。校优秀学生评选比例为学生数的4%。
上海市优秀学生在校优秀学生中产生,评选比例为学生数的1‰。全国优秀学生在上海市优秀学生中产生。第十条 “优秀学生干部”的授予条件 校优秀学生干部的授予条件是:
(一)符合校优秀学生的基本条件,热心为集体、同学服务,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
(二)主动做好社会工作、社团工作;
(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5,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20%(未分专业前按学科大类排名,分专业后按专业排名)(无不及格课程)。
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学生数的1%。
上海市优秀学生干部在校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评选比例为学生数的0.5‰ 第十一条 “优秀毕业生”的授予条件
优秀毕业生的评比对象为当年已修满大学期间全部学分,准予毕业的在校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比的基本条件是: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三)获得东华大学奖学金或学习优秀奖;
(四)所学课程的平均绩点≥3。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具体条件是:
(一)校优秀毕业生
1、获得一次以上市或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2、获得一次东华大学奖学金、两次学习优秀奖;
3、毕业前最后两学年连续选拔为优异生,且品德评价优良者。
(二)上海市优秀毕业生
1、获得二次以上市或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2、获得二次东华大学奖学金、一次学习优秀奖;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
1、校优秀毕业生比例为毕业生人数的5%;
2、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比例为毕业生人数的5%。第十二条 先进集体的授予条件
(一)集体成员政治上积极上进,成员中有入党积极分子,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各类标兵,一年级以上班级有党员;
(二)集体成员,文明守纪,无任何违纪行为发生;
(三)学习风气浓,学年内考试(含考查)不及格人次不超过集体成员总人次的5%;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率95%;
(五)集体成员重视学生社区(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宿舍卫生优良率为100%;
(六)集体成员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服务等活动;
(七)有突出事迹。
上海市先进集体在校先进集体中产生。全国先进集体在上海市先进集体中产生。第十二条 文明宿舍的授予条件
(一)宿舍成员积极向上,关心国家大事;
(二)同学间互帮互学,关系融洽;
(三)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或社会公益活动,无违纪行为;
(四)宿舍成员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六)宿舍文化建设有氛围,有特色;
(七)制定宿舍文明公约,各项制度健全并认真落实;
(八)宿舍内整齐清洁,内务卫生检查成绩平均在19分以上;
(九)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无扰乱公共秩序或朝楼下乱扔杂物行为,不擅自在外租房和留宿外人,不违章存放和使用电器,支持和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
(十)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和使用宿舍的一切设施,节约水电。第十三条 荣誉称号的授予及奖励
(一)获得人民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发给相应奖金和奖学金证书;获得社会奖学金的学生由设奖单位或个人发给相应奖金和奖学金证书。
(二)获得全国或上海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毕业生等称号的学生,由相应评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其中,获得全国或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学校给予每人600元的奖励,在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后一次发给。
(三)获得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四)获得全国优秀集体或上海市优秀集体荣誉称号的集体,由相应评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学校给予800元的集体奖励。
(五)获得校先进集体称号的集体,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500元的集体奖励。
(六)获得文明宿舍的宿舍,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200元集体奖励。第四章 组织领导和申报程序 第十五条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务处、团委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任副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务处、团委、体育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副院长等任委员。各学院成立相应的评选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校日常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院由院学生工作组负责。第十六条 申报程序
(一)申请东华大学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和社会工作奖,以及各类社会奖学金的学生,须在当年9月20日前将个人申请及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其余各类单项奖学金,每年受理两次,第一次5月16日到5月31日,受理当年1月1日到5月31日期间获奖或论文发表等,第二次在12月16日到12月31日,受理当年6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获奖或论文发表等。
(二)申请各类奖学金,均需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初审。经学院初审、公示后,报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审。其中,各类社会奖学金需报相应社会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申报“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以及优秀集体荣誉称号和个人荣誉称号的学生,须在当年9月20日前将申请及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由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同学和任课教师的意见基础上,进行初审、公示,然后将符合评审条件的书面申报材料报至校学生工作办公室。
(四)凡申报“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于毕业当年3月15日前向本人所在学院辅导员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广泛听取班级同学和任课教师的意见,经学院评选小组初审、公示后将书面的申报材料报至学生工作办公室。
(五)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经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均需张榜公布,在全校公示,广泛听取意见。经公示没有异议后,进行表彰。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对担任社会工作的学生干部的评价,以及学生在社区表现的综合评价工作,各相关部门必须于每年6月底前完成。
第十八条 凡获得荣誉称号者,如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或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校将立即撤销其所得荣誉称号,并收回其所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