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2024-10-02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精选12篇)

1.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篇一

2.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的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责任人。法人作为一个组织是不能直接实施行为的,为必须通过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或依照其职权和法律要求而授权他人(即法人代表)的行为才能完成。所以,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实施行为的第一载体。

法定代表人一般为法人内部的正职行政负责人,如厂长、经理等,或在没有正职行政负责人的情况下的主持法人工作的副职人员,如副厂长、副经理等,或法人内部没有明确正副职务时,主持法人工作的行政负责人等。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其执行职务时的行为所产生的一起法律后果,均由法人承担。法人更换法定代表人不影响法人所实施行为的法律效力,但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代理制度

民事法律行为通常是行为人亲自进行,但在现代社会中,民事活动越来越复杂,各种民事活动都是由公民、法人亲自完成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有他人代为完成一些行为。因此,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行民事法律行为。

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

代理具有以下特征:

(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只有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才能为代理人取得权利和设定义务。如果代理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这种行为不是代理行为,而是行纪行为。行纪行为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进行民事活动,行纪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并收取手续费,如委托商行、信托公司、贸易货栈等。

(2)代理人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必须是能够发生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即代理人的行为能够产生某种法律后果,使得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代理的这一特征,使它与委托代办事物相区别。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代理权是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的依据。无论代理权的产生是基于何种法律事实,代理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扩大代理权限,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不属于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代理人以自己的意志去积极地为实现被代理人的利益和意愿进行具有法律意义的活动。它具体表现为代理人有权自行解决他如何向第三人做出意思表示,或者是否接受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这就与居间人、传达人、中介人相区别。

(4)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所以在代理中设定的权利义务,当然应当直接归属被代理人享有和承担。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既包括对代理人在执行代理任务的合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也包括对代理人的不当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代理的种类

以代理权产生的依据不同,可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委托代理关系的产生,需要代理人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基础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关系、

2.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篇二

一、经济合同的含义和种类

(一) 经济合同的含义

所谓经济合同, 简单来说, 就是在正常生产运营中, 企业为了明确利益双方的责权关系, 而进行签订的协议。其中包含企业内部责任合同, 企业与外部单位签订的合同关系。合同的双方都应严格按照合同中所定的数量、价格、地点、时间、运输、包装、质量和结算等所有的条款进行全面准确地执行。

(二) 经济合同的种类

按照合同的内容来进行分类有工程承包合同、购销合同、供用电合同、货物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借款合同以及财产租赁等其他经济合同。

二、工程项目的经济合同管理原则

(一) 经济合同的各项原则

1. 授权制度

现场工程项目代理企业与外部单位签订经济合同, 在企业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内, 不能越过权限签订合同。超越权限、未经授权或者在代理截止后, 未经追认所签订的合同, 企业不给予承认, 现场负责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 合同审慎原则

企业现场与外部单位进行合同签订时, 应对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项目、合同起效的要求以及相关负责人的信誉、资历等安排系统性的调查, 通过走司法路线, 针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严密性以及经济效益性, 进行一系列审议及核实。

3. 统一管理总则

企业建立各种相关的规章制度, 将企业现场和外部单位所签订的合同作出统一管理, 现场应严格根据企业所定下的管理规定来执行。

(二) 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制度

1. 合同档案的制度

现场与外部单位签订的合同, 应在建立起有关档案后, 将其交到现场经营部门进行统一化管理, 现场在相关负责人的授权范围下所签订的合同都应在企业经营部门备案。

2. 责任的追究制度

现场项目的代理企业和外部签订的合同都必须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若违反法律、法则与企业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 应对其进行经济、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若严重到触碰刑法, 必须交由司法机关来处理。

(三) 合同管理的监督

在施工现场, 项目负责人在企业领导者的授权范围内, 负责对内部与对外部的合同签订、管理与履行的相关工作。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部门是企业经营部, 其职责主要是指导、检查以及监督各个部门、各个现场经济合同的签订和管理问题。

三、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

在履行企业的合同管理规则的基础上, 现场项目工程要结合现场情况, 制定并执行更加规范化的合同谈判、竞价、会签和签订程序, 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 通过竞价选择中标单位

1. 标书的制作

标书的内容包含工程图纸、评标准则和合同条款, 合同规定双方责任、工期、质量要求、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中断和终止条件等。

2. 邀标书的发送

一般情况下, 邀标的单位数量不应少于三家, 并且所邀标的单位都必须是企业筛选得出的合格供应方。

3. 发出招标文件

向那些达到要求和对标书有良好反应的专业队发出招标文件。

4. 标书的收集

按照规则, 应该将标书密封, 即采用邮递递交或者专人递交, 对资金较少的项目, 可以采用传真进行明传, 而对一些过期的改标书, 应作废标处理。

5. 评标

由现场经营部门、主办部门、竞价小组组长与财务管理等相关评标人员组成评标小组, 并且严格根据制度来进行评标工作。

6. 中标通知书

通告合适的中标单位, 对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7. 合同的签订

合同双方根据招标文件来签订合同。通过公开竞标而中标的单位, 即项目部门所选中的施工专业队, 必须承担标书中所规定的施工任务。

(二) 竞标结果的审核

在完成竞标选择工作后, 交于企业竞价小组进行审核, 并且要详细描述竞价的过程, 表明选中单位的理由。

(三) 合同的洽谈

在企业执行部门的统领下, 现场与其他相关部门相互合作, 与中标单位开展合同的洽谈。在谈判时, 对谈判的内容进行详细记录, 应包含:会谈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谈判事项、谈判结果、记录人员和记录时间等。

(四) 起草合同

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包含:标的、价格、数量、质量、工期、方式与地点、违约责任等, 且应明确以下三点:第一, 对受托方的授权范围;第二, 委托方的介入深度与决策权力;第三, 说明变更设计与工程签订管理应遵循的依据与原则。除此以外, 既要防止委托方的介入过甚和不合理放权, 又要防止受托方的管理失职和越权行为。

(五) 合同的审批

把合同交到企业经营部审批, 相关资料必须附上。在企业会签审核后, 即可完成合同的签订。最后, 经营部门还要在现场把合同的相关资料进行复印, 分发至有关部门。

(六) 保修及其他约定

主办方应与业主事先声明:其一, 必须严格执行我国规定的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时长, 但是在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可适当延长局部或全部保修期;其二, 协助业主确定好保修期和最终工程尾款约定。

四、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的结算

项目部执行企业定下的合同结算程序, 有关合同结算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 收集整理

经营部和有关部门需认真收集与整理有关的合同结算资料, 主要包括:合同文件、电文消息和来往信件, 确保进行合同执行时有关凭证、单据的完整性。

(二) 相关凭证的处理

为加强经营部的熟知合同的履行状况与进行合同管理的工作, 在合同支付初期, 执行单位需持相关凭证或者发票到经营部门, 经过经营部门审核之后制定支付通知文件, 再由项目负责人审核;执行部门要将已付账的其他凭证或发票进行备份, 并把复印件交于经营部门作存档用。

(三) 验收结算

在合同双方完成任务后, 执行单位需及时带领经营部与其他相关部门对所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结算工作, 在没有差错的状况下, 双方进行签认、盖章, 进而宣布合同的终止。

五、经济合同的纠纷处理

(一) 合同履行以及纠纷处理

在签订好经济合同后, 需全面履行, 若无法完成合同中的要求, 应及时进行补救, 降低损失。由现场经营部对合同的履行状况进行监督, 定期将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汇报给企业经营部门, 尽早反映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那些履行终止的合同, 应该予以归档, 然后同样要向企业经营部门进行上报。每当现场项目终止时, 合同管理者应将所有合同进行整理, 详细报告合同的实际履行结果, 且将整理妥善的档案上交企业经营部门。一旦发生合同的纠纷事件, 现场人员应尽快通知企业经营部门, 积极参与事件处理, 找到相关负责人, 配合负责人的工作。

(二) XA项目中两个合同的纠纷处理

1. 造桥机的施工合同

因为在该项目中, 造桥机被频繁使用, 而造桥机在当期还属于新型工艺, 在施工的初期阶段, 工程进行得并不顺利, 造成施工进度较慢。再者, 承担单位在与项目部洽谈合同时, 对施工的难度、工期没有做到合理预估, 造成团队已完成的工作量度无法完全支付工人工资, 进而无法对合同进行履行。为了解决该纠纷, 造桥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办法。在经过项目部门的测算分析后, 造桥机团队确实因为自身原因与整体施工进度无法正常履行合同, 在报请企业同意后, 没收造桥机团队的履约保证资金, 并将项目由原先的合同单价结算向工班计时结算转变。

2. 锚具的供应合同

该合同中的供应方是由业主通过招标而选中的, 在箱梁预应力的施工过程中, 却意外地出现了安全事故。经鉴定得出, 除了施工原因之外, 造成事故发生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锚具的质量问题, 经几方协商之后, 锚具供应商同意赔偿15万元, 最终供应合同被解除。

六、结语

经济合同管理是一项非常关键的工作项目, 要求合同管理者有很强的责任心, 对业务有一定的熟悉程度, 并且掌握经营管理以及经济合同法的专业知识。要全面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 对于合同方来说, 选择最合理的合同方, 相对而言, 对于未来的合同履行成本和监控控制是有帮助的;在合同条约方面, 合理完善的合同条款利于避免很多风险;在合同的履行监控方面, 做好监控工作可以帮助合同条约的准确执行;在合同终止方面, 为了规避一些未知的风险, 可以采取终止合同的措施。总而言之, 加强合同的管理工作能够对企业的经营水平与目标成本管理的提高起到一定的帮助。

摘要: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现如今已发展成为与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和进度管理同各级别的一项管理职能, 工程项目整个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关键所在, 规范、科学的合同管理是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得到有效控制的保障, 所以, 采用科学化和规范化的合同管理可以实现对工程项目有效的全过程管理。文章以某企业XA项目的合同管理为例子, 阐述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管理的规则、合同的签订事项、合同的结算工作与合同的履行纠纷处理等。

关键词:经济合同,合同管理,合同签订,合同结算

参考文献

[1]韩立萍.关于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中的应用探讨[J].山西建筑, 2012 (29) .

[2]谢凯中.由工程合同纠纷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J].建筑界, 2012 (09) .

3.浅谈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 篇三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17-84-2

0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的建筑业也迎来了它的繁荣期。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在数量和规模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其技术手段和管理水平都有了质的飞跃,建筑工程建设越来越规范化、标准化。合同管理已成为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手段,这是由工程建设的特点所决定。建筑工程具有工期长、涉及范围广等特点,这也决定了建筑工程建设中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发包方与承建方之间很容易出现纠纷,而合同管理是解决工程纠纷的重要依据,也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的本质就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协议,对工程建设当事人就工程建设中的义务、成本、工期等一系列问题的协议。由于建设工程周期长、施工种类多、施工技术复杂、涉及面广等特点,这也决定了建设工程的合同与其他行业的合同大不相同,建设工程的合同内容条款更为繁杂、涉及面更为广泛。如果签订的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全面、合理,这将是保护企业双方利益的重要举措,既保障了建设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保障了工程质量,维护了发包方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建设合同的内容无法涉及建设过程的方方面面,这不仅会给合同双方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还会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对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都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在法律的约束下,有效规范了工程建设行为,在保障双方权益的前提下,保证工程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顺利竣工。

2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

2.1 合同签订内容容易存在歧义

建设工程的合同必须保持一定的严密性,因为涉及法律效应,应用严肃的态度看待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的合同对发包方与承建方的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并对双方的违约赔偿问题进行明文标示,但建设工程是一个动态的实行过程,其中涉及很多变量,建设合同是在工程建设前签订的,所以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责任归属问题上很容易出现歧义。

2.2 合同管理涉及面广

工程项目合同涉及单位部门较多,包含业主、承包商、施工单位、监管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运输单位等,相互关系较为复杂,只有在确保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并相互协调配合的情况下,才能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2.3 建设工程合同有效期长

建设工程合同有效期长是由建筑工程的建筑特点所决定的。建筑工程由于建设过程比较烦琐、复杂,其内容包含招标、签订合同、制定方案、工程施工、竣工等,通常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全部完工。这也就决定了合同管理时间较长,与工程建设保持同步,并且合同管理的内容也要涉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个方面,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所以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建设过程,发挥合同管理应有的效能。

2.4 合同易变更

建筑工程由于施工周期长、施工环境复杂等因素的影响,建筑工程比较容易发生突发情况,建筑施工的预想可能与实际存在较大的偏差,因此合同的内容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对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必须采取动态的管理理念,依据实际情况对合同内容进行协商,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3 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真正的合同是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以法律效应为保障的协议。但是,一些建筑企业违背国家要求,合同内容缺乏公正性、合理性,并且“阴阳合同”签订现象屡禁不止,这些都不具备法律效应,严重损害了市场经济秩序。同时,还有一些企业,对建筑合同的认知不充分,没有正视法律的严肃性、强制性,无视合同的管理内容,严重损害发包方的利益,法律意识淡薄。

3.2 合同管理人员整体水平不高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要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在具备合同管理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还要具有一定的建筑知识,这样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合理性、科学性。但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现有的合同管理人员专业技能水平低,且管理人员不足,无法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合理性。而且建筑企业对合同管理人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合同管理的有效性无法实现。

3.3 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实际实行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究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理论依据。在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过程中,没有科学、合理的管理程序,使合同管理工作缺乏规范,而且在合同管理实行过程中缺少必要的监督、考核体系,合同管理的执行力也大打折扣。

4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有效措施

4.1 加强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意识

建设工程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受法律保护,也受法律约束。建筑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审查其中的条款,对工期的成本、时间以及赔偿问题要进行充分的考虑,在公平公正的原则指导下,签订双方对其内容进行充分的协商。承包商和发包方都要加强自身的法律知识学习,对合同的内容从法律的角度加以审查,并养成靠法律解决纠纷的行为意识,切身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2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提高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关键在于建立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以合同管理制度为依据,规范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首先,完善合同管理流程。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管理流程,并完善合同管理监督体系、考核体系,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其次,完善合同管理执行机构,对合同管理各项流程中都设置专门的人才,保证合同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最后,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要做好合同管理的监管工作,要保证合同管理符合实际情况,并且对合同变更做到及时的应对。

4.3 加强专业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

专业合同管理人员在建设合同管理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它是合同管理科学性、合理性的根本保证。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建立专门的培训体系,利用先进的管理水平保证工作质量。还要注重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使其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同时还要保证管理人员对工程造价有基本的认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合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5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建筑工程的不断发展,建筑项目管理的内容也逐渐增多,而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其主要目的是规范建筑市场的管理,使建筑管理更加的有序化、法律化、制度化。但是在建设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其作用的发挥。为了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力度,必须加强建筑企业的法律意识,增加专业人员的培训,保证合同管理的法制性、科学性以及完整性。现代建筑企业应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制定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和教训,规避各种风险,确保建设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参 考 文 献

[1] 杨聪敏,朱丽娟,张译尹,等.浅谈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J].消费导刊,2015(4):132.

[2] 杨运林.浅谈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J].大科技,2015(23):21.

[3] 王娟.浅谈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几点认识[J].价值工程,2014,33(33):97-99.

[4] 马抒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研究[J].工程建设标准化,2014(10):162-162.

[5] 马惠青.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J].房地产导刊,2015(9):398-398.

4.工程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合同的科学管理,明确相关责任,排除公司经营风险,规范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等程序,依据现行有关法律与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涉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施工与监理、工程咨询、材料与设备采购等业务合同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合同签订原则

第三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社会公德,通过合同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及相关的经济与法律责任,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四条、公司合同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凭法定代表人在审签表上的书面委托由被委托人签署,同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第五条、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可实行法人授权委托书制度,期限内其授权范围和权限由法人明确下达,被授权人应严格按照范围与权限进行,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第六条、合同文本尽可能采用工商备案的合同范本。如无范本,必要时,其格式、条款内容等应请公司法律顾问审核,法律顾问对合同样本的合法性、规范性负责。

第七条、公司所有合同必须按本管理办法要求履行会签手续。

第八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各项目办不具有直接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的职能,所签合同无法律效力。

第三章合同分类

第九条为更好地履行各部门、各项目办职责,根据合同性质,将其划分为:工程技术类、审计类。

第十条工程技术类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材料及设备采购等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

第四章合同管理流程及各部门职责

第十一条合同管理流程

第十一条、各职能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

一、项目部

①参与相关工程技术类合同的起草、洽谈

②参与相关工程技术类合同的评审、会签

③负责相关工程技术类合同的履行

④协助履行相关工程技术类合同的审签手续

二、工程管理部

①负责工程技术类合同的起草、洽谈

②负责组织此类合同的评审、会签

③负责组织此类合同的签订与修订工作

④监督此类合同的履行

⑤负责合同审签中对有关业务条款提出审核意见

三、稽核审计部

①参与所有合同的会签

②负责审查合同条款与招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是否一致、合同价款的确定是否有所依据

③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拟订合同,合同会签。

④负责会签中对合同审核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

四、法律顾问

①负责公司维权工作

②负责重要合同文本的审查,解决合同起草、洽谈中的疑难问题,必要时参与公司合同的评审以及参加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对谈判中事关公司权益和经济责任的敏感性条款做出及时的提示

第十七条合同会签程序

1、会签由各类合同对应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召集,重要的合同会签请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参加;

2、责任部门提前两天将合同草案及相关资料提供给参加会签的各部门及分管副总经理进行审核,确定合同会签时间;

3、各参与会签部门应尽快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对合同提出的修改意见应明确清晰。

4、组织会签,由责任部门及稽核审计部对各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汇总并形成文件,与合同草案原稿一并存档作为合同定案稿修订依据。完成会签手续;

5、责任部门根据会签意见进行合同修改,经稽核审计部进行复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6、合同履行过程中修订的会签程序同上。

7、合同会签表格见附表一~四。

第五章合同履行

第十八条合同执行部门应认真而全面地履行合同。对履约期限较长的合同,执行部门应在每季度最后10天将履约情况报办公室备案(见附表五)。对履

约期限较短的合同,执行部门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及时书面告知办公室,以便登记注销。

第十九条公司签订的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现对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及其他违约情况时,合同执行部门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通报,并会同法律顾问一起研究应对措施,报公司领导决策,以便追究违约方责任,最大限度地依法保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权益。

第二十条法律顾问协助合同履行部门收集书证及材料,做好维权准备工作。

第二十一条法律顾问就维权事项(件)做出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必须提出调解、诉讼、仲裁建议方案,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审议,在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下作好调解、诉讼、仲裁工作。

第六章合同文本的档案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类合同的正本数量与签约方数量一致,各执壹份。副本数量视具体情况而定,至少应保证参与审签的部门各存壹份副本。

第二十三条合同正本保存在公司稽核审计部,一般情况下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借用正本时,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借阅手续(附合同借阅单)。

第二十四条公司稽核审计部负责建立合同的电子文本及电子台帐。台帐应包括:合同类别、合同编号、签约方、合同履约期限、合同价款、合同执行情况等关键内容。

5.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 篇五

1、甲方获得本项目相关的档案资料后30日内,将资料的复印件提交给乙方。原件由甲方资料员统一管理。乙方应随时将办理完成的各项手续文件的原件提交甲方。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档案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

2、工程图纸原件由甲方保管使用,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图纸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 60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原件。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组织参与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依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和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立相应的质量目标与工作体系并监督实施,使之相互协调。

2、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情况报告,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的,乙方应参加处理,查明问题(事故)原因和责任,报甲方备案。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1、乙方代表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各参建单位控制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制订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并监督强力推行,以确保现场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止灾害发生;组织现场平面布局使之易于安全、保卫、后勤及物料搬运的管理;应对乙方在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2、乙方负责监督各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凡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需办理的工程保险,均安排甲方或总包、分包施工单位按建筑行业规定投保,避免该项目发生重大的工程事故及安全事故。如投保的项目出现险情和损失,协助保险受益人和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办理涉及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验收的各项手续、协助甲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配合甲方开展项目审计工作、向甲方或其指定单位移交本项目等工作。在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获得质量监督部门出具质量验收备案手续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乙方可以不再保留驻现场的管理机构并撤出人员,但乙方仍应照常履行剩余的合同义务。

第十八条 工程保修与移交

1、甲方应按本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要求及时确定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并约束该单位按上述计划准时筹组进场。

2、涉及项目保修的各类合同、文件、资料应由乙方整理成册逐次移交甲方或其指定单位。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物业管理单位移交本项目,在本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实际接手本项目物业管理工作之前,乙方负责监督本项目施工、供货、安装等单位有效地履行各自的工程保修责任,但对各项合同保修尾款的批准支付权,仍属甲方或甲方书面授权的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九条 工程保险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工程保险事宜。乙方应组织编制项目的工程保险计划,推荐采用适当的保险险种与险别,主持与保险公司及/或保险经纪人的洽谈,及时合理的安排保险费的分期支付。在发生风险事件时,组织好现场施救、纪录,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到场勘察损失情况,填制索赔文件、理赔。

2、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前后,与甲方协调工程保险与此后的财产保险的衔接,确保甲方的财产免遭损失。

第三章 项目管理的标准

第二十条 工期进度管理目标

1、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2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作为乙方分阶段工作进度管理的考核指标。在甲方审核批准上述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后20天内,乙方编制正式的项目建设总控制计划,包括分解的各单项工程(工作)的进度控制内容,作为分期实现本项目分项工作进度的控制性文件提交给甲方,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予以实施。

2、乙方管理和监督施工总包、分包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按总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的工程,并按时办理竣工验收。如甲方的指令导致项目开发建设周期明显延长,则双方协商调整项目工期管理的总目标。

3、本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目标施工实施阶段: 。

第二十一条 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1、在本合同签署后30天内,乙方根据一般性技术方案编制初步的成本控制计划报甲方参考,作为甲方确定项目建造标准的依据。

2、在本合同签署后45天内,乙方根据确定的详细技术设计方案编制分解的成本控制总计划,报甲方审批,作为对乙方成本控制的考核目标。

3、因甲方提出特殊的设计及设备配置要求,或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临时的设计变更造成金额较大的经济洽商(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乙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应根据变更后的技术方案相应调整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4、本工程投资控制管理目标为:总投资控制在甲方批准的设计概算内。

第二十二条 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目标

乙方承担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应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第四章 项目管理机构及基本运作方式

第二十三条 乙方管理机构及组成人员

1、在本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经甲方核准,乙方为本项目成立符合要求的专职管理机构,建立与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配备满足本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制定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乙方并在本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开始前期的各项工作。

2、甲方全权评价上述机构以及全部乙方人员的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乙方对其派出所有人员(包括经理及副经理)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以及行为后果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政府部门行政处罚责任等等),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甲方不得不为此支出费用的,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如甲方对上述任何人员的工作不满意,可以书面提出,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了解、责成有关人员改进工作,或根据甲方要求更换有关人员。

第二十四条 甲方代表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人应书面授权委托一人作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甲方代表姓名、职务、职权并将授权委托书提供给乙方。甲方的任何正式的指令、要求、批复及承诺等,均应由甲方代表签署或发出。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再书面授权委托另一人作为甲方副代表,甲方副代表的姓名、职务、权限由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亦应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签收并保存甲方提供的全部委托材料,乙方应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其项目负责人并将授权委托书在本合同签订同时提供给甲方。

第二十五条 乙方项目管理部经理

乙方除可自行派出称职的各类管理和专业人员外,经理及副经理的人选应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并需事先征求甲方认同后方可以书面授权委托形式正式派出,乙方更换经理及副经理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委派的人员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会议制度和报告制度

乙方应坚持定期的月/周例会和非定期的专题会议制度。有关专题会议的纪要及例会研定的会议内容、月/周工作计划,由乙方在会后第二个工作日整理完成并交甲方存阅。甲方对会议内容、工作计划或会议纪要有权质询,乙方有责任进行答复。乙方于每月7日向甲方提交上个月度的项目管理工作月报,由甲方审阅。甲方召集的涉及工程的会议,乙方也应参加并说明与议题相关的工作。

6.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 篇六

摘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作为一个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有关内容的基础上,严格对合同履行和变更进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控制归根到底是合同履行问题,所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合同管理;施工;合同索赔

一、工程合同概述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法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工程项目合同按照合同签约的对象内容划分为以下类型:

第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第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第四,工程项目物资购销合同。

第五,建设项目借款合同。

二、工程合同管理分析

(一)合同风险分担

正确地、公正地处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总量,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建设施工期有长有短,施工条件千差万别,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未知因素也较多,因此,风险相对较大。当遇到这些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没有明确载明应当由谁承担的风险,并已造成损失时,虽然各方都有责任,但往往都把风险推向对方。这时监理工程师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公平合理地妥善处理。一般来说,在判断承担风险的责任方面,应以最易克服或解决这些风险的一方承担更多的责任。

应由业主方承担的风险有:施工现场准备方面的问题;施工条件的变化问题;工程量的变化问题;施工图纸供应不及时或设计缺陷和特殊风险等问题。

应由施工承包方承担的风险有:投标书中的问题;承包方自己的能力问题;对新的工程项目和市场环境不熟悉问题;安全方面的问题等。

应由双方共同承担的风险有:物价上涨问题;材料供应不足问题;合同条款方面的问题等。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对于这些风险,既不能在招投标时完全预见和把握,也不能在执行中完全避免。为了尽量减少风险,避免由于风险造成的损失和争执,业主在招标文件中应尽可能提供充足的资料,制定明确的合同条款和规范,承包方则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仔细地分析和估计可能出现的风险,慎重编制投标文件。

(二)合同分析

在施工人员接到所有合同资料后对合同进行的一次总体的、全面的和详细的分析,以达到熟悉合同文件、利用有利条款、避开不利条款、重视风险条款,用其指导施工的目的。

1、对合同文本的分析。主要在工程范围、承包商的主要责任;业主的主要责任;合同价格、计价方法和价格补偿条件;工期要求和补偿条件;工程受干扰的法律后果;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变更方式、程序和工程验收方法;争执的解决等方面进行的分析。

2、对图纸的分析。审核图纸的差、错、漏项目,以及和实际不符和需优化的情况,以及核对工程量看其与工程量清单中的差别情况,用以指导以后的施工组织。

3、合同价格分析。通过对合同价格的分析,弄清楚是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及其价格组成中的直接费和间接费,利润的数目和比例以及合同总价,从而编制出本项目投资成本计划,以利于在合同执行中控制成本。

(三)合同执行

合同执行就是在原始合同状态的基础上,在业主、施工方和监理单位在不断调整、修正和补充的条件下,使合同逐步向目标靠拢。做好上述准备工作,对后期合同执行进行合同状态的把握和分析做好了铺垫工作,就能得心应手的在合同执行时随时把握合同状态,即对过程中的进度、质量、成本状态进分析和做好索赔和反索赔工作。

1、进度状态分析。在合同实施中,合同管理人员要随时把握进度的变化,运用横道图表、关键线路等施工进度编制的方法编制出实际工期,同投标书中的计划工期进行对照比较,出现偏差及时分析,若属施工原因,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避免逾期交工时业主反索赔;若非施工原因,要做好资料,及时向业主发出索赔工期或费用的意向,并做好索赔准备,以伺有利时机提出。

2、质量状态分析。合同管理人员应随时关注工程质量的变化动态,避免偏离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若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提高质量标准,应收集好相关资料,并请业主或工程师注意提高质量标准是要支付额外成本的,若是自己提高了标准,应适当降低,以免多支出而损失利润或造成亏损,若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应加强施工控制措施,以免返工或违约而导致反索赔。

3、成本状态分析。随时掌握工程的成本状态,也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将合同实施中每一个状态的成本同合同分析时编制的成本计划进行比较,若成本偏离成本计划,须进一步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若是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引起成本增加,应保持完整的相关记录,以有利于索赔,若是施工方原因,则应加强控制手段,强化控制措施,以使成本受控,使工程获得预期效益。

4、资料收集。在合同实施中,合同管理者应收集、做好储存或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相关资料,其常用的资料有:一是国家政治经济资料:重要经济政策;政府官员及工程主管部门领导人视察工地时的谈话记录;银行、报社、电视台代表参观工程时谈话记录及新闻报导;国家异常天气状况的记述等等。二是施工现场记录报表:现场施工日志;施工检查员的报告;业主和工程师的指令和来往信件;每日出勤的工人和设备报表;每日完工部分的验收记录;施工事故详细记录;施工现场会议记录;施工效率降低记录等等。三是工程项目财务报表:施工进度款月报表及收款记录;索赔款月报表及收款记录;工人劳动计时卡及工资表;材料、设备及配件采购单;付款收据;收款单据;工程款及索赔款拖期支付记录;拖付款利息报表;向分包商付款记录;现金流动计划表;会计日报表;会计总账;批准的财务报告;会计来往信件及文件;通用货币汇率变化等等。

5、索赔工作。通过以上合同状态分析和资料的准备,即可及时地抓住索赔时机,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和以准备的资料为证据编制出索赔报告、费用计算或以变更、计日工和价格调整的形式向业主要求支付施工方的额外支出成本。

三、建设工程合同后评价

由于合同管理工作比较偏重于经验,只有不断地总结经验,才能不断地提高个人和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一个合同从签订到执行的得失无论对个人或企业都是一笔财富。所以应做好合同后评价工作。

(一)合同签订情况评价

合同签定时的得失、有利条款和不利条款以及其模糊不清的部分,只有通过合同执行的检验才能清楚,在合同执行后对签定情况评价,可以起到以史为鉴的作用,提高个人和企业的合同谈判水平。

(二)合同执行情况评价

每个工程和合同均有其不同的特点,在合同实施中也会遇到相同和不同的问题,只有多总结经验和教训才能不断地提高处理合同问题的能力,而每个人的时间是有限的,处理合同问题的经验和教训每个企业又是保密的,只有将本企业内的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执行中的经验教训互相交流才能提高企业和个人的水平。

(三)合同管理工作评价

将合同管理的方式、办法和得失予以总结、交流,可以丰富合同管理的经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焦点——合同索赔

法治的重要内容就是追究法律责任(违法必究)。“合同之治,契约之理”则重视违约索赔。黄委主任李国英指出:必须正视这样的客观现实,在国际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中,业主和承包商的经济利益目标是相反的,业主希望为获得工程尽可能少的花费资金,而承包商则希望通过施工,利用一切机会尽可能多的获得业主的报酬。这就决定了合同管理中的一切问题都将和经济利益密切相关。而合同双方在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往往通过索赔和反索赔体现出来。如果能熟练运用违约索赔手段,一定能最大限度地消灭违约行为。

实践中,项目各相关方的关系错综复杂,实际上就是利益博弈。在这种条件下,必须发挥有理、有利、有节的管理艺术,必须理论优先,法治导向,理解合同,活用契约,知可而为,持续改进,不留后患,寻求突破,争取多赢。

参考文献:

7.谈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 篇七

一、建立合同网络架构的必要性

对于一个复杂的大型公共建筑, 极少实行由一家施工单位完全承担所有的施工业务, 一般说来, 总是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分包和指定分包商。分包存在的原因有:

1. 总包单位不具备完成所有项目的资质。

我国对于工程建设实行严格的施工资质制度, 很少有一家施工单位, 具有从土建、建安、消防、弱电、电梯等所有工程的施工资质。这样, 客观上施工单位必须把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2. 完全的施工总承包的价格总是高于平行分包的工程。

业主出于控制造价的原因, 也往往不愿意把所有的工程交给一家施工单位, 而往往是由一家承担土建施工, 而机电安装交给另外一家, 电梯、消防、弱电等再分包。

3. 业主一般对于影响工程质量、影响工程造价的特别重要的设备与材料实行业主供货。

以上的分包模式, 是目前国内常用的, 在国际工程中也得到广泛的运用。对于工程管理搞的比较好的项目, 这些总包、分包的合同关系是井然有序的, 对双方的责、权、利规定的很明确, 双方的配合工作也比较好, 合同执行的也很顺利;反之, 则是合同关系不清, 双方的责、权、利规定的不明确, 双方经常陷于扯皮和矛盾中, 由此带来工期的损失和造价的突破是普遍现象。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编制合同网络架构图。通过合同网络架构图的编制, 理清项目管理的思路, 设计一个符合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合同网络。在目前的工程管理的研究中, 往往是重视合同本身, 轻视合同架构的研究, 我以为这是当前工程管理中值得注意的问题。合同网络架构是合同关系建立的基础。对它的研究, 有助于我们把握工程管理的主线, 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

二、合同网络架构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合同网络架构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 与项目管理中的WBS分解结构是密切相关的。合同网络架构是一种组织分析结构 (OBS) , 它是用以展示工作要素已经分配给了具体的组织单位。在工程项目中, 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 包括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单位是具体的组织单位。这些单位根据不同的情况, 分别与业主管理部签订合同, 其中最重要的合同是设计合同、监理合同以及施工总包合同;各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业主、施工单位与供货单位签订设备、材料供应合同。对于业主, 合同架构图就是合同的关系图。

建立这些关系有以下方面的作用:

1. 将整个项目划分为相对独立的、易于管理的较小的单位。

2. 将这些单位与参加项目的组织相联系, 将这些组织要完成的工作用合同形式确定下来。

3. 对每一单位做出详细的时间与费用估计, 形成进度目标和费用目标。

4. 确定项目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和各项工作的顺序, 建立项目质量控制计划。

5. 估计项目全过程的费用, 建立项目成本控制计划。

6. 预计项目的完成时间, 建立项目进度控制计划。

三、如何建立合同网络架构

1. 理清管理思路, 确定是采用总包负责制还是平行发包。

大型项目中的分部分项工程, 其专业性是很强的, 对于这些分包的管理, 一种是采用由业主直接管理, 一种是由总包单位管理。总包负责制在大中型建设项目管理中应是必然的选择。总包一般是选择土建单位, 他们在工程施工中有主导权, 对于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垂直运输、垃圾清运、安全与环境管理、现场保安等的协调方面有利。总包单位收取一定比例的总包服务费, 向这些单位提供服务, 可以很大程度的减少施工中的矛盾和问题。但在小型工程中, 如果业主的管理能力很强, 也可采取平行发包的管理方式。

2. 应该在工程的准备阶段即确定管理的方式问题, 并应该在工程的指挥人员中形成共识, 而不能在工程进行过程中朝令夕改。

3. 对于设备、材料供货的管理。

一些业主认为, 设备、材料供货的大权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中, 这样可以降低工程的造价。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关键问题在于供货的范围、供货时间对于工程的影响程度。业主在做设备询价时, 常常没有严格地采购范围规定, 这样, 很多时候一些辅助材料和设备没有采购, 施工单位在安装时就会提出索赔要求, 并影响建设工期。在设备材料的采购中分为三类是合适的: (1) A类, 业主采购。必须与施工单位讨论, 明确采购内容和交货时间。 (2) B类, 业主指定采购。业主参与品牌与价格考察, 但由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3) C类, 施工单位在监理监督下的自行订货采购。

4. 对于设计, 应实行总包负责制。

设计单位实行总包负责制, 目前国内是不多见的, 但这也是非常必要的。国内的设计院, 一般不承担弱电的施工图设计、精装修设计和幕墙设计, 而由业主确定弱电、精装修、幕墙设计时, 必须由工程的设计单位向承包单位提供资料, 并承担指导责任。实行总包负责制, 明确由总包单位对工程的所有设计负责, 它就必须对二次设计进行认真的设计审查, 这样可以大大减少设计中存在的问题。也不会出现常见的装修时乱改梁柱影响结构安全、变更防火分区影响消防报批等严重问题, 对于弱电、消防工程中常见的与水电管线的矛盾、随意开孔开洞等问题也会得到很好的遏制。

5. 对于分包的数量控制。

分包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 但绝不是分的越细越好, 尤其应该严格限制业主指定分包。因为业主插手过多, 总包单位的责任感就会下降, 施工界面增加, 施工的配合也会出现问题。应该严格限制分包方的再次转包, 避免因多级多次转包给工程质量、进度管理留下隐患。

五、建立合同网络后的主要管理工作

建立合同网络架构后, 我们还必须建立项目质量工作总控制计划、项目进度总控计划、项目投资总控制计划、项目环境与安全控制计划。

1. 质量总控计划

质量控制计划应遵循的原则如下:

(1) 工程质量控制应以合同管理为基础, 通过科学的招投标选择优秀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分包、材料供应商, 以严谨的合同条件约束设计单位、承包商。

(2) 质量管理应严格执行质量保证体系的方法与程序。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手册、程序和作业指导书, 确保工作质量, 用优秀的工作质量去保证工程质量, 从而保证项目的质量优良。

(3) 质量管理应该贯彻到工程的全过程, 实行全要素的管理。在工程各阶段, 认真落实事先、事中、事后各阶段管理措施, 严格树立事先管理 (即预控) 的思想。采取组织措施、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相结合, 形成先进、严格、可靠的管理, 结合项目实际, 重点抓好“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等三级施工技术、“自检、互检、交接检”和“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等质量验收的管理。

2. 项目进度总控计划

项目的进度控制分为三级:

(1) 一级计划:由业主、监理、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四方共同确认的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内容涵盖项目开发整个过程所有影响进度的工作。突出业主及管理公司的职能工作, 如前期手续、招投标工作等。

(2) 二级计划:由各专业分包编制, 并由总承包汇总, 监理核定的专业工程施工网络计划 (仅限一级分包) , 主要目的为划分流水、协调专业内施工内容与顺序。

(3) 三级计划:即由总承包汇总各分包人编制的涵盖各专业施工内容的短周期施工计划, 如《月/周工程综合计划》及《专项工程综合计划》, 突出专业施工间的施工流动安排及对施工场地的占用。

3. 项目投资总控计划

投资控制主要手段包括:

(1) 采用积极的预前控制方法进行投资控制, 根据建筑市场的成本经验数据, 先根据项目设计的情况 (类型、规模、标准等) 将工程的主要成本构成按合伺网络架构来进行分解, 形成项目成本控制总计划, 该计划及所有细化的成本预算估算指标将作为此后工程招标时的可承受报价的上限, 对当时尚未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工程, 该指标可作为指导设计单位掌控设计标准的主要依据。

(2) 采用合同 (招投标) 条件来控制工程洽商, 采用此方法, 有利于将承包商的索赔精力用于避免共同损失, 减少承包商与业主的冲突。

(3) 为便于掌握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进程, 进行筹资融资安排, 在项目编制出项目成本总控计划的基础上, 对照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的内容, 并依据拟定各类合同付款的具体条件 (分期支付安排) 编制项目工程费用年度、季度或月度付款计划。

4. 项目环境与安全控制计划

8.探讨工程项目合同的科学化管理 篇八

摘要:结合多年的实践工作经验,笔者分析了当前我国建筑业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从科学化管理角度出发,探讨了提高企业内部合同管理的相关措施。

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科学化

0引言

目前我国的建筑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和管理水平,尤其是企业内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水平,与国外建筑企业比较相对较低。主要表现合同管理水平低、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较低。在建筑市场上,不慎签订一个的合同就有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各建筑相关企业必须加强对合同管理的科学性研究,加强对控制合同风险对策的研究,提高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意识。

1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1.1尚未形成系统的合同管理体系很多建筑企业的管理层,不能从战略高度分析和认识合同管理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缺乏对合同管理职能的重视。有的建筑承包单位虽然有人员负责合同管理,但有分属不同部门,对于合同的审计,执行过程中的监督都不能形成系统管理,造成形式化严重。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1.2缺乏有效的监控制度和控制风险的对策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深度和质量往往依赖于具体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和本身所具有的经验,缺乏有效的监控制度和控制风险的对策,往往会造成项目现场合同文件管理混乱。大量无效、错杂的合同文件既干扰了合同管理人员的分析和判断。又不能为合同管理提供有力的合同依据,特别是由于难以保证合同管理中关键性环节的全面实行,发生遗漏或工作失误则会导致重大合同失误,形成合同风险。同时,项目缺乏有效的监控措施,也容易滋生各种腐败。

1.3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偏低目前很多建筑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多数是非专业出身,有的是工程施工、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也有的是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甚至高中生。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有的虽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但缺少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有的具备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却又不懂工程技术:更有甚者,既没有专业知识,又没有工程实践经验,更谈不上具备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了。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知识面宽、法律法规意识要求高、需要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目前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己成为影响中小型施工企业管理和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

1.4企业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企业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的问题也普遍存在,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单位合同签订仍然采用手工作业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没有按照现代项目管理理念对合同管理流程进行重构和优化,没能实现项目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2提高企业内部合同管理的措施

2.1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为适应建筑市场的竞争,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发展,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的特征,优化企业和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或进行资产组合,并购联合,增强实力,努力提高专业化,协作化水平。同时,在各相应管理层设置独立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科学界定和协调合同管理职能部门与其它职能部门的权责、工作流程的配合要求等接口设置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由最高领导层牵头举办合同管理职能部门的协调会,及时根据合同管理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调整组织机构设置和解决权赍划分的缺陷,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处理和协调存在的争议和摩擦,进~步优化合同管理工作程序。

2.2加强制度管理和风险管理意识建筑企业应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活动不同阶段的具体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侧重点等问题,结合企业合同管理的可利用资源状况和实际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职能,突出合同管理的关键点。如企业和项目的合同文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和合同后评价制度等管理控制:建立企业的监督保障机制,监察和考核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刚性约束效力,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违法、乱纪和失职行为,保证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

建立企业内部风险评估机制也非常重要。风险评估是企业对将面临的各种风险加以分析和决策的过程。企业应该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小组,将项目的风险管理落实到相应管理部门或项目管理班子。这种“由下而上”的方式鼓励管理者积极衡量并控制所在部门的风险,同时采取相应的激励机制,使管理者还可以从降低项目运营风险中得到回报。

2.3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入建筑企业内部应该加强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加强对《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全体员工能够熟悉和使用这些法律、法规。只有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才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才能真正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企业中人才是最宝贵的财富,是企业管理工作的基础。实施企业人力资源战略计划,是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提高和改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人才素质结构,可采用自己培养、外部聘用或与专业合同管理和研究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等方式,如组织企业中高层领导人员和有关职能人员进行合同管理轮训、定期组织合同管理经验交流会、邀请合同管理专家讲学、定向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员、从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市场引入合同管理人才、或与高等学校、咨询单位合作进行项目合同管理的研究和并指导实践。同时,选拔具有一定合同管理素质的管理人员进入领导层、设立合同管理专项奖励基金等有效手段,在企业范围内营造重视合同管理、尊重合同管理人才的氛围,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育提供良好的环境。

2.4建立和完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种类多,数量大,合同变更频繁,且在履约中往来函件和资料较多,故合同管理系统性强,施工企业如果仅仅依靠人工管理,则费时费力,信息传递慢,而管理不能及时到位,必将造成合同损失,尤其是时效性要求高的索赔,若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合同履约信息,将会导致索赔失效。因此,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施工企业应大力推行合同管理信息化,建立企业合同信息管理系统,以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效率,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

3结束语

9.国际工程合同管理 篇九

合同确定工程的价格、工期、和质量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任权利关系,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对整个工程的实施起到控制和保障作用。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确。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项目目标也就难以顺利实现。

关键词: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

前言:

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融合于整个项目管理中。耀实现项目管理的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职能密切结合,共同构成了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正文:

一、国际工程管理的特征和作用

(1)国际工程管理是一种涉及经济合同,它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特征

之外,还具有国际性、多元性、标的的特殊性、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履约的长期性、风险性等几方面的特征。

(2)现代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就是履行合同的过程,项目管理是围绕合同

进行管理,这是由合同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决定的。

合同是协调双方关系的核心手段和依据。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便结成了一定的经济关系。合同双方的利益往往是不一致的,承包商的目标是尽可能多地取得工程利润,增加收益,降低成本。业主的目标是以尽可能少的费用完成尽可能多的、质量尽可能高的工程。合同双方都从各自利益出发考虑和分析问题,采用一些策略、手段和措施达到自己的目的,这必然导致双方行为的不一致和利益冲突。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互为条件的,调节这种对立关系正式合同的主要手段,合同限定和调节着双方的义务和

权力,体现双方责任权利关系的平衡。

二、业主的合同管理

在国际工程实践中,按计价方式的不同,合同类型有很多。但归结起来,最具代表性的合同类型不外乎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采用什么样的合同,是业主在进行招标决策时要确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同类型的合同,有不同的应用条件、不同的权利和责任的分配、不同的付款方式、不同的风险分担机制。因此,业主在确定具体的合同类型时,应结合工程的情况、自身的要求、风险的分担等方面因素综合考虑。

三、承包商的合同管理

承包商通过市场调查获得大量工程招标信息,但并不是对所有的项目都要投标,必须进行筛选和决策。进行初步的合同分析是投标决策非常重要的内容,承包商应注重分析如下内容。

(1)合同类型是否合理。对于大规模、长工期的工程,若采用总价合同,对承包商就非常不利。

(2)设计深度。对只有初步设计,工程量不准确,特别是工程范围不清楚的项目,应慎重投标。

(3)合同条件及风险的分担是否合理。如变更、索赔条件的规定是否合理。

(4)环境因素的变化。如物价和汇率大幅波动,工程地质、水文条件不清

楚,合同中又没有相应的补偿条款,则承包商耀分担巨大的风险。

(5)是否有足够的投标时间以及评标的原则是否公平、合理。

实践证明,工程合同的争议、索赔数量、工期的拖延甚至合同的失败,都与采用的合同条件、合同形式、合同条款、设计深度、投标时间以及评标的公正、合理性等有直接关系。因此,承包商在进行投标项目选择时,应对合同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认真分析,做出正确决策。

四、工程合同变更管理

由于工程合同涉及面广,实施时间长,特别是技术负载的项目,受工程自身技术条件以及外部的环境因素,如自身条件、社会条件等影响很大,这些因素在合同签订前很难做出详细的预测,因此合同变更就不可避免。合同变更管理是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工作。

工程合同变更是工程变更的必然结果,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通常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条件的变化。由于工程环境变化,预定的工程条件不准确,或是

出现不利的自然条件,使原施工方案和计划无法实施,导致工程变更。

(2)工程范围发生变化。业主对工程提出新的要求,要求增加或取消某些

工程内容,导致原工程范围发生较大变化。

(3)设计原因。如设计考虑不周,不能满足施工或业主的要求,或是业主

对工程质量或技术标准有更高的要求,必须通过修改设计来满足。

(4)合同文件本身有缺陷,导致合同变更。如招标文件提供是资料有缺陷。

(5)工程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的变化。

(6)由于合同实施出现问题,必须调整合同目标,或修改合同条款。

【参考文献】

[1]白明.国际工程管理 [M].大连: 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

[2] 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3] 刘尔烈.国际工程管理概论[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3

10.项目部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篇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项目部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可行性,规范合同评审活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合同评审的目的是依法防范风险,加强对费用和成本进行控制,保证项目部及公司的切身利益。

第三条 经济合同评审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司下发有关制度。

第二章 组织管理及其职责

第四条

项目部成立合同评审小组。组长:史文刚

副组长:范鹏翔、郭峰

组员:李永成、万宝义、何文、侯向东、柏岩。第五条 项目部合同评审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审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公司合同签订基本原则与要求;

(二)审查合同当事人的资质、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以及风险评估、信誉度等;

(三)审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现场的实际情况;

(四)对评审过程认真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章 评审范围及内容

第六条 本办法的合同评审,主要包括:劳务分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接卸租赁合同等。

第七条 评审内容

(一)劳务分包合同

1.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业绩及信誉度;

2.审核劳务分包单价是否执行公司的指导价格,是否低于最高限价; 3.审核质量与技术要求; 4.审核双方的权力及义务;

5.审核付款方式是否明确且符合公司规定; 6.审核违约责任、质量索赔条款;

7.审核质量保证及质量保障体系是否满足要求。

(二)买卖合同

1.审核供应商的选择情况;

2.审核比价核价、优质优价(性价比)情况; 3.审核备品配件、随机配件的供应条款; 4.审核交付周期、质保期、售后服务与承诺条款;

5.审核合同价款、结算方式等是否明确且符合公司要求和规定; 6.审核违约责任、质量索赔条款;

7.审核质量保证及质量保障体系是否满足要求;

(三)租赁合同

1.审核出租方单位的业绩及信誉度; 2.评审租赁单价是否符合公司限价; 3.审核结算方式、支付条款是否合理;

4.审查有无违约责任的条款,是否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合同评审的程序

第八条 合同评审采取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专题会议由合同签订部门负责召集。

第九条 合同评审工作开始前,先由合同签订部门起草合同文件,合同文件应优先采用示范合同文本;如无合同示范文本,则可结合实际情况起草或与合同对方共同起草合同文本;

第十条 合同签订部门原则上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将须评审的合同文件、核价比价、服务与承诺等相关资料送交评审小组。

第十一条 合同评审专题会议应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听取合同签订部门关于询价比价、平等协商、对方单位资料等情况的介绍;

2.审查合同具体内容; 3.评审经济合同的条款。;

4.对被评审的合同提出结论性意见。参会人员均应在合同评审记录上签字。第十二条 合同评审通过后,合同签订部门应将合同文件和汇总后的评审意见上报公司进行批复。

第十三条 如果合同文件未得到评审小组的同意,则合同签订部门应根据审批意见继续完善合同内容,并与合同对方进一步协商后形成修订后的合同文件,再次报请评审小组批示。第十四条 评审小组批准签订合同文件后,合同签订部门负责依照经批准的合同文件与合同对方办理协商签约事宜。

第十五条评审记录的保存。合同签订部门负责保存书面的合同评审记录。第十六条

合同文件变更、解除的评审。

发生合同条款变更(如价格条款、支付条款、质量条款、违约条款变更等)或解除时,应采用书面形式,如补充协议形式。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的评审程序参照合同评审程序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11.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篇十一

摘要:在我国现阶段的经济活动中,尤其是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大小企业多注重项目管理,而忽视了项目管理的基础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由于合同管理长期以来没有在经济活动中树立合同的权威性,在国际经济来往和国内经济活动中都造成了大量的经济损失和经济活动中的被动局面。因此,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加强势在必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可依靠的最高行为准则,亦是双方争执判定的有效依据。

关键词: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一、目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其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

1.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3.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规模也日愈庞大,随之签订的合同文件的签订、修改变的频繁复杂。在合同的履行实施中,双方来往资料甚多,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加强合同管理系统、建设现代信息化的合同系统是非常有必要的。

1.建立健全高效合同管理组织

在建设工程项目里,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关键,一个健全高效可靠的合同组织是首要任务。在合同的管理上,管理組织成员起到主导作用,需要其本着自身管理行为与项目建设工程目标一致的原则,把项目组织管理妥善进行。一般来说,项目建设单位会选择如下两者工程项目管理者:

①项目建设单位委派其单位人员为代理人进行管理;

②项目建设单位委托代理机构,再由代理机构委托其他代理人进行监督管理。

在实践中,往往上述第二种情况比第一种情况更高效、可靠。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如果由上述第一种情况为例,有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派其内部人员直接管理项目合同,在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两者涉及着直接利益冲突的特殊关系,难免引起争执发生;所以实践中往往选择第二种方法。

2.加强专业管理人才的选择

设立专门管理人才负责合同管理机构,在人才的选择也是难题。首先,需要对合同业务的运用精通,具有强烈的法制专业知识素养,包括法律、建筑、招投标等,还要熟悉合同的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等相关专业,从而保障合同管理的专业规范化。在管理中,工程项目合同文本及其它相关文件资料都属于法律文件,对其管理应及时建档及保存。

3.确保双方合同的交底

在双方的合同交底以后,合同管理人员须对组内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详细的解释补充说明,同时将合同内各部门责任逐步分配落实到各处,使其明确分工、明确各自工作责任范围,使大家尽心尽职,团结一心,积极协调各方面相互配合实施合同管理。

4.合同发生的变更与索赔加强分析审查

在项目合同条件发生变更的时候,需及时办理工程洽商记录,收集整理合同所牵涉文件,如,图纸等;对涉及到工程项目任务等需要大变更时,应及时做出此变更对工程预算、进度等造成的影响;并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详细分析审查,双方及时补充修订合同协议,把项目合同完善进行做到滴水不漏。工程项目中建立工程变更与索赔制度必不可少,实践中合同实施过程变更索赔难以避免,要求合同管理人员认真关注现场动态找准索赔依据,对资料的分析整理确认,对施工索赔重点拿捏恰当,及时在索赔有效期内提出索赔,严格防止业主反索赔和分包商索赔发生。

三、确保合同效力的法律地位

合同签订的法律效力是合同内容的保障。项目合同签订以后,一旦被认定不具有法律效率,那么合同就不能作为双方约定的根据,达成的协议自然没有意义,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就无法以法律来得到公正公平的处理。因此,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在项目合同管理中属主导核心要素。无效的项目合同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其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出现频率最多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施工单位主体资格的确定,一些施工单位没有承揽工程的能力资格假借他人条件来接揽工程,与这样的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是无效的;一些单位必须通过招标而未招标等违法招标投标法律规定签订项目合同的也属无效合同等等。因此,当务之急需完善招标代理制度、改革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加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是确保有效合同法律地位的根本措施,彻底杜绝出现黑合同的发生。

四、总结

12.浅析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篇十二

一、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阴阳合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建设工程中“阴阳合同”现象比较普遍, 建设单位表面上和施工单位签订一份合理的施工合同 (阳合同) , 背地却在压低价格后与施工企业另签一份合同 (阴合同) 。“阴阳合同”违反了有关规定, 极易造成工程质量隐患, 损害施工企业的利益, 同时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

2、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

目前, 我国缺乏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总承包商和各专业分包商之间及各分包商之间经常因合同界面不清, 责、权、利不明确, 而互相推诿, 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有的承包商将工程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 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3、风险合同现象严重。

由于迅速成长的建筑市场存在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的行为, 业主常常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和不平等条约, 如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对业主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 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 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业主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了承包商身上, 而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 只好接受签订风险合同, 在工程承包中增添了非正常风险。

二、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缺乏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和管理人才。

大多数建筑项目没有设立专职的合同管理部门和人员, 仅仅将合同管理职能分解为施工技术、计划经营、财务等几大部门分别进行管理, 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 缺乏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 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和监控。一旦发生合同纠纷, 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不履行合同约定情况普遍存在。

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 随意修改合同, 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 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 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 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 导致合同的效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索赔难以进行。

3、合同管理措施落后。

一些建没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 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 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 没有充分利用好计算机和网络资源, 既增加了成本, 也降低了工作效率。

三、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1、建立信息化的合同管理系统。

要建设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 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 精通合同业务, 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等专业业务, 从而使合同管理专业化、规范化。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资料同属重要法律文件, 对这些文件应及时建帐存档保存;对合同的变更要及时记录和存档;要建立分包合同档案及相关工程的所有档案。

2、严格筛选分包队伍。

分包队伍的选择决定着分包工程合同管理的成败, 应优先选择与企业有过良好合作关系的对象。对于新的合作对象, 除了从企业资质、注册资本及财务状况进行考查外, 还应重点在人员配备、资金筹措能力、设备情况、施工经历、施工成本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查。同时合同管理人员还需要建立分包合同档案, 对分包范围和部位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3、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定期工作报送制度, 要求各职能部门必须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 使合同管理工程师及时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和发生的变化;从而能够及时对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各种问题作出决策。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 对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同时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 使他们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 通过层层合同分解, 层层合同落实, 使各小组能尽心尽职, 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管理。

凡涉及到工程项目的任务范围、合同价款、标准范围等重大变更均应计算变更对工程进度、费用的影响, 及时通过双方谈判签订补充 (书面) 协议, 双方共同遵守。在实际工作中, 变更必须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 待双方达成一致以后, 再进行合同变更。很多承包人往往不重视变更管理, 对业主要求的变更无条件服从, 导致工作做了却无法获得赔偿。

4、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索赔是难免的, 因此, 必须建立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要认真研究合同条款, 要注意资料的整理、分析, 及时办理有关签证确认, 关注现场动态, 积极找寻索赔依据, 把握施工索赔的重点, 在索赔时效内及早提出变更和索赔。同时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正确履行合同责任, 严格控制业主反索赔和分包商索赔的事件发生。

总之, 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 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 必须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中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 才能获得经济相效益, 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方葆青:《如何进行合同管理》,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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