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当前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2024-10-11

切实做好当前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精选10篇)

1.切实做好当前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篇一

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思考

---xxxx工作组

流动人口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业化、城市化和经济一体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和必然趋势。人口的频繁流动对社会经济及各项事业发展都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同时,流动人口也给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城市管理等多方面带了许多负面影响,这些问题不是什么“不治之症”,而是发展中的问题,通过不断的改革和发展,是可以解决的。要实现既有利于发展,又维护好社会治安,对于人口的流动,既不能禁止,又不能放任自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是当前我村内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我们应严格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工作方针,完善体系,健全制度,创新方法,加强管理,优化服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做好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以及对出租房屋的管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任务之一。结合我村实际,我们认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要有一个“根”,这个“根”应该是公

安机关,以职能部门为主、社会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因此,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一定要坚持“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部门协调推进、公安机关主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党委政府领导,即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在整个维稳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内容,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保证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有人管、有资金保障,使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得以正常开展。

政法综治部门协调推进,即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通过督查调研的方式,发现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寻找解决途径,给党委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其次是协调公安、社区、计生、民政、城建、工商、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妇联等职能部门发挥各自职能,齐抓共管,排除障碍,形成合力,发挥整体优势;第二是注意发现工作亮点、以点带面推动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提高水平;第三是纳入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对推不动的、出现严重问题的实行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我村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水平。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采取发放宣传单、村干部、住村工作组人妖上门面对面宣传的方式,大力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居住证申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租房屋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租房屋星级管理规定》,切实增强流动人口遵守对以上法律法规的自觉性。针对流动人口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有重点、有选择的宣传政府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政策 ,帮助他们掌握如何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防止他们认为社会对其不公 ,进而发生报复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服务,管理外来的流动人口 ,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 ,并贯穿于管理工作过程的始终。

二是利用多种途径,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村警务室对流动人口的流入

地、流出和婚育状况证明进行全面清理并造册登记,进一步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派出所、大队积极配合,在各方面严格履行各项管理制度,对流动人口进行综合治理,及时变更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档案。

三是依托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及时采集流动人口信息,在各村警务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并办理居住证。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加强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与户籍地之间的信息交流互通,加强两地协作,确保流动人口管理不出现任何问题。

四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大队干部联合民警要在工作中不断总结辖区治安状况,确保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并按照暂住人口职业的不同、暂住时间的长短、流动性的大小、流动人口输入地等四个方面进行建档,区别对待,分类管理。

五是要根据“四知四清四掌握”的要求,随时准确了解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协助派出所开展工作;结合流浪儿童

救助保护工作,减少、制止未成年人流出,防止重复流浪。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服务与管理好用工单位、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结合“平安家庭”的创建,注意流动人口家庭可能存在的隐患。及时解决涉及流动人口的劳资纠纷,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

总之,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也显得越来越为重要,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不断地研究和探索一些有益的方式方法,使之既既管理到位,又达到促进发展的目的。

2.切实做好当前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篇二

(摘录)

(一)加强应急值守,进一步落实领导带班和政务值班工作。

各学校要进一步落实好值班领导、值班干部和值班教师,建立每周校领导带班、全体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值班期间要分时段对校园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同时要做好值班交接记录;要保证值班电话畅通,配齐必要的值班应急设施设备;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特别是在节假日(五、一假期即将到来),更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到突发事情时能第一时间找到人并到达现场。

(二)加强隐患排查,进一步强化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一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各学校要定期(每周、每月、每季度)组织对校园安全隐患的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进行集中分析和研判,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排除隐患,一般隐患学校要主动整改,通过各类隐患的排查整治,有效减少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排查调处内部矛盾纠纷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采取预防措施,随时掌握出现的新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

纷的发生,防止矛盾激化,力争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可控范围,使排查调处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

(三)加强安全教育,进一步开展多种形式的演练活动。一是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方式,利用校警的专业知识,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强化了学生法制安全意识;二是渗透学科安全教育。三是开展校园安全教育演练。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结合季节特点,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提高学生的逃生和自我救护能力。

(四)加强食品卫生管理,进一步预防食物中毒。一是防范食物中毒。二是要强化食品卫生管理。各校要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采取措施,严把食品采购关,科学、合理贮存食品,要对食堂重点部位进行严格管控,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和靠近。三是完善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各学校要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建立和完善防范食物中毒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重点部位的管控工作。

3.切实做好当前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篇三

广安市广安区代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近期持续高火险天气,给生态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了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安全,为最大限度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按照近期省、市、区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的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各村、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前森林防火的形势,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特别是对退耕还林面积大的村,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从扑火 1

预案、扑火工具、扑火队伍、防火隔离带等四个方面来抓,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切实做好防火工作早安排、早布置、早检查、早落实。

二、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各村必须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防火标语、防火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林区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宣传的实效性,营造“人人防火,时时防火”氛围,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三、进一步严管野外火源

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把坚决管住野外人为用火作为减少和避免森林火灾最根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做到火患早发现、早排除,各森林防火检查哨人员、巡山护林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责,严密监控林区火情动态。做到盯死看牢,做到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确保万无一失。

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一)各村、各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扑火应急预案,在组织指挥,扑救措施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做到预案切实可行。

(二)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必须立即启动预案,有关责任人行动要快,要靠前指挥,果断调集力量,实施重兵扑救,第一时间实现对火场绝对控制,在最短时间内安全扑灭山火,并及时上报、汇报当前的火灾情况。

五、加强调度值班,及时掌握火情

各村要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并做到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严格执行森林火警、火灾归口上报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信息,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等现象发生。

六、责任追究

在火险期内,因火源管理不到位或发生山火时组织不力,扑救不及时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4.切实做好当前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篇四

关于切实做好卫生系统当前信访

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支部:

随着国家各项惠民政策的实施,涉及民生问题社会各界高度重视。近期,卫生系统的信访总量也逐步增加,维稳形势不容乐观。为了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维护全系统大局稳定,确保全国两会召开期间不发生重大信访事件,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接访,及时化解医疗信访突出问题

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民情大调查、民生大走访”和“三查三进三解”主题教育,沉下身子,深入基层,详细了解群众在医疗卫生工作方面的所需所求,全面掌握基层信访工作动态,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要采取措施尽快予以解决。对于医疗信访的纠纷问题,不能久拖不决,防止矛盾激化,绝不允许因工作不到位、推诿扯皮等人为因素引发越级上访。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稳控措施

各单位要对重点上访对象以及带有苗头性的重点信访问题落实稳控措施,对每个重点上访人员要做到“四个落实”,即:落实稳控领导、落实稳控干部、落实稳控方案、落实稳控责任。确保将上访人“稳控在单位内”。对反复缠访闹访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非正常上访人员,要在充分掌握证据的基础上,坚决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三、畅通信息,认真做好值班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灵通信息,及时掌握各类上访苗头性信息,严格报告制、通报制度,加强信息反馈和沟通工作,对紧急重大信访信息及时报送,对重大情况和重要信息按程序不漏环节上报。各单位要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坚持每天“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五点以前将本单位的信访维稳情况及时上报县卫生局。要坚决防止瞒报、迟报和漏报,因此对群众造成损害和重大影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领导,严格督促检查

各单位要成立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近期信访稳定工作。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专人管,形成有力的工作机制。县卫生局将定期对各医疗单位的信访稳定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措施不力、责任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要在全系统通报批评,与年终考核相挂钩。同时,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激化矛盾,造成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严重后果的,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永寿县卫生局委员会 永寿县卫生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5.切实做好当前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篇五

【发布文号】陕政发[2001]42号 【发布日期】2001-08-19 【生效日期】2001-08-1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

(陕政发〔2001〕42号2001年8月1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政策,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执行农民承担的村提留乡统筹“一定三年不变”、总额不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和1997年预算额的制度,推行农业特产税据实征收的措施,精简乡镇编外人员,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典型案件,使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但是,目前农民负担重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有的地方违反规定平摊农业特产税、屠宰税,高估农民收入收取提留统筹费;对灾区和贫困户的税费减免政策没有很好落实;有的地方和部门有令不行,仍然巧立名目,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进行各种摊派,特别是农村用电和农民建房乱收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报刊征订乱摊派以及各种达标升级活动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少数基层干部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强行向群众收款收物,伤害了群众感情,激化了干群矛盾,影响了农村稳定。为了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42号)精神,特作如下通知:

一、一、从“三个代表”的高度认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减轻农民负担,是事关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大事。近几年,由于大部分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乡镇企业效益下滑,吸纳劳动力的能力下降,农民外出务工遇到困难,造成农民收入增长趋缓,已经成为当前经济发展和农村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今年我省发生严重低温冻害和大范围、长时期的特大干旱,给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实现全年农民增收目标任务艰巨。在这种情况下,减轻农民负担,让农民休养生息,是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的首要之举。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现阶段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真正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把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二、二、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是减轻农民负担的关键所在。针对农村税费改革暂停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各地要继续执行中央“一项制度、八个禁止”的规定,一如既往地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做到思想不松懈,政策不松动,工作不松劲,确保今年农民承担的税费负担比上年有所减轻。

严格执行提留统筹费的预决算制度。今年农民承担的提留统筹费,一律不得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和1997年的预算额。继续停止除农村义务教育危房改造外的其他农村教育集资。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01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办发〔2001〕14号)和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农负办发〔2001〕6号)要求,做好提留统筹费的预决算审批和明白卡的发放工作。要严格规范卡内项目,严禁加项加码。县、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同时,要及时向群众做好农村税费改革暂缓后的宣传解释工作,教育和引导他们自觉按照政策规定缴纳税费,履行应尽的义务。

继续落实好“八个禁止”的规定。禁止平摊农业特产税、屠宰税;禁止一切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禁止一切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禁止面向农民的集资;禁止各种摊派行为;禁止强行以资代劳;禁止在村里招待下乡干部,取消村组招待费;禁止用非法手段向农民收款收物。对违反“八个禁止”规定的,必须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切实做好对灾区和贫困户的税费减免工作。各地要对受灾严重、生活困难的农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农业税、乡统筹村提留费。对因执行减免政策而减少的税费收入,通过上级转移支付的办法解决,不得分摊到其他农户。禁止在灾区、贫困地区向农民搞任何名义和任何形式的集资或募捐活动。

在西部大开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小城镇和小康村建设中,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坚持群众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绝不能搞强迫命令,增加农民的负担。取消国家重点基本建设项目中要求农民无偿出资出劳进行配套的做法。各级政府安排的公路建设、大中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必须按照“谁建设,谁拿钱”的原则,不留投资缺口。不得违反农民意愿,干预农民自主经营,强制农民种这种那,强迫农民接受经营性服务。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坑农害农的违法违纪行为。

汉阴、合阳、子洲3个税费改革试点县,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2000〕7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1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28号)以及《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陕发〔2000〕7号),《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1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办发〔2001〕14号)精神,积极稳妥地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要注意区别不同情况,严格掌握政策界限,防止向农民突击清欠。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稳步推进配套改革,切实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后,不得再搞任何形式的集资摊派,不得将改革后取消的行政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不得将“一事一议”变成固定的收费项目,并擅自扩大范围和提高限额标准。

三、三、深入开展专项检查,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要求,针对当前农民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以及各种摊派等突出问题,省政府决定今年8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重点对涉农价格和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报刊征订摊派以及各种达标升级活动进行检查。这次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工作要上下结合,条块结合,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做到边清边查、边查边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出台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擅自提高的收费标准要坚决降低,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要坚决废止,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和检查、评比活动要坚决停下来。

涉农价格和收费的专项检查由省物价局负责,着重检查粮食、棉花、烤烟、蚕茧收购价格,农用柴油、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农村电价和电网改造收费,药品价格和农村医疗收费,农村邮电资费,农田灌溉水价,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婚姻登记、农机服务收费等,重点是农村电价和农民建房。农网改造和农电收费着重检查在农村电网改造中有无乱集资、乱收费和超标准收费,强制农民义务出工、出料、摊派食宿等变相收费和搭车收费,强迫农民购买高价电表,以校表为由向农民多收费等问题;有无超过省物价部门核定的电价乱涨价、乱摊线损多收费的现象,农网改造和农电体制改革完成地区是否执行城乡同网同价。农民建房收费检查着重检查有无将应由农民自愿接受的咨询、设计等服务性收费变为强制性收费的问题;对有关部门批准的农民翻建住房,有无收取征地管理费、土地补偿费、新建房开发费等乱收费问题。

农村中小学收费专项检查由省教育厅负责,着重检查各地对中小学乱收费行为是否进行了全面清理和纠正、查处;是否按省政府统一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是否取消,擅自提高的收费标准是否纠正;是否按省教育厅制定的标准为学生配备课本;对学校收费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一切通过学校代收的费用是否取消;违反规定向学校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和截留、平调、挪用收费收入的现象是否得到制止。

报刊摊派的专项检查由省新闻出版局负责,着重检查各地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刊征订进行了清理;是否存在以部门、机构名义发文、开会或以“回扣”等违法手段向基层摊派订阅报刊任务;是否制定和落实了对农村报刊征订费用的控制标准和总额;对摊派报刊的问题是否进行了认真纠正和及时处理;对内部资料擅自摊派征订是否进行了严肃查处。

农村达标升级活动的专项检查由省政府纠风办负责,着重检查各地对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是否进行了全面清理,该取消、废止和修改的项目、文件及工作要求是否已经取消、废止和修改,是否停止了各种创建、评比、验收、授牌、命名等要求或变相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对顶风违纪的问题是否进行了严肃查处。

全省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工作,从8月中旬开始,到10月底基本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8月中、下旬为县区自查自纠阶段,9月全月为地市检查阶段,10月上、中旬为省政府部门联合抽查阶段,10月下旬进行总结。

县区自查自纠由县区政府制定方案,作出部署。要组织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对农村中小学收费、报刊征订摊派、农村电网改造、农村用电收费、达标升级活动以及农民建房、计划生育、结婚登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清理。自查结果以乡镇为单位向群众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查纠,切实做到边查边改。县区自查结束后,要及时向地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

地市要统一组织力量,对所辖县区自查工作进行交叉检查。要检查县区自查是否彻底,对自查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整改,还存在哪些亟待解决的政策性问题。地市检查结束后,要向省政府写出专题报告。

在自查、检查的基础上,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抽查。每个地市抽查县区不少于该地市所辖县区的1/3,每个县区随机抽查3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个村。抽查结束后,由省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省级检查组,对全省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最后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专题报告。

此外,结合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各有关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文件和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将清理情况于10月底前报省政府办公厅,同时抄报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便统一汇总报国务院办公厅。今后,凡出台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必须按规定事先经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

四、四、进一步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

减轻农民负担既是经济工作,也是政治任务,必须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责任制。一是要坚持实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要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考核和任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乡两级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中央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到实处。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机制和部门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各级农业、纪检监察(纠风)、财政、计划(物价)、教育、新闻出版、法制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加强监管,努力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不出现村提留、乡统筹费突破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和1997年的预算额,确保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确保不发生因农民负担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纠正”的原则,认真落实部门责任制,把农民负担专项检查责任落到实处。在地方机构改革中,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三是要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向农民乱收费和集资摊派的,要追究有关直接责任者的行政责任;对非法收取的款物要如数退还农民;对因加重农民负担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执行涉及农民负担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上报制度。对隐瞒不报和上报不及时、查处不力的,要从严处理。对一些加重农民负担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对屡次发生涉及农民负担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性质特别严重的,要对政府领导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实行减轻农负担“一票否决”制,对违反减轻农负担政策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一律不得评为先进,责任人不得提拔使用。

当前,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和在农村基层干部中开展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方针政策,增强群众观念、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自觉性。同时,要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民主法制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自觉履行应尽义务。凡发生涉及农民负担严重群体事件的地方,主要领导人要到第一线,面对面向群众做疏导和化解工作,迅速、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维护农村稳定。

6.切实做好当前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篇六

健全落实党内关怀服务机制

为解决离任村干部和建国前老党员生活困难问题,XX县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做好离任村干部和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助的申请发放工作。

一、调查摸底。县委组织部于5月份专门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离任村干部和建国前老党员享受补助的条件和范围,制订了申请表,要求各乡镇对符合条件的卸任村干部和老党员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对新增符合生活补助的离任村干部和老党员,填写申请表提交乡(镇)党委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组织部再次进行核实。

二、严格规范。县委组织部对各乡(镇)上报新增的人员逐一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补助资格。同时,对已去世离任村干部和建国前老党员进行细致核对后,停发生活补助。今年上半年取消享受资格的28人,新增加了16人,确保了补助发放工作无漏发、无多发。并对新增人员和取消补助人员名单在各村(社)进行公示,接收群众的监督。

7.切实做好当前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篇七

安委办〔20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核心,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序、高效开展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基础、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效。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同比下降,有效遏制了特别重大事故,全国安全生产状况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在:一是重大事故同比上升,特别是3月中旬以来,连续发生4起重大事故。二是部分行业(领域)重大事故未得到有效遏制,今年以来道路交通发生了7起重大事故;三是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的重大事故多发频发;四是安全基础不牢固、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企业仍然突出。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张德江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近期连续发生煤矿、道路交通、渔业船舶及燃气管道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求把今年以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各地、各部门,切实吸取教训,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坚决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抬头。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和批示,深刻指出了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指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明确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高度负责。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防范,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状况虽然总体稳定,但截至3月14日,全国发生重大事故14起、死亡187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7.7%,一些行业(领域)和地区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煤矿发生多起较大和1起重大瓦斯事故。3月12日,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松河乡新成煤矿因非法生产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15人受伤。今年以来还发生了8起较大瓦斯事故。

二是道路交通发生7起重大事故。1月11日,河南省平顶山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一辆大客车严重超员(核载35人,实载43人),追尾一辆小客车后翻下路基,造成16人死亡、23人受伤;1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境内一辆中型客车严重超员(核载19人,实载37人)翻下深沟,造成11人死亡、26人受伤;2月4日,福建省南平市邵武汽车运输公司一辆中巴车超员载客(核载19人,实载21人)翻入富屯溪千岭电站水库中,造成12人死亡、9人受伤;2月7日,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境内,一辆正三轮农用摩托车非法载客并严重超员(载19人)翻入河中,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3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境内,一辆大客车坠入山下,造成16人死亡、26人受伤;3月12日,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万良镇境内一辆加长货车追尾一辆严重超员大客车(核载34人,实载45人),导致大客车坠入万良河,造成21人死亡、24人受伤;3月14日,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八宿县境内,林芝地区天长客运公司一辆大客车超员载客(核载42人,实载45人)发生翻车事故,造成16人死亡、25人受伤。

三是渔业船舶发生3起重大事故。1月3日,山东省日照市,一艘渔船(载11人)在海上作业时,与货轮相撞沉没,船上10人失踪;2月28日,浙江省台州市东矶岛附近水域一艘渔船触礁沉没,船上11人下落不明;3月6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一艘渔船(载11人),在海上失去联系,11人下落不明。

四是发生2起重大火灾事故。1月13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西娜湾宾馆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1月17日,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康宏实业公司服装厂(“三合一”场所)发生火灾,造成14人死亡、4人受伤。

五是烟花爆竹发生1起重大事故。1月19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李集乡豫田花炮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21人受伤。

上述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主要暴露出以下突出问题:一是一些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不到位;二是煤矿瓦斯治理措施不落实,较大以上瓦斯事故多发;三是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由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较大以上事故多发;四是一些地方复产复工验收把关不严,违规违章现象严重;五是一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道路交通、渔业船舶等重大事故多发。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 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针对近期重大事故相对集中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各企业要认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本企业发展战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尤其是落实矿山企业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要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监管和企业日常治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层层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各级政府安全管理和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和指导职责,及时纠正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果。道路交通、铁路、水运、农业、消防、煤炭、建筑施工等行业管理和监管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和指导服务。

四、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构建全方位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省、市、县、乡各级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和例会制度,重点抓好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要认真对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增加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

五、全面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要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发生的煤矿各类事故,特别是贵州六盘水市盘县松河乡新成煤业“3〃1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切实加强和改 进煤矿安全工作。一是要针对煤矿瓦斯灾害隐患,认真开展治理行动,强化煤矿“一通三防”管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发生。二是各地要针对煤矿复产复工期间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特别是全国“两会”后,各地停产放假煤矿企业将陆续恢复生产,要督促复产复工企业制定并落实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把复产复工验收关。特别是煤矿企业停产期间停电停风的矿井,送电送风前要有专业救护队伍进行检查,排放瓦斯。

要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查找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企业的指导、隐患排查和督促检查,务必把各项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要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安全监管,各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采取各种措施将气象预报及时通知到每艘渔船。要积极引导渔民收听、收看气象预报,加强夜间、雾天值班,做好事故预防工作。渔船在收到大风警报后,不得冒险作业,必须立即返航,确保安全。

要深入推进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完善安全措施。

要从严审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过程的安全监管,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销售行为。

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二季度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方案,认真抓好落实。一要明确重点,严厉打击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中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二要坚持和加强联合执法。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配合协调,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查清并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彻底铲除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和安全生产领域的黑恶势力,确保取得实效。三要加大惩治力度。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对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四要明确监管责任。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任,对打击不力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地方政 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五要强化社会监督。建立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依法落实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媒体和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同时,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

七、严肃事故查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各地要认真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跟踪督促事故责任的落实,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教育和引导广大企业和干部群众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隐患、堵漏洞,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请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辖区地方各级政府和所有企业,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8.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篇八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探索新形势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更好地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于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永葆党的先进性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组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要求,结合企业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实际,马村区工信局党委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按照党员动态管理机制的要求,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1、双向管理、共同教育。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双向互动、共同负责的流动党员管

理机制。

2、分类指导、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从业特点和居住地点,在尊重流动党员意愿的前提下,采取单位管理方式,随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情况,强化跟踪管理,把每一名流动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经常性管理之中。

3、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并重,切实维护流动党员的合法权益,搭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教育、管理,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二、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流动党员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组织活动、缴纳党费。流动党员要按时对《流动党员活动证》进行送交审核,无故不送交审核《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审核不合格的,将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2、建立流动党员登记管理制度。流动党员外出前(流入后)要主动向党支部申报,填写《外出(来)流动党员申报登记卡》。党支部要建立《外出(来)流动党员登记簿》,详细记录其基本情况、流动原因、流动去向、联系方式、流动时间等情况,实行定期登记和动态登记相结合,确保资料

准确无误。党委要设立《流动党员管理台帐》,按要求组织所属支部开展外出、流入党员排查,全面掌握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详细登记在册,做到“六清”:即,流动原因清,流出(入)时间清,所从事的行业清,暂住地址清,联系办法清,党费交纳情况清,及时有效地将游离于党组织之外的流动党员纳入党组织管理中来。

3、建立党组织双向联系制度。要建立联系人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不定期了解流动党员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意见建议等。党支部在接收流入流动党员后,要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联系,查验党员身份,并就日常管理进行联系,做到“三沟通”,即:由于流入党员不负责任致使生产和工作出现重大事故或重大问题的要进行沟通;在流入地出现违法违纪事实的要进行沟通;不发挥党员作用、甚至在群众中散布错误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进行沟通,沟通情况作为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

4、建立关爱流动党员制度。党支部要把关爱流动党员纳入企业集团的关爱党员工作计划,真心关爱、真情帮扶流动党员中的困难群体。流动党员外出期间,党支部要帮助解决其家庭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做好服务,让流动党员在外工作生活“安心”;在流动党员务工经商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较大的矛盾纠纷时,党支部要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沟通

联系,提供援助和支持,必要时要到流入地帮助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使流动党员在外工作生活“顺心”。同时,党支部也要将困难外来流动党员纳入救助范围,开展本地党员与外来流动党员结对帮扶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为外来流动党员开通维权通道,为他们提供劳动纠纷调解、司法援助、社会保障等方面服务。

5、在流动党员中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岗”、“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等活动,引导流动党员在生产生活中主动发挥作用,为身边的党员和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作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表率;在身边党员或群众发生重大事故或其它问题时,流动党员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作构筑和谐、维护稳定的表率。

马村区工信局党委

9.切实做好当前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篇九

近年来,办公室在单位行政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务实、高效、勤奋、廉洁”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办公室的职能,注重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抓好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在为群众、为基层、为领导服务上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全面推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近几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增强履行职能意识,切实为单位中心工作服务。

近年来,我们从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出发,履行好办公室职能,发挥作用,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一是服务中心工作,做好各类资质的申报、换证、年检等工作。各类资质关系到我们的生存和发展,是队伍闯市尝发展经济的重要硬件。近年我办先后完成了地灾勘查及施工资质申报、地勘证书统检、勘察甲级资质升级申报、测绘资质换证等重点工作,并协助完成了ISO质量认证、安全许可证申报等工作,同时每年还完成各种资质证书的年检和驻外办事处的备案登记年检工作,为单位获得更多的市嘲通行证”进而争取更多项目和占领市场付出了一定的努力。在各项资质的申报和年检工作中,我们在单位领导和省局处室的支持下,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注意收集有关信息,吃透具体要求,在人员少、要求高、时间紧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克服各种困难,想方设法收集资料,较好地完成各种材料,同时与有关主管部门加强沟通,都顺利通过了初审,为资质的申请通过和升级打好了基矗特别是今年3月在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同时,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积极做好测绘资质换证复审材料工作,加班加点整理资料,通过了初审。在取得各类资质后,我们都及时向各主管部门和社会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影响。

二是为单位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积极服务,近年我们协助做好重大项目的投标工作,如石化项目详勘与测量、钢铁厂勘察与地灾、水泥厂勘察、水质净化厂地灾评估、客运专线勘察等项目的投标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按时完成资格预审材料和投标文件的制作等。同时为重点项目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如根据安排,调配办公室车辆和司机到生产第一线工地值班,直接为生产服务,最多时有3位司机同时在各野外工地值班;再如水文地质调查项目的报告整理,我们及时想方设法为工程技术人员解决电脑应用中的一些技术性问题,协助做好资料整理工作等等,为顺利完成各个大项目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近年来,我办能够履行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各项服务工作,有力支持了单位的经济中心工作。

二、树立正确服务意识,努力做好“三服务”工作。

近年来,我们树立正确服务意识,以群众满意、部门和基层满意、领导满意为工作目标,坚持做好为基层和群众服务、为机关服务、领导服务的“三服务”工作,坚持从大事着眼,从小事做起,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围绕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我办紧紧围绕单位中心工作,以服务领导决策为宗旨,做好服务工作,注意通过网络、报刊等渠道收集各类信息,及时准确为单位领导提供各方面的动态、动向和信息,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今年起编发单位的《工作简报》,方便了信息上报。准确领会和贯彻领导意图,起草好重要文件,如工作报告、工作计划要点、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等,提出具体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对领导交办的工作认真落实,把握全局性,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督办工作,有效落实领导的安排部署,保证单位工作的顺利进行,如2003年预防“非典”工作,我办根据有关情况及时起草加强防治工作的文件,认真督促和检查各有关单位做好预防工作,以确保职工群众的健康。

二是积极为机关科室和二级单位服务,发挥桥梁枢纽作用,做好上传下达和协调工作。加强内部协调,积极主动同机关科室互通情况,努力做到统一认识,步调一致,共同围绕中心工作搞好服务,当好参谋。充分发挥办公室联系上下的枢纽作用,确保协调到位、落实有力,共同做好工作,保证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热情为基层和职工群众服务,对来访和办事的职工群众热情接待,帮助解决一些困难,妥善处理好来信来访工作,有关问题及时转领导审阅。同时深入基层,了解生产、经营动态,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和反馈信息。

三、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办公室日常运转工作效率的高低关系到单位的形象。因此我们从全局着眼,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做好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服务工作,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把工作尽量想在前面、做在前面,讲求效率,不断提高服务工作质量。

10.切实做好当前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篇十

印发《以那镇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紧

急通知》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工作部门:

《以那镇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紧急通知》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2年4月2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社会和谐稳定紧急通知通知报送: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

抄送:县安委办、县安监局、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以那镇党政办2012年4月2日印发

存2份(共印45份)

以那镇

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紧急通知

为做好我镇当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毕委发电[2012]3号《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紧急通知》精神以及县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对我镇当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毕委发电[2012]3号《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要求,准确把握当前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的阶段性特点,要按照中央、市委和县委的工作要求,从着眼于确保社会稳定安全,着眼于促进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涉安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当前主要工作来抓好。

二、加强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稳定措施落到实处。镇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祖平为组长,分管安全的人大主席龚辉富、政法委书记李强、各村(社区)联系领导为副组长,各村(社区)支书或负责人、各涉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检查组。加强排摸检查,查清所辖范围内的不稳定因素;深入工地、场所、单位

加强安全普查和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抽查,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各类隐患;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值班,保持信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问题就能迅速有效处置。由分管安全的人大主席龚辉富、政法委书记李强牵头,加强值班,完善安全稳定工作预案,加强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力量和应急处置力量;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有关部门和人员要及时到位开展工作,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和案件得到迅速有效的处置和化解,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四、加强责任,有效化解企业内部矛盾。要树立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的理念,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牢固树立政策和法制观念,做到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实行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相结合,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时调整与群众的关系,理顺情绪,平衡心态,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良好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统筹安排,认真做好帮困工作。要贯彻毕委发电[2012]3号文件精神,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困难群众家中,了解群众需求,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省党代会、全省旅发大会”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各村(社区)、涉安部门要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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