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总结

2024-11-06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总结(精选3篇)

1.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总结 篇一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必须在国内正式出版的专业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或以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1篇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术论文,或以第二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术论文,或以第二作者身份在普通专业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发表1篇学术论文(被收入论文集),等同于在国内专业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研究生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署名“北京工商大学”,与导师共同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始稿件必须经过指导教师审核,投稿前必须由导师签字同意。增刊将不予承认。专业学位研究生暂不要求发表学术论文。

凡在以下3个刊物或类似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学校将不予承认。

1.《教育研究与探索》香港新闻出版社美国教育科技出版社

2.《现代学术研究》中国科学协会 中国出版社

3.《中国社会科学学报》中国科学协会 中国出版社

2.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总结 篇二

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学院的办学水平和科研水平,与我校教学研究型大学要求相适应,进一步提高我学院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培养,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质量和数量要求

凡第一作者单位应是天津理工大学,第一作者应是研究生本人或第一作者是其指导教师、研究生本人是第二作者的论文,界定研究生公开发表的论文。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专业

2010年秋及以后入学者在其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至少公开发表(含已录用待发表)学术论文一篇。论文必须发表在当年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编制的《中国科技统计源期刊目录》。会议论文必须是已公开出版且有刊号的国际会议论文集全文收录的论文。

2.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2010年秋及以后入学者在其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应至少满足下列科研成果规定之一。

1)至少公开发表(含已录用待发表)学术论文一篇。论文必须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

2)会议论文必须是已公开出版且有刊号的国际会议论文集全文收录的论文,且被检索数据库(SCI,EI)检索。

3)参与指导教师科研并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五)

4)参与指导教师科研申请并公开中国发明专利一项。

第三条 认可方式

研究生公开发表或已录用的学术论文清单必须附在本人学位论文中,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同时提交学术论文发表所在刊物的该期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首页的复印件或录用通知书复印件,并报学院审核。凡不符合上述要求者,学院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第四条 本规定由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3.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总结 篇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要求: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研究生论文工作期间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水平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为了保证和提高我校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特对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规定如下:

1.对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

(1)每名推荐免试硕士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在核心及以上期刊或属ISTP、EI或SCI刊源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含被正式录用的论文,凭有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和版面费收据确定)1篇与所研究课题有关的学术论文。

(2)硕士研究生如因时间关系不能在答辩前公开发表论文,则应撰写出与学位论文有关且达到国内核心刊物投稿水平的学术论文,交学位分委员会认定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2.对其他硕士研究生

学校鼓励硕士生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如未能发表,则应撰写出与学位论文有关且达到国内核心刊物投稿水平的学术论文,由导师审阅、修改并签字认可论文水平。该论文需随硕士学位论文提交至答辩委员会及分委员会。

3.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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