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学校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实践研究

2024-06-13

健全学校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实践研究(11篇)

1.健全学校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实践研究 篇一

船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船 营 区 教 育 局 船 营 公 安 分 局

吉船教联发„2010‟4号

转发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街)党(工)委、区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培训学校,辖区派出所、巡警大队、夜防大队:

现将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公通字〔2010〕38)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意见》精神

•意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明确、具体,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很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派出所的领导同志和相关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全面把握•意见‣的基本思想,结合贯彻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意见‣,深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的措施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二、全面对照检查,有针对性整改解决问题

在普遍学习•意见‣精神的基础上,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培训学校、派出所为单位,对照•意见‣第3—18条的各项具体要求,对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逐一研究解决办法,落实责任人,确保今年10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省、市、区三级要组成督导组,深入各基层单位进行督导。

三、开展检查验收,全省通报情况

省、市、区三级督导检查验收要自下而上逐级进行。11月1日前,各单位贯彻落实•意见‣工作情况完成自查。11月10日前,区督导检查组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意见‣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年底前,省、市综治、教育、公安部门联合组织对全省此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全省。

船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船营区教育局 船营公安分局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

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维护校园安全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本上预防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牢牢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以落实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为核心,以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薄弱环节为重点,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维护校园安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广大学生、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2、工作目标。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有效推进,自我防范能力全面提高;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危害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的案件和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网络、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大力加强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3、落实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将学校、幼儿园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纳入单位内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对公立中小学、幼儿园和经批准登记注册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教育部门统一管理,明确监管责任;对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经批准登记注册的各类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教育部门要协同共青团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对尚未批准登记注册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以及各类课外班,综治部门要协调当地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担负起安全管理责任,督促主办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抓紧按程序登记注册;凡由乡镇、街道以出租等形式提供土地、校舍支持或利用私人出租房屋举办幼儿园的,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由综治部门协调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落实业主、房主的安全管理责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多次整改仍不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安臵学生和儿童。

4、调整充实学校、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学校、幼儿园应设臵治安保卫机构,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配备专职门卫,并将治安保卫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情况报县级公安机关备案。地方政府要落实专项经费,保障学校、幼儿园聘用保安人员。学校、幼儿园要根据需要,合理确定专业保安人员数量,于2010年秋季开学前配齐到位。保安人员要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保安人员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械,保障保安人员依法有效开展工作。

5、完善落实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幼儿园要落实每日值班制度,安排一定数量的教职员工担任治安员,参与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治安执勤;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小学、幼儿园家长接送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的流程和要求规范食堂管理,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操作间;严格实行每月安全隐患自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教育部门要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合理配备专门的生活管理和安全指导教师;寄宿制学校、幼儿园要实行住宿学生请假登记、夜间巡查等制度。

6、加快学校、幼儿园技防设施建设。城市所有学校和幼儿园、农村中心小学以及其他规模以上学校和幼儿园,要在

2010年秋季开学前配齐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学校、幼儿园时,要将安全设施纳入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校园监控室要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校园技防系统的指导及检查验收,督促技防从业单位定期对校园技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条件尚不具备的,当地教育部门要会同综治、公安等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报告党委、政府,列入政府工作规划,推动尽快解决。

7、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和和教师队伍管理。综治部门要组织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司法等部门进一步落实选派政法干警、法律工作者担任中小学法制辅导员制度,确保在2010年秋季开学前全部配齐到位。法制辅导员要定期参加家长会,听取意见建议,督促家长做好学生、儿童的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工作。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臵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每学期开展一次以上以学生自身防护等为主题的安全防范教育,每周利用课间操组织一次学生疏散演练活动。教育部门要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做好校园内部工作人员背景审查工作,严把准入关;要定期开展排查,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并配合做好教育管控工作;对品行不端,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并妥善安排。

8、健全完善警校对接联动制度。公安部门要把校园视频

监控系统和报警设施接入公安监控平台,把学校、幼儿园作为重点目标,进行实时监控。属地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图像监控系统的“视频巡逻”功能,密切与巡警和校园安保人员的实时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涉校涉园案件事故,警校双方能够快速反应,整体联动,高效开展案事件处臵、伤员救治、秩序维护和现场控制等工作。

三、着力强化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

9、积极推进学校、幼儿园周边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建设。要落实公安派出所的属地责任,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幼儿园周边设臵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密切与学校、幼儿园的沟通协作,整合各类安保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公安机关内部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定期派民警到校园周边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开展工作。

10、严密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巡逻防控。公安机关要把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的巡逻防控工作作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统筹安排警力,加强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震慑犯罪,增强师生安全感。要加大巡逻力度,最大限度地做到在上学放学时段校园门口“见警察”,学生、儿童途经主要路段“见警车”,校园周边地区“见警灯”。要坚持公安民警执勤与群防群治力量协助维护治安相结合、着装执勤与便衣执勤相结合、车巡与步巡相结合,建立完善动态科学的校园周边地区巡逻勤务制度。

11、依法严厉打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要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儿童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涉校涉园案件,公安机关要实行专案专人制度,快侦快破。对正在实施犯罪的,要依法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果断加以制止;对已破案件,要及时固定证据,提请检察、审判机关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快审、快判。要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对校园周边流氓恶势力团伙,要坚持露头就打,防止发展蔓延;对敲诈勒索、抢劫抢夺等涉校侵财案件,要在严厉打击的同时,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宣传,以震慑犯罪、增强群众防范意识。

12、推行校车接送制度。要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校车接送学生、儿童制度,配备校车安全员,落实校车安全责任。严格校车安全检查和驾驶人资格审查,推动建立准运资格证制度,加强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公安机关要加强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严厉查处校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问题。要严格执行•校车标识‣(GB24315—2009)标准,统一、规范校车外观标识涂装、校车标牌和校车停靠站标志标线的设臵。

13、建立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安全隐患经常性排查整治工作制度。综治部门要把学校、幼儿园周边作为社会治安

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部署和检查考核,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校、幼儿园清查检查;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幼儿园和民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以及各类课外班、青少年活动中心、素质教育基地等,要定期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把各种安全隐患排查清楚,逐一登记建档,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限期解决问题。要坚决整治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的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和治安隐患,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要重点排查校园周边个体性矛盾纠纷以及精神病人和有严重人格缺陷的人,切实落实涉校涉园高危人员管控措施。

14、广泛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积极发挥乡镇、街道基层政权组织和村(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乡镇、街道综治部门要整合基层社会管理力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民兵、青年志愿者、治安积极分子、离退休干部职工开展校园周边治安巡逻。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可以在家长自愿的基础上,组建志愿队伍,轮流在学校、幼儿园门口执勤。

四、建立健全维护校园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15、认真落实维护校园安全工作的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把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层层明确责任,层层抓好落实。要把维护校园安全的责任落实到

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委会、治保会等基层组织,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幼儿园和工作的每一环节。要大力宣传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方针政策,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宣传、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要加强对涉校涉园案件事件的新闻报道监督,正确引导舆论,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保护学生、儿童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

16、进一步强化各部门职责。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综治委•关于印发†各有关部门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的通知‣(综治委[2002]17号)精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教育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检查,制定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将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要积极协调地方财政,加大对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投入力度;要认真履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推动各有关部门共同维护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各级公安机关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督促;要将学校、幼儿园纳入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各级综治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要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把校园安全工作纳入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细化实化硬性考核指标;县、乡两级综治委要把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吸收为成员单位;要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推动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的工作局面。

17、建立健全通报会商制度。各级综治部门每季度要牵头组织教育、公安等部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校园及周边治安形势,针对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着力推动问题解决。乡镇街道综治办、学校和幼儿园、公安派出所三方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及时通报校园及周边治安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

18、建立健全督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市、县综治、教育、公安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检查和督导,通过采取明查暗访、抽查与全覆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滚动检查,并及时在市、县范围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因地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综治部门要坚决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同时依法依纪追究地方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因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校长、园长和当地教育部门

领导的责任;对因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治安秩序长期混乱、刑事治安案件频发,导致发生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辖区责任民警、派出所长和所在县(市、区)公安局(分局)领导的责任。

2.健全学校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实践研究 篇二

关键词:文明城市;长效机制;创建工作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1-0109-02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三年磨一剑”,创建无止境。一个城市要想真正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并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建设的长效机制,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走上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轨道。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哈尔滨市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过全市干部群众多年的艰苦奋斗,2012年哈尔滨的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排名在公布的前7名省会和副省级提名资格城市中位列第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排名在公布的前26名省会和副省级城市中位居第八,成功实现了市委提出的“一年打基础,争取位次前移”的目标,为2014年哈尔滨市迈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奠定了良好基础。回顾多年来的创建工作,主要有以下经验和启示:

(一)领导重视、目标坚定是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前提

哈尔滨市提出要在2012-2014三年中扎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力争在2014年第四批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新形势下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载体,作为营造哈尔滨安居乐业、良好投资创业环境的重要举措。成立哈尔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下设两个办公室和十个工作推进组,在《哈尔滨市2012-201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规划》的指导下,明确三年的任务、目标及责任分解,为全面做好创建工作统一思想、明确方向、提供组织保证。

(二)部门合力、市区联动是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所在

每年制定《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把创建文明城市的各项指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市创城办负责面上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等,各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各区之间则既分工负责,又紧密联系、协同配合,实现了点、线、面的有机结合,形成了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

(三)正能量引领,志愿者活动扎实开展是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的有力保障

近年来,哈尔滨市志愿服务工作持续推进,“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深入人心。截至2012年底,全市注册志愿者达75万余人,分布在青年、巾帼、老年、科普、红十字等18个志愿服务类别中,全市已初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的志愿服务体系。广大志愿者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作用,积极进行创建工作宣传,并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掀起志愿服务热潮,传播正能量,引领社会风气。

(四)全面宣传、全民参与是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基础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群众性实践活动。创建中,市级媒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同时,活动宣传、环境宣传等迅速走向街头、走入家庭,调动起干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提高了创建工作的知晓率,逐步形成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筑幸福美好家园”的全民参与创建格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哈尔滨市的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群众看到了变化,工作获得了肯定。但是参照国家测评标准,通过实地考察,哈尔滨市距离文明城市还有一定的差距,呈现出的不足和问题亟待改进。

(一)城市环境易出现“反弹”,在精细化管理上有待加强

看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首先要看它的市容环境。如果一个城市的市容环境靠大搞“突击战”来解决,那么它就没有找到科学的治理环境的方法。在某些城市,还在宣扬“奋战10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等诸如此类的工作方式,哈尔滨市某些主要城管工作也在继续采用着突击战的形式。市容环境在综合整治后很容易出现“反弹”,城市发展“重建轻管”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以精细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

(二)社区基础工作相对薄弱,社区建设水平良莠不齐

一是社区负担加重。社区居委会承担了许多党政部门下派的工作,仅是创城需要,就要设立四、五块牌子,且都要求设立场所、建立档案、制度上墙、检查考核;二是社区硬件水平良莠不齐,社区建设投入缺口较大。条件好的办公区域是几层楼的新建办公区,条件差的是五六个工作人员挤在十平方米左右狭长形阴暗的房间里办公,更谈不上有条件设立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未成年人文体活动室、志愿者服务站。三是社区工作力量相对薄弱。每个社区居委会一般只有三五个人的工作队伍,而要负责两千余户、万人左右的社区管理工作。

(三)市民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常态化的市民参与机制有待建立

创建文明城市,市民是主体。某些创建活动和实际工作一边组织得热火朝天,一边是市民的不屑、不知晓甚至是反感。招募的市民志愿者,在组织开展活动上也多以阶段性活动为主,管理松散,激励不足,影响了市民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和持续性。如何建立常态化的市民参与机制,如何提高市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是有关部门值得研究的课题。

(四)创建工作中品牌意识欠缺,在全国有影响的品牌不多

林铎同志在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今年的创建工作“着力在形成品牌、打造亮点、扩大影响上下功夫”。 目前,品牌化的创建意识还没有延伸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学校等领域。哈尔滨市的创建活动总体上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力推进,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品牌意识不强,总结推广不够,在全国有影响的品牌不多。

三、建立科学有效的创建文明城市长效机制

体制机制建设是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也是文明创建工作走向良性循环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城市长效机制,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用科学管理强化创建。

(一)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的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度,以制度保障规范创建

巩固和扩大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必须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各级责任制。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制,定期定点联系制、督导制;完善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来确保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得以持续推进。督导监察组要定期、不定期地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成效与各级党政领导的政绩考核体系挂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制度、政绩公示制度、综合考核制度。

(二)创建以惠民为目的,着手构建实事惠民长效机制

针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暴露出来的城市建设管理等硬件、软件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惠民实事项目的形式,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全力推进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社保、治安、绿化、出行、帮扶救助、群众文化体育生活等民生项目。遵循“创建为民、创建惠民”,提高市民对创建的满意率,使为民创建的理念深入人心。

(三)完善创建投入机制,为常态化的创建活动提供切实保障

创建文明城市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有必要对创建投入保障机制进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为常态化的创建活动提供切实保障。为此,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完善和落实公共财政支持政策,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各级财政投入要适当向公共管理、社会事业、基层社区倾斜,特别要加强基层社区文化公共设施建设。

(四)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城管长效化机制建设

把日常化、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渗透到城市管理的每个环节,不搞大会战、突击战,从“小”入手、以“实”求进。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法制化、网络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完善群众监督方式;进一步探讨城管工作考评机制,深入细化考评标准,并有效进行跟踪、督办。

(五)以全社会支持为追求,着力构建全民参与的创建格局

应紧紧围绕“三优”文明城市建设,精心设计载体,着手建立全民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做谦恭有礼的哈尔滨人”主题实践活动,切实让群众充当创建的主角,使文明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为。进一步利用各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选择长效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新闻追踪报道、专家评论和深度调查,市民参与曝光、监督和评议环节,问题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做客演播室、网上论坛,与市民进行互动交流。

(六)创建要突出城市文化,实行品牌战略

突出文化特色,打造个性鲜明的城市文化形象,着力提升文化软实力,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蕴涵的深刻要义。哈尔滨有特色的冰雪文化、移民文化、建筑文化,等等,特色我们不缺,关键是如何打造。当前,哈尔滨正抢抓机遇,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这些工作可以将“创城”容纳进来,在创城中,强化地方文化特色,创建活动中突出文化品牌,并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行宣传、引导,在打造品牌、扩大影响的同时,提升市民整体文明素质。

(七)创建要善于做好“结合”文章,把创城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

3.健全学校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实践研究 篇三

黄花农场 张国峰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要靠千千万万高素质党员来体现。”开展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拓展和深化,是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持久性工作,是加强和改善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黄花农场在甘肃垦区是一个建场时间较长、土地面积较大、职工人数较多的农业企业。如何在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转型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使之成为推助黄花农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倍增器,并融入党建常态工作中,形成长效机制,发挥可持续作用,黄花农场党委在加强党员教育、创新活动载体、转化成果、督导考评等方面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建立健全创争运行机制,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一是健全完善组织机构。25个党支部建立在单位、部门和队上,科技中心、丰花草业调整组织机构时,同步调整党组织设置。同时,配齐配强党组织工作人员,从组织层面达到全覆盖,促进创争活动全参与。

二是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各党组织都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并统一配备了《党的建设》、《半月谈》、《党支部工作》、《农场快讯》等学习资料,制作创先争优活动专栏23个、党务公开栏28个、意见箱28个,部分配备了网络、影像设备,为活动开展搭建了平台。

三是精心安排活动内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黄花农场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精心安排布置,明确目标、提出要求、分层次、分步骤、分阶段实施活动内容任务。同时、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并通过橱窗、创争专栏、农场快讯等载体,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质 一是建立理论教育机制。首先建立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班子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月组织一次理论学习;基层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每月一次集中、自学,完成500字学习笔记,每年撰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体会;党委办公室随机检查学习情况,查阅学习记录、笔记,检查学习心得体会。

二是丰富学习载体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赴“铁人纪念馆”参观,弘扬铁人精神;举办党务工作者参与的“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农场党建工作”研讨演讲会;开展党员干部冬训,组 织学习政治理论;聘请专家、学者讲授农业科技、法律、管理知识;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进行生产观摩,依靠科技支撑,引导职工种植优质、高效作物,增强党员干部职工自我发展能力。

三是建立学习成果转化机制。定期、不定期地将学习心得在学习园地、农场快讯上进行公示、交流;通过学习形成好的意见、建议、方法、措施,被农场采纳、推广应用的,给予奖励,促使党员干部提高学习深度和效果,确保党员干部及时、经常、自觉地接受教育,在思想、政治、作风等方面始终保持先进性。

三、建立健全创争载体方式,增强活动的实效性 一是完善“双培双带”活动运行机制。建立“双培双带”信息卡,有帮带对象个人信息、帮扶目标、措施、落实过程及年终结果,规范和促进活动开展。2011年,41名致富能手结对帮扶带动42名困难职工,通过资金上扶、技术上带、管理上帮等措施,有36人年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并培养14名致富能手中的积极分子加入了党组织。

二是制定破解难题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农场党委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事关农场发展、职工生产生活的水利、道路、住房及公共设施等方方面面意见、建议12条,提交职代会讨论,形成提案,其中:水利、道路、住房及公共卫生等重大难题,已纳入2012年农场发展计划,正 在建设实施中,努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好事。

三是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在农场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制作桌牌,亮明身份、职责、承诺,开展比技能、比业绩、比作风活动,年终对党员干部进行群众评议、组织考评、领导点评,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效能发展”意识,促进了工作作风转变。

四、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机制,形成新的发展动力 一是建立先进典型激励机制。对在服务中心、加强党建工作中干事创业、拼搏进取、勇创一流业绩的党组织、党员,每年庆祝建党节前夕给予表彰。2011年,有1名优秀党员获省国资委表彰,1个基层党组织、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获集团公司党委表彰,5个先进党组织、15名优秀共产党员和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获农场党委表彰。

二是完善典型宣传推广机制。在创先争优活动专栏中插入光荣榜,将受表彰人员披红戴花照片张贴其中,广而告之,增强获奖者荣誉感;在橱窗、农场快讯中刊登先进事迹,并将受表彰的党组织和个人典型材料,整理、编辑成册,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教材,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党员干部职工,增强典型的感染力、参照力和说服力。

三是形成学习交流机制。通过大会交流、现身说法、实地观摩等形式,及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典型事迹,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营造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 围,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在农场经济社会发展中追求卓越、实现跨越,争创一流业绩。

五、建立健全督导考评机制,实现创争活动常态化 一是建立督导促进机制。对创先争优活动总体开展情况,实行半年检查、通报,年终专项考评总结;对安排布置的“样板支部”创建活动、“一诺三评三公开”活动、争创“四强”党组织、争做“四优”共产党员活动、破解难题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适时随机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开展不扎实、效果不明显或存在偏差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检,确保创先争优活动环环相扣、扎实推进。

二是建立创争目标考核机制。以农场中心工作为重点,以创争活动为子项,将活动内容分解、明确目标任务、量化考核标准,纳入党建和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使各级党组织自觉把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服务职工群众的实际成效上。

4.健全学校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实践研究 篇四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永葆党的先进性,是当前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四个文件下发后,我们按照省委和省直工委的要求和安排部署,坚持从林业实际出发,重实践、求实效,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了机关党建工作的水平。

一、立足实际,使长效机制的内容贯穿于机关党建工作的始终

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是宏观层面的规定,省直机关要抓好贯彻落实,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因此我们将中央精神具体化,突出重点,建立健全了五个长效机制,既体现了林业特点,又涵盖了机关党建工作的主要方面,使长效机制贯穿于机关党建工作的全过程。

一是党员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目标,制定了五年学习规划,健全了配套制度。创新了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至少安排两次集中学习,做到个人自学与集中研讨相结合,专题讨论与集中辅导相结合,读书学习与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相结合,座谈交流与书面交流相结合,中心组成员每年还要撰写1-2篇体会文章,督促在领导带头学、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建立了固定学习日制度,把每周的周三下午作为厅机关“固定学习日”,机关党委月初对学习内容作出具体安排,月末以支部为单位报送“学习日执行情况回执单”,采取不定期抽查通报的方式督促广大党员加强学习。建立了党课教育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大型的党课教育,各党支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小型的党课教育,把党课教育与形势任务教育结合起来,并采取签到登记的方式,保证党员听党课的出勤率。落实了培训教育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期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参加的培训班,结合实际,选择1-2个专题,请省委党校的专家教授作专题讲座,同时积极利用省委党校、省直工委党校良好的教育阵地,有计划选派党员干部参加各类专项培训,接受更加规范系统的培训教育。二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的长效机制。落实“一岗双责”,选齐配强了党支部书记;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在建设“五好”党支部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职责任务,推进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创新组织生活,开展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着重建立预防机制,坚持把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列入中心组和支部学习的重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深入开展了读文思廉活动,有计划地选择有警示教育的文章推荐给党员干部,还充分利用电化教育设备进行以案说纪,以警效尤。落实谈话制度,做到提拔使用、轮换岗位、发现问题时主管领导必须开展谈话,及时提醒。

四是机关先进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传统教育制度,利用纪念“五四”青年节,党的生日、国庆节等的契机,深入开展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座谈会、报告会、文艺演唱会和书法绘画展览等活动,激发党员干部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情感。建立机关文明行为规范,提高全厅精神文明建设水平。重视林业行业风貌建设,结合林业行业的特点,总结机关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特征,凝聚成厅机关精神,激励全体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五是党组织服务党员的长效机制。健全了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向党员通报厅党组作出的重要决策,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了征求意见制度,党组在决策重大事项前,都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以保证重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了党员反映情况制度,通过设置意见箱、开通网上信箱、开设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拓宽党员反映情况的渠道,保证党员的意见能够及时、准确的反映到党组织中来。建立了党员帮扶制度,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及时了解和掌握生活困难的党员和老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通过走访慰问、重点帮扶等办法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二、注重实效,使长效机制的要求落实于机关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上

机制是前提,落实是关键。有了好的制度、机制,更需落到实处,运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中创新。我们通过建立和完善党员参与实践的有效载体,使长效机制的具体要求在有效载体的运行中得到落实,党的先进性在党员的具体行动中得到体现。一是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党的先进性是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仅靠一次集中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不可能一劳永逸。为了形成党员经常受教育管理的机制,我们及时开展了以“建四型机关、做五个模范”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即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争做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争做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的模范、争做服务大局促进现代林业发展的模范、争做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模范、争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模范。定期进行评比表彰,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两年来,我们共表彰了52名优秀共产党员,12个党支部。同时我们还专门选择具有导向作用的普通党员作为典型,宣传了机关食堂管理员钱万义、车队长栗兰生这两位甘于奉献的同志的事迹,达到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目的。

二是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我们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我为林业‘十一五’发展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进行了广泛深入地大讨论,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此基础上,又启动实施了“季评最佳实事”活动,要求每个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做一件促进吉林林业发展、实现林业“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事。把广大党员的工作重点放在转变作风、服务基层,改革创新、促进发展,求真务实、狠抓落实上,特别是注重多做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难点、热点问题的好事、实事,以实际行动服务了基层和群众,服务了林业,为促进吉林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贡献。

三是以现代传媒为载体,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林业工作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尤其是从事野外调查设计和造林质量检查的党员,经常在深山老林里作业,形成了季节性流动党员。我们一方面通过就地组建党支部加强管理,另一方面积极利用现代传媒手段,通过网络加强管理。我们借助林业厅网开设了吉林林业机关党建网站,设置了学习园地、组织生活、党员风采、网上党校等窗口,外出作业的党员回到驻地后,只要登陆网站就可以参加组织生活和学习教育,创造了流动党员管理模式的新途径。

四是以开展党建述职为载体,推进责任制落实。为了确保党建责任制的落实,我们从2005年起建立了党建述职制度,就是厅党组在召开半年总结会和工作总结会听取研究各处室业务工作时,一并听取党建工作情况和支部建设情况,真正落实一岗双责。党组明确规定,因为支部建设方面出了问题,该处室不能评为先进,处长不能评为优秀,这样就使党建工作不是可抓可不抓的工作,而是必须抓好抓出成效。通过两年的坚持,目前基本上在机关形成了只会干工作、不会抓班子带队伍的处长不是合格的处长,只会干业务、不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是全面的领导干部的舆论氛围。

三、搞好结合,使长效机制的作用体现在推进林业发展中

贯彻落实长效机制,最关键的就是要自觉地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找准落实长效机制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认真履行职能,发挥优势,通过加强先进性建设,为加快全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一是在落实党员经常性教育机制中,坚持把党性教育同林业形势任务教育结合起来,为林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中央长效机制文件中规定,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经常性教育要达到的主要目标。按照这样的要求,我们在加强党性教育的同时,注重加强林业形势和任务的教育,引导党员思考全局性问题,使远大理想与本职工作和岗位实际结合起来。党的十七大首次把建设生态文明写入政治报告,这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深化和升华,林业作为生态建设的主体,应该成为建设生态文明的主力军。因此,我们在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活动中明确提出全省广大林业工作者要自觉肩负起建设生态文明的历史重任的号召,并以此为主题召开厅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研讨如何建设生态文明。厅党组成员及各支部广大党员积极行动起来,认真思考,深入研究,撰写了30余篇理论文章,结集成册后现已正式出版,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二是在落实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机制中,坚持把密切党群关系与优化服务结合起来,为林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践行党的宗旨,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作风建设的核心,良好的机关作风又为林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几年来,我们以政风建设为切入点,抓政风促行风,开展了“树新风、优环境、促效能”的实践活动;召开了林业系统政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细化措施,使群众关心的木材采伐指标分配、退耕还林补偿政策、天保工程中的人员安置政策公开透明;组织力量对木材检查站等窗口进行了明察暗访;进一步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了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了效率低、成本高、办事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机关党员干部服务意识普遍增强,软环境进一步改善,在省政府对35个经济管理部门的政行风检查中名列前茅。

5.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研究 篇五

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我乡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并加强督办和指导,在全乡掀起了“争创先进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热潮,让创先争优活动深入人心。

一、主要做法

1、广泛宣传,酿造创先争优活动氛围。自2010年年初,乡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后,我乡加大了宣传力度,在木梓有线频道设置了滚动式宣传栏,宣传传先争优活动意义;在乡村比较醒目的位置挂上了宣传标语,酿造良好氛围;在各村党务村务公开栏上公开了创先争优目标承诺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实现全民参与。一系列的宣传,让群众知道创先争优,参与传先争优。

2、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乡党委的支持下,我乡精心组织,切实开展了一系列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了2010年、2011年党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活动,让党组织和党员结合实际为自己制定了目标;开展了2010年创先争优领导点评及群众评议活动,让基层党员干部了解了自己2010年创先争优活动中得失,不足之处及时整改;开展了2011年传先争优讲评活动,基本做到了“一季一讲评,半年一点评,一年一评议”。另外,积极组织开展学习严大平、杨桂珍、杨善洲等先进典型活动,使基层党员思想受到熏陶。

3、加强督办,确保创先争优活动落实。为确保落实,乡党委成立了工作专班,定期对全乡各党总支、支部进行督办检查,对做得好的给予表扬,做得不足的提出整改措施,督办检查结果以情况通报的形式下发到每个支部,并将之纳入考核结果。

4、树立典型,激励群众融入创先争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乡注重树立身边典型,激励各单位创先进、共产党员争优秀。在2011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乡党委对雷畈村、金垱村等1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黄和平、黄琼华等35名优秀共产党员,王建明、杨自炳等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杨春才、刘小双等10名抗旱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在群众中树立了先进典型,为创先争优设置了行动指标,成功激励了群众创先争优活动热情。

二、实现创先争优常态化的一些思考

目前,我乡所有党支部均参与到了创先争优活动中来,但是创先争优并没有完全融入到群众的生活工作中来,在基层实现创先争优常态化任重道远。

在基层实现创先争优常态化存在以下阻力:

1、群众对“创先争优”的认识不够。在基层,群众并没有充分认识到党建在生活中的指导意义,党员队伍素质普遍偏低,没有体现党员优越性及带头作用,这些对基层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带来很大压力。

2、因条件限制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在基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因经济条件等限制,基本保障得不到落实,对群众激励作用大大减弱。

三、在实践中实现创先争优常态化的一些做法:

1、建立了“三会一课”制度,确保活动定时开展。“三会一课”制度的建立,大大增加了支部活动的开展率。每月一次支部大会一方面使党员受到教育,另一方面使党员群众认识到党员的优越性。定期开展活动使党建工作在基层形成习惯,有利于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的形成。

2、建立了“一诺两述”制度,确保活动有效落实。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中,我乡切实做到年初党组织、党员进行公开承诺,年底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向群众、向组织进行述职,让创先争优活动得到落实。“一诺两述”制度的产生,实现了党员和干部的互动,落实了群众监督机制,扩大了参与对象范围。

3、定期督办检查,使创先争优工作成为日常工作。为使基层高度重视,乡党委成立工作专班定期走访各总支、支部进行督办检查。多次的检查使各总支、支部认识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意义,也让创先争优工作深入人心,成为日常性工作,大大促进了创先争优工作常态化的形成。

四、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建设创先争优长效机制过程中,我乡主要面临以下困难:

1、队伍建设跟不上。我乡党员老龄化比较严重,40岁以上党员约有81.8%;文化程度偏低,初中及以下学历党员达到57.5%;同时大多数年轻党员外出打工。由于党员老龄化严重,对参加党组织活动积极性不高,大大增加了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形成的阻力。

2、经济条件跟不上。目前我乡24个村(场),只有大概7个村有自己的资源,不足一半的村(场)有自己的发展项目,有10个村(场)集体经济尚不足5万元,大大制约了创先争优长期开展的经费保障。

3、发展意识“跟不上”。由于队伍的建设没能很好的跟上社会发展的需求,党员党性意识薄弱,没能很好的为新农村建设出谋划策,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也没能很好发挥,这种现状的存在使得党支部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影响力逐渐减弱,严重制约了党组织在推动村级建设的领导与推动。

造成以上现象的原因主要一是党员队伍新力量注入缓慢,造成青黄不接;二是地域性经济落后,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无心村级发展;三是因条件限制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群众对党组织活动积极性不高。

五、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畅销机制的对策与建议

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新力量注入缓慢,党建工作和村级工作越来越细化、复杂。建立健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促进农村党建工作不断进步,经济社会加速发展已显得尤为重要。在操作中,可以健全四个机制,确保创先争优工作扎实、长效开展:

1、建立健全党员队伍考核机制,加强党员干部在活动中的主导作用。

实现创先争优,关键在党员干部。广大党员干部对创先争优的认识力、执行力和落实力,直接决定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力度、速度和深度。建立健全创先争优活动的长效机制,就是要着力提升党员党性教育培训、党员服务群众、党员考核评价等方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机制。把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和能力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学到的新知识有效运用到生活生产中来,要使广大党员在党内要自主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推动培训与实践的结合,解决思想上“跟不上”、工作上“拿不下”的问题。通过加大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的力度,全面提高党员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使广大党员在工作中始终保持先进性。

二是加强党员服务群众机制。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贯彻落实党中央做群众工作的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一是形成定期征求意见及反馈机制。结合实际,为面对面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提供平台,深入推进“干部走访”、“结对帮扶”等活动;同时,对群众有针对性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做好解决与落实,要及时反馈。二是建立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机制。各行各业、各个部门都要建立“党员公开承诺服务制”、“党员限时办事服务制”,深入开展“当示范标兵、树行业新风”具有特色的群众满意活动,为群众提供和创造更多的便捷服务。增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更加透明、到位、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三是积极构建适应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的考核评价机制。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价工作,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导向和监督作用,教育党员干部树立和落实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

2、建立健全党员监督机制,加强党员干部在活动中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

创先争优重在经常,难在长久。当前,各种社会思潮相互激荡,如何保持先进性是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面临的现实课题。

一是严格党内监督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扩大党内监督,提高党内生活质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党员干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完善党外监督制度。坚持实行公开承诺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深入开展“一讲二评三公示”活动制度,依据党的规定和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组织群众定期对党员思想作风、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要通过纪律监督,充分发挥党纪政纪的纲性约束和震慑力,净化党内风气,纯洁党的队伍,维护党的先进性。

三是严格个人自律制。保持党员先进性要严格个人自律,注重自我修养,自觉做到“三自”:一要自重。广大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维护党的荣誉和党员的名誉,注意自身的形象,实事求是,踏踏实实,不做与党员身份不相符的事情。二要自省。要时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党性锻炼,提高修养,培养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高尚的精神。三要自警。党员干部要加强自我约束,自我限制。在端正党风政风上,要注意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把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与党的形象联系起来,把廉政和勤政结合起来一起抓,使自己成为廉洁有为的模范。

3、健全建立健全党员激励保障机制,增强党员干部在活动中的积极性。

一是建立健全党员激励工作机制。把“树党员先锋”、“当时代标兵”、“争业务骨干”等主题性的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特别是在活动中必须牢固树立党员是党的事业的主体的思想观念,尊重党员的创业精神,深入挖掘党员的工作潜力,充分激发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情。

二是建立党员业绩考评机制。以中央明确的“五个好”、“五带头”的先进性标准为参照要求,结合各行各业、本单位实际,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根本标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办法,实施细则,使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在具体工作中,体现在服务群众的实际成效上。

三是落实好党员权利保障机制。要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核心,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确立党员在管理和处理党内事务方面的主体地位。坚持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的统一,努力发展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调动发挥和保护好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通过政治上重视,生活生关心,工作上支持,增强党组织对党员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

4、建立健全典型引导机制,加强党员干部在活动中的群众基础地位。

一是树立集体、个人的先进典型。既要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的先进典型,也要树立一般党员的先进典型,善于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和群众,增强典型的感染力、参照力和说服力。引导党员“学习身边人、干好当前事”,在平凡的工作中见伟大。如果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能把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来做,扎根基层,心系群众,群众的利益就会有保障,社会也就更加和谐。

二是要强化激励,增强党员争当先进典型的动力。紧密结合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运用典型激励和荣誉激励,弘扬正气,在广大党员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不断激发党员的进取意识和荣誉感。

6.健全学校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实践研究 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皖办发[2006]21号),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认清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建设“平安马鞍山”、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于维护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市的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相互交织,信访总量仍在高位徘徊,越级上访和突发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内部矛盾解决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当前解决社会矛盾,特别是信访、维稳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在大趋势、新起点上严肃对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提高对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努力增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真正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按照集中决策、分散处理的方针,通过强化领导责任,整合基层力量,健全工作网络,加强制度建设,做到人性化和规范化,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矛盾纠纷调处不出村(社居委)、单位,一般矛盾纠纷调处不出乡镇(街道)、系统,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不出县(区)”的工作目标要求,为加速改革发展步伐,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必须把着力点放在基层,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健全排查调处工作网络,确保层层有人负责、有人抓、有人干,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

(一)健全市、县(区)、大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综治委组织协调。市、县(区)要建立由党政领导挂帅,综治委牵头协调,信访、司法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组织协调本辖区有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解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各企事业单位、市直各部门也要确定相关工作机构或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确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

(二)健全乡镇(街道)、单位、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维稳、综治组织协调,以司法所为依托,纪检、综治、信访、土地、妇联、共青团、武装、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统一负责受理、调处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各大单位、大系统要结合实际,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健全基层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队伍。村(社居委)、基层厂矿、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集区、居民小区等基层单位要依托各类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站(小组)和信息员(调解员)队伍,努力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切实提高全社会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和调处化解能力。

三、坚持防控并举,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按照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调处,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各方,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一)畅通信息渠道,完善预警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大力加强信息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下大气力抓好信息网络建设,把信息网络延伸到村(社居委)、车间、班组,保证信息网络的畅通和高效运转。进一步完善社情信息网络,切实做好决策预防、苗头预防、个案预防三个重要环节的预警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敏感时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

(二)落实排查制度,完善定期排查机制。实行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居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认真执行村(社居委)、基层单位每周,乡镇(街道)、大系统每半月,县(区)和马钢、十七冶、安工大等大单位每月排查制度。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面上排查与内部排查的有机结合,并且坚持重点时期开展集中排查,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掌握本辖区、本单位、本系统内的各种矛盾纠纷情况。要把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作为排查的重点,注意掌握新的利益群体因互相攀比可能形成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隐患,不断增加矛盾纠纷排查的覆盖面,做到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梳理归类,逐项登记,建立台账,逐级上报。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提前介入,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方案,妥善处置,及时化解。

(三)加强组织协调,完善联合调处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落实责任制,将矛盾纠纷的疏导化解责任落实到有关单位、领导干部和责任人。要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后,凡发生在县(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由县(区)党委、政府负责解决;发生在大单位、大系统内的矛盾纠纷,由大单位、大系统负责解决;中央、省垂直管理单位的矛盾纠纷,由其主管部门负责解决,所在地党委、政府积极配合;跨地区、跨部门的矛盾纠纷,由上级党委、政府组织或指定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市、县(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调会议,按照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能,分解落实任务,以事定责、人随案走,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充分发挥综合优势。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县(区)、大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组织专项治理,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单位要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限时进行集中排查调处,确保不发生影响稳定的问题。

(四)实行分工负责,完善分级调处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行三级调解工作制度,村(社居委)主要以矛盾纠纷摸底排查为主,做到不漏人、不漏事,信息灵敏,摸排准确,报告及时;乡镇(街道)主要以调处化解为主,对一般性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化解,确保不出乡镇和单位,对调处困难或涉及面广的矛盾纠纷及时报告;县(区)党委、政府和调解组织主要以矛盾纠纷终结为主,对已经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抓紧研究决策,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期终结。对涉及人员多、领域广、情况复杂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联动联调”,采取信访事项听证、复查复核等多种办法,实行终结处理。

(五)狠抓措施落实,完善督查指导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在调处措施的落实,必须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督查指导。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县(区)、大单位、大系统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县(区)、大单位、大系统也要层层建立通报制度,分级通报工作情况。乡镇(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要定期跟踪回访当事人,及时掌握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和行为动态,督促协调调处事项的落实,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抓紧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要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防止激化矛盾,发生越级上访或

滋事情况。对容易影响社会稳定和容易导致重大治安问题的重大矛盾纠纷,市、县(区)两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在必要时可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问题。

(六)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对群体性事件苗头和重大矛盾纠纷隐患,公安、信访等部门和主管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科学应对,有效处置;对情况紧急、问题比较突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组织力量全力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对有激化蔓延倾向的苗头性问题,基层党政组织和调解组织要负责掌控、疏导;对大规模集体上访,有关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处理,依法妥善处置,并跟踪处理落实情况,坚决防止由集体上访演变成群体性事件。要不断修订、演练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完善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真正做到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确保一旦发生问题,领导指挥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

四、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责任大。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工作责任制。

(一)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制。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作为保一方平安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意见,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切实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可能影响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解决。继续坚持市、县(区)两级领导包案制度,切实解决好涉及政策性强、群体性的各类重点问题。各级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负责同志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直接责任人,要经常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定期听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的汇报,关心支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二)落实部门和单位工作责任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涉及到党委、政府的许多工作部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严格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调解谁落实”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职责任务,把责任真正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个人,认真负责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不管是牵头负责的部门,还是协助配合的部门,都应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坚决防止相互推诿扯皮,把本部门、本单位的矛盾推向社会,把应该本级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

(三)落实考核和奖惩激励措施。各级纪检、组织、人事、监察部门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考察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和奖励的重要依据。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绩效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部门、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严格考核奖惩。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不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过场,未认真进行排查调处,以及因漏报、瞒报、处置不及时或处置不当导致矛盾激化酿成事端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对因工作不力或隐瞒情况,酿成重大群体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给予“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7.健全民生问题长效机制 篇七

一、精心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落实有章可循。64个单位坚持把制定高水平、有特色、可操作、能见效的整改落实方案作为这个阶段重中之重的任务,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

一是突出重点、结合实际,确保整改落实方案高标准高质量。各单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将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与谋划下半年工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紧密结合起来。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党组的整改落实方案,书记和区长亲自挂帅,紧密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民计民生、建设和谐河东和提高领导水平等八个方面,制定了45条实打实、硬碰硬的措施。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协党组围绕各自职能,分别制定了18条具体措施的整改落实方案。各单位也按照“四明确一承诺”的要求,积极与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党组的整改落实方案“对表”,较好地形成了相互衔接、相互印证、相互协调,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快速行动的良好局面,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公室、区楼宇办、区民营办和区创意办等单位还把整改落实方案列成条款式,使整改措施更加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直观化,确保了整改落实方案高标准高质量。

二是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确保整改落实方案切实可行。通过召开部分单位负责同志座谈会、向“两代表一委员”印发书面材料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对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党组整改落实方案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各单位坚持单位主要领导、区级分管领导、区委指导检查组和区委学习实践办公室“四把关”制度,保证了整改落实方案指导思想明确、整改重点突出、整改措施有力、整改时限合理、整改责任具体,具有较强的务实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是公开承诺、集中整改,确保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区委、区政府结合整改落实方案,围绕发展急需、社会急待、群众急盼的内容制定了近期集中解决的10项具体整改措施,向社会公开承诺。区建委、区市容委、区房管局、区环卫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16个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制定了65项近期整改的具体措施,通过多种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进整改落实见成效。64个单位着力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取得了四个方面成效:

三、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制度。区级四大机关和各单位着力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全力促进河东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超常规发展。

区委、区政府在“5+3”重点工作推动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建立了重点项目责任机制,提高了创造力和执行力。积极制定区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年底前推进机构改革,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工作职责,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努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区纪委研究建立《河东区重大项目风险预警机制》、《河东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制度,为河东区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区委组织部进一步健全完善《河东区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积极制定河东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加大干部交流工作力度等具体措施,为河东区科学发展提供了组织和人才保障。区委宣传部完善了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制度和河东区选树典型制度及全区舆情信息工作机制等,为河东区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工商河东分局健全完善了《工商河东分局支持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等5项制度规范,进一步优化了河东经济发展环境。区环卫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新机制,采取市场化招标的方式,将十一经路等7条道路、161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作业外包给实体公司,实现了管干分离,提高了管理效能。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大大增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机与活力。

由于工作务实、扎实,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党组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和比较满意的达到100%,其中满意的占99.7%。64个单位满意度测评中,满意和比较满意100%的单位61个,占95.3%;满意和比较满意95%以上的单位3个,占4.7%,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明显成效

8.健全学校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实践研究 篇八

关于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单位长效机制的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成效,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创建水平,实现文明创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最终提升医院整体形象,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健全制度规范,使文明创建工作的各项指标转化为常态工作目标。自觉地服务和服从于全院的创建工作之中,争取创建工作人人参与,创建成果人人共享,让群众从中得到更多实惠。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将最广大群众的利益作为创建工作的第一准则,以满足群众医疗需求为决策依据,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多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充分调动全院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坚持机制创新。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运行机制,着力解决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创建合力。

(三)坚持科学管理。建立和谐环境,不断推进医院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管理,把解决重点问题与全面管理相结合,建立起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模式,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目标责任体系。

(四)坚持“三个文明建设”一把抓。在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工作中心的同时,充分发挥党、团、工、青、妇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要顾全大局,齐

抓共管,形成相辅相成的文明创建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高效有序

1、制定工作规划。依据《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测评标准,根据本单位创建工作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创建文明单位的三年规划。明确任务、职责和进度。各单位相应制定本单位规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分工,细化措施,确保任务如期完成。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创建领导小组及其工作组,分阶段、有步骤地落实各项创建任务,设立创建工作专项经费。

2、完善决策制度。坚持文明创建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及各种难题进行分析研究,对文明创建工作做出的指导和决策,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解决,及时整改落实群众投诉、反映的各种创建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创建工作“名声”在外

1、拓展宣传渠道。除了制作相关横幅、展板之外,还应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制作文明创建活动简报,归纳、整理活动相关资料,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医院文明创建活动具体内容。

2、进行“面对面”宣传。文明创建不是一句空话,要将创建活动充分落实到实际工作,落实到工作一线,提高服务水平。

(三)丰富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1、围绕重点工作中心开展创建活动。文明创建活动应以更好地开展本职工作为基础,以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患者为目标,以更健全的体制机制为依托,以更高的办事效率为手段,全面落实,层层把关,将文明创建活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让医院全体干部职工都投入到文明创建活动中。

2、丰富活动内涵。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义务献血”等系列活动,坚持逢年过节慰问五保老人和困难户。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广大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保障干部身心健康,增强干部职工体质。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实现既定创建目标

1、建立过错问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强化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建立文明创建问责机制,对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或工作不落实、不作为,未按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对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群众意见大,严重失责渎职等行为的相关负责人,要追究责任。

2、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把文明创建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医院个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9.健全学校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实践研究 篇九

关于建立健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机制的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我街道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实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和制度化,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八届七次、区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通过建立健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机制,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使居民更有素养、社会更加和谐、环境更为生态、城市更具魅力,不断推动社区建设管理上水平、社会文明程度上水平、人民生活质量上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激发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创建为了人民、创建成果由人民共享、创建成效让人民检验。

(二)坚持制度管理。着眼于常态管理,把解决重点问题与全面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建立全方位、全覆盖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模式。

(三)坚持求实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从实际出发,选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文化教育、媒体宣传、典型示范、社会监督等各种手段,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形式、方法。

三、主要内容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机制。继续保持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继续按照《税务庄街道落实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贯彻落实。强化工作目标,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内容和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复评一次的目标任务纳入街道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将其与街道重点工作同步布置、同步落实、同步推进。

二是进一步优化城市生活环境。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城市亮化、绿化、净化、美化程度,强化日间市容管控及夜间连续整治工作。通过逐路推进,全面整改方式,建立私搭乱建联合整治机制,加强长效管理。加大环境卫生秩序整治力度,对主要街道、市场、出入口、卫生死角等重点部位,予以重点整治,解决垃圾乱倒、摊点乱设、车辆乱放、广告乱贴等脏乱差问题。

三是进一步夯实文明社区建设。把文明社区建设作为争创文明城市工作第一载体,通过河联园四个新型社区建设,完善社区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社区行政、卫生、文化“三个服务中心”体系,推动社区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切实把让市民充分享受创建成果作为工作出发点、落脚点,使广大市民实实在在感受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带来的新变化。

四是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把提高市民素质摆在创建工作首要位置,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使市民在活动中接受教育、提高素质。充分发动辖区党员、机关干部、青年团员、单位职工、妇女、师生、社区居民等力量,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社会宣传、文明劝导、义务环境卫生整治等志愿活动,最大限度激发党员干部、群众在创建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奉献意识,在奉献中展示良好形象,在活动中提升素质。

五是进一步营造浓厚创建氛围。推动创建工作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努力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人人受益。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系列文艺宣教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宣传形式,指导各社区编排文明创建主题文艺节目,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有关知识;在演出中穿插文明礼仪知识、文明测评要求相关内容有奖问答等,调动群众参与热情,提升创建工作在全体市民中的知晓率、引导力。

10.健全学校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实践研究 篇十

为了加强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的建设,结合我科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科室重点岗位人员实行轮岗制,药库保管员、二级库保管,每四年轮换一次;各药房负责人、每两年轮换或对调一次;药品采购员每两年轮换一次。

二、建立健全物品采购监督机制。随着院部关于药品、医用耗

材的采购管理的相关制度的出台,药剂科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和管理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院部四月份新聘了两名药剂科副主任,刘存基主要负责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工作,张志红主要负责合理用药的工作。

三、合理用药监督工作由临床药学室人员负责,每月每人至少

下临床一次,了解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另外每人要查病历三十份,将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

四、处方管理。每月各药房将各自的处方按时交到张志红处,由张志红进行登记管理。各药房每天的处方由各部门负责人于第二天装订后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进行商业性质的统方。如有违规者,上交院部按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计算机管理。全科人员不得利用计算机做商业性质的统方,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如有违规者,上交院部按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宁夏医学院附属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11.健全学校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实践研究 篇十一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大练兵是加强政法机关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必须树立练兵科学发展观,立足长远,做好系统设计,把警察练兵工作作为提高警察队伍素质和战斗力的一项基本制度,年年练、月月练、天天练,常抓不懈。

(一)更新警察练兵观念。建立警察练兵长效机制,其实质是要为人民警察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即让每一个警察在从警生涯中定期不定期地经常接受有关不同级别、类别和内容的训练,使其知识结构和警务技能始终保持与现实斗争相适应的状态。因此,练兵不是一阵风,也不是为练而练,为应付差事而练,而是为战而练,练出高素质,练出战斗力,练出警威。不从这个思想高度去认识,很难将练兵活动落到实处。及时开展“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民警”活动,坚持“以人为本,立足练兵,启发自觉,重在鼓励”的原则,在启发觉悟、让警察自觉接受和参与练兵上多动脑筋, 努力让每位警察树立“终身学习”观念,理解练兵是一项关爱、保护和培养民警的从优待警工程,同时,坚持“典型引路、骨干先行”,用“长霞精神”鼓舞警察练兵热情,并引用典型警示案例触动民警吸取“今日不流汗,明日要流血”的惨痛教训,激励广大干警提高终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树立“练为战,一切为打赢”的练兵观念,自觉把本职岗位作为练兵战场,把执法执勤作为练兵过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学而即用,以战促练,以练促战,通过实战训练促进各项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来检验练兵成果。

(二)科学制定练兵标准和内容体系。有的放矢地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并对某些特定的岗位练兵项目保持训练的延续性,干警练兵活动才会具有长久的生命力和长远的现实意义。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要建立民警练兵长效机制,必须制定统一标准,针对不同部门、不同警种、不同层次、不同基础和不同水平的民警,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这样才能提高岗位练兵和培训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为此,有必要组织专家深入研究,科学论证,定出相应的练兵标准,让每位干警根据自身岗位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达标式练兵,做到岗位素质标准化、素质标准科目化、科目设置实战化、实战内容规范化。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警种、不同业务部门侧重不同的练兵内容,遵循“突出重点、急用先练、循序渐进、逐步提高”的原则,制定每个阶段练兵完成的时限、内容、要求及详细的考评实施细则等,确保练兵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一般而言,一线干警和初级警官应侧重于实战需要,着重训练业务技能和身体素质,实现“追得上,打得赢,说得过”的目标;领导干部和高级警官要突出决策指挥、领导管理艺术的训练和理论的学习,达到“指挥镇定,组织得当,保障有力”的效果;后勤保障机关和机关民警也应侧重于理论学习,并增加调研、公文写作等内容的学习训练,以增加练兵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强化警察练兵保障。在制定了规范、统一、科学的练兵标准和内容后,还必须将练兵作为多层次、全方位、人人参加的经常性、长期性的“战略投资”来对待,在基地建设、师资力量、教材配备、人员调训、经费支持等方面落实保障机制。一是加强练兵基地建设,走基地化练兵之路。应本着“量入为出,厉行节约,整体规划,分期筹建,逐步到位”的原则,不断加大经费投入,整合培训资源,保证培训条件,突出使用管理,加强培训质量的检查和评估,不断提升培训功能,努力做到全满负荷使用、诸警种共同使用、面向全警开放使用。二是建立以“教官制”为核心的师资培养机制。从各部门中选拔精通业务、适应教学的业务骨干和领导,经过培训、评聘,以专兼职结合、兼职为主的形式充实到教育培训中心的教学岗位上,实行分级聘任制,建立一支适应提高民警素质要求的教官队伍,并建立起“教官人才库”,对这部分人进行建档管理,根据教学水平实行优胜劣汰。同时,建立单位与院校、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的业务专家之间的长期聘用合作关系,以及学校教师与本单位教官的双向交流制度,切实解决培训教学中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问题。三是自编实用性辅助教材。针对目前各种培训教材版本较多,但普遍存在内容滞后、理论性太强、实用性较差的问题,在各警种和各类别岗位中抽调理论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同志,成立练兵辅助教材编委会,结合实际编写突出实用、贴近实战的练兵辅助教材。在形式上要倡导采用“短平快”实用性操作手册的编写模式,如常讲常新的“活页式讲义”、易学易

懂的“问答式手册”,或者集工作流程图例、业务知识注释、典型案例评析、学习参考附录于一体的“四合一”体例等。并且不定期进行更新维护,逐步形成区分练兵层次、突出岗位业务、适应不同需要的实用性辅助教材体系。四是建立练兵经费保障机制。多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理解与支持,倾斜练兵经费,特别在培训基地建设方面要争取由地方财政立项并纳入计划,保证

专款专用,确保练兵深入、持久、长效。

(四)讲究警察练兵组织形式和方法。练兵的组织形式和方法是确保练兵质量的可持续保障,既要根据教学目的的不同具有灵活性,又要针对具体的教学内容具有实用性。一是警察一边工作、一边学习,无疑是使用警力与提高警力、培养人才与锻炼人才、干警工作与队伍建设的最佳结合点。所以,应坚持“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将岗位练兵作为人民警察在职教育培训的主要形式,边练兵边值勤,做到训练、工作两不误,并注意以老带新,以新帮老,互帮互学,取长补短,形成一种良好的互帮互带氛围。考虑到基层工作实际,如需脱产培训,要尽可能采取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短期专业训练形式,干警培训期间,三分之一的时间接受政治、法律、业务、科技等方面的理论学习,三分之一的时间进行体能、技能战术等综合训练,三分之一的时间实行“战训合一”训练。参训学员在学习期间配合处置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重大案件、灾害事故等工作;配合并参与对外法制宣传等活动。这样做有利于充分利用现有警力,缓解工学矛盾,全面提高警察的综合实战能力,实现练兵与实战的有机统一。二是不论是集中培训还是岗位练兵,都要着重以培养干警动手能力、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因地制宜地灵活采用受警察欢迎的教学方法,如多媒体教学法、专题讲座法、专题讨论法、模拟示范法、学导式教学法、诊所式教学法、互动式教学法、“头脑风暴”教学法、游戏培训法、取长补短与教学相长法等,以保证教学效果。三是注意把书面上的业务技能知识理解、消化,落实为实战技能演练,打破图形式、走过场、囫囵吞枣的不良局面,通过实战演练、模拟演练、训练竞赛比武提高队伍的整体作战水平,以期达到练兵的目的。四是应积极创造条件,引进并运用计算机网络教学、多媒体教学、红外线模拟射击教学、仿真模拟现场教学等现代教学手段开展培训教学工作,努力提高现代教育手段在警察练兵中的使用率。可结合基层工作点多线长、昼夜坚守岗位的工作特点,积极建立与工作同步的信息资源库和警察练兵信息平台,本着“为一线服务、为实战服务”的宗旨,走网络化练兵之路,努力为一线干警传递教育培训信息、解答业务难题、提供业务资讯,实现培训学习和工作实践的完美统一。

(五)健全警察练兵考核激励机制。坚持把训练成绩与干警切身利益挂钩,在量化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科学进行考核激励,有效调动组训和参训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确保人民警察练兵长效机制的有效健全。一是应建立健全练兵考评考核机制。针对不同岗位的干警量化细化练兵内容,根据不同层次制定“统一标准、统一考核、统一评比”的练兵考评工作机制,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将练兵活动情况及时进行计分,将每个阶段的考核成绩累加,建立练兵效果“排行榜”,每月公布,让每位警察找准自己大练兵所处的位置与距离,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以此激励广大基层民警练兵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是应实行干警训练学分制。实行学分制就是在制定警察素质标准的基础上,根据《人民警察训练条令》要求,以为单位,确定训练内容、目标要求以及相应学分,达到规定学分即为完成训练任务。通过学分制的建立,让每个警察知道该学什么、练什么,目标、要求是什么,提高学习训练的针对性、方向性,避免盲目性、重复性。三是应建立健全警察训练档案,推行“训历”纳入制度。如实记载培训次数、培训时间、培训种类、培训成绩与鉴定,及时登记建档,为掌握警察参训情况,制定练兵规划提供准确依据,以解决干警学习训练不均衡的问题,消除练兵盲区,提高练兵效益,实现民警练兵全员化。同时,把“培训经历”和练兵成绩作为重要的内容纳入到警察提职、晋级、奖励、入党等的必备条件之中,实行“资格准入、培训上岗、优训晋级”以及“优胜劣汰、末位重训”,并设置专门的奖励指标用于练兵奖励,对练兵务实、训练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练兵考核成绩不合格的末位民警先提出警告,给出时间补考,补考再不及格就被淘汰出局,该免职的免职,该待岗的待岗。这样,不仅体现了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而且可以激活人民警察练兵长效机制的有效运转,在队伍中形成一种“习武精武有奖、练兵尖子吃香”的浓厚练兵氛围。使练兵工作不用强调,无需命令,也会人人争先,踊跃参与,练兵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的也就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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