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流程

2024-10-19

国家助学贷款流程(15篇)

1.国家助学贷款流程 篇一

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流程

一.借款学生本人还款

1.借款学生将钱款存入本人名下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中(无中国银行借记卡,请持本人身份证在就近的中国银行办理);

2.借款学生持身份证原件及中行借记卡到石河子市百花村商场旁的中国银行二楼个人金融部还款。

联系人:杨经理;联系电话:0993-2081715。

二.借款学生委托他人代办还款

1.借款学生将钱款存入本人名下的借记卡中,并将借款学生的身份证号码、学号和还款借记卡号告知代办人;

2.代办人熟记借款学生的身份证号码、学号和还款借记卡号并持代办人身份证(不需要提供借款学生的证件及借记卡原件)到石河子市百花村商场旁的中国银行二楼个人金融部还款。

联系人:杨经理;联系电话:0993-2081715。

三.注意事项

1.在校生还款必须在毕业当年的6月30日前办理,7月1日后国家将不再进行贴息,由借款学生承担贷款利息。

2.如借款学生在毕业前(6月30日)未结清本人的国家助学贷款,必须到经办银行(石河子中国银行二楼个人金融部(百花村商场旁))进行确认(可代办),本人名下是否有借记卡,并打印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凡是未到经办银行进行确认的借款学生,造成毕业后助学贷款产生逾期及个人征信不良记录的,由借款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3.学校及银行联系方式:

石河子大学助学管理中心:0993-2057301(电话传真)

中国银行石河子市分行:0993-2081715(电话)0993-2083605(传真)

2.国家助学贷款流程 篇二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高校资助政策体系, 加大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自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以来,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逐步体现了“放宽贷款条件、扩大贷款范围”的思路。经过政府部门、商业银行和高校的通力合作, 目前该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据全国学生资助中心统计, 从1999年到2008年年底, 全国高校累计有436.1万名大学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圆了大学梦, 累计贷款金额达337.1亿元。然而, 在高校助学贷款执行过程中, 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最主要的是助学贷款形成的大量坏账, 成为政府、银行和学生共同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伴随着贷款规模的扩大和还款期限的到来, 超过20%的还款违约率问题越来越突出, 很多商业银行已经失去了参与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鉴于借款主体、还款方式的特殊性以及借款主体未来偿还能力的不确定性, 特别是助学贷款政策在我国实施的时间还很短, 尚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 仍有一些不成熟的地方,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因此, 我们有必要对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及风险的防范进行探讨和研究。

二、国家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

1. 贷款手续繁多, 获贷比例偏低

据教育部调查统计, 目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15%~30%, 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所占比例为8%~15%。然而, 到目前为止, 获贷人数却远远低于这一比例, 1999年至2008年, 实际获贷人数和贷款金额都没有超过申请总量的60%。可以看出, 相对于众多需要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言, 我国助学贷款的总体资助力度还是不够。另外, 国家助学贷款的手续繁多, 给部分贷款学生带来心理压力。不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先要在村、乡 (镇) 开证明, 然后接受高校审查, 还要再经过银行审批, 花费相当长的时间, 最后还不一定能拿到贷款。有学生因为贷款手续太烦琐、压力太大没有办理贷款, 而是选择缓期缴纳学费。

2. 商业银行承担的风险过高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 银行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由于商业银行的本质是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 这使得它们在经营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过程中不得不考虑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平衡关系。国家助学贷款是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完成学业、保证社会成员享有均等的受教育机会而发放的, 具有鲜明的政策性目标。作为政策性很强的金融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把这种高风险转嫁于银行身上。对银行来说, 它必须承担全部风险, 而能够获得的利润却与其承担的风险不对等, 这就造成银行对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银行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于来自政策的压力, 而银行承担的风险过高必然会给助学贷款的运作带来困难。2003年, 国家助学贷款因为银行无法承受过高的违约率曾一度暂停就说明了这一点。为鼓励银行积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2004年, 国家进行政策调整后, 引入了“风险补偿金”的激励机制, 给经办银行一定的风险补偿资金。然而, 在实际运行中, 最终承担风险的还是银行, 这就造成银行顾虑重重, 不敢贷款给学生。

3. 大学生诚信意识缺失

目前, 不少社会公众还没有真正认识到讲信誉、守信用、重信义的重要性, 更没有切实树立“信用至上”的观念。这种情况直接影响到在校大学生及刚刚走向社会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的诚信意识缺失是造成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严重的一个主要原因。长期以来, 社会上对违背信用等有失道德准则的现象越来越宽容, 部分高校忽视对学生道德理念的培养, 诚实守信等道德观念难以深入学生内心, 加上部分高校对助学贷款政策宣传不到位, 使学生对国家助学贷款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理解, 主要表现在:学生的贷款心态不正, 信用意识淡薄, 部分贷款学生不履行告知义务或故意隐瞒收入状况, 而部分有偿还能力的毕业生也存在拖欠贷款的现象, 没有履行当初贷款时的承诺。

4. 大学生毕业后收入水平低制约还款能力

近年来, 随着高校不断扩招, 高校毕业生数量每年都大幅度增长, 造成一部分大学毕业生无法及时就业。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 大学生就业难、收入低, 使贷款学生面临巨大的还贷压力。那些不能顺利就业的毕业生无法按时偿还贷款, 而能够找到工作的大学生收入普遍较低, 部分毕业生的收入甚至难以维持日常生活开支。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多来自社会底层, 缺乏家庭背景, 很难依靠自身条件找到一份收入可观的工作, 他们既要背负着家庭和生活的责任, 又要偿还大笔贷款, 同时还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大多数学生都无法得到家庭的支援, 自己短期内难有积蓄, 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偿还贷款。这些是导致贷款学生债务偿还能力较低的重要原因, 增加了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性。

5. 对贷款学生违约行为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

自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以来, 国家下发了很多文件、办法和意见, 多次修正或增加对贷款发放的激励条款, 如无需提供担保、财政给予贴息、风险补偿金等, 但在约束贷款毕业生按时还贷方面收效甚微, 尤其是催收、追讨欠款方面, 缺乏有效手段。目前, 国家助学贷款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没有建立全国性的个人信用系统。在美国的个人信用系统中, 逃税记录和助学贷款违约记录将会终身相伴, 银行很容易对贷款个人和家庭的收入、信用状况进行评估。而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全国性的个人信用系统是一项庞大的工程, 目前我国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完善, 信用资料极其缺乏, 个人信用状况无法评估。因而国家、银行、高校和学生无法共享国家助学贷款的信用资料, 缺乏统一协调, 影响了助学贷款的发展。

三、完善助学贷款政策的措施

1. 建立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法律法规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 它事关国家的长远利益。与一些发达国家的助学贷款制度相比, 我国的助学贷款政策尚有不完善之处。为促进助学贷款政策的健康发展, 我们要强化政府、银行和高校的责任, 尽快建立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法律法规, 使之形成有效的专项监管制度, 以保障助学贷款政策的顺利执行。因此, 制定建立在现行助学贷款政策基础上的《国家助学贷款法》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准确界定国家助学贷款的性质, 明确有关部门、当事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建立法律保障机制, 明确助学贷款的主体、操作办法、违约责任等问题, 以法律形式规范国家助学贷款。对执行不力的地方政府、高校以及银行的主要负责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不能因其本部门的小团体利益而置国家利益于不顾。对恶意欠款的毕业生应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有效惩治违约行为。

2. 简化贷款手续, 提高贷款覆盖率

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手续过于繁多, 要改革目前的状况, 首先应该简化助学贷款的手续。只要贷款学生有生源地村、镇或者高校出具的证明, 银行就应该发放贷款。其次, 应该提高国家助学贷款的覆盖率, 切实提高助学贷款申请人数占在校生的比例和贷款的最高限额, 特别要考虑地区差异、学习层次差异等因素。银行要主动加强与学校、政府部门的联系, 尽可能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 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甚至一定情形下的生活费都可以享受贷款, 基本满足他们的需求。

3. 建立灵活多样的还款方式, 延长还款期限

贷款学生还贷负担过重是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应根据毕业生收入的差异性, 提供多种还款方式供贷款学生选择, 助学贷款的还贷率才会有较大的提高。除了传统的“分期定额还款”, 还可以增加“分期不定额”或“定期不定额”“分期递增”等多种还款方式, 其结果都能够减轻毕业生还本付息的压力, 有助于助学贷款的有效回收。“分期递增还款”的方式即在贷款学生毕业初期还款数额较少, 随着时间的延长逐渐增加偿还数额。这种还款方式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更为合理, 对降低拖欠贷款起到明显成效。此外, 目前澳大利亚等国家采用的按收入还款的偿还方式也值得我们借鉴。

我国现行的政策在还款年限上规定:“毕业后视就业情况, 在1~2年后开始还贷, 6年内还清。”在当前就业形势较为严峻的前提下, 不少贷款学生在毕业一两年内找不到工作, 即使找到一份工作, 6年的还款期限给刚刚就业的大学生增加了过重的经济负担。从国际上来看, 大部分国家的助学贷款还款期都在10年以上, 比如, 泰国学生贷款计划的还款期限为15年, 这还不包括两年的宽限期;印度早期的国家贷学金计划也规定了贷款还款期限为8~10年。相比之下, 我国的助学贷款还款期限显得过短。针对这种情况, 我们建议将还款期限延长至毕业后10年甚至更长, 至于具体期限可根据地区和行业差异而有所区别, 应有一定的弹性。

4. 建立和完善全国性个人信用体系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无需经济担保的银行信用贷款, 其健康运行需要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的支撑, 必须建立在健全的个人信用制度基础上。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建立的可实现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于2006年1月正式运行, 但信用档案还需大量扩充, 其功能还不能完全承担起对贷款毕业生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的跟踪管理。全国性个人信用体系是一项庞大的工程, 单单依靠银行系统自身是很难建立起来的。因此, 国家要加大投入, 以政府部门为主导, 利用先进的信息和技术手段, 逐步构建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征询系统。通过信用系统, 将贷款学生的个人信息、贷款情况等记录在案, 并及时更新, 以保持信息的有效性。这样, 不管获贷的毕业生走到哪里, 都要接受社会的监督, 政府、银行和学校都能随时掌握贷款大学生的情况。通过个人信用系统可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较为全面、翔实、透明的信用信息, 从而对贷款学生形成制约机制, 以此来对毕业生的个人行为进行约束。

5. 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个人信用贷款, 申请时无需担保或抵押, 在我国还未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系统的情况下, 暂时还没有更有效的措施对违约学生实施制约。在此情况下, 贷款学生主观意愿上是否按时还款就成为能否收回贷款的关键因素。面对当前大学生乃至整个社会的信用缺乏的危机, 加强在校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高校在个人信用方面应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正面引导教育, 这将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各高校要通过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等载体, 把诚信教育纳入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和毕业教育体系, 帮助学生牢固树立诚信意识。要让每一个学生清楚地认识到,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规范的情况下, 珍惜个人的信誉, 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对自己今后的人生道路非常重要。此外, 有条件的高校还可以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 强化日常管理, 把诚信表现纳入学生日常德育考核体系。

摘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作为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项重大措施, 自1999年实施以来, 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为此, 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完善助学贷款政策:建立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法律法规;简化贷款手续, 提高贷款覆盖率;建立灵活多样的还款方式, 延长还款期限;建立和完善全国性个人信用体系, 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措施

参考文献

[1]谢洋.国家助学贷款10年惠及436万大学生[N].中国青年报, 2009-05-01.

3.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风险浅析 篇三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措施

一、引言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自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逐步体现了“放宽贷款条件、扩大贷款范围”的思路。经过政府部门、商业银行和高校的通力合作,目前该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据全国学生资助中心统计,从1999年到2008年年底,全国高校累计有436.1万名大学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圆了大学梦,累计贷款金额达337.1亿元。然而,在高校助学贷款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最主要的是助学贷款形成的大量坏账,成为政府、银行和学生共同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伴随着贷款规模的扩大和还款期限的到来,超过20%的还款违约率问题越来越突出,很多商业银行已经失去了参与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鉴于借款主体、还款方式的特殊性以及借款主体未来偿还能力的不确定性,特别是助学贷款政策在我国实施的时间还很短,尚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仍有一些不成熟的地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及风险的防范进行探讨和研究。

二、国家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

1.贷款手续繁多,获贷比例偏低

据教育部调查统计,目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15%~30%,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所占比例为8%~15%。然而,到目前为止,获贷人数却远远低于这一比例,1999年至2008年,实际获贷人数和贷款金额都没有超过申请总量的60%。可以看出,相对于众多需要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言,我国助学贷款的总体资助力度还是不够。另外,國家助学贷款的手续繁多,给部分贷款学生带来心理压力。不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先要在村、乡(镇)开证明,然后接受高校审查,还要再经过银行审批,花费相当长的时间,最后还不一定能拿到贷款。有学生因为贷款手续太烦琐、压力太大没有办理贷款,而是选择缓期缴纳学费。

2.商业银行承担的风险过高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银行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由于商业银行的本质是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这使得它们在经营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过程中不得不考虑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平衡关系。国家助学贷款是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完成学业、保证社会成员享有均等的受教育机会而发放的,具有鲜明的政策性目标。作为政策性很强的金融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把这种高风险转嫁于银行身上。对银行来说,它必须承担全部风险,而能够获得的利润却与其承担的风险不对等,这就造成银行对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银行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于来自政策的压力,而银行承担的风险过高必然会给助学贷款的运作带来困难。2003年,国家助学贷款因为银行无法承受过高的违约率曾一度暂停就说明了这一点。为鼓励银行积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2004年,国家进行政策调整后,引入了“风险补偿金”的激励机制,给经办银行一定的风险补偿资金。然而,在实际运行中,最终承担风险的还是银行,这就造成银行顾虑重重,不敢贷款给学生。

3.大学生诚信意识缺失

目前,不少社会公众还没有真正认识到讲信誉、守信用、重信义的重要性,更没有切实树立“信用至上”的观念。这种情况直接影响到在校大学生及刚刚走向社会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的诚信意识缺失是造成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严重的一个主要原因。长期以来,社会上对违背信用等有失道德准则的现象越来越宽容,部分高校忽视对学生道德理念的培养,诚实守信等道德观念难以深入学生内心,加上部分高校对助学贷款政策宣传不到位,使学生对国家助学贷款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理解,主要表现在:学生的贷款心态不正,信用意识淡薄,部分贷款学生不履行告知义务或故意隐瞒收入状况,而部分有偿还能力的毕业生也存在拖欠贷款的现象,没有履行当初贷款时的承诺。

4.大学生毕业后收入水平低制约还款能力

近年来,随着高校不断扩招,高校毕业生数量每年都大幅度增长,造成一部分大学毕业生无法及时就业。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大学生就业难、收入低,使贷款学生面临巨大的还贷压力。那些不能顺利就业的毕业生无法按时偿还贷款,而能够找到工作的大学生收入普遍较低,部分毕业生的收入甚至难以维持日常生活开支。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多来自社会底层,缺乏家庭背景,很难依靠自身条件找到一份收入可观的工作,他们既要背负着家庭和生活的责任,又要偿还大笔贷款,同时还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大多数学生都无法得到家庭的支援,自己短期内难有积蓄,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偿还贷款。这些是导致贷款学生债务偿还能力较低的重要原因,增加了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性。

5.对贷款学生违约行为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

自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以来,国家下发了很多文件、办法和意见,多次修正或增加对贷款发放的激励条款,如无需提供担保、财政给予贴息、风险补偿金等,但在约束贷款毕业生按时还贷方面收效甚微,尤其是催收、追讨欠款方面,缺乏有效手段。目前,国家助学贷款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没有建立全国性的个人信用系统。在美国的个人信用系统中,逃税记录和助学贷款违约记录将会终身相伴,银行很容易对贷款个人和家庭的收入、信用状况进行评估。而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全国性的个人信用系统是一项庞大的工程,目前我国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完善,信用资料极其缺乏,个人信用状况无法评估。因而国家、银行、高校和学生无法共享国家助学贷款的信用资料,缺乏统一协调,影响了助学贷款的发展。

三、完善助学贷款政策的措施

1.建立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法律法规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它事关国家的长远利益。与一些发达国家的助学贷款制度相比,我国的助学贷款政策尚有不完善之处。为促进助学贷款政策的健康发展,我们要强化政府、银行和高校的责任,尽快建立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法律法规,使之形成有效的专项监管制度,以保障助学贷款政策的顺利执行。因此,制定建立在现行助学贷款政策基础上的《国家助学贷款法》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准确界定国家助学贷款的性质,明确有关部门、当事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法律保障机制,明确助学贷款的主体、操作办法、违约责任等问题,以法律形式规范国家助学贷款。对执行不力的地方政府、高校以及银行的主要负责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不能因其本部门的小团体利益而置国家利益于不顾。对恶意欠款的毕业生应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有效惩治违约行为。

2.简化贷款手续,提高贷款覆盖率

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手续过于繁多,要改革目前的状况,首先应该简化助学贷款的手续。只要贷款学生有生源地村、镇或者高校出具的证明,银行就应该发放贷款。其次,应该提高国家助学贷款的覆盖率,切实提高助学贷款申请人数占在校生的比例和贷款的最高限额,特别要考虑地区差异、学习层次差异等因素。银行要主动加强与学校、政府部门的联系,尽可能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甚至一定情形下的生活费都可以享受贷款,基本满足他们的需求。

3.建立灵活多样的还款方式,延长还款期限

贷款学生还贷负担过重是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应根据毕业生收入的差异性,提供多种还款方式供贷款学生选择,助学贷款的还贷率才会有较大的提高。除了传统的“分期定额还款”,还可以增加“分期不定额”或“定期不定额”“分期递增”等多种还款方式,其结果都能够减轻毕业生还本付息的压力,有助于助学贷款的有效回收。“分期递增还款”的方式即在贷款学生毕业初期还款数额较少,随着时间的延长逐渐增加偿还数额。这种还款方式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更为合理,对降低拖欠贷款起到明显成效。此外,目前澳大利亚等国家采用的按收入还款的偿还方式也值得我们借鉴。

我国现行的政策在还款年限上规定:“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在当前就业形势较为严峻的前提下,不少贷款学生在毕业一两年内找不到工作,即使找到一份工作,6年的还款期限给刚刚就业的大学生增加了过重的经济负担。从国际上来看,大部分国家的助学贷款还款期都在10年以上,比如,泰国学生贷款计划的还款期限为15年,这还不包括两年的宽限期;印度早期的国家贷学金计划也规定了贷款还款期限为8~10年。相比之下,我国的助学贷款还款期限显得过短。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建议将还款期限延长至毕业后10年甚至更长,至于具体期限可根据地区和行业差异而有所区别,应有一定的弹性。

4.建立和完善全国性个人信用体系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无需经济担保的银行信用贷款,其健康运行需要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的支撑,必须建立在健全的个人信用制度基础上。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建立的可实现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于2006年1月正式运行,但信用档案还需大量扩充,其功能还不能完全承担起对贷款毕业生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的跟踪管理。全国性个人信用体系是一项庞大的工程,单单依靠银行系统自身是很难建立起来的。因此,国家要加大投入,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利用先进的信息和技术手段,逐步构建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征询系统。通过信用系统,将贷款学生的个人信息、贷款情况等记录在案,并及时更新,以保持信息的有效性。这样,不管获贷的毕业生走到哪里,都要接受社会的监督,政府、银行和学校都能随时掌握贷款大学生的情况。通过个人信用系统可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较为全面、翔实、透明的信用信息,从而对贷款学生形成制約机制,以此来对毕业生的个人行为进行约束。

5.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个人信用贷款,申请时无需担保或抵押,在我国还未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系统的情况下,暂时还没有更有效的措施对违约学生实施制约。在此情况下,贷款学生主观意愿上是否按时还款就成为能否收回贷款的关键因素。面对当前大学生乃至整个社会的信用缺乏的危机,加强在校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高校在个人信用方面应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正面引导教育,这将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各高校要通过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等载体,把诚信教育纳入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和毕业教育体系,帮助学生牢固树立诚信意识。要让每一个学生清楚地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规范的情况下,珍惜个人的信誉,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对自己今后的人生道路非常重要。此外,有条件的高校还可以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强化日常管理,把诚信表现纳入学生日常德育考核体系。

参考文献:

[1]谢洋.国家助学贷款10年惠及436万大学生[N].中国青年报,2009-05-01.

4.【流程】国家助学金评定流程 篇四

1、个人提交手写申请给班主任老师。

2、班主任老师主持评定,评定要求见《学生手册》(1.上一学年期学分绩点2.0以上。2.上

一学年期综测本班75%,3.上学期体测及格以上(含免测)。4.家庭困难(有贫困证明),生活简朴。5.无违纪处分,上一学期无挂科。6.白名单上的贫困生义工同学本次必须获评,黑名单上同学本次不得获评。7.未缴纳学费且未办理助学贷款的不能评定。)。

3、评定成功的同学个人下载【附件1】(正反打印)正确填写,交给班长,统一收集后于

27日晚5点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4、评定完成的班级下载【附件2】制作电子版本,合计班级评定结果,电子版以附件形式

发送到潘老师邮箱280895337@qq.com汇总,打印纸质版加班主任签字后,班长于27日晚5点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5、评定完成的班级下载【附件3】制作电子版后打印纸质版加在“本人手签”,加班主任

5.国家助学贷款流程 篇五

作者:资助中心 来源:资助中心 日期:2011-7-28 17:18:3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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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次贷款学生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点击“生源地助学贷款”,注册用户。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并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盖章。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

6.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6.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及审核流程 篇六

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申请及审核流程

备注:

1、账号及密码问题

(1)学生账号为其学号,初始密码为“1111”;

(2)辅导员老师账号为系(分院)编码+“辅导员老师姓名”,初始密码为888888。编码如下:

例如,计算机系陈新明老师的账号为:01陈新明。

(3)系(分院)负责人的账号为其姓名,初始密码为“888888”

2、为保证纸制材料、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材料的一致性,避免没有参评资格的学生通过系统随意申请,请各系(分院)先确定获奖、受资助学生名单后,然后指导该部分学生进行网上的申请审核工作。

7.关于降低国家助学贷款风险的思考 篇七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偿还风险,担保,信用

国家助学贷款与商业性助学贷款、学校助学贷款同为高等教育助学贷款形式, 指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面向在校的全日制高校 (包括民办高校) 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位学生、研究生发放的, 无须抵押的、在校期间政府给予贴息的个人信用贷款。

为了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公正、公平的接受教育机会, 中国自1998年开始出台了《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 (试行) 的通知》, 并由此拉开了中国国家助学贷款的序幕。2000年, 国家又颁布了《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及补充意见;2002年, 国家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进一步明确了助学贷款业务相关政策和操作管理办法。2004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 (以下称《意见》) 建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由财政和普通高校按贷款当年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 给予经办银行适当补偿。2007年8月, 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举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地区的签约启动仪式, 标志了中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正式实施。

一、现行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分担机制缺陷分析

1. 无担保助学贷款增加商业贷款风险。

中国国家助学贷款在2000年以后基本采用的是无担保方式, 《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补充意见》中明确规定:见证人不必提供担保, 取消“对不履行职责的介绍人、见证人公布其姓名”的规定;助学贷款发生呆坏账, 分别由商业银行总行核实后, 按实际发生额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核销。无担保助学贷款虽然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学生贷款的意愿, 但这一做法完全没有考虑到商业贷款的风险, 违背了商业性质的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原则, 因而也必然受到市场规律的惩罚。因此, 2003年下半年, 国家助学贷款开始进入首批还贷高峰, 平均违约率却将近20%, 有些学校竟高达40%。由于违约率较高, 拖欠人数多, 银行难以承受较大风险暂停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此时, 国家助学贷款再次陷入尴尬境地。

2. 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让学校承担不合理的风险。

2004年《意见》规定:按贷款当年发生额的一定比例 (上限15%, 具体比例在招投标时确定) 由财政 (按学校隶属关系) 和学校各承担50%, 建立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 给经办银行予以补偿。每所学校承担的部分与该校毕业生还款情况挂钩。由此可见, 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银行的风险, 却让学校承担了部分风险, 实际上也是让学校成了学生违约的连带责任人。这样一来, 如果学校为学生争取的贷款越多, 学校所承担的风险补偿金越多;而学校为自身考虑, 也会选择家庭经济条件较好, 就业前景好, 回报率高的学生贷款以降低风险。这就导致贷款的结果违背政府初衷, 把最需要贷款和需要帮助的贫困生拒之门外。

3. 回收机制单一造成学生还款负担大。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对学生还款方式作出新规定:将原规定的国家财政给予补贴的50%改为由国家负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全部利息, 毕业后还款期内的全部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改变了学生自毕业之日开始偿还本金, 四年内还清的做法, 将还贷年限延长至六年。主要还款方式为分期还款, 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利率不上浮。由商业银行负责贷款的回收工作。国家助学贷款让学生还款年限增加的做法考虑了学生毕业之初收入低的实际困难, 但是在分期还款方式上要求按期平均偿还, 并没有与收入多少, 工资增长规律挂钩, 会给学生毕业后仍带来较大的还款压力, 据测算, 在现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下, “学生的还款负担率 (13%~24%) 仍然高于国际水平 (10%) 。

4. 小结。

从中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演变来看, 关注更多的是国家贷款的供给方———银行和需求方———学生这两个利益主体。1999年制定的国家贷款制度存在担保机制, 但由于偏向于商业运作, 造成学生贷款的需求减少;2000年制定的国家贷款制度, 倾向于提高学生贷款意愿程度而取消担保机制, 结果在扩大贷款需求的同时也造成银行的风险加大, 造成银行“惜贷”现象, 贷款供给又大为减少;2004年制定的国家贷款制度实行的风险承担机制分担了银行的一部分风险, 似乎将供给方和需求方都大大增加了, 然而却将学校置于违约责任连带人地位, 学校的利益将受到损失, 不利于助学贷款的开展和回收工作。

二、国家助学贷款中政府与高校应充当的角色

1. 政府应成为助学贷款的主要风险承担者。

社会低收入群体子女接受高等教育也一直是各国政府应承担的责任。政府建立助学贷款体系是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措施。政府通过助学贷款一方面可以吸引一部分私人资本, 减轻财政预算压力, 另一方面又能有效资助贫困生接受教育, 为需要资助的人分担一部分成本, 很好的平衡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要注意的是, 私人资本以盈利为目的, 如果贷款拖欠率高, 或者利率过低, 将会影响到私人资本投入的意愿度。此时, 需要政府对助学贷款风险进行管理和承担。但是, 政府没有管理助学贷款风险的信息优势, 也缺乏管理助学贷款的具体手段, 不宜直接为国家助学贷款提供担保和直接管理, 只有委托给有信息优势又有管理手段的主体来控制贷款风险, 并通过契约来明确主体的管理目标、权利、责任和义务。

2. 高校应成为助学贷款工作的协助者。

高校在助学贷款中首先具有很大的信息优势。学生在校期间, 高校可以通过直接与借款学生面谈, 走访学生家庭等方式了解和搜集学生信息;学生毕业离校后, 高校可以通过与校友联系, 或与签约单位联系来掌握学生信息。高校相关科研人员和机构可以研究关于提高中国助学贷款拖欠率的相关方法和措施, 并予以实行;并且有条件帮助学生了解中国助学贷款的内容, 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 也可以帮助学生与银行进行沟通。由此可见, 学校在助学贷款中掌握的信息量是最多的, 具有信息优势;并且高校一直参与了学生的贷前贷后的工作, 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具有一定的管理优势。因此, 中国助学贷款应该积极发挥学校的能动性。此外, 高校作为教育机构, 因为其本身不具备政府权威和专业的金融机构职能, 不具备追讨欠款能力, 但可以提供相关贷款学生的个人信息, 协助担保机构和银行追讨贷款。

三、关于中国助学贷款风险共担机制的思考

1. 建立以财政担保为主的风险共担机制。

在贷前具有信息传递功能, 在贷后仍然是传递信息的机制。这种信息传递机制可以减少借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减少拖欠发生。引入担保机制, 能够减少银行贷款风险, 提高银行贷款供给, 降低“惜贷”现象, 同时也可以提高还款率, 对学生拖欠贷款起到一定约束作用。政府可以设立助学贷款的担保基金, 担保基金因其具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在市场经济下的很多国家已经盛行。政府以担保基金吸引专业担保机构, 使担保机构为学生贷款担保, 从而减轻银行贷款风险;贷款前后都需要学校协助担保机构, 应改变目前学校承担贷款风险的现状, 由政府设立相应的奖金奖励学校, 发挥高校在助学贷款的积极作用。在出现特殊情况, 比如借款人意外死亡等原因无法偿还贷款时, 政府应全部承担偿还欠款的义务;除此之外, 政府、银行和担保机构共担偿债风险。而拖欠还款的学生在今后的生活中, 也将面临“信誉”风险, 比如不能办理信用卡, 不能进行房贷等业务。

2. 使学生偿还贷款方式多样化。

中国学生贷款偿还实行的是定期定额的偿还方式, 虽然这样的偿还方式容易计算, 但是对于借款人来说, 毕业之初的收入往往较低, 而随着工作年限和能力的提高, 收入将递增。定期定额方式使其承担的债务负担与收入呈反比。因此, 可以尝试采用与按收入比例还款的方式。根据相关研究表明, “每月学生贷款分期付款金额如果超过税前收入8%, 学生就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税收、汽车贷款、房租、抵押贷款和其他家庭开支。”按照学生毕业后收入的8%以下的比例还款, 不设定还款期限, 收入高的偿还较快, 收入低者则需要较长时间, 这样对于学生而言, 也不会担心负担过重不敢申请贷款, 而消除债务畏惧心理。对于银行或担保机构而言, 也可以减少贷款拖欠的风险和损失。

3.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中国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必须具备全面性、先进性、扩展性和安全性等特点, 由贷款系统、银行客户端、高校客户端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四个模块组成。学生通过贷款系统了解贷款申请步骤及相关审批步骤和进度, 自由注册, 并向银行提交个人贷款申请。银行客户端通过与银行数据库系统实现连接, 产生贷款合同与发放记录, 再将贷款发放记录与合同信息写回银行系统数据库。高校客户端软件通过对学生贷款申请进行初审, 从网上取得本校的贷款合同资料及贷款发放资料, 对本校贷款作全面跟踪管理。教育主管部门客户端通过系统了解全地区的贷款申请、贷款合同、贷款发放、贴息额度等相关数据, 建立公共财政资金网上审核拨付功能, 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参与国家助学贷款作用, 促进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良性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邝焕弟.国家助学贷款违约风险分担机制研究[J].教育财会研究, 2010, (6) :24-28.

[2]刘丽芳, 沈红.美国“耶鲁计划”的实施及其启示[J].教育与经济, 2009, (2) :64-68.

[3]张勖.高校助学贷款政策与实施效应相关性研究——以湖南省为例[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 2010, (12) .

8.国家助学贷款流程 篇八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惜贷现象;防范措施

Abstract A major initiative of the national student loan is the support of "rejuvenating the country through science and education,talent powerful nation" the strategy,but due to the presence of some students fail to repay the loan phenomenon causes the bank suffered a considerable degree of loss,credit crunch phenomenon widespread. The from the angle of bank earnings of through analysis of late repayment of banks caused by impact,propose solutions,relieving the phenomenon of bank credit crunch,makes the student loan in improving the education system can better play a role.

Key words National student loan:reluctance to lend:Preventive measures

1 引言

国家助学贷款自实施以来已经帮助上千万家庭困难的学子完成学业,由于它的存在使得教育对于每一个学生来说都是公平公正的。寒门学子可以通过助学贷款顺利解决就读期间的费用问题,从而改变自己家庭的命运。但银行业的惜贷现象成为了助学贷款实施过程中的一大障碍,银行对于助学贷款的不积极使得现在贷款需求远大于供给,部分学子由于无法获得助学贷款的支持,只能放弃自己的大学梦,这对于家庭乃至国家都有着极大的消极影响。部分学子逾期还款是导致银行惜贷现象存在的直接原因,助学贷款是无需任何抵押担保,只需凭借信用向银行贷款的,银行收取的利息较之于商业性贷款也是很低的,若学生因某些原因未能还款则银行将会受到很大的损失,有数据显示,在2015年逾期未还贷款的人数比例高达26%,基于利益上的考量,银行对于助学贷款是非常谨慎的,使得贷款名额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削减。

本文从追讨成本、追讨成功率等方面,分析学生逾期还款对银行造成的损失,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银行的风险、保护银行的利益,使得银行能够放宽助学贷款名额,缓解供需不平衡现象,让助学贷款政策惠及更多困难家庭。

2 逾期还款对银行造成的损失

2.1 追讨成本过高

国家助学贷款是学生向学校递交申请书,经学校初步审核交付当地银行,经银行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在学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负担,还款从毕业开始一般为四年。由于学生毕业后工作地点遍及全国各地,并且现在学生变换工作相当频繁,银行难以掌握学生的即时信息,这对于银行在后期追讨助学贷款来说有着很大的困难,而现如今银行用于催讨的方式主要是长途电话和特快专递,所以若非学生自愿主动还款,银行用于催收的费用是相当大的。并且每笔贷款都需要有完整的手续及操作流程,所以若学生逾期还款则银行浪费在助学贷款上的人力物力也是相当巨大的,银行作为一个商业机构肯定会采取措施来规避这一损失风险,也即出现银行业惜贷现象。

2.2 追讨成功率较低

从客观条件上来讲,助学贷款是在贷款学生毕业之后的四年之内进行还款,作为一名刚走出大学校门的毕业生,由于自身工作能力问题,所得工资不高,并且由于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条件一般很困难,所以,可能会出现学生难以偿还助学贷款的现象。并且近些年出现就业难的问题,很多毕业生并不能及时找到工作,这对于助学贷款的偿还问题无疑是雪上加霜。

从贷款学生主观意识上来看,很多大学生的还款意识不强,已有很多学者对于大学生诚信问题做过研究,指出很多大学生缺乏诚信不积极主动还款,更有甚者故意拖延不还贷款。由于助学贷款的特性,在贷款初期无任何抵押担保,银行很难采取强硬措施迫使学生偿还贷款,还款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生的道德水平,并且不按时甚至不偿还贷款现在还只是一个道德方面的问题,很难诉诸于法律,部分学生因此便有恃无恐,觉得不会对自己造成多大的惩罚。长此以往,银行对于助学贷款的政策便会有相应的调整,收缩贷款金额,从而影响助学贷款发挥其本来的积极作用。

2.3 追讨失败损失大

助学贷款虽然贷款数额相对于商业性贷款来说不大,本科学生每人每年可贷款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为12000元,但由于贷款人数较多,其累计金额也是相当大的。若贷款人未还款,并且银行未能成功追讨,将会对银行的资金流造成影响,由于贷款初期贷款人无任何抵押,所以难以补偿银行的这一损失,会形成大量的不良资产、坏账死账,相应的减少了银行的收益,降低了银行提供助学贷款的积极性。

3 应对措施研究

3.1 改变贷款管理模式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两种:校园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其中校园地助学贷款占据绝大多数,由于贷款学生毕业后分散程度较大,校园所在地银行对于追讨所需支付的资金很大。银行层级结构一般为总行——分行——支行——营业网点,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等各类银行的营业网点遍布全国各地,如果不拘泥于校园地银行去追讨助学贷款而由贷款人所在地银行去负责追讨,则不仅能够及时准确掌握贷款人的信息,便于追讨,而且追讨的成本花费将会大幅度的减少。因此,本文创造性地提出将助学贷款的管理统一于总行,改变传统的助学贷款管理模式由总行统一调配及负责。这样可以将未还款的学生信息集中起来,统一处理。总行需要建立信息数据集中平台,从学生毕业开始进行追踪,根据贷款人的最新信息,交由其下属网点对贷款人进行追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银行用于追讨的花费,从而降低银行损失,提高银行对于助学贷款的支持力度。

3.2 培养诚信,强化惩罚机制

助学贷款的逾期问题,究其本质在于贷款人本身。人无信不立,不光在助学贷款中,在社会任何领域,诚信道德都是极其重要的。可能由于家庭环境、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致使贷款学生诚信道德缺乏,学校、家庭、社会应担起培养学生诚信道德素质的重任。学校作为一个专业的教育机构,有时间、有能力,更是应该把培养学生的诚信道德放在首位。学生自身的诚信道德提升了,愿意去主动偿还贷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这也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学生能够主动还款固然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但仍有部分学生没有主动还款的意愿。现如今社会各方面对于逾期还款的态度过于温和,这也使得贷款学生没有顾忌,根本不去考虑不还款的后果。虽不能像商业性贷款那样要求担保抵押,但是也应该有些许的强硬措施使得学生不敢故意去拖欠贷款。要让他们认识到不还款的后果及严重性。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定强硬的规则不是为了惩罚贷款的学生,而是为了让他们有所警醒。可以将学生的诚信问题反映在档案里,从而对其今后的需要产生影响,并且政府应出台相应政策、法规,完善助学贷款自助体系,不仅将逾期还款看做诚信问题,必要时可追究贷款人的法律责任,运用政府的权威,拿起法律武器来解决这一问题。这样便可以很大程度上提高对助学贷款的追讨成功率,降低银行损失,使得银行愿意放宽助学贷款名额,缓解供求不平衡问题。

3.3 银行损失补偿机制

国家助学贷款使得原本无法支付教育费用的学生得到学习的机会,这对于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以及社会整体效益来讲是相当有益的。目前,我国也在大力推行公平教育,助学贷款的实施有助于这一政策的推广,因此政府在其中扮演着积极的角色,政府愿意看到助学贷款的发放。因此,政府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减少银行业的损失,促使银行业在助学贷款中朝着积极角色的方向发展。政府可以成立专项资金对那些无法追讨的贷款有比例的进行补偿,以缓和银行业对于助学贷款的紧张态度,使得助学贷款能更好的发挥作用。

4 总结

国家助学贷款无论是对个人、家庭、还是社会都是大有裨益的,而银行业的惜贷现象导致的供需不平衡使得助学贷款的实际操作受到阻碍,解决逾期追讨问题将是缓解这一现象的关键,这不仅需要银行业的努力,更是政府、社会、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更好的发挥助学贷款的作用,将会使我们每个人受益。

参考文献:

[1] 蒋进.浅谈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J].教育教学论坛,2016(2).

[2] 刘福才,刘复兴.试析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实施困境[J].山东高等教育,2014(11).

[3] 李玉洁.国家助学贷款信用风险研究[J].征信,2015(7).

9.国家助学贷款流程 篇九

为支持三农经济建设,扶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国务院扶贫开发中心特面向全国贫困县发放3 ~ 10年无息扶贫贷款,具体要求如下: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所在地区必须是国家级贫困县,山西,陕西,河南,内蒙,甘肃,青海,东北三省优先。

申报企业须为种植业、养殖业或农产品深加工类企业,有一定的科技含量或良好的发展前景。

申报企业须准备项目可研究报告和项目融资说明书,包括:企业现状,发展前景,盈利分析,带动效益,还款计划书,县以上发改委的项目批复文件等。

使用期限:养殖类(含屠宰、深加工)企业使用周期应在3 ~ 10年;种植类企业周期应在8 ~10年,到期一次性还本。

必须证件:A、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B、场地照片(放大成A4)

相关证件:动物防疫合格证,林地平面图,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颁发)

其他有益的材料和证书:如当地政府颁发的龙头企业荣誉证书,银行诚信证明,三年财务报表等。

贷款额度:国家扶持无息贷款申请5000万元起步。

审批时间:从申报之日起3个月—6个月

如:黑龙江贫困县名单(共14个):

哈尔滨市(1):延寿县

齐齐哈尔市(3):拜泉县、甘南县、泰来县

大庆市(2):林甸县、杜蒙县

鹤岗市(1):绥滨县

佳木斯市(5):同江市、桦南县、桦川县、抚远县、汤原县

双鸭山市(1):饶河县

10.高校助学贷款还款流程说明 篇十

每笔贷款的期限为6年(如06年贷款2012年到期),贷款学生需在系统中查清每笔贷款的到期日:贷款及应还款查询—贷款到期日。每笔贷款最晚在到期日之前提前半年将其还清。

从2010年开始,还款使用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系统网站进行管理。提前还款方式方式有很大变化。现将暂定的提前还款流程发给大家,请仔细阅读,按流程办理还款。

1、时间安排:每月1-9日学校受理提前还款(如无特殊情况,除2、8、12月外,其他月份都受理提前还款,使用支付宝账户还款学生2、8两月也可申请提前还款)。学生无需回到学校,在本人所在地办理即可。

2、还款学生认真阅读提前还款流程说明,掌握流程后,学生按流程上网提交申请,并存款。

3、还款途径:

首先,在系统中查询自己的还款账户,方法:贷款及应还款查询—银行账户(查准自己的还款账户是农行卡还是支付宝)。

(1)2010年及之后年份有贷款的学生需使用贷款时生成的支付宝账户做还款(其所有贷款项目在系统中都已变更为支付宝帐户,请本人登录系统查询),还款学生需阅读流程电子版中的《国家开发银行使用支付宝还款流程》,并按操作进行还款。(注:支付宝账户生成后需学生本人在支付宝公司网站上激活后方能正常使用!)

(2)无2010年及之后年份贷款的学生,可以选择使用农行卡或在系统中申请变更成支付宝账户做还款。还款学生根据自己选择的还款途径,阅读《国家开发银行使用支付宝还款流程》或《国家开发银行使用农行卡还款流程》,并按操作进行还款。

① 选择继续使用农行卡的学生需到中国农业银行窗口确认还款所用农行卡账户为正常状态,如非正常状态且无法激活,本人可用本人身份证重新办理一张农行卡,并致电贷款管理科,由贷款管理科老师为其在系统中变更农行卡账号(切记,如需更换农行卡号,切勿自己登陆开行系统申请变更,自己变更只能变成支付宝账户,且无法再变回农行卡账户)。

② 选择变更为支付宝账户还款的学生,需登录系统申请还款账户变更,并致电贷款管理科,请老师为其审批。变更成功后,所有贷款还款账户都变更为支付宝账户(注:农行账户变更为支付宝账户在系统中是不可逆操作!)。

4、存款时间:还款当月9日前,学生在致电贷款管理科、在线提交申请两步操作后,需及时将钱足额存入还款账户。使用农行卡做还款的学生必须于还款当月10日前将钱存入农行卡账户。使用支付宝做还款的学生必须于还款当月18日前将钱打入支付宝账户(使用支付宝账户还款学生可参看《国家开发银行使用支付宝还款流程》文件夹中附件3)。

5、《国家开发银行使用支付宝还款流程》中有支付宝使用说明电子版,请仔细阅读,按说明操作。如有疑问,可致电支付宝技术客

服(0571-88156688)。

11.国家助学贷款暴露大学生诚信问题 篇十一

国家为了支持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上大学,圆他们的上学梦。在1999年6月,首先在京、津、沪渝4个直辖市以及武汉、沈阳、西安、南京共8个试点推行,2000年正式全面展开助学贷款工作。在意识到这样资助的大学生数量有限时,2007年,又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使更多的大学生走进了大学校园。

可是助学贷款的推行过程并不是那么顺利,大学生毕业以后违约率高是一个显著问题。全国平均20%以上的违约率,个别高校70%——80%的高违约率寒了国家的心,吓退了商业银行,人们开始质疑这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群体。助学贷款效益低,回收没有把握,以安全性、流动性、营利性为三大基本经营目标的商业银行出现惜贷问题,商业银行不敢放,学生贷款难。在这里面反映出了大学生的诚信问题,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为什么会有这么高的违约率?

二、贷款出现高违约率的原因

学生违约原因大致可分为故意与非故意违约两种。

(一)非故意违约原因简述

一些大学生出现违约情况,不是不想还,而是想还却受现实情况所迫,大概有一下几种原因:学生毕业后,就业不理想或暂时没有找到工作,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而无力偿还贷款;对具体还款事宜不了解:对什么时候开始还款、每月还多少、怎么还,了解的不清楚;还款不方便,比如正在野外作业,无法按时还款而构成的违约等等。

(二)故意违约原因简述

小部分大学生误以为,这是国家给的财政补贴,是不用偿还的。另外也存在极少数人,心理上觉得不平衡,认为这是国家应该补偿给他们的,所以故意不偿还。

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形成时期,还不稳定,极容易受到影响。在学校中,同学间为了几千元的助学金、奖学金明争暗斗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还有弄虚作假的。归还贷款的大学生,认为不归还贷款也没有什么惩罚,对自己一点影响都没有的侥幸心理也是促成故意不还的一个原因。

贷款出现高违约率除了学生方面的原因以外,学校和商业银行也有原因。一方面学校对在校学生还有一定的约束力,可当学生一毕业,就那他们一点约束都没有了;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不设立专门的助学贷款部门,来进行有关贷款的咨询、管理、追回服务。 这也会使得少数大学生的侥幸心理开始作怪。

三、解决措施

(一)进行诚信教育

通过举办诚信讲座、开展诚信教育课、建立诚信网络平台等方式大力宣传诚信,使大学生们从心理上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国家发放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是以大学生的信誉与毕业后不确定的收入为保障而发放的。使他们认识到大学生应该对得起“大学生”这个称号,不要让国家和社会对大学生寒心。在大学生毕业前,应该专门针对助学贷款的学生举办一次讲座。给他们讲述还款方式,每个月还多少,如何还,不还会有什么后果等问题。

(二)出台鼓励与惩罚措施

学校也可以出台一些措施,使诚信与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等一系列奖助学金的评定相关联。可以给学生每人建立一份档案,记录每年度的诚信评分,乘以一定权数作为评定依据;而此诚信评分在将来就业以后,一方面也可以作为用人单位选拔人才的依据,另一方面对银行在办理此部分人群的其他贷款、發放信用卡等业务时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使得诚信深入大学生的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

(三)出台相对灵活的还款方式

现在的还款方式,是比较单一、呆板的。银行可以出台一些相对灵活的还款方式供大学生们选择,提现人情化服务,这样可大大降低违约率,这也符合国家发放信用贷款的目的。比如:对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等原因导致无力偿还的大学生,国家可以提供一半的利息补偿;对工作不稳定的大学生可以提供延期还款等。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认识到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关怀。虽说确实存在就业难、工资低等问题,国家也出台了相应政策。为解决就业难而出台的专门针对大学生创业的贷款就是其中一个。学生既可以自己找工作,也可以凭借自己的才能借助于志同道合的伙伴的资金和国家发放的大学生创业资金来创业,这样首先是解决了自己的就业问题,同时,创业成功也可以解决一部分他人的就业问题。我们应从内心感谢国家的支持,诚以待人,按时归还贷款,并且更努力地学习,来回报社会。

参考文献:

[1]付霞.国家助学贷款高违约率现象探析.高校辅导员学刊,2011(6).

[2]王猛.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违约状况分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6).

[3]郑子莹,向咏.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变迁与路径选择.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11(7).

12.国家助学贷款流程 篇十二

国家助学贷款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出现的一件新生事物, 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人才培养、加速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事业的一项重要的政策和重大举措。助学贷款是我国关注的焦点, 从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开始试行, 到2000年9月在调整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到现在已经经历了近7个年头。如今, 我国在众多的高等院校已经建立起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

(一) 国家助学贷款的现状

在供需矛盾突出的情况下,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余额1999年末只有400多万元, 到2004年12月末资金规模已达到65亿元, 加上商业性助学贷款, 各项助学贷款余额已经达到86.7亿元, 实际受益学生近200万人。但是获得贷款的还只是我国总数405万的贫困生中的一部分, 如2003年12月底全国有72%的高校开办了国家助学贷款, 在总数超过1400万的在校大学生中, 有177.8万学生申请了助学贷款, 申请率为12.7%, 其中银行审批的贷款人数为79.13万人, 签约率为44.51%, 实际发放人数为74.4万, 实际发放率为41.8%。

虽然贫困生入学的问题普遍有所改善, 但是矛盾依然突出。在整体的贫困生获贷率不高的情况下, 助学贷款的发放出现了明显的区域结构不平衡。2002年1-9月, 北京的助学贷款发放金额1.78亿元, 占全国助学贷款发放金额的18.61%, 北京市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满足率达到93%, 比全国高出30个百分点。国家助学贷款发放金额超过1亿元的有上海分行、沈阳分行和武汉分行辖区, 而落后地区在这些指标上远远低于平均水平。2003年6月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的比例分别是16%、22%和26%;从1999-2003年获贷学生占在校生的比例分别是6.4%、4.84%和6.48%, 占申请贷款学生的比率分别为63%、30%和37%。

(二) 落后地区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特殊重要性

目前我国的贫困生人数一直呈增长趋势, 占大学生总数的近25% (总数已高达405万人) 。贫困生主要来自农村特别是一些偏远落后地区的农家子弟、来自城市的下岗家庭子女、遭遇家庭变故的子女和收入微薄的单亲家庭子女等, 其中大部分贫困生都是来自西部地区和“老、少、边、山、穷”地区的农村子弟。

如位于湘鄂渝黔交汇处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的吉首大学, 为落后的少数民族聚居山区。随着在校人数不断增加, 该校贫困生总数逐年持续上升。截至2008年6月,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4322人, 其中少数民族学生3694人, 占学生总数的25%;月生活费在150元以下的贫困生6329人, 占43%, 月生活费在120元以下的特困生3107人, 占21%。近几年贫困生来源情况如表1所示。

资料来源:吉首大学提高贫困生能力项目解读, 2005, http://www.jsu.edu.cn/ft/index.asp

与东部发达地区16%的贫困生比例相比, 该落后地区高校的贫困生比例之大, 说明地处落后地区的高校对于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求将明显大于发达地区的高等院校。

从微观的角度来说, 有利于集中对更多来自落后地区的学生进行资助, 改善落后地区人均文化过低、素质不高的现象, 另外, 扩大招生作为刺激消费的一种手段, 也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拉动落后地区经济的增长, 将对地区经济结构和人均收入结构的调整产生深远的意义。对于地处落后地区在艰苦的环境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的高校而言, 助学贷款将缓解以前高校需要对部分贫困生减免学费带来的压力。

从宏观的角度来说, 解决国家助学贷款在落后地区的供需不平衡问题是对我国政府支出结构的一大调整, 有利于增加对落后地区国家助学贷款的资金和政策支持;是实现我国人力资本积累, 解决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 塑造更多高素质高文化的人才以满足社会需要, 从而做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

二、落后地区国家助学贷款的问题与成因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落后地区国家助学贷款主要存在发放上的区域不平衡问题, 落后地区相对与发达地区贷款少。主要表现为国家助学贷款在签约以前的资金不足、逆向选择等问题。另外, 国家助学贷款在落后地区还存在高违约风险的问题, 包括恶意不还贷款的道德风险和非恶意的违约风险。落后地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除了与其他地区共同有的道德风险外, 主要是缺乏还款能力的造成的违约风险。

(二) 问题的成因

1、资金来源相对不足导致落后地区获贷更少。

长期以来我国助学贷款资金来源都比较单一, 缺少如国家助学贷款呆账准备金、社会保险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样化的资金支持, 完全依靠银行的贷款资金。国家对该助学贷款实行50%的财政贴息, 并采取对贷款银行免征该项目营业税的相关措施。在2004年助学贷款新规定中, 初步提出了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政府和学校各负担50%。但是, 这一规定对资金不足带来的改善还远远不够。并且,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校配合开展助学贷款的积极性。有的高校不积极, 与银行接触或交涉不力, 完全依赖政府部门安排, 消极等银行上门服务。而银行在管理上日趋严格, 一般规定行长在任期间坏账达到一定数目立即免职, 使得银行仍然会选择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

2、落后地区助学贷款逆向选择问题严重。

落后地区高校的贫困生比例大, 在各高校助学贷款出现的供需矛盾, 在这些地区尤为突出。如吉首大学, 国家贫困生标准为月生活费在250元以下的为贫困生, 而吉首大学贫困生标准为150元以下, 也就是国家规定的特困生标准, 比例达到43%, 其中有58%的贫困生来自落后的“老、少、边、山、穷”地区。银行在发放助学贷款时, 本来应该是越贫困越具有申贷资格, 但是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 银行会考虑到违约风险而往往偏好于贷给家庭情况反而较好、在毕业后更容易就业、就业之后待遇预期更高更有偿还能力的学生。从而出现了情况反而较好的学生获得贷款, 而真正贫困的学生获得贷款的名额被挤出, 这就形成了助学贷款的逆向选择问题。落后地区众多的贫困生在助学贷款的逆向选择之下与其失之交臂, 获贷率因此下降。

3、落后地区教学水平相对较低, 就业状况差, 导致贷款违约率高。

在西部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调查报告显示:2003年毕业生人数212万人, 与2000年相比几乎翻了一番, 比2002年 (145万) 净增67万人, 增幅达46%。截至目前, 2009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率为76%, 除去一些自主创业和临时就业的毕业生没有履行签约手续, 大约还有50万左右的毕业生没有找到工作。就业率低就使得该地区学生对助学贷款的还款能力也低, 这就影响了落后地区贷款发生额, 是造成其违约率的关键因素。从而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就必定会产生倾斜, 使落后地区高校的学生获贷率普遍降低。

三、解决落后地区国家助学贷款问题的对策

(一) 增加国家、银行对落后地区的政策支持, 以扩大落后地区助学贷款资金来源

在大力发展教育基金, 吸引社会保险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资金的基础上, 要扩大落后地区的资金来源, 可以考虑以下两点:

1、增加国家对于落后地区的政策支持。

在助学贷款公益性目标和国家财力允许的情况下, 结合国家的产业结构导向, 实行分级贴息法。对经济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助学贷款实行不同级别的贴息率, 以对落后地区有更多的支持。可以做出相关规定如提高对落后地区助学贷款的贴息, 规定落后地区的国家助学贷款覆盖率, 规定落后地区国家助学贷款的业务占所在地银行信贷业务的比例等等。从而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 增加银行对落后地区的政策倾斜。既可看作是对国家助学贷款运行体制有主次有重点的完善, 也可看作是对落后地区不景气状况的长期有效的投资。

2、增加经办银行机构内发达地区向落后地区的资金支持。

由银行内部进行调节, 提高落后地区银行机构的可贷资金, 这将是对落后地区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支持。

落后地区国家助学贷款资金来源各方面的增加, 必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银行对落后地区贫困生的惜贷问题, 从而使该地区学生整体获贷率得到提高。

(二) 进一步完善生源地助学贷款, 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完善与发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是解决落后地区高校贫困生上学问题, 缓解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压力, 扩大助学贷款来源, 是短期内提高学生获贷率的最为有效的措施。但是在这里也尽一步要求信用征询系统的建立和银行和金融机构间的联网通信, 杜绝重复贷款带来更多的风险。

(三) 在落后地区进行有偿服务, 以抵补贷款

落后地区的学生本身就业率不高, 助学贷款违约率高, 但是助学贷款需求又较大, 银行既必须给该地区学生发放贷款, 又希望能及时收回本息。要解决这一矛盾可以尝试在落后地区颁布关于有偿服务的政策。

1、有偿服务抵补的具体操作。

有偿服务在国家政府指导下, 落后地区毕业生去国家所规定的落后地区工作一定年限, 以抵偿助学贷款的本息。另外, 有偿服务也可以采取其他的方式, 如通过贷款银行与相关企业单位协议, 直接由工作单位代为还款, 或者是学生在校期间在学校作为中介的兼职机构进行限时兼职, 以抵偿助学贷款。

2、有偿服务的实施具有必然性。

由于落后地区高校的学生大多出现的违约情况都出于自身不具备还款能力, 即使做到改善还款机制, 增加对落后地区的政策倾斜, 这些学生仍然有可能面临难题。所以有偿服务将是有效的解决途径, 学生可以通过一定年限的劳动来抵补助学贷款。

3、有偿服务的实施具有可行性。

面对落后地区高校学生就业难的问题, 贫困生可在政府指导下进行工作, 这样收入有了保障, 即使收入不高, 但是对其毕业后要面临的就业和生活的方面的压力将减小, 使得还款和生活都有了保障。这样既降低了贫困生还贷能力方面的风险, 也可以控制获贷学生毕业后流动性大、去向不明的局面。有偿服务规定的时间可明确为几年以上, 既达到偿还贷款缓解就业压力防止落后地区人力资源流失的目的, 又增加了一定的还贷学生选择的弹性。

摘要:我国落后地区高校贫困生比例大、毕业后就业率低、就业后普遍收入低, 因此导致国家助学贷款需求量大而违约率高。文章在维持该地区国家助学贷款发放以保证教育公平的前提下, 提出了扩大资金来源、进一步完善生源地贷款、有偿服务抵补等对策。

关键词:落后地区,国家助学贷款,资金来源

参考文献

[1]、马经.助学贷款国际比较与中国实践[M].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3.

[2]、乔其兴.经济观察:助学贷款呼唤制度保障[N].国际金融报, 2003-12-08.

[3]、李庆豪.中美学生贷款方案的比较分析[N].陕西教育学院学报, 2001-05-12.

[4]、乔锦忠.中国高校助学贷款的现状、问题和政策建议[J].教育与经济, 2003 (7) .

[5]、杜秀梅等.建立大学生个人信用制度, 促进国家助学贷款[J].教育研究, 2003 (1) .

[6]、李红桃等.美国联邦担保学生贷款的经验及其启示[J].教育与经济, 2002 (4) .

[7]、孙智英.信用问题的经济学分析[M].中国城市出版社, 2002.

[8]、艾洪德.解决国家助学贷款供求两难的经济学分析[N].光明日报, 2005-05-03.

[9]、徐东华等.学生贷款偿还制度研究[J].教育与经济, 2000 (2) .

1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办流程 篇十三

1、开具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借款学生开具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在所属学部领取证明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2)学部审核并盖章

(3)于每年春季学期的第18周后,以专业为单位,交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另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

辅导员要严格把关,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暂行办法》要求,确认为家庭经济困难并已经纳入学部困难学生信息库的学生,方可开具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2、网上申请

申贷学生全部实行在线申请,所有借款学生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纸张格式为A4纸)。

3、资格认定

申贷学生按自己家庭贫困状况分别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办)民政办出具家庭贫困证明,并到乡镇(街办)民政办加盖网上申请后打印出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公章,并填写乡镇(街办)民政办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4、申请受理

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学生父母,与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共同贷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要在25-60周岁之间)持《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到生源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

贷款申请材料:

(1)《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2)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印证材料之一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和家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6)《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从系统导出经民政办盖章的打印表一式二份)

5、签订合同

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并打印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如“校验码”遗失,回执将无法录入,贷款将不能获得审批。

6、学校报到

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报到时交给学校,缓缴学费,学校收集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后,对贷款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回执录入”模块,按照学生受理证明填写学生欠费、高校账户信息、《受理证明》“校验码”、学号修改信息,生成合同电子回执。

7、发放与支付

开发银行审核完毕后发放贷款,将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

14.国家助学贷款流程 篇十四

1.9月25日~30日各学院负责召集、指导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04、05级学生(入校后未曾向银行递交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在学生处主页下载),并通知学生在国庆假期期间准备借款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父母页、本人页);

2.10月8日~13日学院收集有关证明材料,对学生的申请贷款资格审查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完成后向学生助贷办公室上报书面结果;指导学生填写《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并在表中签写班主任、学院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3.10月16~18日,学院审核确定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学院须在学生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复印件上注明“经审核,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注审核人的签名,盖学院公章),审核后,将材料整理,并按编制好的《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明细表》(在学生处主页下载,表头紫色栏要填)的顺序排好交到学生处;

4.10月19日学生处在审查合格的《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10月20日学校审核学生申请资料后加盖学校公章;

5.10月20日,学校向经办行提交编制好的《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明细表》(每份表格30个)和借款人资料;

6.经办行根据学校提供的《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明细表》对借款人的贷款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调查公示的结果、调查学院的意见、核查借款人的家庭困难证明及其他材料)

7.在经办银行和有关部门审批后,将《审批明细表》交回学校

8.学校在收到审批明细表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已通过审核的学生与银行见面,签借据、贷款合同(签合同时,借款人须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并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9.经办行对学生签订的贷款合同等进行核对后交学校盖章认可。

10.经办行在借款合同签字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贷款划入学校指定的帐户

11.贷款发放后5天,银行将《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明细表》交学校以确认贷款学生及额数;学生处在收到明细表后,将名单转发给各有关学院,由学院告知学生。

学生应提交的申请材料(装订按以下顺序)及注意事项:

1、学生个人助学贷款书面申请和《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要镇级或街道办事处以上加盖的印章才有效;

3、借款人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父母页、本人页);

5、非新生提供过往考试成绩单,非新生有一门不及格的原则上不接受申请;

6、所有复印件均需单独复印成A4纸规格;所有表格均需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允许涂改;

15.商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之风险分析 篇十五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财政贴息无担保的信用贷款,是一项公共政策。它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利用金融手段加大对教育消费的推动力度,进而完善高等教育经济资助体系的新政策。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与成本补偿理念,早已被国际社会所认同,因而对我国这样一个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稀缺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推行以助学贷款为主的学生资助制度势在必行。助学贷款是国内商业银行在20世纪初创新的一种个人金融类消费贷款产品,分为国家助学贷款和商业性教育助学贷款2种。国家助学贷款的受众客户群是家庭没有经济实力、个人没有经济基础的贫困学子,这群莘莘学子肩负着要通过成本昂贵的高等教育,来改变自己乃至整个家庭、家族命运的重任。而他们柔性支付能力与刚性消费需求的巨大反差,有悖于商业银行所一贯严格遵守的资金投放安全性、流动性和赢利性导向。与传统的抵押、担保贷款不同的是,助学贷款借款人用自己的个人信用和毕业后不确定的经济收入为还款保障。面对尚不健全的市场机制、没有征信制度约束的客户群体、尚不完善的风险控制管理,商业银行在经营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时,无疑面临巨大的信贷风险。

2 国家助学贷款信贷风险

《巴塞尔协议Ⅱ》第31条指出:“银行的管理需要防备各种不同的风险。对大多数银行来说最主要的是信贷风险,即对方不能还款的风险。”在“十二五”期间,我国银行业将推进《巴塞尔新资本协议Ⅲ》的实施。而贷款损失准备充分、流动性充盈是新资本协议实施的两大重要目标。对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要求“拨备覆盖率不低于150%;流动性覆盖率不低于100%;净稳定融资比率不低于100%”。这就意味着对商业银行而言,对资金和流动性监管要求更高,对风险控制管理要求更严。国家助学贷款作为商业银行个人金融消费产品,外部不确定因素多、风险性高、成本大等特点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巨大的信贷风险。由于在政策层面上没有给予合理的补偿机制,因此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国家助学贷款中商业银行的收益与成本、风险不对称的问题。国家助学贷款是按照商业原则来运作个人信用贷款,无疑其信贷风险大于面向其他对象的个人消费贷款产品。助学贷款违约率居高不下,直接造成对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体系的冲击,影响其风险偏好。信贷风险的复杂性和关联性会造成拨备覆盖率增加,进而影响银行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研究国家助学贷款之信贷风险,通常采取2个研究维度:一是宏观维度,即由于宏观层面风险因素传递所产生的信贷风险;二是微观维度,各种微观风险因素通过叠加所形成的信贷风险。

2.1 宏观维度信贷风险

2.1.1 信息不对称风险

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信息不对称风险,一是产生在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及资金使用上,学生对银行信息的了解占据主动地位,而银行始终处于被动一方。二是银行对借款人的动态信息缺乏有效了解,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一方。这些信息的不对称,使银行在申请人的资料审核环节和申请人毕业后的贷款收回时,面临资金的发放风险和催收风险。

2.1.2 转嫁不确定因素风险

对商业银行而言,仅要求各高校加强对大学生的信用意识教育,加强对助学贷款学生的资格审查,向银行提供借款学生的学习品行、休学转学、自动离校及毕业去向等信息,配合银行建立借款学生的个人信用档案是远远不够的。其结果是高校学生欠缴学费的风险,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形式转嫁给了银行。在发放贷款时,由于对就业市场分析不准确,对一些风险信息评估不客观,而借款人毕业后实际就业、收入情况达不到预期效果,最终劳动力市场的风险也转嫁成为银行风险。

2.1.3 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善

国家助学贷款纯属信用贷款,其结构性缺陷造成其风险防御机制十分薄弱。一是商业银行核准发放贷款的依据主要是学生申请贷款的理由、条件及校方提供的学生信息资料,没有个人征信系统支持,不能全面核查其真实性。二是风险控制管理体制不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以学校为主,银行、学校共同参与管理,但在实践中,管理方、受益方、风险方相互之间的约束机制不匹配,未建立有效的风险体制。

2.2 微观维度信贷风险

2.2.1 个人信用度风险

个人信用度风险是一种借款学生群体性违约所造成的信用风险。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信用性质无担保、无抵押性的贷款,借款人以信用度取得贷款,还款全凭个人信用。一些借款人甚至认为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福利行为,可以不还或免还,即使不还也无法追究责任,导致一些借款人归还助学贷款的自觉意识不强,直接影响了助学贷款的还款率。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教育体系中诚信教育力度的不足。

2.2.2 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商业银行经营的是具有社会一般等价物职能和作用的货币,是商品经济中使用最频繁、地位最特殊的商品。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使其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常常发生背离,从而带来收益的不确定性风险。一是我国的利率政策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商业银行对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没有自主定价权,相对其他商业贷款而言,带来了商业银行助学贷款的收益率风险。二是随着国家助学贷款投放量的不断增大,借款人不断增多,在目前还缺乏有效健全的还款监督机制的情况下,催收贷款工作的难度和贷后管理的难度增加。国家助学贷款的一个明显特点就是单笔金额小(最低的200元/月)、笔数多,手续复杂。为保证贷款发放的时效性,商业银行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资源成本,使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成本远远高于办理其他项目贷款,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收益。

2.2.3 产品设计不合理

国家助学贷款的产品设计不够合理,主要体现在2个方面:一是还款期限偏短,造成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要求,借款人在毕业后4年以内必须还清贷款本息(除政府贴息部分外)。而毕业后的最初几年,正是借款人经济实力最薄弱、最不稳定的时期,去除基本的生活费用等刚性支出,大多数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二是还款方式单一。由于国家助学贷款的信贷资金来源是由商业银行自行筹集提供,并承担主要信贷风险,因此还款方式只能是单一现金还款,无法接受或提供其他还款方式。

2.3 风险控制管理

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控制管理,就是商业银行通过对风险的识别和衡量,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对风险加以控制,以期获得最大经济利益的一种管理行为。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和信用的特殊企业,其经营的产品具有高风险性,银行的价值必须透过有效的风险管理来实现。风险控制管理的目标,就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风险管理的核心,就是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合理匹配。相对于银行巨大的信贷资产和负债,银行的利差收益显得十分微小,风险管理水平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银行盈利水平。因此,风险控制管理对商业银行保持市场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至关重要。国家助学贷款风险的存在,使银行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我们通过宏观、微观维度对国家助学贷款信贷风险的分析可以发现,在信贷风险管理机制尚不成熟、不规范的地方,对一些潜在的信贷风险还缺乏有效评估和化解。针对造成国家助学贷款风险的各种因素,进行风险控制管理,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利于提高国家助学贷款的质量和银行的盈利能力。

3如何防范国家助学贷款的信贷风险

3.1 构建国家征信体系为基础的社会诚信环境

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指出:“要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不断改善国家助学贷款经营的诚信环境,建立以国家征信体系为基础、高校诚信教育为补充的基本社会信用依托环境,对国家助学贷款至关重要。构建从借款人诚信度履行、限制失信行为发生到社会对失信者的惩罚等机制,对国家助学贷款风险管理起着决定性作用。

3.2 完善全国性的个人征信信息系统

国家助学贷款属于个人信用贷款中的一种,其所产生的风险不同于日常人们在生产、生活方面所发生的贷款风险,贷款人不能用住房、汽车等“刚性财产”作抵押担保以分担风险,这就需要一个相应的适用于个人的信用制度,以对发生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信贷行为进行管理和约束。目前,国家公共信用系统的建立尚处于初级阶段,信用系统信息数据库仍需不断完善补充、公共信用信息网络覆盖面仍需不断扩大,而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所进行的社会经济活动,并不完全依赖银行的信用管理。目前,除了少数省市已开始建立个人信用账户外,大部分地区还没有建立起个人信用记录、信用账号等信用制度,因此其信息数据库覆盖面尚不足以为社会提供个人征信资料查询。在全国个人征信体制尚未建立、贷款的政策性和商业性尚不协调的现实背景下,国家助学贷款在发展中遭遇瓶颈。通过全国性的个人征信信息系统的监督和约束,提高借款人诚信度,银行借助个人征信系统有效收回贷款、实现保障贷款安全,成为防范助学贷款风险的主要手段。

3.3 大力推广生源地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相对于“就读地助学贷款”而言。我国自1999年始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其模式主要是大学生在“就读地”申请贷款。由于还款风险较大、放贷成本过高,一些银行相对缺乏积极性,贫困生获得贷款比较困难。为了克服“就读地助学贷款”的缺陷,国家有关部门在2008年出台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对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作出了具体规定。所谓“生源地助学贷款”,就是由家长和学生(或法定监护人)共同作为借款人申请贷款,并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和义务。相关规定还对商业银行助学贷款的风险控制管理作出具体要求,明确提出了构建有关风险信息共享的制度,即建立助学贷款违约通报等制度。通过推进政府、学校、银行间的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对促进国家助学贷款稳健有序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4 创建助学贷款的风险管理系统

通过开发助学贷款风险管理系统,提高风险管理的科技水平。首先,为了很好地控制国家助学贷款信贷风险,商业银行需要确定对风险的影响因素,这些因素包括经济政治环境、家庭因素、失业率等。另外,还要分析风险来源,并要预测风险的影响,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准确评估。通过风险管理系统实现信息集中和风险评估,使商业银行能够正确了解所处的风险环境,从而将管控的重点放在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风险上。其次,使用信息分析工具系统地识别风险,实现风险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管理的集约化。例如提高风险控制的过程控制,提升风险管理的统计分析水平。再次,对发生的风险要及时作出反应,将风险信息转变为风险应对计划,制定风险控制管理应对策略。一旦风险发生,必须立即执行风险控制计划,采取措施进行清收,以降低风险。

参考文献

[1]刘福寿.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最新进展及其思考[J].国际金融,2011 (2).

[2]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教科文司,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问答[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3]巴曙松.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2.

[4]陈颖.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助学贷款的时策和前景展望[J].金融论坛,2002(4).

[5]谭燕芝,张运东.信用风险水平与宏观经济变量的实证研究[J].国际金融研究,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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