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2024-10-02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总结(16篇)

1.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篇一

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省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0号)、《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车改〔2015〕35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对规范事业单位职务待遇、节约成本、提高效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行业类别众多,单位类型复杂,经费来源多样,人员身份不一,车辆规模庞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也尚在推进中,必须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二、改革范围、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改革范围

单位范围为各级党委、政府直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级部门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类事业单位。人员范围为参改单位在编在岗的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人员。已经试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按照本方案进行规范。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创新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活动出行实行社会化,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公务出行,从严配备实物保障的公务用车,实现事业单位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驻长以外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属地化原则,与所在地方同步完成。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厉行节约,保障高效。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各参改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公车改革节支情况进行详细测算,确保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不能因此增加财政预算支出。积极创新制度,探索符合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特点的市场化交通保障机制,确保事业单位社会服务、公益事业工作不受影响。2.坚持从严从紧,应改尽改。将应改单位和符合参改条件人员全部纳入改革范围,从严核定保留车辆,从紧确定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或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开口子,不留后门,坚决避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现象。

3.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衔接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从实际出发,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根据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区分不同单位性质、岗位类别和人员身份,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不搞一刀切。

4.坚持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复各级党委、政府直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按照本意见,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强化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审核批复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保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按期完成。

三、主要任务

(一)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或费用报销的范围、标准或额度

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各类事业单位,从严从紧核定实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岗位和人员范围,严格禁止普遍发放交通补贴或允许限 额报销的福利化倾向。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仅限实际取消配备公务用车的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事业单位副厅级以上负责人,补贴发放标准不得高于同级别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标准,其他岗位和人员公务交通费用以实报实销为主的方式予以保障。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岗位和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在党政机关工作的一般事业编制人员可参照本方案实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等制度。

(二)从严核定保留车辆

严格核定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各类事业单位保留车辆。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事业单位正厅级主要负责人可自行选择配备公务用车或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事业单位副厅级以上负责人,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不再配备实物保障用车;其他参改人员,实行公务出行交通费用报销制度等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其公务出行,不再配备实物保障用车。厅级以及人员众多、业务繁重的事业单位可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用车,各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服务部门实行后勤服务集中管理的,可保留1—2辆后勤服务用车,由方案审批部门从严核定。各事业单位可根据业务保障和专业技术活动工作实际,保留必要的医疗救护、新闻转播、科学考察、技术勘察、检疫检测、环卫 清洁等特定功能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必要的业务用车,保留的车辆要有预算,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必须长期搭载固定设备并进行标识化管理,不得在公车改革过程中新增车辆,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车改保留车辆由主管部门核定并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鼓励班车通过社会化方式保障。比照党政机关车改相关规定执行,即原有班车的,暂时保留,不再大修,报废后不再更新,通过社会化方式解决。对社会化公共交通保障能力不足或单位地理位置偏远特殊的大中专学校、高速公路收费等单位,保留必要的班车的,车辆保留类型为大中型客车。单位地理位置偏远需保留必要的班车的,应予从严认定,在车改方案中特别说明,并报本级车改办核准。

真实详细测算车改节支情况。各单位保留的各类公务用车车辆运行费用要统一纳入改革“节支率”测算。各参改单位要严格按照节支率计算公式,对本单位公车改革节支情况进行详细测算,确保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不能因此增加财政预算支出。新增公务交通补贴和公务交通报销额度等相关费用支出总额必须低于取消车辆对应的综合成本。改革前成本按2013—2015年实际平均支出计算。

(三)妥善安置司勤人员

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各类事业单位 参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实施办法有关政策,根据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认真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不能简单推向社会,要立足内部消化,保障其合法权益,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四)规范处置取消车辆

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经核定取消的车辆,由各级主管部门严格履行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后,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并于车辆封存停驶后半年内处置完毕。处置收入按事业单位有关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和核算。

四、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并统一负责组织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工作。省直各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系统)车改方案制定和工作推进,事业单位数量和人数众多的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加强政策指导,可根据行业业务特点制定本行业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办法并报省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备案。各省属事 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专门机构人员,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要求做好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各市(州)公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本级及所属县(市、区)事业单位车改方案制定和工作推进。

(二)认真制定实施方案

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按照本方案制定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于8月底前报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批准后执行。

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照本方案在深入调研、全面摸底、细致测算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包括本单位节支率详细测算情况),于8月底前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各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批复完成后2个月内,即10月底前将各单位车改方案和批复文件,以及有关情况(包括改革的工作安排、参改人员范围和数量、各类岗位和人员的改革方式、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或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保留车辆核定原则和数量、取消车辆处置方式和数量、司勤人员安置情况和改革节支情况等)报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11月底前完成全省事业单位车改除车辆处置外的各项基础工作。

(三)严格保留车辆管理

各事业单位应当对保留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格车辆使用管理程序,健全车辆日常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经批准保留的车辆要严格用于规定用途。车改后,保留车辆全部纳入即将建立的全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信息监管系统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保留的机要、应急、特定业务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车辆原则上要根据其使用性质和用途进行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化管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事业单位要严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纪律,不得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车辆,不得以各种名义占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车辆或长期租用车辆变相作为个人固定用车,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审计部门要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改革后保留车辆的配备及运行维护费、保留车辆经费支出、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意见及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2.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篇二

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践及其困境

目前, 我国公车制度中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公务用车费用高, 财政负担沉重;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使用效率低下, 浪费惊人;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轿车问题屡禁不止。以上问题其实是通过两种途径最后聚焦于一点:公车私用和超标超编配置导致公车浪费严重。

公车改革从1994年开始, 截至目前已经16年了, 其中在全国掀起了两次车改高潮。原来只在个别地方实行的公车改革, 目前很多地方和单位都在积极推行, 第三次车改浪潮正在全国掀起。当前, 我国许多地区相继开展了公务用车改革的试点。纵观历次公车改革运动, 改革方式大致有三种:一是加强内部公车资源和使用资源的配置, 通过集中统一管理、严格规章制度, 提高公车运行的效率和降低公车运行的成本;二是实行货币化, 把原来的公车费用通过货币化的形式转移到使用人的工资中 (工资化) , 与个人的利益直接挂钩, 减少浪费、降低支出;三是公车社会化 (市场化) , 把公车资源和公车使用需求资源参与社会市场配置, 公车经费不与使用人的工资结合, 而是直接购买社会服务。从公车改革的现状看, 目前采用前两种形式较多, 但后一种形式从理论到实践正在处于积极探索的过程中。不少地方采取加强公车资源的统一管理, 通过严格车辆点边管理, 统一公车定编标准, 实行归口管理。通过实行经费定额管理, 实行国库统一支付, 对车辆配备、更新、加油、维修、保险等环节实行全程统一管理。通过实行加油定点定量管理, 实行一车一卡, 凭卡对号, 确保在定点的基础上实行定量管理, 按不同型号车辆和维修等级选择不同资质或类别的维修企业, 实行在定点维修基础上的优质低价的最佳组合。通过统一调度、统一派车管理, 合理调节用车需求, 大大提高现有公车的效率等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但是, 以上做法并没有从根本上跳出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从本质上说公车还是单位所有、单位管理、单位使用、单位处置, 公车资源仍是单位配置而不是市场配置, 因此传统的公车存在的弊病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资源由市场配置, 可大大提高经济的运行效率, 克服计划经济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因此, 公车集中、统一管理只是公车管理体制改良, 不是公车管理体制的改革。

二、公车改革须坚持的几个原则

公务用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评价公务用车改革模式优劣、选择和构建最优公务用车改革模式的标准。笔者认为, 我国公务用车改革至少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是公务用车改革要有利于规范职务消费。我国公务用车改革的最初动因就是规范职务消费行为,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加强监督管理, 从源头上治理公车腐败。因此, 公务用车改革模式的设计、选择以及实施都必须坚持这一初衷, 力求实现这一目标。

二是公务用车改革必须保证正常公务活动用车需要。公务用车改革不能影响党政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 应该避免由于车辆不到位而降低工作效率现象的发生。

三是公务用车改革应遵循节约原则。改革要有利于控制车辆支出, 同时在公务用车改革模式设计中充分考虑运作的经济性, 在车辆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控制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改革除了要算“经济账”、“财政账”之外还要算“政治账”, 要统筹考虑政治和社会效益, 历史地长远地看待改革的成效与影响。

四是公务用车改革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我国各地区之间经济、财政与社会承受力等方面的差异较大, 制定制度时不能一概而论, 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 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 保证制度的可操作性。公务用车改革模式的设计、改革方案的制定、出台, 要建立在大量的实地调研和经验总结的基础上, 不能凭热情、拍脑袋做决策, 更不能搞形式主义。例如, 有些地区曾提出3年内不许购置公务用车的要求, 但是结果却适得其反, 3年的禁期一过, 出现了集中突击购车的现象。其实车辆的购置、更换应实事求是, 如果车辆发生正常报废, 更换新车也无可厚非。

三、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模式创新

公务用车改革最终要实现三个“减少”, 即减少财政支出、减少改革成本、减少社会动荡, 实现共赢和多赢, 这就要求地方政府结合各地情况创新改革思路, 优化改革路径。目前, 如何克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进行管理和制度创新, 研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改革模式, 是决定车改成败的关键。

首先, 公车改革的思路不能局限于简单的货币化, 应当采取渐进的方式, 逐步过渡和完善。公车货币化改革是在原有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本身处于“锁定状态”而进行的一项新的探索。随着公车改革的深入, 首先要在深化制度改革上下功夫。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和现阶段的国情, 我国更适合采用积极的对接办法———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 加强公务用车监督和管理, 完善现有的公务用车制度, 为下一步公务用车改革做好准备, 等条件成熟时再循序渐进, 代之以货币化改革模式;或者对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要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改革模式。

其次, 需要统筹考虑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 因地制宜, 权衡政治、经济、财政的利弊得失。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 对于经济条件好的地方, 实行取消公务用车和货币化相对容易一些;但对于经济条件比较差的地区来说, 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条件尚不成熟, 应该采取逐步过渡的方式。实际上, 对于公务用车改革一事, 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落后地区的态度存在差异, 而在同一地区内部不同身份的人其所持的态度也不尽相同,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车改是一项需要兼顾各方的艰难历程尤其应根据本地情况选择现实可行的模式并把握好时机, 保证制度的可操作性。

第三, 加强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 通过制度创新, 设计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结构严密、运行经济有效的公务用车改革运作模式。目前, 我国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和不平衡, 社会化运输服务体系还不完善, 完全取消公务用车条件尚不成熟, 因此仍然有必要强调政府统一管理公务用车, 以确保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应该通过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购置, 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维修等, 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管理, 完善现有的公务用车制度。而且, 利用行政手段强化公车的规范化管理, 不失为我国公车改革过渡时期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这既是我国国情的实际要求, 也是制定、出台统一改革方案和在全国推广公车改革的必然选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既不是延续传统的公车管理模式, 也不是当前部分地区实施的车辆集中管理使用的模式, 而是具有新的内涵, 其核心应当是构建一种重视资产管理效率, 自身运作经济有效, 权责划分明确, 有利于提高保障能力和服务观念的新型公务用车运作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刘靖华.政府创新[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

[2]孙学玉.体制创新:地方行政机构改革的现实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 2003.4.

3.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篇三

一、车改的目标

切实杜绝公车私用等现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节约财政经费开支,降低公务交通成本;保证公务活动正常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和社会化,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车改的范围和对象

(一)车改范围:市直实行公务员管理、参照和依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市直公检法机关、城市管理局暂不列入车改,其他特殊部门或岗位经市车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暂缓车改。

(二)车改对象:现任处级(含处级)以下在职干部、职工。市五套班子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的秘书长暂不列入车改。

三、车改原则

为了保证车改的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明确以下几项原则:

(一)有利于工作。车改要保证开展机关业务工作所必须的交通条件,日常工作不能受到影响。

(二)有利于节约。实行车改后,财政在公务交通方面的支出要有较大幅度减少。

(三)有利于廉政。车改要从根本上解决公车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四)有利于稳定。车改要与当地经济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得到多数干部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四、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

(一)根据既要节约财政开支、又要保证公务活动需要,用于公务的费用由财政补贴,用于私人的费用由个人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个人每月公务交通补贴数额如下:

正处:领导职务3000元,非领导职务2700元。

副处:领导职务2500元,非领导职务1900元。

正科:领导职务1700元,非领导职务1400元。

副科:领导职务1300元,非领导职务900元。

科员(办事员):700元。

职工:300元。

上述补贴标准可以根据珠海市经济发展和物价指数的变动适时作适当调整。

(二)为了体现不同岗位之间的差别,可由各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调整各个岗位的交通补贴标准,并报市车改工作领导小组核准。调整后的交通补贴不能超过市确定的该部门交通补贴总额。岗位之间的差别不宜过大,一般不超过10─15%。

(三)市财政局根据各部门的具体情况,每月按该部门公务交通补贴总额的10─20%核拨公共交通经费(具体比例根据各部门工作性质和工作量由市车改工作领导小组核定),用于本单位接待、重大集体活动、到市外开会等需要专门安排车辆的费用和其他应急公务交通费用。节余可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超支不补。公共交通经费的开支使用必须制定相应的制度,并每月在本单位公开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四)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办法:建立市直单位公务交通补贴专用账户,由财政部门按核定的补贴金额逐月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

(五)车改后干部调往非车改单位的,按新单位的规定执行。干部的职级按现任职务执行,以组织、人事部门发文为准。干部职务变动(包括由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从次月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发放交通补贴;正式办理退休后,从次月不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离岗退养人员不享受公务交通补贴。

五、现有公车处置

车改单位的所有公务车辆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统一上交市车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车改办”),由市机关公务交通车队(以下简称“市机关车队”)选用一部分外,其余一律由市车改办经一定程序确定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可先在车改机关内部拍卖,参加车改的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可以竞拍,流拍的再向社会公开拍卖。拍卖所得款项统一收缴市财政。购车者付清车款后必须由市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参加车改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购买拍卖公车,一次性付清购车款的,可给予拍卖价10%的优惠。

六、司机安置

对车改涉及的司机,由各单位负责,以转岗为主进行安置。个人自愿并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提前退休、离岗退养、自谋职业。市机关车队也要从现有司机中选调一部分继续留用。

七、离退休干部用车问题的处理

厅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保证老干部的用车需要。处级以下离退休干部用车仍由各单位负责,由单位向市机关车队租车,所需费用在单位公共交通经费中列支。

八、相关配套措施

(一)组建市机关车队,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领导和管理,实行企业化运作。市机关车队负责管理市五套班子领导成员公务车辆,同时保留若干大巴、中巴和一定数量的面包车、小轿车,用于保证各部门接待、重大活动用车和到市外开会必须派车的需要,保留若干抢险、救灾等专用车用于应急公务。试运行一年后,再研究转为企业的具体办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必须制定严格的车辆使用和司机管理制度,不断改进服务工作,为机关公务交通提供优质服务。

(二)车改单位因接待、重大集体活动、外出开会、应急公务等需要用车的,一般情况下应提前向市机关车队申请,市机关车队必须适时保证各部门的需要。部门申请用车实行有偿使用,所需费用在部门公共交通经费中列支。

(三)从现在起,各单位一律不准购买新车或变相配备公务用车,严禁擅自处置现有车辆。车改后,不准以任何名义借用、调用其他单位的公车。任何人不准利用职权到其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交通费用。

(四)已参加车改的干部、职工不再报销珠海市内的交通费用。到市外出差的差旅费报销办法按原规定执行。

(五)车改后要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为节省交通费而延误工作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不参加车改的公检法和其他部门也要制定严格的公车管理制度,坚持做到8小时内工作用公车,8小时外非公务活动禁止用公车。

九、车改实施步骤

车改采取先行试点,分步实施。金湾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机关,香洲区选择三个镇、街道办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于2004年10月展开工作,12月落实试点任务。2005年根据第一批试点进展情况,再选择一批市直机关扩大试点范围,最后择机在全市所有属于车改范围的单位全面推行。

考虑到区、镇工作的特点,各行政区的党政一把手暂不参加车改;处级领导干部的交通补贴标准不得突破市的标准;科级领导干部的交通补贴标准可以略高于市直机关同级干部,但不能高于市直副处领导职务的补贴标准。

4.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结 篇四

管委会:

按照《********************的通知》(唐*字**号)文件精神,下一步,我单位拟抓紧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但从实际情况看,仍有如下问题需妥善解决。

一、管委会现有管理机构共14个,其中内设机构6个,市直派驻机构5个,所属事业单位3个。各机构各司其职,无法实现集中办公,车辆需求紧张。

二、目前我单位行政编制人员为16名,分布于14个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中。其余干部职工共230人,其中,129名人员为事业编制,39名人员为企业编制,另有62名人事代理人员,下步也即将纳入车改范围。

三、***辖区内公共交通网络不健全,出租车辆较少,基本无公交,区域偏远(单位干部职工多数在乐亭、海港居住),各项设施不完备,且管辖范围大,外出办公、景区调研、现场督导项目进度以及到市里开会等存在实际困难。按照现行政策和指标进行改革、整改后,全区公务用车仅剩一辆,无法满足办公需求。

综上所述,恳请管委会领导与*沟通,适当增加旅游岛公务用车编制数量,初步计划需增加公务用车指标 个,并增加调研车辆1部。

5.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篇五

12月27日,秦安县召开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对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县委副书记裴贵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彦军,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扇忠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共9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彦军主持。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扇忠瑜传达了省、市有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精神;县财政局负责人宣读了《秦安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裴贵军强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关于公车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公务用车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要吃透精神,认真制订本单位的具体改革实施方案,准确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取消的所有车辆在12月30日完成封存任务。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职能,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车改情况进行指导、核实和汇总。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坚决查处公车改革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6.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论文 篇六

2011年03月25日,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抓紧研究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公车管理使用改革,今年要拿出改革方案,在一些部门试行。近些年,我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和每年“两会”热议的话题。我国当前公务用车制度沿袭了解放初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供给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其弊端日益突显,逐渐发展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严重障碍,成为公共财政的严重包袱。由此引发的效率低下、公车私用、运行成本高等现象,也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人民群众对此意见甚大,严重影响了干群关系的和谐发展。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我国中央党政机关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对当时公务用车进行必要的规范和控制,也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先后在我国广东、黑龙江、北京、江苏、等地开展公车制度改革的试点和探索,并形成了公车改革的三种有效、结合地方实际的模式:货币化改革、半货币化改革和加强管理。每个模式都有一定的利弊成分存在,关键是地方车改如何适应、结合当地具体实情,来制定有效的公车改革的方案和对策。

同时应积极借鉴国外关于公务用车的先进经验,在公务用车监控、数量、补贴上取人之长,补己之短。通过综合各方面因素提出了要全面系统进行车改,搞好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公务用车制度的法律法规和刚性财政预算机制的建设,进行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为我国公车改革提供系统、全面的支持。不断优化车改方案,严格公务用车的编制和配备,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稳步推进公务用车社会化和适当交通补贴的积极配合。重视车改后期的反馈和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

通过对公车制度改革进行较为深入的探索和研究,我增长了知识,丰富了阅历。途中,我综合应用了管理学、法学、政治学的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结合我在地方党委实习的见闻和感悟。采取了因果论证法、对比分析法、逻辑归纳法等研究方法,对我国公务用车制度的现状与原因,及国内外车改模式进行阐述,形成了公车制度改革的建议和对策。希望能够对我国当前公车制度改革的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方面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我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概况

(一)公车的概念

“公车”即“官车”,《周礼·春官·巾车》曰:“巾车掌公车之政令”,郑玄注:“公,犹官也”。汉朝以公家车马接送应举之人,后“公车”为举人入京应试的代称。至晚清有康有为的“公车上书”。“公车”,在当代特指“公务车”,不同于公共汽车。公务用车,简称公车,是指国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用国家公共财政购置的,用于公务活动的需求、提高办事效率的车辆。主要分为国家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专用车和公务人员公务活动业务用车两大类。

(二)我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历史

公务用车制度,是指关于享受公务用车的主体、公务用车的管理及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惩处等相关方面的规定。主要包括在政府及各个部门颁布的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之中。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规范公务用车的法律法规。

我国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历程可以分为两条主线:中央层面的政策制度规范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试水车改。

在中央,20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国家财政收入的不断增加,各级政府部门公务用车也随之大量增加,并在配车盲目追求排量、档次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中指出:“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离休、退休后享受部长级和省长级待遇的,不配备专车”[1],规定中首次明确不同级别干部的用车数量和配备标准,并限制对进口轿车的使用。对公务用车的无序状态进行一定的规范,并收到一定的效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配车标准,减轻日益沉重的财政负担。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对副部级以下干部用车标准的规范。并规定了各个级别配车的价格限制,起到节约财政支出的作用。进入二十一世纪国内外的经济形势发生明显的变化,汽车消费市场趋于完善和壮大,以往的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为此2004年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颁布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明确了机关在公务车编制、采购更新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务车数量过度增加和采购频繁的问题。在创建两型社会新的形势下,为进一步落实节能减排任务,2008 年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和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具体措施的通知》中指出,正常工作日公务用车停驶20%,休息日全部停驶。同时进一步降低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从原来的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L(含2.0L)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调整为一般公务用车排气量在1.8L(含)以下、价格在16万元以内,机关业务用车排气量在1.6L(含)以下、价格在12万元以内。此外,国务院《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提出, 鼓励国内发展自主品牌汽车,扩大市场占有率。从2009年开始, 公务用车自主品牌不低于50%。自主的新能源汽车, 政府部门要优先考虑采购。这不仅是降低公务用车采购成本, 鼓励节能减排, 控制公务车盲目攀比和铺张浪费的有力举措,也是创建低碳社会、两型社会的迫切要求。

在地方,各地先后都对当前公车制度改革进行了积极地探索。为贯彻中央的精神,切实减轻财政负担,提高办事效率。1997年广东省东莞市是最早进行车改的地区,1998年02月黑龙江省大庆市率先在市直机关实行公车制度改革,在当时国内引起不小的轰动,也取得了一定的收益。1998年09月,中央启动部分国家机关和部门车改试点,并同时在北京、江苏、浙江、重庆、湖南等地试点。为以后公车改革的探索打下了的良好基础。2004年进入全国性公车改革高潮,广东、江苏、北京、黑龙江等20多个省(区、市)试点公车货币化改革。2005年,杭州、北京等地公车改革在人民群众的质疑声中相继搁浅。2009年07月经过几年试点的浙江杭州正式启动市级公车改革,市局级以下干部一律取消专车,并向公务员发放车贴,补贴标准根据行政级别分9档,补贴范围在300-2600元/月。参加公车改革的21个市级单位,两个月公车费用支出下降约32%。统计数据

显示,凡是加强公车管理和进行公车改革的地区或部门,公务用车费用普遍比改革前减少30%左右。有效地减轻了地方财政压力,遏制了地方在公务用车方面不可控制的局面。

7.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篇七

一、推进公务卡制度的必要性

1. 堵塞财务管理漏洞

使用公务卡结算方式后, 可以最大限度地控制预算单位提取现金。利用公务卡作为现代化电子结算工具“雁过留声”的特点, 能真实、准确地记录资金运行的过程和去向, 使交易活动一目了然, 有效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 实现了资金使用效率与管理的统一。

2. 缓解主动付款压力

按照授权支付要求, 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支付资金时, 必须要填制财政授权支付凭证。这种主动付款方式, 要求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填写完整的收款人账户信息和具体金额, 给实际操作带来了困难。使用公务卡结算方式后, 预算单位业务人员可以充分利用公务卡的透支还款期功能, 持自己的个人卡进行公务消费, 当时就可以获取商品或服务, 而且无需再获知对方账户信息, 缓解了主动付款的压力。

3. 保证预算单位及时用款

使用公务卡结算方式后, 预算单位可以在工作时间内全天进行报销、转账等支付业务, 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单位财务人员只需要在补足公务卡账户透支额时才通过代理银行划款, 避免了经常往返银行带来的麻烦。

二、公务卡制度的实施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

首先, 改变了财政资金单位的会计处理方式, 大大提高了财政预算单位的工作效率。公务卡制度实施后, 监督工作将从繁琐的日常报销工作中解放出来, 工作重心进一步放到财政资金的预算工作上来放到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上来。在对财政资金管理上, 更加侧重资金的预算, 当付款业务不在预算之内时如何处理将是日后公务卡结算面临的最大难题。

其次, 提高了财政预算单位工作的质量。一是会计信息将更加可靠。实现公务卡结算后, 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合法性将转移到售货商家, 中间环节将不再出现任何隐患, 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二是会计票据将更加规范化。实施公务卡制度后, 原始票据将改变原来样式多样化、组成要件参差不一的症结, 报销程序将统一化, 票据结构将更加规范化, 审核成本将大大减少。

再次, 进一步完善了财政资金管理核算体制。在新体制下, 公务卡结算工作给财政资金管理带来的是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将再上一个台阶, 只有更加重视财政资金预算, 才能做好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公务卡结算方式给我们带来的另一个作用是银行监督。如今公务卡结算方式的实施, 减少了现金流动, 进一步增强了财政资金管理的力度, 进一步保证了财政部门预算、功能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体系数据的真实性, 进一步完善了财政资金管理体系。

三、公务卡制度推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改进措施

1. 加强组织宣传领导

少数事业单位由于对推行公务卡制度了解不够, 认识不深, 导致单位的用卡频率较低。对于这种情况, 应要求事业单位按照公务卡制度改革有关规定, 结合本单位财务管理实际情况, 切实加强公务卡改革的组织领导, 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内部公务卡结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及报销管理细则, 引导本单位职工养成使用公务卡的良好习惯。对于少部分开卡率极低, 刷卡金额大大低于现金支出金额的单位, 还要积极上门做好宣传和沟通工作, 通过真诚的服务解决相关单位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努力消除思想上的顾虑。

2. 提高使用频率

事业单位要按照各级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和管理办法的要求, 严格控制现金提取, 缩小现金结算范围, 提高公务卡使用频率。原通过转账方式结算的支付业务, 继续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通过转账方式办理支付手续;原授权支付中使用现金结算的各类购买性支出, 凡具备刷卡条件的, 必须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 否则须按规定填写《结报单位授权支付现金支出情况说明》。

3. 完善运用功能

针对公务卡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改进措施, 逐步完善公务卡的功能, 通过提高技术, 不断完善公务卡操作平台和网银系统。还要定期筛选、分析事业单位提出的各种问题, 将结果汇总提交给代理银行, 以便于银行改进系统。编制公务卡使用手册, 通过使用手册指导单位财务人员办理与公务卡有关的业务;在网银系统增加批量报销、一对多补贴发放、借/货记卡捆绑等功能, 最大可能方便单位财务人员操作;在原有货记卡促销活动的基础上, 要求发卡银行推出专门针对公务卡持卡人、单位财务人员的促销活动和奖励措施, 从而刺激公务刷卡。

4. 保护个人隐私

公务卡刷卡的所有信息都是进入预算单位资金核算系统, 不分公务消费与个人消费。在公务消费报销审核时大量的信息, 不仅增加了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核对难度, 而且还可能涉及到个人隐私泄露的问题。为解决这个问题, 建议银行对公务卡内账户分区, 将公务消费跟个人消费分离, 只将公务消费信息导进信息库。这样既减少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降低错误率, 又解决了个人的隐私问题。另外还可以通过查询公务卡消费信息避免持卡人报销不及时导致未及时还款产生费用, 降低了财务风险。

5. 加大督导力度

财政部门每月对预算单位公务卡的持有数量、刷卡情况、是否制定本单位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制度、公务卡刷卡消费金额占本单位现金公务支出的比例等公务卡使用情况进行统计, 不定期向有关部门反馈, 联合审计、监察部门对单位公务消费刷卡情况进行通报, 增加威慑力, 使公务刷卡消费成为反腐倡廉的一种途径。

摘要:公务卡制度的实施提高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促进了财政管理方式创新和技术创新。探讨了推进公务卡制度的必要性以及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 提出了改进措施。

关键词:公务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参考文献

[1]刘岩.推行公务卡改革与规范财政财务管理[J].西部论丛, 2010 (12) [1]刘岩.推行公务卡改革与规范财政财务管理[J].西部论丛, 2010 (12)

[2]韩晓静.公务卡管理制度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思考[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2 (1) [2]韩晓静.公务卡管理制度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思考[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2 (1)

8.美国的公务员制度改革 篇八

一、美国文官制度的历史

美国的文官制度,从1787年颁布联邦宪法开始建国到现在,总共经历了政党分肥制、年功绩效制和公共服务批发制三个阶段的变化,政党分肥制的文官产生,主要都是通过政党组织的推荐途径。18世纪的南北战争结束后,美国的民主和共和两党形成了南北对峙轮流执政的政治格局,执政党竭力安排本党人士担任政府要职,把党派斗争带到政府内部,导致监督缺乏和腐败高发的问题,而总统的新老换班又带来政府雇员的大换班,导致政府短期行为严重,经验和知识积累不足,影响长期问题的决策。为此1883年国会出台《彭德尔顿法》,开始建立功绩制的文官制度,克服政党分肥制的弊端。功绩制的文官制度,政府雇员按年功序列晋级,终身任职,不受政党轮流执政和总统换班的影响,有利于专业岗位的工作经验和知识积累,但也带来官本位泛滥和腐败高发、政府编制膨胀和行政低效的问题。在政党分肥制和功绩制并行的1880年到1930年,功绩制文官职位从1900年的45.6%,增加到1930年爆发大危机时的79.6%,这段时间成了美国历史上腐败最猖獗的时期。1910年美国实行国会制度改革,解除执政党领袖在国会的发言人地位,禁止政党领袖对政府人事任命的直接干预,开始结束政党分肥的文官制度,实行到1977年,功绩制的文官职位达到了90.9%,只有不足10%的职位留给选举产生的政治任命官员和其他特殊人员。

二、公共服务批发制

但是功绩制也带来官本位泛滥和政府机构膨胀,行政效率低下和财政负担沉重的后果,依靠发行政府债务弥补财政赤字,又带来通货膨胀和国民经济效率低下的问题。20世纪70年代,国际原油价格高涨,美苏军备竞赛,耗费巨大,二战后幸存的人口,又开始进入退休年龄,西方工业化国家因此普遍陷入经济滞涨的泥潭。面对经济滞涨,美国的解决办法,是大幅度减少政府部门的人力资源消耗,加快非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业全面发展。为此,美国出台了1978年的《文官制度改革法》,把企业的公司化管理措施应用到对政府的管理上,首先是明确联邦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范围和绩效评估标准,把政府履职成绩、公共资源消耗与公众满意度挂起钩来,促使政府积极设法提高效率;其次是增加临时雇员代替终身制雇员,把临时雇员从1985年的4.2万名,增加到1993年的15.7万名;第三是剥离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把联邦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批发给民间的专业中介、企业公司或地方政府,大幅度裁减联邦政府机构。这项改革使得联邦政府的出让合同从1979年13亿美元,猛增到1989年737亿美元,尤其是在环保局、能源部、国家宇宙和空间管理局,几乎所有工作都采取了合同出让的方式。1993年和1994年,国会又先后出台《政府绩效与成果法案》和《政府管理改革法案》,成立了以戈尔为首的《国家绩效评审委员会》,通过财政、人事、信息、领导目标和公共事业的绩效评估,把削减政府编制的任务落实到政府的各个预算单位,成功地把功绩制雇员从1977年的91%减到了2002年的55.5%,联邦政府减少7.8万个管理岗位,裁员42620人,每年节省1000多亿美元的政府预算开支。

三、人事和机构改革

20世纪70年代末,世界油价高涨,美国又以高息政策压低油价,欧美国家普遍出现了严重的经济滞涨问题,经济滞涨的背后是严重的政府财政危机和债务危机。世界历史表明,大国的财政危机和政府债务危机,放任发展,最终必然导致国家政权的严重衰弱和灭亡。美国联邦宪法是迄今世界上持续生效时间最长的成文宪法,这个宪法规定政府和每个公民一样,都要服从爱国主义的宪法原则,积极设法解决危及联邦中央政权的各种现实问题。在强化法制的推动下,几届政府不懈努力,推行政府瘦身改革的措施:①设立政府雇员的实习生制度,与奖学金制度配合,或以拨给实习补贴的方式,吸收各类合格大学生,参加政府各个对口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社会调查、法律宣传和行政服务的日常工作,几年后有了政府工作的实践经验,大部分自动分流到社会的各行各业,留下少数经过考核聘为公务员,填补退休空额,以此达到严格控制公务员编额和显著提高公务员专业化职业素质的双重目的。②建立对政府机构的绩效评估制度,把预算成本、业绩贡献和社会效果列为评估标准,对执行不力和绩效差评的机构给予警告和公示,促使更换人事、裁减编制和削减预算。③让州以下陷入严重财政危机的地方政府宣布破产,破产的市政府可能要实行超过50%的减员,其他免于破产的政府也必须严格控制政府编制和行政开支,避免陷入严重的财政危机。④采取只养事业不养人的措施,聘请信誉卓著的民间会计师、律师、高校和民间的知名学者,充当政府的财政经济和法律咨询顾问,提供解决具体问题的对策方案,服务政府决策的需要,取代依靠行政编制设立的各种政府研究机构。经过上述有效的改革,美国政府现在的全部文职雇员(含技术雇员),总数压缩到只有大约350万人,首都华盛顿所在地的哥伦比亚特区,属于联邦中央政府的雇员全部也不超过20万人。

四、前苏联改革失败的对照

20世纪70年代,国际油价从1970年的每桶不足3美元,暴涨到1978年的每桶30美元,苏联依靠出口石油的滚滚美元流入,暂时摆脱了计划经济体制造成的财政危机,把美苏冷战推上高潮,军备竞赛曾经一度占据美国上风,国内新生劳动力的就业,基本上都加入到军备生产和军事武装力量的行列,民生的投资和就业因此更加萎缩。为了回答国内舆论对于消费物资长期短缺的不满,1979年政府又悍然发动了侵略阿富汗的战争,用对外的战争胜利转移人民的视线。1978年,美国再次采取大幅度提高利率压低国际油价的政策,一直坚持到1985年苏联新政府上台承诺节制阿富汗战事为止,期间联邦储备银行的存款利率,曾经一度达到了1981年的16.39%。从1986年到1990年,美国仍然维持了超过6.66%利率,直到苏联解体后的1991年,才持续和大幅度调低利率。国际油价回落和从阿富汗撤军后,苏联政府立即面对严重的财政危机、通货膨胀和大批失业人口,不得不回到政府改革的轨道。但是政府改革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自上而下地进行,必须依靠政府司法和行政职能的改进来实现,否则就只有政府解体和推倒重来的结局。苏联的斯大林宪法,从1918年的《被剥削劳动阶级宣言》到1936年的《苏维埃共和国联盟宪法》,都以全盘否定人类2500年的法治文明和实施集体人治为前提,都以革命党推翻政府的阶级斗争理论为依据,无法为政府改革和建立高效政府提供不可缺少的法律框架。1985年苏共中央主席戈尔巴乔夫,曾经设计了援引西方法制文明的改革,设立总统职位和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但是终究没有能够挽救苏共中央政府最后解体的命运。因为长期的人治习惯已经形成,中央政府各个重要的实权部门全都强烈地反对改革,即使军事力量达到世界领先,最终还是难免中央政权解体的命运。

中国的经济发展,现在已经达到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规模,但是继续发展,面对经济增长和政府财政收入下行、政府债务沉重和失业严重的问题,必须首先克服公务员制度落后的障碍,依靠法治的进步,从根本上解决政府的腐败和低效问题,让更多的优秀人力资源,从不生产的政府部门,转移到市场经济的生产性部门,扭转经济增长持续下行的不利趋势。为此,美国的经验值得借鉴,苏联的教训也要积极吸取。

(作者单位系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

9.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篇九

根据XX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XX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实施车改人员情况

是XX级事业单位,下属共有XX个正科级处室,现共有事业单位编制XX名。截止X年X月X日,符合此次事业单位车改政策范围的在编在岗实有人数共X人,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X人。

二、交通补贴发放情况

根据XX,本单位有XX人符合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市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和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三、拟取消车辆申请

由于车改前未配备有公务车辆,所以此次无取消车辆。

四、司勤人员情况及安置计划

本单位共有司勤人员0人。其中:在册正式人员0人。

五、车改节支情况

改革前本单位公务交通总支出为。具体来看,包括公务交通报销费支出、其他相关支出。

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具体来看,包括公务交通报销费支出、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其他相关支出。

改革后,本单位节约公务出行支出额 和节支率。

10.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查报告 篇十

公务用车作为职务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车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领导挪用公款甚至扶贫款购臵车辆、公车私用等现象和案件在媒体上经常遭到曝光,人民称这是“车轮上的腐败”,而且反映强烈,“公车不公”引发的呼声已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焦点,并且已经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正如全国政协委员们的大声呼吁,公车改革势在必行。

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愈来愈明显。全国各级各地方对改革公务用车制度,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加快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步伐,我们对全市近年来公车购买、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深入分析了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弊端,在认真借鉴国内城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和政策建议,供领导完善决策和部门实施公车改革时参考。

一、目前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制度的不规范,所造成目前公务用车问题,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也大同小异,就我市而言,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突出问题:

1、公务用车的费用过高,财政负担沉重。公车理应用于执行公务,但在使用过程中往往不计成本,不管办事的距离远近,能用公车的一律用公车。再加上用公车办私事个人不必付任何费用,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何乐而不用同时监督管理制度有漏洞,公车消费中存在腐败行为。公车维修的“猫腻”最多,吃回扣已是公开的秘密。有的汽车修理厂为了留住客户,以不正当手段吸引公车司机经常上门修车,按修理费用的一定比例返还司机,有的司机需要什么就给什么,有的则按司机的要求开发票,单位能报多少,发票就开多少,反正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由公家负担,其结果是公车修理费用大大增加。公车加油也有不小的“黑洞”。偶尔会出现,多开、虚开发票现象。这样一来,公车的运行成本远远高于其他车辆也就不足为怪了。据不完全统计,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6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再加上车辆的价钱,一辆公车一年的费用大概在20万元以上,人民群众形象地比喻是“屁股底下一层楼”。地方公车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间,有些地方甚至更高。

2、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成为权力象征。由于制度缺乏约束力,导致公车私用现象屡禁不止。公务车早已成为主人身份、地位、权力的象征,不少领导干部都是一人包一辆车,到了无车不出门的地步,严重脱离了群众。单位或部门的公车使用虽有相应的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形同虚设,因为公车费用不仅全部由财政采承担,而且个人(驾驶员)有时还享受出车费、加班费等。正因为如此,政府虽然三令五申,公车不公、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愈演愈烈,公车迎亲、公车旅游、公车扫墓、公车钓鱼、公车接送子女上学等现象早已是司空见惯。少数人更是凭借手中的权利或职务上的便利,使得公务车几乎成了他们的“私家车”,上下班哪怕几分钟的路要坐车、下班后赴宴要车、节假日走亲访友要车,甚至家属子女、七姑八姨办私事也要车。据调查,在某些地方公务车公用占三分之

一、干部私用占三分之

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公车不“公”日益严重。有的领导干部上班时间由司机驾车,下班后和节假日自己开车,更有部分领导干部干脆自己驾车,让在编司机“休息”。

3、公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资料表明,社会其他运营车辆每万公里运行成本为8215元左右,党政机关则的公务用车运行成本高达数万元,每辆出租车的使用效率至少为公车的5倍以上,而运营成本仅为公车的13%左右。效率的低下,造成自然资源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由于现任领导都有相对固定用车,有的则成了专车。由于是领导的专车,其他需要用车的业务处室却很难用到车,造成了公车的闲臵浪费。

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改革公务用车制度不仅是当今社会的热门话题,也是各级机关一直在努力解决的现实问题,我国公车改革经过十几年的实践,主要有货币化改革、集中统一管理、加强管理监督三种模式。

1、货币化改革

主要做法是取消机关一般公务用车,按月按人发放交通费用补贴。交通补贴的方式,有的由单位集中管理,个人在限额内凭票报销,超支不补,节余转入次年使用;有的实行费用包干,按一定标准发放给个人,节约归己,超支不补。需公务用车时,可通过公交车、出租车或公车服务中心车辆等方式解决。货币化公车改革模式以广东珠三角为代表,广东省第一个实行货币化公车改革的是东莞市沙田镇,“车改”当年,交通费用就从84万元减少到38万元,节约率达54%。

2、集中统一管理

一般做法是将各机关公车交由公车管理中心(机关车队)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使用。具体做法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对集中办公的各机关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管用分离。如山东泰安市成立了市直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将53个党政机关的100多辆公车收到一起,部门按每车每年8000元的标准领取用车代币券,超支不补,节余归己。通过严格管理,及时调度,实现机关车辆集中管理,使资源流通起来,车管中心成了车辆“蓄水池”,通存通用能力增强,单车日均出车达5次以上,车辆利用率提高40%,保障能力达到95%以上。另一种做法是实行货币化改革的参改机关,将公车移交出来组建机关公车服务中心,参改机关可从公车服务中心租车,也可使用其他的交通工具。例如,杭州市车改中组建了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负责车改单位重要公务接待、统一集体活动、大型执法公务活动、应急突发事件处臵等公务用车,个人公务用车也可通过电话进行预约。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在公车改革中组建了区机关车队,实行统一管理、有偿服务,主要用于保证全区大型活动、专项行动、防洪抢险、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公务用车需要。

3、加强管理监督

一般做法是通过健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严格执行标准等方式强化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监督。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不断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广泛推行公车的政府采购制度,定点加油和维修制度,单车核算制度,公车耗油和运行费用统计通报制度,按月统计经费支出制度等,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得以压减,如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费用同比下降了22.48%。各地政府机关在加强公车管理监督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具体做法与中央国家机关大体相同;同时,有的地方政府还进行了公车管理制度创新,实行机关公车节假日封存制度,粘贴公务车标识制度,方便群众监督制度等做法,有的地方政府还利用GPS定位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三、三种车改模式的比较分析

货币化改革模式比较彻底,能够有效地减少公车数量,遏制公车私用,同时改革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引起社会质疑,其中争议较大的主要是如何确定交通补贴标准。目前的试点,大多是按行政级别划分补贴数额,而没有与岗位特点和工作量挂钩,有的试点中职位越高车补越高,在机关内部造成不公,扭曲了公车使用的性质;有的试点中工作量大的不够用,工作量小的有结余。实践中容易产生的问题有:一是在交通补贴额度内节省归己,有的人员公务出行能省则省,产生不作为现象,影响正常工作开展;二是变相加工资,交通补贴有可能演化为一种福利收入,使一些原本不合理的职务消费合法化,有的甚至利用改革谋取不当利益;三是如果车贴标准过高,机关交通费用支出可能不降反升,偏离改革的方向。

集中统一管理改革模式实行管用分离、统一调配、资源共享,有利于优化公车资源配臵,提高公车使用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同时也可减少各机关分散管理容易产生的公车私用弊端。另一方面,这种管理模式一般需要以政府各机关集中办公为前提条件,适用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在实际运行中,一些地方出现了各机关间公车使用矛盾增加,叫车手续比较繁杂,车辆使用不方便,公车服务中心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

加强管理监督改革模式可以在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压缩公务用车费用开支,降低行政成本,改革的风险较小,可解决公务用车中存在的部分问题,不足之处是仍局限于现有公车管理模式,并且容易出现反弹或者反复,未必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公务用车存在的问题。

四、完善公车管理和改革的政策建议

开展全国公务用车情况的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车数量、车辆结构、经费支出、公车使用等方面的情况,清查超编超标配车、变相专车、公车私用等违规问题,以便为我国公车制度全面改革和有效监管提供准确依据。

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中央关于公务用车的政策规定。强化公车编制管理,缩减公车数量并降低配臵标准。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汽车价格已逐年下调,因此,应尽快修订现行公车管理制度,适当降低按领导级别配臵的公车价格标准。

尽快出台推进公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明确车改模式、车改范围、车改对象、车改补贴标准等指导性原则。

车改措施应综合配套推进。深化公车管理和改革,应与政府职能转变、政府机构精简、监管制度完善、廉洁从政建设、财政体制改革和后勤服务社会化等方面工作紧密结合。避免公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再度膨胀的现象发生。

免征公务交通补贴个人所得税。因公务交通补贴属于公务活动消费补贴,不属于个人收入范畴,应免征个人收入所得税。

11.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篇十一

一、关于参保单位和人员范围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人员范围包括:

(一)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已进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并明确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

对于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其编制内工作人员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自转企改制基准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对目前尚未确定分类类别的事业单位,已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分类类别确定并改革到位后,参加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中2014年9月30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原编制内退休人员,随本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应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并经机构编制部门确认后再参加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关于缴费工资基数的核定

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按自然年度执行,实行一年一定,

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生奖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的绩效工资。

三、关于参保登记

参保人员参保登记由所在单位负责办理。

2014年10月1日至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期间,经组织批准调动工作且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工作人员,由最初负责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代扣代存的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并补缴此期间相应时间段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调到企业工作的,或以其他方式灵活就业的,由原单位办理其参保手续,并按规定补缴此期间相应时间段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后,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

四、关于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

参保人员按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后,其2014年9月30日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原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参保人员,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后的实际缴费年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前按规定视同缴费的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的年限合并计算。

五、关于基本养老金的计发

(一)关于视同缴费指数的认定

参保人员视同缴费指数的认定,以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岗位薪级)所对应的全区统一规定的视同缴费指数予以确定(视同缴费指数表另行下发)。

(二)关于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其中,缴费工资指数的具体计算办法是: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x视同缴费月数+实际平均缴费工资指数x实际缴费月数);全部缴费月数

实际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历年各月缴费工资指数的总和;实际缴费月数

月缴费工资指数:当月缴费工资基数;当月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关于已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核定

1.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的在编在职人员,随所在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后,其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标准予以核定。属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统筹项目的,由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属于非统筹项目的,仍从原渠道列支。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的统筹项目有:

(1)退休时按规定计算的基本退休费及历年按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规定调整增加的基本退休费;

(2)生活性补贴;

(3)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列入统筹项目的其他项目。

2.2014年9月30日前已退休且不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定予以核定。属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统筹项目的,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月起,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属于非统筹项目的,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自主确定。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的统筹项目有:

(1)退休时按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对应的计发比例计算的基本退休费;

(2)历年按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规定调整增加的基本退休费。

六、关于各地试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处理

已参加各地试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从2014年10月1日起按其单位性质和个人身份参加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对于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在职人员,试行期间个人缴费本息,可以一次性划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可采取实账方式划人,也可采取记账方式划人,但要在工作人员退休前记实,也可由各地一次性清退给其本人;已退休或死亡的人员,一次性清退给本人或法定继承人。

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个人缴费本息可并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七、关于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一)参保人员在全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应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同时以其本人参保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基数总和的12%转移社会统筹基金,并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与转移后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进行管理。

(二)已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之后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灵活就业未选择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应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社会统筹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管理,待其明确参加企业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后,再按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

(三)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养老保险关系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

参保人员符合法定退休条件时,已按现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核定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后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从组织确定其退休的次月起发放。

九、关于基金收支预算的编制管理

(一)每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的编制,由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上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结合当年参保人员人数变化、缴费工资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长等情况编制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对基金预算草案复核后,由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同时报上一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的基金预算草案与一般公共预算同步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12.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篇十二

1 有利于促进我国现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制化

我国于1993 年颁布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后,便开始了广泛的深入的探索与全面组建公务员相关制度,并于2006 年颁布并实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 直到2014 年止,我国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没有全面完整的相关法律法规,与之有关的法律依据都只是闲散于一些在不同时期颁布的法律条例、法规、办法和通知中,规范的内容过于笼统和概念化。我党于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定》与 《办法》相继落实实施,进一步深化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工作原则、工作范畴、具体内容、保障能力、管理机构等一系列相关的问题。[1]此举不仅是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实质性的内容填充,还是推动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法制化、一体化、严格化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一大助力。进一步地促使了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合规合法的前提条件下井然有序的进行,全面做到有法可依的良好局面。

2 有利于全面展现社会的公平性,进一步推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由于市场分配机制自身的客观缺陷而严重诱发的社会分配不公的问题,同时也比较容易造成社会性的矛盾问题。社会保障这一项内容是由我国政府进行公共管理中的一项职能,是全面调节我国民众收入再分配的主要手段,不仅可以极大地缓解初次分配不公的问题,进而全方位的保证社会的公平性,同时还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不可以完全脱离我国的整体经济发展能力而自主的存在和运行,需要将其全部纳入至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内,使其可以实现社会化,与当前阶段中的社会保障能力呈现一致,尽可能的缩小、弥补不同行业中和不同会计阶层之间存在的差距。在现行的改革活动中,通过自主的建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的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共同发展。[2]改变了过去传统的完全由国家或者机关单位财政包办一切的问题,使其工作人员可以真正实现自身的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进而全方位的展现社会公平性和政府具体职能,进一步地缓解当前阶段中的凸显的社会矛盾。

3 进一步的减轻了国家的经济负担

当前阶段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原本是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由政府进行全局性的财政干预,给予其最大限度的财政支持,其工作人员的 “生老病死”基本上都是由国家进行全包。但是随着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不断加剧,此种养老保险制度虽然具有十分完备的保障性,但是与社会经济中的其他成员的保障机制和形式相比,不仅严重缺乏其公平性,同时政府方面的财政负担也必然会越来越重。长此以往,必定会出现不堪重负的问题。当前阶段中现行的保险制度中,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担一部分的养老保险费用,进一步的深化了工作人员自身的主体责任意识,进而有效地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缓解了政府财政方面的巨大压力,极大地降低政府自身运行的经济成本。

4 有利于推进我国政府机构的不断优化改革

我国最近这几年颁布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全部明确的制定了比较完备的公务员录用和退出的制度。[3]但是在实际的社会发展中,却面临着公务员进入到工作岗位中比较容易,退出却比较困难或者是进入到岗位的过程中非常困难,退出更难的现实问题。首先,每一年我国都会有一大批优秀的人才,希望可以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到公务员队伍中,中小型企业很难招到优秀的工作人才。其次,部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正常退休外,基本没有人主动的退出原单位走向社会实际生产,进一步地导致了我国现有的机关事业单位时常出现人浮于事、工作效率比较低下的问题。其中最为关键的一个原因就是我国并没有建立科学全面的养老保险制度。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有关部门要求公务员依据公务员的相关工作制度,在实际进入到企业并按规定参与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需要依据个人在机关单位中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将其全部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最后,机关事业单位中的退休金待遇比较高,养老金的替代率可以高达90% 以上。但是其社保养老金替代率只有40% 左右,经济社会中的大部分的企业职工很难真正的享受到企业最终的补助资金待遇。为此,我国相关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需要双管齐下,进而科学有效地降低二者退休后资金待遇的本质差别。逐渐实现由原本的国家保障转向为社会性保障的良好局面,进一步的明确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后社保金接续问题的处理方式和工作流程,切实有效地减少机关事业单位退出人员的顾虑,进而为政府部门的改革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发展提供充分的条件。

5 结论

综上所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性内容,在进行当前的改革活动后,不仅有效地健全和完善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机制,还进一步地推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

摘要:当前阶段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性内容,其资金长期由我国现有的财政部门全权负责。这与当前现已实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具有相当大的差别,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二元”结构,不仅严重阻碍了经济社会中的公平性发展,还极大地抑制了我国改革事业的发展。为此,文章对于新一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义进行简单的分析。

关键词:新一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参考文献

[1]袁可天.浅议新一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义[J].科技展望,2015(23):217-218.

[2]应晓红.浅议新一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义[J].现代经济信息,2015(21):37,39.

13.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篇十三

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适应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改革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制度,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宏观调控机制,逐步实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一、改革的原则

(一)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

(二)适应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和岗位管理的要求,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加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的倾斜力度。

(三)建立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坚持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

(五)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分配秩序,理顺分配关系。

二、改革的基本内容

(一)建立岗位绩效工作制度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营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附表一至三)。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

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附表一至三)。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级,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 1

标准。

3.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现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将一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纳入绩效工资。

4.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分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主要是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补偿。艰苦边远地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需经费,属于财政支付的,由中央财政负担。

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主要体现对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政策倾斜。国家对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实行统一管理。

(二)实行工资分类管理。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其功能、职责和资源配置等不间情况,实行工资分类管理。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绩效工资根据单位类型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三)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1.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在考核的基础上,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正常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2.岗位变动调整工资。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按新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3.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4.调整津贴补贴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及调控收入分配关系的需要,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标准。

(四)完善高层次人才和单位主要领导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1.完善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

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力度,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建立重要人才国家投保制度,采取一次性重奖以及协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逐步完善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

2.建立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逐步建立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多种分配形式,规范分配程序,合理确定收入水平,加强对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的监督管理。

(五)健全收入分配宏现调控机制。

实行工资分级管理,明确中央、地方和部门的管理权限,完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规范工资收入支付方式,加强工资收入支付管理,建立统分结合、权责清晰、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宏观调控机制,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纳入调控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纪律惩戒措施,维护国家收入分配政策的严肃性。

三、相关政策

(一)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并执行见习期工资;长学制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期工资待遇可适当提高。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岗位工资按所聘职位确定,薪级工资按转正定级的标准执行。

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和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实行见习期。在明确岗位前,执行初期工资;明确岗位后,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转正定级的标准执行。

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定级时薪级工资适当高定。

其他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聘用单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二)部分行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地质、测绘、交通、海洋、水产、民航等行业事业单位中野外、水上作业工作人员以及飞行人员的工资标准另行制定.体育运动员仍实行体育津贴奖金侧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离退休人员待遇。

截至2006年6月30日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实行新的收入分配制度,适当增加离退休费。

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离退休的人员,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相应调整离退休费计发办法。

四、经费来源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所需经费,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对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五、改革实施时间

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从2006年7月l日起实施。

六、组织领导

14.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篇十四

今年4月25日,中央纪委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召开了全国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5月20日全省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随后,市委、市政府对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统一部署。6月初,县委、县政府印发了《永兴县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一、我县现行公务用车管理模式和现状

我县现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直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编制管理、标准控制、按需配给、单位所有的模式。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公共交通条件的明显改善,私家车保有量不断增加,这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缺陷越来越明显。

据初步统计,目前我县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已达500多辆,每年车辆购臵费用和消费支出达3500万元—4000万元,这成为县级财政的沉重负担,成为政府管理的黑洞。以乡镇为例来说明:我县25个乡镇公务用车编

制数42个,2010年我县各乡镇实有车辆数117辆,超过编制数75辆。2010年乡镇总支出为1.59亿元,乡镇公务费支出6069.25万元,公务用车消费为897.9万元,占公务费支出的14.79%,平均每辆车辆每年支出7.67万元。

二、我县目前公务用车存在的弊端和问题

近几年来,我县对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加强了管理,制订了一些政策,对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配备、购臵更新等进行规范化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制度的不规范,执行不力,造成目前公务用车主要存在以下弊端和问题。

(一)公务用车消费居高不下。公车应用于执行公务,但在使用过程往往不计成本,办事的不管距离远近,能用公车的一律用公车。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必付任何费用。同时监督管理制度有漏洞,公车消费中存在腐败行为。公车维修的“猫腻”最多,吃回扣已是公开的秘密。有的汽车修理厂为了留住客户,以不正当手段吸引公车司机经常上门修车,按修理费用的一定比例返还司机,有的司机需要什么就给什么,有的则按司机的要求开发票,单位能报多少,发票就开多少,反正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由“公家”负担,其结果是公车修理费用大大增加。公车加油也有不小的“黑洞”。特别是我县乡镇的车辆未实行定点加油和IC卡制度,存在多开、虚开发票现象。因此,公车的运行成本远远高于

其他车辆。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我县乡镇每年每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不含司机工资、福利)平均为7.67万元,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加上车辆的购臵费用和司机的工资福利,一辆公车一年的费用大概在20万元以上。

(二)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屡禁不止。部分乡镇和机关单位在全县严格控制购车编制、购车金额的情况下私自购车或违反规定超标准配臵公务用车。按照我县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数量实行编制管理的规定,每个乡镇根据工作量只能配臵1-2辆小车,但是各乡镇都超编配备车辆。在申请购买小车未果的情况下,采取“先上车后补票”或者实行“上车不买票”的办法,即采取借支、用其他发票或其他途径套出资金,用来购买小车,有的采取长期租凭的方式,变相使用小车。2010年乡镇实有车辆数117辆,超过编制数75辆,超编率178% ,超标、超编配车问题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

(三)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低。据统计,每辆公车年消费额平均为5万—6万元,社会轿车每万公里运输成本是0.82万元,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则高达数万元,每辆出租车的使用效率至少为公车的5倍以上,而运营成本仅为公车的11%左右。效率的低下,造成自然资源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由于现任领导都有相对固定用车,有的则成了专车。由于是领导的专车,其他需要用车的业务部门却很难用到

车,造成了公车的闲臵浪费。

(四)变相专车和固定用车现象严重。按照有关规定,只有部长级和省长级以上干部才能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后享受部长级和省长级待遇的干部都不允许配备专车。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部门和单位都自行给党政领导配备了专车,有些领导用车虽然不称为专车,但却专用。

(五)公车私用现象较严重。由于制度缺乏约束力,导致公车私用现象屡禁不止。公务车早已成为身份、地位、权力的象征,不少领导干部都是一人包一辆车,到了无车不出门的地步,严重脱离了群众,正如有单位职工举报领导,说这位领导上厕所都开公车去。各单位的公车使用虽有相应的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形同虚设,因为公车费用不仅全部由财政承担,而且驾驶员还享受出车补助、加班费等。正因为如此,政府虽然三令五申,公车不公、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愈演愈烈,使得公务车几乎成了他们的“私家车”,社会概称为“三个一”,公用占三分之

一、干部私用占三分之

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公车不“公”日益严重。

三、推进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建议

今年初中央重新印发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 4

理办法》,为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制定了纲领性的目标和原则,4月份以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县将以此为契机,严格规范公车配备使用,压缩公车规模,逐步实现公务用车服务的社会化;较大幅度降低公务用车费用开支;切实解决乡镇和机关单位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问题。

(一)深入开展公务用车使用情况专项治理工作。我县正在全面深入开展公务用车使用情况专项治理工作,调查了解、全面掌握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车数量、车辆类型、车辆品牌、经费支出、公车使用和超编超标配车等情况,为我县公车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依据。

(二)建立刚性财政预算约束的公车管理体系。以预算管理实现总量控制,把公车管理纳入公共财政体制。严控公车购臵数量、购臵金额。坚持减少配臵总量、降低配备标准,小轿车严格按照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以内的标准执行,另外严格控制越野车的购臵。

(三)建立健全各项公车管理规章制度。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要重点建立和落实以下5项制度:

1.编制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从实际出发,不突破原有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要求,明确新的编制和配备标准,重新核定车辆编制总数。

2.购臵审批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务用车审批和公示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购臵审批的工作程序、职责分工、公示办法、违规责任等,力求做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共同监管。

3.经费预算管理制度。严格公务用车购臵和运行经费预算管理,认真落实在财务上单独列项和单车费用定额核算制度。

4.日常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回单位停放制度和节假日封存制度;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逐步建立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

5.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制度。按照中央、省制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的使用管理办法。

(四)研究制定“私车公用”补贴办法。随着私车拥有率的提高,很多机关公务员也有条件利用私家车来完成一些公务活动,在有的经济发达城市利用私家车履行公务活动的情况已十分常见。如果对机关人员用私家车办公事给予合理

补贴,可以成为替代公车的交通工具,并且简单易行、灵活方便。建议制定合理的私车公用补偿方法,原则是按实际发生费用予以一定补偿,最好是一事一报,如按行车里程报销油费、过路过桥费等,建立可操作的私车公用管理制度。

(五)强化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管工作。一是把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节能减排检查考核内容。二是对公务用车使用特殊牌照或标识,方便社会监督。三是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超编、超标配臵公务用车、未经批准擅自配备更新公务用车、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行为。

15.现有财政制度下公务消费改革探析 篇十五

由于公务卡同时用于公务消费和私人消费, 其使用既涉及公务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也涉及私人消费的私密性, 因此, 财政部对如何界定公务消费与私人消费的问题非常重视, 并设定了“个人申请”和“财务审核”两个控制环节。首先, 公务卡的所有消费支出信息由个人掌握, 个人只对其中认为属于公务支出的消费才向单位财务提出报销申请;其次, 财务部门对于个人申请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 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 符合规定的确认为公务支出并进行相应的报销还款。除个人申请并经财务部门审核确认的消费支出, 其余部分均视为私人消费支出, 由个人承担还款责任。

一、公务消费存在的问题

当前由于庞大的公务消费开支, 给国家和地方财政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特别是非正常方式的公务消费引起了社会舆论和媒体的关注和不满, 通过总结公务消费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公务消费不透明性。为了一些不合规范和不正常的公务消费, 通过各种途径和权力转移资金, 将公务消费的费用占有己有, 给社会经济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2) 公务消费不断泛化。公务消费的范围和消费目的越来越模糊, 特别是由于当前物价上涨, 公务消费的余额越来越大, 内容也越来越多, 搭车消费现象频发。

(3) 公务消费标准越来越高。随着公务员自身品位的提高和心理的变化, 公务消费铺张浪费, 相互攀比。这些要求与节约型政府的理念相背离, 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4) 公务消费个人化。公务人员利用报销机制漏洞, 把公务消费的费用私有化, 满足一己私利, 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公务消费过度的深层原因

1. 公务消费制度缺失

公务接待的标准不同和相互攀比, 诱发了严重的腐败现象, 深层原因主要是由于公务消费制度的缺失。如果不能正确地处理这些接待规范和公务消费的规定, 很容易产生公务消费不正之风。

2. 财政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当前财政管理制度与公务消费的规定不太匹配, 财政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不公开, 使得一些腐败分子利用国家的公务消费经费进行各种各样的违法行, 给财政工作带了很大的影响。

3. 公务消费监督体系不健全

监督体系的不健全主要表现在监督乏力。财政制度和公务消费制度或多或少存在缺陷, 如果不能解决监督问题, 公务消费问题也很难治根。正如制定政策一样, 监督到位是实施政策的重要保障和约束机制, 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互相完善。

4. 公务消费文化不完善

随着改革开放的稳步前进, 我国经济得到了平衡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有序提高, 在一些公务员的理念中, 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思想已经不适用了, 很显然这是一种文化理念的不完善、倒退。这些想法带来的影响是为人民服务的想法变淡了, 特权思想、利己主义表现越来越明显。在这些腐败分子眼中, 公务消费过度是一种时尚、一种身份的象征。因此公务消费的理念文化需要改革创新。

三、基于财政制度下的公务消费改革策略

1. 规范公务消费必须实行财务统一核算

实行财务统一核算制度主要是在保持各单位财务隶属关系不变, 资金使用权、管理权、支配权不变, 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前提下, 按照“统一开户、分户核算、集中管理”的方式, 以部门综合预算为基础, 建立的一种公开、规范的财务核算和双重监督的管理形式。要充分发挥财务统一核算制度对规范公务消费的积极作用, 建立有效的运作模式, 正确把握推行财务统一核算的运作规律, 构建财政完备的网络系统。对于现阶段还不宜实施货币化改革的职务消费项目, 如招待费、差旅费, 实行“核定标准, 分项控制, 超支不补”的管理办法, 明确范围和费用承担责任人。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和物价水平科学核定标准, 包干使用, 超支不补。并将各部门、单位的职务消费情况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既从严控制消费, 又能保障工作开展及其质量。

特殊情况下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需要时, 持卡人可通过单位财务部门提前向发卡行申请临时增加信用额度, 增加的额度和使用期限等具体事项, 按照发卡行有关规定执行。为方便财务管理和持卡人用款, 申请临时调增额度工作也可在单位与银行共同协商后, 由持卡人直接向发卡行提出申请。此外, 在临时调增额度仍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情况下, 也可采用先向财务部门借款存人公务卡, 再通过公务卡支付的方式。

2. 细化预算编制内容

重点是对预算科目要适应预算改革要求, 在科目的设置上尽量体现复式预算和部门预算的要求, 既要包括财政预算内收支, 也要包括财政预算外收支。所有政府预算单位均应按不同原则和要求, 使用统一的政府收支科目。对于预算大类科目应按部门设置, 下设明细项目。对于接待费、差旅费、考察费等公务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在其科目下再按具体支出项目编制款、项、目级明细预算。对于需由本级使用但暂不能确定执行部门以及具有特殊用途的项目预算, 可按使用性质设置大类科目。

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对于审核同意且应当由实有资金账户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 可采用双向转账财务POS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即预算部门布设与实有资金账户相连的双向转账财务POS, 办理相应的单位卡。报销时, 对于应通过零余额账户开支的支出, 按照公务卡制度规定, 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审核后办理报销手续;对于应通过实有资金账户开支的支出, 不再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办理, 而应按照原有财务规定审核无误后, 通过双向转账财务POS将资金从单位卡直接划至个人公务卡账户。

3. 加强对财政部门的监督

财政体制改革之后, 财政部门集中了财政资金的分配权、支付权和监督权, 其权力之大, 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相应的权力需要相应的监督。为此, 必须建立一整套对财政部门的外部监督和内部制约体系。就外部监督而言, 要强化细化人大的权力监督, 审计、监察的执法监督, 纪检的纪律监督, 以及建立在办事公开基础上的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就内部而言, 要按照权力制衡理论, 实行权力分解, 使一个岗位、一个内设机构无法决定资金的划拨与支付。与此同时, 财政部门必须加强对政府采购中心的监督, 政府采购中心必须与财政彻底脱钩, 成为名符其实的中介机构。而政府采购中心亦应切实负起对供应商的监督之责, 防止供应商违反市场规则, 特别要防止供应商与公务消费单位串通勾结, 虚拟采购, 共同损害国家利益。

参考文献

[1].王振宇, 连家明, 张季.构建和谐社会与财政制度创新.经济研究参考, 2007 (5) .

16.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篇十六

一、公务卡的相关知识

所谓公务卡,是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贷记卡。公务卡消费的资金范围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费用。公务卡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能够将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与银行卡的独特优势相结合,是一种新型的财政财务管理工具和手段。同时公务卡具有一般银行卡的基本属性,提取现金免利息。

二、实施公务卡的意义

实施公务卡制度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需要,是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创新。公务卡结算提高了预算单位公务支出的透明度,对于强化财务管理、节俭公用经费、遏制违规开支、预防腐败行为、建设“阳光财政”具有重要意义。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我县自2010年公务卡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以来,大部分县直预算单位高度重视,使用公务卡的单位不断增加,公务消费用卡意识不断增强,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就目前公务卡制度执行和支付使用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务卡使用率不高,“有卡不愿用、用卡不上网”现象普遍存在,仍有部分单位未制定内部公务卡报销结算办法,大量使用现金结算,公务卡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

(一)单位不敢用

公务卡让违规公务消费无处藏身。传统模式下现金消费,可以掩饰不合法公务消费,如超标准接待、公款旅游甚至公款送礼等,都可以变通为合法经费入账。而公务卡让公务消费公开透明,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少数人的违规违纪行为,大大提高了他们的腐败成本,致使单位不敢使用公务卡。

(二)个人不想用

传统的现金消费观念还根深蒂固,尤其是大部分持卡人年龄偏大,用卡观念的转变、支付习惯的形成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同时,持卡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还清公务消费款项,一旦逾期便会产生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这种风险必然会影响持卡人用卡的积极性。

(三)财务不愿用

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先对刷卡消费的明细信息进行核对,然后才能将领导同意报销的公务卡支出信息下载并导入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再签发还款支付令将款项直接划入公务卡还款账户。相对于提取现金,繁琐的流程对财务人员的计算机技术和业务水平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影响了财务人员推广使用公务卡的积极性。

(四)商家不好用

公务卡的用卡环境还亟待进一步完善,由于目前银行卡的网络系统还不够完善,有些正常的公务消费如购置办公用品、简易接待、公车燃修等,价格相对便宜实惠的小型商家没有安装POS机,特别是在乡镇更是少而又少,导致持卡人无法普遍用卡。

四、推进公务卡改革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营造气氛

通过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等多形式开展宣传,要让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准确理解公务卡改革的重要意义,龙其要站到单位内部控制、减少腐败和财务风险的角度,主动制定实施本公务卡使用制度。

(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预算单位应该制定完善、科学和易于操作、统一的公务卡管理制度及相关的财政预算绩效考核和追责制度。预算单位在公务卡使用过程中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有关银行和上级单位反馈应用难题,以便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研究对策,完善制度。同时还要进一步规范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并加强财务人员公务卡结算知识的相关业务培训,合理配备财务人员和设置财务岗位,更好地推进公务卡的改革。

(三)建立综合管理体系

要站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推动公务卡改革,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出台相关监督管理办法,限定现金使用范围和额度,强化制度约束。落实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专项管理办法,推动公务卡广泛使用。

(四)落实支付监控机制

完善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安装支付监督预警系统,严格限定单日提取现金和全年使用现金的额度,从技术环节上堵塞大额提取现金、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的发生,迫使预算单位使用公务卡。

(五)加强银行信息化建设

各银行要按照有关部署,及时完成相关业务系统改造和人员培训,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快公务卡产品开发,提升服务能力,加快POS机的更新换代,对偏远地区,要加快公务卡使用的相关支持力度,如通过财政补贴和银行共同出资,对偏远地区建立信用卡使用系统。

(六)提高持卡人用卡意识

各银行机构、单位财务部门应对持卡人消费进行积极引导,要对使用现金交易的弊端和使用银行卡交易的好处进行合情合理的宣传,促使人们深入地了解使用银行卡的便利,从观念上逐步接受信用卡。持卡人应通过学习,了解透支消费的基本知识,熟悉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提高用卡意识,在公务支出中,积极使用公务卡结算。

(七)加强监督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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