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

2024-11-18

中学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共10篇)

1.中学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 篇一

矿业工程学院关于班主任工作的若干规定

为加强班主任工作,把以“学生为本”的理念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更好的服务于学生,对班主任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每学期初提交上学期工作总结及本学期工作计划;

二、至少两周深入一次学生宿舍;每周找重点学生谈话一次;

三、每月召开一次班会、一次班干部会;

四、参加班级推优、评优等重要会议及其它班级活动;

五、将思政教育、诚信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心理教育、就业教育作为常规教育,促进班风、学风建设,每学期至少进行二次;

六、每年组织一次班级干部换届选举,加强班干部队伍建设;

七、关心贫困生、降级生、违纪生,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八、对奖助学金严格把关,亲自参与评定,并对评定结果负责;

九、建立有效的工作信息渠道,全面、细致掌握本班学生动态,并收集、了解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反馈给学院;

十、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作为考核依据;

十一、手机保持24小时开通(除上课外),以备处理突发事件;

十二、班主任每学期向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汇报工作一次。

矿业工程学院 2010年3月

2.中学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 篇二

一是望。指班主任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判断力, 按心理学、教育学观点驾驭学生心理的能力;要有“进门看脸色, 出门看天气”的思想意识及洞察能力。根据学生的面部表情及体态语言判断学生的内心状况, 及时、巧妙地调整自己的教育教学计划。据美国俄勒冈州立大学人类学、社会学系教授Kent.Buys (肯特·拜斯) 先生的观点, 洞察人的心理不但要听其言, 而且要观其行, 看其眼神。同时班主任的“望”也是指有目的、有计划地在自然状态下对学生进行观察, 通过“听其言、观其行”来掌握学生心理本质, 为制订教育计划积累素材。当然, 观察必须客观、真实、全面、具体, 只有真实的材料才可信;只有真实、完整、系统的材料才能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全貌。

二是闻。指班主任必须倾听学生的心声、家长的要求、社会的呼声。博闻强记, 听取各种不同的意见和建议, 把每一个学生都看成是能“照出”自己工作全貌的“镜子”。要适时与个别学生谈话, 给予贫困生关爱、理解与支持;给予学困生鼓励、关心及扶持。班主任要俯下身子主动亲近学生, 使他们由此产生亲近感而信任你, 这样才能通过情感效应把教师制订的计划、主张变成他们自身的要求和行动, 形成他们的觉悟和决心。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 家长的处世态度对孩子无疑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所以, 班主任应该适时召开家长会, 虚心听取家长对学校、科任教师及班主任工作的意见, 了解每个学生的“社会关系”并加以综合、分析、处理, 随时调整教育教学计划, 使工作更具针对性。

三是勤。指班主任要勤奋、踏实, 能创造性地做好学生工作;针对自己实际, 勤动脑, 善于身体力行、为人师表, 为了自己的学生, 学蜜蜂众采百花酿甜蜜。

1.勤于了解。了解和把握学生年龄特征, 是班主任工作的第一步, 掌握学生心理需要及发展动向是班主任工作的难点。要教育人, 首先必须了解人。

2.勤于沟通。沟通学生和家长心理, 融洽师生关系是班主任工作非常重要的环节, 是进行卓有成效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可靠依据。要勤于俯下身子与学生交心, 与家长谈心, 尊重、理解、重视与家长的访谈, 并将谈话内容辨别性地融于对学生的教学及教育对策之中。

3.勤于考察。针对学生情况———道德、纪律、学习、仪表、健康等, 定期做出操行评定;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表扬先进。认真对待每一个学生, 一个也不能少。

四是德。指班主任要有宽阔的胸襟, 具“有容乃大”之心, 体谅、理解自己的学生。蔡元培先生说过:“教育不为已往, 不为现在, 而专为将来”。班主任只有热爱、关心、信任学生, 才能激发学生的自尊、自爱和自强心理;只有热爱学生, 师生之间才能沟通思想, 才能彼此了解内心世界, 而且只有当学生感受到班主任是自己的良师益友时, 他们才愿意向你吐露心底的秘密, 班主任也才能把握学生的“脉搏”而使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更有成效性、时效性。须知, 没有严格要求就没有教育, 没有爱也就没有教育。诚然, 教师对学生的爱即不是偏爱, 也不是溺爱, 而是理智、公正与严格要求相结合的教育之爱。

五是识。做好班主任工作应该提升教育软实力, 努力做到具有高尚的情操、娴熟的教艺、渊博的学识、高雅的兴趣、宽阔的胸襟, 不断拓宽知识视野, 并具广泛的文化素养和兴趣爱好, 把“一桶水”概念更为“一池水”意识……这也是班主任做好育人工作的必需条件。

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指出:“学生可以原谅教师的严厉、刻板, 甚至是吹毛求疵, 但不能原谅他的不学无术”。当代中学生思路开阔, 反应敏捷, 知识面广。作为班主任若文理科知识相互渗透, 中西文化联系得体, 以此满足学生的需求, 这样更能增强自己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也能更好地赢得学生的信赖, 有益于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所以, 班主任除了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 管理能力之外, 还应具有优秀的教学能力, 同时也还应具有驾驭教材的能力, 教会学生学习。

3.中学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 篇三

今年初,教育部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大纲》),系统、清晰地勾画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基本框架。《新大纲》是新形势下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学校德育工作提供了基本规范。

科学定位目标,引领学生成长成才。《新大纲》将德育目标定位为培养什么样的人,而不是简单的具备什么素质或能力要求,深刻地体现了以人为本、立德树人的理念,深刻体现了人人皆可成才、让每个学生都成为有用之才的理念。中等职业学校培养的学生,首先是成为社会的合格公民,并在此基础上成为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和合格建设者,并进而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而不是人们通常认为的就是培养具有一技之长的蓝领、普通劳动者。这一目标定位有利于改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偏见,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支持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

凝练五项原则,明确德育基本遵循。《新大纲》明确提出五项基本工作原则,并将德育原则作为大纲正文的独立部分。德育原则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遵循。德育原则包括:一是方向性和时代性相结合原则,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育人导向,同时要紧跟时代要求,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原则,要遵循教育规律,根据学生身心实际进行教育引导,提高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知行统一原则,要将知识传授与情感体验、行为养成融为一体,学做结合、知行统一、言行一致、恪守诚信;四是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原则,既要教育引导又要严格管理,发挥学生自律与他律、教育与自我教育的作用;五是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原则,既要以理服人又要以情感人,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拓展工作途径,多措并举合力育人。《新大纲》贯彻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理念,构建学校、企业、家庭以及社会共同参与,课上课下、校内校外、线上线下全方位覆盖的德育工作格局,提出课程教学、实训实习、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志愿服务、职业指导、心理辅导、家庭和社会八大德育途径。强化实训实习、志愿服务等实践育人途径,将实训实习、志愿服务都单列为德育途径之一。强调充分发挥职业生涯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德育功能,将职业指导、心理辅导也单列为德育途径。

《新大纲》是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应切实贯彻落实大纲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丰富德育内容,创新德育形式,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把学生培养成为爱党爱国、拥有梦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成为敬业爱岗、诚信友善,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4.中学教师课堂教学行为基本规范 篇四

(2008年9月修订)

1.教师在上课前应认真备好课,认真观看优质光盘,精选可用优质教学资源,根据教学设计写好教案,准备教具或实验仪器。没有教案不能进课堂上课。

2. 教师应严格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随便调课,更不准随便缺课。

3.提前2分钟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学生做好上准备,不迟到、不中途离开课堂,课堂上不做任何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准接打手机、会客。

4.要对学生的学习负责,并能全身心致力于每一位学生的学习、发展;对所有学生都要平等对待,并相信所有学生都能学好;要着眼于课堂教学策略的设计与应用,充分利用优质课例提供的资料,发挥优质资源的作用;要正视教育对象的差异性,因材施教,重视学生学习成绩的转化。

5.教师要具备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使课堂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处理偶发事件不要超过20秒);教师有组织管理学生学习的责任,激发他们的学习动机并使其自觉主动地学习;要有效组织和培养班组学习活动,形成合作、探究的高效学习氛围,一堂课学生的学习活动时间不少于10分钟;要随时评价并认同学生的进步,鼓励学生的发展。

6.课堂上应具备敏锐的观察力、灵活的自我调控能力、明智地分析和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在教学实践中要有意识地进行教育科学研究;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全面发展学生的综合素质。

7.应用优质课例上课,要组织好学生与主讲教师的配合,及时调整教学时间的分配,配合主讲教师完成教学任务;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对主讲教师的教学进行补充。

8.严禁训斥、冷落、嘲笑和当众批评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禁止学生上课,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

9.要重视教学辅助手段的运用。教师要依据学校的客观条件,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合理地选用投影仪、小黑板、多媒体等辅助教学,以更快的方式给学生提供更丰富的信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10.教师进入课堂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使用普通话。语言清晰、准确、生动,教态自然大方、具有亲和力;板书工整简明、条理清楚,使用规范字。

11.理化生等实验课要尽量做到分组实验;音乐、美术要尽量到专用教室上课;体育课要严格着装要求,科学合理地使用器械,随时进行人身安全教育。

12.一堂课至少要有10名以上的学生发言;教师的纯讲授时间不超过20分钟。

铜山县润杰学校优质课堂教学评价制度

(2008年9月第四次修订)

一、制定依据

1.落实新一轮课程教学改革的要求,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2.国务院《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

3.《铜山县中小学教师教学规范》和《铜山县中学校校长抓教学规范》。

二、课堂教学评价的要求

1.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得信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2.要根据课程标准对各学科的教学要求,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提出任务要求。

3.教学方案的设计及其实施过程应能依据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体现优质教学资源在课堂教学中的使用,确定教学目标,使之适合于学生的经验、兴趣、知识水平、理解能力和其他能力。

4.课堂教学中教学目标的呈现和实现方式要科学,有利于学生的接受;教学要面对全体学生,每一个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对能学有所得;优质教学资源在课堂教学中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教学过程流畅,教学方法灵活;教学环节完整,反馈校正及时有效。

三、优质课堂教学评价的内容

1、知识与技能: ⑴知识与技能

①符合课程标准要求:能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对学科的要求,结合教材来确定本节课的教学目标。有优质教学资源可利用的,教学目标有何优质课例的教学目标保持一致。

②适合学生学习实际:能根据学生的年龄心理特点、学科认知水平及学习需求确定教学目标。

③基本能按教学目标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利用优质课例上课时,能根据学生的实际能力调整教学任务。

④优质资源的利用和执教人的教学有机结合,熟练使用机器。⑵学习知识

①教师在课堂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能组织、指导学生学习学科知识,利用相关的学习资源拓宽学生的知识面,让学生从中去感悟知识、学习知识,并能掌握知识。

②改变课堂教学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帮助学生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乐于探究知识的生成、变化和发展。

⑶掌握技能

①能根据学科特点创设形式多样的实践情景,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体现出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②能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和年龄特点,注意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良好学习行为的养成。

2、过程与方法 ⑴教学过程

①学习活动的组织:课堂教学过程就是学生的学习活动过程,教师与学生要共同创造学习环境。教师应紧扣学习主题,有序地组织、指导学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实现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使用优质课例上课,教师的活动组织要符合优质课例的教学意图,时间调控要科学有效,有利于优质课例发挥作用。

②学习方式的引导:课堂能为学生提供讨论、质疑、探究、合作、交流的机会,充分让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提倡交流与合作的学习方式。学生自主探索、合作的过程要真实、自然。

③思维的发展:课堂上的问题设计、实验操作、作业布置等,能激发学生的思考和想象,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学生的思维发展,有助于培养观察力、想象力及反思意识。

④关注差异: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提问优等生每人每节课不能超过三次,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的提问应占课堂提问的五分之二以上,并要展示帮助、提高学生的过程。关注学生个性的发展,鼓励发挥个性特长。

⑵教学方法

①能灵活运用适合学生学习实际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教学方法,体现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在教学过程中呈现教学方法的多样性。

②能根据本班实际及教学内容选择适当的现代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提倡课堂教学中充分使用优质课例,学习使用课例体现的教学技巧。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⑴教学氛围:能创设平等、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师生平等交流,生生合作和谐,杜绝放任自流不负责任的现象。

⑵学习兴趣:教师的教学语言、教学行为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习活动,主动探究知识,合作交流进行学习。教师要学习优质课例主讲教师教学语言和课堂风采,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⑶自信心:善于创设能让学生体验成功的情景,教学过程能体现学生自信心建立的心理进程,体现激发学生奋发上进的精神面貌。

4、教学基本功

⑴教学语言准确大方,普通话规范准确。⑵板书设计合理、工整美观。⑶教态亲切自然,应变能力强。⑷学习优秀教师的榜样,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不断以教师自身的力量感染学生。

四、课堂教学评价的方式

1.公开课、示范课按县局课堂教学评议表设计的项目进行评价。

2.校干检查性听课,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综合打分,及时向执教教师反馈。校干评课要突出教室在课堂教学中对优质课例的使用比率和有效度。

5.国有林场工作基本规范 篇五

(征求意见稿)

为了适应国有林场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国有林场按照“打基础、谋长远,高标准、快速度,抓落实、干到位”的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国有林场建设步伐,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国有林场是我国林业建设的主体,国有林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林业发展和社会稳定。规范林场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林场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林场工作水平,促进森林面积增长、职工群众增收、林场繁荣稳定,为全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规范林场工作,必须坚持职权法定的原则,做到权责统一,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活动;必须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保证各项工作在党委(支部)的领导下进行;必须坚持群众利益至上的原则,以人为本,倾心竭力为民谋利;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避免短期行为,保持工作连续性; 必须坚持效能效率的原则,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林场党的建设,提高领导基层工作的水平,为推进林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规范林场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林场职能,不断完善适应林场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改进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科学务实、开拓创新、勇于拼搏的精神,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确保全场整体推进,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第二章 职 能

(一)林场党委(支部)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单位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本单位行政和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支持和保证这些部门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对林场党委(支部)自身及林业站、资源管护站党组织的领导、建设与监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培训、教育、管理和监督;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

6、领导本单位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7、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监督职责,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处理职责范围内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协助上级党委、纪委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受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干部和检查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保障党员干部的权利不受侵犯;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监察和政风行风建设,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8、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林场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建设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规定和办法,经同级党委(支部)或上级党组织会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同级党委(支部)会议决议和上级的部署。

3、制定本场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同级党委(支部)或上级党组织会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4、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种苗培育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承担林木种苗、森林病虫害以及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5、承担本场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及护林防火工作,组织实施本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承担林地、林权的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实施中幼林林抚育等工作。

6、承担林业科技项目的实施。

7、承担林业基本建设、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组织管理国有资产;负责各项林业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林场内设机构工作职责按 “五股(五办)一办”进行规范。

(一)人事秘书股(办公室)职责

1、负责办理本单位职工劳动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工作;

2、负责处理党委(支部)、行政日常事务,搞好上传下达;

3、做好组织、宣传、纪检、统战、计划生育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4、负责做好文秘、档案、信息、保密、后勤管理等工作;

6、负责内外部工作的联系和本单位内设机构、下属站(点)的综合协调工作;

7、负责党委(支部)、行政日常工作的督办运转、信息反馈和检查落实工作;

8、组织开展各类调研活动,为党委(支部)、行政决策提供依据;

9、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林场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10、完成林场党委(支部)、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计划财务股(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会计法》,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认真办理各项会计业务;

2、负责编制经费收支预算、林场各类人员工资发放工作;

3、负责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及其他专项资金的报账审核审批工作;

4、负责办理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参保、核定、缴纳及职工调出、调入保险、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等工作;

5、负责办理日常经费收支、盈亏、成本核算、差费报销、工程及往来结算、账簿登记、会计月报、季报的编制上 报工作;

6、负责年终各类人员任务完成与工资的结算兑付等工作;

7、完成林场党政分配的其他工作。

(三)林业生产股(办公室)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及总场制定的各类生态工程建设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三北防护林工程及苗圃的建设;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病虫鼠兔害防治、政策宣传以及各项技术培训等工作;

3、现场规划,搞好各类工程作业设计,编制作业设计说明书;搞好工程技术服务工作;

4、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职工义务植树及种苗花卉生产工作;

5、做好森林资源的监测和调查统计工作,更新森林资源档案并认真抓好各项工程的质量自查验收及资金核算与结算工作。

(四)多种经营股(办公室)职责

1、组织开展林场多种经营生产,充分发挥服务、组织、协调作用,督促、指导职工大力发展种植、养殖及第三产业,积极完成林场下达的年度生产任务;

2、不断开拓经营创收渠道,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 职工收入和林场经济势力;

3、制定林场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开发计划,全面负责产业发展建设的组织协调;

4、负责林场科技培训和推广应用;

5、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和科技示范项目立项、报批工作;

6、协助林场党政抓好招商引资,开展区内外经济合作;

7、负责林场多种经营产业数字的统计、上报;

8、完成林场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资源管护股(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总场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负责本辖区森林资源的管理与保护;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征占用林地的现场勘察及林木培育、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3、拟定森林资源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森林防火工作总体规划及灭火预案,组织搞好防火宣传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4、负责监督检查、考核资源管护站(点)及护林员的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实施奖惩;

5、负责组织林政执法人员及半专业扑火队伍的培训及法律法规学习;

6、组织林政执法人员依法办理各类林木行政案件。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职责

1、编报并实施人口计划,执行上级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负责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督促检查落实;

2、准确掌握人口数量、结构和育龄夫妇的婚姻、生育、节育状况及其变动情况,实施对育龄夫妇婚、孕、产、育各期的服务;

3、协调各方面力量,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4、加强计生统计台帐管理,做好计划生育统计上报工作;

5、开展生育与避孕指导、培训工作,提供婚育、节育技术服务,做好婚育管理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咨询、避孕药具的发放工作,杜绝计划外生育,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标;

6、负责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7、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行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管好用好计生经费;

8、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党建工作

(一)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水平。健全党委(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理论学习领导责任制,严格督促检查。党委(支部)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检查和考核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二)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林场党委(支部)自身建设,发挥林场党委(支部)在林场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龙头”带动作用,按照“五个好”的要求,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不断推进“双培双带”和基层党建“六化”工程,深化“三帮三联三增”活动,建立健全上下级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加强站级党组织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站级干部培训、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工作,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

(三)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林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鼓励学习创新,提高班子成员工作能力;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配强站级班子,搞好站级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林场、资源管护站两级干部教育管理,提升干部素质和能力,解决干部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四)党风廉政建设

开展经常性的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教育,不断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加强场、站两级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林场党委(支部)成员,每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述职述廉时应邀请群众代表参加会议。

(五)制度建设

完善党委(支部)领导林场各项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党委(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突出抓好党的建设、造林绿化、计划财务、产业开发、资源管护工作;加强林场党委对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领导机制;围绕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各项制度落实;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使广大职工更好地了解和参与林场事务,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第五章 森林资源管护

(一)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法规以及总场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

(二)严格林地保护,严厉打击乱垦、乱占林地的违法犯罪活动,严禁无偿划拨、无偿使用林地,公路、采矿、埋 设管道等工程建设需征占用林地的,必须依法申报审核审批,并足额缴纳各项补偿费用。严格实行征占用林地占补平衡制度。

(三)坚决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建立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体系,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把半专业化森林消防队伍逐步建设成专业化森林消防队伍,强化职能,提升危机处理和快速反应能力,提高防补火综合水平。

(四)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谁经营、谁防治的方针,有效控制森林病虫害的发生率和成灾率。积极研究制定突发性、危险性森林有害生物除治预案。强化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有效防止外来有害生物侵入,保护生态安全。

(五)坚持依法禁牧,将封山禁牧纳入法制化轨道,扎实推进林区全面实现禁牧,推行舍饲圈养,加快禁牧进程。

(六)加强野生动植物管理和保护,从严打击非法狩猎、非法采挖珍稀植物行为,使林区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七)大力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规划新建管护站(点)、防火瞭望台,使全场管护机构逐步网络化,减少管护盲区,提高管护成效。

(八)加强林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考勤,强化管理,发挥职能,提高执法水平。

第六章 生态工程建设

(一)切实抓好国家“四大”重点工程建设。巩固扩大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成果,按照规划,加快公益林建设和封 山育林步伐,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认真搞好天然林保护工程续接规划。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严格执行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突出重点,科学营林,加强管护。“三北”防护林工程。以绿化宜林荒山为重点,减少水土流失,维护国土安全。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工程。建立健全重点公益林建设的规章制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抓好补植补造、抚育间伐、病虫害防治和公共管护等工作。

(二)不断完善全民义务植树的尽责形式,提高尽责率,抓好场站、房前屋后绿化,保护古树名木。

(三)以重点林业工程建设为依托,进一步优化树种结构,改变目前以油松为主栽树种的造林布局,大力推广以云杉、落叶松、华山松、小叶杨、文冠果为主的优质优良乡土树种,积极营造多树种混交林,不断改善林分结构,增强林木抗病虫害的能力,营造森林景观,提高经济效益。

(四)认真落实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促进林业生产质量的稳步提高。

(五)严格落实各项技术规程、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营林生产质量,避免生产事故发生。对生态工程分项目、分小班按合同、按设计验收,切实做到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化、验收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第七章 产业开发

(一)加强对产业开发的组织领导,选好配强业务人员,全面负责产业发展建设的组织协调,坚持创收与节支并举,做到利益共享,责任同担,集中抓好产业开发工作。

(二)充分挖掘林区各种资源优势,利用市场机制,大力发展种苗花卉、种植养殖、采集加工、森业旅游和三产服务业,不断开拓经营创收渠道,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职工收入和林场经济实力。重点抓好苗木培育产业,充分利用林区土地、技术资源优势,扩大育苗基地,优化配套设施,注重科技应用,提高育苗质量,在保证本场自用苗木和对口县用苗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绿化大苗创收。苗木培育、销售实行成本核算,建立出入库专帐,加强管理,提高经营效益。

(三)紧缩开支,增收创收。林场根据实际,给生产职工下达一定数量的创收任务,医院完成一定数量的创收任务,行管人员按岗位核定创收任务,管护人员在防火期外安排一定量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林场要对产业开发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贯彻绩效挂钩、多劳多得、公平竞争原则,调动每个生产者的积极性,确保年度创收任务圆满完成。所有在职人员一律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年终按考核结果兑现工资。

(五)针对林区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实际,积极制定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充分利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机遇,及时论证、申报建设项目,全力争取中央和省上对林业的扶持政策和项目投资,扩大林区扶持面,增强林区发展后劲,不断改善林区安全饮水、电力利用、道路建设、通信网络、职工住房、办公条件及森林防火等基础设施条件。

(六)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实施职工增收行动计划,拓宽增收渠道,促进职工持续增收,夯实现代 林场建设的经济基础,完成总场下达的增收年度任务。

第八章 计划财务

1、按照《会计法》及《合水林业总场财务管理与监督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全场全场财务监管体系,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落实专项资金保障审批制、重大财务集体决策制、财务审批双重制约制、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确保财务管理不断规范,保障全场林业建设工程顺利实施。非税收入严格落实上缴、拨付、使用“收支两条线”,严禁帐外设账,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

2、严格经费预算计划管理、严格执行下达经费预算。要确保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反对落实铺张浪费,要确保职工工资逐月发放,林场经营活动不得挤占工资发放资金。年初要确定公用经费支出计划、并严格控制,费用开支要规范、超支部分自行解决,不能影响下达增收计划,要做到年度收支平衡,绝不允许超支挂账,对往年形成的基础建设债务,要制定具体核销计划,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核销。

3、林场在大额财产物资购臵、资产处理、基建维修、成本核算、产品定价、福利分配、接待等重大财务开支实行集体决策制、形成一致意见后,将成本核算、产品定价表上报总场,总场据此作为检查和审计的依据。外出承包工程,苗木销售,一律建立专账、实行成本核算。在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福利、低保、慰问等方面,要在全场范围内张 榜公布公示,按标准落实。财务人员根据决策依据办理上述业务时必须附集体决策签批单、会议记录复印件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复。

4、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以工代赈、林场扶贫、公益林补偿、三北防护林等专项资金,坚持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5万元以上工程项目要招投标,林场根据批复的作业设计、实施方案和施工合同认真组织实施,但不得随意调整建设规模,工程完工后先由林场组织人员进行初验,上报总场申请复验,出具验收报告单,林场根据验收结果完善相关手续,换取税务发票后,送总场审批后方可列支。

5、职工福利待遇、规范林场职工工资发放管理,计财科根据财政的拨款比例及市人事局审批的工资表及时协调下拨资金,各类人员实行工资卡管理,各场要建立工资发放台帐,退休人员和抚养人员依据标准于每月20日前由银行代发,在职人员中行管人员、医务人员、护林人员、产业工人以档案工资为标准,每月按一定比例发放,年终根据各类人员经营承包责任制任务完成情况兑现余额工资和奖惩。

6、加大财务监管和审计力度,林场财务收支,落实财务分管领导审核,在相互关领导签批的财务收支双重制约机制,定期对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经常对林场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和指导,杜绝违规违纪现象。

第九章 公共管理

(一)林场公益事业管理

建立和完善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文化、卫生、体育等林场公益事业管理长效机制,创新林场公益事业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林场公益事业管理水平。

(二)林场基本建设管理

积极改善林场办公条件,为林场干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林场基本建设要严格执行有关报批规定,充分考虑林场的财政承受能力,坚持节俭实用的原则,严把质量关,严格控制基本建设规模,降低行政成本,严禁超标准建设和负债建设。

(三)预算财务管理

1、做好预算编制。根据林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工作重点和总场指导意见,结合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编制本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草案,报总场计划财务科审核后,提交总场党委会议审定。

2、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四项”制度。林场所有支出由总场计划财务科根据年度预算、用款计划和规定程序统一审核,按进度集中支付。林场重大支出必须经林场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报经总场审核同意并按预算额度和项目进度拨付。

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审、批“一支笔”制度,加强财会监督,严格收支管理。

(四)政府采购

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标准以上的林场项目支出,一律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由林场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向总场提出申请。总场对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标准等进行审查,同意后委托市采购中心进行采购。

(五)公共安全管理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自然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法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3、做好违禁产品生产经营、流行性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和食物中毒事件等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

4、加强林场社会治安管理,建立健全自治管理组织,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切实维护林场社会稳定。

5、加强林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林场社会管理。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组织好自救、互救、群众疏散转移、救援物资供给等工作。

第十章 林场自身建设

(一)机构编制管理

1、严格按照核定的事业编制总数“以责定编、以编定岗、以岗定人”,不得超编配人,实行“实名制”管理。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岗位设臵规定,全面推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聘任制和人员聘用制,实行岗位管理。

(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政治坚定。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忠于国家。热爱祖国,忠于宪法,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的团结,维护政府形象和权威,保证政令畅通。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格、人格尊严,严守国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

3、勤政为民。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热爱人民,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做人民公仆,让人民 满意。

4、依法行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

5、务实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干到位。敢于负责,勇于创新,大胆开拓,锐意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秉公办事,遵守纪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

7、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不闹无原则纠纷。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光明磊落,表里如一,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坦诚相见,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8、品行端正。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崇尚科学,公道正派。学习先进,助人为乐,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健康向上。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不讲假话。

(三)内部管理

1、健全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干部出勤、值班、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制度。林场党政一把手因病因事需请假的,必须按照干部管理规定,向总场履行请假手续,班子其他成员因病因事需请假的,向林场党政一把手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工作日擅自离岗。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重点事项督办制等制度,严格工作纪律,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确保机关工作有序进行。

3、健全机关干部学习教育制度,开展多层次、多类别的干部教育培训,提高林场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4、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健全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激励干部做好本职工作。

5、推进政务公开。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推进“阳光政务”,实行服务承诺,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一章 工作创新

(一)创新观念意识

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创新意识、争先意识、机遇意识和效率意识,自觉摒弃各种不合时宜的陈旧观念和思维定势。支持创新,尊重创新,保护创新,切实营造一个创造性开展林场工作的良好风气,不断提高林场工作水平。

(二)创新工作思路

以服务职工增收、促进林场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西部油城、陇上煤都、经济强市、文化大市、生态优市和区域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结合场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着力推进现代林场建设。

(三)创新工作方法

以服务为宗旨,推进服务型林场建设,不断创新和改进工作方法。坚持以市场经济的观念谋划发展,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推动等手段促进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用足用活各项政策,激励创业,形成全方位多领域全民创业的新格局。注重培育典型,加强示范建设,以宣传引导和示范推广,促进林场各项工作不断向更高层次迈进。

(四)创新发展环境

坚持软、硬环境两手齐抓,在不断改善林场基础条件、提升服务功能的同时,着力抓好软环境建设,切实创新林场经济发展环境。加快转变林场职能,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效能和诚信建设,创建平安、文明林场,努力打造加快发展的软环境。进一步营造全民创业、创新、创优的氛围,让一切创造财富的积极性都能充分发挥。

(五)创新工作制度

围绕工作思路和重点,在工作调查研究、决策部署、工 作落实和督查等各个环节,创新各项工作制度,努力形成充满活力、富有生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确保林场工作有序高效向前推进,不断开创林场工作的新局面。

第十二章 绩效考核

(一)考核原则

1、科学发展的原则。以考核为导向,鼓励引导林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坚持以人为本,做到统筹兼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注重实绩的原则。从不同林场自然条件、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等实际出发,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突出增长水平和职工得到的实惠,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林场工作。

3、群众公认的原则。将考核工作臵于群众和干部职工的共同监督下,在认真听取林场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反映,以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依据。

(二)考核内容

1、总场与林场签订的各项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工作内容;

2、未列入目标管理责任书且需要考核的内容,按照市局和总场年度考核办法确定。

(三)考核方法

1、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由总场按考核指标体系分解具体分值。业务指标占70%,民主测评占30%。对荣获国家 级、省部级、市厅级单项奖励的,实行单项加分。

2、总场是考核主体,每年年底,对林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3、总场考核组考核结束后,写出书面报告向总场党委汇报,按照得分排序推荐拟奖励的林场。

4、对拟奖励的林场按程序提交党委会议审定。审定后对拟表彰奖励的林场,向社会公示。

(四)奖励兑现

6.机关工作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篇六

一、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保持机关办公环境整洁。

1、个人形象要符合国家机关干部身份。衣着干净、整洁,不得穿拖鞋、短裤,着奇装异服上班;男士不得留长发、蓄须,女士不得浓妆艳抹。

2、自觉维护机关工作环境卫生。桌面物品摆放有序,文件资料勤整理,不堆积;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或在机关内游走吸烟。确保秩序井然,环境整洁。

二、注重生活细节,维护机关整体形象。

3、艰苦奋斗,勤俭朴素,不讲排场、比阔气、贪图享乐,不准违反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交友慎重,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4、互助友爱,谦虚谨慎,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不准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不得以任何借口传播和散布不利于团结、不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言论和小道消息。

5、提高政治警觉性,言行谨慎。遵守国家保密法律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

6、心胸开阔,不嫉贤妒能,压制人才,或者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三、文明办公,树立勤政、高效,为民的工作作风。

7、维护机关良好工作秩序。不得在办公室和楼道内喧哗、吵闹、聚集。

8、自觉遵守机关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接待规定。

10、坚持文明办公,礼貌待人。不得在接听电话、接待群众时使用不文明语言、采取不文明行为;不准盛气凌人,简单生硬,不得在工作中掺杂个人好恶。

11、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不得在工作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吃拿卡要,不准文过饰非、争功诿过,要勇于创新、勤奋敬业、严谨细致。

四、遵守会议纪律,提高办公效率。

12、参加会议要提前五分钟到场,会议开始后自觉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7.中学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 篇七

目前对内部控制研究主要侧重于会计和审计领域, 而对内部控制与公司财务管理的内在关系怎样, 如何使两者结合以产生最佳的运行效果这些问题探讨得还不多。笔者想对此谈一些自己的浅见, 旨在引玉。

一、基本规范的主要内容

基本规范包括总则、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检查和附则共7章。合理借鉴了以美国COSO报告为代表的国外内部控制框架, 在形式上借鉴了COSO报告5要素框架, 同时在内容上体现了风险管理8要素框架的实质。

上市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 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 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 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 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 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 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 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 信息与沟通。

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 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 内部监督。

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现内部控制缺陷, 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基本规范的五种要素内容相互关联, 内部环境是其他控制要素的基础, 在规划控制活动时, 必须对上市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有细致的了解和评估;而风险评估和控制活动必须借助公司信息有效的沟通;最后, 实施有效的内部监督以保障内部控制的实施质量。

二、内部控制与财务管理的关系

(一) 内部控制的涵义

关于内部控制, COSO认为:“内部控制是受企业董事会、管理者以及员工的影响, 目的在于实现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以及所适用法规的遵循性等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基本规范第三条明确指出:“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 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对于内部控制涵义的理解, 上述两个概念大致相同, 我们可做如下理解:

第一, 内部控制应该包括控制制度、控制机制和“软控制”。

控制就是凭借某种特定的条件使特定的对象依照自己的意识运行的存在方式。所谓“自己的意识”即控制目标, 所谓“特定的对象”是指控制客体, 不仅指人, 而且应当包括各种可控的业务活动;而“某种特定的条件”则指控制的内容和方式。控制一般应具备两方面的条件:控制机制和控制制度。而这种控制还可能是某种“软控制”, 强调公司内部属于精神层面的东西, 例如管理风格、管理哲学、企业文化等。

第二, 内部控制仅提供合理保证而非绝对保证。

根据经济学原理, 设置一个制度、一个系统存在着成本收益问题, 即必须面对其所费成本不应超过预期收益这样一个现实的经济问题。同理, 内部控制的目的仅在于防止或发现错误或异常, 若要完全地防止或发现错误、异常, 成本是十分大的, 不符合经济效益的原则。再进一步来说, 由于内部控制是“以人为本”, 这就必须承认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固有的因素将会影响其潜在功能的充分发挥, 这使内部控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此外, 可能存在的公司内外人员的串通舞弊以及管理当局对某些政策或程序的干预都将影响内部控制的保证程度。因此, 内部控制仅提供合理保证, 而非绝对保证。

(二) 财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控制是指财务人员 (部门) 通过财务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计划目标等对资金运动 (或日常财务活动、现金流转) 进行指导、组织督促和约束, 确保财务计划 (目标) 实现的管理活动。这说明了财务控制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或基本职能, 与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分析与评价一起成为财务管理的系统或全部职能。财务控制贯穿于资金控制、成本控制及利润控制整个资金运动全过程, 在企业财务管理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财务控制又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内部控制的对象包括了公司内部各种可控的活动 (其中包括财务活动、生产经营活动、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等等) 。而财务控制的对象把重点放在公司内部各种可控的财务活动上, 包括资金活动、各种财务关系、资产经营管理等等, 把握着影响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环节。财务控制同样具有内部控制所具有的主要特征和五大要素, 包括应当围绕公司战略要求开展, 以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为实施基础, 强调控制机制和控制制度的重要性, 强调通过激励和约束来体现控制制度执行的力度和效用等等。

可见, 财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是在内部控制相关理论和方法的指导下, 综合运用各种控制方法对各种可控的财务活动和环节实施控制, 使其达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和战略要求。

综上所述, 内部控制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开始, 是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内部控制目标与公司战略目标相统一;财务管理目标是根据公司战略目标来设定的, 财务控制围绕公司财务管理目标来开展, 是实现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同时财务控制也是内部控制的一个个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控制目标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相统一, 与内部控制目标相统一。

三、实施基本规范, 推动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发展

首先, 实施基本规范促使公司管理意识观念的转变。国际资本市场及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企业进一步走向世界, 已经迫使我国众多上市公司不能再依靠过去旧有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当务之急, 公司应从自身的实践层面出发, 树立正确的“内控观”, 切实理解到内部控制体系不是对现有企业管理体系的推倒重来, 更不是独立于企业现有管理体系的另外一个体系, 而是对现有管理体系的整合, 是对公司现有管理体系职能的强化, 内控要融入公司现有管理体系中去。作为公司财务管理人员, 也应从过去单纯的会计控制观走出来, 认真学习新的“内控观”, 参与内部控制的建设工作, 认真用好内部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控制风险、消除弊端、保证信息质量、提高效率, 最终实现公司的价值创造。

其次, 以实施基本规范为契机,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规范财务管理。如在收入确认方面, 对造成业务系统数据和财务数据不符的原因进行查找分析, 对历史沉淀下来的差异进行收入调整处理, 对日后发生的事项举一反三, 从源头规范业务操作, 并建立定期核对制度, 确保不新增差异, 进而确保收入信息的准确。在资产管理方面, 通过对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低位易耗品、维护物资等全方位的资产清查, 对盘盈盘亏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分别进行账务处理, 达到账实相符, 通过盘点发现的问题, 制定规章制度, 落实财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使全员的资产管理意识得到加强, 确保了资产信息的真实, 防止资产流失。在资金管理方面, 通过建立和执行定期清理往来账对往来和银行未达账的制度, 公司将往来账和银行未达账的账龄作为经办部门的考核内容, 使账务清理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和员工, 使资金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另一方面通过这种手段杜绝潜盈和潜亏, 财务信急真实性进一步得到保障。

最后, 引入风险评估和反舞弊机制使财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规范, 重视风险评估, 通过及时识别、科学分析影响企业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 结合风险应对策略, 采取确保内部控制目标得以实现的控制措施。同时强调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 明确有关部门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和协调机制, 规范反舞弊调查处理程序, 建立情况通报制度, 及时防范因舞弊而导致内部控制措施失效、影响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风险。在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和实践中体现风险评估和反舞弊机制的思路, 使财务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比如在货币资金控制中的授权批准控制中强调要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 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者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总而言之, 实施基本规范的过程对于上市公司充满着挑战与机遇。挑战主要在于:由于施行工作时间紧迫而且范围广——不仅包括经营方面的控制而且涵盖财务方面的控制, 需要强而有力的项目管理技巧, 以使整个过程及时有效地进行;需要经验、知识和技术并运用系统的方法去发现和评估风险, 明确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并管理测评和整改的全过程;需要切实的努力, 以确定并整改关键领域存在的控制缺陷;需要较大的初始成本投入, 以完善内部控制体制并记录和保留为支持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营有效的必要文档。但上市公司更应以施行基本规范为契机, 加快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使上市公司在此过程中切实获益, 如:可以有效管理包括舞弊风险在内的企业风险;提升企业治理水平;保证管理决策、绩效考评和财务报告获得及时可靠的信息等, 从而提高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促进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 也让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由此得到保障, 最终给上市公司带来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摘要:《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颁布与实施对上市公司而言既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机遇, 以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为契机, 推动财务管理工作的发展是我国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迫切需要。

关键词: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务管理

参考文献

[1]、杨雄胜.内部控制理论面临的困境及其出路[J].会计研究, 2006, (2) .

[2]、陈志斌, 陆瑶.内控规范制定机制研究[J].会计研究, 2008, (4) .

8.《论语》与中学班主任工作 篇八

《论语》是中国原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文化最重要的典籍之一,也是传统文化的象征。现在读它、研究它主要是应用于哲学、哲学史、思想史、历史、教育史等。身为班主任的笔者近来读《论语》时却发现它对自身工作很有意义,实际应用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论语》充分体现了汉语的特点和优越性,时至今日,其中多数章节对于中等文化水平的人来说,略作解释、甚至直接即可看懂,这也更增加其实用性。针对这一点,现试将其中丰富的思想内涵结合班主任实际工作内容来谈一下对它的利用。

班主任工作内容很多,相对来说也较为杂乱,现就思想、学习、生活几个方面谈一下。

一、 思想及品德方面的指导

儒家思想对我国的影响不言而喻。今天我国虽然吸收了西方很多思想,然而主体思想仍然根植于儒家思想。因而运用《论语》进行思想方面的教育会使受教育者有茅塞顿开之感。而且这种做法也起着传播传统文化的作用。

1、人生准则方面

“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15.24此为《论语》卷章代号,后同。)虽然其中略有些思想不合于今,但仍可为当今之至理名言。当然前提是己身要正。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7.17)心底无私天地宽,还是做正直人好。

“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1.15)以此可教育不同家境的学生。

《论语》中所强调的“义”对现在的学生仍有很强的教育意义。如“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与我如浮云。”何等气魄、何等精神,人人闻之必为之一振而自躬行之。

现实社会中的竞争是越来越激烈了,在竞争中人生目标及竞争方式对很多人来讲不再是追求高尚了,而中学生还是很容易受到影响的。因而用“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辑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3.7)这样既可使学生明白人与人之间须公平竞争,又可使学生明白人须有高尚的目标,竞争的动力和追求应是高尚的,而非一般的、庸俗的。

2、思维方式、思考方法方面

对于世界观、人生观正在形成的高中学生,有关思维方式、思考方法的指导尤为重要。“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9.20)《论语》中这句话流传最广,也是至理名言。用“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9.28)这句话也可以。

高中学生绝大多数已有了远大理想和抱负,但因生理与心理发展的不平衡性,很容易受社会不良现象侵蚀,因而“过而不改,是谓过矣。”(15.30)“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14.27)可以劝诫、警示学生。

然而青少年中很多正如孔子所讲“苗而不秀者,有矣夫?秀而不实者有矣夫?”(9.22)即很多年轻人稍有成绩就沾沾自喜,甚至骄傲自大,很快便不再有长进,终于无成。无果实的花朵,绚丽惑人,不过一时而已。因此“过犹不及”(11.16)这句话作用就很大,可教育学生做事须有度,切忌过头。

最终还是须引导学生能够内省,即自我反思,做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省也。”(4.17)这种思维方式既是人生进步的一个重要方法,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子曰:“吾未见能见其过而自讼者也。”(5.27)既如此,则能自我反思而纠其过者为高,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二、学习方面的指导

1、学习思想的方面

“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1.1)这是《论语》的开篇之句,可见学习的重要性以及学习是可以给人以快感的。现今社会结构的发展变化使得学习的地位日益重要,此句应当是学习思想指导中最重要的一句。“吾十五有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2.14)则更能与当今方兴未艾的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相对应,体现学习的作用、益处。从“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16.31)可见学习可以解决思想上很多问题,有问题就通过学习去解决。

培养学生好学的精神是班主任工作的一个重点。“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已。”(1.14)其中具体之处虽难以做到,但树立一个正确的学习方向却是必须的。《论语》中还有这样一则小故事:冉求曰:“非不说子之道,力不足也。”子曰:“力不足者,中道而废。今女画。”(6.12)针对冉求的错误思想,孔子指出他不是力量不足,而是没有真正想学习,此点对一些思想上有惰性,自找借口放松学习的学生更有指导意义。

另外受习惯性思想束缚,绝大多数学生将老师视作权威而不敢越雷池一步。用“后生可畏,焉知来者不如今也?”(9.23)可以鼓励学生坚持学习、不断探索的精神。“当仁,不让于师。”(15.36)更可使学生不迷信权威,要有自己的见解,给学生一个自由民主的空间。

其它如“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6.20)“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7.22)等早为广大师生所熟悉。

2、具体学习方法的指导

《论语》中虽多是讲道理,但还是有些关于学习方法的,“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15.10)可以说是具体方法的总则。

具体的方法则有“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2.11)“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2.15)这是讲学习与思考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耻下问则源于“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15.15)另有孔子的学生子夏提到的“日知其所亡,月无忘其所能,可谓好学也。”(195)

三、生活方面的指导

作为班主任不仅要教育学生有高尚的思想品德和取得优良学习成绩,还必须关心学生的生活。特别很多中学还有住校生。因而有关处于青春期中学生生活方面的指导显得相当重要。

首先要教导学生热爱生活。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9.17)正可教育学生世事如大江,一去不复返。因而须珍惜现在,热爱生活。

有关生活准则可教之以“子绝四——勿意、勿必、勿固、勿我。”(9.4 不瞎猜、不独断、不固执、不自以为是。)“内省不疚,夫何忧惧?”(问心无愧,由什么可忧愁的、恐惧的呢?)以使学生自我反思,摆脱忧愁、低迷的状态,积极向上地学习。

青少年的行事方法因其心理、生理特点而很不成熟,以下内容可给予一定的指导。“放于利而行,多怨。”(4.12)“子不语怪、力、乱、神。”(7.21 怪异、暴力、叛乱、鬼神)“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12.16)“无欲速,勿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13.17)(这一句也可以用于学习上。)“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14.34)“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15.27)另有一则小事更可以表现出对今天的积极意义。“互乡难于言,童子见,门人惑。子曰:与其进也,不与其退也,唯可甚?人洁己以进,与其洁也,不保往也。”(7.29 互乡的人很难打交道,孔子却接见了那个地方的某少年,学生们很疑惑。孔子说:“应该容许进步,而不赞成退步,何必那么过分?人家把自己弄得干干净净,要求进步,应该容许现在的干净,这并不是保护他的过去。)的确,人与人之间是应合作的关系,是相互促进的。

学生之间交友方面除所提以上原则性方面,还有具体的方法,如“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也。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也。”(164)

9.中学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 篇九

为了加强本科实验教学的规范管理,特制订东南大学本科实验教学基本工作规范,共二十条。

第一条 实验教学通常指在实验室进行的教学活动,它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是理论课程教学无法替代的,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第二条 实验教学可以是独立开设的一门课程,也可以与理论课教学相结合共同组成一门课程。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的学时数最少应在16学时以上(0.5个学分以上)。

第三条 不论是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或是与理论教学共同组成某一课程的实验教学环节,都应有自己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队伍。通常由各院系、各专业中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实验课程负责人。教学大纲由课程负责人负责制定,经院、系教学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条 实验教学应严格按照东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每学期开学前各院系教务助理应将本学期内所开设的实验课程的课表(包括上课时间、上课地点、任课教师名单、联系方式等)上报教务处。任课教师应在开学后一周内将本学期所开设的实验课程的教学日历上交教务处备案,教务处教学督导组将严格按照教学日历进行随机检查。

第五条 各校级实验中心、院系实验中心、实验室应确保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实验教学中每个实验的仪器配置数量可根据做实验学生的总人数、实验性质(基础、专业、开放、设计等)、实验内容等综合考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能保证一人一组,有些实验确实需要多人合作才能完成的也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组。但应确保每次做实验时每个学生都能各司其职,真正做到分工合作。

第六条 一般说来,基础课与专业基础实验课选修的学生人数较多,每个实验可以配置较多套数的仪器设备(如10、20、30、……等);而专业课的总人数较少,每个实验不必配置多套仪器设备,可根据实验仪器设备的综合情况(价格、性能等)配置合理的数量(如1、2、4、……等)。为保证学生做实验时能有亲自动手独立操作的机会,对学生可采用开放实验室的形式开展教学活动。

第七条 实验课以小班上课为宜。一般说来,基础性实验一个主讲教师每次指导学生不要超过30人(一人一组,在一个房间同时进行同一个实验)。若一次做实验的学生人数较多,或一个教师需要同时指导两个以上实验,则应配有辅导教师,或有实验室技术人员在岗协助指导。

第八条 实验课教师实行挂牌上课。原则上实验课主讲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研究生兼助教只能担任实验课辅导教师,上岗前应由专人负责培训,并应进行严格考核,合格者方能持证上岗。

第九条 不论是实验课主讲教师还是辅导教师都应认真备课,熟悉教学内容,并认真撰写备课笔记或讲稿(上课时应将其带入课堂,接受教学督导的随机抽查)。任课教师应充分了解本次实验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和状况,并能对仪器常见故障加以排除。开课前应亲自试做实验,至少测试两套以上数据并完成实验报告。首次开课的必须经过培训。

第十条 指导教师不仅要严格要求学生,也应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安全规则、爱护仪器设备。教师应至少提前10分钟到岗,开门、开电源,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挂牌上课。上课过程中,教师不得随便离开实验室,不得抽烟、闲聊、打电话、玩手机或看其它书报、批改实验报告等。除班车晚点外,上课迟到以教学事故论处。教学事故认定参见《东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第十一条 教师应对学生的到课情况进行严格的考勤。可通过提问的方式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未预习的同学不得参加实验:对确已预习但未能通过提问的同学,可令其在实验室再次进行预习,待通过提问后才能参加实验),问题讲解应采用启发讨论的方式,内容应注重实验的目的要求、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不要过多纠缠理论问题。

第十二条 教师应注重在教学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严格要求,耐心指导。态度要和蔼,帮助要诚恳。上课过程中,教师应经常巡视,加强与学生的交流与个别指导,启发学生仔细观察、善于分析、勤于思考。

特别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科学素养、科学作风,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对优秀学生可鼓励其选做提高性内容。(特别提醒:教师应随时注意检查学生所用仪器的状态,防止学生编造数据或带数据到课堂。学生做完实验后,教师应检查仪器开关位置、桌面仪器摆放、板凳摆放等。)

第十三条 教师应对学生的实验报告提出规范化的格式要求,并应及时批改.及时发还。没有特殊原因,不得拖延。报告的批改应认真负责,错误之处应一一指出,不符合要求的报告应指出错误后退回学生重做。每份报告都应登记成绩,报告批改中的共同问题应在下次实验时向学生讲解清楚。

第十四条 实验课的成绩应根据学生对实验课的态度、预习情况、操作表现、实验数据及实验报告综合评定,不要仅以实验报告决定成绩。考核形式可以多样,鼓励教师进行实验考核的改革。对于非独立设课的实验环节,实验成绩应在该课程总评成绩中占一定比例。

第十五条 学生应遵守实验纪律,课前应预习,在实验课上课前先弄明白本次实验“做什么、怎么做、为什么这样做”,并认真完成实验报告的预习部分;课堂上做到动手又动脑,严肃认真,保持肃静,不大声交谈,更不能嬉戏吵闹,玩手机,吃东西:若实验测量数据不好可要求重做,但不要伪造实验数据,一经发现将以“作弊”论处;课后应及时并按规范完成实验报告。实验课无故缺席、实验报告无故拖延不交,均可能拿不到实验课学分。实验课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第十六条 各级实验中心、实验室应在实验课开课前将上课所需的实验仪器、设备、材料全部准备好,并应仔细检查过,保证实验课的顺利进行。对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经常保持仅器设备为良好状态,所有仪器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以及小修和大修。

第十七条 实验室技术人员实行“坐班制”。值班实验技术人员在实验课上课前应提前20分钟到岗,检查仪器设备状况。上课过程中,不要只呆在办公室或维修室,应经常到实验室巡视,协助教师指导实验,排除故障,进行一些临时维修。课后应检查仪器工具是否整理好,是否有缺损,并负责实验室的水电、门窗安全。

第十八条 一般情况下,专职实验课教师也应实行“坐班制”,各级实验中心、实验室应鼓励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进行实验教学改革的探索,改进实验条件,开发研制新仪器、新设备,应特别鼓励并创造条件让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将专业科研成果转化成新实验。

第十九条 实验课教学质量的提高需要实验教师、实验室、学生的共同努力,取决于实验内容的合理选择安排,实验设备质量的保障,指导教师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提高,教师对自己、对学生的严格要求,学生对实验课的重视与兴趣等诸多因素。因此,要不断进行教学改革,教、学、管三方均应严肃认真、刻苦钻研、一丝不苟,努力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

10.中学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 篇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质监局”)工作管理,提高履职能力,提升监管水平,更好的服务地方发展,根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四川省内所有县(区、市)质监局。

第三条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牢把握新形势下质监工作面临的任务和挑战,以质量为中心,以安全为底线,以履职尽责为基本要求,以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为根本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贯彻好、落实好省、市(州)质监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

第四条 切实转变观念,进一步积极探索适应本地区经济发展现状和质监发展水平的监管模式和工作方式,不断增强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企业,服务民生的意识和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要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要规范和简化办事程序,精简会议、公文和事务性活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五条 四川省、市(州)质监局负责本规范实施情况的考核。

第二章 综合监管

第六条 制定辖区内重点工业产品及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以下简称获证企业)的日常巡查计划,按计划开展巡查,确保巡查对象持续保持获证的必备条件和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

(一)检查企业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单元和规格型号是否超出生产许可证证书中所列产品明细的产品生产范围;

(二)检查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工艺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增加了生产线、生产厂点,是否有违反产业政策的情况,若发生变化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重新核查和检验;

(三)检查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的名称、住所、生产地点是否发生变化,若发生变化是否及时报告质监部门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四)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原辅材料购买、使用台帐,是否对原辅材料、零部件进行质量把关,进货验收记录制度是否有效运行,使用的原辅材料属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是否取得生产许可;

(五)检查企业对有毒、有害、易燃物质的控制管理情况;

(六)检查企业是否建有产品生产台帐,生产过程记录是否健全,是否对未出厂产品进行质量把关,出厂检验记录和报告是否齐全完整;推动企业建立质量关键控制点管理制度,做好日常记录;

(七)检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委托加工行为,委托加工行为是否按照规定向省质监局备案;

(八)检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生产假冒伪劣行为、是否对质监部门实地核查和上次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项目进行整改;

(九)检查企业未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重点产品,确定关键控制点,加强日常监管。

第七条 加强计量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计量监督管理制度,重点对与国民经济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医疗卫生、水、电、气、通信等商品及服务进行计量监督。

(一)组织实施国家相关量值溯源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计量检定的规定;

(二)建立本行政区域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数据库,完成强制检定工作任务,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三)建立本行政区域依法管理计量器具数据库,依法实施监督、检定或校准工作;

(四)按《计量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服务业计量管理及行政执法;

(五)对重点耗能单位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开展监督检查;

(六)向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反馈本行政区域计量工作信息。第八条 承担辖区内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受理登记工作,开展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

(一)企业是否执行己废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产品标准;

(二)企业是否执行未备案或者到期未复审的企业产品标准;

(三)企业是否无标准生产或者未按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生产;

(四)企业是否伪造或者冒用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第九条 严格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严防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在省人大条例颁布之前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一)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生产品种和加工方式是否在许可范围之内;

(二)进货验收制度执行情况(采购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文件,是否建立健全进货台帐;是否对供货者不能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自检或委托检验;采购的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情况;是否对不合格原辅料及半成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合理处理,并完善处理记录);

(三)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情况(厂区环境、加工场所及设施的卫生状况是否符合要求,企业日常卫生自查记录是否完善;厂区布局和工艺流程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人流、物流交叉污染和原辅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现象;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工作是否有效实施,并健全记录;投料记录是否详实健全,投料记录包括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使用数量和比例;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关键质量控制点的确定是否合理及控制记录是否详实);

(四)食品销售台帐情况(销售的每批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记录);

(五)不合格食品召回记录情况(企业主动召回或监管部门责令召回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数量、生产日期、召回原因;召回产品的处理情况记录;不合格食品的追溯和责任追究;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向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报告情况);

(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是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是否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是否患有法律法规禁止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七)委托加工食品有关规定落实情况(委托双方在质监部门的备案材料,含营业执照、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等;委托加工食品的标识是否标注被委托方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双方的名称、地址;被委托方是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委托加工食品是否全部交由委托方销售);

(八)投诉登记台帐及处理记录情况(投诉者姓名、联系方式、投诉的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投诉内容、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九)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情况(根据《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通则》和企业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要求,核实企业是否保持获证条件)。

第十条 从源头加强认证认可监管,规范市场行为,指导消费和促进对外贸易。

(一)宣传国家的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推动有条件的企业申请认证,告诫3C认证目录内产品生产者获证后才能出厂销售;

(二)获证企业是否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是否按规定使用认证标志;

(三)认证机构是否对获证企业进行证后监督,是否对企业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进行检查;

(四)3C认证产品销售者或其他经营场所的使用者是否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

(五)获得资质认定证书的实验室是否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检测行为是否客观公正,是否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第十一条 建立完善辖区内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建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特种设备台帐、档案;对辖区内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气体充装)、检验检测单位进行安全监察。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档案管理情况(注册登记资料、检验报告、管理制度等);

(二)设备运行情况(现场检查设备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企业自查记录等);

(三)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设备及安全附件等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并工作正常;

(五)特种设备生产、检验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六)使用存在隐患、异常情况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

(七)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情况;

(八)是否建立和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救援预案是否定期进行演练并有记录;

(九)是否存在常压锅炉、容器承压使用或者使用“土锅炉”,自制“土特种设备”等情况;

(十)电梯、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气体充装站等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是否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十一)气瓶充装单位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抽查已充气气瓶上是否标注充装站标志、气瓶编号、警示和充装标签、定期检验标志,气瓶漆色是否符合规定;

(十二)加强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宣传和节能知识培训的情况。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四川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做好组织机构代码的登记、宣传、应用工作,提高组织机构代码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广泛开展商品条码的宣传和咨询工作,查处违反《四川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确保商品条码质量,积极开展物品编码技术的推广应用,利用商品条码进行产品质量的跟踪和追溯管理。第十三条 对法律法规明确县级质监局有监管职能的单位和企业生产、使用列入淘汰产品目录的产品,执行《节约能源法》等情况的监管,按相应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条 监督和帮助企业完善和提高产品出厂检验能力,落实出厂检验工作。

(一)企业应具有专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二)检验设备、设施满足主要原辅材料验收检验及产品出厂检验的要求;

(三)检验设备按规定进行了检定/校验,检验人员上岗培训合格;

(四)产品出厂进行检验并有完善记录,出厂产品控制程序合理。

(五)对不合格品进行恰当处理,并有详实的不合格品处理记录。第十五条 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省质监局统一要求进行详细记录,并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发出行政建议书,向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或实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等。

(一)对生产加工有严重质量问题产品的生产行为,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立即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性措施,调查产品的流向,并责令召回已流入市场的产品;

(二)发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苗头性质量问题的,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要时向上级质监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

(三)对无相关证照、没有合法资质从事生产加工的,对违反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四)对违法行为属初次,且不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质量管理中的漏洞、产品标识存在的问题,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书面责令限期改正;

(五)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监管人员能够帮助解决的及时帮助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联系有关单位帮助解决,或者介绍解决途经等;

(六)对上次监督检查产品不合格的,应再次检查企业整改的有效性,内容包括企业是否立即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是否对在制品和库存成品进行清理,是否召回已售出的有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是否查明不合格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是否认真实施整改措施,并对结果的有效性进行验证等;

(七)检查对上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建议书的整改落实情况,仍未整改的,继续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建议书,或作出行政处罚,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质监部门。

第三章 行政执法

第十六条 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另有规定外,县级质监部门应当将本机关名称、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人员、联系方式等情况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过公众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

第十七条 检查生产经营场所、调阅资料、询问人员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严禁非法进入公民住宅检查。

第十八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行为,且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进行初步调查取证或者证据保全。

第十九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遇到紧急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履行法定职责,以避免损害结果的产生或者扩大。第二十条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于首次调查之时告知行政相对人有权申请回避。

行政相对人口头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

第二十一条 县级质监局应当在接到回避申请之日起2日内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并告知行政相对人,作出不予回避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行政执法人员的回避,由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县级质监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执法人员的回避,由上级质监局决定。

第二十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针对需要证明的对象,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合法、全面、及时、客观地收集证据。

严禁以暴力、胁迫、引诱、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二十三条 县级质监局应当书面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特殊情况下采取口头方式告知的,应当制作笔录。

第二十四条 县级质监局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对提取的证据进行封装后由物品持有人在封条上签字确认,并出具证据提取清单(证据名称、数量、特征等),证据提取清单应当一式两份,由县级质监局和物品持有人各执一份。物品持有人拒绝签名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第二十五条 案件经集体审议后的处理意见应告知行政相对人,说明作出处理意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县级质监局应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不得因行政相对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二十六条 县级质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二十七条 行政执法行为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县级质监局应当举行听证,未经听证的,行政执法行为无效,但行政相对人放弃听证权利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全面、真实地反映听证过程。必要时应当制作听证报告,连同听证笔录、案卷材料一并上报县级质监局负责人。

听证笔录应当作为作出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 县级质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送达行政相对人;不能当场送达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采取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者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

第三十条 行政处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结案:

(一)不符合立案条件的;

(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决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三)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完毕的;

(四)行政处罚决定终止执行的;

(五)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行政执法文书应当内容合法,格式统一,表述清楚,用语规范。第三十二条 行政执法文书中引用法律依据应当填写完整,确需引用到具体内容的,应当引用到条、款、项、目及具体文字表述。

第三十三条 行政执法文书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按规定须由行政相对人确认的,应当由行政相对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行政执法文书修改较多或者需要更改实质性内容的,应当重新制作。第三十四条 县级质监部门应当及时将行政执法文书归卷。行政执法案卷原则上应当一案一卷。第三十五条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做到举止端庄,用语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不得使用侮辱歧视性语言。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着执法服装时,应当衣着整洁,标识齐全。

第三十六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做到行为规范,不得有饮酒、嬉闹、赌博等行为。

第三十七条 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过统一培训和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才能从事执法活动;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书。

第三十八条 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市(州)质监局法制机构应当定期对县级质监局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第三十九条 实行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市(州)质监局法制机构和监察机构应当每年对县级质监局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上级质监部门报告。

第四十条 实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对违法行政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由县级质监局依法进行过错追究。

对不适合从事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由县级质监局暂扣或者吊销执法证件,并由所在县级质监局调离执法岗位。

违法行政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实行行政执法考评制度。市(州)质监局应当每年对县级质监局行政执法进行考评,考评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市(州)质监局应当对考评优秀的县级质监局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表彰。

第四章 自身建设 第四十二条 以建设“四好班子”为目标,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生活各项制度,努力营造学习创新、团结和谐、清正廉洁、执政为民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领导班子攻坚克难、创新实践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

第四十三条 认真落实省质监局《关于加强全省质监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提升能力,鼓励争先创优,不断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培养;倡导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机制,完善考核制度,严格岗位设置管理,干部职工参加业务培训时间应不低于100个学时。

第四十四条 以规范管理为目标,完善党风廉政、违法违纪惩处、内外监督、车辆管理、工作规则、财务报批等刚性制度,落实硬性指标;以构建和谐单位为目标,健全激励、帮扶、团体活动等柔性制度,提高队伍团队意识和凝聚力;严格执行质监系统行风建设“八严禁”和 “十不准”以及省质监局“八条禁令”等规定,坚持“三重一大”规则。

第四十五条 严格按照省质监局《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技术机构改革发展指导意见》要求,大力开展技术机构能力建设。

第四十六条 办公环境和装备建设应与履职要求相适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建立的基层局分类建设标准要求。用于自身发展的投入不少于当年业务收入的15%。

第四十七条 严格执行和落实《四川省质监系统信息化建设办法》,加强信息化建设,搭建软硬件平台,推行办公自动化,应有独立的宣传网站(可以在上级单位或地方政府主页建立子页面),根据条件配备数字化装备。

第四十八条 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常抓不懈,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的高尚品德,将精神文明建设、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和地方文化底蕴相结合,选准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营造“大质量、大质检”质检文化氛围,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觉悟和增强大局观念。

第四十九条 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在土地、资金、立项等方面支持质监事业发展,推动地方政府将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监督抽查等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积极争取通过国家财政、地方自筹等手段改善办公条件。

第五章 服务地方发展

第五十条 深入开展“质量兴县”活动,争取地方政府成立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把质量兴县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搭建大质量工作平台。

(一)每半年根据辖区质量情况分析撰写《质量分析报告》,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二)找准切入点,推动市(州)质监局与县(区、市)政府的合作,力争县(区、市)政府制定出台《质量安全监(协)管员管理办法》,巩固和完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结果互认;

(四)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质量诚信道德教育,帮助企业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推进质量信用平台建设,健全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

(五)结合当地特色产业,以确保食品、消费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加大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制定风险防范计划,及时掌握质量安全行业潜在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萌芽安全问题。

(六)广泛宣传质量兴县成果,不断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第五十一条 围绕地方支柱产业发展,制定名牌发展规划,重点扶持一批具有地域特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强竞争力的四川名牌,加大对名牌产品的培育、推荐和保护力度,按同等优先的原则,在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食品、特种设备、打假保名等方面给予帮助;挖掘区域性特色产品潜在价值,跟踪培育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监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质量,促进特色经济发展。

第五十二条 制定标准化发展规划,加强标准的宣传和培训,着力消灭无标生产行为。

(一)以重点工业企业为龙头,引导、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和采标活动,帮助创建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认真做好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

(二)以“科技兴农”为目的,以地方主导、适宜农产品为重点,加强与农业、科技、水利及科研机构的合作,将农业科技成果和先进生产实践结合,大力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努力提高示范区建设质量;

(三)有重点地组织旅游、餐饮、物流等服务行业开展标准化工作,开展试点项目建设,严格公共信息标识标牌规范,打造地方“宜居、宜游、宜购”环境;

(四)根据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组织开展区域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构建和完善地方标准体系。

第五十三条 大力推动低碳经济发展,广泛宣传《节约能源法》,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帮助地方政府严控新上高耗能项目,开展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活动;加强重点能耗企业能源计量监管和民用“三表”监管,推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节能改造和节能创新;以标准、计量等技术服务手段,推动企业节能改造和技术进步。

第五十四条 广泛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活动。

(一)加大对集贸市场、医疗卫生、眼镜、加油站行业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计量器具和商品量的计量监管,督促各业主(单位)严格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加强对计量器具制造、维修、使用、检定各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三)开设计量专业课程,为社会培养计量管理和技术人才;

(四)坚持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不断提高民生计量工作监管的有效性。

第五十五条 立足服务经济建设,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园区建设等开通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率。

(一)采取进驻服务、打包服务、一站式服务等形式提供管理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规范作业程序,预防并控制不合格品,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整体经营水平和监控能力。

(二)根据企业特点,提供质量、标准、计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发挥质监技术机构的技术、设备、人员优势,围绕产品生命周期,提供优质高效的检验检测服务和技术指导。

(三)提供质监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服务,发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能,加大打假保名力度,帮助企业维护自身权益,协调处理各类质量安全法律事务,为企业发展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四)坚持公平、透明、公正原则,做到“不擅自设立标准收费,不提高收费标准收费”,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对企业无主观故意、违法情节轻微、危害后果不严重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六章 监管模式 第一节 专业化分类监管模式

第五十六条 专业化分类监管模式是指实行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按照质监业务职能进行机构设置,业务管理按至上而下一一对应的格局,实行分类管理的工作模式。

第五十七条 根据县级质监局质量、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标准、计量、行政执法等职能,严格按“三定”方案设置相应的工作机构。

第五十八条 每个机构根据质监职能对应开展工作。以“质量兴县”为中心,围绕“质量和安全”,各业务股室各司其职,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体系,把辖区内生产加工企业全部纳入质监部门的视线。加强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基础工作,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确保食品、特种设备安全,特别是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加强监管,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节 区域监管模式

第五十九条 本着落实源头监管责任的原则,将辖区划分为若干区域,设置相应监管机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和整顿,并为监管对象提供相关服务,即区域监管。

第六十条 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板块,根据经济发展、企业分布、交通情况等将辖区分成2-5个监管区域。

第六十一条 在“三定”方案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对内部机构设置可进行调整划分,相关人员职务任免保持原程序的同时兼任新机构职务。

(一)办公室。负责人事教育、财务管理、文秘调研、后勤保障及上级交办任务等工作。

(二)区域监管机构。按照区域划分对应设置区域监管机构,负责实施监管区域内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食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综合监管工作(专项整治、摸底建档、监督巡查、区域整治、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等),为相关单位提供业务咨询,向社会宣传质量知识,查处违反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开展区域打假等工作。

(三)综合业务股。负责综合协调区域监督工作,指导和分解区域监管机构工作任务,组织企业人员培训、收集汇总业务情况,分析把握业务工作重点,与市(州)质监局业务科室做好衔接。区域经济总量较大、企业数量较多、监管重点突出的地区,可根据实际将部分重点企业的监管工作划入综合业务股。

(四)稽查队。负责投诉举报受理,上级交办案件的办理,管理行政执法档案,处理区域监管机构移交案件等工作。稽查队可根据县级质监局内部人员情况、监管任务等选择性设置,如未设置此机构,除行政执法档案交综合业务股外,其余职能划入区域监管机构。

第六十二条 整合原业务股室、稽查队及技术机构,将监管力量下派到各区域监管机构,在业务方面将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食品、特种设备等监督检查职能,以及部分行政执法工作整合由区域监管机构落实,实现区域监管机构横向监管,综合业务股纵向督导和对上衔接。条件成熟的县级质监局,可将质检机构抽检任务整合到区域监管机构,实现“抽检分离”。

第六十三条 区域监管机构应配备足够的相对稳定的监管人员,以书面形式明确区域监管人员的分工和职责,实行人员定期轮换制度。第六十四条 县级质监局应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定期培训、案例讨论、跟班学习、专人领路等多种形式,确保区域监管人员熟悉监管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具备区域监管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三节 网格化监管模式

第六十五条 网格化监管模式就是以县级质监局为监管主体,发挥地方政府及其他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社会义务监(协)管员等各方力量作用,依托各自职能,形成“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负监管职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社会力量协助”四位一体齐抓共管的产品质量监管格局,并将监管区域按照一定地理空间划分为若干单元网格,绑定网格内的监管对象和监管人员,明确监管内容和监管责任,对网格内监管对象实施质量、标准、计量、食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综合业务监管的工作模式。

第六十六条 实施的范围为区域经济特色明显、产业发展规模较大、监管任务相对繁重的县级质监局,其他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县级质监局也可实施。

第六十七条 监管网格划分按照“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区域界限明显,工作总量平衡,人员素质适宜”的原则,将所辖区域划分为三层网格,网格之间实行层级负责和层级领导制。

(一)一级网格:县级质监局辖区,县级质监局局长是本区域内网格化责任监管总负责人,全面负责辖区网格化责任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管副局长为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分管的二级网格开展网格化责任监管工作。

(二)二级网格:产品质量监管责任股(队)辖区,股(队)长为责任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为综合二级网格和专业二级网格。综合二级网格是以乡镇为单位将一级网格划分为若干监管网格,对网格内监管对象实施质量、标准、计量等综合业务监管;专业二级网格是对食品、特种设备等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实行专业监管,其监管区域为专业二级网格。

(三)三级网格:明确监管人员辖区,将二级网格进一步划分为若干监管单元,确定具体监管人员为责任人。三级网格责任人互为A、B角,相互配合开展监管工作,各自承担70%和30%的相互责任。

第六十八条 网格监管各级人员职责。

(一)一级网格责任人职责:

1、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在本级网格内的正确实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

2、划分二级网格,并与二级网格组织及其负责人签订《网格化责任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

3、组织建立网格化责任监管信息系统,汇总二级网格采集的企业相关信息,建立全县(区、市)生产加工企业及其他监管对象的电子档案和文字档案;

4、根据系统汇总信息进行产品质量安全分析和预警,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对突出的质量问题组织开展重点专项整治;

5、抓好质量技术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督查二级网格和三级网格责任人巡查工作记录情况、质量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负责实施各股(队)网格化责任监管工作考核;

6、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工作,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沟通联系,组织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义务监(协)管员作用,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机制;

7、完成省、市(州)质监局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二级网格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

2、制定本级网格化责任监管工作方案,划分所辖三级网格并报县级质监局批准执行,与具体监管人员签订监管目标责任书;

3、负责落实本网格内由县级质监局授权开展的综合监管工作,织织开展对监管对象进行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依法查处监管对象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组织实施产品质量专项整治;

4、深入调查并掌握本网格内所有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按规定建立企业监管档案;

5、负责协调落实本网格内企业产品定期监督检验计划,协助有关质检机构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协助有关检验、检定机构开展特种设备检验和计量器具检定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帮助企业查找原因,整改提高,并按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回访;

7、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内容及企业后处理情况应及时录入网格化监管信息系统;

8、建立产品质量预警机制,定期分析网格内企业产品质量形势,对突出个案和倾向性、苗头性或区域性问题及时报告县级质监局,并按照县级质监局统一部署进行专项整治;

9、依法处理网格内产品质量有关举报和投诉,及时处理质量纠纷,开展技术咨询和法律宣传活动;

10、加强与辖区内乡镇领导干部沟通联系,组织产品质量社会义务监(协)管员定期召开座谈会,收集有关意见建议,掌握质量监管工作动态;

11、承办县级质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三级网格责任人职责:

1、学习掌握质监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办案程序,努力提高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2、掌握本网格内负责企业的全面情况,建立企业监管档案;

3、按规定落实监管责任,按照网格化责任监管工作指导手册开展日常巡查工作,依法查处监管对象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按照二级网格部署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4、协助落实本网格内企业监督抽查和定检工作计划,协助有关检验、检定机构开展特种设备检验和计量器具检定工作,负责检验不合格产品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建立后处理工作档案,按整改期限进行回访复查;

5、日常巡查内容和企业后处理情况应及时录入网格化责任监管信息系统;

6、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开展技术咨询,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水平;

7、完成二级网格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十九条 建立完善网格化责任监管工作机制。开展网格化责任监管工作的县级质监局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保障机制,细化监管内容、规范监管程序、明确监管责任。

网格化责任监管工作的县级质监局应合理配备监管人员,编制网格化责任监管工作指导手册和企业服务手册,明确网格化责任监管工作目标、任务、内容,并把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监管人员。

第七章 绩效管理

第七十条 绩效管理的原则。

(一)科学合理,设置规范。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成效作为绩效管理的基本内容和主要依据,促进县级质监局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转变。

(二)实事求是,公正透明。把结果评估与过程评估结合起来,在评估履行职能职责的同时,注重对大局观念、服务意识、创新精神和行政效能的评估,实行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相结合,不断提升质监工作绩效。

(三)简便易行,务求实效。根据市(州)质监局制定的重点任务设置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实行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力求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力戒繁琐,讲求实效。

第七十一条 绩效管理的内容。

(一)职能职责。评估县级质监局履行质监法定职责,按照“减少事故率、提升合格率、提高贡献率”要求,贯彻省、市(州)质监局决策部署,完成《工作要点》目标任务的情况。职能职责满分为60分。

1、减少事故率。考核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由特种设备的事故率、死亡率两个定量指标反映。考核依据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每万台特种设备的事故率控制在0.77以内,死亡率控制在0.88以下执行。满分为20分。

2、提升合格率。考核监督抽查合格率、专项抽查合格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权重分别占5:3:2;不合格产品企业后处理整改情况、合格率持续提高百分比、合格率持续下降百分比实行加减分制度;此项评估意见由绩效考核组根据县级质监局所在辖区合格率情况,参考市(州)质监局相关业务科室评估意见,进行等次排名打分。满分为20分。

3、提高贡献率。考核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及稽查执法等方面的工作,此项由市(州)质监局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培育名牌、计量惠民、认证考核、标准制定等指标。满分为20分。

(二)自身建设。评估县级质监局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的情况。自身建设满分为25分。

1、党组织建设。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的情况,以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由当地县(区、市)直机关工委提供评估意见。满分为5分。

2、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由当地县(区、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质监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提供评估意见。满分为4分。

3、协作配合。县级质监局与市(州)质监局科室、县级质监局股室之间工作沟通协商、协作配合的情况。由县级质监局、科(股)室相互评估,得出综合意见。满分为4分。

4、服务群众。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实行“两集中、两到位”,推行并联审批,为群众、企业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由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提供评估意见。满分为4分。

5、接受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接受监察、审计专门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监督的情况。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的情况。由当地县(区、市)政府督办室、监察、审计、信访部门提供评估意见。满分为4分。

6、成本效益。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付出的代价,降低行政成本,经费支出绩效的情况,由市(州)局财务部门提供评估意见。满分为4分。

(三)共性工作。主要考核预算执行情况、自身投入等指标。县级质监局自身发展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各市(州)质监局提供评估意见,进行等次排名打分。共性工作满分为15分。

1、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县(区、市)自然资源、经济总量、工业增加值等统计数据作评估。满分为4分。

2、增长速度,即报告期增长量与基期增长量对比而得,此指标可克服地区性基础条件、资源条件及其他自然条件的差异。满分为4分。

3、人均指标,即县级质监局总体可支配人均占有量,此指标可消除各县级质监局人口数量的差异,较准确地反映质监部门运行状况。满分为3分。

4、投入指标,即县级质监局投入固定资产、装备设施情况。满分为4分。第七十二条 在省质监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州)质监局绩效办具体负责绩效管理的考核工作。

(一)考核项目构成。绩效管理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采取地方政府、市(州)质监局领导评价、绩效组织评价和社会公众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自我评价。县级质监局根据绩效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三级指标,提供绩效管理工作报告,作为绩效管理的依据之一。

2、相关领导评价。由县(区、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州)质监局领导对县级质监局绩效进行综合评价,按照规定比例,提出部门绩效评价意见。领导评价权重为25%。

3、绩效组织评价。绩效办在县级质监局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和相关部门评估意见的基础上,对其绩效进行实名评价。绩效组织评价权重为60%。

4、社会公众评价。由绩效办牵头组织县(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社会义务监督员和专家学者的代表,对县级质监局的服务态度、服务能力、服务效果进行民主测评。对重要专项工作等完成情况可适时组织满意度测评。民主测评或满意度测评的结果作为部门绩效管理的依据之一。社会公众评价权重为15%。

(二)加分和扣分构成。

1、创先争优加分。获得当地县(区、市)委、政府表彰和上级部门表彰的加分由部门提供依据,绩效办审核后确定。

2、过失扣分。批评扣分。受到当地县(区、市)委、政府和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被中央、省、市(州)主要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按次数扣分。问责扣分。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受到问责,按每人次扣分;由于办案质量问题引起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撤销;同一案件被连续三年或5次以上上访投诉等。批评扣分由绩效办提出建议,问责扣分由市(州)质监局纪检监察机构提出建议。

3、凡出现领导班子成员重大违纪行为,辖区内发生重特大责任安全事故等情况,予以一票否决,不参加年终等次排名。

具体加分扣分标准参照《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绩效管理等次确定。

1、绩效管理得分=领导评价得分+绩效组织评价得分+社会公众评价得分+创先争优加分-过失扣分。

2、先进单位按县级质监局总数产生。县级质监局绩效管理结果经市质监局批准后,由绩效办分别反馈县级质监局。县级质监局要对照分析,找出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升绩效。

3、绩效管理考评结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并给予奖励。对绩效管理先进单位,除常规的通报表扬外,对领导班子可给予一定比例的物质奖励,其优秀公务员评选比例上浮5%;对绩效管理不合格县级质监局由市质监局通报批评。绩效管理不合格县级质监局优秀公务员评选比例下浮5%。对绩效管理不合格县级质监局的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规范自2010年5月4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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