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2024-06-26

社区出租房屋管理制度(共11篇)

1.社区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篇一

XX社区租赁房屋管理制度

一、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凡是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都必须到方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出租房屋的条件: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都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房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

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程序:出租人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备案经审核符合出租条件的,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出租人、承租人与村(居)委会签订治安责任书。

四、出租人应督促居住的流动人口及时申领暂住证;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承租人;

五、依法纳税。出租人或承租人须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缴纳出租房屋税等相关税款;

六、有关处罚:

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出租房屋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出租人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明承租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的,处2000以上3000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社区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篇二

华佳综合服务处综合管理站是出租房屋的管理单位, 出租房屋分布在:水电、井下、采一、供应、运输、采研院、荣盛、任北8个居民小区内, 出租房屋总计954户, 其中商业街经营238户, 单身楼716户。出租房屋点多面广, 主要经营项目包括饭店、超市、服装、美容美发、小吃店等, 在日常的管理和检查过程中发现, 商户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隐患反复、管理上安全隐患整改依赖商户思想严重, 规范制度不健全是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商业出租房的存在不仅仅是单位经营创收单层面的意义, 商业出租房的经营种类多样化, 涉及吃、穿、住、行和各种服务项目, 与小区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也给小区居民生活带来了方便, 也是小区居民经常出入和离不开的场所, 因此搞好商业出租房的安全管理工作不仅仅是商户的人身财产安全, 也是我们小区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所以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现状调查与存在问题分析

我们结合近几年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中的情况, 从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缺陷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1. 人的不安全因素:

商户的人员结构复杂, 管理难度大;经营项目繁多, 涉及面广, 安全隐患点源多;人员流动性大, 从业人员更换频繁, 安全培训难度大;安全意识淡薄, 安全隐患反复性强;安全常识匮乏, 应急处置能力差。

2. 物的不安全状态:

电气线路不规范。燃气管线和液化气钢瓶不合格。明火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消防设施的配备不足或失效。

3. 管理方面:

入户检查不到位;制度规范不健全;隐患整改依赖商户, 管理理念没有转变, 没有合理的办法。

三、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针对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现状与难点, 我们首先改变管理理念和思路, 一改过去安全是商户自己的事, 依赖商户自己整改隐患的思想, 提出“及时检查、及时整改、共同治理、共享安全”的全新理念。二是系统的将商户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进行整合, 提出同时检查、同时整改、同时培训的“三同时工作法”。三是精细化管理, 建立“三同时工作法流程图”, 充分解决了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两张皮”的问题。

1. 加强商户安全教育培训的及时性和持续性, 结合出租房屋点多面广、商户注重经营很难集中安全培训的特点, 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 提高广大商户的安全意识。

(1) 每年组织一次商户的风险辨识活动, 让商户知道自己经营中有哪些风险, 怎样规避, 极大的提高了商户的安全意识, 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2) 站每年制定2次的应急预案实战演练计划, 组织商户灭火器实战演练, 充分提高了商户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能力;

(3) 建立站、中队两级培训, 负责辖区商户每年两次的定期消防培训;我们搜集典型燃气爆炸事故案列, 向商户进行宣传和案例分析, 用真实的事例, 惨痛的教训警醒商户;

2. 制定措施办法解决入户安全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时间长, 易反复的问题

(1) 加强安全检查的力度和入户检查率。在出租房屋分散、距离远的实际情况下, 为了保证出租房屋的入户检查率, 我们根据出租房屋分布和数量, 制定了“课程表式检查表”, 每月按区域划分检查时间段, 保证每月、每个区域、每户都能检查到, 而且规定的日子任何事都不能取代, 就像学生每天上什么课一样, 是必须做的, 有效防止了检查时间被挤占、检查区域入户的随意性, 解决了入户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2) 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一体化模式, 充分利用站里的人力和物力资源, 抽调专业技术骨干, 配备车辆、相应的工具和部分材料, 成立“安全隐患整改小组。

3. 注重日常的安全教育培训, 结合以上措施, 根据商户人员流动性大, 饭店厨师、服务员, 超市员工更换频繁、出租房点多、面广、分散, 不易集中培训教育的特点, 防止安全教育培训有盲点, 我们利用日常检查的时候对商户进行口头的提醒和宣传, 同时对商户进行口头提问的方式进行考试, 有效提高了商户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掌握。例如:我们在检查中对每个从业人员提问是否会使用灭火器, 并要求被提问人员现场操作, 发现没有掌握的人员, 我们现场手把手的示范, 直至每个从业人员都掌握, 极大的避免安全培训的死角, 充分弥补了定期培训的不足, 确保了每位从业人员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取得的效果

1. 牢固树立了一个治理安全隐患的全新管理理念。通过建立“课程表式”检查法, 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共同治理、共享安全, 每月保证了入户检查率100%。

2. 通过实践摸索成熟了一套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流程”和“三同时”工作方法:“同时检查、同时整改、同时培训”。

3. 通过项目的实施, 我们完成了预期目标, 使安全隐患整改时间由2010年的20天降低为2天, 隐患整改率由2010年的60%达到2012年的100%, 液化气瓶合格率由2010年的60%达到2012年的100%。

结论

3.社区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篇三

摘要:

房地产业和建筑业正在以迅猛的方式发展成为我国的龙头行业,在全世界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但同样也伴随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房屋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这令百姓担忧,也是长期困扰业内工程师的头等问题。加强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健全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实现安全管理的网络信息化,加强对建设工程的全方位监管,为促进我国房屋安全管理及房屋安全鉴定而努力。

关键词:房屋建筑;安全管理;网络信息化;安全鉴定

一、安全管理现有问题

(一)“豆腐渣工程”造成的问题。由于不够成熟的设计,施工过程不完善,不够了解材料性能或导致错误使用,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的规范标准,造成了今日一个又一个所谓的“豆腐渣工程”。一旦建成的房屋不能满足使用者的舒适度要求,他们就可能按照自己的想法盲目得对房屋进行更改,忽视安全性要求,造成隐患,甚至引发事故。

(二)现有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国家现有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和相关方面的条例,但它们局限于施工安全管理,对房屋的安全管理方面还很欠缺。当下,不健全的房屋安全立法管理体系使我国远远落后于其他国家。较低的房屋安全鉴定费用保证不了在安全鉴定活动中的必要开支,如专业人员的现场勘察费,测绘,工人工资和管理费用等等。如果房屋安全鉴定组织机构不能正常运营,其数量和规模的减少就是必然的,这对房屋的安全管理自然是很不利的,房屋的安全性也没有人可以保证。

(三)房屋安全鉴定人员职业素养低。在当今房地产行业中,并没有给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建立职业人员资格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他们只需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就可以轻松获得合格证书。审查制度的漏洞和不成熟,造成即便是持证上岗的人员也不能保证鉴定报告的正确性。网络信息化也没有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得到很好的应用。现有的静态管理系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希望可以在不久的将来建立起危旧房屋的动态管理系统。

二、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的建设性措施

(一)严抓房屋建筑设计审核监理。设计为房屋建设工程打响了第一枪,而后续的施工要求严格按照设计院出据的图纸施工,任何的变更都要跟设计员协商、调解,经其同意还要签署文件。所以,勘察设计人员要认真对待实地考察工作,严格根据当地自然条件以及周边环境,合理选择设计方案。监理单位要根据每一个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监理计划,监督施工单位使用经检验合格的建筑材料,加强对施工质量的控制,才能有力于自己对工程的验收工作。

(二)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化优势。全面了解、掌握危险房屋治理情况,就要建立比较健全的房屋安全管理动态信息系统,从而使得房屋安全管理的网络信息化得以实现,保证房屋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通过人们熟知的网络平台,向管辖居民普及房屋安全意识,加强相关部门与群众的沟通与管理,对其管理工作的开展有很大的帮助。建立动态信息系统是紧跟网络信息化时代发展脚步的直观体现。

三、严格做好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

就目前来看,房屋安全鉴定文书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有的鉴定严重脱离实际,缺乏可执行性;由于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安全鉴定收费良莠不齐,造成市场混乱;某些案卷也没有一定的格式参考,各式各样等等这些都是房屋鉴定安全质量保证的障碍性因素。规范鉴定文书室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第一步。

(一)从思想上,严格要求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房屋安全鉴定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只有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对于房屋安全的鉴定要准确、规范的重要性,加强行业安全管理,规范鉴定文书,多管齐下,才能对房屋的安全状况作出比较正确、科学的判断。任何单位都要自觉依法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为做好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不懈努力。

(二)从技术上,保证房屋安全鉴定正确科学。房屋安全鉴定是一项技术性工作,各单位要掌握实时政策,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鉴定,重视对鉴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再教育,保证操作熟练的同时,提高鉴定人员的个人素质。鉴定为非危房的还要再评定完损等级。把鉴定工作做到彻底、准确、科学。

(三)从资料上,统一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每个单位做每一个项目时都要经历搜集资料、整理资料的过程,并把最终的资料的统一收件,统一撰写成书,要根据相关资料考察现场实际情况,规范业内常用鉴定术语和危房通知书的格式,并签字有效,给鉴定文书的法律效力提供多重保障。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鉴定时,可以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亲自去办,也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事宜。但当委托鉴定的房屋涉及到房屋损坏纠纷时,国家也有明确的硬性规定,要求纠纷双方持相关证明和证件资料(经司法部门向市委定站提供鉴定委托书后所提供的证明和证件资料)一同到场申请鉴定。

四、结语

房屋安全在公共安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是众多安全工作中尤为重要的一项。充分认识我国房屋安全管理和安全鉴定管理的现状后,要总结过去的经验,积极借鉴外国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不断摸索,最终建立起有利于我国建筑建设行业发展的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和鉴定体系。在这其中政府也要严格履行其监管职责,规范建设,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建设安全、宜居工程,共建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徐玲玲.房屋建筑安全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09(22):34

[2]王艳玲.谈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及房屋安全鉴定[J].才智,2010(22):309-310.

[3]胡颖,张琬,韩军.震后房屋建筑安全鉴定的主要内容及措施[J].江苏建筑,2012(S1):29-31.

[4]梁智峰.浅谈房屋建筑结构分析及安全鉴定[J].中国建筑金属结构,2013(08):130.

[5]谭学斌.浅析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2(05):210-211

[6]黄胜林.对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探讨[J].门窗,2012(07):281

[7]李慧民,袁春燕.房屋建筑物安全管理问题与对策[J].建筑经济,2008(11):29-31

4.社区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篇四

一、建设思路 建设目标

(1)建成出租房、流动人口数据采集和交换体系。充分利用全市现有基层工作队伍(如网格化工作人员)的采集能力和各相关部门的已有建设成果,实现人工+系统交换的方式,保证数据的实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建设出租房、流动人口数据库,并建立人与房等关联关系。充分利用数据采集和交换体系,逐步建设和完善数据库,并能提供给相关接入部门更新的出租房、流动人口数据。

(3)建设出租房、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平台。在出租房、流动人口数据库的基础上,建设以村(社区)为基础单位,结合网格化管理,针对出租房、流动人口进行管理,并提供服务。重点难点

(1)数据源的问题。如何采集和交换到出租房、流动人口数据。常见做法有两种,一是通过人工采集,电脑录入;二是通过与已建设相关数据资源的部门,建立共享交换体系,获取数据资源。

(2)数据库建设标准规范的问题。核心内容是数据字段项的范围和标准制定。主要取决于系统平台只是内部应用使用(仅仅本项目使用,不考虑其他项目或系统共享,即不考虑扩展性),还是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进行建设统一的数据采集、交换、共享等规范,保证向上可以对接,横向可以兼容。

(3)平台的业务范围边界问题。设计或建成的出租房、流动人口数据库的范围,以及在此基础上,进行业务应用范围的定制开发所涉及到的部门业务职责部分。比如针对出租房、流动人口的安全管理等,则属于公安的治安总队和流动人口办的工作范围。

(4)部门协调问题。对出租房、流动人口的管理,是很多部门的工作管理范围,比如公安、计生、人社、民政等。如何协调涉及多个部门,不同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5)建设模式的问题。如何建立长期有效的建设模式推进,需要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而定。比如:统一规划,分步建设,自上而下;业务切入,试点先行,自下而上。建设步骤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成立项目工作小组,包括领导协调小组、项目实施小组、项目专家小组、项目标准化小组。领导协调小组,由市委牵头,各参建单位的直接主管领导(一般为副局级别)组成,项目立项等环节进行,保证各个部门的协调顺畅,有利于推动项目开展;项目实施小组,由主管单位(可以统筹或协调相关部门的单位)进行总体规划实施,保证项目的实施目标方向、内容无误;项目专家小组,对项目实施的规划进行指导;项目标准化小组,专门负责项目的标准制定和实施。项目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兼任。

利用现有的“网格化”队伍建设,落实基层工作开展。充分利用现有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整合各部门网格资源,形成职责明确、信息畅通、管理有效、服务精细的网格运行体系。

总体规划设计,指导项目实施方向。由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项目实施规划,领导小组审核批复。

制定数据标准规范,明确采集、交换、共享标准。由项目标准小组进行调研规划制定相关标准规范,指导项目实施。

(2)第二阶段(实施阶段)各参建部门对接,包括数据和业务对接。建设基础数据平台,共享交换现有数据资源和人工采集数据组合的方式实现。建设统计分析平台,对基础数据进行查询分析

二、建设内容 总体框架 1.1平台架构

数据层:以GIS地理信息平台为基础,集成二三维地图与VR实景、街景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整合社会管理服务六要素(人、地、事、物、组织、情)。

支撑层:通过数据交换引擎、动态表单引擎、流程管理引擎等标准通用的功能模块,实现可订制、可配置的构建技术。为省、市、区(县)、乡镇街道、社区等不同层级用户的差异化业务需求提供服务。

应用层:通过基础应用与扩展业务应用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管理提供支撑、为服务民生提供保障。

访问层:通过移动手机、平板电脑、计算机、数字电视等应用,打造三维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3A平台Anytime(任何时间)、Anywhere(任何地点)、Anyhow(任何方式)。

用户层:目前三维网格化平台主要面对的用户群有社会民众、网格员、社区、街道、区(县)级用户以及各级政府职能部门。

1.2 部署方式

(1)传统部署方式

(2)云计算架构部署

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要,进行扩展定制。

2.1 基础数据平台

主要是通过一是网格工作人员对辖区范围内的人、房要素进行全面的信息采集管理,便于工作查找和处理;二是通过制定共享交换体系,与参建部门数据。

2.1.1 数据交换系统

(1)文件采集

提供txtcvsexcel等文件采集。(2)采集器

支持对多种数据类型进行采集。采集支持文件采集、数据库采集、web采集、邮件采集、ftp采集等数据采集。按数据来源的不同,采集器分本地采集和数据库采集。(3)本地采集

设置本地采集目录,对采集对象目录下的文件进行采集。(4)数据库采集

设置采集数据库,对相应数据库的数据进行采集。(5)采集器采集计划配置

采集器支持采集计划配置,对采集的频率和采集的线程数进行设置,满足个性化采集需求。

(6)采集状态

查看当前正在执行的任务状态,并可以对任务的状态进行修改,可修改的状态为暂停或停止任务,继续执行任务。

2.1.2 系统功能

(1)地图信息模块;(2)小区信息模块;(3)楼栋信息模块;(4)出租房屋信息模块;(5)流动人口信息模块。系统提供信息的录入、查询。

2.2 移动采集系统

(1)实时上传

(2)离线上传

(3)联动管理

2.3 统计分析平台

主要是对于基础数据中的各类数据信息进行智能化汇总和分析,制成数字和图形报表,用柱状图和饼状图来显示一目了然、突出重点、全盘分析。

2.4 服务办事平台

服务办事平台以动态形式展现辖区范围内所有事件,可以对事件进行督办督查和点评。这个模块主要是提供服务办事的流程和事项的管理。主要包括:党建服务、社区经济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环境治理服务、人口计生服务、助残服务等.2.5 民情日记和考核评比平台

通过走访日记、调查问卷、多级研判、解决方案、民情响应、专项调查、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响应评审等流程形成民情研判流水线,为社会管理提供支撑、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服务民生提供保障。

主要是上级对下一级事件办理时限或者绩效的一个考核管理,以及民情日志的管理。

2.6 指挥中心平台

各级指挥中心分别可以按照权限对涉及此项工作的单位和管理人员发布公告、通知、信息发送、视频会议、内部邮箱、及时通讯和网络硬盘的管理。

2.7 应急管理平台

应急管理平台是为了处理比较紧急或重大的事件,主要通过事件的电话受理、核查回复、启动应急预案、应急的终止,来达到保障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系统通过上报分析、统计分析、热点分析、叠加分析等功能设定预警规则,为职能部提供业务异常监控,及时掌握业务变化趋势,形成台账报表。

2.8 考核评估平台

通过立案数、办结数、超时办结数、居民评价等综合评价和考核手段,实现对管理服务的约束和激励,形成长效发展机制。

2.9 领导辅助决策平台

主要是能够让领导一目了然的看到各个机构对管辖范围内各类人口和事件的统计情况,起到辅助决策的作用。

2.10 系统管理平台

主要是对网格化系统的用户、机构、角色进行权限设置管理以及管理网格机构、系统日志、图片管理、扣分制度及海量数据智能导入。

三、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进度涉及参加单位、建设内容等诸多因素影响。因此准确的实施进度计划需要通过实地调研,明确范围边界后才能确定。

根据以往同类项目的建设模式及相关经验,对项目实施进度有参考计划。如果完全复用现有网格化工作体系,采用全部人工采集数据的方式(数据不考虑扩展性和兼容性的话),则项目实施周期主要包括系统平台的开发、环境的部署、调试测试等,一般需要6-8个月左右完成实施。

5.社区房屋租凭合同范本 篇五

一、甲方将XX市XX区纺织路口服务大厅对面的西杨庄XX西医卫生室租 给乙方经营。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期享有经营管理权和受益权,在使用期间,甲方不负任该卫生室的任何医疗事务(包括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全权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对甲方医疗卫生现状已充分了解,愿意承包经营甲方医疗卫生室,并保证合法经营,乙方承租期间,实行独立核标,自负盈方、自已经营、自己用工。

三、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他人,房屋的整理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承租期限为一年即:XX年元月3日致XX年元月3日,年租金为:40000.00元,剩余药费折合人民币一次付性,年租金付款方式:

1、首付人民币10000.00元。

2、每月28号以前给甲方5000元,不得推迟,直至付完余款30000.00元。

五、乙方无论是否继续使用应提前三个月告之甲方。

六、乙方必须保持本卫生室的环境干净、整洁,甲方有有权监管。

6.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篇六

公安部门负责登记暂住户口,办理和查验暂住证,对于生产、经营、居住场所为出租房屋的,应查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了解掌握房屋承租人变动情况。督促出租房主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开展经常性的出租房屋治安检查,消除治安隐患,及时查处和依法打击出租房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社会治安辅助力量协助开展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治安管理工作。房屋租赁应当根据租赁当事人的要求,提供信息咨询、核实产权、纠纷调解等便民服务。

一: 下列房屋禁止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出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有效身份证明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二)发现出租房屋有治安隐患的,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并配合公安部门的查处工作;

(三)发现承租人及其他入住人员有违法行为或犯罪嫌疑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或相关部门报告;

(四)发现承租人及其他入住人员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及时向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报告;

(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申报和缴纳税款。三: 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如实说明租住人数,出示本人及其他入住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并如实填写租住人员信息登记表;

(二)入住后,及时到出租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户口申报手续,办理暂住证;

(三)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

(四)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制黄贩黄、伪造证件、印刷非法出版物、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藏犯罪人员、窝藏和销售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违法开办诊所、非法行医和非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等违法活动;

(六)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违法从事职业介绍、婚姻介绍、培训以及房地产中介等活动;

(七)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非法从事生产、储藏、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活动;

(八)发现出租房屋内有违法行为或犯罪嫌疑人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九)配合有关部门对出租房屋实施管理及税收征管工作。

7.房屋的建设与管理 篇七

作为当年政府为低收入人群提供的廉租住房, 那些公寓的设计师雅马萨奇做了很多研究工作, 他设计了许多供社区内部活动的空间并组织了立体的交通, 居住功能和公寓的外型设计也体现了现代建筑的法则, 该设计曾获美国建筑师学会的褒奖, 最初居住在里面的居民也非常高兴。但由于后期管理乏力, 没有形成一个有序的管理结构, 使得建筑的公共部位损害严重, 邻里关系逐渐恶劣, 犯罪率居高不下。这些导致了这个社区无法让人居住, 成为圣路易斯城的“毒瘤”。最后解决的办法是用炸药将其夷为平地。

其实, “现代建筑死亡事件”给我们更多的启示是:怎样处理好房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 是房屋长寿、社区和谐的重要因素。

房屋的建设是先天的孕育。从设计到施工, 经历一系列环节, 目前这些环节, 我国已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 相应的监管措施也很多, 只要各相关部门能够依法行事、依法管理, 房屋建设质量就能达到设计标准, 由于监管不力或开发商黑心造成的“楼歪歪”、“楼脆脆”毕竟是少数。

房屋的管理是后天的培育。由于目前我国既有房屋的后期管理制度不太完整、健全, 导致很多房屋失修、失养。先天再壮, 也吃不消后天的过度使用啊, 由此形成了房屋安全使用的隐患。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前, 房屋管理呈现专职的房管部门管理和单位自行管理两种形式。这两类管理单位都配备了较完善的房屋修缮、租金收缴、管理等部门, 每年对房屋有计划地进行修缮, 对易损部件、设备进行更换。精心的养护使得很多房屋在超过设计年限后仍能继续使用。而1998年福利分房结束后, 大部分群众购买了自住公房、商品房, 80%~90%的住房为私有住宅, 由于人们对房屋的认识不统一, 专业知识不够, 致使乱拆改现象频发、公共部位的管理和维修缺失, 房屋的管理和修缮趋向多元、复杂。虽然大部分房屋建立了物业管理制度, 但目前物业管理的水平良莠不齐, 有的只能做保安、保洁、园林绿化, 对房屋的修缮和查勘没有概念, 也不知日常的维护。还有一部分没有物业管理、也没有房管部门管理的无主产房屋, 更是隐患重重。

8.房屋建设管理方法浅析 篇八

摘要:房屋建设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作。因而为了强化房屋建设管理成效,必须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因而本文正是基于这一背景,首先分析了加强房屋建设管理的必要性;其次探讨了当前房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再次探讨了关于如何加强房屋建设管理的几点浅见;最后对全文进行了简单的总结。旨在与同行加强业务之间的交流,以不断强化房屋建设管理成效,为整个房建工程质量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房屋建设;管理;质量

房屋建设管理是强化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所以为了更好地提高其工程质量,作为房屋建设管理人员,必须充分意识到加强房屋建设管理工作的必要性,认真分析和总结房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并针对存在的不足,切实加强对其的管理,确保管理的针对性,从而更好地促进整个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

1.加强房屋建设管理的必要性

房屋建筑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居所。在当前土地资源日益缺乏的今天,为了更好地强化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在现代房屋建筑工程中,加强对其的建设管理已经被广大房屋建设企业所重视。就其必要性来看,通过加强房屋建设管理,能有效的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降低工程投资的成本。另外,在进行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时,还能确保整个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的进行。所以不管是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还是工程的进度和企业的效益,加强房屋建设管理就显得尤为必要[1]。

2.房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分析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已经对加强房屋建设管理的必要性有了一定的认识,那么为了更好地加强房屋建设管理工作的开展,就必须对房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才能更好地确保所采取的管理措施的针对性。就当前来看,在房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人员方面

在房屋建设管理中,人员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但是就实践来看,在人员管理时,一些房屋建筑施工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往往在人员教育和培训方面的管理不足,导致很多房屋建设管理人員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有限,加上部分房屋建设管理人员自身的质量和安全意识的不足,在房屋建设管理工作中不思进取,导致工程质量被降低,工程进度被延误,进而影响整个工程顺利的进行。

2.2材料方面

除了人员管理外,材料管理也是房屋建设管理中的重点。但是在实际建设管理中,往往只注重材料是否具备出厂合格证书,对某些材料的抽检也缺乏全面性和代表性,导致房屋建设施工中所用的原材料的质量较低,加上施工企业为了强化自身的经济效益,往往采取降低原材料质量、变更原材料配比、偷工减料等手段牺牲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这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2.3成本方面

成本方面的管理主要是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但是在实际建设管理时,往往由于资金分配不到位,资金分配缺乏科学合理性,在工程建设期间所采取的成本控制措施不到位等,导致工程有限的资金得不到最大化的利用,而这就会增加工程的成本,甚至因此引发质量安全问题。

2.4安全方面

虽然当前很多房屋建设企业意识到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在实际进行安全管理时,经常会存在注重重点但忽视细节的情况,导致很多时候的安全隐患没有得到及时高效的排除,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较多,这些隐患往往被企业所忽视,而这就可能因此引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因而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也显得尤为重要[2]。

3.改进措施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对当前房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那么在房屋建设管理中,我们应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对其的改进呢?笔者认为,在房屋建设管理中,应切实加强对其的管理,具体来说,就应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3.1人员方面

鉴于人员管理在整个房屋建设管理中的重要性,作为房屋建筑建设企业,必须在房屋建筑建设管理中切实加强人员管理工作的开展。在强化对建设管理人员教育和培训的同时,还应在建设管理中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的强化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质量和安全意识。而且在确定管理人员时,必须对其专业技术知识进行考核,同时还应具有较强的房屋建设管理经验,切实注重人才的选拔,才能更好地确保整个房屋建设管理工作得到高效的开展。在此基础上,对人员的管理工作中常抓不懈,不断的强化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尤其是应加强对其的考核,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及时的进行教育和转化,同时还应对所有的管理人员的职责进行有效的明确,才能更好地为整个管理工作的开展夯实坚实的基础。

3.2材料方面

为了更好地加强对房屋建设所需的材料的管理,在做好人员管理工作的同时,作为房屋建设管理人员还应切实履行自身的职责,对于房屋建设施工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应对其进行严格规范的检验,只有在确保其质量达标,才能更加地促进房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升。因此,在进行原材料质量管理时,由专业的质检人员严格按照质量检验步骤对其进行检验,凡是存在质量问题的原材料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而且在整个材料采购环节应更加透明化,杜绝暗箱操作,并尽可能地选取高效、节能的环保材料进行施工。当房屋建筑施工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之后,施工企业还应切实加强对其的保管,切实做好各种安全、质量防护工作,不断的强化质量保管成效,从而更好地材料管理成效的提升。

3.3成本方面

成本是房屋建筑建设企业最为关注的话题,但是在实际施工中,往往以牺牲工程质量为代价而换取经济效益,而这就在极大程度上导致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所以针对这一情况,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房屋建设管理中,则应切实加强建设成本的管理。尤其是在资金利用和管理中,必须对工程建设各项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不被挪用,同时还应优化资金管理方案,紧密结合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对资金管理方案进行相应的改进和完善,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切实加强对其成本的管理,严防出现三超的现象。这就需要施工企业及时的加强对工程原材料成本的调查,及时的改进材料购买计划。同时还应在此基础上切实加强成本管理工作的开展,例如通过优化施工工艺技术、强化新材料的应用和提升施工人员的专业技能等,均能有效的强化房屋建设管理的成效。

3.4安全方面

房屋建设安全问题历来是整个房屋建设管理的核心,所以为了更好地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必须在房屋建设管理中加强安全方面的投资,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强化企业全员的安全技能,强化安全管理意识,才能更好地促进安全管理工作高效的开展[3]。

4.结语

综上所述,只有切实加强房屋建设管理工作的开展,才能从根本上确保整个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安全高效的完成。因而在对其进行管理时,必须切实加强人员、材料、成本和安全方面的管理与投入,并不断强化房屋建设管理工作的成效,才能更好地提高整个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并为实现房建可持续发展而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1]马福成,张斌,徐源.房屋建设管理方法浅析[J].中华建设,2011,06:157.

[2]任宪勇,丛双慧.房屋施工管理与质量控制[J].四川水泥,2015,03:27.

9.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 篇九

流动人口顺利实现的指导思想“服从大局,加强管理,因势利导,消除利弊”。要求对流动人口管理,从全乡工作的大局出发,加强管理,既要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又要预防和打击他们中间的犯罪活动。

流动人口管理是今后一个时期我乡综治工作的重要任务,把流动人口管理列入本工作的目标,严格实行责任制,并制定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措施,理顺关系改进方法。组织领导各村加强综合治理。在对流动人口管理的工作中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属地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这是对流动人口中出现的日益严重的治安问题实行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也是落实治安管理责任制,实现治安管理社会化的具体表现。

流动人口管理的要求、方法:流动人口管理要求,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及时审查,重点控制,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处罚违法,保护合法,依法管理,加强服务。为达到流动人口管理的要求结合当前实际。流动人口管理采取以下方法:第一,管理保护流动人口正当合法权益,要把教育、管理、服务结合起来。第二,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发动和依靠 群众。流动人口管理由派出所设专人管理,由治保组织、治保主任及村民组织具体负责。深入到流动人口居住、生活、工作的各个领域,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治保组织、治保主任及村民组织要及时向派出所民警反映,民警及时将所反映的情况进行登记。第三,抓好日常登记,针对不同特点实行分类管理。1)对租住出租房屋的外来人口实行旅馆式管理。派出所建立健全租赁出租房登记、检查制度和双方治安责任制,片区民警要不定期的对出租房及租房人员进行检查。做到人来租房登记,人走退租注销。2)对供宿于公民家中或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地的探亲、访友、就医、出差等人员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以相应集体的治安承包责任形式进行管理。4)“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无正当职业”的三无人员,及时清理审查。5)通过加强对现暂住人口的管理,从中发现对现实社会治安有危害的重点人口,进行列管查控。第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流动偷人口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由于旅店业、修理业、公共复杂场所(清真寺、马扎等地是外来人员进行宗教活动手要场所)是犯罪分子易于落脚藏身、窝赃、销赃的处所,要通过物建、布置秘密力量等办法加强管理;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控制工作,加强区域联防。适时开展对流动人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的方法对流动人口开展清理。

疏附县布拉克苏乡流动人口管理

工作的措施

当前,公安机关正大力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流动人口管理,是基层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针对我乡人口数量大,流动人口分散这一情况,如何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也是维护全乡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摆在我们综治工作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结合当前流动人口管理情况,乡综合治理工作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掌握流动人口的流入与流出。

掌握流动人口的流入与流出,是流动人口管理的首要环节。抓好这个环节,才能有效地把流动人口的活动置于政府的控制之下。对于流入我乡的暂住人口,在流动人口登记过程中,就要掌握到本地的时间、核对身份、有无前科或违法犯罪情况,是否系在逃人员等。一般有四种情况:第一,其从某地流出的时间和流入到本地的时间是否相吻合,那么,就不存在另外的落脚空间,可能没有问题。第二,其流出的时间和流入到本地的时间不吻合,那么,就存在另外的落脚空间,应该纳入视线,加强控制和管理。第三,如果经过查询,其有违法犯罪前科,应当纳入重点人口、高危人群管理。第四,如果是逃犯,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抓捕。当人口流出时,应尽量掌握人口流出的时间、去向、原因、流出后工作、生活情况。流出人口的这些情况,可以通过定期与流出人口或其关系网络的沟通来掌握。

二、掌握流动人口的居住地点与劳务场所。

流动人口的居住地点与劳务场所的掌握也应当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一是一般流动人口。对于此类对象,要登记、认证居住地点即可。对于纳入视线或重点管控的流动人口,不仅要了解、掌握流动人口在本辖区的情况,而且要经常深入到流动人口的活动场所,了解、掌握流动人口的表现。对于确实在这个场所工作,而且工作情况正常,收入比较稳定,现实表现较好,那么一般来说,该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很小,可作一般掌握;对于流动人口根本就不在本地工作,或者不正常上班,工作表现较差,那么这个人有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应重点掌握和管理。

三、摸清流动人口的消费水平与经济收入。

流动人口的消费水平与经济收入,一般存在四种情形:一是经济收入多,消费水平高;二是经济收入少,消费水平低;三是经济收入多,消费水平低;四是经济收入少,消费水平高。经济收入的多少决定消费水平的高低,按照这一原理进行掌握,前三种情形都比较正常,而第四种情形则反常。因此,应当对这种情形的人要列为重点对象严格控制和管理。

四、民警要深入警区,加强与流动人口的沟通交流。

目前,在我乡流动人口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警区民警日常工作繁重,警力严重不重足。对流动人口不能把更深层次信息及时发现,使流动人口管控流于表面。因此,要实现流动人口管理由被动变主动,警区民警要经常深入辖区,了解和掌握辖区流动人口的各类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此外,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大,难以及时掌握行踪。因此,警区民警必须坚持经常深入辖区,经常与流动人口见面,加强沟通交流,了解流动人口有关情况,提高知警率和见警率。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流动人口管理对策,切实把流动人口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五、加强部门协作,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既是一项综合治理工作的理要内容,也是公安机关的主业。要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因此,派出所、综治办要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此项工作。乡综治办和派出所是全乡流动人口管理的直接部门。派出所应当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协同合作,主动沟通,加强联系,相互依托,相互补充,严密人口管理措施,降低人口管理成本,做到资源共享,形成上下贯通、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使我乡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抓好抓实,有力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有序。

疏附县布拉克苏乡关于加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安排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外来流动人口中和出租房屋内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由乡综合治理办公室、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每季度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大、清查行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要明确重点,彻底摸清情况

每次清查的重点部位和场所是出租房屋、招待所、自建屋、工地等流动人口的落脚点;巴扎、居民聚集区等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场所;清查的重点人员是出租房屋未到派出所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人员;未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或更换暂住证的人员;无合法有效证件、无固定住所、无正当生活来源的“三无”人员。要在集中统一行动的基础上,彻底全面摸清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对于未按规定办证的人员,该补办的补办;

二、要多策并举,确保工作成效

清查整顿工作,采取集中组织,分片包干的工作方法,协助派出所对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进行清查,不留死角、死面,不遗漏一个可疑部位、场所,不放过一个可疑人员。要加强巡逻盘查。行动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反盗窃”行动和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居住特点,采取弹性工作制认真进行登记,清理,对重点部位和易发案路段,可采取白天巡逻,夜间设卡的方法,加强巡逻盘查工作力度。要逐户入户核对。责任区民警要采取逐户入户方式,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摸清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员的底数和情况。要逐村、逐户进行摸排,通过查验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婚育证等有效证件,对暂住人口、出租房屋进行全面登记、建档。

三、要加强信息比对,积极通报协查

要充分发挥人口信息管理登记的作用,要注意在为暂住人口办证的同时进行网上逃犯比对和发函调查,从中发现可疑人员。要加大通报协查工作力度,对“三无人员”和可疑人员,派出所要积极发放协查函件,落实流动人口管理措施。

四、要严明行动纪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清查中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不按规定申领暂住证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后,未到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或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人员的,经通知后仍不改正的,要依照《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予以处罚;对窝藏赃物、违反消防管理、不按规定为暂住人口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容留卖淫、为赌博和非法宗教活动提供出租房屋等违法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消防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严禁“扰民”和循私舞弊,越权办案等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对于跨县区的流动人口,要一个不漏地办理《暂住证》;对于本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要统一登记造册,加强管理。

清查结束后要将行动及战果情况认真总结,报政法委。

布拉克苏乡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1年 1月3日

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

意 见

在当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人口流动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地区的流动大量增加。这一方面对我乡的经济发展和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也对我乡的治安、劳动、交通、计划生育等各种管理秩序造成了的一定的冲击。近年来乡党委和政府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平安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在全乡范围内大力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一、全乡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1)目前我乡的经济正处于发展阶段,人口的流动在一定阶段中出现盲目无序状态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如果对这种状态放任不管,就会导致严重后果。因此,乡党委、政府把流动人口问题作为直接关系全乡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从全乡工作的大局出发,对流动人口因势利导,加强管理,兴利除弊。应根据目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组织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有秩序地跨地区或进城镇就业,并逐步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教育、服务措施。

(3)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各个口子要加强合作,齐抓共管,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对流动人口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在工作中必须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大力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户籍管理、治安管理、计划生育、民政、卫生、兵役等各项管理工作。特别是人口流出和流入多的地方,要加强对口交流,密切配合,共同解决好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各项管理工作,切实掌握人口流动情况,控制流动规模,引导有序流动,充分发挥人口流动的积极作用,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预防和依法打击其中极少数人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各种管理秩序,以更好地为我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主要措施

(1)、掌握流动人口的流入与流出。掌握流动人口的流入与流出,是流动人口管理的首要环节。抓好这个环节,才能有效地把流动人口的活动置于政府的控制之下。对于流入我乡的暂住人口,在流动人口登记过程中,就要掌握到本地的时间、核对身份、有无前科或违法犯罪情况,是否系在逃人员等。一般有四种情况:第一,其从某地流出的时间和流入到本地的时间是否相吻合,那么,就不存在另外的落脚空间,可能没有问题。第二,其流出的时间和流入到本地的时间不吻合,那么,就存在另外的落脚空间,应该纳入视线,加强控制和管理。第三,如果经过查询,其有违法犯罪前科,应当纳入重点人口、高危人群管理。第四,如果是逃犯,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抓捕。

当人口流出时,应尽量掌握人口流出的时间、去向、原因、流出后工作、生活情况。流出人口的这些情况,可以通过定期与流出人口或其关系网络的沟通来掌握。

(2)、掌握流动人口的居住地点与劳务场所。流动人口的居住地点与劳务场所的掌握也应当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一是一般流动人口。对于此类对象,要登记、认证居住地点和劳务场所即可。对于纳入视线或重点管控的流动人口,不仅要了解、掌握流动人口在本辖区的情况,而且要经常深入到流动人口的活动场所,了解、掌握流动人口的表现。对于确实在这个场所工作,而且工作情况正常,收入比较稳定,现实表现较好,那么一般来说,该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很小,可作一般掌握;对于流动人口根本就不在本地工作,或者不正常上班,工作表现较差,那么这个人有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应重点掌握和管理。

(3)、摸清流动人口的消费水平与经济收入。流动人口的消费水平与经济收入,一般存在四种情形:一是经济收入多,消费水平高;二是经济收入少,消费水平低;三是经济收入多,消费水平低;四是经济收入少,消费水平高。经济收入的多少决定消费水平的高低,按照这一原理进行掌握,前三种情形都比较正常,而第四种情形则反常,因此,应当对这种情形的人要列为重点对象严格控制和管理。

(4)、民警要深入警区,加强与流动人口的沟通交流。目前,在我乡流动人口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警区民警日常工作繁重,警力严重不重足。对流动人口不能把更深层次信息及时发现,使流动人口管控流于表面。因此,要实现流动人口管理由被动变主动,警区民警要经常深入辖区,了解和掌握辖区流动人口的各类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此外,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大,难以及时掌握行踪,因此,警区民警必须坚持经常深入辖区,经常与流动人口见面,加强沟通交流,了解流动人口有关情况,提高知警率和见警率。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流动人口管理对策,切实把流动人口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5)、加强部门协作,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既是一项综合治理工作的理要内容,也是公安机关的主业。要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因此,派出所、综治办要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三、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1)、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由派出所和综治办组成协调小组,其主要职责是:①贯彻关于流动人口管理的方针、政策;②对一个时期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情况提出部署工作的意见,并相互监督实施;③具体落实乡有关流动人口管理的相关措施。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特别是公安机关和综治部门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肩负着十分重要的责任,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乡党委、政府,与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2)、要从我乡实际出发,大力加强基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公安派出所和劳动管理服务站的大力配合,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确保我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3)、全乡各个部门都要按照上述意见,认真按照乡制定的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相互配合协助综治办做好对流动人口问题综合治理的工作措施,理顺关系。并认真总结经验,更好地为建设平安乡和社会稳定服务。

布拉克苏乡综合治理办公室

10.出租房屋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篇十

一、推行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制

1.凡居民所属房屋需要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土地证到村委会、社区出租房屋管理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对持有房屋合法所有权证、符合安全标准条件、具备出租条件的出租房屋,经村委会、社区出租房屋管理站登记备案,核发《出租房屋备案公示牌》后对外出租。

2.未办理备案登记已出租的房屋,出租人必须在30日内补齐各项手续。

3.属于以下情形的房屋,均不予登记备案,不的出租。

(1)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或无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

(2)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消防等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取得抵押劝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

(10)因各种原因不能出租的。

4.对登记备案的出租房屋,应建立出租房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做到随时更新。

5.对已登记备案的出租房屋,村委会、社区免费提供中介服务。全程代办流动人口暂住证、求职登记证、生育服务证、残疾证、老年证等服务工作。

二、出租人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1.出租人作为出租房屋治安第一责任人,必须与承租人员签订统一制式的书面房屋租凭合同。

2.出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有效身份证件、无有效结婚证和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及没有监护人陪护的未成年人。

3.出租人必须对承租人基本情况于入住当日进行登记,并到村委会、社区出租房屋管理站对出租房屋、承租人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并督促承租人办理暂住证,协助村委会、社区采集承租人信息资料。

4.承租人搬离时,出租人必须及时向村委会、社区出租房屋管理站报告承租人终止房屋租凭情况并到村委会、社区办理注销手续。

5.出租人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嫌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义务教育法》、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必须及时向村委会、社区、派出所举报,不得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嫌疑人。

6.出租人必须督促、监督承租人家庭中的适龄儿童接受九

年义务教育。

7.出租房屋达到30间以上的须有专职房屋管理人员,有条件的须在公共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

8.出租人委托代理人履行管理职责的,必须书面报告村委会、社区出租房屋管理站,委托代理人必须履行与出租人等同的出租房屋登记备案管理的义务。

9.出租人下落不明或一个月内无法取得联系的,其出租房屋由村委会、社区出租房屋管理站代管,出租人承担代管期间的管理费用。

10.出租人应接受村委会、社区出租房屋管理站和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管理,及时做好房屋安全,治安防范、计划生育协查等工作。

三、奖励与惩处

1.实行出租房屋年审和星级管理制。对通过年审的已登记备案的出租房屋核发星级管理标识,按星级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2.对举报出租人违反本办法的,经核实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对检举揭发出租人从事违法犯罪,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经核实予以重奖。

11.城市房屋拆迁档案如何管理 篇十一

关键字:拆迁 档案 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形成了大量城市房屋拆迁档案(以下简称“拆迁档案”)。拆迁档案管理受到了广泛关注,学者们从拆迁档案管理概念的内涵外延到规范化标准,甚至是信息系统等都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但对于具体的个案研究仍然缺乏相应的样本和精细研究,目前仍然是研究的空白。当前,石景山区正处于“大调整、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拆迁任务艰巨,形成了大量城市房屋拆迁档案。我们组织了加强拆迁档案管理的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拆迁档案管理现状、影响因素,提出了加强拆迁档案管理的对策。

一、拆迁档案管理的现状

(一)研究对象

根据国务院第305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精神与北京市实施意见确定的档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对拆迁档案可以给出如下定义:拆迁档案是拆迁人(或受委托人)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拆迁档案是城市建设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反映拆迁工作的历史记录,也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

(二)影响拆迁档案管理水平的主要因素

近年来,大部分拆迁人和拆迁公司的档案工作通过自身努力和外部管理,取得了不小的进步。然而,本地区拆迁档案管理整体水平的上升还是受一些因素的制约和影响。

1.档案意识

档案意识的强弱对本单位拆迁档案管理水平有较大影响。部分拆迁单位缺乏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的意识,一般都是从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拆迁档案管理的临时机构,对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缺乏重视,影响了拆迁档案的齐全、完整。拆迁公司的档案管理人员大多兼职,真正投入到档案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十分有限,许多档案管理人员没有接受过专门的业务培训,不能保障其对档案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

2.管理规范

国家、市出台的一些法规政策涉及拆迁档案工作,但是要求不甚具体,缺乏操作性。档案工作实践中一直尚未把拆迁档案单独作为一种专门档案加以管理,往往随基建档案一并管理,至今未有权威性的拆迁档案管理规范。

3.部门协同机制

拆迁档案管理是属于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交叉领域,共同开展工作有一定难度。据对区住建委拆迁办的调查,本区2009年审批处理的拆迁项目有44个,涉及被拆迁户约14800余户,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上半年,将完成20000户的拆迁任务。特别是涉及“城中村”拆迁时情况更为复杂,该科人员大部分时间还须到现场办公,绝少有精力开展拆迁档案业务的培训和检查。而对档案局而言,对拆迁工作业务不甚熟悉,又不能及时掌握拆迁动态信息,难免导致业务指导脱节或不到位。

4.时间限制

一方面,根据北京市文件规定,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拆迁档案资料,在完成拆迁后1个月内向区、县国土房管局移交拆迁档案资料并办理有关手续。另一方面,拆迁工作一般也是按照区里的整体进度规划限时完成,比如在半年内完成指定地块拆迁。短时间内完成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对于业务不纯熟的单位来讲难度不小,难免仓促应付。

5.流转过程

拆迁人是拆迁项目的第一责任人,拆迁公司受委托开展拆迁业务。一般情况下,拆迁公司在完成拆迁后,将在拆迁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全部移交给拆迁人。由此可以推出,拆迁人与拆迁公司的档案整理状况存在着较大联系。拆迁人管理培训到位,拆迁公司的情况就较好;拆迁公司工作认真负责,拆遷人的档案情况也较好。

二、加强拆迁档案管理的对策

区档案局、区住建委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拆迁档案管理工作,提前布局,主动作为,通过强化二元领导的工作机制,构建三级工作网络,采取四项保障措施,形成了“2+3+4”模式,推进了地区拆迁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明确拆迁档案管理的领导体制

区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拆迁人要严格落实拆迁档案工作领导负责制与岗位责任制,将拆迁档案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部门和人员。

1.强化二元领导,建立部门协同机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区档案局、区住建委切实履行拆迁档案的监管职责,加强局(委)领导、相关科室双层协调,通过建立“月会商、季反馈、年总结”等制度,统一领导,共同推进拆迁档案管理工作。

2.构建三级网络,理顺工作职责体系

一是监管层。区档案局、区住建委依法履行对区域内拆迁档案管理的监管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二是中间层。拆迁人依法履行项目主体责任,负责拆迁档案具体管理,把拆迁档案工作列为合同管理和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拆迁实施主体档案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三是执行层。拆迁实施主体遵照合同约定,配备档案人员,确保拆迁档案收集齐全,履行对拆迁档案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二)规范拆迁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

1.拆迁档案收集

明确拆迁档案归档范围,拆迁档案可分为拆迁人归档卷和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卷。同时重视做好拆迁档案的主动记录工作,切实加强对拆迁前以及拆迁过程中声像、实物等特殊载体档案的收集。

2.拆迁档案整理

拆迁档案整理的基本原则应是遵循形成规律,保持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利用。在拆迁档案整理工作中应体现以下要求:一是将拆迁档案单独设类予以管理,在类属上属专门档案。二是拆迁档案类内以项目为整理的基本单位。三是套内拆迁文件按属类分别组卷,其中拆迁管理类文件按问题或保管期限组卷;拆迁安置类文件按户组卷。四是拆迁档案的保管期限应适当从长。五是一个拆迁项目形成两套拆迁档案(归档卷由拆迁人保管,备案卷移交区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拆迁档案利用

存放在拆迁人处的拆迁档案因为涉及被拆迁人隐私,原则上不向社会开放。在拆迁档案的利用中要正确处理社会稳定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系,正确划定合理利用与不当利用的界限,并严格利用手续。

4.拆迁档案流向与保管

拆迁人应当在被拆迁人全部搬迁完毕后1个月内向区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移交拆迁档案资料,同时将拆迁结案表报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拆迁档案原件由拆迁人保管,满10年后按规定向区档案馆移交。拆迁人应制定拆迁档案利用制度,编制拆迁档案检索工具,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向公民和组织提供利用服务。拆迁人要特别加强对拆迁公司拆迁档案的安全监管,要在双方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拆迁档案收集、整理、移交的要求与时限等具体事项,监督拆迁公司严格执行档案安全制度,创造必要的安全保管条件,确保拆迁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三)完善拆迁档案管理的保障措施

加强对拆迁档案工作的重视,关键在领导。扩大宣传《档案法》和拆迁档案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从而提高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同志的档案意识,为做好档案工作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础。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到拆迁部门宣贯相关政策,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指导拆迁单位把拆迁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同时,为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区档案局、区住建委采取了四项保障措施。

1.开展教育培训

人员培训水平对档案工作有较大影响。目前,档案管理人员多以兼职为主,专业水平有限,难以保证文件的形成质量和档案整理质量。因此,各级拆迁部门应指定专人参与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档案管理人员增强档案意识,熟悉档案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2.规范工作程序

区档案局、区住建委就拆迁档案工作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房屋拆迁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的意见》,规范了工作程序,建立了拆迁档案“开工登记、过程指导、竣工统计”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制定《拆迁档案工作流程图》、《拆迁档案登记表》、《拆迁档案统计报表》等一系列工作文件,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3.启动记忆工程

“城市记忆工程”将应用多媒体真实完整地记录城市面貌的发展变化过程,这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将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笔珍贵的精神财富。区档案馆4月份正式启动 “城市记忆工程”,组织专业人员拍摄石景山區在大调整、大建设、大发展时期城市面貌的照片资料,特别是优先做好拆迁改造地区的拍摄记录工作。先后完成了五里坨、苹果园拆迁地区、永定河绿色生态发展带等地区的拍摄记录工作,形成照片档案1525张、视频资料9盘、实物档案38件。

4.强化监督检查

拆迁档案的业务检查应与拆迁工作协调开展,要坚持做到“三同步”,即:拆迁工作启动时就应对各类拆迁文件材料的收集提前介入;有关部门对拆迁工作进行检查时应同时对拆迁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检查;拆迁工作结束时应同时对拆迁文件材料的归档、整理和档案保管情况进行验收。

区住建委与区档案局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进行协同管理,明确分工,对拆迁档案管理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实施登记制度。拆迁人在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时,须向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拆迁档案管理登记手续;拆迁工作结束后,拆迁人须向区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和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拆迁档案统计报表。拆迁工作全面完成后,区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和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拆迁档案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将拆迁档案管理列为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重点,严格查处拆迁档案管理工作中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拆迁人也应切实履行项目主体的职责和义务,加大对拆迁公司档案业务的监督指导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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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汪蓓.南水北调三阳河潼河宝应站工程征地拆迁档案工作的实践及体会[J].江苏水利,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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