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2024-06-26

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简介(精选10篇)

1.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篇一

吉林省长吉图国际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吉林省长吉图国际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吉图国际 物流公司)于 2010 年由吉林省东北亚铁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成 立。

长吉图国际物流公司主要以港口经营、国际货运代理、国际多式 联运、进出口业务为主营业务,以仓储、加工、包装为附加业务。是 一家多元化、现代化的综合性物流企业。集团总部设在长春市,注册 2001 万人民币。

长吉图国际物流公司独家代理珲卡(中国珲春—俄卡梅绍瓦亚)

铁路口岸国际货运业务。该口岸承载着中俄双边大宗货物贸易交易。

根据《东北地区振兴》口岸通道建设,该铁路口岸将与中蒙阿尔 山-乔巴山铁路相衔接,形成一条新欧亚大陆桥。是连接中国东北及 亚欧大陆通向日韩和北美的最近国际通道。

长吉图国际物流公司作为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及吉林省中俄 港通道建设唯一的投资、操作平台。投资开发俄罗斯特洛伊兹(扎鲁 比诺)港。建成后将为我省开辟一条便捷的出海运输大通道,大大缩 短我省与日本、韩国等国的交通运输距离,形成一条国际陆海联运的 黄金物流通道。

长吉图国际物流公司与中国国铁、俄罗斯国铁、A.S 集团(俄联 邦第三大物流公司)形成战略伙伴关系,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共同 发展。在推动长吉图先导区的开发开放,推进中俄双边贸易合作和东 北亚地区国际物流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影响。

长吉图国际物流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他们知识全面、勤奋努力、富有朝气。

长吉图国际物流公司作为一家东北亚地区的国际物流公司。

将依托资源,积极提供增值服务,拓展服务领域,集约多元。逐步成 为一家面向全球提供优质服务的国际物流公司。

2.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篇二

近几年,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兼并的步伐逐步加快, 公司规模迅速壮大, 资产急剧增加。目前已投产的产能达到2000万吨, 在建产能5000万吨, 企业取得了高效、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 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却有些滞后, 无法紧紧跟随企业发展的步伐, 不能有效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无法有力支撑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迫切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一、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 财务人员素质无法满足财务工作的需要。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具体表现为“三多三少”。一是新会计多, 老会计少。由于华电煤业公司成立时间不长, 涉足煤炭行业时间较短, 缺乏与煤炭生产财务核算相关的人才储备和知识储备。大部分财务人员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 激情有余、经验不足, 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才能独当一面;二是熟悉电力行业的财务人员多, 熟悉煤炭行业的财务人员少。除从高校招聘的大学生外, 华电煤业公司下属煤矿其余的财务人员主要从华电集团的电源项目调入, 对电力行业财务核算比较熟悉和了解, 对煤炭行业相对陌生。与电力行业相比, 煤炭行业有自己的特点, 要想熟练把握需要一段时间的适应过程。三是熟悉生产运营核算的会计较多, 熟悉建设项目核算的会计较少。华电煤业公司的煤炭项目大部分都是新建矿井, 都需要对建设过程进行核算。很多会计人员对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知识知之甚少, 对建设项目财务核算的要求、核算的内容、核算的流程等缺乏相应的研究。

(二) 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由于涉足煤炭行业时间较短, 缺乏相应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 因此财务会计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不全面。虽然各单位也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一些办法或制度, 但是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 没有涵盖业务的全过程, 未能做到流程全覆盖;二是不细致。部分单位虽然也制定了相应的办法及制度, 但是个别制度存在泛泛而谈、缺乏针对性的情况, 操作性较差, 执行性不强;三是部分单位的个别财务管理制度仍沿用已经过时的一些老观点、老办法, 没有根据当前的最新研究成果及管理规定进行补充和修订, 无法有效的指导当前的会计核算工作。

(三) 会计核算不规范, 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这是当前会计规范化工作中存在的核心问题。由于人才缺乏、经验不足, 在财务核算中不可避免的会导致会计核算工作未能有效地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组织, 必然会导致核算不规范情况的发生。简单归纳, 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核算不规范, 不能完整反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状况;二是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成本、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相混淆等情况, 无法反应真实的损益水平;三是成本核算不规范, 成本归集、分配方法不合理, 导致成本金额不准确。四是不熟悉国务院国资委、华电集团公司及华电煤业公司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部分业务没有规范履行相应的程序。

(四) 财务监督职能未得到充分发挥, 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财务监督职能是财务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 做好财务监督工作, 履行财务监督职能, 能够有效地规范业务办理及财务核算, 降低内部人员舞弊及产生“小金库”的可能性, 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如果财务监督职能无法得到有效实施, 必将加大企业发生损失的风险。由于部分会计人员对企业风险管理工作认识不深及风险意识淡漠, 部分单位存在财务监督职能未充分发挥的情况。

(五) 税收法规理解不深刻, 存在较大的纳税风险。税收法律法规是国家规范税务核算的一系列相关规定和制度。税务核算工作贯穿于财务核算工作中, 两者既有联系, 又有区别。目前, 部分会计人员存在对税法知识了解不足、认识不深, 财务核算中只从会计的角度考虑问题, 不考虑存在的税务风险, 容易造成多缴、少缴、漏缴税款, 存在较大的纳税风险。

二、完善财务会计规范化工作的思路

(一) 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 建立独具特色的“会计文化”

从两方面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 建立独具特色的“会计文化”, 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加强基层单位财会队伍建设, 采取各种途径加快会计人员的培养步伐, 尽快培养一批精通财会业务、熟悉市场规则、能够参与管理决策和解决复杂经济问题的高素质财会人才。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并严格组织实施;完善以老带新的育人模式, 共同学习, 共同提高;制定培训的奖惩机制, 对培训成绩优异, 工作水平快速提升的人员, 要提供相应的晋升通道, 提高培训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监督及考核, 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 确保达到预期的效果。

在做好业务培训的同时, 要加强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的培育。会计主管人员要以身作则, 创造良好氛围, 培养会计人员树立诚实守信, 忠实履职, 敬业奉献的良好的职业行为。

(二)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构建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

华电集团最近下发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财会基础工作规范指引》 (煤炭分册) 、《财会基础工作评价标准》是华电煤业公司各单位开展财会基础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按照“以现有制度为基础, 保留其精华;以规范指引为核心, 进行制度整改;以评价标准为补充, 确保关键控制点不缺失”的思路, 充分借鉴、吸收规范指引的相关知识, 在此基础上形成既规范科学、又符合实际的财务管理制度, 构建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 为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要与内部控制建设相结合。财务管理工作是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要把财务管理工作与内部控制建设相结合, 将内部控制的思路融入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中去, 提高财务管理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可行性。

(三) 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一是要提高对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要求, 提高会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国务院国资委、华电集团公司及华电煤业公司的相关规定的熟悉和了解程度, 提高会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会计核算工作的能力及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二是建立和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将会计核算工作与预算管理工作相结合, 以全面预算管理工作为总抓手, 以预算指标为切入点, 通过预算制定、预算审批、预算执行、预算分析、预算考核等各项管理制度, 提高会计核算的广度、深度, 促进会计核算及分析水平的不断提高, 全方位、立体式推动会计核算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力度, 确保原始凭证合法、有效, 账务处理正确、规范;加强对会计核算工作的稽核, 及时发现存在的错误, 建立规范核算的“防火墙”。

(四) 充分发挥财务监督职能, 推动企业规范发展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履行各项财务监督职能。具体包括以下监督职能:一是对企业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的监督, 通过日常稽核、定期盘点等程序, 对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等进行有效监督;二是通过对报销过程的严格审核, 加强对成本、费用支出的监督, 确保费用支出的真实性;三是对销售情况进行监督, 通过对销售单、出库单、发票的稽核及定期盘点, 确保销售收入的真实、完整;四是对合同签订及招投标等管理过程的监督, 确保程序合法, 过程公平, 降低企业的潜在损失风险。

要充分发挥财务监督职能, 需要有两个保证。一是基层单位负责人要理解财务人员的职责所在, 要支持财务人员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二是财务人员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高超的业务水平。

(五) 加强对税法的研究及把握, 规避纳税风险, 降低潜在损失

加强对税法的研究及把握, 综合考虑会计核算与纳税管理的相互影响, 充分考虑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避免出现违反税法与会计准则的情况出现, 防范纳税风险。同时, 要加强对税务筹划的研究, 梳理各项业务流程中存在的税务风险, 在合同签订、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 以及资产管理等各项业务中植入纳税筹划的理念, 为合理降低企业税负水平创造条件。认真研究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积极准备相关材料, 及时争取, 确保充分享受到税务优惠, 降低企业税负, 提升企业价值。

(六) 加强指导、监督, 鼓励基层单位推进会计规范化工作

3.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篇三

公司的主要职能是多渠道筹集城建资金,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国有资产,参与城市建设有关的经营,以努力扩大资金总量,优化投资结构,确保城建计划的实施。1997年,市政府明确公司为市政府投资主体代表,授权公司经营管理由市财政历年投入所形成的属市建委管辖的城市基础设施国有资产。2002年6月,为推进重庆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重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明确公司的战略定位为:重庆城市建设筹融资的总渠道、主城区路桥建设的总账户、城建资金筹措所需土地的总储备。

公司注册资本金为60亿元人民币。截止2014年3月,集团公司资产总额1277亿元,净资产562亿元,负债率56%。

公司主要运行机制是按照市政府赋予的“三总”职能定位要求,通过土地一级开发、资产经营、合资合作、银行融资、发行债券等多种融资手段筹集资金,投入重庆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近几年通过不断增强管理和市场化运作能力,积极探索符合公司自身特色的投融资体制和运作模式,加强同各金融机构及投资者间的合作,改进投融资机制,巩固完善信用结构,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科学决策、规范管理和高效运营,成绩显著。

公司成功利用企业债券打开资本市场的融资之门,目前已成功发行并上市了5期企业债,分别是02渝城投债、06渝城投债、08渝城投债、11渝城投债、13渝城投债,总共募集了112亿债券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租房项目建设。其中,2002年发行的02渝城投债是中国西部地区第一期企业债券,2008年发行的08渝城投债是中国西部地区第一期纯信用无担保企业债券。公司发行的5期企业债利率均远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大大降低了公司的融资成本,优化了公司债务结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公司目前的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均为AAA。公司已发行的02渝城投债和08渝城投债已到期,按时完成了本息兑付工作。

2002年以来,公司投资重庆市重点市政公用项目70多个。先后建成重庆李家沱长江大桥、重庆鹅公岩长江大桥、长江滨江路、嘉陵江滨江路、朝天门广场、解放碑广场、人民广场、上清寺立交、石桥铺立交、四公里立交、国际会展中心、城市规划展览馆、石板坡长江大桥复线桥、嘉华嘉陵江大桥、菜园坝长江大桥、鱼洞长江大桥、朝天门长江大桥、东水门长江大桥、高九路、牛滴路、江北机场快速路、鱼洞长江大桥二期工程、黔江舟白机场等一大批市政、公用设施,为提高城市功能、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辐射力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公司目前正在建设的重大项目有双碑嘉陵江大桥、千厮门嘉陵江大桥、机场专用快速路、机场南联络道、红岩村嘉陵江大桥、内环石马河立交至北环段拓宽改造、渝澳大桥—两路口分流通道等工程等。

2002年以来,集团分四轮完成了主城区路桥收费体制改革,共计回购、租赁道路桥梁1159公里,极大地改善了主城的交通能力。集团加大投入,强化管理,累计支出约286亿元用于道路、桥梁的租赁使用和管理维护等,确保了城市交通的平安畅通。

公司讲政治、重民生,承担着重庆市成品油应急储备任务,储备计划10万吨;为加快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建设大型复合型枢纽,有效推进重庆市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公司负责白市驿机场搬迁项目土地储备;作为主城区公租房投资主体,公司累计开工建设公租房项目11个,总用地约6702亩,建设总规模约1380万平方米,住宅约20万户,计划总投资400多亿元,占重庆市公租房建设总规模的三分之一。

公司秉承以“诚信城投”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和打造“百年老店”的经验理念,以信用为本,塑造起良好的企业形象。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重庆市纳税五十强企业”;公司多个项目被中国市政工程协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评为全国市政工程金杯奖、全国市政工程示范工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4.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篇四

员工行为规范是企业文化理念在员工行为上的具体体现,是企业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特制定本规范。

一、核心行为准则

爱岗敬业诚信正直二、一般行为准则

1、个人仪表行为准则

(1)基本准则:

精神饱满乐观豁达言行得体仪态大方

(2)行为描述:

①工作时精神饱满,保持积极向上、乐观开朗的情绪; ②仪表、举止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上班应头发梳理整齐,发型大方、干练,染发要色泽适宜。男职员头发应长不覆额、侧不掩耳、后不触领、不留胡须。女职员提倡淡妆上岗,服饰配件应简洁、轻巧(不要产生声响或耀眼光

1泽);

③员工根据场合、对象的不同,穿着适宜、职业的服装。在需与客户和外界接触的正式商务场合(会议、会面、接待、宴请等),以及公司内正式的会议、活动及沟通等场合,着商务正装;除需着商务正装外的其他场合(在办公位办公,非正式的部门内沟通等),着商务便装;需统一着装的场合,着工作制服;

④待人要友好、热情、仪态端庄、不卑不亢,无厌烦、冷淡、愤怒、僵硬、紧张和恐惧的表情;

⑤讲究文明用语,语言温和,诚恳亲切,不用文明忌语。相互交谈时,保持适当的语速和节奏,并自觉使用“请”、“您”、“谢谢”等文明礼貌用语;

⑥员工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保持口腔清洁;不留长指甲,不染彩色指甲。鞋面保持洁净。倡导员工适量参与有益健康的文体活动。

2、办公作业行为准则

(1)基本准则:

遵章守纪 作风严谨尽职尽责 务实高效

(2)行为描述:

①工作时保持办公场所安静有序,不串岗闲谈、嬉闹喧哗;

②对本职工作应尽职尽责,注重工作质量,对其他部门的工作可以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但不越权;

③上级交办的事情要迅速办理,认真落实,并及时汇报。遇突发事情或遇到较大困难时尽快向上级汇报,并及时妥善处置;

④应积极主动工作。工作时间尽量避打私人电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⑤员工有履行保守公司秘密的责任与义务,应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资料,不得私自带出公司,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⑥工作时间接打电话时要自觉使用“您好”、“谢谢”、“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

⑦公司鼓励开短会,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提倡精简、高效的会议风格;

⑧员工应按照会议通知准时参加各类会议,注意遵守会场纪律,手机调至振动状态或暂时关闭,会议进行过程中不随便出入会场。

3、环境维护行为准则

(1)基本准则:

环境优美整洁有序 节约能源健康环保

(2)行为描述:

①爱惜公共财物,不故意损坏和浪费公司财物;

②维护公共卫生,保养并管理好各类设备和物品,保持

工作区域、设备的整洁,办公位上物品摆放有序,不用的物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安全的工作环境;

③不在工作场所、会议室吸烟,不随地吐痰、乱扔污物,以保持清新、健康的工作环境;

④公司提倡无纸化办公,员工应充分利用局域网进行办公或信息沟通;

⑤下班离开办公场所时,应关闭电灯、电脑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

⑥提倡环保意识,倡导员工积极参与有益的环保活动。

4、人际关系行为准则

(1)基本准则:

互相尊重以诚待人融洽沟通友好合作

(2)行为描述:

①员工之间相互尊重、理解、信任,团结协作;建立同事间良好、融洽的和睦关系。

②为人处事坦诚、公正、谦虚、客观;

③员工应立足全局思考问题,有换位思考意识,有问题及时沟通,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

④对待同事热情友善,同事遇到困难时应主动帮助,发现同事工作中出现问题,应加以提醒,真诚地提出建议;

⑤上级应关爱下属,善待下属,帮助、支持他们,以理服人。下属应尊重上级,有问题及时、据实向上级反馈,以

使问题尽快、妥善得到处理。

5、对外交往行为准则

(1)基本准则:

热情周到礼貌平等有理有节大方得体

(2)行为描述:

①员工代表公司进行对外交往时,应本着热情周到、礼貌平等的原则,言行举止要适度,不可发生过激的言行;展示公司良好的对外形象;

②对待客户要坦诚守信,说到做到;

③员工在对外接待时,穿着要正式得体;

④在对外交往中,应使用公司统一设计、印刷的传真、信纸、信封和名片等办公用品;

⑤递呈名片时,注意名片正面向上、正向,双手呈上,并说声“请!这是我的名片”或“您好,我叫XXX”;

⑥接收名片时应双手接过,认真仔细看一遍,道声“谢谢”,并妥善保留。

6、廉洁行为准则

(1)基本准则:

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不谋私利不徇私情

(2)具体描述:

①严格执行公司“三大纪律”,即:决不让违规违纪在我这里发生,决不让腐败行为在我这里存在,决不让公司形

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

5.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篇五

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是集团公司积极应对市场挑战、突出产业优势、推进战略实施、实现跨越发展,确保完成“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立足集团长远发展,谋划“十二五”发展蓝图的承前启后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委和省国资委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大局,坚持融入中心抓党建、突出党建谋发展,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强化领导干部作风,丰富宣传思想内涵,培植优秀企业文化,构建和谐稳定环境,为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执政党建设的基本经验,对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决定》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要重点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学习,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培训、专题研讨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学习贯彻。基层党组织要通过举办学习会、报告会、答题竞赛等途径,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全会的基本精神。各级领导干部要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以自己的表率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

各级党组织要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着眼于继续解放思想、推动企业科学发展、促进和谐企业建设,结合企业和党员实际,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以科学理论指导、以科学制度保障、以科学方法推进,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党的建设工作水平。

围绕企业发展中心,找准学习落脚点。要按照集团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把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与集团公司经营和发展实际紧密联系起来,以全会精神作为迎接市场挑战、加快产业提升的动力。2010年是集团公司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实现快速、高效发展的关键一年,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定战略目标不动摇,通过抢抓市场机遇,加强资源整合、加强融资力度、加强创新管理;优化项目推进、优化产业结构、优化技术创新;在把握市场规律,延伸产业链,争取资源储备的同时,不断提升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2010年,集团公司项目总投资300亿元以上,煤炭产能达到1亿吨,煤炭总产量达到9000万吨以上,化工产品总产量完成500万吨,销售收入突破500亿元,实现利润30亿元,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制事故。

二、坚持不懈地加强理论武装,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坚持和完善学习教育制度。完善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开展系列专题讲座活动,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理论素养。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三学”制度的意见》,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按照中央、省委《2009-201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制定集团公司的具体贯彻意见。加强督促检查,把学习任务落实到基层和每一名党员,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学习实践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坚持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运用,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上走在前面,在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上走在前面,努力做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表率。

提高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级领导人员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紧围绕“打造中国一流安全节能环保能源化工企业”愿景目标,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着力提高规划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增强新形势下舆论引导、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等方面的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

改进完善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机制。积极创建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又能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党建工作新体制和新机制。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原则,建立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领导体制。通过进入法人治理结构的党委成员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沟通和协调,保证重大问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各级党组织要议大事、谋全局、明方向,对涉及企业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认真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建立健全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研究制定集团公司《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意见》,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建立健全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党员民主素质,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按照《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集团公司党委《坚持和贯彻落实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有关规定,督促基层党组织召开党代会(党员大会),按期进行改选换届。

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加强对新建单位组织建设指导,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做到队伍到哪里,党的组织就设置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各级党组织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把解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难题作为党组织工作的重点,把促进生产经营的成效作为重要检验标准,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品牌工程、党员攻关项目等有效载体,把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组织开展以“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为主要内容的“四强”党组织和以“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为主要内容的“四优”共产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各单位要将“四强四优”活动与以往开展的“四五**”活动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四强四优”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网站、电化教育的作用,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信息化。大力培育选树先进典型,改进规范党内评选表彰形式。

不断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服务。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的通知》,注重激发党员增强光荣感和责任感、保持先进性内在动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行党员承诺制,实施党员分类目标管理,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健全完善保持党员先进性的自律机制,督促和激励党员当先锋、作表率。坚持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量,重视做好在生产经营一线和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健全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继续开展“五送一建”活动,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做好党员服务工作。

四、强化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强化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培养选用机制,努力培育造就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建设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人用人标准,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和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

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严格按照《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和集团公司《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考察预告、差额考察、任前公示等制度,提高干部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推进干部交流,增强制度刚性,进一步加大关键岗位干部交流力度。积极推进职位化管理,严格按职数配备班子成员。健全干部退出机制,切实解决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健全培养锻炼机制,进一步加快各级领导班子年轻化进程。着力推进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制定2011—2015年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继续办好领导人员及后备干部培训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战略决策、把握市场、推动创新、应对危机以及抓班子带队伍等方面能力。

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人才的发展通道搭建起来,不断优化人才环境。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才成长规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健全完善各类优秀人才评选表彰办法,加大奖励力度,大力宣传、弘扬优秀人才和团队的事迹、精神,扩大激励效应,努力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加强经营管理者、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党务政工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与骨干人才的联系制度,做到 “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浓厚氛围,为集团公司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五、围绕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大局,不断优化干部队伍作风

要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出发点,大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从谋求发展着先、从真情为民着眼,从求真务实着手,在集团公司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倡导“讲大局、讲贡献、讲实干、讲纪律”的作风,逐步培育践行正确的国企领导观,进而凝聚起推动集团持续发展的广泛深厚的力量。

要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切实加强培育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和节俭意识。在现阶段集团公司良好发展态势下,既要坚定发展信心,又要善于从危机中捕捉良机,从良机中严防危机。要认真贯彻落实赵乐际同志在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机遇意识,未雨绸缪、求真务实,始终把握工作主动权。要提倡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作风,严格执行上级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加强对管理费用使用、专项资金管理、职务消费“十不准”纪律执行等情况的检查,有效控制经费支出,把有限资金和资源更多地用在企业发展、安全生产和改善民生上。

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切实加强深入基层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要把务实际、干实事、求实效,作为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的基本要求,要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坚持走进一线、深入基层工作,通过现场指导、座谈交流等形式,营造求真务实良好氛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上。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不安全不生产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职工安全意识培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各级领导人员要进一步强化“一切为了发展,一切为了职工”的责任意识,到基层问政于职工、问需于职工、问计于职工,帮助职工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难题和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在加快企业发展的同时,不断提高职工收入,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当前抓好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职工住房建设,让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坚持真情帮助职工,落实领导干部扶贫包点制度,完善社会保险、企业帮扶、职工捐助相结合的帮扶体系。坚持发展上依靠职工,发挥职工民主管理作用,认真落实厂务公开、平等协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主动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建议,广泛开展群众性创新创效活动。

要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切实增强党内民主意识。坚持和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和工作机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发扬党内民主,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合力。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领导班子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氛围。

六、大力加强宣传思想工作,深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紧扣舆论导向,为企业快速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以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大新闻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宣传报道企业的重大活动,不断提升企业形象。围绕“十一五”发展规划目标,总结集团公司成立以来取得的工作成绩和经验,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媒体设立专版、户外广告宣传、大型文艺演出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升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坚定集团公司员工投身企业改革发展信心。坚持“三贴近”方针,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改革发展、和谐稳定、职工生活的各个环节。开展“寻找感动陕煤化的身边人、身边事”活动,积极树立一批先进模范典型。开展向模范人物和先进单位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向模范人物学习、向先进单位看齐的良好氛围。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优化完善集团及各单位网站建设的形象辐射、信息辐射、互动辐射、联谊辐射、理念辐射等功能,形成强覆盖、促持久、讲快捷地网络宣传系统。发挥理论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不断提高政研工作水平。

深化创建活动,提高企业文明建设水平。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推进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四德”建设。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形成知荣明耻、敬业奉献的价值追求和道德观念。加强对职工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把思想教育和严格管理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精神,引导职工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念。继续逐步完善文明单位创建标准,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文化广场、志愿服务等活动,丰富职工群众文化生活,提升文明素质。要以社区为重点,加强矿区、居住区的绿化美化,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环保低碳的生活方式,让文明之风到现场、进楼道,入家庭,树立文明新形象。

深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集团公司发展的要求,制定集团公司2010-2012年企业文化建设规划,积极探索企业文化建设新途径和新方法,不断更新企业文化的观念、内容、载体、制度和机制。各单位要按照集团公司《企业文化战略规划及实施方案》,结合自身特点,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向优秀的企业文化借鉴经验,运用多种方式组织经验交流,开展课题研究和学习培训,推动企业文化建设的开展。要围绕“以煤炭开发为基础,以煤化工为主导,多元发展,打造中国一流安全节能环保能源化工企业”的发展愿景,拓展“锐意进取、追求卓越”、“造福员工、奉献社会”和“一切为了发展、一切为了职工”为核心的品牌文化体系,把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建设成为美誉度高、市场影响力强的,具有独特视觉形象、独特企业精神和独特经营管理理念的现代企业。

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理念宣传教育,使“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的企业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切实加强班组安全建设,提高职工安全素质,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形成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促进员工安全理念和安全行为的养成,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七、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制度建设为载体,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整体推进。完善和制订“三重一大”、选拔干部、资产重组(处置)、项目管理、投融资、资金管理、安全管理等涉及企业重大事项的议事、决策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规范权力运行。

加强廉洁从业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廉洁警示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促进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大力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建好用好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不断提升廉洁文化的教育和熏陶功能。

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着眼强化预警预防,加强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陕西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试行)》,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做清正廉洁和反腐倡廉的表率。继续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按照中央和上级组织的要求,坚持着眼于保护干部、惩治腐败、促进治本,重视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发生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查办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别要对重要案源线索进行集中排查。

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整体工作格局,党政领导班子实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搞好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解,明确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责任,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等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注重采取组织处理等措施,增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责任感和主动性。

八、加强对群众工作的领导,全力推进和谐企业建设

加强和完善企业民主建设,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发挥职工民主管理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要积极做好集团公司职代会成立的相关工作,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职代会在劳动关系处理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要认真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方针,认真倾听职工心声,清楚把握职工思想动态,畅通职工意见反映渠道,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处理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以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不断深化开展群众性创新活动,坚持党建带工建,支持工会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好各种劳动竞赛、技能比武、合理化建议,把职工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切实维护和保障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支持共青团根据广大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突击队作用。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适应新形势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改进工作,发挥作用。

维护好企业形势稳定。各单位要在坚定企业发展信心的同时,及时掌握影响基层稳定的敏感性信息,妥善处理和化解群体性问题,定期进行企业稳定形势研判、重大决策实行稳定风险评估和职能部门责任落实,建立对话和信息交流平台,进一步畅通与职工群众的沟通渠道。不断加大预测防范、综合分析、督促检查工作力度,提升办信接访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维稳工作运行机制,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工作研讨和培训等活动,落实各项制度措施。积极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解释工作,坚持用发展的眼光来解决问题、消化矛盾,为集团公司改革发展营造和谐氛围。

6.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篇六

瓦斯防治检查考核

制 度 汇 编

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考核制度

打钻管理制度

抽放管理制度

地质预报管理制度

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治理设施检查维修制度

防治瓦斯计划管理制度

防治瓦斯资金管理制度

防治瓦斯器材供应管理制度

瓦斯治理培训制度

瓦斯治理人员科技攻关制度

防治瓦斯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瓦斯治理办公会议制度

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使用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办法及标准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规范瓦斯治理技术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编制、季度、月的瓦斯治理措施计划,并随采掘计划一同下发,否则对通风科罚款300元。

2、在采掘工作面开工之前,必须对采掘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提前报施工部门,否则对通风科罚款500元,直接责任人罚款200元。

3、具有瓦斯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防治瓦斯措施后生产,没有采取防治瓦斯措施而生产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4、具有瓦斯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编写防治煤与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得施工,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5、参与防治煤与瓦斯管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否则对当事人罚款50元,并对所在单位领导罚款100元。

6、在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中,必须编制防治瓦斯专门设计,专门设计应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煤方法、通风方式、支护形式瓦斯危险性预测方法、预抽煤层瓦斯、局部防治瓦斯措施等内容,无防治瓦斯设计或设计内容不全的,分别对通风科罚款100--500元。

7、煤岩巷道的布臵应符合《规程》规定,否则不准施工,并对责任人罚款50元。

8、通风工负责风量调节和通风设施的建立,保证通风系统符合《规程》要求,保证安全监测系统可靠。

9、地测科要密切关注采掘工作面情况,做好煤岩状况描述工作,及时修改图纸,并对前方的地质构造做出准确预测,及时书面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否则每次对地测科长罚款100元。

10、机电科加强设备管理,保证完好,杜绝失爆,并有记录可查,记录不全者每项罚款50元。

11、通风科负责编制防治瓦斯措施,防治瓦斯措施内容必须包括地质资料、瓦斯危险性预测方法、防治瓦斯具体措施及其效果检验的方法、安全防护措施以及贯彻执行防治瓦斯措施的责任制,并附有图表,无防治瓦斯设计的采掘工作面不准施工,内容不全的对责任部门罚款100元/项。

12、防治瓦斯措施必须及时修改、补充,不及时修改、补充防治瓦斯措施的,对责任部门罚款500元。

13、所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均采用会审制,没有采用会审制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不准使用,否则按无措施施工进行处罚。

14、所有入井人员均需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罚款50元。

15、施工单位负责向本单位所有人员贯彻、考核已批准的瓦斯治理措施,并有记录可查,少一人次罚款50元。

16、矿长和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瓦斯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

17、通风科人员每月检查一次瓦斯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矿长和总工程师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8、通风科人员负责对采掘工作面安全评价内容逐项进行测定、鉴定,拿出准确的评价意见,指导采掘面的安全生产。

打钻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打钻施工质量,确保瓦斯释放及抽放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1、打钻施工地点必须及时下水槽,否则影响文明生产的对跟班队长和班组长各罚款50元。

2、钻孔设计由抽采技术员设计,业务科室审批,不按时设计审批的一次对抽采主管技术员罚款50元。

3、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钻孔设计图,否则对施工队长罚款50元,并立即停止打钻作业。

4、不按设计施工钻孔的对施工人员每孔罚款50元。

5、打钻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

6、因操作不当造成钻机或零部件损坏的罚款50元。

7、超前钻孔直径必须大于75mm,否则不计进尺,并对打钻工罚款50元。

8、每班打钻施工中,班长要及时填写打钻记录表;钻孔打完,跟班、队长、安全员验收签字;跟班队长向调度室汇报打钻及进尺情况,否则罚款50元;其它后果自负。

9、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度,每班对跟班队长、班长、安全员各罚款50元。

10、打钻施工完毕,通风科技术员必须及时绘出钻孔施工图送交有关部门,否则对瓦斯治理人员科长罚款50元。

11、抽采值班人员要详细如实填写“打钻汇报记录”表,否则罚款50元。

12、打钻完毕开始掘进时,施工单位必须在开掘位臵用白漆打上明显标志,否则对当班跟班、队长罚款50元。

13、主管技术员要根据煤厚等情况及时修改钻孔设计,否则对主管技术员罚款50元。

14、打钻施工地点不配备坡度仪、钢卷尺等测量工具或测量工具不齐全的对队长、当班班长各罚款50元。

15、每一次钻孔设计经审批后,现场施工前,瓦斯治理人员技术员必须绘制一张打某个钻孔相对应的钻机相对位臵及水平角、倾角的关系图,以保证打钻施工严格按设计执行。否则对通防部长罚款50元。不按设计施工的对班长、打钻人员每孔各罚款50元。

16、每班打钻施工中,打完一孔退钻杆时,专职安检员必须在现场审查钻杆杆数,及时填写打钻记录(包括开孔位臵、打钻角度、钻孔深度等),否则对专职安检员各罚款50元。

17、因打钻中出现喷孔、顶钻、夹钻而不进行补孔出现丢钻杆、钻头及损坏钻械设备的,照价赔偿,并对责任人各罚款100元。在以后的掘进过程中进行回收的,可由专职瓦检工、安检员进行签字,由通风科酌情进行减免。

18、打钻中出现喷孔、顶钻、夹钻等情况的,当时补孔或全部设计钻孔施工完毕进行补孔都可以,但不补孔而掘进的按盲目掘进论处。

19、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尺,每次对查住人罚款100元,对施工工区区长罚款200元,并取消虚报进尺。

20、停止打钻期间,要加强钻机的维修保养,保证钻机的完好可靠。如果检修质量不好,钻机带病工作,影响打钻,除按进尺考核外,一次加罚50元。

21、钻机使用单位根据钻机使用情况提前造出配件计划,经总工审批后,送达物资供应部,否则罚款50元/件;配件采购不及时影响打钻的对物资供应部门罚款100元/件。

抽放管理制度

1、对于设计需要进行抽放的采掘工作面,不进行抽放而进行施工的,对施工区队罚款500元。

2、破坏抽放管路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3、因运输而撞坏抽放管路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造成瓦斯泄漏或事故的,分析处理。

4、不按抽放设计施工抽放钻孔,每孔次对抽放人员值班、跟班长各罚款50元。

5、打钻参数、抽放情况不及时汇报的,每次对抽探负责人罚款50元,对当班负责人罚款100元。

6、对抽放管路或钻孔封堵不严的,每处对相关人员罚款50元。

7、泵站司机违章操作,每次对司机罚款50元。

8、抽放泵司机不在现场交接班,每次对司机罚款50元,对值班区长罚款50元。

9、抽放参数测定不全或记录不完整的,每次对检测人员罚款50元。

10、抽放管路出现问题,管路维护人员没有及时处理的,每次对维护人员罚款50元,造成瓦斯泄露的分析处理。

地质预报管理制度

1、在采掘活动中,地测科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工作面,对煤岩层变化、煤岩情况、构造情况作详细观察、记录,情况有异立即与技术科联系,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技术科对反馈上来的情况必须及时分析或下井详查,并有记录,否则对技术科科长罚款100元/次。

2、地测科要经常有人到煤巷掘进面了解煤层、煤性、地质构造情况,并根据已有钻孔资料和岩巷掘进收集的资料,对前方地质情况做出正确预测,如有变化和需要采取的特殊措施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以指导煤巷掘进,并有记录可查,否则罚款50元/次。

3、采煤工作面生产前,地测科必须对采面地地质情况做出全面预测,否则罚款50元/次。

4、地测科必须及时修改地质图并将地质变化情况、地质预测情况及时送到主管矿长、安监处或其他有关单位和领导处,用以及时修改瓦斯地质图,指导安全生产。否则对地测部罚款50元/次。

5、通风科根据钻孔资料、瓦斯梯度和已揭露的煤岩地质情况,对前方瓦斯做出科学判断,以便实现瓦斯分极管理,否则对通风科罚款100元。

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制度

为了保证能及时进行预测及效果检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及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通风科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安排预测人员预测,若安排失误,对通风科值班人员罚款50元。

2、预测(效验)人员必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效果检验,因施工区队不提前通知造成影响的,一次罚值班区长50元。该预测时,施工区队不配合者一次对跟班区长罚款100元。

3、预测结果出来后预测人员要及时汇报通风科值班人员,不得影响当班施工,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50元。

4、通风科值班人员接到汇报结果要及时通知施工工区进行补孔或掘进,否则罚款50元。

5、预测人员升井后要及时填写“煤巷掘进工作面瓦斯危险性预测记录表”,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50元。不经效果检验,盲目掘进的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

6、若出现效果检验指标严重超标的,施工工区跟班矿长必须重新检查施工地点工程质量情况,立即进行补钻,立即汇报部长及矿领导,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7、预测(效验)人员发现掘进工作面的预测孔施工不符合要求时,有权不进行预测,并及时向通风科,调度室汇报,对跟班矿长、跟班班长各罚款50元。

8、在预测(效验)过程中,不论预测指标有多高,每一预测循环必须把预测孔全部施工、预测完毕,否则少一个孔对责任人罚款50元。

9、在打完一循环设计的钻孔后,如果效验指标仍然超限,则要分析钻孔设计及现场打钻施工情况,如钻孔设计存在问题,要求通防部技术员根据分析情况修改设计,如钻孔施工有问题,则对班矿长、跟班班长、安检员罚款50元。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井下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标准(包括管路直径、安装组数、每组个数、吊挂高度),随作业规程一并下发贯彻。机电工区负责管路的敷设,各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现场施工工区负责安装。

2、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安装规格为:压风自救主管路(矿井一翼主压风管路)为φ150㎜;压风自救分管路(采区主压风管路)及岩巷掘进工作面为φ100㎜;煤巷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为φ80㎜。

3、煤巷掘进工作面自掘进面回风口开始,每50m设臵一组压风自救袋,每组自救袋数量为5个,靠近迎头一组不少于15个,并保持距迎头25~40m的距离;岩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100~130m安装一组(15个)压风自救装臵,向外每隔100m安装一组(5个)压风自救装臵;放炮撤人地点要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臵(5个袋)。安装距离超过规定,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少安装一个压风自救袋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4、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在距采面上安全出口以外25~40m范围内设臵一组自救袋,自救袋个数为15个;向外有人固定作业地点安装一组(5个)压风自救装臵;进风巷在距采面下安全出口以外50~100m范围内设臵一组自救袋,自救袋个数为15个;工作面回风巷反向风门外放炮警戒位臵设一组(5个)压风自救装臵。安装距离每超距1m,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每少一个压风自救袋罚责任单位100元。

5、压风自救袋要安装在地点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要保持在0.8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按距底板1.2~1.3m,自救袋的安装高度按自救袋的袋底距底板0.5m,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达不到要求,每处(5个为一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掘进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在该区域施工的区队管理维护,丢失照价赔偿。安装压风自救袋时,压风自救袋的支管不少于一处固定,压风自救袋阀门扳手要同一方向且平行于巷道,压风自救袋上的煤尘要及时清理,经常保持清洁,一处不合格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压风自救系统下面或管路上不得堆放杂物,否则每外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

6、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压风管路每间隔3m吊挂固定一次,岩巷段采用金属托杆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采用钢丝绳吊挂,管路吊挂不符合要求,每处罚责任单位50元;进入采掘工作面巷口的进风侧要设有总阀门,中间每300m设臵一个分阀门,每缺少一处阀门,罚责任单位100元。

7、各采掘区队必须保证所负责区域内压风自救系统完好性和安装的规范化,凡压风自救系统存在有无气、漏气、1~5处(个)罚责任单位500元,5个以上加罚1000元。

8、掘进工作面贯通后,掘进队拆除多余的压风自救装臵并按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配齐两巷所需压风自救装臵。巷道移交时,两巷压风自救系统交于巷道(或设备)接收单位进行管理。压风自救装臵丢失,责任单位照价赔偿。

9、采区上、下山φ100㎜(包括φ100㎜)以上的压风管路由区域管理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已交付使用的巷道及车场内的压风自救系统随巷道移交,10、各掘进工作面安装后但不再使用的压风自救系统要及时拆除,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100元。拆除回收的管路要靠帮摆放整齐,压风自救装臵要清洁卫生后妥善保存,不得吊挂于任何地方的巷帮之上,否则每项对施工单位罚款100元。

11、机电工区要确保地面压风机的正常运转,若出现无计划停风,对机电工区罚款500元。

12、回采工作面回采期间进、回风巷巷道如需扩修时,施工队要采取措施保护压风自救系统,因扩修导致管路落地,扩修结束后要按原安装标准及时恢复,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米,导致了系统的损坏,按价赔偿。因扩修导致系统的损坏,致使扩修段里侧无风影响压风自救装臵正常使用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13、各采掘工作面现场瓦斯检查员是现场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监督员,每班的瓦斯检查员必须对所负责区域的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联系,责令整改,向通风科值班室汇报,并作好记录。压风自救系统存在问题,瓦斯检查员又没有采取措施(以记录为证),对当班瓦斯检查员罚款50元。

14、往各采掘工作面运送物料时,不得将所运物料卸放在压风自救系统下面,否则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运送物料时撞坏压风自救系统的,按系统的损坏情况照价赔偿,造成停风,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次。

15、压风自救系统移交由通风科组织交付单位、接管单位参加,办理书面手续,各单位留底备份。

16、各采掘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需要停风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调度室、通风科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19、压风自救管路及压风自救装臵均由安装单位领取。

2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通风科负责补充完善本制度。

瓦斯治理设施检查维修制度

1、对瓦斯治理设施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参加部门有通风科、安全科、机电科、调度室、技术科,不参加者对主管领导罚款50元/次。

2、瓦斯治理设施包括:通风设施(风门、挡风墙、密闭、调节风窗等),压风设施、避灾峒室、抽放设施等。

3、通风设施前后5米私自堆放设备:材料杂物的,对堆放单位罚款50元/次,通风工监管不力的,对通风工罚款50元/次。

4、通风设施不符合标准的,对通风工罚款50元/项,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5、风门单道或缺反向风门的,风门没有连锁的,流水巷道风门无反水槽的,风门过风筒,溜子皮带无逆风装臵的,每项对通风工罚款50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6、风门前后5米有积水、淤泥,每处对通风工罚款50元。

7、风门没有说明牌,密闭前缺栅栏、警标、说明牌,检查牌,每项对通风工罚款50元。

8、压风设施检查严格按压风自救检查制度进行。

9、避灾峒室左右5米,有材料、工具、杂物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次。

10、避灾峒室内必须安装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保证压风自救的数量,严禁有杂物堆积,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项,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11、避灾峒室的挡风墙,风门必须符合标准规定,否则不准投入使用。

防治瓦斯计划管理制度

1、矿长对防治瓦斯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防治瓦斯工作,解决防治瓦斯所需的劳动力、财力、物力,保证防治瓦斯工作的实施。

2、通风科必须及时拿出防治瓦斯工程、项目所需设备、资金等计划,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批后报财务、物资供应及集团公司,否则除对通风科罚款500—1000元外,还要对由于计划不当产生的后果负责。

3、所需防治瓦斯设备、配件,通风科必须提供厂家、型号、功率等技术参数,否则,除不予列入计划外,还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件。

4、企管科必须把、季度、月的防治瓦斯措施计划列入、季度、月的生产建设计划,否则对罚款100—500元,并立即整改。

5、财务、物资供应、人事都必须把、季度、月的防治瓦斯措施计划所需的资金、设备、劳动力相应地纳入财务、供应、劳动力计划,并及时交计划部随生产计划一同下发,否则对部门罚款100元,并对产生的后果负责。

防治瓦斯资金管理制度

1、矿财务部门根据防治瓦斯措施计划要求组织防治瓦斯措施所需资金,资金不到位,对财务部门罚款2000元。

2、防治瓦斯措施资金要建立专账,设有专人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3、所有防治瓦斯措施资金的使用,必须有主管防治瓦斯的矿领导和矿长签字,否则对财务部门进行所用资金5000元罚款。

4、每月末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防治瓦斯措施资金使用情况,和下月防治瓦斯措施资金筹集及准备使用情况,否则对财务部门罚款1000元。

5、财务部门要有防治瓦斯措施资金、季度、月的计划情况和计划完成情况总结,并报通防副总、总工程师审阅,否则,对财务部门罚款1000元。

防治瓦斯器材供应管理制度

1、通风科、材料计划必须及时送到物资供应部门,否则,对通防部罚款1000元,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2、防治瓦斯主管部门每月月底前必须将下一月材料使用计划送往物资供应,否则,罚款50元。

3、物资供应部门必须根据防治瓦斯材料计划催要设备,对完不成采购计划的,对物资供应科罚款100元/件。

4、防治瓦斯设备到货后,通防部必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签字入库,否则,不得入库,不参加验收者,罚款50元/次。

5、防治瓦斯材料严禁挪作他用,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别罚款1000元和100元。

瓦斯治理培训制度

为了使我矿快速健康发展,提高干部预防及处理瓦斯事故的水平,使井下工人熟悉瓦斯预兆和瓦斯治理的基本知识,增强职工安全瓦斯治理意识,结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特对职工培训做出具体规定:

1、教培中心制定、季度、月度培训计划时,必须制定防治瓦斯培训计划,并作为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随生产经营计划一同下发,否则,对教培中心分别罚款200元。

2、培训计划上分别对矿长、区队长、班组长、岗位工人、瓦斯治理专业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方式、内容、时间等做出具体规定。

3、教培中心负责组织编制瓦斯治理教材,组织培训师资,没有编制瓦斯治理培训教材的,对通防部罚款500元,并令其限期编制。

4、教培中心对瓦斯治理培训要建立档案,档案必须正规、规范,否则对教培中心每项罚款50元。

5、教培中心对培训结果负责,工人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对于培训不合格而发证的,对教培中心罚款100元/人次。

6、教培中心对瓦斯治理培训经费要设立专账,保证瓦斯治理费用的合理正常使用。

瓦斯治理人员科技攻关制度

为控制煤与瓦斯事故的发生,探索出一条符合我矿煤层瓦斯防治和管理的新路子,特制订防治煤与瓦斯防治科技攻关制度。

1、科技攻关实行在矿长领导下的总工程师负责制。

2、瓦斯治理人员科技攻关由通风科,地测科,生产技术科拿出具体科研攻关方案,并负责项目的上报、技术咨询、鉴定等工作。

3、以通防科为主成立科技攻关小组,相关部门拿出自己的防治瓦斯攻关计划。否则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4、积极与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结合,大力开展瓦斯治理技术攻关。鼓励瓦斯治理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摸索出一条适合我矿瓦斯治理新路子。

5、科技攻关应定期、不定期交流、研究、总结,实现项目互补,成果共享,不进行总结交流的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6、科研项目完成后,要编制技术总结报告,经评审确实对我矿发展有利的给予有关人员以重奖,并有通防部负责上报该科研成果。

7、矿井加大资金投入,保证瓦斯治理人员研经费,促进科技攻关的开展。

防治瓦斯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教培中心必须及时列出防治瓦斯培训计划,并保证培训效果,无培训计划或培训效果不好的,对教培中心罚款500元。

2、通风科必须及时列出防治煤与瓦斯瓦斯措施计划,并随生产经营计划一同下发,否则,对通风科罚款500元。

3、财务部门必须及时将防治煤与瓦斯瓦斯资金设立专账,否则,对财务部门罚款500元。

4、通风科必须建立、健全全矿井防治瓦斯管理制度,否则,对单位罚款500元,对负责人罚款100元。

5、各科室、区队领导必须及时将下井检查出的防治瓦斯问题及时汇报信息办,否则罚款50元/次。

6、安检员对井下防治瓦斯措施进行监督落实,没有落实措施而施工的,对安检员罚款100元,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7、安全大检查时,必须对防治瓦斯措施进行检查,否则,对组长罚款100元。

8、各有关部门没有按时参加防治煤与瓦斯瓦斯专项检查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9、通风科没按规定检查防治瓦斯措施的,每次罚款500元。

10、各部门没有建立防治瓦斯管理责任制的,对部门罚款500元,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瓦斯治理办公会议制度

1、瓦斯治理办公会是传达贯彻上级瓦斯治理指示精神,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重要会议,有关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这个会议。

2、瓦斯治理办公会议由矿长或总工程师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3、参加瓦斯治理办公会的人员必须是有关部门行政正职、瓦斯治理人员管理人员、瓦斯治理人员全体人员,正职有事请假的,可有副职代替。

4、对于无故不参加瓦斯治理办公会议的,罚款50元/次。

5、瓦斯治理会议上安排的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即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又没有及时向领导说明的,罚款100元/次。

瓦斯浓度超限撤人制度

一、瓦斯浓度超限撤人的范围

1.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

2.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0%。

3.采掘工作面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

4.发生瓦斯喷出、煤与瓦斯突出。

二、瓦斯浓度超限撤人的规定

1.工作面发生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及时向跟班区长或班长报告,安全监控员、瓦斯检查员、跟班区长或班长要向调度室汇报瓦斯超限地点及瓦斯浓度情况。

2.由当班跟班矿长或班长、瓦检员带领人按《瓦斯避灾路线》中制定避灾路线进行撤退。

3.由当班电工切断工作面风流、回风流中电气设备电源。掘进工作面瓦斯超过3.0%时,要切断局部通风机电源,在掘进巷道入口1米处设臵栅栏,悬挂禁止入内牌板。

4.当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而小于3.0%时,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通风科,制定安全措施,对瓦斯浓度超限区域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3.0%时,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总工程师时批准后,由通风科安排人员进行排放。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使用管理规定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的有关规定和上级其它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使用范围

矿长、副矿长、总工、爆破工、采掘开区队长、生产科室科长、生产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电机车司机等下井时随身携带。

二、使用地点

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臵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采煤机上。

三、使用时间

下井后实行8小时连续不间断实时监测。

四、发放

各单位根据安通科发给的仪器牌,凭牌领取,每个单位的使用人员应和牌上的编号对应,丢失时,罚款50元/个。

五、使用管理:、监测人员应按时调校仪器,保证仪器性能稳定,灵敏可靠。性能不稳定的仪器,不得下井并及时更换。

2、领取仪器时,应先检查外观,然后检查电压及零点,有问题时可要求更换,下班时必须按时交回,若超一班(从领仪器到交仪器超12小时),将给予罚款,若超过一天不交者,罚款100元,超过三天,视为丢失。

3、下井后,应正确使用仪器,不得敲打、碰撞、挤压,不得损坏零件,否则视损坏程度给予50~600元的赔款,丢失者赔款600元。

4、根据上述规定,凡应携带仪器的人员,下井时要随身携带,凡发现不带时,可给予50~100元罚款。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办法及标准

根据《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劳动部1996年4月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办法。

一、发放员工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安全健康的预防性措施,并不是发福利。劳资部门负责制定办法和标准,供应部门要严格按标准和使用期限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到符合国家规定的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厂家购买,井下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标志和防爆合格证,并经安检部门的验收方可入库。

三、与安全有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在实际工作中确实损坏的,随坏随换,以坏换新。

四、电焊面罩、防护眼镜、自救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等劳动保护用品,其使用范围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凡因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低劣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追究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的责任。

六、凡公司的工种,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由劳资、供应、安检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女工的特殊保护用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劳资部门,采购归供应科,发放归劳资部门,监督检查归安监处。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1、排放瓦斯的有关规定与要求

1)凡与下列情况,必须进行排放瓦斯工作

(1)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排放瓦斯,并且必须有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

(2)局部通风机因故障停止运转,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专门措施。

(3)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停风区的瓦斯排放分为以下两个级别;

一级排放;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但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因为停风区内需要排放的瓦斯量并不大,认真采取控制风流措施,完全可以做到安全排放,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必制定专门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但必须有瓦检、安检、电工等有关人员在场,并采取控制风流措施。

二级排放: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并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2)排放瓦斯时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1)需要编制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时,必须根据不同地点的不同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严禁使用“通用”措施,更不准几点公用一个措施。批准的瓦斯排放措施,必须由有关领导负责贯彻,负责落实道人,凡参加审查、贯彻、实施的人员,都必须签字备查。

(2)排放瓦斯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其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向独头巷道送入有限风量,逐步排放积聚的瓦斯;同时,还必须使独头巷道排除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

(3)排放瓦斯时,应有瓦斯检查人员在独头巷道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经常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应指令调节风量人员,减少向独头巷道送入的风量,确保独头巷道排出的瓦斯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限。

(4)排放瓦斯时,严禁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

(5)排放瓦斯时,独头巷道的回风系统内(包括受排放瓦斯风流影响的硐室、巷(6)二级排放瓦斯工作,必须由通风科负责实施,安全科现场监督。

(7)排放瓦斯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0%、氧气浓度不低于2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min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时,才可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通风。

(8)两个串联工作面排放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顺序,严禁同时排放。首先应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局部通风机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排放瓦斯结束后,后一台局部通风机方可送电,依次类推。排放瓦斯风流所经过的分区必须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源。

(9)独头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独头巷道内的电器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巷道中的一切电器设备的电源。

2、排放瓦斯浓度风流的控制

1)变频风机排放法

利用高速变频原理,调节局部通风机的转速和风量,改变排放瓦斯巷出口高浓度瓦斯的混合风流流量,使回风巷混合处的瓦斯浓度按排放瓦斯措施所规定的限制进行排放,从而实现自动、安全可靠地排放瓦斯。

2)风筒增阻排放法

在局部通风机排风侧的风筒上捆上绳索,通过收紧或放松绳索来控制局部通风机的排风量。

3)风机外增阻排放法

在启动局部通风机前用木板将局部通风机进风处处挡住一部分,根据需要逐渐拉开木板来控制局部通风机的风量。

4)错开风筒接头调节排放法

把风筒接头断开,改变风永筒接头对合空隙的大小,调节送入巷道的风量。

5)“卸压三通”调节排放法

在局部通风机排风侧的第一节风筒上设臵“卸压三通”,用绳索控制“三通”卸压口的大小,以调节送入巷道的风量。

卸压三通调风排放法,具有制作简便、易于操作和安全实用等优点,现简述如下;

(1)应用方法。

1〉平时将三通分岐(短节)用绳子捆死,不得通风。

2〉 启动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之前,现将三通风歧(短节)放开,启动局部通风机检查有无循环风,确认无循环风后,开始排放瓦斯。

3〉当局部通风开启后,大部分风量经三通分歧(短节)的一端进入安设局部通风机的巷道内,很少一部分风量通过风筒送往独头巷道,因此不会造成排出瓦斯浓度超限

4〉排放瓦斯过程中,负责瓦斯检查人员必须与调风人员密切配合:根据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的变化,指挥调风人员控制三通分歧卸压口的大小;在确保混合后的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5%的情况下,可慢慢缩小三通分歧的断面,待全部捆紧分歧后,送往独头巷道的风量已达最高值。

7.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篇七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化集团”)此次发布的申报指南均为企业当前存在的技术难题和未来科技发展需求,共包含煤炭、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矿山机械与LED产品、钢铁、企业管理等7大领域方向。鉴于陕煤化集团产业领域广泛、技术需求多元、科技创新水平不均衡的特点,本次申报指南未能涵盖所有产业,我们将根据各产业发展情况,长期进行内部技术需求的归集整理,择机补充发布。

一、煤炭领域

(一)煤炭开采地质保障及煤矿灾害预测防治

1、开展渭北矿区“奥灰水”承压开采的水害监测预报及防治研究,实现矿井水害的超前预测预报;

2、针对彬长矿区矿井火灾问题,开展矿井防灭火致灾机理研究,实现对煤矿火灾的有效预防和治理;

3、针对陕北矿区开展浅埋煤层“突水溃砂”机理及防治技术研究,为实现矿井绿色安全开采提供地质保障;

4、针对渭北矿区、彬长矿区矿井开采涌出H2S气体,开展H2S气体探测及综合防治技术研究。

(二)煤炭绿色高效开采

1、针对陕北薄煤层开采问题,研究薄煤层开采工艺、技术及装备,以达到合理快速回采的要求;

2、针对渭北及黄陵矿区的老煤矿开展“三下”压煤回收技术研究,提高矿井资源回收率,延长矿井服务年限;

3、针对韩城矿区“三软”煤层,开展“三软”厚煤层沿底留顶煤,快速掘进技术,解决矿井接续紧张、回采安全等问题;

4、针对陕北矿区煤层赋存条件,开展特厚煤层(8m以上)开采方法研究,实现煤炭资源的安全高效开采,使矿井回采率达到85%以上,单面年产量达15.00Mt/a;

5、针对彬长矿区强矿压引起的支护结构失效、巷道损坏,返修工程量大等问题,开展综合防治技术研究,研究强矿压产生的机理及时空演化规律,优化巷道、工作面支护参数及工艺,综合防治矿井强矿压;

6、针对韩城矿区松软突出煤层,瓦斯抽采钻孔施工难、成孔率低等问题,开展松软突出煤层,深钻孔施工工艺研究及相关钻探设备研发。

(三)煤层气抽采与开发利用

1、针对韩城矿区煤层高瓦斯、低渗透特性,开展提高瓦斯抽采率研究,解决瓦斯抽采率低、煤层易突出等问题;

2、针对彬长矿区煤层压裂裂缝短,裂缝层位不受控制等问题,开展压裂工艺对比及压裂参数优化研究,提高煤层气抽采效

先支持具备进行中试研究能力的钝化技术;

5、低阶煤催化解聚研究,促进煤热解向焦油产率高、煤气、半焦品质优良的方向发展,开发新型催化解聚催化剂及其配套工艺。

(二)粉煤及粉煤中低温热解产物粉焦的综合利用

1、粉煤热解产物粉焦安全、环保的储运技术及关键设备开发研究,优先支持具备中试条件的技术,要求储存周期≥1-3个月,运输半径大于1700公里;

2、超细煤粉包装运输技术研发,要求实现超细煤粉制备、分选和包装的连续化以及满足长距离运输的工艺;

3、粉煤成型技术研究,要求制备的型煤冷热强度满足目前方型炉用煤条件。粉焦成型技术及关键设备开发研究,要求制备的型焦达到民用燃料或常压固定床气化用煤技术条件的指标;

4、粉焦替代锅炉燃料技术开发研究,要求自主拥有开展试验评价和试烧的平台,粉焦掺烧比大于50%,重点支持技术的工业化转化,要求已完成中试试烧;

5、粉焦替代高炉喷吹原料技术开发研究,要求粉焦掺喷比例大于60%;粉焦/煤粉混合料代替冶金焦粉作为烧结矿燃料,重点支持技术的工业化转化;

6、新型高效电石绿色生产工艺的开发,要求能耗低于电热法电石生产技术,重点支持已完成小试或中试的技术。

酸二甲酯技术的工业化转化,优先支持甲醇液相羰基氧化法或尿素醇解法技术的工业化转化,甲醇制芳烃技术开发研究,优先支持具备进行中试试验的技术;

4、煤直接液化和间接液化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如润滑油、航空煤油等技术的工业化转化;

5、煤制天然气工艺及催化剂的研究开发。包括煤直接制天然气技术开发,合成气完全甲烷化工艺及耐高温甲烷化催化剂,要求催化剂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进口催化剂。

(五)氯碱化工

1、新型乙炔法PVC低汞、超低汞以及无汞催化剂技术开发研究,重点支持乙炔转化率和氯乙烯选择性均>95%并且完成实验室小试的技术;

2、卤水净化及卤水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开发研究,要求卤水经净化后可稳定达到生产用卤水标准,卤水生产副产物十水硫酸钠的综合利用率大于90%;

3、电解制氢系统氧气回收利用技术开发研究,要求氧气回收率>95%;

4、PVC下游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如氯化聚氯乙烯系统工艺及设备开发技术研究),优先支持具有实验室小试基础以上的研究,要求产品性能达到或超过国内同行业水平;

5、含汞固体废物中汞的回收,对废汞触媒、除汞器废汞活

脱硫废液处理与资源化技术,优先支持可以工业化的技术;

(2)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技术:焦化、焦油加氢、煤中低温热解等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技术及相关设备开发,已完成实验室小试;

(3)烧结脱硫废水处理技术:钢铁企业烧结脱硫废水的重复利用技术。指标要求:硬度降到3mmol/L以下,氯离子降到60 mg/L以下,优先支持可以工业化的技术;

(4)乙炔气清净废硫酸(浓度为73%左右)处理技术:聚氯乙烯生产乙炔气清净过程中产生的废硫酸处理回收再利用或进行无害化处理,电石渣(氢氧化钙)和废硫酸反应生成的废渣的再利用技术。指标要求:达到工业稀硫酸指标要求进行出售或是工业浓硫酸指标要求供生产系统重复利用;废渣的无害化处理及利用,优先支持可以工业化的技术。

3、废气处理及资源化方向

(1)电石炉尾气综合利用技术:电石炉尾气深度净化及回收制化学品技术,已完成实验室中试;

(2)除尘技术:高效节能除尘技术,耦合热量回收除尘技术,电袋复合除尘技术;

(3)电石粉尘利用技术:电石破碎及生产乙炔过程中产生的电石粉尘利用技术,重点支持技术的工业化转化;

(4)脱硝技术:烟气脱硝技术,完成实验室小试,脱硝效

4、煤制石墨关键技术及成套设备开发。优先支持烟煤制备高纯石墨技术研发;主要技术指标如下:石墨转化率≥98%;

5、焦粉成型关键技术开发:包括有机-无机复合粘结剂关键技术及成套设备开发;

6、纳米碳材料制备关键技术研究:优先支持富勒烯、石墨烯、碳纳米管的先进制备技术开发。

(二)高分子材料的新型合成/改性技术

1、二氧化碳基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低成本合成及改性技术开发;主要技术指标如下:玻璃化温度≥60℃;

2、依托煤制甲醇路线,开发硅/甲醇直接合成有机硅单体的成套技术;

3、依托甲醇制低碳烯烃、煤制丁二烯、煤制芳烃等产业,开展煤基乙烯、丙烯合成乙丙橡胶(茂金属、单活性中心催化剂催化)、煤基丁二烯合成顺丁橡胶(镍、稀土催化体系,重点支持稀土催化,顺1,4含量≥98%)、高乙烯基聚丁二烯橡胶(1,2含量≥80%)、液体聚丁二烯橡胶(1,4含量≥99%,平均分子量≤3000)、丁苯橡胶(溶液聚合法)等材料的开发;

4、依托甲醇制烯烃中乙烯产品,开展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树脂关键合成技术及成套设备的开发,形成涵盖各个分子量范围(Mn:150-1000万)、各种超高分子量聚乙烯专用料(挤出、热压、注塑、纤维等)生产的成套技术。开展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

0亚纤维等)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制备技术开发;

3、先进连续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制备技术及成套设备 开发。

(五)催化材料

开发新型、高效催化剂(包括贵金属)用于在室温条件下富氧气氛中的微量CO的有效去除,用于隧道、矿山、大型活动场所等封闭体系中的空气净化、防毒及环保等领域。

主要技术指标:以空气为氧化剂,实现在室温(10-25℃)、空速30,000ml/(gcat·h)条件下实现微量CO(>24ppm)的100%去除、稳定性好、环境适应性强、技术先进、成本低廉等特点。

(六)高性能膜材料

1、面向含盐废水处理及回用的高性能聚合物膜(重点支持聚丙烯膜。主要技术指标如下:孔径在0.2-0.4μm范围内;孔隙率≥0.55;截留率≥98 %)制备关键技术及膜蒸馏工业应用成套装备技术开发。正渗透膜材料(主要技术指标如下:纯水通量≥7L/m2·h;截留率≥97%),抗污染、抗氧化、耐溶剂反渗透膜材料(重点支持芳香族聚酰胺复合膜。主要技术指标如下:截留率≥99.5 %)等膜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及工业应用成套化装备技术开发;

2、面向矿井废水深度净化的超/微滤膜(重点支持聚偏氟乙烯膜。主要技术指标如下:0.1 MPa条件下纯水通量≥600

(一)太阳能光伏光热

1、轻柔衬底薄膜太阳能电池技术

(1)硅基(非晶硅、微晶硅等)薄膜太阳能电池工艺,优先支持轻柔衬底(不锈钢箔或聚酰亚胺薄膜等衬底)非晶硅/微晶硅(纳米硅)、非晶硅/非晶锗硅叠层薄膜太阳能电池制备技术,主要技术指标:a、小面积(大于1cm2)稳定效率不低于12%;b、大面积(大于200cm2)稳定效率不低于10%;

(2)铜铟镓硒(CIGS)薄膜太阳能电池工艺,技术指标:a、包含硒化法工艺的制备(面积大于100cm2,不锈钢箔衬底),组件效率不低于13%;b、无镉工艺制备(面积大于100cm2,不锈钢箔衬底),效率不低于10%。

2、新型太阳能电池技术

(1)有机聚合物薄膜太阳能电池技术,效率不低于9%;

(2)染料敏化太阳能电池技术,效率不低于9%;

(3)高效Ⅲ-Ⅴ族太阳能电池技术,小面积(1cm2)单结太阳能电池效率不低于25%(非聚光),小面积(1cm2)三结太阳能电池效率不低于35%(非聚光);

(4)非晶硅/晶体硅异质结(HIT)太阳能电池技术,大面积(大于100cm2)效率不低于20%。

3、微型光伏逆变器技术

小型光伏发电系统用微型逆变器技术,MPPT电压范围宽,4

(1)高能量密度、低成本、长寿命三元正极材料技术,0.2C下可逆比容量大于175mAh/g,1000次循环后容量保持率大于80%;

(2)用于风能、太阳能等发电系统的储能电池模块技术,电池模块功率大于50kW,循环次数大于3000次;

(3)新型电极材料(5V尖晶石,富锂锰基、钛酸锂、硅基、锡基等)技术,优先支持产业化前景良好的技术。

3、高性能锂硫电池技术

(1)锂硫电池关键技术,正极材料硫含量不低于65wt%,倍率性能优异(2C下300次循环比容量不小于650mAh/g);锂负极保护技术,解决锂枝晶安全问题;

(2)锂硫电池产品开发技术,单电池能量密度大于300Wh/kg,功率密度大于500W/kg,0.2C下500次循环比容量大于800mAh/g。

(三)燃料电池

1、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技术

(1)高性能、低成本SOFC单电池批量制备技术750-900℃功率可达30-50W,功率密度不低于400mW/cm2,衰减率小于2%/1000h;

(2)高性能、长寿命SOFC电堆技术,750℃功率大于2kW,100次热循环衰减率小于3%/1000h,长期测试衰减率小于

6率大于40%。

(五)透明导电薄膜(TCO)制备

1、柔性衬底(聚酰亚胺薄膜等)ITO薄膜制备技术,全可见光波段透射率大于85%,550纳米波长光的透射率大于90%,电阻率小于5×10-4Ωcm;符合国际标准要求,成本低;

2、柔性衬底(聚酰亚胺薄膜等)ZnO薄膜制备工艺(摻铝,硼或镓),全可见光波段透射率大于85%,550纳米波长光的透射率大于90%,电阻率小于5×10-4Ωcm;符合国际标准要求,成本低。

五 煤矿机械与LED产品

(一)SGZ1400/3×1500型智能化综采工作面刮板输送机

1、开发超重型整体锻焊高强度中部槽,全面提高整体强度和抗磨性,使其输送能力达到4500吨/小时以上,过煤寿命突破1200万吨;

2、研制组合型锻造轨座与高强度锻造联接哑铃,使槽间联接强度大于4500kN;

3、开发超重型整体模锻硬化齿面销轨,满足采煤机3000kN牵引力使用要求;

4、提升装机功率,采用大功率重载调速型液力软启动方式,优化选配高压电动行星三传动驱动系统,使其装机总功率达到3×1500(或1600)kW;

(五)提高高强钢板焊接质量的技术

通过采用合理的焊接工艺参数及工艺方法,解决采煤机框架及电控箱制造中高强板(如Q690等)焊接工艺中存在的材料焊接前预热,焊中保温,焊后应力消除等问题,并保证焊接质量达到相应标准的强度要求。

(六)LED灯具表面处理工艺或材料

获取一种新的灯具表面处理工艺或材料,既能保证灯具表面的处理效果,又能尽量减小对灯具散热的影响,保证散热效果,避免光衰。

六、钢铁生产

(一)钒钛矿冶炼技术

1、控制铁水中[Si]+[Ti]含量的技术;

2、预防炉缸堆积、铁水罐粘结及处理技术;

3、渣铁流动性差炉前生产组织和人员、设备的配置;

4、在满足炼钢冶炼的条件下,控制[S]在合适范围的技术;

5、控制炉渣碱度、Al2O3范围的技术;

6、炉温控制技术。

技术指标:钒钛矿冶炼要比常规矿冶炼的燃料比高15-20kg/t,0.3≤(Si+Ti均值合格率)≤0.55,煤比≤130kg/t,铁水物理热控制在1450℃-1500℃,[S]≤0.100%。

(二)提高烧结副产品脱硫石膏品质的技术

0发采用“回转窑磁化焙烧—弱磁选—反浮选”工艺,矿选比高达3.5以上)。

七 企业管理

1、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体制机制;

2、PVC产业链延伸或新增产品路线研究;

3、适合机械制造企业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研究;

8.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篇八

【导读】2018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校园招聘280人公告已经公布,四川华图为你提供以下公告内容,更多详询请关注四川华图官方微信(schuatu),我们将及时为你更新推送消息。

2018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校园招聘280人公告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组建的国有大型能源企业。资产规模1415亿元,员工5.1万人。公司经营范围涉及煤炭开采洗选、煤化工、煤炭深加工及综合利用、机械制造与维修、能源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和煤化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

一、资格条件

(一)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回国(境)后初次就业且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资格的国(境)外留学生。具体的学历、专业等要求参见网站具体招聘信息。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身体健康,能满足岗位工作要求。

二、应聘指南

(一)查询职位。应聘人员可登陆国家能源集团人力资源招聘网站(http://zhaopin.shenhua.cc)查询具体招聘信息。招聘职位可按招聘单位、具体招聘职位、工作地点、招聘方案等条件进行搜索。

(二)注册简历。应聘人员需按照系统指引,进行实名注册,并填写个人简历。

(三)应聘职位。每名毕业生仅可应聘1个岗位,请慎重选择。如需更换岗位,须取消前次应聘,再发送新的求职申请,取消报名的岗位不能再次应聘。

(四)考试测评。公司将根据需要组织笔试、面试、等考核。将以网站系统、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事先通知,请确保填写的邮箱、手机号码有效,并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五)签订协议。通过考试测评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在招聘系统公示无异议后,公司将组织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六)入职报到。毕业生报到时应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

三、招聘专业

煤矿类:采矿工程、煤矿开采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矿物加工工程等相关专业。

煤制油、煤化工类:化学工程、化学工艺、传质与分离工程、化工系统与模拟优化控制、新材料与催化剂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化学、节能减排及清洁生产技术、水处理工程、过程装备状态检测与控制、石油化工设备、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等相关专业。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工程、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

职能类:经济学、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财政学、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

四、校园宣讲会行程

2018年1月4日:北京化工大学。

五、注意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报名。国家能源集团人力资源招聘网站是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校园招聘唯一有效的应聘途径,谢绝来电、来访、信函等方式应聘。在浏览网页时,推荐您使用IE8及以上浏览器或360浏览器。如果显示不完整,请按照如下方法设置IE:单击菜单“工具→兼容性视图设置”,在打开的窗口中勾选“在兼容性视图中显示所有网站”选项,保存设置即可。

(二)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填写简历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有权取消毕业生应聘资格。

(三)录用后将为您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四)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不组织应聘前培训活动,也不以任何形式收取应聘人员报名、培训等费用,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26日

9.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篇九

11月19日下午,我公司在二楼大会议室召开大学生员工座谈会。漳村矿人事科科长张丽、调研室主任郑登奎、我公司劳企科冯英文副总以及近三年漳村矿外派我公司大学生2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冯总主持。

座谈会上,几位领导详细了解了大家的工作生活情况,大家也畅谈在自己工作生活的点点滴滴,分享了自己走出校园,步入工作以来的体验与感悟,并就公司发展谈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大家纷纷表示,感谢公司领导对自己成长的重视和关心,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把个人价值观统一到公司价值观上来,从基层做起,虚心学习,努力实践,在岗位上锻炼成才。

随后,张科长充分肯定了大家的发言,十分赞同大家的工作心态,并且介绍了漳村矿以及我公司的人才培养规划,并对大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扎根基层,爱岗敬业,在工作岗位上磨砺自己;二是努力学习,不断提升自我;三是培养团队意识。公司会继续关心和支持大学生的工作、生活和学习,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技术、专业交流机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郑主任告诫与会大学生要端正个人品德修养,力戒浮躁,不计较个人得失,坚守岗位,踏实工作,把工作和生活的压力转化为动力,努力提升自身素质,早日成为各自专业领域的技术骨干。最后,冯总首先要求新入职大学生做好从理想到现实、从学校到工作的转变,公司已经把舞台提供给大家,这个舞怎么跳关键要看自己,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要善于把握机遇,认真面对人生的每一次变化。并要求大家加强三种意识:一是加强竞争意识;二是加强责任意识;三是加强主人翁意识。

自公司成立以来,不断加大人才的引进、开发和培养,促进企业的转型发展和快速发展,同时公司也很注重及时与大学生的沟通了解,为大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引导和激励大学生立足岗位,成长成才,尽快为公司的发展壮大贡献力量。

10.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篇十

“2·13”较大水害事故调查报告

2015年2月13日22时30分许,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东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沟煤业公司‛)井田范围外一非法已掘巷道迎头发生一起水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849.704万元。

事故发生后矿方隐瞒未报。2月14日22时30分,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煤集团‛)接到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电话通知,称有群众举报东沟煤业公司井下发生透水事故,要求进行核查。接通知后,晋煤集团立即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举报事故属实,有3名人员被困。晋煤集团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成立了晋煤集团东沟煤业公司‚2〃13‛水害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展开了抢险救援工作,同时按规定向上级部门进行了报告。接到事故报告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儒林、省长李小鹏、副省长付建华等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煤炭厅、省国资委等部门有关领导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灾,晋煤集团救护消防中心参加了现场抢险救援。经过五天多的紧张搜救,至2月19日21时25分3名遇难人员被全部找到。为准确查明事故情况,抢险指挥部继续进行排水、清淤、搜索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2月16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组织晋城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等单位成立了事故联合调查组,并依法邀请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展开了事故调查工作。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派专人进行了督导。

有效期自2012年9月28日至2015年9月28日;安全副矿长宋国华安全资格证号为‚14114021600119‛,有效期自2014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3日;通风副矿长范建强安全资格证号为‚14114021600118‛、有效期自2014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3日;总工程师王青龙安全资格证号为‚12114021600529‛,有效期自2012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0日。

2.基建手续办理情况

东沟煤业公司初步设计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1”302号‛文件批复;安全专篇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以‚晋煤监局字“2011”86号‛文件批复;开工建设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1”862号‛文件批复,批准2011年6月1日开工建设,工期21个月。

3.矿井建设情况

2011年11月30日该矿取得晋煤集团开工建设批复,开始一期工程副斜井施工。2012年8月27日取得晋煤集团、天安公司下达的二期工程开工建设的批复,开始二期工程建设。2013年3月20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基局发“2013”396号‛文件对东沟煤业公司建设工期进行了延期批复,仍为21个月。

东沟煤业公司为瓦斯矿井,前期设计开采15#煤层。该公司井田内3#、9#、15#煤层均不易自燃,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矿井设计采用斜立井—平硐综合开拓方式,共布臵四个井筒,即主斜井、副斜井、进风行人平硐和回风立井。其中主斜井利用原有井筒,担负全矿井的原煤提升任务,同时作为矿井的进风井和安全出口;平硐利用已有平硐作为矿井的进风井和安全出口;新掘副斜井担负矿井的辅助运输任务,为矿井主要进风井和安全出口;回风立井利用原有井筒进行刷大并安装梯子间,为矿井的专用回风井并兼作安全出口。矿井井筒落底至15#煤层后,东西方向布臵集中运输大巷、集中轨

道大巷、集中回风大巷,然后三条大巷转向北布臵至井田边界,在15#煤一采区布臵首采工作面。

目前,该矿一期工程已基本施工完毕(现有的双回路供电和主通风机能满足矿井建设的最基本需要,但并未形成永久的供电、通风系统),二期工程主水仓、主排水泵房、主变电所、副斜井井底车场、井底等候硐室、爆破材料发放硐室、永久避难硐室、井下消防材料库、南翼集中运输大巷东西段、南翼集中回风大巷东西段、南翼集中轨道大巷东西段已施工完毕,南翼集中运输大巷南北段剩余588.97m,南翼集中回风大巷南北段剩余397.85m,南翼集中轨道大巷南北段剩余400.1m。三期工程已开始施工,其中150101工作面胶带运输顺槽施工78m,剩余461.542m;150101工作面轨道回风顺槽施工完成105m,剩余469.579m。

矿井在日常作业时,皮带司机和主水泵房相关人员从主斜井入井,二期工程的作业人员和矿方管理人员从副斜井入井,三期工程的作业人员从平硐入井。

4.东沟煤业公司矿建三期工程招投标情况

东沟煤业公司矿建三期工程招标前,陕西包工头陈邦华找到双鸭山方圆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鸭山建筑公司‛)山西分公司经理方向阳,提出让双鸭山建筑公司参加东沟煤业公司三期巷道工程项目招投标,并说好中标后由他经营承包。

2014年7月21日,双鸭山建筑公司通过山西招投标网发布的东沟煤业公司矿建三期巷道工程招标公告报名参加投标并中标。2014年9月1日,双鸭山建筑公司成立了天安东沟煤业项目部(以下简称‚双鸭山东沟煤业项目部‛)。9月12日,双鸭山建筑公司法人姚志荣和东沟煤业公司法人张海兵签订了施工合同(编号:DGSC-KJ-2014001)。9月15日,双鸭山建筑公司副总经理杨树志代表总公司、方向阳代表双鸭山建筑公司山西分公司和陕西包工头陈邦华、尹本平在项目部签订了三方经

东沟煤业公司保有资源/储量为52.08Mt,设计可采储量25.93Mt,设计服务年限20.6年。该矿为瓦斯矿井,前期设计开采15#煤层。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南中部属中等类型,北部15-2属复杂类型。

3#煤层顶板为泥岩、粉砂泥岩,底板为泥岩;9#煤层顶板为钙质泥岩,底板为泥岩;15#煤层顶板直接顶为泥岩、细粒砂岩,老顶为灰岩,底板为泥岩。

2.周边井田及采空区积水情况

该井田周围煤层埋藏浅,存在多处煤层露头线,上世纪80年代至资源整合前私挖滥采现象严重,有众多不明老空区。采掘活动导致煤层顶板岩石裂隙发育至地表,导通煤层上部含水层及地表水,各采空区都不同程度存在积水。矿井井田北部与晋普山煤矿相接,东部与晋煤集团泽州天安瑞旺煤业有限公司相接,西南角有已关闭的南岭煤矿,其南部和西部为煤层露头线,分布有众多已停采的私挖滥采小煤矿。

3.矿井充水因素及矿井排水系统情况

东沟煤业公司矿井充水主要因素有3#煤层采空积水、15#煤层采空积水、煤层顶底板含水层等,15#煤层矿井正常涌水量为80m3/h,最大涌水量为120m3/h。该矿主斜井底设中央水泵房及主副水仓,主、副水仓容积分别为750 m3、450m3。水泵房选用MD150-30×4型水泵三台,配套电机型号为YB型,装机功率90kW,敷设二趟Ф195mm型无缝钢管作为排水管路。

矿井设计有2台BQ550-115/3-280/W-S型强排水泵,分别在掘进工作面各配套1台TK-200型探水钻机。

4.事故发生前探放水执行情况

东沟煤业公司界外非法开采区域1502工作面进风顺槽掘进面在掘进过程未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要求,未进行专门的超前探和探放水工作,导致巷道冒险

掘进至老空区边界,距采空区仅剩2m煤墙。未使用专用探放水设备进行探放水作业,仅用锚杆钻机探水,发现巷道有淋水及钻孔出水时,未采取有效的预防老空透水的措施。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评估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东沟煤业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早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春节放假停工验收;天安公司也组织相关人员对东沟煤业公司进行了停工验收,并对矿井主绞车、主皮带贴了封条。12日午班,全矿停工放假,每班仅安排5人进行井下排水、检查瓦斯、设备巡查等工作。双鸭山东沟煤业项目部于2月11日放假。

2月13日下午4点班,尹本平召集人员到井下界外非法采煤区域1501综采工作面,计划将该工作面支架、采煤机等设备搬至西一巷北侧的备用工作面(北四备用工作面)。21时左右,夜班出勤11人,当班带班长尹本军在进风行人平硐口召开班前会,安排了当班主要任务是在1501综采工作面进行支护、挂网等作业,做好搬家准备。21时30分左右到达工作面后,尹本军安排周家兵到皮带巷(西二巷)与1501回采工作面运输顺槽交叉口的皮带机尾开溜子,安排王泽江在工作面机头开工作面溜子,尹本军和其他人在工作面联网做撤架通道。22时30分许,周家兵正准备发开皮带信号,突然发现皮带反转了一分钟左右。周家兵急忙到工作面向尹本军汇报,刚汇报完,就听见王泽江大喊出水了。尹本军赶紧叫周家兵、王泽江等人顺1501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往外跑,到达透水巷口的时候,尹本军被水冲走。王言平沿轨道巷出到西二巷,遇到其父王泽江,在和王泽江涉水同行至透水巷口时,王泽江因体力不支无法前行。王言平又前行了十几米,回头看时,发现王泽江遇难。

23时许,当班遇险人员吴中国从井下安全升井后,向白班带班长胡从炎汇报。胡

在本次事故发生后,东沟煤业公司存在瞒报行为。

三、事故现场勘查及技术分析

(一)事故现场勘查

东沟煤业公司行人平硐为进风井,铺设24kg道轨,轨距600mm,部分巷道底部有结冰。井下平硐材料库铁门外侧有一道2008年7月筑建的密闭墙,将原东沟矿轨道大巷断开。平硐材料库入口有1道铁门,为常关状态,门上无观测口。进入平硐材料库后,在右侧壁帮上有不规则的类似方形开口,尺寸约为4000mm×2500mm,为进入越界区的轨道运输入口,十分隐蔽。入口至原东沟矿轨道巷由一绕道连接,绕道内铺设18kg道轨与原东沟矿轨道大巷连接,绕道内放有一个用皮带和木板做成的密闭板,密闭板经水泥喷浆处理,经询问,此密闭板用于应对上级检查,在上级检查时封堵平硐材料库右侧壁帮不规则方形开口,并在密闭板前堆放溜槽,用于遮挡轨道。

原东沟矿轨道大巷约304m,为原东沟矿废弃巷道(该巷道为上段进风、下段回风),为木棚支护,年久失修,部分巷道顶板用锚杆、木背板补强支护。距绕道89m处有一吊挂式铁门,铁门正面喷浆,标有密闭符号,用以隐蔽非法开采。距绕道109m处为回风联巷,与回风井相通,其内部为木支护。原东沟矿轨道巷往北与西一轨道巷相联。西一轨道巷外段约300m为原有废弃巷道,用木棚支护,部分地点进行补强。西一轨道巷里段558m为机掘巷道,比较规整,巷道顶板为锚网、锚索支护,无帮支护。西一轨道巷铺设有18kg道轨,轨枕为圆木、方木,轨枕间距远近不一,且平直度、水平度相差很大,铺设极不规范。在西一巷有多部JD型调度绞车,1趟2吋无缝钢静压水管,1趟2吋塑料排水管,1趟35mm2橡套电缆。

1501工作面为综采工作面,剩余长度25m,为收尾阶段,工作面长度90m,配套ZY3800/15/30型掩护式液压支架,MG180∕420—WDK型交流电牵引采煤机(江苏中机

矿山设备有限公司2014年7月制造,出厂编号D31238,),直至第三次勘查时,工作面第40架支架往里仍有积水,无法通行。

1502为已掘好切眼的准备工作面,该工作面走向长度为340m,两巷掘进头沿顶板掘进,为3.8m×2.0m的矩形巷道,从里向外为下坡巷道,平均坡度5°,顶板为锚网、锚索支护,两帮未支护。运输巷掘进头有约50m3/h水流流出,巷道底板大部分被水流冲刷至底板岩石,可见该底板为砂质泥岩,该巷有4处水洼,每处水洼深度不小于0.4m,最深水洼深度达0.7m以上。巷道侧帮见明显过水冲刷痕迹,低洼处为全断面过水,坡道过水冲刷痕迹为1.3m,往里距切眼216m可见破坏的煤墙,为本次事故的透水点,透水点断面为3.6m×2.5m,煤墙最大厚度(右侧)2.3m,最小厚度(左侧)1.6m,距透水点向外约6m处有一根1.5吋无缝钢管连接1.5吋塑料管(经询问双鸭山东沟煤业项目部井下作业人员,得知该管为导水管,2014年5月份,工作面迎头探出水后安装,用于排水),在透水点左侧巷帮处有两个编织袋沙包,被透水点左侧片帮煤矸埋压,巷内另有1根1.5m长麻花钻杆。

透水点以里为老空区,与运输巷垂直的老空巷道(近水平)左侧有水流出,该老空巷道中线位臵有2个疑似信号柱的木质支柱。

与运输巷方向斜交的老空巷道有一巨型老顶垮落岩石,宽3.6m,长度约10m左右,沿巷口向里,由薄变厚,最厚达6m多。

两个老空巷道顶板垮落严重,皆看不到头,老空区顶底板、侧帮皆无浮煤。事故发生后,经技术专家组估算,本次事故涌水总量达30000m3以上。老空水自上而下主要沿1502运输巷掘进头自南向北穿过原东沟矿西二运输巷和原东沟矿西一轨道巷后,向北向西进入另一老空区,部分水沿后河村废弃平硐流出,2月20日该平硐断流。

314

始回采块段三,到2013年10月份,块段二、三采完。

块段四于2014年10月份开始回采,块段最西侧约50m未回采,其余部分因压力大,顶板冒落严重,煤厚约1m,矸石较多,且为保护北翼准备工作面回风顺槽(北三巷),留有25m保护煤柱,回采率较低。

块段五于2014年2月中旬(元宵节)后,用炮掘工艺掘两条巷道,5月初两条巷道掘到位,开始回采,12月份回采结束。

1501工作面于2014年5月初掘进到位,圈出工作面,6月份开始进架安装,8月份开始回采,至事故发生时工作面剩余25m。

(三)事故技术分析

1.非法开采且对非法越界盗采区域旧采空区范围及积水情况不明确。在界内3个(块段

一、块段

二、块段三)、界外3个(块段

四、块段

五、1501综采工作面)共6个块段内进行非法生产、非法盗采,其中:块段

一、块段

二、块段

三、块段

四、块段五为老采工作面,1个1501回采工作面为综采,并掘好备用工作面2个。在非法开采过程中,对周边采空区及积水情况掌握不清。

2.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越界区域安全设施不健全,六大系统不健全,仅有通讯线路和电话;巷道支护存在木棚支护;综合机械化采煤,其运输轨道为18kg轨,且铺设极不合格;越界区域为下山区域,无规范的排水系统;不能提供越界开采区域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充水性图、综合地质柱状图、越界开采区域的老空区分布图、越界开采区域采掘活动的探放水原始记录、越界开采区域的设备布臵图及设备目录,特别是探放水设备目录、越界开采区域的排水系统图、无越界开采区域的探放水专项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越界开采作业人员未进行入井前的相关培训。

1502工作面进风顺槽掘进面在掘进过程中未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作业

要求,未进行专门的超前探和探放水工作,导致巷道冒险掘进至老空区边界,距采空区仅剩2m煤墙。未使用专用探放水设备进行探放水作业,用锚杆钻机探水,发现巷道有淋水及钻孔出水时,长期未采取有效预防老空透水的相关措施。

3.煤墙溃垮原因分析。老空积水对老空顶板、煤墙长期浸泡,加之非法开采区域内大体呈现南高北低、东高西低的态势,在老空区与现开采活动区域形成的矿压作用下,2m煤墙瞬时溃垮,一次性溃出水量达30000m。

(四)事故类别

经事故调查组分析认定,该起事故为较大水害事故。

四、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49.704万元。

五、与事故相关的其他情况

(一)东沟煤业公司安全管理情况

1.为解决东沟煤业公司兼并重组遗留的问题(重点是资金补偿问题),东沟煤业公司董事会臵法律法规于不顾,放弃对包工队的管理,对包工队的非法生产行为不制止、不报告,擅自同意包工队于2013年3月开始从界内到界外进行隐蔽性非法开采长达近两年。此期间东沟煤业公司提供通风、供电、运输等系统供包工队非法生产使用,并将合法申领的火工品提供给包工队供其非法使用,获取巨额非法收益,从而给国家造成煤炭资源严重破坏。

2.安全责任心不强,安全意识较差,违规建设,冒险作业,规避管理责任。东沟煤业公司违反煤矿建设安全规范,在二期工程未完工的情况下,即开始三期工程施工;为规避检查,在遇有上级检查时将三期工程进行临时密闭;对包工队放弃管理,工人未经培训就擅自入井;2014年5月,在界外1502进风顺槽掘进中,未严格执行‚有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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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到每面必查、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对本次事故中非法施工人员出入的进风行人平硐和消防材料库未进行有效监管检查,检查中未发现东沟煤业公司生产出煤,致使包工队在东沟煤业公司界内、界外非法生产长达近两年。

2015年1月26日起,由晋煤集团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第一小组监管东沟煤业公司,组长李新海。该组对东沟煤业公司监管期间每天安排一人留勤值班,组长李新海带队分别于2月1日、2月7日、2月13日对该矿进行检查三次,虽在第二次检查中针对三期违法开工下达了停产令,但未对整个矿井进行全覆盖检查,从未到平硐进行过检查,尤其是在2015年2月11日东沟煤业公司停工停产后,2月13日检查时未发现东沟煤业公司界内、界外存在非法生产情况。

(四)双鸭山建筑公司

双鸭山建筑公司中标东沟煤业公司矿井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后,违反《山西省煤矿建设施工标准》相关规定,违规与陈邦华、尹本平签订《承包经营协议》和《目标责任书》,将该工程承包给不具备建设煤矿工程和无任何资质的陈邦华、尹本平个人进行施工建设,收取风险抵押金和管理费用,对矿建工程安全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公司只‚承包‛收费,不现场管理,派驻的项目部经理形同虚设,从2014年9月进场至事发,只入井一次,日常工作只签字,不负责。项目部各业务部室未建立,不严格执行保安盯守制度和岗前培训制度,企业和现场管理混乱,日常管理缺位失控。

(五)江苏南理工春雷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

对火工品管理严重不负责任,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期限和质量均不达规定要求,对火药库库管员管理缺失,对包工队非专业人员大量长期冒领火工品失察,日常作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六)泽州县国土资源局存在的问题

1.未认真履行国土资源部门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活动牵头单位的主职,没有有效开展对煤炭资源的巡查检查和突查暗访,未发现在东沟煤业公司界外长时间非法生产的严重行为和问题。

2.在本系统2014年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百日行动’、‘六打六制’打非制违专项行动‛中,组织不力、检查不严。在排查登记表上的存在问题一栏填写‚无‛、在‚是否存在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越层越界开采及履职情况‛一栏填写的‚否‛。

3.没有严格落实本局制度汇编里规定的‚对各类违法行为做到巡查、发现、制止、上报,对责任区内的违法行为发现率达到100%、立案率达到100%、查处率100%,结案率达到98%以上。组织落实国土资源所的动态巡查和夜间巡查,对巡查工作做到周报告、月报告、季总结,每月动态巡查不少于5次,夜间巡查不少于3次,确保责任区无违法行为发生,对重点煤矿检查不少于4次,确保责任区无超层越界行为发生‛的要求。

4.2013年至2015年2月,该局资源管理股包矿有关人员两年来共到东沟煤业公司检查过两次,且资料显示登记下井,实际上没有真正入井进行检查,也没有发现其界外长期存在的非法生产的严重行为和问题并及时报告。

5.该局南村国土资源中心所包矿人员从2013年至事发,没有对东沟煤业公司煤炭资源开采情况进行过例行和有效检查,更没有发现其界外长期存在的非法生产的严重行为和问题并及时报告和依法查处。

6.在2014年7月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未按文件要求会同测绘中心对所有合法矿山企业进行实测,也未逐矿建立实测档案。

(七)泽州县水电开发中心存在的问题

1.泽州县水电开发中心与东沟煤业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后,未按合同规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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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间接原因

(1)东沟煤业公司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非法劳动用工,人员未经培训入井,未执行人员出入井清点登记制度,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擅自同意包工队在界内、界外长时间大规模非法开采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天安公司安全监督检查不认真,对东沟煤业公司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非法劳动用工、人员未经培训入井、出入井登记不规范等情况监督管理不力,未发现包工队在东沟煤业公司界内、界外长时间大规模的非法采掘作业行为,安全管理严重缺失,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晋煤集团对集团公司所属的整合矿井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东沟煤业公司存在界内、界外长时间非法采掘作业也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4)有关部门、单位未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东沟煤业公司长期存在的界内、外非法开采行为,也是事故发生一个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非法开采而造成的责任事故。

七、责任划分与处理建议

(一)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1)尹本平,男,41岁,汉族,包工队负责人。在明知所率领的包工队没有任何资质的情况下非法越界开采,2014年5月非法掘进1502工作面巷道时在已探明老采空区积水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仍组织工人非法作业,2015年2月11日在全矿停工放假时,仍组织工人非法生产,导致事故发生,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直接责任。2015年3月14日被泽州县公安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4月17日被执行逮捕。

(2)张海兵,男,44岁,汉族,中共党员,2011年5月担任天安东沟煤业公司矿长,2011年9月份至2015年2月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负责东沟煤业公司全面工作,为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作为东沟煤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矿长,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决定让尹本平带领的包工队在东沟煤业公司界内非法生产,对包工队不监督、不管理,导致该包工队越界非法开采,致事故发生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直接责任。事故发生后隐瞒未报,对事故的瞒报负主要责任。2015年2月25日被泽州县公安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4月3日被执行逮捕。

(3)牛盛和,男,47岁,汉族,包工队股东、负责人。在明知包工队没有任何资质的情况下,投资、组织包工队非法生产,致事故发生,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直接责任。2015年3月19日被泽州县公安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现在逃。

(4)李乾元,男,54岁,汉族,包工队股东、负责人。在明知包工队没有任何资质的情况下,投资、组织包工队非法开采,致事故发生,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直接责任。2015年4月16日被泽州县公安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5月12日被取保候审。

(5)李丽峰,男,40岁,汉族,包工队股东、负责人。在明知包工队没有任何资质的情况下,非法越界开采,致事故发生,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直接责任。2015年4月22日被泽州县公安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5月21日被执行逮捕。

(6)卜立文,男,45岁,汉族,包工队技术员。为包工队在东沟煤业公司界外非法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包工队越界非法开采,致事故发生,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直接责任。2015年3月26日被泽州县公安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4月17日被执行逮捕。

(7)宋国华,男,42岁,汉族,中共党员,2011年5月份起担任东沟煤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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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5年1月25日监管东沟煤业公司,未做到每矿必到、每井必下、每面必查、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对本次事故中非法施工人员出入的进风行人平硐和材料库未进行有效监管检查,检查中未发现东沟煤业公司生产出煤,致使包工队非法生产长达近两年,给国家煤炭资源造成巨大破坏,造成巨大经济损失。2015年5月25日被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5月27日被刑事拘留,6月9日被取保候审。

(18)谢晓斌,男,33岁,汉族,2014年1月招聘到晋煤集团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工作,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25日监管东沟煤业公司。未做到每矿必到、每井必下、每面必查、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对本次事故中非法施工人员出入的进风行人平硐和消防材料库未进行有效监管检查,检查中未发现东沟煤业公司生产出煤,致使该矿非法生产长达近两年,给国家煤炭资源造成巨大破坏,造成巨大经济损失。2015年5月27日被泽州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5月28日被取保候审。

(19)睢海波,男,27岁,汉族,2014年1月招聘到晋煤集团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工作,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25日监管东沟煤业公司。未做到每矿必到、每井必下、每面必查、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对本次事故中非法施工人员出入的进风行人平硐和消防材料库未进行有效监管检查,检查中未发现东沟煤业公司生产出煤,致使包工队非法生产长达近两年,给国家煤炭资源造成巨大破坏,造成巨大经济损失。2015年5月27日被泽州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同日被取保候审。

(20)魏祥生,男,50岁,汉族,2014年1月任晋煤集团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成员,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25日监管东沟煤业公司。未做到每矿必到、每井必下、每面必查、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对本次事故中非法施工人员出入的进风行人平硐和消防材料库未进行有效监管检查,检查中未发现东沟煤业公司生产出煤,致使该矿非法生产长达近两年,给国家煤炭资源造成巨大破坏,造成巨大经济损失。2015年

5月27日被泽州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5月28日被取保候审。

(21)王晋兵,男,44岁,汉族,2014年1月任晋煤集团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成员,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25日监管东沟煤业公司。未做到每矿必到、每井必下、每面必查、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对本次事故中非法施工人员出入的进风行人平硐和消防材料库未进行有效监管检查,检查中未发现东沟煤业公司生产出煤,致使该矿非法生产长达近两年,给国家煤炭资源造成巨大破坏,造成巨大经济损失。2015年5月27日被泽州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5月28日被取保候审。

(22)李新海,男,54岁,汉族,2015年1月26日轮换到第一小组任组长,对东沟煤业公司进行安全监管。2015年2月1日、7日、13日带队对东沟煤业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未对整个矿井进行全覆盖检查,未到平硐进行过检查;尤其是在2015年2月11日东沟煤业公司停工停产后,2月13日检查时未发现东沟煤业公司存在非法生产情况,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49.704万元的严重后果。2015年5月25日被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5月27日被刑事拘留,6月9日被取保候审。

(23)沈振华,男,47岁,汉族,2012年起任泽州县国土资源局资源管理股副股长、南片负责人,泽州县国土资源局每次检查由沈振华带队。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存在玩忽职守行为。2015年5月29日被泽州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5月30日被取保候审。

(24)韩晋会,男,44岁,汉族,2013年3月任南村国土资源中心所副所长,南岭片负责人,南岭片每次检查由其带队。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存在玩忽职守行为。2015年5月29日被泽州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5月30日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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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界内、界外存在的非法生产的严重行为和问题,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不严、不细、不负责任,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开除处分。

(33)杨有波,男,汉族,45岁,中共党员,天安公司安全监察驻南村安监站站长。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对辖区内东沟煤业公司安全检查不到位,没有发现东沟煤业公司界内、界外存在的非法生产的严重行为和问题,日常安全检查不严不细,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34)张春雷,男,汉族,43岁,群众,2013年4月任天安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2014年11月至今任天安公司安全管理部部长。在任天安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和安全管理部部长期间,在对东沟煤业公司日常检查中,没有对东沟煤业公司二期工程未完工,就开工建设三期工程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提出建议;没有发现包工队利用东沟煤业公司相关设施设备长期进行非法生产的严重行为和问题,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不严、不细、不负责任,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撤职处分。

(35)崔庆鹏,男,汉族,44岁,群众,2013年6月至今任天安公司机电部副部长,负责检查天安公司各矿井防爆电器和设备安全运行工作。2013年至事发在对东沟煤业公司日常检查中,没有发现东沟煤业公司向界外铺设电缆用于界外非法生产、包

工队擅自在界外安装采煤机械并非法组织生产等严重行为和问题,监督检查工作不严、不细、不到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记大过处分。

(36)车进军,男,汉族,44岁,群众,2013年4月至今任天安公司通风部副部长,负责天安公司各矿井‚一通三防‛ 质量标准化工作。2013年4月至事发在对东沟煤业公司日常检查中,没有发现包工队利用东沟煤业公司的通风设施进行通风并组织非法生产的严重行为和问题,检查工作不严、不细,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记大过处分。

(37)李书平,男,汉族,47岁,群众,2014年11月任天安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负责生产技术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矿井基建进尺任务安排等工作。作为生产技术部部长,在日常检查中没有发现东沟煤业公司界内、界外存在的非法生产的问题,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记过处分。

(38)程进强,男,汉族,39岁,中共党员,2013年5月任天安公司安全部部长,2014年11月任天安公司调度指挥中心主任。作为天安公司时任安全部部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不细、不实、不到位。在对东沟煤业公司的生产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督查时,没有发现东沟煤业公司界内、界外存在的非法生产的问题,导致包工队长期在东沟煤业公司界内、外非法生产并最终导致此次事故发生,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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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党内警告、记大过处分。

(44)郑全九,男,汉族,51岁,中共党员,2013年5月至今任天安公司总经理,代理生产副总经理的管理工作(中共晋煤集团委员会2015年4月21日以‚晋煤集发字“2015”23号‛免去其总经理职务)。作为天安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日常监督检查不严不力,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短板和漏洞。对公司每月组织的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基层安监站每周进行的巡回检查监督指导和抽查检查不到位,业务保安责任制未能得到有效落实,安全检查重形式轻效果,没有发现东沟煤业公司界内、界外存在的非法生产的严重问题,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重要领导责任。

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45)朱宏远,男,汉,48岁,中共党员,原天安公司董事长(中共晋煤集团委员会2015年4月21日以‚晋煤集发字“2015”23号‛免去其董事长职务)。作为天安公司董事长,未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未落实,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严,业务保安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东沟煤业公司股东之间存在的利益分歧和遗留问题的复杂性,对派驻的‚六长‛信任度过高,管理不严,致使包工队在东沟煤业公司界内、界外长期非法生产并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重要领导责任。

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党内严重

警告、记大过处分。

(46)牛绪成,男,汉族,57岁,中共党员,原天安公司党委书记(中共晋煤集团委员会2015年4月21日以‚晋煤集发字“2015”23号‛免去其党委书记职务)。作为天安公司党委书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对天安公司主要领导及业务部室特别是对‚六长‛的思想教育引导不到位,日常安全检查不到位,致使东沟煤业公司原‚六长‛ 基本放弃法律和安全生产责任底线,擅自同意包工队在东沟煤业公司界内、界外长期非法生产并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重要领导责任。

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7)陈军,男,汉族,51岁,民进会员,晋煤集团装备物资公司副经理,负责火工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没有严格执行《晋煤集团矿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每半年牵头组织对各涉爆单位进行一次安全使用管理大检查的规定,2014年仅12月1日对东沟煤业公司检查过1次。未发现包工队大量冒领火工品的严重问题,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记过处分。

(48)牛海金,男,汉族,58岁,中共党员,2011年10月至2014年11月任晋煤集团装备物资公司经理(已办理内退手续,晋煤集团董事会2014年11月3日以‚晋煤集董人字“2014”56号‛免去其经理职务),2011年10月至今任该公司党委委员。对东沟煤业公司执行矿用爆炸物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监督管理不到位,对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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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的规定,给予记过处分。

(54)胡耀庭,男,汉族,61岁,晋煤集团原党委常委、副书记、东沟煤业公司挂牌责任人,已退休。负责定期对挂牌矿井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重大安全问题及时上报或现场解决。作为晋煤集团原东沟煤业公司挂牌责任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发现东沟煤业公司违反《煤矿安全规程》二期工程未完工就进行三期工程建设的问题;未发现包工队在界外非法生产提供运输、通风、电力等生产条件并进行非法生产的严重行为和问题;对东沟煤业公司管理层人员教育不够、要求不严,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领导责任。

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5)史进军,男,汉族,43岁,中共党员,泽州县煤运公司来岭营业站驻东沟煤业公司检查组成员。负责东沟煤业公司运煤车辆票据的查验工作。对东沟煤业公司运煤车辆‚双向合同‛和‚三票匹配‛的票据持有情况视而不见,驻矿任务基本放弃,工作不履职、不尽责、不担当,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包工队在东沟煤业公司界内、界外长期非法生产并大量非法销售,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56)王信勇,男,汉族,42岁,群众,泽州县煤运公司来岭营业站驻东沟煤业公司检查组成员。负责东沟煤业公司运煤车辆票据的查验工作。对东沟煤业公司运煤车辆‚双向合同‛和‚三票匹配‛的票据持有情况视而不见,驻矿任务基本放弃,工作不履职、不尽责、不担当,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包工队在东沟煤业公司界内、界外

长期非法生产并大量非法销售,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降级处分。

(57)陈翔,男,汉族,42岁,群众,2013年4月任泽州县煤运公司来岭营业站驻东沟煤业公司检查小组负责人。未严格执行泽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各煤矿及合法洗储煤矿企业实行驻矿驻企维护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泽政发“2012”98号)的规定,驻矿管理工作极不重视,监督检查不力,驻矿工作形同虚设、流于形式。未严格按照驻矿工作的要求建立运输车辆登记台账,从未对来东沟煤业公司拉运煤炭的车辆实行逐车登记,并未对非法生产行为进行报告,不履职、不尽责、不担当,致使包工队从2013年5月至2015年2月在东沟煤业公司长期非法生产的煤炭数量、销售地等无法进行统计和直接认定,给调查工作带来很大困难,驻矿工作严重缺位失职,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降级处分。

(58)宋军军,男,汉族,43岁,群众,泽州县煤运公司来岭营业站副站长。负责驻东沟煤业公司及带班期间各站点的全面工作。未加强对东沟煤业公司运煤车辆‚双向合同‛和‚三票匹配‛管理制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没有严格执行分管经营副站长须逐个到所驻单位督导驻矿管理工作制度,对来岭营业站驻东沟煤业公司驻矿管理工作督导检查不到位,致使该站5名驻矿员对东沟煤业公司的煤炭运销情况不明、问题不知,致使包工队在东沟煤业公司界内、界外长期大规模非法生产,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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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64)张补胜,男,汉族,56岁,中共党员,泽州县水务局副局长兼水电公司(泽州县水电开发中心)经理。泽州县水电开发中心未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供电合同》定期不定期对东沟煤业公司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对东沟煤业公司异常用电情况不管不问,也未进行强制性断电。2013年12月,供电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用电合同而继续供电直到事发,违反双方供电合同规定的条款,也未建立东沟煤业公司用电档案,供电监管工作不到位,致使东沟煤业公司长期非法大肆生产,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党内警告、记大过处分。

(65)郭生伟,男,汉族,41岁,中共党员,2011年2月任泽州县公安局南岭派出所副所长至今。作为泽州县公安局南岭派出所副所长及包东沟煤业公司的责任片警,对东沟煤业公司火工品领取使用情况监管不到位。未严格按照《泽州县民爆物品管理办法》(泽公发“2009”43号)的规定:‚每周深入辖区涉爆单位检查一次‛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次数不达要求;未对东沟煤业公司落实《泽州县公安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日常检查中未发现包工队人员冒名大量代领火工品的严重问题;对其它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跟踪整改落实不到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66)王剑昌,男,汉族,45岁,中共党员,泽州县公安局南岭派出所所长。作为泽州县公安局南岭派出所所长、本辖区民爆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东沟煤业公司火工品领取使用情况日常监管不到位。未严格按照《泽州县民爆物品管理办法》(泽公发“2009”43号)的要求执行‚每半月深入辖区涉爆单位检查一次‛的规定,检查次数不达要求;未对东沟煤业公司落实《泽州县公安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其他安全隐患跟踪整改落实不到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7)孙世民,男,汉族,54岁,中共党员,阳煤集团机电动力部副部长,2014年12月全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派驻晋煤集团排查组第三组专家组组长。在2014年12月13日至16日对东沟煤业公司进行隐患专项排查时,未全面细致地安排排查工作并进行认真排查,排查工作不全面,排查时间特别是井下排查时间不足,对相关资料检查不严不细,没有发现该矿存在二期工程未完工、三期已开工建设并违规转包的问题,更未发现东沟煤业公司通风、供电、运输、排水等设备设施用于非法生产的问题,排查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重要责任。

建议:根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给予记大过处分。

(68)邢向荣,男,汉族,53岁,中共党员,山西省煤炭厅煤炭资源地质局副局长。2014年12月任省煤矿隐患排查组派驻晋煤集团第三组组长。2014年12月13日至16日在对东沟煤业公司进行专项排查时,未细致周到安排检查工作,未科学合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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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江苏南理工春雷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在晋城和晋煤集团的爆破工程,将其列入爆破工程单位黑名单,并清除出晋城市爆破工程市场。

建议省煤炭厅将双鸭山建筑公司列入山西煤矿工程建设单位黑名单,清除出山西煤矿工程建设市场,今后不得参加山西省内煤矿建设工程的招投标。

八、防范和整改措施

煤矿企业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促进煤矿生产安全健康、稳定发展。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生产安全漏洞,完善相关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精神,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使煤矿企业的负责人、技术人员、监管监察人员自觉坚守‚红线‛、把住‚底线‛。深入开展谈心对话活动,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凝聚安全生产共识。

(二)煤矿企业要依法办矿,依法组织生产和建设。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严格按矿井设计制定方案施工,不得违法组织生产、施工,严禁私自改变施工方案,非法超层越界施工和开采资源;要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严禁工程项目违法转包、以包代管、一包了之;要强化日常安全管理,规范矿井劳动用工管理;要加强人员出入井登记管理,把好人员出入井关,严禁出现入井人员未经登记的现象。

(三)煤矿企业要切实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要采用钻探、物探、化探及现场调查等手段,弄清废弃小窑、采空区范围及积水情况等隐蔽性致灾因素,及时填绘矿井充水性图及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必备图件,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在

组织生产过程中,要密切关注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情况和断层、陷落柱等构造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治水措施,防止水害事故发生。

(四)煤矿企业要加强应急处臵工作。加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各类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要强化法制意识,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汇报,不得瞒报、迟报。

(五)主体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细、做实安全管理工作。晋煤集团要加强对下属各整合主体的管控力度,有关处室及各资源整合实施单位要加大对所有兼并重组矿井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资源整合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做细、做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确保生产安全。

(六)各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监管职责。国土资源、煤矿安全监管、公安、供电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完善煤矿监管工作机制和执法体系。国土资源部门要完善对煤炭资源开采的执法监察制度,强化对各类矿井日常生产、建设中煤炭资源采动情况的检查频度和力度,建立打击煤矿非法盗采举报奖励制度,并在井口公布矿井的开采范围、开采煤层、举报电话,对举报非法开采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依法给以奖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煤矿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治安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要加强煤矿用火工品的监管,规范火工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发放等管理环节,从源头上杜绝火工品流入非法包工队,严厉查处非法储存和使用火工品的行为,并联合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根据矿井的实际生产能力量化煤矿火工品的需用量。供电部门要严格按照煤矿基建期间的供电负荷提供用电量,对超出设计的负荷用电坚决予以限制,防止煤矿非法生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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