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篇)
1.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一
公交集团安全管理制度
城市公交集团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时刻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发展动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有效地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制定安全生产对策和措施,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所有安管人员、驾驶员及从事与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其他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
第三条 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各单位相应成立安委会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第四条 集团安委会主任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兼任,副主任由集团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担任,委员由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及集团相关部室负责人组成。集团公司安委会的日常工作由集团公司安全部负责。
第五条 各单位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兼任,日常工作由各单位分管安全副经理负责。‘
第六条 各级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调离,应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并报集团安委会备案。
第三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 集团公司安委会职责
1、负责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
2、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政策和法规,审定各级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关制度,组织各项安全活动,指导基层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表彰在安全方面取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
3、对紧急发生的不安全行为责令停止;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界定和调处进行指导和专审;对造成经济损失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 各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和实施本单位安全工作,规范安全操作行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依据职责范围建立驾驶员档案,妥善保存安全原始记录资料,登记安全管理台帐,按月报送安全管理各项报表;
3、组织员工开展以安全教育为内容的活动;
4、对发生紧急的不安全情况,在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加强对要害部位、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场所、重点工作岗位、重要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谨防事故发生。
第九条 安全部部长职责
1、贯彻上级政策、法规、法令,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当好领导参谋,安排部内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基层单位安全工作。及时向主管领导如实汇报。
2、编制与部门相关的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3、以防为主、教处结合,加强职业道德和驾驶员的业务教育,积极开展全员安全竞赛。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找出差距,加强防范。
4、确保本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本部全面业务学习,定期召开本部人员会议,搞好团结,积极开展协作,督促建立健全安全台帐,促进安全管理工作。
5、及时掌握安全情况并进行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安全方面的第一手资料。
6、严格按照车辆保险法律法规,做好相关保险管理工作。第十条 安全部副部长(车保办主任)职责
1、在部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保险法,建立健全车辆保险管理制 度和有关质量记录。
2、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切实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3、严于律已,管好自已及身边工作人员廉政办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积极为车组服务,办事及时,不卡、不拖。
5、及时掌握保险工作业务状态,定期向部长汇报有关保险工作情况。第十一条 线管队队长职责
1、负责线路管理分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2、定期检查稽查人员执行公司相关各项管理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对发现违规操作的稽查人员,进行现场批评、指正,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3、配合公司维护好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线路营运秩序,包括车辆的运营秩序,及站点的乘车秩序。
4、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做到勤检查、勤研究,与监管中心及时沟通,起好上传下达的桥梁作用。
5、完成好特殊情况下,公司要求的其它工作。内勤要做好线管人员工作报表的分类及统计汇总,并协助队长做好线路管理分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安全管理岗职责
1、在部长领导下服从领导,听从分配,遵章守纪,按章办事。
2、以防为主,加强宣教,坚持安全检查。协助部长开展安全活动。
3、参加事故调处,按程序办好保险理赔手续。
4、实事求是地做好行车事故保险的反馈工作。第十三条 车保管理岗职责
1、学习保险法,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依法办事。
2、在车保办主任的领导下,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协助各分公司安管人员,热情解答车辆保险咨询。
3、做好车辆赔付、续保、退保等记载工作,数据准确无误。
4、做好当月报表,年终报表,台帐清楚无差错。第十四条 安全内勤职责
1、在部长领导下服从领导,遵章守纪,按章办事。
2、做好部室内报表统计、文件录入、相关台帐及数据管理。
3、加强学习,办事及时,不卡不拖。第十五条 线路稽查人员工作职责
1、熟悉掌握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服从部门领导的调度安排,按时上下班、严禁擅离职守、串岗脱岗,认真负责的做好线管工作,不准徇私舞弊。发现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督促其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报告给部门领导。
2、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和公司安全营运管理规定督促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站依次停靠站点,待乘客上下车完毕后关门起步。纠正压站、甩站等违反公司十六条禁令的违章行为。
3、维护好公交站点的乘客候车秩序,车辆进站停稳后,组织引导乘客从前门上车,后门下,协助车组人员妥善处理行车过程中发生的服务或票务纠纷。
4、确保公司无人售票公营车辆票款收入不流失,车辆进站后协助驾驶员督促上车的乘客主动投币、刷卡,并为乘客提供换零钞服务。
5、认真解答乘客对公交车的各种咨询,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部门及时反馈。
第十六条 票务稽查员职责
1、检查并指导在岗员工的票务工作,督促员工文明操作、礼貌待客、规范服务。
2、执行票务稽查任务时,必须主动出示稽查证件,二人以上(含二人)方可上车稽查,严禁个人私自上车稽查。
3、对驾驶员违反投币及刷卡管理规定进行纠章,对持相片的乘客刷卡进行验证,如发现持卡人持有非本人的乘车卡乘车时,可以收缴乘车卡,并做好记录,及时下达违章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留存)及时将收缴的卡交予IC卡管理中心,不得私自处理。
4、查处票务违章必须具备录像、IC卡刷卡记录、司机证明、稽查员自述报告等相关证据方可处罚。
第四章 道路交通事故分类 第十七条 依据目前道路交通处理及公司实际情况,我公司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几个等级:
轻微事故,是指造成轻伤或者实际事故费用低于5万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住院治疗5人以上(含5人),或者实际事故费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内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实际事故损失2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实际事故费用6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五章 安全例会制度
第十八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例会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例会,每季至少一次,由安全部门召集,公司分管安全经理主持。
2、参加会议人员:安全部相关人员及各分(子)公司安全经理,可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
3、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研究提出工作措施,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
(2)、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
4、会议记录:由安全部门负责,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
第十九条 分公司安全工作例会
2、分公司负责本单位新员工的培训和在岗员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第二十三条 公司主要、分管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每年的再培训。
第二十四条 新进入公司的驾驶员,必须经过公司、分公司、车队三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3、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分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5、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
6、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
7、预防事故和安全行车知识及应急处置;
8、线路营运生产和岗位作业特点;
9、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0、有关事故案例;
11、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二十五条 经常性安全教育
1、宣讲、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指示和要求。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知识。
3、车队成员根据学习内容,结合本车队实际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4、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或利用电脑、电视等多媒体进行安全教学活动。第二十六条 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员工,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二十七条 全体驾驶员再培训教育,每年不少于一次。第七章 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驾驶员必须牢记并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2、熟悉车辆性能,集中精力,文明驾驶,礼让行车。
3、按规定车速驾驶,保持安全车距。
4、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或停车让行。
5、通过繁华路段、交叉路口和拐弯时应提前减速,谨慎驾驶,不与行人和自行车抢行。
6、熟悉本线路所经事故多发路段和限高部位,谨慎驾驶。
7、通过铁道口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8、站外非故障停车,不得开门上下乘客。
9、能见度较差的风雾雨雪天气及在冰雪路面行车时,保持安全车速,禁止超车。
10、在冰雪路面行车时,应点刹制动。
11、随时观察气压是否正常,如低于规定值时应补足气量到规定值后再行车。
12、发现异响和异味时,靠路边停车查验,在判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前,不得继续行车。
13、行车中不与他人闲谈和使用手机。
14、停车场内限速15km/h,出入口限速5km/h。
15、离开车辆时,拉好手刹。收车时,关闭电源和燃气总开关。
第二十九条 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分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和相关培训。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学习的,需提前向所属单位负责人说明请假事由,并在7天之内到分公司补课。
第三十条 驾驶证被公安机关降级的驾驶员须将降级通知单和降级后的驾驶证正本交公司安全部,经审核后,具备城市公交车驾驶资格的,方可重新安排上岗。
第八章 日常报表上报制度
第三十一条 发生交通事故次日(节假日顺延)早8点半前,各
分公司将事故日报以书面或电子档的形式报送安全部,重大事故及群伤事故及时报告,每月月报于当月26日报安全部,安全学习记录、整改措施及月度考核自评表于次月1日前上报安全部。
第三十二条 交通事故发生后次日(节假日顺延),分公司下载事故视频录像备案,并将视频拷贝上报安全部。
第三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警部门下达认定书后2日内将责任认定书复印件报送安全部。
第三十四条 各车队每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并于每月20日前将隐患排查结果报分公司,分公司汇总后将隐患内容和整改结果形成书面说明于每月26日报安全部。第三十五条 完善驾驶员档案,规范驾驶员台帐管理,坚持每人一档并及时更新档案内容,由用人单位对驾驶员建立档案并负责保存,凡是有跨车队、跨单位调动的,由用人单位做好调动情况记录存档工作后交由车队保管。各单位每月1日前,将更新后的驾驶员台帐电子档上传安全部。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每月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并如实填写未处事故情况月度报表,于每月26日上报安全部。
第九章 车辆检查制度
第三十七条 严格落实驾驶员“出车前、行车中”的检查工作。驾驶员在早发车前,必须提前到达停车场,做好车辆油、水、气、电路及其他部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并认真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修复的及时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要第一时间通知车队值班人员安排修复;中班驾驶员接班时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车辆检查记录,如不在站内接班的,可在车辆回站后进行检查。
第三十八条 在营运过程中驾驶员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应立即停止营运,做好乘客转乘工作并与车队管理人员联系,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上线。
第三十九条 车队每周安排2次周检,真实、详细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分公司每月组织车辆综合检查1次,公司每季度
安排一次营运单位车辆安全互检,安全部不定期下线路抽查,最大限度的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章 事故调处制度
第四十条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1、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第四十一条 行车事故的处置应遵循以下规定。
1、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必须做到:(1)、立即停车;(2)、抢救伤者;(3)、保护现场;
(4)、查找证明人(二人以上);(5)、保管好伤者财产;
(6)、报告交警管理部门和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
2、各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1)、迅速赶到现场。
(2)、负责清理现场,安置伤员。(3)、了解事故经过,查找事故原因。(4)、督促当事人实事求是地写出事故经过。
(5)、做好登记,及时上报公司和保险公司,发生影响较大的行车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及时报告集团公司。
(6)、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严禁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第四十二条 发生客伤及伤人事故的,驾驶员应第一时间报告车队,严禁私自处理,车队管理人员在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报保险公司。
第四十三条 符合简易程序的轻微事故及事故责任明确、损失金额不大且双方无争议的事故,通知保险公司派员确认,收集相关资料 及时处理。
第四十四条 安全事故处理人员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和结案时要始终将公司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事故处理、结案程序和手续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故处理定损、事故伤害赔偿调解应通知事故车辆驾驶员参与。
第四十五条 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须住院的,责任公司与协作医院联系安排住院,次日由安全部出具住院联系函并备案。分公司安管人员不定期到医院了解治疗情况和安抚伤者,做到及时治疗、及时出院、及时处理。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医疗机构和事故处理单位的配合与沟通,伤者医保范围外的用药,要事先告知企业。
第四十六条 玻璃自损事故的处置。在行车中玻璃被气枪打破的,必须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并报公司安全部备案;其他自然破损能够通过车载监控看到事发经过的,必须要保存监控视频并及时上报安全部,不能通过车载监控看到的,各单位要在事发2日内报告安全部,由安全部和相关部门联合对破损玻璃做出鉴定,无异议后方可认定为自然破损。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发生交通及其他安全事故后,责任分公司生产办公室和车队组成专班对事故进行调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安全部需指派事故调处人员协助分公司进行处理。
第四十八条 借支费用的审批:
1、严格控制现金借支。所用事故费用的借支都要附相关的依据(发票、收条、调解协议或法院判决等)。车辆修理费、伤者住院费转帐支付。各单位生产办公室可预留3000元事故备用金,事故门诊费、鉴定费、预付住院伤者生活护理费、停车费、拖车费等费用凭发票、收条审批借支。
2、凡发生2000元以内的事故由安全事调员填写事故借支单,经责任分公司相关责任人和安全部审核并签字后方可支付。
3、发生2000元—10000元的事故需借支的,安全事调员填写事故借支单,由责任分公司相关责任人以及安全部审核,集团分管副总签批后方可支付。
4、发生10000元以上的事故需借支的,安全事调员填写事
7、分公司每月对所属车辆进行一次自检,未按要求完成检查的每次扣罚责任分公司当月效益金200元,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扣罚责任分公司当月效益金300元;
8、无责事故赔款及时上缴财务,未按时上缴的按应上缴金额的十倍扣罚责任分公司当月效益金;
9、及时修复事故车辆,未按时修复的扣罚责任分公司当月效益金200元;
10、当月发生两起(含两起)主责以上重大事故的,取消责任分公司当月效益金。
第五十一条 对单个季度内未发生交通事故和机械事故,且出勤率达到95%以上的驾驶员,每人奖励200元。对单个季度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取消季度奖。同时,对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年终按比例扣罚年终奖,一起事故扣罚20%,二起事故扣罚40%,三起事故扣罚60%,三起以上或发生同责以上重大事故的取消年终奖。
第五十二条 实行车队管理人员年终安全奖惩办法。对全年未发生事故(不纳入分公司事故次数考核的事故除外)的线路按照线路车台数×200元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对象为车队所有管理人员。
第五十三条 全年无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且事故费用控制较好的单位,由公司另行奖励。
第五十四条 交通事故处罚标准
1、公车公营驾驶员处罚标准
(1)事故驾驶员按事故总费用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比例为全责18%、主责13%、同责8%、次责5%、无责不扣罚。对发生门夹、门掉或场内事故的,提高处罚10%,所有处罚1万元封顶。(2)对发生2000元以内轻微事故,能在七天内结案的,不计分公司月度事故次数考核;保险公司赔款后无差额的,不对驾驶员进行经济处罚;保险公司赔款后有差额的,对驾驶员实行一次性处罚200元,取消季度安全奖,但不影响驾驶员年终奖励和星级评定。
2、模拟公营车组处罚标准
事故驾驶员按事故总费用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1000元以下全责15%,主责10%,同责5%,次责4%;30000元以下全责8%,主责
7%,同责6%,次责5%;60000元以下全责7%,主责6%,同责5%,次责4%;60000元以上全责6%,主责5%,同责4%,次责3%。
第五十五条 对发生交通事故期间因扣车、扣证等各种原因造成驾驶员不能正常挂班营运的,各单位可负责临时安排至其他岗位工作。
第五十六条 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
1、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2、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3、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驾照审验的;
4、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缓刑的;
5、事故经济损失非常巨大的;
6、酒后驾车被吊销驾驶证的;
7、不按规定承担事故赔偿责任的;
8、饮酒后驾驶车辆的;
9、擅自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的;
10、故意造成行车事故、客伤事故或者肇事逃逸的。
第五十七条 发生重大事故按公司考核办法执行,月度发生特大事故和二次主责以上(含二次)重大事故对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月度绩效工资。
第五十八条 季度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群伤、翻车的事故,取消所属车队季度奖。
第五十九条 季度发生两次以上主责重大事故(含二次)的,取消责任单位季度奖;发生特大事故的,一律取消单位、车队、个人年终奖励及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第六十条 单位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追究公司相关分管领导、安全部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安全管理责任人的责任。根据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影响,扣除事故相关责任人绩效工资500—1000元。
第六十一条 分公司一个季度发生2起主责以上(含2起)的重大事故,给予分公司经理、分管安全经理通报批评;一年内发生3起主责以上(含3起)的重大事故,给予分公司经理诫勉谈话、分管安全经理降级使用。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第六十三条 自本规定下发之日起执行,与国家或上级相关部门标准及要求相悖的,按国家或上级部门标准及要求执行;公司其他安全管理文件或要求与本规定相悖的,按本规定要求执行。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2.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二
1 人员及车辆的管制
1) 来访者 (包括外来维修人员) 未经猪场主管或兽医的许可, 不得进入生活区, 更不得进入生产区。
2) 在场员工不得在猪场范围内接待及留宿外来人员。
3) 场区内不允许有儿童进入和玩耍。
4) 所有进场者必需要做好登记, 包括姓名、工作单位、来访因由、最近一次接触敏感污染物 (包括活猪) 的地点以及时间等内容, 详见表1。
5) 休假或离开生活区的本场员工再次进入生产区之前, 必需在猪场生活区内执行至少两晚一日的隔离期, 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记录内容见表2。
6) 休假或离开生活区的本场员工再次进入生产区之前, 必需尽可能避免接触包括活猪在内的敏感污染物;若发生过接触, 则应该执行自接触之时起计的96 h的隔离期。
7) 搭乘包括本场 (公司) 自有的24 h以内受过污染的运载工具并准备进入场内生活区的人员, 必需执行96 h的隔离期。
8) 非本场工作人员在进入猪场生产区以前, 必需执行猪场主管或兽医认可的96 h的隔离期。
9) 进入猪场生活区的人员所携带的物品, 必需接受猪场门卫的检查, 经许可后方可携带进入生活区。
10) 同时负责多点猪场的技术员或主管, 同一个工作日内只能服务一个猪场, 并且必需间隔12 h以上才能服务另一个猪场。
11) 负责运载种猪或商品猪的司机在进入猪场大门以后, 应尽快换上猪场提供的干净工作服和鞋, 并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不得进入生活区。
12) 负责运输饲料的司机在饲料卸载期间, 只能待在车内, 不得在生产区随意活动。
13) 任何未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更衣和换鞋的人员, 不得进入生产区。
2 消毒措施的实施
消毒是保障猪场安全生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 通过消毒可以达到抑制病原微生物扩散或杀灭病原微生物的目的。消毒可分为定期消毒和空舍消毒, 定期消毒是指日常的进场消毒、带猪消毒、场区消毒、运输车辆消毒等常规的消毒;空舍消毒就是圈舍的猪只全部转出或出栏后的消毒。
2.1 定期消毒
1) 进场的消毒要求。
猪场大门处 (如图1所示) 、生产区入口处以及生产车间门前必需有消毒池, 池内的消毒液 (农福1∶200稀释) 必需保持有效的浓度。消毒液每周一、周四进行更换, 且每次更换要有记录, 记录内容见表3。所有人员进场前, 必需先用消毒液 (卫可1∶400~600稀释) 洗手, 将手和暴露在外面容易接触到的手臂清洗干净, 洗完后自然干燥;再喷雾消毒30 min左右, 达到全身微湿 (没有自动喷雾设备的, 用手动喷雾器消毒) 的效果;然后, 脚踩消毒垫 (如图2所示) 或消毒池1 min左右, 注意消毒垫必需保持潮湿 (消毒液浸湿) 且要使用高浓度的消毒液。员工外出回场时, 必需在门卫处进行彻底清洗并更换场内预先准备的干净衣服和鞋, 方可入内。
2) 入生产区的消毒要求。
本场员工及场外人员进入生产区前, 必需进行彻底清洗、更衣和换鞋后, 方能进入。
3) 入生产车间的消毒要求。
进入生产车间的人员必需更换工作服, 双脚必需踏入消毒池消毒10 s以上或者更换生产车间内部的胶鞋, 并且要将手部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
4) 猪舍内部的消毒要求。
各栋猪舍内部按规定打扫卫生后, 每周一、周四带猪喷雾消毒2次 (如图3所示) ;场外每周三消毒1次 (如图4所示) 。
5) 外购车辆及种猪运输车辆的消毒要求。
外购车辆进场前, 必需用消毒液 (农福1∶200稀释) 对其表面 (包括车头、车底、车轮、内外车厢、顶棚等) 进行2次 (间隔30 min左右) 严格地喷雾消毒 (以完全打湿为度, 如图5所示) , 方可从消毒池进入场区。本场的种猪运输车辆必需专用于转猪, 要求配备2副垫板, 需将垫板泡于消毒池中消毒24 h (如图6所示) 并晾干后交替使用。
6) 淘汰销售的猪的消毒要求。
淘汰猪要从淘汰专用通道出场, 不得使用正常的生产通道、上猪台
等。赶猪人员要分工明确、分段站岗, 不同工种的工人应穿不同颜色的衣服, 且不得在猪栏和上猪台之间来回走动, 要防止淘汰猪返回。若淘汰猪突然从车上返回场内, 必需立即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尽快赶至车上, 并用大量的烧碱或高锰酸钾泼洒地面和墙壁。
用内部车辆将淘汰销售的猪 (代养场在一批猪饲养过程中不允许淘汰销售) 运至离猪场500 m以外的下风处或更远的地方, 再将猪转到商贩车上, 售猪车辆必需按以上要求进行消毒。销售结束后, 要对使用过的上猪台、秤等工具以及过道进行及时清理、消毒、冲洗和再消毒;参与淘汰猪销售的人员, 衣服和鞋子要及时清洗、消毒。
7) 母猪接产和进行手术的消毒要求。
母猪分娩前, 要用消毒药对产床进行彻底消毒, 并做好母猪乳房、阴部的清洗工作。若母猪无法自行产出胎儿、需进行手术助产, 所有手术用具 (包括手术剪、缝合线、手术刀等) 都要先用消毒药 (卫可1∶400稀释) 浸泡30 min左右再行使用;还要用肥皂水将母猪手术部位清洗、擦干后用70%的酒精进行消毒;伤口缝合后, 要用2%的碘酊进行消毒。仔猪产出后, 用手术剪剪断其脐带, 并用2%的碘酊消毒伤口。
2.2 场区内消毒
圈舍外生产区、走道、上猪台及生物坑为消毒重点。外界出现重大疫情时, 要用生石灰在猪场周围建立2 m宽的隔离带。解剖病死猪后, 必需用消毒药 (农福1∶200稀释) 消毒现场;并将尸体放进生物坑 (或焚烧炉) 进行无害化处理, 地表用消毒液 (烧碱) 泼洒, 再用生石灰掩盖;参与人员不得在生产区随意走动, 必需彻底清洗、消毒、更衣、换鞋后, 方可返回生产岗位。
2.3 空舍消毒
1) 栏舍空出后, 先将灯头、插座及电机等设备用塑料薄膜包好, 再整理舍内用具、清理舍内垃圾, 然后用0.5 kg洗衣粉掺入200 kg水对整个猪舍进行喷洒;待10~30 min后, 用压力4 MPa的高压水枪进行彻底清洗。需注意的是, 清洗风扇、百叶窗、水帘等设备时, 应将高压水枪枪头调成喷雾状, 避免水压过大损坏设备。
2) 清洗完毕后, 打开风扇抽风, 让猪舍自然干燥。待猪舍完全干燥后, 用1∶200的农福对圈舍所有的表面进行彻底消毒, 消毒时间不少于2 h。
3) 农福消毒后12 h, 用清水再次冲洗栏舍;然后, 再用1∶150的正净彻底喷雾消毒1次。
4) 正净消毒后12 h, 再用清水冲洗栏舍, 要将圈舍内所有表面都打湿, 最后每立方米空间 (长×宽×高, 包括凹凸部分) 用高锰酸钾6.25 g、40%甲醛12.80 mL熏蒸2 d。具体方法:先将圈舍打湿 (如有可能, 使室温保持在27 ℃左右) 。每3~4 m放置一个平底容器, 在所有容器内放入高锰酸钾, 然后从猪舍一端开始迅速倒入量取好的甲醛;或先倒入甲醛, 而后将称量好的、用纸包的高锰酸钾放入容器, 这样更安全。若事先在容器内放入0.5~1.0倍量的水, 可使反应缓和, 以免内容物溅出。关闭门窗熏蒸12 h以上。进猪前应至少通风24 h。
5) 空栏消毒时间最好在1周以上, 最少不得低于3 d。
2.4 消毒剂的选择
猪场常用的消毒剂有高锰酸钾、甲醛、农福、正净、正清、卫可、酒精、碘酊等, 各消毒剂的使用范围和浓度要求见表4。
2.5 注意事项
1) 消毒液必需彻底将消毒面打湿, 最小用量为0.3 L/m2, 一般用量为0.3~0.5 L/m2;并且, 消毒液作用时间不得低于30 min。
2) 甲醛消毒时, 要保持圈舍湿度适宜, 且要确保圈舍的密封性。
3) 消毒前, 要保持消毒对象的清洁卫生。
4) 消毒剂要现配现用, 且要混合均匀, 杜绝边加水边消毒。
注:带猪消毒的浓度也可用于人的喷雾、洗手等消毒。
5) 不同性质的消毒剂不能混合使用。
6) 要定期轮换使用不同的消毒剂。
3 免疫接种的落实
免疫是保障猪场安全生产的非常重要的措施之一, 通过合理地免疫, 可以提高猪群的抗病能力, 从而有效地减小病原微生物对猪场造成的危害。
3.1 免疫程序的制定
要根据猪场自身的特点及当地疫病流行的规律, 以严格的血清学检测结果为依据, 制定出符合自家猪场的免疫程序。表5是正大集团某公司的免疫程序, 仅供参考。
3.2 疫苗的保存
1) 冷藏保存。
冷藏保存适用于活疫苗或灭活苗 (如图7所示) , 通常保存温度为2~8 ℃, 先放入的先使用。
2) 冷冻保存。
冷冻保存适用于冻干苗, 通常保存温度为-15~0 ℃。
3.3 疫苗的注射
1) 注射器械在使用前要进行高温消毒, 并确保一猪一针头 (15 kg以下的猪用12×20的针头, 15~30 kg的猪用12×25的针头, 30 kg以上的猪用16×38的针头) 。
2) 注射疫苗前, 要准备好用具, 如围栏、喷漆、冰块等。
3) 疫苗从冰箱取出后, 应放在保温箱中。
4) 疫苗使用前, 要检查疫苗的性状, 如颜色、沉淀、粘度及有效期;同时, 注意阅读疫苗的使用说明, 如剂量、注射方式等。
5) 灭活苗用前要摇均匀。
6) 活苗稀释后2 h内要用完。
7) 注射疫苗时, 要用围栏或绳保定猪只, 以控制其活动。
8) 疫苗注射过程中, 若发现猪出现应激反应, 要用冷水冲猪的颈项;若发现针孔出血, 要再补注一针, 以免免疫失败。
9) 疫苗注射区域应选在猪耳后三角区中间, 不能太上、也不能太下。若必须同时注射2种疫苗, 应分两侧注射。
10) 后备种猪疫苗注射时间为从其进入后备舍10 d左右、猪群稳定时开始。
11) 出现过敏反应的猪应隔离治疗。
12) 注射疫苗后, 应对猪只做好标记, 并观察其有无应激反应;同时, 由主管负责填写好免疫记录表, 记录内容详见表6。
3.4 效果的检测
为监测猪群的健康状况、了解疫苗的免疫效果, 以便合理地调整免疫程序, 应定期对猪群进行抽样和全群检测, 检测计划如下。
1) 抗体水平抽检。每年抽检4次, 检测时间分别在3、6、9和12月的1-5日。基础群600头的场抽样10%进行检测, 并抽检0~5胎次母猪各10头 (其中哺乳母猪、妊娠35~84 d的母猪及妊娠85 d以后的母猪各20头) 以及4、8、14和20周龄的保育猪或育肥猪各10头。基础群1 000头的场抽样5%进行检测, 并抽检0~5胎次母猪各10头 (其中哺乳母猪、妊娠35~84 d的母猪及妊娠85 d以后的母猪各20头) 以及4、8、14、20周龄的保育猪或育肥猪各15头, 公猪全部检测。抽检的常规项目为猪瘟病毒抗体、猪蓝耳病病毒抗体、猪伪狂犬病毒抗体和口蹄疫病毒抗体, 每个猪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常规检测项目。
2) 种猪场普查 (猪瘟净化) 。每年3月份普查1次, 种猪场所有母猪进行猪瘟病毒抗体普查, 抗体水平不合格者加强免疫1次;21~28 d后, 再次采血检测, 仍不合格者一律淘汰。
3) 后备猪抽查。按批次检测, 在每批猪的16、20、24和32周龄时进行检测。16、20和32周龄的后备猪按10%~15%的比例抽检, 24周龄的后备猪全部检测。
4) 如有特殊情况, 应根据生产情况进行检测。
4 病死猪的处理
4.1 病猪的处理
1) 进入猪栏, 赶起每头猪, 观察其是否存在异常。
2) 发现病猪做上记号。
3) 将病情严重的猪隔离到病猪栏进行治疗。
4) 跟踪治疗效果, 使用超过2种药物治疗无效的, 立即淘汰。
4.2 死猪的处理
1) 死猪要放进生物坑 (或焚烧炉) 进行无害化处理。生物坑要每月加1次10%的烧碱溶液100 kg;同时, 生物坑周围每月15号要进行1次消毒, 并在四周撒上石灰。另外, 生物坑要有足够的空间, 一般2 400头规模的种猪场, 生物坑至少100 m3;生物坑还必需有盖, 以防其它动物取食死猪尸体。
2) 病死猪要用有内膜的口袋包装并用专车周转, 注意不能让病死猪直接接触地面。参与处理病死猪的人员, 不得在生产区随意走动, 经洗澡、消毒、更衣和换鞋后, 方可返回生产岗位。
5 带病生物的管制
1) 不得在场内饲养其它家畜或家禽。
2) 避免饲料散落地面。如有饲料散落, 应马上回收或清理干净, 以免鸟类入场采食。
3) 要用遮阳网蒙住场区大门的下端 (如图8所示) ;同时, 每天检查围墙有无损坏, 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修补, 避免猫、狗等小动物入场。
4) 每年的3、6、9及12月份请专业人员进行4次灭鼠。
3.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三
近年来,中国中铁快速发展,拥有了突出的行业带动力、市场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今年9月,中国中铁党委在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十二五”企业发展总体战略目标,即:通过5年左右时间,推进两大转变,实现二次创业,努力把中国中铁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主业突出、多元并举、具有中国特色的特大型现代企业,进入国家重点培育的30~50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要实现如此宏大的目标,安全生产是重要保证,而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和途径。
持续稳定发展的中国中铁隧道集团,近年来生产经营形势日趋大好,今年中标项目价款已突破400亿元,正面临着“新上项目多、项目规模大、管理难度大”等挑战,安全生产更面临着严峻考验。自2009年6月以来,中国中铁隧道集团根据企业特点和实际情况,通过建立健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机制、制度化常态化地强化现场安全监督力度,既从源头上监控,全面覆盖,防患于未然,又在过程中监督,排险禁违,除患于现场,安全生产形势喜人。
中国中铁隧道集团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呈现出四大特点:
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从2009年6月11日起,集团公司通过视频会议、文件要求、师资培训等方式,选聘和组织起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队伍,同时发布了《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群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细则》,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形成了由工会牵头、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专职安全生产与群众安全生产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建立起了群众安全生产监督的长效机制。
二是参与人员多,措施得力。集团公司通过广泛宣传,层层发动,目前已组织起2 477人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队伍。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以“源头监控、全面覆盖、排查隐患、及时消除、限期整改、圆满闭合、快速反馈”为监督指导方针,坚持做到“六着力、六突出”,使群众安全生产工作触角深入、幅射广泛,极大地延伸了管理手臂。
三是培训人数多,能力提升。全集团先后举办群安员培训班772期,培训群安员11 182人次,有效增强了群安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能力,充分发挥了广大群安员在生产一线“抓细微、摸实情、求实效”的主观能动作用。
四是活动亮点多,成效显著。集团各单位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实行“三查”、“三落实”,推进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确保了群众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效运行。一年多来,群安员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4 939起,提出合理化建议2 820条,为企业安全生产作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中国中铁隧道集团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人数是中国中铁麾下数量最多、作用发挥很有效的单位。
通过在重庆召开“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总结、推进会”,中国中铁隧道集团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真正把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纳入项目班子年度考核指标、纳入企业集体合同、纳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好群安员的“四个作用”,使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保护神、成为企业安全发展的重要力量。
4.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进一步理顺安全管理关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稳步发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制订。
第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公司和所属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关系顺畅、制度齐全,并有效运行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公司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健全,有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的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
(三)杜绝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第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治本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三)分级负责、分专业系统管理的原则;
(四)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五)依法管理,有章必行,违规必究的原则;
(六)一票否决,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职责
第七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分专业管理、全员参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分级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第八条
公司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指定一名主管生产的副职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责任人。主管责任人应当认真贯彻、落实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部署和安排,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三)其他负责人是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主管责任人,应按照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各部室、各所属单位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十条 投资发展部是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对各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
第十一条 各所属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针对各自单位行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制定相应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对本单位安
全生产管理,实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各级工会应适时组织职工代表对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工会有权要求纠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举报事故隐患。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要求,并结合各所属单位生产经营实际,与各所属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当然签约人。
各所属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将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细化到部门、班组及各岗位,实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全覆盖。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在当年年初签订,在当年度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签订之前,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自动延续有效。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实行过程和结果的双重考核,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各责任单位应做好相应《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落实督查与日常管理,确保全面实现各项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各所属单位应当加强制度管理。
(一)严格贯彻国家、地方或行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与规定,制订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并适时修订。
(二)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例会、安全检查等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各所属单位应当加强现场管理。
(一)积极引进安全标准化作业等管理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燃气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巡查与保护,落实巡查力量,实时监测供气系统安全运行状况,出现险情应及时排除。
(三)加强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应完整而且符合现场特点,施工现场用电、围护及其他安全保护措施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置有效的消防设施、器具,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严禁“三合一”现象,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提高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各所属单位将生产经营场所、项目及设备发包或出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他方,应当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六)投资项目建设期间,投资控股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选择资质满足要求、业绩良好的承包商,组织建立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督促承包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七)投资项目运营后,投资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及分管科室应监督投资运营项目(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各所属单位应当加强职业健康管理。
(一)各所属单位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职工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并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以及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二)各所属单位有义务如实告知,职工有权利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三)各所属单位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范使用。
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各所属单位应当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各所属单位应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通过安全培训、安全技能比武等手段,提高职工安全素养和技能。
(一)三级安全教育。各所属单位应当对包括新职工、实习生、勤杂工及临时务工人员等在内的全部工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安全技能培训。各所属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安全知识与岗位业务技能培训工作,使岗位从业人员岗位知识与操作技能达到规定要求。
(三)特种作业培训。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各所属单位应当加强安全应急管理。
(一)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制订各类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评审与演练。
(二)各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适时更换增补,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使用。
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各所属单位应当加强安全台账与信息报送管理。
(一)各所属单位对涉及安全检查、整改、教育、培训、会议、技术交底、设备设施巡查、检修保养、安全信息传递和事故处理等环节,应当建立真实、完整和动态的记录或台帐,为加强安全管理提供数据与信息。
(二)各所属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各类安全信息与报表。
第四章 检查与整改
第二十三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组织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现场、查措施、查教育、查纪律、查隐患整改。
第二十四条 安全检查实行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特殊时段检查相结合。
(一)综合检查主要包括:部门和班组对安全工作所进行的日查、周查和月查;各所属单位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集团公司每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
(二)专项检查是指为排查治理某一重点领域或环节的事故隐患而组织开展的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三)特殊时段检查是指在重大活动、节假日、异常天气等时段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第二十五条 各所属单位应当积极配合集团公司及其他上级安全管理机构对本单位的安全检查,不推诿、不敷衍、不作假,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二十六条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有关责任单位或部门要确定人员、确定措施、确定期限及时整改。
第二十七条 各级安全检查组向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开具《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的,责任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签发单位或部门。如不能按期整改的的,也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签发单位或部门说明原因。
第五章 事故等级及调查
第二十八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系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2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级重大事故:造成2人死亡并有人员负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级重大事故:造成2人死亡,或者1人死亡并有人员负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的事故;
三级重大事故: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级较大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级较大事故:造成5人以上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事故;
三级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轻伤、3人以上轻微伤,或者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级一般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级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上轻微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事故;
三级一般事故:1人以上3人以下轻微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下的事故。
(本条款所称的“以上”包含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30分钟内口头报告、24小时内书面报告集团公司安委会和安全生产分管领导。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所属单位不得瞒报。本制度所称的事故瞒报,是指事故责任单位未在事故发生之时起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安委会通报事故情况。
第三十条 发生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及时调查、处理和总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三十一条 一般事故由发生事故责任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组织进行事故调查,调查结果报集团公司安委会备案。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由集团公司安委会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分三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领导责任。
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并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间接关系并起次要作用的人员;
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含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及业务分管领导。
第三十三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集团公司和所属单位干部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一)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
(二)制定或者实施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与集团公司规定相抵触的工作制度和措施,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三)不认真落实安全监管制度,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四)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
(五)组织重大活动时计划不周密,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重大活动没有制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的;
(六)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的;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允许职工上岗,致使违章作业的;
(七)操作人员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八)未按规定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或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到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救援,不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扩大,给单位财产和职工人身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九)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不积极配合、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设置障碍、干扰事故调查的;
(十)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谎报;
(十一)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报告、应急救援等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第三十四条 一般事故,由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后进行责任追究,并将处理结果报集团公司安委会备案。
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由集团公司安委会提出处理意见,并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按下列标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一)较大事故
发生三级较大事故,对直接责任者,予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对间接责任者,予以3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发生二级较大事故,对直接责任者,予以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对间接责任者,予以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发生一级较大事故,对直接责任者,予以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并处以警告处分;对间接责任者,予以12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对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及业务分管领导,予以12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二)重大事故
发生三级重大事故,对直接责任者,予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并处以记过处分;对间接责任者,予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并处以警告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予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发生二级重大事故,对直接责任者,予以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并处以记大过处分;对间接责任者,予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并处以记过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予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发生一级重大事故,对直接责任者,予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并处以记大过、降职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对间接责任者,予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经
济处罚,并处以记大过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予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降职。
(三)特别重大事故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对直接责任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对间接责任者,予以8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并处以记大过、降职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负有领导责任的,予以8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并处以记过、降职或撤职处分。
第三十五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已经受到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处罚的人员,不再按本制度规定的标准追加处罚。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以酌情给予从轻处理或免除责任:
(一)已经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非因个人主观原因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
(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迅速组织救援,降低事故损失,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隐瞒、不谎报、不拖延报告,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的。
第三十七条 单位或个人受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度参与各类先进(优秀)单位或个人的评比奖励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5.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总结推广神华集团安全生产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组成专题调研组,对神华集团煤矿安全生产经验进行了系统总结,形成了《强化风险预控管理努力实现安全发展——神华集团走煤矿安全发展之路的探索和实践》的经验材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强化风险预控管理 努力实现安全发展——神华集团走煤矿安全发展之路的探索和实践
国务院安委会 2012年7月12日
2来自于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行业发展的一种责任和使命,来自于对煤矿事业的崇高追求。
煤矿虽然是高危行业,但安全生产的决定因素是人。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引进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实施严格管理,事故就可以避免。在“煤矿能够做到不死人”理念的引领下,神华集团立足于实践,着眼于效果,激发全体员工的智慧,提炼出了一系列富有生命力的安全管理理念,以理念指导行动,从源头上控制人的不安全意识和行为,从方法手段上消除了引发事故的隐患,实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知行合一”。
——在煤矿安全发展的目标上,坚持“从零开始,向零奋进”。煤矿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为了实现“零死亡”的奋斗目标,神华集团严格执行各生产环节的“零目标”控制,努力做到系统运行零隐患、设备状态零缺陷、工程质量零次品、生产组织零“三违”、操作过程零失误、隐患排查零盲区、隐患治理零搁臵、责任落实零距离。通过严格管理,大大减少了轻伤以上的各类事故,延长了矿井生产的安全周期。
——在煤矿的安全定位上,力争把煤矿建设成为安全的产业。谈起煤矿,人们往往会联想到事故。因为煤矿生产,时刻面临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威胁,因事故多发,历来被认为是高危行业。神华集团果断提出要“把高危的煤炭行业建设成为安全的产业”,彻底颠覆了煤矿安全传统的思维定势,并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主动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经过神华集团上下的共同努力,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千人重伤率等一些主要指标都居世界先进国家煤炭企业的前列。
——在煤矿的劳动组织上,奉行“无人则安,人少则安”的理念。神华集团通过提升信息化、自动化水平,大幅度减少井下高危险岗位的用人,客观上降低了事故发生的概率。神华集团以这一理念重新审视煤矿的建设和发展,大力应用先进技术与装备,优化矿井劳动组织管理。主力矿井采用了一个综采队每班7人的采煤劳动组织方式,井下通风、变电所、排水等固定场所更是实现了自动控制和无人值守,井下用工大幅度减少。
——在煤矿瓦斯治理上,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历来被认为是煤矿“一号杀手”。神华集团坚持认为,只要做到科学管理,将各类隐患当作事故进行处理,就能够将瓦斯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从根本上控制和消除隐患,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这一理念进一步强化了科学管理的重要性和有效性,集中体现了关口前移、超前防范的安全管理思想。
——在煤矿安全投入上,坚信“安全投资能产生最佳的效益”。只要煤矿安全需要投入,神华集团就坚定不移地予以保证。在按照规定提取并全额使用安全费用的基础上,还投入了数百亿元用于更新提高安全科技装备水平;针对部分老矿井的人员多、系统复杂等情况,主动在安全投入上给予倾斜,加大生产安全系统的改造力度,不仅实现了安全生产,而且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6任部门和责任人,保证管控标准和措施执行到位。这一流程通过体系内部的预控保障机制得以有效运行,保证了隐患排查治理的有效性。二是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了实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强调要建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体系中的每个管控元素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在纵向上,明确了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各矿安全管理的责任关系,什么问题,由哪一级负责,由谁负责,非常清晰。在横向上,通过系统危险辨识,明确了各业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把安全管理责任由安全管理部门一家延伸到所有业务部门,实现了部门业务保安;通过岗位危险源辨识,明确了职工的岗位安全责任,实现了安全管理责任的全员化。三是实现了超前预防管理。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求煤矿全面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控制标准和严密的保障措施,使煤矿安全管理由传统管理转变为“辨识和评估风险—降低和控制风险—预防和消除事故”的现代科学管理,同时建立信息网络系统,运用系统自动预警等功能,对各类危险源进行跟踪管控,真正实现了关口前移和超前防范,开创了风险预控、主动式管理的全新模式。四是突出了风险控制的重点和考核机制。主要控制两类危险源:一类是以领导干部和业务部门为主体,开展系统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并落实整改措施,杜绝重特大事故;第二类是以区队、班组和一线员工为主体,开展岗位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并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力争杜绝事故的发生。同时,对各矿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执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将考核结果在全集团公司内排序通报,并与全员安全结构工资挂钩,不同岗位的挂钩比例有所区别,矿级领导挂钩比例高达60%。推行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以来,神华集团安全隐患大幅度下降,重大隐患得到了超前控制。五是建立了循环闭合的运行体系。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严格执行PDCA(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管理方法,建立了从管理对象、管理职责、管理流程、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直至管理目标的一整套自动循环、闭环管理的长效机制。管理体系内部各子系统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独立循环,有力促进了闭环管理持续改进机制的形成,使安全质量标准和措施在体系运行过程中得到执行、隐患在体系运行过程中得到消除。据统计,神华集团推行煤矿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以来,员工“三违”现象减少了80%以上,设备故障率下降了77%。六是简便实用,便于职工掌握。从某一个矿辨识的危险源来看,多达几千条,似乎难以掌握,但具体到某个部门和岗位,仅有几条或十几条。以神东上湾煤矿为例,综采煤机司机日常工作需要执行的安全标准仅7条,安全措施仅8条,做成一张小卡片带在身上,就可以随时掌握岗位危险因素和作业规范,保证了每个员工更清楚自己该做什么、按什么标准做,切实形成了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格局。
神华集团在煤矿推行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其可贵之处在于“落实了一个思想,提供了一套方案,解决了一系列问题”,就是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落到了实处,提供了一套系统性的安全
10山矿由7000人减少到1500人,大专以上毕业生的比例却从不足1%提高到12%。过去大学生不愿意到乌海煤矿工作,现在企业每年招收大学生也是择优录用。神华集团经过多年的艰苦实践,不断优化生产系统,成功实现了矿井规模大型化、生产布局集中化、主运系统胶带化、辅助运输胶轮化、安全监控自动化,极大地改善了安全生产环境,增强了抵御灾害能力,为安全生产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大投入引进开发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推进生产技术装备的现代化。神华集团神东公司瞄准国内外最新、最先进的技术、装备和工艺,先后投入数百亿资金,从美、英、德、澳、南非等国的20多家公司引进生产装备100多种、1300多台(套)。其中,采煤机功率达到2925千瓦,实现了煤机电气系统的自我调节、机械故障的自动诊断,生产效率得到了极大提升。液压支架用电液控制系统实现了双向自动控制和成组顺序控制,最大工作阻力可达18000千牛,使用这种高强度、大阻力、稳定性好、能够带压移动的支架,有效地预防了顶板事故。顺槽采用长距离胶带运输机,使运输能力达每小时3500吨以上。工作面电气设备采用了高电压、大容量的组合式自动调节控制开关,装备了功能齐全的工况参数监控系统,对设备实现在线监控,使故障判断准确、维修方便,有效地防止了机电事故的发生。同时,神华集团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实现了液压支架、刮板运输机、掘锚机等主要采掘设备的国产化,国产化率已达80%左右,提高了我国煤矿装备制造水平。
(三)着力打造高素质的专业化服务机构,助推煤矿安全发展。为了改变煤矿生产、辅助、后勤等一应俱全,机构庞大、人员众多的局面,神华集团在各子公司强力推行专业化建设,以安全生产为中心,将矿井开拓准备、综采工作面回撤安装、设备管理与维修、物资供应、洗选加工、地质测量、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等20多项业务从煤炭生产核心业务中分离出来,成立了生产服务中心、开拓准备中心、设备维修中心、洗选中心等十大专业化服务单位,不仅有效消除了传统煤矿粗放式管理带来的管理人员多、机构设臵多、安全管理难度大等弊端,而且集中了人才、资源等优势,提高了设备、人员工作效率,实现了全公司的减人提效。实施专业化服务后,综采工作面回撤平均用时由26天降为9天,工作面安装平均用时由15天降为6天,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安装、回撤效率,而且提高了设备利用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
(四)多系统集成应用安全生产网络管理资源,推进安全管理的信息化和自动化。神华集团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数字化、自动化建设,建设了国内先进的综合信息系统,搭建了集团总部、子(分)公司、煤矿三级信息网络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先后实现了煤矿监测监控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网络化,实现了胶带运输和辅助生产系统的自动化,实现了井上下变电所、风机房、水泵房等岗位的自动控制和无人值守;全部生产矿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测监控和人员定位系统,90%以上的生产矿井安
314考务”六大培训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培训效果。三是在教育培训管理上,推进由单一课堂模式向多元教学模式的转变,充分利用实操基地进行实践教学,极大地促进了员工职业技能水平的提高。2007年以来,神东公司共开展安全管理、岗位技能等各类集中培训1058期,培训员工11.3万余人次,实现了全员持证上岗,广大员工基本上能够做到熟系统、懂原理、严操作、会保安。
(三)加强班组建设和班组长的培养,重点提升班组长的安全技能和综合素质。一是深化班组建设。神宁公司推行了“四五六”班组管理新模式(即坚持安全、工作、学习、活动四位一体,创建学习、安全、创新、专业、和谐五型班组,构建班组建设组织、制度保障、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教育培训、文化引领、考核评价六大体系)。深入推进“手指口述”和“准军事化”管理。二是加强班组长培养和选拔。始终注重对员工的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把优秀员工选拔到班组长的岗位上来。先后对2868个班组的3007名班组长全部进行了公推直选,涌现出了一批安全生产5000天以上的煤矿和安全生产先进区队、优秀班组、全国及行业先进个人。三是打造班前“第一课堂”。把煤矿每天30分钟的班前会作为对班组安全教育的最前沿阵地,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使班前会真正成为安全生产的第一道工序、安全教育的第一课堂和安全管理的第一道防线。
(四)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着力打造世界一流的高端管理人才。坚持把矿长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性人物,下大力气打造矿长团队。从2007年开始,神华集团每年召开一次所有矿长参加的安全座谈会,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讲授神华集团安全发展战略相关内容。明确提出,神华集团的矿长必须要做世界一流的矿长、做煤矿安全的带头人,并从“提升安全理念,抓好质量标准化建设,提高矿井现代化程度,消除重大隐患,增强安全生产执行力,培养过硬作风,创造良好安全环境,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等方面对做合格矿长提出了要求,制定了选拔及考核标准,有效促进了矿长这支特殊团队综合素质的不断提升。神宁公司在发挥自身教育培训资源的基础上,每年选派近百名中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院校进行学习锻炼和系统培训。神东公司充分发挥产学研结合的优势,与清华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院校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重点培养高端人才。
人才的聚集和培育,不仅满足了本企业用人的需要,而且还向社会输送了大批人才。近10年来从神东公司走向其他煤炭企业的人才有1693人,其中中层以上干部455人,技术骨干1238人。这些人带去了神东公司的先进技术、管理理念和优秀的企业文化,起到了积极的带动辐射效应,为整个煤炭行业的进步作出了贡献。
五、培育一种具有神华特色的安全文化,为实现安全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多年来,神华集团在注重理念引领的基础上,把文化作为一种软实力,坚持“安全文化、重在建设”的原则,紧扣“科学发
718画展览、安全事故案例展、安全论坛等一系列活动,让职工群众在喜闻乐见的活动中接受教育、提高认识、陶冶情操。这些丰富的宣教方式,不仅让员工在轻松之余受到了安全文化的感染,而且为煤矿的安全发展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四)把严格要求并执行到位变成自觉行动,使安全文化的软实力变成安全发展的硬动力。严格要求并执行到位是神华集团安全管理的一条重要原则。为了确保各项措施和要求能够执行到位,神华集团把每一项制度措施量化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职工,要求职工严格执行,同时根据执行情况实行激励与惩罚并重的机制。通过长期的程序化管理和标准化操作,促进职工把执行制度变成习惯,把遵章守纪转变成为广大干部员工的自觉行动,使安全文化外化于形、内化于心,真正起到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在神东、准能等公司的维修中心,广大职工还主动开展以“变废为宝,共筑安全”为主题的点缀厂区环境活动,利用废旧配件制作安全雕塑,实现了安全生产与文化艺术的有机结合,有力地促进了安全文化建设的创新发展。
神华经验告诉我们,实现企业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必须坚持以先进的理念引领,神华集团正是在煤矿事故可防可控的先进理念引领下,其安全生产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必须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科学适用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神华集团严格执行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把保障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超前控制了安全隐患,从根本上扭转了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必须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走现代化矿井建设之路,神华集团正是集成应用了一系列先进的技术和装备,优化生产系统和工艺,极大地提高了安全保障能力;必须把人才资源看作第一资源,大力加强矿工素质培训和专业人才培养,神华集团正是基于这种考虑,着力打造了一支具有先进安全管理理念和现代化生产技能的员工队伍,实现了人的发展与企业安全发展的良性循环;必须以先进的安全文化铸魂,营造浓郁的安全发展环境,神华集团正是通过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使广大矿工从思想深处更加珍惜生命、更加重视安全,激发出了搞好安全生产的强大精神力量。
6.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以及《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是指集团所属企业的人员或施工现场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消防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集团对其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及负有管理责任的责任人依照本办法进行问责谈话,由其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及事业部。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办法接受约谈:
(一)不认真履行安全、消防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在集团公司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火灾隐患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对已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火灾隐患或环境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进行整改或纠正而被通报批评的,或者由于违法违规行为致集团公司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扣分等处罚的。
(三)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人员配备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者在检查中发现有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或环境保护职责的。
(四)发生一般以上(含)生产安全事故的。
(五)发生火情以上(含)事故,报119火警出警的。
(六)应当约谈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根据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情形,由集团领导或集团安全监管部提出约谈建议,集团安全监管部在网上发布约谈通知。
第六条 约谈一般以谈话会的形式进行,由集团安全监管部组织召开。约谈小组由集团主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集团安全监管部及相关部室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约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由项目负责人汇报施工现场隐患治理或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措施、治理整改情况以及应该吸取的教训。
(二)由单位主管领导汇报本单位针对约谈事由督促整改的具体工作、所采取的举一反三的防范措施以及对有关责任者的处理情况。
(三)由被约谈单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盖公章)和处理决定(正式行文)。
(四)由约谈小组对被约谈单位提出管理要求。
(五)由集团安全监管部向被约谈单位发布《违法违规行为建议函》。第八条 约谈会应形成书面记录,由约谈会参加人签名确认并存档。第九条 约谈后应就以下处理方式作出决定:
(一)诫勉。
(二)取消被约谈单位或直接责任人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
(三)责令向集团公司作出书面检查。
(四)在集团管理平台上通报批评。
7.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七
关键词:矿井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研究
0 引言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大同煤业) , 是山西最大的煤矿国有企业。煤矿跨越大同、朔州、忻州三市, 拥有煤田面积6 157 km2, 总储量892亿t。公司总部位于中国煤炭重地山西省大同市。大同煤业基于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同时全面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这是一项别出心裁的管理模式, 因其具有个性化、模式化的特点, 越来越受到广大企业的重视;另外可以借助调研的手段, 总结数据结果, 借鉴西方先进的经验为公司制定出全面安全的、高效的行政制度, 要在企业的管理、财务、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控制建设。
1 大同煤业集团矿井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文化建设薄弱
煤炭企业的独特性, 决定了现在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 也没有固定的模式可套用。
企业文化建设也是大同煤业高度重视的。但是其中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
1) 公司没有合力进行文化建设。虽然公司内部各个单位都有自己的、不一样的文化体系, 在各个方面都有所发展, 并且在发展规划过程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 从公司整体的层面上来看, 存在管理混乱、缺少整体规划和设计的问题。
2) 安全文化氛围创建仅仅处于研发阶段, 虽然许多企业意识到了风险机制的重要作用, 但是企业本身并没有贯彻落实, 许多公司对于无处不在的风险的防范意识还是单薄, 这样会为企业的发展留下隐患。
1.2 安全管理组织结构缺乏完整性
根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及企业管理工作的规定, 公司要完善主要包括: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业务单位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法律事务部门, 内部审计部门在内的安全管理体系。同时, 体系由于没有将安全管理机构和矿处单位体现出来, 因此缺乏完整性。因而要进一步地将组织控制体系健全, 将安全控制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体现, 分析和判断对于公司在实现目标上具有障碍作用的风险。
1.3 监管监察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安全生产任务最重、监管最为直接的地 (市) 及县 (市、区) 级, 是安全监管力量最为薄弱的环节, 甚至有一些县 (区、市) 的安监机构连日常的运行都无法应付。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进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工作责任及压力、工作范围等问题上十分突出。尤其是在对小煤矿的监管问题上, 投入很大, 然而收效却甚微。
1.4 安全意识淡薄, 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切工作不到位最为深层次的根源就是认识不到位。有一些领导没有真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以人为本”的思想, 当效益、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 并不是将保证安全放于第一位, 而是将对于安全的要求放松了。安全意识淡薄, 思想认识不到位, 是困扰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1.5 安全投入不到位, 信息技术利用不足
现今国有煤矿的安全投入十分不足, 存在着煤矿设备失修, 严重老化, 矿井生产安全系统的不够完善。并且由于受到利益以及市场的驱动, 我国的煤矿存在超能力生产的严重问题。由于矿井的延伸, 矿压不断地增加, 从而导致巷道的维修任务越来越重, 进而导致矿井的排水能力和矿井的提升很难适应生产的需要。除此之外, 没有完全的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安全管理的手段十分落后, 大多数的矿井仍然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 仍然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
2 同煤集团矿井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对策研究
煤矿建设的自身特点使企业不得不面对较高危险给工程项目带来的挑战。对于安全问题的保障, 包括项目建设过程的综合评估考察, 组织管理的安全评估考察, 以及员工素质的安全性评估考察等方面, 只有把握好了这几个工作要点和工作重点, 才有可能有效地控制好安全风险, 降低安全隐患对企业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从而使企业有机会获得更长远健康的发展。
2.1 强化教育和引导, 提高人员综合素质
对于矿井人才的建设和建设工作, 应该从源头抓起, 并注重对相关人才的培养的全过程, 在企业运行和施工项目建设工程中给予合理充分的重视, 加强对人才的流动性管理, 增强人才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高人员的综合素养不仅包括对知识型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和教育工作, 还包括对于员工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企业文化的灌输工作。企业的领导干部应该充分把握好对于定期安全学习、事故演习、安全培训的要求。
2.2 加强安全风险控制, 保持设备、设施和环境安全
1) 合理分析灾害产生原因, 科学预防灾害:在矿井生产这一重要过程中, 技术人员和管理者需要从系统安全的角度, 全面有序地分析可能产生各种灾害的主要因素, 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提前防控, 将生产系统的风险降至最低, 从根本上控制危险源的产生。在矿井建设的初期, 就应当将矿井的水文、地质、气象 (尤其是历年洪水位) 情况, 以及周边的小窑采空区的具体状况等尽可能涉及到的安全问题进行全面考察。对于矿井生产的全过程来说, 只有仔细分析研究灾害发生的机制, 以此为理论参考, 做好预防工作, 才有可能从源头上控制好生产的系统风险。
2) 安全性评价方面:监理、业主方、施工方组成的安全管理委员会要制订明确的安全性评价标准和实施办法, 根据要求施工单位对照评价标准对所辖设备、人员、环境和安全管理进行排查, 并填写安全性评价整改措施表, 上报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各单位、各部门评价情况成立专业检查评价小组, 深入现场和施工单位进行逐项查评, 要求各项资料齐全, 检查评价结果与实际相符, 然后各专业组做出专业检查评价报告。最后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性评价情况进行汇总, 对系统进行安全性评价。
3) 应急预案和救援方案的合理编制:应对工程项目中可能面临的威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如对于高处坠落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烧伤灼伤事故、起重伤害事故、坍塌事故、物体打击伤害事故、火灾事故、化学事故等应分别制定相应的具体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定期举行安全演习, 提高防范措施和员工的应急能力。
2.3 推行作业标准化, 保证作业安全
煤矿行业的资源整合是煤炭市场实行新一轮较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也是促使煤矿行业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保障。因此, 积极有效地推动煤矿企业实现由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管理方式的转变, 以及从数量型效益指标到质量型效益指标的转变是必然要求。安全标准化管理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要将安全维护工作进行量化, 执行统一的评定标准, 必须在企业的内部核心实施安全管理, 并针对项目部实行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出具体建议。专职安全部门的职能应该加强, 同时也要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权威, 使得协调控制能够强有力推进。要构建一个反馈系统, 保证信息实时地被无阻的反馈, 建立一套完整的反馈系统, 达到企业生产安全的目的。
同时, 煤矿产业要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加快资源整合的进度, 就必须对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进行新的优化组合, 不断完善矿井的安全生产意识, 构建优良的安全生产系统、安全技术系统和科学管理系统。不断完善风险防御机制, 提高员工抗险能力和安全意识。有效利用好企业人才优势, 加强科技研发力度, 增大基础设施的更新和维护力度, 有效实现人才、资源、技术的重新整合, 发挥出企业的整体竞争优势。
3 结语
在我国煤炭企业的运营管理过程中, 安全管理这一方面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比如管理、成本、人才等。针对这些问题, 我们必须采取措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减少伤亡数量和财产损失。在矿井生产过程中, 需要从系统安全的角度, 全面分析可能产生各种灾害的因素, 采取积极有效的技术手段进行防控, 将生产系统风险降至最低, 从根本上控制危险源的产生。
对于风险管理的实施来说, 风险管理理论会在不断的实施过程中持续地发展。企业管理必须和项目管理相互配合, 达到优势互补, 共同为煤炭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创造出更好的社会效益, 这才是煤炭企业应该孜孜不倦的追求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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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酒店集团餐饮生产模块化探究 篇八
关键词:酒店集团;传统餐饮生产;模块化生产;大批量定制
中图分类号:F719.3 文献标识码:A
Modularization in F&B Production of Hotel Groups
WANG Sheng-guo,CHEN Jue
(Tourism CollegeZhejiang Gongshang University,Hangzhou 310018,China)
Abstract:Large hotel groups have the absolute advantage in China's F&B industry,so that even one group can operate many hotels in one city in different styles. It becomes the most important issue to develop the group in a sustainable way that how the hotel group can adapt to the change of demand in the new age and how to adapt to the demand of group F&B production development. The paper introduces how the idea of modularizedproduction can innovate the traditional F&B production so as to meet of consumers demand in a broad way.
Key words:
中国的餐饮市场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大型酒店集团在中国餐饮业已占有绝对优势,如:东方航空酒店集团已有30家酒店,三星级以上的酒店就有12家,建筑面积达到了20万平方米。个别酒店集团在一个城市就经营着多家大中型酒店,甚至由一个城市逐步发展到全国,如:杭州“红泥”餐饮集团公司独资开设的大中型餐饮企业已有十多家(杭州4家、上海4家、南京1家、北京1家、仪征1家、长兴1家、宁波1家),并列入全国餐饮百强企业行列。那么,酒店集团如何适应发展阶段的变化要求;如何适应酒店集团餐饮生产的要求和风格特点一致的要求;如何适应新世纪餐饮发展潮流的要求;如何满足广大消费者个性化、人性化的餐饮要求等自然成为酒店集团可持续发展的头等大事或需要关注的大事。首先,酒店集团必须把上述四方面作为企业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研究的课题或重要的内容来加以探讨与研究,并整理和制订出相适应的经营理念、经营方式来满足不同层次、多样化的餐饮消费需求。同时,选用科学的、先进的生产方式来组织酒店集团的产品生产,使其提供的产品无论在同一个城市或不同的城市均能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统一化的标准。从而使酒店集团的餐饮生产,达到加工合理、配菜简洁、生产迅速、品种多样、质量统一、营养健康的要求,使酒店集团的餐饮生产逐步接轨世界。
一、酒店集团餐饮生产现状与未来发展
目前酒店集团的餐饮生产状况仍然处于手工操作阶段,虽然有了一部分机械设备或个别酒店集团开设了中央厨房,但是,总体来讲距离机械化生产或工业化生产仍然存在着较大的距离。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四方面:
1.传统中式点菜餐饮以丰富多彩的菜点品种来提供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而这些产品在生产过程的有效控制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都必须依赖于人的工作责任心、操作技艺和个人状态(包括身体状况、心理状况,以及传统习惯和饮食爱好等等方面的原因,这些原因均会影响到个人的发挥),如某一方面出现差错,就容易导致产品质量不稳定或产品的差异。
2.个人习惯和师承的不同或生产缺少标准化工艺的制约,也会导制产品的多样性。由于,各地对菜点制作的方法和特点理解不同、看法不同、审美观点不同,就容易造成菜点在制作上的差异。特别,缺少投量标准、工艺标准和质量标准,势必会导制所有的产品,多种的制作方法和多种的成品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必然会影响到消费者的餐饮情趣和企业的声誉。
3.中国菜是个庞大的食品家族,产品多达60000余种,很难使每一名操作人员都熟悉和掌握产品的工艺流程和制作特点。从而造成了生产的混乱和产品质量的不确定性;导致了餐饮业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得标准化工艺的数据,直接影响或阻碍了中国餐饮业在短时间内实现机械化生产或工业化生产的可能性。
4.中国的餐饮市场正朝着多样化、个性化的方向发展,餐饮业为了迎合和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就必须不断地推出新产品来吸引消费者。而多样化和个性化的菜点设计,需要有一大批人去研究探讨。而我国目前餐饮业最缺此类人才,从而造成了餐饮市场产品雷同或千篇一律的现象。而对于信息技术或高科技技术在餐饮业的运用,仅仅停留在点菜、结算等等方面。而对于菜点制作流程和菜点创新设计,仅仅停留在一种想象或理论上的研究,它必然会影响到餐饮业的发展和菜点的不断创新。
为此,酒店集团必须面对现实,借鉴其它行业先进的经验和方式来提升酒店集团餐饮生产的科学化,即:根据酒店集团餐饮生产的实际情况、供应情况和消费情况,确定一种新的餐饮生产模式,来改善或提高酒店集团餐饮生产的落后状况,从而达到和接近国际餐饮的生产标准。而模块化生产恰好符合传统中式点菜餐饮的生产要求(多样化和个性化的生产要求),并能满足当前餐饮消费变化快的特点,应该说是新世纪酒店集团餐饮生产的一种全新模式,它不仅可以促使中国的餐饮业早日实现标准化生产,而且还可以帮助中国的餐饮业早日实现机械化生产或工业化生产。
二、模块化生产的概念、基本理念和模块化餐饮生产设想
(一)模块化生产的概念、基本理念
模块化生产的概念是在产品(尤其是制造装备)模块化设计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模块化设计是对一定范围内的不同功能或相同功能不同性能,不同规格的产品进行功能分析的基础上,划分并设计出一系列的功能性模块(通用模块和个性模块),通过模块的合理选择和组合来构成不同的能满足顾客不同需求的个性化产品的一种设计方法。它的基本理念是按照模块化原则将制造系统分解成一些结构和功能独立的标准单元模块,然后按照特定模块化产品的制造要求进行模块的组合,创造一种柔性的生产环境或条件,使生产系统能够很快地适应新产品的生产需要。其本质就是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支持下,采用模块化原理对产品及其生产系统进行全面建设,以提高系统的柔性和可变性。为此,酒店集团的餐饮生产必须根据模块化生产的基本理念,将菜点生产的工艺流程有目的的分解成若干个生产模块(主体模块、辅助模块和模块接口),并通过模块与模块之间的有机组合或计算机的科学编排来组织生产和设计新菜点。当然,在组织生产或设计新菜点时也不能忽视酒店的定位、服务对象、消费者承受能力和当代餐饮发展潮流的变化趋势等因素,从多方面、多角度满足消费者求新多变的心理要求。
(二)模块化餐饮生产的设想
模块化生产是实现大批量定制的具体方法和途经。因此,模块化生产必须符合大规模定制的生产理论,如:1970 年,托夫勒(Alvin Toffler) 在其《Future Shock》一书中提出了一种全新的生产方式的设想:以类似于标准化或大批量生产的成本和时间,提供满足用户特定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1987 年, 达维斯(Stan Davis) 在《Future Perfect》一书中首次将这种生产方式称为“Mass Customization”,即大批量定制,简称MC。同时,也必须符合大批量定制的原理,如:美国学者Pine则提出,大批量定制的目标在合理的价格下提供足够多的产品花色品种类型使几乎每个人都能从中找到自己想要的(这些也被认为是大批量定制的广义式概念)。基于这个概念,笔者将模块化餐饮生产的设想建立在仿照制造业类似的基础上,将模块化餐饮生产划分为餐饮产品本身的模块化和生产流程的模块化。
餐饮产品本身的模块化涉及到餐饮产品的标准化和餐饮产品族的建立。企业需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特别是菜点等有形要求实施标准化,并在标准化的基础上结合顾客的需求确定产品结构的生产模块,如:鸡丁菜肴生产模块、鸡丝菜肴生产模块、鸡块菜肴生产模块和整鸡菜肴生产模块,等等。产品结构的模块化涉及到两个主要问题,一是产品的标准化,即:产品通过筛选、归纳、整理成标准数据,再整合为标准模块。 二是在标准模块的基础上建立产品族,即在各种模块之间建立起关联,形成最终产品的范围和品种,模块化餐饮生产设想图如图1所示。
生产流通的模块化,是将中式菜点进行系统的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把模块化原理运用于产品的整个设计与制作过程,并将产品的部件形成多种生产模块,以不同模块的组合和计算机的程序编排来组织生产或设计产品(半成品)。并在不同模块接口(各种传热接口)的制约下,形成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产品或新产品,真正使中式菜点的生产与设计,能符合标准化、模块化和机械化的生产要求。
三、模块化生产是酒店集团餐饮生产未来的发展方向
为了能使中式菜点的生产与设计,能符合标准化、模块化或机械化的生产要求,就必须将生产原料、工艺流程等进行系统的划分,使其符合或达到模块化或大批量定制的生产要求和设计要求。
(一)生产原料的模块化划分
生产原料的模块化划分是餐饮生产和菜点设计,最为基础也是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它不仅涉及到生产流程是否科学合理,而且还关系到产品是否具有创新性和能否达到菜点多样化、个性化和人性化的要求。按照模块化生产的原理,生产原料一般划分为二大类:一是主体模块;二是辅助模块。
1.主体模块是指产品的主体,又称通用模块或公用模块。它既可以是整型原料,也可以是改刀后的碎散型原料,但必须在整个产品中占主导地位,即:
2.辅助模块是指产品中的辅助部分,又称个性模块。辅助模块一般可分为配料类模块和调料类模块。
配料类模块是指形状小、数量少、色彩鲜艳、质地脆嫩或形态优美的一类配料。
调料类模块是指各种调味品和香料,经过加工、调制后的复合调味品。
虽然,二种辅助模块使用量都很少,但它可以改变菜点的色泽、形状、滋味和香味。是制作和设计个性化和人性化菜点的重要基础,更是设计新菜点的关键因素之一。
(二)传热介质的模块化划分
传热介质的模块化划分是指菜点制作过程中给予产品加热的一部分因素。模块接口一般可分为液态传热接口、气态传热接口、固态传热接口和非热熟处理接口等四大类。由于,模块接口的性质不同和主、辅模块的性质各异,就可以生产出风味各异、品种多样化或个性化的菜点。为此,模块接口对菜点制作与创新设计具有制约作用,也就是讲设计新菜点必须考虑到模块接口与主体模块、辅助模块之间的相互关系,即:主体模块、辅助模块的性状和功能、营养等等方面的因素,只有三者符合了生产要求,才有可能生产[LL]出色、香、味、形、质、营俱美的佳肴或符合多样化和个性化的生产要求。反之,就不可能组织传统菜点的生产或新菜点的设计。由此可见,模块接口对菜点制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也是保证菜点达到菜点属性要求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模块化生产与菜点设计
菜点多样化并不是仅仅根据人们的构想和饮食要求来设计菜点,也可以根据主体模块辅助模块和模块接口的科学、合理的搭配或计算机的程序编排来设计菜点。首先,这二种设计方法都不能忽视顾客、竞争者、美食家、制作者、管理者等意见或提供的信息;其次,还必须结合企业经营的理念、企业的定位和消费者反馈的意见来进行创新设计,如:主体模块与辅助模块的营养互补、食疗互补、形状互补、色泽互补、滋味互补和价格互补;不同的模块接口、不同的温度、不同的加热时间均能达到多样化、个性化的设计要求,甚至于还能设计出价廉物美、消费者欢迎、符合模块化生产的美食。如:以鱼片为例,即可生产出下列传统名菜和创新设计出下列创新菜肴。见表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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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阿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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