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产品协议合同(10篇)
1.代销产品协议合同 篇一
代理销售服务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鉴于: 甲方拟聘请乙方在其合法许可经营业务范围内,就甲方拟发行的私募基金产品提供相关代理销售服务,乙方接受前述聘请,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章 合作事项
第一条 代理期限与代理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代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代理事宜完成之日止。乙方按照私募基金产品(以下简称“基金产品”)相关的文件或条款向合格的机构和个人介绍基金产品相关信息,促使潜在的投资人投资该基金产品。在本基金产品销售期间,乙方提供销售服务的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与甲方达成认购意向并签署合同后,投资者将资金交付至甲方指定的资金募集账户。
募集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二条 代理销售
(一)基本信息:
1、本基金产品每期成立之日后,且投资者满足本产品条件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销售费用。
2、代理销售服务费金额=本基金产品对应期限金额* %
3、代理销售产品规模: 亿(或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
4、此服务费为税后费用,乙方不需要开具发票。
(二)乙方的服务费收款账号信息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三)作为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的前提条件,乙方须履行: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办理甲方委托事项;
(2)及时向甲方交付客户签署的合同(如有):合同内容须签署完整、客户身份资料须齐全,包括本协议第十一条所属的全部资料(具体以甲方出具的《项目签约指南》所列材料为准);
(3)不得拖欠、挪用、侵占基金产品资金、基金产品收益和基金产品财产;(4)应配合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向甲方返还未使用的基金产品文件等其他甲方交付给乙方的与本基金产品有关的协议文本。
第二章 甲方权利及义务
第三条 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在基金产品成立前,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拨打其提供销售服务的客户的真实联系电话;除本 甲方承诺并保证本协议项下提供给乙方代理销售的基金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次电话回访外,甲方承诺不越过乙方主动联系其提供销售服务的客户。
第五条 在基金产品成立后且乙方未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前提下,甲方有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关代理费用的义务。
甲方/乙方确保所有参与合作项下的工作人员都是甲方/乙方的专业人士,具有丰富投资/基金销售经验和操作技能,并已经甲方/乙方授权代表甲方/乙方从事专业服务。
第三章 乙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 在基金产品顺利成立且乙方未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前提下,乙方有向甲方按时及足额收取代理销售服务费的权利。
第七条 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负责基金产品的代理销售,并配合甲方进行产品的推介和宣传工作。乙方应当建立健全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充分、全面地向客户揭示基金产品的风险,尤其是特有风险;注重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相应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客户。
第八条 乙方为甲方的代理销售机构,在代理销售过程中,不得向客户承诺收益,不得承诺保底,不得超出甲方提供的范围进行推荐,不得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公众媒体进行营销宣传;为避免疑问,双方在此一致确认,在本合同项下,乙方仅为基金产品的代理销售方并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提供客户维护服务,不参与基金产品的运作和管理,也不得承诺将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管理、运用基金产品资金产生的风险。若乙方超出甲方的授权范围,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第九条 乙方应向客户客观合规地介绍基金产品及有关业务办理程序,应保证有充足时间供客户审阅私募基金产品合同内容,并对客户的资金能力、金融投资经验和投资目的进行充分了解,填写客户资料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乙方在了解客户的理财需求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代理销售服务(甲方应对因此知悉的客户信息及资料予以保密)。
第十条 乙方应于该项私募基金产品成立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委托人交付的文件移交给甲方。
第十一条 代理销售期间,乙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客户资金的汇集及划转工作。乙方提供有关服务时,应符合监管机构对于其自身的反洗钱的规定。乙方销售的对象客户应为合格投资者,且应以自己拥有合法处分权的资金认购/参与私募基金产品,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认购/参与私募基金产品。
第十二条 乙方应于销售截止日24:00前将全部客户的《私募基金合同》客户签署页按客户资料表顺序扫描给甲方,以保证项目的及时成立。
第十三条 在代理销售期间,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客户的维护,包括与客户的沟通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等工作。
第十四条 乙方有权了解产品运作的基本情况、客户在甲方享受服务的情况及客户向甲方提出的意见及建议等。
第十五条 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应要求客户提供签署基金产品合同所必要的证明材料。客户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参与资金付款证明、客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接收基金产品利益的分配账户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认购/参与事宜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客户本人的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均需客户本人签字确认;客户为机构的,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参与资金付款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用于接收基金产品利益的分配账户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乙方应在其代理销售的产品的募集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代收的前述全部材料转交给甲方。
第十六条 乙方应对客户的身份证件、认购/参与资金付款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进行表面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为自然人的,应审核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经办人所提供的身份证是否为其本人身份证,认购/参与资金付款证明是否确为该客户的付款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授权委托书中指明的代理人及其信息是否与经办人相符,材料之间的相互吻合等;客户为机构的,应审核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经办人所提供的身份证是否为其本人身份证,认购/参与资金付款证明是否确为该客户的付款证明,经办人的授权委托手续、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之间的相互吻合等。第十七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推荐客户接收基金产品收益的账户准确信息,若因乙方过错,提供的收益分配账户信息有误,导致乙方推荐客户未能及时获得相关基金产品收益的,由此给甲方或者客户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受托的代理销售业务再授权第三方代理。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反洗钱条款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识别和报告制度,在代理销售甲方基金产品过程中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基金产品的代理销售业务即视为甲方已经委托乙方在基金产品销售过程中对基金产品投资者的身份进行识别。乙方在受理业务申请时,应严格遵守《反洗钱法》、《反洗钱规定》、《身份识别和保存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产品投资者进行身份识别,妥善保存基金产品投资者的身份资料信息和交易记录。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受理业务申请时,应当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实际控制基金产品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基金产品投资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乙方在受理业务过程中收集的客户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客户基本信息和机构客户基本信息)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投资者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投资者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的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乙方应中止为投资者办理柜台业务。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年限妥善保管基金产品份额持有人的开户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产品投资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基金产品账号、联系方式等),并根据相关业务流程向注册登记机构和/或甲方及时准确地传递全部上述资料。在甲方提出此类查询要求时,积极予以提供或协助。
第二十四条 在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如客户身份资料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新客户身份资料。
第二十五条 乙方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第二十六条 出现客户身份存疑、身份资料过期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时,乙方应当重新识别客户(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重新识别投资者的身份)。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严格管理资金的划付,将参与、分红及认参与不成功的相应款项直接划入投资人开户时指定的同名银行账户。投资人申请退出时要求变更指定银行账户的,乙方应对申请变更人的有效身份进行核实,并记录申请变更人的基本信息及申请变更的时间、地点、账户信息,同时作为异常交易处理。
第二十八条 在开展代理销售业务工作中,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助配合对方对可疑交易和大额交易进行调查,并及时提供因监管机构或国家有权机关调查所需的客户资料信息。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保证就对方提供的客户资料信息保密,除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形外,不对外使用或泄露。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应根据反洗钱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制度,按照客户的特点,并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等因素,划分风险等级,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风险等级并据其设定不同的审核标准。甲乙双方应根据客户的风险等级,定期审核本机构保存的客户基本信息。
第三十一条 乙方应按照反洗钱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反洗钱业务的宣传,组织员工接受反洗钱培训。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要求履行反洗钱职责而导致甲方、投资者或基金产品财产受到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五章 保密条款
第三十三条 本章的宗旨是在保证甲、乙各方在合作的同时,对对方的保密信息提供适当的保护。甲、乙双方同意在一方(披露方)披露保密信息给另一方(接受方)时,适用本条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保密信息的范围
除披露方书面标明为非保密资料或信息或事实上已属于公开信息的外,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接受或知悉的对方资料和信息(包括客户信息),均视为保密信息。
第三十五条 保密义务
1、接受方应在保密期限内对保密信息保密,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用于在本合同约定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如果法律规定或有权机关、监管机构、一方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要求接受方必须对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得出的任何意见、判断等信息做出披露时,接受方做出该等披露不违反保密义务,但在合法可行的前提下,接受方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披露方,接受方尽合理努力接受并执行披露方就相关披露事宜的合理建议以消除或减轻因前述信息披露给披露方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六条 保密条款的违约责任
接受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对披露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损失以及所支付的费用承担赔偿责任。如上述资金赔偿不足以弥补因接受方违反保密条款而给披露方造成的损害,则披露方还有权采取法律所允许的其他救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合同、承担赔偿责任等。
第三十七条 保密期限:本章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一年内有效。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之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在基金产品顺利成立且乙方未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如甲方未按约向乙方支付代理销售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按迟延支付金额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免于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方有向对方及时告知不能履行原因的义务:
1、任何一方按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或国家有权的司法或行政部门的要求,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因为非任何一方的原因而导致的通讯故障、电力供应暂停、计算机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但是,相关方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章 其他约定条款
第四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条 补充协议的签订:
根据业务拓展需要对双方具体合作内容、服务费用等内容进行具体约定或需要对本协议进行补充、修改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四十三条 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处理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律。
2、双方在订立、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 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交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 乙方:(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产品委托代销合同 篇二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就(乙方)代销 (甲方)产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二、所发商品名称、产地、供应单位、代销数量等如下:
六、甲方根据乙方月销售额的5%给予乙方销售奖励,年终结算。
七、货款结算方式:现款提货,即在乙方货款汇至甲方账户后,甲方再行发货。
八、乙方在收货后2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7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九、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来回运费需乙方自负。
十、乙方通过自身销售渠道将产品销售出去,需将销售信息如实反馈给甲方,产品售后服务由乙方提供。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约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交裁决。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现住地址: 现住地址:
电话:电话:
3.产品代销及技术服务合同 篇三
甲方:武汉新科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武汉福威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在攀钢安装调试甲方的冶金设备扩孔器等产品,并负责售后的现场技术服务工作。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章、委托书等一切必要的经营手续。
三、乙方按销售总额的25%提成,或按单件价格计算,其一切费用自理,一切安全问题自己承担。
四、乙方提成金额原则上每年年终结算一次(按实际回款金额计算和有效发票付款),税收各自负担,其中正常差旅费、运费凭票到公司报销冲账。具体分配金额详见每年的甲方公司结算清单。
五、乙方存到甲方公司五十万元作为信用保证金和提货预付款。如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正常情况解除合同时,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如数归还五十万元。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处理。
七、此合同有效期五年,即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八、此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各方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乙方(公章):
4.产品代理合同协议 篇四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 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 月 日止。双方可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甲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个月向乙方书面提出。乙方同意的,与甲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a)、未违反软商公司的任何规定,包括客户投诉次数;
b)、完成软商的考核;
二、 合同款项
预付款(共计) 元,金额大写: 元。
注:
(1)代理商统一归纳为金牌代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需将预付款转入乙方账户;
(2)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预付款人民币二十万元,余款十万元在甲方开展八十个客户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将款项转到以下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产品的代理价格:详见本合同附表(一)
三、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知道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以及接受此服务所需要的所有费用;
2.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 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乙方各项费用,本合同方可生效。若甲方定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的代理资格,同时单方面终止此协议。
4. 甲方负责在当地拓展业务,维护好客户。
5. 在协议期内,甲方不得与本协议中约定的相同或相似产品的第三方公司合作,若违反该约定,甲方则赔偿乙方 万元人民币。
6. 甲方负责了解客户需求,负责给客户培训使用系统。
7. 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微信服务年限不得超过1年,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独家代理权。
四、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所有经营活动中不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的内容建设及发布;
2. 乙方负责培训甲方人员操作系统。
3.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
4.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 乙方需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外泄资料,避免给甲方带来损失。
6. 如果软件开发的平台或接口在第三方上,由于第三方原因涉及到软件不能正常使用,双方与第三方协商处理,若处理不成,乙方适当退回此功能的费用。
7.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8. 甲方没有违反本协议中若干规定,乙方不得在甲方所有代理的城市寻找其他代理商,若违反该约定,乙方则赔偿甲方 万元人民币。
五、 维护条款
1. 乙方负责甲方所接微信项目的维护工作,确保系统安全、稳定、正常运行;提供7日__24小时响应维护服务;
2. 乙方负责微信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性维护,其工作范围为:软件版本升级和错误更正;合同所界定的功能范围内的局部调整。
3. 当出现故障时,甲方应立即通知到乙方。如属于严重故障,乙方立即委派工程师进行处理;如属于一般故障,乙方委派工程师在一小时内开展问题处理工作;必要时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理,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4. 由乙方负责日常性管理工作,包括信息更新、数据维护和系统管理。
六、 违约责任
1. 如因甲方微信项目业务需求产生较大的变更、外在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致使项目期限需要延长的,乙方应及时知会甲方,在经双方协调同意的情况下,工期可以适度顺延。
2. 如因甲方人员不积极配合、不能满足试用或使用条件,而导致项目延误,乙方有权适当顺延项目期限,直到满足条件为止。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延期责任。
3. 剔除以上因素,如果乙方不能按甲方的需求完成项目,或项目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如数向甲方退回微信项目所收款。
4. 如甲方拖欠乙方的开发费或维护费,从应付款截止日起,一个月后开始计收滞纳金,每月按应付款的2%加收滞纳金。
5.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软件,从应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后开始计收逾期罚款,每月按项目造价的2%加收罚款。
6. 如因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乙方微信项目的软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全额的开发费用。
七、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火灾)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 争议的解决
1. 如因软件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定的质量技术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双方应当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 若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保密协议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提供或项目过程中了解的经营秘密及相关资料 ;乙方交与甲方的任何资料、图表、文字、计算过程、电子文件、访谈记录等。
2. 涉密人员范围:项目组成员、甲方公司及其省公司 。
3. 保密期限:2年。
4.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所接触到的甲方技术或业务资料、数据用作其他用途或以任何形式泄露归第三方,否则乙方需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十、 其他条款
1. 甲方如主动终止维护服务,应书面通知乙方。维护服务终止后,乙方仍要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但不进行技术协助、软件升级、功能调整。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共同解决。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传真: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传真:
地址:
5.汽车代销协议 篇五
甲方:
乙方:
为了发挥甲、乙双方的优势,双方经协商决定,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所有品牌汽车销售事宜,具体协议如下:
1、乙方向甲方缴纳200万元购车款(大写:贰佰万元整),甲方向乙方提供自身销售所有品牌汽车,乙方在车辆销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缴纳车辆相应款额,乙方无偿提供有利于车辆销售的场地,甲方有权根据自身情况随时调动车辆.
2、如因乙方措施不严而造成公司跨区域处罚,罚款金额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以甲方车辆作为抵押或对外赊销、租借等,并且只能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展示和销售,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应做好车辆的保养、维护,确保入库车辆车况完好,车辆出现问题,而导致产生的销售状况,有乙方全全负责。
4、乙方应遵循甲方指导价格进行销售,不得低价销售,不得冲击甲方市场。
5、车辆实现销售后,乙方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此车辆的用户档案提供给甲方,否则将按汽车客户档案管理办法进行1000元/台的处罚.
6、甲方向乙方所提供车辆,乙方应尽快形成销售,原则
上车辆不准调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剂的必须在从甲方调车后45天内调剂,库龄超过45天的车辆,甲方有权不予调剂、退回.
7、若公司有降价政策,乙方与甲方同步享受公司新价格政策。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无履约能力,由本协议签字人以个人财产抵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同时终止本协议
9、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0、因甲方公司政策变动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合同条款的变更,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乙方: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6.产品授权代理合同协议 篇六
产品授权代理合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授权代理合同协议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甲方产品______在______地区的授权经销商。
2.甲方授权期限为本协议签署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乙方可以用“甲方产品授权经销商”的名义进行一切合法的商业活动,但未经允许不得用任何具有排它性的名义进行宣传。
4.乙方须在所授权的市场区域内从事市场推广及销售活动,不得越区从事销售活动。对于跨地区销售或不按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者,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对于连续两次违反者,取消当年获得奖励的资格;对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和本协议给予的一切权益。
5.甲方将进行全国性的广告宣传并提供市场支持。乙方应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市场宣传资源配以适当投入,积极开展市场推广活动。甲方全资投入包括:主要专业媒体的合作专栏和硬性广告、网上广告等。
6.甲方拥有______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和解释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进行销售。
7.代理价格:
一次进货量不低于______套。
一次进货______套以下,代理价格______元/套;
一次进货______套以上______套以下,代理价格______元/套;
一次进货______套以上,代理价格______元/套。
8.市场零售价:每套______元。
9.结算方式:所有产品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10.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将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
11.退货:
因特殊原因,甲方可接受乙方的退货要求,但乙方的退货要求必须在进货后______日内提出,否则甲方可以拒绝;
乙方退回的产品及其包装必须达到不影响再次销售的要求,否则,甲方不予退款;
甲方在收到退货并确认符合上述要求后退回货款。
12.甲方向乙方发货时,由甲方负责铁路或公路运输费用和保险费;若乙方对运输工具有特殊要求时,超出的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退货时,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除正常性经营赢利外,可享受甲方给予的定期考核奖励。考核及奖励政策另定。
14.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5.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前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______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续约协议。
17.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8.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
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传真:______
开户行:______
开户行:______
帐号:______
帐号: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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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服装代销协议书 篇七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合作的运作流程,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合作当事人的权利及义务,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销售
服装事宜,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合法共赢、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各类款式的 服装,由乙方代为在乙方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即网络店铺)上进行销售。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进展和发货指令进行发货,甲乙双方根据服装实际销售情况定期进行结算。
二、具体合作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提供产品报价单(包括产品款号、图样、规格及产品价格),双方应结合产品生产成本及同类产品网络销售价格,商定“产品结算价”和“网络店铺销售价”。其中产品结算价即为甲乙双方之间进行货款结算的依据;网络店铺销售价仅则作为乙方进行网店销售的定价参考价格。
2、以上报价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双方签章盖章予以确认,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3、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商议价格,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调整价格。
如同类产品出现市场价格波动或产品销售情况出现异常,双方可协商调整产品价格,价格调整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4、为促销需要,乙方有权在双方确认的网络店铺销售价基础上进行打折销售,但不得影响甲乙双方约定的“产品结算价”。乙方仍应按照产品结算价”,根据产品实际销售量向甲方支付货款。
5、具体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销售额每半月和甲方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两次,结算时甲方应提供详细发货清单,供乙方核对,双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产品结算价”和实际销售量进行对账,对账一致后,甲方应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和指令,按时发货,不得延误,否则甲方须按该单产品的网络店铺销售价向乙方进行赔偿。
2、甲方保证委托乙方销售的产品符合以下质量条款:(具体质量标准由双方根据服装类型具体约定)
3、因网络销售的特殊性,如销售过程中,发生任何原因的客户退换货,责任与后果均由甲方进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3.1如发生客户调换货,甲方应按照乙方指令协助调换,并承担因调换货而发生的运费。
3.2如发生客户退货,甲方应按照乙方指令接受退货,并在收到退货的三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已付的货款,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在后续货
款中予以扣除。
4、甲方须对合作过程中获知的乙方商业机密保密(提成方案、产品价格、产品渠道等),不得泄密。
四、乙方义务
1、乙方须对合作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商业机密保密(提成方案、产品价格、产品渠道等),不得泄密。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款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五、合同终止与解除
1.因不可抗拒力因素(战争、自然灾害等)致使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免责。
2.因甲方公司突发状况(公司解散、破产等),严重影响经营,甲、乙双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六、纠纷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对争议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影响此款约定的效力。
七、其他
1、本合同如有任何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瓷砖产品购销合同协议书 篇八
五、验收标准:需方在收到货物后,按第二条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如供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换货及相关经济责任。
六、货物交接:需方制定员工姓名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 ,为货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货物。签订合同时应向供方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制定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 元作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币);需方在支付货款时,货款在人民币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外,货款超过人民币壹仟元以上时,需方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账号,否则视为需方未支付货款;需方付清全部货款后,供方开票货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后一车货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约定付款,供方有权拒发货,造成停工损失由需方负责。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供方所生产的全部产品仍由需方安装合同价格赔偿供方的损失。
九、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如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并按照定金法则处理定金,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十、供方在受国家能源调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及时告知需方,供货期顺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合同纠纷方式:1、协商解决;2、如协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其他有关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需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备注:因陶瓷生产工艺过程复杂,大批生产与样品近似相同率 95%以上,出具普通增值票。
需方:四川大月置业有限公司 供方:
单位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 单位地址: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电话: 收款账户名称:
收款账号:
开户行:
电话:
瓷砖产品购销合同协议书范文三
甲 方:
乙 方:
1、甲方需要购买乙方产品,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2、供货
2.1、供货方式:乙方负责将透水砖加工、供货到现场并负责卸货,甲方负责验货、接货。
2.2、供货时间:乙方须按照甲方书面要求确定的工期组织供货,保证工程 的顺利进行,甲方提前把供货通知书交给乙方。
2.3、如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延期供货,由乙方出具有效证明后供货 时间相应顺延。
2.4、该合同的工程量包含施工损耗,如果由于施工单位使用过程中超出合 理损耗及其他原因,造成材料缺失乙方要负责供应同质量、同规格、同颜色的地砖,超出部分的费用按本合同单价计算。 3、验收
3.1、验收标准:按合同、相关技术标准以及双方封存样品验收。 3.2、验收单位:货到现场由甲方、乙方、监理三方共同验收。 4、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4.1、合同总价:根据1款列表中单价乘以供货总量。
4.2、结算依据:以双方签署的结算单为结算依据(交货前的所有损耗由乙方承担)。
4.3、付款方式: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即支付该批订单的10%预付款,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时一次性扣除,货到现场后每到1000M2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结算95%的货款。
5、保修及维修
产品质保金 5 %,质保金不计利息。保修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当日, 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6、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对材料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验收。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向乙方提供加工尺寸。
6.2、乙方责任
提供所有材料的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保证所提供的地砖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规定及质检部门要求; 并保证施工完成后通过相关单位的验收和检测等。
7、违约责任
7.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发出的订货通知中要求的时间进行供货,乙方应当 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 元/天承担违约金;逾期天数累计超过三日的,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仍然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付款,每迟延一日,按合同约定应付而未付金额的滞纳金,滞纳金按支付当日的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7.3、如甲方及监理发现乙方所提供材料品牌或质量不符合合同及相关验收标准要求,乙方有责任进行更换,同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4、若因乙方原因未通过验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拒绝接收材料,由此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出现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争议时,双方均可向交货地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0、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后自动失效。
11、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9.酒水代销合同 篇九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酒水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区域内作为甲方高端红酒产
品的代理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代理销售权。
二、甲方负责按照乙方酒标设计进行包装,并且每年最低
保证供应50吨高端红酒产品原浆。
三、甲方按不同品种瓶、盒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
产品质量。
乙方权利、义务
四、乙方负责代理区域内营销推广事宜,因此产生的相关
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对销售困难的红酒品种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况
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六、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甲方授权高端红酒产品发生的经营费用(税务、工商等)和经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价格及交验
七、产品价格:甲方负责以元/瓶的价格供应给乙方
指定包装高端红酒产品,并且在乙方代理销售区域内由乙方自行制定销售价格。
八、支付方式:自货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结清货款(乙方
将全部货款交由甲方)。
九、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甲方运至乙方指定地点验
收无误为准)。
争议解决及生效
十、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
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乙方 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
各持三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10.代销合作协议 篇十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友好协商,决定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通过整合资源优势,结成长期共同发展之联盟,建立合作关系并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甲方为,负责商品生产,甲乙双方合作的商品在乙方所拥有的线上商务渠道中进行销售,特签订如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合作内容:
1.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的同时,甲方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规定,与乙方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并签订供货合同、质量保证协议,同时互换有效企业资质。甲方所供商品应提交相关产品注册证书或检验报告等符合国家要求的证明文件。
2.本合作协议甲方和乙方自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所供应商品可在甲方拥有的线上商务渠道展示并销售,同时负责供应商品的信息维护、促销政策制定、客户服务等事宜。甲方确保商务渠道的稳定运行。
3.乙方所供应商品应在规定储存条件下存储并须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甲乙双方开展业务不得违背法律法规。5.乙方负责商品的配送。
二、对账与结算
1.乙方在平台与客户交易成功后,甲方在交易成功之日起7至15日内与乙方进行结算。
2.乙方向甲方提供当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销售清单,发票金额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实际货款相符。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收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确认无误后,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上月货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能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和商品合法证明文件,并对所供应的商品承担质量、法律和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
2.乙方负责所供商品在甲方指定的平台客服服务,为网上合作平台所供商品提供独立客户服务。
3.乙方负责制定网上合作平台的商品零售指导价格。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面向客户的促销政策之原则,甲方的公司可在该原则下制定促销计划。
4.乙方负责提供网上合作平台所售商品供应并保证稳定的库存。5.甲方负责维护网上合作平台所需要的有关产品图片、信息、介绍、市场及宣传等文档内容。
6.甲方有义务依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客户服务规范对网站销售的商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7.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提供的商城交易规则,因自身管理和操作原因被处罚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公司拥有向乙方提供的网上合作平台的后台信息系统、操作规范等的知识产权。
2.甲方公司负责网上合作平台的网店建设、平台管理工作。
3.甲方在销售活动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权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不得损害乙方权益,不得做出有损乙方经营品牌形象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概由甲方自行承担,并且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
五、商业保密条款
1.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2.保密: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非经合作方书面许可均不得向协议以外第三方披露合作方的商业秘密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损失难以计算,则由双方酌情协商。
3.本协议终止后至少1年内,双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业务无法经营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经通知纠正后15日内仍未纠正的,视 作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设备的正常运作,如完全因甲方技术设备原因给消费者造成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技术故障,进而影响对消费者的服务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误,从而导致消费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4.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比如网络供应商责任造成网络中断等情况)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销售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因甲方原因导致付款延迟的除外。
七、责任免除
在以下情况下甲乙双方责任可以免除:
1.因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互联网灾难、互联网通讯提供商等导致昂生网网络平台服务器不能正常运行;
2.因操作平台及应用软件原因或遭遇不法攻击导致昂生网网络平台服务器临时性不能正常运行。
八、协议生效和补充协议签订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 1 年。协议期满如需延期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开票信息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及账号: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