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贸市场整治与规范化管理调研汇报(共10篇)(共10篇)
1.集贸市场整治与规范化管理调研汇报 篇一
乡镇仓储物流场所与市场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关于对市场、商场及经营单位所属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落实我镇商贸企业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我镇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消防安全,切实提高企业的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就我镇开展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我镇高度重视仓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成立了以镇长李JUN为组长;副镇长马宗祥为副组长;经发办主任付云兴、安办工作人员罗祥宏等相关部门及人员组成的开展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此项工作。
各村(社区)认真组织对所辖区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消防安全现状进行逐一排查,真正摸清了整治对象的数量、地址、业主单位,建筑面积、消防安全状况等基本情况,从企业消防安全的各个环节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通过排查,我镇无仓储物流场所,只有两家集贸市场,而这两家集贸市场都形成于90年代,无建筑物,只销售农副产品。主要村在的隐患是围墙由于年久,有倒塌现象,通过与市场方联系,将有隐患的倒塌围墙进行了修缮,彻底消除了隐患。
我镇继续加强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
2.寄卖市场规范整治工作方案 篇二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有关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加强对寄卖业的管理和清理整顿,坚决查处寄卖行业超范围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变相进行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寄卖市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打造平安 服务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饶培康任组长,成立整顿规范寄卖市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吴自强、市政协副主席、金融办主任胡琳娟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政法委、金融办、工商局、商务局、公安局、银监办、移动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督促协调工作。
三、整顿规范的内容和重点
一)对无证、无照从事寄卖业务经营的寄卖行予以坚决取缔;以证照核查为重点。
二)对营业执照和店面招牌上有典当、质押或类似内容的寄卖行进行清理,以广告标识规范为重点。坚决杜绝寄卖行悬挂(贴)典”当”押”标识假冒典当行进行虚假宣传;
三)严查超范围经营行为,以经营范围核查为重点。对非法从事动产、有价证券、房屋和机动车质押放款、信贷、融资等金融活动的寄卖行依法进行查处和整治;
四)加大宣传力度,以规范引导为重点。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引导寄卖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职责分工
政法委(综治办)金融办:负责整顿规范寄卖市场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做好全市寄卖行的摸底排查工作,工商局:牵头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强化对寄卖行业的准入管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的寄卖行。
负责查处寄卖行非法悬挂典当标识的行为,商务局:参与寄卖行的摸底排查工作。参与寄卖行超范围经营事实的核查和认定工作。
负责对寄卖行进行调查摸底和违法犯罪事实的搜集排查,公安局:参与寄卖行的摸底排查工作。检查寄卖行物品来源登记,查处赃款、赃物;严厉打击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进行非法放贷、非法集资行为。
银监办:负责做好寄卖行从事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事实的认定。
五、实施步骤
切实摸清经营情况及从业人员底数(工商局牵头,对全市寄卖行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商务局、公安局配合)
全面搜集和固定寄卖行违法犯罪经营线索和证据(公安局负责)
商务局、公安局配合)今日 上发布“关于开展整顿规范寄卖市场专项行动的通告”政法委、工商局牵头。
对全市寄卖行业主进行国家金融政策及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召开全市整顿规范寄卖市场会议。并发放相关宣传材料(政法委、金融办牵头,工商局、商务局、公安局配合)
增强社会公众辩别非法典当和非法信贷融资活动的意识(金融办、移动公司负责)通过移动短信群发系统向广大群众发送相关警示信息。
全市各寄卖行对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属于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2.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从事非法集资、放贷、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有无收售赃物等违法经营行为;3.是否严格执行寄卖物品登记制度。
4.是否非法悬挂典当标识。
商务局、公安局参加,工商局牵头。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工作组,对全市寄卖行逐户进行清理整顿。对不具备经营资质或证照不全的该查处的依法查处,该取缔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存在违规经营行为、情节较轻的及时予以教育引导和纠正,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顶风实施违法违规经营的依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建章立制阶段(3月21日—3月31日)
认真查找日常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各单位对专项行动及时进行总结。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寄卖行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和建立整顿违法违规寄卖行为的长效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各类破坏金融秩序和影响社会治安管理问题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主抓此项工作。
二)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发挥好本部门在整顿规范寄卖市场专项行动中的职能作用。按照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措施。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资源共享,强化部门配合,杜绝出现推诿扯皮、消极怠工现象,努力形成强大的整治工作合力。
三)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严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要严明工作纪律,防止出现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包庇纵容等违法违纪行为。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整顿规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3.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监管工作汇报 篇三
这次国家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来江苏检查指导工作,这是对我省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帮助和支持。对于推动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此,我代表省整规办以及专项整治工作的成员单位发改委、经贸委、建设厅、公安厅、监察厅、质监局、工商局、环保厅、林业局、电监会向国家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的来到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就江苏省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周密计划,重点突破。
今年我省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层层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全省各级都制定了实施意见和整治方案。根据我省建材市场存在的实际问题,将全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定为:一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产品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查处关系国计民生、人身财产安全和人体健康的各类假冒伪劣建筑用钢材、水泥、低压电器、电线电缆、涂料、胶粘剂、人造板、木器家具、壁纸和地毯等产品。重点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二是整顿和规范建材市场交易秩序和竞争秩序。重点整治辐射面广、群众反映大、假冒伪劣问题比较严重的建材市场,加大抽查力度,强化质量监督,确保建材产品质量,严厉查处欺诈消费者的不法活动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做虚假宣传
等违法行为。对市场周边地区涉嫌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的仓储地进行严格检查,堵源截流,端窝挖点,确保假冒伪劣建材不流入市场。三是整顿和规范区域性建材生产经营活动。对建材生产经营违法活动突出的和相对集中的区域,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区别不同情况开展集中整治。取缔一批无证无照、不具备产品质量保证条件或使用国家淘汰生产工艺生产建材、生产假冒伪劣及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企业和窝点;关停并转一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及污染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帮促一批具有合法资格但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尽快提高产品质量。四是整顿建筑工地和重要基础设施工程违法违规活动。重点查处建筑工地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行为;重点查处未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见证取样规定,对进入建筑工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现场验收和复验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擅自使用或安装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行为;重点查处使用有害物质超过限量的装饰装修材料的行为。列出了整治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地区、重点工地和时间的安排,全省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和措施一目了然。
二.突出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力争扶优扶强。
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等八部局关于“在人造板生产、销售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开展区域性整治”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扶优扶强与打假治劣并举的基本方针,在邳州市组织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而又讲求实效的人造板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企业生产行为迅速规范,产品不断提档升级,人造板产业呈现快速健康发展态势。具体主要做法为:
(一)整治融入政府工作,科学制订专项整治的规划
邳州人造板是沿东陇海线产业带规划中徐州范围内主要发展的两大主导产业之一,为江苏省重点发展的集群产业,是全国最大的人造板生产基地。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邳州人造板产业发展也遇到了一些新问题:企业对产品质量认识不足,XX年,全市仅有22家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仅41.7%,甲醛释放量超标问题比较严重。邳州质监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呈送了《邳州市人造板产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的调查报告,建议把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从重视速度效益转变到重视质量效益上来,从源头抓质量,从根本上提高产品、企业、产业和地区竞争力。
邳州市委、市政府对整治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支持,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以“创建全国优质人造板生产基地”为目标的人造板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促使人造板行业提升整体质量水平,使邳州人造板企业和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上既能“守得住’:又能“打得出’:市委、市政府把整治工作列入了月度、工作计划,作为政府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调度,与各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成立了督查组,不定期督查、指导各镇。
(二)落实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区域性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的新体制
在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紧紧抓住无证生产和甲醛释放量超标两大主要问题,拿出了最严厉的监管和处罚措施,探索了源头监管质量的新模式。
1、实行区域监管。成立6个监管分局,向各生产企业派驻产品质量监督员,使监管网络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建立两个档案,完善四项制度,落实五项措施,将监
管网遍布各个角落。
2、以申办生产许可证促进企业规范化生产。积极宣传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免费为企业送去8000余套法律法规和标准文本,主动上门并组织人造板企业申报生产许可证。同时,严格按照《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细则》的要求帮助企业改善硬件设施,指导企业新增生产设备300余台、检测设备4000余台(件),新建实验室1 87个,改造厂房20万平方米,硬化厂区35万平方米。全市规模以上人造板企业全部达到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水平,已有176家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获证率90.3%。
3、实行分类管理。按照《邳州市人造板企业质量管理等级分类细则(试行)》的评分标准,对每一家人造板生产企业全面考核其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将全市27 1家企业划分为a、b、c三级,分类监管,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4、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自XX年以来,我们开展集中行动22次,开展专项质量抽查5次,对全市具有成品生产线的人造板企业全面进行了检查,覆盖面100%,累计抽检产品500余批次,查处无证生产、不执行国家标准和伪造冒用他人厂名产地、名优标志的质量违法案件62件,涉案人造板产品标值200万余元,勒令120余家企业停产整顿,强制关停并转67家问题严重的企业。
5、建立全国性的监管网络。为切实打造优质人造板基地,向全国市场展示邳州人造板品牌,我们分别向苏南、浙江、福建、广东、上海、湖南等地193个市、县质监、工商部门发出了质量监控函,主动请他们加强对邳州人造板产品的监管,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反馈信息。
(二)优化服务举措,不断提高区域性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的实效性
质监部门充分发挥人才、装备和技术优势,把整治工作作为“一号工程”,真诚为产业发展服务,真心为企业办实事。
1、积极开展“采标”工作。鼓励和指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2,开展免费培训活动。举办9期培训班,免费培训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959人次,推动人造板产业健康发展。
3、加强质量认证工作。指导人造板企业建立健全标准、计量检测、质量管理三大技术体系,对产品生产实行全过程监控,实现规范化生产,保证产品质量。
4、加大培育名牌产品的力度。大力宣传邳州人造板产业和骨干企业,提升邳州人造板品牌形象。全市已有1个江苏省名牌产品、2个徐州市名牌产品,有50多家企业计划在XX年申报国家免检和各级名牌产品。
目前-邳州人造板市场形成了“以质取胜、人人创优、诚信经营”的良好局面。企业普遍提高了法制观念和质量意识,充分认识到甲醛释放量超标等问题给消费者身心健康带来的巨大危害,自觉追求质量,完善质保体系,创造优质吕牌,整个集群产业呈现快速健康发展的态势。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增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人造板企业23个,生产线总计达到1100条,上半年产量420万立方米,出口量300万立方米,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1.8%、25.3%,并拉动了化工、包装、建筑、运输、面粉、机械、制胶等产业,扩大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安置了部分下岗职工,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强化复合地板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从国外引进的新型建材产品。常州市横林、崔桥镇通过不断的探索和不懈的努力,形成区域特色产业,已成为全国强化地板三大生产基地之一,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但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部分企业特别是新办小企业采用低质低价的手段来牟取市场份额,少数企业生产的地板甲醛释放量超过国家规定的最低限量要求,耐磨转数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损害了崔桥地板的声誉,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常州市质监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等九部委《关于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坚持以促进和发展区域特色产业为目的,创新整治模式,与横林镇政府共同开展了强化地板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做法:
l、与地方政府共同进行专项整治,落实政府和部门两个责任制。专项整治开始前,常州质监局与横林镇党委、政府进行了多次研究、协商、沟通,就这次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方法步骤等达成了共识,并专程到南京向省质监局领导作了汇报。横林镇政府专门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创新专项整治模式,全力服务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以往的专项整治,主要是以检查和处理为主。这次整治,他们没有采取以往的模式,而是以教育为主,着眼于帮助、提高,全力‘服务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
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在横林镇政府的大力推动和支持下,成立了地板协会。协会成立以来,始终以规范行业行为、维护行业秩序、树立行业形象为已任,在专项整治中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4、加强监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常州市质监局在一手抓服务的同时,另一手认真抓好监管。常州质监局和横林镇政府、常州市地板协会共同对近百家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检查,对三家故意违法的企业实施了处罚,对其余存在一些问题的均实行首查不罚,发出58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和稽查建议书。又对被责令整改的企业再次进行了检查,绝大部分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整改。今年对新成立的一些小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加强监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预期的效果。
(二)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l、强化地板的总体质量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专项整治前,有的企业生产十几个牌子的地板,但市场主打品牌少,专项整治后,企业的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在逐步提高,“以质取胜“的观念已经渐渐深入到企业的心中,许多企业表示,他们深深体会到恶性竞争给企业发展带来的后果,渴望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上规模的企业在主打自己的品牌,不愿沦为别人的加工场。
2、区域性、规模化、集约型的高速发展格局已经形成。目前,崔桥地区已有地板行业企业412家,其中强化地板终端生产企业130余家,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豪迈生产线5条、地板开槽线250条、浸渍线101条、压贴线142条、淋漆线21条、印刷线23条,已达到8000万平方米的年生产能力。今年产品已出口到英国、加拿大等29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额比去年成倍上升。
三、突出重点产品专项整治,保持高压态势
“地条钢”的生产方式落后,产品质量低劣,环境污染严重,能源消耗高,会对建筑工程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国家将地条钢及其制品列入了淘汰产品目录,并要求对制售“地条钢”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但是,由于受利益的驱动,不少企业(个人)仍不顾国家禁令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镇江市质监部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非常重视,立即向镇江市政府汇报,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了镇江市地条钢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开会,研究实施方案,部署整治行动,对镇江市制售“地条钢”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整治。通过近三年的努力,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曾经作为镇江整治的重点产品“地条钢”违法行为已得到基本控制。
(一)主要成效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打击“地条钢“建筑用材非法生产销售行为的紧急通知》,镇江市政府牵头组织多部门联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打击制售“地条钢”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摸底排查、督促整改、执法检查、复查验收、不断巡查五个阶段,三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XX余人次,联合检查8次,突击检查63次,曰常巡查200余次,对全市2l0家钢材生产销售企业(个人)进行了检查,立案查处“地条钢”及其制品案件140余起,查处“地条钢”生产窝点86家,其中取缔“地条钢”生产企业(个人)19家,捣毁“地条钢”生产窝点5 1家,查获“地条钢”1600余吨,货值300余万元,没收模具等生产设备近2200根(台),对70余家“地条钢”生产企业(个人)采取了断电措施,对其中已整改、转产的4家根据他们的申请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予以确认的事实恢复了供电。
(二)主要做法
1、政府重视,切实履行打假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镇江市各级政府对打击假冒伪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非常重视,在端正指导思想、创新工作机制、整合执法力量、发挥职能优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切实履行了打假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府召开情况通报会,成立了由副市长任组长、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质监、工商、经贸委、环保、公安、纪检监察、供电等七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镇江市地条钢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市政府办公室以特急电报形式,向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行为的通知》,从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履行职能、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等方面,对开展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排查摸底,锁定整治的重点区域和目标。整治工作之初,首先将全市范围内曾经生产过“地条钢”的44家企业(个人)一一列出表格,并多次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一线调查摸底。经过精心组织和策划,在全市发布了300多份《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行为的公告》,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了举报电话,出台了相关奖励措施,动员全市广大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行动,提高了区域排查的效果。经过艰苦细致的摸底排查工作,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掌握了一些制售“地条钢”企业(个人)的名称、地址、规模、负责人、生产规律等,并将33家企业(个人)列入“黑名单“,为参与联合行动的各执法检查组稳、准、狠地集中整治,提供了准确的“第一手资料”,违法制售“地条钢”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纳入到监控范围。
3、齐抓共管,增强监管打击的合力。打击取缔“地条钢’:彻底铲除这一毒瘤顽症,决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它需要调动各个方面、特别是各个职能部门的力量,进行联合监管,实施综合治理。在这次整治行动中,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在镇江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了统一共识。在统一思想的前提下,各成员单位在整治过程中,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工作,广泛运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宣传,介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披露违法制售“地条钢”的行为,报道查处工作的进展情况,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4、重拳出击,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为了躲避或规避检查,违法制售“地条钢“的企业普遍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产地偏远,进出隐蔽;二是白天关门,夜晚开炉;三是即产即销,不存现货;四是设施简陋,随处扎营;五是厂中设厂,交替生产。这些情况无疑给查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也给大规模联合行动设置了障碍。为此,在整治工作的前后质监部门都作了认真的研究和缜密的部署,重点实施了“五查”措施:一是“拉网式”排查。二是突击检查。三是执法检查。四是不间断的巡查。五是督查验收。
5、标本兼治,实施长效管理。通过专项整治,虽然取得成绩,但离彻底清剿和取缔的目标仍有距离。目前,仍有一些不法份子还在继续零星生产、顶风作业,部分被查处过的企业(个人)也没有就此甘心罢手,还在四处观望、伺机“再生’:想弥补损失、谋取暴利。我局对近年查处“地条钢”情况的初步统计,在查处的80余家“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中,被查处过两次的有17家,查处过三次的有1 5家,查处过四次的有1家,查处过五次及以上的有4家,还有1家居然被查处过8次。XX年,镇江质监部门仍然查处了制售“地条钢”企业、窝点15家,查获地条钢产品30余吨,模具近200根。这些情况说明了我市违法生产“地条钢”的行为尚未彻底根除,整治“地条钢”的任务还远没有彻底结束。
四、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建材市场专项整治。
建材市场专项整治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事,更重要的是要发动广大消费者、新闻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广泛参与,组成更广泛的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统一战线,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省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加强了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有关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的政策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同时,把整治工作的重点放在对制假售假地区的曝光上,放在制假售假企业的曝光上,放在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的曝光上,选择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充分发挥了舆论监督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的能力作为抵御假冒伪劣建材产品泛滥的重要一环,动员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加强对真假建材产品识别方法的广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省质监局、南京林业大学、现代快报在南京(金盛装饰城、金陵装饰城、南京石林广场、金桥装饰城、南京装饰大世界、南京红太阳商业大世界)、宿迁(开辉装饰大世界)、盐城(高力装饰城)开展了“来自质量技术监督的保障,家装材料免费检测专场"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免费地板、细木工板检测服务,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的举报制度,设立了举报电话,认真查处人民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这大大地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热情,全省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查获的大案要案80%来自群众的举报。
尽管我省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依然任重道远,突出表现在:一是建材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的问题仍然还比较严重,少数工地业主和施工单位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使用假冒伪劣建筑材料的情况还比较突出;二是少数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建材产品的质量问题还比较突出,区域性制假售假情况时有发生;三是仍有少数地方的领导对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对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消极应付态度;四是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打击的力度不够,查封假冒伪劣产品和窝点的多,对人的处理少;对违法犯罪分子行政处罚的多,追究刑事责任的少。
五、深入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的工作打算
明年,是我省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时期,对照《整顿和规范建材市场秩序(XX年一XX年)规划所确定目标,我省将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从源头整治的力度,深入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使假冒伪劣建材产品泛滥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建材市场的竞争行为和交易行为趋于规范,企业和消费者对建材市场的满意程度有较大提高,全省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务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认真搞好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成效,关键是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思想上要有位置,工作上要有路子。各级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对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建立起逐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执法力度到位、管理合力到位,确保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继续抓妤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大案要案。
继续突出抓好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抓好关系国计民生、人身财产安全和人体健康的建筑用钢材、水泥、低压电器、电线电缆、涂料、胶粘剂、人造板等重点产品的 专项整治;抓好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总结和推广区域性专项整治的成功经验;抓好对建设工地的专项整治,加大使用建筑材料的检查力度,确保建筑材料优质安全。在下一步的整治行动中,我们将坚持除恶务尽的方针,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取缔一批制假售假企业,惩处一批首恶分子和惯犯,处理一批违法违纪公务人员,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犯罪分子的器张气焰。同时,认真分析产生原因,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
(三)坚持“整治、疏导、帮助、规范”的方针,认真抓好建材产品质量的源头管理。
积极贯彻《江苏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继续坚持“打扶结合、标本兼治”的方法,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和集中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强化企业特别是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和非公制企业的基础质量管理工作,改进和完善产品质量保证制度,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建筑材料行业、建筑材料产品质量上水平,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路子。
(四)建立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的长效工作机制。
努力转变政府职能,适应市场经~--泳,ui条件下市场监管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建材市场整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包括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执法部门与企业之间各方面协同作战、联合打假的机制;对生产、运输、仓储、批发、销售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的机制;打假治劣与扶持引导相结合的机制等,提高整顿和规范建材市场监管的有效性。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充分发挥各级质监、发展计划委、公安、监察、建设、经贸委、“工商、环保等部门的作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形成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的整体优势。全面实施标本兼治,进一步强化把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纳入法制轨道,完善监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起建材市场主体守信、自律的机制。
六、几点建议
(一)从整顿和规范建材市场经济秩序的长期考虑,必须改变目前建材市场和建设工地行政执法权力过于分散的情况,往往市场上一出事,质检、工商、建设等部门悉数出动,造成人、财、力的无谓损耗,建议有一个部门来专管建材市场的打假工作,统一职能,简化手续,强化打击力度。
(二)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经费得不到保障,严重影响了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希望国家能从财政渠道安排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的经费。
江苏的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离不开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关心和支持,希望督查组对我省的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欢迎大家今后多来江苏指导工作。
4.集贸市场整治与规范化管理调研汇报 篇四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营运车辆二级维护质量,规范二类以上维修企业经营行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按照市运管局《关于开展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我所集中开展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
接到市运管局下发的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我所领导高度重视,业务股为此次活动制定了方案,专门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所长任组长,分管维修工作的副所长任副组长,业务股、稽查队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股,各股室各司其职,形成全所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加大宣传,形成共识
在7月中旬,我所召开全县二类以上维修业户和检测企业负责人会议,向他们宣贯此次活动的内容、目标和进行《汽车维护技术规范》的培训,组织维修和检测企业学习文件及国家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下发了企业自检自查表,使维修检测企业的从业人员认识到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提高了我县维修、检测、及运输企业人员管理水平。
三、集中力量,监督检查
自7月21日至7月31日止,运管所针对企业自查表,对本辖区3家二类维修企业、1家汽车综合性检测站,进行了上户检查。检查内容:(1)《竣工出厂合格证》;(2)运营车辆二级维护作业;(3)汽车配件使用管理;(4)非法改装车辆行为。同时严格按照《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规范我省驻外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与当地运管所建立业务联系,并逐步完善委托监管的工作台账,确保相关车辆纳入驻地管理。
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当场予以纠正,并对维修检测企业下发改整通知书,为今后规范填写《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汽车维修合同》打好基础。同时,也教育企业在履行合同义务中,进一步认识《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的重要性。
5.集贸市场整治与规范化管理调研汇报 篇五
一、基本规范
(一)落实“门前五包”,确保店外卫生整洁。
经营者应保持店外的环境卫生,坚决杜绝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店面墙体无乱写乱画、乱贴野广告,经常打扫店外卫生,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保持周围环境的整洁卫生。
(二)加强内部卫生管理,清除店内卫生死角。
经营者经营的商品要摆放整齐,货架、柜台下不得放有杂物,及时清理柜台、货架,保持商品的干净整洁;店内墙体干净,无灰尘、蜘蛛网,地面干净;备有垃圾筒,防止垃圾乱丢乱放;店内就餐和住宿与经营区隔离;布线整齐,电线不裸露在外,无安全隐患;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定期对苍蝇、蚊子、蟑螂、老鼠等“四害”做好消杀工作,清除“四害”栖息地。
(三)设施规范。
市场内柜台统一、货架统一、吊挂统一、电子称统一、证照悬挂、号牌统一,柜台经营摊位结合部应留出设置电子称及悬挂证照、号牌和安装辅助光源的不锈钢支架位置。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液化气与灶具保持至少0.8米的安全间距。蛋糕房、小餐饮店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业户,应当配备ABC型干粉灭器。(四)广告牌匾规范。
第一、市场内广告应当遵守《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户外广告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市场内广告牌应当根据市场的种类、特色统一规格、统一标准(尺寸大小、使用材料、广告底色、字体颜色等由各专业市场自定,目前,大部分市场采用蓝底红字)、布局合理、整齐漂亮、安全美观。应与市场的建设、景观相协调;不应妨碍市场道路安全畅通等。
第三、市场内广告要做到内容健康,用语准确,字迹工整,书写规范、色调合谐,不出现错别字、繁体字或不规范的简化字;含有外文及汉语拼音的,要准确无误。第四条、市场内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含有不良文化内容,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二)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六)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八)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五)市场相关制度、标牌规范。
1、市场开办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市场内经营者制度、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制度、市场安全管理制度、市场治安管理制度6项制度(具体制度附后,市场内经营者制度不要求设置责任人)要求市场办公室和市场内醒目位置各一套;市场办公室内上墙制度要求设置在进门处营业执照左侧;
2、市场主要出入口处右侧墙面外侧为某某市场摊位示意图,要求放置在市场入口5米处位置。其内侧为工商行政管理网格责任人,最内侧设置公示栏。
3、12315维权提示牌要求双面制作,自入门处开始设置,每隔50米1个。
4、行市标志牌要以市场为单位,要求统一底色和字体,大小一致、醒目大方。
5、市场招牌要求使用统一材质,统一字体。(六)证照齐全,亮照经营。
经营业户应100%亮证经营。经营业户须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佩戴有效经营证、章上岗(证件应统一夹持在从业人员左胸处),并做到人证相符,亮证经营。不得存在无照经营、超范围、超期限经营现象。各市口证、照应悬挂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做到统一、规范、整齐划一,具体要求:
1.店铺要悬挂于进店左侧的墙壁上,距地面1.7米且距离店铺门墙0.2米处; 2.摊位可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统一悬挂营业执照正本,在外面出摊的摊位可以市口为单位,统一扯高度为2米的不锈钢拉绳,用夹子将《营业执照》悬挂在摊位正中央;对店内经营店外设摊的摊位,执照悬挂遵照外面出摊的执照悬挂方式,统一悬挂在摊位正中央。
3.证照按规定年检、验照,年检、验照标识齐全; 4.所有证照集中悬挂。
5、市场管理办公室《市场登记证》和《营业执照》悬挂在对着正门中央墙面上,要求距离地面1.7米高。
(七)商品划行归市,物品摆放整齐。
各市口商品摆放整齐,不准伸出柜台边缘,保持整齐划一;鲜、活、生、熟、干、湿商品严格分开,经营鲜活禽畜、水产的区域应与其它食品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间距不少于5米;熟食、卤腊经营档不得与经营鲜活禽畜、水产的区域相邻或相对;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卫生间、垃圾收集点的间距应大于10米;活禽档、水产档、海鲜档靠墙集中设置。蔬果、肉类、水产品、禽产品、豆制品、粮油、熟食等商品要分类存放、分区经营,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八)严格实行食品经营“四项制度”。
对散装食品、熟食制品、预包装食品按照食品经营“四项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食品采购严格执行食品索证制度(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严格建立进货台帐。
(九)严格加强上市商品的监督管理,做好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不合格商品的下架处理。
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及国家限制或禁止流通的商品上市,对职责外的商品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违法商品的下架处理。
(十)加强商品交易行为监管,确保公平交易。禁止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骗买骗卖等行为。
二、标准规范
(一)肉类 标准:
1、持《营业执照》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 证照悬挂统一、规范。
2、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佩戴有效经营证、章上岗,上岗时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销售的肉品必须是定点屠宰生产、经检疫合格的产品。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标志及证明,持有进货发票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4、肉品须放在柜台的不锈钢板上经营,排放整齐,不准伸出柜台边沿;
5、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配合畜牧部门和商务局做好注水肉和病畜肉下架处理。
6、实行索证、索票制度、标牌公示制度,注明来源、进货日期,建立进货台账,过期、变质肉品不得上市销售。
(二)蛋类
1、持《营业执照》与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 证照悬挂统一、规范;
2、商品置于统一容器内在货架摆放,生、熟制品分开陈列;
3、商品实行索证、索票制度、标牌公示制度,注明产地或商品来源、进货日期、保质期,建立进货台账,过期、变质商品不得上市销售。
(三)水产品类 标准:
1、持《营业执照》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证照悬挂统一、规范;
2、水产档应靠墙集中设置,经营区域要与其它食品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间隔不少于5米;不得与熟食、卤腊经营档相邻或相对;
3、给排水设施齐全,排放污水要设置初级隔渣过滤设施,污水排放采用三级过滤处理设施,配备高压水清洁装置;
4、冰冻品应上柜台销售,排放整齐,不准伸出柜台边沿,并要求配有保鲜冷柜;
5、冰冻品上柜台销售应制作带漏孔的不锈钢器具放置,并配备接水盆(袋)接水,以防脏水二次污染;、鲜活水产类应建造销售池, 销售池台外立面地台高300毫米,外挡玻璃400毫米,内挡玻璃300毫米,池内按经营需要用玻璃设置活动隔板,台面应用穿孔不锈钢制作,柜台应设置砧板;
7、商品实行索证、索票制度、标牌公示制度,注明产地或商品来源、进货日期、保质期,建立进货台账,过期、变质商品不得上市销售。
(四)豆制品类 标准:
1、持《食品流通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证照悬挂统一、规范。
2、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佩戴有效经营证、章上岗,上岗时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卫生间、垃圾收集点间距应大于10米;
4、应与蔬果、肉类、水产品、禽产品、粮油、熟食等商品分区经营,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5、应设有防尘、防蝇、防腐、防鼠、防蟑螂设施,有专用带滑门的玻璃或有机玻璃柜,配备加热或冷藏设施,不得露空销售。
6.豆制品销售应设置冷藏设备,应在25℃以下陈列销售,分类陈列,未销售完的豆制品应放入冷柜贮藏。
7.豆腐销售应制作带漏孔的不锈钢器具放置,并配备接水盆(袋)接水,以防
脏水二次污染;
9、实行索证、索票制度、标牌公示制度,注明产地或来源、进货日期、保质期,建立进货台账,过期、变质商品不得上市销售。10.严格落实食品经营“四项制度”。
(五)青菜类 标准:
1、持《营业执照》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 证照悬挂统一、规范。
2、商品分类摆放齐整,不准伸出柜台边沿。
3、督促农业部门设立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检,并做好记录。
(六)水果类 标准:
1、持《营业执照》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 证照悬挂统一、规范。
2、商品分类摆放整齐。
(七)粮食类 标准:
1、持《营业执照》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 证照悬挂统一、规范;
2、商品分类摆放整齐,不准伸出柜台边沿;
3、对再加工产品(面粉等),须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建立食品经营“四项制度”,严格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商品来源和进货台账,并统一进行标牌公示。
(八)活禽类 标准:
1、持《营业执照》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 证照悬挂统一、规范;
2、活禽类区应严格按照存放、宰杀、销售三分离的原则;用玻璃与其他商品区隔离设置。采用管道式排风,同时设置符合流量要求的三级排风系统,并视外部环境需要,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下水道水池过滤的方式排放废气。存放活禽类使用不锈钢笼,笼底应设置接载禽类粪便的设施,各市场可采取集中宰杀、分散经营,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以及垃圾收集设施;
3、加工好的禽类上柜台销售应制作带漏孔的不锈钢器具放置,并配备接水盆
(袋)接水,以防脏水二次污染;
(九)有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熟食制品销售的商店类 标准:
1、持《食品流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 证照悬挂统一、规范。
2、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佩戴有效经营证、章上岗,上岗时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对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熟食制品,严格建立食品经营“四项制度”。建立一户多档制度;进货台帐记录及时、准确;从事批发业务的,要记录销售的食品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索证、索票资料齐全,票、物、帐三者统一;进货渠道正规,商品证、票合法有效;无“三无”预包装食品;无超保质期的食品;无其它禁止上市的食品;对于裸装食品,食品标签填写规范、内容齐全﹙食品名称、生产加工地点、主要原料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商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使用食品夹和无二次污染的包装物。
4、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业户,设有防尘、防蝇、防腐、防鼠、防蟑螂设施,配备加热或冷藏设施,不得露空销售。六项制度
市场开办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责任人:)
一、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和场内经营设施、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完善经营服务环境;
二、负责督促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销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自觉把好进场经营者主体资格审查关和商品准入关;
三、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所出售商品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建立预先赔付制度,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督促场内经营者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管理制度,逐户订立进场经营合同,约定经营违约的责任、场内秩序、纠纷解决的方式和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
五、建立并执行治安、消防、卫生、除“四害”、消费维权等制度,明确责任人,做到制度执行有记录,建立市场应急预案;
六、为进场经营自产自销的群众提供便利;
七、配合工商、城市管理、消防等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市场管理工作。市场内经营者制度
一、持有《营业执照》等证照,佩戴经营证、章,做到人证相符,并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
二、遵守法律规定诚信守法经营,做到货真价实、明码标价、亮证经营、公平交易、落实三包规定,做好售后服务等;
三、经营行为公平合法,不经营假冒伪劣及国家限制或禁止流通的商品,出售商品时应当向商品购买者出具购货凭证等;
四、经营者无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行为;
五、经营中使用文明用语,对待消费者热情、周到;
六、严禁从事酗酒、赌博等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
七、自觉接收市场开办单位的管理,自觉遵守市场有关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规定,自觉执行进销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自觉履行门前“五包”。
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责任人:)
一、市场配有保洁人员,定位、定责、定时清扫场地、厕所,及时清除污水、杂物,保持市场卫生、整洁;除四害措施落实到位,密度达标;
二、市场摊(店)实行清扫垃圾杂物、除“四害”、货台货柜洁净和柜前柜后卫生包干制度,不随意堆放、倾倒垃圾;
三、市场内排水、排污等卫生保洁设施、用具齐全,销售肉、禽、水产品及饮食摊(店)配备上、下水设施;
四、市场内经营熟食品和食品摊点的营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并持有健康证,熟食有防尘、防蝇设施。
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制度(责任人:)
一、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度;
二、安排食品安全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落实商品准入工作制度,监控本市场的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对市场管理人员、经营者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
三、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如实记录食品经营者身份、经营食品品和信用情况等基本信息,建立食品经营者管理档案制度。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四、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的食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经营不符合法定要求食品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五、督促食品经营者对进入市场经营的食品实行索证索票,依法审查相关证明文件,相关票证文件复印备案,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如发现相关凭证手续不齐全或缺乏合法性,不得入场销售该食品;
六、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购销台帐,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进货时间、产地来源、数量等;对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及在市场内销售自制食品的企业,检查是否如实记录销售的对象、联系方式、时间、规格和数量等内容;
七、建立不合格食品退市和召回制度,对有关部门检测的不合格食品或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督促食品经营者停止销售,做好不合格食品的退市、销毁和召回工作;
八、配置快速定性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提供检测服务;
九、掌握本市场不同季节食品安全的监控重点,并有相应的应急预案。
市场安全管理制度(责任人:)
一、市场内严禁吸烟、烧香、使用明火等;
二、市场内严禁擅自装修、改造门市房,严禁私拉电线、私改电路、私增电器,严禁使用白炽灯、大负荷电器(如电炉子、电暖气、电热毯等);
三、在市场内设立广告牌或门头,应写出书面申请,报市场开办单位同意后,按统一规定,统一尺寸制作;
四、严禁损坏、移动、盗窃消防设施、照明设施和电梯、货梯等;
五、严禁遮挡、埋压、圈占消防设施,严禁堵塞疏散通道;
六、经营者应自备灭火器(4公斤以上ABC型干粉灭火器),放置于门市房明显位置;
七、经营者应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以及如何报火警和安全疏散等基本常识(业主应保证从业人员熟练掌握以上常识);
八、经营者有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演练的义务;
九、经营者有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要听从统一指挥,既要保证自身的生命安全,又要积极帮助他人抢险救灾。市场治安管理制度(责任人:)
一、市场内设有治安管理机构,有专人负责治安管理工作;
二、经营者有自觉维护市场稳定的义务,发现问题应及时反映、汇报;
三、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互相吵骂、酗酒滋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和扰乱市场秩序;
6.集贸市场整治与规范化管理调研汇报 篇六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在中秋节和国庆节这两大节日期间消费安全,**市工商局从8月上旬开始,以食品质量检测作为实施食品市场准入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手段,按照先大中型商场市场、再小型商铺市场,先主要食品、再其他品种的顺序,狠抓“五加强”、坚持“五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开展“两节”市
场检查,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该局已组织了3次“两节”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870多人次,执法车辆214台次,检查各类市场及食品经营主体2545户,抽检月饼样品35份、食用糖样品9份、乳制品(饮料)27份,立案查处违法违章经营户13户,向3户环境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月饼生产厂家发出了停业整顿通知,查扣涉嫌假冒中高档白酒12瓶、劣质儿童食品3190多瓶(袋),没收并销毁不合格奶制品以及过期、变质食品380多公斤。
一、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根据省、市工商局关于继续推进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的工作部署,结合中秋、国庆“两节”食品市场监管的实际,该局迅速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文伟同志任组长、四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队、所(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强调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年初签订《**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维护食品市场安全责任书》,确保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同时,由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从市场合同、法规、人事、督察队、办公室、经检、企管等股室抽调精干力量组成3个“两节”食品市场监管督查工作小组,采取明查暗访、面上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日常监管和现场监督,确保市场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管,确保重点突出。该局以群众安全购物、放心消费、开心过节为目标,以月饼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为主,按照“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对“两节”食品市场的监管。一是月饼市场。重点整治无照经营、销售进货渠道不明及质量不合格月饼、过度包装、价实不符、包装标识涉嫌欺诈和以各种形式搭售其他产品混合包装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二是时令食品市场。重点检查节日期间消费量大、容易出现问题的粮油、肉类、酒类(尤其是散装白酒)、乳制品、糕点、糖果以及儿童食品、保健品等品种;严厉打击利用节日推销过期劣质食品、发布虚假广告夸大食品功效、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将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当作赠品赠送以及以“送货下乡”、“厂家直销”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清源头、净市场、保安全。三是“十一”国庆黄金周旅游市场。坚持“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的原则,加强对天马山、西江温泉、太华山、大仁山等旅游景点、游客集散地、旅游交易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低价招徕游客、强迫就餐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等欺诈消费者行为,防止严重损害游客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事故发生,努力促进全市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为贯彻实施该市“旅游旺市”发展战略尽职尽责。
三、加强建制,确保标本兼治。为加强对“两节”市场食品质量监管,该局根据去年市场食品准入管理试点工作所取得的经验,把监管工作突破口定位在加强建制、落实长效管理上,确保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一是由工商所与辖区内的商场、超市和食品加工、批发、零售企业统一签订《商品质量管理责任书》,落实食品经营者的质量管理目标和责任。二是监督市场食品经营主体主动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等制度,加强食品购进和销售环节的重点监控和规范;同时,要求经营者提交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进货单据及发票等复印件到辖区工商所备案,以便工商部门巡查监管时查验核对,确保进货来源清楚,销货渠道明了,把好食品入市的第一道关口。
7.集贸市场整治与规范化管理调研汇报 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整顿和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转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赣建房[2011]11号)和《宜春市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房发[2011]16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樟树市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小结如下:
一、目前我市房地产经纪市场现状
我市房地产经纪市场发展较晚,市场培育不够健全。目前我市共有房地产经纪公司22家。其中在我局备案的只有3家,已备案的3家中,我爱我家房产和居家福房产正在经营且规模较大,另外一家怡家房产没有经营。其余未备案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大部分都是规模小,无资质的小型房产中介公司。
二、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情况
1、加大宣传力度。为切实加强专项治理工作,我局在樟树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开设了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专栏,在政务公开栏上开辟了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专栏,及时发布国家和省、市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政策文件,介绍有关工作动态信息。增强了群众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形成了全社会支持、参与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2、健全领导机构。成立了樟树市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房管局和物价局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房管局抵押登记股,并确定专人负责,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3、制定工作方案。为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转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赣建房[2011]11号)和《宜春市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房发[2011]16号)的精神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樟树市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协调顺畅、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有序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4、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治工作。根据省、市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精神,工作重点是查处无证售房、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违法返本销售和售后包租,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乱收费、价格欺诈的;未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或逾期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以及下设分支机构未办理登记的;提供或者代办虚假证明材料、协助当事人签订“阴 阳合同”、不履行必要告知说明义务,以及不实行明码标价、违规分解收费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共召开动员部署会议1场,开展专项检查1次,相关股室参加专项治理工作人员共10人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深入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一是继续贯彻落实《方案》要求,加强与房地产消费者、经营者的联系,主动回访投诉的消费者、中介机构及房地产开发商,及时走访有关部门,听取他们对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及时总结报道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
2、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能得到认真解决的开发企业和从业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组织力量直接进行查处并以曝光。综合运用各部门的执法职能,严厉打击合同违法、霸王条款、虚假广告、违规销售、虚假交易、非法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达到净化房地产市场的目的。同时对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房地产监管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纯洁干部队伍,使房地产经济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3、建立宣传教育制度,加大教育警示力度。要把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教育贯穿整治全过程,做到办一个案件教育影响一片。及时将房地产经纪市场主体情况、经营中的违法违规劣迹适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经营单位坚决予以曝光,为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8.集贸市场整治与规范化管理调研汇报 篇八
关于开展移动电话机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XXXX:
为了规范移动电话机市场秩序,打击各种不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移动电话产业健康发展。我市各级工商部门按照《四川省移动电话机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川通局联[2006]2号
通知规定的职责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对全市范围内的移动电话经营主体进行了专项检查整治。
在这次专项整治中,我局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各县区局、分局也切实加强了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市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整治任务。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突出重点和难点,力求整治不留死角,确保整治取得突出成效。以把好市场主体资格准入关,清查各类非法冒牌、拼装和翻新、走私的移动电话机为重点实行全方位的整治和监管。在整治中,我局执法人员一是检查了经营户是否有经营主体资格;二是检查经营户是否有伪造、冒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进网许可标志的行为;三是检查经营者是否有假冒商标、非法组装、改版、翻新移动电话及配件等违法违章行为;四是检查经营户是否销售无合法来源的进口移动电话的行为;五是检查经营移动电话中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行为。此次整治,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14人次,执法车辆64台次,检查经营主体287户,取缔无照和超范围经营2户。
通过检查整治,有效地遏制了移动电话机走私、冒牌、拼装和翻新的违法经营行为,营造了良好移动电话机市场秩序,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9.集贸市场整治与规范化管理调研汇报 篇九
创建工作汇报
底阁镇运卜屯小学
2011年12月21日
各位领导您们好:
首先我代表运卜屯小学全体师生对于各位领导莅临我校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随着“普实工程”、“农村中小学仪器更新工程”的实施和“山东省教育示范县”的创建。我校实验室建设、仪器装备水平和实验教学管理水平都得到大幅度提高,办学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在此基础上,我们学校根据《枣庄市小学“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管理规范化学校”评估细则(试行)》的标准认真实施创建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向领导汇报如下:
一、优秀的团队是创建工作的前提条件。
底阁镇运卜屯小学始创于1983年,是一所规模较大的农村完全小学。服务于运卜屯、刘后、魏楼、圈里、邱庄、岳城、卜东店等8个自然村,服务人口近1.2万人,在校学生772人。在职教师33人,本科学历18人,专科学历8人,中专学历7人,学历达标率为100%。多年来学校领导一直非常重视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实验教学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素质等方面的作用,努力提高实验教学管理水平。2010年魏作奎、刘向瑞两位实验教师参加峄城区实验教师培训取得合格证书。2009年陈珍老师科学课验收合格。2010年张萍老师在峄城区科学优质课评比活动中获二等奖。
二、不断加大投入完善实验室建设,为创建工作奠定了物质基础。几年来,在峄城区教育局、底阁教委的关怀与支持下,依靠底阁镇人民政府,分步落实目标,实现了按配备标准装备实验室,确保我校实验室建设向规范化迈进,为此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实验室装备标准化。
为提高实验室管理效益,2010年学校进行用房调整,把学校南教学楼改为学校功能楼,并投入20多万元按B类标准在功能楼内建实验室(科学探究室)一口、仪器室一口。实验室使用面积86平方米,配备多媒体展示台,标准演示实验台一张,标准实验桌24张,48个实验凳(完全满足学校最大班额班级需要)。配有安全消防器材、事故急救箱、洗眼器。照明、采光建设均达到国家学校教室建设标准。实验室内水、电均供应到实验桌。学生实验桌设有安全电源,装有总开关及漏电保护装置,有遮光窗帘。实验室内设有规范实用的给排水系统。仪器室使用面积86平方米,配备仪器橱24 件、2个仪器篮、l台管理用计算机,1台实验准备台。各类仪器排列有序,常规教学仪器设备等符合B类标准。实验室、仪器室均安装排气扇、灭火器等通风消防器材。科学探究室使用面积达96 m,室内配有书写板,演示讲台1个,视频展台1个,多媒体计算机1台、显示设备1套,视听设备一套,学生操作台10台,学生实验凳48个,资料橱4件。完全满足学生科学探究活2动的需要。
2、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化
学校教学仪器均按教育部2006年7月颁布的《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的配备标准》B类标准配备。完全能够满足二人一组的分组实验要求。课堂演示实验仪器按标准配备能够满足需要。
3、实验教师专业化
为提高实验室管理效益提供有力的人力条件。我校根据实际情况,配有2名高素质实验教师。他们均有多年实验室管理经验,十分熟悉科学知识及相关仪器设备的原理、保管方法和使用方法。这些都可保证我校实验室能按规范要求进行管理,按学校要求使用实验室,为提高我校实验管理效益和实验教学提供了坚实的人力条件。
三、强化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1、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实验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为加强实验管理和实验教学工作,我校成立了实验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由韩召景校长任组长,教导处周广坤主任副组长,成员有教导处、总务处、政教处主任和实验室负责人组成。分工具体,责任明确,确保了我校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由副组长具体负责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管理工作,总务处主任负责仪器配备和有关实验用品购买,保证实验专项经费的正常使用。教导处负责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具体管理,督促科学教师认真制订实验计划及执行落实,安排有关仪器药品的配备,确保学生实验、教师演示实验正常开出。我校在推进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管理规范化过程中,建立了严格的实验教学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保管、维护、修理等都建立了明确的责任制。
2、建立帐册制度,实现实验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实验室的全部财产,不论是分配的、自购的或是自制的都建立了总帐和分帐。每学年定期盘点检查、校对,并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
3、保证有充足的实验经费,确保实验室正常运转。为确保实验室能正常运转,学校分组实验和演示实验的正常开出,我校在每年的经费预算中按每生3元预算实验保障经费,每年约2400元,且专款专用,用于药品损耗补充、实验用品、实验室用品、实验教师业务刊物征订等支出。实验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晋级、进修、评先、奖金福利等方面同其他教师相同。
4、制订和完善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实现以制度管理人的目标。要规范人的行为,必须要依靠制度约束,实验室管理也不例外。目前我们有关实验室管理有如下制度:《实验准备制度》、《学生实验规则》、《实验室安全与卫生制度》、《仪器使用维护制度》、《仪器借用制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仪器报损制度》、《危险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仪器室管理制度》、《实验教师职责》、《实验教学考核制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科学教师、实验教师、学生都必须自觉遵守上述有关制度,并且每学期进行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我校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安全有序有效地进行。
5、做好实验教学过程监控,规范教学行为。
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学校督促实验教师拟订了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目录,科学教师根据学校批准的实验教学计划,提前编报所需的教学仪器设备和耗材,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操作以及相关实验册的填写,并全批全改。教导处严密监控教师演示实验及学生分组实验的进行情况,保证演示实验开出率为100%,分组实验开出率达100%。
四、加强实验教学研究,促进实验教学效益的提高。
1、定期开展实验教学教研活动,提高实验课的质量。我们要求学校校长、教导主任等有关领导深入课堂听课,每学期不少于2节的实验课听课记录。每学期举行一次有关实验教学的专题研究活动。这些活动一方面督促教师认真准备实验,认真上好每一节实验课,努力提高实验的辅助教学功能,另一方面可以让学生明白科学是建立在实验基础上的学科,让学生自主去做实验,提高实验室开放的效益,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提高了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制作能力和分析综合能力。
“山东省教育示范县”的创建成功,为我们学校创建枣庄市“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管理规范化学校”提供了有利条件。“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管理规范化学校”的创建进一步推动了我校实验室建设的标准化,实验室管理的科学化和实验教学的规范化。今后我们将充分利用优质的实验教学条件,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使我校的素质教育“更上一层楼”。
祝各位领导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心想事成、合家幸福!谢谢!
10.集贸市场整治与规范化管理调研汇报 篇十
篇一:
为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市容市貌水平,近期我局着力开展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现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自创卫工作开展以来,全局上下,高度重视,各部门按照创卫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创卫办《转发县商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农贸市场整改责任单位及整改内容的情况〉的意见》(洪创卫办〔2015〕166号)下发后,我局对照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迅速对整治任务分解至各部门,确保整体工作的有序推进。
2、实地调查,摸排现状。经过对目前城区8个正常营业农贸市场的实地调查,市场周边环境整体不容乐观。主要问题是大多数市场地处县城中心,人群密集,消费者多,但设施较差,内部经营规模较小,功能不全;市场管理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收费轻管理,甚至于乱收费不管理;管理机制不完善,街道社区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够;除临河市场外,基本上无专用车辆停放场所,车辆乱停放,极易拥堵;占道经营和临时摊点较多;店招店牌设置不规范;小广告乱张贴;卫生保洁不及时;外围秩序较混乱。
3、制定计划,开展整治。城管大队已与沿街的门店逐户签订 “门前三好” 责任书,落实“门前三好”责任制;已成立非机动车整治中队,开展城区非机动车专项整治活动。在市场周边选择适当地段划设非机动车停车线,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教育引导市民有序停放非机动车辆;针对早、晚时段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现象,城管大队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早上6点半上班,晚上6点半下班,在农贸市场周边定岗管控;对市场外违章搭建、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已开始清理;环卫站已增加人员,进一步加大对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力度。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对市场周边经营秩序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市场外占道经营、乱设摊点现象。
2、继续开展对市场周边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的集中整治,教育与处罚并举。
3、对市场周边店招店牌进行合理规划,统一设置;对小广告进行清除,对私拉乱挂、乱堆乱放予以清理。
4、增加环卫保洁力量,加大环卫保洁力度,确保市场周边卫生整洁。
三、建议
1、强化市场管理方的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应敦促其履行主体责任,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施,加强市场内部和周边经营秩序、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场内增设零散农户自产自销贸易区。
2、公安、商务、交通、规划、市场监督、高涧街道、城管等部门联合,清理富民市场西侧亭棚(所有权归富民市场经营者魏某)、临河市场南侧亭棚(所有权归银座老总夏某),规划建设停车场,以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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