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共11篇)
1.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 篇一
【法规名称】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文号】宜府办字〔2010〕113号
【发文时间】2010-8-18
【正文】
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会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市、县两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充分运用网络技术,进一步创新行政服务和管理方式,强化行政监察,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省“统一平台,统一软件,统一监察,统一运维”的项目建设要求,建设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电子政务、经济社会服务、举报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确保政务在网上公开、行政审批在网上运行、公共资源在网上交易、监督在网上实施。
三、实施步骤
按照总体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本次市、县两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0年9月20前)
1、组织软硬件采购。按照省审改办相关文件要求及市、县(市、区)实际情况,确定市、县(市、区)两级软硬件及相关配套设备的采购清单,明确市、县统一组织政府采购,费用由市、县(市、区)财政分担。(此项工作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由市信息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
2、做好审批项目清理工作。重点审定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进一步统一规范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名称和数量,并按照办件分类重新完善行政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此项工作要求在8月底完成,由市、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审改办和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市、县(市、区)各相关窗口单位配合完成。)
3、完成系统培训工作。采用市级集中培训、窗口人员现场培训方式,做好县(市、区)级业务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的培训工作,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提供人力支持。(此项工作要求在9月20日前完成,其中系统管理员的培训由市信息化办负责,业务管理员和窗口工作人员培训由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
(二)建设阶段(2010年9月底前)
1、搞好省市、县系统对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技术方案的要求,对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安装调试和技术把关,为省、市、县、乡网络联通提供技术保障。(此项工作要求在9月20日前完成,由市、县(市、区)信息化办负责。)
2、开展系统上线测试工作。检测系统运行状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此项工作要求在9月底前完成,由市、县(市、区)信息化办和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
3、正式运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在系统试运行稳定的情况下,正式启动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
(三)拓展阶段(2010年10月至2010年底)
根据我市工作需要,结合全省统一要求,在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网络基本建成后,对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通过拓展监察事项,延伸监察范围,逐步将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全面发挥电子监察效能。同时,根据发展需要,将电子监察系统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延伸。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市政府成立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工作,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颜赣辉同志任组长,副市长黄建平同志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政府法制办、市工信委、市信息化办、市行政投诉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易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参照市级要求成立相应机构。
(二)明确部门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对落实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市监察局负责对落实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行政审批项目的梳理和清理工作;市信息化办负责制定各地项目建设方案,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牵头落实审批项目的流程再造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系统项目建设所需的经费保障;市行政投诉中心负责对正式运行后的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施,掌握各部门履行行政审批职责情况,处理违规问题。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建设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是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进政府工作信息化的重大措施,是构建反腐败惩防体系、建设高效廉洁政府的有效举措。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认识,树立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实施。
2、落实保障措施。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切实落实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和必要的办公条件,要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专人负责,确保项目建设有人管、有人抓、有足够的经费投入。
3、加强督查指导。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各地各单位项目建设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强化责任追究,要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纳入全市“创业服务年”活动考核内容,对县(市、区)政府及有关单位项目建设进展、项目实施、配合支持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同时各责任单位也要对本部门负责的工作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市、县两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2.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 篇二
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是指监察机关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的监督行政审批的网络系统,是《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2005]7号)中明确的一项任务。
根据省委[2005]7号文件精神,我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加强行政监管作出了具体部署和要求。各地市积极响应省政府号召,凭借各自在电子政务建设上的优势,开始了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陆续完成了与省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联网工作。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建立地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一些技术要求。
2. 系统总体结构
某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总体结构如图1所示:
可看出电子监察系统由监察网站、监察平台、数据采集平台、视频监控系统组成:
(1)电子监察网站是在WEB网上的对外的窗口。具备政务公开、网上投诉、网上监察、网上咨询的作用。
(2)监察平台提供后台管理、监控、预警、分析、呈现等功能,也是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核心内容。
(3)数据采集平台实现对行政审批过程数据的交换、分发等功能。
(4)审批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作为行政监察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对办证窗口、审批现场等行政审批现场实施远程视频图像监控。
(5)行政审批业务过程数据的接入,对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及部分部门原有业务系统开发数据接口(由原有业务系统开发商进行),将数据按照《网上联合审批及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数据交换标准》放到前置机中,由数据采集平台将数据传送到核心数据库中。
3. 系统功能
地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功能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大部分:事前监察主要是政务公开监察,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规范和完善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事中监察包括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自动)评估和信息服务以及办件满意度测评等;事后监察主要是投诉处理和绩效考核,通过预定的绩效考评标准,综合办件效率、效果及投诉等情况进行加权评估、自动排序,并作数据统计和技术分析。
系统详细监察功能如图2所示。
4. 计算机网络、服务器支撑软件配置
4.1 系统组网技术
在地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时,必须综合利用信息化建设的已有资源。在原有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上,对网络平台进行升级和改造,以符合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要求。
电子监察系统的计算机网络拓扑图如图3所示。
4.1.1 网络拓扑
从上面计算机网络拓扑图可以看出:整个网络分别由核心局域网和连接行政服务中心以及各分散部门的广域网组成,构建在现有的政务网上。
4.1.2 网络线路要求
电子监察系统传输内容主要包括应用系统数据与视频信号。
作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重要基础设施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不论内网外网,需以2M以上速率连通全市各个需要监控的点,以1M以上速率连通市行政服务中心以及各个需要监察的部门前置机或手工输入客户机。主干网需以100/1000M高速连通本系统的核心局域网及监控中心。
4.2 服务器系统设计
服务器系统主要包括以下配置:一台作为电子监察应用服务器;一台作为数据采集交换服务器;一台作为数据库服务器,以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系统的稳定性;一台作为监察网站等面向公众的应用服务器。为了充分利用资源,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监察网站服务器放在原有的服务器上。
5. 系统的接口设计
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是一个典型的跨单位的城市级电子政务系统,需要与现有的电子政务系统进行互联互通,涉及到非常复杂的接口设计。本着充分利用现有的系统、着眼于远期的发展的原则,地市行政审批电子检查系统需与如下系统建立接口:
(1)与省电子监察系统的接口
各市的电子监察系统一定要建设与省电子监察系统的接口,通过接口与省监察等相关部门交换信息,共享数据,实现数据上传下达,进行各种分析后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2)与短信平台的接口
电子监察系统中有许多功能,如预警、过期通报等需要用短信通知用户,以便他(她)不在线的情况下也能及时知晓这些信息,及时进行处理。这个功能点的实现就需要短信平台的支持。
电子监察系统需建设与此短信平台的接口,将所发短信内容、短信接收人的手机或小灵通号通过接口转入短信平台、这样短信平台就可将信息发送到相应的手机或小灵通上。
(3)与各单位原有业务系统的技术接口
各个部门主要依据《网上联合审批及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数据交换规范》来编写接入的程序接口,能够从现有业务系统中采集的数据项通过接入的接口实时采集。
6. 系统安全
系统安全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系统安全和信息安全。系统安全主要通过病毒防护、访问控制、入侵检测、系统的备份与恢复、审计跟踪等措施保证工程中的各种系统以及系统上各种软件的正常运行;信息安全以CA系统为基础,通过基于公钥证书和属性证书的信息安全机制,保证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各种信息在存取、处理和传输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并确保信息的可控性和可审计性。
6.1 系统运行安全
(1)访问控制
提供各层次的访问控制功能。从用户认证和授权、数据库对象的访问控制、用户操作权限控制、系统操作的记录和稽核、数据和系统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可用性、基于业务规则的访问控制等方面,保证系统的安全性。系统用户登录使用CA认证验证机制。
(2)数据备份
对重要的业务数据、操作日志、关键数据、数据库及操作系统进行备份,备份系统由备份软件和相应的设备组成,备份方式支持普通备份、复制备份、差量备份、增量备份四种方式。
(3)防火墙
对外部访问行为进行多级过滤、监控、记录,并进行安全审计。防火墙对来访用户实现三种级别的审计,包括不进行审计、简要审计(源、目的IP、日期、时间)以及详细审计(涉及到内容)。防火墙的实时监控记录表可实时显示网络上传送数据包的记录,包括规则号、时间、使用者、来源主机、目的主机、通讯协议、服务项目、传输资料量及连线时间。
(4)病毒防护
病毒是系统中最常见、威胁最大的安全来源。病毒防范系统的安装实施要求为:能够配置成分布式运行和集中管理,由防病毒代理和防病毒服务器端组成。
防病毒客户端安装在系统的关键主机中,如关键服务器、工作站和网管终端。在防病毒服务器端能够交互式地操作防病毒客户端进行病毒扫描和清杀,设定病毒防范策略。能够从多层次进行病毒防范,第一层工作站、第二层服务器、第三层网关都能有相应的防毒软件提供完整的、全面的防病毒保护。
6.2 系统信息安全
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将基于CA系统来实现。CA系统提供的安全服务主要包括:
(1)鉴别服务:防止其它实体占用或另一实体假称独立操作实体的身份。鉴别服务可对抗重放攻击,重放攻击即重复某信息的全部或部分,以产生未经许可的效果。鉴别的实体包括物理实体、逻辑实体和人。鉴别服务包括对等实体鉴别和数据源鉴别。
(2)访问控制服务:防止对信息系统资源进行非授权访问和操作。
(3)保密服务:保护信息不能被非授权者、实体或进程利用或泄露。保密服务主要用来保护存储和传送中的信息免受非授权地利用和泄露。
(4)数据完整性服务:提供针对数据的值和数据存在性可能被改变的威胁的对抗。改变数据值主要包括插入另外的数据,删除数据的一部分,修改部分数据和改变部分数据的顺序。改变数据的存在性包括数据的创建和删除。
(5)抗抵赖服务:确保通信中的实体不能否认曾参与了全部或部分通信。包括发送方抗抵赖和接收方抗抵赖。
参考文献
[1]冯惠玲.我国政府电子政府信息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周晓英,王英玮.政务信息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杜治洲.电子政务与政府管理模式的互动[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4]刘红璐,张真继,彭志锋.电子政务系统概论[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5.
[5]侯卫真.电子政务的建设与发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6]汪玉凯,赵国俊.电子政务基础[M].北京:北京中软电子出版社,2002.
[7]陆敬绮,邵锡军.电子政务技术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3.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 篇三
实际上行政效能监察已经开展了好几年了。省里、建设部、监察部早就提出来了,有些市州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也开展得比较好。从XX来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从去年开始提上议事日程,今年市政府1号文件出台《XX市行政效能监察试行办法》,明确了要求,各个县区根据市政府这个文件也制定了试行办法,起步是比较好的。现实工作中,大家恐怕也有这个感觉,很多工作没有归类,前几年我们做了很多工作,实际上也是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有关系的,但是没用这个名词,今后要把它标准化、规范化,把范围、要求都规范起来。
从今年XX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情况来看,总体不错,但还不是很理想。我想,XX这个效能监察如何搞、搞得怎么样,通过我们今天到规建系统来学习、座谈和调研,很有体会,我对规建系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总的评价是走在了前面的,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一定的深度,有很多工作都落到了实处,半年到了马上开始总结,对下步的工作提出要求,抓部署、抓落实,还有很多好的做法需要不断的总结经验,不断的深化这项工作。市政府的1号文件出台后,规建局及时制定了自己的行政效能监察实施意见,针对性很强,当时我看了以后在县区纪委书记会上进行了转发。
听了几个单位的发言,也很有特色。比如市规划局,从建立行政效能监察的教育和考核机制入手来强化效能意识,从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入手来推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思路、做法非常好。在强化监督检查方面,内部搞了预警系统,有些审批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办结的,就会报警,通过内部联网,领导可以随时检查,随时了解情况。再如推行了阳光规划,什么东西在阳光底下都是最好的,你们在积极探索。规划局是重点监察单位、重点监督对象,包括规划局长。房监所对行政效能监察加强了宣传教育,统一干部的思想,增强责任意识,确保监察到位。通过完善制度建设来规范服务行为,通过强化质量审查来实施有效的监督,通过坚持学习考核制度、首问责任制、推行服务承诺等三项制度来落实监察责任,都很具体。通过实施目标管理来体现最后监察的效果,通过接受群众的监督来改善工作。市房管局认识也是比较到位的,通过行政效能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促进机关工作作风的改进,规范机关干部的行政行为,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廉洁高效。在具体工作中结合实际,针对平时群众反映的9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和效能建设、效能监察结合起来,归纳出了8种工作中的不当行为,归纳得很好,能针对这些问题,搞好制度建设,采取一些管理上措施,这样一来和工作就结合得比较紧了,效果也比较好。质监站也有很多好的做法,比如5个结合也是特色,监“效”与监“廉”相结合,效能和廉洁结合起来,监“事”与监“人”结合起来,抓“面”与抓“点”结合起来,如何搞好效能监察考虑得比较深、考虑得比较细,包括一些概念和范围也进行了一些细化,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干部与群众结合起来,取得了一些效果。
总的说来,我听了大家发言以后,感觉我们规划建设系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以来,成效比较明显,效果还是比较好的。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效能监察是行政工作中的一场革命。从XX来看,大概分三步走:第一步就是前几年的政务公开,市行政服务大厅就是当时一个亮点和成果。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废止了很多行政许可项目,《行政许可法》也出台了,这些都是行政工作的一场革命。规建系统也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该上墙的上墙,该公开的都尽量公开。那么走到今天以后,怎么进一步深化改革?我认为第二步就是现在抓的行政效能监察。这项工作做到齐步走是不可能的,有些单位可能搞的好一点,有些单位可能搞得差一点,这跟单位部门的行业特点和其它一些原因有关系。我认为行政效能监察能不能搞好,首先是领导认识到不到位;二是部门涉及行政许可多不多,直接面对群众多不多,规建系统战线长、任务重,行政许可项目比重大,行政效能必须搞,不搞还不行;三是规建系统的基础比较好,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四是人员素质比较高,依法行政的意识比较强。我归纳的这四点就是规建局行政效能监察为什么走在前面的原因,这些是你们的优势。并不说因为问题多,我要加强监察,恰恰相反,规建局具备这些优势,也出得了成果。规建局内部有7个二级局、中心,加上基层单位一共30多个单位,单位性质、类型也不一样,有的对外、对百姓的工作多些,所以监察方法也应不一样,要分清轻重缓急。在XX的市级机关中市规建局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是走在前头的,刚才的几个条件也需要你走在前头,第二步你们带了头,当然这与领导重视、领导认识到位很有关系。下一步我们今后的努力方向就是搞电子政务,你们要朝这个方向努力。
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一定要融入到日常工作去。刚才郭局长反复强调了几个问题,我也同意,我们工作不能“两张皮”,不能把行政效能监察与行政工作割裂开。第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一定要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它才有生命力,才会产生巨大的效果。我们在座的都是单位、部门、科室的领导,一定要解决认识问题,不要把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看作是一种负担,不能应付了事,这项工作是长期的。只要你有工作、只要你的单位存在、只要你有行政职能,行政效能监察就是随时存在。第二就是行政效能监察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和《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行政效能监察不是孤立的,它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实施纲要》都是互相贯通的,互相联系的。郭局长讲到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时,专门讲到要有全局的目光,站得高一点,看得远一点,我的理解也是这样,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时候,不能就只搞行政效能监察,要把我们的资源、我们的优势很好的发挥出来,利用起来,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行政效能监察结合,一好百好就是这个道理。这里边,“一把手”的作用很重要,是第一责任人,今天参加这个会的同志很多都是单位“一把手”,你们一定要重视,把它结合好,贯穿好。第三,行政效能监察要和工作目标结合起来。我们工作总得有个标准,有个结果,行政效能监察就是为它服务的,一定要建立工作目标,并加以规范化,否则它就是跛腿。行政效能监察要和目标、半年总结、季度小结、每月月报结合好。要加强明查暗访,包括单位的局长也可以明查暗访,下去走一走、看一看窗口部门在干什么也是一种监督,绝不能只是发挥监察科室的作用。我这里再三强调,如果其他同志认识不到位,自己不动起来,监督作用就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很多事情还要靠自己、靠加大力度、靠大家的重视,一级一级抓落实。要加强监督,行政效能监察要讲效、要讲能,还要讲监察,制度兑不兑现,结合得好不好,我认为监察很重要,《实施纲要》也是三句话,教育、制度、监督,后面如果要再加就是惩处。监督很重要,这次省委巡视组到XX来,三个多月回去普遍反映很好,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指导我们的工作,原创文秘材料,尽在文秘知音网络.com网。我们领导班子大家都感觉是应该监督,当局者迷,自己在圈圈里不一定看得到问题,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监督的力度还要加大,规建局自己也开展了明查暗访,但我认为还要把新闻界融入进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接受新闻监督,舆论监督,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第四,要和奖惩以及责任追究结合起来。前面的每一步工作都开展了,最后还有个奖和惩的问题,有个责任追究的问题,这是一个完备的系统,是必须做的。我很赞成刚才郭局长讲的,追究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发现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们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目的在于“建”,把队伍建设得更好,素质逐步提高,不是简单的“惩”,通过行政效能监察我们发现问题,改正问题,从正面来进行引导,不要去总结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处理了多少干部,但是必要的责任追究还是需要的。规章制度确定了,要求明确了,你要是还犯的话,那是要追究责任的,必须严肃处理。所以惩处也是一种教育,不是我们唯一的手段,是效能监察里面不可少的部分,所以我们既要奖,也要惩,甚至于进行纪律处理。
三、如何进一步深化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我把这个题目出给市规划建设局,你们来思考,如何来深化,这不是局领导一个人的事情,而是大家的事情,特别是各个单位各个部门的“一把手”要充分思考如何来深化行政效能监察,建议你们可以出去看一看、学一学。我的第一点想法,今年年底能不能够把规建局的经验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第二点想法市规建局要加强对各县区建设局的指导,今年年底前都要在行政效能监察方面有所建树。明年我们来总结你们的工作,争取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使整个系统形成一盘棋。我收到的一些群众来信对县区建设局反映还是比较多,虽然有些是以前的遗留问题,但是看得出还是存在监督没到位的问题,过分地考虑了部门的利益、考虑了自身的利益、考虑了个人利益,做了一些违规的事情、不该做的事情,所以要把县区建设局纳入市规建局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范围。明天在市纪委中心组学习会上,我要对七个县区的纪委书记进行强调,要求他们回去以后先督促县区建设局开展起来,你们上下联动,这是近期目标。第三,远期目标,我希望规建系统率先在全市搞电子政务,这也是场革命,我认为规建系统条件好、基础好,人员素质也好,这也是任务和当前工作的需要。
4.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精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落实到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中,全面加强我市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按照市纪委的部署,从2011年 2月开始,结合目前全国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在我局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以“爱岗位、强素质、正作风、作表率”为主题的“队伍建设年”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不适合、不适应”等的问题,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以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切入点,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确保反腐倡廉工作目标的实现,为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证。为推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和“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思想观念、党性修养、素质能力、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爱岗位,就是要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荣誉感,珍惜为党执纪、为国履职、为民奉献的机会,做到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敢于负责、开拓进取。
强素质,就是要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分析判断、组织领导、团结协作、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做到知识丰富、业务娴熟、运作有方、善抓落实。
正作风,就是要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践行“四个对”的基本要求,做到执纪为民、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作表率,就是要增强先进性和示范性,努力成为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的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公道正派、创先争优。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有序高效开展好我局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局纪检监察室研究决定,成立**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 局监察室主任
四、方法步骤
“队伍建设年”活动从2月下旬开始,至 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广泛动员、评学先进(2011年2月下旬至3月底)
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学习讨论要紧贴实际、广泛深入;评学先进要评出榜样、评出正气、评出干劲、学出成效。要把开展活动与推进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1.集中动员。召开动员会,对全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局领导要亲自作动员讲话,并研究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步调。2.深入学习。明确学习重点,重点学习市纪委全会精神,《廉政准则》、《河南日报》“何平九论”等。保证学习时间,以开展岗位自学为主,落实集体学习制度。领导班子要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各部门每周确保半天时间集中学习。
3.交流讨论。围绕“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如何做到爱机关、爱岗位”、“如何做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者如何更好地接受监督”等主题开展专题讨论、心得交流、知识竞赛、演讲比赛。
4.评学先进。认真组织开展纪检监察队伍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对群众公认、经得起检验的先进模范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浓厚氛围,切实把评选先进的过程转化为学习提高的过程。
5.研究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搞好工作分解,确定工作项目,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分析评议(2011年4月初至5月底)
查摆要真查真摆,分析要找准找实,评议要客观公正。要坚持“开门”搞活动,真诚征求意见,真心帮助提高,真情奉献社会。
1.全面自查。认真总结近年来在思想观念、党性修养、素质能力、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形成自查报告。
2.征求意见。通过开展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要重点召开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部门和服务对象、基层群众、特邀监察员等方面的座谈会。
3.谈心点评。要针对查摆问题情况,广泛开展谈心点评活动。谈心要讲真话、讲实话,沟通思想、相互提醒、增进团结;点评要切中要害、突出重点,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增强针对性。要事前有准备、事中有记录、事后有心得,防止走过场。
4.分析评议。撰写党性分析报告,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对群众满意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的,要进行谈话教育,重新撰写分析报告。
5.群团活动。要结合“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等节日,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到对口帮扶单位、城乡贫困家庭开展走访送温暖活动,在深入群众、奉献社会中体察民生、查摆问题,增强优质服务意识。
第三阶段:认真整改、切实提高(2011年6月初至7月底)
1.制定整改方案。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重点,认真抓好落实。整改措施要在本人所在支部进行公开,所在部室进行公布,并做出公开承诺,接受全社会监督。2.开展纪念活动。“七一”建党节前夕,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局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一次党的宗旨、党的意识、党的纪律教育,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3.深入体察民情。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农户问党风”,以实际行动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队伍建设中。在深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倾听民声、体察民情、化解民怨,增进感情、锤炼党性、整改问题。4.组织开展军训。“八一”建军节前夕,局纪检监察干部要组织开展拓展训练、军营集训活动,强化作风锻炼、增强体魄、加强纪律观念。
5.实行基层锻炼。纪检监察干部要定期到联系点进行考察调研,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能力。
第四阶段:搞好总结、建章立制(2011年8月初至9月底)
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把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和针对性结合起来,把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结合起来,把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结合起来。要在活动完成后,继续围绕活动主题,制定长远规划,巩固扩大成果,切实建立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1.搞好系统总结。召开“队伍建设年”活动总结会,系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交流活动成果,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任务。
2.排查廉政风险。纪检监察干部要对照党纪条规,深入排查个人和部门廉洁从政风险点,撰写个人和部门廉政风险点排查报告并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廉政风险预警、提醒、告诫、纠错机制。3.强化规范管理。纪检监察干部要对每项工作制定出科学规范的业务流程,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确定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考核,严格奖惩措施,推进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
4.建立完善制度。运用“队伍建设年”活动成果,研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5.严格落实制度。纪检监察干部要开展制度执行情况集中检查活动,查处违规行为,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思想,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六、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局纪检监察干部要把“队伍建设年”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创造性地组织实施好“爱岗位、强素质、正作风、作表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2.认真部署,积极推进。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与今年反腐倡廉工作要点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采取分类指导、联系督导、工作例会、现场调度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强指导、督促、检查,积极推进“队伍建设年”活动。
3、搞好宣传,营造氛围。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对“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探索创新,务求实效。全局纪检监察干部要勇于创新,敢于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按照各阶段的要求做好阶段性工作,同时又要紧密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新做法。要及时向市纪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通过专题会议、工作通报、专项检查等形式,对实施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5.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 篇五
为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及发展思路,我县成学习考察组,从5月3日至10日,先后赴胶州市、青岛市学习考察。我们通过听取情况介绍、现场参观、与工作人员交流、收集相关资料等方式,比较全面地了解了胶州市、青岛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管
理工作中先进的运行模式、管理机制、功能定位等,掌握了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办法和措施,圆满地完成了此次学习考察任务。现将学习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青岛市、胶州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管理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青岛市针对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出现的审批超时、擅自设定许可事项、违反许可办理及暗箱操作、陪标、串标等问题,而传统的事前事中监督乏力、重在事后查处的“消防员”监察方式已远远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现状,及时调整思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将监督监察理念与电子信息网络技术有机结合,推行了电子监察,变“被动”监察为全面、规范、科学的“主动”监察,有效解决了传统监察方式和手段的不足。其中胶州市的行政审批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得到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搭建电子政务服务及监察平台,推进行政权力阳光运作
青岛市以“金宏”电子政务网为依托、胶州市以胶州政务网为依托,整合了全市各级各部门的政务资源,打造了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了全市政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全公开。平台突出三大功能:一是政务公开全覆盖。将政策法规、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等信息通过网络向全社会发布,实现政务信息的全覆盖。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对各部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在线监测。二是网上办事全公开。胶州市以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审批系统为主导,建起内外网结合的市、镇、村三级网上办理平台,将各部门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实行网上审批办理。受理单位、许可依据、办理程序、办理进度等信息全部在网上进行公开,申请人可随时登陆网站对申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等内容进行查询。2009年以来,胶州市网上共办理事项96218件。三是公众参与全监督。胶州市通过设置纪检监察电子信箱和网上审批投诉举报信箱,受理网上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接受群众全面监督。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同时开通了10086短信投诉平台,群众编写投诉内容发送至指定号码,系统自动接收,办理情况也以短信的形式及时进行回复。2009年以来,共受理网上举报、投诉342件,办结率达98%。
(二)、搭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平台,变柔性监督为刚性监察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使用面积8700平方米,入驻市级行政许可事项300项、服务事项141项,设置服务窗口125个,入驻部门50个,工作人员346名。胶州市行政审批大厅(正科级事业单位),使用面积2600平方米,行政审批软件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投资350万元,本着“能进则进”的原则,将27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88项行政许可、36项非行政许可和24项便民事项纳入大厅直接管理,工作人员达150多名;对未进驻大厅的15个部门的66项许可事项负责年终考核。为实现全市所有许可事项“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的目标,该市建立网上审批系统,构建了“胶州市网上审批大厅”,将全市42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154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审批。中心通过在网上设立“并联审批”模块和外网信息服务,解决了申请人多头跑、审批部门分别跑的问题。网上审批系统运行以来,共受理事项54112件,平均审批时间缩短了一半。不断延伸行政服务中心职能,在所属镇(街道)设立便民服务站,在各行政村设立便民服务室,构建“三级”便民服务电子网络,使群众实现了“只进一个门,办妥万家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目标。胶州市不仅在行政服务大厅及15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实时对审批环境、工作秩序、工作纪律进行监督;同时,对网上审批系统进行电子监察。对各种违规行为,系统分别给予“黄牌”、“红牌”警告,通过网络自动通知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督促整改和调查处理。
(三)、搭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平台,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
公共资源交易既是腐败易发高发地,也是监察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为解决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青岛市、胶州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总体思路,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创新监察方式,搭建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平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总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在独立运行的同时,入驻行政监督部门6个:市建委、市交通委、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和市国资委;入驻交易服务机构3个:建设工程交易中
心、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产权交易所。另外,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公证机构驻场监督监察。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使用面积1100平方米,公共资源交易软件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投资300多万元,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中心设置了评标区等七大功能区,配套安装了先进的指纹识别等八大智能化硬件监控
系统,为公共资源的交易规范化、监督智能化提供了保障。中心建立了领导管理机构、服务工作机构和监督监察机构“三级运行”的管理模式,出台了《关于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意见》、《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确保了合法、有序、公平交易。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2007年12月开始试运行以来,共完成土地交易35宗,成交额4.14亿元;完成建设工程交易269项,交易额11亿多元,为财政节约资金1亿多元,平均节约率为15%,最高节约率达24%。其中该市机动车排气监测站bot模式的招投标一项,中标额高出标底360万元,仅一项就收回交易中心软件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成本。集中统一监管平台的建立,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由无形到有形、由隐蔽到公开、由分散到集中、由无序到有序的根本性转变,提高了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和配置水平。
(四)、搭建服务百姓面对面视频平台,进一步完善立体舆论监督
胶州市随着三级便民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群众办事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和“只进一家门、办妥万家事”的目标,但存在着诸如咨询反映问题、投诉举报渠道不畅等问题。针对便民服务体系办不了、常规途径办不好的问题,该市不断深化“三级便民”服务模式,建立了“服务百姓面对面”视频网络平台,及时为老百姓释疑解惑、听诘纳议、受理诉求、发布信息,实现了“远程零距离、异地面对面”。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积极进行筛查,查找案件线索,能在视频平台进行答复的,当面答复,不能答复的,做出办理承诺,在进行初步调查后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对群众进行的投诉:采取问题分类别、部门分专区、上线分时段、一对一对口连线的方式,组织部门上线解答群众诉求,接受群众质询。同时,运用网络技术对视频影像、语音进行全程记录存档,对部门承诺办理的事项及时跟踪督办;对视频过程中群众反映部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安排专人进行督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力争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构建网上举报投诉平台。
青岛市依托“青岛廉政网”,开辟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设立“信访举报”、“效能投诉”、“反腐谏言”、“结果反馈”等栏目,纪检监察机关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反馈。同时,青岛市及各区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明镜信息网”实名注册,安排专人受理和处理网络信访件,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和格局,使群众更加便捷地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检举、控告、申诉、投诉。
(五)、搭建公共资金监管电子监察平台,确保资金高效安全运转
青岛市以建设“四项公共资金”电子监察系统为重点,加强对社会公共资金的监管,通过与资金主管部门业务系统间的无缝对接,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抗震救灾以及财政专项资金、民生资金和部门管理的重要资金的收缴、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实施网上及时、动态、全程监控。同时,研发和应用专项资金公开运行平台软件系统,设置信息公开、资金追踪、统计汇总、预警报警、监管联运等功能,把专项资金全部纳入网络平台运行,实现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验收、审计等环节的动态性、全过程、全方位监控。
胶州市为规范和约束财政支出行为,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2007年搭建了国库统一集中支付平台,建立起覆盖财政、预算单位、银行的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系统。财政部门实施全过程的电子监管,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督促单位自觉加强财务管理,现在财政资金的截留、挤占、挪用现象已大大减少。截止目前,已审核不合规单据30多笔,拒付资金150多万元。
二、应借鉴的做法与经验
青岛市电子监察系统是利用多种技术手段对重要行政权力领域进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前提是以电子政务网为依托,以行政服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载体,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事项效能情况和公共资源市场交易执法监察情况过程的程序化、规范化,核心是其过程的网络化。他们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领导重视,措施到位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电子监察建设管理的共同特点是:起点高,运作顺畅,功能齐全,设施一流,并能在创新政府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便民、利民、政务公开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分析原因,主要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服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尤其是主要领导能亲自协调和解决建设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如2006年开始建设行政服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从管理体制、职能定位到场所建设、保障措施等,全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拍板定案,并多次就中心建设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和《行政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行政服务大厅是集行政许可、招标投标、便民服务“三位一体”的综合行政服务平台,要求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凡批必进,应进全进”。
(二)、精心设计,突出实用性
青岛市、胶州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重点针对存在的工作效率、越权审批、违规办理和服务质量等问题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重点围绕交易市场主体各方,即投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等环节,设置监察模块,建立数据库。
一是细化固化业务流程。青岛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土地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经过4次精简保留的154项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的业务流程进行细化,分解为若干环节,并对每一个环节设置的办理条件、时限等规范化要素进行固化,植入电子监察系统。根据《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将工程建设招投标从受理交易登记到中标合同备案整个流程分解细化为18个环节,环节之间形成无缝链接。操作中一旦出现不符合规定的程序、时限、内容和办理条件,系统将会自动锁定,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并生成提示信息和异常信息指令更正。业务流程固化以后,不经授权和开发人员技术支持,工作人员无法自行修改。
二是合理设定监察点。不同的工作事项,监察的重点不同。行政许可审批侧重于对内部工作人员的效能监察,而公共资源交易侧重于对交易市场主体各方的监察。青岛市在系统建设中,合理设定监察点,力求实用。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中,设定审批事项受理、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审批程序、证件打印等重点监察点。在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监察中,设置时限监察、业务监察、投标人监察、招标代理监察、评标专家监察和综合监察等多个监察点,保证监察的实时性、准确性、直接性和实用性。
三是全面采集分析信息。每个监察点都设置数据库,用于采集行为信息,系统自动根据预先设定的监察规则,对各类数据、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分类综合、对比分析,即时筛选业务流程中的违规和疑似违规信息,在监察点进行提示、预警。在工程招投标监察点设置中,大量采集投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违规或疑似违规信息入库,只要行为人的行为信息与信息库采集的信息相吻合,系统将实时预警。监察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既可以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同步监控整个工作流程,也可以根据系统提示和预警开展监督监察工作,真正实现了事前、事中监察的有效链接。
(三)、合理链接,注重可操作性
一是把每位工作人员的办公操作,根据细化固化后的程序模块进行合理分段,组合成岗位最佳链接,工作人员只需按照各自权限和系统提示进行选择或输入相关信息,即可完成常规工作。胶州市原来由15个人操作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现在只需6个人即可完成,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电子监察系统自动对整个业务过程进行监控,监察部门和职能监管部门可利用网络和视频,全方位了解事项办理的详细情况,跟踪监控业务流程进展,监督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原来需要同时派出多人来完成各个事项的监督监察,现在只需1人在监控室就可完成。
三是把电子监察系统与绩效考核紧密结合。电子监察系统设定绩效评估功能,自动对各行政审批职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评估,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等进行考核评鉴,并根据评鉴结果做出“刚性监察”,投标人或评标专家若被预警或发黄、红牌,系统将在一定时期内限制其报名和评标资格。
三、几点建议
通过学习考察,我们看到了差距,也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青岛市行政审批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设和电子监察的发展模式不仅取得了很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而且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充分认可,代表了今后我省乃至全国科技防腐的发展方向,对我县具有很好的学习借鉴意义。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县电子监察建设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更新理念,争创一流
要打造服务型政府,提高办事效率,创新政府管理,实现阳光行政,青岛市的做法和经验证明,建设软硬件一流、服务功能齐全、管理机制科学的行政服务中心是必然的选择。近年来虽然我县在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便民利民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软硬件建设不到位、服务功能和管理机制不健全,无法满足企业和群众的期望。如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廉洁、高效、便民的行政环境,对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至关重要。我们必须适应新的发展形势,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和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全面打造阳光型、服务型政府。
一是要高标准建好我县的行政服务中心。建议投资800万,建设一个宽敞明亮、环境优美、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为四层,使用面积5000平方米。具体布局设置:一层(使用面积1300平方米)为行政审批大厅;二层(使用面积1000平方米)为民生事项服务综合厅;三层(使用面积1000平方米)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和会计结算中心;四层(使用面积700平方米)为配套设施综合区,设有电子监控室及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室、“面对面”视频中心、会议室等。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就是搭建集行政许可、招标投标、便民服务“三位一体”的综合行政服务及电子监察平台,使企业和群众基本实现“只进一家门、办妥万家事”的目标。
二是要高起点做好行政审批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的职能定位工作。我县行政审批大厅应借鉴青岛 的做法,在服务模式上,实行“一站式”服务,对承诺事项实行“一门登记、多门办理、一门发证”的审批模式,在办理过程遵循“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密切配合,同步审批。在审批方式上,实行网络化审批。在运行机制上,实行“两级”联动和虚实结合,“两级”联动即在乡镇建立便民服务站与县行政审批大厅相连接,县行政审批大厅负责全县的行政审批事项,乡镇便民服务站负责本乡镇便民事项。虚实结合即建立“网上行政审批大厅”,实行大厅审批与网上审批相结合。目前要做的基础性工作就是对全县所有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审核,按照“成熟一批进一批”的原则,要求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能进厅则进厅,对经清理核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确认行使依据、内容、程序、时限、责权等,编制审批事项运行流程图,做到流程清晰、权责明确。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总体思路和“政府领导、统一交易、管办分离、规范流程、电子监察、依法监管”的原则,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的招投标和交易活动从原主管部门剥离出来,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实行集中公开交易、统一监管。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纳入管理范围的各类项目现行监督体系不变,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履行行政监督职责当“裁判员”; 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按照“交易业务管理系统”实行集中、统一办理当“运动员”;其交易前、交易后的工作仍由主管部门负责,实现“管办分离”。
三是要前瞻性抓好行政服务中心的网络建设工作。青岛、胶州的做法证明,电子监察运行平台软件系统必须与各类业务管理软件系统同时研制、配备才能实现无缝连接。建议投资200万,按照全省科技防腐网络和全市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结合我们实际和发展趋势,前瞻性地研发或购置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软件系统、公共资源交易及电子监察软件系统、公共资金电子监察软件系统,抓好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同时解决好内外网数据共享和保密问题。
四是要科学性搞好行政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建议借鉴青岛的做法,我县行政服务中心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直接隶属县政府,将行政审批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都纳入中心进行统一管理。工作人员由部门派驻,实行双重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二)上网布线,刚性监察
上网即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务大厅和各行政单位门户网站将政策法规、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等信息定期向全社会发布;将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固化(分内网流程图和外网流程图),编制软件程序,实行受理和反馈统一外网进行,事项办理统一在内网进行。同时受理单位、许可依据、办理程序、办理进度等信息全部在外网上进行公开,最终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事项效能情况和公共资源市场交易执法监察情况过程的程序化、规范化,网络化、公开化。
布线即以政府政务专网为依托,内外网相联,形成横向联系各职能部门网站与前台审批系统、后台业务系统、电子监察系统的信息资源,通过互联互通,实现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反馈、网上监督、网上投诉等多种功能和目标;纵向加快县、乡行政服务中心联动,形成贯通全县上下、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网络,构建大行政服务平台。
刚性监察即借鉴青岛市的做法,纪委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电子监察室,将电子监察系统与绩效考核紧密结合,进行“刚性监察”。
首先,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监管(即抓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平台建设),不仅要在行政服务大厅,还要在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时对审批环境、工作秩序、工作纪律进行监督;同时,对网上审批系统进行电子监察。电子监察主要三项内容:一是时限监管。通过细化固化业务流程,在不同业务环节植入办理时限、审批程序等重点环节监察点,每个监察点设置数据库,收集信息进行分析比对,加强时限管理,超时限办理等违规行为将被系统自动“锁定”无法操作;二是预警纠错。对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特别是审批超时限、越权审批等问题进行预警纠错,分别给予“黄牌”、“红牌”警告,并通过网络自动通知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督促整改;三是绩效评估。通过设置绩效评估模块,对各部门的服务质量、廉洁从政、办理流程等方面进行自动打分、考核、分析,并将结果通过媒体、网站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其次,对社会公共资金进行监管(即抓好公共资金电子监察平台建设)。通过与资金主管部门业务系统间的无缝对接,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抗震救灾以及财政专项资金、民生资金和部门管理的重要资金的收缴、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实施网上及时、动态、全程监控。
(三)整体推进“一拖六”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从这次学习考察情况看,目前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呈现以下特点:从以行政审批(许可)为重点进行监督,逐步扩大到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以及公共资源交易、要素市场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行使进行全方位监督;从模式相对单一的平台,发展到既有依托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又有依托虚拟网络等多种模式。为此我县应按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在省科技防腐网络和市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布局下,结合我县反腐倡廉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一拖六”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要依托省纪检监察网,在以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抓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平台、公共资金电子监察平台建设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服务百姓面对面”视频网络立体舆论监督电子平台,及时为老百姓释疑解惑、听诘纳议、受理诉求、发布信息,实现了“远程零距离、异地面对面”,使群众办事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和“只进一家门、办妥万家事”的目标;要以“清风网”为基础,以各级纪委网站为支撑,以乡镇、村廉政教育网站为节点,建立覆盖全县的三级廉政教育网络平台。经过2-3年的努力,构筑起“资源共享、县乡一体、延伸基层、信息畅通、反应快捷、监督有效”的科技防腐网络体系,实现全县预防腐败信息以电子化、数字化形式自动采集、交流和再现,实现对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事项效能情况和公共资源市场交易执法监察情况的电子监察。
6.深圳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办法11 篇六
深府〔2007〕32号
《深圳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07年2月10日
深圳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以下简称电子监察),是指监察机关运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全过程实施同步监督,开展预警纠错、绩效测评以及提供信息服务等活动的总称。
本办法所称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以下简称电子监察系统),是指监察机关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的监督行政审批的网络系统。
第四条 监察机关应当完善电子监察系统,负责电子监察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综合协调和组织开展各项电子监察工作。
第五条 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本部门的职责,配合做好电子监察相关工作。
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在本机关的互联网站上公开经市政府同意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相应的审批实施办法,方便申请人在网上下载行政审批申请材料以及采用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申请,提供审批结果查询和其他便民服务,对适合网上审批的事项应当实现网上审批。
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取得并可以公开的审批信息,相互之间应当互联互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监察机关运用电子监察系统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实时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审批的行为;
(二)监督行政审批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三)预警和纠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规审批行为;
(四)受理网上行政审批投诉;
(五)组织实施行政审批绩效测评工作;
(六)收集审批资料和数据,提供信息服务。
第八条 监察机关在开展电子监察工作时,主要对行政审批的以下内容进行监督:
(一)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行政审批的情况;
(二)网上公布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的情况;
(三)行政审批收费的情况;
(四)对审批事项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情况;
(五)监察机关应当监督的其他审批行为。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察机关可视情况进行核实,以确定是否存在违规审批行为:
(一)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
(二)行政机关作出不予批准决定或不予登记的;
(三)行政机关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内容的;
(四)因行政审批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
(五)行政审批被撤销的;
(六)其他需要核实的审批行为。
第十条 行政审批事项到期日,监察机关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发出绿色预警信号。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察机关可以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发出黄色纠错信号;行政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未能改正错误的,发出红色纠错信号: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超过期限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
(三)初审机关超过期限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上级行政机关的;
(四)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五)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六)不受理申请或者不予审批,未依法说明理由的;
(七)不向申请人提供行政审批申请书格式文本的;
(八)不按规定公开审批结果的;
(九)应当颁发行政审批证件,不向申请人颁发的;
(十)其他违规审批、情节轻微的情形。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察机关可以通过电子监察系统直接发出红色纠错信号:
(一)擅自实施已取消或者停止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的;
(二)擅自取消或者停止实施法定行政审批项目的;
(三)擅自更改在市政府公报上公布的行政审批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行政审批程序或条件等内容的;
(四)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项目不予行政审批的;
(五)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审批项目准予行政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决定的;
(六)应当根据听证结果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不根据听证结果作出决定的;
(七)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行政审批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决定的;
(八)应当根据检验、检测、检疫的结果作出行政审批决定,未经检验、检测、检疫,或者不根据检验、检测、检疫的结果作出决定的;
(九)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审批的;
(十)擅自收费、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或者违法收取抵押金、保证金的;
(十一)其他违规审批、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十三条 被发出黄色纠错或红色纠错信号的,由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存在行政过错的,由监察机关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行政审批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
第十四条 对深圳行政审批网上的行政审批投诉,监察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实名举报的应当书面告知投诉人受理决定或不受理的理由。
第十五条 对决定受理的网上行政审批投诉,监察机关应及时办理,或转送作出审批行为的机关办理。
转送办理并要求报送结果的,行政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将结果报监察机关。
属于实名投诉的,办理机关应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
第十六条 监察机关应当利用电子监察系统,每月对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审批绩效测评。
第十七条 绩效测评的内容主要是:
(一)行政审批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的情况;
(二)行政审批信息网上公开的情况;
(三)行政审批收费的情况;
(四)对审批事项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情况;
(五)行政审批数据报送的情况;
(六)行政审批网上投诉处理的情况;
(七)行政审批责任追究的情况;
(八)行政审批相对人对行政审批服务的满意情况;
(九)反映行政审批绩效的其他情况。
第十八条 监察机关根据测评内容制定测评标准,并采用扣分和加分相结合的方式,评定测评分数。
第十九条 监察机关每月将绩效测评结果报市政府,并在深圳行政审批网和新闻媒体上公布。
第二十条 监察机关应当建立电子绩效测评档案,并对绩效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发现行政审批中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相关行政机关,重大问题向市政府提交专题报告。
第二十一条 监察机关可根据本办法制定配套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监察局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7.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 篇七
为贯彻落实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10号)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粤府〔〕83)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设行政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我市建设行业依法行政,现结合实际,提出
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实施《纲要》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建设行政机关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好对《纲要》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准确把握,深刻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和内容。特别是在城乡规划、城乡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设领域,更要把《纲要》明确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措施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建设法律法规、自觉营造建设行业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打下扎实基础。
二、实施《纲要》的指导思想和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按照未来十年政府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市建设行业政治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提出的率先建立法治政府,构建以依法行政为核心的文明法治环境的要求,结合建设行业的特点,我市建设行业今后五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工作目标是:
1、建设行政管理体制基本理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建设行政执法体制初步建立。
2、地方性建设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订质量明显提高。
3、建设行政主体及其行为基本得到规范,建设行政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制裁,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4、建设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纳入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轨道,建设政务信息公开做到准确、及时,建设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
5、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防范和化解建设行业的各种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应对各种突发性事件,抵御和抗击各种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6、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建设行政监督的制度比较健全,上一级建设行政机关对下一级建设行政机关的层级执法监督的力度加大,行政监督的效能明显提高。
7、各级建设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观念明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
三、实施《纲要》的工作措施
为完成以上目标,我市建设行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措施是:
(一)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成立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实施《纲要》的日常工作。局领导按工作分工,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二)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切实加强组织建设,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自觉落实《纲要》提出的工作目标,并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对本单位实施《纲要》工作要定期专门研究,做到每年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明确不同阶段的目标和不同层次的任务要求,提出实施进度,突出工作重点,一级抓一级,及时解决在实施《纲要》中出现的问题。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全市建设行政机关要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下决心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及时清退和调离不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凡在执法岗位的人员必须经过公共法律法规和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考核合格,方可按规定申领或换发执法证件,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凡不再在执法岗位的,必须收回其行政执法证上交发证机关予以注销;临时工、借用人员等其他编制外的人员,不得从事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同时,要从严治政,严肃准入清出制度,对那些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少数害群之马坚决清除出执法队伍;严格把好进人关,新录用行政执法人员,要引入公开、公平竞争机制,择优录用。
(四)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机制
1、拓宽监督渠道。一是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要报告重大决策事项,定期述职述廉;二是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其对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接受人
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实施的监督,认真做好行政应诉、答辩工作,严格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四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监督创造条件。同时鼓励群众举报,揭露违法行为,支持新闻舆论对重大违法行为的监督,对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并依法作出处理。
2、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一要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强化对下级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的层级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绩效评估制度,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二要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行政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三要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把责任追究落实到每个执法岗位和个人,对违反行政行为和消极不作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四要完善行政赔偿制度,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予以赔偿。建立健全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五要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要积极受理;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要注重法律依据、注重调查研究、注重证据、注重程序,作出公正的行政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的、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复议中发现的执法问题,要及时提出建议,要求下级建设主管部门改进。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建设行业人员的法律素养
依法行政首先必须要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想和法治观念。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省普法办,省建设厅和市普法办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把学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形成有效的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制度,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通过自学与集中培训考核的方式,了解公共法规和掌握建设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当前要着重抓好行政
许可法的学习,树立职权法定和权责统一的意识,确立依程序行政的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普法规划抓好建设行业的普法工作,切实提高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积极引导公民、建设企事业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努力营造尊重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加强领导、切实把《纲要》的精神落到实处
贯彻实施《纲要》关系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涉及面广,难度大,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部署,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要重点抓,其他领导成员要协助抓,把依法行政作为建设事业改革、发展的全局性工作来抓,切实抓好。
2、充实机构,加强协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设主管部门要重视法制工作,选择素质高,懂管理、善综合协调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法制机构中来,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各单位在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过程中,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情况,认真做好依法行政的协调服务、督促指导工作。
8.行政审批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方案 篇八
行政审批专项效能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新邵县水利系统审批效能,优化我县水利发展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2012年“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的部署,我局将扎实开展行政审批专项效能建设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局行政审批专项效能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周正军
副组长:梁美松
成员:谭志明谢松峰谭顶长谢海明
二、总体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和优化水行政审批程序、完善水行政审批运行制度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审批难、审批慢等问题,落实窗口受理制、服务承诺制,加大创新力度,建立审批时限“倒逼”和超时责任倒查、部门内部审批提效、办结回访、标准化作业等工作机制,实现行
1政审批简化程序、提速快捷的目标,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三、效能建设部门
新邵县水利局水政执法大队。
四、主要建设内容
1、中国中央国务院、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规、规章的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规范行政审批权运行的制度、机制建设。逐步、逐项建立行政审批权运行制度并通过新邵政府门户网、上墙等方式公开审批流程图、审批程序、岗位职责、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纪律要求和投诉渠道等各项内容;规范和健全行政审批受理制度,实行集中受理和一次性告知制、办结告知制。创新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四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行政审批时限“倒逼”和超时责任倒查机制,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提速三分之一以上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项目建设审批提速50%以上的要求;二是建立行政审批内部协调提效机制。针对同一审批事项涉及多个股室和多位分管领导审核的情况,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内部归口协调和调度,统一由水政执法大队进行集中办理,确保高效审批。三是建立行政审批办结事项回访机制。对已经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明确专人,采取打电话或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对审批相对人
(代办人)进行回访,主要针对审批服务态度、办理时效、依法依规、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进行满意度回访,并建立回访档案。四是建立统一规范的标准化审批作业机制。针对各类审批所需申报的资料及表格,建立和固化全省统一格式的作业模版,防止在递交资料环节中出现错漏及不必要的重复等情况,耽误审批时效。
3、针对行政审批相对人(代办人)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将相关资料建立专项档案,并积极落实整改。同时,及时将整改情况向行政审批相对人(代办人)进行反馈,征求对方意见,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满意。
4、积极推行网上政务服务办理,落实网上审批事项信息公开和运行。将电子政务专线接入到水政执法大队和分管领导终端办公电脑上,将办事指南、项目流程图、项目的每个环节办事人员信息在网上予以公开。同时,将水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实行网上审批、决定等操作,并要求审批环节岗位责任人限期办理、严格收费标准、落实审批职能,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5、加强行政审批效能建设。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并联审批、一站式服务、绿色通道制度,为促进我县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同时,及时加强与服务对象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征集有益意见,积极整改落实,全面加强水行政审批效能建设。
五、主要工作安排
6月至8月,结合水行政执法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开展自查,主要查找水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效能、廉洁问题,创新并建立行政审批时限“倒逼”和超时责任倒查工作机制。
8月至10月,全面落实网上水行政审批事项,并将各项办理流程在网上予以公布,同时,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新邵县水利局
9.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 篇九
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1、人员多为兼职,变动较为频繁,无法保障工作正常连续性。在设置派驻纪检组的部门,电子监察人员往往由纪检组或监察室工作人员担任,相对较为固定。在未设置纪检组的部门,电子监察人员更迭频繁,无法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宿城区因人员编制少、工作量大,受此制约更加明显。随着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的愈加完善,所要监督的权力和事项愈来愈多,需要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建立正常运行的保障机制。
2、区纪委电子监察平台发出的督办通知,只能传送到部门的电子监察平台,由部门电子监察人员接收后传达到具体办件人。如部门电子监察人员因故未登录监察平台,就会导致该督办通知被延误。应在系统中设置具体办件人员也能接收到区纪委电子监察平台发出的督办通知。
3、缺乏专项的考核制度和问责办法等配套完善制度。目前绝大多数地方只是出台一个《电子监察办法》,基本上没有完善的考核制度,涵盖面不全。在问责处理上,只有出现网下运行造成严重后果时才予以相应问责处理,对在平时办件办理过程中,故意漏登漏记办件信息或一人办理等情节
较轻的情况无对应的处理依据。
4、电子监察的范围可进一步扩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建立的目的就是让政府部门的权力接受监督,在阳光下运行。而很多部门和单位尚有很多非行政权力事项的办理在权力库之外,未接受监督。如民政部门的救灾救济申请、五保户审核,财政部门的惠农资金发放、大额招投标等一些非行政权力也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这些行政服务也应该纳入网上运行平台,编写流程图,设定服务时限,接受公开监督。
5、一些垂直管理部门也有一套与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类似的独立系统平台,于是出现这些部门要么不接受地方电子监察平台监督,要么两个系统同时运用,所有工作重复两次,形成矛盾。建议能够纳入统一平台,统一接受监督管理。
10.工商分局行政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篇十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更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经分局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纪检监察工作从治标转向治本为主,从事后查处转向事前监督防范为主的思路,紧密围绕工商行政管理中心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不断完善纪检监察网络,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效能监察,把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与提高工作效能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确保政令畅通,使广大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水平有明显进步,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组织纪律有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有明显提高,进一步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各项职能到位,为我县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内容
开展效能监察的总体目标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执法水平。其主要内容是通过开展效能监察,力争做到“六好六无”:一是依法行政好,无违法行为;二是满意服务好,无群众投诉;三是团结协作好,无推诿扯皮;四是组织纪律好,无有令不行;五是履行职责好,无弄虚作假;六是队伍素质好,无工作失误。
三、基本形式和方法
要结合分局出台的干部形象自律规定,以“三监三查”为基本形式和方法,认真开展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一)“三监”,即事前监察、事中监察、事后监察。
1、事前监察
事前监察是一种防范性监察,主要是围绕监察对象实施行政行为前所采取的措施进行的监督。如对政务公开、责任区划分、责任书签订等的监察。
2、事中监察
事中监察是一种同步性监察,是对监察对象在工作进行中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其主要形式是参与有关业务工作,在参与中跟踪了解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或调查。如在企业登记过程中发放意见卡等。
3、事后监察
事后监察是对监察对象已经完结的行政行为进行的监察,是对行政行为结果的监察,以查明其完成任务的合法性、有效性。
(二)“三查”,即专项检查、例行检查、综合检查。
1、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是指按照上级布置或根据本单位需要对某一专门问题或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针对性强、重点突出的检查,如对印刷业专项整治、商品交易市场专项整治的督查等。凡上级布置专项整治任务、专项检查活动,都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督促上述工作顺利开展、落到实处,以达到应有的工作目的和效果。
2、例行检查
例行检查是指结合本单位实际,有的放矢地选择某一方面或某一侧重点而开展的每二个月一次的检查。目标考核中要求完成的日常工作,不属于例行检查的范畴。
3、综合检查
综合检查是相对专项检查而言,由若干个专项检查组成,是对监察对象行政行为的综合性监督检查,综合反映出一个单位行政效能的总体情况。要从专项检查、例行检查入手,再循序渐进开展综合检查,每年的综合检查不少于一次。
四、具体步骤
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要按照选好专题、制定方案、实施检查、作出决定(或提出建议)、跟踪落实等五个步骤,循序渐进地进行。
1、选好专题
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密围绕工商中心工作、重大工作部署、领导关心和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以及自身存在的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确定好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专题。要按照“先小后大、先易后难”的思路,切实做好初期的选题工作,积累经验,增强信心,为下一步提高打下基础。
2、制定方案
要根据选定检查事项的任务和要求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检查方案的内容包括:检查事项、目的、范围、内容和时间,拟采取的监察措施、检查形式和方法等。
3、实施检查
检查时,要先调阅、检查有关文件资料,走访行政管理相对人或进行实地检查、对比分析。也可以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全面收集有关材料,分清责任。在检查发现并确认存在问题后,要将认定的事实向监察对象通报,听取监察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4、作出决定(或提出建议)根据检查结果,情节轻微的,应制作《工商督查通知书》予以告知;情节较重,用《工商督查通知书》不足以制止其违规行为,依《淳安工商分局干部形象自律规定》执行。需以分局名义作出处理的,由监察室提出处理建议报局党委审批。
5、跟踪落实
要对领导关于行政效能所作批示的落实情况、监察建议的采纳情况、监察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了解,促其落实,同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并归档管理。这是行政效能监察的最后环节,也是最主要的环节,是解决问题,体现效果的关键一环。
五、监督和考评
按照“二监督、三考评”的工作机制,为实施行政效能监察提供保障。
(一)“二监督”,即履职监督、效能监督。
1、履职监督
履职监督是指分局监察室对参与监察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情况。主要监督监察人员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纪检监察工作执行情况、行政效能监察台帐记录、文书制作以及处理情况。
2、效能监督
效能监督是指分局监察室对各单位行政效能状况的监督检查。分局监察室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采用另选专题或抽查原选专题的形式,按照上述五个步骤对各单位严格实施行政效能监察。若在选取专题过程中发现问题,且属监察人员监察不力或故意隐瞒的,不仅要依程序进行行政效能责任追究,还要进一步追究有关监察人员的责任,并从重扣除该单位的目标考核分。
(二)“三考评”,即自我评价、各界评议、考核评定。
1、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是指各单位按对自身的工作作风、行政效能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的客观评价。由参与监察人员根据平时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所掌握的情况实事求是地作出。
2、各界评议
各界评议是指社会义务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座谈、提案、填写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发表各自意见,客观公正地评议各单位的行政效能状况。
3、考核评定 考核评定是指分局监察室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访以及的集中考核,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各单位行政效能状况,并综合各单位的自我评价和各界评议情况,而作出的考评和奖惩。
六、几点要求
1、要统一思想认识。行政效能监察是我局在去年纪检监察工作全面创新基础上的深化和提高,也是今后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各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要从改善行政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和促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在全系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行政效能意识,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中去。
2、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把行政效能监察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重落实,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工作,合理使用力量,制订科学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力求取得实效。
3、要注重工作结合。一是与开展教育活动相结合。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以推进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与岗位目标责任制相结合。要做到定岗、定员、定责,明确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提供依据;三是与制度落实相结合。要针对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四是与工作奖惩制度相结合。要将行政效能监察结果作为工作奖惩的一项重要依据,以不断充实和完善“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工作奖惩制度。
11.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 篇十一
第一阶段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队伍建设年”活动广泛动员、评学先进阶段的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效果,根据《XX县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爱岗位、强素质、正作风、作表率”的目标要求,紧扣党的执政理念教育,突出整肃纪律、树立形象、提高素质这个重点,紧密结合实际,深入思想发动,抓好学习讨论,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基础。通过学习动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服务全县大局,保障我县奋力走在中原经济区前列的决策部署上来,贯彻落实到活动的各项工作中去,为组织开展好第二阶段的查摆问题、分析评议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具体安排
本阶段从3月上旬开始到3月底结束,重点要抓好集中动员、深入学习、交流讨论、评学先进、研究工作五个环节九个方面的工作,即“九个一”:成立一个领导有力的组织机构,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召开一次触动人心的动员部署会议,记好一本学习笔记,开展一次集中培训,举办一次主题突出的研讨交流,提交一篇有份量的学习论文,评选一名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制定一份重点突出、措施具体的工作计划。
(一)深入思想发动(3月 日— 日)。结合实际,从完成好“规定动作”入手,抓好对活动的整体筹划,促进工
作落实。
1、成立一个领导有力的组织机构。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和我县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的有关精神,专题部署此项活动。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各单位“队伍建设年”组织机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和纪检监察干部基本情况表于3月 日前报县“队伍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建立工作台帐,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单位“队伍建设年”活动方案和工作台帐于3月 日前报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召开一次触动人心的动员部署会议。各单位要召开“队伍建设年”活动动员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对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参加活动的积极性。
(二)抓好学习培训(3月 日— 日)。要围绕提高素质,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岗位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综合运用领导上党课讲、专家专题辅导引、组织考核检查促、坐下来学与走出去看等形象直观、喜闻乐见的学习方法,增强学习效果,提高学习质量。
4、记好一本学习笔记。学习内容主要以县纪委选编的《XX县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学习资料汇编》为主,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可增加学习内容。各单位要把学习动员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思想上高度重视,精力上充分保证,稳住身子、静下心来,通读学习好必读篇目,真正学懂弄通,学深学透。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学习讨
论,带头记好读书笔记,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做出表率。学习笔记要每天必记,每篇不少于500字。
5、开展一次集中培训。3月18日至21日,县纪委将委托省纪委宣教基地举办一期培训班,聘请省、市纪委领导和省委党校、河大教授授课,对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或分管纪检工作的副职,派驻单位纪检员,委室主任以上干部进行集中封闭式培训,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三)开展研讨交流(3月 日— 日)
6、举办一次主题突出的研讨交流。在深入学习基础上,各单位要邀请督导组参加,围绕“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纪检监察工作如何服务保障我县走在中原经济区建设前列”、“如何做到爱机关、爱岗位”、“如何做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者如何更好地接受监督”等主题,广泛开展理论研讨交流活动。
7、提交一篇有份量的学习论文。研讨会后,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围绕上述主题认真撰写学习论文,每个单位要在3月 日前,至少选送1篇文章,县活动办公室要评选出30篇优秀征文,印发全县交流学习。
(四)开展评学先进(3月 日— 日)
8、评选一名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大力开展“两争”活动,即纪检监察机关争当各级机关部门的表率,纪检监察干部争当全县党员干部的表率。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加强自身建设,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各单位要通过竞赛、测评、推荐等形式,评选各单位的岗位标兵,让群众公认、经得起检验的先进模范脱
颖而出。县活动办要组织好五年一度的全国、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评选先进工作,力争我县至少有1个省级或以上先进集体或个人。要通过评学先进评出榜样、评出正气、评出干劲、学出成效。
(五)深入谋划工作(3月 日— 日)
9、制定一份重点突出、措施具体的工作计划。3月9日,县纪委十届九次全会已对2011年反腐倡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县纪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研究、深入谋划2011年的工作,制定出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的工作计划,敲定重点和特色亮点工作,以及每项工作的责任人、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建立工作台帐,确保工作落实。工作计划和工作台帐要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后报县活动办。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第一阶段是整个“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基础和关键,直接影响到整个活动的效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各单位活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人。各单位要加强与县活动领导小组联系,及时报告活动开展情况。
2、严格保障机制。学习主要采取岗位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岗位自学为主的方式,每周要确保半天以上时间集中学习。各单位要建立落实好学习考勤制度,对未能按时参加集中学习的,事后予以补课,保证参学率100%。建立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每周向县活动办上报工作信息不少于1篇。
3、强化工作落实。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宣传先进典型。
到活动领导小组将派出 个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效果。对敷衍了事、被动应付、走过场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补课”,确保第一阶段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4、做好阶段总结。第一阶段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搞好“回头看”,对第一阶段工作全面回顾,并写出专题总结上报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第一阶段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对完成活动方案、落实学习内容、上交征文、信息报送等进行综合评定,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讲评。
【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推荐阅读:
深圳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办法02-20
电子政务行政审批系统实验报告06-26
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电子监察监控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09-09
电子政务行政审批并联12-14
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处行政审批08-02
行政审批中心建设效果12-09
乡镇2012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08-04
行政审批01-05
枣庄行政审批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