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委托书

2024-11-05

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委托书(精选4篇)

1.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委托书 篇一

律师事务所授权委托书

律师事务所授权委托书1

委托人:

受委托人:杨子兴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现委托杨子兴在我(单位)与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

代理人代理权限为:

壹:一般代理。

贰:特别授权。进行和解,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起反诉或上诉,代为调解,代为撤诉,代签、代领法律文书,代领案件款项等。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即日起至止。

XXX

20xx年月日

律师事务所授权委托书2

委托人: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

现委托_______(被委托人姓名)在我与_______(诉讼对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案由)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其代理权限如下:

代理人代理权限为:

壹:一般代理。

贰:特别授权。进行和解,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起反诉或上诉,代为调解,代为撤诉,代签、代领法律文书,代领案件款项等。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即日起至止。

委托人:______________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师事务所授权委托书3

委托人:

受委托人:

现委托________在我(单位)与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

代理人代理权限为:

一、一般代理。

二、特别授权。进行和解,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起反诉或上诉,代为调解,代为撤诉,代签、代领法律文书,代领案件款项等。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即日起至__________止。

委托人:

日期:

律师事务所授权委托书4

委托人:

被委托人:律师事务所

委托人

因与一案进行诉讼,特委托xx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为起诉、有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起反诉、进行和解、有权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此致

人民法院

委托人

年月日

(本委托书一式二份,份本一份,由律师事务所保存,正本一份由委托人交到法院)

本委托书用于经济、民事、行政案件。

律师事务所授权委托书5

委托人:身份证号:

电话:住所:

受委托人:姓名:北京松梅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方与

一案中,作为我方的代理人。

受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

3、代为答辩和辩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等;

5、其它事项:

以下为对受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委托人填写)

1、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

2、代为进行和解、调解、申请执行并收取执行款等。

3、其它:

委托人(签字并按手印):

20xx年XX月XX日

律师事务所授权委托书6

委托人:xx

被委托人:XX律师事务所

委托人xx因与xx一案进行诉讼,特委托XX律师事务所xx为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为起诉、有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起反诉、进行和解、有权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此致

人民法院

委托人:xx

xx年xx月xx日

律师事务所授权委托书7

委托人:_______

住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职务:_______

电话: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姓名:_______北京松梅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_______

姓名: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

职务: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方与

一案中,作为我方的代理人。

受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

1、代为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

3、代为答辩和辩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等;

5、其它事项:_______

以下为对受委托人的特别授权:_______

1、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

2、代为进行和解、调解、申请执行并收取执行款等。

3、其它:_______

委托人(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2.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委托书 篇二

风险告知书

尊敬的委托人:

湖南律言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我们”)在与您/您单位(以下称“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辩护合同之时,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提高对律师服务的认识,根据律师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您递交此风险告知书。

我们已经详细解释了风险告知书中的相关内容,委托人已充分了解风险告知书内容,愿意委托律师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并愿意承担下列风险:

一、诉讼/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

诉讼/仲裁请求不完全、不恰当,可能会导致未请求部分视为弃权而得不到审理或因不恰当请求而让您的全部或部分请求得不到支持的不利后果。我们会代您提出权利主张,我们提出的权利主张,均是依据您所提供的资料和陈述的事实建议作出的,故您必须保证您所提供的资料以及所陈述的事实,是真实可靠的。

我们明确不接受虚假的资料和事实,我们也不会因您的要求而接受或制作虚假的资料和事实,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均由您承担。

律师是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方式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不能保证律师对某一行为、事实、法律关系性质的个人判断为法院、仲裁或其他有权机构支持或完全支持。律师不能保证相关部门一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此导致会见不能或调查取证不能的不利结果。律师办案的进程受到侦查、检察、审判、仲裁等机构及相关当事方的制约。

二、费用的风险

您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公告、勘验、鉴定、邮寄、复印等,均需向相关单位缴纳费用;若您费用不缴、迟缴,有可能产生您的权利主张得不到支持的法律后果。

同一案件的不同法律阶段(如:一审、二审、执行等)双方均应单独签订聘用律师合同并另行收费,但聘请同一律师连续担任两个以上法律阶段代理人的,从第二个阶段起应参照第一阶段收费标准优惠收费,但不得少于第一阶段收费标准的50%。

您所向我们缴纳的律师费,均是按照湖南省律师收费标准收取或是我们与您协商确定,无论案件结果如何,我们是不予退还已缴纳的律师费的;而且即使案件结果理想,一般情况下您所缴纳的律师费也不能转嫁给对方当事人。

三、证据的风险

您的任何权利主张,均需提供相关的证据证实;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您可能面临主张得不到支持甚至败诉的后果。您的所有证据,均应在法院/仲裁机关出具的《举证通知书》规定时间和要求内出具。超过举证期限提供证据的,您可能面临证据不被采纳、不被认定的风险。

另外,您所提供的证据必须是原始的,一般情况下复印件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提供证人证言的,一般情况下证人须亲自出庭作证,否则可能会导致证人证言不予采信的后果。

您可以要求我们办理取证事务,但您应提供证据线索和提供取证条件,我们只能在证人同意的情形下取证,且我们不承担取证不能的责任。

我们也可以根据你们的要求,申请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调查收集证据,但是否受理以及相关单位调查的结果,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判决结果的风险

我们承诺我们会尽心尽责地履行代理人职责,积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但基于众多不确定原因,我们不承诺案件结果,我们也不承诺判决结果一定遂您所愿;您有可能花费了金钱、精力却得不到好的结果。

五、执行的风险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可能需要公告送达,可能会使案件审理时间拖长,可能导致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后果;同样,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无足够执行的财产,也将导致无财产执行或不足执行的风险。

六、律师拒绝服务的风险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协议约定的职责,不得无故拒绝辩护或代理。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

(二)委托人坚持追求律师认为无法实现的或不合理的目标的;

(三)委托人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履行委托合同义务的;

(四)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律师向委托人

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或给律师造成难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难的;

(五)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的;

(六)其他合法的原由。

七、刑事案件的风险

刑事案件除本告知书的内容外,还特别告知如下:

1、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委托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要求律师通过非正常途径与经办法官、检察官、侦查人员或他们的上级沟通。律师未以与经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侦查人员或他们的上级相熟为理由或为前提承接委托人案件,亦未以保证委托人案件必须胜诉或无罪为前提承接委托人案件。

3、委托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真实、客观、全面、及时地向承办律师介绍案情,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未经办案单位许可,一般不调查取证。

4、律师办案的进程受到侦查、检察、审判等机关的制约。

八、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保管,一份由委托人签收后存档。

最后,湖南律言律师事务所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依法尽心尽责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间、时效以及与委托人约定的时间,办理委托事项。谨慎保管委托人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守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或隐私。

委托人确认:

承办律师已告知委托人上述事项,委托人已完全了解风险告知书中所提示的全部内容。

委托人签章确认:

3.司法考试过后慎重选择律师事务所 篇三

司法考试通过以后,很多年轻人希望献身于律师事业,但是很多欲来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人却缺乏对律师事务所的基本认识。在选择事务所时会很盲目,往往只关心名气、待遇等问题。我认为应考虑更深层次的问题。现在律师业日新月异,如果刚入行时没选准事务所,等过一段时间再进行二次选择,就难免会浪费时间,甚至可能会养成一些坏毛病。同年毕业的同学,如果他选准了,你没选准,三年后重新凋整,那你们的起点就不一样了。按现在律师执业的黄金时间看,40多岁就感到吃力,50多岁就很吃力了。从毕业25岁到50岁是比较有效的工作年限,这里面还包括成长期、收获期、稳定期。如果多走一段弯路,执业生涯就会受到相当大的影响。

取得司法考试资格证书之后,什么样的律师事务所适合你,没有对错好坏之说,关键是你想干什么,想选择什么样的律师事务所。如果去应聘,应当对律师事务所重点考察如下一些因素:

(一)薪酬体制。律师事务所大体分为提成制和薪金制。提成制的生存压力大,挑战大,但机会可能会多一些;薪金制比较稳定,有基本保障,专业化训练机会多,但工作要服从事务所的安排,自身成长的东西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这两种体制各有利弊,关键是适合你。(二)团队情况。应考察事务所有无业务部门的划分,有无明确的专业分工,部门内合作情况如何。这些是判断你进入律师事务所后,所里对你的专业化发展有无支撑、能否提供平台的重要方面。专业化发展一方面要靠自己,另一方面更要借助外力。比如,你喜欢知识产权,也希望在知识产权方面有所发展,可你选择的律师事务所没有这方面的业务来源和专业支持,那就没有意义了。

律师事务所基本上有三种类型。一是大型综合所:管理规范,业务综合,内部律师专业化,团队整齐,合作紧密。二是小而精型所:规模不大,专作某一项领域,专业性强,在该领域内业绩卓著。三是松散型所:律师们在一起,确定一个提成比例或上交数额,谁也不管淮,可能规模很大,甚至上百人,但关系很松散,谈不上团队。选择时应当仔细甄别和选择。

(三)律师事务所对律师的支持。应当考察事务所对律师有无业务培训、疑难案件讨论会议、数据库等支持。比如一些律师事务所,将全部案件案例、通用合同等整理汇总,放在内部管理软件的数据库当中,既方便律师使用,又有提示作用,这对于律师,特别是刚入行律师的支持是非常大的,可以有效缩短学习半径,避免浪费时间,减少执业风险。(四)实习制度。看事务所对于刚入行的新人是否安排有专门合伙人负责培养指导,这种一对一的入门培养方式对于新人的健康快速成长很有裨益,与那种粗放式的培养方式效果很不一样。

(五)风险控制、质量控制体系。现在法律要求越来越严,法律服务市场越来越成熟,行业风险也就越来越大。你承办一项律师业务,做得好不好,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等,都需要律师事务所有一个完善的外部控制体系帮助你督促你。有些律师事务所专门设有“主办律师制度”,以保障案件的承办质量。每一份法律文件的出具或法律事项的处理都必须经由主办律师审查,由主办律师负责。这样,年轻律师就可以随时获得资深律师的悉心指导,迅速提升案件承办质量,日积月累,将受益匪浅。

4.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委托书 篇四

为了认真履行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好二O一一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工作,全面总结评价律师事务所本年度的工作情况,特制定《二O一一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对律师事务所工作业绩进行全面的实地检查与评价,充分调动和激发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爱岗敬业、自觉奉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纪律作风、业务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促进律师队伍建设,优化部门职能,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区司法局成立二O一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考核原则

本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

1、律师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律师人员的数量、素质、结构变化的情况;组织律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的情况;组织律师开展业务学习和参加职业培训的情况;开展党建工作情况。

2、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办理业务的数量和类别,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以及业务收入等方面的情况;开展业务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的情况;指导和监督律师代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情况。

3、律师执业表现情况,包括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的情况;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

4、内部管理情况,包括执业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的情况;收案、收费、财务和分配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的情况;律师执业责任保险、事业发展等基金建立和使用的情况;律师和辅助人员管理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管理分支机构的情况;对投诉本所和本所律师的查处情况;实习律师指导制度落实的情况;律师业务档案、执业档案建立和管理的情况;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管理职责以及章程、合伙制度的落实的情况;律师完成继续教育情况。

5、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6、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

7、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提交的材料

1、《区2011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表》;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3、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自评报告;

4、开展业务活动的统计报表;

5、年度获准的重大变更事项的批件;

6、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

7、对投诉本所和本所律师查处情况的材料;

8、建立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业务档案和档案管理制度的材料;

9、律师执业责任保险、事业发展等基金建立和使用的证明材料;

10、为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11、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证明材料;

12、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证明材料;

13、上年度律师业务质量检查整改和律师业务案卷归档情况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的等次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分为 “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律师事务所执业和管理活动符合下列标准的,考核等次为“合格”:

1、能够遵守宪法和法律,较好地履行法定职责;

2、在律师队伍建设、开展业务活动、实行内部管理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的要求;

3、本所未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受到行政处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1、放任、纵容、袒护律师执业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2、不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日常管理松懈、混乱,造成本所不能正常运转的;

3、本所受到行政处罚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整改未达标的;

4、本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

5、提交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情况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6、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律师事务所,由区司法局给予1—6个月停业整顿的处罚,并监督其整改,同时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和直接责任律师给予相应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许可证。

五、考核程序

1、律师事务所向考核机关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应当真实、全面地反映本机构考核年度业务开展、质量监控、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收费、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2、考核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律师事务所的年度工作报告进行审查,并结合考核年度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对该律师事务所考核年度的工作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3、考核机关对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检查,调阅相关材料和案卷,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核实情况。律师事务所应当如实说明有关情况、提供相关材料,不得谎报、隐匿、伪造、销毁有关材料。

六、有关要求

上一篇:冀教版六年级品社下一篇:一年级音乐春天教学方案